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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悍青日话 作者:刀刺

    分卷阅读24

    实了,抬头一脑门抵住了程悍的后脖颈,

    “我也没有爸了,咱俩同病相怜,你凑合凑合...答应吧!”

    程悍被他那既可怜又厚脸皮的态度逗笑了,“我发现你现在不仅胆子越来越大,嘴巴也越来越会说了,都快赶上老朽那碎嘴子了!”

    关青长叹一口气,气息潮湿温热地喷在他的后脖颈上,

    “我都喜欢你这么多年了,就算我本来是个不太会说话的人,这么多年的暗恋也快把我熬成个哲学家了。”

    “还是个苦逼的哲学家。”程悍讥诮,“行了,撒手吧,赶紧睡吧。”

    关青闷闷说:“我要跟你一起睡。”

    程悍:“……您可真是登鼻子上脸的顶尖小能手啊!”

    最后俩人还是一起睡了,虽然程悍从不正面面对关青,但关青越磨越厚的脸皮让他总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最合适的位置贴上他。

    去杭州的路途是困倦乏味的,程悍一夜没睡好,闭上眼一会儿不是梦到自己又再吸毒,就是又拿着刀子准备杀人。他看着梦里的自己再做那些无可挽回的混账事,拼了命的想醒过来。结果一醒过来就看到关青的脸就在他耳边,他扭头的时候都快亲上了,顿时恶梦里残留的心有余悸就醒了,直被他吓一跳。

    “你俩不乔装打扮一下?”老朽的破锣嗓子从扬声器里冒出:“别他妈被人认出来了,回头网友拍张照网上一传‘牢人乐队主唱编曲自知技不如人,特来逼哥演唱会现场求教’。”

    “操!”程悍乐了,“我他妈天天在大街上晃,就没遇到一个上来找我要签名的!人演唱会都是逼哥的铁粉儿,还能注意到我俩?”

    “那不一定啊,”老朽精神矍铄,继续发挥他□□嘴欠的本质,“你俩长得多有特色啊,一个满脸横肉,一个长发飘飘,搁一块儿,那就是西红柿配鸡蛋,一看就是一组合套,谁他妈认不出来!”

    一旁开车的邵彻冷漠道:“认出来也无所谓,我揣几张cd,挨个发一圈,给咱们造造势。”

    程悍:“没法儿跟你们俩把臭不要脸当人生终极目标的傻逼沟通。”

    话是这么说,但真到了现场,邵彻还是把头发篓到头顶,藏在了鸭舌帽里。想九十年代,搞摇滚的几乎把留长发当作一种标志,但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除了零星那么几个固执的老派人士,基本都是怎么有范儿怎么来。

    邵彻这造型,在现下的圈子里确实挺扎眼。

    现场人太多了,一楼又都是站票,虽然还不到前胸贴后背的地步,但人与人之间也没有多少缝隙。

    程悍和邵彻鹤立鸡群,前后一圈年纪轻轻的姑娘小伙儿,打眼一望,程悍都有种英雄已迟暮的悲壮感。

    灯光暗下的那几秒钟,人群就开始骚动,等到李志在舞台中央出现,整个现场顿时成了尖叫的海洋,震得程悍脑浆都在翻腾。

    随后在暗潮流动的钢琴声中,李志粗噶的声音不急不躁地响起,乐队加入了弦乐,小提琴的精细配上李志粗糙的嗓音,形成独一无二的特质。

    李志这哥们儿,穿着普通青壮年的长袖t恤和牛仔裤,模样也是微胖界的屌丝青年,戴副眼睛,挎着吉他,吐字略微不清晰,副歌偶尔还破音,歌词还间歇性骂街。

    他些微圆滚的身体踩着节拍在台上不协调地走来走去,没一会儿脸上的汗珠就荫湿了一块衣领。

    他的唱腔除了粗旷毫无技巧可言,然而正是这种直白,真正吼出了现代青年内心的愤慨和迷茫。

    “编曲很不错,乐队很牛逼,”邵彻在程悍耳边低声说:“瞧见了吧,他唱片基本是民谣,可现场还得做摇滚,不然歌迷们燥不起来,气氛提不上去。谢天笑的古筝,二手的唢呐,李志的歌词,这就是当下独立音乐圈儿里三把最具特色的交椅。特色,特色,牛逼的乐队都得有特色,咱们乐队的特色是什么,你好好琢磨。”

    程悍正在思忖,耳边陡然一声破了音的“逼哥”惊得他一哆嗦,受到这声“逼哥”的鼓励,台下人潮纷纷响应号召,一时间“逼哥”的喊声此起彼伏。

    而逼哥他本人闭着眼鸟都不鸟,唱到“多想和你一样”下面万八千人就接着吼“臭不要脸”。

    李志的歌词大都粗俗里夹杂着人生感悟,台下这群疯狂的年轻人,也许就享受这种能在大庭广众中毫不避讳、随心所欲的一句“哈喽你麻痹的kitty!”

    人生中很多的无可奈何生生磨去我们的锐气,说得好听叫做历练,叫做成长,说得难听一点,不过就是这个世界他太操蛋,不允许我们长成一棵放肆的小树。

    非得是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克制到违背本性,长成跟众生一样扭曲的面孔,还得于瘴气中苟延残喘地说一句:人生啊,本来就是这样。

    集万千人口中的一句“操尼玛”,终于得以喘一口干净的空气。逼哥的演唱会——圆满了。

    程悍认真反思自己的不足,他觉得自己可能这一生过得太坎坷,以至于把这种坎坷带到了歌声中,光顾着沧桑了,却把他天性中的戾气给抛掉了。

    他到家已经两点半,桌上饭菜齐全,家里窗明几净,而关青在他床上沉沉睡着了。

    ☆、 第十六章

    夜晚的风和月光一齐从窗外照进,屋子里飘荡着茶香,关青的呼吸声轻微细小,睡相柔和沉静。

    程悍放轻手脚躺下时,除了寂静中木床的一声吱呀,一切都是静谧,宛若时光轻抚的流淌。

    而在这静谧的月色中,他转过头,仔仔细细地凝视着关青的脸。

    他发现关青长得真不错,这个不错不是指帅,而是指恰到好处。

    男人太帅,容易给人造成一种不靠谱的感觉,一不小心就成了坏小子。而如果长得太秀气,就又会成为老朽口中的小白脸儿。

    关青正处在坏小子和小白脸儿中间,乍一看没什么特色,像马路上路过的普通青年,就是干净清秀。但仔细看,就会从他的眉眼间看出一种沉静的特质。这特质使他增添了令人安心的味道,耐看,且越看越好看。

    程悍想自己在牢里呆了七年,出来后到现今又快七年,十四年的时间,滴水都能穿石了,两个七年之痒都过去,可关青这个不该剩下的男士却仍旧虔诚地告诉他“我喜欢你”。

    他们都已而立,即使人生大事还没着落,但身心皆已成熟,生离和死别已经历,再不复当年的冲动,也没甚大风大浪能激起内心的波涛。若不出意外,这一生本该就这么平坦顺遂的混过去。

    若不出意外,任何的执念与疯狂都已被岁月压制,可以深埋或者遗忘。

    而关青恰恰在这趋近成型的人生阶段里、冒着颠覆后半生的危险坦诚了这么一段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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