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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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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朝夕相处的看,还是看不够。

    陆克渊翻了个身,仰面朝天的面对了她。

    希灵这时有点厚脸皮了,伸着脑袋小声笑问:“不让碰,瞧一眼总行吧?”

    陆克渊伸手一摸她的脑袋:“头发长了。”

    希灵一动不动,任她抚摸:“人长得漂亮,头发长短无所谓。”

    陆克渊叹了一口气,也笑了:“刚才心里烦,说话不好听,你别生我的气。”

    希灵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不敢生你的气。好容易才巴结上你了,我哪敢对你使性子?”

    陆克渊没接她这句话,自顾自的往下说:“我觉得我这两天好多了,趁着手上这点钱没花完,咱们还得继续往前走。”

    “还走?走到哪儿去?”

    陆克渊思索了片刻,最后答道:“去哈尔滨。我在哈尔滨还有几个朋友可以投奔。”

    希灵忍不住把嘴一撇:“可别提你那朋友了,不怕再招来一个侯英俊呀?”

    陆克渊苦笑了:“哪能全是侯英俊?再说侯英俊那么干也是有原因的,我找个和天津那边没关系的朋友,不就安全了?”

    希灵在他脸上啄了一口:“我不管了,随你的便,反正我跟着你走就是了。”

    陆克渊被希灵管束着,这一次在床上扎扎实实的躺足了两天,两天之内,也不知道他出了多少身透汗,总之两天之后下床之时,希灵抽着鼻子告诉他:“你都馊了。”

    陆克渊也知道自己的形象和气味都很不招人爱,然而身体的确是退烧了,头脑也清醒多了,他甚至感觉到了饿,喝了一碗热馄饨。

    这碗热馄饨一下肚,他像喝醉了似的长叹一声,麻木的神经和皮肤仿佛草芽察觉到了春意,开始飞快的焕发生机。脱了衣裳看看左胳膊,他发现自己的左胳膊上多了一道狰狞扭曲的伤口——伤口并没痊愈,但是已经长合了。

    抬眼再去瞧希灵,他嘴上不言,在心里想:“她救了我一命。”

    希灵不知道他的心事,只看到他身体是明显的有了起色。陆克渊一好,整个人间都变得花红柳绿了,她瞬间生出了无数快乐的闲心,甚至顶风冒雪的跑出门,给自己买了一双新皮靴。

    这个时候,她又爱美了,蹲在地上欣赏着自己的新靴子,她感觉自己好像许久都没有添置新衣新鞋了。把长了的卷发左右分开,扎成垂肩的两条辫子,她搽了胭脂涂了嘴唇,穿上新靴子跑到陆克渊面前让他看。

    陆克渊被她这个沾沾自喜的劲儿逗笑了:“这个打扮真显嫩,成小丫头了。”

    希灵轻轻跺了跺脚:“别看脸,看脚。”

    “嗯,好脚,还没我手大。倒退十年你算占便宜了,不用裹了。”

    希灵又气又笑,扑上去要打他,然而一拳挥出去,却听见了“咣当”一声巨响。慌忙回头望过去,她就见一队士兵踹开了房门,领头一名小军官模样的人闯进来,先是将希灵和陆克渊看了一遍,然后问道:“你们是不是姓肃?”

    希灵一听这话,登时一惊——这地方认识她、并且还知道她姓肃的人,只有李金魁一个,李金魁怎么了?难道那八十大洋他给得心疼了,又想使计把钱诈回去?

    这时,那名军官又发了话:“行了,就是你俩。我告诉你俩啊,你俩私贩枪支,这是大罪,跟我走一趟吧!”

    希灵张了张嘴,下意识的还想狡辩,可随即又意识到这不是狡辩可以解决的事情。

    于是回头望向陆克渊,她只说道:“多穿衣服,别再冻着了。”

    几分钟后,陆克渊和希灵出了房门。因为两个人都是完全没有要反抗的意思,所以军官也把手枪收了起来,很放松的跟着他们走出了旅馆大门。

    见了天日之后,陆克渊忽然停下脚步问道:“为什么不是警察来抓我?”

    军官梗着脖子反问:“你哪儿那么多废话?警察大还是我大?”

    陆克渊又问:“你是谁的人?”

    军官一挥手:“你用不着知道,上车吧!”

    第108章 地头蛇(三)

    希灵感觉,自己和陆克渊是被那名军官带进军营里来了。

    当然,她原来也没见识过军营的模样,只是看汽车驶进个大院子里,院子里远远近近坐落着几排砖瓦房,远方还有一队士兵在那里来回的齐步走。而砖瓦房的门前全有荷枪实弹的卫兵站岗,角落里立着木桩子,桩子上还拴了几条很肥的大狼狗。

    汽车停了,军官吆喝一声,让希灵和陆克渊下去。希灵下车站稳当了,嗅到了寒冷空气中有烀豆子的味道,似乎附近有个厨房,正在做红豆饭一类的吃食。回头再看陆克渊,她心中有愧,垂下了头——早知如此,宁可饿肚子,也不该去卖那把手枪的。

    前有军官领路,后有士兵押送,她和陆克渊走向了最近的一间房子里去,走着走着,她的手忽然一暖,是陆克渊把它握了住。她合拢手指回握了,同时越发悔青了肠子——真的,为什么非要去卖那把手枪呢?明明还有别的东西可卖,为什么就像被鬼迷了似的,非要卖那最不该卖的呢?

    紧紧握着陆克渊的手,有那么一瞬间,她几乎想哭出声音来。

    寒冬腊月,天气是要多冷有多冷,然而房子里面全有大火炉子,却是温暖得很。希灵跟着陆克渊进了门,就见这屋子里未做任何装饰,四壁是水泥墙,脚下是水泥地,对着房门摆了一套桌椅。桌子后坐了一名军官——这军官定然是个大军官,因为敢于坐没坐相,把两只穿了马靴的脚架到桌子上。上身穿着一件不甚白的白衬衫,他将双臂环抱到胸前,披在身上的黄呢子军装一半挂在他的肩上,另一把已经下垂得拖了地。

    这位大军官,平心而论,长得不赖,是条浓眉大眼的威武汉子。转动眼珠扫视了希灵和陆克渊,他姿势不变,直接懒洋洋的开了口:“你俩是两口子?”

    希灵抢着点了头:“是。”

    军官一抬眉毛一撇嘴:“行,一对贼鸳鸯。说吧,那把枪,你俩是怎么偷来的?”

    陆克渊这时开了口:“你说的是李金魁那把勃朗宁手枪?”

    “别他妈废话!知道还问!”

    陆克渊的声音很稳:“枪是我的。”

    军官把抬起的眉毛落了下来:“操!到了这个时候,你他妈的还嘴硬哪?”

    陆克渊答道:“那把手枪是比利时造,我在天津的时候,有个白俄将军名叫奥金涅茨,是他送给我的。若不是我现在遇了困难,我不会舍得把它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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