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鼠》 01 小灰的名字我早已记不清,不知道是阿豪还是阿健阿志之类的,又或者他其实根本没说过他的名字。邻居随便叫他、他家人好像也随便叫他、于是我也随便听。 小灰是我取的绰号,因为他有一双灰色的眼眸。八年不见,我也快忘记那孩子的面貌了,只记得那双幽深的灰色眼眸,没有情绪,像空洞而乾枯的老井,彷彿要将我捲进去。 说回到八年前的盛夏。 「隔壁住着欠债的一口子」是我对小灰最初的认识——这是我某天倒垃圾从六楼妇人那边听来的。 她说晚上若有人来叫骂,那一定就是他们又没还上钱了,中年妇人说,我们是倒霉鬼才会住到那户隔壁,夜晚不得安寧。 爸爸说,忍一忍,明年春天他就调职了,在那之前经济状况只允许我们住这。但高中还是要上,他给我报了附近的高中,我真讨厌这样辗转在不同学校。 老旧铁皮屋,拥挤杂乱的隔间,楼梯扶手都生锈松脱了,墙上是大片壁癌,空气里挥之不去的霉味。 我没问,但我想这儿肯定是违章建筑,隔板薄,能听见楼下白日宣淫的靡音。当初房仲听了爸爸预算,一反常态地热心介绍,就知道有鬼。 我们来来回回地把行李搬完,没有电梯实在太折磨人,时值正夏,我满身大汗,走廊上吹来的都是热风,铁皮屋像一座偌大闷炉。索性把白吊嘎脱了,光着上身在走廊上溜噠。然后我发现隔壁的门开着一条缝,漂亮的灰色眼睛眨呀眨,我吓得脱口而出:「操!」 本以为是个小姑娘,我这样光着身子不妥当,我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小男孩,大概十岁左右,个子很小,皮肤是病态的苍白,眼瞳是灰的。 被我这么一吓,小男孩哐的一声把门用力关上了——这便是我第一次见到小灰。 小灰后来说过他希望他的人生不要是灰色的,应该要是草原的绿、或者苍空的蓝。 「为什么?」我毫不在意地在孩子身旁点菸。 「因为我想去那样的地方,绿绿草原,蓝天白云,每天看日升日落??在那里,不用在意我是谁,不用记得我是谁,不用逃跑,不用害怕,只要和大地融为一体就好。」 我缓缓吐出一口菸。 听起来真不赖。 「那以后哥哥带你去吧,去天地间流浪。」 那时候小灰说了什么来着? 小灰好像是难得孩子气的笑了,说:「哥,别丢下我,我哪都跟你去。」 但最后我哪都没能带他去,就把他弄丢了。 我再次找到小灰,是八年后的事,我完美地长成了糟糕的大人。事与愿违,我没能带他去辽阔草原,只带他去了宾馆。 小灰是我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里觅得的一片乾净草原。 纯净、翠绿、永远美好。 他唯一做错的决定就是接纳了我这个满身脏污的旅人。 02 欠钱不还,躲躲藏藏过日子的人,就叫「老鼠」,不见天日的臭耗子。讨债集团在隔壁门口叫骂,说下一次逮到乾脆就杀了省事。 「吵死人了,还让不让人睡,楼上张婶说的话我总算信了,当初就不该看租金便宜同意住他们隔壁!」 「别抱怨了!顶多就住半年多,等我调职,飞黄腾达咱们就搬走了。」 「别说半年,半个月我也住不下去,话说隔壁他们还真会躲,怎么能天天搞失踪?」 「所以才是『老鼠』啊,躲藏是本能。」 我换了门口的白炽灯泡,灯泡噌地一声亮了,房子照明终于不那么昏暗,但是这一亮,木板门虫蛀的蚀洞、墙角的蜘蛛丝、霉斑就更明显。所以我觉得有些时候还是不要拿灯去照亮比较好,例如隔壁家的事。 明明墙板薄得可以,隔壁却异常安静,彷彿没人住一样。十岁正是和同龄朋友吵闹的年纪,怎么能这样鸦雀无声?我十岁那时天天找麻吉来家里打游戏,鬼吼鬼叫,屁话一堆。我甚至生出疑心,那天看到的小男孩是鬼魂,其实他们一家子早就死在屋内了,越想越可怕??这租金价格,说是凶宅我也信。 鬼日子还在继续,反正半年后就要搬走,我无心交际,我早已厌倦一次次建立人际关係又抽离,能逃课就逃课,三流学校的老师多半也睁一隻眼闭一隻眼,全当没看见空着的座位。 爸爸常常被外派到各个分部做事,对此他毫无怨言,说职位和年薪不就是看重经验累积吗?苦的是妈妈和我,妈妈的个性被生活逼得尖酸刻薄,我倒是还能苦中做乐地说:「以后有人问我的专长,我就要说是搬家,绝对搬得比任何人都有效率。」 以前我会对每次分离耿耿于怀,年少时总是把友情看得很重,还曾经泪眼汪汪地约定要做一辈子的死党。现在倒是释怀了,反正到头来会联络的就那几个,一隻手数得出来。我还曾半开玩笑地对李胖说,我这下是真的朋友满天下了,像在集点,每个县市都有那么几个旧识,记得清长相,但名字总对不上。 我也谈过几次恋爱,交往过几个可爱的男生女生,我喜欢他们,但没太往心里去,我几乎是来者不拒,抱着及时行乐的心态与他们交往,反正对我来说,最终都是会离开的人,没特别惦记谁,我想我这辈子大概就这样得过且过。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惦记任何人。 那天我本来准备翘课回家打电动,一上楼梯,却看见那个灰溜溜的小身影蹲在门口。 「操!」 差点吓尿了,还以为见鬼了。他也被我吓到,身子缩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明显太大件,领口往一边肩膀歪去,脸灰扑扑的像是没洗澡。他就那样直直盯着我看,我从楼梯走到家门口,他视线都没移开半毫。 钥匙插进门口、开锁,我终于不自在地问:「干嘛?」 他反倒是像闹彆扭般低下头来,不说话了,小小东西还挺有脾气。 「你不进去家里吗?」 他看着我手上的钥匙。 「没带钥匙?」 他点头。 「哦,你爸妈什么时候回来?」 他没说话,灰色眼睛眨呀眨。 不想管他,又不关我的事。不想为了他破坏美好下午的兴致,我本应该快乐打游戏、或是看片擼一发、再点个外卖,可是,可是??别用那么无辜的脸孔看我! 我边让他进门边咒骂自己:「苏千里,你他妈什么时候这么有爱心了,要开安亲班是不是?」 男孩好奇地四处张望,我板起脸孔,故意装作恶狠狠的大人:「别碰其他东西!你手脏!」 闻言,男孩乖乖地坐在地板上,蜷起十指不敢乱碰。十岁左右的年纪,小说能读吧?我随手抽一本冒险小说给他:「给你看,不准吵我。」 然后我就戴上耳机打游戏去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伸个懒腰后才突然良心抽痛地回头关心一下那个小不点。那个男孩已经睡熟,小小的脑袋随着打盹不断下垂,手边的小说根本一页都没看。明明床就在旁边,他却听话地连碰都没碰,等下醒来脖子肯定痠死了。 他太瘦了,一身骨头,轻得像根羽毛,抱起来一点都不费力。我将他丢到床上,把风扇调个舒适的角度对准他,男孩似乎做了恶梦,囁嚅着说:「对不起,开门让我进去,我乖,不要把我丢掉??」 我揉了揉他皱在一起的眉心,乱回:「嗯,你乖,不丢你。」 在饭桌上我和妈妈聊起隔壁的事,旁敲侧击。妈妈说上次有个社工来问,那个小男孩怎么都不见踪影啦?隔壁那户父母直接说,小孩没啦!死了,去年春天就死了,别再来看了。好像前阵子社会局有短暂介入过,后来就不了了之。爸爸直接说,他们存心要把男孩藏起来。男孩是「黑户」,一出生就没登记户口,没有身份也无法就学,活成幽灵人口。 好好的活人就这样被说死,小小年纪就被迫活在大人的恶意之下,也不知道那男孩听懂几分。那男孩像野草一样拉拔长大,没学识,不常开口说话。 街坊邻居说,比起人,他更像动物,像老鼠。好几次黑社会闯进家门时,男孩都独自躲起来,没人能找到他,像是骨子里流窜的天性,善于躲藏、狡诈聪明。他们说别的小孩在公园溜滑梯时,他趴在沙地往铁盖缝隙看,一个人追着下水道的老鼠跑,看那股恶臭流向哪里。 我想起一页都没翻的小说——原来没上学,难怪字都看不懂。活成了小文盲。 男孩睡得很熟,像是太久没有安稳睡过好觉,直接从午后睡到月夜,男孩才悠悠转醒。我将一杯柳橙汁递给眼前佔据我的床的不速之客:「睡这么熟,万一被载去卖掉你都不知道。」 男孩狼吞虎嚥地喝下去,呛了几口,我边给他拍背边说:「嘘!我没和爸妈说我让你进门,把你藏在房间里,等他们都睡了你再出去。」 他乖乖地点头,打了一个柳橙味的嗝,眼里都是星星。 「喜欢喝柳橙汁?」 男孩点头。 「我就大发慈悲再帮你倒一杯。啊、然后,刚刚是我高估你。」我抽出泛黄的绘本给他:「这个大概能看懂,都是图片。」 男孩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绿绿草原、蔚蓝天空,他似乎笑了。 深夜,在妈妈的巨大鼾声中我悄声地打开房门,领着男孩轻手轻脚出来,我让男孩坐在门口穿鞋,鞋子先前被我藏进鞋柜里,我发现鞋带都松了,帮他重新绑好,鞋底也破得太严重,该换新的了。鬼使神差地,我偷偷看了一下他的鞋码。19号半。跟同龄男孩比起来太小。 「喂,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看着我,正要开口,外面又是嘈杂的喊声,狂敲隔壁门板:「臭婆娘!不是说好今天能给利息吗!什么都行,立刻给我交出来!」 隔着一扇门,隔壁传来女人的颤音:「所以我不是让那孩子、那孩子待在外面吗?」 「你说那营养不良的小鬼?我连个影子都没看到,我看你是在呼咙我们!」 「我不敢,我发誓,我真的把他留在外面了!」 当我意识到要摀住男孩的耳朵时,为时已晚。男孩愣愣地看着门把,清冷月光透过老旧气窗洒落,洒进他空洞的灰色眼眸里,显得那儿更加虚无。月光下,那张灰扑扑的脸更惨白了。 我用气音告诉他:「别出去、别出去。」 男孩却笑了。他笑了,用口型说:【我得走了。】 好像所有的等待都是为了此刻,从一开始坐在门口、进不了家门,小小的男孩就知道他的使命,他生在那个家庭最后的任务,就是成为贡品,成为金钱数字中的利息,平静地走进黑暗里。又乖又可怜。 他伸手握住门把,那瞬间,我紧紧握住了他小小的手掌,不允许他开门。奇怪的是颤抖的不是他,而是我。他抬头望着我,有些抱歉地说:「我手脏,你别碰我。」 「你手不脏,我下午是乱说的!你个傻逼,别那么听话!」 气死我了。 「我会保护你。」我紧紧握住那隻太过稚嫩的小手:「哥哥会保护你。」 「哥哥。」似乎对这个称呼感到新奇,他眼睛又亮了,复诵一次。 「对,哥哥。」我握得很紧,不允许他挣脱:「哥哥会教你读书、教你写字、教你打游戏、教你绑鞋带,所以你不要走。」 我们僵持了十来分鐘,最后是小灰妥协了,跟着我回房里吹风扇睡觉。那夜对一个幼稚的青少年来说特别伟大,明明根本没做什么,却认为好像自己打击了恶人,保护弱小,让我有些得意忘形。甚至让我有种错觉,这孩子会一直在我的羽翼下安稳长大,永远在一起?? 03 我并非什么三好青年,或是认真的资优生,年少轻狂时也惹过不少麻烦。李胖说过,我天生就长得兇神恶煞,不笑的时候看起来要去讨钱,抽菸的时候更像是帮派老大,一句话,就是坏。虽然坏但是帅。 这种坏人般的长相在女生间挺受欢迎,那时我女友一个一个换,有个忘了叫佳芬还是佳芳的人说,我属猫相,但我肯定不是家猫,是流浪猫,野性特别强,别人一靠近就直哈气的那种。就算好不容易亲近了,最终也不会跟你走。她说我就是那种四处讨摸的流浪猫,结果一溜烟就跑不见了,可恶又可爱。 我嘿嘿一笑,无法反驳,我只想要轻松快速、可以轻易结束的关係,特别怕麻烦。 她惆悵地说:「要是你这个浪子真的定下来,那个人一定很特别,她一定是给了你『家』的感觉,是别人给也给不起的。」 我打冷颤:「别开玩笑,我不想一辈子被一个人束缚到天涯海角,想想就可怕。」 一语成讖。 隔天我拎着小不点回他家,我发现他们家敲门有暗号,「叩——叩——叩——,叩、叩。」三长两短,是自己人的意思。他妈妈一拉开门就喊:「你昨晚是跑去哪里!」 结果一看到我也在门外,她尷尬地和我点头,连忙拉男孩进去。我下意识牵住男孩的手,不想放开,好像那道门一旦闔上就再也见不到了,心里慌慌的。 「我和他约好了,每週两次,我教他读书写字。」 「什么?」 「我看他这个年纪却连书都不会读,有点担心。还是您觉得我太鸡婆了?这种事果然还是经由社福机构,不该由我这个邻居来??」 「没事!学生您愿意教他当然好,不用麻烦社工。」她客套又紧张地说。 「那好,就每週三和日好了,三等我放学、日可以全天。」不给她反悔的机会,我迅速定出时间。 见她点头,我才放心地松手,男孩在门缝间说:「哥哥再见。」 有一点可爱。 多了个弟弟原来是件这么快乐的事吗? 如果李胖看到这样的我肯定要吓死,他会觉得我脑子坏了,那个天地之间唯我独尊的苏千里、花丛间来去自如的苏千里,居然蹲在房里,一笔划、一笔划教着小孩写字。 换作以前,我肯定对这样的自己嗤之以鼻,我想我最近是同情心氾滥,算了!就当作积阴德,说不定以后下地狱可以抵一些风流债。 妙的是,我可不是那种慈眉善目的邻家哥哥,天天翘课,嘴里叼着菸,小不点也不害怕,就只知道一个劲地跟着我。该说他是傻还是聪明呢?说他傻,他是真傻,哪天被我这个品行不正的人誆了都不知道;说他聪明,也真是聪明,不挑别人就偏偏挑了我,捏在我心里最软的那片地,我无法置之不理。一声声「哥哥」,叫得让人心底融化。 「再叫一次。」 「哥哥。」 「不允许你这样叫其他人,你只有我这一个哥,知道吗?」 「知道。」 「嗯,很乖。」 「我写好了,你看。」男孩亮出手上的白纸,歪歪斜斜的字称不上好看,甚至有点鬼画符,但还是勉强能辨识他的字跡,他努力地写了那三个字:「苏、千、里。」 白纸黑字,一整面,写的都是同样三个字。 我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划教他写的。 「苏千里是谁?」我插腰,神气地问。 「是你。」 「对,是你最帅最好的千里哥。」像是想起什么,我接着问:「你名字是什么?」 小东西不说话了,想了很久。最后,他摇头,他说:「死掉的人没有名字。」 看吧。他不只捏在了我心尖最柔软的那块地、还用力踏了两下。那双灰色眼睛没有情绪,没有喜怒哀乐,有的只是困惑,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名字了。 「你眼睛是灰色的。知道什么是灰色吗?」 男孩点头又摇头,似懂非懂。 「雷雨前的乌云是灰色的、草木燃烧的馀烬是灰色的、都市的尘雾是灰色的、下水道逃窜的老鼠们也是灰色的。」我揉揉他那头乱发:「小不点,你也是灰色的。」 小不点听懂了,眼睛亮了。 「小灰。」我笑了:「决定了,从此以后你就叫小灰。」 小灰来我家的事已经不是秘密,爸妈出乎意料地答应,或许是因为人类都有惻隐之心?我们搬家搬得勤,旧衣都丢光了,妈妈看着小不点的背影,愣愣地说早知道就多留几件。我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想收乾儿子了?妈妈立刻又板起那副刻薄脸孔:「不收不收!经济这么不景气,你当我搞慈善事业的?」说归说,还是煮了一桌子丰盛好菜,催促小灰吃饭。她说童年吃不好,以后青春期长不高怎么办?一边唸一边夹菜到他碗里,饭菜堆成一座小山。 小灰的魔力,是让人内心能变得柔软,真神奇。 「那孩子很黏你、信赖你,真想不到。」妈妈边洗碗边说。 「当然,我是他哥。」 「天底下有这种天天翘课打混的哥哥?」 「我教他读书写字!教得可好了!」 「千里,明年春天我们就走了,我怕他捨不得。」 闻言,我手中叉子掉了,哐啷一声掉到旧沙发底下,我伸进黑暗之中摸索:「这不是还有半年吗?还远着呢。」 很奇怪,我的指尖在颤抖,我明明不怕黑、更不怕脏的。 「很快的,小孩子长大都是一瞬间的事。」 在黑暗中我握着叉子,喃喃自语:「我希望小灰永远长不大,他永远都是那个需要我保护的小不点。」 妈妈走过来甩了我一脸洗碗精泡沫:「我就说天底下没你这种咒弟弟长不大的哥哥!」 「好痛!泡沫流进眼睛了——」 嬉皮笑脸底下我的内心很慌张,我在害怕,怕最后不是小灰捨不得,是我捨不得走。那瞬间我明白了小灰的魔力,不只让人内心更柔软、同时也更加软弱。因为太过害怕失去他而变得软弱。 我看过他破皮的膝盖和瘀青的手臂,他都没喊一声疼,问他怎么弄的,他也愣是说不出来,逆来顺受到近乎病态的程度,好像再大的伤对他而言都是不痛不痒。 于是我忍不住生气了:「你怎么受伤也不说?」 那时他的回覆我至今难以忘怀:「说了的话会改变吗?」 「什么?」 「就算说很疼也没人会听、没人在乎,那为什么要说?」 小灰是真的很困惑。 妈的,那句话让我心疼死了。那具小小身躯承载了世界太大的恶意。 「下次要说,我会在乎。」我揉揉他那颗小脑袋:「这世上还有千里哥哥会在乎你。」 还记得小时候每次搬家时,我会大声嚷嚷我不要走,闹得鸡犬不寧,虽然知道一定会失败,但我还是会大声哭闹,至少心里不满的情绪得以宣洩。好像是稍微长大后,看得出父母不耐烦与困扰的表情,我就把嘴巴闭上再也不说了。 反正父母不听、也不在乎。反正最后都得乖乖跟着走才行。或许是那样一次次的压抑心情,让我最后用云淡风轻的态度面对每次离别。我不希望小灰变成这样。 「不管什么感受都要说出口,知道吗?」我不熟练地替他的膝盖上药:「疼痛、害怕、开心、难过、讨厌、喜欢??世上有好多好多情绪,你要诚实面对,不要欺骗自己。」 小东西点头。 我吹吹他涂上碘酒的膝盖:「痛不痛?」 「不痛。」 「刚刚我才说要诚实的?」 「真的不痛。」 「好,你是男子汉,不痛就不痛。」我笑了,朝他伸出小指:「打勾勾,在哥哥面前,你永远要诚实面对自己的感受,说谎的是小狗!」 他伸出小指拉勾。 ——那时我还想不到,未来是我必须对自己的心情说谎。 「哥哥,」他勾着我的小指,微笑:「好喜欢你。」 像天使一样温柔平和的笑容。 他补了句:「我很诚实。」 「哈哈,对,很棒很棒??」 喂,心脏别跳得那么快啊。 04 国语辞典「灰」释义: 一、物体燃烧后剩下的粉屑 二、尘土 三、浅黑色 四、志气消沉 部首是「火」,我握着他的手,写下最后一撇:「你看,这屋子底下,藏了一把火。」 小灰点点头,说他会写了。 一撇一捺、一横一竖之间,我竟没察觉那无形的火有一天会烧上房樑,最终把我的心烧得赤裸荒芜。 週日教完小灰写字后就让他回隔壁了,半夜我被熟悉的喊声吵醒:「趁着那对穷夫妻不在家,看有什么值钱的都拿去抵一抵!」 「喔!顺便和小鬼头玩一下,天天这样催钱我都腻了。」 我睡意全无,慌张地爬起身还踢倒了电风扇,趴在门板上听外面动静,他们撬开了门锁,大约三四个人径直走进去。隔壁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锅碗瓢盆全砸在地上。我偷偷开一条缝,确定门外没人把风,悄悄溜到长廊上,再来该怎么做?灰下午说过他父母今晚都不在,他有好好躲起来吗? 一对四根本就是天方夜谭,首先硬碰硬是绝对不行。能报警吗?不能。小灰说过一旦报警他们下次只会加倍奉还。我发现自己窝囊地在发抖,意识到自己是弱小的那一方,模样实在太拙。 「操!没看到小孩啊,带走了吗?」 「找仔细点!肯定是藏起来了!上次我们也被他耍得团团转你忘了?」 「对,等我找到一定要给他『爱的教训』!惨了,光是想像就好兴奋??」 我听到那些粗俗荤话再也忍不下去,捡了几块长廊脱落的老旧磁砖,稍微在手心掂掂,三楼的重力加速度应该足够了?我朝着楼下他们的车辆扔下去——哐啷!车窗玻璃碎了、车头盖凹了,警报器狂叫。吵得家家户户开灯出来看,我迅速躲回门后。 趁着他们边骂脏话边跑下楼,我推开门去隔壁找小灰:「小灰,你在哪?小灰!」 冷汗流了满身。我喊了几次无人回应,我突然想起什么,拿着掉到地上的锅铲敲着木板:「叩——叩——叩——,叩、叩。」 三长两短,他们家的暗号。 小灰从角落的柜子里艰难地爬出来。 楼下是他们发动引擎开走的声音,看来没有什么比受损的爱车更重要。我松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看着那狭小的空间:「哈哈??你怎么藏进去的?」 小灰没说话,大概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藏进去的,不过就是在危急时顺从本能罢了。 「你好聪明,好勇敢。」 小灰苍白的脸蛋上沾满灰尘。 「怕吗?」 「不??」他顿住,我们四目相交。然后他改口:「怕,很怕。」 他在试图诚实面对自己真正的感受。 我朝他伸出双臂:「过来。」 他扑进我怀里,后背都是闷湿的汗。我伸手抹掉他脸上沾到的蜘蛛网,将他圈在怀里,伸出颤抖的手给他看:「你看,我也好怕。」 两个怕得不行的人就那样颤抖着拥抱,有点滑稽,胆小鬼兄弟。 当时那份自白对我来说实属难得,毕竟是爱面子的年纪,谁愿意承认自己胆小?简直逊毙了。但我想对他诚实,正如同他对我坦诚一样。又或许,我知道不论我是什么模样,不论强悍或者懦弱、正直或卑劣,那小孩平静的目光都不会移开分毫。 我带着他回我那狭窄房间睡觉,盖同一条被子,风扇嗡嗡作响。夏夜,我们在黑暗中互相依偎,像两隻幼蝉,希望我们的恐惧在梦中渐渐消散。 隔天醒来,清晨阳光轻吻在他熟睡的面容上,睫毛又长又密,颤着光。嘖,以后长大肯定是蓝顏祸水。 因为夏季的潮热他睡得整张脸红扑扑的,像小苹果。我看着那张睡脸,用气音说声:「早安。」 今年的生日愿望想留一个给你——希望世界永远和平,愿你身边不再有纷纷扰扰。 相处时间一久,那个寡言的小孩越来越常讲话了,也更善于表达感情,他能在喝到柳橙汁时说「喜欢」、也能在面对书本那些难字说「讨厌」、也能躺在草皮上看着辽阔天空说「开心」。 他也终于能说:「好痛。」 我低头看,嘴里破了一个洞,白色的疮口,细菌感染,难怪吃饭吃没几口就说吃不下,原来是疼到吃不下饭。我想要看看周遭牙肉有没有发炎,手指伸进他的口腔里,指甲不小心刮到那个脓包,他疼得咬我一下,咬得还真大力,指节上是一圈他的齿痕,像隻会咬人的小老鼠。 可能刚刚那下刮太重了,他捂着半边脸颊,眼眶都红了,说:「哥哥,对不起!刚刚太痛了,我不是故意要咬你的。」 泪眼汪汪,他又重新张开嘴巴,嘴巴好小,舌头也好小,又湿又红。 那模样又乖又可怜。 奇怪的是我感到一股本能的慾求—— 我摀住他双眼。 他不明所以地挣扎,我只是紧紧摀着他,不让他看见我发红的耳根子。我声音发颤地说:「不能吃酸的和烫的了,这几天不能喝柳橙汁,伤口才好得快。」我飞快地说完,就扔下他在家里,逃难似的逃离房间。 对不起佛祖。对不起上帝。刚刚有一瞬间,我竟然对一个孩子有了不好的想像。我是一个糟糕的哥哥,必须要懺悔才行。一定是太久没抒发了,等等一定要看片才行,大概是憋太久才会这样发疯。 我蹲在路边,摀住脸颊:「苏千里你这个疯子??」 青春期年少的躁动是难免,那正是对性感到好奇的年纪。我也和几个男生女生偷嚐禁果过,这不是什么秘密,当然,我再怎么变态,都知道对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心动是天理难容。 他成了我那年夏季无法言说的慾望。 后来几天,那画面一直出现在我梦里,快将我逼疯,只差没拿头去撞墙壁。再后来,我看着镜子里惺忪睡眼,终于能承认我大概是个禽兽。 经过我深刻的反省,现在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他,反倒是男孩很不安,觉得肯定是那天咬我惹我生气了,我编了个藉口,告诉他我突然想起朋友在楼下等我,才那样速速走掉。男孩依旧是愧疚的眼神,说:「我咬了你,这样,你也咬我一下好不好。」 不不不,虽然说以牙还牙的復仇方式不是不行,但在我耳里听来怎么都像是可爱的提议。我认输,赶紧转移话题:「那你答应我吧,和哥一起去打排球。」 阳光底下,男孩灰色眼眸闪闪发亮,像是澄澈乾净的玻璃珠,我看得出神,果然这双眼,比起在逼仄阴暗的房内,在灿烂阳光下更好看一点。男孩出汗了,惨白的肤色染上红晕,看起来终于健康一些。 男孩还抓不住打排球的要领,手腕内侧都瘀青,在白皙的手腕上特别怵目惊心,我有些抱歉,直喊不玩了不玩了!但是男孩立刻露出失望的神情:「好好玩,我是第一次打排球,打太烂了,我会努力变得更厉害的,你可不可以再陪我玩一下?」 对着这双眼,就算他想要全世界我也会想办法给他的吧——我家弟弟怎么这么可爱? 「嗯,烂死了,我就勉为其难再陪你玩一下。」我装作无可奈何地起身。 好想让这个男孩永远活在阳光之下。 春天到了,我们就要分离了吗?四季是如此短暂哪,每天就算二十四小时也不够,时间的流逝使我焦虑。我铁定会一直记得这幅画面吧,我们一起在空地打排球,你来我往,白色的排球在蓝空中飞跃,你汗水淋灕,苍白的小脸终于有了活力——你终于像个十岁的孩子一样哈哈大笑。 05 我第一次打架是在十四岁,不是小推小闹开玩笑、而是严重到出动警察。其实也不过是四年前的事,那次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右腿都断了。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听到谁谁谁被别校打了,就兴冲冲地跟着大伙去搭把手,球棒或木条都拿来砸,混乱之中我被撞倒,有人拿球棒砸我的膝盖、小腿,我痛得说不出话,心里怕得不行,只顾着逃跑。狼狈地在荒地上爬,但是拖着一条腿爬不快,爬没几步,又被人拖回去打—— 再次醒来是在医院,身旁没有那群狐群狗党,只有常常帮忙跑腿的棉花糖男孩李胖坐在一旁陪我,他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瞬间我就明白了,那些平常称兄道弟的,一旦出事了溜得比谁都快。说来好笑,我那时是用类似告白的语气对李胖说:「既然你留下来了,那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吧,不离不弃,先绝交的是小狗。」 李胖哭得更伤心了。至今我仍搞不懂他那时究竟是害怕还是太感动。 有了那次教训,从此我就对打架敬谢不敏,别的不说,光是回想起当下的疼痛就会吓得发抖,骨折復健也够折磨人,医院餐盒一闻到味道就想吐。我也因此被说过孬种,说我长得兇神恶煞,没想到心里是个胆小的女娃娃,丢人现眼。对此,我已经能够不要脸地说:「对啊,我就俗辣,我怕痛,但是让我心痛就没差喔!」边说边对女孩们拋媚眼。 某天李胖看着我右脸新鲜的巴掌,说这样也好,他不用担心我哪天横尸街头,比起被打死,不如就这样被女孩子一辈子记恨死吧,四处留情的大萝卜。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总是来来去去,比起许诺太遥远的未来,不如享受当下嘛。」我边说,边把烟蒂丢进水沟盖里。 「那些男男女女里,就没谁让你真正牵肠掛肚过?」 我沉默很久,最后慎重地看着他:「李胖,是你。」 李胖又想哭了,我还是猜不透到底是太害怕还是太感动? 学校里有个女孩和我告白了,她叫心怡,艳丽漂亮,胸大脚长。隔壁的同桌说我真是走运,来没几次学校就能被看上。我没有拒绝那种美女的理由,我们顺理成章开始交往,她有些蛮横,但我无所谓,我对于身边男男女女的个性不在意、也不好奇,只要喜欢我就行。 曾有个男孩说过,我的内心很寂寞,寂寞而不自知。 他叫林松。 林松是在我身边待了最久的情人,他说话直爽,像颗温暖明亮却不烫人的小太阳。分隔两地后,林松仍固定和我联系,而我也没提出要断了这关係。直到某个晴空万里的午后,林松稀松平常地打给我,说:「我早就知道,苏千里,你不喜欢我,你只是需要我。」 