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1章 初入中世纪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章 初入中世纪 初春时节,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瀰漫著料峭的寒意,山坳中一座不起眼的小村庄內,李昂突兀地醒了过来。 “我是谁?我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懵逼的李昂缓缓站起身,环顾四周。 此时此刻,他学生时代学到的知识终於起了点作用,情不自禁地发出哲学的灵魂三问。 “老爷,您醒了?” “恕我冒犯,儘管我知道不该在这种时候打扰您,但我还是希望您能关注一下老爵爷留下的债务问题,罗塞洛家族已经不堪重负了!” 一个忧心忡忡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李昂下意识地向外望去。 推门而入的是一名白髮苍苍的老者,手上端著食物托盘,盘子里是新鲜冒著热气的白麵包,一杯麦酒,以及一块棕褐色的奶酪,看样子是自己的午饭。 老者走进房间,將托盘小心地放在木製的方桌的上,然后贴心地掏出手绢擦了擦油腻的桌面,最后双手交叉,恭敬地侍立在餐桌旁。 “等等,这是什么鬼?” 眼前的景象让李昂有些摸不著头脑,自己明明骑砍玩的好好的,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不对,应该说自己的灵魂附到了一个陌生的人身上! 他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穿著,上身是一件白色亚麻长袍,摸在手里十分柔顺,看起来质量还不错。腰间束著一条宽皮带,上面镶嵌著几枚暗淡的银扣。 他伸出手指弹了弹银扣,发出掷地有声的金属回声,估计是真货。 “难道我穿越了?” 李昂用他高考歷史68分的大脑苦思冥想了好几分钟,终於得出了这个结论。 但还来不及为穿越震惊,一股陌生的记忆突然不由分说的涌入脑海,与之而来的是一阵强烈的头晕目眩。 出於身体自卫的本能,李昂下意识地捂住脑袋,同时另一只手抓住桌角,防止自己摔倒。 头痛愈演愈烈,脑仁里好像有一根筷子在不停的搅动,让人痛不欲生。 “啊——” 李昂忍不住叫出声,身边的老者立马手疾眼快地扶住他的胳膊,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 “老爷,老爷,你怎么了?可別嚇我啊!” “没事的,老杰克,让我躺一会儿。” 李昂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需要搀扶,隨后一屁股坐在餐桌前的椅子上,大口喘气。 他的脑袋里突然出现了一系列不属於他的记忆! 这段陌生的记忆告诉他: 他所处的世界正是歷史课本中所说的“黑暗的中世纪”,並且原主好巧不巧,出生在了11世纪的伊比利亚半岛,巴塞隆纳公国境內,乌赫尔伯爵领下属的奥尔加尼亚男爵领中的一个叫德格伦的小村庄。 眼前的白髮老者叫老杰克,是领地的管家,打这具身体的父亲小时候起就在领地里了,说是两朝元老也不为过,对李昂无疑是忠心耿耿。 而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全名叫李昂·德·罗塞洛。 是罗塞洛家族的独苗,没有兄弟姐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人就是一整个家族。 至於自己的便宜父亲嘛…… 很遗憾,那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老傢伙在不久前的一次狩猎中去见了上帝,只留给自己一个骑士侍从的头衔,和一块待继承的破村子。 之所以是待继承,是因为骑士的儿子並没有直接继承领地的权力,必须在经过封君考察並得到认可后,才能升格为骑士,並正式继承父辈留下的遗產。 敢情自己穿越了也不能好过! 但凡了解一点中世纪歷史的都知道,这个时候的伊比利亚,北方基督教国家的再征服运动正如火如荼的展开,天主教徒与伊斯兰教徒几乎“打”成一片。 偌大的半岛上,隨处可见的战爭,杀戮,掠夺与破坏。 杀人越货,明火执仗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可谓是混乱到了极致。 更糟糕的是,现在的李昂只是一个骑士侍从,连父亲的领地都无法继承。 侍从失去侍奉的骑士,除非有其他贵族收留,否则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他连贵族都不是。 天崩开局! “这就是对骑砍玩家的惩罚吗?如果是,那么愿他短寿!” 想著前世课本和短视频中对中世纪的种种介绍,李昂脸上一脸绝望。 如果失去了贵族身份,那么他在这个世界恐怕会活的连条狗都不如,在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眼中,平民就好像田地里的野草,割了一批后,总会长出新的来。 这穿越了还不如回去玩骑砍呢! 不!他绝对再也不玩骑砍了,垃圾游戏,呸! “老爷,我理解您的心情,但人总得往前看。《圣经》里面不是说,路是向前走的吗?上帝会保佑每个虔诚的信徒!” 一声情真意切的宽慰將李昂的愁闷思绪打断。 老杰克看著一脸生无可恋的李昂,还以为他是在怀念逝去的父亲,神色也不由得黯淡下来。 “都怪我,那天我就应该让罗杰跟著去的,哎……” 记忆里,罗杰是老杰克的儿子,今年刚满18岁,而老杰克也才不到40岁,但现在却已经鬍子花白,腰也有些佝僂,说话时鬍子就会隨著嘴唇抖动,像极了被大风扬起的雪花。 “咱们现在还剩多少钱?” 不知道是老杰克的开导起了作用,还是李昂终於认清现实,他抬起头,试探性地问道。 谈及自己的专业领域,老杰克马上转换表情,神色整肃的匯报。 “为老爵爷办完葬礼后,家里除了盔甲和马匹外,还剩下60银幣,两百枚铜幣,以及400磅粮食。” 老杰克一五一十地將数值列了出来,语言干练无比。 记忆里,现如今巴塞隆纳地区普遍实行货幣双轨制,即雷亚尔银幣和穆斯林金幣並行。但穆斯林金幣以其极高的纯度和精良的做工而得以风行整个地中海沿岸(包括基督教国家),通常,一枚金第纳尔可以兑换大约二十到三十枚银雷亚尔,而一枚银雷亚尔则可以兑换五十枚铜幣。 当然,兑换的比率还受市场波动和金属纯度的影响,不过大部分都在这几个数值之间游走,不会差的太远。 “那欠的债务呢?” 李昂消化了这些消息后,又接著询问。 “额……这个……大概900枚银幣左右吧。” 老杰克面露难色,缓缓开口解释道。 “老爵爷在一场赌博中被別人做了局,不得已才找犹太商人借了这么多钱,討债的商人估摸著在这几天就应该要来了。” 900银幣! 我天! 如果风调雨顺的话,一块富饶骑士领一整年的產出也就才400到700之间,900银幣差不多相当於自家领地两年的税收总和了,这个该死的老东西到底是赌的有多大啊!? 现在春播刚开始,离夏收还远著呢,自己上哪儿去整这900银幣去。而且作为骑士侍从,鎧甲武器必须花钱保养,战马饲料又是一大笔花销,自己能维持日常开销就不错了,更別提还债。 难道如此轻而易举的就成负二代啦?幸福来的好突然! “行吧,我知道了,你先出去,我一会儿吃完饭了再叫你。” “好的,老爷,您有事儘管告诉我就是,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 在大致了解到了自己目前的状况后,李昂支走了老杰克,独自一人在房间內陷入沉思。 周围的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真实,房间內散发著陈旧木料与皮革混合的气味。 粗糙的石砌墙壁上掛著一面蒙尘的鳶尾盾,上面依稀可见罗塞洛家族的纹章——一只展翅的猎鹰。墙角立著一套锁子甲,那是原主的老爹留下的,金属环上已经出现了斑斑锈跡,估计再用个几年就要散架了。 种种跡象都表明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也就是说,李昂真的成为了“李昂”! “真是见鬼!” 他赌气似的用指甲揪住自己胳膊上的一块肉,然后用力朝逆时针的方向一拧,一股剧烈的疼痛感瞬间传来。 “叮!” 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异响在耳边响起。 “莫非……” 李昂好像猜到了什么,心跳微微加速,脸颊开始泛红。 “系统加载完成” 不含任何感情的机械女声响起,李昂却觉得这声音听起来无比亲切,宛如天籟之音。 他原本痛苦的脸上顿时绽放出夸张的笑容,李昂敢打包票,自己就算前世买彩票中了一百万,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开心。 因为 咱有掛! 第2章 系统面板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章 系统面板 隨著一声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响起,一个半透明的面板缓缓浮现在李昂的视网膜上。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1(0/10) 力量:7 敏捷:10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誒?等等,就这么简略?” 看到面板的第一眼,李昂忍不住吐槽道。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他记得以前玩过的骑砍游戏里,角色加点可比这丰富多了,不仅单单有属性,还有技能,熟练度两个板块。 但他左翻翻右看看,愣是没有发现另外两个板块。 那也就是说,这是阉割版的系统面板! “算了,有总比没有强!” 李昂如是安慰著自己,开始仔细分析自己目前的属性状况。 正常来说,作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力量值至少得达到8点才行,而李昂现在还差一点。不过也没关係,穿上锁子甲后应该可以弥补这一点的不足。 接下来是敏捷,10点的敏捷看起来还算中规中矩,在普通人中估计算是中上游水准了。 然后最难绷的就是智力了,区区5点智力!这简直是丟贵族的脸面。 记忆里,原主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傢伙,跟热爱赌博的父亲不同,原主酷爱画画,再加上一头金色的长髮,长的又威武高大,所以很受那些没了丈夫的贵妇人喜爱,江湖人送外號:浪荡者(魅力+2) 与此同时,各种有关战斗的信息也涌进了李昂的脑子里,他瞬间明白了自己当前的战斗水准——马术还算嫻熟,能够驾驭战马小跑衝锋;长剑掌握得马马虎虎,但绝对称不上精通;至於长矛,大概只会最基本的刺击动作。 不过骑枪使用的倒是格外熟练,作为贵族的基本功,夹枪衝锋这种装逼动作原主练的格外认真。 但隨之而来的,一个新的疑问又出现在了李昂心里。 “该怎么升级呢?” 难不成跟游戏里面一样杀杀杀? 那未免也太反人类了,如果靠杀人升级话,低等级还好,等到了高等级,要升级一次岂不是要杀掉海量的人?但话又说回来,要是他能一口气杀掉世界上所有的人,是不是就直接无敌成神了? “不管了,先吃饭!” 拋开这些无边无际的幻想,李昂决定先解决当下最紧要的问题——填饱肚子。 有可能是穿越消耗了太多力气,他现在肚子饿的咕咕叫,走路也踉踉蹌蹌的,再不吃饭就要虚脱了。 意识从脑海中的系统退了出来,李昂跪看向眼前的餐桌。 一块冒著热气的白麵包,光是看上去就能让人流口水。一杯浑浊还冒著气泡的麦酒,顏色有点像芬达。然后还有一小块切成三角形的黄油奶酪,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李昂在木桌前坐下,迫不及待地伸手抓起那块白麵包。 麵包外皮烤得微脆,內里却鬆软温热,散发著小麦的香气。他撕下一大块塞进嘴里,並没有粗糙的颗粒感,反而无比柔软,含在嘴里久了,还会有一股淡淡的甜味。 这块白麵包在中世纪已经算得上是上乘之作了,寻常贵族吃的白麵包都不见得有这块做的这么好,看来自己领地里面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厨子。 吃了口麵包,按照吃饭的惯常顺序,他又端起桌上的麦酒,往嘴里猛灌了一口。 “嗯……只能说一般。” 没喝之前,他猜测应该和前世的小麦果汁儿一个味儿,喝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麦酒入口酸涩,带著一股明显的霉味,气泡有些刺舌,但也仅此而已了,喝起来一点都不够爽。 “没劲儿!” 李昂嘟囔了一句,放下酒杯,心想自己以后一定要酿出啤酒或者白酒来。 餐具方面,他看到的只有一把木头做的勺子,现在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吃饭的用具都差不多,不少人甚至直接上手,而优雅的刀叉要到17世纪才真正被发明並且推广开来,离现在还早著呢。 正吃饭间,门外忽然又传来了脚步声,李昂竖著耳朵仔细听,发现脚步声越来越近,与老杰克那种老迈沉重的脚步不同,这个脚步听起来轻快许多,力度也大不少,估摸著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罗杰?”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记忆中的这个名字。罗杰是老杰克的儿子,兼任自己的侍卫。 果不其然,脚步越来越近,最后停在门口,发出一声询问,就是记忆中罗杰的声音。 “老爷,我来给您送浓汤来了。” “嗯,进来吧!” 李昂没在乎那么多繁文縟节,他走上前主动帮罗杰拉开门,然后伸手接过用陶盆装著的浓汤。 汤里掺杂著豆子和一些被燉烂的蔬菜,花花绿绿的冒著热气,卖相还不错。 罗杰被李昂这么一下搞得有些不知所措,在中世纪,主僕关係是涇渭分明的,老爷一般很少会主动对下人亲近,而原主的性格又一直囂张跋扈,基本上很少关心下人。 “老爷,您有什么事情儘管吩咐我!” 想半天也想不明白的罗杰乾脆搬出中世纪万用句型,把问题甩给李昂。 “那正好,我刚好有些事情想要问你。” 李昂將浓汤小心地放在木桌上,擦了擦手,示意罗杰坐下说话。 “你吃饭了没有?” 可能是前世思维的影响,李昂觉得让一个人看自己吃饭总有些奇怪,所以他撕下半块麵包递给了罗杰。 “不,老爷,我刚刚已经吃过了。” 得知李昂有事要询问,罗杰悬著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只要不是出去鬼混,让他干什么都行。 被拒绝了的李昂也不生气,他用麵包蘸了点浓汤,就著难喝的麦酒大口吞咽了下去。 浓汤本来不算美味,但和麵包结合后却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麵包吸饱了汤汁后变得绵软可口,豆子的醇厚与野菜的清香完美融合。李昂吃得津津有味,连那杯劣质麦酒似乎也变得可以下咽了。 他一边吃,一边观察著站在一旁的罗杰。这个年轻侍从身材结实,手掌粗糙,大拇指和食指上有茧子,显然是拿武器的样子。但那双眼睛却透著机灵,不像是个鲁莽的人。 “罗杰,“李昂咽下最后一口麵包,擦了擦嘴,“跟我说说,咱们领地现在的情况,有多少人,最多可以召集多少徵召兵……” 罗杰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老爷会问这个。他挠了挠头,认真地思考起来。 第3章 领地情况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章 领地情况 “老爷,咱们村子总共有三十户村民,大约160口人,其中24户都是农奴,只有6户人家是自由农。” “如果发生战爭的话,在极限状態下可以徵召40名农奴兵,以及三名弓箭手,三名骑手。” “不过农奴们只有三个月的免费服役期,考虑到您还要为他们准备装备和粮草,所以一趟下来要花將近400枚银幣还不止!” 说罢,罗杰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眼前一亮,兴奋的说。 “老爷,难不成最近要打仗了?” 李昂听完不禁莞尔一笑,但他也理解罗杰的心情。 战爭就意味著可以劫掠,而劫掠就意味著財富。以现在领地的经济状况,要想还清900银幣的债务,劫掠其他贵族的领地是最好的操作。 不过前提是自己是胜利的一方,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搞不好自己前一天还占据优势,后一天就变成败军之將了。 所以这种谋財方式並不保险。 “罗杰,你要清楚,战爭並非一件好事!” 李昂觉得自己有必要纠正眼前这个少年的错误思想,正色道。 “战爭是政治的延续,我们往往只有在无路可走,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选择这种方式,你知道吗?” “政治?老爷,那不是公国的大人物们才应该去操心的吗?” 罗杰歪著脑袋思考了半天,最后成功的没有听懂李昂的意思。 “好吧,这件事对你来说可能有些复杂。” 李昂放弃了继续向罗杰灌输前世的思想,他三下五除二的吃完饭,抹了把嘴。 “走,跟我出去练练,你应该会剑术吧?” 李昂想通过对练来判断自己的真实实力,顺便看看能不能获取一些经验值。 因为在前世的骑砍游戏中,通过训练场的训练也是可以获取少量经验值用来升级的,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也是如此。 “啊?老爷,我们对练?” 罗杰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刚刚还在讲战爭,现在一下子又扯到对练的事情上去了。 而且,李昂以前就是一个紈絝子弟,练剑术可谓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根本就没有好好学过。今天居然转性了。 不过老爷的命令他当然不能拒绝,而且罗杰为李昂的变化由衷的感到开心。 或许是老爵爷的死刺激到了也说不定?他如是想到。 “那老爷您等我一下,我去仓库找两把木剑来。” 大约过了一分钟,罗杰从仓库找来了两把灰尘扑扑的木剑,剑把上的漆有些脱落,剑刃还有几道缺口,一看就是不知传了多少代的老物件。 不过总比没有好,李昂接过木剑,不嫌脏的用袖子擦去灰尘,然后和罗杰来到了院子中间。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实用,101??????.??????轻鬆看 全手打无错站 院子用紧密的木桩围了起来,只有一道前门,木桩有两米多高,排列的很密集,可以很好的隔绝外面人的窥探,並且一般的二流小偷也根本翻不进来。 就算翻进来了,屋子里还有李昂和罗杰守著呢,想偷走东西那是难上加难。 除却李昂好身后那间石砌的大房子,院子两侧还各有一间木屋,分別是马房和仓库。 现在的时间正是午后,初春的阳光照在身上十分舒服,全身上下都暖洋洋的,配合著木头的清香,让人十分受用。 当然,要是没有若隱若现的马粪味就更好了。 时不时一阵风吹来,李昂就能闻到恶臭的马粪味,实在是扰乱人的心情。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战马是一个骑士最重要的財產之一,一匹合格战马的价格甚至能在战时飆升到200银幣之多,相当於骑士领地半年的收入了。 如果有一间城堡的话就可以很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不管是木製的城堡还是石质的城堡,巨大的面积和厚实的城墙都足以隔绝一切难闻的气味。 可建的起城堡的骑士终究是少数,他们要么就是身后有大家族在撑腰,要么就是有其他搞钱的路子。 反观李昂的领地,德格伦村,不仅土地贫瘠,人口稀少,还处於大山之中,交通极为不便,想收点商税都难上加难。 “老爷,我准备好了!” 正思考间,罗杰已经双手握剑,前后扎住马步,重心下沉,微弓著身子,摆出战斗姿態。 “好,来吧,不用留手!” 李昂收回思绪,看向罗杰,也学著记忆中的样子摆开了架势。 剑术是一个贵族需要掌握的最基本的技能,在临近的日耳曼地区,贵族少爷们从六岁起就会开始学习基础剑术,12岁学习马术和骑枪,再大一点的话还可能会被父母送到熟识的骑士那里充当扈从,学习骑士美德。 不过这种成体系的教育方法目前並没有传入李昂所在的巴塞隆纳公国。作为加泰隆尼亚文化的继承者,公国的贵族们大都排外並且自负,他们认为只有阿拉贡人和卡斯蒂利亚人才值得自己的尊敬。 “老爷,我来了!” 罗杰怕不小心伤到李昂,所以並没有尽全力。他双手握住剑柄,將剑身抬高至下巴的位置,隨后向前跨出一步,做出衝刺的动作。 李昂见状,连忙將木剑横著挡在自己前方,顺势挑开罗杰的攻击,隨后向右侧过身,剑锋直指罗杰暴露出来的后背。 “鐺!” 罗杰听见背后传来的剑风,慌忙转过身来抵挡,两剑相撞,发出沉闷的撞击声,一股大力顺著剑身传到他手中,逼得罗杰不由得退后了好几步。 “叮!攻击成功,战斗经验+1,经验值(1/10)” “竟然真的有用!” 李昂心底狂喜,挥动木剑的力量不由得又加重了几分。 他向前踏步,木剑划出一道弧线,直取罗杰的右肩。 但欲速则不达,这一击看似快速,实则破绽百出。 罗杰抓住机会,轻鬆架开这一剑,顺势一个转身,木剑已经抵在了李昂的肋部。 “老爷,您出剑的幅度太大了,这样很容易被敌人抓住破绽。“罗杰收回木剑,垂著手说道。 李昂点点头,脑海中,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叮!训练结束,获得经验+1,经验值(2/10)” “再来!”他重新摆好架势。 这次与刚刚不同,李昂双手握剑,腰微弯,將剑尖放在与自己眼睛平行的位置,目光如鹰隼般锁定在罗杰身上。这个起手式明显稳健了许多,带著一股蓄势待发的力量。 罗杰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他没想到老爷这么快就调整了姿势。他不敢怠慢,同样双手握剑,小心地绕著李昂移动,寻找进攻的时机。 春风拂过院落,带来远处田野的泥土气息。两人在阳光下对峙,影子在泥地上拉得很长。 突然,罗杰一个箭步上前,木剑直刺李昂胸口。这一剑速度极快,带著破空之声。 但李昂的反应更快。他侧身避开剑锋,同时手腕翻转,木剑缠上罗杰的剑身,顺势一带。罗杰猝不及防,整个人被带得向前踉蹌。 【成功闪避,战斗经验+1】 【反击成功,战斗经验+1】 连续两道系统提示让李昂精神大振。他乘势追击,木剑划出一道弧线,直指罗杰的后心。 然而罗杰毕竟经验丰富,在失去平衡的瞬间就地一滚,险险避开了这一击,隨后迅速起身。 “老爷,您的进步速度真是令人惊讶。“罗杰由衷地说道。 第4章 徵召令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章 徵召令 【战斗经验+1,经验值(3/10)】 【战斗经验+1,经验值(4/10)】 …… 【战斗经验+1,经验值(10/10),您的等级达到2级,获得一个自由属性点】 经过一整个下午的对练,李昂和罗杰二人都累的精疲力尽,但成果也同样喜人,经验值在剑刃的一次次交击中蹭蹭往上涨,最后成功突破了10点经验值的大关,让李昂的等级突破到了2级。 “今天就先练到这儿吧。” 李昂全身的衣物都被汗水湿透,手腕也无比酸痛。而面前的罗杰也好不了多少。 他大口喘著气,额前的碎发被汗水黏在脸上,握剑的双手微微发抖。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快点回去换衣服,小心著凉!” 李昂嘱咐了一句,將木剑递给罗杰,隨后回到自己的房间。 进入房间的第一刻,他关上门,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精壮的肌肉。 从身材上来看,原主的战斗潜力是非常大的,如果从小开始训练的话,现在很可能已经成为了一位勇猛的骑士。 但无奈摊上了这么一个赌鬼父亲,再加上自身也不上进,导致好天赋都被白白的浪费了。 “新得到的属性点要怎么用呢?” 他召唤出系统,视网膜上的面板如约而至的浮现出来。 “不如先加一点力量吧。” 毕竟在中世纪,拳头才是说话的底气,没有足够的力量,连骑士標配的锁子甲都穿不长久,更別提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了。 李昂用意念在力量属性后面的“+“號上一点,属性点从1变为0,而力量则从7跳到了8。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肌肉微微发胀,仿佛有新的力量在体內甦醒。他试著握紧拳头,能明显感觉到手腕的酸痛减轻了许多,指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 “不错,“李昂满意地点点头。 相比於游戏中虚擬的提升,现实中的升级体现的更为明显。 属性点增加后,自己的肌肉轮廓明显扩大了一点,甚至身高都似乎增高了些。 李昂走到墙壁边,单手提起父亲留给自己的双手剑,发现轻鬆了不少。 这把双手剑是父亲当年请普罗旺斯的铁匠大师打造的,剑身长4英尺,握把长1英尺,握把底部有一颗铜黄色的配重球,总重量达8磅,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大剑。 “也不知道自己老爹当时是怎么挥动大剑作战的。” 他满腹狐疑地握住剑柄,在房间里挥舞了几下。剑刃划破空气,发出嗡嗡的呼啸声。 可以想见,这一击若是结结实实的砍在人身上的话,即使不死也要脱层皮。 唯一可惜的一点就是无法拿起盾牌防御,哪怕夹在胳膊上的臂盾都不行。 双手剑对主人的力量和灵活度要求极高,任何可能出现的阻碍在战场上都是致命的。 可以说,双手剑的花语就是:只攻不防! 试了试大剑的手感后,李昂及时擦乾身上的汗水,並且找出了一件亚麻衫套在身上,以免不小心感冒。 现如今,主流的治疗方法依旧是放血疗法,这也就导致中世纪的疾病致死率一直居高不下。 看似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风寒,很可能就会要了你的小命。 李昂可不想自己岌岌无名的死去,就算死,也应该死的轰轰烈烈一点。 那样等后人某一天路过他的坟头时,还可能会跟身边人夸耀一嘴。 “哦,你看吶,这就是李昂的墓地!” “李昂?罗塞洛家族的那个?” “没错!就是那个死在xxx战爭中的骑士,他可真是个汉子!” 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老爷!老爷!”是罗杰的声音,听起来还有些焦急。 李昂不敢马虎,胡乱穿好衣服后就冲了出去。 “怎么了?” 他走到院子,发现院门已经被打开,外面站著一道黑色身影,他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 “希望不是心里想的那样。” 在奥尔加尼亚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山匪劫掠村庄是很常见的事,偶尔也会听到某某骑士的领地被山贼攻破的消息,以前每次听到类似的消息时,李昂都会毫不留情的发出嘲讽。 但他从没想过这件事会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 “罗杰?” 李昂试探地问了一句,眼角瞥向立在墙角的短剑。 “老爷,外面是高斯弗雷德男爵派来的骑手。” 似乎是猜到了李昂心中的疑惑,罗杰解释道。 “高斯弗雷德?” 李昂在脑海中仔细搜索著这个名字,过了足足一分钟,才终於有了眉目。 这个人是自己父亲的封君,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统治者。如果自己想要继承德格伦村的话,就必须通过高斯弗雷德的首肯。 “哦——,原来是尊敬的骑手大人啊!”想到这一点后,李昂顿时换了一副面孔,笑著迎了上去。 外面那人似乎等的有些不耐烦,不停地来回踱步和咳嗽,看向李昂眼神中带著毫不掩饰的轻蔑。 李昂走出门,意外的发现来人自己居然认识。原主的记忆里,眼前这个人是高斯弗雷德的侍卫,同时还有一个剑术大师的称號,说是奥尔加尼亚境內最强的剑士也不为过,难怪对方看不起自己。 骑手穿著一件长袖锁子甲背心,头戴护鼻盔,腰间悬著一把雕花鎏金的精致长剑,看起来价值不菲,足底是一双硬牛皮缝製的靴子,走两步就会发出噔噔的声音。 骑手显然也认出了李昂,只是他眼神倨傲,高傲的扬起下巴,神色冷淡。 “李昂,我此行是来传达男爵大人的徵召令。” “男爵大人已经得知了你父亲的死讯,如果你不想被收回封地的话,你最好履行你父亲对男爵大人的义务,参加男爵接下来的一场战爭。” “按照以往的惯例,你至少要提供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三名弓箭手或弩手,以及十名农奴徵召兵。並且还要自备十天的口粮,在收到消息后五日內到达男爵的城堡。” 在確认李昂收到消息后,骑手跨上马背,头也不回地骑马离开了,留下一道扬起的烟尘,遮住了李昂的视线。 “老爷,这个傢伙也太没礼貌了,要是在野外,我一定会替您砍下他的头。” 罗杰望著骑手离去的方向吐了口唾沫,愤愤不平地说道。 “罗杰,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李昂心平气和的说道。 他当然感受到了骑手的不屑与轻蔑,但心中並没有任何不適。按原主那个不喜刀剑和花花公子的个性,很难这个野蛮又崇尚武力的时代贏得別人的尊重。 况且,任何与自身实力不符尊重都是假尊重。 弱肉强食的时代,实力为王。 “老爷,这次徵召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被李昂批评后,罗杰也似乎领悟到了什么,转过身兴奋的建议道,“您刚好可以通过这场战爭获得骑士的头衔,保住封地,要是运气好的话,我们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 “这话倒不错!” 李昂咂了咂嘴,用手摸了摸自己那没有鬍鬚的下巴。 不过隨即他又想到了新的问题——自己没钱啊。 虽然说徵召兵有免费服役期,不用自己发工资,就算战死了也不用发抚恤,但粮食必须由自己提供。而且,如果不想自己的士兵在战场上死光的话,他最好还要给士兵们配备一些基本的武器和防具。这又是一大笔开销! 真是头疼! 最关键的是,听老杰克的话说,討债的商人在这几天就要来了,而自己显然是无力偿还债务。 “不行,必须想办法拖延一点时间,最好把债务赖掉,或者……乾脆把討债的商人做掉!” 第5章 商人到来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章 商人到来 德格伦村外的山口前,一支商队在这里驻足。 “上帝呀,这里居然还有一个村子!我在巴塞隆纳跑商好几年了,今天居然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 为首的商队首领骑马走在最前方,望著山坳惊呼道。 他身穿一件紧实的皮袄,看面料似乎是鹿皮的,头上戴一顶毡帽,身下骑著的是大名鼎鼎的安达卢西亚马,腰包鼓鼓的,看起来一副行商派头。 “我说,亚伯拉罕,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村子?” 商人转过头,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个村子的主人不像是有实力归还900枚银幣的人,我想你的贷款估计要打水漂了。” “哦,上帝保佑,该死的奥菲特,你这张嘴就应该拿到阿尔卑斯山脚下去给工匠们凿石头。” 被称作亚伯拉罕的人骑著马从队伍后面走了过来,他头上戴著一顶三角形的小毡帽,拉丁文说的很流利,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犹太商人。 而在他们身后,是排成一条长队的商队。 商队规模不大,约莫十来匹驮马,上面满载著货物,用防雨的油布盖得严严实实。 除了亚伯拉罕和奥菲特,还有七八个隨行人员——两个全副武装的佣兵走在队伍最前头,他们穿著武装衣,手持短剑,警惕地打量著四周;三个伙计负责照看货物,他们穿著粗糙的亚麻衣裳,脚上的皮靴沾满泥泞;还有一个戴著眼镜的老学究骑在马上,怀里紧紧抱著一本厚厚的帐本。 另外,还有跟著商队结伴而行的旅人,以及要去其他村落的村民。他们通常会支付给商队一定金额的银幣(数量通常不多),然后被允许与商队同行。 之所以这样做,主要还是因为中世纪的盗匪太猖獗,在一些交通要地,往往都是盗匪满地走,山贼多如狗的状態。除了真盗匪,还有一些破產领主也喜欢假冒强盗来赚取外快,甚至有的领主专靠这一行发家致富。 比如法兰西的杰弗里男爵,他白天在自己的城堡里接待过往商旅,晚上却带著手下蒙面劫掠附近的商道。 去年春天,一支来自佛罗伦斯的丝绸商队就在他的领地上神秘失踪,虽然人人都心知肚明是谁干的,但苦於没有证据。就算找到了证据,寻常的小商队也根本不敢去找男爵的麻烦,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总之,中世纪的商路无比危险,能当上商人的人,要么就是背后有大贵族撑腰,要么就是自己本身就是贵族。 “对了,这里的领主应该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税吧?要是有的话我可就不进村子了。” 在前脚將要踏入村庄的前一刻,奥菲特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电了一下,他极快地收回自己探出去脚,心有余悸地问道。 “你放心吧,绝对没有,要是有那就算我的!” 亚伯拉罕摆了摆手,示意奥菲特放心大胆的走进去。 德格伦村本来就人跡罕至,经常半年时间都没有外来者拜访,领主哪里还敢收商税? 不过奥菲特的担忧也並非空穴来风,就在一个礼拜之前,他们的商队在北方的卡尔卡松伯爵领就遇到了一位蛮横的领主。那位男爵不仅徵收了高额的过路税,还以“检查货物“为名,强行扣下了两匹最精美的弗兰德呢绒,气的奥菲特骂了一路。 “愿上帝保佑。“奥菲特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这才小心翼翼地迈步进村。 商队的到来很快吸引了村民们的注意,不少在田地里劳作的农奴放下手里的活计,好奇地看向商队这边,但没一个人敢走过来。 “一群乡巴佬!” 奥菲特鄙夷地瞧了瞧田地里的泥腿子,隨后捂著鼻子快步走过。 李昂也发现了外面的商队,和老杰克,罗杰一起出门迎接。 没办法,虽然领主亲自出迎商人是一件不符合规矩的事情,但无奈德格伦村实在太过偏僻。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的话,很可能商队接下来就不会来了。 但在看到亚伯拉罕后,老杰克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他拉了拉李昂衣袖,贴到他耳边小声说道。 “老爷,那个犹太人就是给老爵爷借钱的傢伙,该死的恶魔,他肯定是討债来了。” 李昂闻言,也不由得心思凝重,他定睛看向亚伯拉罕,只见这人身后形影不离的跟著四个身穿皮甲的护卫,而他本人腰间也佩戴著一把长剑,想通过杀人来逃债的想法一下子破灭了。 “上帝保佑,尊敬的领主大人,我叫奥菲特,如您所见,我是一名走南闯北的落魄商人。” “哦——,你这样子看上去可一点也不落魄!” 李昂打量著奥菲特鼓鼓的腰包和崭新的皮袄,忍不住调侃道。 奥菲特闻言哈哈大笑,拍了拍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这都是托上帝的福!不过说真的,比起巴塞隆纳那些大商人,我確实只能算个跑腿的。” 隨后,他转过身,手指向亚伯拉罕,露出为难的表情。 “抱歉的是,我还给您带来了一个討厌鬼,他声称您对其有未了的债务,却又不肯透露细节,直说要前往德格伦村討债。我本来不想带上他的,但我和他的一个护卫是老熟人了,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您看……” “没事,你有心了!” 李昂摆了摆手,心里却暗自嘖了一声。 “难怪能当上商人,这小嘴油叭叭的,他不赚钱谁赚钱?” 说完,奥菲特识趣的走到一旁去打理自己的货物,留下李昂和亚伯拉罕在原地。 “见到你真是幸运,小李昂,请问尊敬的老爵爷呢?我刚刚一直没有看见他的身影。” 不知道亚伯拉罕是真不知道还是想故意噁心李昂,他故意提高音量,让周围的村民都能听见。几个正在干活的农奴闻言,都不由自主地放慢了手中的动作,偷偷关注著这边的动静。 老杰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前要上前去理论,亚伯拉罕身后的士兵见状,果断地露出剑刃,一副隨时准备砍人的样子。 “你敢?” 罗杰拔出长剑,一马当先挡在老杰克面前,剑锋指向亚伯拉罕。 “快把剑收回去,你们两个蠢货,谁允许你们在尊敬的李昂大人面前拔剑的。” 亚伯拉罕虽然有些囂张,但是他並不傻,他知道今天要是真的在这里產生了衝突,那么別说自己的欠款了,估计连命都保不住。 在中世纪,贵族就是天,一个小商人要是敢冒犯贵族,那么不止李昂不会放过他,世界上所有的贵族都不会放过他。 因为这是原则性问题,如果今天允许商人冒犯贵族,那么明天就会有更多的商人去试图挑战贵族的权威,这是统治者绝对无法忍受的事。 “我想我们需要好好聊一聊,不过不是在这里!” 李昂手指向自己的领主小院,意思再明显不过。 第6章 討价还价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章 討价还价 “对老爵爷的死我感到很遗憾,但是大人,按照契约上的要求,您必须在今天之內向我支付本金加利息总共1200枚银幣,按照现在的行情,折合成金幣就是20枚金第纳尔。” 刚一进门,亚伯拉罕就忍不住嚷嚷起来,商人本性暴露无疑。 “先別急,咱们坐著慢慢说。” 李昂可没有站著和他討价还价的打算,他招呼老杰克端来了两杯麦酒,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亚伯拉罕看著眼前冒著泡沫的麦酒,心里突然有点发怵。他以前不是没有听说过討债人被欠债者毒死,从而赖帐的消息。现在看德格伦村的情况,李昂估计確实没有多余的钱来还债,那这杯酒…… 他看向酒杯,里面倒映出一张惊疑不定的脸。 “哈哈,罗塞洛家族从不亏待远道而来的客人,亚伯拉罕先生放心的喝吧。” 在一旁目睹了亚伯拉罕变脸全过程的李昂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举起酒杯,当著亚伯拉罕的面咕嘟咕嘟喝了下去,隨后眉头紧锁,嘖了一声,將酒杯放回桌子上。 见状,亚伯拉罕也放下了戒心,大大方方地喝了下去。作为一个走南闯北,自詡见过不少世面的商人,这点胆量他还是有的。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谈谈有关债务的事情吧。” 通过刚刚这个不经意的小插曲,李昂成功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 “首先,亚伯拉罕先生,很遗憾的告诉你,我目前並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债务。” 听到这里,亚伯拉罕原本稍微缓和了些的脸色又再次变得酱紫,他几乎是吼著说了出来。 “大人,您不能这样,遵守诺言是一个骑士应有的美德。而且白纸黑字的都写在这里,您不能违背!不然以后谁还会借给您钱。” 李昂轻笑一声,將身体自然的靠在椅背上,几乎是以无赖的口吻说道。 “可现实情况是,我的確无力偿还,不是吗?另外,相信除了您之外,还会有不少商人会愿意借钱给我的,毕竟商人可没有道德的约束,难道不是吗?” 说罢,他脑袋微微向前伸,似笑非笑地注视著眼前气急败坏的商人。 “不不不,我想您是低估了自己,我想您尊敬的父亲一定留下来了一副精良的盔甲和战马,这两样东西足以用来抵债了。” 亚伯拉罕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满脸堆笑地说道。 这才是他此行的真正目的,之前所作的一切铺垫,都是为了能弄到这副盔甲和战马。 在中世纪,一副装备齐全的盔甲可是九成九的稀罕货,放在市场上,至少能卖出1000枚银幣左右,就算是旧的盔甲,也能卖不少钱。 而战马就更不用提了,不论在哪个时代,战马都是稀缺的军事物资。同样,其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 在巴塞隆纳,一匹训练有素的安达卢西亚战马可以卖到300银幣的好价钱,而阿拉伯战马的价格就更高,肩高5英尺的阿拉伯战马往往有价无市,巔峰时甚至听说过800枚银幣的夸张价格。 大贵族们花大钱买回了这些优良的马匹,大多並不用来骑乘,而是充当种马进行基因改良。 当然,中世纪可没有基因这个概念,不过类似的观点早在罗马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巴塞隆纳的大贵族麾下都有专门的马倌负责养马,这也就是伊比利亚轻骑兵为何如此出名的原因。 不过可笑的是,对骑兵的重视並没有挽回基督教国家的颓势,在歷次与异教徒的战爭中,天主教徒往往胜少败多。 要不是盛极一时的倭马亚王朝突然裂开,碎成了无数个泰法小国,伊比利亚说不定早就成为了一个统一的伊斯兰国家。 老杰克在旁边听著二人的对话,不禁有些担忧。 李昂以前並没有接触过类似的教育,也很少跟商人打交道,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破局。 如果谈判出现问题的话,自己就会果断的切入並且代替老爷进行谈判,他心里如是想到。 “我想您失策了,尊敬的先生,其实不瞒您说,我的父亲还有一个私生子,他在死前立下遗嘱,將盔甲和战马都送给了他的私生子,也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 李昂早就猜到了亚伯拉罕的打算,所以乾脆胡编乱造了一个私生子的故事拿出来搪塞。 反正贵族之间包养情妇,有私生子的事情是已经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上流社会几乎人人都这样做。就算亚伯拉罕怀疑,他大不了从村子里面隨便拉一个人出来顶包就是了。 但商人显然不能接受李昂的这种说法,作为唯利是图的典范,金钱才是他们心中地位最高的东西。眼见著无法拿到属於自己的钱,亚伯拉罕也顾不得对贵族的礼貌和客气,语气一下子变得冰冷,注视著李昂说道。 “这不是我该考虑的,你必须如期还钱!” 见亚伯拉罕的情绪逐渐有些失控,李昂嘴角勾起了一抹奸计得逞的笑。 “嘿嘿,这个满身铜臭味的傢伙终於上鉤了。” 他坐直了身体,清了清嗓子,隨后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让你得到属於你的钱,又可以让我不至於破產。” “什么好办法?” 亚伯拉罕好奇地探过头。 “你知道的,一场战爭即將开始了,我在昨天收到了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徵召。” “你仔细想想,战爭意味著什么?意味著我可以肆无忌惮的劫掠,获得大笔財富,只要你肯答应我延长还款期限,我就承诺在原来的基础上多给你两百枚银幣,怎么样?” 商人果然是逐利的,在听完李昂的建议后,亚伯拉罕陷入沉思。 “可是,如果你阵亡了怎么办?那样我的钱可就全部都打水漂了!” 商人说出这句话时,李昂就知道对方已经上鉤了。 “有盔甲的话我可没那么容易死掉,就算不小心阵亡了,只要我们是胜利的一方,我的盔甲和財產都会被还回来,到时候我立一个遗嘱,上面写把遗產全都给你,如何?” “你知道的,一个贵族有权决定自己財產的去向,我是不会让帮助过自己的人吃亏的。” “当然,风险肯定是有的,但是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这一点你应该看得出来。” 李昂说著,同时用手指轻轻敲击桌面,发出规律的声响。这是谈判的一个小技巧,有规律的节奏声可以影响对方的思考和判断。 亚伯拉罕的眼中闪过一丝动摇。他確实听说过不少贵族在战场上大发横財的故事,而且李昂看起来確实比传闻中要精明得多。 “您需要多长时间?”商人终於鬆口。 “三个月,”李昂伸出三根手指,“从出征之日算起。如果我凯旋归来,连本带利还您1400银幣。如果我不幸战死,我的全部遗產都归您所有。” 这个条件显然打动了亚伯拉罕。他盘算著:如果李昂战死,他不仅能收回债务,还能获得罗塞洛家族的全部財產;如果李昂获胜,他也能获得可观的利息。 “成交!”亚伯拉罕终於点头,“但我需要您立下字据,並由公证人见证。” “当然,”李昂微笑著示意老杰克准备羊皮纸和墨水。 第7章 购买粮食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章 购买粮食 老杰克很快取来了羊皮纸和羽毛笔,李昂亲自蘸墨书写。他刻意放慢速度,儘量让每一个字母都能看得清。 他不是没想过玩点文字游戏啥的,但无奈这具身体的原主不学无术惯了,肚子里面愣是半点墨水都没有,只好望洋兴嘆。 “以神圣的三位一体之名,我,李昂·德·罗塞洛,德格伦村的合法继承人,在此立约: 一、欠债权人亚伯拉罕本金及利息共计1200银幣,经双方协商,还款期限延长至三个月后的今日。 二、若届时如期归还,需额外支付200银幣作为补偿,总计1400银幣。 三、若我在偿还债务前不幸战死,且我军获胜,则我的全部遗產——包括但不限於领地、盔甲、马匹及其他財產——均归亚伯拉罕所有。 四、若我军战败,此契约自动失效,亚伯拉罕不得向我继承人或领民追討债务。 写罢,李昂在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並用领主戒指蘸上火漆,在名字旁盖上印章。亚伯拉罕仔细检查了每一个条款,特別是第四条,他皱了皱眉,但最终还是点头认可。 “那么,就请我们愉快喝下这杯酒吧!” 李昂吩咐老杰克再次端来两杯麦酒,他拿起其中一杯,举在与下巴平齐的位置邀请道。 巴塞隆纳的商人谈生意向来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在桌子中央摆上两杯酒,双方谈成了就会举起酒杯,相视一笑,然后把酒喝掉。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藏书多,101??????.??????隨时享,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如果没谈成,那么两人会低著头,默不作声的把酒喝掉,以示买卖不成仁义在。就跟前世商业会谈的餐桌上必须有鱼一样。 亚伯拉罕小心地收起羊皮纸,脸上终於露出真诚的笑容:“愿上帝保佑您凯旋归来,李昂阁下。我期待著三个月后与您的再次会面。” 隨后,他举起酒杯,与李昂轻轻相碰。 “为了合作。“李昂微笑著说。 “为了財富。“亚伯拉罕回应道。 送走商人后,李昂终於鬆了一口气,瘫坐在长桌前的木椅上。 “老爷,徵召令限定的时间是五天之內,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天,咱们必须开始准备了。”老杰克在一旁忍不住提醒道。 奥尔加尼亚男爵的庄园离德格伦村的距离虽然不远,但无奈一路上全是糟糕的山路,再加上几天前刚下了一场春雨,道路泥泞。 老杰克估计从村子走到那里起码要花一天半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李昂最迟后天必须出发,才能確保自己不会迟到。 而一旦迟到,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李昂將会被直接剥夺继承权,从此成为一介平民! 封地是有限的,但贵族却是无限的,奥尔加尼亚境內,不知道有多少人覬覦著他这座並不富裕的村子。 李昂揉了揉眉心,顿时感觉压力山大。 “老杰克,徵召兵方面有难度吗?” “徵召兵倒是好找,我们村子有160多人,不愁没有兵源,问题是咱们需要为士兵准备10天的口粮……” 老杰克在心里简单的估算了一下,一名士兵一天至少得吃掉两磅粮食,十天的话就是二十磅,这次出征有10名农奴,3名弓箭手,总计13个人,也就是说,李昂至少需要带上260磅粮食才行。 当然,这还没有算上专门为李昂准备的食物。作为领主,他绝对不可能和士兵一样啃黑麵包、吃乾粮。那样也太有失贵族体面了。 作为一名尊贵的贵族,不管走到哪儿,都应该时刻保持贵族风范。 要是贵族吃的东西还和普通士兵一样,那我这贵族岂不是白当了? “咱们还剩多少粮食?” “400磅。” 老杰克面带忧色,回答道,“您这次出征至少要带300磅的粮食,剩下的100磅恐怕不够家里面的消耗……” “那就找商队购买吧,我看商队的马车上不是有不少粮食吗?” “话说一磅黑麦要多少钱?” 李昂疑惑的转过头询问道,他发现自己脑海里根本就没有关於粮食价格的记忆,这足以见得这身体的原主该有多混帐。 “去年公国各地的庄园都丰收,按现在市场的行情来看,一磅黑麦大概要两枚铜幣。如果买300磅,就是600铜幣,折合12枚银幣。” “那倒也不多,咱们不是还剩60枚银幣吗?先用来买300磅粮食吧,家里的粮食就不要带出去了。” “好的,老爷,那我现在就去拿钱。” 安排好这一切后,李昂带著罗杰再次找到商队首领奥菲特,而老杰克则去通知村子里將要服兵役的农奴和自由民。 “尊敬的大人,很高兴再见到您!” 看见有生意送上门,奥菲特立马发挥出商人特长,笑容满面的走出来迎接。 “您看看需要点儿什么,我们这里有上等的弗兰德呢绒、威尼斯玻璃器、还有刚从安达卢西亚运来的橄欖油……” “您看看这个面料!” 奥菲特拿出一块做工精致的弗兰德呢绒,上面绣著繁复的鳶尾花纹,毛边处理的很平整,看不出一点拼接的痕跡。 “这可是弗兰德的织匠协会出品的,一年的產量也才只有三千匹,寻常的商人想买都买不到呢,也就是看在您的份上,我只要5枚金幣,您看怎样?” “这面料,这质感!我奥菲特敢打保票,巴塞隆纳公爵的宫廷里恐怕都找不到如此柔顺的布料来!” “奥菲特先生,你的商品確实很好!”