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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蠹 第5节

    不蠹_现代耽美_BL 作者:贺喜

    不蠹 第5节

    不蠹_现代耽美_BL 作者:贺喜

    不蠹 第5节

    我把书放在枕头上,拿被子罩着头趴着看书,光线越来越暗,我还以为是月亮被云遮住,抬头一看,才发现是齐金明站在窗边挡住了月光。

    他似笑非笑:“看什么呢?”话音未落,伸手来拿我的《浮生六记》。

    我如堕冰窟,生怕他把我的书给收了,只好解释道:“我刚刚才看完,额,你给我的那些武术卷本,现在看看其他书换换脑子……”

    齐金明把书丢回给我,我连忙接住往枕头下面塞,害怕他改了主意,给我没收销毁了。

    他说:“行啊,既然你都看完了,跟我说说,辜小鹏和甜甜,他们俩的命门在哪里。”

    我不无自信地说:“甜甜的命门在脚踝,他重在练拳,桩子不稳,容易被扫倒。”甜甜怕齐金明考我我回答不上,这是他自己给我说的。江湖中人,竟敢告诉别人自己命门所在,可见他对我的信任,也可见他的仁厚之心。

    齐金明点头:“那辜小鹏呢?”

    辜小鹏没帮我作弊,我自然答不上来。齐金明站在外面摇头,没说什么,又走开了。

    才八点过,不该是入睡时间,我们四人自然都没睡。两小孩在屋里又闹又笑,伴随着田鼠吱吱乱叫,不知道是拿那些小东西办什么家家酒。我心神不宁地翻着书,根本看不进去,老拿余光看齐金明。齐金明在院子里踱步,像失群的马一样绕着圈子,偶尔拿脚踢踢地上沙土,百无聊赖之相。

    我知道他是有点失落,第一次把甜甜放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了。但甜甜是必须接触外部社会的,就像他说的一样,他不能再锁着这个小孩,甜甜也要有自己的人生。

    我心有不忍,于是叫他:“师父——你进来坐会儿么?”

    齐金明转过身来,竟然有些讶色,他可能已经习惯了被动的我,第一次见到我主动邀约,确实有点吃惊。

    其实当时我真没打算发生点什么,是正经八百的思无邪,只是想和他盖上被子纯聊天而已。

    齐金明走进窗户,在窗外就把鞋子蹬了,一个翻身进了屋里。他踩在我被子上绕了两圈,找了个舒服的地儿坐下。

    齐金明一坐下,就跟我大眼瞪小眼,还问我道:“叫我进来做什么?”

    我一时间找不到话题,脑子一下发热,便说:“师父,你看我的命门在哪里?”

    齐金明竟然笑了,和他平日里的讥笑、冷笑、讪笑不同,这是真正开心的笑。他笑道:“就凭你?还命门?你整个人就他妈是个大命门,打到哪儿都是个死。”

    此时的我早已习惯齐金明的辱骂,不再玻璃心,这算不了什么。为了稳住话题,我又问他:“那你的命门又在哪儿呢?”话一出口我就知道不好,除了甜甜那种老好人,谁会告诉别人自己命门所在,更何况齐金明这种大灰狼。

    我本来已做好挨骂准备,谁知道他嘿嘿一乐,撩起t恤,露出瘦至内陷的腹部。我眼神不好,只能凑过去看,贴到他肚子上去了,我才看到一条细细的红线,自他肚脐上下延伸两寸,像是做过手术留下的疤痕。

    他说:“我家里老人说,身为雌伏者,本身就是命门,所以做了手术破坏内腺体。这么一来,我就和其他人一样强了。”

    我指着他的肚子,手指微抖,怜惜之情遍生:“所以可以说,你是没有命门的?”许多谜团都解开了,怪不得他发情无节律,味道又奇特,原来是因为内腺体被破坏。我不敢想他的家庭得有多恐怖,因为嫁娶不得,招赘无果,早知道有绝后的一天,于是不再珍惜身体发肤,竟以幽闭[1]之刑来训练后代,让他们变得和alpha一样强,我想齐金明要是有兄弟姐妹,应该也是一样的惨状。