那时我没来由地生气,我明明不需要任何人,别自以为看穿我,现在想来那一定是我恼羞成怒了。我焦躁地回:「所以呢?要分手?」 「要分手也等我他妈先骂完——我一开始就是被你这张帅脸欺骗!傻傻地把心都交出去了!后来才发现你就是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对,在你身边的每个人肯定都这样想过,想成为你生命中最特别的存在,你这个浪子就是有那种不羈的魅力,让人想在你心底佔一席地,爽吗?但是我告诉你啊苏千里,你的心是空的。你寂寞又空虚,你只是需要我的喜欢,来证明你是被需要的。你只是想要被人留住,但你又不愿付出真心给任何人,真他妈有够自私——」 那天下午林松骂了好久,骂到我的手机宣告没电才结束,一字一句都戳在心窝。好笑的是,我们分手后反倒成为了朋友,我有时是真怕那张利嘴,字字诛心。即使我远在他乡,都能感慨至少我还有这两个挚友——李胖和林松。 说回到心怡,心怡跟着我回家,爸妈今天不在家,心怡弯着腰脱下长袜、制服裙短的都要直逼腿根了,那画面又辣又刺激。 心怡也不是个扭捏的女生,她意有所指地勾我:「不邀请我去你房间坐坐?」 我正要开口—— 小不点就出现在我们之间了。 「我跟你介绍,我弟,叫他小灰就好。」 心怡很快就被小灰的可爱收服,伸手想摸一把,但小灰畏畏缩缩地躲到我身后,他个头连我腰都不到,还是太小。他抬头看我:「哥哥。」 「别怕,她是心怡姊姊,今天一起陪你玩好不好?」 「??我只要哥哥。」 「乖,听话。以后心怡姊姊会常常来。」 小不点赌气般地跑进房间了,我拿了些零食进去,心怡附在我耳边笑:「你弟太黏你了,我看别人家兄弟都不这样的,没打起来就万幸了。你也是,一个劲地宠他,没想到你眼神还可以这样温柔到快流出蜜啦。」 温柔?从来没人这样说过我,我可是经常被说无情的。 「奇怪吗?」 「不怪。你是好男人,我眼光真不错。」 「感谢你的好眼光。」 她故意学小灰喊我:「??哥哥。」 男人都听得出来那带点调情的意图,她笑得风情万种,换作从前我肯定直接扑上去。但我没有,或许是小灰在场的缘故,我甚至对那声哥哥有些牴触。我只是笑骂:「叫什么哥哥,都把我叫老了!」 那天小灰显得兴致缺缺,甚至是闹小脾气。后来我找个藉口送心怡出门,心怡站在门口穿鞋,笑盈盈地垫起脚尖,在我脸颊亲一口。说:「好哥哥,明天见。」 我牵着小灰回房间:「现在可以说说你为什么不开心了?」 小灰缩成一团,把脸埋进膝盖里,声音闷闷的:「不说。」 「我们约好要诚实的?」 「??」 「你不说,也不和姊姊玩,也不看我,怎么这么不乖。」 小灰还是不肯抬头,像在赌气。 「你如果一直这么不乖,我就不要你了。」 话音刚落,小灰「哇——」地一声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他哭得那么伤心,那双荒芜的灰眸活过来了,有情绪了,却是满溢而出的悲伤。他哭得满脸都是鼻涕眼泪,我慌张地抱住他,像抱一只风浪中摇摇欲坠的小船。 「不哭不哭!我乱说的,不会丢下你,我发誓一辈子都不丢下你!」 他哭得一抽一噎,可怜极了,十指紧紧抓着我的制服,全都抓皱了也不愿放手。 原来如此,这是他的梦魘,害怕自己随时随地被丢掉,他是无法决定命运的小可怜。儘管如此,他还是不会表露他的不安,不会乞求我的关爱,就那样安份地待在角落,察言观色,又乖又可怜。而我却拿他最害怕的事开玩笑,简直良心被狗吃了,我边想边抽自己嘴巴几下。 「对不起,哥哥只要小灰,不要其他人,哥哥以后不会乱说话了!」 「她喊你哥哥。」他哭着说:「我只有你一个哥哥,可是你不是??你让她也喊你哥哥。」 这是什么吃醋的可爱发言?你是什么可爱的小东西?想要独佔哥哥是不是! 他的眼神像在指责我是个不够专一的花心大萝卜,好诚实好可爱,我像个傻子一样,边笑边帮拿面纸帮他擦脸:「以后不让她喊了,只有小灰能喊我一声哥。」 「真的?」 「真的。」 「不要丢下我。」 「不丢不丢!谁说要丢你的,我揍死他!」我厚脸皮地说。 哭那么久,嗓子都哑了。我们坐在房间的硬地板上,他趴在我怀里,揪着我制服不放,像无尾熊一样。日沉西山,这儿通风採光都不好,在房内总感觉时间走特别快,一眨眼天就黑了,夏末秋初依旧闷热难耐,老旧的风扇嗡嗡作响。 铁皮屋外夏蝉唧唧,我翻开昆虫百科,藉着窗外微弱的光线指给他看:「你知道吗?北美洲有一种生命週期最长的蝉,在土下蛰伏了十七年,才破土而出,往后只有三十日的生命能翱翔鸣叫,然后顺应自然规律,交配、繁衍、接着死亡——他在黑暗中等了好多年,等他终于长大了,才等到生命中最炙热的夏天,却只有三十天的时间。」 小灰说:「三十天就够了。」 「你知道三十天是多久吗?很短暂的!」 「嗯,自从我遇见哥哥到今天,刚好就是三十天。如果在黑暗中待了很久很久就是为了这三十天,那就已经足够了。」 我看着小灰,没说话,心里有些酸涩。他低着头,纤细的后颈之下,那段骨节过于明显,即使天天餵他吃好的,他仍旧瘦得让人心疼。 「不够,这样远远不够。」我抱紧他:「我想偷全世界的快乐给你。」 我看着老屋角落那片壁癌越扩越大,下雨天总是要漏水,久了就有一股潮湿闷味。 「灰,你在这儿住多久了?」 「很久很久。」 「一出生就住在这吗?」 「没有,我们一直搬家,一直逃跑,妈妈说过,那些叔叔们会追到天涯海角,直到我们把钱全都吐出来。」 这样啊,你也跟我一样,一直在流浪。我们没有家乡,没有根,世界太大,而我们太渺小。 「这么巧,哥哥我也是。」昏暗房里我笑了:「我也一直在搬家,下一次你想去哪里呢?」 在夕阳完全沉下山、视野被黑暗笼罩之前,小灰开口:「我只想去有哥哥在的地方。」 那晚我久违地打给了好久不见的林松—— 「苏千里你出什么事了?你一打给我铁定没好事。」 「确实是出事了,我完蛋了。」 「这次是断手还是断脚?哪家医院?」 「??我在你心里到底什么形象?」 「有屁快放!要是让我男友知道我又和你聊天,他肯定又要瞎紧张!」 「你那时说对了,我就是需要别人紧抓着我、拼命留住我,我才能感到自己被需要。只有喜欢是不够的,我还希望他依赖我,非我不可。」 「哦,哪位勇士让你明白你就是位无情汉的?」 「一个十岁的男孩子。」 「不是啊,哪来的孩子?算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还是没明白,你体会到的只是身为哥哥的责任感。」 「就算只有一瞬间,我也对那孩子起过邪念。」 「??」电话那头沉默了,林松尷尬笑着:「老实说吧苏千里,你在玩真心话大冒险?还是恶作剧电话?我是不是要做反应给你,警察叔叔这里有变态??」 「我知道这是错的,所以林松啊!我快疯了。」 电话那头骂了一声「操!」,迅速掛断,吓得不轻。 夏蝉不叫了,秋天来临,短暂的三十日稍纵即逝。 06 小灰说,他希望他的人生不要是灰色的,应该要是草原的绿、或者苍空的蓝。 「为什么?」我毫不在意地在孩子身旁点菸。 「因为我想去那样的地方,绿绿草原,蓝天白云,每天看日升日落。」 「你这小不点有着浪漫的灵魂啊。」 「在那里,不用在意我是谁,不用记得我是谁,不用逃跑,不用害怕,不会被丢掉??只要和大地融为一体就好。」 「在那里,有我吗?」 旅游图鑑翻到其中一页,大漠草原、绵延山脉,银河星空??成群的牛羊恣意奔驰,在那儿,只剩下对大自然的敬畏,万物有灵,也万物自由。 小灰看着我:「有。」 我看向菸头星火,菸雾之间,彷彿窥见了草原农舍前的炊烟,伴随着饭菜香,那是一个对「家」的嚮往—— 「那以后哥哥带你去吧,去天地间流浪,游牧生活听起来不赖。」 小灰难得孩子气的笑了,说:「哥,别丢下我,我哪都跟你去。」 我带小灰去了河堤,那是沙尘笼罩的城镇里最接近大自然的一处,秋日芒草随风摇曳,像柔软的白浪。一起风,小灰被搔得直打喷嚏,逗得我哈哈大笑。 夕阳如火,河面闪闪发亮。那样的景象无比美丽、也无比苍凉。 我捡了颗圆扁石子:「小时候我常和我爸打水漂,那时我们还没开始频繁搬家,我家社区后方也有个河堤,跟这个很像,我爸就在那边教我,那个老顽固真的不适合教人,说好几次我都听不懂。」 我朝河面拋去,石子在水面上不断弹起又落下,足足弹起五次,像长了翅膀。 「后来我好不容易学会了,臭屁的很,动不动就找人单挑,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每个都比我厉害,我不服输,死命练习,谁知道还没约好下次比赛时间,我们就搬走了,也不知道现在我到底厉不厉害?」 东挑西拣,我挑了颗顺手的扁石子给小灰:「试试看,诀窍是你丢的角度和水面不能超过四十五度角!对,差不多这样。」我边说边替他矫正姿势。 「拋出去!」 闻言,小灰用力一拋,石子扑通一声落进水底,彻底打乱了河面夕阳。 「哈哈!你得再放低一点,最好是贴着湖面的二十度角,想像自己趋近于水平面,懂吗?」 男孩站直,伸手拋了一石子出去——当然又是落入河底。他有些气馁地说:「总有一天我会学会的。」 我揉揉那颗小脑袋:「嗯,你当然会,你那么厉害。」 野狗在河边散步,三五成群,眼里充满野性,我拉着小灰想绕道走。谁知道小东西一点都不怕,亲暱地走在他们身边,野狗闻闻他的味道,示好的舔他手指。小灰伸出手摸他们头顶、摸他们皮毛,野狗摇摇尾巴跟着他走。 瞬间我想起左邻右舍说过的,他们说小灰比起人,更像动物,像老鼠。 不是的,不是的。小灰虽然善于躲藏,但他同样害怕,同样脆弱。他不喜欢阴暗潮湿的角落,他喜欢山,喜欢海,憧憬着旅游书中一望无际的草原,他喜欢阳光,他的世界应该是明亮的。他明明是有血有肉的人类。 察觉到我停下脚步,小灰也跟着停下来,他转头看着我。明明个头那么小,夕阳下的剪影却如此巨大。 小灰笑了。 他拋下那群野狗,回头,不顾一切地跑向我:「哥哥!」 那瞬间我蹲下来,朝他展开双臂——他扑进我怀里。 「楼上阿姨说过,她看过你蹲在公园的下水道旁,追着底下的沟鼠跑。」没头没脑地,我说。 「我看见老鼠,看见水面漂浮的垃圾,也看见污水倒映的太阳。我其实是追着地下水跑,我想知道一直跑到尽头,是不是就能看见大海?」 我问他所以有看见大海妈?他说没有,地下水流下马路,放眼只有钢铁都市。 李胖曾问过我,我去了那么多地方,有没有哪让我最流连忘返?我说我忘了,谁在意风景好看不好看。但是那瞬间我知道答案,辗转千里路、游歷万千乡,我最后一定会想起的地方,肯定是这里。 千山万水,都没眼前这片淡然乾净的芒草来得好看。 我和心怡分手了,因为她死活不肯听话,故意在小灰面前喊我哥哥,我越是求她别闹,她越是来劲,总要把小灰弄伤心。我并不是主动和伴侣提分手的类型,多半都是他们受不了我疏离的态度而自己离开,所以这几乎算是我第一次主动提分手,场面弄得很难看,她说:「你居然为了一个毫无血缘关係的弟弟要和我分手!噁心不噁心?你会后悔的!」 事实上她也顺利地报復我,学校里满城风云,都是我不堪入耳的传闻。但我并不在意,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某次我和小灰坐在河堤边看天边的风箏,小灰问:「心怡姊姊怎么不来了?」 「我们分手了。」 等等,这孩子能知道什么是「分手」吗?我换个说法:「她讨厌我了。」 「喔。」小灰笑了。 居然笑我吗?有够没良心,她还赏了你哥哥一巴掌呢。 然后小灰直起身,跪在草皮上,凑过来,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像每次送心怡到门口前,她亲我脸颊那样。 小灰天真地笑:「我永远不会讨厌你。」 别的不学偏偏学这个!你这傢伙,你还搞偷袭??我几乎要语无伦次,脑袋轰轰作响。 强风颳过,落叶飞扬,远方的风箏禁不住乱流,在天边坠落。 不妙。 那天我肯定脸红了。 不久后,我又交了个新的男孩,叫明秀。明秀带着细框眼镜,身上都是书卷气息,常常上台领奖,和我根本一竿子打不着,儘管如此他还是向我告白了。 「和我在一起意味着要承受那些传闻和视线,你还向我告白,是不是傻?」 「我不傻,我只是一直很喜欢你,你很耀眼,从你入校我就一直关注你。」他羞赧着脸。 耀眼吗?我想到阳光底下那双灰眸,真的很耀眼。彷彿没有掺入任何杂质??我摇摇头,在想什么。 「那要和我交往吗?」 没有犹豫,明秀红着脸点头,那些恶意的传闻都没影响他对我的喜欢,当然我也带他认识小灰,小灰很认生,明秀就耐着性子对他好,还教小灰各种事,活脱脱的贤妻良母典范。 那次段考完,我带着好学生明秀翻墙翘课,明明都高三了,我却毫无自觉地玩乐,常常被明秀唸。明秀也很有默契地不问我未来的事,或许我们都知道这段感情不会持续永远。我们在房内喝啤酒、打游戏,明秀有些醉意上头,双眼迷濛,他偏头看着我问:「千里,为什么你都不吻我?」 我呛了一口,总不能说就是没那种心情。支支吾吾:「因为你是好学生,外面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我怎么能坏了你的名声!」 「但现在这里只有我们,只有我和你,你还是不愿意吻我。」 我拿走他手里的啤酒:「你醉了。」 「千里,是因为那孩子吗?你珍惜的那孩子。我从来不信陈心怡的那些谣言,我觉得她只是想报復你,但是现在我有点相信了。真的,千里,你和那孩子过于亲密了。」 「他是我弟,我邻居孩子,我对他好天经地义。」 「你们肢体接触、拥抱、视线相交时,我都有种错觉,我才是多馀的人。」 「你嫉妒一个十岁的孩子干嘛呢?」 「不,是那孩子在嫉妒我,我看得出来。每次我来家里找你,那孩子都在嫉妒我,眼里都是动物佔有的本能,他想独佔你。」 「明秀,你太醉了,我帮你叫车回家。」 「我有个荒谬的猜想,那孩子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一开始我也怀疑过那孩子会有喜欢的情愫吗?但是谁也说不准,小学时期我也暗恋过人。但我还有一个更可怕的猜想,就是其实你也——」 「别说了!」我失控般地大喊:「明秀,别说了!闭嘴!」 那双眼因醉意而发红朦胧,但我却觉得,镜片底下的他把一切都看得清楚,赤裸到令人无地自容。 明秀缓缓地说:「你有没有想过,他是你的药,可是你却会成为他的毒?」 一字一句:「苏千里,你会成为那孩子的毒。你不让我说下去,是因为你心里有鬼。」 那夜我辗转难眠,我睡在充斥酒精臭味的房里,地上都是捏扁的啤酒罐。一阵反胃,我衝进厕所马桶吐,晚餐混着酒精的味道太过可怕,我一直吐到吐不出东西来了才停止。 坐在厕所地板上,突然想到明秀和我告白那天,他说我是个耀眼的人。 「哈,真是瞎了,白费他读那么多书,怎么会觉得我这种人渣是耀眼的?」 我爬回房间,不知道是因为喝醉令我难受、还是明秀刚刚的话令我难受,感觉五脏六腑都在疼。门倏地开了,小不点站在门口,大概又是自己溜过来的。他闻着房间里浓烈的酒精味,捏着鼻子说臭。 「快回去。」 「哥哥,你不舒服吗?」小不点担心地问。 「小灰,我说真的,快回去。」 「你流好多汗!哪里疼?」 我瘫坐在地板上,他仍然径直走向我,他一靠近,我就伸手推他,他错愕地跌倒。他爬起身,又走向我,我仍然用力推他,瘦弱的身子就那样跌坐在地。他愣愣看着我,眼里困惑又伤心。 「我说了,不要靠近我。」 「我、我做错什么了?」 「小灰没错,错的是我。所以听话好不好?先回去。」 这样才对,一对正常兄弟该有的距离范围,这样才是对的。不能再继续错下去了,不能拉着这孩子一起堕落,也不能再自欺欺人。 「我不要??因为哥哥你在哭。」 我愣住,摸上脸颊,那儿有不知何时滚落的泪水。还没反应过来,小灰就扑进我怀里紧紧抱着我,突破了我划定的安全距离。我们跌坐在地上,小灰也跟着哭,哭得比我还伤心,双手紧紧抱着我。 我试图拉开他的手:「我叫你回去!你不听话,你不乖!」 「我不走!我要待在这!我要在哥哥身边!」 「你闹够了没有!」我大喊:「你再闹我就不要你了!」 那是我第一次对他兇,我根本就捨不得对他兇,也不想把丢掉他当作威胁,但我别无选择,我们面对面流泪。我拿起一旁平时教他写字用削尖的铅笔,用力扎进我的手背,痛得我直发抖,铅笔芯插进肉里,很快地,血流了出来。小灰惨白着脸说:「你在干嘛!」 「你走不走?不走,我就再刺一次。」我瞪着那双恐惧的灰眸,开始倒数:「三——二——」 小灰哭着跑回去了,空无一人的房,我无声掉泪。这份情感到底是何时开始变质的?要用多少谎言才隐藏得住?我承认,明秀就是看得一清二楚,硬生生扯掉我内心的遮羞布,我被逼着直视我那不堪的心意—— 对,我心里有鬼,我百口莫辩。 07 那之后我们之间就隔着微妙的距离感,我手背上的伤像是一种提醒,提醒我们之间的距离。小灰一看到那道伤,就自动地离我远点,我想那大概成为他的阴影了。我们依旧很常见面,但是杜绝了任何触碰,谁都不踰矩。 小灰的眼眸又归于平静了,宛如一滩死水,没有水花了,但我已不能管,他只是隔壁邻居的孩子,从世俗的眼光看来,这样的距离才是正常的,我在逼自己远离他。 转眼间冬天来了,他那单薄的身子让我担忧,挨的住这种严寒天气吗?我自作主张买了一些衣服,衣服不够还买了外套,外套不够还买了围巾和鞋子,然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对他的尺寸暸若指掌,彷彿一直都想要买给他一样,默默记在心里。 饭桌上,爸爸兴高采烈地提起调职的事:「确定了!二月底走,那边职缺说是为我空下来了,非要我去才行!」 太快了。二月份霜雪都还没融尽呢,还没来得及看见春回大地,就要道别了吗? 妈妈:「你打算什么时候和小灰说?」 「明晚。」 「唉,那孩子会哭的吧!这么黏你!」 我看着满桌饭菜,愣愣地想这样才对。适当地划清界线,才能抿灭我心里那罪恶的情愫,不要再点起火。 房内,飞蛾紧黏着白炽灯泡振翅,书本翻到最后一页,闔上。我说:「我明年二月底搬走。」 小灰愣愣地看了我很久,才从口中挤出一个音节:「嗯。」 出乎意料地平静,我却不安了,他应该要挽留我,应该要大哭大闹,应该要撒娇求我留下来,这样我就有大把的藉口留在这里,多么自私恶劣。 「居然不留我下来,哥哥有点伤心呢。」我故意说。 「如果我留你,哥哥你就不走了吗?」 「??不行。」 「那如果我说『带我走』呢?」 「那你哥哥会成为儿童诱拐犯吧。」 小灰不说话了,我们都是一直一直在流浪漂泊的人,所以更了解彼此,了解那种身不由己。 小灰最后说:「还有两个月多,六十多天,够久了,够开心了。」 他的表情很隐忍。懂事得如此令人心疼。 圣诞节到了,大街小巷都是圣诞气息,气温陡降,平地也开始下雪。 明秀久违地找我见面,自从上次喝醉争吵,我们后来就没好好聊过。我们坐在河堤边,看着河面浮冰,他先打破沉默:「原来我是一喝醉就会把心里话全说出来的人。」 「我也不该灌你酒,拉着你喝。」 「那些话很难听,我道歉。」 「没什么该道歉的,都是实话,我只是觉得你很厉害,说话不带脏字,可是就是字字带刺。哇!读书人就是不一样。」 我们噗哈一声同时笑了,明秀:「这样你还不认真读书?」 「伤脑筋,我突然想奋发图强了。」 「千里,就算你是他的毒药,他也会喝下去的。我觉得是这样。」 「那我就更不该荼毒他了呢?多可怜啊。」我笑:「哎,你不骂我噁心、骂我神经病,我反而不知所措了!」 「『喜欢』的心情是自由的,你是个明事理的人,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法律上不能对那孩子??」 「操!我没想到那块去!真没有!」 「我就是说说。」 「我正努力地和那孩子保持距离呢,正常兄弟会有的距离。」 「打算怎么办?」 「没怎么办,我明年二月底就走了,一走了之。他也肯定会忘记我,我不过是他儿时记忆里短暂的过客,只佔他一生中短暂几个月。若我真的在他心里佔了一块,那也是违章建筑,总有一天得拆。」 「不是说他,我是说你。你这份情感要怎么办?」 菸烧到尽头,我将菸蒂丢进浮冰之间:「谁知道?总有一天会烟消云散!」 我拖到很晚才回家,进门之前,我在隔壁门口掛上那袋礼物,沉甸甸的,全都是我挑的衣服鞋子,我准备开锁时,隔壁门却开了,探出小灰的脑袋。小灰看着那袋礼物、再看着我。 「圣诞老公公给的,我刚看到他了。」我说。 「??」 我叹了口气:「我在你这个年纪,还真的相信圣诞老公公存在耶。」 「??谢谢。」小灰紧紧攒着那袋礼物。 「小朋友,圣诞快乐。」 「想去河堤边。」 「现在?不行,太晚了,那边太黑了一不小心掉进河里怎么办?」 「我不怕黑。」 「我怕,你哥我怕黑行了吧?」我推推那颗越垂越低的脑袋:「所以我们去亮一点的地方吧,去看圣诞树。」 脚踏车上,小灰坐在后座,双手紧紧抓着我的外套,我骑得很慢,迎面而来的雪花又冰又凉,夜晚的街道空无一人,仅有在远处徘徊的野狗。我们穿过荒凉的孤坟野塚、穿过平时喧闹的弄堂、穿过早上总是热闹的菜市场,穿梭在各个骑楼牌坊下,最后来到了小镇中心的圣诞树。 像是一个象徵,即使晚上也依旧亮着,小灯泡一闪一闪,五顏六色,耸立的圣诞树最上方高掛一颗星星。树上掛满了许愿卡,我随手拿了一张:「听说写在这,掛上去,圣诞老人就会听见你的愿望了。」 「世上没有圣诞老人。」 有够破坏气氛。 「喂,我相信好吗?你不写我写。」 小灰还是抢回去了:「我要写。」 我们各写一张,配合小灰的身高,我也蹲下来跟他掛齐平的高度。我们说好不看彼此的愿望,只有圣诞老人能看。小灰的脸颊冻得通红,他对着我笑:「真的能实现就好了。」 深夜闹区宛如空城,好像世界上只剩下我们,我看着那个天真的笑容,情不自禁伸出手想要触碰他——在快碰到他脸颊的瞬间,我怔住,猛然清醒过来。 在我要收回手的瞬间,小灰握住了我,那隻冰冷的小手紧紧握着我,然后他脸颊主动靠近了我的手,低头蹭蹭,像是动物在撒娇,渴望关爱。 掌心感受到太过细嫩的皮肤,指尖在颤抖,我轻轻描绘着他的眼瞼、眉骨、嘴。 漂亮的双眼直视我,轻轻抚过我手背上的伤疤:「你说过要我诚实面对各种感受,所以我想告诉你,我总是想要离你更近。但哥哥你很讨厌吧,讨厌到要这样伤害自己??对不起,我太贪心了。只是你不再触碰我,让我好寂寞好寂寞。」 贪心?你这小鬼,大人可是比你想的还贪心几百倍。 够了。不要再拉我下地狱了。 我明明好不容易才遏止那满溢的心意。 那是极其复杂的情感——悖德的羞愧、甜蜜的悸动。 我在他的额头上落下一吻。 小镇冬天一直在下雪。 那该死的情愫灭不掉,一搧、就点火。 我一直告诉自己,不可以再失误第二次了!那个吻是一时意乱情迷,是我一时脑袋打结。新的一年来临,远方炮竹声响,家家除旧佈新。当然对我们来说是没有所谓的除旧佈新,该丢的、该留的,我太过清楚。 林松死缠着要我发一张小灰的照片过去,否则他真的要告发我这个变态,经林松一讲,我才发现我没有半张小灰的照片。我经他同意拍了几张,怎么拍怎么可爱,果然还是不要发给林松了吧?最后我还是挑了张平凡的传给林松——小灰低头在看旅游图鑑,侧脸,冬日暖阳轻轻洒在他的脸颊,眼瞳又灰又美丽。 最后林松还是打电话来:「我跟了你那么久,怎么就没发现你是个变态呢?」 「我也现在才发现我是变态。」 「算了,童养媳也不是不行,再过六七年后就可以吃掉??」 我掛断电话,嗯,果然不该传照片给林松。 那天我一如往常和小灰约在河堤边见面。学校老师在讲之后升学的事,不准任何人逃课,佔用了放学时间。台上老师说个不停,我发现窗外又开始下雪了,也不知道小灰有没有围围巾,河边很冷的。 迟到太久,小不点肯定冻坏了,我一路上狂奔,远远的就看见那个小身影蹲在河堤边,围着大红色围巾,我送他的那条。不仅如此,衣服、外套、鞋子都是我送的,在远方我一眼就认出来,好开心。 雪花静静地下,在我呼出的水雾之间,我竟有一点想哭,真好笑我啥时变得这么感性了呢?那抹大红色是如此鲜艳,是我作的记号,一眼就可以看见他,好像不管他在哪,我都可以这样一眼就看见他。 他似乎看见我,站起身,卯尽全力喊:「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气喘吁吁地喊:「你哥是那种食言的人吗!」 「你迟到了!」 我笑着喊:「迟到是人之常情!」 跑太快了,我喘着,慢慢走过去,剎那间有一辆黑色厢型车驶近,停在小灰身边,小灰还毫无所觉地向我挥手,我下意识觉得不对劲,跑起来喊:「小灰,过来——」 无数个黑衣人下车,是常常在隔壁门口讨钱的那群人,他们抓着小灰,将他拖进车里,小灰惊恐地挣扎:「哥哥!哥哥!」 我疯狂地跑,人生中从没跑那么快过,书包都扔到一旁的草丛里,我疯狂地跑,边跑边喊:「操!停下来!停下来,给我停下来!把他还给我啊啊啊!」 厢型车很快地发动引擎开走,我在后头死命地追,心脏狂跳,快要喘不上气,脚步却无法停止,从河堤追到马路上,直到我们之间的距离被无限放大、直到那个厢型车影化作远方黑黑一点、直到我再也跑不动摔在马路上为止—— 我最珍贵的小灰。 我弄丢他了。 我的时间就像结冰的河面一样,永远冻在了那一天。 08-给圣诞老公公的信 to:圣诞老公公 ——我想和哥哥永远在一起。不管去哪都可以。 小灰2012.12.25 09 「苏哥,处理好了。」 「怎么弄那么久?」 「遇到一些问题,那老男人居然拿假钞骗我们,张三气不过,揍了他一顿,差点没把他揍个半死。」 「所以钱拿到了没?」 「拿到了,他藏在床底下呢,肯定是今晚准备要跑路!」 「拿到就行,走吧。」 「话说那老男人说要把他女儿卖给我们抵债,他感觉真是被逼急了,这种话也敢当着女儿的面说出口!我看那丫头也不过十一、十二岁,他哭着说看是要卖掉脏器,还是去当童妓都可以,任我们处置。」 「张三说什么?」 「张三那兇狠的傢伙当然答应了,说每户这样讨钱简直要累死,卖个脏器可以抵不少钱,少留一些辛苦汗,何乐不为?」 「跟张三说,他要是真的动那小女孩了,下个被挖脏器的就是他。」 「是、是??咦?」 他的老大跟他想像中的黑社会不太一样,虽然又兇又狠,但对小孩特别有爱心,小四想,他真的好崇拜他的老大喔。 市中心。五光十色的招牌点亮道路,入夜后,都市依旧灯火通明,车水马龙。 黑色轿车没有驶入繁华闹区,反而弯进了郊区小路,远离那些喧嚣烟火,最后停在一间普通的民宅前,邻近山区。对于讲求排场和面子的黑社会而言,这栋民宅太过朴素了,甚至远离都市到有一点不便的程度。 抖落菸灰、电话拨出。 「李胖,是我。」 「??」 「你今天开计程车时有没有看到——」 「算我求你,别再问了,我天天问灰眼睛的乘客名字,问到快被当成变态了。有的话我恨不得直接载去你面前,不管多远我都载过去,我说真的。」 「让你为难了,抱歉啊。」 「苏千里,明秀说你放医生鸽子,那是明秀靠关係给你找的医生,你别牴触,去看看,我们这群兄弟见不得你这样??」 「李胖,我掛了。帮我转告明秀抱歉我浪费他的好意。」 「你差不多该脱身了,别再糟蹋自己的人生!」 「做这行哪有那么容易脱身,这浑水啊一旦淌进来,就彻底脏了。」 「林松也有话要告诉你,他让你别再往社福院那边送小孩,快满了,捐钱的人太少,收支失衡。」 「那你帮我告诉他,这星期我再送一个女孩过去,大概十二岁吧,钱差多少我再补。」 「不要!他那张嘴多可怕!你自己去讲。」 「我也挺怕的,真好笑,我不怕什么刀枪,就偏偏怕那张嘮叨的嘴??」 李胖沉默了很久,说:「我知道你是为了找到他才进这行的,也知道你拯救那些孩子是出于补偿心理,但是够了,苏千里,已经八年了,你不能再停滞不前。」 「我真的睏了,下次再说。」 掛断电话后,我蜷进棉被里,还不能失望,还不能放弃。