李昂无无奈的摆了摆手,目光停留在几袋黑麦上。 “但你確实高估我了,一座偏远山村的骑士大概率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富裕。我就要这些粮食。” 闻言,商人怔了怔,笑容有些尷尬,但他很快又调整了回来。 “啊……啊,粮食啊。” “大人,您可真是好眼光,这些粮食全是我从普罗旺斯的大平原上收购的,吃在嘴里还会有一股薰衣草的香味,一磅只要3枚铜幣,绝对划算。” 我信你的才怪!李昂在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眼前这些粮食明明就是普通的黑麦、小麦,天知道是从哪里產的。 居然敢卖3个铜幣!他此刻杀人的心都有了。 但考虑到奥菲特身后几个精壮的商队护卫,他暂时放下了杀人越货的想法,心平气和地开始討价还价。 “奥菲特先生,”李昂露出为难的表情,“我听说巴塞隆纳的市价才一个半铜幣。而且您看,德格伦村这么偏僻,下次有商队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他故意顿了顿,让商人消化这些话。 “这样吧,”李昂提议,“三百磅粮食,一百五十铜幣,外加允许您在村里免费驻扎三天。这山路难走,有个安全的落脚点总比在野外扎营强,您说是不是?” 在中世纪的有些地方,商税分为关税和驻扎税,也就是说,商人不仅入村需要交税,如果后续还想继续留在村子里过夜的话,也必须得额外交税。 奥菲特眯起眼睛盘算。免费驻扎確实很有吸引力,而且这批粮食本来就是他顺路收购的,成本並不高。不过150铜幣確实有些让人难以接受,按现如今的市场价,三百磅粮食怎么也得卖个600枚铜幣左右才能不亏本。 就算能藉此获得德格伦村的免费驻扎权,也並不划算。因为他一年到头最多来这里两次,有时候直接绕过了。 “二百铜幣,”商人让步,“不能再少了。” “成交!”李昂爽快地答应,“不过我还需要您帮个小忙。” 他指向马车后方掛著的两把生锈的短剑。 “那两把短剑反正都生锈了,不如乾脆借给我。” 奥菲特面露难色:“大人,武器可是……” 他心里清楚的很,贵族嘴里说的借实际上就是白拿,那两把短剑虽然卖不上好价钱,但总归能换一碗酒喝。 “就当是交个朋友,”李昂打断他,“等我从战场回来,说不定会有更多合作机会。” “那……好吧。”奥菲特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上帝保佑您凯旋归来!” 这话怎么听起来像在咒我呢? 李昂心里蹦出了这个念头,但他还是面露笑容的回应道。 “上帝保佑,我的朋友,祝你生意兴隆!” 等李昂走远后,奥菲特才一脸不高兴地转过头,对著远处的大山唾了一口。 “呸!我就说贵族都是一个样,果然如此!” 第8章 老汤姆和小汤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章 老汤姆和小汤姆 老汤姆是德格伦村为数不多的几个自由民之一,据他的爷爷说,汤姆家祖上也是阔过的,相传他爷爷的爷爷曾经是阿拉贡国王的直属骑士,不过后来和李昂面临的情况一样。 汤姆家族的子嗣没能保住父辈留下的封地和贵族头衔,只能无奈沦为了一介平民。 不过这些淹没在歷史中的往事都和老汤姆无关,他现在日子过得可滋润了。 作为自由农,他不用像村子里的农奴那样每周为领主义务劳动,也不用吭哧吭哧地被鞭子赶去服劳役。每年交完税,还能省下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为家里添置一些新东西。 去年他就用积攒了好几年的银幣买了一头健壮的耕牛,今年又给女儿置办了一套像样的嫁妆。在德格伦村,老汤姆家的日子算是数一数二的。 也就是李昂那个死去的老爹仁慈,这要是换在別的村子,领主绝对会想方设法把自由民逼的倾家荡產,然后將其变成自己的农奴,更別提允许治下有领民购买耕牛了。 在农业经济时代,耕牛向来都是战略物资,没有好十几个银幣是买不来的。 今天,老汤姆刚下地回来,正坐在自家门槛上,慢悠悠地打磨著一把镰刀。阳光照在他花白的鬍鬚上,泛著银光。当他看到老杰克走来时,手上的动作不由得停住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这句话在西方也適用,老杰克的出现只意味著两件事,要么是收税,要么就是安排劳役或者兵役。 汤姆用他不怎么灵光的脑袋转了一下,马上明白了老杰克的来意。 收税要等到秋天,所以首先排除。最近村子里面没有大工程,就算有,也是先让农奴上,绝对轮不到自己头上来,所以劳役也排除。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 服兵役! 自由民每年必须无偿为领主提供三个月的劳役或兵役,並且需要自备武器装备,食物一般是领主准备,但作为过来人,汤姆深知贵族们的尿性。 要想指望领主们发下来的食物能填饱肚子,那完全是天方夜谭。 所以家境富裕的自由民大多会偷偷带一点粮食在路上应急,虽然不多,但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依旧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杰克管事!” 思考间,老杰克已经走到了跟前,汤姆急忙放下镰刀,恭敬地站起身。 “领主大人在昨天接受男爵的徵召,不日將加入一场战爭,在今明两天之內,你们家必须派出一名弓箭手来履行对领主大人的义务。” 一口气说完,老杰克顿了顿,接著道。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让其他人代替你服役,不过为此你必须付出两枚银幣的代价。以及一整套弓箭手的装备。”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会在战爭结束后將装备还给你。” 两枚银幣!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几乎是他买那头耕牛一半的价钱。 老汤姆脸上堆著谦卑的笑容,心里却飞快地盘算起来。 但另一方面,让他的独子小汤姆去战场上冒险,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攒下这偌大的家业又给谁继承? “杰克管事,”老汤姆搓著手,小心翼翼地问,“不知道……这次是跟谁打?要去多久?远不远?” 老杰克瞥了他一眼,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哼了一声:“领主大人的事,我们这些下人哪里知道得那么清楚?只听说是男爵大人和隔壁维尔德男爵因为河口的磨坊起了爭执。路程嘛,来回大概四五天。” “四五天……”老汤姆心里稍微鬆了口气。时间不长,意味著遭遇大规模战斗的风险可能较低,多半是贵族间的武装对峙和炫耀,真正拼个你死我活的情况不多。 但“可能”终究是可能,箭矢可不长眼。 再小的衝突也有机会演化为大规模战爭,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 他又想到了装备。一整套弓箭手的装备——一张猎弓、一壶箭、一把短刀、一顶皮帽。这些东西他家里倒是现成的,他年轻时也服过兵役,这些东西都精心保养著。 如果运气好能还回来,那实际损失的就是两枚银幣。如果自己儿子去,除了风险,还要自备口粮,这也是一笔开销。 两相权衡,老汤姆做出了一个最稳重的决定。 “杰克管事,您看,我这把老骨头是拉不动弓了。”他陪著笑,指了指自己有些佝僂的腰,“我家那小子,毛手毛脚的,去了怕是给领主大人添乱。我……我选择交钱,请人代役。” 说著,他转身钻进屋里,摸索了好一阵子,才用一个脏兮兮的小钱袋,数出两枚磨损了边角的银幣,万分不舍地递到老杰克手里,仿佛递出去的是自己的一块肉。 “装备我这就去准备,保证都是能用的好傢伙,绝不敢糊弄领主大人。” 老杰克掂了掂银幣,满意地点点头:“装备下午送到穀仓去就行了。”说完,便转身走向下一户自由民的家。 送走老杰克后,汤姆重新捡起地上的镰刀,思前想后,决定把儿子小汤姆叫来教育一下。 “至少也得让他知道这笔钱不是个小数目!”老汤姆如是想道。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在墙壁外的角落里,小汤姆早就目睹了整件事的全过程,趁父亲老汤姆转头的空当,他越过一块麦田,悄悄跟在了老杰克身后。 听到身后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的脚步,老杰克不用猜也知道是谁来了。 “小汤姆,不用想了,你父亲那个老傢伙已经找人代役了,他交的两枚银幣就在我手里。” 老杰克头也不回地扬了扬手中的钱袋,银幣在里面发出沉闷的碰撞声。小汤姆从一棵橡树后闪出身来。 “杰克管事!”小汤姆快步追上,“要不您把钱给我吧,就当我去代役了!我能拉得动弓,我爹的那些本事,我早就偷偷学会了!” 老杰克停下脚步,转过身,打量著这个半大的小子。“哦?你爹知道你这么有主意吗?” 小汤姆顿时语塞,但隨即挺起胸膛:“我……我是汤姆家的男人!为领主作战是我们的义务和荣誉。我听说,” 他压低声音,带著年轻人特有的憧憬,“在战场上立了功,甚至有可能被领主赏识,恢復我们家的骑士身份呢!” 老杰克闻言,忍不住调侃道。“小子,梦话留著睡觉时说。你爷爷的爷爷的故事,听听就算了。” “现在的贵族,头衔和土地捂得比命还紧,怎么会轻易分给一个农夫的儿子?” “你爹用两头羊的价钱买了你的平安,这才是最实在的东西。打仗可不是儿戏,会死人的。” “我不怕死!”小汤姆挺起胸膛,倔强地说,“我不想一辈子就守著那几亩地和一头牛!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想立功!” “哈哈,想立功就让他去吧,我们现在缺的正是这种渴望建功立业的小伙子!” 忽然,一个爽朗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隨后,是皮靴踏在地上发出的噔噔声。 老杰克和小汤姆顿时脸色一变,马上恭敬地弯下腰,谦卑的叫了一声。 “老爷!” “没事,不用这么拘谨。” 李昂走上前,將手搭在小汤姆肩上,竟意外的发现小伙子长的还挺壮实。 手掌摸下去的一瞬间感受到的不是膈应的骨头,居然是结结实实的肌肉。在加上小汤姆將近一米七的身高,已经称得上是一个大小伙儿了。 “看来你父亲把日子过得还不错。” 李昂欣慰地看著眼前拘谨的少年,將老杰克掌心里的两枚银幣转交到了小汤姆手里。 “去不去是你自己的事情,况且这次出征也没有想像中那么危险。” “时间还有最后一天,银幣可以不急著交,你还有机会回去说服你父亲……” 第9章 准备出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9章 准备出发 清晨,天刚蒙蒙亮,山里的雾气还没有散,空气湿漉漉的,德格伦村的农奴们却已经早早起床,然后扛著锄头下地干活儿了。 因为基督教提倡节俭,所以中世纪普遍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大家一天都只吃两顿饭。 不过其中的一部分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生產力水平低下,大家都没有多余的粮食,因此不得不只吃两餐。 村子外的条田旁,在老杰克神色严肃的监督下,德格伦村的所有农奴都一个不落地跨过田埂,被安排到领主自营地里。 没错,今天是农奴的义务劳动时间。 在庄园与农奴制度的背景下,德格伦村的耕地被划分为许多长条状的田埂,领主拥有最好的部分作为自营地,农奴家庭也拥有一些条田,被称作份地。 这些条田分散在不同品质的土地上,以保证相对公平。 同时,领主必须履行保护领民的义务,並且从原则上来讲,领主没有权力隨意抢占治下领民的財產。不过很遗憾的是,原则通常在领主手里。 而作为回报,领地上的农奴则需要缴纳各种税租。 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实物地租,农奴需要將自己“份地”里出產的一部分交给领主,例如一定比例的穀物、家禽、鸡蛋、葡萄酒、蔬菜等。 除了实物税,另外一大税种就是劳役税了。这是最核心、最繁重的义务。 农奴每周必须抽出2到4天的时间,无偿在领主的“自营地”上劳动。工作內容包括犁地、播种、除草、收割、修理等一切农活。在农忙时节,劳役时间还会更长。 然后还有继承税,结婚税,人头税,磨坊税,十一税等其他名目繁多的税种。这么一看,中世纪农奴过得简直连条狗都不如。不仅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要被盘剥,就连自己本身也必须为领主服役。 今天刚好就是农奴们义务劳动的时间,老杰克不得不提前起来监督。 他深知这群农奴们的小心思,因为反正不是自己的耕地,所以农奴们干活时总是能偷懒就偷懒,为此他不得不在手上拿了一条特製牛皮鞭子,看见谁干活不卖力,就毫不留情地一鞭子打下去。 李昂虽然很厌恶这种行为,但目前实在没有能力改变。他现在自己都穷的叮噹响,哪里还有条件去提高农奴的待遇? 俗话说的好,屁股决定脑袋。 在生產力有限的条件下,李昂只会优先保证自己作为领主的体面。 至於在耕地里辛苦劳作的农奴,他只能无奈的道一声抱歉。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有些人生来就是牛马。 或许等这场战爭结束后,农奴们才会轻鬆一点。 因为李昂发现,德格伦村採用的耕作制度依旧是比较古早的条田制,而並非三囿制。 这种古老的耕作方式效率低下,每年都有大量土地被迫休耕,导致粮食產量始终上不去。如果能够引进三圃制,將耕地分为春耕、秋耕和休耕三部分,轮流使用,粮食產量至少能提高三成。 李昂站在田埂上,望著眼前杂乱无章的条田,心中暗暗记下这个改革计划。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战爭迫在眉睫,一切都要等他从战场归来再说。 “老爷,“罗杰牵著一匹枣红色的战马走过来,“队伍已经准备好了,隨时可以出发。“ 李昂点点头,转身回到院子里,罗杰则跟在后面。 “老爷,让我来帮您穿戴盔甲。” 李昂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隨后马上反应过来,学著记忆中的样子张开双臂。 以前习惯了自己给自己穿衣服,现在突然有一个人说要帮你穿戴盔甲,还真有点彆扭。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骑士盔甲不可能一个人穿好,身边必须有侍从帮忙才行。 罗杰熟练地拿起锁子甲,这件传承自老爵爷的盔甲虽然有些年头,但保养得相当不错。他先为李昂套上厚厚的武装衣,然后小心地將锁子甲披在肩上。 “老爷,请抬一下手臂。 ”罗杰轻声说道,手法嫻熟地调整著锁子甲的系带,很快就將这件沉重的盔甲固定妥当。 接著是护脛和护臂。罗杰单膝跪地,为李昂繫紧小腿上的金属护具。然后用同样的方法绑上护臂。 之后,罗杰捧来那顶诺曼盔。这顶圆锥形的头盔顶部带著一根小小的金属刺,面甲部分可以上下活动。当头盔戴上的瞬间,李昂的视野变得狭窄,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 “感觉如何,老爷?“罗杰关切地问。 “有点重,“李昂活动了一下肩膀,“但还能適应。“ 一切都穿戴完后,桌子上还剩一副札甲胸襠,胸襠是由数十块铁甲片製成的外面还覆盖了一层粗呢漆布,大概有5磅重,作用类似於护心镜。 不过现在的总要任务是赶路,一路上也没什么危险,所以光穿上锁子甲就够了,胸襠完全可以等到了战场再穿。 一切准备完毕后,李昂又將父亲留下的那把双手剑背在了身后,另外一只手则拿起一面绣有猎鹰样式的鳶尾盾,和罗杰一起走出门外。 作为他的侍从,罗杰装备也不差:外套著一件皮甲,腰佩长剑,背上还扛著一把弓箭和一面盾牌。 院子外面,12个徵召兵已经在站好,再加上罗杰,刚好不多不少13个人。 德格伦村总共大约有160多號人,但是因为这个时代並没有详细的人口普查,所以李昂也不是特別清楚。大致算下来,差不多是10个村民养一个士兵。 因此13人的兵役要求並不严苛,甚至可以称得上宽鬆。 队伍中有10人都是农奴,他们当中有上过战场的老兵油子,也有从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不过装备倒是出奇的一致。 人手穿著一件打了补丁的亚麻衣服,腰间別著砍柴用的短斧头,肩膀上扛著草叉或者粪叉,眼神中充满迷茫和担忧。 另外两人则是自由民,其中一人正是昨天遇见的小汤姆,他脸上洋溢著喜悦,看样子已经说服了老汤姆。 小汤姆头上戴了一顶毡帽,身上穿著一件灰褐色的皮甲,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打过的补丁,估计是老汤姆压箱底的东西。 此外,他手上还有一把猎弓,不过並没有上弦,因为长途行军时弓弦需要放鬆保养,以免失去弹性。腰间掛著一个箭袋,里面插著十几支手工削制的箭矢,箭羽用的是常见的鹅毛。 “不错,看来你选择了正確的道路!” 李昂对这个充满理想的小伙子很有好感,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引来周围人羡慕的眼神。 在战爭中,能被领主青睞,不说飞黄腾达,至少也能活得久一点。 “都到齐了?“李昂最后確认了一遍,高声问道。 “到齐了,老爷!“罗杰清点人数后回答。 李昂点点头,翻身上马。锁子甲隨著动作发出金属摩擦的声响,在晨光中闪著微光。 “出发!“ 队伍缓缓走出村庄,后面跟著一辆装载著粮食的马车,由罗杰驾驶,上面还放著为李昂准备的三把木桿骑枪。 当路过老杰克所在的耕地时,李昂勒住韁绳,停了下来。 “上帝保佑,老爷,祝您凯旋归来!”老杰克抬起头,声音有些哽咽。 与此同时,田地里劳作的农奴也纷纷停了下来,看向队伍,出征的队伍里面,说不定就有他们的儿子,兄弟,丈夫,抑或是父亲。 第10章 山贼劫道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0章 山贼劫道 山鹰团是奥尔加尼亚小有名气的山贼组织,不管是走街串巷的小商贩,还是动輒拉起数十辆马车,走南闯北的大行商,都多多少少要卖给他们一点儿面子,花点小钱为自己买一份平安。 对於商人来说,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与整车价值连城的货物被劫相比,过路费和保护费都是微不足道的。 於是,一两年的时间內,山鹰团就积累起了大量的財富。这期间不是没有领主想要出兵剿灭他们,但都被山贼们的老大,一个被称作卡尔的男人巧妙的躲过了。 眾多山贼里,首领卡尔无疑是最神秘的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甚至连卡尔这个名字都或许是假的。唯一可以確定的,卡尔曾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现在则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山贼。 但山贼们最近可遭了殃,为了防御来犯者,他们的营地建在一处隱秘的谷底。这本来没有什么,许多山贼同行们都这么干。 可天知道前几天的春雨会来的这么猛烈,山洪沿著谷壁顺势往下流,最后水流越匯越多,水量也越来越大,当卡尔走出营地外,惊讶的发现涓涓细流已经演化成涛涛洪水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快跑!” 他只记得自己大喊了一声,隨后便慌不择路地朝山下跑去,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大自然就是这样爱开玩笑,在逃跑的过程中,卡尔仿佛听到了有冤魂在自己身后吶喊,嚇得他玩命似的狂奔。 玩弄他人性命者,自己的性命最终也被玩弄。 第二天天亮时,卡尔从草丛中醒来,身上只套了一件老旧的锁子甲,腰间的短剑还在,只是剑鞘已经不知道了去处。 回顾身后,跟著自己逃出来的人所剩无几,原来三十多號人的山贼团,现在只有堪堪七个人能站起来。 “弟兄们,检查一下身上的武器和粮食,周围有受伤的弟兄都帮著拉一把,这个时候咱们必须齐心协力。” 卡尔强撑著站起身来,嗓音有些沙哑,但余威尚在。 几个湿淋淋的山贼面面相覷,互相搀扶著检查自己身上的物资。 一个脸上带疤的壮汉摸了摸腰间:“老大,我的斧头还在。“ “乾粮全泡烂了,“另一个瘦小的山贼哭丧著脸说,“就剩半块发霉的麵包。“ 卡尔环视这些狼狈的手下,心中一片冰凉。三十多人的山寨,如今只剩这七个人,而且个个带伤,粮草尽失。更糟糕的是,他们的营地被毁,现在已经无处可去。 而且,洪水过后,往往会残留大量脏东西在地上,贸然回去很容易感染疾病。 “红头髮,你最机灵,先出去替大家找点吃的。“卡尔指向一名有著一头红髮,身穿皮甲的年轻山贼,“我们在这里生堆火烤烤身子,要是得了风寒可就全完蛋了。” 话音落下,红头髮从地上捡起一把柴刀,小心翼翼地走下山。卡尔则从怀里掏出一块打火石,隨后又撕下了一块还算乾燥的布条,蹲在地上捣鼓起来。 山下,李昂摘下了遮挡视线的头盔,从枣红马上下来。 “前面是一片森林,大家先休息一会儿。” 队伍里面的农奴闻言,也不顾的地面上的泥巴,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大口喘著气。有的人掏出了自带的皮革水壶,大口大口往嘴里灌凉水。 李昂现在也不怎么好受,虽然他一路都坐在马背上,但马屁股总是晃过来晃过去的左右摇摆,搞的他腰酸背痛,屁股也疼。 “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换个舒服的马鞍,这副木鞍坐上去太难受了。” 李昂如是想著,接过罗杰递来的牛皮水袋,仰头闷了一口。 喝完以后,他才发现味道有些不对劲,仔细咂摸咂摸一会儿,居然是麦酒。 “老杰克说这桶麦酒已经放很长时间了,所以乾脆让我带在路上喝。” 罗杰看见李昂露出疑惑的眼神,走上前来解释道。 李昂的便宜老爹以前酷爱喝酒,几乎到了无酒不欢的地步。所以相应的,家里也储存了大量的麦酒。但谁能想到这个老头子居然在打猎的时候莫名其妙死了,剩下的大量麦酒自然没人喝,閒置在那里。 “给他们也分一点过去吧,看著怪可怜的。” 李昂努努嘴,目光看向一个忘记带水的倒霉蛋。那农奴正眼巴巴地看著別人喝水,喉咙不停地上下滚动。 “老爷,可是……” 罗杰有些犹豫,这些麦酒可都是为领主大人准备的,低贱的农奴怎么配喝? “別想那么多,罗杰,这些人可都是我们打贏战爭的保障!” 李昂看出了罗杰的心思。接过他手上的水壶,朝那名农奴走了过去。 那农奴见领主亲自走来,嚇得连忙跪倒在地,浑身发抖。 李昂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样子不像是装的,对方似乎真的很怕自己。 “起来吧,我又不吃人,你怕什么?”他將水壶递到他面前,“喝点水解解渴。” 农奴不知道领主大人为什么给自己水,但又不敢拒绝,只能颤抖著接过水壶,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当麦酒的味道在口中散开时,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呵呵,好喝吧,大家都来,每个人都有份!” 麦酒的度数不高,在李昂看来就跟喝水没什么区別,所以他將一整壶麦酒全分给了士兵们,贏得了大家一致的好评。 “老爷真是仁慈。”一个年轻农奴小声说道。 “是啊,我从没喝过这么好的麦酒。”另一个农奴附和道。 听到夸讚自己的话,李昂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虽然这种拉拢人心的办法有点低级,但是至少还算管用。 在中世纪的许多战爭中,经常会发生农奴逃跑的事情。李昂认为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於领主太过严厉,但凡对农奴稍微好一点,也不至於成群成群的逃跑吧, 比如9世纪的韦尔努伯爵,他以严苛和吝嗇闻名。治下领民每天的口粮只有一块掺了木屑的黑麵包和一碗稀薄的菜汤,却要承担修筑工事、照料马匹等最繁重的劳役。任何懈怠都会招来监军皮鞭的抽打。 结果就是战爭还没开始打,自家的农奴就已经跑了一半。 酒水分完后,李昂拿起空了的水壶,走到附近的溪边去打水。 “罗杰,我去那边打个水,你好好在原地看著。” “是,老爷!” …… 另一边,红头髮在得到卡尔的命令后,一刻也不敢耽搁,尽力搜索周围的每一寸土地,以期能发现一些被洪水衝散的粮食。 遗憾的是天不隨人愿,他仔细扒开了每一处灌木丛,每一块石头,愣是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发现,自己反倒累的不行,瘫倒在树干上大口喘气。 “不行,不能停下来,兄弟们还在等我。” 想到自己的山贼弟兄们,红头髮打起精神,再次朝山下走去。 而这一次,他果然发现了好东西,而且还是一条大鱼——李昂的车队。 出於山贼的谨慎,他没有发出声音,身体紧贴著地面,躲在灌木丛中,透过树叶之间的间隙小心观察著。 “十条杂鱼,两个弓箭手,还有一个穿甲的傢伙!” 红头髮的目光在车队周围来回打量,大致摸清楚了兵力部署。显然,他並没有看到出去打水的李昂。否则也不会心生轻视。 最后,他舔了舔乾裂的嘴唇,目光死死锁定在那辆装载得满满当当的粮车上。 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心中升起——如果能抢下这辆车,兄弟们就都有救了! 他悄悄后退,转身回去报信。 第11章 升级!升级!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1章 升级!升级! “什么?你说山下有一支车队?只有12个人,没有骑士守护?”卡尔诧异地问道。 “我不会看错的,老大。”红头髮拍著胸脯保证道,“他们领头的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咱们只要一衝上去,对面指定丟盔弃甲!” 卡尔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沉声问道:“你看清楚了吗?真的没有骑士?那领头的年轻人穿的是什么甲?” 红头髮急忙回答:“就一件硬皮甲,装备比咱们还差,连个纹章都没有!老大,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是啊,老大!” 身旁还饿著肚子山贼们闻言,纷纷应和道, “当年那些贵族领主的军队都没把咱们怎么样,更何况这么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子。” “行,那就干他一票!” 卡尔终於下定决心,他环视了一圈手下。这七个倖存的弟兄都是跟了他多年的老手,虽然现在狼狈,但个个身手不凡。对付十二个徵召兵確实绰绰有余。 “大家都检查好自己手上的装备,咱们速战速决,抢完粮食就走。” …… 现在时间已经是午后了,天气晴朗,森林中时不时传来一声鸟叫,树叶隨著风声沙沙作响,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青草香,混合著泥土的腥气,让人顿觉无比愜意。 “罗杰,让大家集合,我们出发!” 打完水后,李昂再次跨上马背,马鞭遥指前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天黑之前就可以到达男爵的庄园。 在罗杰的催促下,士兵们也都爽快地站起身,士气比之前高昂了不少。如此看来,李昂之前递出去的麦酒確实起了大作用。 对待属下的领民,既要让他们害怕自己,又得让他们尊敬自己,这才是最正確的关係。 男爵的庄园就在前方25英里远的位置,按照记忆中的路线,穿过这座森林,然后再跨过一条木桥,就能看见奥尔加尼亚城堡的轮廓。 事实上,男爵领的面积並不大,骑兵如果昼夜兼程的话,一天就能跑遍领地內的所有村庄。按照李昂的计算,奥尔加尼亚男爵领面积大概有几百平方公里,相当於前世的一个中型乡镇的面积。 其中分布著大大小小十几个村庄,除了几个最富裕的村子由男爵直辖外,其余的都被高斯弗雷德男爵封给了自己麾下的骑士。 隨著小队的行进,李昂隱约听到被树林遮住视线的前方传来些许不易被人察觉的声音。 本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李昂缓缓从身后抽出双手剑,平息凝神紧盯著前方。 “停!” 马背上的李昂抬手示意身后的队伍停下来。士兵们见状,也不由地握紧了手中的武器,掌心冒出丝丝冷汗。 “老爷,怎么了?” 罗杰从后面走过来,紧张地问道。 就在这时,一支箭矢从旁边的树林里飞出,箭头正好指向罗杰所在的方向。 “小心!” 李昂转身想要挥剑斩断箭矢,但无奈距离太远,根本够不著。 就在这危机关头,一直不怎么爱说话的小汤姆突然挺身而出,推开了罗杰,自己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有惊无险地躲过了偷袭。 “敌袭!列阵!” 李昂高声怒吼,双手紧握剑柄,目光扫视著箭矢射来的方向。士兵们在罗杰的呼喝下围成一圈,將粮车护在中央。 只不过,大部分士兵都十分慌乱,尤其是农奴,他们甚至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愣愣地呆在原地,在罗杰不停的呵斥中才勉强反应过来。 与此同时,树林里窜出来七个山贼模样的人,他们浑身湿淋淋的,四散开来,围绕著车队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 “红头髮,你他娘的刚刚怎么跟我保证的?” 卡尔在看见马背上全副武装的李昂后,明显错愕了一下,隨后回头恶狠狠地瞪了红头髮一眼。 他刚刚伏在草丛里,根本没有仔细观察外面的情况,现在凭空多了一个骑士出来,这仗就难打多了。 在中世纪,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足以单挑数名步兵,对付几个山贼更是手拿把掐。 见此情况,其他五个山贼也渐渐萌生退意。他们要么无甲,要么只穿一件破烂的皮甲,手上的武器也只有简单的短刀和长矛,根本不足以和骑士抗衡。 山贼们在心底犹疑不定的同时,李昂也在打量著对面。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正儿八经的面对敌人,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李昂双手握紧剑把,发出咯咯的声音,眼神紧盯著卡尔。他有预感,其余人都好对付,唯独这个人始终让自己感受到一股淡淡的威胁感。 “杀!” 片刻之后,卡尔做出决定。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个时候如果退却,他以后回去了还怎么当老大? 他率先举起短刀,朝著李昂衝来。其余山贼见老大动手,也只好硬著头皮跟上。 “保护老爷!”罗杰高喊著,举盾挡在李昂身前。 小汤姆迅速张弓搭箭,一箭射中了冲在最前面的山贼肩膀。那山贼惨叫一声,攻势顿时一滯。 但卡尔的脚步丝毫未停。他经验老道地一个侧身,避开了罗杰的盾击,短刀直取李昂胯下的马腿。 骑士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胯下的马匹和身上厚重的盔甲,只要能成功砍断马腿,骑士的战斗力就被削弱了一大半。 “是个行家!” 李昂心底顿时一惊,急忙调转马头,往后撤去,在跑出10米远后,才把方向转回来。 “哈哈,没想到骑士居然是个胆小鬼!” 卡尔见自己一击落空,马上后退一步,发起心理攻势。 “对面的人听著,你们刚刚都看到了没有,骑士就是个胆小鬼,他不敢跟我打的,只要你们投降,我保证……” “去你呀的!” 李昂来到车队后方,拿起放在马车上的骑枪,左手举起鳶尾盾,同时倾轻夹马腹。 身下的战马立刻领会了他的意思,,开始加速奔跑。 隨著速度不断提升,李昂缓缓放平骑枪,枪头瞄准了叫囂的卡尔。手臂,腋下,和身体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来为骑枪提供稳定性。 这是十一世纪晚期欧洲最强的战术动作,法兰克骑士的成名绝技。 骑枪衝锋! 转瞬之间,李昂的枪头就已经来到了距离卡尔不足一米的距离,卡尔的声音在此时戛然而止。 他侧过身子,拼尽全力想要逃脱,但两条腿的人怎么能跑得贏四条腿的马? 为了不破坏卡尔身上的那件锁子甲,所以李昂跪特意將枪头对准了山贼的头部,这无疑为衝锋增加了不少难度。 不过幸运的是,上帝站在李昂这一边。 隨著噗的一声巨响,卡尔的脑袋应声而碎,脑浆四溅,脑花四溢,现场血淋淋的一片。 红的白的溅了一地,甚至有几滴温热的液体溅到了李昂的面甲上。无头的尸体在原地摇晃了一下,隨即沉重地倒地。 “叮!成功击杀精锐山贼,战斗经验+10,经验值【10/20】” 经验值加的这么多?李昂先是惊讶了一下,隨后一脸兴奋的抬起骑枪,再次朝山贼冲了过去。 “杀光他们!” 小约翰在一旁看的清清楚楚,他非但不害怕,反而无比兴奋地捡起一把掉在地上的短剑,高喊著朝剩下的山贼杀了过去。 李昂在马背上瞥了他一眼,將今天这一幕暗暗记在心里。 “叮!成功击杀普通山贼,战斗经验+5,经验值【15/20】” 再次创飞一名山贼,李昂停下来,扔掉骑枪,从背后抽出双手剑。 骑枪的前摇太长了,双手剑才適合快速杀戮。 第12章 真人骑砍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2章 真人骑砍 “叮!成功击杀普通山贼,战斗经验+5,经验值【20/20】” “您的等级达到三级,获得一个自由属性点。” “叮!成功击杀普通山贼,战斗经验+5,经验值【5/40】” 隨著最后一个山贼倒在剑下,李昂喘了口气,扶著双手剑坐在土堆上,指挥士兵打扫战场。 这次遇见山贼可谓是意外之喜,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反而还给他提供了一大批战利品和经验。 战斗中,只有两个倒霉蛋摔倒在地上,擦破了一点皮。但很快就被罗杰从地上拉了起来。 事实上,这场战斗几乎就是李昂、罗杰和小汤姆三人打下来的。其余的士兵要么是不敢上前,要么乾脆傻站在原地。 要不是三人战斗力强悍,车队恐怕还真有覆灭的可能。 趁著打扫战场的空隙,李昂走到一处隱秘的地方,悄悄召唤出系统面板,再次为自己加了一点力量。 隨著手指落在力量后面的“+”號上,一股暖流自脚底涌出,流入四肢百胲,让人觉得无比舒坦。 李昂掀开衣袖,发现自己的胳膊比之前又粗壮了许多,肱二头肌的轮廓若隱若现。 隨后他跳转到属性面板: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3(5/40) 力量:9 敏捷:10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隨著等级的逐渐提升,需要的经验值也越来越多,开始是10点,后来是20点,现在居然涨到了40点! “难不成每次升级后,下次升级所需的经验都要在原来的基础上乘以2?” 但没人来告诉他答案,自己有系统面板的事情也绝对不可能告诉別人,哪怕是最亲近的罗杰和老杰克也不行。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书库广,????????????.??????任你选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老爷,我们收拾好了,请您过目!” 罗杰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李昂收回思绪,朝马车的方向走去。 地上的山贼尸体已经消失不见,估计是被扔到树林里面去了。马车前方整整齐齐地摆著这次战斗的战利品: 一副生锈了的锁子甲,两副破损的皮甲,五把短剑,一张蒙皮圆盾,一柄钉头锤,以及一把砍柴用的斧子。 李昂的目光在那副生锈的锁子甲上停留片刻。这副锁子甲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上面的铁环十分稀疏,不过虽然品相不佳,但经过铁匠修復后,应该还能使用。这足以让一名士兵的生存能力大幅提升。 “罗杰,这副锁子甲归你了。”李昂將锁子甲递给罗杰,说道。 罗杰惊喜地抚摸著锁子甲,单膝跪地:“谢老爷赏赐!” “小汤姆。这面盾牌和钉头锤给你,你力气大,適合这个。” 李昂又拿起地上的蒙皮圆盾和钉头锤,递给了浑身浴血的小汤姆。 小汤姆此刻仍然沉浸在杀敌的喜悦中,在面对李昂递过来的装备时,呆愣了几秒,隨后在身边人的提醒下,才回过神来。 “谢谢老爷!” 他学著罗杰的样子单膝跪地,伸出双手接住装备,脸上洋溢著喜悦。 至於剩下的东西,李昂则让罗杰分给了刚刚战斗中出了力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那名被李昂赠予了麦酒的农奴在战斗中居然用他的草叉戳死了一个山贼,因此,这名农奴获得了一副皮甲和一把短剑作为奖励。 “圣母玛利亚保佑您,仁慈的大人……” 农奴在接过装备后,跪在地上哭的泣不成声。 “我长这么大,今天第一次喝了麦酒,第一次获得战利品,谢谢老爷!从此以后,我的卡特的命就是您的!” 李昂笑呵呵地扶起卡特,拍打掉他肩膀上的灰尘。 “记住,以后跟著我,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只要英勇杀敌,不仅能获得战利品,我甚至可以免除你们的农奴身份,赐予你们土地,让你们成为一个真正的自由民!” 一石激起千层浪! 从来只听说领主把自由民逼成农奴,而李昂居然承诺解除农奴身份! 刚刚获得赏赐的卡特都惊呆了,他张著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老……老爷,您说的是真的吗?”旁边一个年轻的农奴颤抖著问道。 “以骑士的荣誉起誓,这当然是真的。”李昂环视著这些面黄肌瘦的农奴,缓缓说出这句话,“只要你们能在之后的战斗中杀掉十个敌人,並带回他们的脑袋,我就允许你们成为自由民。” 这个要求对於面黄肌瘦,装备极差的农奴来说小有难度,但如果运气的好的话,也並非不能完成。 闻言,十个农奴眼中都冒出了光,仿佛恶狼看见食物。 再次上路时,队伍的士气出奇的高涨,士兵们各个卯足了劲儿,都想快一点到达奥尔加尼亚城堡,好隨著领主上阵杀敌。 终於,在经过一个下午的行军,李昂的车队到达了一处被称为帕利亚斯河的河流。 “大家加把劲儿,走过这座桥,就能看见男爵的城堡了。” 寻找记忆中的路线,李昂带著眾人找到了横跨河流两岸的木桥。 这座木桥看起来年久失修,桥面由粗糙的圆木拼成,缝隙间长满了青苔。两侧的护栏早已腐朽断裂,几根孤零零的木桩歪斜地立在河风中。桥下的帕利亚斯河水势湍急,浑浊的河水拍打著桥墩,发出哗哗的声响。 当马车的车轮碾过桥面时,整座桥都在微微颤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几个农奴紧张地望向脚下汹涌的河水,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別停,保持队形!”罗杰高声催促著,同时小心地牵引著装载粮草的马车。 李昂率先通过狭窄的木桥,勒住马头在对岸等待,眉头紧锁。 记忆里,奥尔加尼亚男爵的经济状况应该没这么差才对,至少修桥和养护道路的钱还是有的。 再不济,也可以在桥头设卡收税,然后將税金的一部分用来保养桥身,那样起码可以保证桥樑的安全性。 如果像这样一直放任不管的话,估计过不了多久,桥樑就会在某一次大雨后的洪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用了將近五分钟,车队才从对岸走过来。 现在距离奥尔加尼亚城堡已经不足5英里了,所以李昂吩咐罗杰打出了罗塞洛家族的旗帜——蓝底猎鹰旗,以免造成误会。 罗杰从行囊中取出一面摺叠整齐的旗帜,小心翼翼地展开。 蓝底的旗帜已经有些褪色,但上面绣著的黑色猎鹰依然栩栩如生。他熟练地將旗帜系在一根长矛上,然后高高举起。 李昂接过旗帜,走在车队的最前方。 在猎鹰旗帜的引领下,队伍沿著道路继续行进。很快,奥尔加尼亚城堡的轮廓就出现在地平线上。 在看见城堡后,队伍中的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气。 而此时时间已经接近傍晚,渐暗的天色催促著眾人加快了脚步,都想赶紧走完最后一段路程好进入庄园休息。 第13章 奥尔加尼亚城堡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3章 奥尔加尼亚城堡 奥尔加尼亚城堡坐落在一处小山坡上,山坡下面是男爵的直属庄园,四周则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面零星分布著村庄,耕地以及牧场。 城堡的结构仿造巴塞隆纳城堡,大致呈六边形,由粗糙的灰色岩石垒砌而成,城墙高15英尺,顶部筑有锯齿状的垛口,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突出的木製箭塔,提供远程火力。 在战时,只要五十到六十个人,就足以守住这座坚固的城堡,让敌人寸步难行。 李昂骑在马上远远地看著这座城堡,心中不禁流露出羡慕的情绪。 自家那栋用鹅卵石和泥巴砌出来的房子和这座城堡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相形之下,自己住的地方真是一点贵族气派都没有。哪怕在平民眼里,那已经是最坚固最温暖的房子了。 走进山坡下的庄园,一道长长的拒马映入眼帘,拒马后面站著五个手握长矛的士兵,锋利的矛头闪烁著寒光。 庄园的卫兵早早的就发现了李昂一行人,其中一个头戴护鼻盔,身穿棉甲的大鬍子卫兵走上前,做出停止的手势,朝李昂等人大声说道。 “这里是奥尔加尼亚的合法统治者,高斯弗雷德男爵大人的庄园,陌生的贵族,请表明你的来意!” “看来他並没有认出罗塞洛家族的旗帜,而且还称我为『陌生』的贵族。” 李昂翻身下马,自嘲地笑了笑,並感慨罗塞洛家族的落寞。 “我是李昂·德·罗塞洛,曾经德格伦村骑士之子,德格伦村的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前来这里响应男爵大人的徵召。” 在做完自我介绍后,李昂从怀里掏出证明自己身份的羊皮纸。 中世纪盗匪十分猖獗,时常发生盗匪偽装成前来拜访的贵族,混入领地然后大肆劫掠的事情,所以各种盘查和询问必不可少。 而贵族出门时,也会打出自己的纹章旗帜,戴上彰显身份的纹章戒指。如果是响应领主徵召的话,最好还要带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册封文书和徵召令。 大鬍子打量了一下李昂的穿著,又伸头看了一眼他身后的马车,然后接过递来的羊皮纸,装模做样的开始检查。 李昂可以確定的是,大鬍子卫兵並不认识字,因为他身上並没有標明贵族身份的东西。而在中世纪,有且仅有贵族和教士这两类人识字,掌握文化知识。寻常人就算想学,也根本没有机会。 光是能吃饱饭就已经很难了,谁还有閒工夫去花大力气识字? 那卫兵要靠什么来判断文书的真假呢? 他主要看的是文书上的印章和格式。李昂的文书上盖著罗塞洛家族的猎鹰火漆印,羊皮纸的边缘还用金粉绘製著传统的纹饰——这些都是难以偽造的贵族標记。 大鬍子卫兵仔细摸了摸火漆印的质感,又对著阳光看了看金粉的反光,最后將文书递还给李昂。 “欢迎来到奥尔加尼亚,罗塞洛大人。“他的语气明显恭敬了许多,“男爵大人正在城堡大厅接见各位领主,您的部队可以在指定区域扎营。“ 卫兵指向不远处一片划定的空地,那里已经搭起了不少帐篷,各色旗帜在风中飘扬。看来已经有不少骑士先他一步到达了这里。 (请记住 海量好书在 101 看书网,101??????.??????等你读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將农奴妥善安置在卫兵指定的空地后,李昂任命小汤姆担任临时队长,卡特担任副队长,二人一起负责管理士兵, 小汤姆在之前的战斗中表现的很英勇,所以大家並没有因为他年纪小而瞧不起,反而对他较为恭敬。而卡特年纪稍大,社会经验丰富,可以弥补小汤姆的不足。 片刻后,两名男僕从城堡一路来到山下的庄园迎接,大鬍子指挥示意卫兵们拉开拒马,弯腰恭敬地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大人,接引您的僕人应该很快就来了,请您稍等片刻。” 僕人来后,罗杰自觉地走上前为李昂牵马,坐在马上,李昂顺带观察起庄园的內部。 庄园內部比他想像中要宽敞许多。一条碎石铺就的主路直通山坡上的城堡,道路两旁是整齐的木製房屋。几个农妇正在门口做活计,看到骑马经过的贵族,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恭敬地低下头。 远处有一排低矮的木屋,应该是庄园工匠的作坊,隱约能听到铁匠铺传来的打铁声。更远处是巨大的穀仓和马厩,几个马夫正在照料战马。 最引人注目的是庄园中央的那座石砌礼拜堂,虽然规模不大,但建筑精美,彩绘玻璃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庄园外围被一圈灰白色的石墙围了起来,石墙有半人高,顶部放置了许多尖锐的三角形石子,来防止有人攀爬。 无论是领民人数,还是房屋大小,还是牲畜多寡都显示著这里比德格伦村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隨著持续的深入庄园,李昂在男僕的引领下来到城堡门前。巨大的橡木门敞开著,露出后面阴暗的城堡內部。当李昂下马时,一名穿著体面的管家迎了上来。 “罗塞洛大人,男爵正在大厅等候。”管家躬身说道,“请隨我来。” 马匹被僕人牵到了城堡內的马棚,罗杰则在外面的房间等候,李昂整理了一下锁子甲,深吸一口气,將身上的佩剑交给门口的侍卫,迈步走进城堡。 此时天色愈发黑暗,城堡大门左右两侧点起了两盆篝火,火焰隨著微风轻轻摇动。 “建造这么一座大小的木堡就不知道要多少財富,更別提石堡了。没有几十年的家族积累,根本不可能!” 李昂在心里感嘆了一声,挺起胸膛,大步走进城堡大门。 迟早会有的,他想,谁让自己有掛呢? 城堡內部只有几座简单的建筑,包括马厩,铁匠铺,粮仓,几座房屋,当然最重要的是悬掛著高斯弗雷德男爵旗帜的巨大塔楼。 塔楼里面就是整个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核心——领主大厅。 从下往上看,塔楼总共有四层,由巨大的灰色方石砌成,底部比顶部略宽,形成一个稳固的锥形结构。顶部是锯齿状的城垛,四个角落各有一座石砌的角楼,上面设有射击孔。 塔楼的窗户狭小而稀疏,离地面很高,显然是出於防御考虑。第三层几个较大的窗户,里面透出摇曳的火光,传出阵阵笑声,那里应该是男爵的居所和议事厅。 与现代人印象中的不同,城堡的大厅很少有在一楼的,大部分都在二楼或者三楼。这样做既是出於防御性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潮。 因为石砌的城堡內部十分阴暗,常年见不到阳光,所以一楼格外潮湿。 李昂在管家的指引下走进塔楼,登上长长的木製楼梯,隨后来到了议事大厅。 正对著大厅门口的是一条长餐桌,此时餐桌上已经坐满了人,他们全是应徵而来的骑士们。 此时不断的有僕从將各色菜品送上餐桌。 而餐桌之后的主座上则坐著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主人高斯弗雷德。 第14章 覲见男爵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4章 覲见男爵 李昂在门口稍作停顿,深吸一口气,隨后挺直脊背走向主座。 他在离主座约十步远的地方停下,右手抚胸,向端坐於上的男爵躬身行礼, “向您致敬,尊贵的高斯弗雷德男爵大人。李昂·德·罗塞洛,响应您的徵召,听候您的差遣。” 隨后,李昂单膝跪地,等候男爵发话。 “很高兴你能来,小李昂。” 高斯弗雷德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有一头金色的长髮,皮肤较白,鼻樑高挺,说话的声音十分傲慢。 白皙的皮肤和高挺的鼻樑意味著高斯弗雷德有更纯粹的北方法兰克血统,这在巴塞隆纳的贵族圈子里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要是有个人装作不留意地夸讚了男爵大人的肤色,如果他是僕人,会被赏赐一大笔第纳尔;如果他是贵族,则会被男爵引以为知己。 而在座的大部分贵族,包括李昂。都是深色头髮、棕色眼睛,並且肤色较深,也更容易被晒黑。 这说明他们大多拥有伊比利亚—罗马血脉,虽然西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好几百年了,但罗马人的血脉却永远的留在了伊比利亚半岛,並在这片土地上与后来者融合,形成了如今加泰隆尼亚贵族的主体。 “我听外面的人说,你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混小子,今日一见,那些流言蜚语可以寿终正寢了!” 男爵走下主座,扶起李昂,拿出手帕擦掉了李昂盔甲上褐色的血跡——那是在与山贼战斗中不小心沾到的,粗心的李昂並没有及时发现。 “看来你路上遇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不过这对骑士来说是家常便饭。” “虽然你替你死去的父亲尽到了一个封臣的义务,但我仍需在战场上检验你的忠诚和勇武,当你展露的足够多时,我会適时確认你的继承权。” “请放宽心,孩子,这对一个勇敢的骑士来说並不难!” 说罢,男爵在眾人目光的注视下重新回到主座,张开双臂。 “现在,在出征之前,请大家尽情享受这丰盛的晚宴!” 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话是一把软刀子,听上去让人感觉暖意洋洋,实则绵里藏针,核心意思就是让李昂为他卖命。