    齐金明放下t恤,撇了撇嘴,同时向我表示,他并不在意自己能否下崽,人生在世只要自个儿欢乐就行,他没有家庭,不能生育,来去自如,了无牵挂。

    [1]幽闭:古代去除雌者生育功能的刑罚。

    作者有话说:

    偶尔也要求点海星玉佩评论!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我魔怔了似的,伸手去摸齐金明的肚子,隔着薄薄一层衣物,我触到那一条细细的疤,心如波澜,依然无法平息。

    齐金明安慰我说:“没事儿,又不是没用麻药,一下就过去了。”

    我说:“我一直觉得……不结婚也挺好的,自由。但那是自己的选择,不是因为缺陷——”齐金明伸手来捂我的嘴,眼里有点泪光,他笑着说:“少爷,可别提这茬了,我不是没人要啊,你知不知道我订过婚?”

    我讶异道:“我上哪儿知道去?”

    齐金明有点得意,脑袋一摆:“京城白家的大少爷,白润麒,你知道么?”

    我虽然不知道这个人,但我知道白家,是靠鉴古出名的望族。白家家门很大,人丁兴旺,这个白润麒既然是大少爷,身为长子长孙,绝没有跟齐金明结婚,然后一起不孕不育、四处求医的道理。

    果不其然,齐金明脑袋一歪,眼泪流了下来,他极不将就地伸手一抹,骂道:“虽然是包办婚姻,没什么感情,但也不能说翻脸就翻脸吧。丫听说我不能生,悔婚悔得比他妈兔子跑得还快,后来娶了个能生养的,妈的,三年抱俩,现在肚子里揣了第三个了,太给他老白家长脸了。”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好自个儿也卖卖惨,好让他乐上一乐:“这么说来,咱俩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

    齐金明疑道:“怎么的呢?”

    我说:“我二十二岁才分化。”

    齐金明哈哈笑起来,这确实算得上一桩奇闻,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知道结果,哪有像我一样发育迟缓的。笑完他说:“然后呢?”

    我说:“我父亲家是北京的,姓胡,辈辈给当铺当大朝奉,想要当大朝奉,首先得是——”我双手捧在胸前,做了个气壮山河的手势,意思是alpha,齐金明点头表示明白。我又接着说:“结果我成人了还没结果,那边就把我赶出来了,说继续养着也没用,不能帮家里做事儿。还是我舅收留了我,让我改姓辜。我就跟着我舅回杭州,到了杭州上大学,本科才刚毕业,就分化了。”

    齐金明打趣道:“那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胡舟?真够难听的。”

    我啧道:“什么胡舟,我原名叫胡帆,后来改成字了,叫湖帆,这才和舟配成一对儿名字。”

    齐金明摆手,示意不想聊这个话题:“哎呀,搞不清你们这些文化人。”我感觉他有点故意找乐了,为了掩饰自己的脆弱。

    这时我跟他箕坐于榻,面对面望着,两人的话都说完了,也不好再挑起对方的伤心事,只好默默对坐。月光暗了,这次是真的被云挡住,我的夜盲也犯了,开始看不清他。

    齐金明倒是看得清我,他做什么都戴护目镜,我猜他的眼睛保护得很好。在黑暗里,他笑了一声,又压低声音说:“天黑了,没个亮,太无聊了。少爷,做吗?”

    我愣了几秒,还没发话,齐金明已经缠了上来。他真的像条大蟒,才跟我裹了两下,我就开始喘不过气。他一手揽我后颈,一手扯我裤腰,嘴上也不闲着,跟我胡乱地亲。

    齐金明的吻技不怎么样,想到他平时那么不讲究,估计也就是个不求吃好,只求吃饱的人,没什么机会锻炼技巧。我想他没有直奔主题,愿意跟我来点前戏,这已经算是给面子了。

    我伸手从他腋下穿过,反扣他肩,身子一扭,就把他给放倒在炕上,然后开始手忙脚乱地解自己裤腰带。齐金明躺炕上笑,一边笑一边往下褪裤子,还说:“少爷,学以致用,可以啊。”