如果我撒手不管了,那我记忆中那残存的五官脸孔,就会变得更模糊不清,我怕我哪天真的想不起他了,那样我真的无法原谅自己。那年冬天,我摔在马路上,手机摔碎了,记忆卡被开过去的车轮碾扁。所有小灰的照片只剩下我和林松对话里的那张侧脸,我就用那张照片,找遍天涯—— 以下说的,是我毅然决然成为魔鬼的故事。 * 「你们把他卖到哪里、你们把他卖到哪里了!」我用力拍着隔壁的门,十指都冻僵了。 小灰的母亲沉着脸出来:「关你什么事!那是我儿子,我说了算!我怎么知道会被卖去哪里,那破娃儿居然只能抵那么点钱,尾款还是凑不齐!」 「你们还是人吗!」 「不过是玩了几个月的兄弟游戏你就当真了?笑死人了!」 门被甩上,我还在不停敲门,撕心裂肺地喊:「我帮忙还!你们让他回来吧,求求你们让他回来!」 日子还在过,一天又一天。 他们说没人知道怎么联络那群讨债的人,但每个月都一定会找上门,像无尽的梦魘。天气更冷了,铁皮屋瓦上都是覆盖的白雪,放眼望去皆是苍白。我向警局报案,记得那辆厢型车的车牌「n56-145」,警方说那车牌号几年前就报废,肯定是黑车,查不到了。 里面还有个警察说:「别找了,找不到的。更何况他是黑户,资料里根本没他名字或指纹,要怎么找?要怪,就怪他出生在一个贫穷人家。」 那天是妈妈拦住我,我才没衝上前揍他。我只是发狂地喊:「贫穷是原罪吗?你这样也算警察吗?!」 雪花漫天飞舞,我和妈妈走在大街上,妈妈久违地牵住我:「你长大了,有责任感,也有同情心了。」那双佈满皱纹的手稍稍用力:「但是人的一生中就是会失去几个人,再遇见几个人。年少的伤痛,等你到我这个岁数啊,就什么都记不得了。」 我紧紧攒着手中的花白塑胶袋,说不出话。 「我希望你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安稳地长大,再讨个好姑娘,我这老太婆就满足了。所以别这样天天往警局闹,就当是为了你妈,忘了这事吧。」 我没说话,就那样安静地一路走回家。房里的铅笔和练习簿还搁在原地,旅游图鑑也放在地上,好像週末那孩子就还会出现一样,我心里某一处塌陷了,不完整了,从此之后这房间只剩昏天暗地。我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学校也都不去,最后是明秀恶狠狠地来找我:「我本来不想管你的,但你真的太夸张了,你要为了那孩子搞成这样吗?」 「你帮我想想办法吧,你聪明,肯定有什么好方法。」 「苏千里!你振作一点行不行!」 「我弄丢他了,他就在我眼前,可是我还是弄丢他了??」 「警察会处理的,你先把日子过好,肯定会找到!」 「不会处理。他们说找不到,没线索了,再也找不到了!」 我窝囊地抓着明秀哭,像个娘们一样,那是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这么脆弱,明秀也吓坏了,就那样任由我哭湿他的衬衫。我多想告诉明秀,白日、黑夜、颳风、下雪,对我而言都没了意义,我什么都不在乎。 深夜,寒风刺骨,送走明秀后我愣愣坐在玄关,想着第一次我在这里保护了小灰,阻止他被卖掉的命运,那时的我特别得意,信誓旦旦自己能保护他一辈子?? 突然,隔壁传来嚣张的喊声:「臭婆娘!来收尾款!尾款总该凑齐了吧?」 以前只觉得恐怖的索命叫嚣,如今却成了黑暗中我唯一的希望。我缓缓推开门—— 「怎么不是以前那个常见的刀疤男?」我问。 「你谁啊?少管间事!」 「就是右脸有刀疤的男人,每次都是他来讨债的。」也是他押小灰进车里的。 「组里那么多人,谁知道你说谁,话说你是怎样?他朋友?」 「我有事找他,前几天他抓走这户的孩子,我帮那孩子还钱!你们把他还给我吧!」 「早就被卖了吧!估计正在某个人的床上玩的起劲呢!」他淫荡地笑。 「卖去哪了!?」 带头的男人嘿嘿一笑,露出满口黑牙,朝我脸上吐一口水:「谁知道,又不是我负责的。」 「让我加入你们,我得找到他。」 黑衣大佬哈哈大笑:「你是怎样?小老弟,毛都没长齐就想被揍了?夜路走多了,没想到还真会碰见个奇葩。」 「打倒你们的话就能加入了吗?」 闻言,他灌了一口手中的烈酒:「行啊,我是暴哥,暴力的暴,你要是真能打倒我们就让你加入,先说好,一不小心把你打死了你做鬼也别来找我!」 赤手空拳的我很快被打趴在地,落在身上密集的拳打脚踢、粗俗的辱骂,让我的意识飘到远方,连害怕都来不及——我最后躺在冰凉的长廊上,看着他们撬开小灰家的门,那对夫妻哭喊着再给一个月的时间,暴哥抽出厨房的刀,笑说:「不等了不等了,等到花儿都谢了,送你们一块上路,就有保险金领嘍。」 视野最后只剩下喷溅出来的鲜血,活生生的人就没了。那画面对年少的我震撼至极,就算是打群架我也没这么恐惧过,我不停发抖,怕得连一声救命都喊不出口。肿胀的双眼,我最后看到暴哥蹲在我面前,手里的刀抵在我脖子上,鼻息间尽是血腥味。说:「你叫什么名字?礼尚往来嘛,我也得知道你名字才好送你上路。」 我不能死在这里,还没找到小灰,我不能就死在这里。 我瞪着他,牙关颤抖:「??让我加入。我什么都愿意做。」 瞬间,我将一枚磁砖碎片刺入他小腿,那是我刚刚倒在走廊上摸到的。刺得很深,血喷涌而出。其他人要衝上来揍我,却被暴哥制止。暴哥哀嚎着:「啊啊啊啊痛死人啦!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在笑、他居然在笑。他边笑边把烈酒灌个精光。 他说:「我爱死你的眼神啦!小子,你不错,疯起来肯定无人能挡!」 10 我入行的搭挡叫猴子。猴子特别欢脱,坐不住,一兴奋就蹦蹦跳跳,他说他从小立志做个江湖侠客,没想到最后误入歧途干了这行,也罢,反正都和家人闹翻,就硬着头皮干吧!大家都笑猴子是个傻逼,常以捉弄他为乐,我却庆幸我搭挡是他,那样我才不会忘记自己还是个人。 该做的、不该做的,在暴哥手下我都干尽了。暴哥说的对,帮派太大了,成员多到数不清,我接触的不过是冰山一角,底下的水太深。他说,他那时在我眼里看见了火,愤怒不已的火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想看看我这把火,能烧到什么程度? 而我进来帮派的目的,我只有和猴子一个人说过。那时猴子听完就哭了,他说太感人了,居然是为了失散的弟弟!这燃起了他的侠客之心,他说一定会帮助我找回小灰,为此,他帮我打听刀疤男的下落。 猴子特别能装熟,他从别人口中问出刀疤男是之前很受重用的二把手,大家都叫他「刀面」,后来听说闹出事,逃走了,组织也在找他下落。他离开三年了,现在剩下的人都不清楚当年的事。 我很挫折,线索到这里就断了。猴子不断鼓励我,说他会继续查刀面的下落,不能放弃! 我们一起歷经几个出生入死的场合,留下遗书、起了誓约,如果他死了,我定期帮他照顾远方的家人,如果我死了,他帮我继续找小灰,再捎封信给我那离婚的父母。在这儿谈论「死」并不晦气,每日每夜都有人死去,帮派的成员来来去去,活着全凭实力和运气。我那时觉得,在这腥风血雨的世界里,只要有心肠软的猴子在,我就还能撑下去。 有一次我和猴子一起去某户催债,看帐单已经迟了三个月未交利息,甚至没还上本金。钱滚钱,数字的迭增令人窒息。 按了许久门铃,开门的是外籍女性移工,用不熟练的中文讲:「下个月一定、一定!」 「三十七万五千。」 我念出帐单上的数字,她突然被迫面对现实,用力咬着嘴唇,接着衝进房里拉小男孩出来:「阿wa,阿wa,多少钱?」 「你要把你儿子卖掉?」猴子不可置信地喊。 男孩还小,听不懂中文,只是不安地抓衣服下缘,不知妈妈为何情绪激动。 「卖了他,可以抵一半的债,你想清楚了?一旦卖掉,此生可能再也找不回,你有信心你不会后悔?」我冷静地说完,蹲下和男孩平视:「你叫什么名字?」 终于听懂一句中文,男孩开心:「阿wa。」 「全名是什么?」 「没有名字,没有报户口??就叫阿wa。」女人说。 天真的男孩不会知道他未来的命运,没有国籍,没有姓名,没有出生于世的痕跡,被教育和医疗拒于门外,光照不进的社会底层。这就是长大的世界。 「好,卖掉他吧,这样你还剩十八万。」我说:「给你五分鐘简单收拾他的行李。」 女人跑进房收拾,猴子急了,说算了吧下个月再来就好,大不了被上头训一顿。我置若罔闻,女人把一个提袋塞进男孩怀里,说了一句异地话,意思类似妈妈爱你。男孩慌了,伸手去拽女人衣角,没能拽到,我在半空拦截,拉起小孩的手往川流不息的马路走。 男孩在挣扎,频频回头望,不懂妈妈为何杵在原地呆看他被陌生人带走。 猴子快急哭:「苏千里!这不像你??」 红灯亮起,男孩边挣扎边哭着喊妈妈。不一会,女人从后头追上来,只穿了一脚拖鞋,另一脚掉在家门前,气喘吁吁地抱住孩子:「取消、取消,不能没有阿wa!」 我紧握着孩子的手不放,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这串中文:「有时候因为你的一念之差,此生就再也见不着他了,今天有犹豫的时间,下次呢?如果他们开车来,你他妈追也追不上!孩子对你来说就能这么轻易放弃吗?他或许能让你缓口气没错,哪怕一次,你有站在他的立场想过吗?你有想像过他被卖掉后的人生吗? 我告诉你,有些人被挖去新鲜脏器、有些人被卖去色情行业接客,有些人被囚禁从事非法工作,有些人加入我们,可能死在某场乱斗。你若想像这些画面,你还能如此轻易卖掉他吗?!」 女人哭着去扳我手指,围观路人聚集,猴子拉着我走,杂音渐远。他问我想去哪?我说我哪都不想去。于是他自作主张带我去了一座野溪旁。 「你想给她一个教训啊?」 「有些人就是要失去了才会害怕。」 「我刚刚穷紧张,以为你疯了。」 「做这行迟早要发疯。」 猴子默认,从包里丢一份汉堡给我:「你弟弟是怎样的人?」 「他乖,又聪明,目光特别寧和——在他眼里我看见一大片草原。」 忘了猴子说什么,大意是,草原真好,你一定要找到他,草原才会发光。 某天深夜,我被暴哥叫到码头边的货柜,货柜里约莫五、六人,猴子双手被绑住,站在墙边瑟瑟发抖。暴哥灌着酒,朝我招手:「欢迎欢迎!」 「怎么回事?」 「还能是怎么回事?」暴哥笑着,枪口瞄准我的额头。 我瞪大双眼,快要窒息,恐惧瞬间倾泻而出,佔据我的理智。 猴子喊出声:「我说了不关他的事!是我擅自要调查刀面,苏千里他、他什么都不知道,放过他吧!」 「你顽皮的搭档在调查我们组织的叛徒,别的不调查,就偏偏是那个把上级情报都卖掉还跳槽的叛徒,你觉得上头会怎么想?」 冷汗直流。 原来刀面闹出事是指这个。 「哎,猴子不会是间谍,暴哥,你也知道他的个性??」 暴哥凑近我耳边说:「差点忘了,你求我带你进组的那天,不是也在找刀面吗?」 我看着枪口,颤抖地说不出话。过了几年,还以为他早忘了。 「小子,我们都是狗,上头一下令,就乖乖听命的狗。但是身为领头犬,我还是挺惜才!」暴哥将另一隻手枪塞进我手心:「给你个机会,杀了他,证明自己的清白。」 「??什么?」 暴哥在笑,心照不宣地笑,眼神像是在说:「成为恶魔的话,我就帮你保密。」 我动摇了。我转头看猴子的眼神,身为长达三年的搭挡,我们早已有眼神交流的默契。 ——苏千里!上头不可能放过我,我註定要死在这,但你还有机会活着,所以我一个人担就好! ——我怎么可以??都是我的错,我必须要承担! ——记得我们的誓约吧?我家人就拜託你了,最后能死在你的枪下也挺不错的。 ——猴子,一起逃吧,想办法逃出这里。 ——不可能,他们身上都有枪,妈的??我真的怕死了,但是啊,我这样真的很像仗义的侠客吧?是英雄吧?好像稍微能抬头挺胸面对家人了。 暴哥把枪口抵上我的太阳穴:「不开枪吗?不开枪的话就换我开枪嘍。」 为什么。为什么会走到这个地步。 暴哥笑了:「干这行的啊,最忌讳被别人抓到你的软肋,小老弟,记得藏好一点。」 脑袋嗡嗡作响,什么都无法思考,我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枪,彷彿有千万斤重,枪口瞄不准猴子,猴子很害怕,靠在墙边不停发抖,已经吓尿了,地上是一滩黄澄澄的尿液,其他人不断取笑他,还拿手机拍照。 暴哥:「哎呀呀,我还没教过你怎么开枪杀人呢!难怪手抖得这么难看。我没教好,是我的错。让我好好教你吧,看清楚了??」 ——猴子,快逃,求你快逃,我对不起你?? 暴哥站在我身后,握住我颤抖的双手,子弹上膛,他将我的食指扣在扳机上。猴子望着我挤出一个绝望的笑容,那瞬间我有种错觉,不管是我,还是猴子,都是砧板上待宰的鱼。 ——好搭挡,祝你长命百岁,我先走一步啦。 砰! 枪声回盪在货柜里,震耳欲聋。 暴哥在我耳边吐出烈酒气息:「你看,开枪杀人就是这么简单。」 11 我被硬生生剥掉身上最后一点仅剩的人性,终日与刀枪、血、菸酒、金钱为伍。我一次次低头看着沾满粘腻鲜血的手掌,想:我到底在干嘛?我走了这么远,就是为了这样打打杀杀吗?我在放弃与坚持之间反覆横跳,天天噩梦缠身,那段荒唐岁月我活得像把失控的枪。 终于,让我等来了不可多得的机会—— 暴哥将照片丢到我面前:「上头下令杀了这叛徒,藏那么久终于被发现了,躲在破旧佛堂里,说起来当年你和那小搭挡也一直在找他,没记错吧?」 照片中的刀疤男比起五年前掳走小灰那时老太多了。我终于、终于在黑暗中看到那么一丝曙光,我心怀感恩地拿起那叠照片,指尖因兴奋而颤抖。 「上头很看重你,小子,好好干!你说我当年眼光怎么就这么好呢?知道你会成材??」 竹林间起了风雪,冻得叫人失去方向。 佛堂不大,内部昏暗,地上全是灰尘,一抬头就能望到密密麻麻的蜘蛛网。静得像是渺无人烟,只能听见外头颳风下雪。我喊:「别躲了,你出来吧!有事问你!」 无人回应。我不耐地踱步,抬头望着眼前那尊观音菩萨,外观都生锈掉漆了,多么破败荒凉。刀疤男跌跌撞撞地躲进这儿,寻求菩萨的庇护,若真的有灵,菩萨会庇护我们这般满身罪孽的人吗?我笑了,在菩萨面前点起一支菸,我才不信神。 每当我虔诚地祈求上天让我找到小灰,祂都只是一次次让我失望罢了。 「去死吧啊啊啊!」刀面挥着刀,从角落衝出来。 我踢飞他手中的刀子,扭打成一团,我们彼此都想置对方于死地。尤其是攸关生死,刀面更是毫不留情地揍我,于是我朝他开枪,他的右手臂中弹,这样他就无法拿刀了。枪声回盪在佛堂内部,惊动了竹林里的鸟。 我蹲在他面前,捡起掉落在木板上的菸继续抽:「操他妈的,你拳头还真重。」 「组织要杀我这个叛徒是吧?行啊,你就杀吧,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有几件事问你,你乖乖配合,要我不杀你也行。」我打开手机给他看小灰的照片:「你五年前带走的小孩,记得吗?」 「我那时天天抓走小孩,谁他妈记得!」 我揍断他的门牙,把手机兑他面前:「五年前,河堤边,灰色眼睛的男孩。想清楚了再开口。」 「有有有印象??那个狡猾的小傢伙,就是他话术我捲款逃跑,还建议我反水加入敌派,操,我那时为什么会被那傢伙的话说动,现在里外不是人,两边都要杀我!」 「什么?」 「那小傢伙真可怕,都怪我当时在车上多嘴讲了我的事,他建议我叛变才有未来,留在组织里是死路一条。我当时真被说动了,想说这小傢伙聪明伶俐,被卖给仙境真可怜。后来我听他的话加入敌派,为了取得信任我把情报都卖了??妈的,结果我现在变这样!根本是隻奸诈的小老鼠!不管是组织、敌派,还是仙境,大家都要灭我!更可笑的是,听闻我的下场,他们反倒觉得那孩子有点本事,听说很受爱惜呢!」 我揪住他衣领:「仙境是什么!」 「咳咳!仙境??我们抓来的孩子,好看的会被卖去仙境,这是组织内部少数人才知道的事。我们是人口贩卖的渠道,仙境是有权有势的人的天堂,没人知道组织有多庞大、成员有多少人、属于哪个国家。他们权力凌驾于警察之上,无法无天??估计那小傢伙最后也被某个变态当玩具买走了!我都说了,我全都说了,你不会杀我吧?」 「仙境在哪?怎么去?」 「不知道,我也是载到某个交易点而已,后面会由别人接手,若非权势之人,你一辈子都到不了那里!」血流了满地,他痛苦地看着我,狰狞的笑:「你很面熟,我想起来了,你是那时候追在车后方跑的高中生,我那时候盯着后照镜看好久,想说你真是鍥而不捨,真是个好哥哥??」 在我动摇的瞬间,他摸到一旁被踢飞的刀子,反手捅入我的肚子,顺带搅了几下。他疯狂地喊:「好伟大啊!居然追着他追到这儿来,太伟大了!好不容易得到线索,却必须得死在这里,你的心情如何啊!你很同情他吧,不知道你可爱的弟弟过着怎样生不如死的生活,你同情他可怜他吧!哈哈??」 我倒在地上,他连跑带爬地想趁机逃离,我死死抓住他的脚踝。比起疼痛、奇怪的是头脑特别清醒,好像所有的执念所有的迷惘终于找到了出口。 我的因果、我的业障,死后再来跟我算吧,至少在死前,我得活着走到有那孩子在的天堂——我抽出腹间那把刀,大量的血立刻涌了出来,染红了白衬衫。那瞬间,我终于能诚实面对自己的心。 径直往他胸腔捅下一刀:「是啊,我同情他,可怜他,对不起他,不只如此,我还爱他!」 我一边捅,一边疯狂地喊,跪在菩萨跟前懺悔:「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 那句禁忌的告白回盪在佛堂间,万丈红尘,笑我痴癲。 我捂着肚子,跌跌撞撞走回车里,纯白雪地上走过的地方拖着一条血痕,我冒着冷汗,不停发抖,用仅剩的力气摔进车里,拨通电话。 「李胖,我知道你也在这座城市,算我拜託你了,载我一趟吧??如果你来时,我还有一口气,就把我送去明秀的诊所,你也知道我身份不太方便去医院,如果你来时,我走了??那就求求你帮我继续找他,去调查、调查一个叫仙境的地方。李胖,我这一生也没死皮赖脸求过谁,我就求你了??」 似乎做了一场悠长的梦。梦中是一片热沙,金黄的沙丘叫人迷失方向。我的口很渴,嘴唇乾裂,背包里的水壶早已空了,我感觉双脚越来越疲软,使不上力。走没几步,我倒在沙地上,硬生生吞了一口沙。太阳永远钉在上空,好烫。 我拉出颈间的指南针,它失灵了,失控地乱转,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但我记得我在找一片绿洲。 我的口真的很渴,我手脚并用,在沙地上爬行,不在乎这样看起来是否丑陋滑稽,叨念着:「水、水、水。」 不知道爬了多久,热风吹过,风里有水的湿气。远方有一片绿洲熠熠生辉,我不去猜那是不是海市蜃楼。我直起身,用力地狂奔过去,是的,是的,记起来了,一开始这趟旅程就没有所谓方向。 我只是一直在找一片绿洲,找一个人。 * 我在温暖的病床上醒来,睁眼瞬间看到的是结霜的木窗,风雪停了,阳光从窗台洒落,空气瀰漫淡淡花香。我喃喃自语:「??天堂?」 「天堂你个鬼,你肯定会下地狱十八层。」 林松站在病床边,居高临下看着我。李胖坐在一旁擦眼泪,他说他是哭着飆车来的,客人全都被他赶下车了。 明秀的白大袍上全是血:「麻药还没退,你暂时动不了,别慌。」 「真可惜你这人渣重获新生了,看来连阎罗王也讨厌你。」林松。 「我真以为你要死了呜呜呜,车上全是血!」李胖。 「千里,你的衬衫挺高级,看起来赚了不少,医药费等你康復再跟你算。」明秀。 「你真的是个变态,我信了,你昏迷的时候嘴里喊的都是『小灰』。」林松。 「变态。」李胖哭着说。 「变态。」明秀。 我那时觉得,啊,还好我还有这群该死的朋友啊?? 12 我的世界放眼望去尸横遍野,那群单纯朋友们肯定想不到,我比他们想得坏太多了,超乎他们想像,背在身上的刀疤都是还不完的罪孽。我踩着鲜血往上爬,终于爬到了梦寐以求的高位,底下的打手们听令于我,组织恶名远播。 有一次我照着暴哥命令,带小弟们去妓院杀死另一帮派的老大,黑吃黑很正常,黑社会和妓院相互勾结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当我看见那男人身下是一个刚发育的幼女,她全身赤裸、面容绝望地盯着天花板,下体都是血,我几乎是发狂地揍那老大的脸。 「操你妈的、操你妈的、操你妈的!」那瞬间我想到刀面死前说过的话——不知道你可爱的弟弟过着怎样生不如死的生活? 我像头失控的野兽往死里揍,最后是小四和张三用力拦住我,喊:「苏哥!好了!他死了!够了??」 他连拿床头柜上的手枪都来不及,就活活被打死了。 「哈哈哈哈!死得好!活该下地狱!」那个空壳般的女孩突然活过来了,她疯了般大笑,大声鼓掌,接着她拉开一旁的小窗户,裸身跳下去,摔在小巷里死了,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鐘。 恐惧使人臣服。或许是那天的画面太血腥残暴,之后很多小弟臣服于我,小四说他想到那天的画面都还会吐。我记得我后来坐在妓院门口抽菸,身上都是喷溅的血,那具摔烂的尸体很快被处理掉,不一会儿妓院又重新开张,客人络绎不绝,彷彿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听到一旁小弟们在聊天,我才发现马上就要过年。 马路上堵车了,都是返乡过年的人潮,急着回去和家人团圆。真是可笑,大街上是期待着天伦之乐的人,小巷里,却有一群妓女无家可归,死了一个也没人在乎??多么荒谬的社会。 而在这种社会里载浮载沉的我更荒谬。 「苏哥,您在哭?是不是刚刚手弄伤了!」小四担心地问。 「风沙吹进眼睛里了。」我撒谎。 我找过组织里另一个大哥问仙境的事,那时他脸色惨白,左顾右盼:「别说了!我不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被灭口!你是故意要陷害我?」 哪来这么夸张?我当时真的不信,他一个劲地守口如瓶,只说:「等你手上的人命够多,活成了恶魔,自然就会收到邀请的!」 「你就把它想成是实体化的黑市,军火、毒品、情报、性爱、人命??你能想到的一切,都可以用钱买到。金钱至上。」 「切记它里面的所见所闻是秘密!如果说出去的话,总有一天会被杀掉的。」 那位大哥神经兮兮地走了,听说他的精神越来越不好,常常疑神疑鬼。仙境依旧是个谜,但我能确定的是一部分的小孩的确被组织送往仙境了,是人口贩卖的秘密通路,张三和小四他们都不清楚,看来大部分人并不知道组织与仙境有关联。 当我拿到仙境的门票时,距离失去小灰已经八年了。 「老大!这西装真适合你,衬得您更帅气!」小四双手比了讚。 「叫什么老大?叫苏哥。」 「苏哥全天下最帅。」 「很好。」 「苏哥,仙境不允许带武器或私人护卫,也不允许任何通讯,我真怕您出什么事,那地方的传闻太多了!天知道里面都做什么勾当!」 「小四,你苏哥赤手空拳也能打趴敌人,有什么好怕。」 「对!对!苏哥全世界最强!」 我笑着推开小迷弟,开车前往集合地。仙境门票是全黑的,仅印有烫金的英文和数字代表座位号码,背面写了集合地点,那是一个空旷的停车场,位在公路的尽头。将车停在那里后,坐上负责接送的礼车,必须先上缴手机,关机后交由司机和副驾驶座的保鑣保管,等到一切结束返回停车场才归还。 接着会被黑布矇上双眼,我隐约看见司机和保镖的外套内有枪,如果我敢偷看,大概会直接被枪毙吧。我在心里默默数秒,到达目的地约二十五分鐘的车程。 下车后我被搀扶着走了一段路,空气中有股熟悉的泥土腥味,也许是在山林里,耳边有不知名的虫鸣。有人过来搜我的身,确定没有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或窃听器才放行,脚下触感从石子路变成软绒地毯,应该是走到了室内。待黑布被取下后,发现身在一座歌剧院内,佔地宽广,难以想像会是建在哪座隐蔽的山里? 我找到对应的座位号码:「a12。」 听说仙境隶属于某财阀名下,看看周遭奢华的装潢,所言不假。毕竟是黑市,不知道到底赚了多少骯脏钱。我环顾四周,看到了几个大人物,警察、市长、演员、富商、帮派老大??很快地,旁边落座了一位婀娜美女:「别东张西望了,第一次来这?」 那是一张艳丽光彩的脸,典型的网红脸,放在网路上似乎能找到几千名相似的美女。 我立刻意识到这个想法很失礼,连忙回:「对。」 「别把这边的事说出去噢,在这儿看到哪位大人物都不意外,一旦说了,就会没命的。」她笑着做了一个砍头的手势。 「你是常客?」 「算吧,我其实不想来,但该怎么说呢,就是来见见大家?」 「见谁?」 「瞧你这问话方式,」她皮笑肉不笑:「跟个警察一样。」 「不想说就算了。」 「逗你玩呢!我一眼就看出来你是个混子,好兄弟,你身上血味太重了。」 我嗅了嗅西装外套,都是香水味啊,哪来的血味。 她优雅又慧黠地笑:「我真好奇,你是杀了多少人,才拥有进入这个罪恶殿堂的资格呢?初次见面,我是秦儿。」 我迟疑一下,决定不报本名:「苏哥。」 没多久,暗红色帷幕升起,底下站着一位美丽的金发女人,她用婉转的声音说:「今天要为大家演唱的曲目是爱尔兰的民谣《siuilarun》,翻成中文是《来吧,我的爱人》。」 那瞬间,我觉得这女人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终日不停唱着,再也没有自由。 i?wishi?wason?yonderhill.'tistherei’dsitandcrymy?fill. (我愿我在远方的山头,我要在那边大哭一场) untileverytearwouldturna?mill.is?go?dtétumo?mhuirninslán. (直到眼泪足以推动水车。亲爱的,一路平安!) siuil,siuil,siuilarun, (来吧,来吧,我的爱人) siuilgo?sochairagussiuilgo?ciuin. (悄然又安静地来吧!) siuilgo?dorasaguséalaighliom, (来到我门前,我们就一起走) is?go?dtétumo?mhuirninslán. (亲爱的,一路平安!)* 秦儿凑到我耳边说:「歌词好悲伤啊!是唱给远征战场的爱人听的。」 我没说话,待歌曲结束后,热情的掌声响起,重头戏才正要开始。台下有人说,真期待今天的show!镁光灯打在台上,主持人牵着一个约十岁的孩子上台:「现在,为大家简单介绍第一个物品:十一岁,男,身高大约一百四十公分,从加州带回来的,听说抓他的时候都没挣扎呢,手腕也没留绳痕,很乖很听话吧??好痛!」 那异国小男孩咬了主持人的手,咬的都见血了,主持人直接赏他一巴掌。说:「我收回刚刚的话,看来不太听话,痛死了痛死了??喂!申请更换主持人!」 台下哈哈大笑,像在看娱乐节目,还有人拍手叫好。异国小男孩听不懂中文,不知道现在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本能地感到害怕于是反抗。我全身发冷,既然能从外国拐回来,他们的势力范围到底多大?小灰当时也是像这样站在台上,等着台下的人一个一个出价,被当作拍卖物品吗?如果他被带到国外了怎么办?那个小不点该有多害怕?? 我趁机环顾四周,每个角落都有护卫守着,腰间别着枪,要是有人想离开或强行闯入,估计会立刻被开枪射死,更不用说我们都是赤手空拳,没有武器,根本毫无反抗能力。 搜身也搜得很彻底,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偷偷录音或录影根本做不到。 「苏哥,你在找人吗?」 秦儿面带微笑问我,我却感到害怕,在这儿不能相信任何人。 我没回答。 下一秒,我却近乎窒息。 