如果是初入贵族圈子的新手小白,很容易被这波糖衣炮弹攻陷。 李昂想起以前一些关於男爵的评价,不禁暗暗点头。 难怪对方能坐稳男爵之位这么多年,身上果然还是有些东西的。 “如您所愿,大人,您的意志就是我的目標!” 李昂决定不跟他玩这些虚的,先好吃好喝一顿再说,口舌之利这种事情他不是很擅长,而且最终决定自己能否获得继承权的关键是战功,而不是虚头巴脑的外交。 本著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的原则。他低头做出一副谦卑的样子,走到长条餐桌,在自己的位置上埋头吃喝起来。 不得不说,男爵不愧是男爵,晚宴上准备的食物让李昂大开眼界。 餐桌中央是一只蜜汁烤乳猪,这是宴会上最常见的菜,原主曾经也有幸跟著父亲吃过几次。旁边还有一只香料烤鹅,让李昂眼前一亮,因为奥尔加尼亚在巴塞隆纳西北部,这里位於庇里牛斯山脚下,远离地中海,所以河流湖泊较少,连带著水禽也十分少见。 像鸭子和大鹅之类的物种都必须从东边的赫罗纳和罗塞略伯爵领进口,曾经本地贵族也试著让领民尝试去饲养,但一没知识二没文化的农奴根本不知道要怎么伺候这些在水里游的傢伙,不出意外全部养死了。 至於旱鸭子和旱鹅,要等到19世纪才会出现。它们的另一个名字叫交趾鸭,据传最初是从东南亚地区引种而来的。 但巴塞隆纳公国距离东南亚有十万八千里,李昂这辈子肯定是吃不到旱鸭子了。 “嗯,这大鹅还真不错!” 李昂揪下一只鹅掌,塞进嘴里嚼了起来。鹅掌烤得恰到好处,外皮焦香,內里软糯,香料的味道完美地渗入其中,让他忍不住又伸手去撕另一只。 等他吃完两只鹅掌,手上已经沾满了油渍。周围的贵族也都差不多,大家都是直接手抓,没有人想到去使用刀叉。就连坐在首位上的男爵,也只在自己面前摆了一把小刀,用於切割咬不动的肉。 看著眼前贵族们胡吃海喝的样子,李昂实在无法將他们与后世优雅得体的贵族联繫起来。 不过这样反而更好,太过繁琐的礼仪反而会让人处处受限。吃饭就应该自由一点,像什么“左手拿刀,右手拿叉,吃饭不能讲话”这些规矩都是扯淡,真饿急了谁管你这么多?拿在手上就是炫! 这个时候,不知道谁打了个响嗝,吃饱了的骑士们马上开启餐桌上的必备节目——一群醉醺醺,拿著酒杯的骑士三两相聚在一起,天南地北的开始吹牛打屁。 一个满脸通红的骑士猛地拍打桌面,震得杯盘叮噹作响:“去年在普罗旺斯,我一个人就砍翻了三个佣兵!他们的剑术软得像娘们!” “那算什么!“另一个留著大鬍子的骑士不甘示弱地站起来,撩起衣袖展示手臂上的伤疤,“看见没?这是在莱里达被摩尔人的弯刀砍的!我当时肠子都快流出来了,照样把那异教徒的脑袋砍了下来!” 角落里,几个年轻骑士围著一个老兵,听他吹嘘著在圣地作战的经歷:“耶路撒冷的城墙有那么高!异教徒的箭矢像蝗虫一样飞过来……” 李昂安静地坐在原位,小口啜饮著葡萄酒。这些夸张的故事里显然掺杂了大量水分,但他听得津津有味——从中至少能了解这些骑士的性格和经歷。 “嘿!罗塞洛家的小子!”那个展示伤疤的大鬍子骑士突然转向李昂,“听说你今天在路上收拾了几个山贼?”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李昂放下酒杯,谦虚地说:“只是几个饿昏头的可怜人,算不上什么战绩。” 同时,他快速搜索脑海中的记忆,找到了这个大鬍子骑士的名字和身份信息。 对方全名叫佩雷·阿马特,是奥尔加尼亚城堡东北方向一座叫塞伦村的封地骑士,家里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成年,小儿子估计也快了。 想到这儿,他马上紧张起来,打起十二分精神。 佩雷有两个儿子,但他只有一块封地,所以长子肯定会继承塞伦村的封地,次子大概率会获得一笔財產,然后远走他乡。 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德格伦村在法理上並没有领主,所以不管是为了儿子,还是为了自己,佩雷都有理由覬覦自己的德格伦村。 第15章 爭锋相对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5章 爭锋相对 “我就说嘛,你小子就是一个寻花问柳的主儿,怎么可能舍下性命去和山贼搏杀?” “话说,这次的徵召兵该带齐了吧,上战场可不是好玩的,要是实在没办法,乾脆加入你佩雷叔叔的队伍!看在你爹的面子上,阿马特家族绝对把你保护的好好儿的。” 果然,佩雷骑士直接无视了李昂故作谦虚的话语,端著酒杯大步走过来,用宽慰的语气说道。 可惜佩雷的演技实在太差,明里暗里的敌对意味早就被李昂洞穿。 周围的其他贵族稍微思索了一下,马上就明白了佩雷的心思,心里直呼这傢伙打的一副好算盘。要是李昂真傻乎乎的信了佩雷的话,让对方保护自己,那么就绝对与德格伦村和骑士爵位无缘了。 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佩雷趁机吞掉李昂带来的徵召兵,成为所有骑士中实力最强的一个。 在中世纪,实力为王,多一个士兵在手,就多一份安全,同时,也会多一份利益。 男爵一般不会主动参和下级封臣之间的纠纷,只要不影响领地稳定,適当的矛盾反而是男爵乐见其成的。而且这几年,奥尔加尼亚的蒙萨家族实力日渐增长,已经控制了境內三个骑士领,隱隱有一家独大的趋势,这个时候,扶持另外一个骑士家族与之抗衡是最好的打算。 也就是说,如果佩雷要吞併李昂的德格伦村,高斯弗雷德男爵非但不会干预,反而还会默许甚至支持。 局势一下子危急起来。 “感谢大人的厚爱,家父在世时,常常提及与您的情谊。他常说,佩雷爵士是加泰隆尼亚人之中数一数二的勇士!” 李昂脑袋转的飞快,马上想到了合適的应对之策。答应是不可能答应的,笑话!自己的身家性命怎么可能交给一个陌生人? 为了利益,臣子可以弒杀君王,儿子可以囚禁父亲,手足可以互相残杀,何况自己的同僚封臣? “但是,大人。上帝不喜欢怯弱惧战的人,骑士生来就应该登上战场。” “《圣经》里说,上帝赐予我们勇气,而非怯懦之心。” “很抱歉拒绝您的好意,但主的命令我不得不从!”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李昂的回答很巧妙,他搬出上帝作为挡箭牌,佩雷无论如何都是不敢反驳的,因为信奉上帝是所有基督教国家的政治正確,绝对不会有哪个贵族傻傻的去大谈特谈上帝的不对。 说罢,李昂照例谦卑的弯下腰,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主位上的高斯弗雷德男爵静静地看著台下这一幕,没有发出任何看法。 起初他以为,李昂一定会一口答应下来,並感谢佩雷骑士的好意。那样也省得他后面还要找个机会把李昂打发掉。 没错,在高斯弗雷德最初的规划里,李昂就是一个弃子!因为原主的名声实在太差,不学无术,好吃懒做,寻花问柳都是在贵族圈子里出了名的,没人认为这样一个混小子有资格获得封地。 但今日一见,让他隱隱转变了看法,毕竟扶持佩雷只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 不管是佩雷所在的阿马特家族,还是风头正盛的蒙萨家族,对自己都谈不上忠诚,比起他们,反而是毫无根基的李昂更可靠一些。 罗塞洛家族子嗣单薄,又没有强大的姻亲,想要在奥尔加尼亚立足,就只能依靠他高斯弗雷德。 “以后慢慢观察一段时间,如果李昂表现出来的能力还不错的话,帮罗塞洛家族一把也不是坏事,总比把封地给另外两头贪得无厌的豺狼要好。” 做出决定后,男爵也端起一杯殷红的葡萄酒,主动走下座位。 “说的不错,孩子,上帝需要的正是你这样的战士!要是人人都和你一样,伊比利亚早就被插满了十字旗,哪里还轮得到那些可恶的异教徒在这里褻瀆主神圣的土地。” 隨后,他將葡萄酒递到李昂手上,微笑著说道,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佩雷的脸庞,止住了后者將要说出口的话。 “喝下吧,这是对你的奖励!” 旁边其他贵族见自己的同僚吃瘪,兴致也立马高昂了起来。纷纷应和男爵的话,夸讚起李昂来。 比起实力强大的佩雷,他们寧愿希望一个看起来没什么价值,甚至还有些废物的李昂继承德格伦村。至少这样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利益。 李昂不明白刚刚还话里藏针的高斯弗雷德为何突然要走过来替自己解围,他猜想这里面一定还有许多自己不知道秘密。 不过既然男爵站在自己这一方,那么现在要做的就是欣然接受男爵大人的好意。 “感谢您的赐予!” 他接过葡萄酒,装模作样的摇了摇,然后將杯沿放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 这些葡萄酒全部来自法兰西王国的波尔多伯爵领,外观呈现出深邃的宝石红色。 在11世纪的伊比利亚,这样一杯葡萄酒堪称奢侈品。由於运输困难且关税重重,一桶品质上乘的波尔多葡萄酒运抵巴塞隆纳时,其价格往往高的离谱。 哪怕是高斯弗雷德这样的大贵族,也只会在宴会上少量供应,寻常的骑士更是想喝都喝不到。 紫红色的酒液入口,並没有想像中那么好喝,反而还有些酸涩。单寧感颇为强烈,让喝惯了现代柔和葡萄酒的李昂有些不適应。但这复杂的风味中,確实能品味出黑醋栗与李子的果香,以及橡木桶陈年带来的独特气息。 他面上保持著享受的表情,心中却暗暗咂舌——这在中世纪被视为顶级佳酿的葡萄酒,放在他前世,恐怕连最普通的佐餐酒都不如。酿造技术的落后和运输储存条件的限制,使得这酒还带著些许不易察觉的氧化味道。 “如何?”男爵微笑著问道,似乎在期待他的评价。 “风味……十分独特,大人。”李昂谨慎地选择措辞,既不能显得无知,也不能过於批判,“这强劲的口感,正如我们即將面对的战爭,初尝或许艰涩,但胜利的果实必將甜美。” 这个比喻显然取悦了男爵,他哈哈大笑:“说得好!这確实像极了战爭!” 周围的贵族们也纷纷附和地笑起来,气氛顿时轻鬆了不少。佩雷爵士站在不远处,也合群地与其他人相互打趣,但嘴角勉为其难的笑容还是出卖了他。 李昂悄悄瞥了一眼,隨后扭过头,继续与身旁的一位年轻贵族谈笑风生,心里暗暗將佩雷的威胁等级升到了第一位。 宴会持续到很晚才结束,绝大部分贵族都喝的大醉酩酊,一个个捂著圆滚滚的肚子,被前来接应的僕人扶著回到安排好的房间。李昂当然也不例外。 德格伦村日復一日的麵包和浓汤他早就吃腻了,今晚这顿丰盛的宴席对他而言简直是久旱逢甘霖。 罗杰进入大厅时,看见李昂正伏在桌子上,脚步虚浮,面色潮红。 “老爷,您还好吗?”罗杰担忧地看著满脸通红的李昂。 “没……没事……”李昂摆摆手,表示自己能走。但刚跨出前脚,就一个趔趄歪倒了下去,幸亏罗杰手疾眼快,才及时扶住了李昂。 “酒中名利场,刀下功名状。不知我如今……?” “老爷,您说什么?”罗杰没有听清,侧著耳朵问道。 “……” 他听到的只是一串沉闷的鼾声,以及远处山风的呼啸声。 第16章 作战討论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6章 作战討论 第二天,李昂捂著胀痛的头醒来时,窗外的阳光已经铺满了整个房间。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確认自己是身处男爵城堡的客房后,才愜意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扶著温暖的天鹅绒床垫下床。 “老爷,您醒了?” 屋子外的罗杰听到动静,连忙推开门来查看,发现李昂已经穿戴好了衣物。 於是他连忙朝附近的僕人招了招手,低声吩咐道,“我家老爷刚醒,麻烦你去厨房准备一杯杏仁奶和葡萄酒泡麵包。” 在中世纪基督教的影响下,早餐通常被视为体弱或者贪吃的象徵,因此贵族名义上会跳过早餐,但实际上会採取其他方式变通。 比如將正式的早餐改为晨间小食(sop),也就是刚刚罗杰所说的葡萄酒泡麵包,或者肉汤泡麵包。这样既遵守了宗教戒律,又不至於空腹。 更关键的是,反正消耗的都是男爵的食物,不吃白不吃。 过了一会儿,穿著粗纺羊毛袍,以及亚麻短裙的女僕端著木盘从城堡的另一端走了过来。 在这之前,巴塞隆纳市议会颁布了女僕限制法令,规定女僕的裙摆不能比主人长。从此以后,巴塞隆纳公国的女僕们都不约而同的选择穿上及膝的短裙,这样不仅方便劳动,还不会不小心僭越。 亚麻短裙粗糙的质感在女僕有节奏的步行中一上一下的摇摆,偶然展露出来的白皙让罗杰看的不禁有些心猿马意。 他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板,目光不自觉地追隨著女僕移动。直到对方將木盘放在桌上,躬身退出房间,他才回过神来,有些尷尬地瞥了李昂一眼。 李昂將这一切看在眼里,却只是微微一笑。他理解罗杰这个年纪的少年对异性的好奇,只要不影响正事,他並不打算过多干涉。毕竟自己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 “先填饱肚子再说。” 李昂在桌边坐下,端起那杯杏仁奶喝了一口。温热的奶液带著淡淡的甜香,还有一点杏仁的味道,总体来说还算不错。 然后他將泡软的麵包掰碎,一块一块餵到嘴里。麵包吸饱了葡萄酒,变得绵软而富有弹性。不过缺点就是葡萄酒液会把手指染红。 在將要吃完时,门外忽然又传来了脚步声,隨后,一个男僕恭敬地敲开门,弯腰向李昂行礼。 “尊敬的大人,男爵阁下邀请您前往城堡大厅议事。” “好了,我知道了!” 李昂急匆匆地吃完最后一块麵包,擦了擦手,然后在罗杰的陪同下朝大厅走去。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到达大厅时,罗杰依然是站在外面等候,由李昂一人独自进去。 这次不同於昨天,吃饭用的那张长条桌已经被撤走了,留下一块巨大空地供眾人站立。 到的比较早的骑士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大声议论关於战爭的事情,李昂侧耳听了一会儿,却发现根本听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反反覆覆討论的都是维尔德男爵如何强占了高斯弗雷德男爵的磨坊,这些他早就知道了。 维尔德男爵是奥尔加尼亚男爵领西边一块名为下帕利亚斯男爵领的统治者,而其他人口中所说的磨坊恰好就在两块男爵领之间。 现在还没有精確的绘图技术,领地与领地之间的界限也很模糊,发生边界衝突或者爭议就如同家常便饭一样,几乎每隔几年就有一次。 因此,战爭的频率也非常高,不过大多数战爭还只停留在村口械斗的级別,百人规模的低烈度群殴是主流,真正千人以上规模的战爭则是少之又少。 隨著时间的推移,高斯弗雷德麾下的12名骑士陆续到齐,男爵也从城堡的一侧进场並坐在了主位上。 奥尔加尼亚男爵领总共有二十个大大小小的村子,也就是二十个骑士领。 男爵直辖最富裕的五个骑士领。 其次是蒙萨家族的贝尔纳骑士,他通过联姻等一系列手段,占据了三个骑士领。 剩下的十二个骑士领则分封给了包括李昂父亲在內的其他十二位骑士。如今老罗塞洛去世,李昂尚未正式继承,所以在场的骑士只有十二人。 李昂站在人群末尾,仔细观察著这些同僚。贝尔纳·蒙萨爵士是个精瘦的中年人,眼神锐利,带著唯一的儿子一同前来,显然是想让他们在战场上积累经验。佩雷·阿马特爵士则站在另一侧,眼神忽闪不定。 “诸位,”高斯弗雷德男爵开口,大厅立刻安静下来,“维尔德那个老狐狸,趁著我不注意的时候,强行占领了我位於安妮欧斯山口处的磨坊,这简直是最无耻的强盗行径!” “当然,为了一个小小的磨坊,还不至於让我把大家召集起来。” “就在半个月前,我的骑手向我匯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维尔德在磨坊两公里外的地方发现了一处铁矿!该死,那原本是属於奥尔加尼亚全体贵族的铁矿,现在却被下帕利亚斯的混蛋盗採!” 听到铁矿二字,在场所有贵族的呼吸都加重了,包括李昂。 难怪男爵一口气徵召了奥尔加尼亚所有的骑士,原来是蛋糕太大,自己一口吞不下,必须藉助麾下骑士的力量。 但同时,这也意味著一旦成功夺回铁矿,所有参战的贵族都能分得一杯羹。在这个以武器装备为硬通货的时代,一座铁矿的价值甚至超过几个村庄。 “男爵大人,”贝尔纳·蒙萨爵士率先开口,“请问这处铁矿的规模如何?” “据斥候回报,矿脉露头部分就有三十步长,而且矿石含铁量很高,足够我们开採二十年!” 大厅里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巴塞隆纳已经很久没有发现过新的铁矿床了,要是全部开採出来,一定能狠狠地大赚一笔。 隨后,佩雷爵士迫不及待地追问:“那么,战利品將如何分配?”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男爵,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然而,如果是在东方,如此直白的向上司討要利益,肯定是会被处罚的。 男爵早有准备,朗声道:“按照传统,我將获得三分之一的產出。另外三分之一要上缴给乌赫尔伯爵和巴塞隆纳公爵,剩余的三分之一,將根据各位在战斗中的表现进行分配。” 这样的分配还算合理,男爵毕竟是他们的封君,占三分之一理所当然。而乌赫尔伯爵和巴塞隆纳公爵又是他们封君的封君的封君,自然也要打好关係。 见眾人都没有出声,男爵权当他们默认了这个分配比例。於是马上转向下一个话题。 “现在,我们分配一下这次作战的任务!” 第17章 被坑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7章 被坑了? 听到要分配作战任务,骑士们马上又兴奋起来。 骑士每年对自己的上级封君有40天的免费服役期,这段时间內,封君只会提供粮食和必要的军事物资,其余的一切收益都要靠自己去抢。 如果运气不好被封君安排去进攻油水不多的村子,或者是承担后勤运输的任务,那么不仅半点油水捞不到,反而还可能因此欠上一屁股债务。 因此,在谈到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时,骑士们都无比的踊跃。 见自己的封臣都战意饱满,充满斗志,高斯弗雷德满意地笑了笑。隨后吩咐僕人拿来地图。 “大家看,安妮欧斯山口位於这里,是我们通往下帕利亚斯的唯一通道。” 男爵的手指重重地点在地图上一条狭窄的谷地標记上。 “维尔德在这里修建了一座简易木堡,驻扎了大约三十人,扼守著咽喉。我们的主力必须从这里通过,才能夺回属於我们的铁矿。” “而且,”男爵话锋一转,手指移向山口侧翼一片標记著森林阴影的区域,“在这里,还有一座叫桑普的村子,和木堡相互呼应,形成倚角之势。” “我的计划是:由我亲自率领大部队围困住木堡,让他们不得脱身,然后派遣你们其中一人去趁机拿下桑普村。” “当然,村子里的所有战利品都归你们自己所有!” 说罢,男爵满怀期待地望向台下。 但在听到桑普村这个名字的之后,在场的骑士忽然安静下来,没有一个人敢发出声音,甚至有的人还默默往后退了一步,像是生怕被男爵选中的样子。 这是为什么?攻打村子就意味著有大量的油水可以刮,为什么他们一个二个的都默不作声? 李昂百思不得其解,於是选择站在原地静观其变。 反正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有好处肯定轮不到自己,有危险的话说不定还会…… 誒?不对! “大人,我建议让李昂·德·罗塞洛带兵前往!” 贝尔纳·蒙萨突然向前走出一步,然后弯下腰,恭敬的解释道。 “李昂爵士初来乍到,正需要一场胜利来证明自己的勇武,贏得应有的尊重。桑普村规模不大,守军必然不多,正是最適合他建立功勋的目標。” 贝尔纳说完,佩雷忽然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也马上跟著走上前。 “大人,我也认为应该把这个宝贵的机会交给李昂!” 我天,这两个傢伙是什么鬼?难不成要搞我? 李昂脑海中一瞬间便出现了答案:通过刚刚其他人的表现,可以判断出桑普村肯定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而现在贝纳尔和佩雷纷纷表示把攻打桑普村的机会让给自己,意思就再明显不过了——他们是想借刀杀人! 只要自己战败,就基本上可以宣告与骑士头衔无缘。届时,对德格伦村的爭夺就演变成贝纳尔和佩雷两人的內部爭斗。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海量小说在 101 看书网,101??????.??????任你读 】 而如果自己拒绝,他们则可以趁机散播李昂怯弱无能的传闻。在中世纪这个名声比命还重要的时代,贵族一旦被打上怯弱的標籤,这辈子就完了。 这算盘珠子打的都要蹦到李昂脸上来了! 不过反过来,一旦自己成功拿下这个在眾人眼中看似不可能的村子,那么自己的声望无疑会得到巨大的提升,说不定直接就能被男爵册封为骑士。 要怎么选择呢? 李昂的心沉了下去。他飞快地搜索著原主记忆中关於桑普村的信息,但得到的却十分有限——只知道那是个位於山坡上的小村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男爵的目光也投向了李昂,他眉头紧锁,看起来似乎並不同意贝纳尔和佩雷的看法,但无奈二人的呼声实在太高。 这就是封君封臣制度的缺点所在,封臣的自主性极大,甚至能公然影响封君的判断和决策。 “大人,我愿意接受这个挑战!” 李昂思考再三,决定接下进攻桑普村的任务。因为即使自己现在躲过去了,之后也依旧要面对贝纳尔和佩雷两人无止尽的刁难,倒不如堂堂正正地从正面回应。 有道是: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就是这个道理! 果然,在听到李昂的话后,贝纳尔和佩雷两人纷纷面露喜色。其他发封臣同僚则面色不一,有的同情,有的怜悯,有的幸灾乐祸,有的一脸麻木。 高斯弗雷德愣了一下,估计是没有猜到李昂会答应的如此乾脆。 “孩子,有一点我不得不告诉你,桑普村位於一处陡峭的山坡之上,易守难攻……” “大人,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此战一定拿下桑普村!” 李昂不等男爵说完,便单膝跪地,右手抚胸,声音鏗鏘有力,打断了男爵的话。这个举动让大厅內瞬间鸦雀无声。 但此刻他心里想的却是:反正自己又不信上帝,大不了就跑到別的地方去当个流浪骑士,或者给其他领主当僱佣兵。靠著系统面板苟个四五年后,再出来给自己谋一个封地。 不过这是最坏的打算,但凡有一丝可能,他都要牢牢抓住德格伦村这个根基。毕竟,白手起家的难度远超继承家业。 高斯弗雷德看著跪在下方、眼神决绝的年轻人,原本想要拒绝的话咽了回去。 “好!很好!”男爵站起身,“勇气是骑士最宝贵的品质!李昂·德·罗塞洛,我以奥尔加尼亚统治者的名义,授予你全权负责此次进攻。你需要什么支援?” 李昂要的就是这个独立指挥权,他立刻说道:“感谢大人信任!我请求贝尔纳爵士和佩雷爵士履行他们之前的『好意』,各借调十名士兵给我。另外,我需要足够的箭矢和一副桑普村的详细地形图。” 男爵大手一挥:“准了!贝尔纳,佩雷,立刻挑选十名士兵,不得以老弱充数!军需官,为李昂爵士备齐所需箭矢和地图!另外,从我的卫队里再挑十个人给他。” 贝尔纳和佩雷脸色有些不自然,不过为了除掉李昂,还是咬著牙答应了下来。 现在,加上李昂自己带来的13个士兵,他总共就有43个士兵了,实力差不多相当於两到三个骑士领之和。只要稳一点,不说拿下村子,保住性命应该没问题。 会议结束后,李昂拿著新鲜到手的地图,在罗杰的陪同下快步走回营地。他一刻也不敢耽搁,立刻召集所有士兵——包括他自己带来的十三人,贝尔纳和佩雷支援的士兵,以及男爵额外拨付的十名精锐卫兵。 其中男爵的卫兵装备最好,全员都穿著皮甲。其次就是李昂带来的徵召兵,穿著从山贼那里缴获的破旧盔甲。再次则是贝尔纳和佩雷的士兵,不仅没有防具,连武器也是简单的草叉木棍。 为了方便指挥,李昂將所有披甲的士兵集中在一起,命名为一队,走在队伍后面。无甲的士兵则是二队,走在队伍前方。 小约翰和卡特等一眾心腹则被他单独挑了出来,来回在队伍中间巡视。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心生怯意的士兵掉队,同时也可以提高行军速度。 不过最重要的一点还是防范贝尔纳和佩雷的士兵捣乱。 见一切都准备好后,李昂让每个人携带了五天的粮食,隨后果断下令。 “出发!” 第18章 鲁迪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8章 鲁迪村 从地图上来看,桑普村位於奥尔加尼亚的西北侧,一路上全是山地和丘陵,少有平坦的平原,所以行军难度很大。 再加上一场春雨刚下不久,地面依旧十分泥泞。 李昂骑在马背上,心中估计要一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到达桑普村。 放在现代,这个行军速度绝对可以称得上龟速。但是与男爵亲自统领的大部队相比,依旧快了不少。 两地之间的距离其实只有短短的二十几英里,放在前世,那就是一脚油门的事情。 可是大部队的行军速度实在感人,据后面来的斥候报告,大部队一天仅仅走了六英里不到。 因为缺乏成系统的后勤体系,所以时常发生輜重车掉队,徵召兵迷路等事故,导致男爵大人不得不放缓速度。 而保密什么的更是不可能的,早在出征之前,就有不少闻讯赶来的商人像嗅到腐肉气味的禿鷲一样,紧紧地粘在队伍后面。 他们带著满载食物、酒水和“特殊服务”的大车,准备在战事间隙做士兵们的生意。更有甚者,一些胆大的小贩直接混入了队伍中,向士兵们兜售著劣质麦酒和乾粮。 作为统治者的男爵却根本无力制止。他麾下的骑士和士兵全部是徵召而来,除了粮食之外,没有得到他一分钱工资。 要是高斯弗雷德今天敢赶走那些提供服务的商贩,军队明天就敢譁变。 “算了,这些可不是我应该操心的事情!” 封君封臣制度运行了好几百年,自有一套独特的逻辑。李昂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贸然提出异议。 他现在最担忧的,是害怕路上会遇到下帕利亚斯军队的偷袭。 如果对方有心的话,说不定早就摸清楚了奥尔加尼亚军队的动向,此刻正在某处山丘上以逸待劳等著呢。 但李昂此行並没有带可供侦察的轻骑兵,队伍里也没有多余的马匹,只能小心再小心。 “老爷,前面有一个叫鲁迪的村子,我们要不要在那里休整一会儿,等待后面男爵的大军。” 罗杰穿著缴获的破旧锁子甲,腰间挎一柄短剑,背上背著猎弓,气喘吁吁地走上前来建议道。 “有道理,你传令下去,让士兵们加把劲儿,我们在鲁迪村休息。” 反正原定的计划是等男爵先把安妮欧斯山口的木堡围住了,自己再去攻打村子,所以现在走走停停也没事。 他拿出羊皮纸地图,在马背上摊开。同时回忆著有限的情报。 鲁迪村是奥尔加尼亚边境上的最后一座村子,因为靠近边境,位置重要,所以没有领主,由高斯弗雷德男爵直辖,常年有10个民兵驻守在这里。 这些民兵既不是徵召兵,也不不同於男爵私兵。他们全部由自由民组成,忙时耕作,閒时训练,每周还可以领到30枚铜幣的薪酬,有点类似於唐朝的府兵。 如果地图上记载的没错的话,穿过前面那片叫做休斯顿的森林之后,就能看见鲁迪村的简易木製围墙了。 但越是往前走,一股木材烧焦的味道的就越浓烈,起初还只是淡淡的縈绕在鼻尖,后来竟变得刺鼻起来,其间还夹杂著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李昂的心猛地一沉,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全军停止前进!”他举起右手,厉声喝道,队伍立马停了下来。 士兵们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们中间有经歷过村庄被劫掠的人马上反应过来,大声喊道。 “大人,前面的村子肯定已经被攻破了,不会有错的,这种味道跟我小时候经歷的一模一样!” 穿著皮甲的士兵见李昂看向自己,大著胆子继续解释道。 “那年南边的异教徒衝进了我们的村子,他们烧毁了穀仓和房屋,杀死了所有反抗的男人……就是这种焦糊味混合著血腥的气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听完士兵的解释后,穿著盔甲的精锐士兵都没有太大的反应,仍然遵守命令待在原地。 但农奴徵召兵却已经开始不安地交头接耳,许多人脸上有惧色。 “肃静!” 李昂见马上高声喝住了农奴的討论,强行將恐慌情绪压了下去。 “罗杰,你带著小汤姆,卡特在这里守好,我去前面侦察一下。” 在场的人只有李昂有马並且精通马术,所以不得不亲自以身犯险。 “老爷,要不让我去吧,我也能骑马。”罗杰忧心忡忡地说道。 “去个毛线,你连骑枪都端不稳,万一碰到敌人的骑兵了怎么办?” 说罢,李昂右手接过骑枪,左手拿起一面小巧的骑手扇形盾,背上背著父亲传下的双手剑,拍马走出森林,朝鲁迪村的方向过去。 “兄弟们,大家摆成圆形防御阵型,弓箭手在里面,长矛兵在外面,都小心一点,別发出声音。” 李昂走后,罗杰迅速接过了指挥权,有条不紊地发號施令。 这种圆圈阵型又被称为盾阵或者环阵,是小贵族们村头械斗常用的阵型之一,弓箭手可以有效地应对来自四面八方的袭击,长矛手则可以逼退骑士衝锋的马匹。 一路上,李昂將身子紧贴著马背,同时眼睛不停地观察四周。 森林外面是村民播种的冬小麦,麦苗刚刚越过寒冷的冬天,歪歪扭扭的立在田地里,显得有些颓萎。 不远处是一圈一人高的木製围墙,墙外的拒马已经被推倒,木製大门也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门口由五个穿棉甲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守住,看样子是害怕走漏消息,所以没打算放过村子里的人。 围墙里面隱约传来喊杀声,一道冲天的黑色烟柱在村子另一侧升起。 隨著时间的推移,喊杀声越来越小,李昂胯下的马匹在原地来回踱步,不安地打著响鼻,似乎有些惧怕眼前的景象。 “这下可糟了!下帕利亚斯的士兵已经越过山口,占据了鲁迪村,后面的男爵的大军却对此一无所知。” “要是男爵的军队在行军途中被敌人偷袭,以徵召兵那可怜的士气,绝对一触即溃。” 李昂前思后想,决定再往前靠近鲁迪村一点,看能不能打探到敌人的兵力虚实,然后爭取儘早返回匯报给男爵。 村子里有10户自由民,20户农奴,总共一百三十多人,对面如果想要全歼整个村庄,並且还不走漏消息的话,至少得派50名士兵才能办到。 不过这些全都是纸面数字,一切还要以实际为准, 趁门口的士兵注视村子內部的功夫,李昂催动马匹,快速来到了离村口不足五十步的地方。 这里能清晰地看到村子內的情况,事实果然与他料想的差不多,下帕利亚斯军队发动了一场大屠杀。 男女老幼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血泊中,一些房屋仍在燃烧,浓烟滚滚。大约三十名敌军士兵正在村子里进行最后的“清扫”,他们挨家挨户搜查,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洗劫一空,並对发现的倖存者毫不留情地补刀。 李昂强忍著怒火,仔细观察。这些士兵装备参差不齐,只有少数几人穿著皮甲或锁子甲,大部分只是简单的武装衣,武器也五花八门。他们纪律涣散,专注於抢掠。 就在他调转马头准备回去时,村口的哨兵忽然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 “不好!” 李昂低呼一声,用力一夹马腹,催动马匹向外逃跑。 但现在已经晚了,在听到哨兵的惊呼后,周围的其他士兵也都连忙转过头来,大声呼喊道。 “外面还有个漏网的杂碎,大家快去追!” 第19章 反方向衝锋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9章 反方向衝锋 仗著胯下马匹的优势,李昂很轻易地就甩开了身后追击的步兵。正当他以为万事大吉,可以放慢速度休息一会儿的时候,耳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声音一前一后,也就是说,有两名骑士追了上来!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又遇打头风。 惊疑不定之中,李昂稍微回头瞥了一眼。发现情况比他想像的稍微要好一点,追上来的是一名骑士和他的侍从。 骑士身穿全套护甲,从上到下,头盔,锁子甲,臂鎧,胸襠,链甲靴一应俱全。侍从的装备差一点,只有一件硬皮甲。並且二人都手持长剑,没有长杆武器,也没有骑枪。 不过他们胯下的马匹肩高很高,头部大而宽,尾巴短小,应该是纯种的阿拉伯战马,速度绝对完胜自己胯下的棕色安达卢西亚马。 了解到全部信息后,李昂的大脑飞速转动,很快想到了一条迫不得已的应对之策——调转马头,反向衝锋! 双方的马匹的速度相差太多,对方的两名骑手用不了多久就能追上自己,到时候二打一绝对没有胜算。 而现在与敌人之间还有三百步的距离,足以发动一次骑枪衝锋。对方手上全是短兵器,奈何不了自己,只要操控得当,打掉他们一名骑士或者侍从,生存率就会大大提高。 想到这里,他將骑枪夹在腋下,眼中闪过一丝决然,调转马头开始朝反方向衝锋,目標直指那名骑士和他的侍从。 “我天,这傢伙疯了!” 下帕利亚斯的追兵看到这一幕,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暗暗夸讚李昂是个真男人。 以一人之力,夹枪冲向四五十人的军队,这绝对是人生中值得大吹特吹的一件光辉事跡了,不过前提是得活下来。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所有人,包括追上来的骑士都认为,李昂是在发起一场自杀式衝锋,根本就没有生还的可能。 “上帝保佑,菩萨保佑,真主保佑……” 这估计是李昂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之前身边好歹还有罗杰等人保护自己,现在现在却是孤身一人,直面两名装备精良的敌人和远处虎视眈眈的数十名敌军。他只能將全部希望寄托在这匹忠诚的战马和手中这根近四米长的骑枪上。 三百步、两百五十步、两百步…… 双方的距离在急速拉近。李昂能清晰地看到对面骑士面甲下冰冷的眼神,以及侍从脸上混杂著惊讶与狠厉的表情。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將所有杂念排除脑外,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次衝锋中。 一百五十步、一百步…… 李昂调整呼吸,將身体重心放低,骑枪稳稳地夹在腋下,枪尖对准了那名骑士的胸口。这是骑士对决中最標准的姿势,將马匹衝锋的动能全部集中在枪尖一点。 五十步! 对面的骑士显然没料到李昂真的敢衝锋,仓促间也试图调整姿势迎战。但他的剑太短了,在骑枪面前毫无优势可言。 三十步! 李昂甚至能听到对方战马粗重的喘息声。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慢,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如同战鼓般轰鸣。 十步!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李昂突然微微调整了骑枪的角度。他没有选择骑士,而是瞄准了旁边那名侍从! 这个变化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骑士已经做好了格挡的准备,却没想到李昂临时改变了目標。 侍从被这突如其来的转折搞的措不及防,手忙脚乱的想要拿起盾牌,但只可惜为时已晚。 “噗嗤!” 伴隨著一声闷响,骑枪精准地刺入了侍从的胸膛,身上的皮甲硬生生被捅出一个拳头宽的大洞。巨大的衝击力將侍从整个人从马背上挑飞,重重地摔在地上,当场毙命。 而李昂的骑枪也因为承受不住这么大的衝击力,从中断裂。 “【叮!成功击杀普通骑士侍从,战斗经验+20,经验值(25/40)】” 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见一击得手,李昂毫不停留,立刻拔出背后的双手剑,借著衝锋的余势向那名骑士劈去。 骑士刚从震惊中回过神,慌忙举剑格挡。两把剑在空中相撞,迸发出一串火星。 但李昂占了先手,又是借著马匹的衝力,这一剑势大力沉,震得骑士手臂发麻,险些握不住剑。 一击之后,李昂毫不恋战,立刻催动战马从骑士身边掠过,向著远方疾驰而去。 整个过程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后面的敌军反应过来时,李昂已经衝出很远了。 “追!给我追!”那名骑士气急败坏地吼道,脸上满是羞愤。他不仅没能拦住李昂,还损失了一名侍从,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要是这件事传回下帕利亚斯的贵族圈子,那他的脸就丟尽了。 下帕利亚斯的士兵看见敌方骑士居然如此勇武,一人反向衝锋不说,关键是竟然得逞了,纷纷感到害怕。但迫於己方骑士的淫威,依旧不得不硬著头皮往前冲。 追著李昂留下的马蹄印钻入前面这片被当地人称作休斯顿的森林。 “大人,我们不能再追了,据我所知,前面是一片复杂的森林,里面可能会有伏兵!” 骑士身边一个老兵好心劝慰道,“而且,放他一个人跑出去对我们並没有任何损失,以您现在的兵力,足以撑在下帕利亚斯男爵到来之前守住这座村子。” “你在质疑我的命令?”骑士照著老兵的面门甩动马鞭,老兵顷刻就捂著疼痛的脑袋蜷缩在了地上,嘴里不停地发出痛苦呻吟,鲜血顺著指尖缓缓流下。 “废物!都是废物!”骑士的面甲下传来愤怒的咆哮,“一个连纹章都没有的野骑士,当著我的面杀了我的侍从,还敢逃跑!如果就这样放他走,我巴尔的脸往哪里搁?” “要是再敢反对,这个老糊涂蛋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罢,巴尔挥动马鞭,头也不回的跨过倒在泥地里的老兵,继续向前追击。 士兵们也只好气喘吁吁地跟在巴尔的身后,但茂密的森林极大限制了他们的行动,长矛手不得不收起武器,队伍很快就变得散乱不堪。 李昂在前面將这一切都尽收眼底,一个绝佳的计划在心底悄然浮现。 他马上加快速度,快速返回罗杰等人所在的位置。 第20章 绝地反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0章 绝地反杀 罗杰在原地等了足足有半个小时,见李昂还没回来,心里逐渐有些急躁。 士兵们也同样焦躁不安,尤其是农奴,他们普遍战斗意志薄弱,一遇到困难就想著逃跑。现在发现自家领主不见踪影,又开始议论纷纷。 “老爷该不会……”一个农奴刚开口,就被罗杰严厉的眼神瞪了回去。 他拔出腰间的短剑,走到那名农奴面前,厉声喝道。 “老爷说了会回来,那就一定会回来!谁要是再敢扰乱军心,就別怪我不客气。” 与此同时,小汤姆和卡特也纷纷抽出武器,围了上来。 聒噪不安的农奴见状,立马识趣地闭上嘴,乖乖待在原地不动。 安抚好了军心,罗杰又下令让弓箭手检查好弓弦和箭矢,长矛手擦亮矛头,时刻警惕周围的动静。 就在这时,森林边缘突然传来了马蹄声,眾人顿时紧张起来。 “是老爷!”罗杰第一个听出了熟悉的蹄声,惊喜的叫道。 101看书 找好书上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全手打无错站 “罗杰,现在已经来不及解释了,快让士兵们趴在两侧的山坡上准备射击!” 李昂顾不得擦拭身上的血跡,在简要说明了情况后,和罗杰一起指挥士兵四散开来,在山坡上设置伏击圈。 队伍中的弓箭手——他们主要是高斯弗雷德男爵提供的披甲士兵,纷纷爬上山坡的中段,那里是山脊的破碎处,有一个角度微妙的反斜坡,可以为士兵们提供掩护,避免对方前锋的直视。 至於剩下的农奴,很抱歉,他们被布置在山脊稜线下方,充当炮灰与敌人正面接触,起到吸引火力的作用。 而手持长矛和短剑的士兵则隱蔽在两侧的森林,隨时准备衝出来给敌人致命一击。 因为时间仓促,所以作战计划很草率,一切全凭李昂以往的经验。 但战场的情况瞬息万变,等他考虑清楚的时候,具体条件很可能早就发生了变化。所谓的兵贵神速就是这个意思。 李昂刚布置好伏击圈,远处就传来了杂乱的马蹄声与说话声,下帕利亚斯军队的近了! 丘陵地区,军队行进声的可听距离大概在两百到五百米以內,这个距离对冷兵器军队来说是相当危险的,一个搞不好就可能发生正面遭遇战。 “罗杰,快让兄弟们听指令行事,没时间犹豫了!” “这次只要是参加战斗的人,每人奖励十枚银幣。” 事態紧急,李昂为了让自己这支东平西凑的军队凝聚起来,不得不当场许下重赏。十枚银幣对农奴而言,几乎是他们一整年都攒不下的財富;对自由民和士兵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差不多可以包下他们一个半月的吃喝 果然,听到这个承诺,士兵们的眼神立刻变得不一样了,动作也变得勤快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李昂不禁嘆息。 “看来以后必须组建一支自己的私兵,徵召兵的缺点太大了。打顺风仗还行,要是碰到了强敌,就很难反败为胜。” …… 巴尔原本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但衝著衝著,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士兵越来越少,才不得不放缓速度。 “真是一群废物,连自家领主都跟不上,要我说,以前对这群刁民还是太好了,等回去了必须给他们点儿苦头吃!” 经过一路的奔波,只有十几个士兵勉强跟上巴尔的速度,他们稀稀疏疏地跟在战马后面,大汗淋漓,累的不成人样。 “快点,磨蹭什么,要是跟丟了那个该死的傢伙,我要你们好看。” 他的鞭子毫不留情地落在一名拄著长矛的士兵的脊背上,乾瘦的脊樑顿时出现一道鲜红的血印,疼的士兵直哆嗦。 士兵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满,只好强忍著疼痛起身,一瘸一拐地跟上战马的速度。 不远处的树林中飞起数十只惊鸟,然而直到此时,巴尔依旧没有察觉到丝毫不对劲。 另一边,李昂换上最后一根骑枪,在山坡的转角处严阵以待。只要敌人露出身形,他能保证能再来一次骑枪衝锋,並且让自己全身而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终於,在紧张的等待中,马蹄声和士兵乱糟糟的脚步声逐渐靠近。 一个疲惫的士兵从道路的另一侧走了出来,他手上拿著一根长矛,身上穿著棉甲,头髮被汗水浸湿。 紧接著,又有十几个士兵跟著走了出来,中间簇拥巴尔和他的高头大马。 “放箭!” 时机已到,李昂不再迟疑,大声发出命令。 一瞬间,山坡上的弓箭手纷纷探出头来,不停地拉满弓弦又放开。 密集的箭矢如同飞蝗般射向毫无防备的敌军! “敌袭!有埋伏!” 惨叫声顿时响成一片。第一轮箭雨就造成了可观的伤亡,至少五六名无甲的敌军士兵中箭倒地,队伍瞬间陷入混乱。 巴尔又惊又怒,慌忙举盾格挡:“不要乱!结阵防御!” 作为敌军头目,巴尔遭到了弓箭手们的重点打击,但他身的甲冑和盾牌帮他挡住了大部分飞来的箭矢,只有极少部分斜斜地插进锁子甲的缝隙,被里面一件充当內衬的棉甲卡住。 巴尔抖动一下身子,卡在棉甲里面的箭矢很快就悉数掉落,没有给他造成任何伤害。 “长矛手,前进!”见敌人的阵脚大乱,李昂的第二道命令接踵而至。 隱藏在稜线后的农奴兵们虽然害怕,但在银幣的激励下,还是鼓起勇气站起身,端著长矛向坡下的敌军压去。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昂就站在他们身后督战,所以不得不衝上去。 “两侧包抄!”在农奴兵与敌人正面接触,並成功吸引住对方大部分士兵,李昂果断再次下令。 隨著他的命令,罗杰和小汤姆分別带领手持短兵器的士兵从两侧森林中杀出,如同铁钳般夹向混乱的敌军,短剑和长矛一股脑儿地刺向敌人的侧方。 巴尔试图组织抵抗,但为时已晚。他的部队疲惫不堪,现在又被完全分割,各自为战,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防御阵型。 李昂看准时机,亲自带领最精锐的几名士兵直取巴尔。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干掉这个指挥官,剩下的敌军就会不战自溃。 “果然是你!” 巴尔见到李昂后,摆出进攻的架势,作势要和李昂拼命。 见状,李昂不由得更加小心,目不转睛地盯著巴尔的剑尖,时刻准备著迎接將要到来的攻击。 就在他骑著马接连撞倒好几个下帕利亚斯士兵,一鼓作气衝到巴尔跟前准备大战一番时,巴尔却突然调转马头,头也不回地策马跑了。 “我去,还能这么玩儿,你的骑士精神呢?” 李昂的骑枪扑了个空,战马由於衝刺带来的强大惯性,一时间停不下来,也无法改变方向,只能坐视巴尔逃走。 第21章 紧追不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1章 紧追不捨 停下战马后,李昂丟掉手上的骑枪,將双手剑横放在马脖子上,隨后用力一夹马腹,骂骂咧咧地朝巴尔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受后世的小说和影视剧影响,他一直以为这个时代的骑士都是相当注重骑士精神,视名誉为自己生命的英勇战士,没想到现实与传闻大相逕庭。 无论如何,他今天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摆了自己一道,懦弱无比的傢伙。 不光是为了声誉,还是为了对面骑士身上的装备。 他刚刚仔细观察过了,这名叫做巴尔的骑士从头到脚都被铁质盔甲包裹,並且防御力还不弱。这样一套装备保守估计,至少价值60枚金第纳尔,相当於德格伦村四五年的收入。 更別提他胯下那匹肩高腿长,肌肉线条流畅的阿拉伯战马,若是能缴获它,无论是自己骑乘还是转手出售,都是极大的收穫。 “驾!” 想到白花花的第纳尔就在自己眼前,李昂再次催动战马,死死咬在巴尔身后。 阿拉伯战马爆发力强,但是耐力却比不上李昂胯下的安达卢西亚马,在经过十分钟的紧张追逐后,二人之间的距离被一点点拉近。 巴尔惊慌地回头,看到李昂紧追不捨,心中更加恐惧。 他拼命抽打马匹,但阿拉伯马显然已经累的不轻,不仅没有加快速度,反而越跑越慢。 “混蛋!你別逼人太甚!”巴尔边逃边喊,“我可以给你钱!很多钱!” “30枚金第纳尔!不对,50枚金第纳尔!80枚金第纳尔,求求你……” 李昂冷笑一声,根本不理会这种求饶。 天晓得自己放了他之后,对方会不会遵守诺言?类似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歷史记载中,不少贵族在战败时许下重金赎身的诺言,一旦脱身便立刻翻脸不认帐,甚至带著更多人马回来报復。 俗话说的好,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他可不会在这种关键时刻圣母心泛滥。 渐渐的,两人的距离已不足十步,李昂能清晰的看到阿拉伯战马嘴角溢出的白沫。 他鬆开韁绳,仅用腿和马鐙去控制战马的方向,双手则拿起横放在马脖子上的双手剑,剑身高高立起,隨时准备挥下。 巴尔也注意到了李昂的动作,眼中闪过一丝绝望的狠厉。 他猛地勒住马韁,战马人立而起,同时右手迅速探向马鞍旁的一个皮袋——那里装著一把他以备不时之需的手弩! “既然你不给我活路,那就一起死吧!” 巴尔疯狂地嘶吼著,举起已经上弦的手弩,对准了近在咫尺的李昂。 这一下变生肘腋!李昂万万没想到对方还留有这么一手。 “嗖——” 弩箭带著恶风射来!如此近的距离,几乎避无可避! 生死关头,李昂展现出了远超常人的反应速度。他几乎是本能地向左侧猛拉韁绳,同时整个身体向右倾斜,做了一个极其惊险的马上侧闪动作。 “嗤啦!” 弩箭擦著他锁子甲的左肩飞过,撕裂了內衣的布料,带走了一小块皮肉。火辣辣的疼痛顿时从肩头传来,但总算避开了要害。 “找死!”李昂又惊又怒,杀意暴涨。他不再有任何保留,双腿猛夹马腹,安达卢西亚马如同离弦之箭般冲向尚未调整好姿势的巴尔。 “不……等等……”巴尔惊恐地看著如战神般衝来的李昂,忽然翻身下马,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声喊道。 “我投降,我投降了,作为贵族,你不能杀我!” 见李昂动作慢了下来,巴尔继续扯著嗓子说道。 “按照惯例,你可以拿我去索要赎金,但是不能杀我,也不能剥下我的装备,另外,还必须以贵族的礼仪对待我。” “哦——?” 李昂將剑刃搭在巴尔的肩膀上,似笑非笑的说道。 “按照规矩,我確实不能杀掉已经投降的贵族,不过……” “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又有谁知道你到底是战死,还是投降后被我杀死的呢?” “噗——” 李昂的双手剑精准地斩在了巴尔头盔与胸甲的连接处。锋利的剑刃切开了锁子甲的环扣,深深地嵌入血肉之中。 鲜血如同喷泉般涌出,巴尔的身体晃了晃,隨后重重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他的眼睛瞪得很大,眼珠外凸,似乎直到死前依旧不敢相信自己的命运。 一名骑士的赎金最多不超过骑士领三年的收入,按照一年400枚银幣来算的话,李昂最多也只能拿到1200枚银幣,换算下来也就是40枚金幣。 而巴尔全身上下的装备还有战马就绝对不止40枚金幣,这笔帐李昂还是会算的。 【叮!成功击杀敌方骑士,战斗经验+100】 【等级提升至lv5!当前经验值(5/160)】 【可用属性点:2】 一连串系统提示在脑海中响起,杀掉骑士提供的经验直接让李昂连升两级,並且还让他获得了两点自由属性点。 但李昂此刻顾不上细看。他强忍著肩头的疼痛,迅速下马检查战利品。 巴尔的盔甲果然如他所料品质极佳,在经歷了一连串高强度的战斗后,上面居然只留下了几道白色划痕,仅有零星几个铁环不堪重负的裂开,其余一切都完好无损,只要送到铁匠铺出几个小钱稍微修理一下,就会变得完好如初。 那匹阿拉伯马虽然疲惫不堪,但確实是难得的良驹。李昂目测战马的肩高有一米五接近一米六左右,自己只比这匹马高一个脑袋。 他在巴尔身上还找到了一个装满银幣的钱袋和几件值钱的小玩意儿,价值估计两个金第纳尔左右。 “这下真的发財了……”李昂长舒一口气,肩上的伤痛似乎也减轻了不少。