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宋鬼医》 001【医馆杂役】 北宋政和元年,冬。 大宋都城,东京汴梁。 大雪纷飞,数十年难得一遇的酷寒天气让很多人缩着脖子,那些穿着臃肿棉袄,挑着担子做买卖的,更是把担子放置一边,自己则找了可以躲避风雪的旮旯,扫去身上的积雪,发髻上的雪花,揣了手,跺着脚,哆嗦着。 相比之下,那些拥有摊位的商家老板,则在自己的摊位上搭了简易棚子,更有甚者,头戴暖帽,身穿厚袄,在棚子中置了火盆,在做完卖买的时候,就忙取过来暖暖手。 原本熙攘吵闹的集市上变得冷清许多,偶尔一两声“卖炊饼”,“卖胭脂水粉”,底气不足,声调不响,冷冷清清地飘荡在这冰冷的天地间。 就在这大雪中,数辆装满药材的大货车,停靠在“杏林医”前面。 五匹健壮的骡马在雪地里烦躁地抛着蹄子,很不耐这寒冷的天气,鼻孔中时不时地喷出热气,似乎在催促那个正在搬卸货物的少年动作快点,不要耽搁过多的功夫。 作为汴梁城“四大医馆”之一,此“杏林医馆”与“春雨”,“悬壶”,“济世”三大医馆齐名,乃是前朝著名太医吕望溪设立的。而他也是这家医馆的馆长。 吕院长德高望重,曾经靠着高超的岐黄之术,治好了前朝神宗皇帝的头痛病,因此被赐为“杏林妙手”,“一代名医”。 如今,吕太医讫老离朝,用手头资金在这汴梁东郊置下产业,开了这家“杏林医馆”,并且摇身一变,变身成“吕院长”,在此开馆授徒,教导出了不少医道高手。 正所谓“名师出高徒”,吕太医教导出来的徒弟各个都是难得的人才,而这些人又大部分被高官商贾看中,成为府内首席医师,甚至于被官家吸纳,成为朝廷御医,从而踏上仕途。 因此,在这汴梁城“杏林医馆”名声大噪,很多人不辞路途遥远,慕名而来,希望能够在这里学医成才,日后能有个好的出路。 对于那些有钱子弟来说,只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学费,就可以在这里直接成为学徒,吃穿住用一切不用担心,心无旁骛地学习医技。 除了这些人之外,医馆还收容了七八个穷人家的孩子。这些寒门子弟,不比那些有钱人,他们交不起学费,因此在医馆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打杂,干一些粗活,重活儿,选择边打工边学艺,其身份与医馆苦工差不多少。 凌霄就是这些苦工中的一员,准确地说,今年十七岁的他,已经在这家医馆打杂了三年,如今才凭借吃苦耐劳,毫不抱怨的老黄牛精神,熬了一个正式杂役的身份。 凭借这种“正式”身份,偶尔医馆的医师也会教导他一些关于医学的知识,比如说让他熟背“百草药性”,让他知道一些“望闻问切”的基本知常识。 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大多数是这些医师吃饱了美食,喝醉了酒,或者拿了月俸,去了青楼,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多说两句。 …… 此刻,大雪纷飞中,凌霄正一个人在搬运整整五大车的药材。旁边时不时地有医馆学徒走过,他们统一穿着医馆下发的白色丝棉长袄,头上挽着漂亮的发髻,有的人还戴着精致的兔耳绒护耳,亦或者遮风挡雪的厚重丝帽,不像凌霄,穿着寒酸的黑色粗布麻衣,发髻也是随便挽起,再用一根短小丑陋的树杈随便插好。 看着寒酸之极的凌霄,那些来往医馆学徒全都对他投以讥笑和不屑,在他们看来,凌霄根本就是一个打杂的,活该受苦受累的命。 那些药材包裹扎实,很多都是几十斤,甚至上百斤的大麻袋;还有一些珍贵的,害怕潮湿的贵重药材,更是装载在沉重的木箱子当中,箱子带药材分量更是十足。 如此重活,就算是三五个大汉也要半天时间用来搬运,此刻却只有凌霄一个人在忙碌。 不是医馆人手不够,也不是他力气大没处发泄。而是有人要整他。 …… 北风呼啸,大雪时不时地飘落在凌霄消瘦的脸颊上,晶莹的汗水瞬间就把雪片儿融化掉,原本俊逸的脸庞,在大量的运动下,变得更加红润。 “凌霄啊,你歇一歇吧,你的身体才好,就不要太劳累了。”说话的是张昭,张医师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瘦老头,他也是众多医师中对凌霄最好的。 半个月前,凌霄因为被徐大医师穿小鞋,一个人把整个医馆仓库的药草整理了一遍,然后整个人夜里发了高烧。当时张医师帮他诊治了以后,还以为他身子弱熬不过去了,除非用上等灵芝仙草帮忙吊命,可没想到凌霄却硬是从鬼门关闯了过来,并且变得活蹦乱跳,成了当下医案中的一个奇迹。 至今张医师还是想不明白,当时凌霄已经奄奄一息,可谓病入膏肓,怎么会突然又活了过来?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凌霄不仅死里逃生,并且精神头似乎比以前还要好。 张医师想不明白,只能将其归为“穷人命硬”。 见到张医师这么关心自己,凌霄心中隐隐一热,就笑道:“没事儿在床上躺了那么久,整个身子骨活动活动很是舒坦。” “哎!那个徐大医师也真是的,干嘛只针对你一个人呢,简直不把人当人。”张医师忍不住发牢骚。 这些牢骚他也只敢在凌霄面前说一说,表示一下同情。面对那徐大医师,他还是很畏惧的,谁让那徐大医师是吕馆长最为看重的属下,一身医术了得,又懂得巴结奉承,本人在这医馆权势极大,凡是看不对眼的,就统统用计谋赶走,赶不走就拼命排挤,以至于原本医馆名医云集,现在却人才匮乏。 凌霄听他这么说,心中不禁冷笑,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上次自己碰到他吃回扣,收了那些药材商的银子。 “没关系的,我身子骨硬朗,这些苦还受得住。”凌霄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就在这时 “凌霄,徐大医师让你去一趟,赶快!”催促凌霄的是一个挺胸凸肚,穿着青色棉袄的粗鄙汉子,却是医馆负责货物看管的牛大。 凌霄没有回答,继续埋头搬运药材。 牛大凸着眼珠子,怒了,这活该病死的贼厮,竟然敢不搭理自己,于是就瞪大狗眼道:“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咳咳咳!”旁边张医师“咳嗽”一声说:“他已经听到了,你就别再喊了。” 牛大拿着鸡毛当令箭,很不忿地又瞪了张医师一眼。 张医师未免殃及池鱼,只能干笑两下,叹口气,然后在风雪中很是无奈地转身离开。 凌霄依旧不忙不慌地搬运着那些药材货物,对周围一切视若无睹。 牛大见凌霄竟然还不搭理自己,就像自己是空气一样,恼怒之下,伸手就想去抓凌霄的胳膊,没想到凌霄突然抬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那是怎样的眼神? 竟让牛大禁不住心中一寒。 “我这就过去,不用你催。”凌霄的语气丝毫不带一丝感性,冷冰冰的,比地上的冰雪还冷。 原本像蛤蟆气鼓鼓的牛大竟然愣一下神,直到凌霄离开,他才回过神来,嘴里骂道:“兔崽子!等着去死吧!徐大医师一定会收拾你的!”想起刚才凌霄那可怕的眼神,只觉浑身还有些发冷。 一个人的眼神怎么会那么可怕? “哆嗦”了一下,牛大赶忙紧了紧自己的棉袄。 自己怎么会怕这个倒霉鬼? 以前他可是总受自己欺负的,嗯,刚才一定是错觉 牛大心中这样自我安慰着,却总觉得那个凌宵似乎换了一个人…… 002【无良医师】 作为“杏林医馆”最有名的大医师,徐善初有着自己单独的“坐诊房”。并且在冬天,有着特殊暖热供应四周摆放了红泥炭炉,以至于室内温暖如春。 