走出来接替的主持人,是个模样乾净清瘦的青年,大约十八、十九岁,少年气还未褪尽,皮肤苍白,眼瞳是美丽的灰。 他开口:「开始竞价吧。」 *siuilarun(来吧,我的爱人)--爱尔兰民谣 13 他长大了,个子抽高了,变声了,从男孩变成小男人了。 糟糕,感觉要流眼泪了。 这八年积累的失望好像全都烟消云散,所有的恶梦与罪孽,都是为了此时此刻、在此地遇见你。曾经一度模糊的五官现在是如此清晰,我有无数次想像过长大的你会是什么样子?我不停描绘着你的眼、鼻、嘴,深怕在人海中与你擦身而过。结果你远比我想像中更好看、更迷人。 我没有一天不想你。 一旁的秦儿开口:「怎么看那么入迷?你想要台上那个会咬人的小东西?」 我看着台上的青年,笑了:「嗯,我想要。」 竞价此起彼落—— 一万。「c13一万。」 三万。「e09三万。」 十万。「f02十万。」 十二万。「b20十二万。」 二十万「c02二十万。」 青年的声音冷静毫无情绪,像是机器人,仅是復述出价。他问:「还有人要出价?」 他举槌:「二十万一次、二十万两次、二十万三次——c02得标。」 台上的小男孩被拖走,不知道等着他的命运是什么?他害怕得哭了,讲了一大段异国语言,接着又用英文喊:「help!help!」直到声音越来越远?? 秦儿:「你想要又不喊价,被别人抢走了吧。如果是缺钱,姊姊可以先借你一些噢?」 「多少都可以?」 「多少都可以。」 那我们就来赌一把吧。 镁光灯下只剩下那个青年,那个青年看向男孩被拖走的方向,脸上毫无表情。他低下头来,灯光洒在发梢,洒在睫毛,如此耀眼。 我举手:「a12喊价。」 他低着头说:「物品已成交,请在竞拍时间内提——」 抬头看向我的座位,愣住,眼底是藏不住的震惊。 八年了,我依旧一眼就能认出你,你也是一样吗? 「auctioneer(拍卖官),我要买你一天的时间,底价是多少,我来出价。」 秦儿拉住我喊:「你疯了?仙境的人动不得,他们只属于仙境!」 「听说这边什么都能用钱交易?」我问。 青年似乎是太过震惊,迟迟没有开口,空气中一阵静默,半晌,他才回过神来。他拼命装得神色自若。 「??是的,先生。」青年说。 台下烘烘闹闹,等着看好戏,虽然打乱了拍卖会,但大伙显然更喜欢这种插曲。守在一旁角落的保鑣似乎动起来了,按向腰间的枪枝,对于脱序的竞标人,可以让他再也踏入不了仙境。 「等等!」主持人的声音淡漠,却着急地喝令保鑣停止动作:「先生,您能出到多少?」 四目相交。一眼彷彿千言万语。 我看了一眼秦儿,开口:「多少都可以。」 秦儿:「????」当初看着脸蛋才接近的男人,没想到转眼间就把她踹了,还打算掏光她的钱包! 青年再问一次:「a12,我再问一次,多少都可以?」 「嗯,你定个价吧。」 青年的声音压抑地颤抖:「我宣布??a12得标。」 没能看见想像中杀戮血腥的画面,台下都是可惜的叹息。台下也有人窃窃私语,那模样一看就是第一次来的,说不定下次a12就死了呢?肯定是不知道仙境的传言,色令智昏哪!听说把仙境的人带走的,没几个回得来的! 青年请求接替主持人,他放下麦克风,交出手中的木槌。神色依旧淡漠冷静。 台下,我无声地唱着刚刚的民谣:「siuil,siuil,siuilarun,siuilgo?sochairagussiuilgo?ciuin.(来吧,来吧,我的爱人。悄然又安静地来吧!)」 台上,青年看见我的口型,无声地接下去唱:「siuilgo?dorasaguséalaighliom.(来到我门前,我们就一起走。)」 我的小老鼠聪明又机灵,擅于躲藏,找了好久都找不到。 翻遍各个阴暗角落、脏乱街角、殊不知原来你就在那束镁光灯下。 小老鼠,我可终于揪住你的尾巴了。 礼车后座,我们被蒙上双眼,载回停车场。我第一次觉得二十五分鐘如此漫长,我迫不及待想要好好看着他。或许是害怕被察觉我们认识,车内我们一句话也没说。被黑布矇着眼,一片黑暗中,我的手往旁边摸索,摸到了那隻纤细的手,感觉到那隻手轻轻颤了一下。我小心翼翼地握住、缠着他的手指,用食指在他手心一笔一画写下:【hi:)】 hi:) 像小时候教他写字那样,一笔一划。 他读懂了,冰冷的掌心突然变热,好可爱。 礼车停了下来,墨镜保鑣将手机还给我,并对小灰说:「沉乐,午夜十二点前务必回来,仙境的规则你明白,别再无谓地逃跑,反正也逃不远。」 「我清楚。我不会再犯。」 等我们拆下黑布条,坐回我的轿车后我才发现他的双眼通红。我还未说话,他就焦虑地开口:「为什么出现在台下?」 「沉乐是你名字?」 「你怎么会有门票?一般人不可能会进得来。」 「灰,你哭了?」 「回答我,门票怎么来的?我一开始天天盼望你能突然出现,可是后来我知道那是什么鬼地方后,我就寧愿我这一辈子都不要在台下见到你!」 「午夜十二点是什么规定?为什么逃不走?」 「哥,你在做什么危险的事?不然你不可能会有门票!」 「真神奇,第一次听你讲那么多话,变声后的声音有点陌生,但也很好听。」 「是因为我,哥你才去做危险的事吗?」 「别说了,才不是因为你!是因为你哥牛逼,无人能敌,大家都抢着叫我老大。」我噗哧一笑:「小不点,你有没有发现我们都各说各的。」 小灰不说话了,只是瞪着我,像隻生气又着急的小老鼠。 他在生气,我搔搔头,他早已长大,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哄他。我拉过他的手,继续一笔一划写: 【不要讨厌我】 「我没有讨厌你。」他急着反驳。 我伸出颤抖的手给他看:「你看,我刚怕极了,总觉得在我提出那个交易后,门口的保鑣会把我一枪毙命。」 小灰有些生气:「那你还提。」 在他面前,我终于能坦诚我的懦弱、卸下所有偽装,我们相视而笑。 「你不怕我吗?我现在也是他们的人了。」小灰问。 「不怕。如果你也不怕我,我就谢天谢地了。」我可是比你还十恶不赦的人啊。 我遮住他双眼:「眼睛好红,千万别哭啊,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好久不见。」他说。 「好久不见。」 指腹轻轻擦过他微湿的眼角、像是安慰。 「有没有想去哪?」我问。 「看得见天空的地方。」 像是春天的融冰——我停滞的时间,又开始转动了。 14 外头是温煦的午后阳光,我载他去了我那栋住宅的后山,偏离都市的郊区,大概唯有这儿才能看见整片蓝天,而不是高楼林立。 我们开在公路上,摇下车窗,强劲的风灌进车内,吹得我们一头乱发。小灰坐在副驾,偏头看着外头蓝天,云朵飘来又飘走,阳光洒在他侧脸、他的发梢、他的眉睫,一如八年前那张照片。 我点起了菸,小灰闻闻味道,说了句:「没变。」 我踩着油门,看向后照镜里的小灰,小灰也正透过后照镜看我。我们视线相交。 「嗯,没变。」我回答。 想说的话太多,反而不知从何开始说起,一旦开口肯定会絮絮叨叨讲个不停,比起那样,我更想好好凝视你,把你的容貌你的一顰一笑全刻在脑海。风咻咻咻地声音太大,小灰开口说话,声音在风声里变得破碎遥远,但我透过后照镜看见了他的口型——【我很想你】。 我有些愣住,呛了几口菸,特地别过头不让他看见我发红的脸。 这孩子一直都是这样坦率的吗? 笔直而单调的公路,你是我唯一记得的风景。 我们躺在大石头上,溪水涓涓,溅起的水花打在我们脚丫子上,又冰又凉。我们把裤管捲到小腿上,走进溪里,像还未长大的孩子那样玩水,大笑大闹,衣服湿了也不在乎,彷彿整座山都是我们的、我们也是这座山的。头顶是一整片辽阔蓝天。 树影摇晃,阳光忽明忽灭。 「为什么叫沉乐?」 「那是我妈取的名字,但她几乎没怎么叫过我。」 「小时候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 「因为我不喜欢。」 真讽刺啊,取名为乐,母亲却亲手给了他最不幸最不快乐的童年。说到这,我也不打算告诉他父母死亡的事,等他哪天好奇了再说吧。 我点评:「还是小灰好听。」 小灰笑了:「我也觉得。」 「要不要打水瓢?」我捡了几个扁石子。 「好。」 「来打赌吧,这样比较有干劲。」 「要赌什么?」 他脸上的水珠沿着下巴线条下坠、滴在了锁骨上、再往衬衫底下青年清瘦的身躯流去—— 「如果我赢了,你就亲哥一下吧。」我开玩笑。 我以为他会拒绝,他已经不是那个懵懂无知的男孩,对于这种同性间过分的亲暱,或许会抗拒、会噁心,何况是有名无实的兄弟。但他答应了,说:「好。」 我先丢了一个,连三瓢,飞得不算远。 小灰接着扔出去,扑通一声落入水底,还惊动了溪里的小鱼。 我开怀大笑,低头,脑袋抵在他脖颈间:「我服了,你真的没有天份。」 虫鸣鸟叫回盪在树林里,我们两人都湿噠噠的,水珠不断从发丝间滴落。以前他个头连我腰间都不到,现在长到我肩膀啦,老妈子看到会感动到哭吧,现在才有实感他长大了,变成青年了,我的小灰回来了。 我从他脖颈间抬起头来,那孩子的脸近在眼前。 我说:「亲我。」 阳光照进他浅灰的眼眸,比那溪水还清澈,咫尺之间,他伸手抹去我脸上的水珠,一直看着我。 「怎么?长大了会害羞了,还是因为都是男人,亲不下去了?」我试探地问。 「??没有。只是太好看了。」 一击毙命。 他看见我手背上八年前铅笔的疤痕,问:「这样的距离也没关係吗?」 嘛、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我笑着将手藏到背后:「那就装糊涂一次吧。」 说实话,我以为他会亲脸颊或额头,这才正常。 但他没有,他踮脚,轻轻地将唇贴上我的唇。 那是一个蜻蜓点水的吻——像蜻蜓低飞、抚过水面,不经意泛起了涟漪,水波推到几呎远。 仅仅一个轻吻,我心底拼命想隐藏的火,就被勾起,不经撩拨。 我们谁都没有闭眼睛,就那样直直望着对方,像是要把对方望穿,把身影刻在心脏。 小灰打了喷嚏,我抱他回岸边,脱了那身小四说很昂贵的西装,拿来擦乾他湿透的脚丫子,一根一根脚趾仔细地擦。我看着着他满是伤痕的脚没说话,他看着我全是刀疤的上身也没说话。我说:「穿上鞋子袜子,我们得换个衣服,你会感冒的。」 我家几乎不算是能住人的地方,没在收拾,垃圾和衣服都凌乱地丢在地上,我边带他进来,边不好意思地说:「太乱了,我们换个衣服就走。」 小灰先是看到地上沾满血跡的绷带和卫生纸,再看到没关上的抽屉里的手枪和刀具,最后视线落在床头那些药罐。我愣了一下,默不作声地藏起来,看起来更像是欲盖弥彰。 我挑了件乾净的圆领上衣给他:「试试。」 他没接过去,只说:「你过得不好。」 「你在说什么,我每天都吃饱穿暖,过得可好了!」 「忘记我,好好过生活。」 我愣住,像是心脏倏地被人刺了一刀。 「??我不要。」 「我离不开仙境的,我用八年的时间去试,怎样都逃不走。」 「总会有方法,还有好多好多时间??」 「晚上十二点一定得回去!没回去,全部人都会来抓我,然后杀了帮我逃跑的你。我是知道太多仙境机密的人,不可能会放我自由。平常也是??我根本没办法看到天空、没办法在草原奔跑,我就是一直被关在房间里。没有自由,我是为他们做事的奴隶。若不是像今天这种机会,我根本出不来。脚上的伤都是我逃的时候弄出来的,所有帮助我逃离过的人都死了,他们一个接一个死在我面前。哥,别再来见我了!」 我帮他换上那件圆领上衣:「随便你怎么想,反正我做不到。」 「他们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逃也逃不走。你还愿意来找我,一直记着我,已经足够了。」 「别擅自放弃!」我有些动怒:「不够!远远不够!」 我拉着他坐在墙角,房里没开灯,昏天暗地,却有种回到八年前潮湿小隔间的错觉。我说:「我曾经有个搭挡叫猴子,是他帮我调查那个刀疤男的。」 「那时天天来讨债,脸上有刀疤那个?」 「对,他把卖掉你得到的大笔交易金都拿走,还加入敌派,闹得可大了。听说还是你怂恿的?」 「想起来了,仙境的人就是看我还挺狡诈、有小聪明,才没把我卖掉,决定留下来栽培我。」 「幸亏你聪明。说回猴子,他像个傻子一样袒护我,死也不说是帮我调查的,他就一个人像英雄一样死了??还是我亲手开枪的。我答应了要去看看他远方的家人。」黑暗中,我看着他:「但我不能一个人去,我要带着你一起去。」 小灰很平静,他没有过问我杀人,他不在乎我满身罪孽,仅是平静地凝视着我。 「我去不了远方,仙境的人没有自由。」 「会有方法的,」我喃喃自语:「我会找到方法的。」 「我现在过得很好,真的不用担心我。」 小灰低下头,我不知道他此刻的表情,不知道他是用怎样隐忍的表情说这句话。我揉乱他的头发:「仙境交易每週一次,下星期我还是会去,一样买你一天的时间,一样要纠缠你,不允许你拒绝??直到我找到方法为止,我会一直去一直去。」 他眼角发红:「哥,我长大了,我不是你要负的责任。你值得更好的生活。」 「对,你不是我的责任,你是我一直在追寻的归属。」 没有你的日子,我只是一直在流浪,四海为家。 一盏盏路灯点亮黑夜,延绵的公路到了尽头,远方我看见墨镜保镖们正在等待,手里拿着枪枝与矇眼的黑布条,像是催促。儘管有体面的护卫和礼车接送,我却觉得那更像是来关押王子回城堡。不,不是城堡,是监狱。 我开亮了车头灯,亮得他们什么也看不见。 「auctioneer,你还没说底价呢,你一天的时间该不会是天价吧?」 他解开安全带,微笑:「只要一个拥抱就好了,a12。」 他俯身,主动抱住我,像小时候黏在我怀里那样向我撒娇,不一样的是,他没有紧紧抓住我的衬衫,他没有把衬衫捏到变形还不松手,那是一个很轻很淡的拥抱,不沾风尘。他说:「千里哥哥,我走了。」 他应该要紧紧抓住的、应该要紧揪不放的,那瞬间我很害怕。 我怕他又要消失在我眼前了。 我拉住他的手腕,扳过他的脸吻他。 所以情感都包含在那个吻里面——愧疚、激动、喜悦、悲伤、怜惜、不安、爱。 那是一个苦涩又甜蜜的吻。 15 时隔八年再见小灰,初见一眼,我还是被震慑到,不是他长大了、更好看了,而是他的眼神一如八年前,我们在玄关穿鞋的那个月夜。那眼神简直如出一辙,又脆弱、又坚强。 让人心疼的孩子。让人想把整个世界都给他的孩子。 我惊觉自己的失态,连忙松开拉着他的手。我一阵心虚,想为那个吻找理由,却吐不出隻字片语,反正就是不能用久别重逢的兄弟来打混过去,哪家兄弟这样亲嘴的。 但他低着头没问,耳根子红了,别过头:「我得走了。」 「嗯。」 我目送他走向那台礼车,走向和我不同的世界。 那之后日子还在继续,我站在被砸碎一地的落地玻璃前抽菸。 「苏哥,确认过了,记忆卡藏在金库里。等等交给委託人,这事就成了。」张三在我身后开口。 「那老头还行吗?」 「还行,揍了几拳、拔了几个指甲就全说出口。」 我看了一会张三递来的手机照片,皱眉:「下次下手别那么重。剩下的收尾交给你,我累了。」 「老大!」他叫住我。 「说了几遍别叫我老大,听不习惯。」 「我知道老??苏哥你偷偷救了一些孩子,往别的地方送,这事我没和其他人说过,可我不说,总有人会查得到,我不想哪天收到暴哥的命令要杀你。苏哥,你做人明理,我只认你一个大哥。你心肠软,我没意见,但是身在江湖心肠软是会挨刀子的。」 我笑,把菸扔了:「没想到会被你发现,我还以为天衣无缝呢,真可怕!」 「苏哥,『身在江湖心肠软是会挨刀子的。』这话是你告诉我的,你忘了?」 「张三,我现在想收回那句话。我不该说那种话,人啊,如果连最后一点良心都没了,那就是一把嗜血的刀,不是人了。」我拍拍他的肩:「把你磨成一把刀,我很抱歉。」 「停止吧!你可怜他们也没用!那种小孩的人生早就毁了!」 张三的话语像那一地的玻璃碎片一样刺人。冷不防地就刺进心里。 我停住脚步:「谁说的?」 「看就知道了。」 「我不知道。」我笑了,把张三抓上车:「陪我去个地方吧。」 洁白平房,花圃里百花齐放,微风轻拂,迎面而来的都是花香。女人坐在庭院的摇椅上,轻轻哼着歌。 只是唱没多久,就开始哭,哭得像个新生婴儿,看护跑出来抱她哄她。她说:「千里,我的千里走了,拋下我走了??」 过了一会又抓着看护问:「千里?千里是谁?」 「那是??」 「是我妈,她得了阿兹海默症。」我没走进去,而是站在花圃外看:「我是十八岁入这行的,那时跟着大伙混,变得很少回家,连她出现一些病徵都没发现。刚开始,是忘记前几天的事,或是东西放错位置,后来变成是忘记一小时前刚讲过的事。某天她迷路了,她明明是去菜市场而已,却忘记怎么回家了,是警察发现她深夜在外游荡,才带她回来的——收到警察讯息的当下,我还和暴哥他们在酒店吃香喝辣。」 「病症越来越严重,她胡言乱语、常常跌倒,到后来她甚至认不出我爸,还有我。好笑的是,她就偏偏只记得『千里』这个名字,天天掛在嘴边。」我笑:「我爸正是飞黄腾达的时候,不想顾她,离婚了。我就把她送到这边照顾。我常常在想,在她人生最后记忆还清晰的时候,记得的却是丈夫的冷言冷语、不回家的堕落儿子。一辈子为这个家尽心尽力,换来的却是这种下场。所以我后来想,她忘了这一切也好。」 我看着张三:「别成为我这种不孝子啊,张三!」 我把一叠厚厚纸钞塞进信封里,投到外头的信箱,虽然知道她看不懂也听不懂,但我还是留了简单的信,报告近况。 【妈,我就说我能找到小灰的,厉害吧?——你的千里】 回程路上我们很安静,张三犹豫了一会,说:「我会劝小四那傢伙退行,他不适合。」 「嗯,谢了。」 「但我不会退的,我只有一个不在乎我死活的酒鬼父亲,我想跟着苏哥你继续干!我只会动拳头,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已经回不去这社会了。」 「那我叫你去送死,你也去吗?」 张三愣住,良久才回答:「如果是命令,我会的,我愿意为苏哥你卖命!但我同时也会思考怎么弄死敌人,至少得同归于尽才不冤。」 「那你觉得一张毫无破绽的大网,有办法找到破洞吗?」 「简单!找不到破洞自己开一道口子就行!」 真不愧是张三。我大笑。 「老实说吧,不只是偷偷救那些孩子,我还想做更疯的事。」 「你要篡暴哥的位吗?我帮你!其实大部分人都觉得他太疯,都希望苏哥你早日篡位。」 「不,比那更疯。」 我在路边停下,笑着开口:「张三,我要从仙境里偷出原本属于我的东西。」 一週的时间是如此漫长而煎熬。 小灰说过,他没有手机,在仙境里是不允许与外界联络的,他看过太多人在他面前发疯,没有人能习惯这种不见天日的生活,宛如被囚禁的奴隶。他们被当作商品对待,而不是人。 没有被卖掉或许是值得庆幸的,他听过很多台下买家的变态传言,例如施虐、杂交、性奴、人体试验、或是器官买卖??难以想像那些被卖掉的孩子过着怎样生不如死的生活?这么一想,失去自由的痛楚似乎就减轻一些了。他便是这样一边负罪地活着、一边寻找逃走的方法。 这是一座罪恶又疯狂的监狱。 秦儿皮笑肉不笑地坐到我旁边:「苏哥,上次约会还开心吗?」 「开心死了,今天还得再约一次呢。」 「你疯了?我是好心提醒你,不要跟仙境的人太亲近,他们会藉由我们台下这些『买家』来逃出仙境,骗你的钱你的心,骗说要和你远走高飞,让你带他离开,可是最后都会被杀死的,完全就是仙人跳!何况仙境的眼无所不在,暗网有多可怕你还不信吗?」 「唉,我反倒希望他能骗我的心呢!」 「???」好生气喔讲不听。 「秦儿,如果仙境的人过了十二点还不回来,会发生什么事?」 「你没听说吗?你会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仙境的人不好说,或许会被抓回来当奴隶继续囚禁,但你肯定看不见太阳,应该会当场杀了你。」 「我没关係,但仙境从来没人成功逃走过?」 她稍微愣了一下,旋即又堆上笑容:「那要看你对逃走的定义是什么?有些人只是想享受逃走一天的成就感,就算抓回仙境后会被毒打一顿也无所谓。逃得了一晚,逃不过明天;逃得过一天,逃不过一星期;逃得过一年,谁知道逃不逃得过一辈子呢?」 「目前逃得最久的是?」 「我怎么会知道?」秦儿优雅又狡诈地笑:「一辈子那么长,怎么知道结局?」 镁光灯下,青年依旧乾净耀眼,像罪恶乐园中的一片净土。 「auctioneer,我一样要买你一天的时间,价钱和上次一样吗?」 「a12,又是你。」他淡淡地说:「价格再谈。」 底下是窃窃私语,也有人开玩笑说这么上癮啊,我也想试试,肯定活很好啊,跟着要喊价—— 「不,就要他。a12成交。」青年斩钉截铁地说。 秦儿看了台上的主持人、又转头看我,若有所思。她倚过来、附在我耳边轻声说:「其实不难理解,你小时候玩过躲猫猫游戏吧?仙境是猫、你们是鼠。只是游戏范围是无限远、时限是一辈子。简单来说,只要藏起来就好,只要不被找到,就是老鼠的胜利。」 她眼里闪着暗光,有恨也有爱:「苏哥,我特别看好你,别死了啊。如果你死了,被留下来的那个人,是真的会疯掉的!」 在江湖混跡多年,本能告诉我眼前这女人很危险,城府深,表面却装得波澜不惊,上星期我还觉得她就是个有钱的贵妇而已,此刻才像是真正褪去偽装,展露心机算计的本性。 她继续说:「我再给你一个忠告吧!别相信身边任何人,所有你能想到的人,都可能是来抓你的鬼。」 「??你到底是谁?」 「一隻彻底改头换面的老鼠。」她笑了。 老鼠吗?真巧。 我的小灰也最擅长躲藏了。 16 「台下坐你旁边的女人是谁?」小灰问。 「你很在意?」 他犹豫半晌,开口:「她很漂亮,你们坐在一起的画面很美。」 「你什么意思?」 「和以前围绕在你身边那些男男女女一样,他们都很漂亮。」 「我现在??操,那是我年少轻狂不懂事,现在不那样耽误别人了。」我有些丢脸,真想把过去的自己抹去,怎么说都不该让灰认识我身边来来去去的伴侣。 「哥你不知道,你真的很有魅力。」 「??谢谢?」 「所以你别像上次那样,别让我误会。」 方向盘打横,我将车子停在公路边:「误会什么?」 天气奇差,外面开始下起雨点,阴鬱的天空笼罩城市,更远处是乌云密布,像是风雨欲来的前兆。滴滴答答,小雨点跌在车窗上再下坠,车内冷气吹得阴冷。 「你那样吻我,会让我以为你喜欢我。」他的声音无比压抑。 轰隆——轰隆——远方传来雷鸣。 「不行吗?」我说:「我不行喜欢你吗?」 公路边临停,或许是这儿太辽阔,显得雷声是那样近在耳边。轰隆隆——像是要对我降下天罚。 「我不是??不是指兄弟或朋友间的『喜欢』。」他似乎紧张了,不停抠着指甲:「是恋人那种喜欢。」 「如果我对你是那种喜欢怎么办?」 小灰没说话,我们的眼神撞在一起。打在车窗上的雨点变大了,滂沱大雨,瞬间模糊视线。雨刷规律运作,唰——唰——扫过窗玻璃时偶有一时清明、转瞬间又被大雨掩灭。 广播电台放着很适合这场雷雨的法文歌。 那双灰色美丽的眼眸映照出迫切想得到答案的,卑微、又落魄可笑的男人。 我笑了,没想再逼他,说:「看你吓得说不出话了,逗你玩的,忘了吧!」 话说得豁达,内心深处却在颤抖。和别人曖昧时都没这么迂回,在他面前我怎么总像个手足无措的胆小鬼? 电台里的吟唱还未结束,pa-la-la-la,la-la-la??轻柔的曲调悠扬,小灰缓缓开口:「我以前一直很羡慕你身边的情人。」他声音很轻很淡:「那时我看着你身边的男女,一直想,那个位置明明是我的。」 不能误会。他的情感只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 我故作开朗:「想起来了,小时候的你真是个黏人精,走到哪黏到哪,整天喊着哥哥。」 「因为我嫉妒他们,我嫉妒他们可以独佔你。」他深呼吸一口、继续说:「我嫉妒他们可以和你牵手、和你拥抱,和你??接吻。」 外头雷声大作。 喉头乾涩。 够了,别总说我想听的话,快把我从虚构的美梦中摇醒。 「然后我一直想,哥哥是不是发现我噁心的想法了,才要和我划清关係?才连碰都不愿意碰到我?你手背上的伤让我好后悔,早知道就把心意藏得好一点,永远不要被发现。」 「小灰,那是我——」 「你说过要我诚实,但我其实害怕诚实,一旦把这些想法全说出口,你会不会因此离开我?」 「我不会离开你!」 「但是好累,到极限了,藏不下去了。」他伸手挡着脸,耳根子红极了,承认:「哥,八年来我一直在想你,不停不停想着你。」 小灰的声音哽咽:「溪边那个吻,我是故意的。故意亲你嘴唇,故意看你反应。因为我对你是那种喜欢。现在我诚实了,你可以尽情讨厌我。」 我真是太逊了,连这种时候都让你先开口。我啊、比想像中狡猾,比想像中胆小,也比想像中害怕失去你。 你是玻璃珠,是绽着光的野溪,是我珍贵的锚,钉住了我漂泊的心。比起更进一步我更寧愿安于现状,就怕我的心意会吓跑你,明明说好要彼此坦诚,结果我们都一直在隐藏心意。 「小灰,看着我。」 青年依旧用手挡着他发红的脸,说:「不看。」 「看我。」 「不看。如果哥你不是那种喜欢就说吧,说我噁心也无所谓。」 我用力拉开他急欲掩藏泪眼的双手,十指紧握—— 荒芜的公路、微冷的轿车里、还有盖过音乐那震耳欲聋的雷雨。 我们忘情地接吻。 「现在终于肯看我了?」 灰的眼角发红,嘴唇被亲的红肿,那原本空洞的眼瞳彷彿活起来了,里面满盈的都是情慾——真他妈好看死了。我笑着亲他的眼角、颤动的睫毛。用近乎虔诚地声音告白:「喜欢你,从很早开始就一直喜欢,从八年前到现在,差点要疯了。」 「但你那时一直避着我,也不让我碰你。」小灰伸出一隻手臂,似是抱怨:「你说,我们之间要隔着这样的距离才行。」 我笑了,握着那隻纤细白皙的手,亲他的手指、手腕、胳膊、上臂??像是要将他啃个乾净,他笑着说痒,缩起手臂,我靠在他颈窝处,说:「谁叫你那时候太小了。」 「但是我现在长大了。」 【以下是今日天气预报,中央气象局今天针对以下地区发布大雨特报,受锋面影响易有雷阵雨,山区可能有局部大雨,请注意雷击及强阵风,山区慎防坍方及落石??】 我抬头望着他双眼:「不能去后山了,太危险。」 他问:「那我们要去哪?」 「去哪都可以?」 我们的呼吸在瞬间停滞,呼出来都是烫的。 「哥,别丢下我,我哪都跟你去。」 我愣住,不知道小灰还记不记得他八年前也说过这句话?只是那时我们在讲的是山、是海、是无尽草原,是自由。反正绝对不是我现在脑袋里想的东西。 我抵着他颈窝笑,在他耳边说:「去宾馆吧,雨太大看不清路,没办法开车了。」 已经想不起来那天我是怎样从公路开进郊区,甚至是下了一个我也没去过的陌生地方,反正哪个出口近就往哪开,小灰看着淋湿的车窗外破碎迷离的街景,看得入迷。我随便开进一条街巷,这儿似乎是没落的城镇,一条街都是破旧旅社,招牌都泛黄了,是如果我神智清楚就绝对不会踏进去的那种。 现在我也想不起来我们去的那间旅社叫什么,说实话我应该找一个好一点的宾馆,有张松软乾净的大床和淋浴热水,但当时的我根本顾不了那么多,只要有个房间,有张床就行了。我记得柜檯的老婆婆用奇异的眼光瞄我们,从墙上的钥匙柜给了一把钥匙,说只剩最角落的房了,价格是难以想像的廉价。 空气中霉味很重,木门感觉有锁和没锁一样,角落的椅子、老旧款式的电视机和冷气都严重泛黄,床单是俗气掉价的桃红,又脏又旧。但这些都不重要。我们根本不在乎。 门一关上,我们急不可耐地脱去彼此的衣服,在床上滚成一团。一躺上去,木床因老旧而咿咿呀呀地叫,小灰还笑了:「床不会垮吧?」 「不好说。」 那是我们第一次坦诚相见,赤裸、毫无隐藏。房里没开灯,仅有灰濛濛的光线从从透明窗帘间洒落,那场雨下得很大,雷电交加,我们在昏暗的房内凝视彼此的伤疤。 他的手指划过我腹间那狰狞吓人、差点要命的刀疤,问:「怎么伤的?」 我没有隐藏,一五一十地都交代了,包括我怎么入行、他父母的死、我第一次揍人、第一次杀人、怎么救那些小孩、怎么当了老大、林松李胖和明秀的存在,还有我杀了刀疤男,罪大恶极的我还敢跪在菩萨面前说爱他。 