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財不富。” “难怪中世纪的贵族都如此热衷於发动战爭,这无本万利的买卖,確实比辛辛苦苦经营领地来得快多了。” 光一个骑士身上的收穫,就抵得上李昂踏踏实实种好几年田的收入总和,就更不用说洗劫村子,或者攻破城堡后的战利品了。 他將巴尔的尸体拖到灌木丛中草草放下,开始卸下所有有价值的装备,然后用草绳將装备绑在马背上,绑不上去的链甲靴和臂甲乾脆自己穿在身上。 就在他脱下了巴尔外面的锁子甲,准备继续把里面那件內衬的棉甲扒掉时,一封羊皮纸信件从盔甲的缝隙中掉了出来。 李昂疑惑的走上前捡起来,发现羊皮纸已经被揉的皱皱巴巴,上面的墨跡晕染在了一起,只能勉强看清。 “蒙主恩宠的巴尔骑士,上帝最忠诚的孩子: 我,维尔德,下帕利亚斯的合法统治者,命令你即刻率领45名士兵执戈启程,务必在两日內攻克鲁迪村並坚守以待后续援军到来。 倘有怠慢不至者,除非病困或者其他充分理由,即算违约,其封土將没入我手。” 从字面上看,这是一封来自下帕利亚斯男爵的作战指令,如果信件上所说无误的话,几天后,很可能会有另外一支下帕利亚斯援军开进鲁迪村。 算算时间,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大军也差不多会在后续四五天內到达这里,李昂心里马上做出了决定。 鲁迪村地理位置重要,是奥尔加尼亚通往下帕利亚斯的关键节点,如果落入敌人手中,接下来所有的战斗计划就都要作废,更不用说自己原本要攻打桑普村的任务了,他必须在男爵到来之前守住这个地方。 第22章 战利品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2章 战利品 回去的路上,李昂顺便给自己加了一点力量,一点敏捷。 当他再次打开系统面板时,显示出来的是这样一幅画面: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5(5/160) 力量:10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事实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每升一次级后,所需的经验值都是上次升级的两倍,三级的时候需要40点经验值,四级的时候需要80点经验值,等级现在来到五级,所需的经验值也达到惊人的160点。 “以后要是能多来几个像巴尔这种伸著脖子给我杀的经验包就好了。” 李昂收起面板,忍不住喃喃道。 但今天这种情况实属难得,刚刚如果身边还有其他人在的话,李昂是绝对不敢动刀杀俘的。骑士精神要求“对同袍示尊”,屠杀投降贵族被视为野蛮行径,会遭到整个贵族阶层的唾弃。 狮心王查理曾经就下过一道命令,约束士兵不得杀害已经投降的敌方骑士,违者將会受到严重惩罚。 更关键的是,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永远不失败,万一哪天兵败了,还可以藉助这个规则来保护自己。 所以像李昂这种打破规矩的人一经发现,就会遭到集体抵制。 步行了大约十分钟,在確认两匹马都已经休息好后,李昂骑上自己的安达卢西亚马,同时將阿拉伯战马的拴绳绑在自己胯下马匹的屁股上,携带盔甲等战利品满载而归。 缴获的这匹阿拉伯马不论是外观还是性能,都比自己的安达卢西亚马要更威风更舒適,不过李昂目前还是有点放不下心,二手马虽然好,但是调教的太温顺了,而且还被別人骑过,连马鞍都是巴尔的形状,他不確定自己骑上去以后合不合適。 而且,李昂以前听路过的马贩子说,这种二手马很念旧,特別容易被找回,一个不留神就要人財两空。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先观察一下再说,自己这个一手屁股最好也找个一手马来骑。 就像前世的一句谚语,叫什么来著,“白纸找白纸,报纸找报纸。” 时间太久,李昂也记不太清了,反正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 再次回到之前埋伏的那片森林,罗杰等人已经解决了大部分敌军士兵,正在打扫战场,搜集战利品。 投降的俘虏则被单独集中在一棵树下,双手被绳子反绑在了树干上,敌人的尸体则就近拖到森林里草草的掩埋,有的乾脆胡乱丟到了泥坑里面。 荣耀只是属於胜利者的,失败之人哪怕死后,也不会有安身之地。 “老爷,您没事吧?” 看到李昂身后多出来的一匹战马和马屁股上的盔甲装备后,罗杰马上就猜到敌人的骑士应该是被自家老爷给杀掉了。 他立刻放下地上的战利品,飞奔过来帮李昂牵马。 “嗯,没有大碍,就是不小心中了一箭而已。” 之前被弩箭射中的肩头被李昂用巴尔身上的碎衣物包住了,上面还渗著丝丝殷红的血跡,偶尔抽动胳膊时会有些疼痛,不过在提升了一点力量后,这点疼痛已经变得微乎其微。 “我们的伤亡怎么样,敌人都肃清乾净了吗?”李昂翻身下马,问道。 “死了三个农奴,他们都是畏战不敢上前,最后被敌人抓住机会刺死的。其余的还有七八个人带伤,不过都没有伤及要害。问题不大。” “另外,我们总共缴获了十多把各种各样的武器,五副破损的皮甲,四件武装衣……” 说到这里,罗杰忍不住停下来,骂了一句, “那群该死的农奴兵没有经验,人都死透了还要上去补刀,白瞎了几副好甲,全被那几个杂种捅烂了。” “誒——,这件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应该值得鼓励!” 李昂走上前拍拍罗杰的肩膀,语重心长的教育道。 “盔甲再好,也没有命重要,我们寧愿损失一点战利品,也不能拿士兵的生命来开玩笑。眼下只有他们才是我们的基本盘,主次关係绝对不能搞错!” 隨后,他將绑在马上的罩面盔,锁子甲,棉甲內衬,胸襠,逐一取下来,递给罗杰。 “你把这些都穿上,身上这件锁子甲换给小约翰,另外,这匹阿拉伯马也给你骑乘。” 罗杰呆呆地接过厚重的盔甲,突然间有些有些愣神。 这些盔甲的价值恐怕得有五六十枚金幣之多,老爷就这么简单的给他啦? “老爷!这?” 他刚想要开口拒绝,却被李昂抬手制止住。 “侍从有义务保卫自己效忠的骑士,同时,骑士也有义务为自己的侍从提供儘可能精良的装备。” “罗杰,等老爷我成为骑士以后,你肯定第一个当我的骑士侍从,所以这些装备都是你应得的!” 说完,李昂示意罗杰脱下那件陈旧的锁子甲,准备亲手为他换上新的。 “老爷,还是不了,我穿旧的就行,这件新的还是给小约翰吧,这次他出了大力气,总共击杀了五个敌人,还救了一名险些被敌人斧子砍中的农奴。” 罗杰朝小汤姆所在的方向努了努嘴,由衷的夸讚道。 小汤姆此刻正咧著个大嘴,帮受伤的士兵包扎伤口,一只手不停的把玩从敌人那里缴获来的匕首,完全没打盔甲这些贵重战利品的心思。 这其实也很正常,按照中世纪通用的战利品分配方法,普通士兵只允许获得武器、首饰、还有钱幣这些小玩意儿,大宗的东西都要统一上交给领主,由领主进行二次分配。 通常几轮分割下来,就没有普通士兵什么事儿了。 “没想到农夫父亲居然生了个战士儿子!” 李昂顺著罗杰的目光看向小汤姆,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期许。本来以为这孩子只是一个满腔热血的愤青,没想到居然真有本事,这下可捡到宝了。 “咳咳!” 他清了清嗓子,將所有士兵召集起来。挨个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果然少了三个农奴。 不过好在这三个人都是佩雷骑士和贝尔纳骑士派来的,自己从德格伦村带来的士兵一个个都完好无损。 目光扫过底下这群刚刚经歷血战的战士,李昂示意罗杰將战利品聚拢在一起,依次发给翘首以盼的士兵们。 请问徵召兵人生当中最幸福的一件事是什么? 那当然就是取得战利品了! 作为这场伏击战中表现最佳的人,小汤姆被李昂亲自赐予了一件九成新的锁子甲,引来所有人羡慕的目光。 然后就是男爵支援的10名卫兵,他们虽然不是李昂的士兵,不过李昂还是大大方方地允许他们分享战利品,並为自己贏得了一个慷慨的好名声。 最后就是卡特了,这傢伙虽然不擅长战斗,但在管理队伍方面经验十足,所以获得了一件武装衣,一顶皮帽,以及一面箏形盾。 至於剩下的农奴,原则上,这些人没有权利分享战利品。不过仁慈的李昂老爷还是承诺等战爭结束了,给他们每人多发两枚银幣。 听到有补偿后,农奴也都喜笑顏开,吵吵嚷嚷的夸讚老爷仁慈。 另外,在战前承诺的十枚银幣,李昂表示自己现在没有现钱,所以只能得到战后才能兑现。 有了这些战利品做保证,士兵对他的信任达到了顶峰,大家都很洒脱的没有去计较发赏钱的时间。 几个男爵的卫兵还吵著说以后要跟李昂混,嚇得他赶紧劝了回来。 刷底下士兵们的好感度是一回事,挖男爵大人的墙角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就算有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公开这么做。 分发完战利品,李昂立刻开始著手下一步计划。 “罗杰,让大家抓紧时间收拾东西,我们马上出发去鲁迪村!” 第23章 俘虏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3章 俘虏 休斯顿森林的大道上,李昂身穿全套骑士盔甲,一马当先走在队伍最前方。 他身后,是全副武装,骑著新缴获的阿拉伯战马的罗杰。 由內到外,罗杰依次穿了一件棉甲,一件破旧的锁子甲,然后是铁片製成的胸襠,头上戴一顶覆面盔,他拉下头盔,只剩下一条狭长的缝隙,里面露出他的棕色的眼睛。 再往后,就是装备著锁子甲的小汤姆,他將锁子甲穿在里面,外面套上一层旧皮甲,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完全就是一副刚入行不久的佣兵打扮。可殊不知他手上至少沾了五个敌人的鲜血。 作为唯一一个获得铁质盔甲的普通士兵,小汤姆一路上神气极了,胸膛挺得老高,他时不时笨拙地调整一下皮甲的位置,试图让里面的铁环露得更明显些。 “嘿,汤姆,小心別把脖子仰断了!”一旁的卡特忍不住打趣道,语气里满是羡慕。 卡特虽然也获得了一副钉饰硬皮甲,但价值远没有锁子甲高。一般而言,在巴塞隆纳,一副精良的锁子甲起码可以抵得上五六副皮甲。卡特身上的钉饰硬皮甲防护性也不错,但比起环圈锁子甲还是差远了。 小汤姆立刻瞪了他一眼,压低声音,故作老成地教训道:“叫汤姆队长!还有,我这叫保持警惕,你懂什么!” “哈哈哈——” 小汤姆此言一出,周围的士兵立马被逗的笑了起来,空气中瀰漫著快活的空气。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身上,丝毫没有注意队伍后方传来的异动。 “刺啦!” 就在大家插科打諢,互相开玩笑的时候,队伍后面的一个俘虏突然挣脱草绳,出其不意地冲向一侧的密林。他先是被路边一块碎石给绊了一跤,隨后一骨碌爬起身,又接著跌跌撞撞地逃跑。 “追!” 罗杰马上反应过来,催促胯下的马匹追了上去。 与此同时,小汤姆也取下背上的猎弓,弯弓搭箭开始瞄准。 “汤姆,別为这么一个杂碎浪费宝贵的箭矢。” 李昂勒住马头,制止住了弓箭手的动作,饶有兴趣的看著罗杰在马上彆扭的样子——在此以前,罗杰几乎没有接受过正儿八经的马术训练,正好通过这个机会检验一下他的潜力。 阿拉伯马爆发力极强,快速奔跑时,前后躯体会有规律的摆动,这也就导致骑马者极为的不適,甚至是顛簸。 罗杰死死夹住马腹,身体隨著战马的奔腾起伏不定,就好像在浪花中游泳一样。 好不容易控制住战马后,他將身子紧贴在马脖子上,刷的一声抽出短剑,平息凝神。 在马头越过俘虏肩膀的那一刻,罗杰抓住机会,手中的短剑高高扬起,在空中划出一个半月形,隨后照著俘虏的背后猛地落下。 但就在剑刃即將触及皮肉的那一刻,罗杰手腕猛地一翻,变斩为拍,用厚重的剑身平面狠狠抽打在俘虏的背心上! “啪!”一声闷响。 俘虏惨叫一声,前冲的势头被这沉重一击彻底打断,整个人如同断线的木偶般向前扑倒,脸朝下重重砸在地面上,啃了满嘴的泥尘和腐叶,一时间只剩下痛苦呻吟的力气,再也爬不起来。 罗杰勒住战马,调转马头,居高临下地看著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的俘虏。 隨后,他收起短剑,俯下身,一把抓住俘虏的腰带,像拎包裹一样將他提了起来,横著搭在了阿拉伯马的马鞍前桥上,然后不紧不慢地策马回到了队伍前方,將其丟到了俘虏堆里面重新捆上双手。 “表现的还可以,作为一个初学者,能在高速移动的马背上砍中敌人就很不错了。” 目睹完全过程后,李昂在心底给出这个评价,决定要在之后的时间里好好教罗杰马术,爭取早日把他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士侍从。 队伍后面,看到同伴成功逃脱,情绪有些激动的俘虏在目睹这一幕后,纷纷识趣地低下了头,谁也不敢主动去扶躺那名在地上不停呻吟的同伴。 “哦!我的上帝呀,你这个吃泥巴的杂种,快点给我起来!” 卡特这时也来到了俘虏前面,不耐烦地抬脚踹在那名逃跑俘虏的肚子上,恶狠狠地警告道。 “老爷还等著赶去下一个村子,你们一个个非但不好好表现,竟敢在这里给老爷添堵?” 说罢,他装模作样地拔出腰间的短剑,用威胁的眼神扫过一眾俘虏。 “果然,这种事还得让底层的农奴来做才行,要我可真不一定下得了手。” 李昂看得很清楚,卡特那一脚踹出去后,俘虏乾呕一声,接著把胆汁混合著血液全吐了出来,不及时救治的话,估计是活不成了。 不过他可没有閒工夫这里关心俘虏。 “卡特,別管这只烦人青蛙了,把他给我丟在树林里餵狼!” “是,老爷!” 卡特也是个狠人,他害怕俘虏没死透,竟然直接用短剑把俘虏的脚筋全给挑掉,然后像扔垃圾一样丟到了树林里。 李昂的眼皮不由得跳了一下,他马上转过头,勒住马朝鲁迪村的方向出发。 “圣母玛利亚在上。这可不能怪他残忍,谁让俘虏要逃跑呢?” 他原本只打算让俘虏干一些诸如修理城墙,挖掘壕沟之类的脏活儿累活儿,可没想著当杀人狂魔。不过这反正是那名俘虏自己选的路,上帝应该不会怪他李昂吧? “阿门!” 不知不觉,李昂也学著教堂里神父的样子,在自己面前双手画十,念念叨叨了好一会儿。 看来基督教在西方兴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高强度的战爭之下,人们確实需要一个心理慰藉来净化精神的罪恶。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鲁迪村的木製围墙再次进入李昂的视野。 这里原先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基本上全都跟著巴尔进入休斯顿森林追击李昂,最后被一网打尽,其余要么战死要么被俘,残留在围墙內的估计只有五六个老弱。 秉著“狮子搏兔,尚需全力”的原则,李昂没有大意,他下令让长矛手在前,弓箭手在后,自己则和罗杰分別列於两翼,缓缓朝围墙內推进。 “咔擦” 阵列中一个冒失的士兵不小心踩中了脚边的断枝,寂静的空气中突然出现一道异样的声响。 第24章 神射手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4章 神射手 “咻!” 锋利的铁製刺头箭带著长长的白色羽毛,从村庄的另一侧爆射而出,箭头直指队伍中的一名士兵。 “不好,快上盾牌!” 察觉到敌人袭击的李昂立刻勒住焦躁不安的战马,向周围大声传递命令。 同时,他让队伍中一名受伤的士兵先行离队,单独將后面的俘虏转移到围墙往外面严加看管,以免在关键时刻影响己方作战。 就在这时,卡特快步衝上前,用他新得到的鳶尾盾挡住了从暗处飞来的箭矢。 “砰!” 箭头以极快的速度穿透木製盾牌,从另一侧露出头来,巨大的惯性让卡特的身体不由得颤了一下。但所幸,箭矢后半段卡在了木屑中,否则卡特的肩膀很有可能会被扎伤。 “对面有箭术高手!” 几乎是同一时间,李昂心头升起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在中世纪,成为弓箭手的门槛非常高。一个普通的弓箭手起码需要训练三年,而精锐弓箭手花费的时间更长,至少八年起步。 在11世纪的英格兰,30內步正面击穿熟锁铁甲,便可以被评为精锐弓箭手。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而刚刚射出这支箭的弓箭手在村子的另一侧——將近120步开外的地方,这个距离想要命中敌人都十分困难,但他不仅精准的锁定了移动中的士兵,甚至还穿透了鳶尾盾。 李昂可以毫不犹豫的给出结论,对方一定是一名经验相当老道的弓箭手,兵龄绝对十年起步。 不过极为幸运的是的是,敌军只有一个箭术好一点的高手,其余方向射来的箭支要么软弱无力,要么乾脆飞到了別处,不然的话要给李昂的军队造成极大的杀伤。 “哈哈,看来上帝站在我们这一方!” “举盾!长矛手向前!弓手,给我朝箭矢来的方向还击!” 李昂大笑一声,隨后果断下令,让士兵们排成三列,组成一面密不透风的盾墙。后方的弓箭手则不停地向上拋射,不求射中敌人,只求火力压制。 终於,在经过几轮紧张的对射后,敌人不仅没能造成伤害,反而消耗光了自己的箭支储备。代价则是卡特的鳶尾盾被扎成了刺蝟,估计离报废不远了。 “敌人的箭支用完了,长矛手向前压!” 在观察到对面飞来的箭支越来越少,並且越来越弱后。李昂发出命令,沿著村子的主干道一步一步向角落处的民房逼近。 越是深入村子,所看的画面就越是令人触目惊心,木製围墙之后,完全是一副人间地狱般的景象。 村民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男的女的都有,伤痕大都集中在背部,明显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人从身后砍死的。 村落中央的木製大屋已经被焚毁,漆黑的木炭余烬中隱约可见一具烧焦的女性尸体。 尸体的双手被反绑,面部朝下,呈跪姿,可以看出在生前一定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真是群畜生!” 眼前的一幕不由得让李昂骂出了声,进攻的欲望也更加强烈。 “兄弟们,对面是下帕利亚斯的士兵,他们侵占我们的土地,残害我们的村民,抢夺我们的財富,是一群被魔鬼腐化了心智的恶魔。” “大家不用手下留情,见到后一律格杀勿论。” 命令一下,激烈的正面白刃战也在这一刻打响。躲在民房內的下帕利亚斯士兵避无可避,只能被迫衝出来迎敌。 但一名下帕利亚斯士兵刚衝出屋门,就被严阵以待的小汤姆一矛刺穿了胸膛,他难以置信地看著透胸而出的矛尖,软软倒下。 有了前车之鑑。民房內剩下的士兵表现的很谨慎,他们六个人举起包铁盾牌围成一个圆圈,缓缓走了出来。 小汤姆同刚才那样再次刺出短矛,矛头撞击在盾牌外表的铁皮上,却只產生了一两颗火星,在盾牌上留下一条不深不浅的印记,未能撼动敌人分毫。 就在小汤姆送出手臂刺击,来不及收回短矛的时候,盾牌后的一名下帕利亚斯士兵趁机露出半边身子,用手上的单手月刃斧將短矛一刀斩为两段,隨后快速回身,隱藏在盾墙之后。 类似的事情也同样发生在了卡特身上,他试图用短剑从盾牌缝隙中突刺,却被对方用盾牌巧妙地格开,另一名敌人趁机从盾牌上方刺出短矛,险些划破他的脸颊,逼得他连连后退。 一时间,李昂一方的士兵拿敌人的乌龟阵法无可奈何,都不知道如何下手,只能不停地攻击下帕利亚斯士兵的盾牌,试图打开一个缺口。 但包裹了铁皮的盾牌远不同於普通的木盾,哪怕现在用尽全力劈砍,也往往只能在上面留下几道白痕,反倒是震得自己手臂发麻。 “都让开!” 见状,李昂和罗杰都默默地退回村口,然后调转马头,朝向正打得火热的战团。 士兵们听到命令,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迅速向两侧散开,让出了中央的通道。 下帕利亚斯士兵组成的龟甲阵压力骤减,但他们还来不及庆幸,就看到了令他们魂飞魄散的一幕——两名全身披甲的骑士,正在村口远处开始加速! 马蹄敲击著坚硬的土地,发出沉闷而富有节奏的巨响,李昂在衝刺中缓缓举起四米长的骑枪,枪头对准龟阵的中央。 罗杰因为马术不精,所以拿著一柄长矛跟在李昂身后,以便进一步扩大前面李昂打开的缺口。 “骑……骑兵衝锋!”盾阵中传来惊恐的尖叫。面对结阵的长矛兵,李昂或许还会忌惮,但他们这个为了应对混战而组成的密集小圆阵,在高速移动的骑兵面前简直就是活靶子! “稳住!举矛!大家不要慌!”阵中的小头目声嘶力竭地吼道,试图安抚军心,几支长矛颤颤巍巍地从盾牌缝隙中伸出,指向衝来的骑士。但谁都明白,在如此近的距离被骑兵全力衝击,后果不堪设想。 李昂一马当先,他將身体伏低,减少风阻,同时目光死死锁定那如同刺蝟般的盾阵,计算著距离和角度。 骑枪衝锋虽然威力强大,但骑士的风险也很大,只要稍不留神出现一个动作错误,就可能前功尽弃甚至是重伤乃至於半身不遂。 以往他常常听到父亲讲述某某骑士在衝锋时胳膊脱臼,或者肋骨断裂的案例,所以格外小心。 一百步!五十步!三十步! “咔嚓!咔嚓!” 木质矛杆在触碰到盾牌的那一瞬间应声而断!碎裂的木屑四处飞溅!巨大的衝击力让顺著手臂来到腰间,迫使李昂整个身子后仰,似乎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不停地撕扯他的腰部,让他感觉腰椎要断了。 但他还是靠著强大的毅力挺了下来,双手死死的夹紧马腹,蹬住马鐙,才让自己没有从马背上落下来。 不过隨之而来的,下帕利亚斯士兵的盾墙也被战马撞出一个巨大的豁口,罗杰紧隨其后冲入阵中,將阵型彻底搅乱,有三名敌军士兵直接在战马的衝击下死亡。 卡特、小汤姆和其余士兵见状,士气顿时大振,如同决堤的洪水般从四面八方涌了上来,手上各式各样的武器一股脑儿的招呼上去,瞬间將残存的敌人淹没。 短短几分钟后,最后一名敌人也被小汤姆用新缴获的月刃斧劈倒在地。 战斗结束。 村道上只剩下七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以及那几面散落在地、沾满血污和脚印的包铁圆形盾牌。 “清理战场,搜集物资,检查一下看有没有倖存下来的村民。” 李昂翻身下马,脚上的链甲靴与地面碰撞,发出金属的叮噹声。 他撕下一块亚麻布,擦了擦盔甲上的血污,然后一边揉著吃痛的腰一边转过头,对著身边同样腰痛无比的罗杰说道。 第25章 铁匠学徒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5章 铁匠学徒 “老爷,我们收穫了六麵包铁大圆盾,一柄单手短柄月刃斧,一把紫杉弓,还有几把短头和短矛。不过目前没有发现活著的村民,我估计这个村子的人很可能已经被杀绝了。” “下帕利亚斯人甚至连孩童都没有放过,这群杂种简直和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没有两样!” 不多时,罗杰带著整理好的数据上前匯报导,一边说,嘴里还不停地嘟囔。 今天看到的残酷景象显然惹怒了这个深受骑士精神薰陶的小子。 “两军交战,哪有什么道德可言,要换作我是对面的將领,为了不走漏消息,很可能也会这么做。” 李昂刚想要继续说下去,看到罗杰一脸不解的模样后,才意识到他或许还听不懂高深的军事理论,只好转移话题。 “嗯,把缴获的盾牌拿来给我看看!” 罗杰闻言后,立刻转过身招了招手,示意两名士兵將一面相对完好的包铁圆盾抬了过来。这盾牌直径约莫三尺,木质盾身,边缘和中心关键部位都用铆钉加固了厚实的铁皮,入手颇为沉重。 李昂用手指敲了敲盾面,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又仔细看了看盾牌边缘的金属包边和內侧的皮带握把。 “做工不错,用料很厚实,难怪我们的武器打不穿。” 拿在手上打量了一会儿后,李昂將其重新还给罗杰。 “把这些盾牌发下去,然后让我们的士兵把手里的木製盾牌换下来。另外这把月刃斧就给小汤姆,刚刚看他用起来挺顺手的。” 这把月刃斧的斧刃呈新月形,寒光闪闪,看起来十分锋利,背部的配重锤可以用於敲击,木柄上缠著防滑的皮条,握感扎实。是一把不错的劈砍武器。 他记得15世纪有个勃艮第国王,好像叫“大胆”查理,他在某次战役中心血来潮,亲自披甲上阵,结果被一名拿著巨型长杆月刃斧的瑞士士兵一刀劈在了头盔上,连带著头颅也被劈成了两半,造成了赫赫有名的“裂颅者”事件。 小汤姆接过罗杰递来的月刃斧,装模作样的对著空气挥舞了几下,然后左手套进铁皮盾的皮製套环,將盾牌护在身前,再戴上一顶从敌人头上搜刮来的护鼻盔,配著锁子甲和皮甲,简直就和9世纪的维京人一模一样。 双方唯一的区別就在於肤色,维京人普遍是白皮肤,亮色头髮,而李昂和小汤姆等伊比利亚土著都是暗白色皮肤,黑色头髮。 在安排好一切后,李昂独自一人走到村子中央的开阔处,拿起那把紫杉弓,右手缓缓拉动弓弦,肩膀逐渐开始有些吃力。 最后,在弓箭弯曲成一个满月的形状时,他右手突然鬆开,弓弦在力的作用下猛地回弹,发出一声有力的震颤,他的肩膀也开始微微发酸。 “真是一把好弓!” 饶是李昂拥有10点的力量,使用起来也有些吃力,更不用说要在短时间高频次的速射了。 “只可惜刚刚那名弓箭手在乱军之中被戳死了,不然的话说不定还能收为己用。” 在战斗结束后,李昂草草地瞥了一眼这把紫杉弓原主人的尸体,发现弓箭手右边的胳膊严重增生变形,轮廓也格外的粗壮,肩胛、腰椎、尺骨全都比正常人的要大一倍左右。这是常年高强度拉弓,骨骼和肌肉为適应巨大拉力而產生的適应性变化。 他猜这名弓箭手的力量一定在他之上,可能是12点的样子,不然绝对无法拉动这种高磅数的弓。 “老爷,这里有情况!” 罗杰刚刚带著士兵们逐个房间寻找下帕利亚斯士兵搜刮到的粮食和物资,当他走进村子最东边的仓库时,脚尖不小心踩在了一个尸体的手指上。 罗杰察觉后下意识地跳开,隨即发现那“尸体”竟然猛地抽搐了一下,然后捂著吃痛的手指跳了起来。 “啊——!” 很明显,双方彼时都被对方嚇了一跳,不约而同的后退一步,发出一声惊呼。 “上帝呀,请告诉我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鬼,大变活人吗?” 罗杰惊魂未定,差点把手里的短剑当飞鏢扔出去。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尸体,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穿著破烂衣服的年轻男人! 这人脸上、身上都抹著黑灰,刚才一动不动地蜷缩在仓库角落的阴影里,偽装得极好,以至於罗杰一开始根本没发现。 那年轻人也被嚇得够呛,尤其是看到罗杰身后又涌进来好几个手持利刃、杀气腾腾的士兵,更是面无人色,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用带著浓重口音的话连声求饶。 “別杀我!別杀我!我不是当兵的!我只是个躲在这里的村民!” 李昂闻声走了过来,目光锐利地扫过这个瑟瑟发抖的年轻人。对方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但身材很壮实,右手关节处有厚厚的一层茧子,胳膊格外的粗壮,不像普通农民。 “你到底是什么人?” 意识到不对劲后,李昂立马拔出剑来,指著对方的脖子问道。同时周围的士兵也都围了上来,相信只要他一声令下,马上就能把这个身份不明的傢伙剁成肉酱。 年轻人抬起头,偷偷瞄了李昂一眼,却被眼前闪著寒光的剑刃嚇得一哆嗦,连忙又低下头,带著哭腔说道: “老爷冤枉啊,“我叫卢克,是村里的学徒,跟著赫尔曼师傅学打铁……下帕利亚斯人打进来的时候,我正好在仓库地窖里清点东西,躲过一劫……后来……后来我听到上面杀人、抢东西,不敢出来,就一直躲在地窖里……” 说完,卢克又伸出右手的四根手指,指著天空发誓道, “我以上帝的名义向您保证,我所说的绝对没有半句假话!” 他害怕李昂不相信,又指了指仓库角落一个被几个空木桶巧妙遮掩住的、仅容一人通过的狭窄入口。 李昂使了个眼色,卡特立刻带人下去检查,很快上来匯报:“老爷,下面是个小地窖,存放著一些铁料和工具,没有別人。” “你说你是铁匠学徒?”在確认身份后,李昂终於放缓了语气,他收起长剑,俯下身子笑著问道,“那你都会做什么?” 提到自己的手艺,卢克似乎找回了一点勇气,他稍微挺直了身子:“回……回大人,我能帮师傅拉风箱,锻打粗胚,修补一些简单的农具和武器,也认得一些常见的矿石。” “嗯——还算不错!”李昂略加思索,决定收下这位说话老是结巴的铁匠学徒。 “罗杰,你去给这位结巴,哦不!铁匠先生找些吃的,然后换一身乾净衣裳,从此以后,他就是我们的人了。” “是,老爷!” 罗杰接到命令后很快行动起来,其他士兵也都各自四散开来,搜寻有用的东西,只留下卢克呆呆的立在原地,无风凌乱。 他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这就……活下来了?不仅没被杀,还被收编了?这位看起来杀气腾腾的老爷,行事作风也突兀了吧? 他看著罗杰离开的背影,又偷偷瞄了一眼正在检查缴获而来的紫杉弓的李昂,心里七上八下,不知是福是祸。不过,能活下去总归是好的,而且看样子这位老爷似乎很看重手艺人的样子。 不多时,罗杰拿著一块黑麵包和一块燻肉回来了,还带来一件从敌人尸体上扒下来的、还算乾净的粗布外套。 “喏,吃吧,把衣服也换了。”罗杰將东西塞给卢克,语气不算客气,但也没什么恶意,目光中隱隱还带著一丝好奇,看的卢克有点不好意思。 第26章 维尔德的忧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6章 维尔德的忧虑 维尔德最近心情很不好,他已经有四五天没有收到巴尔那个混蛋的消息了,如果可能的话,他真心希望这个傢伙已经下了地狱,不过不是现在。 至少在战爭结束之前,他还需要巴尔继续为下帕利亚斯发光发热。 “格莱特,你能否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作为下帕利亚斯的男爵,我竟然失去了自己封臣的消息?” 格莱特是一个有明显巴斯克人特徵的“阿拉贡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阿拉贡人……” 这是他不论任何场合都会使用的口头禪,但儘管如此,光亮的高额头和禿顶还是出卖了他,因为传统阿拉贡人普遍发质粗硬,面部稜角分明,很少有会禿顶的。 听到自家领主又在大发雷霆后,格莱特摸了摸额头,有些难为情。 但男爵的话他又不能不回应,只好满不情愿地扭过头,组织了一会儿语言,然后低头哈腰的笑著解释道。 “尊敬的大人,您才是下帕利亚斯的合法统治者,没人能反对您的命令。以我一个阿拉贡人的直觉来看,巴尔可能是在路上遇到了其他问题,相信不久之后会有消息的,您不必担心。” 格莱特不过是一个贫瘠村庄的小骑士,这次出征时走了大运,才被允许和维尔德男爵的主力部队一起行军。 所以他两边都不敢得罪,只好支支吾吾地说一些有的没的来搪塞。 维尔德望向远处的安妮欧斯山,那里天光初现,雾气徐徐散开,山顶被金色的阳光的笼罩,呈现一派祥和的景象。 “多好的山色啊!” 古罗马的诗人维吉尔曾在他的《牧歌》中描绘过类似的景象,“群山之巔,最先接受黎明女神的光辉……” 维尔德发出一声感嘆,隨即又摇了摇头,他又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来格莱特话里面的尷尬和敷衍,而他本身也並没有期望从格莱特的嘴里听到答案。 这次带格莱特一起行军,本意是想扶持一下,以平衡下帕利亚斯境內的贵族势力。但现在看来,自己当初看错了,格莱特也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软蛋。 想到这里,维尔德又气不打一处来。不只是格莱特,这几年里,领地內的贵族对战爭越来越消极,要么专心务农,要么则组织经商,哪里还有一个贵族该有的样子。 “传令下去,让部队加快行军的速度,务必在天黑之前到达鲁迪村郊外,我倒要看看巴尔那个傢伙到底在搞什么鬼!” 得令之后,格莱特略显迟疑,最后还是小声的开口询问道。 “大人,士兵们现在已经疲惫不堪,据说接下来的道路还会更泥泞,我们要不要……” “但作为封君,我想我有这个权利!” 维尔德不待格莱特说完,便拔出长剑,冷不丁地横在他脖子上,目光狠厉。 “你不是自詡为阿拉贡人吗?阿拉贡的规矩你应该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违抗军令的士兵的!” 格莱特脸色煞白,冷汗瞬间就浸湿了后背的衬衣。 “是……是!大人,我这就去!” 隨后,他如蒙大赦,连忙策马奔向队伍后方,扯著嗓子传达命令。 “男爵大人有令,加快行军速度,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鲁迪村。” 望著格莱特惊慌失措的样子,维尔德不由地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下帕利亚斯拥有乌赫尔伯爵领內最好的谷地和平原,每年的產出不仅能满足自己的消耗,还可以向外出口。 肥沃的土地和优越的自然环境为下帕利亚斯贵族带来了財富,但同样也让他们失去了进取精神和骑士的勇敢。 事实上,下帕利亚斯大部分贵族大都兼职经商,商人的金钱观套住了他们的目光,这次若不是维尔德力排眾议,贵族们很难下定决心发动战爭。 而恰恰相反的是,奥尔加尼亚男爵领位於一条狭长的河谷之中,土地破碎,耕地稀少,所以所以那里的贵族和民眾为了生存,不得不更加坚韧、好斗,也更加团结。他们像山间的野狼,为了每一口食物都必须拼命爭夺。 而这正是维尔德所担心的,现在他还健在,所以暂时能压住底下的贵族和周边的同僚封臣,可等他死后,儿子小维尔德能控制住这个富得流油的领地吗? 为了给自己儿子铺路,同时也为了打消其他同僚的覬覦之心,他思考良久后才做出对奥尔加尼亚宣战的决定。说到底,铁矿不过是个幌子罢了,真正的目的是保证下帕利亚斯的安全。 用一次出击,来换得十几年的和平,值! “传令兵!”想到这里,维尔德再次喝道,“再派一队轻骑,扩大侦查范围,我要知道鲁迪村周围十里內的一切动静!” 这场战爭他不敢失败,也绝对不能失败。 …… 鲁迪村外,正值中午,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李昂今天难得消停一天,他一边练习弓箭,一边监督下帕利亚斯的俘虏修理木製围墙。要是发现哪个俘虏偷懒,就一箭射在他的脚边。 一支斑鳩从旁边飞过,他摆弄弓弦的时候,余光恰好看见一个昏昏欲睡的俘虏。 “嗖!” 箭矢精准地钉在一个正靠著墙根打盹的俘虏脚前不足半尺的地面上,箭尾剧烈颤动。 李昂伸出大拇指,眯起左眼,比划了一下。 距离大概有65英尺左右,准头还可以,不过力道差了点,箭头只没入了地面一半。 那俘虏嚇得一个激灵跳了起来,马上睡意全无,惊恐地看向李昂的方向。李昂面无表情,只是慢条斯理地从箭囊中又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目光扫向其他俘虏。 俘虏们顿时噤若寒蝉,再也不敢有丝毫懈怠,卖力地搬运木材、加固篱笆,嘴里嘿呦嘿呦的喊著號子。 “ei noi de la mare” “vol que li portem pa” 这首劳动號子据说早在罗马时期就有了,流传至今,早已成为巴塞隆纳家喻户晓的民歌。 李昂听了一会儿这支颇具加泰隆尼亚特色的歌谣,感觉挺不错,心里感慨苦难果然是创作的温床。 要不是他仁慈的李昂·德·罗塞洛大人为俘虏们提供如此“优渥”的劳动条件,这群大字不识一个的泥巴人哪里会唱什么歌! “史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射了一会儿箭,李昂觉得有些无聊,便把这里的工作交给罗杰看管,自己在村子里漫步起来,顺便观察周围的地理环境,为接下来的战爭做准备。 鲁迪村原来的围墙有一人高,由一根根碗口粗细的原木紧密排列而成,顶端被削尖,如同无数指向天空的利齿。 这些原木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表面已经呈现出一种深沉的灰褐色,布满了乾裂的纹路和斑驳的苔蘚痕跡。 围墙並非笔直一线,而是顺著地势略有起伏,在一些关键拐角处还搭建了简陋的木质望楼,可以为站在上面的弓箭手提供少量防护。 “如果守军有五十人,在围墙外放上拒马,再挖一条壕沟,然后用石块把大门堵住。” “然后將守军分成四队,一队弓箭手射击,一队拿著巨斧劈砍敌人的重甲,另外一个长矛手在前方御敌,最后一队则作为机动兵力隨时准备支援。” “这样安排大概可以暂时挡住一两百人的进攻。” 之所以是暂时,是因为鲁迪村的围墙並不厚实,在百人规模的高强度战爭之下,最多撑三天就会裂开甚至倒塌。 “但愿高斯弗雷德男爵能快点来吧,为了这场战役,我可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的。” 第27章 战爭前夕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7章 战爭前夕 在离鲁迪村五英里的地方,维尔德的大军停了下来。 这里是山道最险要的地方,山势在这里格外陡峭,两侧只能容纳三四个人通过。因为刚下春雨,不少落石顺著几乎九十度垂直的山崖滚落下来。 一个倒霉蛋士兵被砸中后,捂著鲜血淋漓脑袋躺在地上嚎啕。他身边几个同袍围在周围手足无措,有的提议撕下一条麻布包上,有的说去找隨军的教士討要圣水涂抹,还有的乾脆傻站著,不知该如何是好。 最后,队伍中仅有的一个懂得些粗浅包扎的老兵被叫了过来,他看了看伤口,摇了摇头:“砸得太深了,骨头都碎了,光包上没用,恐怕只有上帝才能救他了……” 说到这里,这名士兵差不多等同於被宣判了死刑,毕竟在这缺衣少药的时代,谁会去管一个徵召兵的死活? 维尔德勒住战马,抬头望了一眼山崖,又回头瞥了眼身后疲惫无比的士兵,眼神中闪过一丝决然。 安妮欧斯山拦截住了来自地中海和北大西洋的暖湿气流,为下帕利亚斯带来了充沛的降水。但相应的,这道天然的屏障也阻挡了军队出山的脚步,使行军变得格外艰难。 不过比起战爭胜利的巨大收穫,些许伤亡都是可以接受的。 农奴就像野地里的杂草,死了一批,还会一茬接著一茬的长出来,根本不用担心。 有些时候,战爭甚至充当著人口调节器的作用。 一个常被引用的例子就是1250-1450年,卡斯蒂利亚王国在特拉蒙迪斯、塞尔帕、西尔维斯地区反覆征战,战火迫使大量平民逃亡山区或者別的地方。极大缓解了国王恩里克一世的人口压力,许多地区由原本的人口过多,耕地紧张一下子转变为地广人稀。 “神创造了我们,我们必须承受一切!” 休息了一会儿后,大军重新开拔,士兵们迈著沉重的步子继续前进。 “希律律!”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是维尔德派出去的侦察骑手回来了。 骑手穿著一件白色棉甲,头戴一顶护鼻盔,腰间繫著手半剑,右手拿著一把长矛。 见到维尔德男爵后,立刻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恭敬地匯报导。 “男爵大人,前面大约五英里的地方就是鲁迪村,但我们並未发现巴尔骑士的士兵。相反,村庄被一个奥尔加尼亚的骑士占据,村口打的是蓝底猎鹰旗。” “什么?没有巴尔骑士?” “是的,大人,事实上,我看见奥尔加尼亚的士兵正在鲁迪村外修理城墙,挖掘壕沟。” “我的天,真该死!我就知道巴尔那个傢伙靠不住!” 维尔德男爵一拳重重砸在马鞍上,气得脸色发红。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巴尔不仅没能完成任务,很可能还让敌人占了先机,甚至更糟。 “对方有多少人?有没有看到巴尔,或者他的旗帜、装备?”维尔德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逐一追问细节。 侦察兵摇了摇头:“人数看不太真切,但应该不多,大概四五十人的样子。村庄外围的工事看起来也刚动工不久。没有看到巴尔骑士的旗帜,也没看到任何我们的人。” “大人,我们现在怎么办?”格莱特走上前小心翼翼地问道,“是直接进攻,夺回鲁迪村?还是……” “我记得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也有一座属於我们的村子,不错吧?” “是的,大人,那是一座位於山坡上的小村落,叫桑普村,属於哥特哈家族,离我们不远。” “那今晚就在那里歇脚,格莱特,你立刻带一队人马先行赶过去,通知当地的骑士准备食物和住所。” “是,大人!” 格莱特立刻领命,点了三名轻骑兵,率先朝著哥特哈家族的村庄疾驰而去。 维尔德则指挥主力部队,转向通往山坡村落的小道。这条路虽然绕远一些,但相对平缓,也避开了鲁迪村的直接视线。 士兵们得知不用立刻投入战斗,还能在村庄休整,士气略微恢復了一些,脚步也轻快了不少。 一个多小时后,队伍抵达了那座名叫“桑普村”的小村落。村子不大,只有二三十户人家,依山而建,房屋多是石木结构。 哥特哈骑士正站在村口迎接,脸上的笑容却不那么自然。村民们则畏畏缩缩地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 在战爭期间,封臣有义务为路过军队提供粮草,但一个小小的桑普村,根本无法负担这样的重负。 下帕利亚斯总共有二十名骑士,每名骑士的徵召兵义务是15名士兵,再加上男爵自己的私兵和徵召兵,总兵力有三百人之多。 一名战士一天需要消耗两磅粮食,三百人就是600磅。 桑普村总共有200英亩耕地,按照种一收三的比例,一英亩土地大概能產生300磅小麦,200英亩就是六万磅小麦。 这看上去很多,但减去领民的吃喝,领主日常的花费,十一税,封臣税,战爭开支,牲畜饲料之后,每年也就只能剩下750磅左右的粮食,一磅粮食可以卖2枚铜幣,750磅换算成银幣约等於300枚银幣,这就是整个村子一年到头的农业收入。 哥特哈又不擅长经营,领地除了务农之外,唯一的额外收入来源就是有商队偶尔会来收购一点皮货,每年能赚五十几个银幣左右。 所以桑普村一年的总收入大概在350枚银幣左右,比李昂的德格伦村收成还低。 而现在,维尔德男爵这支三百人的大军,一天的消耗就几乎要吃掉整个村子接近一整年的存粮!这还不包括可能徵用的柴火、草料,以及不可避免的骚扰和损失。 哥特哈骑士脸上的笑容能自然才怪。他在心中暗暗叫苦,却又不敢表露半分,只能硬著头皮上前,向维尔德男爵躬身行礼:“欢迎您,尊贵的男爵大人。桑普村愿为您效劳。” “哥特哈骑士,你的忠诚和奉献,我铭记於心。战爭结束后,我会允许你领取一份属於自己的战利品。” “现在,请告诉我关於鲁迪村的详细情况。你知道的,巴尔那个混蛋和他的40名士兵已经不见踪跡,下帕利亚斯彻底失去了前线的消息。” 听到自己也能获得战利品后,哥特哈的脸色明显好了不少。 “大人,恕我直言,巴尔骑士很可能已经回归了主的怀抱。” “我的村庄在前几日接收了大量来自巴尔骑士的逃兵,据他们说,是一个打著蓝底猎鹰旗帜的骑士击败了巴尔。” “並且,这名骑士的勇武异乎寻常,他甚至敢孤身一人向数十人的大军衝锋!並且还成功击杀了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侍从!” “蓝底猎鹰旗?”维尔德仔细回想了一下周边的贵族,但在他的记忆里,似乎並没有这號人物。 “这是哪个家族的纹章?你们知道吗?”维尔德看向哥特哈和其他骑士。 眾人面面相覷,都摇了摇头。奥尔加尼亚的有名贵族纹章他们大多认识,但从未见过这个。 “大人,不管他是谁,我们兵力占绝对优势。”哥特哈连忙说道,“根据我之前得到的消息,鲁迪村的围墙由简易的木桩修建而成,只有一人高,我们的士兵很容易登上去。” 维尔德看了哥特哈一眼,后者隨即心虚地低下了头。 “嗯,你说的不错,明天一早,我们的大军开拔。” …… “没想到哥特哈这小子打仗还挺积极的!” “说这话之前你应该问问上帝,我亲爱的拉蒙。” “什么意思?杰尼?” “你难道听不出来吗?他是想让我们快点离开他的村子,这个小气鬼!” “啊?” “咱们三百多人,要是再多待两天不走,桑普村就要破產了,你说他能不著急?” “这么说也对,还是你明白。” 名叫拉蒙的骑士挠了挠头,恍然大悟。他和杰尼围著篝火,分享著一小块硬邦邦的黑麵包和几口兑了水的酸啤酒,一边吃一边小声嘟囔。 第28章 被围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8章 被围了? “老爷,我们在村子里总共搜到了600磅脱壳小麦,还有200磅燕麦,100磅黑麦,以及一些豌豆、萝卜等蔬菜。” “这么多?全都確认无误?”李昂放下磨刀石,惊讶地说道。 “是的,老爷。在鲁迪村被巴尔攻破后,村子里所有的粮食都落入了他们手里,但之后我们又击败了巴尔,所以所有的粮食最后全都集中在我们这里了。” 罗杰笑著解释道,露出一口淡黄色的牙齿,头盔下面的护颈链甲形成褶皱,压在了一起。 “以后做事之前要先把盔甲整理好,这顶罩面盔可不便宜,必须给我穿出气派来!” 李昂把脏手在亚麻衫上揩了揩,然后走上前帮罗杰整理好头盔和面甲。 他转到罗杰身侧,双手分別扶住罩面盔两侧脸颊护甲的下缘,微微用力,向上提了提,让头盔与罗杰头部的贴合更加稳固,同时调整了一下护颈链甲的位置,避免其被面甲边缘压出更多难看的褶皱,也让锁环能够更灵活地转动。 “嗯,这样就可以!” 李昂走到远处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 “对了,你是不是有话还没说完?” 罗杰的脸涨得通红,不知道是感动的,还是被厚实的面罩憋的。 “老……老爷!” “行了,行了,有事儿说事儿,要是感谢的话我就不听了。” 李昂摆了摆手,蹲下身子,继续在磨刀石上打磨武器。 “是!”罗杰深吸一口气,平復了一下,才开口说道。 “我刚刚和卢克在外面挖壕沟的时,抓到了一匹没有主人的猎马,我猜应该是那个被您杀死的侍从的马匹……” “猎马?看来巴尔还挺捨得的,一匹便宜猎马也要一百多枚银幣呢。” 李昂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抬起头看向罗杰。 “这匹马先给小汤姆骑著,你閒的没事教教他,起码要学会在马背上砍人。” “哦,对了,卢克怎么挖壕沟去了,我不是让他修理武器吗?” 罗杰转身將要离开,李昂突然又发话叫住了他。 “是这样的,老爷,卢克说村子里的铁料不够了。鲁迪村以前一直用的下帕利亚斯那座铁矿的铁料,现在……” “我知道了,不过,罗杰,有一点我要纠正你,那是我们的铁矿,奥尔加尼亚的铁矿,而非下帕利亚斯所有。明白吗?” “我明白了,老爷!”罗杰立刻挺直腰板,语气变得无比坚定,“是我们的铁矿,奥尔加尼亚的铁矿!” 李昂点了点头,继续低头打磨著剑刃,锋利的石头与金属摩擦,发出有节奏的沙沙声。 “铁料的事,不够就算了,等打退了维尔德再说。当务之急,是把围墙和壕沟弄结实。告诉卢克,铁料先用现有的凑合,修不好就先放著,优先保障防御工事。” “是!”罗杰领命,转身快步离开。 …… “大人,前面就是鲁迪村了。您看,这周围除了休斯顿森林之外,没有任何遮挡物,围墙也全是木製的,都只有一人高,只要您一声令下,下帕利亚斯的士兵们顷刻就能吞没这里。” 中午时分,维尔德率领著大军终於来到鲁迪村外。 目前,他基本上已经確定巴尔的死讯了,因为就在刚刚,有士兵匯报在不远处灌木丛里发现了一具被扒光衣服的男尸,经过仔细辨认后,可以確定是巴尔。 作为一名骑士贵族,被人扒光衣服,像条野狗一样死在路边实在是太不体面。仁慈的男爵大人亲自下令,让隨队的工匠打造了一副简易的棺槨,隨后命人把尸体送回巴尔的封地。 一路上,哥特哈隨著男爵来到村子外,嘴上不停地吹捧下帕利亚斯的强大,贬低奥尔加尼亚的懦弱,明眼人很容易就能猜到他是什么意思,不过大家都默契的没有开口。 “哦?是吗?”维尔德打量了一圈村子外的工事,不咸不淡地回应道。 “那是当然,我尊敬的领主!” 见维尔德有所意动,哥特哈於是更加卖力地鼓动进攻,“大人,您看,他们的围墙简陋,壕沟也没挖多深。我们的士兵只需一个衝锋,就能越过这些障碍!” “既然如此,那么就由你来当前锋!” 维尔德將手指向哥特哈骑士。 “我给你30人,再加上你自己的20人,凑集50名士兵。要是能一举拿下鲁迪村,我就把巴尔空出来的封地给你!” 封地! 此言一出,哥特哈原本畏惧的眼神立刻变得火热起来,周围其他几名骑士也纷纷投来嫉妒的目光。 巴尔骑士的领地虽然不算最富庶,但也远比哥特哈那个贫瘠的桑普村要强得多。这对於一个出身低微、领地狭小的骑士来说,简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遵命,大人!我,哥特哈,以骑士的荣誉起誓,必为您攻破鲁迪村,將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揪到您面前!” “很好。”维尔德男爵点了点头,挥了挥手。 “去准备吧,我给你一个小时集结人马,组织进攻。” “是!”哥特哈激动地行礼,转身快步跑向自己的部队,大声吆喝起来,开始挑选士兵,分发武器。 他那二十名原本士气不高的桑普村徵召兵,在得知可能获得丰厚奖赏后,也勉强提起了一些精神,开始各自擦拭自己的“装备”。 …… “罗杰,传令下去,让兄弟们不用紧张,等放近了再打!” 在看到维尔德男爵黄底黑格子纹章旗后,李昂马上就意识到一场守城战在所难免。 他第一时间下令拆掉所有的房子,將房梁和石块堆积在围墙下面,增加围墙的厚度,同时也为士兵们提供了一块落脚的地方。 隨后,李昂安排队伍里面的伤员在村子中央架起一口大锅,里面煮的是搜集到的粪汁。 弓箭手每人领到了两捆箭矢,总计48支,站在墙头隨时准备射击。 “幸亏这次出发前,找男爵要了不少箭矢,否则还真不一定守得住。还有,下帕利亚斯男爵的旗帜真丑,都什么破审美呀?” 他话音刚落,周围顿时响起士兵们的大笑,紧张的情绪得到少许缓解。 虽然李昂在嘴上肆意地开著玩笑,心底下却不敢有丝毫大意。 在敌人的前锋距离不足150英尺时,他率先鬆开了弓弦。 “嗖!” 弓弦巨大的弹力转化为箭矢的动力势能,紫杉弓发出一声沉闷的震响。箭矢化作一道模糊的黑影,爆射而去。 【叮!成功击杀农奴徵召兵,经验+5,经验值(10/160)】 【叮!成功击杀农奴徵召兵,经验+5,经验值(15/160)】 敌军的两名徵召兵接连倒在了李昂箭下,城墙上的士兵也不甘示弱,纷纷松弦速射。 “咻咻咻——!” 十支箭矢呼啸而出,虽然准头参差不齐,但如此近的距离,又是覆盖射击,顿时又有五六名冲在前面的敌兵中箭倒地,发出痛苦的惨叫。 弓箭很难立刻让人致死,但造成的伤口如果不及时处理,可以带来感染,发烧等一系列疾病,中箭者会比死更难受。 “举盾,举盾!” 哥特哈骑在马上,身边的箭矢呼啸而过,他回头一看,身后又少了三个士兵,原本紧凑的队伍一下子变得稀稀拉拉,其中甚至有人在往回跑,连忙下令让士兵们防御。 但有几个徵召兵会有正儿八经的盾牌?不带块门板就不错了。 