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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生活还有眼前的狗血 作者:麦苗边倒立的小狗

    分卷阅读2

    想来他也没有相姑爷的本事。

    好在林美美不是莫佳佳,她毕竟长了一颗将来要继承公司的脑袋瓜子,清醒得很,没有随随便便芳心暗许的习惯。

    林赫在“猫饼”里点了杯雪碧,一点一点往嘴里吸。

    “猫饼”是一家挺不错的酒吧,在离婚前林赫经常到这儿待到半夜。雪碧味道尤其不错,气泡稍少些,喝起来没那么刺激,也更加甜一点。

    那时候“猫饼”还没在本城开几天,就被林赫如野兽寻食般找到了。顺带提一句,“猫饼”的老板是个挺有意思的人。当然,林赫的“有意思”不过是此人长得可以,真是口嫌体正直。而按照常人的眼光,“有意思”应该包括一些其他东西,譬如,老板沈旷是林赫从情窦初开时起,一直到现在的暗恋对象以及×幻想对象。

    高中时期,林赫和沈旷还是同桌来着。说来也奇怪,不管怎么换位置,他们俩都雷打不动坐在中间一组最后一排,可能是因为个儿高。班主任是个死板教条的老头子,三年都没出现过一对男女同桌,搞得大家阴阳失调五行运转不周。说白了就是这老师防早恋搞得大家伙儿人心惶惶坐立不安,自以为防的挺死的,其实还是没能遂了他老人家的愿,林赫到底恋上了。

    好吧,这从头到尾就只是一个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狗血故事。

    无非是什么纯情小gay暗恋自己的直男兄弟,受了点儿打击就觉得自己可委屈,外人看来也就是个没啥营养的小故事。但依据林赫短短二十几年的小经验,感情的事,跟有没有营养还真没啥关系。就像猫吧,天天吃点儿有营养的猫粮多好,可他就不爱吃,偏喜欢咬那除了让自己发癫其他没啥作用的猫薄荷,还挺贱的。人不比猫,人比猫更贱。当然人家猫内心可能想着,要是每顿都吃鲜鱼才好,又好吃又有营养。但哪儿来这么好的事,鱼多金贵呀。

    要怪还是怪高中生优质资源太少,荷尔蒙又过剩,多余的精力光靠一周两节的体育课完全没有办法发泄干净,这一来二去才成了的。估计现在让“经历比较丰富”的林公子重来回炉念一遍高中,可能就没那么喜欢沈旷了。可惜这只是个假设,没啥实际意义。林赫还是老跑“猫饼”来,像暗中观察肥鸡仔的黄鼠狼,堪称猥琐而贪婪。

    不过沈旷的皮相确实是好的,细皮嫩肉大长腿;性格也是可以的,闷骚腹黑有点污。男神呐简直。

    说来说去,这男神也就一点不完美,他直的。

    追他的姑娘可多可多,能从学校南门绕操场一个圈排到北门。最后还是被班长近水楼台先得月收入囊中,沈旷成功借色上位,成为嫁给班长的男人。班长吧,是个胸大腰细的......泼妇,胸部以下全是腿。你别说,他俩站一块儿,就光看那腿,还挺般配。

    其实,理论上说,林赫回忆起这些事到时候,应该更悲伤的,对吧,对吧。但这年头谁还不会个逢场作戏呢,就算是像林公子这样不学无术的小纨绔多少也会一点。也有可能是过了这么多年,林赫多多少少看开了点儿,没有以前那么执迷不悟非他不可。但这后一种可能,无论是谁,都不会相信的。

    不知是不是这年头直男就喜欢装gay,还是男神先生愿意卖腐给那些小姑娘看,发发福利什么的。林赫嘴贱喊沈旷媳妇儿,他也乐呵呵地应:“诶!话说班长都没这么喊过我啊......”

    “她当然不会这样喊你,她应该喊老公~”

    “瞧你浪的。”

    或者沈旷是不愿伤了兄弟和气,也有可能沈旷直到感觉不出来林赫对他的感情。妈的,什么扯淡理由,林赫编不下去了。

    这种事大家心照不宣,后来毕业,男神和班长分了,林赫也没上去把话挑明了,不必自讨没趣。

    “猫饼”里环境不错,灯光调的恰到好处,你能看见这人的腹肌线条但又看不见他脸上的痘坑,晦明间看见的人影儿模样都不错。但由于瞧不着细节,大家不得不依靠动物的本能来判断此人是否器大活好。

    坐在林赫前面的豹纹女和刚刚在池子里跳的就剩条内裤的肌肉男勾着脖子走了,面前空了一大块,林赫突然觉得这个人挤人的封闭空间里有风,没来由地有些冷。

    杯里雪碧“咕咚”翻出最后一个不甘心的气泡,都没和插在杯壁上的柠檬打招呼,就自顾自消失了。林赫佯作微醺,摇摇晃晃站起来。

    林赫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要用做作不自然的演技装醉,可能是因为他自以为他喝醉了的样子比较惹人疼吧。但不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并没有,相反,像个傻逼。

    回头看一眼专心致志捯饬酒瓶子的沈旷。只见他鼻尖沁出点汗反射着光一闪而过,左耳上的黑色耳钉倒是一直安安静静一副岁月静好与世无争的模样幽幽然绽着微茫。

    妈的,越来越骚。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

    第2章 第二章

    披着外套推门而出,林赫想着,假如这是基腐的某国动漫呢,沈旷这时候该追出来把他搂怀里,顺便扯开自己大衣,把人裹进去,用一把低沉的好嗓子柔声道:“对不起,宝贝,我错了。”

    深秋的冷风如战场上的琵琶,“铮铮”两声让林赫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他感觉刚喝的雪碧有点上头。

    沈旷当然不会出来。可能是没认出来,也可能视而不见,或者干脆已经忘了这么个人。

    老同学来你店里坐了三个月,天天晚上来,风雨无阻的,老婆都以为他找三儿了,你还没看见他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林赫突然觉得憋闷的慌:行,我也不想看见你了——这和谁赌气呐。

    马丁靴上的柳钉森然泛着寒光,在凛冽的月光下有点儿斩破寒风傲视天下的意思。

    林赫在大街上横刀立马。

    他后悔了,穿成这么一副欠操模样是出来打猎的好么?这一条街上全是酒吧,凭什么他就得上“猫饼”找堵?

    想着走着,一个拐角风停了。

    抬头远远瞄一眼,“厚后”的招牌巨大,却只是一块金属牌子,没通电,夜里不发光,因而即便是在闹市区占了挺大的一块店面也并不显眼。

    “厚后”是林赫常去的一家gay吧,里头的估摸着老板也应该是个有趣的人,有点小才华又有点小脾气的那种。

    不过林赫至今还没能认识老板,只认得几个服务生。不妨碍的,服务生也好玩的。

    那个叫阿洲的,和那个叫骁骁的,要说他俩没啥情况,估计林赫自戳双目都不信。

    有次林赫看见阿洲把一杯酒弄翻了,洒在挂在椅背上的一件工作服上,端着张空托盘的骁骁慌忙把衣服反过来看名牌儿,一看,笑:还好是我的。

    接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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