    我其实也没多少经验,但我这个人学习习惯好,善于反省并提升自我,能从有限的经验中得出丰富的结论。这次真的动起家伙来,算是我占上风。

    没等我动,齐金明两腿自动夹了上来,把我的腰钳着,上下摩挲。我提住他两腿就往上使力,让他门户大开,就那么对着我。天可怜见,我两眼一抹黑,真是什么也看不清,伸手到他胯|下一摸,早就是汁水淋漓。我发着抖脱了内裤,握着那话儿朝他下边塞,塞了两下都没进洞,只在他tu,n|缝里擦了几下。齐金明在我下面笑,格格格的,闹得我心烦意乱。我一下捂了他嘴,这次终于对准了地儿,撞进去的时候,他在我手下猛然吸了口气。

    我们联成一体,在床上冲来撞去,终于挤到一个地方,不再移动。我把齐金明顶到了墙角,他一手反撑着背后的墙,一手揪我后脑勺上的头发,应该是有点受不了了。他喘着气说:“少爷……我他妈是叫你**,你他妈的、想要了老子的命啊……”

    我已经疯了,不停把齐金明往墙角撞,我还埋头想亲他,但他正爽在头上,声音一浪比一浪高,根本不想亲我。他把头撇向一边,还拿手抵着我的嘴,不让我得逞。我知道自己必须得有个着力点,不然很快就没力气了,于是我埋头吻在他的手心,而他的手背紧紧贴在脸上,离得这么近,我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因为快感,他的鼻子抽紧了,显得窄窄的,很秀气;而他的眉头微蹙,眼神温柔而不定,好像高潮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我感觉齐金明和平时不一样了。他没有逞凶斗狠,也没有放荡不羁,此时他和我一样,都没有故意散出什么味道,只有混合了两人体味的淡香,纠缠在一席被子里。他甚至不特意看我,垂着眼帘,在淡淡月光下,他的羞怯,他的脆弱,都被我一一收入眼底。

    说来奇怪,在那么一个地方,明明有瓦遮头,有四面墙,我们俩却宛如曝于旷野,在天地间交|合。我曾经的做|爱,都对对方有所保留,有所回避,也不乏害羞,不好意思让对方碰触我的肌体。但齐金明怎么亲我,怎么爱我,哪怕不看我,冷落我也罢,我都觉得理所当然,好像我生来就该对他彻底坦诚。

    达到生命的大和谐后,我们倒在炕上,被子乱成狗窝,也没人有劲去收拾。我头靠在齐金明肩上,他什么也没说,少见的沉默,只是笑了一笑,摸了摸我的耳朵。

    我凑到他脸旁,一手轻轻扳过他下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一下不够,又是很多下,数也数不清,我爱他爱得昏头转向了。齐金明还是拿手来遮,遮不过我,又缠成一团。痴缠中他笑骂道:“你这人,平时看着斯斯文文的,真他妈狗。”狗是天津话,北京人也跟着说,他语气总是似笑非笑,分不清是褒是贬,我觉得这是表扬,不禁要乐。

    这时候我们快活无比,沉醉于情欲之中,没有谁有闲心去想,为什么在我们的故事里,所有人都对生育缺陷如此敏感,若有个体不能传宗接代,便被视为毫无价值。当命运走到后头,我们便很快知道,多年前涉及多个家族的谜案早已撒开一张大网,把所有人都罩在里头,长为生育所累,永受繁殖之苦。

    作者有话说:

    您的好友 前夫 已上线。

    老铁们动动发财的小手,往收藏评论海星玉佩猛戳两下。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有人说破|处后的第二天,人会变得不一样。鉴于我不是第一次,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是和齐金明间的关系有所不同。我开始以他的什么人自居,但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人,不知道是老公,是男朋友,还是别的什么。我只是坐在窗里看书,偶尔拿余光扫扫院里,看见齐金明来回做事。我心里明白,我见过他别人都没见过的样子。齐金明有一部分人生,幽秘的,快乐的,会永远和我有关,有一个晚上,我们灵r_ou_相依。

    第二天,所有人看我的表情都很微妙,好像在说:“没想到啊,你这个浓眉大眼的也叛变革命了。”我仔细回想,才想起前一晚齐金明把鞋脱在窗外,今天日上三竿才出去把鞋子穿好。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昨晚齐金明翻窗进了我屋,呆了整整一晚,风言风语不知传去何处了。我打个冷颤,希望我舅别知道这事儿,我迄今不能确定他和齐金明的真实关系,也不想和另一个alpha有性方面的竞争关系,更何况那人是辜松年。