他淡淡笑着,说:「还好有明秀,他救了你一命,但你们居然还有联络?」 「我说了那么多,你第一句居然问这个?」 「我可是很会嫉妒,只是以前都藏得好好的。」 我笑了:「真可爱。」 他像隻小动物轻轻舔着那道伤疤、然后往更下方舔去——太爽了,却不仅是肉体上的愉悦、还有心灵的。我以前最讨厌伴侣乱嫉妒,可如果那个人是小灰,我甘之如飴。我恨不得他嫉妒、恨不得他死缠着我、为我发疯。 他的小腿、脚踝、脚背上有很多鞭打的痕跡,他说,他逃过几次,方法是里面那些一样被抓来的「老鼠」教他的,里头层层戒备森严,到处有人拿枪守着,他们这些奴隶根本溜不出去。只能藉由诱惑台下的买家,让他们买下自己去约会,一次两次,日久生情,再苦求他们带自己远走高飞,大抵没人会拒绝爱人的哀求。 「我不爱他们,看到他们死在我眼前,甚至没什么感觉。我只想:啊,又失败了,又要被打了、又要被抓回去了,又不能去找哥哥了。」 「他们临死前看着我,那眼神充满恐惧和后悔,像是在说,早知道就不要遇见我、帮助我了。」 「我是逃跑惯犯,仙境为了让我不再逃跑而鞭打我,大概是觉得腿断了就跑不了,还好我还算有点用处,不至于真的打断腿。不过再有一次大概就要被上脚銬了。」 「不要用那么悲伤的眼神看我??哥哥,千里哥哥,我不怕,也不痛。你看,你不是找到我了吗?」 我抚过他那些伤痕,这本来是一双要在草原上奔跑的腿,不该印上这些斑驳伤痕。我顺着他的腿往上抚,往更深处更隐密的地方探去。在他破碎压抑的喘息中,我吻去他眼角的泪水:「灰,我来了。你不用再害怕,我来找你了。」 我不记得后来雷阵雨是否停歇,但记得那场绵长性事的结局,是我们都哭了。 我知道我们为何而哭,因为太悲伤、因为太幸福。 如果说一天二十四小时,一星期共一百六十八小时,而我们见面的时间仅有短短十二小时—— 那我一週便只有这短暂的十二小时,我活得像我自己,你也活得像你。 17 久违地想起一些以前的零碎片段,是我教小灰绑鞋带。先交叉、绕个圈、拉紧、做个耳朵、绕过去、从下方拉个耳朵出来、捏着两边耳朵拉紧?? 「不对不对,要像这样捏起来,做个小耳朵才能绑。」 「这样?」 「不对不对,你看,这样全都被拉过去了!」 「这样?」 「还是不对,认真点,我们从头再来一次。」 我教了好多次他都不会,反正我觉得应该不是我教太烂,是他真的没天份。后来我放弃了,带他去河堤时看见他鞋带松了,好几次都差点踩到要绊倒,乾脆就顺手帮他绑,边绑边唸他要是我不在身边谁来帮他绑鞋带啊?那时小灰紧紧捏着我的制服衬衫,说,没关係,哥哥你会一直在我身边的—— 「所以你现在会绑鞋带了?」 「早就会了。」 「怎么我那时候怎样都教不会你?」 「大概我是被逼着学会的,毕竟没人帮我绑鞋带了。」 刚讲完,我们都沉默了,然后再很有默契地用亲吻来矇混过去,来掩盖那巨大的伤口。 然后我又想起了小灰喜欢柳橙汁。但我和小灰提起这事儿时,他说其实他没特别喜欢,也就一般般吧。只是小时候他觉得我看着他喝柳橙汁时的表情??特别幸福?他就一直装作喜欢喝了。听完,我念了他一顿,我说你别为了我这样勉强自己! 「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小灰有些闹脾气。 「为什么?」 「因为我还想再看一次,哥哥你因为给我喝柳橙汁而开心的小表情。」 「不给了不给了!你喜欢吃什么喝什么都告诉我,最好据实以告!」 我们就那样轰轰闹闹地聊着那些逝去的时光—— 之后的每星期我们都约会,吃饭聊天、逛街、游山玩水、接吻??底下的买家都在说,a12那个傻子被仙境的人迷得团团转,等着看a12哪週没出现就是死了。一旦对仙境的人认真,想着要带他逃出来,那是天方夜谭,想在人口贩子眼皮底下偷人?死路一条。 小灰很认真地说过,他可以一辈子成为仙境的奴隶,他可以放弃生而为人的自由,这样就好。 好什么好。 我才不要在侷限的时间内与你相爱,我希望你无时无刻在我身边,一个翻身就能碰到你,我要天天对你说早安、午安、晚安,我还得带你去好多地方呢,星空、沙漠、草原??你肯定会喜欢,人是自由的,你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人能剥夺你的自由。 「别说了,如果那些要用哥哥你的性命作担保,那我都不要了。」他趴在我胸口说。 小灰不太愿意多说仙境的细节,多半会被他矇混过去,我知道他害怕哪天牵连到我。他只有说起他第一次主持拍卖会的情形,上台前他无意间和被人口贩子抓来的女孩对到眼,女孩大约十岁左右,差不多就是他进仙境时的年纪。女孩红着眼却没掉泪,她说:「妈妈可能以为我失踪了,应该东奔西跑地在找我。」 他那时一阵酸涩,因为想起了我追在厢型车后跑的身影。 女孩问:「哥哥,我还能见到妈妈吗?」 他什么话也说不出口,那是他第一次工作,必须表现好才行,才能找到溜出仙境的机会。如果有什么差错那么死的就会是自己,或是下次就会成为被拍卖的商品,这里不需要没用的人。 镁光灯下,他冷静地敲槌成交,买下女孩的是个有恋童癖的外国高官,他不知道那个国家在哪,只听说坐飞机要六小时。望着女孩离去的背影,他一直捏自己的大腿,忍住眼中的泪,觉得自己差点昏倒在台上。 「我在罪恶中苟延残喘地活着,良心?我早就摒弃了??」他苦笑。 「我也是,」我揉揉他皱在一块的眉心:「为了找到你,我不介意成为恶魔。」 那段时间我们像是假装没看见牢笼的鸟,在里头恣意狂欢,假装看见的天空就是全世界了。 我们狂热地相爱,像是要将八年份积累的思念与孤单都宣洩完,旁若无人地相爱。南方暖春来临,我感觉我们是终于开对季节的花。从一进礼车的瞬间开始,即使蒙上黑布,我们仍十指交缠,反正我们都看不见,就不害臊也不丢脸,留给旁人害羞去吧! 我在他的手心写下:「sex?」 我似乎听到他压抑地笑意,他在我手心写下:「where?」 「car?」 「ok.」 「^^」 我们在我的车上着急地亲吻彼此、扒光彼此,每分每秒都如此珍贵,然后我们往往嫌车里闷得慌,或是空间窄得硌人,再火急火燎地开去随便一间宾馆继续交缠。 有一次小灰和我说,八年前被抓走时他那身衣服鞋子都还留着,收在仙境的一个柜子里。 「衣服鞋子都穿不下了,但我捨不得丢,每当我想起你时,就会看着那些东西,抱着那条红色围巾睡觉。」 「有一次,我和仙境里的人起衝突,他说我抢走了他的目标,他本来想诱惑那个男人,骗他带自己逃离仙境。他气得撕了我的围巾,我去抢,那些毛线就被扯散了,那是我第一次气得想杀人,我拿那条四分五裂的围巾想勒死他。」 「他手脚发软、失去意识抽搐不止,那时候刚好有人发现制止了我,哥哥,我差点就用你送的围巾杀人了,后来他们怕我再度犯行,把围巾收走,我只抢到几条毛线,我就用那些毛线缠成一个手环,把你留在我身边??」 大概我内心也很变态,我喜欢听小灰为我疯狂的故事,我嘿嘿傻笑着,吻他手上那圈起毛球的红线手环。后来我们拆开了那团毛线,剪成一半,在他的、我的手上各绑一条。真好笑我还像高中情侣那样玩起情侣手环了,但我不像以前那么反感,我喜欢、不对,是爱死这个乘载一切情感的手环了! 「怎么办?你的万人迷千里哥哥,就偏偏栽在你手上了。」我像是对待稀世珍品一般,在他手背落下一吻。 他笑得灿烂:「正合我意。」 「今晚十二点不回去了,我们逃走吧。」 「不行。」 「我打架很厉害的?」 「那也不行。」 「我想要每一天都和你在一起,仅是这样相处是不够的!」 「但如果你死了,就没有之后的每一天了。」 「搞不好我不会死啊?」 「你能保证吗?你能保证你不会死吗?我不想用姑且一试的态度,永远失去你!你知不知道我骗过多少人带我逃走,他们最后都被仙境杀了!我不要你也变那样!我不要!」小灰激动地喊着,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惊慌失措。 那瞬间我想到秦儿说过:「如果你死了,被留下来的那个人,是真的会疯掉的!」 「对不起,是我太随便了,我讲话不经大脑,你打我吧!没事了??」我抱着他安抚。 是啊,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是两个呢。我想保护他的心,正如他想保护我一样。脑袋乱哄哄的,隐约有个声音告诉我,这样下去是不行的,这样的情形就犹如温水煮青蛙,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因为不安而崩溃,但我仍然装傻到底,对眼前的威胁视若无睹,沉溺于快乐之中。 我们牵着手在大街小巷中奔跑、放肆地笑,去了附近各个想去的景点、我们疯狂地上床——像是要用巨大的欢愉来掩饰各自内心灭顶的不安。 那是平凡无奇的一天。天色不明不暗,气温不热不冷,但是小灰却异常热情。 他勾着我的脖子,用力地吻我,吻得难捨难分。 我们从来没有那么疯狂过,像是飢饿的野兽一样渴望彼此,我们相互舔舐、啃咬,从门边做到床上,再从床上做到地上——我笑着餵他喝水:「今天怎么了?铁了心要勾引我?」 他迷糊地睁开双眼,呢喃:「还要??」 那时我想,操,精尽人亡也无所谓了。 后来我们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旅社被我们弄的一片混乱,狭窄房间内,空气中都是汗味和体味,说不上多好闻。他仍然黏在我我胸口不肯松手,我有种错觉,他彷彿回到八年前那个不諳世事的小男孩,可怜兮兮地乞求我的怜爱,又脆弱、又坚强。 我在狼籍的房里点起一支菸,黑夜来临,这小小的橘红火光,是昏暗之中唯一能看见的光明。烟雾弥漫,我觉得眼前的小灰也跟着模糊几分。 他问:「哥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好可怜,声音都喊哑了。 「因为你可爱。」 「正经点。」 我笑了,诚实以告:「不知道。」 「可能是你实在太可爱、或是你让人想照顾你、让人心疼也让人抓狂,也可能是因为我也想去你说的那些青山绿水?? 我想成为你另一隻眼,另一边耳,和你共用一颗心脏。我在你眼底看见一片绿洲,一片草原,我想和你一块儿流浪。你是船锚,你那双小手紧紧抓住了我,在我四处漂泊、像个浮萍游荡世间的时候,你紧紧抓住了我——」我笑着拥他入怀:「然后我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我问他:「这样的回答满意吗?」 「够好了。」他低低笑着。 菸烧到尽头,他哑着声开口:「哥哥,你说过北美洲有一种生命週期最长的蝉对吧?在土下蛰伏了十七年,才破土而出,往后只剩三十日的生命能翱翔。」 「真亏你还记得。」哥哥好欣慰啊。 「我现在认同了,三十天的光明太短暂了,是远远不够抵御那些黑暗的。」 我想说些什么,但小灰一把将我从地上拉起:「走吧!我该回去了。」 绵延的公路到了尽头,停车场内仅有等待他的那台礼车,押送他回地狱。我们在轿车内牵着手捨不得放,每次约会到了最后总是特别想哭,但我们都知道还会有下一次、下一週。他先放开了手,松开安全带。 我依依不捨地说:「下次见。」 小灰温柔地笑,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尽,眼角有晶莹泪光。他的手指在我手心里磨蹭、流连,似是撒娇。 那瞬间我觉得有些怪异。是到后来我才想起——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回我:下次见。 他下了车,我坐在驾驶座上,看着小灰在我面前被蒙上黑布,在他视线被笼罩之时,我看见他的口型:【我爱你】。 即使隔着车窗玻璃,隔着一段遥远距离,我仍觉得我没有看错。 然后小灰上了礼车,那瞬间我想到刚刚他在我手心里的磨蹭,他在写字,一笔一划,写得很慢很慢以至于当下难以辨认——「byebye」。 下星期的拍卖会上没有他。 下下星期也没有。 下下下星期也没有。 他再次从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跡了。 18 「我说了,真的没有。没有沉乐这个名字。」警察不耐烦地说:「你让我调查一个黑户不是无理取闹吗?」 「我有他最近的照片,你看能不能??」 「你说他被『仙境』藏起来了?不知道那地方在哪?里面也毫无讯号被害人无法求救?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耶,苏先生,我知道你是地方有名的黑社会,要不是警长认识你,说实话听这个陈述,我甚至能怀疑你是不是嗑药了。」 「我??操!要我说清楚一点当然可以,我是不希望把你捲进来,谁知道警局里面有没有仙境的人?」 「如果照你这样说,为什么从没人报警过?怎样说都会有纪录才对。」 「当然是因为他们都死了,纪录也被神不知鬼不觉处理掉啦!」 「苏先生,我会再和警长确认一下,在那之前你先做一下药物检验??」 「操!我没疯!你这小子要我说几遍!」 该死,又不能把细节说得清清楚楚,怎样才能让警方展开大规模搜查?还以为这身份在黑白两道通吃,结果派来的尽是一些傻逼警察。也不知道那些有权有势的变态们会不会用脏钱和警方勾结,到底能不能尽信? 「警长分明答应我会调查的,我直接打给他,你等着啊!」 讯号有些不稳定,我站在警局外边抽菸边打电话,但电话怎样也播不通。隔着一扇玻璃门,还可听见刚刚那个年轻警察的声音:「『仙境』是什么鬼?该不会都是幻想出来的吧?不过,如果真的有这种类似黑市的地方存在,那真的挺可怕的,还是跨国集团,多少失踪人口被拐卖到那边??」 打不通。 我打字:「你分明答应我会调查那」 轰! 强烈的爆炸使我飞到马路上,刚好是车流少的时段,幸运地没有被辗过,马路上乱成一团,我头昏眼花地爬起来,刚刚还好好的警察局瞬间成了火海,地上全是建筑残骸和玻璃碎片。浓密的黑烟不停往上冒,橘红的火舌将一切生吞活剥,隐约可听见火海里传来的哀鸣。 顾不得身上的破皮流血,我立刻叫了消防队。 路人们很惊慌:「哇啊啊啊!警察局爆炸啦!怎么会这样!」 刚刚传给警长的讯息打到一半,我却发现前几秒的即时新闻:【震惊!某市立警察局警长被邻居发现陈尸家中,疑似自縊身亡??】 我的手在发抖。 前天才通过电话。那个花天酒地、成天享乐的警长是不可能自杀的。 是仙境。 没有一丝犹豫,我立刻相信是他们做的。警局里面有他们的人吗?刚刚我说的话都被听到了吗?这场意外爆炸是为了杀我吗?等等,现在这些围观的路人里,该不会也有他们?到底渗透到什么程度了?此地不宜久留,我立刻招了一辆计程车要上车。 「苏哥!」秦儿按响了喇叭,在远方喊我,她的眼神像是在说:【别上那台计程车】。 已经搞不清什么可以相信,小灰说得对,仙境就像张无形的大网。我立刻上了秦儿的车,我不停地看着后照镜里吞噬警局的那场爆炸,如同地狱的业火。 「是他们吗?」 「嗯,是他们。」 「可以相信你吗?」 「你说呢?」 「不知道,我现在有点混乱。」 「随便你相不相信我,苏哥,你先跟我去安全的地方吧!」 车子驶进了隔壁城镇的山腰,树林隐蔽的后方是一座偌大乾净的别墅,低调却奢华。她说:「这是我家。」 嗯,还真是有钱人。奇怪的是,到处都是轮椅的友善设计,这么大的别墅里面却空无一人,连个警卫或打扫人员都没有,门口写着:「王氏夫妻。王明先生与王珍芳女士。」 秦儿倒了一杯水给我:「有什么想问的可以儘管问,这边很安全。」 「你是从仙境逃出来的人?」 「我是啊。」 「为什么帮我?」 「因为我需要你和我一起摧毁仙境。」 「??什么?」 「还有什么要问的?」 「你是秦儿,还是王珍芳?」我想起门牌上写的王氏夫妻。 「都是喔。如果说秦儿是我的第一人生,那么王珍芳就是我的第二人生。」她笑了,拿着一张手术前后的比照图给我:「我说过,我彻底地改头换面了。」 「整形?」 「对,为了让仙境的人认不出我。」 「我看这边很多轮椅坡道,有人坐轮椅?」 「我丈夫。不过他早就死了,他是一名七十岁的老翁,我嫁给他,轻而易举地当了他已逝妻子『王珍芳』的替身。他真的很傻,无法接受妻子的死,居然隐瞒了她的死亡将近二十年,就是不愿在身分证上多一个『歿』字,所以啊,全部人都认为王珍芳还活着喔。这样正合我意,我刚好需要一个假身份。幸运的是老翁他似乎没有亲朋好友,从来没人来拜访这栋深山里的别墅过。」 「既然你是逃出来的,为什么还会出现在仙境台下?」 秦儿拉开抽屉,拿出里面一叠过期的门票给我看:「或许这是命运,谁能想到仙境居然会把门票寄给王氏夫妻?老翁生前是医生,看来他年轻时也做了不少非法勾当吧!才会到这个岁数还能收到门票。他死了,我帮他简单办了个丧礼,但没去登记。我怕登记死亡后门票就不来了。」 「你回去那种地方,不害怕吗?」 「当然怕,怕死了!」她笑着替我再倒一杯水:「但是比起害怕,我更恨。我恨仙境、也恨为了保护我而死掉的情人、更恨无能为力的自己。」 「我得去找小灰,他已经连续几週没出现在台上,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我们最后见面的那天他应该是在和我道别,我很担心??」 「一定还在仙境里,只是被藏起来罢了。」 「藏起来?」 「仙境若发现你和他过从甚密,当然会怀疑是串通好要逃跑,何况你说他有多次逃跑前科?仙境里头负责黑市人口流通的人是陈总,依照陈总的惯用手法,肯定是囚禁起来那青年,毒打他直到再也不敢逃走,或许还会跟他说你死了,让他彻底心死。」 「我得救他出来!」 「总之你该走了,我刚刚救了你,或许他们也会开始调查我,你不能在这边待太久。还有我说要毁掉仙境的事是真的,你思考一下,下週给我答覆吧。」 这世界每天有几千名的人失踪,离家出走、失智走失、天灾人祸、掳人拐卖??有些人幸运地被找回,而有些至今生死未卜。 社区内的电线桿或公告栏,时不时就会出现寻人啟事,警察局里的失踪案件堆积如山,彷彿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人间蒸发是很常见的事,相关新闻一大堆。 我想到八年前我发疯地找小灰,就是秉持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心情,那种心慌日夜煎熬着我,度日如年。只要一天没找到,我就一天睡不安稳。相信那些孩子们的家属有的也是这样。 世界太大、我太渺小。我没想过找一个人是这么难的事。 而他们居然把人当商品一样贩卖,一场华丽的拍卖秀。简直泯灭人性。 我要毁掉这一切。 之前组织里去过仙境的那位大哥彻底疯了,有一次喝醉酒他无意间和别人提起,连在里头看到哪位政治人物都说了,酒醒后,他隐约记得这段记忆,怕得不行,从此疑神疑鬼。 后来他靠毒品来麻痺内心的不安,结果吸太多,脑袋都坏了。 也有人说有看到是别人强行餵他吃毒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下週的拍卖会上我买下台上女人的时间。 她坐在我车里,笑着说:「我认得你,你是每週都买下那个青年一天时间的人,大家都说你们在谈恋爱。」 「你认识那位青年吗?」 「我们彼此互不认识。不认识是对彼此最好的保护。」 「他在哪里?」我问。 女人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转移话题:「好久没有呼吸新鲜空气了,天气真好,话说我们今天去看海好不??」 我将枪口抵在她太阳穴。 「他在哪里?」我再问一次。 女人这才发觉自己上了贼船,颤抖着举双手投降:「先生,别开枪。」 「那得取决于你的回答。」 「??我不该聊关于仙境内部的事情。」 「砰!」子弹擦着她的耳廓,射穿了窗玻璃,车窗碎成蜘蛛网状。 女人崩溃地抱头痛哭:「地下室!所有被『关禁闭』的老鼠们都会在地下室!直到折磨你到没有一点逃跑的心才会被放出来!」 我打了通电话给林松:「今天会送一个女人过去,大约二十多岁,我知道年纪太大,你想办法让社福院庇护她吧,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麻烦你??一直以来都谢谢你了,林松,帮我和明秀和李胖也说声谢谢。」 「奇怪,说得好像我们不会再见面似的?」林松在那头问,背景很吵,是小孩的咿呀声。 「谁知道。」我学秦儿说起那句:「一辈子那么长,怎么知道结局?」 我对自己发过誓了——我的小灰是自由的。 我要把自由留给你,把春天也留给你。 天色还未全暗,秦儿停在远方等我。她说:「今晚的行动后,我们可能就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了。真可怕。」 「我也怕。在那帮兄弟面前逞强真的累死我了。」 「苏哥,看来你会是我在世上最后一个朋友了,为了逃避仙境的追捕我活得很孤单呢,你就姑且听我说一下吧,我这荒诞可笑的一生??」 19-秦儿 「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村上春树《舞!舞!舞!》 秦儿对贫穷的认知,来自于饿肚子。「飢饿」是最迅速认清现实的方式,很快地知道自己位处社会底层。她从小在贫民区长大,那区的人又穷又臭。虽然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但她对这样的生活很知足。 正因为拥有的很少,所以学不会奢求。 意外来的很快,有天她回家时,发现早已人去楼空,爸爸连半点钱都没留给她。后方有一群陌生叔叔闯进门,她太过震惊,忘了挣扎,像一具失去灵魂的空壳被带上车,驶向远方。她不断看着车窗外倒退的风景,先是破旧骯脏的贫民区、荒郊野外、公路、然后是高楼林立的繁华都市?? 起初,她其实是很乐意住在这的,不愁吃穿、冬暖夏凉。 这些被抓来的可怜老鼠们全都住在一个大房间,没有窗,没有讯号,与世隔绝。门口永远有人拿枪守着。她看过无数人疯掉,拿「家畜」来形容他们其实很贴切,被圈在围栏里吃喝拉撒睡。对仙境而言他们不是人,是商品。 别的孩子天天怕被变态买走,她倒是高枕无忧,仗着一副好皮囊和聪明伶俐,她得到了一份工作,是负责将孩子带到台上的刽子手。她就那样一次一次敲槌成交,把年幼孩子的命运推入深渊,活成了别人口中「对仙境忠心耿耿的狗」。 仙境里常常会有传闻:上个月卖给a03的孩子被狗咬死了、上星期卖给c10的孩子听说被当试验品餵毒了??诸如此类的传闻从没停过,不知真假。秦儿强迫自己不去思考真假。 但她没想过会在这遇见艾玛。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颤抖着问出口。 小小的艾玛体弱多病,从小是她在贫民区宠着的孩子。艾玛扑进她怀里哭:「他们说,妈妈不要我了,是真的吗?」 「没关係,我在这,你还有秦儿姊姊。」 「姊姊,他们说我会被送去好人家,有漂亮衣服和小甜点。等我变乖了,就可以回去找妈妈!」 秦儿没戳破这可笑的谎言,只是抱着她入睡。 隔天她收到命令,今天的拍卖名单上有艾玛。那是她第一次去见陈总,陈总是她目前所知仙境里最高权力之人,她用颤抖的声音说,这孩子生病了,卖不出去、得换人。 「可以呀,你和这孩子换的话我就答应。」陈总邪恶地笑,看穿她的偏心。 她做不到。她做不到牺牲自己这种伟大举动。她独自一人在长廊上徘徊,还能怎么救艾玛?至少要将她留在国内,底下有谁是好人家?她越想越慌,呼吸急促,蹲在地上喘。 后头有人朝她跑来:「你没事吧?」 她定睛一看,和陈总眉眼几分相似,想来是刚刚也在房里的男人,应该是他儿子。 她平时装得优雅又从容,那是她第一次控制不住情绪,洩愤般地哭喊:「你觉得会没事?我是人!那些被关起来的通通是人!有感情有尊严活生生的人!你这个恶魔,你们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艾玛被带到台上,还悄悄问她:「姊姊,台下怎么这么多人呀?」 她用蜜粉遮掩哭红的眼,不敢看艾玛天真无邪的脸。 竞价开始——最后金额停在a03,三十万。 a03是个中年发福的男人。 她偏偏在这时想起那些流言蜚语。他们说,a03残忍至极,会把那些买来的孩子当作猎物,跑给狗追,恶犬会撕咬那具稚嫩的身体,孩子在极端的痛苦与恐惧中死去,a03在一旁看得拍手叫好?? 「还有人要出价吗?」她颤抖着问。 求求你们,不管谁都可以,谁来喊价! 「三十万太低了,还有人要出价吗?再来喊价!」她用近乎哀求的语气。 已经想不起来那天她是怎样敲槌成交,只记得艾玛被带走时还回头笑着朝她挥手。 再遇见a03是一次偶然,在后台的长廊。 a03:「那时你说得对,三十万太低了!我应该花五十万买她的!她努力想活下去的意志和悲鸣真的精彩极了!」 「??她死了吗?」 「当然!我的狗儿们把她吃得乾乾净净的。」 那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剪刀,她脑海里那绷紧的弦,忽地就被剪断了。 那天她在后台吐了好久,上不了台。 再后来,她会在夜里哭着磕头道歉。 某天陈总儿子出钱说要买她的时间,她没有拒绝。或许他还在记恨那天对他大吼的事,想在外面折磨她至死,有钱人一个个变态至极,她见得多去了。没关係,死在外面总比死在仙境里来的好,最后还可以看一眼蓝天。 但是他很正常地带她去吃饭、看电影,一次不够,还有两次三次,像风度翩翩的绅士。她终于受不了地吼:「你要装到什么时候!还不快杀了我!」 「我为什么要杀你?」 「你不是为了要报復我才找我约会?」 「不是!我只是每週都想约你出来玩!」 「不可能??」 「老实说我被你迷住了!我??我没想要在这种情况下跟你告白的。」 她瞬间理智线断裂,大喊:「你是陈总的儿子!你们是人口贩卖集团,而我是哪天没用处了就会被卖掉的人!你拿什么立场说你喜欢我!疯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因为你而死!下地狱去吧!」 那天她哭得喘不过气,被送进医院,出院已是深夜。她身穿病服,抬头看弦月:「月色真美,想不起上次看月亮是什么时候了。」 男人看着她苍白的嘴、腕上自残的痕跡、眼中的月亮,下了个荒唐决定:「秦儿,我带你逃走吧!」 「你是陈总的儿子,我疯了才会相信你!」 「随便你相不相信,反正我喜欢你是事实!」男人转动方向盘,往仙境的反方向开去。 她没有想过自己能逃多久,男人买了新的衣服让她换上,还买了顶帽子遮挡她面容,他们就那样一路向南方开,不知道要开去哪,她没问、男人也没说。 他们辗转在各个便宜旅店,没想到居然逃了一星期,后来想想或许是男人有点手腕。她不只一次看过男人塞钱给柜檯,请求柜檯别洩漏他们踪跡,那个优雅高贵的男人为了她放下身段、哀求别人。可是男人在她面前永远都装出开朗的模样。 她渐渐可以容许这个罪恶的男人靠近她,他们一起吃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睡在同间房里,绅士如他从不逾矩。当然她对男人的态度还是兇巴巴,他凭什么以为自己会给他好脸色看?仗着男人的心意,她承认自己是有些娇气了。 她在那间旅社看了一本书——村上春树的《舞!舞!舞!》 她被里头的一句话吸引:「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 她很喜欢很喜欢那本书,以致于他们要离开那间旅社时,她从大厅里偷走那本书。她将书本藏进宽大的外套袖口里,对于在贫民区出生的她来说,偷窃是轻而易举。 