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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穿越之幸福过日子 作者:花落倾语

    分卷阅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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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以为有了地,后娘就会好点。哪晓得年底嫂子就失去了才怀两个月的孩子。

    想到此,易远叹了口气。

    易远站起来沿着水田走了一圈,秧苗都很好,就是不高。这边种水稻跟现代不一样,现代是先育苗,再插秧。

    这里是直接将水田里的水放了,留下浅浅的水底,然后将种子撒里面。

    原身脑子里的记忆说的是,这样种子才不会被水给淹死。

    易远翻到的时候简直要囧死。

    看来明年还得找现代的种水稻的书看看。

    下等地的地瓜苗也出来了,不过也还小,产量同样地。

    这里种植地瓜是直接将整个的地瓜埋地里,上面盖薄薄的一层土。

    他记得现代种地瓜不是这样的。

    大哥没在家,这些转地的活就得他来了。

    在地里转了一圈,没啥事,该长的长,该出苗的出苗。

    易远便准备着回家了。

    村长大叔的老婆给他们家送了点地瓜来,他又在木头家里买了点米,够他跟嫂子吃到这个月底的赶集日子了。

    三两银子不够花。

    绣样木头给他送来了,他又画了几张出来,不期望卖大钱,起码得让他们在秋天收获之前,身上有足够的银子买吃的,最好是能稍微存点。

    不可能一直住在村长大叔的祖屋里吧,还是得攒钱先把房子盖起来,哪怕是茅草屋也好。

    回到家,正好看到某位刀疤冷面帅哥往过走,手里还拎着一只兔子。

    “封大哥。”易远扬手打招呼,脸上带笑。

    封哲锦停下来看着他,冷着脸将手里的兔子往他身前一递,“给。”

    易远惊讶的睁大眼,“给我的?”

    封哲锦继续冷脸,头微不可查的点了一下,“拿着。”

    易远看着他,感觉很奇异,眼睛在人家的刀疤上扫了一下,最后停在面前好肥的一只死兔子身上,傻缺的问道:“要钱吗?”

    封哲锦冷声道:“不要。”完了将兔子往易远手上一塞,人又转身走了。

    易远拎着死兔子风中凌乱的看着又只给他留一个背影的某刀疤男,实在忍不住了在心里悄悄竖中指——敢不敢多说两句话!

    不过低头看着手里的兔子时,总是想笑肿么破!!!

    ☆、  第025章 第一桶金

    心情前所未有的好,易远拎着死了的兔子几乎是脚步轻快的回到家,“嫂子,我们中午吃兔肉啊。”

    “兔肉?哪里来的小远。”刘小燕手里还拿着一件刚拧完水的衣服,见到他手里的兔子很是惊讶。

    “嘿嘿。”易远未语先笑,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好像有点奇怪,不太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道:“这是封大哥送的。”

    想到那个总是给他留背影的人,易远觉得,下次可以在那人又要转身的时候将其拉住。

    “封大哥?”刘小燕将衣服挂起来,“是上次救你那个人吗?”她才嫁来落山村不到一年,对这里有些人还不是很熟悉。

    “就是他。”易远将兔子放在她身边,“嫂子,你去收拾兔子,我来挂衣服。”他倒是想去收拾兔子,但是他不会剥皮。

    “行。”刘小燕把手在衣服上擦干,然后便拎起兔子放到井的另一边开始收拾起来,“这兔子挺大的。”

    “嗯。”易远一边挂衣服,一边看他嫂子怎么给兔子剥皮的,“嫂子,那兔子皮一定好好剥,这皮以后留着冬天做毛领子很暖和的。”当然,要是没有钱的话拿去卖了也可以。不过最后这个他觉得完全是多余的,要是有交易器跟闪电同学,他还不能赚钱养活自己跟哥还有嫂子的话,他完全可以去买一块豆腐将自己给撞死。

    刘小燕自然是答应下来,这兔子皮虽然小了点,但是做一件毛领子是完全够用的。

    “对了,嫂子。”易远走过来蹲在她身边,“大后天不就是赶集了吗?兔子肉看看拿盐能不能腌好放两天,我想赶集那天做好了吃的给哥送去。”

    每天的工钱给了那么高,伙食不可能还会天天有肉的。哥每天做事那么辛苦,必须得吃点肉补充一下营养。

    以他对这个哥的了解,这人一定不会想着给自己买点吃的补补的。

    “好。”刘小燕嘴角含笑,心里叹着自家男人没有白疼这位小叔子。

    “嫂子,我采摘回来的那些草药收拾好了吗?”易远摸了摸兔子的毛,“到时候一起拿去卖银子。”

    草药是他跟小六还有木头一起去海林子采的。

    这里药铺长期收晒干的草药,价格虽然低了点,但对现在的他来说,蚊子小那也是肉。海林子的草药也挺多的,但是绝大部分在海林子往深了走才能采到。外面安全点的一般只能采到一些比较普通的。

    不过普通的需求量倒是比较大,所以村子里也有不少小孩没事做就会采了晒干收拾好,攒得差不多了拿去镇子里卖。

    易远觉得,现在他正是凑启动资金的阶段,就必须不能去嫌弃钱多钱少。

    “都收拾好了,全部放在你常背的那个背篓里。”刘小燕又道:“我绣了些荷包,绣样普通了些,不过也能卖些银钱,到时你帮我拿去绣铺卖了吧。”

    “嫂子,兰姐那里有不少绣样,我这里也有绣样,你要绣吗?”易远是知道自己嫂子也会刺绣的,可以说,在这个世界,只要手不残,几乎女孩子打小就要学会针线女红。像他好友的姐姐,手工女红在村子里就是很出名的,像他嫂子,虽然也会刺绣,但是水平就要比好友的姐姐差一些。

    刘小燕连忙摆手,连头都没抬,“可不用了,我的刺绣太差了,绣点平常的样子就好了,那好看的绣样让我来绣,不仅糟蹋布料还毁了绣样,可别到时候绣得难看丢人。”

    易远听着笑了出来,显然是想到了什么。

    刘小燕脸红了一下,明显也是想起了自己的刺绣黑历史。

    易远站起来,“嫂子,我去烧火做饭吧。”现在他已经可以自己动手点燃这里的灶火了,更可以独立煮饭了,就是炒菜还要差点,但是也多学会了一样,青菜炒肉,真是可喜可贺。

    落山村的日子是朴实而平静的,虽然没有现代的电视手机电脑ipad,但是这里有青山绿水,还有绿油油的小菜苗。

    茂盛的海林子,丰富的野菜,全都纯天然无污染。

    时间就在这么平静的日子里到了月底的赶集日。

    大清早,不用人叫易远便自己精神抖擞的爬了起来。

    回头看以前,真的很难相信喜欢赖床的自己会在天色微亮的时候自己爬起来,哪一次不是好几个闹钟加上二姐的拳头自己才能爬得起来。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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