面对再次袭来的箭雨,这些临时拼凑的士兵只能慌忙举起手中简陋的木板、缺口的破盾,甚至直接把同伴的尸体挡在身前,场面一片混乱。又有两人被箭矢射中,哀嚎著倒下。 哥特哈自己也嚇得够呛,连忙將身体伏低,几乎贴在了马脖子上,手中的长剑都差点脱手。他带来的五十人,还没摸到围墙边,就已经损失了接近三分之一! “弓箭手后撤!长矛手上前!”李昂见敌人与城墙的距离慢慢拉近,立刻调整部署。 墙头的弓箭手们停止了射击,迅速退到后方安全位置。早已严阵以待的长矛手和剑盾兵立刻顶了上去,將长矛从墙垛的缝隙中伸出,如同刺蝟般指向下方。 “噗!噗!” 不出意外,跑的快的士兵一头撞上了刺出来的长矛和各式各样的长柄武器,跑的慢的则躲在后面畏畏缩缩不敢前进。 第29章 围而不攻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9章 围而不攻 “格莱特,让哥特哈回来吧,对面的抵抗很顽强,他攻上不去的。” 维尔德刚刚一直在仔细观察鲁迪村的布防和城墙上的士兵。 从装备上看,他猜测对面有两名骑士,一名侍从,还有十几名披甲步兵,以及数量不少的弓箭手和剑盾兵这些人,足以称得上精锐。 而哥特哈手下人数虽然不少,但不论是装备还是士兵素质,都和对方差远了,再打下去也只是徒增伤亡。 只是,维尔德不知道的是:鲁迪村內其实连一名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都没有,並且绝大部分装备都来自於战场缴获,而他看到的两名骑士大概率就是穿著全套骑士装备的李昂和罗杰,侍从可能是小汤姆。 听到男爵的命令后,格莱特眼底闪过一丝狡黠的笑。 “邻之厚,君之薄也。” 让別人获利,就是使自己受到损失,要真被哥特哈拿下了鲁迪村,他和维尔德麾下的一眾骑士估计要鬱闷好几天。 “是,大人。” 恭敬的行礼后,格莱特迈著轻快的步子走到传令兵身旁,大声吩咐了几句。 很快,撤退的號角在战场上空响起,哥特哈的士兵听到声音后,如潮水般向后退去。 其中有几个傢伙似乎早就规划好路线了,冲在最前面跑的比谁都快。 哥特哈本人更是灰头土脸,头盔也不知道掉在了哪里。要不是有战马和盔甲的保护,可能早就成了刀下亡魂。 “老爷,他们怎么就退了,我还没杀过癮呢。” 小汤姆提著他那把滴血的月刃斧,有些意犹未尽地凑到李昂身边。刚刚他用这把斧子又砍了两个敌人的脑袋,只差三个就能凑齐十个人头,从而在李昂那里换取军功和土地。 “別大意,这只是他们的第一轮试探,下帕利亚斯的精锐都在后面没有动,接下来恐怕还有好几场恶战要打。” 李昂目光深邃,眼神紧盯著维尔德所男爵在的地方,那里矗立著一桿黄底黑格子纹章旗,下面的盔甲明晃晃的泛著银光。初步估算,下帕利亚斯此战至少徵召了二十名骑士! 他將骑士剑插回剑鞘,拍了拍小汤姆的肩膀。 “打仗別太急,往后还有的是机会。去,让兄弟们抓紧时间休息,检查武器,修补围墙,把伤员抬下去。敌人隨时可能再来。” “是,老爷!”一听到今后还有仗打,小汤姆马上又兴奋起来,立刻转身跑去传达。 卡特和罗杰也走了过来,两人身上都带著血跡,但精神还算振奋。 “老爷,箭矢消耗了大约四分之一,滚木礌石也用了一些,但不多。”卡特接著匯报战损,“我们伤了两个兄弟,都是轻伤,阵亡暂时没有。” “很好。”李昂点点头。 算算时间,高斯弗雷德的大军也应该快要到了,现在只要守住鲁迪村,奥尔加尼亚就可以立於不败之地。 有了这份大功劳,自己想要获得骑士头衔岂不是手拿把掐? 他转向罗杰:“给男爵大人报信的信使刚刚派出去了吧?” “派出去了,就在刚刚敌人慌忙撤退的时候,我从咱们德格伦村来的人里面挑了个老实的自由农,他叫亚恩,我让他带著求援信从后墙翻了出去,估摸著今天晚上就能找到男爵的大营。” “那就好,等战爭结束了记得让他来找我领赏。” 李昂长舒了一口气,心底的一块大石头终於落下。 派出信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催促男爵加快行军速度,谁也不知道下帕利亚斯的军队下一步会怎么做,早一点与大部队匯合总是有好处的。 “传令下去,今晚加餐,把缴获的肉乾分下去一些,让兄弟们吃顿好的。不过不准喝酒,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吧?” 李昂突然话锋一转,让卡特和罗杰神色一凛。 “明白,老爷,我一定会严加看管,一滴酒都不许碰。”罗杰郑重保证道。 “嗯,你们也抓紧时间休息一会儿,下帕利亚斯说不定今晚会夜袭,让大家都养好精神。” 其实李昂最担心的,是害怕维尔德会不顾一切的强攻,如果对方有两三百人一股脑儿的涌上来的话,他很难靠著低矮的围墙守住村子。 不过那样做下帕利亚斯军队也必將承受极大的损失,起码七八十人的伤亡是有的,所以除非战场形势有了新的变化,否则维尔德男爵是绝对不会为了这么一个油水不多的村子而浪费宝贵的兵力,这么做不值得。 “如果我是维尔德男爵,我应该……” 思考间,李昂用树枝在地上画出了大概的地形图,然后又让罗杰和小汤姆找来一些平滑的小石子。 “这里是我们,这里是下帕利亚斯的军队,这里是桑普村,这里是高斯弗雷德男爵大致的行军路线。” 李昂接过石头,在地上摆出简易的军事地形图,指著石头为小汤姆和罗杰两人讲解。 “看,我们现在在鲁迪村,就像一颗钉子,楔进了下帕利亚斯和他们的铁矿之间。” 李昂指著代表鲁迪村的小石子,“维尔德的大军在这里,被我们挡住了去路。他的粮草輜重,主要依赖身后的桑普村,但桑普村太小,供养三百大军撑不了几天,而来自下帕利亚斯的补给线又太长。” 他抬起头,看向两人:“所以,维尔德现在面临一个选择:要么不惜代价强攻我们,快速拔掉钉子,打通道路;要么,想办法绕过我们,或者寻找其他补给点,但那样会分散兵力,拖延时间。” 小汤姆听得似懂非懂,罗杰则若有所思。 “那……男爵大人的大军呢?”罗杰指著地图上另一个方向。 “男爵的主力,按时间推算,应该已经离开奥尔加尼亚城堡,正在朝我们这个方向赶来,预计这两天內就会到达,但具体到了哪里,还不清楚。” “对了,老爷,这里是不是我们上次伏击巴尔的地方?” 罗杰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指著一颗石子问道。 “嗯,对。不对,你等等!” 李昂猛地抬起头,眼睛望向天空,嘴里念念有词。 “伏击,伏击……,遭了!” “老爷,怎么了?”罗杰和小汤姆被李昂的反应嚇了一跳。 “我们能伏击,也就意味著下帕利亚斯同样能伏击,我记得那处山坡很宽阔,足以隱藏数百人。” “一旦维尔德放弃强攻,选择围点打援,將主力放在休斯顿森林设伏,奥尔加尼亚的军队就危险了。” “围点打援?”罗杰和小汤姆第一次听说这个词,他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问道。 “没错,维尔德完全可以只留下五六十人的兵力將我们围在鲁迪村,然后自己带著大军去休斯顿森林的山坡上设伏,真是见鬼!现在已经没有机会往外派信使了,但愿下帕利亚斯的军队里面没有聪明人。” 说罢,李昂站起身,和罗杰一起用脚將地面上的图画踩乱。 “刚刚说的事情谁也不要讲,另外,今晚值夜的人手增加一倍,务必仔细观察对面的动向。” “是,老爷,可是……如果下帕利亚斯人真的如您所说的那样围点打援,我们要怎么办?”罗杰的声音里充满了忧虑。 “那就杀出去!”李昂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地说道。 但隨即,他的声音又缓和了下来。 “不过敌人並不知道男爵大人的行军路线和到达的时间,围点打援的前提,是知道『援』在哪里、何时到来。维尔德现在一无所知,我们的胜算仍然很大。” 第30章 亚恩的自述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0章 亚恩的自述 亚恩是德格伦村的自由农,家底虽然没有老汤姆家那般殷实,但总体来说还算过得不错。 就拿这次出征来说,他携带了一把猎弓,一柄长砍刀(实际上就是砍柴刀套上一个长木棍),以及一件绿色武装衣,外加背上的平面阔盾。 这面阔盾是亚恩的曾祖父留下的,据说老人家年轻时是热那亚的僱佣兵,在那里当一名弩手。 遇到战斗,弩手会把背上的阔盾取下来放在身前充当掩体,同时扳动弩机射出弩箭。要上弦的时候,弩手便会转过身子背对著盾牌上弦。这样可以有效阻挡来自前方的攻击,极大提高了弩手在战场上的存活率,也使得北义大利的弩兵慢慢变得远近闻名。 靠著这面阔盾,亚恩在之前的战斗中愣是一点伤都没受,还意外地干掉了两个敌人。这次送信的任务也是他主动请缨,自己想要承担的,为的便是成功后的丰厚奖励,或者说就是土地。 在中世纪,自由农和农奴的区別体现在权利与义务上,而非土地的占有数量。例如10世纪的英格兰,在《末日审判书》颁布前后,农奴平均占有的土地为30到40英亩,自由农则为45英亩左右,二者相差无几。 甚至有些时候,自由农的生活並不一定比农奴要好。 有谚语说道:寧可在仁慈的领主手下做农奴,也不在贪婪的领主手下做自由农。就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而作为一个缺地少地的自由农,亚恩太想进步了! 曾祖父的英勇事跡就像一把锥子,不停地敲击著亚恩的脑袋,让他寢食难安。 同样是出身微末,凭什么曾祖父就能在热那亚的战场上博得名声,甚至攒下钱买地成为自由农,而自己就只能守著几亩薄田,在领主老爷的號令下战战兢兢地过日子? 他亚恩也是一个不输小汤姆的好汉! 不过前提是自己得活下来,他想到。 为了不让人察觉,他在出发前摘下了长柄砍刀的柄,只把刀头別在身上当作防身武器。 老爷吩咐的信件被他揣在了衣服最里面紧贴著皮肉的地方,信件是由羊皮纸製作而成的,虽然羊皮经过好几轮鞣製,已经变得很柔软,但粗糙的表面还是蹭的他不舒服,不过儘管如此,亚恩也没有把信件拿出来的想法。 从鲁迪村木製的围墙翻下来后,亚恩稍微缓了口气,望了眼身后的木桩,隨后便猫著腰,儘量把自己隱藏在草丛里。 “上帝保佑,希望不要出什么乱子。” 循著记忆中的路线,他巧妙地绕过下帕利亚斯的营地,贴著地面缓缓进入休斯顿森林,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 他不敢走大路,一路上总是儘可能的往草丛里钻,灌木丛的枝杈时不时划过他的脸颊,留下一条条不浅不淡的红印,但他反而无比开心。 战士身上没有伤痕怎么行?卡恩心里想著,这下以后跟同伴们喝酒的时候就有了吹牛打屁的谈资。 到时候,我端著酒碗,一只脚跨在桌子上,然后给他们卖个关子: “想当年,我卡恩孤身一人,辗转腾挪数十英里给大人送信,那叫一个险象环生吶……哈哈” 想到这儿,卡恩不由的笑了出来,不过他很快就捂住自己的嘴巴,再次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 荒野中看起来平静祥和,实则在茂密的草丛下隱藏著各种各样的动物,贸然发出声音很可能招来一些猛兽。 “等等,什么味道这么臭?” 走了没两步,一股若有若无的腐烂味道缠住了卡恩的鼻子。 越靠近前几天伏击巴尔的地方,臭味就越浓烈,最后,来到离战场不足10步的位置,他才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为了图省事,他和同伴把下帕利亚斯士兵的尸体埋得很浅,没想到现在被林子里的野狗给刨了出来。三五条野狗聚在一起大快朵颐,嘴里时不时发出欢快的呜咽声。 “这都是神的旨意!” 见到令人牙齿打颤的一幕后,卡恩不敢多做停留,他在心底默默祈祷了一句,隨后便顺著山坡的一侧,借著微弱的星光,继续赶路。 …… “大人,外面来了一名士兵,自称是李昂·德·罗塞洛爵士派来的信使!” “什么?李昂?快让他进来,我正愁这几天没有他的消息呢。” 高斯弗雷德男爵闻言,马上放下手中的地图,脸上露出急切的表情。 “是!” 进来通报的侍卫见状自然不敢怠慢,连忙把站在外面的卡恩请了进来,態度比之前恭敬了不少。 这一会儿等候的功夫,高斯弗雷德也在心里做出了决断, 他猜测李昂来找自己无非就两种可能:要么是已经攻下了桑普村,来向自己请赏。要么是战败了不敢回来,所以隨便挑一个替罪羊来打发自己。 “大人,人已经带来了。” 侍卫拉起帐篷的帘幕,后面走进来一个面色黝黑,疲惫不堪的士兵。高斯弗雷德的心瞬间就凉了下来。 要是打了胜仗,派来的士兵绝对不会是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看来自己还是大意了,竟然轻信了那个混小子的话,白白浪费了宝贵的兵力。 “说吧,李昂现在是什么情况?如果死了,那么最好。如果活著,就请他像骑士一样去捍卫自己的荣誉。” 高斯弗雷德阴沉著脸,似乎能滴下水来。 “回大人的话。” 卡恩完全不明白男爵大人为什么要用一副恶狠狠的眼神盯著自己,嘴里还说了一大串莫名其妙的话,他猜测可能有头有面的大贵族应该都是这样,况且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士兵,谈不上有任何社会地位,所以马上熟练的跪了下来。 “老爷在前几日击败了盘踞在鲁迪村的下帕利亚斯军队,现在正据守在鲁迪村,抵挡维尔德男爵的进攻。” 说罢,卡恩又把自己的脏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掀起武装衣,露出肚子,伸长了手臂从最里面的衣服里拿出羊皮纸信件,恭恭敬敬地双手递了上去。 “这是老爷给您的信件,请您过目。” “什么?你说鲁迪村被下帕利亚斯夺取了?” 高斯弗雷德像是听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眼睛瞪得老大,不可置信的问道。 “没错!”卡恩老老实实地回答,后面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现在已经被老爷夺回来了,还杀死了一名叫巴尔的贵族骑士。” “可我並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村庄失守的消息!” “那是因为村民都被下帕利亚斯人杀光了,老爷带我们进村时,没发现一个活人。” “好吧,辛苦你了。侍卫,快带他下去休息。” 在发现战事走向已经完全脱离自己的预料后,高斯弗雷德再也不敢小看李昂带来的消息。 他叫来侍卫带走了卡恩,然后独自展开信件,看了起来。越往下看,高斯弗雷德的眉头就皱的越紧,直到目光落在了最后那句: “鲁迪村围墙仅有一人多高,面对下帕利亚斯大军实在是难以支撑,若援军来迟,恐村寨不久又將落入敌手。届时敌人占据整个安妮欧斯山口,补给线再无顾虑,奥尔加尼亚將彻底失去战略主动权!” “侍卫,快给我把贝尔纳和佩雷两个人叫来,快!” 读完这段文字,高斯弗雷德急切地呼喊著门外的侍卫,拧著眉头在帐篷內来回踱步。 现在计划完全被打乱了,不仅没拿下桑普村不说,鲁迪村也危在旦夕。幸好有李昂在前方驻守,才总算扳回了一点颓势。 可是李昂能守多久?他高斯弗雷德不敢赌! 第31章 星夜驰援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1章 星夜驰援 “大人!” 贝尔纳和佩雷两位骑士几乎是小跑著衝进帐篷,看到男爵焦急的神色,心知必有大事。 “情况有变,十万火急!” 高斯弗雷德没有废话,直接將信件递给两人。 “鲁迪村失而復得,但危在旦夕!维尔德主力正在围攻,李昂请求紧急增援!” 由於信息量过於庞大,佩雷和贝尔纳两人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半分钟,才终於缓过神来。 “大人,如果这封信的內容属实的话,我认为我们应该立刻派遣一支援军前往鲁迪村协助防守。罗塞洛爵士离开前只带了40名士兵,这点兵力绝对扛不住三百人的进攻。” 消化完信件中的信息后,贝尔纳上前一步,率先开口。 他虽然很希望看到李昂落败,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作为奥尔加尼亚的二號人物,他所在的蒙萨家族和奥尔加尼亚男爵领深深绑定在一起,几乎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係。 涉及到家族切身利益的事情,贝尔纳不敢有丝毫含糊,立刻提出了出兵的建议。 “嗯,贝尔纳爵士,你看的很清楚。事实上,我也正有此意……” 话音落下,高斯弗雷德的目光在贝尔纳和佩雷两人身上左右摇摆,意思再明显不过。 贝尔纳嘴唇蠕动,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开口。 他太老了,过了今年七月,就刚好满49岁。这个年龄几乎是这个时代农奴的生命终点,而对一个要衝锋陷阵的骑士来说,他年纪也大了点。 这几年,贝尔纳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生命力的流失,年轻的时候,他能夹枪骑马,在战场上来回衝杀五六回合,且丝毫不会感到疲倦。现在只怕夹枪衝锋一次都难。 “生有时,死有时;哭有时,笑有时……这都是上帝的旨意。” 如是想著,贝尔纳的脚跟不自觉地往后挪了一步。 见状,高斯弗雷德的眼神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最后全化为一句无声的嘆息。 “大人,我愿意去救援鲁迪村!” 就在这时,佩雷突然单膝跪地,面色严肃,主动接下了这个任务。 “现在扎营的地点离鲁迪村只有两天的路程,我如果带领一队轻步兵星夜赶路的话,预计只要一天左右就能到达。” “那好,这次就由你领兵!” 高斯弗雷德感动的扶起佩雷,授权让他自行调动士兵,准备军用物资。 临末了,在贝尔纳走出营帐后,帐篷內只剩下佩雷和男爵两个人。 高斯弗雷德斟酌了许久,才缓缓开口,叫出佩雷的全名。 “佩雷·德·阿马特!” “大人,我在!” 佩雷不知道男爵为何突然要叫出他的名字,不过还是选择恭敬地跪在地上。 “我知道你一直想要德格伦村的封地,但这是没办法的事,上帝已经把机会给了罗塞洛家族。此战之后,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让李昂成为封地骑士。” 高斯弗雷德双手背后,同时一边观察著佩雷的面部表情,在发现他没有明显的抗拒情绪后,才继续说道。 “不过我承诺,如果战爭胜利的话,我可以把安妮欧斯山口的桑普村封给你,你知道的,一旦我们攻下木堡,夺得铁矿,下帕利亚斯必然守不住这座孤村……” 佩雷闻言,右手重重地捶在胸膛上。 “大人放心,在大是大非上,阿马特家族从来不糊涂!” “愿上帝保佑!” 高斯弗雷德朝佩雷伸出手。 “上帝保佑!” 佩雷轻轻吻了一下男爵的手背,隨后郑重地站起身,朝军帐外走去。 直到脚步声逐渐远离,高斯弗雷德才长舒了一口气。他揉了揉疼痛的太阳穴,又再次拿起地图端详起来,眉头不展。 这就是封君封臣制度的坏处,没有足够的利益,根本甭想使唤底下那群骄兵悍將。 不过李昂那小子表现確实不错,现在已经完全有资格成为骑士了。 高斯弗雷德瞥了一眼身后放在架子上的鎏金雕花骑士剑,那把剑已经很久没有册封新的骑士了,奥尔加尼亚確实需要一些新鲜血液,他心底想道。 “大人,咱们这么著急干什么?我听说了,这次要救援的是罗塞洛家族那小子,您不是一直跟他不对付吗?” 一个身穿锁链甲,腰胯十字剑,骑士侍从模样打扮的人走到佩雷身边,自以为高明的提醒道。 “您想啊,只要那个混小子战败了,空出来的封地不就归您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 侍从的眼底写满了对封地的热切,那股子贪婪呼之欲出。 佩雷脚步一顿,猛地转过头,眼神冰冷如刀,死死盯著这个不知轻重的侍从。那侍从被他看得心里发毛,脸上的諂笑僵住了。 “蠢货,我就算想让罗塞洛死,那也得分个轻重缓急,你和我都是奥尔加尼亚的封臣,一旦这次战败了,你知道意味著什么吗?” “还封地?鼠目寸光的傢伙,跟了我这么久,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 说罢,佩雷不再管站在原地张目结舌的侍从,他先踩上马鐙,隨后一个翻身骑上战马,拔出腰间的长剑,转过头对著身后的士兵大声喊道。 “兄弟们,仁慈的男爵大人这次让咱们打头阵,去支援鲁迪村。只要打贏了,战利品大家隨便取!这都是神的旨意!” “讚美仁慈的主!” “圣母玛利亚保佑!” 原本昏昏欲睡的士兵们听到这一句话,瞬间来了精神。他们被自家领主徵召了这么多天,半点收入都没拿到,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搞钱的机会,谁还会拒绝? 虽然天主教的教义反对劫掠和杀戮,但士兵们可不这么认为。 神只喜欢胜利者,成王败寇既是如此。要是有人提出反对的话,他们会齐声高喊一句:这都是上帝既有的安排! 不过这种跟后来的十字军比起来,都只是小儿科。 如果说奥尔加尼亚的士兵们是边唱圣歌边盘算著能捞多少战利品小规模劫掠,那么十字军东征就是有组织有计划,披著宗教外衣的大规模集体抢劫。 只要看看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就知道了,天主教士兵在威尼斯商人的挑唆下,竟然转变进攻的矛头。將刀剑对准了自己的东正教盟友,然后开开心心发了一笔横財。 信仰?虔诚?在实实在在的金银、丝绸和土地上,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所谓的“圣战”,很多时候不过是野心、贪婪和生存需求披上了一层神圣的外衣。 佩雷很清楚手下这些士兵的心理。纯粹的忠诚和荣誉感是奢侈品,只有骑士和少数精锐才能长期保有。 对於大多数徵召兵和僱佣兵而言,实实在在的利益——土地、钱財、战利品——才是驱使他们拼命的最有效动力。 男爵许诺的桑普村是他的,而他现在许诺的战利品,则是这些士兵的。 “抓紧时间,继续前进!”佩雷挥了挥手,队伍隨之缓缓开拔,朝休斯顿森林的方向赶去。 “大人,也要跟您去!” 走出了没两步,原本被带下去休息的卡恩听到了帐篷外的马蹄声和盔甲碰撞声,猜测可能是男爵的援军出发了。他猛吸了一口碗里的小麦粥,隨后放下木碗,匆忙跟了上去。 “你不是信使吗?別跟上来添乱!” 佩雷回头瞥了一眼,眼神在他背上的那面阔盾停留了一会儿,不耐烦的说道。 “大人,我首先是战士,然后才是信使!” 卡恩丝毫不惧佩雷审视的目光,昂起头与之对视。 “你是罗塞洛的兵?” “没错!” “好吧,那你可以跟在后面,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打仗不是儿戏,刀剑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我不怕,主会保佑我的。” “但愿吧,不过上帝可不会给一个將死之人赐福……” 佩雷再次回头望向前方,嘴里小声呢喃著,不知道是在敲打卡恩,还是在说给自己听。 第32章 围城(求追读,求月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2章 围城(求追读,求月票) “罗杰,快!把金汁端过来!” 【叮!成功击杀敌方民兵,经验+10,经验值(20/160)】 李昂挥剑砍倒一个狞笑著將要登上围墙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如期响起,但他此刻可管不了这么多,因为前方的敌人正如潮水般涌来,他转过头,冲同样正在杀敌的罗杰大声喊道。 “这里交给我,你快去!” “是!” 罗杰想都没想,丟下手上的武器,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向村中央那口沸腾的大铁锅。 里面装的,美其名曰是金汁,其实就是烧沸的粪水,此刻正散发著一股浓烈的恶臭,熏的人睁不开眼睛。 罗杰没有犹豫,他撕下两块亚麻布包住手掌防止烫伤,然后和两名士兵一起將铁锅架在了围墙上。 一路上,罗杰几次三番想要呕吐,胃里翻江倒海,昨晚吃的东西早就来到了嗓子眼。另外两名士兵也比他好不了多少,脸色发青,额头上青筋暴起,全靠一股意志强撑著。 “倒!倒下去!浇死这群狗娘养的!”罗杰强忍著噁心,用变调的声音嘶吼道。 三人合力,將那口散发著地狱般恶臭的沉重铁锅倾斜,滚烫粘稠、黄绿相间的粪水如同瀑布般,朝著围墙下密密麻麻、正奋力攀爬的敌兵倾泻而下! “啊啊啊——!!” 悽厉到不似人声的惨叫瞬间爆发!被滚烫粪水浇个正著的士兵们发出了绝望的哀嚎! 炽热的高温瞬间烫烂了裸露的皮肤,恶臭的液体钻进眼睛、鼻子、嘴巴,带来无法忍受的剧痛和窒息感,更有粪水中的污秽物感染伤口的致命威胁! 这比刀剑砍杀更加恐怖和令人作呕的打击,瞬间摧毁了这一段围墙下敌军的进攻势头。 惨叫著、翻滚著、互相推挤踩踏的士兵乱成一团,进攻的队列被硬生生打断,甚至衝垮了后面准备跟上的人。 趁著这短暂的混乱,围墙上的守军奋力將几架搭上来的长梯推倒,又投下几块沉重的石头,將下面侥倖未被“金汁”波及的敌兵砸得头破血流。 “干得好!罗杰!”李昂抹了一把溅到脸上的血,终於缓了口气,整个人瘫倒在围墙上。 累!太累了! 哪怕自己占据著有利的地势,武器、盔甲都是最精良、最锋利的。此刻也只觉得胳膊发酸,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细胞不痛的。 “看来自己离真正的骑士差距还不小,” 李昂嘆了口气,不禁想到法兰西一位叫皮埃尔·泰拉伊·德·巴亚尔的猛人,这傢伙被称为中世纪的“无暇骑士”,標誌性事件就是一人一马独守桥头,向对面的火枪队发起衝锋。哪怕对火药击中,也依旧死战不退,最后成功让大部队脱险。 如果当时的主人公是李昂自己的话,他自认为绝对没有胆量敢这么做。作为一个深刻了解过热武器威力的现代人,他深知冷兵器在火药面前的脆弱。 “老爷,您怎么样?” 罗杰看见李昂背靠著围墙始终没有要起来的意思,下意识地以为老爷伤到了腿,连忙跑过来查看。 “没事儿,你扶我起来。” 抓著罗杰伸来的手,李昂拍了拍锁子甲上的污垢,缓缓起身,朝木墙外望去。 此刻下帕利亚斯的攻城军队已经退兵,周围寂静无声,微风徐来,草木如茵,如果不是看到围墙下血肉模糊的尸体,根本不会有人意识到这是在战场。 “啪!” 看著己方慌忙撤退的士兵,维尔德將剑鞘狠狠地拍在了面前的橡木桌上。 “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是说对面只有40个人吗?” “你们看看这几天的伤亡,下帕利亚斯为了这么一个小村子,失去的生命恐怕不止40个人了吧?可结果呢?” 站立在两侧的骑士都嚇得不敢出声,纷纷低头盯著自己的鞋面。 事实上,真正在战场上当场死亡的下帕利亚斯士兵並不多,只有十余个而已,其余绝大部分都是负伤后来不及治疗,或者被一些奇奇怪怪的神秘疗法给折磨致死的。 下帕利亚斯此战出动了三百名士兵,但部队里面的理髮师和隨军神甫加起来一个手掌都数的清。 再加上这个时代並没有完善的后勤保障和卫生意识,一场春雨过后,营地有些地方已经堆积了大大小小的水潭,这些水潭里孕育著细菌,虫卵,和其他携带疾病的昆虫。二者共同导致了大量的半非战斗减员。 为什么是半分战斗减员?因为减员的一半原因是战斗负伤,另一半原因就是缺乏治疗和糟糕的军营环境。其中,第二个原因是主要原因,至少李昂是这样认为的。 他被罗杰扶起来后,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让士兵们用沙土把不小心散落在村子里的金汁掩埋好,同时安排伤员集中在一起休息,用高纯度的麦芽酒给伤口消毒,然后用乾燥的亚麻布包扎好。 “对了,包扎伤口的亚麻布一定要用煮沸过的!” “煮沸过的?可是老爷,这两者不都是亚麻布吗?有什么区別?” 罗杰挠了挠头,不解地问道。 “这样做是为了高温杀毒。” “杀毒?哪儿有毒?”罗杰听完更加糊涂了。 “哎,跟你讲不清,总之按照我说的去办就对了。还有,让卢克把他的劳工带来修理城墙和武器。” 要想让一个完全没有接触过系统的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去理解高温消毒这件事,著实有点太难。所以李昂果断地选择转移话题。 “是!” 罗杰没有继续发问,恭敬地应了一声,隨后跑出去传达命令,然后走向小汤姆那里,二人又开始激烈的爭论谁杀的敌人多。 这几天下来,由於缺少铁料,卢克乾脆被李昂安排去管理那群下帕利亚斯俘虏组成的劳工队。 这小子虽然结巴,但手上有力气,脑子也不笨,更重要的是对那些俘虏有一种天生的威慑力——或许是因为他铁匠学徒的身份,手里总握著锤子或铁钳,眼神一瞪,俘虏们就老实不少。比卡特用皮鞭驱赶的效率高多了。 “老……老爷,我来了!”卢克小跑过来,身后跟著二十来个垂头丧气、但还算听话的俘虏劳工。他们被缴械后,负责最繁重、最危险的修復工作。 “卢克,带人把这段被砸坏的围墙加固,用石头和木桩,要快!”李昂指著一段被砸出缺口的围墙,“还有,把所有破损的武器和盾牌收集起来,能修的就修,不能修的拆了,铁料留著备用。” “是……是,老爷!”卢克用力点头,转身对著俘虏们扯著嗓子喊起来,虽然结巴,但语气凶狠:“都……都听见了?快……快点干活!谁……谁偷懒,晚饭没得吃!” 俘虏们不敢怠慢,连忙在卢克的指挥下开始搬运石块、木材,叮叮噹噹地修补围墙。虽然效率不高,但总比守军自己动手要强,能让战斗人员得到宝贵的休息时间。 安排好一切后,李昂站在村子中央环顾四周,目光最终落在了角落里的6座插在泥巴里的木製十字架上。 经过这几天的高强度战斗,阵亡终究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其中有两个人是被敌人的飞矢射中面门,当场身亡的。另外四个则是被围墙下的敌人用长矛刺破了肚子,当时肠子流了一地,但他们仍然坚持战斗。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才在战友的搀扶下倒在围墙后,没一会儿就没了呼吸。 因为鲁迪村条件简陋,所以只能暂时把阵亡的士兵埋葬在村子里,上面插上一个巨大的十字架,以期望他们死后能够升入天堂。 其余受伤的士兵也不少,34人中,除了装备精良的几个以外,其余的几乎人人带伤。 要不是李昂学习过现代医学知识,在战后及时的给伤口用酒水消毒,强迫士兵注意卫生,每天用温盐水清洗,非战斗减员绝对不比下帕利亚斯那边少。 “该死的!高斯弗雷德怎么还不来,要是按这个烈度打下去,自己这一帮子人都得埋在这儿!” 李昂一时间不禁有些心烦意乱,再次抬头望向远处维尔德庞大的营地,却发现下帕利亚斯士兵居然在收拾物资,看上去准备转移的样子。 “老爷,他们难不成要撤退了?” 罗杰的眉眼间肉眼可见的爆发出喜悦,兴冲冲地跑过来问道。 “如果换做你是维尔德,你会怎么做?” 李昂並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一句。 “要么放弃进攻,撤退到安妮欧斯山谷中断的木堡,改攻为守。要么绕过咱们,去伏击或者找到奥尔加尼亚的主力决战。” 罗杰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嗯,你说的很对,至於下帕利亚斯到底要怎么做,我们一会儿就知道了。” 说罢,李昂不去管外面的事,而是专心致志地做起了晚餐。经过一天的廝杀,他早已饿的飢肠轆轆。 首先用小刀刮去奶酪表面的硬皮,在表面涂抹一点蜂蜜,然后再加上一块麵包和燻肉。 他把燻肉切成薄片,然后用橄欖油煎熟,最后打开一桶葡萄酒,淋了点酒液上去,一股橄欖混合著葡萄的香味马上扑面而来。 普通士兵的晚餐则简单许多,他们围在一起架起铁锅,往里面加入能找到的各种食材,燻肉、麵包、洋葱、豌豆……混在一起乱燉,吃之前再往立马加了一点盐巴,就是一锅美美的晚餐了。 与此同时下帕利亚斯的营地也不约而同的升起了炊烟,一道、两道、三道、……六道。 李昂细细地数著,数到第六道炊烟时,眉头不由地紧锁。 在中世纪的军营中,一般8到9个士兵围在一起吃饭,升起了六道炊烟,也就意味著对面营地內只剩下五十多士兵。 他估计这几天下帕利亚斯的损失人数应该在三十个左右,也就是说对方起码还有两百人不见了踪影。 “希望不要是我想的那样……” 李昂望向地面,那天画的简易军事图依然还在,“围点打援”这四个词不断在他脑海里闪现。 第33章 维尔德的抉择(求追读,求月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3章 维尔德的抉择(求追读,求月票) “大人,一直围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我建议撤退到安妮欧斯堡,那里扼守山道,地势险要,只要我们守住木堡,胜利依旧还是属於下帕利亚斯。” 见周围的封臣同僚迟迟没有发话,格莱特忍不住走上前建议道。 这几天下来,他手下的徵召兵已经伤的七七八八,与其在这里继续做无用的挣扎,不如早点回自家封地洗洗睡。 当然,这些话他绝对不敢明说,所以巧妙地用守住木堡作为掩护。 帐篷內其他骑士也纷纷意动,悄悄瞥了一眼格莱特,脸上露出笑意。 他们本来就不想打仗,下帕利亚斯自然条件优越,不论是种田还是经商,每年都能有大把的第纳尔入手。战爭虽然也能发財致富,但毕竟有风险。 若非有封君封臣制度的约束,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和奥尔加尼亚发生衝突。 事实上,奥尔加尼亚地势起伏大,山地多,农业產量低,所以一直是下帕利亚斯的粮食倾销市场。战场上碰到的双方说不定还是多年合作的老客户。 现在见格莱特主动站出来当这个出头羊,不少骑士也跟著挪动脚步,准备一起上去劝说男爵。 “放屁,逃跑是懦夫的行径,下帕利亚斯的骑士难道连与敌人正面一战都不敢吗?” 就在这时,哥特哈突然怒吼著站了出来,竭力反对撤退到安妮欧斯木堡。 他看向主位上的维尔德男爵,隨后恭敬地单膝跪地。 “我们在这里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牺牲!现在撤退,那些死去的士兵不就白死了吗?撤退?这是耻辱!是对下帕利亚斯骑士荣誉的玷污!” 哥特哈的激烈反应让帐篷內的气氛为之一滯。格莱特和其他骑士都诧异地看向他,不明白这个之前还因损失惨重而垂头丧气的傢伙,怎么突然变得如此“英勇”起来。 不过看了眼地图后,他们很快就明白过来。 哥特哈的桑普村就在鲁迪村和安妮欧斯堡之间! 一旦大军退守木堡,就等於把桑普村,还有他几乎被掏空的粮仓、被折腾得半死的领民,彻底暴露在了奥尔加尼亚的兵锋之下!到时候別说封地,他的老巢都可能保不住! 哥特哈已经为这场战爭付出了太多,绝不能接受血本无归的结果! 说到底,骑士荣誉,骑士精神都是一个幌子,真正让两方爭执不休的一直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此刻,维尔德坐在主位上,看著眼前爭吵不休的两派,一时间有些难以抉择。 他发动这场战爭的本意是借著铁矿衝突的由头,打疼奥尔加尼亚,震慑周围的贵族,为自己的儿子继承爵位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 但现在看来,局势並没有朝著自己预想的方向发展。 在他眼中,李昂就好象横空出世一般,突然从奥尔加尼亚的贵族中崭露头角,一而再,再而三地粉碎了他的进攻。 而不考虑战场上的失败,就单说下帕利亚斯內部,就矛盾重重。有的贵族想老老实实种田,有的贵族则想通过战爭发一笔横財…… “哥特哈,你说说,如果我们不撤退,接下来该怎么做?” 犹豫了许久,维尔德最终还是倾向於继续打下去。现在自己手里还有两百五十多名士兵,並非毫无胜算。如果就这样撤退的话,实在心有不甘。 “大人,我有一个好主意!” 哥特哈深吸一口气,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態至关重要。他挺直腰板,儘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信心。 “我们可以放少量士兵在这里围住鲁迪村,让里面的守军不敢出来。然后由您带领大部队去东边的休斯顿森林设伏,” “我知道那里有一个很好的埋伏位置,足以隱藏数百人……” 哥特哈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如果奥尔加尼亚的援军走大路过来,必然经过那里。我们在森林里以逸待劳,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只要歼灭了他们的援军,鲁迪村孤立无援,自然不攻自破!到时候,是继续围攻,还是谈判,主动权就完全在我们手中了!” 围点打援! 这个主意让帐篷內的维尔德眼睛一亮。比起强攻伤亡惨重的鲁迪村,伏击远道而来、可能同样疲惫的奥尔加尼亚援军,显然风险和代价都更小,而潜在的收益却可能更大!而且,这也能暂时摆脱眼前攻城的僵局。 “可是伏击的难度仍然不小,高斯弗雷德那个老狐狸每次在行军前都会派斥候在前方探路,” “而且,以那群徵召兵的士气,他们能忍住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伏在草丛不发出声音吗?” 维尔德的质疑让哥特哈的热情稍微冷却了一些。 確实,徵召兵纪律鬆散,让他们在闷热潮湿、蚊虫滋生的森林里一动不动趴上几个小时,甚至一整天,还要在敌人眼皮底下保持安静,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稍有疏忽,伏击就会暴露,变成一场灾难性的遭遇战。 帐篷內的气氛再次微妙起来。格莱特等人暗自摇头,露出幸灾乐祸的笑,他们都觉得哥特哈的主意虽然好,但执行起来问题太多。 哥特哈额头冒出冷汗,脑筋飞转,他必须说服男爵,否则他的桑普村就危险了,家族几十年的积累绝不能在他手上葬送。 他咬了咬牙,提出了一个更冒险、但也可能更有效的方案: “大人,您说得对。徵召兵的纪律確实不足,也不適合长时间潜伏。但是,我们可以不用全部人马都去埋伏!” “我们完全可以派出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人数不用多,三四十骑就可以了,全部由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组成,再加上少量最悍勇的轻骑兵。他们机动性强,纪律好,可以隱藏在更远的树林深处,避开敌军斥候的常规搜索范围。” 他越说思路越清晰:“等到奥尔加尼亚的援军主力通过那片开阔地,进入最適合伏击的坡道时,我们的骑兵再从侧后方突然杀出!不求全歼,只求冲乱他们的阵型,製造最大的混乱!” “与此同时,我们的主力步兵再从正面的森林里杀出来,前后夹击!敌人行军疲惫,猝不及防,阵型一乱,必然崩溃!” 哥特哈一个人说的唾沫横飞,慷慨激昂,仿佛下帕利亚斯的胜利就在眼前。 维尔德男爵再次陷入沉思。动用宝贵的骑兵进行风险极高的侧后突袭,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决断,也极其考验指挥官的能力。 但一旦成功,效果却將是毁灭性的。而且,骑兵部队主要由骑士组成,纪律和战斗力都有保障。 总而言之,整个方案的成功率很高。 “那么,谁来做这支骑兵的指挥官?又由谁来率领步兵主力埋伏?” 维尔德终於下定决心,他的目光扫过帐內眾人,问道。 哥特哈心中一紧,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到了。他硬著头皮,单膝跪地:“大人!我愿意率领步兵在正面埋伏!我对那片地形最熟,也知道如何隱蔽部队!” “嗯,很好,至於骑兵的话……拉蒙骑士出列!” 维尔德的目光在几位以勇武著称的骑士脸上掠过,最终,停留在了一位一直沉默寡言、但眼神锐利如鹰的中年骑士身上。 “拉蒙骑士,”维尔德缓缓开口,“你的骑术和勇气,我一直很欣赏。这次骑兵突袭的任务,交给你,如何?” 拉蒙骑士出列,他正是那天和杰尼一起在背后蛐蛐哥特哈的那位,他身形魁梧,脸上有一道旧伤疤,显得格外彪悍。十分符合维尔德对骑士的印象。 拉蒙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沉声问道:“大人,我需要最好的马,最锋利的武器,以及……行动时的绝对指挥权。突袭时机,由我判断。” “你知道的,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不可能处处都按照既定方案来。” “可以!”维尔德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他年轻时也学习过军事,知道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所有骑士侍从和骑兵,任你挑选!时机由你把握,但要確保与正面步兵的配合!” “遵命,大人!”拉蒙骑士得令后,才单膝跪地,重重捶胸。 “另外。格莱特留在这里驻守,继续围住鲁迪村,千万別让里面的守军跑出来了。” “是!” 格莱特心底暗喜,迫不及待地走上前向男爵行礼。战爭进行到这里,他早就对胜利不抱有希望了,现在这个任务正好给他一个明哲保身的机会。 见状,维尔德眼中闪过一丝希望,算是彻底放弃了扶持格莱特的心思。 当大军按著计划缓缓移动时,维尔德骑在马上,走出营地,望向对面的鲁迪村,那里正升起裊裊炊烟, “一道、两道、三道……五道。” “没想到围攻了这么久,他们的守军居然还有三十多人!看来我的决定是正確的。” 第34章 森林中的伏击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4章 森林中的伏击 “大人,前面就是休斯顿森林了,那里有一处非常適合伏击的山坡,下帕利亚斯的巴尔骑士就是在那儿被老爷击败的,您一定要小心。” “哦?伏击?你给我仔细讲讲。” 佩雷勒住战马的韁绳,招手示意后面的队伍停下,然后饶有兴致的听卡恩讲解。 队尾的侍从见前方突然停止前进了,以为是佩雷骑士出了什么状况,火急火燎的骑马过来查看,却发现是亚恩正凑上去想要跟骑士攀谈。 卡恩身上的绿色武装衣早已被汗水、泥浆和乾涸的血跡浸染得看不出原色,脸上满是污垢和细小的划痕,嘴唇乾裂起皮。一副活脱脱的泥腿子模样,居然还敢靠近贵族? 这还得了! “真是见鬼!果然是罗塞洛家族的士兵,居然敢腆著个脸这样跟骑士老爷讲话,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 侍从下意识地就把马鞭高高扬起,朝卡恩身上挥去,不料却被手疾眼快的佩雷给挡了下来。 “弗兰德,你干什么?” 佩雷抓过马鞭,怒气冲冲地折成几节,一把丟到侍从脸上。 “大人,他只不过是个泥腿子而已,凭什么跟您讲话,我只是……” 弗兰德捂著脸,又惊又怒,低著头委屈地解释道。 闻言,佩雷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些,弗兰德毕竟是跟了他这么多年的侍从,自己不可能真的在这么多士兵面前惩罚他。 “弗兰德,我想你的情绪可能有些激动,这位叫亚恩的小伙子在跟我介绍前面可能会有埋伏的地点。” “那这样,你不用在队尾了,去前面的森林里给我们探路,你知道的,这是一项充满荣誉和挑战性的差事,我相信你绝对能够胜任。” 佩雷来到弗兰德身边,替他扶正了头上的护鼻盔,將自己的马鞭递给了他,然后面向士兵们大声说道,眼神时不时瞥一下身后的侍从,面带微笑。 “是,大人,您的意志就是我的目標!” 弗兰德低头应了一声,声音沉闷,隨后不情不愿地催动马匹,一头钻入茂密的森林,只留下马蹄与地面碰撞的“噔噔”声,和一个佝僂的背影。 佩雷並未察觉到侍从脸上微妙的表情,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再次与卡恩交谈起来。 “让你见笑了,小卡恩,我们刚刚说到哪儿了?” “山坡上的伏击,我尊敬的大人。”卡恩诚惶诚恐的回应道。 “哦,对,那请你继续吧!” “……” 森林里一片寂静,只有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和偶尔的鸟鸣。空气中瀰漫著泥土的清香,时间一点点过去,弗兰德已经策马走出了两英里。 “我天,这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是个头,明明与罗塞洛不对付,还要故意装作与他亲近的样子,现在居然屈尊俯就去和一个泥腿子士兵讲话,老爷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弗兰德百般不解,但所有的无奈与困惑都只能在无人的时候自己发发牢骚。这些话他是绝对不敢在人多的时候说出来的,不然佩雷老爷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 作为一名采邑骑士,佩雷的侍从可不止他一个,搞不好丟了饭碗都有可能。 “该死的,可千万別让我碰到李昂那个杂种,”弗兰德低声咒骂著,眼中涌现出浓浓的嫉妒,“要是有一天我能当上骑士,绝对比现在威风多了!” 突然,一侧的山坡滚下了一块石头,落石沿著山体转了好几个圈,最后停在一株大松树旁,扬起一片灰尘。 弗兰德不由得警惕起来,眼神提溜著不停地打量四周。 “谁?” 他握紧了手中的骑枪,另一只手不自觉地去摸腰间的短剑。小心翼翼地朝山坡上前进。 山坡上,哥特哈紧张的冷汗直流,他狠狠地瞪了一眼身旁那个不小心发出动静的士兵,右手摸向腰间的骑士剑。双眼紧紧地盯著下方那名骑在马上的敌军斥候。 “上帝保佑,千万別被发现。” 隨著弗兰德离大军隱藏的地方越来越近,战马的喘息声已经清晰的出现在耳边,哥特哈闭上眼睛,小声地祈祷道。 “五十步、四十步……二十步!” 距离越来越近,若非山坡处有一个凸起的斜角,否则下帕利亚斯的伏兵早已暴露在弗兰德的眼皮子底下。 四周的下帕利亚斯士兵也纷纷掏出武器,神色凝重,隨时准备结果这个斥候。 然而,就在二十步的位置,一只鸟从一旁飞了出来,紧接著,一群鸟相继从树林划过,飞上天空。 “好大一群红隼!” 弗兰德不由得驻足,嘴里发出一声惊嘆,目光马上被这群色彩鲜艷的猛禽给吸引了过去。 红隼是巴塞隆纳公国常见的鸟类,他们体型小,色彩艷丽,头顶到后颈的位置呈蓝灰色,背部、肩部和翅膀全都被红色的羽毛覆盖。所以得名为红隼。 在加泰隆尼亚的贵族圈子里,这样一只模样板正的红隼可以卖到两个金第纳尔的高价,没想到这里居然有这么多野生的。 要是全部抓住的话,指定能卖不少钱,想到白花花的第纳尔从指尖流过,弗兰德的眼神顿时热烈起来,刚刚的警惕一下子被贪婪所替代。 只可惜出发时没有带兜网,他又不敢拿弓箭去射,因为那样会破坏鸟的羽毛。 “算了,下次再来,反正红隼的窝就在这里,难道还会跑了不成?” 思来想去,弗兰德决定回去復命,他一路上仔细观察过道路两侧,不像有埋伏的样子。而且一个人在前面探路终究还是不安全,不如早点回去跟大部队匯合。 再说了,要是真有伏兵,自己恐怕也活不到现在。 见山下的斥候忽然折返,望著天上的鸟群呆了一会,然后上马径直沿著原路返回,哥特哈才终於鬆了口气。 “嚇死我了,差点在这里功亏一簣。” 隨后,他又不放心地往山下看了一眼,直到弗兰德的身影消失在远处的林间,才终於鬆开剑柄,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擦完汗水,哥特哈还是有些担心,他再次转过头,朝身后的士兵吩咐了一句。 “大家都给我小心一点,要是再有谁敢发出声音,可別怪我哥特哈翻脸不认人。” 说著,他拿出骑士剑在太阳底下晃了晃,锋利的剑刃唬的士兵们不敢睁开眼,纷纷点头应下,连呼吸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 弗兰德一路上不停地挥动马鞭,驱赶马匹加快速度,现在回想起来,他总觉得刚刚那个山坡似乎有古怪,但又说不清怪在哪里。 红隼一般在夜晚行动,很少会有鸟群在白天大规模地飞出天空的。 “算了,把这些烦心事儿都交给上帝吧,我只不过是一个骑士侍从而已。” 他自言自语道,不知不觉间已经看到了佩雷骑士的纹章旗帜——绿底黄熊旗。 如果李昂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发出一声惊嘆,因为佩雷骑士的纹章居然和骑砍里面的罗多克国王,葛瑞福斯的旗帜一模一样,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回到佩雷骑士身边时,弗兰德的马匹已浑身汗湿。他勒住韁绳,深吸一口气,將心底的疑虑压下,换上一副篤定的表情。 “大人,我仔细探查过了,前方並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十分安全。” 弗兰德特意没有把发现红隼群这件事说出来,为的就是日后好由自己独吞。 佩雷对侍从的话不疑有他,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银雷亚尔。 “辛苦了,弗兰德,托上帝的福,阿马特家族永远记得你的贡献。” “感谢大人,这是我的荣幸。” 隨后,在佩雷的统一指挥下,增援队伍再次缓缓出发, 士兵们听说前方道路安全后,都轻鬆了不少,行军的脚步也不由地加快起来。 卡恩则默默地来到了队伍后方,紧了紧身后阔盾的背带。 今天他的右眼皮总是跳个不停,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第35章 难办?那就別办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5章 难办?那就別办了! “老爷,情况和您预想的一样,下帕利亚斯的主力部队果然去东边的休斯顿森林设下埋伏了。” 罗杰通过东边树林里飞出的阵阵惊鸟,再结合草地上泥泞的脚印,很快就给出了判断。 “这下可就难办了,老爷,敌人肯定是想先打垮男爵大人的援军,然后再挥师包围我们,这不就是您上次跟我们说的那个……那个什么。” “围点打援!” 罗杰適时纠正了小汤姆,同时递过去一个得意的眼神。 “难办,那就別办了!” 李昂留下这句话后,隨即便召集了所有剩下的士兵。 经过这几天激烈的守城战,原先的40名士兵只剩下34名,並且一半的人都带伤。 不过幸运的是,得益於之前的缴获和战利品,其中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能得到一件甲冑,大部分都是棉甲和武装衣,少部分装备有皮甲,最精锐的则是小汤姆和罗杰两人,他们两个穿著全套的铁甲,武器也最为锋利,是每次作战的中坚力量。 另外,基本上人人都能有一面盾牌,木製的铁质的都有。並且每个人腰上都掛著一柄近战武器,大部分是短剑,少数还有分量更重的钉头锤,战斧等。 除了短柄武器以外,每个士兵还配有一桿长矛或者简易的长柄砍刀。