男人站在外头等她,温柔地笑。问:「怎么这么慢?」 她看着那个笑容有几分出神,甚至怦然心动。后知后觉地想她真是疯了!她跑进去旅店,把那本书放回原位。 旅程又继续了。 不知开了多久,他们经过一间二手书店,男人停车急急忙忙奔下去。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本村上春树的《舞!舞!舞!》,二手书籍有些泛黄,但并不影响阅读,书本有岁月积累的霉味,男人轻轻地将书本放进她手心。 男人什么也没说,她也什么都没说。 旅程又继续了。 现在想来,一定是那一瞬间的温柔与光明,让她彻底沦陷。 20-秦儿 逃出仙境不知不觉已经快一个月,他们去了男人的挚友家,那位挚友是一名警察,男人向她打包票:「我朋友和来仙境的那些警察不一样,特别正直又古板,总之我们可以放心借住几天!」 那是一名年约三十上下,有些木訥的警察,他们在饭桌上聊起陈年往事,秦儿在一旁听两个男人聊天,这时她才知道男人的名字是陈泉,泉水的泉,名字念起来音同「成全」。 嗯,挺适合他。他一直在成全自己的自由。 好吧,稍微对男人温柔一点也不是不行。她想。 剎那间,房子外被数十台车包围,来人大喊:「陈泉先生!请于五分鐘内交出仙境的商品,您不该私自带走仙境的资產。如若不从,格杀无论。这是陈总下的命令!陈总特别生气??陈泉先生,我们真的会对您开枪,就算您是他儿子也一样。您知道该怎么做的!」 男人愤怒地抓着挚友:「你这傢伙!你做了什么!」 「我跟陈总达成协议了,抱歉??陈泉,别怕!只要把她交出去你就没事啦!你只是一时被爱情冲昏头了!」 「你怎么可以背叛我!」 男人焦急地拉着秦儿在屋子里跑,这房子他前几年有来拜访过,大概清楚格局,男人把她推进一扇小门里:「顺着阶梯往下走会到地下室,那边应该可以通到后门跑出去!我想办法拖住他们,念在我是他儿子的份上,他们不会真的开枪的,你快走!」 她去开门,门把却转不动,男人锁上了。 「陈泉!陈泉!一起走!」她拍着门喊,这是她第一次叫男人的名字,却是在这种时候。 门外的男人似乎笑了,说出那句她很喜欢的台词:「秦儿,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 她愣住。 噠噠噠噠噠噠噠噠——门外是子弹扫射的声音。她听见那位挚友的哀鸣。 男人抵在门边,似乎受伤了,说:「往前走、往前走??不准回头看??去过新的生活!」 砰! 男人不说话了。 那之后的记忆很模糊,她疯狂地跑下楼梯,后门打开是一片草丛,她想都没想就跑进草丛里,来不及穿鞋子,脚底都被石头磨破了,她不知道这是哪里,放眼望去都是野草树林,她只是一直跑一直跑,害怕又无助,跑到后头再也听不见人声为止。 夜深她躲在一个小山洞里休息,想着等天亮再找路下山,但她不知道要去哪,或许从一开始这趟旅程就没有终点。她蜷起身子,脚底破皮流血了,皮肤也被蚊虫叮咬,又饿又累,衣服被树枝勾破了洞。她却笑了——她回想起小时候贫民区的生活,不就是这样吗?她在仙境待太久,都快忘记这种落难的感觉。 唉将来的生活怎么办呢?仙境应该会继续找她吧?或许明早她就被找到了也说不定,要是男人在就好了,他怎么能就这样死掉,大笨蛋,怎么能这样突然地死掉? 眼泪滑落。她一遍又一遍说服自己:才不是为那男人流的。 她一个人在山里走了几天,迷路了,好渴也好饿,失去走下去的动力,她觉得自己大概会死在山里。她看着眼前蓊鬱山林,昏迷前想的是:要是我有跟男人说过一声「喜欢你」就好了?? 再次醒来是在温暖的病床上,右手正在输点滴,她立马清醒,着急地想拔掉那些管子,旁边的厨工哎哎哎地比手画脚,端着一碗粥过来,她才发现这儿似乎不是仙境,然后眼前的厨工不会说话。 有人进来了,那是一个苍老的男人,头发花白,约七十多岁,推着轮椅来:「好一点了吗?我是医生,不用担心,就算这把年纪了我的医术还是靠得住的。叫我王医生就行。」 那之后她被留下来休息,年迈的医生没有问她从何而来,为何在山里逃窜,仅是和她间话家常。这是一间偌大乾净的别墅,她想医生大概很有钱,或许是位名医也说不定,这么大间的屋子里就只有医生和厨工二人,何况厨工还是哑巴,太安静了。 她耐不住一整天的静謐,常常拉着医生聊天,有次,她得知医生即将不久人世。 「末期,我是医生所以很清楚,已经回天乏术,但是没关係,活到这岁数就是要听天命。」 「您不和家人聚聚吗?」 「我没有子嗣,内人很早就因病去世,已经没有任何牵掛我的人在世上了。」 「医生您和我一样呢,我也是,没有任何牵掛我的人在世上了。」真要说的话,只有那群仙境混蛋们。 医生笑着,说:「那要和我结婚吗?我没有不良企图,也不用登记,用我已逝妻子的名字『王珍芳』吧!只是希望在最后有人能陪我聊聊天。我想你或许也需要这个新名字。」 秦儿不是个矫情的人,她欣然答应,嫁给了苍老的男人。 医生死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他坐在轮椅上,看着眼前一片花园就这样断气了。秦儿没有去登记死亡,而是用他遗留下来的大笔遗產,找了间黑医整型。她原本的脸蛋很出眾,整型完的脸蛋依旧美艷,只是抹除了原本的特色,彻底地成了网美脸蛋,估计网路上很多美女都长这样,她满意极了! 发现那叠仙境的门票是偶然,在医生抽屉的深处,那种被她遗忘的恐惧又回来了,或许是因为行动不方便,医生一次也没去过,因为每去一次门票就会被收走才对。医生知道她的身份吗?或许有通知仙境的人?厨工阿豪该不会其实是仙境的人?还是说,她现在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着,像隻小白鼠一样?她越想越害怕,藏了一把刀在枕头下。 当阿豪端着午饭来她房里时,她失控地挥刀威胁别再靠近!阿豪吓坏了,丢下午饭就跑,从此没再来上班过。她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变得疑神疑鬼。很常做恶梦,恶梦是不见天日的小房间、张牙舞爪的恶犬、好多双小孩澄澈的眼。 她总是哭着醒来,这该死的梦魘要缠到什么时候! 她在医生的房里发现了那本书——村上春树的《舞!舞!舞!》,她又重读了一次,记忆回来了,尘封的感情也回来了。 高傲的她终于认输,那时她真的好爱那个男人,明知他是仙境管理者的儿子,是多么罪恶的人,她还是被他的温柔与绅士掳获,她必须承认,在他身边好安心。可是她连男人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就逃走了。她甚至还没和他说一句谢谢,或是喜欢你。 连一点让她对他温柔的机会都不给,就死了。 男人向她道歉过:「抱歉我在这么可怕的家庭出生,抱歉我们对你做过的所有事。如果我有足够抗衡父亲的力量,我一定会毁掉它!」 毁掉它。 毁掉它。 她缓缓抬起头来,是啊,凭什么她要一辈子躲躲藏藏,她要亲手毁了它,终结这个噩梦。她紧紧地把那本书抱在怀里,双眼因为恨意而炯炯有神。如果说爱是让人活下去的动力,那么,恨也是。 她曾经认为这是场躲猫猫游戏,只要一直躲下去就好。 后来发现只要一天不被猫找到,老鼠一天就不得安眠。每天每天都在害怕。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猫杀了,噩梦才会结束。 下个月门票还是寄来了。 她对着镜子擦上大红口红,看起来高贵又优雅,再一根一根刷上睫毛膏,轻轻哼着歌。 「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抱歉,她做不到,她要大哭大闹,一直思念,一直回头看。 书上写: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可是大海不是相通的吗,总有方法游到对岸,游到有你在的那片海——陈泉,陈泉,你给了我一片自由的海,我为此快乐也为此悲伤,情绪张扬。 她认得礼车里的保鑣,但是保鑣认不得她了。 她认得台下的几张面孔,但是他们认不得她了。 她认得仙境的一切装潢一切流程一切罪恶,但是仙境认不得她了。 噢,她需要更多力量,来帮助她毁掉这儿。 后来她发现了张新脸孔,看起来像是混黑社会的,血味很重,但是他眼里有火,愤怒的火,像是要掀翻这里,和她像极了。 于是她先搭话:「别东张西望了,第一次来这?」 21 我那天是这样跟兄弟们说的:「接下来要说的行动不是组织命令,是我私人的事。」 「我想你们或多或少有听说过『仙境』的事,简单来说它就是个黑市,什么都能交易,包括那些用来抵债的小孩,有一部分也被卖到那边去了。」 「他们是比想像中还大的组织,跨国集团、与权势勾结。如果威胁到他们,大概会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吧,警察局爆炸就是最好的例子,因为我前几天跟他们说了仙境的事。 我要摧毁仙境,是因为我弟弟被关在那儿。我不是以老大的身份下命令,而是以苏千里的身份请求你们帮忙。我需要人手,愿意参与行动的留下,我会很感谢你,不愿意就快走,当作今天没听见这回事。家有妻小要照顾的都走,你们有更重要的东西要守护。」 有人窃窃私语、有人看眼色,前前后后几个人走了,我坐在板凳上抽菸,秦儿斜斜靠在门边,看着房里越来越少的人。我看着留下来的一些兄弟,缓缓吐出一口菸:「我们可能会死。这样也要跟我去吗?」 「老大,我会一直跟随您!」张三喊。 「今晚过后各过各的,我顾不得你们。是死是活,都别再联络,这是为了彼此好!」 或许世上再也没有像我这么厚脸皮的人了,仗着他们的江湖义气硬拉他们入地狱,或许仙境会成为眼前这些年轻人最终的坟墓,而我就是那个掘坑的魔鬼。 「那我们也愿意!」他们喊。 晚上十二点,我把车开进停车场,远方两个黑衣人正在等待女人的归来,他们怀里应该配有手枪,必须先解决掉一个人才行。我驶近他们,降下车窗:「呦。」 看见女人不在副座,他们要掏枪却来不及。我扣下扳机,一旁的保鑣应声倒下,我再朝另一位司机的左腿开枪,他跪倒在地上,也拿怀里的手枪疯狂扣动,却没有准头,只是浪费子弹。 张三载着秦儿,开来停车场会合,数把枪一齐指着司机。我抓着司机上车:「麻烦你带路。」 那位司机一路抖得很严重,枪口抵在他腰间,如坐针毡。轿车开进了深山里,一路颠簸,树枝不断划过车窗,我看着车头灯照亮眼前山路,很陌生,原来一直走的是这条路。 「去了也没用,你们这是去送死。我是受你们威胁才载你们去的,我没有错,我没有错,原谅我??」 比起抵在腰间的那把枪,他更怕仙境的惩罚。 开了约二十五分鐘,终于可见一座黑暗的建筑,藏在山林可真隐密。建筑外有一座栅栏,上面是倒刺的铁丝网,门外有人站岗,大概是认车牌号,瞄一眼就拉开铁门。 枪口戳他腰间:「别出声,开进去。」 打消司机想求援的心,他颤抖着踩油门,正当我以为顺利通行时,他倏地拉开车门跳车:「有人入侵!救命!他们拿枪威胁我!不关我的事??」 该死。我迅速坐上驾驶座,直接踩下油门撞开建筑大门,「碰」一大声! 歌剧院大门被撞出大洞,一群保鑣听闻骚动立刻围上来,说实话我每次看都觉得比起保鑣,他们更像佣兵,体格一个比一个壮硕,有够可怕。下车后发现山林实在太暗,歌剧院也没点灯,只有刀具森冷的反光。看不清敌我的位置,实在不敢轻举妄动。 「他妈的好歹点盏灯吧!」张三紧张兮兮地不敢扣下扳机。 一发子弹吹响了号角——最前方的小弟被射中肩膀,倒在地上哀嚎。接着就是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子弹呼啸砍砍杀杀,我们和那群保鑣打成一团,我也像疯了一样,见人就砍,觉得一个一个都是碍事的人,宛如修罗地狱。 血光冲天、空气中剩下血腥味。 脑子闪过白光。从何时起,我的世界只剩你死我活? 摸滚带爬八年,我看见生命如此脆弱,看见社会角落挣扎的人,看见黑暗堕落深渊。我今天明明是来救人,可我为什么在杀人。我是如此残忍的人吗? 谁来借我一双慈悲的眼。 我守着秦儿在的那辆车,有人靠近就砍、打不过就开枪。 那群保鑣中有人射中了变电箱,走火燃烧,火势很快从草地延烧到了歌剧院,点亮黑夜。 秦儿看着那场大火,下车推我一把:「你去找他!我也不知道是藏在地下室的哪里,火很快会烧进去!」 「那我先带你到安全的地方!」 「来不及!浓烟会呛死人的!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这样躲躲藏藏!我不需要你的庇护!」 我愣住,她眼里有无法动摇的坚毅。我咬着牙说一句「谢谢」,直接往建筑里跑。外头,秦儿大喊:「别开枪,我是秦儿!你们不是找我找很久吗?去通知陈总,他儿子死也要保护的女人回来了,别懦弱地躲在里头,给我出来!」 浓烟很快窜进建筑内,或许是切断了电源,建筑里也乌黑一片。我顺着楼梯跑下去,沿路遇到几个人并没有对我起疑,只是喊:「失火了!快跑出去!」 我在地下室的长廊被一名中年男子拦住,他问:「你在这干嘛?」 「失火了,我来通知大家。」 「大家?」 「再不快走就危险了。」我佯装镇定:「快点疏散,等等烟就飘下来了。」 「哈哈哈!」他像是终于演不下去地大笑:「来找你爱人?」 「你认得我?」 「是啊,毕竟是我负责监视沉乐的,我总得知道他这次钓上来的鱼长什么样子。看来他把你迷得团团转,让你不惜这样半夜过来送死,就为了救他出去。」 「他在哪?」 「就算今天带他逃走,你们又能逃到哪?警察、政客、医生、网路媒体、菜市场摊贩、甚至是国外??你有信心逃过我们的眼线吗?很有趣吧,谁都不能相信。」他笑得疯狂。 「我跟沉乐说你们早就被怀疑串通逃跑了!但如果他乖乖当仙境的狗关禁闭,表示不再逃跑的忠心,仙境就不会动你。结果他居然答应了,还说要打断腿或是被卖掉都无所谓,只要能换取你的生命保障就好。真可笑!我就想捉弄他,于是我告诉他你死了,死得很惨,尸体被仙境的人四分五裂丢进河里!连点渣都没剩下! 你猜怎么着?他居然哭了,又哭又喊,肯定很自责害死你了。他拼命求我,求我让他见你一面,就算是断肢残臂也要见,太悲伤了!」 我颤抖着问:「他在哪里!」 「哈??我怎么知道在哪,几十个房间你自己找吧!最好一起烧死在这里!」 浓烟飘了下来,他迅速跑走避难。没时间了,我疯狂地大喊:「小灰!小灰!」 烟雾弥漫,上升的热度,我看见长廊地板都是血跡,有些乾涸多年,有些新鲜。很脏很旧,地下室有尿臊味、食物酸臭味,混在一起实在难闻。每个小房间都被上锁,有些里面有人、有些没人,他们惊恐地喊:「怎么有烟?是不是失火了?救我!救我出去!」 喊没多久就一直咳,因为吸进太多浓烟了,也有的人喊一喊就失去声音,可能昏了过去,我开枪射穿那些锁头,他们争先恐后地跑出去,那些慌张的脸孔里没有小灰。 我抓住一个人问:「沉乐在哪间?灰色眼睛的青年!」 「不知道!我们都是个别被关在小房间!」 浓烟不只灼伤我的喉咙、彷彿也欲灼伤我的心。火势蔓延很快,我意识到身上的子弹不够用,多的备用子弹好像弄丢在刚刚的混乱里,弹匣剩下两发。 没办法救所有的人。 我试着撞门但是撞不开,何况温度越来越高了,门板热的烫伤皮肤。我没办法再大声喊小灰,吸进太多烟,得捂着嘴巴才不会晕过去。还有其他人一直疯狂拍打着门:「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在这!好烫!咳咳!」 「我想要回家呜呜呜??」 「上帝!天主!请保佑我们平安,赦免我们的罪??」 对不起、对不起。 顾不得你们。顾不得外面的兄弟和秦儿。顾不得其他受困的孩子。我无能为力。我只想找到他、我得救他。 门板太烫了,我用枪枝不断敲着小时候他们家的暗号,「叩——叩——叩——,叩、叩。」三长两短。每间都敲。狠心地走过那些哭着求救的门前。小灰,小灰,求求你回应我。 你不可以死在这里。你不可以死在这里。我不允许你死在这里! 我们不是约好了?我不丢下你,你哪儿都会跟我去。 「叩——叩——叩——,叩、叩。」三长两短。用脚轻轻踢着门板的声音。 我停下脚步。 「灰。」我低低喊了一声,声音颤抖。 天花板劈啪声响、焦黑一片,火警探测器年老失修,阻止不了这场恶火。门板后头又是踢着一样的节奏:「叩——叩——叩——,叩、叩。」 我没有一丝犹豫就开枪破坏那道门锁,小灰虚弱地躺在里头,捂着嘴巴,快要呛晕过去发不出声。我拉他起身,他软软地摊在我身上。火势猛烈,楼梯口已经上不去了,我们步履蹣跚地走到角落的密闭窗。拆开弹匣,里面只剩下一发子弹。 不是一起死、就是一起生。 我用眼神问他:【你相信哥吗?】 灰色的眼睛瞧我:【相信。】 背后不断传来人们的哭喊,绝望又悲悽,橘红火光扭曲我的视线,我瞄准密闭窗的中心,扣下扳机——玻璃应声而碎。 我们踩着角落的高柜子,狼狈地从那个破口爬到外面。我最后看了一眼那些未能打开的房间,说:「??我很抱歉。」 22 23 风里有田园的味道,道路两侧是一片一片水田,放眼望去皆是翠绿。 这是一座恬静安寧的城镇,没有高楼林立、只有低矮的三合院座落田间。路上有阿婆在卖烤玉米,她卖力地喊:「来喔!来喔!」 炭烤香气蛮横地鑽入窗里,勾起我们的食慾,后知后觉地感觉到饿。我驶近那个小摊要了两隻玉米。阿婆戴着斗笠看不清神情,她问:「年轻人,要去哪玩啊?」 我撒谎:「往东边去吧。」 她热情地说东边好啊!春季渐暖,好多片花海都开了。烤炉底下的火烧得旺盛,炭木劈啪响,和昨夜恶火一样的橘红火焰。 她拿着那袋削尖的竹籤,用力刺穿那些玉米。 像拿刀捅进敌人肚子一样。 一帧帧肚破肠流的画面闯入脑袋——恍惚之间,我的手已经按向口袋里的手枪。 刚刚填好子弹了,总共六发,看她的动作是右撇子,如果突然袭击的话,就先射她的右手,再把她按向烤炉?? 「大帅哥!好了!一百元!」阿婆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我伸手拿那袋玉米,把揉皱的纸钞放在她佈满皱纹的手心内。她笑:「怎么愣愣的?是不是饿晕啦?趁热吃!」 直到我们坐回车上,她都在后头热情地挥手道别:「一路顺风啊!」 真是可笑。我呼出一大口气,我刚刚居然怀疑一个年近七十的老婆婆吗? 小灰有点担心地看我:「你还好吗?」 「没事,快吃吧。」 「你刚刚怀疑她?」 我丢脸地苦笑:「我大概??有点紧张。」 小灰没说话,只是把玉米凑到我嘴边,我咬了一口,又香又好吃。 我咀嚼几下吞下肚,看向他:「哥教你开枪,好不好?」 如果真有什么万一,至少他得学会保护自己。 他揉揉我的眉心,说:「好,别皱眉了。」 「一直走下去,走多远是多远。」 他握住我的手:「嗯,走多远是多远。」 我和小灰说起了秦儿的事。 「原来她也是从那逃出来的,好厉害啊,居然敢重回人口贩子的眼皮下。」 「但我最后没能带她走,她的人生才正要开始,她??保护了我们。」 「不会死的。」小灰笑了:「我的直觉很准,她不会死的。」 我猜他在安慰我,我说:「嗯,相信你,小老鼠直觉一直都很准。」 「我说真的。」 「好好好。」 「接下来要去哪?」 「去猴子的家乡吧!我说过要带着你一起去。」我打开一张纸条,是猴子留下的地址,位在北方的乡下。 现在想想我真是个赌徒,把生死放在赌桌,赌的是你的自由。如果我赌赢了,我们就能一起远走高飞,像飞过山巔的鹰。因为我受够了他妈的相爱却不能相守,受够了没有你的日子,我要和你一直在一起。为此,赔上了好多人的性命。 车子停在河堤边。 刚刚在杂货店买了一大袋纸钱,我提着那花白相间的塑胶袋,一捆捆全倒在草皮上。用打火机点燃其中一张,接着一整叠就延烧下去。我们在杂草上烧那堆纸钱,小小火堆烧得挺旺,小灰帮我把纸钱折成一小叠一小叠,一叠烧完了、就接着烧下一叠。纸钱馀灰被风吹到河面上、漂向远方。 我突然想到小灰以前追着地下水跑,想知道尽头是不是海洋。我突然也想知道,这条河是不是通往同一片海,我们在那匯聚、在那再会。 「这些兄弟们各个都是小财迷,见钱眼开,我也不知道谁死了,就一起烧给你们,别抢啊!」 「反正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一个比一个还坏,就地狱见吧!早晚的事。」 「缺什么就来我梦里说,但是别头破血流的来,苏哥我胆子其实不大。」 「死不瞑目的,抱歉没能替你们闔上眼皮。」 「骂我也行、打我也行,反正死后我任由你们处置,千刀万剐都可以。」 「这点钱是我一点心意,先收着,我会再烧??」 哽咽。说不下去了。 操。 不想哭哭啼啼地送你们走。 我拧开那几瓶米酒,直接洒向河里,哗啦啦——空气都是浓郁的酒精味。 像每次兄弟聚会不要命地灌酒,还强词夺理找藉口:「人生苦短,需尽欢!」那时餐桌上也是这般浓郁的酒精味儿。 「敬你们的,不醉不归!」 小灰也学我的动作,拿一瓶米酒往河面洒:「来不及自由的灵魂,如有来世??就做一隻鸟吧,活在风里,再也不会被谁剥夺自由。」 可以随心所欲在天空翱翔。 可以在草原旷野奔跑。 可以每天都看见太阳。 远方夕阳西下,河面闪闪发亮。 小灰靠着我的肩膀,我们一起看着火红的夕阳坠入河面,宛如火球滚烫。 风里飘散酒味,我不断告诉自己是受酒精催化的影响,所以有些醉了,这样就能把怯弱的哭泣合理化。我对着那颗夕阳呢喃:「对不起、对不起、我对不起你们??谢谢??」 我知道,不管多伟大的爱在那些已逝生命面前都不值一提。 儘管如此,在找到小灰的一瞬间,我还是开心得快哭了。 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成为魔鬼吧——我的爱是如此卑劣、如此自私,根茎在鲜血中泡烂,直到开出罪恶的花朵。 我不后悔成为魔鬼。 太阳隐没在地平面下,晚风渐冷,纸钱馀烬被吹入河里。我对小灰说:「该上路了。」 「哥哥。」 「嗯?」 「只要不丢下我,我哪都跟你去。」 我紧紧握住他的手。这一次,我再也不会弄丢你了。 今天是蝉破土飞翔的第一天。 真希望明天也出太阳。 即使在车里我们也不敢掉以轻心,戴着帽子与口罩,深怕路上哪个监视器就出卖我们行踪。偶尔在路上遇到临检的警察,我更是随时准备踩油门逃离。小灰说我们这样真像通缉犯、亡命天涯的鸳鸯大盗。 我们确实偷东西了不是吗? 偷了自由、偷了许多人的生命。 「仙境那些人会受到惩罚吗?」小灰问。 「网路上群眾挞伐,大家都在关注,案子应该不会被压下来。但幕后营运人口贩卖集团的人就不知道躲在哪,也许在国外,应该早就想办法脱身了,反正他们内部现在应该很混乱,忙着脱清关係,不会那么快找上我们??」 我看他黯淡的脸色,连忙住口:「不聊这个了。」 「人类超出我想像的邪恶。」他结论。 一路上走走停停,我们往北方猴子的老家开,猴子的遗物只有一封给家人的遗书、和一些我们在组织里赚的脏钱。 他说过他家有两老,还有一个瘸子弟弟,弟弟生下来左脚就萎缩,无药可医,此生走路都要用拐杖,无论是生活或工作都很不便,猴子是为了钱才进这行的,弟弟不好找工作,他说他这个当哥哥的就得努力点,他毫无怨言。猴子真的很照顾他的弟弟,所以才更理解我想找到小灰的心。 我们的生活很简单,生活起居大部分都在车上,早上就睡在越野车里,我有准备毯子,车窗也装上了窗帘。我们轮流睡,有可疑的人出没再叫醒对方。夕阳西下后我们就开始赶路,遁入黑暗中我们比较安心。户头提领出来的钱满满的都在后车厢,暂时不担心金钱开支。 「我们这样很像夜行动物。」 我打开车头灯,照亮眼前漆黑的公路:「挺像的。」 「老鼠也是夜行动物。」小灰说。 「但你不是老鼠。」 「想起来了,小时候那些邻居们都叫我老鼠,眼神都是嫌恶。只有你没有用那种眼神看我。」 「因为你是人,不是老鼠。」 「我那时又脏又臭,真亏你能毫不在乎地靠近我。」 「喂!他们说你又脏又臭?臭的是他们自己的嘴巴!」 小灰笑了,眉眼弯弯:「每次你帮我出气的时候,我都很想亲你。」 「比起嘴上说说,不如付诸行动证明。」 小灰凑近我,我们都戴着口罩遮掩面容,那是一个轻轻的吻,能感受到口罩底下柔软的唇瓣、感受到彼此间温热的鼻息,完全是隔靴搔痒。下次绝对要加倍讨回来,连本带利。 清晨,我们在一座公厕洗簌,简单地刷牙洗脸。小灰看着放在驾驶座前的那只钢杯、杯里放了两隻牙刷,杯缘凝着水珠。他转头看着正在洗脸的我:「哥,早安。」 我笑了,说:「早安。」 他说:「你真好看,头发湿漉漉的模样好看,刚睡醒的模样也好看。」 我呛了一大口牙膏泡沫。 太坏了。我们正在赶路呢,别总撩拨我。 24 来到猴子老家是四天后的事。 家家户户间隔遥远,有事就用喊的,放眼望去都是田地。水车慢悠悠地转动,我嚐了一口,井水清澈甘甜,空气中有牲畜堆肥的味道,远方山脉光秃一片,北方似乎受乾旱所困。 乡下地方不像都市楼房钉着门牌,摸不清方向,我们向农田里的老翁问路,他说:「有个瘸子那家?往上走,小山坡最上面那家,门口在晒萝卜乾的就是了!」 乡间小路不好开,我们停在山脚,走上上坡路,佝僂老人坐在竹椅上乘凉,他慢慢搧扇子、偶尔出手赶一下停在萝卜乾上的苍蝇、偶尔回头看客厅里的电视,电视机开得很大声。 「老先生,我是猴子的朋友。」我说。 那位老翁愣愣地看着我,「蛤」一大声,满脸困惑。 「我爸有重听,你那样讲他听不见。」 身后是一位有些土气的男人,似乎刚忙完农活,衣服都粘着泥土,白色的吊嘎染成黄棕色。他拄着拐杖,左脚萎缩,直接走到老翁身边,大喊:「猴仔的朋友!」 老翁立刻情绪激动:「那不孝子在哪!猴死囡仔!我非得拿藤条教训他一顿!」 啊,我发现我在颤抖。 害怕、愧疚、负罪感??快要将我淹没,谁来掐断我喉咙。 猴子弟弟招呼我们:「进来坐吧!」 他一瘸一拐地去削水果,再回来时端着一盘苹果:「抱歉,没什么能招待的。」 我深呼吸一口气,将那封遗书和那笔遗產交给他们。二老很淡定地拆了那封遗书慢慢看,字很小,他们拿来了放大镜,一个字一个字看,只差没唸出声。 很安静,耳边都是苍蝇振翅嗡嗡响。 我不敢看他们的表情。低着头,指尖在颤抖,什么话也说不出。小灰轻轻地握住我的手,掌心的温度传递过来,我懂了,他在陪我面对所有的罪。 良久,老翁才大声地说:「我还以为那囡仔嫌我们烦、拋弃我们!」 老太太轻轻抚着上面的笔跡,像抚孩子的脸一样慈祥。再照着摺痕摺回去,重新放回信封袋,动作很轻柔。她问:「猴子他这几年是怎么过的,你知道吗?他每次拿钱回来,我们问他他都不太提,只知道他在做些不好的事情,劝也劝不动??」 「猴子他是个好人。」我艰难地开口:「非常好非常好的人。」 我回忆起那段荒唐岁月,猴子的存在像是黑暗中微弱的光,提醒我不要被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蒙蔽视线。我们是人,不是刀枪。第一次做搭挡那天,他特别兴奋,毛毛躁躁的,我那时候一度觉得他靠不住。他说:「我打架不厉害脑子也不厉害,但做人有义气,绝对不会让伙伴死掉!我会一直罩你!」 他说过他的梦想是当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他说我白长了张好看的脸,个性不够圆滑,出来混啊才不看长相、最看重的就是做人处事! 他说过他的瘸子弟弟生来残疾,常被村子里的人欺侮,他不能随时随地护着弟弟,总是担心。 他说过这行啊风险高,报酬也高,他想多赚一点,让家里的生活过得更好。 他说过他家醃的酱菜和萝卜乾可美味了,街坊餐馆都比不上,有空他带我去一趟、嚐一次。 他说过,如果有选择,他想当个好人。 