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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生活还有眼前的狗血 作者:麦苗边倒立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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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弟商量着,要不直接把店面转给他手底下人经营好了,自己只管收钱,又省心又安全。

    “咋不去厚后?”

    “那里全是gay,你确定么?那里基本上是狩猎的,想喝酒去那里并不明智。”

    沈旷默然。几分钟后直接披上外套出门带路了。

    沈旷从小到大身边有不少出了柜的,还被林赫这样的暗恋了这么多年。有一阵子他也很怀疑自己的性取向是不是与他这么多年以来默认的一样。那时候他就像风中摇曳的墙头草,说弯就弯,也就那时候他前女友和他分的,理由是觉得他越来越不正常。谁说得清这个,上大学两人异地,指不定是班长小姐看上别人了。但是“觉得他越来越不正常”这句话还真是戳心窝子。不过缓过那阵子沈旷也就恢复正常了。和沈旷最熟的gay宋越年先生大学肄业出国了,让他一下子反应过来世界主流并不是和同性谈恋爱,世上还是异性恋多一点,他也就没那么纠结了。像现在,既没男朋友也没女朋友,天天被他妈催着去相亲,沈旷仿佛回到了人间,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相亲,真接地气。而每次相亲,沈旷都会愈发坚定一个观点:自己真优秀,自己真抢手。

    宋二爷再怎么料事如神,也想不到林赫这小傻子也在“猫饼”。

    林赫把下巴放在桌子上,奈何桌子矮上衣短,腰那儿露出来一截,还有一点儿内裤边,纯情白色。

    宋越年早就给林赫的各个身体部位打过分,腰是绝对的加分项,宋二爷看了一眼就想再看第二眼。

    第一眼就觉得那截腰真好看。第二眼越看越好看。

    但是常言道勤学多思,宋二爷有着很好的学习习惯。这第二眼就开始思考问题了:为什么是白色,是在假装自己是个纯情的小男孩儿,还是生活习惯真好;自己到底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再顺便把他衣服往下拉拉,别让别人看见自己喜欢的小玩具没穿衣服的样子。

    不知道为啥本来只是露一截腰,到他这儿就变成了没穿衣服。

    宋越年还在考虑,要不然和沈旷说声再见,干脆把人带回去干好了,这厢沈旷过来把他这尊大佛请走到角落里坐着了。

    “猫饼”客流量也不小,任由宋二爷在大门口站着堵路,老板沈旷是不会答应的。而且宋二爷长成这样儿,有点儿过于引人注目了,毕竟这是酒吧,就算是在图书馆看见个帅哥大家还都想去搭讪呢。沈旷就是怕动静太大,等下再把林赫招来了。

    沈旷林赫老同学见面,真,尴尬。

    不知咋的,对面“厚后”的俩服务生也在,脱了工作服换上休闲装,乍一看都挺好看的。

    其实“厚后”是宋越年的产业,但是宋越年对自己的生意早就不太上心了,看着阿洲和骁骁,只觉得眼熟。

    阿洲和骁骁当然是认识老板的,但是认识归认识,现在又不是工作时间,没啥必要对老板多尊敬。大家都是来“猫饼”玩的客人,有这闲工夫和自己老板客套不如和正真的东家打个招呼。

    “嘿!这不是有猫饼的么!”阿洲语调上扬,一副真呀真高兴的模样。

    沈旷突然觉得自己这酒吧名字取得真不咋地。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

    路见不平评个论啊,该出手时就出手。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看到你们的存在。

    第7章 第七章

    林赫很失望,也很失落。沈旷今天不在店里,他不能暗中观察他男神的美貌了。其实沈旷长得也不是多好看,反正不如林赫他自己,但是很清爽,而且气质好,一看就知道这人意气风发志得意满,看一眼人就精神了。对林赫还有另外的百分之二百的迷弟加成。

    今天的调酒师估摸着是个新来的,不认识林小公子。听说他就要一杯雪碧之后态度十分敷衍,连片柠檬都没给。

    按常理讲,林赫是不在乎这些的。他个缺心眼儿的说不定只会感觉哪里不太对,但是具体要他指出来,可能又办不到了。但是今天不一样。诸事不顺的人总会多愁伤感,多愁善感的人往往心思细腻。林赫一眼就看出来这人对自己态度不佳,当场恶狠狠翻了个白眼。可惜人家转过身去拿酒吧匙了,完全没看到林小公子翻白眼的样子。不过灯光这么暗,就算他转过来也不一定看得见。林赫见他对自己的示威没啥反应,想要破口大骂一解心头只恨。这边刚要骂出口呢,那边想起来了,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这么骂过人,一直都是文明的乖宝宝,其实自己并不了解破口大骂的具体做法。不知道骂什么,所以只好做罢。

    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委屈了一阵子之后又觉得自己十分矫情,深深地感到不齿与惭愧。再加上没能如愿以偿看见男神,林赫的负面情绪达到了顶峰,很想学人家大醉一场。但是一想到自己高三暑假喝了点酒差点被林美美宰了,就怂了。

    林赫慢慢把下巴放到桌子上。桌子挺矮的,这个姿势有点挑战柔软度。

    林赫保持着这个类似于压韧带的动作好长一段时间,突然觉得自己腰间有点热呼呼的痒痒。本来还不想爬起来,但是林赫发现抖抖肩膀浑身都酸之后,他觉得这个害人的姿势下次还是不要随意尝试了。他倒是没考虑这个姿势看上去有多蠢,有多像一条死狗。

    林赫扭了扭脖子,拿起雪碧喝了一口。有个妆化得挺浓的姑娘过来和他打了个招呼,他俩完全不认识,所以就只是陌生人间的打招呼。那姑娘想请林赫喝杯酒,这看似请客读作勾搭的好意,林赫当然不会接受。何况还是个姑娘。他摇了摇手里的雪碧,把气摇掉一点:“看,我喝的雪碧。我不会喝酒。”

    正常人都不会相信他的鬼话。一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你说你不会喝酒,一杯都不能喝,骗鬼呢?

    姑娘把这理解为不给她面子,换了个妖娆点的姿势再一次发出邀请。林赫有点烦了。

    “我这样和你站在一起,太像姐弟恋了,不太搭。我不喜欢比我大的。”

    那姑娘目测比林赫还小两岁,不过妆太浓了,究竟谁年龄大这件事还真的不太好断定。不过足以让着姑娘不太开心了。

    本以为这姑娘不开心是打消这个念头,结果那姑娘拉着他想让他把话说清楚。这哪儿行呐,林赫早就不想和她纠缠了。

    目光扫视一圈正好看见那边和骁骁腻腻歪歪的阿洲。

    “嘿!阿洲!”管他认不认得自己,总归要摆脱这个多事儿的姑娘。

    “哟,林少爷!”没想到他还真知道自己。再好不过。

    林赫抓了手机快步走过去,走两步再回头一看已经看不见那姑娘的影子了。一颗心放下来了,但是又突然有些失落。这才是真正会玩的,就算是自己再看得上的,也能好聚好散,不拖泥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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