一般来说,大医师的诊房都是虚掩着的,这样方便病患出入。即使在大冬天也顶多在虚掩的房门上加挂一扇棉帘,避免热气散出去。 可是当凌霄来到大医师徐善初房间,准备两短一长地敲门时,隔着门缝却愣住了。 房间内,大医师徐善初,正姿态慵懒地靠在披着锦缎的椅子上,肥胖的身子几乎陷在柔软暖和的座位当中,乜斜着一双猪眼泡,正在和一位颇有姿色的小娘子交谈。 那小娘子穿着一身淡青色的鸳鸯绣袄,头上裹着碎花丝巾,将那乌黑的秀发包裹起来,虽然穿着棉袄,身材却是很好,只是她的表情似乎有些悲切,语气更有一些哽咽。 “唉,不是我不给你丈夫诊治。他的病很难料理的……即使我真的出手,也需要很多名贵药材来给他续命……不说别的,单单那百年何首乌就不是平常物,没有几十两银子你是买不到的……”说完,徐善初还叹了一口气,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徐大夫,我知道你为难,可是……帮帮忙吧,我手里就这么一点银两了……呜呜,还是我说动家里卖了那十亩良田凑出来的!”说话间,就见那小娘子一边哽咽着,一边将一包碎银推到了徐善初面前。 徐善初捏了捏胖脸上的几根鼠须,然后故作姿态地伸手掂量了一下那包银子,说道:“这份量不够哇。” “我知道,可是那些人知道我家急需用钱,就昧了良心压价,原本可以卖上两三百两的田地,最后只卖得这一百七十几两……”小娘子一脸苦楚地哀求徐善初道。“大家都说您医术高超,在这杏林医馆除了吕大夫就是您最厉害……还请您看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份上,帮一下忙吧!” “唉,你这么说,不是让我难办吗?毕竟这医馆又不是我一个人开的……这钱最终也落不到我的腰包……”徐善初故作姿态,拿捏道。 “求求你,只要能救我丈夫一命,我愿意什么都干。”小娘子急了,脱口而出道。 “真的?什么都愿意干?”炭炉内,火红的炭块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火光映亮了徐善初那不怀好意的肥脸。 徐善初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子,然后走到了那小娘子身后。 小娘子正要起身,徐善初却笑眯眯地伸手按在了她的香肩上。 小娘子顿时身子一颤,道声:“不可。” 徐善初嘿嘿一笑,说道:“有何不可……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为了自家男人,什么都愿意干……”一双肥手不老实地在香肩上摩挲着。 “不,不要这样!”眼看刚才还满脸和善的许医师突然变成这般模样,小娘子再也顾不得许多,直接起身,将色迷心窍的徐善初推到一边。 徐善初没想到她会反抗,脸色骤变,“你难道忘了你那快要死掉的丈夫了吗?” “可是” “可是什么?你丈夫要是死了,你那个家也就散了……我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这才愿意出手帮你,别不识好歹!”说话间,徐善初一双咸猪手再次伸向了小娘子…… 小娘子眼泪“吧嗒”流了出来,不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房门“嘎吱”一声,凌霄闯了进来。 徐善初不妨关键时刻有人闯进来,咸猪手忙缩了回去,咳嗽一声,掩饰姿态,待看清楚来人是凌霄,不禁勃然大怒,说道:“原来是你这急着投胎的短命鬼!”徐善初一边说着,一边将那银两扫入自己的袖内,然后对那小娘子说:“去吧,你男人不会那么容易就死掉的!” 小娘子顾不得擦拭泪痕,有些感激地看了一眼凌霄,然后作了一揖,转身掩面离去。 徐善初再次坐回到了暖椅上,用一双猪眼泡表情不善地盯着凌霄,说道:“你来做什么?我这里岂是你这种人随便就来的?” 凌霄没什么表情:“牛大让我来的。” 徐善初这才想起确有这么一回事儿,自己听闻这小子命硬,竟然大病一场没死掉,于是就大雪天让他下苦力去门口搬卸药材,听说那边的活儿快干完了,就准备再唤来治他。 “哦,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徐善初敲敲脑门,随即装模作样地端起茶水,轻呷一口,然后把嘴里咬到的茶花吐掉,这才慢悠悠地说道:“我看你病也好了,生龙活虎的,就多给你锻炼的机会……古人云,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像你这样身子骨孱弱,以后倘若再晕倒,那怎么成……所以你就去仓库吧,将那里的药材再整理一番。” 凌霄就是上次整理仓库的时候,因为劳累过度发高烧晕倒的,没想到这徐善初这么无耻,竟然故技重施,想要把凌霄逼到绝路。 徐善初说完这些话,原以为凌霄会反驳自己,而他也已经想好了,准备好好用权势打压这个不知天高地的毛头小子,让他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草!老子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凌霄竟然什么话都没说,甚至连一句不满都没有,只是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就走。 这让徐善初有些发愣,原本准备好的满肚子狠话,竟然没机会说出一句。 这种感觉,很不爽。 犹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你你,你就这么走了?”徐善初忍不住问道。 凌霄回头,看他一眼。 徐善初分明从眼神中看出了轻蔑和不屑,那种不爽感更大了。 “我很好奇……”凌霄忽然说。 “好奇什么?” “你的‘善初’二字可是取自于‘人之初,性本善’……” “是又怎样?” 凌霄没继续说下去,而是看他一眼,摇了摇头,转身离去。 身后,徐善初呆在原地,好半天才明白过来,想要破口大骂,却早已找不到对象。 003【汤头歌诀】 啪啪啪! 皮鞭声响起,在大雪中停顿的五辆马车缓缓离去,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车痕。 忙碌的时候还不觉得怎样,此刻停歇下来,寒风一吹,那风儿就直往衣缝里面钻。 凌霄浑身一个寒颤,知道不能再呆在这里,于是就急匆匆从朝自己住的宿舍走去。 在杏林医馆,宿舍也是分等级的,那些有钱子弟自不必说,因为家底殷实,住的都是有暖炉热炕的好房间,窗户也都糊得严实实的,即使寒风再大,冰雪再猛,也不惧怕。 那些寒门子弟则统一居住在西院的工棚内。这些工棚原本是医馆初期为了装修,简单盖了让那些工人们居住的,等那些工人们走后,没有拆迁,直接充当了医馆杂役们的宿舍。 凌霄的宿舍是其中最简陋的一间,窗户上的糊纸早已破损,随便用一些破烂之物遮挡住,大风刮下,整个窗棂格楞楞乱响,四处通风。 这样的破房子,一般是没人肯住的,也唯有凌霄,原因是他运气太背,竟然得罪了医馆最有权势的徐大医师。那些本就身份卑微的杂役们,更是惧怕引火烧身,都不敢与凌霄走得太近,于是就排挤他,让他住到了这破屋子内。 凌霄推开门,立马就闻到一股子浓重药材的味道。他耸了耸鼻子,熟练地道出了那些药草的名字和药性,“陈皮:调中带滞、顺气消痰、宣通五脏。田七:止血、散瘀。枸杞子:益精明目、润肺清肝、滋肾益气。淮山:补脾肺、清虚热、固肠胃……” 凌霄话音落地,就听一个声音道:“凌霄,你的鼻子可真厉害,闻一闻就知道这里面是什么药材了!”