    这天一切照旧,早上跑完马拉松,踢过足球,到了傍晚,齐金明不知从哪儿弄来一辆摩托车。他把摩托骑到院门口,冲我勾勾指头,我走过去,他说:“少爷,走吧,今晚咱们出去玩玩儿。”

    我奇道:“去哪儿?我不去逛窑子。”

    齐金明不笑了,两片嘴逞凶地抿起来,伸手想要打我。那手最终还是没落下来,他变掌为指,在我腰上掐了一下。旁人要是看了,可能以为我们在打情骂俏,只有我知道齐金明的手有多重,他那一掐刚好落在筋上,往里直通肾,往下直连蛋,我顿时痛得岔气,腰腿软了,起码得有两天硬不起来。

    为齐金明 y威所逼,我捂着腰眼爬上摩托,在后面揽着他的腰。齐金明说一句:“坐稳了啊。”车子就嗖一下窜了出去。

    一路风驰电掣,我们到了城乡结合部。自古以来,城乡结合部都是尴尬的地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放眼一看,霾色不轻,空气又干,整个街上黄尘满天。行人穿着相当土鳖,一些妇女为了防止风沙摧残容貌,还在脸上围了丝巾,大红大黄,看得我梦回上世纪九十年代。此时夜降下来了,街边不少大排档架起了锅,开始哐哐炒菜。在这苍茫夜色中,周围不少电瓶车、三轮车溜来蹿去,齐金明载着我一路逆行,我闻到油烟、黄沙和热菜的味道,冷风烈烈刮过,我依伏在他背上,竟然心里热热的,有一种“老公带我进城赶集”的幸福感。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赶紧疯狂摇头,把脑子里那些脏东西赶走。

    齐金明在前面问:“你丫嗑|药了?想把我摇下去?”

    我忙抱住他腰:“没有没有,你继续开。”

    齐金明没回头,我从后视镜里看他。为了防风沙,他又戴了护目镜,护目镜很大,遮住他大半张脸,只露出鼻梁以下。他的嘴又勾起一个笑,很像我第一次见他时那样,那时候我在边疆一座小城的集市里见到他,他在一个r_ou_摊边窥视我,笑容讥讽,正邪难辨。谁能想到,一年多后我们俩就滚到一张床上去了,而且我还对他一往情深。

    过不多久,齐金明停了下来,我抬头一看,眼前是一家ktv。几根霓虹灯管构成三个大字“不夜天”,那几个字不停变换颜色,黑不溜秋,绿了叭叽,蓝哇哇的,紫不留丢,险要闪瞎人眼。

    齐金明叫我下车,又拔了钥匙,领着我往里走。刚一进去,就有两个半大小子夹道相迎,他俩捂住腹部,一个九十度鞠躬,一口陕味普通话喊着:“齐哥晚上好——”

    看来是常客了。

    齐金明拉着我一直往里,走过一条长长通道,终于见到舞池。齐金明咧开嘴就往里跳,完全把我忘在脑后。舞池里灯光过于炫目,音箱质量低劣,鼓点噪音很重,底下跳舞的也全是些土味青年男女。他们气味迷乱,打扮土鳖,在里面疯狂甩头。

    齐金明也跳了进去,开始咔咔乱蹦,他个子高,在人浪里露着头,看不清表情,我只觉得他笑得很开心。我开始迷幻了,弄不清哪个才是真的齐金明,到底是出生入死舞刀弄枪的当代豪侠,还是热爱土味歌曲摇头蹦迪的社会人。

    齐金明貌似人缘很好,不停有人跟他打招呼,他面前的舞伴也一直在换。他很短暂地想起我了一次,在底下冲我招手,叫我下去,而我立在原地不敢乱动。舞曲伴奏得相当热烈,一个女声豪迈而不失柔情地唱,离开我心会很痛心会很痛一痛再痛,你会难过你会脆弱忍受折磨——