他说过—— 当我意识到时,眼泪已经流下来了,彷彿被打开悲伤的开关,我边哭边说:「对不起,猴子、猴子是因为我死的??是我把他牵扯进来,他袒护我,帮我扛下一切,我没有救他。我能活着都是因为他??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扣下扳机??」 没有等到二老的责骂,老太太反而握住了我的手。 「你是苏千里,对吧?他说过,你在找失散的弟弟。」 「??我是。」 「找到了吗?」 我看向小灰:「找到了。」 「这样啊,」她欣慰地笑了:「信里有写到,你是个可靠的人。猴子写他一直很受你照顾,他做事浮躁,总是需要你来收尾。」 「不,我没有??」 「既然是为了保护你,那他的死就有了意义。」她眼角带泪说:「我一直很怕他横死街头,没半个替他收尸的人,我们家猴子,有好好地被安葬吗?」 「我让他长眠在一座野溪旁??他带我去过,五月听说会有萤火虫。」 「萤火虫,挺好、挺好。」 老翁坐回外头的竹椅赶苍蝇:「就只知道逞英雄,跟恁爸一个样!」 老太太笑了:「我知道,我家猴子从小就是个勇敢的人。」 我再也忍不住,掩面泣不成声。不要对我这么温柔啊、应该要骂我、打我、诅咒我!我穷尽一生也无法赎完的罪,无法换回你们宝贝儿子的生命,至少你们应该要恨我才对! 「对不起,对不起??」 馀生,我想要做一个好人。 真正的好人。 日暮时分,我帮猴子的弟弟去井里汲水,他提着几个大水桶,还要拄拐杖,太勉强了。我帮他提那些水桶,他带我走到井边,说起了家里的状况。 「去年大旱,溪水乾涸,灌溉水不够,农作物都死了一大半,从那之后村里就凿了几口井。」 「一直都是你来取井水?」 「对,因为二老的手使不上力。很可笑吧,一桶满满的水,我提回去都洒一半了。」 「你很辛苦,也很孝顺。」 我弯腰,帮他盛满那一桶桶的清水。 「以前村里有些人会欺负我,看我跑不快,就朝我扔石子。我哥看见了,就气呼呼地扔回去,有一个人还被砸的头破血流,村长协调了好久才和解。那些恶霸吓死了,之后就不太有人敢欺负我。」 「真是猴子的作风。」 「我哥就是我的英雄。他为了多赚点钱就混帮派,我真的很气,我不是气他,我是气我自己什么忙都帮不上,都是因为我的腿,这该死的腿,他才要活得这么辛苦。」 「他一定不希望你自责??」 「他一直是我的英雄。所以,为什么要把我的英雄害死呢?」 我愣住,突然一股力道,我直接被推到井里。 我以为我会跌死,但我呛了一大口水,还好井水很深,不至于摔死。我浮出水面呼吸,看着猴子弟弟那张悲愤的脸孔。 「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怪你?明明就是你害死哥,为什么他们都不怪你?我真的很生气很伤心啊!我寧愿他是拋下我们快活去了,去享受好日子了,也不要等到他的死讯!」 他崩溃地哭喊,五官扭曲。 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彷彿世界天崩地裂,白昼、黑夜、日升日落都不再具有意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在冰冷幽暗的井水中,一直重复这句话,喉头乾哑。 他在井边居高临下地看我,然后转身消失在井边。再回来时,手里抱着一块大石头。我感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 他颤巍巍地举起石头:「别怪我,一切都是因果报应。」 25 我没想过要一直苟且偷生下去。 我的生命是很多兄弟给我的,没有他们,我大概早就死了。所以我这条命算是跟兄弟们借来的,迟早要还。过一天是一天,不奢求长命百岁。 但是身边有了小灰后,我就变得很贪心。 不想死。再给我一天的时间,一天就好,我想再和他共度一天。苍天有眼,应对有情人垂怜。 「你敢丢下去的话就杀了你。」 小灰的声音从井边传来,我看见了,他拿着一把小刀抵在猴子弟弟的脖子上。 「你什么时候??」 「我一直跟在后头,因为觉得你的神情诡异。」 「是吗?还真是机灵!」他哀慟地喊:「我要让你也体会到失去哥哥的感觉!」 「那你的父母就会再体会一次失去儿子的感觉。」小灰平静地说:「在同一天里。」 小灰并不是开玩笑,刀锋在弟弟脖子上划出一道浅浅血痕,眼里只有残忍的野性。彷彿划开喉咙对他而言轻而易举。 不行!不行让他成为恶魔!不要像我一样坠入深渊! 我想起暴哥握着我的手向猴子开枪那天——生而为人,那条底线一旦越过了,就回不去了。馀生只剩无尽恶梦。不行,我要把你永远留在光明里。 我喊:「小灰,住手!」 小灰置若罔闻,说:「把石头扔到一旁。」 他们对峙了很久,谁都没有动作。猴子弟弟悲愤不已:「先是害死了我哥哥、现在又要杀了我吗?你不觉得这样的态度很厚脸皮吗?若是苍天有眼,应该要天打雷劈,灭了你们!你们都是魔鬼!」 「或许吧。」小灰往猴子弟弟走近几步,刀口也越陷越深:「你的哥哥是你的英雄,那怎么办,我的哥哥也是我的英雄。」 我声嘶力竭地喊:「别这样!小灰!」 「所以谁都不能从我身边夺走他。」 血珠沿着刀口滴了下来,滴在弟弟沾满泥泞的吊嘎上,最后弟弟白着脸扔掉那块大石头,飞快地退开小灰身边。他跑不快,还瘸着一条腿,重心不稳,摔在了凹凸不平的泥土上。 小灰像是盯着猎物,锁定目标,握紧手中的小刀走向他—— 「小灰,听话!求你、我求你!」我大喊。 小灰怔住。 和井里的我四目相交。 已经够了。 求求你。 至少我不能让你也成为恶魔,那样我真的无法原谅自己。 我朝着小灰伸出手:「和哥一起远走高飞吧。」 爬回地面后,已经要天黑了。我重新装满了那几桶水,朝着摔在一旁的猴子弟弟伸出手,他极度害怕,往后爬了几步,拒绝握住我的手。我只好帮他捡来他的拐杖,让他自己哆哆嗦嗦地站起身。 我帮他提着那几桶水:「帮你拿回去后我们就会离开。」 老人家准备了粗茶淡饭,不顾老人家的挽留,我们说要赶路得先走了,只是口头承诺下次再来看他们。小山坡上,年老失修的路灯一闪一闪,猴子弟弟站在路灯下,脖子上那道血痕已经凝固了。 他说:「不要再来了,我不会原谅你们的,永远不会!下次再看到你,我真的会杀了你!」 「好。」我从后车厢拿出另外一袋纸钞:「未来十年的份。我答应猴子每年要定期照顾你们了。」 猴子弟弟坚决不收,我直接一把塞进他手心。说:「不要就扔了。」 我看着那张颓丧的脸,彷彿看到八年前失去小灰的我自己,那段混沌时间我活得行尸走肉。我说:「我相信因果报应。所以我现在有多幸福、以后死亡时就有多痛苦。」 闻言,他抬头看向我。 我鞠躬:「在那一天来临之前,请一直诅咒我、并坚强地活下去吧。」 越野车发动,我们又上路了。 我们是昼伏夜出的动物,见不得光,黑暗中我们活得更舒适、更自由。 「你哪来的小刀?」我问。 小灰不回答,看向窗外。 我扳过他的脸:「外头一片黑有什么好看的?看我。」 他犹豫一会,将小刀交到我手上,那是一把摺叠刀,体积很小,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我藏起来的。」他直视我的双眼:「之前在仙境地下室囚禁我监视我,骗我说你已经死的那个中年男人,我从他身上偷的,一直藏在鞋子里。」 「是为了杀死他吗?」 「不是,刀太小了,无法一击毙命,还没刺第二下,大概会先被揍一顿。」 「那是为了防身?」 小灰没说话,看着车头灯照亮前方几米的乡间小路,说:「我以为你死了,被仙境的人残忍地杀死,你已经不存在这个世界上??然后我就不想活了。」 车子慢慢停在路边,我看着掌心那把刀,拿来突袭刺人太勉强,但如果是在手腕划上一道口子,却是绰绰有馀。我静静看着刀锋那森冷的光。 「哥你来仙境救我那天,那晚我本来是打算划下去的。结果你就来了,好神奇。我以为我在做梦。」 「??如果我再晚一步,我是不是就见不到你了?」 指尖在颤抖。如果我推开门看见的是他倒在血泊中,大概真的会发疯。 「你就没想过我的感受?如果我死了,在地狱看到放弃生命的你,会有什么感受?你觉得我会开心你追随我来了?!」我生气地喊,喉头酸涩。 他没有回答,我一时气急攻心,拿起刀子要往我自己的手臂划去——就像八年前用铅笔留下伤疤一样。 「别这样!我错了,别生气!」他紧握着我的手,轻轻抚着我的脸:「对不起??我不想死,一点都不,我要和哥好好活下去。」 我轻轻摩挲着他的脸:「答应我,这把刀可以用来防身、可以用来保护人,但不能用在你自己身上。」 「我答应。」 「你发誓,你会好好活下去。」 「我发誓。」 我将小刀还给他,他熟练地把小刀藏回鞋底:「以前都是你保护我,我总算有一次可以保护你,太好了。」 我没说出口——但是你差点杀人了,这是不对的。 啊,就像我为了你,不介意活成魔鬼;你也是那样的,是吗? 这扭曲又疯狂的爱,渗到骨子里去,像是罗盘一般的存在,在迷途中指引我前进的方向,善恶都不管。 我们一直向北开,没有目的地。往人跡罕至的地方走比较安心。 再崎嶇的荒地在越野车轮下如履平地,小灰偶尔会晕车,打开车窗吐个精光。后来我们开到偏远地带就不再在车内戴口罩遮掩了,我们拉下车窗,让四月的风灌进车内,过得间情逸致。 我教会他开车,他很聪明,几乎是一点就通。 偶尔是我驾驶、偶尔是他驾驶,睡睡醒醒。 我们会带着帽子口罩,在城镇里简单地吃饭或加油,二手的车子比想像中耗油。偶尔在杂货店买一份当日报纸,得知外界的消息,多半是与我们无关的桃色新闻。我原本拿自己抽习惯的菸,转念一想,又和杂货店里紧盯电视不放的阿嬤说:「拿最便宜的。」 她拿了个来路不明的菸盒给我:「便宜,焦油量也低。」 一看就是走私菸,之前跟着组织也干过类似交易,为了逃避菸税全都藏在货柜里,换个外包装,里头都装不良品。廉价菸品实在不好闻,劣质货,抽几口就犯噁心,不如趁机戒了菸吧? 好主意。 每当我们低着头和城镇里的人群擦肩而过时,我几乎养成伸手压低帽簷的习惯。有种错觉,世界只聚焦在我们身上,让人心慌,而其馀人皆成失焦散景。 又或者恰恰相反——我们才是被世界排除在外的人。 车内广播: 【警方日前已将部分国内嫌疑人移送法办,等待近一步釐清案情。目前正在协调是否向国际求援,怀疑有跨国间的人口贩卖交易??另外,民眾怒火难平,之前许多失踪案件疑似遭到警方吃案,申请扩大调查的请愿民眾以达到百万名??】 开到穷乡僻壤后,讯号不佳,电台只剩滋滋声响,再来就听不清了。 我们买了一本牛皮封面的笔记,和一支铅笔,开始写日记,有时候我写、有时候他写。 / 四月二十三 (不确定是不是今天日期,哥说杂货店都摆过期报纸) 麦芽糖、快餐店、半颗橘子 杂货店小妹妹缺了三颗牙,吃太多糖蛀光了 阳光下的麦芽糖是琥珀色的。春天也是那样,琥珀色、杂质气泡、焦糖味 电台又听不清了,全世界会忘记我们,我们也会忘记全世界 27 砰! 越野车内有人开枪,子弹贯穿了窗玻璃,打中了后车厢我们刚刚装满的油桶,计程车就那样连人带车烧起来了!司机中弹了动弹不得,只是惊惶地喊:「救命!起火了!」 接着「轰」一声,整台车都爆炸了,司机惨叫一声后就没了声音。我怔怔看着眼前的火球,几秒鐘前我们还在车上聊天,甚至因听闻了李胖的事而感动,转眼间生命就成虚幻泡影,一切都是因为和我扯上关係。 越野车内,小灰被推着走下车,做出投降手势,后方有一把枪指着他后脑勺——是暴哥。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暴哥?」 他边灌酒边笑:「小老弟,过得好吗?」 心脏扑通扑通狂跳,甚至有些耳鸣。不舒服,感觉有数条虫爬过毛细孔,或许是身体细胞会记得过往疼痛,恐惧与恶梦叠加,诞生出心魔。 我装出一个笑容:「暴哥,有事好说。先把枪收起来,不关他的事。」 「怎么不关他的事?」暴哥用枪口抓痒:「一个是破坏歌剧院、上传影片揭露仙境存在的人,一个是妄想逃离仙境掌心的老鼠,也不想想仙境供他吃几年的饭了,恩将仇报,怎么不关他的事?嗯?」 笑容僵在原地。 内心有什么正在剥落。 耳边突然响起秦儿的提醒:「所有你能想到的人,都可能是来抓你的鬼!」 「??你是仙境的人?」 「嗯哼。」 操你妈的。 无数记忆碎片被唤起,隻字片语、细微神情?? 我悲愤地喊:「所以你一开始就知道仙境的存在,也知道小灰会被卖到那边!你明明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告诉我!我杀了、杀了那么多人??猴子、刀面、才得到了一丝线索!还让那群兄弟牺牲??我他妈的花了八年时间找回他!」 「很有趣啊。」暴哥酗酒,疯狂地笑:「看一个人慢慢堕入地狱成为魔鬼,多有趣啊!」 背景是熊熊大火,有了那几桶汽油助燃,车子被烧成废铁,迎面皆是焚风。暴哥彷彿从业火走出的恶魔。 原来如此,有些人生来就是流着恶魔的血。 我摸了外套口袋,没有枪,枪刚刚都留在车上了,我根本手无寸铁。风沙不停肆虐,不知道是沙子吹进眼睛让我想流泪,还是此刻实在太绝望—— 我往前走几步,跪在荒芜的公路上:「放过我们。」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们都是听命的狗,上头说杀谁,我们就得杀谁。」他笑得狂妄:「还有你破坏仙境的举动真精彩,带着平常吃喝玩乐的兄弟们去送死耶,够疯,我当年真没看走眼!还好你没有让我知道你那天的行动,如果我知道了,你是绝对不可能成功救出你可爱的邻居弟弟!哈哈哈!这点算你聪明!」 为什么? 为什么这世界如此残忍又疯狂? 只是想两人一起生活,度过平凡的每一天,只是这么微小的愿望,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们? 视线越过火焰,落在了远方连绵成片的秃山,热风挟带的沙石不断划过脸颊。 「求求你,暴哥,我求你。」 如果张三看到此刻的我肯定会抓狂吧,他会说我怎么能拋下自尊,跪在暴哥面前?无所谓,面子或名誉我都无所谓。 「哇,还真是什么都做了!真难看!」他大笑。 地上有两个中弹的人,早已断气。应该是和暴哥一起来的,还有我留在车里的枪也扔在地上,六发子弹匣空了,应该是小灰开枪的,他很努力地反抗了。 小灰看着我,眼里都是惊惧,刚刚一定吓死了吧?没事了,哥来了,哥回来了。 要我跪多久多行、舔他鞋子也行,我什么都可以做,我可以拋弃自尊。 「我教过你吧,做这行的,不要被人发现你的软肋。」他将手搭在小灰的肩膀上:「现在被我发现了,怎么办呢?」 「暴哥,我求你!放我一马,再给我一次机会??」 「机会?可以啊。」他笑着将另一把枪放进小灰手里:「我给刚刚杀了我二个伙伴的小可爱一个机会。你很厉害啊,有潜力!」 「怎么样,这画面是不是很熟悉?」暴哥手中的枪口抵着小灰的太阳穴:「苏千里,这次换你来当猴子的角色啦!」 记忆彷彿被强制召回码头边的货柜,月夜,我一辈子的噩梦,对暴哥而言,却彷彿只是场娱乐游戏。 「杀了你心爱的哥哥,我就放你一马怎么样?但是如果你捨不得开枪,就换我开枪囉!」 暴哥手中的枪子弹上膛。他虽然很疯狂,但是是会守信用的人,像之前放过我那次一样。 灰,你一定要好好躲起来,答应哥,好好照顾自己。此后这幅画面肯定会成为你毕生的恶梦吧,真是太对不起你了。早知这是我们的终点,刚刚应该再多看你几眼。我还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小灰,看我。」我温柔地唤他名字,微笑:「开枪。」 暴哥齜牙咧嘴地笑,倒数:三。 小灰颤巍巍地举起枪,眼角都红了。 没事的、没事的,别哭。 二。 「哥,小时候你说过如果我不乖、不听话,就要把我丢掉。」他哑着声开口。 剎那间,我意识到他想做什么—— 「我不乖了,现在你丢掉我吧。」 我大喊:「小灰,不要!」 一。 砰! 砰! 两道枪声同时响起,一枪打在暴哥肚子上,一枪打在小灰的耳廓。 本来是瞄准小灰太阳穴的,但因为他驀然转头,失了准头。暴哥疯狂地喊着,继续开枪,好像打在小灰身上、也打在我身上,我不清楚——我直接衝向他、踹掉他手上的枪,把他拖进后方的火海里,他一爬出来,我就踹回去,捡起脚边滚落的酒瓶,把酒全淋在他身上,烈火劈哩啪拉地烧,我不让他逃离火海,一直踹一直踹,直到他再也无法哀嚎、再也动不了为止。 我颤抖着走向小灰。 他坐在公路上,背靠着我们的越野车,白色的t恤上都是血。耳廓、肩膀、腿各中一枪,血不断渗出来,像在纯白雪地上盛开的彼岸花。他抬头看着我:「哥哥。」 我将他抱上车:「没事了,没事了??」 我在火烧车附近找,疯狂地找,终于找到受爆炸风流飞出来的小油桶,洒了一些出来,我迅速地加完油,不知道这一点点油能撑多久,我死死踩着油门飆车。医生、得找个医生才行! 「小灰,你刚刚真的好厉害,你杀了那两个坏人吗?对了,刚刚那个人是暴哥,是他带我入行的,他真的很坏吧,他明明知道你是被卖到那边,却没告诉过我,我兜了那么大一圈??小灰,你有在听吗?回答我一下!」 「哥,千里哥哥。」 「嗯?你说,我听着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抖。 「我爱你。」 这句话像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失去冷静,疯狂地喊:「操!不准睡!你他妈的不准睡!给我起来!给我起来!」 我开到了一座偏远村落,放眼望去都是田地、农作,没有人。只有在田间哭丧着脸的稻草人,乌鸦飞过天边。 车子再也动不了了,油箱数值归零。 我着急地踩着油门:「拜託!拜託再往前开一点!」 我抱着小灰下车,远方有一座木屋,我撕心裂肺地喊:「救命!救命啊!」 走没几下,一阵晕眩,我抱着他摔在了花田里。后知后觉地感到疼痛,我低头看肚子上原来有个枪孔,应该是被暴哥射中的,刚刚太紧张顾不得身上的伤,血液都染红一大片,再也使不上力了。 我伸出那隻沾满血的手,轻轻抚着小灰平静的睡脸。 「小灰、小灰??」 他听到我的呼唤,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午后阳光照进他的灰色眼瞳,我描绘着他的眼。 花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闪一闪的。 和煦暖风,风中有淡然花香。 我用仅剩的力气擦去他眼角的泪光。想着,原来这就是我们的终点。 也不赖。 ——我们的终点,是一整片金黄璀璨的油菜花田。 28 一个又一个破碎的梦。 断断续续、思绪跳跃,每一帧画面都像是长曝光的底片,迷离、过曝,带点残影。 小灰蹲在家门前,一句话没说就直直盯着我,灰溜溜的小孩儿。 我握着他的手,一笔划一笔划,偶尔太用力铅笔芯断了,我就用刀片再把铅笔削尖,木屑和铅灰落在笔记簿上。呼一口气吹走。 饭桌上,老妈子又夹了一块肉放小灰碗里。 铁皮屋外来回飞翔的排球。 秋日河堤大片芒草。圣诞树霓虹灯光。 厢型车里小灰惊恐的神情。摇晃又崩离的视野。 镁光灯下,褪去稚气的青年,像一隻失去自由、关进牢笼的鼠。 压抑的雷雨,在我身下喘着气的他。 火场里捂着嘴倒在地上的他。 井口边握紧小刀的他。 红着眼拿起枪的他。 最后是我未曾见过的画面,我们在一栋木屋里,我拿着钉子敲敲打打,又钉了一层木板上去。下雨天墙角那块总是漏水。他靠在窗边看外头的风景,看一会儿有点腻了,问:「要走了吗?」 「去哪里?」 他没说话,只是站起身,往门口走,说:「该走了。」 我看着这栋小木屋,应有尽有,生活愜意舒服,不想走。 「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小灰说。 我掌心一松,钉子全掉到木板上,奇怪的是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因为是梦境的关係吗?哦!或者是沙漠中诱骗旅人的海市蜃楼。 「还不能停下,这里不是我们的终点。」他朝着我伸手。 他身后是朦胧光晕,梦境也好幻影也好,我没有一丝犹豫就跑过去—— 小灰笑了:「继续流浪吧。」 低矮的木製天花板,有零星小霉点。 睁眼瞬间是个小女孩托腮盯着我看——或许不能用「盯着」来形容,因为她双眼灰白没有焦距,是个失明的小女孩。察觉到我的动静,她摸摸我手臂:「叔叔,你是不是醒来了!」 「??你谁?」 小女孩兴奋地叫:「南嬤!南嬤!叔叔醒来了!」 一名佝僂老妇人走了进来,手上的毛巾全是血,她赶小女孩走:「布布!跟你说几次了去外面玩!大人在忙别捣乱!」 「我不要!好无聊!那个哥哥也不陪我玩。」 我倒吸了一口气。 「小灰、小灰呢!」我慌张地爬起身,却因为肚皮上的伤痛得无法继续动作。 「在那呢!」南嬤指向我身旁。 小灰侧躺在我身边,伤口被绷带缠紧,榻榻米上即使垫了很多层布,还是部份被血染成了暗红。他虚弱地睁着眼睛看我,眼里有泪:「你醒得太晚了。」 我伸长手去摸他的脸:「没事吗?嗯?这该不会是梦吧?」 「梦里会有这种感觉?」南嬤不客气地戳一下我腹间的伤,我疼得倒抽一口气。 他妈的有够痛。 随后有两个中年男人进来了,讲得一口方言,大咧咧地说:「没有我们你们早就死了!外面那个油菜花都被染红啦!南嬤也很不客气,直接抽我们的血一大袋哩,抽到我头昏眼花??」 南嬤兇狠地说:「装什么虚弱!老尤、大尤,我平常都没和你们收医药费了,不要逼我和你们明算帐,帮点忙是应该的!」 如梦初醒。 我愣愣地看着他们,屋子里轰轰闹闹,然后想:得救了啊。一起活下来了。 我嘿嘿傻笑一声,明明是笑着,眼泪却不由自主地滚落,我啜泣:「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太感谢了??」 牵动到腹部的肌肉,干,有够痛。 好开心。太开心了,开心到无法用言语形容。 名字叫布布的小女孩喊:「南嬤!叔叔怎么哭啦!是不是伤口太疼了!你快看看!」 「小朋友去外面玩!」南嬤拿鸡毛撢子撵她出去。 老尤和大尤是住附近的兄弟党,没成婚,一个年近五十一个年近四十,务农的。 他们说这一带都是务农的,靠农活赚钱,比较特别的是南嬤,南嬤是农村的医生,大小病都给她处理,帮人看也帮牛羊看。布布跟着南嬤生活,纵使双眼失明,但耳朵特别灵,昨天就是她听到遥远的地方有人在求救,拉着大尤他们去田里找。 大尤:「吓死了!以为你们死了!把你们从花田里拖到房里,一条路上都是血。」 老尤:「累死我这把老骨头啦,不管了不管了,等你们康復啊,正好可以帮我插秧!」 也许太久没见过外地人,他们天南地北地聊,热情又好客。南嬤说他们太吵,也撵他们出去,听南嬤说才知道我们已经睡一天了。 外面是大尤和布布唱歌的声音,五音不全,却充满活力。布布童言童语地说,她唱的比鸟儿好听呀!大尤很捧场的鼓掌说她是最厉害的。 这是一间很简朴的木房老宅,南嬤直接说:「你们身上的疤真吓人,命真大,这样也死不了,一看就是在鬼门关前徘徊几次啦!」 正常的人不可能会这样带着枪伤,她或许猜到我们是怎样的人,我立刻回:「不麻烦你,我们等等就走。」 「拖着那种身体要走去哪?」南嬤不留情地再戳一下伤口:「我有赶你们走吗?」 我愣愣地看着眼前的老妇,她蛮不在乎,也不害怕。她吁出一口长气:「照顾你们真累,我要去午睡了,别吵我。」 南嬤披着一条花被子,直接睡在客厅的长椅上,不一会儿就打鼾睡着。 乡下人家心胸都这么宽广的吗? 「哥哥,我们遇到好人了。」小灰轻声说。 「嗯,」我又想流泪了:「看来毕生的运气都用在这了。」 休息了几天,我终于可以下床走动。小灰比较惨,他伤到大腿,走路还有点吃力,需要搀扶。但是一切都在慢慢好转。大尤拿了他们没在穿的一些旧衣物给我们换,套上去感觉我们也变农村的一份子啦。舒服又淳朴。 我走到门口看,黄澄澄的油菜花映入眼帘。 大尤在花田中朝我招手:「大帅哥,可以下床啦!」 「需要帮忙吗?」 「免了!一用力我怕你伤口缝线又松开,过几天再帮我吧!」 我们在花田间一前一后走着,他说:「过几天这些油菜花全会被犁入田间,当作稻米的养分,都市人管这个叫作『绿肥』,是吗?听说有机的稻米能卖比较好的价钱!」 「啊,到了栽种水稻的时候吗?」 「是啊,春天播种、秋天就能採收啦!」 「我记得油菜花是冬季植物,怎么现在还开着。」 「帅哥,你是从南方来的吧?南方的油菜花都一月开吧,但是北方地冷,温度比较低,到春天都还开着呢!」 我看着田边一片金黄,宛如油画:「这么美的花,全都要掩埋成肥料吗?」 「你觉得很残忍吗?」大尤哈哈大笑:「我倒觉得慈悲!他化作大地的肥料,提供养份给稻米,不就延续了生命的意义!自始至终是个循环哪!」 我愣住,然后点头:「如此一来,他的生命便是生生不息的。」 晚餐饭桌上,布布、尤家二兄弟聊的开心,话匣子没停过。 南嬤简单出了些家常小菜,样样都好吃。布布很挑食,不喜欢的菜偷偷扔回去,南嬤就会碎念她逼她吃下去,最后布布皱着眉头吞下好多蔬菜。那模样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小灰,不一样的是小灰不挑食,给他夹什么就吃什么,乖极了。 农村晚上的星空很美,繁星点点。我坐在外头小路上抬头看一整片星空,南嬤从里头走出,坐在我身旁。她关节不好,坐下的时候总会唉个几句说膝盖疼。 「布布几岁了?」我问。 「今年应该十三岁,我也不确定。」 「没上学?」 南嬤静默一阵子,才说:「布布是我捡来的,她被扔在田间小路,差点被农车辗过。」 「??什么?」 「布布和你弟弟一样,脚上都有被鞭打过的痕跡。」 我惊讶地注视着她苍老的脸庞,老人家却像是云淡风轻般地说起往事。 「布布是被单亲母亲卖掉了,她进到了一个有很多孩子的地方。要是不听话或者想逃,就会挨打。布布说那儿人多,她看不见又抢不到食物,常常挨饿。她饿疯了,就想逃出去啊,只是一个小瞎子能往哪逃?每次被抓到就是鞭打她教训她。不知道是幸还不幸,人口贩子因为她双眼失明一直卖不出去,不想留着她多一张嘴,便把她扔在偏远路上,那是下雪天,估计是想冻死她吧!好巧不巧我正开着农车巡田呢!就被我发现她了,那时她都半死不活了。」 南嬤转头看着我:「谁能料到四年后,我又捡到两个大男人?」 我激动地说:「所以布布也是??」 「仙境。」南嬤平静地说:「布布说,那个地方好像叫仙境。」 「布布是从南方来的吗?」 「不,北方。看来这世上,人口贩子组织规模庞大,到处拐卖,世风日下哪!」 「那之后,有人来找布布吗?」 「没有。估计是认定瞎眼的孩子不可能在寒冬中存活,或是因为她什么也看不见,所以无所谓。」南嬤赶走苍蝇:「别在布布面前提起这些事,她好不容易能重拾笑容,活成一个单纯的孩子。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假装忘记了。」 「我明白,谢谢您和我说这些。」 「布布不愿提起那边的事,每次我想问她就一直发抖,我猜是被恐吓了。久了我也就闭口不提。」南嬤认真地看着我:「有人要杀你们?是要灭口?」 我没说话,当作默认。只说:「等小灰腿伤好一点,我们会立刻离开。」 南嬤没追问,耸肩:「那我会当作没见过你们这两个小伙子的。」 我感激地想抱住南嬤,南嬤只是笑骂:「噁心死了!说再多感激的话,不如帮我多陪布布玩,我一个老人家都快被她吵死了!」 「我会的!南嬤你貌美如花!」我大喊。 穷途末路之际,我又看见了光。 / 五月二 (南嬤家的日历) 从房里窗户往外看,哥站在一片金黄的花田里,我的春天站在那里 29 「叔叔,南嬤说过不可以抽菸!」 「为什么?」 「抽菸浪费钱,还会早死!我希望叔叔你长命百岁。」 「叫什么叔叔?