说话间,却见一个脸上有一大块血红胎记的憨厚年轻人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见到此人,凌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容,对于他来说,在这间医馆,对方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阿丑,你又帮我熬药了,多谢。”凌霄说道。 阿丑呵呵一笑,憨厚的脸上,那块血红胎记变得更加显眼,看起来也更加丑陋。 “别这么客气,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帮你帮谁呀。再说了,我熬制的也都是一些药渣,帮不了大忙。”阿丑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虽然是药渣,却总比没有的好。”凌霄自己知道自己的事儿。当初自己夺舍重生,医馆畏惧徐善初,不敢给自己使用太好的汤药,直接让凌霄躺在床上自生自灭。 凌霄虽然满脑袋奇方妙方,却苦于没有药物辅助,要不是阿丑不断地帮自己捡拾这些别人用过的上好药渣,自己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快。 这段时间,凌霄给自己开出的药方都是奇好的,即使那些是使用过的药渣,在他手下也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十分难得的灵丹妙药。 说话间,凌霄拿过筷子,在咕嘟嘟冒着热气的药罐中翻看了一下,然后随手把自己“顺来”的那些药材从怀中拿出,直接丢了进去。 “凌霄,你这是……” “嘘”凌霄笑了笑,“刚才装卸药材顺手牵羊揣来的。” 阿丑张了张嘴巴,最后才挤出来一句,“你要小心,可千万别被逮住了。” 见阿丑是真关心自己,凌霄心中不禁一热,说道:“我会的,不过你也要小心,总是帮我挑拣这些药渣,万一被那姓徐的发现,你可就惨了。” “放心,我捡了这些药渣就直接来到了这里,没去别处,谁也不知道。”阿丑笑着说道。 凌霄点了点头,这间房子只有他和阿丑两个人居住。准确地说,凌霄是因为得罪了徐大医师,被排挤,才住到了这里;阿丑则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大家嫌弃,所以就和凌霄成了最亲密的朋友。 “我昨天教你的‘汤头歌诀’呢,你背的怎么样?”凌霄忽然问道。 再看阿丑苦着脸说:“太难了,我只记得了一点点。” “那就背出来让我听听。” “汤头歌诀”原本是清代的医方歌诀,选录中医常用方剂300余方,分为补益、发表、攻里、涌吐等20类。以七言歌诀的形式加以归纳和概括。并于每方附有简要注释,便于初学习诵,是一部流传较广的方剂学著作。 在凌霄看来,自己十分感谢阿丑的帮忙,于是就把这后世才出现的医学口诀传授给了阿丑,依照阿丑的资质,只要肯耐心学习,细心体会,以后做一个治疗普通病症的小郎中也是有可能的。 “麻黄汤中用桂枝,杏仁甘草四般施;发热恶寒头项痛,喘而无汗服之宜。三拗汤用麻杏草,宣肺平喘效不低。华盖麻杏紫苏子,茯苓陈草桑白皮;风寒束肺痰不爽,急宜煎服莫迟疑……”阿丑背诵着汤决,一开始还行,可是只背了十几句就出错了,再往后,基本上就记不住了。 但也就是这断断续续的几段口诀,倘若传了出去,定会惊世骇俗。只是可惜阿丑得了“宝贝”,却学不会。 见此,凌霄叹了一口气,看起来自己是高估了阿丑学医的资质,虽然他很努力,可是学医也是要讲究天赋和天分的,很显然,阿丑不具备。 阿丑看着凌霄皱起眉头,就知道自己背的不好,红着脸,挠着头说:“看起来我真的不行呀。以前我们家是做工匠的,我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才进了这医馆,看起来我真的不是学医的材料。” 见阿丑自怨自艾,凌霄不愿意打击他,就说:“万事开头难,慢慢来……” 阿丑知道凌霄是在安慰自己,就垂头丧气地说:“再慢也没有用,我不像你,天资那么高,不管背什么都那么快……对了,你说这‘汤头歌诀’是一个神秘老人传授给你的,并且让你不得外传,那你传给了我,不是破戒么?” “呵呵,谁让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凌霄笑着拍了拍阿丑的肩膀。 得到凌霄友情的鼓励,阿丑瞬间又活跃起来,对凌霄说道:“对了,凌霄,虽然这些歌诀我没背会,不过你上次让我做的东西,我却帮你做好了!” “真的?”凌霄惊讶道。 “当然是真的,你等着!”阿丑说完就去找东西。 很快,一枚精细竹子做成的输液针,以及不知用何物做成的输液管,止血钳,柳叶刀等医疗器械,就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凌霄讶然地翻看着这些意识形态有些超前的医疗器械,问道:“这些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见凌霄被自己的“作品”镇住了,阿丑脸上露出一丝得意,说道:“那柳叶刀最是好做,虽然薄度不够,可是绝对锋利,毕竟我们家以前可是有名的工匠世家,曾经还帮皇家打造过盔甲军械,打造一把小刀自然不在话下;那止血钳是我按照你所说的原理,用精铁打造的,只是没有好的钢料,要不然会更好一些……最难打造的就是你说的输液针,我实在想不出来怎样在那么小的针中穿出一个细洞来,所以苦想半天,只能用这竹针来代替,只是大了点……” 凌霄听完不禁莞尔,看起来阿丑也是有特殊才能的,虽然学不了医,倘若有机会让他继续搞这种发明研究,搞不好未来还是一名大工匠。 再说这些器械,当时自己只是随便提了提,却没想到阿丑竟然奇思妙想把这些东西给做了出来。 “很不错,这些东西都很好,你太厉害了。”凌忍不住赞道。 得到凌霄的夸赞,阿丑十分的高兴,然后又说:“不过,我不太明白,这些东西真的有用吗,我从没见哪个大夫用过……” 凌霄收拾好那些堪称“艺术品”的医疗器械,意味深长地对阿丑说:“别人没用,不等于我不会用啊。” 阿丑有些不明白,看着凌霄,越发觉得有些神秘病好以后的凌霄,和以前越来越不一样了。 不过更让阿丑觉得不习惯的是,凌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染上了勤洗手,勤洗脚,还有睡觉前先洗澡的毛病,为此,大冬天的,竟然烧了雪水来擦拭身子。 他一个人这样做倒也罢了,却也让阿丑跟着做,搞得本来就不太喜欢麻烦的阿丑很是郁闷,男人嘛,那么那么干净? 此刻,凌霄就发话了:“洗脚,睡觉!” 004【便宜老爹】 徐善初那混蛋说到做到,果然,第二天凌霄就被派到仓库去下苦力。 偌大的仓库各种药材以及器具堆积如山,作为库房总管,牛大早得到了徐大医师的指令,瞪着狗眼,挺胸凸肚,对着凌霄颐指气使,完全把他当成牛来使唤。 面对这样的苦差事,凌霄没有丝毫退缩,反倒把原该做足十分的活儿,做够十二分,这让那牛大十分的意外,以至于很多时候,想要抓凌霄的小辫子,硬是抓不到。 看着眼前“任劳任怨”的凌霄,牛大怎么也想不明白,对方是怎么忍下来的。 他想不明白呀,依他的智商实在想不通,凌霄为何对着如此重活,不仅不抱怨退缩,还如食甘饴,没看到吗,那小子扛着重重的麻袋,竟然还哼起了歌。 傻傻的牛大不明白,凌霄自己却最清楚。 原本那个“凌霄”的身子骨实在太弱了,在自己下了药方大补以后,还必须根据药方的药性,让身体血气活络起来。而下力气搬运东西,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运动。