弓箭手背上额外背有一把步弓或者猎弓,腰间悬掛著箭壶,里面装有高斯弗雷德男爵拨下来的箭矢。 不论是战斗经验还是装备,李昂麾下的这支队伍都可以称得上是精锐。比起別的贵族手下那群刀剑都拿不稳的农奴徵召兵,这队伍配置简直不要太好。 “卢克,你去把俘虏们都关在仓库里,留点食物和水在里面。仓库门锁紧,不要让他们出来。” “这几件事办完了以后,去卡特那里领取一份装备。” 这次作战计划的安排关係到整支队伍的存亡,李昂不得不小心再小心。 “是,大人!” 卢克虽然心底下疑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按照老爷的要求执行。他只是一个铁匠学徒,还搞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军事理论。 而台下的士兵们则议论纷纷,明明围城的敌军已经退去一大半,局势一片大好,为什么老爷还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兄弟们,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如果再不有所行动的话,过不了几天,我们所有人就都得和鲁迪村的村民一样,死在敌人的屠刀下。” “各位,你们中间最年长的也不过三十多岁,应该没人想在这么早的年纪就去见上帝吧?” 李昂的话如一块石子被掷到平静的水面上,顿时在士兵中激起千层浪花。 “什么?危险?” “外面的下帕利亚斯人不是退走了吗?” 士兵们你看我,我看你,都不明白领主老爷的葫芦里面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见情绪已经烘托到位了,李昂接著高声说道。 “没错,敌人確实走了,但不是逃走,而是去到了东边的休斯顿森林,意图伏击高斯弗雷德男爵的援军。” “如果我们不赶快行动,等下帕利亚斯人击败了男爵,鲁迪村的情况就危险了。” 这个道理很好懂,台下的士兵一下子就明白过来。而刚刚招呼好俘虏,从仓库走出来的卢克听完后,也意识到了重要性。 “老爷,我们应该怎么做?” 卢克在卡特的帮助下穿上一件白灰色的棉甲,头上戴一顶针织帽,喘著粗气问道。 与此同时,罗杰和小汤姆的目光也集中在老爷身上,等待著下一步的命令。 “我计划主动引诱村子外面的守军,故意示弱,把他们放进来。” “昨天我观察了一下,对面只留下了不到五十人,和我们的人数相当,將他们引进来后,藉助地形和房屋的优势,我们可以布置陷阱,或者用弓箭將他们打垮。” 李昂缓了口气,继续接著说。 “只要我们成功打掉了外面的下帕利亚斯人,到时候不论是去给男爵传递情报,还是去支援主力军队,都比在这里等死要好得多。” “妙啊老爷!”罗杰第一个拍手,眼中精光闪烁,“把剩下的这点敌人放进来,关门打狗!他们以为我们只剩残兵败將,肯定轻敌冒进!” 小汤姆也反应过来,粗声粗气地说:“对!我们的人熟悉村里每一栋建筑!正好给他们来个狠的!” 李昂当然知道罗杰和小汤姆是在给他做託儿,好调动底下士兵的斗志。所以也借势向士兵们许诺起各种利益。 “下帕利亚斯的军队虽然走了大半,但是他们的粮草和军用物资却都堆积在对面没有拿走,只要击败眼前的敌人,我承诺每个人都能取得自己抢到的战利品。除了铁质盔甲和粮食,其他一切东西都可以归你们自己。” 果然,在得知了能获得巨大的財富后,士兵因敌军撤走而鬆懈的斗志再次燃烧起来,一个个又鼓足了精神,纷纷摩拳擦掌。 看著眼前这一幕,建立一支私军而非徵召兵的想法在李昂心中更加篤定。 徵召兵的好处很多,比如便宜,量大,后勤压力小。 但缺点也太大了。就拿这几天作为例子,因为之前有维尔德的大军压迫,在生死存亡的刺激下,士兵们都能眾志成城,团结起来守城。 而一旦危机解除,这些没经受过系统军事训练的徵召兵马上又再次鬆懈下来。若非李昂威望足够高,平日里伙食也不错,再加上高额的奖励,发挥出来的战斗力绝对比现在低。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是对一支军队最大的讽刺。李昂始终认为,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是应该无条件服从长官的命令,而非靠著金钱的激励。 当然,这很难就是了,要想在中世纪实现几乎不可能。 见自己的演讲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李昂开始分派这次诱敌深入的作战任务。 他目光扫过眾人:“我们需要一个诱饵主动出击,然后佯装突围失败,狼狈退回村子,把敌人引进我们预设的埋伏圈。谁愿担当?” 短暂的沉默过后,小汤姆向前一步。 “老爷,我去!”他走动身子时,皮甲带动里面的锁子甲哐哐作响,“我块头大,跑起来像真的溃败!我带上几个兄弟,保准把那些兔崽子引进来!” “不行,”李昂摇头,“你罗杰是我们最强的突击手,埋伏圈里的硬仗还要靠你们。我需要一个机灵,跑得快,还要……看起来不那么像能打的。” 眾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罗杰,又移开。罗杰太精明了,不像会“溃败”的。 “老爷……要不,让我试试?”一个略显怯懦的声音响起。是卢克。 他紧了紧身上不太合身的棉甲,脸色有些发白,但眼神却十分坚定。 “我……我以前在铁匠铺,没怎么打过仗,他们看我肯定觉得好欺负。我跑得也挺快……就是,就是有点怕……” 李昂看著这个年轻的铁匠学徒。 他能感受到卢克的害怕是真实的,可正因真实,才更可信。 一个惊慌失措、毫无战意的“溃兵”,正是引诱敌人追击的最佳人选。 “好!” 李昂走到卢克面前,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就是你了,卢克。记住,你的任务不是杀敌,是逃命,让他们相信你怕得要死,拼命想逃回村子找掩体。” “带上两个跟你一样『惊慌』的兄弟,不用多,就三个。出去挑衅一下,放几支软绵绵的箭,然后掉头就跑。” ”边跑边喊『顶不住了』、『快撤』!往村子中心的打穀场跑,那里地方空旷,四周都是房屋和矮墙,是我们的主埋伏点。” 卢克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头:“我明白了,老爷!我一定把他们引进来!” “其余人,” 李昂转向其他士兵,大声说道。 “所有弓箭手,埋伏在打穀场东、北两侧的屋顶和墙后。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放箭。” ”小汤姆,你带十个最悍勇的弟兄,藏在打穀场南边的马厩和草料房后面,听我声令为令,衝出来截断他们的退路!” “罗杰,你带剩下的人,跟我一起,守在打穀场西边的主屋废墟。” 眾人各自领命后,马上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准备。 卢克望向远处的下帕利亚斯营地,咽了口唾沫,情不自禁握紧了拳头。 第36章 请君入瓮(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6章 请君入瓮(一) 格莱特现在愜意的很,他的任务也很简单,把鲁迪村里面的奥尔加尼亚守军看住就行了,这点小事根本用不著他亲自费神。 此时,格莱特躺在营帐中间的橡木宽背椅子上,身子下面垫了一条还算暖和的鹿皮,然后又放上了两层厚实的棉布,这柔软的舒適感简直和躺在天鹅绒床垫上没有两样。 “嘖嘖,舒服啊!” 他端起胳膊旁边的银酒杯,眯著眼睛愜意地啜了一小口。殷红的葡萄酒液湿润了嘴唇,穿过牙齿间的缝隙,顺著舌苔的凹槽流入喉咙,食管,再滑进大胃袋。 一股甜中带酸,酸中带甜的香气自杯沿瀰漫到鼻尖,格莱特凑近嗅了嗅。 隨后猛地鬆开酒杯,面部的五官全部扭曲在一起,嘴巴张的老大,两秒钟后,一声响亮的喷嚏喷涌而出。 “阿嚏!” 正当他抽了抽鼻子,弯腰寻找手帕时,帐外忽然传来一阵骚乱声,紧接著,弓弦的松放声,箭矢落地声,盔甲碰撞声,脚步走动声混杂在一起,一瞬间,他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慌忙放下杯子,跑出去查看。 原来是几个奥尔加尼亚的臭农奴! “追!给我追!让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泥腿子去见上帝!” 被打扰了兴致的格莱特手持长剑来到帐外,与他预想中的不同。前来进攻的不是村子內的大规模守军,而是两三个跳蚤。 没错,就是跳蚤,他想都没想,翻身骑上自己的阿斯图里亚斯战马,挥舞著长剑就杀了上去。 “该死的,老爷我葡萄酒喝的正好,谁让你们几个要出来自寻死路。” 抱著无比愤怒的心態,格莱特不顾部下的劝阻,径直衝了出去。 身后的下帕利亚斯士兵见状,也只能跟著装模作样的一拥而上,他们嘴里的喊声震天动地。但许多人甚至连剑都没有拔出来,有的则乾脆懒得穿盔甲。 在普通士兵们眼中,格莱特衝上去无非就是想杀几个农奴兵过过將军癮,他们要是真上去抢了风头,反而会让领主老爷不喜,不如识趣地把这个耍威风的机会让给骑士大人。 不少士兵还为自己能想到这一点而沾沾自喜,於是脚步不禁又慢几分。 但是越往前冲,他们就越发现不对劲。 奥尔加尼亚人太弱了!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 卢克在下帕利亚斯的军营前弱弱地射了两箭,没有多做停留,带著旁边两个同袍弟兄转身就开始撒丫子的逃跑。 跑出了几步,他又觉得这样似乎太草率,於是又停下身来往后射了两箭。 然而就是这两秒钟的短暂停留,让他经歷到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幕。 只见一名全身披甲的骑士骑著一匹黑色战马,不由分说的就朝他们冲了过来。骑士手上的长剑在太阳底下闪著明晃晃的寒光,唬的他在草地上飞快地狂奔。 然而两条腿的人怎么能跑得过四条腿的马,不一会儿的功夫,骑士的马蹄声就已经出现在脑后。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內心紧张无比的卢克下意识地偏了一下脑袋,然后就听见了一声长剑刺入皮肉的声音。 “刺啦!” “我天!” 卢克在奔跑中小心翼翼地扭过头,却发现自己左边的同伴已经不见了踪影,回头看时,才发现他的尸体已经永远倒在了草地里,旁边赫然就是刚才衝出来的骑士,以及他手上那把沾满鲜血的骑士长剑。 一道庆幸的念头从卢克脑中闪过,若是刚才自己没有偏头,那一剑恐怕…… 他不敢多想,强迫摆了摆脑袋,甩出去一串汗珠,继续开始狂奔。 “卢克,快来!” 围墙上注视著这一切的李昂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他和罗杰两人带著三个穿著武装衣的士兵打开围墙的大门,同时不停地弯弓搭箭向外射击,为卢克爭取逃跑的时间。 …… 格莱特手刃了一个奥尔加尼亚士兵后,心里不禁暗爽,人类最原始的杀戮欲望在此刻逐渐膨胀,先前在维尔德男爵那里受的气在此刻得到了补偿。 忽然,他眼角的与余光瞥到了鲁迪村敞开的大门,那里站著的不过只有两三个奥尔加尼亚士兵,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脑海中升起。 如果这个时候突杀进去,鲁迪村岂不是唾手可得? 但单凭自己一名骑士肯定不行,他回头望了眼身后,发现自家士兵纷纷跟了上来,才终於放下心,胆子也大了不少。 “先冲一波试试,能成最好,不行就算了,反正也不会损失什么,最多死几个农奴而已。” 抱著试试看的心態,格莱特夹紧马腹,用链甲靴后面的马刺戳击马肚子,隨后左手握紧扇形盾的皮带,右手拿剑做出挥砍的动作,继续朝围墙衝锋。 但是,在这紧张时刻,两个身穿锁链甲的人冲了出来,朝下帕利亚斯的方向射了软软的几箭,格莱特的心不禁提了起来,隱隱感到有些害怕。 不过万幸,稀稀疏疏的箭矢並没有射中他,並且,奥尔加尼亚人忘记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关城门! 在格莱特看来,这群不敬上帝的傢伙一定是被自己的王霸之气所震慑,所以才忘记了城门,殊不知这一切都是李昂布置好的。 “下帕利亚斯的士兵们,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隨我杀进去!” 格莱特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好运竟然降临到了自己头上,男爵连续几天攻不下的鲁迪村,竟然被他误打误撞抓住了破绽!看来每天向上帝做的祷告还是有些用的。 与此同时,下帕利亚斯的士兵跟在骑士老爷身后,稀里糊涂地就打进了鲁迪村的围墙內,他们中的不少人直到现在才意识到真正的战斗已经打响,著急忙慌地拔出各自的武器。 “就是现在,弓箭手!” 一会儿的功夫,在李昂和罗杰的接应下,卢克和另外仅存的一名士兵有惊无险地来到了预定的伏击地点,一行人默契地伏在木屋的房顶上,大口喘著粗气,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弓箭手听到命令,马上鬆开右手食指和中指,绷紧的弓弦在这一刻沿著他们的大拇指和食指中间的缝隙划过,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箭尖最先飞出,箭尾的羽毛在空气中划过,摩擦產生“嗖嗖”的声音。 一支锋利的箭矢斜斜地插在格莱特的马蹄旁,战马受惊,顿时人立而起,高高扬起前蹄,將马背上的格莱特甩了出去。 “啊!我的脚!” 格莱特连忙抽出了还卡在马鐙里面的右脚,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 “快撤,快撤,有伏击!” 意识到遭了埋伏的下帕利亚斯士兵马上折返,根本没有半点想要继续战斗的意思,大喊著朝村口的围墙跑去。 “小汤姆!” 李昂见状大喝一声,提前埋伏好的小汤姆带著十名剑盾手从一旁的房屋中突然窜出,拦住了逃兵的去路。 汤姆首当其衝,將跑的最快的几个敌人砍倒,溅了自己一身鲜血,十名剑盾手堵在溃逃敌兵与村口之间,盾牌相互碰撞,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组成一道坚固的防线。 跑在最前面的几个敌兵收势不及,撞在盾牌上,紧接著就被从盾牌缝隙中刺出的利剑捅穿,惨叫著倒下。 隨后,小汤姆不再恋战,带领士兵们向包围圈中的格莱特骑士移动。 “大人说了,穷寇莫追,让他们跑,我们去抓中间那个穿甲的骑士!” 与此同时,李昂和罗杰已经率领士兵对格莱特形成了合围。 格莱特此刻狼狈不堪。战马受惊把他摔下来时,他右脚卡在马鐙里扭伤了,钻心的疼痛让他冷汗直流。 “保护大人!”一名还算忠心的军士试图组织人手,但话音未落,一支精准的羽箭“噗”地钉穿了他的皮甲,他捂著胸口踉蹌倒下,嘴里喷出一口鲜血。 其余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全都惊疑不定地打量四周,完全搞不清楚攻击来自何方,惨叫声不断响起,但有效的还击却寥寥无几。 人在面对未知时,理智往往最容易被恐惧吞噬。如果是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光明正大的两军对垒的话,士兵们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惊慌失措。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从格莱特冒冒失失地衝进鲁迪村的那一刻,结局就已经註定了。 “我是下帕利亚斯的骑士!我要求得到符合身份的……”格莱特见身边的士兵一个接著一个减少,色厉內荏地喊道,试图用贵族身份做最后一搏。 “我投……” 但还不待他说完,李昂就抢先一剑斩出,剑刃插入头盔与锁子甲之间的缝隙,狠狠地切在了格莱特的脖子上,只是一瞬间的功夫,这位下帕利亚斯骑士就没了呼吸。 周围的士兵都沉浸在各自的战斗中,谁也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切!想挡我財路,没门儿!” 李昂心里暗自腹誹道,手里的动作一刻也没停。 他刚刚仔细观察过了,这个叫格莱特的傢伙胯下骑著的是一匹正宗的阿斯图里亚斯马,虽然没有之前巴尔那匹阿拉伯马贵,但也算是不错的坐骑了,估摸著能卖200银幣的样子。 另外,他身上装备看起来也不错,反正就是一句话,杀了他获得的收益绝对比留著拿赎金多。 在结果了格莱特后,李昂指著他的尸体大声喊道。 “下帕利亚斯的骑士已经阵亡,投降者不杀!” 第37章 请君入瓮(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7章 请君入瓮(二) 最后,剩余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很乾脆利落的放下了武器,靠近村口的则趁机溜了出去,少部分则躺在地上哀嚎。 李昂依旧吩咐让卢克带著人去看押俘虏,给俘虏缴械,自己则蹲下身来搜集格莱特身上的战利品。 一顶带护鼻的圆锥头盔、锁子甲头巾、长袖链甲衫,还有一双锁甲护腿,以及一把骑士剑。收益还算不错! 李昂拿起格莱特身上的骑士剑掂量了一下,发现分量轻的很,跟普通士兵手里的短剑差不多。 “看来这个叫格莱特傢伙也不过就是个怂包软蛋而已,连把重一点的剑都拿不起。” 得出这个结论后,李昂继续俯下身子准备扒掉格莱特身上的內衬棉甲。 但对方毕竟生前是一名骑士,在大庭广眾之下扒人家衣服还是有些不妥,略作思考后,他决定换到一个隱秘的房间里面扒。 至於会不会有人站出来反对李昂如此肆无忌惮的占有敌方骑士的战利品,答案当然是“有”。 不过並不是这些普通的士兵,而是上级领主和教会。 在此之前,巴塞隆纳已经有了很成熟的战利品法则,包括领主的抽成权和教会的十一权。 领主的抽成权很好理解,也比较合理,作为下级封臣,把自己得到的战利品分一点给封君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真正离谱的是教会要求的十一权,不单单是在农业税收上要抽取十一税,在战利品的分配上,大腹便便的主教们也认为他们应该获得其中的十分之一。 而事实上不少贵族也都按著教会的要求做了,比如1075年列里达的“掠夺者”事件。巴塞隆纳公国的一支由多德卡纳骑士率领的骑兵队伍南下支援阿拉贡王国进攻列里达。 在城陷后,双方骑士瓜分了所有战利品。包括14副锁子甲,9匹战马,3顶头盔。 隨后,当地主教隨即根据教会应得十分之一的旧例,派执事上门索要,结果这群骑士居然真的给了! 谁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虔诚,还是惧怕教会的威势。 “上帝保佑,希望这件事不要被奥尔加尼亚的教士们知道!” 李昂小声嘟囔了一句,双手用力,脱下了格莱特身上的棉甲。 罗杰和小汤姆也在这时走了进来, “老爷,战场已经打扫完毕了。” “哦?这么快?” 李昂跟著罗杰走出门外,发现横七竖八的尸体都被堆到了村庄的角落里,战利品则被集中放在一起。 “老爷,我们刚刚数了一下,真正在战场上阵亡的下帕利亚斯人只有十来个而已,剩下的要么是受了伤倒在地上哀嚎,要么乾脆丟下武器投降,还有一小部分则趁乱逃走了。” “原来如此!” 李昂闻言点了点头,这跟他预想的差不多。 中世纪的徵召兵,能承受的伤亡极限大概在五分之一左右。 比如阿金库尔战役中,法军在僵持阶段实际阵亡只有大约百分之六,但加上受伤后失去战斗力的,总战损率接近百分之十五,整条阵线就开始后撤。 而格莱特手下的士兵应该只有四五十人,死了十来个,战损率刚好就卡在五分之一。 “罗杰,汤姆,把这套锁子甲给卢克穿上,他是功臣,又是铁匠,力气大,应该承受的住铁甲重量。” “另外,让士兵们各自从战利品中挑出完整的装备自己换上,剩下的找个地方藏起来,我们不可能在行军的时候还带上这么多东西。” “哦,对了,记得给战马餵点麦麩、萝卜,接下来可得辛苦他们了。” 吩咐完后,罗杰和小汤姆领命而去,李昂则饶有兴致地走向村中央那匹不知所措的阿斯图里亚斯马。 黑色的战马不安地刨著蹄子,鼻孔喷著白气,湿漉漉的大眼睛里还残留著受惊后的余悸,看样子被嚇得不轻。 与现代人想像中的不一样,战场上缴获的战马一般都不能用来直接骑乘,这些战马多半受惊,认生,必须按照特定的方式逐步將它们驯服。 “卡特,去给我兑一杯蜂蜜水来,水要温的,不能冷也不能烫。” 在刚刚宣布把锁子甲给卢克的那一剎那,李昂的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了卡特脸上的微妙变化,由期待到失落,然后还有一丝嫉妒。 平心而论。如果卢克没有出现的话,这套锁子甲一定会分给卡特。但功劳都是实打实的,李昂也绝不允许嫉妒的情绪在军队里面蔓延。 人心就是这样奇怪,明明在这之前,卡特还只是一个吃饭都成问题的农奴,照理说现在应该满足了。 可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既要、又要、还要才是人性的本能! “老爷,您要的蜂蜜水!” 卡特捧著一只陶碗快步走来,碗里是温度恰好的温水,融著一小块珍贵的蜂蜜,散发出淡淡的甜香。 他脸上已经看不出什么异样,只是將碗递上时,目光飞快地扫过不远处正笨拙地適应著锁子甲重量的卢克,隨即垂下眼瞼。 李昂小心地將木碗递到黑色战马的嘴巴,果然,在嗅到蜂蜜的甜味后,解下了轡头的战马一点一点向他手边靠近,然后一头扎进了碗里,用舌头舔舐蜜水。 马舌头是长条形的,大而宽,上面密布著细小的丝状乳头,总体呈粉红色。 “卡特,这几天你表现的很不错,虽然战功不多,但管理物资、协调內务这些没有你可不行,想要什么奖励?” 李昂说出这句话时,目光好巧不巧地对上卡特的眼睛。 卡特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他没想到老爷会这么直接地问。 奖励?他想要的太多了。 一套像样的甲冑,一匹属於自己的马,一块能传家的土地……但这些话堵在喉咙里,却怎么也说不出口。老爷刚刚才把锁子甲给了卢克,现在自己再提要求,会不会显得贪婪不知足? 他垂下头,避开李昂的视线,声音有些发乾:“老爷,我……我没想过。能跟著您,吃饱饭,不用再当农奴,已经……已经很好了。” 李昂点点头,没再多说,专注於安抚战马。作为一个骑士贵族,他不可能去跟农奴谈心,提醒到这里就算仁至义尽了。 温甜的蜂蜜水似乎起了作用,黑马的紧张感明显减退,不再抗拒李昂的抚摸,甚至用鼻子轻轻蹭了蹭他的手。 “好伙计,以后你就跟我了。” 李昂拍了拍马颈,然后翻身上鞍。战马只是略一扬头,便稳稳站住。 他试著轻夹马腹,黑马顺从地迈开步子,在村中空地小跑了一圈,步伐稳健,反应灵敏。 “果然是匹好马!”李昂赞道,彻底放下心来。 阿斯图里亚斯马融合了阿拉伯—安达卢西亚—纳瓦纳等多种血统,肩高虽然不高,但胜在舒適。尤其適合初学者或者马术不熟练的人骑乘。 在有些民风彪悍的地方,贵族妇女也多骑乘这种马。 据说圣女贞德进入奥尔良时,身穿白色盔甲,带著兜帽,胯下骑的就是一匹黑色阿斯图里亚斯马。 “老爷,一切都收拾好了,投降的俘虏被绑上双手关在了仓库里,来不及带走的战利品被我和汤姆分散藏在了各个民房中,士兵们也都完成了换装,破损的装备难以修復,我全让他们丟掉了。” 罗杰小跑到李昂跟前,替他牵住战马的拴绳。 “嗯。很好,传令下去,我们先去对面的下帕利亚斯大营清剿剩余的敌军,隨后往东出发与男爵的军队匯合。” “哦,对了,留几个受伤的弟兄守在这儿。” 一下子聚拢了这么多俘虏,很容易发出意外,为了保证战利品的安全,李昂不得不忍痛留下三个士兵守在鲁迪村。 事实上,这也是队伍里部分士兵的要求,让他们暂时丟下宝贵的战利品去行军就已经是件难事了,李昂不得不在这方面做出让步。 至此,他真正能够调动的机动兵力就只有三十人。 第38章 下帕利亚斯军营(感谢各位大大的月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8章 下帕利亚斯军营(感谢各位大大的月票和推荐票) 对付下帕利亚斯军营里面的残兵败將,三十人绰绰有余。 李昂悄咪咪来到下帕利亚斯军营时,发现里面的人居然在吵架。 一部分人想要说服同伴一起逃跑,但另外一部分则坚持守在原地,等待维尔德男爵的援军。 李昂侧耳听了片刻,发现主张逃跑的人大多是孑然一身,身无分文,没有家世的底层农奴。而主张固守的则往往是以自由农为主的弓箭手,长矛手。 自由农出身的士兵大多担任最下级的管理者,他们会协助或者代替村子里的骑士管理本村的徵召兵,一旦发生逃亡,他们也会负相应的连带责任,所以双方的矛盾根本不可调和。 眼见著矛盾越演越烈,一时间谁也说服不了谁,不少人拔出了剑,爭吵的声音甚至盖过了外面奥尔加尼亚行军的脚步声。 这正是李昂想要的。 他回头望了罗杰和小汤姆一眼,二人很快明白了老爷的意思,將身后的士兵分成三队,两队由小汤姆和罗杰分別率领,包抄下帕利亚斯军营的左右侧翼,剩下一队则由李昂率领,在正中间突袭。 卢克穿著新的到的锁子甲,掌心微微冒汗,肩膀有些发酸。他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引得一旁身著钉饰皮甲的卡特频频侧目。 隨著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营帐內爭吵不休的下帕利亚斯士兵终於发现了外面的脚步声,他们惊慌失措的拿起武器,有些人则乾脆拔腿跑了出去。 一小部分机灵的已经卸下自己身上的甲冑,丟掉武器,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作出投降的姿態。 “上!” 李昂在最前面做了个手势,隨后便带著身后的人冲了进去。因为不熟悉地形,为避免被里面的敌人偷袭,他让士兵们举起盾牌一字排开,牢牢地守住门口。 军营內的下帕利亚斯人见状,果断选择向两侧逃命,结果又一头撞进了罗杰和小汤姆的包围圈。 只有两三个幸运儿没有选择正面和左右两面,而是机智地拔腿向后逃跑,他们慌不择路地砍断了军营外的木製柵栏,隨后钻入森林逃之夭夭,身影渐渐消失在黛绿色的灌木丛中。 这些人也许会饿死在无尽的大山之中,也许会沦为山贼,但最终的答案只有上帝知道。 李昂见此也並未阻拦,围师必闕的道理他还是懂的,真要把这群下帕利亚斯人逼急了,他也討不了好果子吃,说不定还会给自己造成不小的伤亡。 最后,这群受惊的兔子被李昂搂著草全部抱了起来,总共才十个人,全是老弱,也难怪会被留在大营里。 为此,他也付出了一名士兵的伤亡,这个该死倒霉蛋忘记了长官的號令,误打误撞一头扎进了下帕利亚斯的军帐里,被五六把短剑、斧头和砍刀剁一起成了肉泥。葬送了自己的小命不说,还白白浪费了一副上好的镶铁皮甲。 要知道,现在的巴塞隆纳,一副皮甲价值四五十枚银幣,镶铁的价格则要翻三分之二。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財產了,许多骑士手下最多也就四五副而已。 要不是李昂手里有掛,再加上运气好,接二连三打了几场胜仗,想攒这么多甲冑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至此,李昂手下只有29名可用的士兵了。 …… “老爷,里面已经被我们处理乾净了,您现在可以进来。” 营帐里面传来罗杰的喊声,紧接著还有刀剑入鞘的摩擦声。 进入下帕利亚斯的军营后,李昂却並没有感到兴奋,他瞥了一眼主位上的鹿皮毯子,对里面的战利品也没生不起半点兴趣。 现在还不清楚高斯弗雷德男爵那边是什么情况,算算时间,自己已经和奥尔加尼亚的大部队断联有一星期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眼前的战利品,休整片刻后马上急行军,但跟著来的士兵们可不会管这些。 李昂最初带来的十三名徵召兵现在只剩下十个人,其余一多半都来自男爵、佩雷骑士和贝尔纳骑士,这群人可没有服从他命令的义务。 “罗杰,小汤姆。你们两个迅速去清点物资,不用仔细数,留个大概就行。” “卢克,你去看押俘虏,注意,一个都不能放跑了,不然我拿你试问。” “卡特,你去协助搜刮战利品,动作要快,告诉士兵们不要拿大物件,揣点金银在怀里就行了。” “反正总的就是一条,我只给你们二十分钟的时间,二十分钟以后在这里集合!” 察觉到自家老爷脸上的急迫后,四人没有犹豫,应了一声,马上去处理各自的任务。 他们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看明白形势的人,自然知道李昂在急什么。 至於剩下的士兵?很抱歉! 他们大多目不识丁,平生走过最远的路就是被领主徵召出去打仗,一辈子摸过剑柄的次数屈指可数,你能指望他们明白什么?战略战术? 不一会儿的功夫,罗杰最先回来。 “老爷,军营里面我们都搜过了,大致有六七千磅粮食,武器、甲冑和箭矢也不少,但因为时间紧张,来不及细数。” 罗杰抹了把额头的汗,语速很快,“另外,马厩里有五匹驮马,两匹还能骑乘的轻型马,都瘦得很。还有些杂七杂八的物资,像帐篷、锅碗、修理工具之类的。” 小汤姆也赶了回来,嗓子里卡了一口痰,瓮声瓮气地补充:“金银不多,在几个军士和小头目身上搜颳了一下,大概……几十个银幣,几个铜子儿。” 李昂点点头,递给小汤姆一杯水,后者马上接过来猛灌了几口。 这个结果並不意外。一个临时设置的围城营地,又是留守部队,本就不会有太多油水。粮食和武器才是关键,但问题是现在他们带不走多少。 当年李自成的部队退出北京城时,金银细软装了几千车,结果就是被清军的骑兵追上,然后一顿乱杀。 这种显而易见的错误他李昂可不会犯。 “粮食……挑最轻便耐储存的,比如燕麦、豆子,用缴获的布袋分装,每人带上够三五天的口粮。武器,拣好的,特別是箭矢,儘量多带。甲冑……太沉的不要,轻便的皮甲、棉甲可以换掉身上破烂的。” 他快速下令,“马匹全部带上,驮运物资和伤员。金银分给士兵们,按人头,现在就分!” “现在?”罗杰愣了一下。 “对,现在。” 李昂斩钉截铁,“告诉他们,这是提前发的赏钱。拿了钱,就得跟我继续走,去休斯顿森林那边!谁要是想揣著钱溜號……” 他目光扫过正在兴奋搜刮战利品的士兵们,声音冷了下来,“军法从事!” 罗杰和小汤姆对视一眼,明白了老爷的用意。 “老爷,那俘虏怎么办,我们带不走他们,送回鲁迪村又太浪费时间,放了也不行,不如……” 罗杰在脖子上做了个手势,意思再明显不过。 “行,就按你说的做,记得隱秘一点,別让人看见。” “是,老爷,我心里有数!” 二人领命后,提著剑杀气腾腾地离开,不久后,卡特和卢克突然扛著一个木桶气喘吁吁地走了进来。 “老爷,这是我们无意间发现的,大家刚开始以为是酒,所以没注意,直到靠近时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李昂有些疑惑地走近木桶,一股刺鼻的硫磺味混合著呛人的焦油味马上窜入鼻孔。 “难不成是希腊火?” 他好奇地打开木桶盖子查看,隨即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的神色。 桶里面是深褐色,混合著砂石,质地粘稠的流状体,李昂猜测应该是原油之类的东西,反正绝对不是昂贵的希腊火。 在巴塞隆纳的法理领地,埃布罗河三角洲,確实存在少量的浅层油田,也一直有人开採,只不过那里现在仍然是穆斯林的地盘,而且產量也不高,价格昂贵,不知道维尔德到底是怎么把这些东西搞到手的。 原油流动慢,粘稠,味道也不好闻。在內燃机出现之前,它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易燃,所以在有的地方也被用来协助守城,但总体来说属於比较鸡肋的东西。 “这样的木桶还有多少?” 李昂用手帕擦掉了污跡,问道。 “我们只发现了三桶,还有另外两桶在外面放著。”卢克和卡特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那就全带著吧,用驮马驮著,不要白不要。” 话音未落,军营深处隱约传来几声短促的闷哼和重物倒地的声音,隨即归於沉寂。罗杰和小汤姆很快走了回来,衣服上还沾著血,朝李昂微微点了点头。 卢克和卡特隱隱猜到了一些,但识趣地闭上嘴,没有多问。 “东西都分好了,马也备好了。”罗杰报告道,“金银按人头分了,每人差不多一个多银幣。口粮和箭矢也按您的吩咐分下去了。” “很好。”李昂闻言,走出门外,翻身上马,健壮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不安地打了个响鼻,似乎也嗅到了空气中未散的血腥和硫磺味。 “卢克,卡特,把原油桶绑到那匹最壮实的驮马背上,捆结实点,別洒了。其他人,检查装备,准备出发!” “另外记得把纹章旗打上! 第39章 苦战与背叛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9章 苦战与背叛 休斯顿森林的另一侧,佩雷骑士和他手下的士兵已经陷入苦战。 在路过一处山坡时,突然衝出的下帕利亚斯骑士一下子让奥尔加尼亚士兵阵脚大乱,骑枪的恐怖衝击力在转瞬之间就带走了数条鲜活的生命。 前排的徵召兵首当其衝,来不及躲闪,迎头撞上骑枪的枪头,身躯瞬间破开了一个大洞,鲜血喷涌而出。 “该死的,弗兰德,你到底在怎么侦察,这些下帕利亚斯人是从地下钻出来的吗?” 意识到自己遭遇了偷袭的佩雷勒住战马,心底又惊又怒,慌乱之中砍翻了几个衝上前的敌人,回头对侍从怒吼道。 同时他心底闪过一丝庆幸,幸好刚刚没有走在前面,否则现在死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大人,我也不知道啊!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刚才这里明明没有人的。” 弗兰德哭丧著脸,歇斯底里地呼喊,同时儘可能的聚拢慌乱的士兵,让他们结成阵型。 “稳住!竖起长矛!弓箭手,放箭!瞄准那些骑士的马!” 一道道命令下出,趁著敌军骑士更换骑枪,拉开距离的间隙,佩雷终於指挥士兵们暂时围成了一个圆圈阵型,锋利的矛头指向外面,长矛的底部插进土地。 不过下帕利亚斯显然不会给他这个喘息的机会,两侧的山坡和森林突然传来一声高呼,紧接著,哥特哈骑士和维尔德男爵分別率领著剩余的士兵窜出,对佩雷形成了合围。 “来自奥尔加尼亚的骑士,我是下帕利亚斯的合法统治者,伊索纳城堡的拥有者,阿韦利亚德拉孔卡城堡的主人,最虔诚的宗教护卫,维尔德·蒙加·瓦特。” “天堂的台阶不会留给邪恶之徒,投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如果你想保住一名骑士最后的尊严的话。” 维尔德男爵骑在一匹高大的棕色战马上,身边簇拥著装备精良的亲卫,目光睥睨的看著佩雷。 哥特哈则在一旁虎视眈眈,贪婪地打量著眼前的敌人,这些奥尔加尼亚人身上的装备可都是不错的战利品,刚好弥补他这几日的亏空。 “投降?哼!” 佩雷满脸不屑的冷哼一声,汗水混合著血水从额头流下,用同样睥睨的目光回敬维尔德男爵。 “尊敬的男爵阁下,恕我冒昧,我想,恐怕投降才是对一名贵族最大的侮辱!” 说罢,佩雷当即拔出骑士剑,剑尖直指天空,望向四周大喊道。 “出发前,奥利亚纳教堂的神甫已经向我许诺,凡是为奥尔加尼亚战死者,皆可升入天堂。” “弟兄们,不用惧怕死亡,请大胆的將灵魂投入主的怀抱,杀呀!” 原本士气萎靡的奥尔加尼亚士兵在听到有神甫的承诺后,精神一下子振作了起来。 有些时候,偶像崇拜並不是人的主观意愿,而是在极端困难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战爭越是频繁,人民生活越是困苦,宗教生长的土壤就越是肥沃。 马克思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在心理压力大到难以承受时,人就会寻找一个东西来缓解,会將生活中任何一件无法解释的事异化为神跡。 此时的奥尔加尼亚士兵们就接近於这种状態,当面临生死存亡危机时,人类的潜力大到你无法想像。 外围持矛的战士一鼓作气,竟然硬生生將骑士衝锋的战马给戳出了好几个大窟窿。有个倒霉的骑士直接被受惊的战马掀翻在地,脚卡在马鐙里面被拖出了十几英尺远,隨后又被后面来的战马踩在马蹄下,发出一声接著一声的惨叫。 一名骑士的全套装备约有60斤重,差不多83磅。 而因为身上盔甲的重量过於沉重,摔倒的骑士一时间难以起身,连翻身或者弯腰都十分困难,只能在马蹄的踩踏下活活疼死。 维尔德见状,黑著脸缓缓退到战阵后面,他找到拉蒙骑士,低声说了一句。 “这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对手,注意让他死的体面一点,当然,如果对方能投降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 “至於其余的,全都杀了吧,我们不需要俘虏。” “放心吧,大人,体面的话都会说,认真的事没人做!” “依我看,对面也不过是强弩之末,临死之前逞点口舌之快而已。” “嗯,速战速决,不要轻敌,这场仗要是打贏了,我就把鲁迪村从奥尔加尼亚割过来给你做封地。” 维尔德紧了紧身上的斗篷,面带微笑的说道。 拉蒙听到封地两个字,情绪瞬间激动起来,连呼吸都不由的有些急促。 他连连点头,坚定地保证道。 “大人放心,拉蒙永远是下帕利亚斯最忠诚的卫士。” 说完,他和另一边的哥特哈对视了一眼,二人心照不宣地催动各自手下的士兵,向包围圈中央的佩雷发起猛烈攻击。 此时,卡恩站在队伍的最后排,他背后的阔盾帮他扛住了来自身后的攻击,手中的长柄砍刀让身前的敌人难以靠近,再加上穿著一副防御还不错的武装衣,受到的伤势微乎其微,迄今为止都只擦破了一点皮。 不过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奥尔加尼亚一方的人数太少,而敌人却像杀不完一样,一波接著一波持续消耗著卡恩的体力。 他能感觉到,要是再来十个敌人,自己就快要到极限了。 “该死的,早知道要搭上自己的小命,就不接送信的任务了。” 卡恩朝衝过来的敌人啐了一口,墨绿色的浓痰一下子飞到了敌人的脸上,趁这个好机会,卡恩向前跨出一步,双手握住木柄,做出劈砍的动作。 隨后,砍刀猛地落下,正中敌人的脑壳。 来犯的下帕利亚斯士兵被砍中后,身体晃了晃,隨后喷出一口鲜血,两腿一蹬,就这样直挺挺地栽倒在了地上。 恐怖的模样嚇退了后续的下帕利亚斯人,聪明点的果断选择转换方向,去进攻別的地方。 卡恩余光瞥见这一幕,嘴角咧开一条缝。心中暗爽。 “嘿嘿!你爷爷我也有这么威风的一天!托上帝的福。回头好歹要给奥利亚纳教堂捐点钱感谢一下才行。” 但侍从弗兰德就没那么幸运的,他的位置靠近哥特哈骑士,在这个一心想要挽回自己损失的狂徒的进攻下,本来就武艺不精的弗兰德逐渐不支。 虽然有战马这个优势在,可情况依旧不容乐观。 一道道伤口出现在马腿,马腹的位置。直到一个下帕利亚斯士兵的短矛偶然刺中了战马的眼睛。 “嘶——” 剎那间,马嘶人吼。 弗兰德被倒下的马匹甩飞落在地上,惊魂未定地大口喘气。 哥特哈看到这一幕,先是心疼了一下战马。隨后他立马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剑劈向弗兰德右肩。 “我……我投降!” 弗兰德丟掉武器,双手撑住地面连著退了好几步,痛哭流涕地恳求道。 “我投降,我投降,求求你別杀我!” 哥特哈的剑停在半空,脸上露出猫捉老鼠般的残忍笑容,他右手揪住弗兰德的脖颈,同时回过头,对著仍然激烈的战阵大声喊道 “奥尔加尼亚人,看见没?你们骑士大人的侍从已经投降,你们还在为了什么而拼命?” “这个废物!” 卡恩瞟了一眼像小鸡一样被拎起来的弗兰德,心中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依旧坚定的不停挥动手上的长柄砍刀。 但其他士兵就不一定了! 第40章 及时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0章 及时雨 李昂骑著胯下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一路狂奔,身后依次跟著罗杰,小汤姆,卢克,卡特以及其余士兵。 从外表来看,这支队伍精锐无比,有四人身穿全套锁子甲,胸口有铁皮和牛皮缝合而成的胸襠,头戴罩面盔,脖颈处贴心地安装了护颈链甲,小腿部分则由脛甲加链甲靴保护著,这一整套下来,除了马鎧欠缺之外,几乎就是十一世纪的顶级配置。 其余的士兵著有钉饰皮甲或者镶铁皮甲,更多人穿的是红色的棉甲以及白色或绿色的武装衣,棉甲和武装衣內填充有棉花、棉絮、布匹。然后还有少量的皮革和铁片,可以抵挡短剑等轻型武器的攻击,对钝击伤也有一定的缓衝作用。 不过这种作用具体能体现多少,就只能看上帝他老人家的脸色了。 同时,还有一匹安达卢西亚战马,阿拉伯马,阿斯图里亚斯马,一匹猎马,五匹驮马以及两匹看不出来血统的轻型骑乘马。 遗憾的是大部分人的马术並不高明,或者说等於没有。 除了李昂能熟练骑马奔跑,並掌握马上夹枪衝锋和挥剑劈砍之外,只有罗杰和小汤姆的水平稍微好一点,二人勉强可以做到在马上挥砍。 而这还是在有马鐙和马鞍的前提下,可以想见,要是没有这两样工具辅助,骑马根本无从谈起,而所谓的骑兵也不过是马上步兵。 由於李昂事先早就吩咐过,所以眾人都轻装上路,身上只有盔甲、武器以及粮食,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 当然,金银细软要另说,因为这些东西无法评价。有人认为它价值连城,有人则嗤之以鼻,认为其一文不值。 朝东边的方向走了没有一会儿,李昂穿在里面的亚麻衫已经被汗水浸湿,空气中瀰漫著淡淡的血腥味,喊杀声穿过草木与树干的缝隙,若隱若现地飘进了耳朵里。 “不好!” 他心底下意识的一惊,隨后马上催促身后的队伍加快脚步,自己则用鞋跟上的皮质马刺戳了一下马腹,骑著马小跑起来。 战马的喘息声逐渐急促,鼻翼不停地上下扇动。 越靠近之前埋伏巴尔的山坡,喊杀声就越是明显。兵器相互碰撞的迴响,马蹄撞击地面的踢踏,一切都如鼓点一般,让李昂所属的队伍不得不加快脚步。 有道是救急不救穷,如果此时己方部队真的已经陷入山穷水尽的地步,那么他李昂会果断选择明哲保身。但从战场传出声音来看,双方现在正是打的焦灼,难解难分的时刻,他没有理由不去拉自己人一把。 …… 三英里的距离不过瞬息之间,李昂將战马稳稳停在了山坡的背面,这里是太阳的背阴处,光线极暗。並且又处於战斗双方的视野盲区,算是一个不错的观察点位,一般而言很难被发现。 “来的居然是佩雷那傢伙!” 望著战阵中间浑身浴血,却仍然在奋力反击的骑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不由得喃喃道。 “老爷,那咱们还救不救?” 旁边传来罗杰小心的询问声,他知道佩雷和贝尔纳两人之前在宴会上对老爷的刁难,所以打心底厌恶这两个人。 “救,当然救!” 牙眥必报绝非一个骑士应有的行为,更何况双方的怨恨其实並没有多深,顶多算利益衝突而已。 李昂伸出手做出按压的姿势,示意身后士兵俯下身子悄悄靠近,自己则臥在草丛里仔细观察下帕利亚斯一方的阵型,企图发现一丝破绽。 现在自己手下只有29个人,贸然衝进去就跟送人头差不多,要想破局,必须找到一个突破口,最好是能扰乱敌人视听。 休斯顿森林的道路並不宽阔,据说上一任修路的人还要追溯到几百年前的西哥特时代。 两侧的路基已经坍圮。路中央铺满了隨著风飘过来的落叶,砂石,顏色与周边的泥土別无二致。 数百名下帕利亚斯士兵人挨人挤在一起,组成密不透风的阵型,將最中央的奥尔加尼亚军队团团围住,十几根整齐的长矛一直向前,不断压缩奥尔加尼亚士兵的空间。 忽然间,李昂发现奥尔加尼亚一方的骑士侍从居然丟下武器,跪地投降,被敌人像拎鸡仔一样提了起来。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他深吸一口气,觉得此时必须要出手了。 己方將领投降是战场上最不愿看到的事情,放在游戏里,就是士气直接减100的那种。 “罗杰,打火石带了没有?” “当然带了,老爷,这可是行军必备的物资。” 罗杰不明白老爷这样问的目的,但他的嘴巴明显比脑子更快,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很好,你去后面把那三桶原油拿过来,快去!” “原油?” “就是驮马身上的木桶!” 李昂不知道原油在这个时代叫什么,索性懒得解释,直接告诉了具体位置。 很快,三个带著刺鼻气味的木桶被罗杰和另外两个士兵扛了过来。 “把桶盖打开一点点缝隙,注意不要太多,然后像我这样扔过去。” “弓箭手记得在箭头上也涂抹一点,对,就是这样,小伙子!” 三个木桶被小心翼翼地挪到山坡边缘,桶盖被撬开一道缝,粘稠刺鼻的黑色原油开始缓慢渗出。弓箭手们忍著噁心,將箭簇浸入备用的油囊中。 李昂自己也取出一支箭,在箭头裹上浸透原油的破布,然后用火镰小心地打燃火绒。 火镰的外形就像一只有弯的小镰刀,但刀刃並不开锋,整体由一块淬火钢条打造而成。 火苗窜起,他却没有立刻点燃,而是死死盯著下方的战场。 瞅准时机后,李昂双臂发力,將木桶举过头顶。罗杰和小汤姆也效仿他的样子,三人一起將木桶重重砸进了下帕利亚斯的军阵中。 “我天,这黏糊糊的是什么东西?” “你別说了,这玩意儿好臭!” 类似的对话不断响起,下帕利亚斯的进攻速度为之迟滯,士兵们纷纷抬起头,想找到这些黑色粘稠物质的来源。 “射箭!” 李昂没有迟疑,依次將弓箭手的箭头点燃,隨后瞄准地上的木桶和流淌的原油,一声令下! 七八支燃烧的火箭冒著黑烟,拖著长长的尾跡,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隨后呈自由落体状態插入地表、木桶上、以及敌军的皮肉里。 遗憾的是,原油並不是优质的燃烧物,再加上没有添加助燃剂,不少火箭在飞行的半道上就已经熄灭。 不过多亏上帝保佑,有三支还在燃烧的箭矢成功引燃了地上的原油。 火焰最先吞噬了木桶,在木桶破裂后,里面的原油在一声爆响中四散横流,顷刻间就蔓延至下帕利亚斯士兵的脚底、裤腿,以及战马的马腿。 眾所周知,亚麻是一种极易被引燃的物质,火绒的製作材料里就有亚麻布这一项。拜占庭士兵投掷希腊火时,也会外面包裹上一层亚麻布助燃。 因此,当那粘稠、恶臭的黑色液体伴隨著爆燃的火星溅射开来,首先遭殃的就是士兵们身上粗糙的亚麻裤子和绑腿。其次就是身穿棉甲和武装衣的低级士兵,原本该为他们提供保护的棉花和布料此刻却成为了最残忍的杀手。 “我的腿!著火了!” “魔鬼!是魔鬼的火焰!” “水!快灭火!” 悽厉的惨叫和惊恐的呼喊在下帕利亚斯军阵的后方和侧翼猛然炸开!被火焰舔舐的士兵们惊恐地拍打著腿上窜起的火苗,却反而让沾了原油的手也燃烧起来。 “是老爷!援军来了,我们的援军来了!” 卡恩惊讶的看著自己面前的敌人一个个变成火人,心里想这该不会就是教士所说的神罚吧。 但当罗塞洛家族的蓝底猎鹰旗帜出现时,这些疑虑很快打消,转化为了浓烈的自豪感。 他扯住身边一个同伴的衣袖,贴近耳边大声炫耀道。 “你看到山坡上的骑士没?那是我家老爷,哈哈!老爷来救我了!哈哈!” 第41章 及时火(这章写的不好,实在抱歉)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1章 及时火(这章写的不好,实在抱歉) “老爷,我们现在不下去帮忙吗?” 罗杰目瞪口呆的注视著眼前的火海,终於认清了原油的巨大威力。直到刚刚,他还在为如何战胜敌人发愁,但现在这些忧虑都不存在了。 比他们先一步击败下帕利亚斯人的,是火焰带来的恐慌,以及脑海中那股最原始,最本能的对高温的恐惧。 “別急,先让火烧一会儿,现在下去很容易误伤。” 水火是没有敌我之分的,刚刚火焰蔓延时,眼尖的李昂就注意到战阵中的一个奥尔加尼亚士兵的衣服也跟著燃了起来。 幸好他身边的同伴反应快,及时用短剑把那块沾到油渍的衣服给割了下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罗杰,传话给后边的弟兄,要不小心被烧到了,不要用水,最好的方式是用湿布把火焰盖住,或者在地上打滚。” “要是实在没办法,寧可毁掉盔甲,也得先把人保住!” …… “见鬼了,这些黏糊糊的东西都是从哪儿来的,还有突然窜出的火焰,难道是魔鬼施展的法术吗?” “哎呦,我的手!” 在一片大呼小叫中,维尔德在隨从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扑灭了身上的火焰,但儘管如此,还是在他的红色羊呢斗篷上留下了一道黑色烟痕,和淡淡的臭鸡蛋味。 他撑著侍从的胳膊跨上马匹,下意识地环顾四周,发现局势在转瞬之间已经面目全非。 拉蒙骑士的诺曼尖顶圆锥头盔迟迟没有出现,哥特哈则自顾不暇,连连后退,战场一时间混乱无比。 “火候准备的差不多了,兄弟们,跟我上!” 与此同时,山坡后面的李昂也注意到了这一幕,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他骑上战马率先冲了出去,因为之前携带的骑枪都已经损坏,所以这次只好掏出双手剑在马上挥砍,大有一股骑马与砍杀的意味。 罗杰和小汤姆紧跟在老爷身后,替他拦住侧面和背后可能出现的攻击。 隨后,29名士兵如出山猛虎一样扑进了下帕利亚斯的战团。他们在出征之前每人领了一枚银幣,现在正是卖命的时候。 但还是那句话,战场上击败下帕利亚斯人的永远不是奥尔加尼亚英勇的战斗力,而是恐慌。 下层的农奴徵召兵最先丟下武器惊慌失措的逃跑,这股情绪一传十,十传百,周围的下帕利亚斯士兵也不得不跟著同伴一起逃窜,羊群效应在此刻展露无疑。 “停下,都给我回去,回去!” 维尔德和一眾骑士反应过来时,大势已去。 他拔出重型手半剑砍倒了好几个逃兵,暂时震住了周围数十名士兵,但更多的士兵依旧在他剑刃够不到的地方疯狂溃败。 …… 【叮!成功击杀敌方骑士,经验值+100,当前经验值(150/160)】 还差10点经验就能升级了! 李昂剑锋下指,抢在对方投降之前险之又险地击杀了一名下帕利亚斯骑士,再加上之前杀敌获取到经验,总经验值一下子来到150大关,距离升级也就是顺手杀几个嘍囉的事了。 李昂心中微微一喜,但手上动作丝毫未停。他目光如电,扫视著混乱的战场,寻找著合適的“经验包”。 溃逃的敌军中,总有几个胆大或跑得慢的。 “卢克!左前方,那个穿皮甲拿长戟的傢伙!”李昂低喝一声,拍马前冲。 穿著沉重锁子甲的卢克正和一个敌人缠斗,闻言精神一振,马上明白了自家老爷的意思,他猛地发力用盾牌撞开对手,隨即一个侧身,让出通路。 李昂的战马擦著他身边掠过,撞倒了卢克身前的敌人,同时手中双手剑借著马势,划出一道冰冷的弧线,精准地掠过那名正试图阻止几个溃兵结阵的敌军军士脖颈! 【叮!击杀敌方农奴,经验值+5,当前经验值(155/160)】 “我天,装备这么好,居然告诉我只是个农奴?