    凌晨三点,齐金明和我离开了不夜天。他喝了两瓶,ji,ng神亢奋,倒还敢骑车。在路灯下,我等着他发动摩托,他带着傻笑,可能嗨大了,手里拧着钥匙,半天发动不起来。

    我说:“你喝醉了,我来骑吧。”

    齐金明一手摆着,一手拧钥匙:“不行,你连驾照都没有。”亏他还记得。

    我说:“那你还酒驾呢。”

    齐金明冲我乐:“我分儿都扣完了,不怕被抓,嘿嘿。”

    我叹口气,拿过钥匙拨开了他,让他坐后面去。我坐在前面,很快发动好车,试了两下,车子听我使唤,慢慢往前开了。

    齐金明在后头靠着我,在夜风里,他说:“少爷,冬天要来了。你后天回杭州吧。”

    我心里一颤,虽然知道有这天,但没想到这么快,我和他又要明年再见了。但我还想试试,于是说:“我能不能和你们留在这边?”

    齐金明笑了笑,他喝得有点上头,把脑袋顶在我背上止痛,呼出的气喷在我背上:“还是不要了,这边冬天很冷的……”

    我的声音开始哽咽:“杭州也很冷的。”

    他两手抓着我的肩头,脑袋仍顶在我背心:“是不一样的冷啊。少爷。”

    我的眼睛模糊了,在夜色暗灯里,我们一路向前溜去。那首蹦迪歌曲仍在耳边回响,我觉得丢脸,不愿意跟着唱出来,但心的确是很痛很痛一痛再痛。

    作者有话说:

    看到这里,请移步我的微博铁人王贺喜。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陕西一下就冷了下来,我迟了几天,还是回了杭州。一回沧浪馆,我舅就把我叫去计件入库。我现在面对我舅不是很有底气,毕竟我和齐金明已经负距离接触,和我舅现在很可能是连襟[1]关系,辈分都乱了。

    辜松年一边在书桌上忙活,一边说:“湖帆,这次你们弄回来的货里有一面镜子,一会儿入库的时候你去看着,我怕磕着了。”

    我听见这话时本来心不在焉,可随便一联想了古镜形状,心里咯噔一下——我想起那个梦了。在那梦里,我乘舟游湖,从湖中得到一面古镜,名曰爱痕,照那镜子,可知前世今生之情史。我正是因为照了镜子,去到雷峰塔下的洞窟,才与梦中齐金明结缘,做了几年神仙眷侣。

    我又惊又喜,也不管其中超自然力量的干预了,谁能想到绮梦竟能得到现实印证!我飞快跑去仓库,叫了仓库管理员,问他:“这次弄来的镜子呢?赶紧带我去看看。”

    那小子说:“少爷您别急,还没卸货呢,都等着你来才赶往下搬,就怕磕着了担不起责任。”

    说罢他摇手招呼,叫人把镜子带来。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个立镜,金属制的,花纹繁复,一人多高,不知道从什么陪葬品里拆下来的,和我梦中单手可持的梳妆镜完全不同。

    我立在原地,神情失落。管理员忙说:“少爷,我们可是一点儿都没磕着碰着啊。”

    我说:“不是你们的问题。”他这才松一口气。

    我突然想到,虽然这次挖出的镜子并不符合梦中所见,但沧浪馆偌大一个仓库,积累辜家数十年所得,我就不信还找不着一个和梦中镜差不多的。于是我问管理员:“我们仓库里还有没有其他镜子?要小一点的。”

    管理员说:“有啊,怎么没有,我这就带您去看。”

    管理员带我进了仓库,这还是我第一次进这儿。仓库是我舅主管,里头的藏物并不像别家藏古一样,以书、画、瓷、玉等为大类,而是以用途分。管理员径直带我到了鉴这一大类。我一抬头就傻眼了,好几米长的博古架上,挤挤挨挨放了不下百个镜鉴。我从左走到右,又从右看到左,往上抬头的时候,脖子都能仰酸,挑了得有四十分钟后,我相中一个手持铜镜,清朝的货,不是很久远,价格也不至于太离谱。我之所以挑中它,是因为铜制易刻,其尺寸、形状也跟梦中爱痕镜相差无几,都是古代女子闺阁用品的模样,而且镜后设计简洁,没有太多花纹,方便我日后祸害。

    我对管理员说:“这镜子我就拿走了,别告诉我舅啊!”