何况作为医生,凌霄深通“五禽戏”“十段锦”等健身之术,偶尔把这些融入到搬运整理货物中,那是事半功倍。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不要忘了,这所药材仓库可是装满了整个“杏林医馆”的各种药材,凌霄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一些放在嘴里嚼一嚼,或者揣回去一些不起眼的何首乌的皮,灵芝的叶,亦或者人参的须…… 因此几天下来,凌霄的身体不仅没有被这样的重活搞垮,反而变得更加结实,精神头也是一天比一天好。 看到凌霄如此“龙精虎猛”,最无奈的就是牛大了,他可是向徐大医师打过包票的,一定要把凌霄这个短命鬼摧残不成样子,可是现在 牛大不知道该怎样向徐善初交代。 …… 就算这牛大再怎么讨厌凌霄,还是要管他一日三餐的,早中晚各两个馒头,中午时分,还必须要有稀汤和咸菜。 牛大也想过直接克扣凌霄的伙食,但那样做就太显眼了,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尽量让凌霄的汤食稀一点,馒头硬一点,咸菜馊一点。 中午,当凌霄取了食物正准备吃的时候,阿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对他说:“凌霄,你父亲来了。” 凌霄一愣神,一种怪异的感觉从心中升起。所谓的“父亲”凌霄脑海中还残留着一些印象,可是始终无法把那个才三十几岁叫“凌文”的男子当成是自己的亲爹。因此凌霄就有意避开此人,可是现在那个人竟然主动找了过来。怎么办? 见凌霄发呆,阿丑还以为他因为太高兴的缘故,就推搡他道:“快去吧,你父亲就在医馆门口等你呢唉,我那老爹也不来看看我,是不是把阿丑给忘了……”语气中忍不住有一股淡淡的忧伤。 凌霄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好先把馒头揣在怀里,然后谢过阿丑,朝那门口赶去。 …… 今天没有风雪,算是个好日子。 就在那医馆的大门口,守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物,表情焦急,翘首以盼。 那个年纪大的正是凌霄的父亲凌文,才三十出头的年纪,额头上已经出现了深深的抬头纹,鬓角更是斑白,看模样比实际岁数大了差不多十岁。大冬天,他只穿了一袭单薄的青色长衫,许是太冷的缘故,时不时地跺着脚,让脚底板暖和一点。 那个小的只有七八岁,是凌霄异母同胞的妹妹,名字叫凌雪儿。她面带菜色,营养不良,一头发黄的头发,随便扎成双犄角,原本俏丽的小脸蛋生满了冻疮,冻疮结痂,露出那粉色的嫩肉,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她穿着一袭红色的小棉袄,棉袄虽然很厚,却很旧,胳膊处也不知道打了多少处补丁,破烂处甚至露出里面的棉絮。因为天气太冷,胆小的凌雪儿就使劲儿把身子贴紧自己的父亲,希望能够从大人身上汲取一点温暖。 看到凌霄,原本依偎在凌文身上取暖的小凌雪儿忽然跳了起来,欢快地指着凌霄对父亲说:“你看,哥哥来了!哥哥来了!” 凌文也看见了儿子,不善言谈的他急忙找着措辞,思忖接下来该如何开口。 实际上,对于凌霄,凌文是十分愧疚的。凌霄的亲娘去世的早,凌文耐不住寂寞,就娶了隔壁卖豆花的花二娘做了续弦。 一开始的时候,还没怎么样,花二娘对待凌霄还算不错,至少有吃有喝,冬天有衣服穿。 然而时运倒转、造化弄人。凌文本来是读书人,奈何才运不济,考了数次全都名落孙山。大宋朝本就人才辈出,诗词歌赋,文理文章,大学士层出不穷,科举上更是藏龙卧虎,想要在此出人头地,东华唱名,简直比登天还难。 名额有限、竞争残酷。像凌文这样的读书人,即使使出浑身的力气,不断学习,最终还是做了更优秀者的陪衬。 年复一年,原本还算不错的家业,就在这不断尝试不断失败的科举中没落了,如今更是经年吃糠咽菜,见不到一点荤腥。 那花二娘原本就是个妖娆妇人,又比凌文小很多,苦日子一来就有些受不了了,时不时地抱怨凌文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而在家里白吃白喝的凌霄更是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加上女儿凌雪儿出生以后,一家四口的生计全靠她那豆花店支撑,她就更不把凌霄当人看,在三年前直接撺掇凌文把凌霄赶到了这医馆打杂做苦力。 凌文本性懦弱,再加上一家子都要花二娘来养活,就更没发言权,虽然觉得儿子可怜,却也不敢多说什么,因此就把小小年纪的凌霄丢到这医馆,经年不来看望一次,因此父子感情着实冷淡。 005【冻疮秘方】 见凌霄已经走到眼前,凌文咳嗽一声,终于开口道:“那个霄儿,你可好?听说不久前你生了重病……”下面的话却是说不出来了,自己儿子生了重病,自己也不来看一次,现在过来是不是有点晚了。 凌霄其实比凌文更尴尬,只是他表情比较平静,说道:“还好,现在已经不碍事了。” 凌文:“那就好,那就好……” 说了两个“那就好”,凌文就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气氛有些冷场,没有半点父子相见的那种温馨。 “哦对了,这是为父给你捎来的一点小钱,你且收好了,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说话间,就见凌文从破旧的长衫中摸出几个零碎的铜钱,用冻烂的手指数了数,一共有六枚,全部塞到凌霄手里头。 这时妹妹凌雪儿在一旁说:“这是父亲卖了冬袄换来的!” “雪儿,不要多嘴!”凌文忙呵斥女儿。 凌雪儿嘟着嘴,不说话了。 凌霄则诧异地看着手中那六枚大宋通宝,说实话,来到这个时代以后,他对金钱还从没看重过,可是眼前这六枚铜钱却是这个“父亲”用保暖的冬袄换来的,可想而知他的生活有多么的窘迫。 “赎回来吧,这么冷的天,没有厚衣服怎么行。”凌霄的语气依旧冰冷,但眼神却柔和了许多。 “不冷,我的身体好着呢,偶尔还去池塘摸一摸泥鳅……”凌文呵呵笑着,却耐不住一阵寒风吹来,打了一个喷嚏。 斯文扫地擦拭了一下鼻涕,凌文不好意地看着儿子,讪笑着。 凌霄皱眉头,“风寒可大可小,回去让二娘给你熬一碗姜汤……” 凌霄话音未落,小凌雪儿却哇哇地哭了起来,凌文在一旁又是哄又是劝。 小凌雪儿一边哭一边抹着眼泪,说道:“娘亲……娘亲她走了……” “小孩子家不要乱说!”凌文急忙给女儿使眼色。 “我没有乱说嘛,娘亲就是走了!现在我们连吃的都没有!”雪儿哇哇地哭着,“她不要雪儿了,也不疼雪儿了……凌宵哥哥,你回来吧,她不在了,以后再也没人骂你了……呜呜呜!”雪儿哭的稀里哗啦,凌文怎么哄也哄不住。 凌霄就算再冷漠,也忍不住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凌文神色难堪,作为一个男人更是无地自容,断断续续地讲出了家里发生的事儿。 原来不久前那花二娘不知如何和附近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勾搭上了。那张大少一年四季经营丝绸生意,家底殷实,只是喜好渔色,喜欢去那花街柳巷逛荡。偶然机会看到这花二娘,被她那妖娆风韵所吸引。 可这花二娘是正经人家妻子,不比那些青楼勾栏女子,任凭这张大少想破头皮也不得亲近,更别提一亲芳泽什么的。 相思成灾。这张大少竟然动了纳妾的心思,既然不能偷来享用,那就光明正大的迎娶。于是就托了那市井上有名的媒婆,背着凌文,拐外抹角地告知花二娘这边心思。 