难不成他手上的装备是捡的?” 他心里不禁暗自狠狠吐槽了一番,无奈只好再次打马折返回去。 还差五点!李昂拨转马头,看到一个长相酷似亚恩的士兵正用阔盾格挡一个敌人的钉头锤,脚步踉蹌。 他双腿一夹,战马再次加速,从侧翼掠过,双手剑顺势下劈。剑光一闪,那个敌人后心飆血,扑倒在地。 【叮!击杀敌方军士,经验值+20,当前经验值(5/320)】 【等级提升至lv6,获得一点可用属性点】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5(5/160) 力量:10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1 “加一点力量!” 李昂想都没想,在力量后面的“+”上点了一下,数字马上变成11,隨后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从脚底蔓延至全身。 仿佛有一股温热的暖流注入四肢百骸,肌肉纤维似乎变得更加致密,骨骼也隱隱传来一阵轻微的、令人舒適的酥麻感。手中的双手剑仿佛轻了一分,挥舞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之前因为激烈廝杀而积累的酸痛和疲惫,也消散了不少。 “不错!”李昂暗自赞了一声,他勒住马,环顾四周。下帕利亚斯的溃败已成定局。 “老爷,我是亚恩!”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亚恩脸上淌著鼻涕,一副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 “真的是亚恩!你不是送信去了吗?怎么跟著来了?” 李昂语速很快,但他来不及听亚恩的回答,马上又策马回到战场支援。 亚恩站在原地,乐呵呵地衝著李昂的身影傻笑。脚边那具还未死透的尸体突然抽搐了一下,嚇得他连忙补了一刀。 小汤姆正带著一队人呼喝著追砍逃敌,扩大混乱,顺便抓些俘虏。 罗杰和卢克、卡特等人已经控制了战场中心区域,正在收拢己方伤员,收缴散落的武器,並看押著几十个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下帕利亚斯俘虏。佩雷骑士在手下的搀扶下,正清点著残存的部属。 初步统计,总共250名敌军,留在战场上的尸体却不足五十具,並且很多都还是被火烧死的。 大部分下帕利亚斯人或负伤倒地,或丟盔卸甲的逃走成为溃兵。 “一场战爭结束后,不知道又要冒出来多少山贼和强盗……” 而下帕利亚斯男爵…… 誒!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 等他四周寻找时,只发现了维尔德男爵遗落的红色斗篷,人却不见了踪影。 “罗塞洛爵士,这次多谢你的及时救援,不然……” 佩雷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脸上的灰尘还没有擦乾净,弯腰感谢道。 刚刚因为战斗打的火热,二人一直没来得及交谈,不过现在也没时间了。 “来不及解释了,佩雷阁下,下帕利亚斯男爵还没逃远,我们现在追上去来得及!” 如果能成功捉住维尔德,基本就可以宣告战爭结束,这对在场的眾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 一名男爵的赎金相当於整个男爵领三年的收入总和,而下帕利亚斯足足有二十个骑士领,每年光收到的封臣税就有一万多枚银幣,也就是三百將近四百枚金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財產。 但追上去的风险也不小,大战过后士兵们都极为疲惫,搞不好就有被反杀的风险。 佩雷闻言,沉默了片刻,隨后深吸一口气,不顾身上的伤痛,猛地一拍大腿,向身后的骑手下令道。 “追!” 第42章 差一点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2章 差一点 “大人,不好!他们追上来了!” 哥特哈在混乱中好不容易抢到一匹马跟著维尔德男爵跑了出去,但谁承想还没逃出多远,奥尔加尼亚的骑手就又追了上来。 “该死的,奥尔加尼亚人的怎么反应这么快!” 维尔德恼怒的骂了一句,隨后手指向自己身边的两名侍从。 “你,还有你,去后面拦住敌人!” 两名侍从脸色瞬间惨白。回头阻拦那帮杀红了眼、刚刚击溃了他们主力的奥尔加尼亚人?这跟送死有什么区別? 但男爵的命令,他们不敢不从。 在中世纪,如果侍从在战场上拒绝执行封君的命令,就相当於违背了二人之间的契约,那么封君有权力收回他们的采邑、处以巨额罚金。 如果遇上一名严厉的地方主教的话,甚至可能將其绝罚。 如果只祸及他们自己,那么其实还会好点。但事实是上述的惩罚往往都会殃及他们的亲属和家人,有点类似於古代中国的连坐,但古代中国的刑罚判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统治者,也就是皇帝的意志。 而这种处罚的法理基础则在於二人双方的契约,以及互相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係。 两人对视一眼,眼中满是绝望,却也只能咬牙调转马头,抽出武器,迎著追兵衝去,试图用生命为男爵爭取一点逃命的时间,实则是希望在自己阵亡后,男爵能善待他们的家属。 从这一点来看,这两名侍从比弗兰德强多了,起码不会临阵投降。 维尔德和哥特哈,则带著仅剩的另外三四名有马的隨从,头也不回地继续向森林深处、安妮欧斯木堡的方向狂奔。 …… 李昂和佩雷带领的追兵人数也不多,主要是他们自己以及少数还有马匹、伤势不重的骑兵,总共不到十骑。看到两名敌骑反衝过来断后,奥尔加尼亚的追兵稍显慌乱,但李昂没有丝毫犹豫。 “罗杰,小汤姆,左边那个交给你们!右边是我的!” 他低喝一声,双腿猛夹马腹,黑色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仰起脖子长嘶一声,后腿一前一后猛蹬地面,骤然加速,扬起一片沙尘,如同一道黑色闪电,直扑右边那名眼神惊惶的侍从! 侍从见李昂来势汹汹,鼓起勇气挺起短骑枪(可能是捡的或原本携带的短骑枪)试图对冲。 短骑枪也叫马枪,大概有两米长,枪桿用白蜡杆製成,枪尾装有铁帽或枪墩(buff),可以在必要时倒过来当短锤用。 適合马术不精,或者骑枪用的不熟练的人使用。衝击力高於矛,低於骑枪,对骑马拿双手剑的李昂来说算是个不小的麻烦。 毕竟武器的长度差距摆在那里,一寸长一寸强可不是白说的。 然而李昂刚刚升级后增强的力量让他做出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动作——在双方即將交错的瞬间,他猛地一拉韁绳,战马灵巧地向左偏转了小半步,同时身体侧倾,手中双手剑自下而上斜撩! “当!”一声脆响,侍从的骑枪被剑锋磕偏,擦著李昂的肩甲滑过。而李昂的剑去势不减,借著两马交错的力量,狠狠劈在侍从缺乏防护的侧腰和肋部! 仗著锁子甲的防御力,李昂的肩胛处只是轻微的红了一块,而迎面衝过来的侍从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皮革和锁环撕裂的声音令人牙酸,侍从惨叫一声,从马背上栽落。 【叮!成功击杀敌军侍从,经验值+20,当前经验值(25/320)】 另一边,罗杰和小汤姆也合力解决了另一个断后的侍从。小汤姆用月刃斧砍断了对方的武器,罗杰趁机一矛刺中了其坐骑的脖颈,战马哀鸣倒地,將侍从摔下,隨即被跟上来的其他骑兵乱刃砍死。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库多,.??????任你选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又可惜了一匹好马!” 李昂心里默默哀悼了一句,將缴获的战马交给后面的士兵,自己则继续追击。 但维尔德等人已经趁机又拉开了一段距离,身影在昏暗的林间小道上若隱若现。 “追!他们跑不远!”佩雷怒吼,他此刻也骑著一匹无主的战马跟了上来。不过受伤的右腿始终难以发力,所以马匹的速度一直不快。 …… “咱们还有多远?” 维尔德听到后方始终甩不掉的马蹄声,心里难免有些急躁。 “还有二十英里,大人!” 哥特哈很久没有骑过像今天这样快的马了,他的身子在摇摆的马背上起伏,上气不接下气的回答道,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摔了下去。 “前面十英里就是桑普村的入口,再走八英里就能看见安妮欧斯堡的木製外墙了。” “上帝保佑,可千万別被追上!” 维尔德只恨自己平常去教堂的次数太少了,要不然这种关键时刻上帝为什么不拉他一把? 话音落下,来自身后的马蹄声突然逐渐增大,仿佛越来越靠近耳边,嚇得他连忙用马刺戳了一下战马的腹部,双腿夹紧,再次加速奔跑。 …… “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 李昂望著前面五条晃来晃去的马尾,眉头紧锁,嘴里忍不住喃喃道。 双方使用的马种都大同小异,速度自然也差不了太多,如果不採取点別的措施,追到猴年马月都不一定能赶上。 “罗杰,把你的猎弓给我!” 罗杰一愣,但还是迅速將背上的猎弓解下,连同箭壶一起递给了李昂。“老爷,您要……” 李昂没有解释,接过猎弓,试了试弓弦的力度。 这是一把典型的单体猎弓,由一整块木料製作而成,弓身呈光滑的连续弧线,握把区最粗,向两端逐渐收细。 猎弓磅数適中,拉起来不怎么吃力,適合在马上使用,比之前缴获的那把紫衫弓轻便多了。 他深吸一口气,在顛簸的马背上努力稳住身形,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屁股微微上抬,离开马鞍。 左手握弓,右手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箭搭上。 追逃双方都在高速奔驰,林间小道崎嶇不平,光线昏暗,射击难度极大。 尤其是树叶缝隙之间时不时撒下来的阳光,极大干扰了李昂的视线。 弓弦缓缓拉开,李昂感受著风的方向和坐骑起伏的节奏。他把敌人想像成奔跑的兔子,箭头瞄准对方的战马。 “嗖!” 箭矢离弦,发出一声轻啸。 前方的维尔德似乎听到了身后的破空声,下意识地一缩脖子。箭矢擦著他的头盔边缘飞过,“噗”地一声,居然歪打正著的深深扎进了他前方一名隨从坐骑的后臀! “希律律——!” 那匹战马吃痛,发出一声悽厉的嘶鸣,猛地人立而起,隨后发疯般地向旁边衝去,撞在了另一匹隨从的马上! 两匹马顿时搅在一起,嘶鸣倒地,將背上的骑手狠狠甩了出去,滚作一团,瞬间堵塞了本就不宽的小路! “该死!”哥特哈回头看到这一幕,又惊又怒。 维尔德更是嚇得魂飞魄散,拼命抽打马匹,试图从旁边绕过去。但倒地的马匹和骑手挡住了大半去路,让他他不得不减速,小心地从边缘挤过。 就这么一耽搁,李昂等人已经追进了一大截! “再射!”佩雷见状大喜,也试图张弓,但他右臂有伤,根本使不上力。 李昂已经再次搭箭上弦,瞄准了哥特哈的战马。 弓弦再响! 这一箭,因距离更近,所以也更加精准。 箭矢钻进了哥特哈坐骑的脖颈侧面!滚烫的鲜血喷涌而出。 战马哀鸣一声,前腿一软,轰然倒地,將猝不及防的哥特哈甩飞出去,重重砸在一棵树上,发出一声闷哼,半天爬不起来。 “哥特哈!” 维尔德惊叫,但他不敢停留,只能眼睁睁看著自己的骑士被甩下马。 他身边最后一名有马的隨从也嚇得面无人色。 “维尔德男爵!你跑不掉的!速速下马投降!” 佩雷高声喊道,同时示意身后的士兵从两侧上前包抄。 “注意別伤到他了,对方好歹是一名男爵。” 胜利者有义务给投降的贵族必要的体面,並且保证俘虏的人身安全,佩雷显然认为自己此时已经胜券在握了。 第43章 溜走的经验包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3章 溜走的经验包 情急之下,维尔德只能不断催动战马加快速度。 突然,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他突然拔出腰间的匕首,狠狠刺在自己战马的臀部! 战马剧痛,发出一声恐怖的嘶鸣,爆发出前所未有的速度,猛地向前躥去!那名隨从愣了一下,隨即也被维尔德这疯狂的举动嚇到,下意识地猛夹马腹跟上。 …… “没追上就没追上吧,好歹还俘虏了一名骑士,也不算亏。” 李昂强忍著想杀掉哥特哈骑士的念头,自我安慰道。 刚才他的战马跨过摔倒的马匹和下帕利亚斯侍从时,地面哀嚎的侍从居然暴起用双手缠住了马腿,以自己葬身马蹄之下为代价强行为维尔德男爵爭取到了逃亡时间。 等到麻烦全部处理完时,维尔德和他的战马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这都是上帝的旨意!” 佩雷吃痛的咧著嘴走上来,拍拍李昂的肩膀,隨后弯腰解下佩剑,在山坡下的一块苔石上坐了下来,神色淡然。 “看来你对维尔德逃走並不担心?” 李昂解下鞍桥左侧的水壶,递给佩雷。后者接过后猛灌了几口,看起来渴的不轻。 受东方的军事思想影响,他一直认为擒贼先擒王,覆灭一个政权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擒获对方的统治者。 而且蒙古人西征时也確实是这么做的,他们每攻破一个国家,都会將当地的统治者及其亲属赶尽杀绝。 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1241年,蒙古西征军在波兰的列格尼察战役中击败波兰—西里西亚联军,並且当场斩杀西里西亚公爵亨利二世。 据说公爵亨利是在投降后被杀的,但当初的亲歷者都已经不復存在,谁也不知道这件事的真假。 不过这种做法却恰好与欧洲的传统相反。 在这里,俘虏敌方贵族才是通行的做法,既能索要巨额赎金,又能作为政治筹码,甚至能迫使对方家族签订对自己有利的条约。 杀死一位有合法地位的贵族,尤其是公开投降的,往往被视为野蛮、褻瀆骑士精神的行为,会招致整个贵族阶层的反感和报復,甚至可能引来教会干涉。 “下帕利亚斯的精锐在这场战役中死的死,逃的逃,没有数年时间估计恢復不了。” “我猜那个自詡正义的傢伙现在大概率躲在叫安妮欧斯的小木堡里瑟瑟发抖,祈求上帝来保护他,哈哈哈!” 佩雷满不在乎的说道。 “而你,我的朋友,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的很好了。你比你那在天国的父亲强多了,请原谅我的不敬,但这是实话!”“ 我想他听到后应该也会感到欣慰,罗塞洛家族居然出了一头雄狮!” “好吧,我尊敬的骑士先生,你贏了。上帝保佑,但愿真如你说的那样。” 李昂再次接过佩雷还回来的牛皮水壶,往自己嘴里也灌了一口。 甘甜的清水一下子消饵了內心的焦躁,大脑渐渐冷静下来。 期间他又瞥了一眼蹲在角落里瑟缩的哥特哈,越看这个傢伙就越觉得他像一个大號经验包。 “一名骑士可值整整一百经验值啊!还有身上那一套锁子甲!不知道能卖多少第纳尔。” 李昂心里在滴血…… 若非佩雷和他属下的士兵在周围看著,他保证二话不说就给宰了,但现在不得不为了所谓的贵族体面而放下手中的双手剑, 不过想来这次自己的收穫也足够多了,光是盔甲就缴获了不少,还有马匹,粮食等等。 按照战利品分配的原则,在下帕利亚斯军营里搜到的那六千磅粮食他可以占有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则要按照惯例上交给高斯弗雷德男爵。 严格的来讲,封臣应当把在战爭中获得的最好的那一部分战利品交给封君,例如上好的战马,精良的锁子甲,但他显然没打算这么做。 自己在前线打生打死,男爵在后方啥也不干拍拍屁股就能得到大量战利品,李昂表示古往今来都没有这样的事,自己绝对不会惯著。 想来“慷概大方”男爵大人应该也不会在意这么一点“微薄”的收入。 二人交谈的功夫,罗杰和小汤姆正领著跟上来的骑兵收集地上散落的盔甲武器,同时试图抓住敌方士兵遗落的马匹。 其中一名穿著白色棉袍,头戴护鼻盔的骑手一脸兴奋的捣鼓树干下面的一具下帕利亚斯士兵的尸体,他背对著眾人,丝毫不顾及尸体散发出来的血腥味,趁罗杰没注意时偷偷顺走了士兵尸体脖子上的银十字架。 这个倒霉的下帕利亚斯人死於马匹的衝撞,他先是不慎跌落马下,其间又被战马的头部顶到了胸腔——这估计是主要死因。 隨后,失去理智的战马用马蹄毫不留情地踏在了自己哀嚎的主人身上。 一匹战马的重量有1000磅左右,大致相当於5到7个成年男性之和。 並且镶嵌了马蹄铁的蹄子坚硬无比,寻常的甲冑根本无法化解这股庞大的衝击力。 最后,这匹受惊的战马连续三次踏在士兵的胸口和腹部,几乎將他的上半身踩成肉泥——肋骨断裂刺穿內臟,脊椎扭曲变形,鲜血从口鼻和破碎的甲冑缝隙中喷涌而出。 “哦,我的宝贝儿,今天真是幸运!” 骑手对此早已司空见惯,他双手捧起十字架,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上面的鲜血,隨即凑上嘴亲了一口,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將其揣进怀里,同时眼珠子谨慎的提防著四周来回走动的同伴。看样子已经不止一次干这种事了。 “老爷,我们已经將战场打扫完毕了。” 骑手的小动作很幸运的没有被发现,他看到罗杰小步跑向李昂,猜测可能是要走了,连忙抓紧时间翻腾尸体,又顺手摘下了死者腰间镶嵌铜钉的皮带,把自己的腰间塞的鼓鼓的。 “嗯,回去吧,这里距离敌人的木堡很近,待久了不安全。” 说罢,李昂和佩雷对视了一眼,二人各自翻身上马,走在队伍前方。 右腿在跨上马背的那一刻,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瞥到了一个模样奇怪的骑手。他的腰间鼓鼓,眼神躲闪,察觉到李昂的目光后,立刻心虚地移开了视线。 抱著怀疑的心態,他又仔细打量了一会儿,直到一阵风吹过,骑手的衣摆卷了起来,正好露出半截十字架,银色的光泽在太阳底下格外显眼。 “罗塞洛,你在干什么,这里不是已经搜过了吗?” 佩雷以为李昂担心遗落了地上的战利品,停下马来催促他前行。 “圣母玛丽亚在上,你管的可真多。” 李昂半开玩笑式的抱怨了对方一句,隨后扭头登上自己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不再去管那名骑手。 士兵们在打扫战场时手脚不乾净是被默许的,只要不是做的太出格,领主出於维护士气的考虑,一般都选择不予追究。 骑手见李昂转过头去,也舒了一口气,狂跳的心终於停了下来。 刚刚被盯住的那一剎那,他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仿佛凝视自己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蓄势待发的雄鹰! “耶和华在上,这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罗塞洛爵士不愧是立下了赫赫战功的人!” 第44章 前往桑普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4章 前往桑普村 回去的路上,李昂感觉分外轻鬆,这主要是心理上的。 下帕利亚斯的主力军队被全线击溃,混乱中具体死伤了多少他不清楚,但三分之一是有的,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自己没捞到多少经验,只浅浅的升了一级。 自从亲身在战场上廝杀过几次后,他发现演义或者小说中那种一人大杀四方,以一敌百乃至以一敌千的战绩是不可能发生的。 首先,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你可以仗著装备和武艺优势毫不费力的杀五个人,十个人,但绝不可能是五十个人。 最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杀掉十几个人后,嚇退剩下的五十个人。 另外,在板甲还没出现之前,不论是锁子甲、札甲还是鳞甲都不能提供全方位的完美保护,尤其是钝击伤和刺击伤,这个时代的甲冑几乎无法很好的防住,只能凭藉个人强大的战斗素质和直觉躲掉。 要是一个不小心没能躲掉…… 那么请別担心,巴塞隆纳因为紧挨著穆斯林占领区,所以很早就接触到了来自阿拉伯和东方的先进医术。这里医生的水平在整个欧洲都是数一数二的,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自己会遭受放血疗法的折磨。 不过必要的疼痛还是得忍受的,这个时代没有止痛药,也没有麻沸散,更没有先进的消毒手段。 且病人在进行外科手术前,往往还会被要求服下含有剧毒的顛茄和其他药材。 综上所述,儘量苟一点,不受伤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因此,真正的厉害將领往往都体现在谋略上,没有哪个傻蛋会自己冒著生命危险亲自上阵杀敌,即使有,那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所谓上兵伐谋正是这样。 “李昂,话说那个叫桑普的村子可就在附近,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就在他专心致志总结战斗中的得失时,刚刚在一旁沉默不语的佩雷突然开口,手指向一处蜿蜒的山路,似笑非笑的看著他。 山道隱藏在一座巨石后面,两侧全是一人粗的大树,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从下往上看去,山路逐渐陡峭,山势也骤然抬升,最险峻的地方目测有七十度的斜角,再加上道路又格外狭窄,简直比李昂前世下乡扫墓时走过的荆棘密布的老林还要难以通过。 前世,李昂的家乡在南方,那里有在逝者的墓周围种植松树的习俗,又有把墓址选在奇山险峰的习俗,两者叠加,结果就是每次扫个墓堪比红军爬雪山过草地一般,除了没有吃草根煮皮带外,其余的经歷都跟长征没有两样。 所以在看到佩雷指的山路时,他不可避免的沉默了一大会儿。 “难怪当初男爵选择攻打桑普村的人选时,大家一个也没有吱声,敢情是这么回事。” “佩雷,你確定吗?这可不像一条村道该有的样子,我们是不是来错了?” 李昂摸摸脑袋,装作疑惑的样子,实则是想打消佩雷的奇葩念头。 “不!我十分確定,亲爱的罗塞洛!” 佩雷没有告诉李昂高斯弗雷德男爵已经提前许诺把桑普村封给他了,並且他在来之前还提前预习了关於桑普村的地理形势和人口分布,农业產出等知识。 “不用怀疑,以阿马特家族的荣誉起誓,我敢打包票!咱们绝对没有走错!” 佩雷大大咧咧地拍了拍胸脯,同时双腿驱动战马走上那条隱蔽在树林间的山道,根本不给李昂反应的时间。 后面属於佩雷的士兵见状,也一言不发的跟上了自家领主。 “好吧,希望是这样。” 李昂无奈地嘆了一口气,也选择跟了上去。 反正桑普村的可战之兵都被哥特哈尽数徵召走了,现在估计尸体躺在地上还没有凉透,所以危险是不可能存在的,就当是战后去放鬆一下了。 而且加上自己,一行人总共有十名骑手,十一匹战马,总共四名身穿铁甲的战士,还有好几名身穿皮甲的侍从,寻常的强盗就是喝了假酒也不会想到去打劫这样一支队伍。 至於村民们是否会反抗,那就更不可能了。 中世纪老农应该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来冒犯一名正儿八经的骑士,骑砍里面老农用草叉捅穿骑士的例子在现实中並不是没有,但这个概率小到完全不可能发生,几乎是百年一遇的级別,相信自己应该没有这么倒霉。 心里计较完利害关係后,李昂突然想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佩雷为什么好巧不巧非要去桑普村? “当然,这件事我不该问,但作为你並肩作战的战友,我有理由了解你的全部,尊敬的佩雷阁下。” “请问男爵大人是不是给了你什么许诺,或者是奖励之类?你知道我的意思,我说的是桑普村!” 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不对劲,马上策马来佩雷身边,用疑惑並且好奇的眼神看著对方。 “额……,我想说的是,男爵有赐予封臣封地的权利,这是你应该清楚的,李昂。哪怕这块领地目前在法理上还属於下帕利亚斯。” “好吧,我就知道!” 李昂忽略了佩雷话语中的一大串谦辞和隱喻,直接了当的抓住了其中的主干。 “所以,高斯弗雷德男爵把桑普村封给你了,对吧,当作救援鲁迪村的报酬?” 佩雷的脸色略显尷尬,他转过头,假装咳嗽了几声。试图转移李昂的注意力,但不一会儿就发现这招根本没用。 “可以这么解释,你的理解能力可真强,不愧是奥尔加尼亚的雄狮。” “可是你似乎並没有完成救援这头雄狮的任务,最终的结果甚至倒了过来,你反而因为有雄狮的存在而得救了!” 李昂依旧不依不饶的追问道,不给佩雷丝毫反驳的余地。 “好吧,我说不过你,狡猾的罗塞洛。” “我想,在你雄狮的名號前面应该加上一个前缀,精明者怎么样?这个称呼正好合適!” 李昂没有理会,继续注视著佩雷·阿马特的双眼,表情无比严肃,这让身后听到二人对话的士兵百思不得其解,完全搞不清楚这两位贵族老爷在打什么哑谜,一会儿雄狮一会儿精明者之类的。 罗杰和小汤姆以为二人发生了矛盾,右手已经悄悄握住了剑柄。 “我给你一副锁子甲怎么样?阿马特家族向来不会亏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佩雷实在扛不住李昂赤裸裸的直视,或者也可能是因为心里有一丝感激和愧疚的情绪,答应支付一副锁子甲作为补偿。 “再加100银幣!” 在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李昂从不含糊,给出了自己心中的价格。 “死去的士兵需要支付抚恤,他们的妻儿老小还要继续生活下去,这份钱不是给我的,是付给他们家人的。” “切,鬼才信,到时候能有10枚银幣能落到那群泥腿子手里就不错了。” 中世纪没有阵亡抚恤的说法,佩雷自然不相信李昂所说的话,但他並没有表现出来,一副锁子甲和一百枚银幣,为自己换来一个强有力的盟友,是件极为划算的事情。 反正第纳尔又不用从他手上出,单俘虏哥特哈的赎金和战场的缴获就足以满足要求。 “好!那咱们说定了,不过前提是你得和你手下的士兵帮我控制住桑普村。” “乐意至极!” 得到李昂的许诺,佩雷不禁心情大好。直到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李昂已经从曾经那个被他所轻视的浪荡小子,成长为了自己不得不去拉拢的强大盟友。 第45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5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一) “这就是桑普村?” 站在村口前,李昂看了又看,眼前的景象迫使他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来確定眼前看到的不是海市蜃楼。 一排低矮的茅草屋就不说了,这在中世纪乡村很常见,更何况是一个处在交战地的村子,破落点很正常。 关键是,这也太破落了吧! 道路泥泞不堪,几场春雨过后,车辙和脚印化作了浑浊的水坑,散发出粪便、腐烂植物和说不清的酸臭混合的气味。 几只瘦骨嶙峋的狗有气无力地趴在屋檐下,见到陌生人连吠叫的力气都没有,只是警惕地抬起眼皮。 田地紧挨著村落,本该是绿意盎然的春播时节,眼前的景象却令人心头髮凉。 大片土地荒芜著,杂草顽强地冒出头。勉强被翻耕过的地块也显得稀疏拉拉,作物秧苗羸弱发黄,像是隨时会夭折。田埂和水渠大多破损堵塞,显然缺乏维护。 “不出意外的话,好像……是的。” 佩雷勉为其难的挤出这句话时,肠子都悔青了。 该死的!早知道桑普村是这副鬼样子,就不该答应那么爽快,一百枚银幣啊,整整一百枚,不知道能买多少磅粮食了。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100枚银幣很可能相当於今年桑普村的年收入总和。 首先是人口,原先的领主哥特哈几乎將百分之六十的成年男性都送上了战场,这些摸了一辈子锄头把子的老农突然拿起了刀剑,除了当炮灰和为大自然提供有机肥外,就再也发挥不了其他別的积极作用了。 然后就是村子里的存粮,下帕利亚斯的主力部队在这里盘踞多日,能找得到的食物全部被消耗的七七八八,农民手里除了勉强维持生命体徵的口粮和种子粮外,没有任何多余的食物和存货。 也许有一部分被聪明点的农奴藏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但也是杯水车薪,救不了近火。 最后便是劳动力缺乏带来的一系列次生问题,春播无疑是被耽误了,真正的播种面积只有往年的三分之二,也许还要少。 因为没有完整的人口普查和耕地图册,所以除了上帝,没人能弄清楚这件事。 “两位尊敬的老爷,这里是桑普村,我们的领主在几天前带著小伙子们外出跟隨男爵征战去了,二位来的实在不凑巧。” 发现村外来了群陌生的士兵后,村民们警惕的回到了各自的房屋,紧闭窗户,拉上门閂,两只黑色的眸子透过门板的缝隙惊疑不定地打量著来客。 村子里的管事,一个名叫加纳的老傢伙,虽然已经白髮苍苍,但还是硬著头皮,强忍住心中的恐惧,走到李昂和佩雷面前客气的询问,同时一双浑浊的眼睛也不停地悄悄打量,判断对方到来的意图。 “如果二位是想为战马补充草料的话,那么我愿意为大人效劳,只不过近日桑普村收成不佳,可能没办法让尊贵的客人们满意。” 说罢,他心有余悸的瞥了李昂一眼,发现眼前这位骑著高头大马的贵族表现的还算和善,脸上並没有贵族们生来对下等人的蔑视,甚至在察觉到自己的目光后,还衝自己笑了一下。 “该死,我在干什么,居然直视一名尊贵的骑士。” 加纳连忙低下脑袋,恭敬地等待回话。 哪怕是不认识的陌生贵族,他也不敢有丝毫怠慢,长年累月刻在骨子里的记忆让他习惯了服从。 “放宽心,老东西,我们不是强盗!” 佩雷神色淡然,径直骑马越过面前的老者,留下一句轻飘飘却又力比千钧的话。 “另外,提醒你一句,哥特哈那个胆小懦弱的傢伙回不来了,代替他的是佩雷·阿马特,奥尔加尼亚男爵麾下的骑士。” “什么?老爷他阵亡了?” 加纳管事错愕的愣在原地,花白的鬍子隨风飘动,整个人似乎苍老了十岁,一股萧索的落寞感向外散出。 此刻他的样子像极了一首悽美的唐诗: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李昂见状,突然有些於心不忍,就在他將要开口的前一刻。佩雷的声音骤然响起,从怀里丟下一柄做工精良的匕首,上面赫然是哥特哈家族的纹章。 “隨你怎么想,可怜的老东西。现在桑普村是属於奥尔加尼亚的领土,但你放心,我不是一个贪婪的领主,说不定还会让你们的生活过的更好!” “是……是……” 见到那把沾染血跡的匕首后,老管事认命般低下头,佝僂著腰,一摇一晃地跟在佩雷的战马后面,毫不在意马蹄扬起的灰尘扑到自己脸上。 “哀莫大於心死,这把年纪,又经歷了这样的事情,恐怕活不了多久了。” 李昂在心底嘆了一口气,默默地替加纳感到惋惜。 村子的管事大多兼任领主管家,收税官等职务,由领主的亲信担任,並且这种任职是世代传承的,可能在此之前,加纳祖上好几辈人都是哥特哈家族的管事,也难怪他会悵然若失。 忠诚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有的人花无数金银財宝都买不来,有的人自己吃糠咽菜,身边却跟著一大群忠心耿耿的人, 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晋国公子重耳,在外流亡十九年,顛沛流离,食不果腹,介子推等贤士却始终不离不弃,甚至割股啖君。 忠诚与財富地位无关,关乎的是人心所向,是品格与承诺的力量。 如此看来,哥特哈平日对待自己的领民应该还不错,至少在道德上没有太大的瑕疵。 不过可惜的是,道德在乱世不能当饭吃,也不能保护自己不被俘虏。 “权利来自於刀剑!” 这句话原本是托斯卡纳的多林·马拉斯皮纳家族的箴言,现在放在此情此景却让人觉得异常合適。 “罗塞洛,快跟上来,陪我视察一下阿马特家族的新封地!” 佩雷丝毫没有在意这个可有可无的管事,也懒得跟他解释哥特哈其实没死,而是被俘虏了。 阿马特家族在奥尔加尼亚的封地上就有一大堆待业的管家,到时候派一个过来接替就好了,没有哪个贵族会主动去跟一个下等人讲话。 “你,叫加纳是吧?把村民们全都叫出来,老爷我要视察!” 他手指著老管事吩咐道,自己则骑著马绕桑普村低矮的茅房走了一圈,同时仔细观察著周围的耕地,心里估算一年能有多少產出,越看脸色越黑。 老加纳心有余悸地回头瞥了一眼后面的全副武装的骑手,不敢反抗,挨家挨户地敲门把村民叫了出来。 “大家快出来,新老爷来咱们村子了!” “什么,新老爷?” 村民们听到事情的起因后果后,先是惊讶,然后又回归平淡麻木的表情。 事实上,底层的农奴並不在乎谁来当老爷,他们只在乎新老爷收多少税,其次,就是自己在外征战的家人。 “如诸位所见,哥特哈和下帕利亚斯军队已被击败,现在,统治这里的人,是来自阿马特家族的奥尔加尼亚骑士,也就是我,佩雷·阿马特!” 一圈巡视完后,佩雷来到稀稀疏疏的村民队伍前,按照惯例发表一番讲话。 全副武装的骑手则依次排列在佩雷身后,给足了压迫感。 令人难绷的是,底下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根本听不懂佩雷嘴里文縐縐的话,只有在讲到土地和税收的时候,他们才会给面子的抬一下自己的脑袋。 “好吧,我要说的就是这么说,第一年十税一,相信对你们来说,这个税率已经足够仁慈了!” 佩雷也越讲越觉得没意思,最后乾脆大手一挥,宣布完税率后,让村民们自行解散。 “老管事,给兄弟们找点儿吃的,这该死的山路,把我簸的都饿了。” “哦,对了。哥特哈那个傢伙的妻儿呢?如果还在里面的话,我就不进去了。” 他让侍从去村子里徵集草料来餵马,自己来到村中央的领主大屋,右手刚准备伸向门把手,又突然停了下来。 “回大人的话,夫人前几日带著小少爷回阿拉贡王国的韦斯卡伯爵领省亲,现在还没回来。” 哥特哈的妻子来自阿拉贡王国韦斯卡伯爵领下面的一个骑士家族,双方属於政治联姻。 闻言,佩雷便不再顾忌,大步走了进去。 第46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6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二) 本著客隨主便的原则,李昂也跟著来到这座原本属於哥特哈家族的领主大屋。 大屋採用木石结构,关键的架构和房梁用的全是上好的橡木,墙壁下半截由粗糙但坚实的花岗岩石块垒砌,上半部分则是填充了泥土和碎石的木框架结构,外表抹了一层灰泥。 屋顶铺著厚实的木板,上面覆盖著层层叠叠的板岩,虽然有些地方石板已经碎裂或移位,漏出下面发黑的木板,但整体结构还算稳固,在普遍低矮的茅草屋中,显得鹤立鸡群。 大屋前有一个宽阔的、用碎石铺就的院落,角落里散落著几件废弃的农具和一个乾涸的石制饮水槽。 旁边分布著马圈和仓库,只不过马圈里面並没有马,仓库里面也没什么有用的东西。 屋门是厚重的橡木板,用铁条加固,门轴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吱”声,在加纳费力地推开时。 从布置和格局上来看,这座领主大屋和李昂在德格伦的房子相差无几,唯一的差別在於,李昂的大屋坐北朝南,位置更向阳,潮气少一点。 而这座房屋在建造之初显然没有做好规划,很少能照到太阳,整个屋子都散发一股淡淡的霉味。 “委屈你了,李昂。害得你跟著我一路跑过来。” 佩雷有些不好意思地替李昂搬来一把椅子,他实在没有想到桑普村的条件会这么差。 “这都是小事,佩雷爵士,不瞒你说,我在德格伦村的住所也比这好不了多少。” 李昂双手撑在桌子上,头靠近佩雷的方向,悄声提醒道。 “你確定我们要在这里用餐吗?从法理上来讲,这里还是敌人的领地!” “而且,那个管事总给我一种不安全的感觉。” “哈哈,你以前没有跟这群泥腿子打过交道,不清楚他们是什么德行,现在我就告诉你吧!” 佩雷闻言哈哈一笑,下巴的棕色鬍子跟著嘴唇颤抖。 “土鲁斯公国境內,有个叫卡尔卡松的伯爵领,我想你应该知道。”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 “没错,他紧邻著巴塞隆纳公国的赫罗纳伯爵领。” 李昂疑惑地回答道,搞不清楚佩雷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在二十年前,卡尔卡松的高尔文男爵可是出了名的残暴,终於有一天,他属下的领民实在无法忍受,於是发动了一反对男爵暴政的起义!” “起义?” “没错,並且是一场成功的起义!” “结果就是男爵被愤怒的农民抓起来打了一顿。” “然后呢?”李昂探著脑袋继续问道。 “没有然后了,这就是全部!” 佩雷满不在乎的接过老加纳递给来的麵包加洋葱煮豌豆浓汤,麵包蘸著浓汤大口吃了下去。 “怎么一点肉末都没有?” 他不满地把碗重重摔在桌子上,嚇得加纳马上跪了下来,哆哆嗦嗦的解释道。 “村子里实在没有粮食了,仅有的食物全部都被下帕利亚斯男爵和老爷带了出去,我费尽心思才为您找到这些。” “真是扫兴!” 佩雷嘟囔了一句,挥挥手示意加纳退下去,对李昂继续说道。 “如你所见,我亲爱的朋友,这群泥腿子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绝对不会想到去加害一名贵族。” “好吧,你说的確实没错。” 李昂也拿起餐盘上的一条棕色的,看起来是小麦粉做成的麵包,一块一块掰碎將其泡进浓汤里面。 这种麵包外壳摸起来坚硬无比,实则越往里面,就越柔软。吃之前需要先用汤汁把外面的硬壳软化后才能下嘴。 掰麵包的同时,他一边回忆著穿越以来的所见所闻,也觉得自己必须要改变一下思想,不然真的很难適应这个与东方完全不同的社会。 “你弯下腰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吃到石子儿了?” 一只手刚把吸饱了浓汤的麵包碎送到嘴唇边,他的余光突然瞥见佩雷捂著肚子,脑袋低下,额头靠在木桌上。 “我的上帝啊,你他妈在干什么?” 意识到不对劲后,李昂果断丟掉麵包,越过木桌上去查看情况。 他掀起佩雷耷拉的脑袋,发现后者脸色惨白,皮肤冷的不像话,额头冒出丝丝冷汗,手指,脖颈处像白蜡一样。 “中毒了?”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马上衝出去一脚踹开木製大门。 “罗杰,快去找点儿粪水来!小汤姆,去把加纳那个老东西给我抓过来!” 此时,罗杰和小汤姆跟其他骑手聚在一起,刺溜刺溜地吸著豌豆浓汤,浓郁的汤汁沾满了嘴唇。他们乐呵呵一边吹牛打屁,一边交换各自在路上的见闻,或是自己曾经睡过的漂亮女人,馋的罗杰和小汤姆这两个雏鸟直流口水。 听到屋子內哐当一下的声音后,罗杰和小汤姆猛地抬头,看到自家老爷脸色铁青的盯著自己,手里端著的木碗“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浓汤泼了一地。其他骑手也愕然停下,不知所措。 “还愣著干什么!” 李昂的声音因焦急和愤怒而嘶哑。 “佩雷爵士中毒了!罗杰,去找粪水!快!小汤姆,去把加纳那个老东西给我抓过来!其他人,立刻警戒,封锁这个院子,任何人不得进出!检查所有食物和水!” “中毒?!” 罗杰和小汤姆这才反应过来,罗杰二话不说,如同离弦之箭般冲向马圈方向。 小汤姆则拔出腰间的匕首,带著两名反应最快的骑手,杀气腾腾地冲向加纳刚才退下的方向,那间看起来像是厨房或者储藏室的矮屋。 “让开!让开!粪水来了!” 罗杰端著一个从马槽边找来的、散发著恶臭的木盆,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盆里是浑浊发黑的粪水混合物。 中世纪缺乏有效的催吐和解毒手段,灌服粪水(尤其是新鲜的人畜粪便稀释液)是民间常用的一种极端方法,利用其强烈的噁心感和某些成分(有时是误打误撞)来催吐、稀释或吸附毒素,儘管其效果和卫生性都堪忧,但在生死关头也只能一试。 其实还有一点无法说出的原因是,李昂只知道中毒后可以用粪水催吐这一个最现成的法子,其余的办法都或多或少要藉助现代医疗器械,而这个时代显然不可能有这个条件。 反正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要是佩雷和自己一起出来,最后佩雷死了自己却活著,到时候肯定又得被奥尔加尼亚领地內一群多嘴饶舌的傢伙找麻烦。 “按住他!” 李昂和两名强壮的骑手一起,用力按住因为痛苦而抽搐的佩雷。 罗杰忍著恶臭,捏住佩雷的鼻子,將木盆边缘凑到他嘴边,强行灌了下去。 边灌嘴里还边祈祷。 “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大人,这一切都是为了您好!” “呕——!!!” 粪水进入佩雷喉道的那一刻,更加剧烈的呕吐发生了。 佩雷几乎將胃里所有的东西,连同刚灌下去的粪水,一股脑地吐了出来,地面上狼藉一片,恶臭瀰漫。 这番折腾之后,佩雷似乎耗尽了力气,瘫软下去,但呼吸虽然依旧微弱,却似乎平稳了一丝,青紫色的嘴唇也略微恢復了一点血色。 “看来催吐起作用了,你们快去找点儿牛奶过来,实在没有的话清水也行。” 看到佩雷好了过来,李昂脸上涌现出一丝欣喜。几个跟著佩雷的骑手则连忙跑去隔壁的储物间。 “老爷!加纳抓到了!我们发现他时,他正在收拾东西准备逃跑!” 小汤姆和两名骑手走了进来,像拖死狗一样,將面如土色、浑身抖如筛糠的老加纳拖了进来,扔在地上。 “哦?这傢伙居然没自杀?” 李昂起先疑惑了一下,按照东方的剧本,家臣在这个时候应该也跟著自杀才对。不过他马上就反应过来——这里是欧洲,天主教不允许信徒自杀。 教会认为生命是上帝给予的礼物,只有上帝能决定人的生死,自杀被认为是对上帝权威的挑战。有名的神学家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都认为自杀是不洁的,罪恶的。 “我想审讯已经没有必要了,你是想给哥特哈报仇对吧?” 加纳没有说话。 “或者说出下的什么毒也行,上帝也许能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 加纳还是梗著脖子没有说话。 “其实哥特哈没有死,他只是被俘虏了而已。” 李昂只能无奈的嘆了一口气,挥挥手让骑手们把目瞪口呆的加纳带了下去。 “兄弟们下手时注意点分寸,在佩雷大人恢復之前,这个老东西的命还有用!” 第47章 婚姻与男爵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7章 婚姻与男爵 最后,一行人不可避免的在桑普村多耽搁了一个下午。 投毒的加纳被当著所有村民的面斩首了,没错,就是斩首。 村民们起初並不知道內情,还有点替加纳不平,但后来得知真相后,原本的同情全部转化为谩骂和侮辱。 在巴塞隆纳,这种死法被认为是最不体面的。 能获得斩首待遇的人,要么就是名垂千古的坏傢伙,要么就是遗臭万年的好人, 比如后世的路易十六国王和英格兰的托马斯·兰开斯特伯爵。 前者是个好贵族而不是一个好公民,后者是一个好公民而不是一个好贵族。 一个道理,加纳是哥特哈家族的好管事,同样也是阿马特家族的仇人。 “罗塞洛爵士,我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托上帝的福,感谢你再次救了我一命。” 佩雷的脸此刻还是有些苍白,但已经能摇摇摆摆的走路了,骑马可能还有些勉强。不过他依旧强撑著坐直身子向李昂致谢。 “不,你应该感谢你自己,我的朋友,幸亏你吃的不多。” “至於我所做的那些,你知道的……” 看著李昂欲言又止的表情,佩雷只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不好意思,我想我可能要离开一会儿。” “没关係,尽情的吐吧,这样的事换做谁来都不好受。” 闻言,佩雷脚步一个趔趄,差点没有当场摔倒在地。 “老爷,製作麵包的穀子找到了,您看,全是这些发了霉的小麦。” 佩雷前脚刚离开,罗杰和小汤姆后脚就走了进来,左手里拽著一把小麦,右手则是一袋泛著不明灰色光泽的麵粉。 李昂接过来放在手掌心仔细查看,发现麦秆上原本应该长出麦橞的位置,全都被一根黑紫色的小棒所替代。 “麦角菌?这也难怪!” 他恍然大悟地將小麦递迴罗杰手里,吩咐道。 “这些长了黑紫色棒子的麦子全部丟掉,告诉村民们不要再吃了,会中毒!” 通过前世农村生活的经验,他判断这些麦子应该都是感染了一种名为麦角菌的病菌,当然,中世纪肯定没有细菌这个说法,所以他也不知道要怎么称呼。 “反正全毁了就对了,快去办吧!” 看著身后呆傻的二人,李昂又强调了一遍,模样好似上课没有准备课件的老师。 “话说中世纪的大学是哪一年出现的?” 罗杰和小汤姆走后,李昂低头沉思了一会儿。 现在的乌赫尔伯爵是埃门戈尔六世,一个乳臭未乾的小毛孩,据说还只有七岁。所以大致应该是11世纪,或者也可能更晚一点儿,11世纪末。 而中世纪早期大学的法律身份和特许状要在12世纪才能完成,看来还是有机会,说不定等自己老了以后还能去北义大利的大学转转。 …… 当天晚上,佩雷骑在马上摇摇欲坠,好几次差点摔下来,李昂很担心他没有被毒死,反而可能在接下来的路上摔死。 但儘管如此,佩雷依旧坚持要回去整合自己的军队。 “虽然有我的副官看著,我並不担心他们的安危,但是作为一名將领,回到士兵中间去是我的义务。” 这番话感动了旁边的骑手,他看向佩雷的目光中居然有一丝泪光盈盈。 这个操作实在让李昂没有绷住。 “我天,信你还不如信我是上帝。” 经过这一天的接触,他已经完全摸清楚了眼前这个留著大鬍子,身材魁梧的骑士的脾气,那就是——完完全全的丛林法则,其中稍微夹杂著那么一点点道义和骑士精神。 李昂可以拍著胸脯说,若非自己在战场上足够英勇,手下有二十多名可战之兵,对方绝对把自己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在开战之前,对方曾心心念念图谋他的德格伦村。 “佩雷,记得答应我的那套锁子甲!” 李昂忍不住出言打断佩雷的自吹自擂,半开玩笑式的说道,惹得后者一脸不快。 “还有刚刚救了你一命的感谢费,现在是两百银幣了!” 佩雷闻言,脸更黑了,但他出奇地点了点头,没有表示反对。 “对了,李昂,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你应该还没订婚吧?” “怎么了,我记得你並没有適婚的子女。” 李昂顿时警惕起来,勒住马上下打量这个可能意图当自己岳父的人。 “哦,不!你別紧张。” 佩雷搓著手,嘴角咧到了耳根子,缓缓靠近李昂。 “我虽然没有,但是阿马特家族里可不少,我还有一个刚成年的侄女,和你的年龄一样大……” “停,你给我打住!” 李昂觉得自己有必要在这方面表明態度。 “佩雷·阿马特爵士,我必须告诉你,我目前並没有结婚的想法!” “好吧,希望你不要后悔,我那侄女可漂亮了。” 见此情况,佩雷没有多说,只得訕訕地耸耸肩膀。 “你父亲可真是好运,罗塞洛家族居然在日薄西山时,出了一头英勇的狮子。再想想我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真是让人头疼,要是你能做我的儿……” 兀然的,李昂想到曹操的那句“生子当如孙仲谋。” 直到此时,他才恍然大悟,这他娘的哪是什么欣赏和讚美,明明是讽刺! …… “男爵大人,您怎么来了?” 李昂和佩雷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出这句话,隨后马上翻身下马,快步走到高斯弗雷德面前行礼。 在他们周围,男爵的士兵们已经聚拢了二人的军队,正打著火把在朝鲁迪村的方向行军。 “在感谢你们之前,我想我得说一声抱歉,奥尔加尼亚的主力来迟了。” 说罢,高斯弗雷德让出半边身子,他身后的一个侍从见状,隨即双手捧出两个木匣。 恭敬地走上前来。木匣表面覆盖著深色的天鹅绒,边角包裹著黄铜饰片,显得颇为考究。 高斯弗雷德男爵亲手打开木匣的搭扣,掀开盖子。深红色的丝绒內衬上,静静地躺著一把长剑。 “这……” 李昂的呼吸不由的加重,心里想这男爵还挺懂事,知道餵给自己一颗甜枣。 “来自东方的技艺,据说是拜占庭的工匠大师製作!” 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语气带著一丝自豪,他小心翼翼地取出两把长剑,握在手中掂量了一下,然后分別递给李昂和佩雷。 “据说锻造时加入了特殊的陨铁,並由一位隱居的修士祝圣过。它比看起来要轻,但无比坚韧锋利。我原本打算留给自己,但想了想,或许它在你们手中,能发挥更大的价值——为奥尔加尼亚斩开更多的荆棘。” 李昂双手接过长剑。入手的感觉果然如男爵所说,比预想的要轻,平衡感堪称完美,仿佛是他手臂的延伸。剑身的凉意透过鯊鱼皮手柄传来,那股奇异的纹理在近处看更加清晰,如同层层叠叠的波浪,又像是某种神秘的符文。 “感谢大人赐剑!” 他双手捧著剑跪下,嘴里为高斯弗雷德唱福。 李昂本来打算表现的更有骨气一点的,但奈何对面给的实在太多,这把剑確实送到他心坎儿上去了。 宝剑、盔甲、骏马,这几乎就是一个骑士所追求的全部。 佩雷的表现也好不了多少,若非今天上午在桑普村不慎中了毒,又强迫喝了一大口粪水,很可能已经单膝跪地了。 “佩雷爵士,你的脸色看起来不怎么好。” 高斯弗雷德伸手想要去搀扶,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刻,佩雷居然直挺挺地躺下了,发出扑通一声巨响。 “我天,也没有必要这么感动吧?难道说这傢伙比我还能装?” 第48章 受封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8章 受封 “很遗憾,各位英勇的奥尔加尼亚战士,佩雷·阿马特爵士因为战场的上的英勇表现,受了很严重的伤势,不得不暂时离开我们。” 当天晚上,鲁迪村中央的空地上,士兵们打扫出了一块还算乾净的地方,搬来从民房中找到的桌椅,拼成一条简单的长桌。 高斯弗雷德男爵站在长桌的首位,站起身对著眾人,面色沉痛的说道。 “为了感谢阿马特在这之前的勇猛,我已经许诺將桑普村封给他,等到伤好了就会进行正式的册封仪式。” 此话一出,台下的骑士们一时间脸色各异,有的表情麻木,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有的则表示认可地点点头,算是同意了佩雷对桑普村的统治权。 但不管內心是什么態度,贵族们脸上都展示出统一的微笑。 