    管理员急了,来抱我手:“少爷!您不经出入库手续就拿走,大爷问起我怎么办呢!”大爷就是辜松年,这是老北京的叫法,大字是轻声,表尊敬,倒不是去你大爷那个大爷。

    我手一抬,把他甩开:“这么小个镜子,他才注意不到呢,你随便拿个其他什么顶一顶,我玩完了就给你还回来。”语毕我抬脚就溜,生怕他要反悔。

    得了古镜以后,我天天琢磨怎么改造,先把镜子背后磨了,方便篆刻,再拿笔墨勾了字,最后才拿上刻刀,将镜放上印床,真正上手刻字。我按照梦里所见,先刻下爱痕两个大字,在此题下,又接着刻了那一段介绍,即是情痴非幻,爱痕不消。于此佳地,照此宝鉴,可见来世今生,留情之事。

    及至刻好,我高兴极了,用印刷刷了又刷,让那镜后文字清晰显现。我又把镜子举起,向着光好好观察一番,不得不说还是有些落差。我舅常说,我篆刻时匠气极重,只顾下笔ji,ng细妙美,无古朴感,也无天然之气。但我还是高兴,好像果真得到了那窥情宝鉴一般,只待我把鉴正照,就可以回去到那洞窟,与洞中大蟒共赴巫山。

    只是等我把镜子转过来,看到镜中人时,不由得还是失落——镜里只有我一个人,背后是锦灰堆似的屋子,秋风卷起,寂寞极了。

    为了排解寂寞,我应了林雨邨的邀请去泡温泉。我本来以为只有我们俩人,去了才知道,他请了他们演艺公司的好多年轻人,男男女女蔚为大观,又是搞艺术的,多是omega。在那个温泉山庄里,二三十个omega,全都是大好年纪,容貌姣好,穿着暴露地走来走去,看得我真个是眼花缭乱。

    林雨邨坐在温泉池子旁边,只把一双脚伸进池水,我猜估计是他怕温度太高,到时候再把他的老a信息素逼出来,闹个花木兰暴露真身就不好了。眼下他梳了个小分头,通体肤若凝脂,周身萦绕一股茉莉花香,要是我不认识他,估计还觉得挺诱惑的。

    他看见了我,伸手招呼:“湖帆!过来过来。”

    我走了过去,挨着他坐了下来,学着他把脚伸进水里,暖洋洋的,相当慰籍。

    林雨邨说:“怎么样,我没亏待你吧,美人美景全都齐活儿了,有相中的没有?”

    我笑骂道:“你丫什么时候改行拉皮条了?”其他美人听了这话,莺莺燕燕地笑起来,我顿时有种跌进窑子的感觉。

    林雨邨装作痛心疾首的样子:“要不是你到现在都单着,哥们儿能考虑这么多吗?”

    我的笑容变得讪讪,低声说道:“我,嗯,有相中的了。”

    林雨邨见我神态不对,也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回事儿?外面的人?”

    我说:“是。”

    林雨邨问:“谁啊?我认识吗?”

    我说:“你认识他,他未必认识你。”

    林雨邨笑了:“谁啊,还搞得挺神秘。”

    我说:“就这回,一起跟我去陕西的。”

    林雨邨脸色一下变了:“我c,ao,齐金明?”

    [1]连襟:过去指俩男的娶一对姐妹,现在也指跟同一人保持性关系的两人。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林雨邨脸色一下变了:“我c,ao,齐金明?”

    我忙捂他嘴:“你给我小声点!”

    林雨邨脸都吓白了:“你跟他……哪一步了?”

    我叹口气,理了理泳裤边缘:“还能哪一步啊,都是成年人,天高皇帝远的,又没人看着,该干的不该干的全他妈干了。”

    林雨邨露出一个“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又说:“那你跟你舅,那不成连襟啦?”

    我锤他:“你那嘴再脏点也行。”

    林雨邨怪笑一下:“我的哥诶,爱情的车儿你慢慢开,太急了要往沟里栽。”

    我拿脚撩水泼他身上:“滚滚滚!”