花二娘早已嫌弃凌文家贫无能,并且动了另觅高枝的心思,被媒婆这么一说,那心思就活络起来。于是也不隐瞒凌文,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老娘不要跟你过穷日子了,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看上了我,要我做他的小妾,让我好吃好喝,你就写一张休书休了我,也算是好聚好散,免得我偷偷摸摸背着你做一些不堪的事儿,你脸上无光,我也丢人。 凌文怎么也没想到,原本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无耻,堕落,简直是不守妇道! 但他性格本就懦弱,那花二娘又是强势惯的,满肚子的火气发泄不出,有心劝阻,却怎么也劝不住,拿了雪儿来阻拦也不管用,那花二娘铁了心要和那张大少在一起。 见自家婆娘如此这般,简直比背对着自己偷汉子还要不堪,凌文拿头撞墙的心思都有了。最后一气之下,连张大少那边给的赔偿钱也不要了。休妻就是休妻,又不是卖老婆,直接和花二娘断绝关系,自此一刀两断。 可怜雪儿小小年纪就没了娘,凌文又不会营生,这段时间饥一顿饱一顿,实在没吃的,凌文就脱下斯文衣衫,大冬天去那冰冻泥地里摸泥鳅,熬成汤粥来养活自己和女儿。可那泥鳅岂是好摸的,不说那冰泥难以下足,就算摸出来几条,也足以让你手脚冻烂…… 如今花二娘走了,整个家凌文也支撑不住了,实际上已经有了求死的念头,这次来医馆看儿子,也是想要在临死之前多看儿子一眼,了却一个心愿。 凌霄是什么人,看凌文落魄的模样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大人死掉可以,可是雪儿呢? 凌霄不是那种绝情的人,想到这里,就把那六枚铜钱还给凌文,说道:“天无绝人之路,这点钱你先拿着,还有这馒头,你也拿了去……”从怀里掏出刚才还未吃掉的馒头递给了凌文。 凌文不知该如何是好,肚子饥饿的雪儿已经谢过哥哥,飞快地拿了过去,然后就大口大口地吃了开来。 见此,凌文只得叹息一声。 “还有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凌霄说完就离开。 凌文不知他要去做什么。想想自己已是求死之人,见过儿子再无牵挂;也好,等会儿吃了这馒头,就做一个饱死鬼吧,只是可怜了女儿…… 想到这里,凌文就满肚子的心酸,忍不住用衣襟擦拭了一下眼角。 须臾,就见凌霄拿了一盒东西过来,对凌文说道:“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药膏,专治冻伤和冻疮,你和雪儿擦拭一下。”说罢,打开盒子,用指头挑了一点擦在了雪儿的脸蛋上。 雪儿开始只觉得脸上一片清凉,有一股很好闻的薄荷味,然后那原本裂开疼痛的地方就开始变得暖和起来,感觉很舒服。 实则这药膏是凌霄秘制,本来是给自己和阿丑用的,现在则给了家人。 凌文见雪儿涂抹了药膏后似乎好了许多,也就挑了好一些抹在自己冻裂的手上,感觉果然不错。 凌霄就又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凌文道“这是冻疮药膏的秘方,我身在医馆也帮不了多少,你大可将这方子拿去卖了记住,没有十两纹银,绝不能出手。” “就这一张纸,能卖十两纹银?”凌文看着手中秘方,讶然地看着儿子,有些不太相信他所说的话。要知道,如果真有十两纹银,自己也就不必去跳河求死了,至少能支撑大半年的生活。 …… 送走了父亲凌文,还有妹妹凌雪儿,凌霄心中不知是何味道。尤其看到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雪儿,父亲牵着她的小手,她却时不时地回头望向自己,小眼睛中充满了依依不舍…… 凌霄脑海中禁不住浮现小时候自己背着她去田地里捉蛤蟆,去树上摘桑葚的趣事儿。 那些本来不属于他的记忆,却像是镌刻在脑海中,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刻骨铭心…… 渐渐地,凌霄那颗冰冷的心也禁不住热了起来。 006【卖药方】 凌文带着凌雪儿离开了杏林医馆,踏着积雪,沿着冷寂的大街朝自家走去。 说是“家”,不如说是一间简陋的草舍,用凌文这位读书人的话来说,这叫做“结庐而居”。 实际上就是以土坯为墙,竹板为顶,再压一些茅草稻草什么的,大风不敢狂吹,一吹就稻草横飞,屋顶的竹板嘎支支乱响,大有被掀去的模样。 原本凌文一家都是居住在老婆花二娘那家豆花店的。店铺虽然不大,却也整洁温暖,待到凌文休掉花二娘,两人断绝关系以后,硬气的凌文就和女儿就搬到了这间草屋,不管如何,总算有个住的地方。 一想到女儿要跟着自己受苦,凌文就满肚子的心酸,摸摸衣兜,儿子凌霄刚才给自己的那个冻疮秘方就揣在怀里。 “也不知道管不管用?既然是自己研制出来的,宵儿为何不卖给那杏林医馆?是啦,一定是医馆给的钱太少,或者这秘方本就是医馆的……”想到儿子可能偷窃了医馆的秘方,凌文心中就是一紧。 他是读书人,难免一肚子的礼义廉耻,不饮盗泉之水,不吃嗟来之食,这些都束缚着他,让他疑神疑鬼。 凌文就这样胡思乱想着,雪儿忽然拉拉他的手,仰着可怜兮兮的小脸说:“父亲,我冷……” 凌文这才发觉天空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雨雪,竟然纷纷洒洒飘落下来。 看着缩着脖子,冻得脸蛋发青的女儿,凌文再也顾不得许多,心道,“不管这秘方是怎样来的,先试一试可否卖掉?” 凌文虽然读书太久,有时迂腐,但在这救命关头却灵活起来,寻思着哪家药店口碑好,又不欺诈百姓,最后就选中了街东头的那家“灵芝堂”。 这家药店的老板姓赵,号称“活菩萨”,往往做一些善举,比如施药施粥什么的,经常去做。初冬时,凌文曾在这里领过救济的稀粥,认为这家药店一定不会欺骗自己。 至于其它药店,有比这家药店规模大的,不过凌文考虑到那些药店“有钱治病,没钱滚蛋”恶劣行径,觉得妥当起见,还是选择“灵芝堂”比较好。 …… 大雪天,灵芝堂也没什么生意,只有一个抓药的伙计坐在火炉边漫不经心地碾着药材。 凌文带着雪儿走了进去,身子骨禁不住一暖,刚才那一股子寒气竟然被这里的热气驱散不少。 “咳咳,请问老板在吗?”凌文斯斯文文地施了一礼,开口问道。 那伙计见是个读书人,就忙起身说道:“相公有何事?” “我……”凌文犹豫了一下,就按照编好的话说道:“是这样的,我这里有一副专治冻伤和冻疮的秘方……哦,是我祖上传下来的,很是管用……因此想要问一问贵店,可愿购买?” 那伙计楞了一下,“你是卖药方的?”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一下凌文。 药店收购药方,秘方是常事儿,虽然有些疑惑,伙计还是说了声:“你稍等。”说完就朝里面走去。 凌文见此,这才松了一口气,雪儿早凑到那火炉旁烤着火,她很喜欢这种暖呵呵的感觉。 凌文也禁不住凑了过去,将自己被雨雪打湿的衣襟,兜在火炉上烘烤。 没多久,那伙计出来,介绍说:“我们老板不在,不过我们家小姐倒是懂得一些药理……” 说话间,就听见环佩叮当,一阵香风袭来,从内室走出来两人。 当先是一名丫鬟,穿着翠绿色的小袄,头上扎着丫鬟髻,鹅蛋儿脸,大眼睛,显得俏丽可爱。 待那丫鬟站好,这才从里面闪出一身材婀娜多姿的少女来,眉目如画,琼鼻樱口,头上挽着代表处子的“螺髻”,身穿一袭红色锦袄,气质如兰,姿态优雅。 