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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 作者:何书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 作者:何书

    一个人会有如此大的变化吗?

    从前像只乖巧可爱的小白兔,现在则如林深处神秘莫测的麋鹿,高贵冷冽。

    心里有些波动的裴成祖面上还是一如既往的从容,和郑之南问好后,工作人员带着郑之南去化妆换衣服。

    郑之南这次进的剧组是一部讲述朝堂的古代电影,他饰演的角色是太子,高贵优雅,因为体弱多病,性格阴翳,是电影里最帅气的一个角色,很符合他的形象,正是因为郑之南现在气质大变,李云才安排了几个和他比较符合的角色,戏份不多,但挺亮眼,什么都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步步来,最稳妥。

    郑之南饰演大皇子,皇后所出的嫡子,也是太子,裴成祖是六皇子,也是本片的男主,侧妃所出,导演是获得过奥斯卡的名导,不论是服装还是妆容都很考究,挑演员也比较任性。

    郑之南根本没有试镜,导演看过工作室寄给他的训练小样,还有一些照片就敲定了他。

    然后他就进组了,他今天来,虽然立即就要拍,但暂时不用念台词,只需要拍几个比较有意境的镜头,这让郑之南颇为轻松,没那么紧绷,虽然台词他早就背的滚瓜烂熟了。

    第62章

    故事背景在汉代,在画了两个小时的妆后,郑之南穿着黑色暗纹红金两色勾边的交颈宽袖衣衫从化妆间出来,黑色为衣服的主色调,红色的边加上金色的勾线,衬得他肤白如雪,气质高贵,头套很讲究,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假的,很干净,戴着镶着玉石的发冠,就像他本来就是这般发型,因为五官立体,除了稍微修了修眉,让眉形看起来更加剑眉入鬓,其他的没有大的改动,连修容粉都不需要。

    当他一步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走到场地内的休息椅旁等待拍摄时,刚刚为之惊叹的众人再次被郑之南的容貌所折服。

    有种剧本里的那个高贵又优雅的太子从里面走了出来,活了。

    这个人设真的不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吗?

    太好看了,因为眼神幽暗,所以无形中就把阴翳的性格带了出来,不苟言笑的模样给人冷冽,不可靠近的尊贵感,但当你刚觉得怎么这么好看,这么有气质的时候,他一笑,又如冰雪消融,春暖花开,那一抹冷消失了,有的是和善美好,让人想要亲近。

    反正看着这么美好的存在,会让你的心情也变得飞扬起来,甚至觉得生活有了很多期待和向往。

    因为剧组里郑之南一个都不认识,在等待拍摄的时候,郑之南拿着剧本,乖乖坐在椅子上看,平时一些剧组为了赶进度,会分AB两个组,分开拍,但这位导演每一个场景都自己扣,也没有分组来赶工,有时候不满意还会推翻重拍,但是演员们没有一个会抱怨,因为能进入这样的名导剧组,机会难得,当然要珍惜,容不得你轧戏而追求进度,你要是档期不充裕,那就退出,换档期充裕的演员。

    演员那么多,你人气再高,不配合我的进度,不配合我的节奏,不听我的指导,耍大牌,该不要你,还是不要你。

    裴成祖和郑之南不在一个场景拍,休息的地方也不一样,所以他并没有看到郑之南的古装扮相,但听路过的工作人员交口称赞,让裴成祖不由也想看看郑之南古装的模样,人都有好奇心,他自然也不例外,不过他不急,总会再看到,裴成祖刚拍完两组剧情,这会儿是他的休息时间,现在是女主的戏份。

    他拿起手机,准备听会儿歌。

    旁边的助理神神秘秘的对裴成祖说:“哥,你最近看微博了吗,有人翻唱了你最喜欢的一位歌手的歌。”

    “什么歌?”

    裴成祖问完,助理就拿出手机,插上耳机,让裴成祖戴上,没给裴成祖看手机。

    “你先别看是谁唱的,先听听,我觉得你肯定会喜欢这歌声还有这嗓子。”

    裴成祖虽然爱听歌,但对歌手以及音乐都很挑剔,戴上耳机,也没去看助理的手机屏幕,只说了一句:“这么肯定?万一我说不好听,你岂不是很没面子?”

    “我觉得你肯定会喜欢!”

    裴成祖没说话,因为音乐响了起来。

    前奏过后,熟悉的一首歌,可声音却有另一种清新的味道,能把这首歌唱得如此空灵特别,这是他第一次听到。

    虽然不知道这个歌手是谁,这个嗓音又属于哪个歌手,但裴成祖可以肯定,他的条件,足以在音乐圈有一席之地,发音也很标准,是国外的歌手,还是国内的歌手?裴成祖一时有些猜不出来。

    乐坛新人吗?还没出道?应该没出过唱片,因为他没听过这个嗓音唱的歌。

    这个嗓子很特别,如果他听过,一定不会忘记嗓子的主人是谁。

    听完后,就在裴成祖看向助理的时候,助理把手机屏幕递给他。

    视频里的人是郑之南。

    与今天见到的完全不同风格的感觉,视频里更放松自在,也很随意,歌声里也有一股漫不经心,而正是这种漫不经心让他的歌声显得更加特别,带着一种慵懒,完全是在玩音乐,而不是被音乐带着走。

    裴成祖对郑之南的事情有所耳闻,但他没有过度关注,也就是听了身边人说过一些,比如说郑之南和范青逸离婚了,因为范青逸和一个富二代粉丝好上了,石锤都出来了,但也仅此而已,这件事毕竟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该降得热度已经降下来,而他很忙,拍戏之外也不是个喜欢关注八卦的人,比较喜欢宅在家里听听歌看看书,练练字,好好放松休息一下。

    裴成祖虽然才27岁,但一直以来,都喜欢比较安静的活动,不喜欢凑热闹,工作之外很喜欢宅在家里,安安静静的待着,最近他喜欢上了练软笔字,有请家教在家里教,了解裴成祖的粉丝都知道他喜欢的东西非常老派,当初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喜欢宅,拍完戏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待着,把拍戏完完全全当成工作,只是工作,拍戏结束后就完全脱离了那种在圈子里的状态,像个普通人那样生活。

    而他最喜欢的活动是听歌,他对音乐有着近乎痴迷的追求,但他并不是要去唱,主要是听,他很喜欢享受听歌的时刻,对欧美一些歌手如数家珍,他参与的最热闹的活动大概就是去听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

    裴成祖的朋友还有亲戚给他起了个外号,音痴。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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