    他伸手挡住水花,先是笑,慢慢不笑了,垂头看水,竟然不乏凄凉之色:“我是羡慕你俩啊,在你舅眼皮子底下不敢怎么样,在外边的时候当当牛郎织女,一年也能聚挺久呢。”

    我问他:“别说我了,你跟那人,还僵着呢?”

    林雨邨撇撇嘴,他也有他的情史。沉默一会儿,他说:“不想啦不想啦,来玩儿就玩儿个开心!”我也附和。他不顾什么形象了,抬起一脚把我踹到池子里,激起巨大水花。那些莺莺燕燕娇呼一声,嘻嘻哈哈,怪我弄shi了他们发型。也不知道林雨邨跟他们怎么介绍我的,我估计他说的是什么名门之后,杭州户口,西湖边上好几套房,恨嫁的姐妹们赶紧上啦,把他抓住了就能当少奶奶了。无怪乎那些omega看我都跟看行走的atm机似的,盯得我好不自在。

    我掉到池里,搭在肩上的毛巾shi了,我索性摘下毛巾扔到一旁,露出了手臂上的伤口。

    有个女孩问我:“哥,你这手上怎么弄的啊?”

    我低头看看,原来是被追杀的时候,挨了土制枪一枪受的伤。其实枪火与我只是擦肩而过,但那里面掺了不少钉子、铁皮一类的东西,把我整个上臂擦得血糊里啦,好了以后,留下了很大一片细小伤口,现在伤口还很新,嫩r_ou_呈鲜红色,远看着跟一树桃花似的。

    我没放在心上,说了实话:“没什么,被枪打的。”

    那一瞬间,我感觉气氛变了。omega们本来还把我当成未来老公人选,此时却一下向后退却,他们动作的水波荡成一个圆,把我围在中间。

    林雨邨忙来解围:“你们是不知道啊,我这个哥们儿在古董圈的名气也是响当当的,绰号叫夺命书生,中枪对他来说算个什么。”

    我气笑了:“去你妈的吧,夺命书生是那个意思吗,你给我这儿越抹越黑呢!”

    林雨邨做个明知故问的贱样:“那夺命书生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你们在下地的时候,那些当地人和你们作对,想黑吃黑,全被你引到山里去弄死了吗?”他浸 y表演艺术多年,说话饱含戏剧性,此番添油加醋,听得我眼皮直跳。

    我吓得忙去捂他嘴:“你听谁说的啊!赶紧给我关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你也敢乱传,哪天我被请去喝茶了估计就是你害的。”

    林雨邨大笑,一跃入水,开始和我打水仗,就像我们俩小时候那样。我心觉他也很不容易,因为性别倒错,连长子长孙的身份都险些得不到家族承认,谈个恋爱也是情路坎坷,万般艰难。

    周围人看到我们在闹,便也开始戏水。我们置身于一个仿古山庄之中,这儿也是林家地产,为了附庸风雅,每个温泉间塑有各类雕像,如鹤如鹿,寓意吉祥同春,加之一票美人香气飘飘,玉|体横陈,又有温泉雾气萦绕,云蒸霞蔚,不似人间。

    本该沉浸于此情此景,我却想起了齐金明。我想起他爬坡上坎,穿梭赌局,抑或是游荡不夜天,那些低俗僻陋之处,万万配不上他。我觉得齐金明很可能根本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好东西,甚么美食鲜衣,甚么烟火华灯,我生于大富之家,这些全都习以为常,但他却没有尝过滋味。齐金明只是空生了一副好躯体,却任由自己在黄沙恶土间饱受肆虐,纵然他颇为强悍,我还是太不放心。此时此刻,我只想把他接到我的身边,和我共享人间繁华。

    洗过温泉,林雨邨安排车把其他人一一送走,留我在山庄里住了几天。我们两个出身纨绔,都是贪恋享乐之人,每天只是把厢房的窗户打开,欣赏麓色,对坐品茗,偶尔饮酒,一起听流水淙淙,松风鼓荡。或者穿着睡袍,一起到抄手游廊上游览一番,去山中轩亭坐坐,看世界秋色落尽,万物寂静。

    不蠹 第5节

    不蠹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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