那伙计非常恭敬地朝着那少女施了一礼,然后说:“禀若兰小姐,就是这位读书相公,说自家有祖传的冻疮秘方要卖……” 凌文顾不得烘烤衣服,忙上前抱拳作揖,说:“这位小姐,在下的确有祖传秘方要卖,不知贵店可愿收购?” 那少女俏丽的脸上露出一丝精明,笑道:“我们打开门做生意,除了买卖药材,治病救人外,也是收购药方秘方的……如果相公手中秘方果有奇效,我们当然能愿意购买。” “那就好,那就好。”凌文一边说着,一边将揣在怀里的那盒药膏先拿了出来,说:“方子等会儿再给你过目……这就是用方子熬制的药膏,你看如何?” 这也是凌文的聪明之处,虽然凌霄没说,他也懂得,秘方之类的不该直接拿出授人,还是慢慢来最为妥当。 那红衣少女倒也明白,笑着将那药膏接了过去,然后取出银勺,轻轻地挖了一点点,放入盘内…… 旁边,那翠衣丫鬟倒也有心,不知何时取了糖果蜜饯,逗着雪儿开心。 雪儿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大胆取了一粒蜜饯,放在嘴里却不嚼咽,而是用吐沫***细细地品尝那种甜蜜的味道。 …… 须臾 红衣少女似乎真的懂得药理,对那药膏研究的很是认真,甚至拿了银针仔细地挑看,还拿到鼻翼闻了闻,最后皱着眉头道:“这真是你家祖传秘方?” 凌文不善撒谎,被人家这么一问,就有些期期艾艾。 那少女聪慧透顶,就道:“我虽然愿意收购你这秘方,却不愿意引起麻烦,所以还是实话实说的好。” 无奈,凌文就道:“这其实是我家宵儿研制出来的……他也在医馆做事……”凌文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儿子。 “哦……”红衣少女楞了一下。她之所以发愣,缘于这秘方成分精杂,按照治疗冻疮的药理来看,应该是一种很有效的配方,不是老道的中医高手,是绝对做不出来这样好的药膏。可是对方却说是他家儿子研制出来的……这怎么可能? 凌文见少女心存疑惑,怕给儿子引来麻烦,就急道:“你倘若不愿意购买,也就算了……我们去别处看看!”说罢,就将那药膏重新揣好,准备领了雪儿离开。 那红衣少女却忽然道:“这药方我们愿意购买你想要多少钱?” 凌文一怔,没想到对方会突然问价,想到儿子所说的“最少十两纹银”;又想,万一这真是儿子从医馆偷来的,倘若卖掉,岂不引来弥天大祸?犹豫期间,更是不知该如何开口。 红衣少女此刻反倒咯咯一笑,说道:“看你如此为难,那就一百两好了!” “什么?”凌文顿时瞪大了眼睛。 红衣少女笑靥如花,“本来还可以再多给你一点……不过一来这秘方的效果到底如何,还不知晓;二来,这方子的来历毕竟……恕我无理,我们是做正当生意的,所以药方之类的必须来历清白。” 凌文脑袋还一片混沌,少女说什么,他只听清楚了一半。 原本还怀疑能不能卖到十两,没想到人家开价一百两! 一百两可以干什么?给雪儿买一套保暖的衣服,给自己也添置一身冬天行头,还可以买下一间不错的房屋,填满那空荡荡饿死老鼠的米缸…… 此时的凌文再也顾不了许多,急忙开口道:“成交!” …… 一百两银子,一副治疗冻疮的秘方。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凌文怀揣百两纹银,喜滋滋而去。 灵芝堂内,那红衣少女看着手中药方啧啧称奇。 丫头不明白,“小姐,这药方真有那么好吗?” 红衣少女笑道:“岂止是好,简直是妙!并且是绝妙!” 丫头不明白小姐为何如此看重这个秘方。 红衣少女又道:“你可知道,这药房的成分并不名贵,甚至可以说普通,就是因为太普通,熬制成药膏以后可以低价出售,那样就可以帮助更多的穷苦百姓。” 丫头嘻嘻一笑,“小姐,你心肠太好了,简直就是观音菩萨在世。可是要让老爷知道你花了一百两纹银买下这样的药方,他会不会生气呀。” 红衣少女道:“父亲开这家药店,也是为了为了广济善德,我们赵家未来前途诡谲,说不定能够指望这些善德逃过一劫。”说完深深叹息。 那灵巧的丫头也不说话了。 007【全都是废物】 医馆仓库总有整理完的一天。 当凌霄差不多又把整个仓库大小药材翻了一个遍之后,他去找那牛大,告诉他,老子干完了。 刚来牛大的房间就听见里面传出对话声。 “大医师,不是我不尽力,那小子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我想方设法整他,他就是不吭声,根本就抓不到他的辫子呀!”这是牛大苦恼的声音。 “哼,你还好意思说!那小子要是不被整垮,我们和药材商勾结的吃银两的事儿迟早就会败露,到时候有你我哭的!” “不会吧,那小子有那种胆子?”牛大不信道。 “有没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种事儿要做利落了本来你和我走的就近,你管仓库,我管药材收购,很多人看在眼里,不知道在背后嘀咕些什么,万一这小子漏了口风,一发而动全身,你和我就都要倒霉!”徐善初阴沉地说。 牛大噎住了,一双狗眼眨巴着,“那……怎么办?” “怎么办?哼!”徐善初恶狠狠地哼了一下。“简单,要么玩死他,要么把他赶出医馆!” “咳咳,怎么做?”牛大也被徐善初阴狠的模样吓住了,小心翼翼地问。 徐善初冷冷一笑,嘴里蹦出四个字:“栽赃嫁祸!” 牛大立马就明白了。医药仓库里面的珍贵药材那么多,顺便拿走两样,然后就嫁祸给凌霄,说是他偷走的,到时候就算不拿他下大狱,也要脱一层皮! …… 听完这些。凌霄一拳打在了墙上,他没想到许善初会这么的卑鄙,作为医生,品格是这么的低贱。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凌霄做人的原则。现在许善初既然这样做,凌霄心中不禁闪过一丝冷意。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噪杂,紧接着是呼救声,“救命啊,救命啊,人全都死哪儿去了?” 听到声响,凌霄赶忙过去;屋内,许善初和牛大也闻声而出。他们出来的时候恰好看到凌霄的背影。 “那不是凌霄吗?”牛大忍不住问道。然后又担心看向许善初。 “是又怎样?”许善初丝毫没放在心上,冷笑道:“一个医馆打杂的,就算他知道了我们的阴谋,又怎么样?难道还能翻了天?!” “是啊是啊!”牛大也揣着手,冷笑。 …… 此刻,已是傍晚。 冬天,原本就天色黑的早,可是在那雪白的积雪地上,却触目惊心地淌着一道道血痕。 医馆的大厅内,早已乱成一团。 一个穿戴整齐,三十岁上下,相貌堂堂的国字脸男子,和一帮随从,守候在一个病人身旁。 再看那病人,岁数不大,身穿锦衣,戴着貂皮兔耳遮寒帽,姿态极其华贵,此时双眼紧闭,脸色苍白,口吐鲜血,昏迷不醒。 那国字脸男子朝着那些忙乱如同蚂蚁般的医馆众人大喊:“你们都是废物!衙内要是有什么闪失,我唯你们是问!” 看着国字脸男子的大喊大叫,那些原本眼高于顶的医馆弟子们,一个个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凌霄进来,看一眼那病人,就知道此人身受重伤,看他口吐鲜血,脸颊翻白,血气不足,浑身抽搐,眼看浑身的生机正在逐渐消失,如果不赶快医治,恐怕性命难保。 作为医生,凌霄的目光是很毒的,只是看了一眼,就大致了解了这位病人的症状,并且判断出此人命不久矣。 而那国字脸男子似乎急红了眼,随便抓住一个医馆学徒就大声说道:“赶快救他,不然我拿你下大狱!”语气蛮横无理,却又充满了霸气。 那些医馆学徒平时只懂得高声念唱什么“百草药性”,背诵什么“三神汤”,“理气汤”,却又哪里懂得太多的医术。让他们治个感冒发烧,尚且还有难度,就更别提这种重症了。 国字脸男子眼看抓人不成,就更加疯狂了,恰好这时凌霄从外面进来,他就一把抓住凌霄道:“他们都是废物,你不会和他们一样吧?” 