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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掰弯我的网红室友 作者:与竹

    分卷阅读37

    边翻看着,饭快要见底了,他手指突然在一条十分钟前发的微博上方停了一下。

    【@一七酱:卧槽!!!帝都的小伙伴今天晚上快出来活动,大街上可以捕捉到小恒家的一群汉子妹子,我刚刚看到他们进xxx饭庄了!!要不是看到了寸妈的脸,再外加听到了相看不厌大大的声音,我都不敢相信啊啊啊!!】

    萧佩清来了兴趣,点开了这条微博,下面有妹子纷纷留言。

    【@发发发发财:求照片!!】

    【@养不到柯基不改名:直播直播!】

    没一会儿,博主就在评论里放出了好几张照片来。

    照片的距离有点远,但是还是可以看清,一群男生和一群女生浩浩荡荡的大队伍在一家四层楼的饭庄门口站着,有说有笑,光是入镜的人,就有足足四十多人。

    萧佩清感叹:妈呀,恒春令这么多人吗?这包个场子岂不是要把会长吃空了。

    但是因为人太多,又距离远的原因,他并没有找到陶疏在哪里,毕竟放大看大家都是糊糊的一张脸,分不清五官。

    紧接着,萧佩清一刷新,就看到了博主多了一条回复。

    【@一七酱:我激动得手抖,拍出来的g♂v画质不要打我!不厌大大发微博了,有高清图,大家去那边看吧。@相看不厌xkby】

    萧佩清抬了抬眼,点开了这个名字的微博。

    相看不厌应当算是恒春令最元老的人物了,微博的粉丝量足足有五十万,还加了金闪闪的v字认证——音乐人。

    萧佩清看到了他的最新一条微博。

    【@相看不厌xkby:彩排的前一天,好好犒劳一下,小恒的第一次线下,多谢大家的支持!】

    配图是九张举着自拍杆的搞怪合照,萧佩清找了好半天,终于在第五张找到了陶疏,他笑得灿烂,露出两颗小虎牙来,下巴的线条被灯光衬得柔和,然后,萧佩清的目光落在了搂着他脖子的那个男人身上。

    男人穿着深棕色的衬衫,梳着大背头,一手叉腰,一手自然的环着陶疏的脖子,就像是在玩闹一般,笑着垂眼盯着陶疏的脸。

    但是陶疏的头明显在微微朝另一个方向倒去,脖子略显僵硬。

    萧佩清知道他这个小习惯,每当有让他不舒服的人和物靠近时,他都会不自觉的将头倒向另一侧,却非要佯装出笑容灿烂的样子。

    这个人的面孔很眼熟,他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不是在“盛情”对面酒吧工作的,上次还不知死活的将陶疏灌醉的那个人吗!

    他皱了皱眉,但是想起来陶疏也说过他是恒春令的人,不过也就没有在意了。

    萧佩清点开了评论区,缓缓的划动着。

    【@给您献头啦:卧槽第五张!!一丈红发糖啦!!】

    【@我家太太再不发粮我就要死了:一口狗粮!寸妈搂住桃爹的眼神不能更宠溺!_(:3」∠)_】

    嗯??

    萧佩清的眼睛盯住了这句话,他又翻回了那张图,所以,这个男人,就是陶疏的cp——一寸?

    卧槽,一口老血喷涌而出。

    先前陶疏只是告诉自己他是二次元的朋友,对他的身份更多的只字未提,但没想到,他居然就是一寸。

    萧佩清的肩膀突然塌了下来,他的表情有些异样,眉头微微的皱起。

    原来,他们已经走得这么近了吗?

    【@远山空城:啊啊我要疯了,刚从寸妈的微博过来,就又吃了满满一大口狗粮,齁死了!@一寸光阴一寸金,赔我的鼻血!寸妈!】

    萧佩清看到了这条评论艾特的人,看名字来说,应当是一寸没错,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进去。

    一寸的微博并不多,只有大概八百多条,萧佩清看到了最新一条,系统显示,两分钟前发送。

    【@一寸光阴一寸金:好久没见大家啦,明天彩排加油~】

    配图是和各个恒春令的汉子妹子们的合照,看上去和相看不厌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唯有最中间的第五张显得分外独特。

    因为,第五张只有他和陶疏两个人。

    一寸穿的比较正式,深棕色衬衫上系着黑色的领带,而陶疏则穿着一件淡青色的短袖,不紧不松的套在身上。

    二人对着镜头笑着,一人伸出一只手来,将比的半个心拼凑在一起,合成了一个完整的心来。

    萧佩清深吸了一口气,他继续向下翻看着。

    这条微博接下来,便是清一色的广告,不是这家歌手发新歌了,就是那家歌手有新的线下活动了,他都帮忙宣传转一发,萧佩清看了七、八条,正看的有些无聊的时候,他的目光盯在了一条十几天前发的一条内容简单的微博上。

    【@一寸光阴一寸金:@桃子咋能这么红。】

    配图是一张半藏半露的照片,一寸抬着头只拍进去了自己的双眼,照片的背后是带着鸭舌帽低下头去的陶疏。

    萧佩清清楚的记得这顶深蓝色印着小小的“peach”的帽子,因为这个是他两年前送给陶疏的生日礼物。

    他看得出这家店是d市古城区的装修风格,二人铁定是在酒吧里附近拍的,而他的目光停在日期上时,心里感觉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不见血也没有伤口,但奇痛难忍。

    这正是他破天荒的打算重拾自己的吉他,去给陶疏伴奏的那一天。

    “啪——”

    萧佩清面无表情的关掉了手机,将它扔到了对面的沙发上,坚硬的手机落在皮沙发上,砸出一声巨响,弹了一下,又落回了原地。

    他阴沉着脸,快速的吃完了剩下的所有饭,一粒不剩。

    他起身,走到落地窗前,“哗”的一声拉开紧闭的窗帘,帝都精致的夜幕映入眼帘,高楼挺立。

    萧佩清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23点52分了,一个下午就这样在路上奔波白白消耗掉了。

    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明亮的街道车水马龙,在夜色中显得格外华丽,他站在窗边,右手扶着落了薄薄一层灰的墙。

    只有在陌生的城市,看着陌生的街景闻着陌生的味道的时候,才会惦记起自己的家乡的好吧。

    萧佩清叹了口气,转身从行李箱里去将自己的洗漱用品拿出来,正准备洗漱上床睡觉,可还没等他将洗漱包翻出来,沙发上的手机便震了震。

    萧佩清起身,撒着拖鞋走到了沙发旁,弯腰拿起手机,呼吸灯急促的闪烁着,屏幕上亮着两个大字,是陶疏的来电。

    “喂,怎么了。”

    萧佩清深吸了一口气,接通了电话,然而,电话对面接下来迷迷糊糊的说的话让他顿时火冒三丈。

    “萧佩清……我好难受……我好像又喝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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