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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重生之夫郎以为我是渣 作者:指尖繁华

    分卷阅读27

    惊叫出声,原来是宁宇含住了他的耳垂。宋言蹊简直要缩成了一团了,又是捂着手又是防备着耳朵,结结巴巴的说道:“你回你位子,你今天还没有练字背书。不许偷懒。”

    宋言蹊严肃的样子像是个小夫子,宁宇讨价还价,“我听你的话,有奖励吗?”

    “什么奖励?”

    “我白天听你的话,礼尚往来,你晚上要听我的话。”

    联想到宁宇话中的含义,宋言蹊低垂着眼睛不看宁宇,小幅度的点点头。

    宁宇就最后抬起宋言蹊的下巴狠狠的亲了一口,春风得意的回自己座位了。

    结果还没一会,宁宇又找事情了,“宋言蹊,我墨水没有了,过来给我磨墨。”

    “你书童呢?”

    “没有书童。”也是,宁宇正儿八经的读书也是近几天的事情,他一直都没有书童这种存在。

    “你自己不会磨吗?”

    “书上说‘红袖添香’,本来就该由像你这样好看的人来磨墨,我才有动力写字。”宋言蹊还一脸的不相信,宁宇给他解释道:“你想啊,你这样的美人磨的墨,我肯定多多写字,早用完墨水,你就又能出现在我面前给我磨墨了。”

    油嘴滑舌,口蜜腹剑,巧舌如簧。

    宋言蹊过来转着砚台,手腕洁白如玉,修长白皙的手指在墨色下映衬的很好看。

    宁宇看着宋言蹊画着圈的手就入迷了。

    若不是宋言蹊十分确信的知道他记忆中的那些是真实发生过的,或许真的会被宁宇这幅样子骗过去。他上世还不够惨吗?怎么还会产生宁宇可靠的错觉?

    之后两人就相安无事了,宁宇沉浸在自己的事情中,宋言蹊在卧榻上绣刺绣,因为是给宁宇做的,宋言蹊特意挑了红色的线,绣了一朵大大的花,鞋子做好之后就是在正上面的鞋面上,侧边宋言蹊也打算绣一排小花朵,看宁宇怎么好意思穿出去。

    接连两晚上宁宇都只是把他上上下下摸一遍,还让他自己掰开屁股,给他上药,却没有再进来。宋言蹊心里暗想,该不会真的把宁宇夹痛,宁宇怕了吧?虽然他也觉得很痛,可是宁宇也太丢脸了,他都没有害怕。

    “宋言蹊,你屁股是不是不疼了?”

    宋言蹊瞪着宁宇。

    “那我们来学习第二个画吧。”

    学习过后,两人都累的喘着气,宋言蹊趴在宁宇身上,屁股还被揉着,里面的液体不断的被挤出来,宋言蹊却没有精力管。

    “宋言蹊,你总是躺着,老是让我一直动,很累。你也该卖力的动动。”

    宋言蹊不理他,闭上眼睛装死。

    宁宇摸了几把宋言蹊的腰和背,“宋言蹊,你太瘦了,抱着很咯手。”他上辈子看够了宋言蹊单薄瘦弱的样子,总想把宋言蹊喂的白白胖胖的。

    宋言蹊心里不忿又生气,嫌他咯手还把他翻来覆去的抱了好几遍,谁抱着不咯手就抱谁去不就好了。宋言蹊拖着暂时麻木的腰,还没挪出去一点,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宁宇的罪恶之手向他伸了过来,他却无法动弹逃不出去。

    宋言蹊还以为腰又会被折叠起来,宁宇却力道舒缓的给他揉腰。

    “宋言蹊,你体力太差了。你就该和我一起练武,锻炼锻炼身体。不然总是让我动,很累。”

    “你还不是很弱,大哥就只用了一只手,你都没在他手中过了三招。”

    看宁宇沉默不语了,宋言蹊心里有点后悔,男人都不喜欢说他不行,他是不是太打击宁宇了?

    “宋言蹊你等着瞧好了,以前是我没好好练,总有一天我会变的很厉害。连父亲都打不过我。”

    宋言蹊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就宁宇这样的竟然还做着打败父亲的梦,真是天真可爱,呵呵。

    宁宇圈着宋言蹊的腰,手放在了宋言蹊平滑的腹部,看了看宋言蹊的脸,在脑海里想着缩小版的宋言蹊,宋言蹊生的小孩肯定和宋言蹊一样漂亮,软软萌萌的,笑的灿烂,抱着他的大腿软糯糯的叫父亲。

    这样一想,宁宇顿觉有压力了,他不能是个一无是处的父亲,他要变的很优秀,让他的孩子都崇拜的看着他,以他为豪。

    宁宇表情很严肃,宋言蹊在心里直嘀咕,不知道宁宇又要发什么疯。

    “宋言蹊啊,我不能再沉溺于你的美色了。我要认真读书,努力练武。”不然以后都没法教他儿子射箭打猎。

    “等我当了举人,你就是举人夫郎啦。”

    连童生都不是的人,前几天还在背千字文,还想着当举人,宁宇想的挺美。不过两人依偎在一起,听宁宇说他这些想做的梦,感觉还不赖,他都有点想沉溺其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宁小宇这样的无耻攻竟然还能找到媳妇?果然是金手指吧……

    我都快不认识学习这两字啦,七夕快乐呀!希望小天使都能找到那个共同学习的人,嘿嘿!

    第24章 第  24  章

    宁宇收到宋言蹊做的鞋很高兴,在脚上比了又比。临睡觉之前还放到了床头。

    第二天起来,两人收拾一番准备去赏花节赴宴。赏花节举办的地点是郊区的小庄子里,里面风景静谧优美,场地又大,他们这些大家族的人举办个什么宴会,都会选择这里。

    小年轻们还能去附近山上打猎游玩,附近还有小河流,有时一些贵族子弟在捕捞螃蟹的季节会来聚聚。在亭子里喝酒吃螃蟹,玩一些行酒令。

    宋言蹊弄好发髻一回头就见宁宇穿好了衣服,坐在床上在穿鞋子,还是他做的那双鞋!

    宋言蹊脸色有色不自然,“你真的要穿这双鞋出去?去赏花节?”

    “对啊。怎么了?”

    宋言蹊咽了咽口水,“没什么。”

    宁宇一身剪裁合体的蓝色衣服,脸俊朗帅气,身材颀长,宽肩窄腰,因为最近不辍的练武,气色很好,很是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大概唯一不协调的就是脚上那双绣着大红花的鞋子。

    宋言蹊和爹爹坐上马车,他本以为宁宇会骑马过去,没想到宁宇也坐了上来。像小哥儿一样窝在马车里,不嫌丢人?其他大部分男子都是骑着心爱的宝马,张扬的过去,像是在展览的移动货架,以得到更多小哥儿的瞩目。

    来来往往的小哥儿都是盛装出席,脸上言笑晏晏,妆容精致,头上的首饰也是藏尽了小心机。

    宋言蹊头上却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只玉簪。他本来也想弄个庄重的发髻,带些精美的首饰,不丢宁府少主君的脸。可想起上次宁宇的抱怨,头上带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簪子会戳到宁宇,手诡异的避开了那些簪子,只挑了一个素雅的固定住头发。

    真是奇了怪了!

    宁宇一下马车,就暗中收到了很多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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