换成他人,估计早就恐慌地撇开国字脸男子,然后恐惧地藏到后头,生怕惹火烧身。 凌霄却偏偏说道:“我当然不是废物。” 那国字脸男子一愣,他没想到凌霄会这么回答,稍微一愣神就立马道:“既然不是废物,那就赶快救他!” 凌霄这才甩开他的手,道:“你不松开我,我怎么救他?!”说完,就朝着伤者蹲了下去,动作熟练地搭在了伤者的手腕处。 被他甩开手的国字脸男子竟然不敢多声,只是紧张地看着凌霄帮那病人诊治。 …… 稍微这么一搭脉,凌霄心中不由一惊,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胸部受了严重的内伤。 紧接着,凌霄又稍稍在伤者的胸口处这么一摸,便说道:“胸部受伤严重,尤其胸部左侧受到重击,有三处肋骨折断,其中一根插在了肺叶上,如不施救,顶多支持半个时辰……” 国字脸男子听完这些,不禁更加紧张起来,焦急地大叫:“那该如何是好?” “做手术!”凌霄冷冷地说。 话音刚落 “谁在这里胡说八道!动什么手术!”说话间,就见大医师许善初挪动着自己肥胖的身子,晃悠着走了过来。 那国字脸男子顾不了许多,冲那许善初厉声问道:“你又是谁?” “我是这家医馆的大医师,姓徐,名善初……” 没等徐善初介绍完,“我管你是什么东西,如果救不回来高衙内的命,你们都要死!” 徐善初被呛得脸色尴尬,刚才原本想要隆重推出自己的,却被对方骂了一顿。不过他可是老了成精的人,闻言立马道:“高衙内?请问是哪个高衙内?” “当然是高俅太尉的公子,还能是哪个!”国字脸男子呵斥道。 旁边,凌霄脸上第一次露出惊异,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个快要死翘翘的年轻人高衙内?岂不是那个很有名的败家子,纨绔子弟?再看向那个相貌堂堂的国字脸,心说,此人难道就是那虞侯陆谦?! 008【我来帮他开膛破肚】 听那国字脸男子说受伤者乃大宋太尉高俅的儿子高衙内,所有人都愣住了。 再看徐善初,猛一个激灵,立马紧张起来,也不敢再胡乱摆架子。高太尉是谁他可清楚的很,如今天子身前最得宠的红人,得罪了他就等于得罪了阎王爷。而这高衙内虽不是高太尉的亲生子,却视若己出,疼爱的不得了,他要是出了事儿,那可就惨了。 “快,赶快把衙内请入室内!让医馆所有名医全部诊治……我现在就去找吕太医!”徐善初发号施令道。 听到徐善初的吼声,那些医馆学徒立马动手准备搬运高衙内进入内室诊治,就在这时,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说:“如果你们不想他死的话,最好不要动他!” 原本已经做好准备抬高衙内脑袋和腿脚的众人,瞬时愣在了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拿眼看了看徐善初,再看了看那发话之人凌霄。 “怎么是他?” “他在胡说八道什么?” 医馆人是认识凌霄这个“上不了台面”杂役的,因此才会更加惊讶和愕然,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徐善初很是愤怒,他没想到凌霄竟然敢这么说,分明是和自己做对。于是他就冷笑一声,大声呵斥道:“你这个低贱的杂役,说什么呢!” 凌霄目光一凛,说道:“他五脏六腑移位,肺部受伤严重,属于大出血症状,要是在移动中发生意外,就可能使毛细血管和支气管彻底破裂,到时候淤血和气体积聚体内,神仙也救不了!” 徐善初懵逼了。 凌霄前面几句话他还听得明白,可……何为毛细血管,何为支气管?自己熟读医书,贯通脉经,人体经脉熟的不能再熟,却唯独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是何物。 旁边其他人也都你看我,我看你,就更蒙圈了。 那国字脸男子可不管这些,脸色阴沉,急急地问徐善初道:“他说的可是真的?” 徐善初咳嗽一声,“多少有点对……”他是圆滑之人,保险起见先不把话说死,毕竟一动不如一静,“待我先看看他再说。” 说罢,就见徐善初蹲下肥胖的身子,撅着腚,有些不太适应地帮病人把脉,又翻看了病人的眼皮,用剪刀剪开病人衣襟,看了看伤口…… 不知为何,众人只觉得眼前这个大医师的动作慢吞吞的,一点都不潇洒;反倒凌霄,刚才只是随便扫了几眼,然后就说出了伤者的症状。 “哎呀呀,伤得很重呀!”徐善初嘴中发出惊叹,不过更让他惊讶的却是凌霄所说无误,对方的诊断竟然和自己所诊查出来的一丝不差。病人的确是伤到了肺部,并且体内大出血,如今还没一命呜呼,也算福大命大…… 当然,徐善初可不会把这些说出来,只是怪异地瞥了凌霄一眼,心说,这小子怎么会懂得这些? “发什么愣?到底怎样?!”那个国字脸男子吼道。 “这个嘛……高衙内的伤势不容乐观,体内淤血聚集,导致经脉混乱,血气不足……”徐善初摇头晃脑发表自己的诊断结果。 “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到底能不能救?”男子差点一巴掌打过去,恶狠狠地冲徐善初道。 徐善初老脸一红,平日里他在医馆一人之下众人之上,没谁敢不给他面子,可是今天却被这人呵斥数次,真是丢脸到家,可人家来头太大,他徐善初只能装孙子。 “咳咳,这个嘛……很难啊,即使吕太医在这里也不一定能够救得过来……所以我建议,你们最好能去宫里找更好的御医……” 高太尉既然是当今天子眼前的红人,使唤个把御医也是小事情。 “放屁!”国字脸男子都快要抓狂了,他红着眼睛抓住徐善初的衣领,吼道:“刚说了不能乱动,去宫里又路途遥远我家衙内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就要你来抵命!” “去宫里求救机会大些……”徐善初战战兢兢地说。 “大你个狗头!”国字脸男子再也忍不住,一巴掌打在了徐善初的肥脸上,“救不活衙内,我就打死你这肥猪!” 徐善初都快哭了,无妄之灾呀,这人忒不讲理,怎么说打就打。脸上火辣辣的疼,幸亏肉厚,抵消了点掌力,只是可怜他那鼻子,却被打出鼻血来。 眼看国字脸男子还要揍自己,徐善初好汉不吃眼前亏,急忙哀求道:“手下留情!我已经唤了医馆各路名医,还有吕太医前来,他们一定会有办法……高衙内吉星高照,定能无恙……” 国字脸男子恨恨地丢开徐善初,心道,我能不着急吗,高衙内是因为他的撺掇这才去调戏那林家娘子,结果却被林冲撞见,动起手来受了重伤,高衙内倘若有个三长两短,他陆谦也算彻底完了。 …… 就在众人争论着的时候,高衙内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随着咳嗽,鲜红的血从他嘴中吐出,染红了他胸前的衣襟。 就算再笨的人看到此时情景也都知道,高衙内时间不多,搞不好就会一命呜呼。 原本暴跳如雷的陆谦顾不了许多,冲徐善初一帮人大声吼道:“快些救他,他要是死了,高太尉灭了你们医馆!” 徐善初大吐苦水,这种情况明显很危险,万一这高衙内命不够硬,在救治中死掉,这责任谁来担当?不要说高太尉权大势大,就算自己是大医师又怎样,搞不好小命不保。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吕太医来救场才好,自己千万不要做出头鸟。 徐善初这样想,那些赶来的医馆名医们也都这样想,虽然救了高衙内会是大功一件,但如此高风险的功劳还是让别人去领,明哲保身才是王道。 顿时,整个医馆内鸦雀无声,除了高衙内痛苦的呻吟和咳嗽声,所有人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高衙内吐血更加厉害。 国字脸陆谦心急如焚。 医馆各大医师却全做缩头乌龟。 