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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作者:浮云素

    分卷阅读13

    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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