我才二十七岁,还没三十前都可以叫哥哥。布布你摸摸看,我额头一点皱纹都没有。」我捻熄菸头。 「不行,就叫叔叔。」小灰在一旁阻止。 「喂,你该不会是吃醋?布布,快点叫我哥哥!快点!」 「不行。不准叫。」 布布犹豫一会,做出决定:「叔叔。」讲完就一溜烟跑回房里听广播了。 「喂!」 小灰在一旁笑得很没良心,我轻轻地把头靠在他肩膀上。说:「爱吃醋。」 我们的伤好点了,已经可以自由走动,我甚至还可以帮大尤插秧,农活真是累人,我发誓以后吃饭都不剩饭菜了,忙完一阵子,我偶尔就跑到树下乘凉偷懒。 「你有发现布布脚上的伤痕吗?」 「嗯,和我一样。」 「这世上有多少孩子有相同遭遇?社会上还有多少阴暗的角落?想想就可怕。」 「所以我很幸运。」他说:「我有你。」 我才幸运好不好,能在有限的一生中遇见你。 老尤在田中招手,喊:「别偷懒了,大帅哥!」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起身,在老尤低头干活时,我趁机在小灰的脸颊上亲一下,说:「能遇到你,我才是那个最幸运的人!」 日子比想像中舒适,或许我们生来就比较适合这种慢步调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偶尔帮尤家兄弟整点农活、偶尔去餵牛羊,那是布布最喜欢的事,她会学牛羊叫声,在田间小径奔跑。布布熟悉这儿的路,她脑海彷彿有张地图,不怕迷路。我们在大太阳底下晒棉被晒衣服、整理採收的玉米或花生、偶尔猜拳决定谁要进鸡舍取蛋。布布教我们唱一首歌,唱的五音不全。南嬤说那是北朝民歌〈敕勒歌〉,没有特定的音律,中文也是后代人翻译的,随便唱唱罢了!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罩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南嬤开口留我们下来。 我没答应,只说会想想。我喜欢这儿与世隔绝的生活,喜欢温暖的人们。但是我知道这里不该是旅程的终点,不该牵连到其他人,只是还没有一个啟程的契机。 几天后,新闻出现了荒芜公路上的火烧车,风沙依旧吹着,秘密已被带走。 【案发现场无人生还,四人身上皆有枪伤,除了已故计程车司机徐某之外,另外三名男子经警方调查后出自同一黑社会帮派,和一个月前的人口贩卖案件部分伤者出自同个帮派,全案没有目击者,两起案件是否有关联还待商榷。警方正在调查除了现场四人,是否有其他人参与这起枪战??】 「我们该走了。」我关掉电视,对着小灰说。 「嗯。」他牵起我的手。 道别那天布布哭得很伤心,一直拉着我们说不要走。小灰蹲下来替她擦眼泪,然后拉着她的手去摸他脚上的伤疤——经过鞭打后皮开肉绽,又重新癒合的伤疤。 布布愣住了,那触感太过熟悉:「哥哥,你也是??」 小灰温柔地在她耳边说:「噩梦结束了,再也没人会来抓你回去。你是一隻自由翱翔的鸟,你要一直记住这点。」 我补充:「唱歌不好听的鸟。」 布布气着打我们,哭着哭着就笑了。她说:「要回来看布布啊!不要忘记布布啊!」 尤家二兄弟拿了一束油菜花给我们——溅了血的油菜花。 「就是你们昏迷在花田间的那天,这些花沾了血,不知为何怎样也洗不掉血跡,拿来当养份也怪膈应的,就摘下来决定当你们的送别礼物啦!为了送你们,我还天天餵它们喝水呢!」 「??真是恶趣味的礼物。」我笑着收下了,鲜黄花瓣上有乾涸的血跡。 南嬤没说什么,担忧和祝福都写在眼里。她拍拍我的肩,说:「保重啦!」 「保重,能遇见你们真是太好了!」我笑了,发动引擎。后方还装满了两桶汽油。 他们一直挥手道别,布布跟着跑了一段路,边跑边喊再见啦!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前,都一直一直在挥手。既感伤又温暖的离别。 我们的爱犹如那束金黄的油菜花——渗着血,又发着光。 真是完美的礼物。 加入帮派那时我算是看尽了世间百态,特别是黑暗的那一面。我当时想:去他妈的人性本善,我得纠正课本,是「人性本恶」才对,一个人可以有多邪恶、一群人凑在一起,就可以真的创造出人间地狱。人类外表装得再光鲜亮丽、乖巧正经,剥掉外皮后,内里都是不堪的慾望。 但是歷经这几天后,我又觉得,人性或许本善,只是歷练不同,有些人堕落成魔、有些人依旧乾净纯洁。一切操之在己。 「你知道从我们逃出仙境到现在多久了吗?」我问小灰。 「刚好是三十天?」 「不是。」我笑:「超过三十天了。」 所有的数字都只是数字,机率都只是机率,生命耗尽之前,只要我们想飞,一定就能继续飞下去吧? 谁确定北美洲蝉破土后只剩三十日生命的?就算是学者说的我也不完全相信。没有试过怎么会知道,可能是一天、一年、或是一辈子—— 荒草漫漫,灰踩着废弃轨道走,说:「都生锈了。」 远方吹来的枯叶卡在轨道缝,灰伸脚踢踢那片枯叶,让它挣脱、继续飞一会儿。 和前阵子比,我现在已经可以在碎石路上如履平地,健步如飞。 我走在他后头:「别跌倒了。」 「你觉得这里以前的火车长什么样子?」 「吃煤油的吧,头顶会散发蒸汽那种,缓慢地驶过,车厢人潮挤得水泄不通,下个车像是打仗一样。」 「好有画面。」 「就算火车开得再慢,像你这样走在轨道上,肯定被撞得稀巴烂。」 灰走得很慢,跳过几块腐烂的木樑,每一步都踩得稳当。 「嗯,那我就黏在车底,和火车一起去旅行。这样算不算偷上车?」 「算,所以得补票。」我笑着踩在他踩过的地方,跟在后头:「得带上我。」 「为什么得带上你?」 「因为你哥哥我有钱。」 「??有道理。」 灰在轨道上席地而坐,开始写我们的日记。可以寥寥几字、也可以洋洒大篇,都可以。他一用力,弄断铅笔芯了。我接过,用小刀帮他削尖,不忘叮嚀:小力一点。 我撕下空白笔记本一条,写几个字,绑在轨道旁的生锈铁丝网上。云层散开一些,太阳探出头,地上有铁丝网菱格纹的影。 「你说,那些人还追不追得到这儿来?」他问。 前几日我们睡在民宿的榻榻米上,被外头煞车声吵醒,灰察觉到窗外有诡异的手电筒在乱照,我们在床铺留下房钱,静悄悄地从后门溜出去。 尔后我迅速发动车子在树林中横衝直撞,甩开后方追来的人。我们在车上哈哈大笑,拉下了窗,夜间冷风灌进来,吹不熄热情。 「穷追不捨,真烦人。」我说。 「我在前几日住的那间旅店的广播听到,南边有一处人口贩卖集团的老巢被破了,搜出来好几个活小孩。仙境他们才是沟鼠,灭不完,还躲在阴暗角落作乱。」 「别想了,恶有恶报,苍天自然会收。」 「那苍天什么时候会收了我们呢?」 「我想啊,」我笑着说:「不如就迎面而来一台蒸汽火车,让我们黏在车底下,一块儿旅行吧。」 灰笑了,低头继续写日记。 我们开过了歷史中的旧轨道;开过雄伟壮观的山谷,看见远方断崖;开过了比较热闹一点的农村,那儿的农夫正在杀鸡,割脖放血,我摀着小灰的眼让他别看;开过了一片旷野,感觉那区水草鲜美,放牧的牛隻吃得满足啊! 天黑了,我们最后停在了一间寺庙前。 里面的阿尼端着蜡烛出来。 「可以借待一晚吗?太黑了看不见路,我们会睡车上,等天亮就下山。」我说。 「请下来过夜吧。」阿尼平静地笑:「此庙建立之意就是要为眾生遮风蔽雨。」 深山古寺,肃静庄严。 阿尼带我们到一间简朴的地铺,说早已过了熄灯时间,请我们速速歇息。我静静看着月光透过门板纹刻的花纹洒落,莲花、祥云、飞禽走兽??记忆恍然被拉到大雪的破旧佛堂,菩萨眼皮底下,我杀了人。 人在做天在看,菩萨会接纳我这等罪孽的旅人吗? 小灰翻个身靠在我身旁:「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不知道。」我说谎。 「我在想,我也包含在神明庇护的眾生里吗?」他问。 夜晚的寺庙太安静,安静到彷彿能听见脑海中所有杂念,空气中有檀香的味道,我低头看向我的双手,那是一双因长期拿刀拿枪而佈满老茧的手—— 「我想成为一个好人。」我说。 小灰紧紧揪着我的衣服:「我也是。」 晨间起雾,大鐘被敲响,新的一天。 山谷微冷,阿尼拿铜杯来,里面装满热水,问我们要不要一起用早膳?我内心感激,笑着婉拒:「不用,你们吃。」 有一个中年阿尼为我指路,告诉我哪边下山比较安全,她说山里导航指针会失准,起雾后更难辨别方位,不可尽信。她说要开始诵经了,不介意的话留下来听一会儿吧!我最后不好意思拒绝,坐在最后面,看着那些阿尼个个坐得笔挺,虔诚平静地诵经,香炉的烟冉冉上升。 昨夜睡得并不好,脑袋有些昏沉,快被罪恶感压得无法呼吸,每晚良心都会受到谴责,假装自己不痛不痒,而那些情绪其实早已根生蒂固,等着我崩塌的那一天。 如今我又跪在了菩萨脚跟子前,像是可笑的既定命运,细数我背负一生的罪。 我直视菩萨的双眼,或许再没我这般无礼的旅人:「还不到时候呢,别急,以后祢再把我丢入地狱也不迟!」 / (小纸条,绑在轨道旁的生锈铁丝网上) hi:) 30 大殿外,阿尼看见我们两个绑在手上的红色毛线,笑:「是强行将今生绑在一起的缘呢。」 我低头看我们腕上绑的红色毛线,歷经风雨都已经起毛球,线都虚掉了。 我问:「神说这是不该强求的缘分吗?」 阿尼:「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世间一切皆是缘份因果。」 「我啊、个性比较顽劣一点。就算要违抗命运,也有这辈子不想错过的缘分。强求也好,贪念也好,剪不断理还乱也好——只要我不愿丢掉,就一定会拼命找回来。」 另一位年迈的阿尼:「我早已远离俗世太久,记不清这种情感啦!」 阿尼仅是看着我们手上的红线,宽容地笑:「人生有千万种活法,我自然管不得。」 我们驶入那片雾里,眼前一片宛如虚幻梦境,车窗覆上一层水气,小灰伸出手指一笔一划在车窗上写字:苏、千、里。 写了一遍又一遍,像小时候写在练习簿上那样。 「哥哥,你痛苦吗?」 「或许吧。」 「那你快乐吗?」 「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刻我都快乐。」 「阿尼说摒除一切杂念慾念,不再执着,你才会真的快乐。」 「如果你是要我放弃你,我做不到。」我笑:「我寧愿做红尘中的凡夫俗子,内心再无安寧,也好过失去你。」 「我也做不到。」他握住我的手:「一起走下去吧。」 「你不用承担我的痛苦。」 「不,我要承担。因为那不只是你一个人的罪,是『我们』的罪。」 「我们」这个词听着太美丽,内心有什么终于得以完整,不再是踽踽独行。 我看着我们交叠的手上那两条虚松的红线,被沙尘和污血弄脏了,或许有一天会彻底断掉吧,没差,无形的线仍紧紧系着我们呢,谁也剪不断。 等我们终于下山时,雾已散去,太阳从云层间探出头。五月份的阳光在北方并不毒辣,带点温煦的暖意。走得太远了,广播电台再也收不到讯号,只剩杂音。于是小灰开始唱歌,唱布布教的那首〈敕勒歌〉,他一直一直唱着——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罩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草原上有万马奔腾,跑得好快,鬃毛在风里飞扬,蹬起了飞沙。小灰摇下车窗,趴在车窗上看着外头不断倒退的场景,阳光洒在他发梢。我驀然想起八年前妈妈说过,人的一生中就是会失去几个人、再遇见几个人。年少的伤啊,随着岁月增长就会忘记了。 才不是呢,老妈。 我遇见了一生中,怎样也不想失去的人、也有怎样都不会结痂的伤。 有机会的话,真想带着小灰一起去看你。 草原尽头有一间空掉的石头屋。简陋且荒废,旁边有空的马舍和羊圈,应该是以前在这片草原放牧的人家,后来可能迁徙搬走,东西都空了。我们坐在石凳上看日落,远方有个牧民拿棍杖来赶马,他骑着一匹骏马,骑姿英挺。马背上还有一个小牧童吹笛子。提醒草原另一头的羊群回家啦,笛音顺着风溜到我们耳里,悦耳悠扬。 他们似乎看见了我们,但没前来攀谈。仅是大喝一声,让马匹往更远的地平线跑去。接着他们也奔进日落草原。 我转头看着小灰,他穿着大尤送的旧衣服,歷经跋涉,脸灰扑扑的,有些落魄,皮肤也晒黑、变粗糙了,可是眼睛里终于有了光。很亮很亮。 他的鞋带又松了。我伸手帮他绑好,先交叉、绕个圈、拉紧、做个耳朵、绕过去、从下方拉个耳朵出来、捏着两边耳朵拉紧?? 「你会后悔人生变成这样吗?」我问。 「不。」他笑了:「我不想后悔,也不会后悔。」 我们借住那石头屋一晚,我在煤炉里生了一小团火,天气不冷,是屋里实在太黑。躺在里面的木板床上,太硬了,就铺一些软稻草和我们的衣物凑合着睡,灰躺在我怀里。 「再往北走是不是很冷,终年大雪覆盖。」 「听说是。」我笑:「你怕冷,我们就不再往北走了。」 「有你在,我不怕。」 「我买一条围巾给你吧。」 「不要。哥你织给我吧。」 「这手工活可比登天还难!」 「记得你问过我,如何确定我对你的心意不是对家人的情感?」 「嗯。」 「是在仙境的时候。在那不见天日的房,反而能好好审视自己的心。这究竟是对哥哥的依赖与思念,还是对一个人的喜欢呢?稍微长大一点后,我确定了,是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喜欢到想流泪。」 微弱的火光映在他眼里,一晃一晃,像是跌落天际的星辰。 我伸出手指描他的眼瞼:「说得清楚一点嘛。」 「不要,好丢脸。」 「我又不会笑你。」 「我不说。」他翻个身背对我。 我附在他耳边:「我想听。」 他不说,我就一直搔他痒,他咯咯笑着求饶,说大腿的伤又疼了,底下铺着的软稻草被我们踢得一团乱。 他一说疼我就捨不得了,我紧张又抱歉地看:「缝线绷开了吗?」 「骗你的。」他得意地笑。 看吧,这小东西越来越知道怎么对付我了,我被他死死捏在手心里玩呢!我们离开前南嬤给了我们一些药,也教我们怎么绑绷带,两个男人愣是学了好久才学会。我去车上取来,帮小灰换药。想起来了,八年前我也像这样,不熟练、笨手笨脚地替他擦药。 那时候他还是痛了也不哼声的小孩儿。 「痛了就说一声。」我提醒。 「不痛。」 他的话不可尽信,爱逞强的小孩,我还是放轻了动作。 察觉到我故意放轻动作,他说:「真的不痛。你不相信我?」 「是谁骗我说喜欢喝柳橙汁的?是谁说好下次见但又擅自消失的?是谁说好下次要告诉我但现在又什么都不说的?」 他愣了一下,迅速回:「抱歉。」 道歉的太快反而让我不知所措了,急忙说:「我没有在指责你。」 空气中有短暂的静默。最后他认输地拉我躺下,我们重新躺回那堆稻草里,总是挠的我脖子痒。他很小声地说:「我每日每夜都梦到你,铁皮屋、河堤边、圣诞树前,但是随着我长大,那些梦渐渐变调,变成??不可言说的梦。我吓坏了,总觉得玷污哥哥你了,那些梦诚实又赤裸地摊开我内心的渴望。」 讲到这,他就不说下去了,他坐起身想逃走,我好笑地捉住他:「我们在梦里都做什么?」 他脸烧红:「别再逼我说!」 我抱着他:「不说了不说了,再说我就忍不住了。等我们伤口都癒合了,你再仔细地跟我说一遍内容。」 小灰气得抓一把稻草扔我脸上。 我要疯了。真想把刚刚那段话录下来。 不管是原始的本能也好,灵魂的吸引也好,那个人都是你。只能是你。 寺庙的阿尼问过我有信仰吗?我不太懂信仰的定义,如果信仰是指一切地信任与追随,那我一生便只于你虔诚。你就是我的信仰。我愿为你着魔。 日出,早晨的阳光透光石缝间洒落。 离开石头屋前,我找了一块尖锐石子,在墙上刻下字句:「hi:)」 一如在仙境重逢小灰,我在他手心写下的话语。 也许没人会看到,但还是打个招呼。我来了。我们来了。我们曾经到过这儿。 重新发动越野车,越野车一路受到风沙摧残,车窗上都沾了一层沙,面目全非啦。远方似乎又看见牧羊人和牧童,他们吹着笛子,遥望我们,似乎是点头和我们道别。 一望无际的草原少了树荫遮蔽,风颳得特别大,小灰拿起那束已经乾瘪凋零的油菜花看,他已经开始腐烂,看来它的生命已到尽头——才怪。 小灰摇下车窗,把那束花握在手中伸出去,我笑了,踩下油门,强劲的风不断向后吹走染血的花瓣,金黄的花瓣在风中繾綣、跳舞、飘落、被风带到更高更远的地方,最后归于大地,终有一天会成为养分—— 生生不息。 / 五月? 忘记今天是五月第几天,时间和日期好像不再重要 我在远方牧童吹第三首曲子时醒来、灰说他早在日出就醒了,马舍木桩的影子刚好是七点鐘方向 31 完 动物是很有灵性的,马儿一紧张,马背上的牧人立刻就知道有人靠近。 来者不善,就算衣服穿得再体面,人的眼睛是骗不了的呀!那群都市人的眼里有锋芒,看着不舒服。他们问,最近有没有两个男人经过这,一个不到三十岁、一个还是未满二十的青年,开着越野车。 小牧童想起了什么,要开口,却被牧人按住,把他撵到羊群里玩。 「没哪!我天天在这片草原奔腾,就没看见半个人影。」中年牧人回答。 「真的没有?」 「甭说了!这地那么大,我又不是后背也有长眼睛,没看见就是没看见!」 小牧童听见了,在憋笑。 那群人狐疑地走了,似乎在商讨接下来往哪开。牧人没再理会,赶着马儿往嫩草的地方跑。 马背上,小牧童问:「您为什么说谎啊?我们明明有看过两个旅人,开着一台脏脏旧旧的越野车,住在那石头屋一晚呀。」 「他们的眼神瘮人,绝非善类,像森林里的野兽。我不是教过你吗?遇到野兽要怎样?」 「跑为上策。跑不过就躲。」 「对,所以咱们快走!别和那群人扯上关係。」 「叔叔!可是你说过那两个旅人也非善类,让我别去找他们打招呼。」 「是啊,他们也一样。」牧人说:「只是他们不会主动攻击,而是划出了安全范围,一旦有人威胁到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反击!」 「既然都是坏人,你为啥袒护那二个旅人啊?」 牧人愣住,刚刚不过是一念之间。 可能是因为他们看起来很快乐。 他们在草原上一直唱着歌、奔跑笑闹、拥抱,然后倒在草地上亲吻。 他从小被教诲大地万物是自由的、人是自由的、相爱也是自由的—— 所以他想:那二个人也该是自由的。 * 我们一路上收集了很多种子。 有些是跟农家拿的、有些是用劳力换的、有些是路上摘的。 等我们到达流浪的终点时,我们要筑一个家,下雨天墙角不会漏水,日落后会升起炊烟。然后要在前园洒下这些种子,每一颗种子都是这世的羈绊与罪孽,也是一个期盼与祝福。李胖、林松、明秀、老爸老妈、张三小四、那群兄弟、秦儿、猴子、布布、南嬤、大尤、老尤??我会一直记得。 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再见他们一面,打一通电话也好。他们大概不想听吧,但我还是想亲口对他们说一句:我现在过得很好。我们很好。 当然我们还没有抵达终点。至于终点在哪——谁知道呢? 别急嘛,一辈子那么长,怎么知道结局? 「哥哥,如果有一天我们寸步难行,再也走不动了怎么办?」 「那、就好好睡一觉吧!睡在风里,睡在大地之上,睡在我身边。」 「好啊。像八年前睡在你那狭小房间,老旧风扇,盖同一条被子,睡在你身边。」 阳光正好,他脱了鞋,缩起身子在副驾驶座上,阳光轻轻吻着他的脚丫子。他头靠着窗,美丽透澈的灰眼望着我,犹如小时候,他蜷起身子蹲在小隔间门口那天,直直望着我。 或许从八年前初见你那瞬间就註定了一生。 ——你既是我的罪、也是我的光。 (完) Windsong #1 我们会活成江水中游的卵石,圆滑,又不被急流所动。 上游的巨石稜利,都是尖角;下游是破碎掏尽的碎石泥沙。 中游刚刚好。 #2 到了附近一个稍微热闹的城镇,恰逢週末,刚好有集市。 人潮汹涌,携家带眷的,我惯性拉低帽簷,和小灰走入人潮里。 此起彼落的叫卖声,到处都是排队人潮,我们分开去买小吃,半路我被一摊饰品摊贩吸引,有鐲子金釵玉饰,目不暇给。 「兄弟,买一个给情人唄!」摊主见我在瞧,喊住我。 他挑了几个发釵给我:「您瞧瞧!热门款,都市女孩都爱用,盘在乌黑长发特别好看!」 「那怎么办,他是短发。」 「短发更好啦!戴项鍊衬得好看,锁骨链如何?」 「不适合,太招摇了。」 「手鐲呢?刚好有一双,买个情侣款一块儿戴。」 「我们已经有情侣手环啦。」 摊主看我手腕上那破旧脱线的红色毛线,一脸见鬼了,好死不死削到一个穷光蛋。他不抱希望地说:「买戒指吧!翡翠玉,这玉是上等的,光泽通透。」 「是对戒吗?」 「当然是一对的了!」 「能调整戒围吗?」 「行啊,儘管说,我马上改唄!」 「那包起来吧。」 摊主愣了一会,才惊觉生意上门啦,笑咧咧地擦亮玉戒。 「您等等往哪走啊?」他扯着嗓子问。 「继续开吧,不知道前面有什么。」 「前面没路了,只有运河,外面接到湖泊去啦!」 「那前面大十字拐弯呢?」 「拐弯??行啊!又是一大片陆地,靠近边疆了,有一片森林不清楚通往哪,你别误闯国境啊。」 我笑了,说:「听起来有趣,我试试看能通到哪。有缘的话,下一个集市见吧!」 灰在人群中逆流而来,拎着一袋烤串,我笑着将戒指藏进口袋。天黑得快,我拐弯去,入了那座森林里。 「裤子口袋有东西磕得慌,帮我拿出来一下。」 他拿出来那个小织袋,困惑地打开,里面装着两只玉戒指,一大一小,愣住了。 「试试尺寸合不合。」我补充:「哦,我没办法保证丰衣足食,至少绝不会让你饿到。」 「??什么时候买的?」 「下午你去排烤串的时候。」 「难怪一打开有股烤串味儿。」 我笑弯了腰:「骗人!」 「挺好的,接地气。」他面不改色地开玩笑,然后乖乖地将五指兑我面前:「你不帮我戴吗?」 「戴下去就反悔不了囉?」我恐吓。 他哼哼一声,不等了,自己戴在无名指上。 灰手脚麻利,做任何事都不拖泥带水,直接掏出另一只戒指,拉过我的手,戴在我的无名指上,没问半句话。 「不问我意愿啊?」我笑开怀。 「我不会反悔,也不允许你反悔。」 「哦豁,真霸气。」 想像中的场景应该是再更浪漫一点才对,好像有哪儿不对劲? 算了,真要浪漫起来也怪膈应的,不适用我们。 原始一点、自然一点、没有边界、没有牢笼,野生性情。 #3 lifemustgoon. 灰稍嫌冰冷的手心。 日落草原。 人去楼空的石头屋。 轨道边生銹掉屑的铁丝网。 公厕洗手台镜子碎裂的一角。 安放两支牙刷的钢杯。 hi:) #4 李胖和林松窝在明秀的小诊所喝酒。 诊所铁门半拉,开着电视看歌手唱跳,还有30分鐘就是新的一年,等着电视转播各地烟火。 明秀维持着一点医德,滴酒不沾,何况他清楚自己酒量奇差。 林松吧咂吧咂嚼着魷鱼,说把铁门拉下吧!大家都去狂欢了,谁会来看病。 「再等等吧,12点就关。」明秀说。 「一板一眼。」毒舌林松上线。 不理会明秀眼镜后的杀气,林松吧咂吧咂和出差的男友视讯去了,准备等等一起看外国的烟火。李胖醉得可以,把甜甜圈当作方向盘,左右转,明秀憋笑,默默拿起手机录影。 「苏千里肯定也能在某处看见烟火吧。」李胖突然说。 明秀愣住。 这群朋友嘴上不说,但打从心底相信,那个人间蒸发的臭傢伙,一定在某处带着那小孩儿流浪吧? 「会看见的。」明秀说。 叮铃铃铃,诊所的门被推响——婀娜的女人扶着紧摀肚子的男人进来。 「不好意思,他好像食物中毒了,上吐下泻,还发高烧。」 男人面色痛苦:「抱歉啊!让你看不成烟火了。」 「算了吧!我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烟花,稍纵即逝,瞬间就没了。」 明秀连忙过去搀扶病人进诊间,帮他吊点滴,开了一些肠胃药。 刚刚检查时看见那男人上身都是狰狞的疤,宛如苏千里那身伤,都在鬼门关前徘徊过。莫忘医德,他告诉自己别乱猜别人身份,别想太多。 女人转个身,包包被旁边衣架勾住,包里东西洒落一地,尤其那本村上春树的《舞!舞!舞!》特别显眼,书封都是摺痕,时常翻阅。 明秀帮女人捡起,她客气地说了谢谢,和病床上的男人说:「张三,提醒我明天得缴电话费,不然就断网了。」 五、四、三、二、一! 不只电视上一片绚烂,对面民宅屋顶也有人放烟火,窗外是烟花升空炸裂的声音。 女人凑到窗边看,五顏六色,璀璨迷人。看了一会和医生道歉:「抱歉这么晚打扰你们,新年快乐啊。」 「没事,能凑到一块儿跨年也是缘份,新年快乐,掛号费就免了。」 终于视讯看完国外烟火的林松跑进来,说:「我们拍张照吧,传到群里,他总有一天能看见。哎呀,有病人?祝你早日康復!一起拍张照吧!」 于是他们莫名其妙地站在病床边拍照,张三硬挤出一个笑容,不知道照片是要传给谁。 新年快乐,来日方长,我们再会。 #5给老妈的一封信 妈,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到你手上,我没能写下寄件地址,估计半路就被拦截了也说不定。 昨天在森林里看见了松鼠,没能细看,我一不小心踩到树枝,他就吓得跑走,榛果都丢了! 我们在溪边烤了几条鱼,没调味盐,嚐来有腥味。 对了,鱼是我烤的。(灰把其中两条烤焦了,我来偷告状) 你的儿子还是可以下厨的哦?夸我一下吧? 听山中旅人说,明天又要开始下雨了,真讨厌啊!一下雨,我和灰的伤疤就会疼,神经在抗议。 事实上它现在就开始疼了,灰说我们比气象预报还准。 没什么特别的事,我们很好,一切都好,只是昨天梦见你啦!你气呼呼地说我就没一天让你省心,我居然有点怀念被你碎念的日子。 明天要继续前行,不知道下个地方有没有邮筒,所以我决定等等就寄出这封信。 应该带你一起旅行的,有高山、有汪洋,你会喜欢的吧!我始终遗憾没能好好带你去旅行一次。 天要黑了,就写到这。 好好吃饭,好好生活。 ——你的千里 #6 「我昨天在码头边看见远洋渔船的人力招募。灰,想不想去看海?」 「哥,你觉得开山车和坐船,哪个我会晕得比较厉害?」 「嗯??要试过才会知道吧?」 灰笑了:「那就去试试看吧。」 #7 「oeveryouthful,oeverweeping」(我们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达摩流浪者》(thedharmabums)(jackkerouac,1958) 后记 (0831更新) 对我而言这算是一个完结了,又永远不会结束的故事。 正好是我蛮低潮的时候,这个故事在六月陪着我诞生,算是帮我紓压了不少,拼命地丢一些东西进去,又让他们带往远方,谢谢千里和灰呀。 八月修稿时正好遇上柬埔寨事件,网路上新闻上好多资讯,或真或假,让我深感黑暗原来离我们这么近,有很多见不着光的底层黑暗。我突然觉得自己太草率,那些残忍而真实的事件正在发生,我可以这么轻易地写人口贩卖题材吗? 千里想说的或许也是我想说的,谁来借我一双慈悲的眼。 千里的心是偏颇的,我的心也是。 若有机会,大概会想更慎重地处理此类题材。 能写完这个故事很开心,我想写的都写了,他们的灵魂融在一块,写春天、写狗血悲情、写一场没有尽头的旅行、写一段狂野的爱。 前阵子去山里待一天,手臂都晒出色差了,偶然看到以前的照片,实在白不回去那个肤色啦!但又觉得没什么不好,坦然地接受了,是我去过那儿的证明,我想这个故事也是我的心境到过某些阶段的证明。 附图是某次出游拍的底片,我爱它。过曝、轮廓模糊、世界摇晃,近似我写灰鼠时的心,我没有宏观的眼,只有一点对生活的深情。 谢谢所有阅读过的人,谢谢你们给的回馈和鼓励呀,所有佇足都是旅程中的一部份,十分珍惜地收下这些养分! 我会努力变得更好,远方见。 “it'sgood-bye. butweleanforwardtothenextcrazyventurebeneaththeskies!” 2022.07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