见此,一旁的凌霄眉头一皱,忍不住了。只见他快步上前,用手翻看了一下高衙内的眼皮,说道:“他刚才因为咳嗽牵动了肺部刺入的肋骨,需要马上动手术,取出碎在肺部里面的骨头!” 动手术?取出碎在肺部里面的骨头? 徐善初等医生忍不住一愣。 要知道,中医也有“手术”一说,不过大多数都是外科手术,切除个肉瘤,割掉一个肿块什么的,听凌霄的意思是要动手术把高衙内开膛破肚,取出刺入他肺部的碎骨开玩笑,这人还能活下来吗? 徐善初恨恨地瞪了凌霄一眼:“无知小儿,你想要让高衙内死的更快,竟然说出这等冒失的话!人若是打开胸部,岂不死定了吗?” 凌霄冷道:“华佗开脑医人又当如何?你做不到,不等于别人做不到!” “哈,难道你能做到?”徐善初不怒反笑。 “是又怎样?”凌霄一点都不谦虚。 徐善初被凌霄兑呛得有口难言,闻言,更是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就凭你?”打死他也不相信凌霄能够像神医华佗那样做到开胸救人要知道,开膛破肚那种神技,即使很多大内御医都做不到。 旁边那陆谦听的真切,眼看高衙内马上就要不行了,死马当做活马医,也不管凌霄到底有几把刷子,一把抓住他道:“你真的能救他?” 凌霄看一眼脸色苍白,气若游丝地高衙内,说道:“他若命不该绝,应该能活过来!” “好好好,那我就把衙内交给你了赶快!”陆谦话都说不利索了。 旁边徐善初阻止道:“休要听他一派胡言,他只是我们医馆一名不入流的杂役,怎么懂得如此高深医术?还开膛破肚,即使吕太医在此也不敢如此狂言。” 陆谦却不耐烦了,一脚朝徐善初踹去,道:“滚开!你若有本事就来,没本事就站一旁别碍事儿!” 这一脚踢得徐善初自尊心大大受损,自己好歹也是大医师,被人又打又骂,这张老脸算是彻底丢尽了。 见他这样,其他人更是噤若寒蝉,没人再敢多说什么。 009【大宋权臣】 眼看没人再碍手碍脚,凌霄这边迅速吩咐两件事儿,第一,叫阿丑带工具过来;第二,烧大量的热水,越多越好,以便做好消毒准备。 吩咐完这两件事儿,凌霄就急忙起身,陆谦忙道:“你干什么去?” 凌霄说:“当然是准备麻沸散了难道你想看着他疼死?” “麻沸散”? 即使陆谦不学医,也知道这“麻沸散”是中医中最有名的“麻醉药剂”,据说服用了之后可以失去知觉。可是,麻沸散不是失传很久了吗?难道他懂得配方? 此时不仅仅陆谦对凌霄惊讶莫名,就连徐善初,张昭等一干医师也都对凌霄充满了疑惑。 作为医师,他们对麻沸散知道的更多。虽然大唐医圣孙思邈在《华佗神方》中提到过麻沸散,并且指出其配方,由羊踯躅、荣莉花根、当归、菖蒲组成。但真正运用起来却没有那种强大的麻醉效果,只是能“稍微”让人减轻一点痛苦,因此这个配发也被人质疑并不是麻沸散的真正秘方。 看眼前凌霄信誓旦旦模样,难道他真会? 除非他是神仙!要不然绝迹于世的麻沸散秘方绝不会出现。 …… 阿丑得到消息,就急急忙忙把自己帮凌霄打造的那些“秘密工具”给带了过来。 此时,看到那些从未见过的医疗器械,徐善初等人更是瞪大了双眼,猜测着这些都是用来做什么的。 尤其那牛皮筋般的管子,又是拿来做什么的,难道要把高衙内绑起来?还有那针一般细的竹针又是拿来做什么?刺穴,还是刺绣? 看到这些神秘器械,心里稍微舒服一点的就是陆谦了。凌霄越是神秘莫测,他就越能松一口气,毕竟此刻他已经把自己身家性命全压在了凌霄身上。 …… “麻沸散”,乃神医华佗传下来的使人体麻醉的药剂。 传说华佗的儿子沸儿误食了曼陀罗的果实不幸身亡,华佗万分悲痛,在曼陀罗的基础上加了其他的几味中草药研制出了当时最早的麻醉药,为了纪念他的儿子将这种药命名为——麻沸散。华佗曾经用麻沸散给关羽刮骨疗毒,结果他在没有接受麻醉的情况下进行了手术。后来华佗建议曹操进行开颅手术,也利用麻沸散,曹操不相信华佗,将他处死。麻沸散的配方被狱卒的妻子烧掉,自此失传。 大宋虽然名医众多,但是没人知道麻沸散是怎样配制的,即使是出身于宫廷的大内御医,吕望溪吕老太医也不知道这样的失传秘方。 可是对于凌霄来说,这却像是写一个“一”那么简单。要不是因为身在宋朝,麻醉的方法不多,凌霄才不屑用这种比较“原始”的麻醉方法。实际上麻沸散的真正主药就是曼陀罗,其另外一味主药则是莨菪子。 《神农本草经》中记载,莨菪子“多食使人狂走”。莨菪子就是莨菪的种子,“狂走”是说患者服用定量莨菪子之后,由于被麻醉而出现神智错乱的现象。凌霄则清楚地知道,莨菪子的主要成分是东莨菪碱和阿托品碱。东莨菪碱就有镇静、镇痛的作用。服用大剂量后,可以产生催眠作用。 因此当曼陀罗和莨菪子合二为一之后,就能产生强烈的麻醉效果,这是古人所不知道的。 …… 当凌霄把自己配置好的麻沸散端出来交给陆谦,让他服侍高衙内饮下,准备开膛做手术时,医馆外面,得到消息正赶回来的吕太医吕望溪,却与带着随从匆匆忙忙赶来的大宋权臣高俅高太尉碰了个头。 吕太医是搭乘轿子来的,高太尉却是骑马来的。碰面的时候,高太医的随从刚想呵斥对方,一看人家那旌旗就闭嘴了。能够出门前呼后拥高举旌旗的也只有像高太尉这样的当朝权贵。 幸好吕太医以前服侍过先皇,徽宗皇帝也很给他面子,和高太尉这位徽宗眼前的红人也认识,因此吕太医急忙下了轿子,给高太尉行了一礼,然后说明形况,就一道朝医馆走去,期间,步伐匆匆,神情紧张。 刚到门口,看到医馆医师,就忙询问情况,那人说衙内正在动手术。 “是谁在帮他动手术?” “凌霄。”那人说。 “凌霄他又是谁?”吕太医怎么也想不起自家医馆有这样的人物。 “啊……是医馆一名杂役!” “什么,杂役?”吕太医大惊,看一眼旁边高太尉发青的脸色,忙大斥道:“胡闹!” …… 凌霄举起了手术刀,即将破开高衙内肚皮的时候 一声喝止:“胆大小儿,赶快住手!!”说话间,已经有两把钢刀架在了凌霄的脖子上。 刀锋闪着寒冷的光芒,可以相信,只要凌霄稍微一动,那锋芒就会砍掉他的脑袋。 “你你你,你是什么人,竟然敢如此大胆放肆,私自给高衙内做手术?’吕太医蹒跚着走进来,脸色难看,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 凌霄却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而是把目光注视到了吕太医身边那个留着三寸美髯的男人身上。 差不多四十来岁,精神矍铄,白净的脸皮,依稀有年轻时俊朗的样子,只是他的眼睛属于那种三角眼,目光阴沉了点,闪烁不定,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凌霄看着他,说:“你就是高俅高太尉!” “大胆!” “放肆!” 却是高俅身边两国身穿铠甲贴身侍卫对着凌霄大声喝止。 “你是何人,竟敢高呼我的名讳?”高俅眼中寒芒一闪,愠怒道。 “我只是一名医生,一名要救你儿子性命的医生。”凌霄扬了扬手中的手术刀,丝毫不在意脖子上架着的两把锋利钢刀。 高俅眼睛眯了起来,显得更加阴沉。 气氛紧张,都在等着太尉爆发。 徐善初急忙跳出来,撇清自己道:“是他自己站出来要帮衙内做手术,跟我们无关!要杀就杀他!” “是呀是呀,我们怎么拦都拦不住。”其他人也都高声附和,生怕引火烧身。 连陆谦也被卖了出来,大家说是他赞同让凌霄帮衙内动手术的。 见大家吵闹纷纷,高俅只是一个眼神闪过,立马大家全都闭嘴了。 “陆谦,你可知罪?”高俅冷冷地说。 之前还牛气冲天,谁也不放在眼里的虞侯陆谦,“扑通”一声,就直接跪倒在了地上。 垂着头,什么也没说。 “拖下去!”高俅懒得看他一眼。 听到命令,自有铠甲军士将陆谦拖下,待会儿不知是死是活。 所有人见此情景,更是吓得俩腿儿打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