贝尔纳爵士端起酒杯,淡红色的酒液在篝火的映照下格外瑰丽。 他面色不变,將酒杯托到胸前,微微頷首。 “为英勇的阿马特爵士,以及他即將到来的康復和领受新地乾杯。” 其他骑士见状,无论心中作何感想,也纷纷举杯附和:“为阿马特爵士乾杯!” “愿上帝保佑他早日康復!” 李昂见状,也跟著一起举杯,仰头闷下了一口酒。 他是一群人中唯二清楚內情的那个,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说法只是託词,真实情况是,佩雷经歷了一番惨烈的战斗,之后又误食了感染麦角菌的麵包,然后还被强迫灌了一肚子粪水。身体实在吃不消…… 当然,荣誉是一个贵族的生命,李昂犯不著把这些说出来专门去跟佩雷过不去,毕竟对方可是答应了他一副锁子甲和两百枚银幣的报酬。 一轮酒过,贵族们开始放肆的胡吃海喝,今天桌子上的主菜是一道抹了蜜的烤猪,据说这头野猪是受到军队的惊嚇,慌不择路之下居然迎头撞向一名骑士的战马。 而结果自然不言而喻,野猪成了餐桌上的主菜,战马安静在马圈吃草,骑士则唾沫横飞地吹嘘自己当时多么英勇无畏,连带李昂也跟著享了口福。 而且不止李昂,下面的许多士兵围在篝火旁吃饭时,也发现自己碗里竟然多了点肉味和油腥味。 在隨军的厨子处理食材时,好的肉类肯定优先供给给贵族,而诸如下水,內臟这些腌臢东西,则一律放在铁锅里乱燉,隨手加两把盐巴,然后再放点洋葱、胡萝卜进去,就成了一道中世纪老农们最爱的浓汤。 这些动物內臟也是欧洲底层民眾不可多得的蛋白质来源,只有到了近代,物质条件逐渐充裕的时期,欧洲人才渐渐摒弃了食用內臟的习惯,並一改之前的態度,將斥责其为一种野蛮行径。 见晚宴的气氛差不多到了,高斯弗雷德扯著嗓子放下酒杯,发出轻轻的“啪”的一声,这点细微的动静成功引起了骑士们的注意,大家顿时安静下来。 旁边的士兵见到这一幕,说话的声音也不觉小了些,只有罗杰和小汤姆两个傢伙仍然在乐呵呵的指著对方的鼻子大笑,脑袋时不时转过来瞅一眼自家老爷。 隨后又转过头,用一只手挡住半张脸,故作神秘的拉住身旁一名弓箭手的衣袖,附到耳边悄声说道。 “我跟你说,等会儿有好戏看了,记得到时候跟著我大声喊。” “喊?喊什么?” 穿著白色棉甲的弓箭手不明其意,他眼珠子转了一圈,跟隨著罗杰的目光瞟了眼穿戴整齐的李昂,又回想起营地里关於雄狮的传闻,马上反应过来。同时嘴里一边吧唧吧唧地吃喝,手上不停地去抓取食物。 “嗯,这汤不错,老爷们还算有点儿良心,知道打猎之前要把猎狗餵饱……” “各位奥尔加尼亚的骑士们,相信你们已经听说了!” 高斯弗雷德顿了一下,故意卖了个关子,微笑著看了李昂一眼。 善於察言观色的贵族很快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有少数还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询问同伴。 “在奥尔加尼亚的群山之中,出了一头力战狼群的雄狮!” 男爵高声说道,声音瞬间盖过了下面的討论声。 “如果没有李昂·德·罗塞洛的付出,我想,今天站在这里的恐怕还是下帕利亚斯那群不敬神的混蛋。” 隨后,在眾目睽睽之下,男爵示意李昂走上前来,单膝跪下。 侍从在这时適时送来了一把精致的长剑,正是他先前送给李昂的那把。 事实上,这次册封之前,二人早就商议好了,也许说是通知更恰当一点。但李昂確实在一两个小时以前就得知了男爵想要正式册封自己的打算,並且只把这件事跟罗杰和小汤姆两个人讲了。 “以圣父、圣子、圣灵,神圣的三位一体之名!” 男爵將长剑搁在李昂的左肩上,剑刃正对著他柔软的脖子。这个时候,只要高斯弗雷德稍微一用力,李昂很可能就会喋血当场,身首异处。 这种传统源自日耳曼民族,具体而言是早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扈从制(comitatus),並在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中逐步仪式化和规范化。 早期日耳曼部落中,驍勇的战士(扈从,gefolge)会向一位杰出的军事首领(酋长或国王)宣誓效忠,形成一种个人化的、以荣誉和赠礼为纽带的军事依附关係。战士发誓用生命保卫首领,首领则负责提供武器、给养和战利品。 传到加洛林王朝时期,封君授予土地时,仪式变得更复杂,更规范 受封者会向领主行臣服礼(homage)——通常是无武装、不戴帽、跪在领主面前,双手合十放入领主手中,宣誓成为领主的“人”。 隨后是效忠宣誓(fealty),手按圣经或圣物发誓。最后是象徵性授封(investiture),领主交给受封者一面旗帜、一根树枝、一块泥土或一把剑,象徵將土地或职务的权力移交。 李昂现在所进行的仪式跟上述的大同小异,总的来说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变化。 毕竟现在距离加洛林王朝覆灭也才几百年而已,甚至加洛林家族的子嗣仍然还在法兰西王国统治著一块伯爵领地。 “我,奥尔加尼亚的合法统治者,奥利亚纳及周边村庄的领主,高斯弗雷德的男爵。” “在上帝及诸位骑士的见证下,正式授予李昂·德·罗塞洛骑士爵位,以及与之相信匹配的封地。” “我宣布,將奥利亚纳以南35英里处的德格伦村,及其周边一千五百英亩的土地赐予李昂,包括所属领內的河流、林地、草地、耕地以及依附於耕地的领民和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同时,我將德格伦村每年所得收入与应付的债务一併转交给罗塞洛爵士。” 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声音沉稳而有力,清晰的落到在场的每一个人的耳中,包括在一旁兴奋无比的罗杰和小汤姆,以及两人周围目瞪口呆的士兵。 “作为交换,李昂·德·罗塞洛骑士,须向我,高斯弗雷德男爵,履行以下义务:每年提供四十日军役,需必备自备武器和口粮,或相应的代役金;在我召唤时,亲自或派遣合格的武士隨我作战;守护通往德格伦的道路与桥樑;並在我需要时,於我的宫廷提供建议与辅助。” 男爵顿了顿,目光扫过李昂低垂的头顶,继续道: “汝须谨记,领主之权来自上帝,经由封君授予。汝当公正治理汝之领民,保护教会与弱者,捍卫汝之土地,並永远忠诚於汝之封君——即我,高斯弗雷德。汝之剑,当为正义与忠诚而挥。” 言毕,高斯弗雷德將长剑从李昂肩头移开,双手平托剑身,面色庄重地递出。 整个仪式到这里就算圆满结束。 第49章 分发赏赐(重写版)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9章 分发赏赐(重写版) 李昂恭敬地接过男爵递过来的长剑,当著所有人的面將其佩戴在腰间,用皮带上的锁扣牢牢掛住,表示接受高斯弗雷德的册封。 与此同时,在罗杰和小汤姆的带动下,士兵们发出一阵欢呼。 “『雄狮』李昂!” “『雄狮』李昂!” 【叮!成功获得称號:雄狮(力量+2)】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6(25/320) 力量:13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冰冷的系统提示音突然在脑海中响起,让李昂拿杯子的手忍不住抖了一下,差点把自己呛到了。 “我天,称號是个什么鬼东西?” 李昂心底下暗付道,开始在记忆里翻找著有关称號系统的知识,但前世骑马与砍杀游戏中似乎並没有这么一项。 “算了,不去想了,有总比没有好!” 抱著乐观豁达的心態,他很坦然地接受了士兵们“自发”赠予的称號。 在欧洲歷史上,很多传奇人物都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响亮绰號,这些绰號往往源於其最显著的特徵、辉煌的战绩或者独特的个性。 例如,“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以身材闻名,却也开创了加洛林王朝;“禿头”查理(charles the bald)虽然没有头髮,却是一位重要的法兰克国王;“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因其勇猛无畏而著称;“懺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则以虔诚信仰留名。 这些绰號既是民间的口碑,也是重要的歷史標籤,有时比他们的本名传播得更广、更久。 而作为穿越者,手上还有掛,没有一个响亮的称號怎么行? 现在,他李昂也可以被人们尊称一声:“雄狮”李昂(li ang the lion) …… 在一番觥筹交错中,贵族之间无聊而愉快的宴会总算结束了,因为还在战时,大家为了保持清醒的头脑,都默契的没有多喝,餐桌上的酒水也限量供应。 “明天上午,这里……商议如何拿下挡在我们脚步前面的最后一座堡垒,安妮欧斯木堡。” “我亲爱的朋友们,请放宽心,距离夺回奥尔加尼亚的铁矿,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留下这句振奋人心的话后,男爵撇了撇嘴,似乎在回味晚上的烤猪排,又好似在暗示著什么。 不过有一点他说的很对,只要攻下安妮欧斯木堡,下帕利亚斯就再也无险可守,从此將门户洞开,奥尔加尼亚的兵锋就可以穿过安妮欧斯山口,源源不断地涌入下帕利亚斯谷地。 李昂自认为自己在战场上拿的已经足够多了,所以他並不觉得接下来男爵会任用自己,在草草的行了一礼后,他抽出手帕抹了抹嘴,朝罗杰和小汤姆他们所在的营地走过去。 通过观察月亮的高度和轨跡,李昂猜测现在应该是夜晚八九点的样子,对於一个现代人来说,夜生活可能刚刚开始。 但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代,人们的生活轨跡全是跟著太阳的节奏来,所以往往在太阳下山后,大概是下午六点半左右,中世纪老农们就会上床入睡。 考虑到纬度和地形地势的因素,这个时间也许还会更早。 当然,要是实在睡不著,造人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慎重。 因为农奴的生活普遍极度贫困,加上粮食產量低,赋税沉重,尤其是人头税,多一个孩子不仅意味著多张吃饭的嘴,还多了一份需要缴纳的赋税,这一切都间接导致农奴难以抚养多个孩子成年,进而使得人口增长缓慢。 远的不说,就拿近的来举例,德格伦村就曾经有农奴將刚生下来的女婴杀死的例子。虽然教会明令禁止杀婴,但机智的老农们多会將其偽装成意外事件,比如睡觉时压死,不小心摔死…… 但话又说回来,这种事情並不是个例,从大西洋到太平洋,从北冰洋到印度洋,从欧洲到中国,为了活命,下层民眾都这么做。 这不是他们的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 此时,经过一番激情狂欢后,士兵们普遍都有些疲惫,但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依旧捨不得睡觉,手死死地捧住木碗,梦囈似的一遍一遍舔舐碗里的油渍。 “老爷!” 见到李昂后,罗杰等一眾人连忙站起身。 隨后,周围接二连三传来木碗落地声和稀稀拉拉的衣服拉扯声。 一个又一个熟悉的脑袋出现在眼前。 罗杰、小汤姆、卢克、卡特、亚恩…… 这些都是在这次出征中跟著李昂成长起来的骨干,未来也是他领地內的基石。 现在难得有个休息的机会,自然少不了赏赐。 当然,之前答应的条件李昂也是一个没忘,所以在宴会之前,就特意去找高斯弗雷德男爵把自己的战利品换成等值的第纳尔,好在宴会结束之后及时给士兵们发赏。 而这番操作对李昂来说显然是亏了的,因为战利品的价值全是由男爵麾下的一名輜重官来划定,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輜重官肯定会在这个时候替自家大人省下一笔钱。 但比起金银財宝,李昂还是觉得战士的忠诚更重要。 这也是为什么当輜重官报出一个略低於市场价的价格后,他能欣然接受的原因。 这次缴获的战利品包括甲冑,武器,战马和粮食四大类 甲冑、武器和战马肯定要自己留著,在乱世,没有人会嫌这些东西多,包括那些损坏的,李昂也一律没有卖。 真正的大头是粮食,在鲁迪村,他们缴获了600磅脱壳小麦,还有200磅燕麦,100磅黑麦,以及一些豌豆、萝卜等蔬菜。 在下帕利亚斯的军营,又再次获得了六千五百磅粮食,其中百分之八十是脱壳小麦,剩下的则是黑麦、燕麦以及餵马匹的草料。 所有的加起来,总计超过七千五百磅,五分之一作为领主税上交给男爵,李昂自己还剩6000磅。 他自己留了一千磅,剩下的全部在男爵那里则换成第纳尔。按照一磅粮食两枚铜幣的价格,总共是一万枚铜幣,也就是三百枚银幣,十多枚金幣。 通过这个数据,就大致可以看出金幣的购买力有多么强,从侧面也可以反应出这个时代铁器的昂贵,毕竟一套骑士装备就要六十枚银幣出头。 不过其中一部分原因也可能是因为巴塞隆纳公国並不缺粮。公国內有巴塞隆纳平原和下帕利亚斯谷地这两个產粮大地,每年的穀物產量基本都会有极大的盈余,粮价一直处於一个比较低的状態。 再加上,11世纪,也就是李昂所在的时代,刚好处於所谓的“中世纪暖期”。在这个时候,欧洲,北大西洋沿岸,中国东部都表现出相对温暖的气候特徵,所以粮食產量也隨之提高。 李昂走到士兵们跟前,从隨身携带的皮囊里取出沉甸甸的钱袋,金属碰撞的悦耳声音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疲惫瞬间被期待所取代。 有不少心急的傢伙已经开始咋咋呼呼的嚷嚷起来。 “好了,都安静。” 李昂的声音不高,却让嘈杂的营地迅速安静下来,“我说过,跟著我,有肉吃,有赏拿。这次出击,你们每个人都立了功,这是你们应得的。” 他开始点名,按照事先与罗杰核对的功劳簿,逐一发放赏银。 “罗杰,我的老伙计,指挥得力,作战勇敢,赏银20枚!” 李昂將一小摞银幣放在罗杰摊开的手中。罗杰黝黑的脸上露出激动和些许侷促,紧紧握住银幣,用力点头。 “谢老爷!” “小汤姆,衝锋在前,勇不可当,赏银15枚!” 小汤姆乐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根,接过银幣,小心翼翼地在衣服上擦了擦,才揣进怀里。 “卢克、卡特、亚恩……” 第50章 男爵的劝告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0章 男爵的劝告 封赏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杀敌的赏钱,这些赏钱只有像罗杰、小汤姆、卡特这种从德格伦村跟著李昂一起出来的嫡系才有,其余由男爵和其他骑士支援的士兵都是没有的。 有道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慷慨的前提是资金充裕,而在並不富裕的时候,李昂没有必要把自己为数不多的钱赏给別人家的士兵。 而第二部分则是战前为了激励士气,而提前承诺给每个人的赏钱,这部分当然都足额发放了。 一名贵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收回自己说过的话,所以该给多少就得给多少,哪怕再心疼也不行。 於是乎,到最后,可怜的李昂手里又只剩下一百枚银幣的现钱了。 “穷啊、穷啊……” 望著腰间乾瘪的鹿皮袋子,李昂哭丧著脸,身上的压力陡然增大。 他本来还打算在战场上捞点钱回去好好建设德格伦村,现在看来,能不赔钱就不错了。 而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些银幣全部是该有的花销,一分也没有浪费,要想让那群该死的农奴听话动起来,不拿出白花花的第纳尔做诱饵可不行。 徵召兵对战爭不感兴趣,对剥削自己的领主也谈不上忠诚,除了能打打顺风仗,噹噹杂役之外,就没有任何別的优点了。一个將领想靠这群泥腿子打出战绩来,比登天还难。 ……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閒时看书选 101 看书网,101??????.??????超愜意 】 “罗塞洛爵士,虽然这是你的私事,我不应该开口。” “但恕我直言,没有哪个领主会给农奴发赏钱,就好比农夫不会给杂草施肥一样。你应该试著把財富花在更有价值的地方。” 男爵顿了顿,似乎在等李昂消化自己讲的话。 “大人,您……” 发完赏钱后,李昂坐在石墩子上看夜幕上的星光,脑子里思索著下一步该怎么走。 此时,一道云雾状的乳白色银河横跨整个夜空,上面星星点点地点缀著无数个璀璨的星星。迎面吹来阵阵微风,带著丝丝寒意,轻轻拂过李昂的发梢,让人感觉痒痒的。 在听到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本能的站起身,右手摸向腰间的剑柄,大拇指扣住剑把上的鯊鱼皮,很自然的做出战斗姿態。 发现来的人是高斯弗雷德男爵后,李昂马上站直身子,借著夜幕悄悄鬆开抽出一半的剑刃,脸上恭敬地笑道。 “不……不必行礼,现在只是我们的私下对话。” 高斯弗雷德见状连连出声制止,也学著李昂一屁股坐在石墩子上,但他的身体素质比不上李昂,年龄也渐渐大了,屁股上传来的凉意还真让他有些吃不消。 不过为了顾及自己在封臣面前的尊严和面子,高斯弗雷德忍著没有吱声,脸上展现出与內心想法截然相反的笑意。 “农奴不会感激给他们土地的人,但一定会记得打断他双腿的人。” 男爵念出这句听起来有些残忍的谚语时,蓝色的眼睛正好对上李昂的目光。 “好蓝的眼睛!” 李昂心底下意识的发出一声惊嘆,这次算是近距离见识到了正儿八经的白人长什么模样。 男爵的头髮呈金色,眉骨突出,五官轮廓硬朗,下顎线分明,年轻时应该也是一个英俊瀟洒的美少年。 只可惜岁月是把杀猪刀,在时光面前,没有什么是恆久不变的。 呆了一会儿,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动作有些失態,连忙转过头,说道。 “大人,这些农奴確实不堪大用,但银幣到了他们手里以后,过不了多久,终究会回到我这里来的,所以我並不担心。” “原来如此!” 高斯弗雷德一副我懂你的模样,此刻他心里想的是,李昂回到领地以后肯定会通过各种手段让农奴把得到的钱吐出来,但李昂说出的这句话实则是依据一个简单的经济学理论。 货幣流通与价值转化。 李昂没指望靠几句话就让男爵理解现代经济观念,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对方能接受的、符合领主思维的解释。 事实上,他给农奴发钱,目的远比“最终收回”要复杂:短期是激励士气、兑现承诺以维持信誉;长期则是希望通过有限的现金注入,稍微激活领地內部那死水一潭的微循环,让农奴手里有点余钱去交换些必需品,或许能间接刺激一点手工业和贸易,哪怕是最原始的以物易物也好。 更重要的是,这能还培养领民对“跟著李昂老爷打仗可能有实际好处”的初步认知,逐渐改变他们对领主只有压榨的刻板印象,从而夯实自己的统治基础。 另外,在结尾,他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打断他们的腿和让他们吃饱饭並不矛盾,前者让他们敬我,后者则让他们爱我。” 但高斯弗雷德男爵显然更关注眼前的军事和政治。 “你有这样的考虑就好,年轻人总是有自己的想法。” 他嘆了口气,似乎想到了曾经的自己,隨后点点头,换了个话题。 “你对接下来战爭的主攻人选有什么看法?” 闻言,李昂內心一紧,刚刚说的那些只是客套话,原来真正关键的留在这里。 按照惯例,担任先锋或者主攻的人有资格享有大部分战利品,其次是封君,其次是其他参战者。 他斟酌了一会儿,大致猜到了高斯弗雷德的意图。 为了平衡奥尔加尼亚內的各方贵族势力,接下来立功的机会很可能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高斯弗雷德这是怕他李昂心生不满,所以提前pua来了。 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卖他个面子,反正之后都是攻城战,这种伤亡高的战役可不是李昂现在的小体量能支撑的起的。 “大人,我建议让贝尔纳爵士担任主攻。” 李昂语气平稳,显得他深思熟虑。 “贝尔纳爵士经验丰富,威望崇高,麾下兵力充足,由他指挥攻坚,最能服眾,也能最大限度发挥我方优势,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这番话说得十分漂亮,既抬举了贝尔纳这位老牌重臣,符合男爵的制衡之道,又表明了自己顾全大局、不爭不抢的姿態,两边都討好,两边都不得罪。 高斯弗雷德男爵眼中闪过一丝讚许和放鬆。李昂的“懂事”超出了他的预期。 他確实担心这个锐气过盛的年轻人会恃功而骄,强求主攻位置,从而打乱他平衡麾下势力的部署。 毕竟,攻克安妮欧斯堡、夺回铁矿是足以载入领地史册的大功,这份荣耀和隨之而来的利益,必须谨慎分配。一个搞不好,很可能会为自己接下来的统治惹来麻烦。 “你能这样想,很好。”男爵的语气更加温和,“贝尔纳爵士確实是最合適的人选,不过……” 他隨即又话锋一转,“你放心,这並不意味著其他贵族没有立功的机会,通往天堂的大门为每一个敞开,上帝对一切人都是公平的!” 李昂心中瞭然,假装恭顺地连连頷首,心里却却已经骂开了花。 “我天,这跟前世pua压榨员工的领导有什么区別?把资源给別人就算了,自己也能理解,但令人气愤的是给之前还他妈要画个大饼来忽悠人家。画大饼也就算了,搬出上帝来哄我是什么鬼?” 要不是他早就提前洞悉了这一切,说不定真的可能上当。 安妮欧斯堡小是小了点,但里面的战利品还是很让人眼红的。按照惯例,一个小木堡最少得囤积一千磅粮食、两百磅肉类、两千支箭,二十把备用的弓以及长矛、长柄砍刀等武器。 这些对一名骑士来说可是不小的財富,哪怕只喝到一点儿汤,也能让自己的腰包变得鼓鼓的。 …… 男爵走了后,李昂继续坐在原地,听远处的虫鸣,和近处渐渐远去的脚步声。 几千年后,是否也会有个人和他一样,坐在冰凉的石头上发呆? 他不知道,他想起了一首唐诗: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江山留胜跡,我辈復登临。 驀然的,他掏出匕首,在地上一块看起来模样周正的石头上刻下了一行汉字: 李昂,到此一游! 第51章 战前討论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1章 战前討论 第二天一早,在三遍悠长的號角声中,李昂揉著迷迷糊糊的眼睛起床披掛。 与此同时,其他营帐里面的人也纷纷起身,不论贵族还是农奴,都在这个时候整理自己的甲冑,穿戴装备。 这个规矩始於9世纪时的皇帝,虔诚者路易,他是查理曼大帝之子,这位法兰克国王兼“罗马人的皇帝”曾规定,清晨先吹第一遍起床號,这个时候全体起床披掛;第二遍吹號时,各个队伍按照顺序集合;第三遍时,全军列队准备出发。 巴塞隆纳延续了这一传统,並將其沿用至今。 事实上,在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內,巴塞隆纳公国一直都是西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被朗格多克公爵统治。直到988年,卡佩王朝取代加洛林入主法兰西,新王要求公爵博雷尔向其重新效忠却被拒绝,这一事件標誌著巴塞隆纳事实上脱离法兰西王国。 当然,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底层民眾早就忘记了曾经法兰克人的统治,只有贵族阶层仍然以自己身上流淌的法兰克血脉为傲。 但隨著时间的流逝,这种情况也会越来越少。 现在更多的贵族倾向於以加泰隆尼亚人自居,而非法兰克人的后裔。 李昂起床后,在罗杰和小汤姆的帮助下穿戴好盔甲,又找来昨晚没吃完的硬麵包隨便对付了一口,喝了一小杯葡萄酒,然后便向高斯弗雷德的大营走去。 他进入议事的营帐时,发现不少贵族们已经先他一步落座,但大多显的有些疲惫,有的人还在闭目养神。 “看来中世纪的人也喜欢睡懒觉。” 李昂暗自腹誹一句,在靠中间的地方找到一把空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学著周围人的样子也开始闭目养神。 ……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突然传来砰的一声,紧接著是拖动椅子的声音。 他猛地的睁开眼,发现男爵已经坐上了主位,所有骑士都已经到场,大脑在这时一下子清晰了许多。 会议的议题很简单,就是接下来大家该怎么做。 而答案就摆在那儿,无非就是继续进攻而已。怎么进攻?由谁进攻? 这些事情男爵早就提前安排好了,不然也不会在昨晚找到李昂谈心,所以所谓开会只是走过过程而已,算是对骑士们议事权的尊重。 骑士们的议事权最早来自於日耳曼部落的原始民主传统,在那个时期,部落领袖只是军事领袖,人人都有发言权。重大决策往往由全体自由战士在“议事会”上共同商议决定,领袖的权力受到制约。 隨著封建制度的確立和发展,这种传统逐渐演变为封君与封臣之间的协商机制,即“御前会议”或“贵族会议”。 但慢慢的,君主权力逐渐扩大,议事也就变得可有可有了。 不过这些还都是后面的事,现在的巴塞隆纳各方面制度都落后的很。 比如继承制度,巴塞隆纳现在通行的仍然是分割继承制,即领主去世后,其领地由所有儿子(有时甚至包括女儿或兄弟)分割继承,而非由长子单独继承全部家业。 “大家现在马上回去准备,我们半小时后出发。” 男爵的声音將李昂拉回现实。 “贝尔纳爵士將率领主力,先行赶往安妮欧斯堡外围,建立前哨营地,开始围困部署。其余人,各率本部,隨后跟进,按照今晨的部署,抵达指定位置。” “遵命,大人!” 骑士们齐声应诺,纷纷起身。 李昂也隨著人流走出营帐。晨光已经大亮,营地一片忙碌景象:士兵们拆卸帐篷、綑扎行李、给战马上鞍、检查武器。號令声、马蹄声、金属碰撞声交织在一起,显得格外热闹。 他快步走回自己的小营地。罗杰已经带著眾人把物资收拾好了。 男爵支援的士兵都被还了回去,他们只带走了原属於自己的战利品和赏金,懂事的把装备和武器留在了原地。 李昂简单的查看了一下,有一点磨损,不过大体上还是完好的。 缴获的五匹驮马被套上了男爵拨下来镶铁四轮车,上面装著剩下的一千磅粮食和一些武器装备。 马车採用的是木製车轮,外面包裹了一层铁皮,入手沉重无比,製作工艺也比较复杂。 从轮轂,到辐条,再到轮圈,整个过程要经歷数个月之久。如果想装铁皮的话,则更麻烦。 通常是热套法安装,即加热金属轮胎后套在轮圈上,冷却后收缩紧固。 因此,一辆轻型马车的重量往往在550磅左右,载重能力则达到了1500磅,要想拉车前进的话,必须要两匹驮马才行。 目光转向士兵身上,李昂面前有五名骑手,以及六名轻步兵。 阿拉伯马给罗杰骑乘,阿斯图里亚斯马由小汤姆骑乘,猎马则给了铁匠卢克,两匹轻型骑乘马则分配给了卡特和亚恩。 得益於马鐙和高桥马鞍的出现,哪怕是从来没接触过战马的人,也能在短暂的训练之后熟练的骑著马匹赶路。 但也就仅限於此了,要想骑马战斗的话,必须接受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才能办到,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如果想夹枪衝锋,那么训练的时间则更长,几乎是以年为单位。 因为骑枪衝锋考验的不仅是对战马的控制,还包括身体素质,战技等多方面。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世纪阶层流动缓慢的原因,平民根本没有机会接触这些专业知识,在综合素质上比贵族差远了。 除了有马的五人以外,剩下的是从德格伦村来的六名农奴徵召兵,现在他们每人身上都穿著一件镶铁皮甲,手持一面铁皮圆形盾牌,一柄长矛或者长柄砍刀,腰间掛著一把短剑或者钉头锤,儼然一副正规军模样,看不出半点农奴的影子了。 但这些全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得来的,原先跟著李昂出来的总共有13人,现在不算上中途加入的卢克,就只有10人了。 有3名士兵永远留在了战场上,其中包括一名自由农。 “哎……” 在心里嘆了口气后,李昂跨上自己的安达卢西亚战马,招了招手,示意身后的士兵们跟上。 慈不掌兵! 一將功成万骨枯,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纵使李昂穿越而来,他也始终只是规律中的一员,歷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天地万物,从来不是靠人的意志就能左右的。 …… 队伍隨著大队人马缓缓开拔,尘土在初春的阳光下扬起。马蹄边是盛开的小黄花,空气中却混杂著淡淡的血腥味,给人一种极为割裂的印象。 越往前走,道路就越狭窄,两侧的山体也逐渐收紧,仿佛进到了一个巨大的塑料瓶里面。 一路走来,他悄悄观察了一番,恐怕整个奥尔加尼亚的眾多骑士中,只有贝尔纳士兵能与自己相比,但自己的徵召兵人数比贝尔纳少了太多。 贝尔纳拥有三个骑士领,此次徵召了整整四十名士兵,包括一名骑士,两名侍从,十名弓箭手,二十名持盾的步兵,和七名长矛手。並且装备也还不错,大部分都穿了甲冑,不像临时抓来充数的。 不过,李昂注意到贝尔纳的队伍中,真正装备精良、可以作为核心战力的,大概也就十余人(骑士、侍从和部分老兵),其余士兵的装备和精气神,与自己手下这些经歷过血战的老兵相比,未必更强。 “看来,走精兵路线是对的。”李昂心中暗忖,“至少在初期,用有限的资源打造一支小而精的骨干力量,比拉上一大群乌合之眾更有用。” 第52章 结硬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2章 结硬寨 第一次见到安妮欧斯木堡的外墙后,李昂和身后的一眾士兵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爷,这……也太窄了,我们的士兵根本铺展不开呀。” 罗杰忧心忡忡地提醒从身后传来,李昂骑著马左右比划了一下,他伸长手臂,將大拇指竖起,对准两侧的岩壁,大致估算出了一个高度。 “两侧山壁的垂直高度,至少超过三十米,而且极为陡峭,几乎是直上直下。” 李昂放下手臂,面色凝重的说道。 “谷底的宽度……最窄处恐怕只有不到25步(约20米),最宽的地方也不超过三十步。木堡就卡在最窄的咽喉位置。” 眼前的景象確实令人望而生畏。两道灰黑色的险峻山崖如同巨斧劈开,中间只留下一条狭窄的缝隙,安妮欧斯木堡就扼守在这条缝隙的出口处,牢牢堵住了前进的道路。 木堡本身並不算特別高大(约五米高),但在这种地形衬托下,却显得异常坚固和险要。 它完全堵死了通道,两侧紧贴著陡峭的岩壁,几乎没有迂迴的空间。木製的城墙看起来厚实,墙上设有垛口和瞭望塔,隱约可以看到守军活动的身影。 胆大的守军还时不时射出一两支箭矢来嚇唬一下外面的奥尔加尼亚士兵,最初部分士兵看到飞来的箭矢就下意识地往后面躲,之后发现箭矢根本射不到自己后,胆子才逐渐大了起来。 木堡前只有一片不大的空地,勉强能容纳几十人展开,再往前就是更狭窄的谷道了。这意味著进攻方无法投入大量兵力同时进攻,只能以小股部队轮番衝击,而守军则可以居高临下,用弓箭、滚木礌石轻鬆打击进攻者。 “难怪男爵大人说强攻代价高昂……”小汤姆咂了咂舌,“这简直就是老鴇子的屁股——捅不穿。” 李昂听到后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没有理会这句低俗的歇后语,他仔细观察著木堡的结构和周围环境。 木堡是標准的方形,四角有凸出的箭塔。城墙似乎是双层原木结构,中间填充泥土碎石,防御箭矢和一般的撞击应该不错。堡门是厚重的包铁木门,看起来相当结实。 木堡背后(山谷內侧)紧贴著山崖,似乎有栈道或小径通往山崖上方,可能那里有水源或储藏点。 “算了,这些可不是我应当操心,就让男爵和贝尔纳头疼去吧。” 李昂思绪被一旁传来的马蹄声和士兵的脚步声打断,他隨即摇了摇头,乾脆不去想这么多,带领著罗杰等人找到一处相对平坦的空地,开始扎营结寨。 虽然他们一行只有10个人,但搭营帐这件事可依旧马虎不得。万一今后哪天在夜晚突然遭遇敌袭,一座坚实的营寨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比较著名的就是曾国藩的惯用战术:“结硬寨,打呆仗。” 这种战术讲究的就是一个“笨”字,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对此,李昂表示自己十分认同。 因为他麾下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军事天才,都有能力带兵出奇制胜。事实上,在更多的时候,战爭往往表现的套路化和格式化。 比如英法在14世纪的克雷西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法军拥有明显的兵力优势,但其战术却极度单一、机械:面对英军布阵,他们没有等待全军集结完毕,就连续不断地派遣骑士发起正面衝锋,没有任何迂迴、佯攻或战术配合。 这种“莽冲”式的打法,完全依赖於骑士个人武勇,缺乏指挥协调和战场应变能力,最终导致法军在一天內伤亡上万人,惨败收场。 所以,適当的教属下一些呆板的战法,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战法也许难以让军队取得大胜,但至少可以保证不会惨败。 “大家看好了,搭营帐的时候,应该这样……” 结合前世在网络和书本上搜寻到的知识,他亲自示范,並让罗杰和小汤姆辅助讲解。 “首先,选好位置,背风、近水、乾燥、视野相对开阔。我们这里勉强符合。” 李昂用脚点了点脚下的土地,“然后,清理地面,把石块、树枝都清走,防止晚上硌著或者划破帐篷。” 士兵们见自家领主老爷居然亲自动手,也只好跟著动手清理。他们虽然人少,但全都是下地干过活的农夫,所以手脚十分麻利,不一会儿就收拾了出来。 “接著,在地上挖一道浅沟,环绕营地。” 李昂拿起一把铁锹,示范著挖出一道半尺深、一尺宽的浅沟。 “这叫排水沟,下雨的时候能防止雨水灌进帐篷,也能一定程度上阻碍小动物或者……偷偷摸进来的敌人。” 士兵们全都有样学样,弯腰吭哧吭哧挖土。 因为他们营地不大,而且这次示范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教学,所以挖了没多深李昂就让他们停下了。 “然后,立起木桩。” 李昂指挥著,“把我们从营地带来的尖头木桩拿出来,沿著沟的內侧,间隔五步打下去,要打深,打稳。这既是帐篷的支撑,也是简易的柵栏。” 罗杰和小汤姆力气大,负责打桩。其他人帮忙扶正、填土夯实。 很快,一圈高低不齐但还算牢固的木桩立了起来,给人一种浓浓的安全感。 “最后,搭建帐篷主体。” 李昂拿起一块厚重的帆布,“两个人一组,把帆布展开,盖在木桩上,用绳子牢牢绑紧。注意留出门的位置,背对风向。帐篷里面,铺上乾草或者我们带来的毯子,隔潮保暖。” 这一项是士兵们最熟悉的,所以大家都乾的很快,没多久就搭起了三顶大小不一的帐篷:一顶给李昂单独使用,一顶给罗杰、小汤姆、卢克等有马的核心人员,另一顶给剩下的六名步兵。 当然,五六个人住一顶战帐篷肯定挤了点,但战场的条件就这样。要是碰到不怎么富裕的领主,十个农奴挤一顶帐篷也是常有的事。 这一套小连招下来,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李昂是上午带队出发,到达的时间是下午,而现在他抬头看天时,发现夕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光阴似箭吶!”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其他领主的营帐都搭建的很草率,大多都是隨便找了个地方,然后用几根木棍撑了起来。 除了骑士自己的帐篷像模像样以外,普通士兵的几乎跟窝棚没有区別。 甚至不少士兵还在偷偷嘲笑李昂一行人。 “嘿,约克老弟,你看吶!” “你最好真的有事情,托尼,我现在忙的很。” 被称作约克的士兵停下手上的活儿,极不情愿地回过头,不耐烦的瞪了托尼一眼。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亲爱的朋友,你应该学学德格伦村的伙计们。你看,他们的帐篷多漂亮,像极了贵妇人撑开的裙子!哈哈!” “哦!敌人的刀剑可不会管他的帐篷到底漂不漂亮。” 约克瞥了一眼,撇撇嘴:“要我说还是得了吧,托尼。那是罗塞洛老爷的人,听说他们之前在鲁迪村打了胜仗,缴获不少,现在阔气了,学老爷们摆谱呢。咱们还是赶紧把窝搭起来吧,晚上別冻著才是真的。” “行吧,约克,你这人可真没趣!” 第53章 首战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3章 首战 “呜——” 沉闷的號角声响起,安妮欧斯木堡前,贝尔纳爵士麾下的士兵排成四列,前排是手持大盾的剑盾兵,因为要承担先登的职责,所以他们的装备最好,每人有一件皮甲,手上的武器大多是重型战斗斧或者钉头锤。 中间则两人一组將木製攻城梯夹在腋下,负责在靠近城墙时架上云梯,后排的士兵则是普通的长矛手,不过他们今天拿的並不是长矛,而是只有两米长的短矛。 这种矛的木桿较短,方便在狭窄的空间发力。 最后,在攻城队的后方,则集合了奥尔加尼亚所有的弓箭手,为攻城队伍提供火力掩护,压制城墙上的敌军弓箭手。 李昂和他的小队被安排在整个队伍的后方,靠近山崖的位置,任务相对灵活:一方面作为预备队,隨时准备填补缺口或应对突发情况;另一方面,也是利用他们规模小、机动力强的特点,观察战场,寻找可能的特殊机会——比如城墙上的薄弱点,或者守军调动出现的疏漏。 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或者乾脆没有。因为安妮欧斯木堡只有正面一个可进攻的方向,除了强攻以外,基本上就没有別的方法了。 简单的来说,李昂他们就是被安排来摸鱼的。 空气中瀰漫著紧张和肃杀的气息。士兵们呼吸粗重,握紧武器的手指关节发白,胆小的已经开始打哆嗦。 攻城梯的粗糙表面磨蹭著盔甲,发出沙沙的声响。 对面的木堡沉默著,垛口后面人影憧憧,箭矢的寒光若隱若现。 在中世纪的所有战爭中,攻城战无疑是最惨烈,伤亡最高的。 一般来说,围城坐等里面的守军山穷水尽才是最好的选择,但高斯弗雷德男爵没有別的选择,奥尔加尼亚贫瘠的產出不允许他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爭。 只要能拿下那座价值巨大的铁矿,付出再多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此刻,贝尔纳爵士骑在马上,位於弓箭手方阵之后。他面色凝重,目光地扫视著前方的木堡和己方的队伍。 看的出来,他此刻有些犹豫。 但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想要占有儘可能多的战利品,就必须付出儘可能多的代价,这一点换做谁来都一样,连男爵也不例外。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小说就上 101 看书网,????????????.??????超顺畅 】 终於,过了一分钟,贝尔纳抿了抿乾枯的嘴唇,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隨后他举起右手。 “弓箭手!准备!” 听到命令,三十余名弓箭手同时弯下身子张弓搭箭,隨后將箭头向上抬起,斜指向木堡城墙上方,大致呈四十五度。 “放!” 隨著一声令下,三十支箭乌压压地飞向城头,藉此机会,第一波攻城队迈著大步狂奔冲向城墙底下。 木堡內的守军见状,连忙探出半边身子来射击,但飞来的箭雨就又不得不让他们退了回去。 箭矢落地的声音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其中一部分钉在木墙上,发出“篤篤”的响声,一部分越过城墙落入堡內,还有一部分则被垛口挡住或射中了探出身子的守军——惨叫声立刻从城头传来! 趁著这个空当,几名手疾眼快的士兵已经合力將攻城梯架上了城墙。 將近六米长的梯子被竖了起来,斜靠在城头的“凹”处,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剑盾兵见状,將手上的大圆盾就绑带系在自己左边的胳膊上,右手握紧重型战斗斧,顺著梯子往上爬。 “快!梯子,梯子,给他们掀翻!” 城上的守军大声招呼周围的同伴,一名下帕利亚斯士兵拿出一把草叉,叉住攻城梯的横樑,后面两名同伴合力抓住草叉的握把,嘴巴里“嘿哟嘿哟”的喊著號子,试图合力把云梯推倒。 一时间,梯子变得摇摇欲坠,那名剑盾兵一下子失去了平衡,站在上面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木梯底端的士兵则死死地摁住攻城梯的底部,墙上的守军一时间推不开,双方陷入了僵持。 “射箭!射箭!弓箭手射那儿!” 后方观战的贝尔纳对这一幕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攻城时每死一个士兵,就意味十几银雷亚尔的损失,这笔开销可不是谁都能承受的起的。 他指著城墙垛口处那几个推梯子的守军,对弓箭手队长厉声吼道。 弓箭手队长立刻会意,调集了五六名弓箭手,对准那个垛口位置。 “瞄准!放!” 五六支羽箭带著尖啸飞向目標!其中两支准確地射中了推草叉的守军!一人肩膀中箭,惨叫一声鬆开了手;另一人更倒霉,被射中了面门,当场毙命! 草叉失去了部分力量,攻城梯的摇晃幅度减小。梯子上的剑盾兵抓住机会,猛吸一口气,加快了攀爬速度!他离垛口只有几步之遥了! “滚石!快扔滚石!” 城头上的下帕利亚斯军官眼见得局势对自己不利,大声嘶喊著呼唤支援。 一块沉重的石块被两个守军合力抬起,朝著梯子中部狠狠砸下! “小心!”下方关注战况的士兵们惊呼。 但奇蹟並没有发生,滚石顺著梯子砸中了剑盾兵的肩膀,左臂连同绑在上面的盾牌瞬间扭曲变形,整个人被巨大的衝击力从梯子上砸落,像一袋沉重的沙包般摔在地上,激起一片尘土。 底下的士兵扒开灰尘去看时,那名剑盾兵已经被压成了肉泥。 “好惨!” 后面的士兵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一股恐惧从心底油然而生。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们小心地回头瞟了一眼,男爵的督战队正端著明晃晃的刀剑守在阵前,要是现在敢跑回去,估计死的比刚刚那名剑盾兵还难看。 “去他丫的,拼了!” 既然横竖没有活路,倒不如死在敌人手里,而且,万一要是自己成功登上了呢? 先登的奖励可不少啊,据说有好几十枚银雷亚尔呢,足够自己忙活好几年了。 怀揣著这样的想法,一名又一名奥尔加尼亚士兵前仆后继的衝上攻城梯。 …… 维尔德站在城墙靠后方,这里远离敌军的视线,不用担心被箭矢伤到。 “大人,我们还是下去吧,这里太危险了。” 身旁一名骑士模样的贵族劝道,突然,一支下帕利亚斯弓箭手射来的箭矢落在骑士不远处的脚边,嚇得他浑身一激灵。 “看你现在的样子,还有骑士的风范吗?” 维尔德只感觉心里一阵发慌,格莱特战死,哥特哈被俘,拉蒙在乱军之中不见踪影,现在估计已经去见上帝了。 现在跟在他身边的,全都是一些懦弱胆小,侥倖从战场上逃出来的无能之辈。 说实话,这群傢伙,还不如之前的格莱特有用。格莱特虽然废物了点儿,但好歹敢上战场杀敌,並且看重骑士荣誉。 可是这群人…… “勇敢的骑士总是先人一步死去,所以你在世上看到的,永远都是奸诈之徒!” 以前维尔德並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现在他全明白了。 死去的骑士不一定是英雄,但活下来的骑士绝对不是英雄。 “要走你自己走,塔基亚,但是我得提醒你,封君有权利剥夺擅自离开前线的骑士的爵位以及封地,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听到前半段话的时候,塔基亚面露喜色,右脚已经迈开了步子。可男爵后面的话却让他不得不愁眉苦脸地停了下来。 为了保命,他给自己找来了两面阔盾,一面背在身后,一面护在胸前,活像一个大號儿的乌龟。 “哎,竖子不足与谋!” 如果维尔德是个中国人,此刻肯定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可惜他是一名正宗加泰隆尼亚人贵族,在看到塔基亚令人啼笑皆非的操作后,他嘴唇气的发紫,硬憋了好久,才终於吐出这么一句话: “愿上帝宽恕你的灵魂,塔基亚骑士,但你的勇气恐怕已经被魔鬼收买了!” 说罢,他一脚踹了过去,声嘶力竭地喊道。 “滚吧,愚蠢的懦夫,回你的狗窝里过家家去吧,他妈的,我这里是战场,不是你扮乌龟的化妆舞会!” 话音落下,他拔出腰间的长剑,指向天空说道。 “谁要是再敢提撤退的话,那我就將以上帝的名义,剥夺他的封地和爵位,让他成为一个平民。” “没错,平民不用像骑士一样每次衝锋都顶在前面,这不正是你们想要的吗?” 隨后,维尔德不顾眾人惊诧的表情,兀自挥剑走向城头,和下帕利亚斯士兵们战斗在一起。 第54章 首战不利(感谢各位读者老爷的月票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4章 首战不利(感谢各位读者老爷的月票和打赏) 有了维尔德的加入,城墙上的下帕利亚斯守军顿时信心大增,原本萎靡的士气一下子又重新燃烧了起来,手上一刻不停地与下面的攻城士兵做著殊死搏斗,刀剑相撞声和双方的咒骂声不绝於耳。 而其他下帕利亚斯骑士见状,也只好跟著男爵立在城头,有的拔出了重剑,有的掏出了双手月刃斧,有的则拿出了手半剑。 顿时,城墙上呈现出这一幕:五六个身著锁子甲,头戴铁质护鼻盔,手持重型劈砍武器的骑士,如同礁石般矗立在垛口后,与蜂拥而至的奥尔加尼亚攻城兵展开血腥的近身搏杀。 他们的装备和武艺远胜普通士兵,往往能以一敌多,將爬上城头的敌人砍翻、刺落。 尤其是维尔德男爵,他挥舞著一柄沉重的阔剑,每一次劈砍都势大力沉,接连斩杀了三名试图登城的奥尔加尼亚士兵。 “我的上帝啊,这还怎么打?” 李昂在下面看傻了眼,他完全看不到奥尔加尼亚一方有任何战胜的可能,除了自己这边人多势眾以外,其余的一点胜算都没有。 但问题是人多这个优势现在也被抹平了,由於狭窄的地势限制,每次攻城的人数都在五十人以內,这点子人对城墙上的二十几名下帕利亚斯守军和骑士们根本造不成任何威胁。 恍然间,他有种回到前世,在骑马与砍杀中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感觉。 只可惜现在一夫当关的並不是李昂·德·罗塞洛,而是换成了维尔德。 这个时候,贝尔纳和高斯弗雷德男爵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在看到己方士兵一旦沿著梯子靠近垛口,就马上会被敌人的骑士或精锐守军轻易斩杀或击落后,他们的脸色全都黑了下来。 “贝尔纳,別送死了,让你的人都回来!” 男爵留下了这句话后,阴沉著脸转过马首,朝后面营寨的方向走去。 “另外,一个小时之后,召集所有骑士来我的营帐议事。” 贝尔纳此刻巴不得想要撤退,得到男爵的命令后,他立马让传令官下垂己方的旗帜,並不停地把旗帜向后挥动,同时命令士兵吹响號角,號角声音为两声短,一声长,有点类似於轮船汽笛的声音。 之后他又派出数十人的持盾步兵上前接应,以免在撤退时遭到守军的弓箭射击。 “呜!呜!呜——” “呜!呜!呜——” 在听到撤退的號角后,城墙下的奥尔加尼亚士兵如蒙大赦,他们不约而同地將盾牌背在身后,以阻挡来自后方的箭矢,隨后矛手先行撤离,隨后是普通步兵,最后则是装备最多最重的剑盾兵。 所有的攻城器械全被留在了原地,没人会想在逃跑的时候还带著这些。 在距离城墙一百步的位置,持盾步兵站成一排较为稀疏的盾墙,每名士兵之间都留出了可供一人通过的空隙,在撤下来的士兵都全部通过后,他们隨即马上变化阵型,组成一道密集的盾墙,同时脚步一点一点往后退,直到走出守军的射击范围,才又回归之前的方阵。 “看来贝尔纳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观看完全过程的李昂忍不住点了点头,整个撤退的过程安排的很周密,前去接应的士兵一看就是接受过系统训练的,否则做不到这一点。 隨后,他转移视线,目光停留在退下来的伤兵身上。出发前的四十名士兵,现在只剩下一半,並且人人都带伤。 他们的伤口主要集中在上半身,都在肩膀或者胸口处。 其中有一名士兵被敌人的斧头砍中,锋利的斧刃带著巨力划开了他的整个肩胛,深可见骨,血肉模糊。 哪怕他强忍著剧痛跑了回来,恐怕也活不过今晚。 幸好自己当时机智,没有去抢主攻的位置,否则现在被划断肩胛的很可能就是李昂自己。 看到这一幕后,李昂心底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后怕的情绪。 “攻城果然不是好玩儿的,不行,必须得回去教育一下罗杰他们那几个小子,昨天还跟我嚷嚷著也要去当先登呢,先登哪里是这么好当的!” 他嘴里一边嘀咕著,一边往自己营地的方向走去,脑袋里思量著男爵下一步可能的做法。 强攻?伤亡太大! 劝降?不大可能!毕竟下帕利亚斯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现在他们只不过失去了一座贫瘠的桑普村而已,核心领地依旧在自己手中。 智取?李昂抬头环顾了一下周边的地势,瞬间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狭窄的地形,根本没有战略战术发挥的余地。 难怪秦国当然能靠著函谷关挡住来犯的山东六国(山东指崤山以东,非今日之山东),在冷兵器时代,地形因素对战爭的影响太大了。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的一阵剧烈的惨叫声,將他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李昂回头一看,原来是隨军的理髮师正在给伤员处理伤口。 理髮师穿著短袍,外面是一件格子双色围裙,围裙前部有一个大口袋,里面放著剃刀、剪刀还有一块烙铁,一卷亚麻布以及其他叫不出名字的小玩意儿。 他感兴趣的驻足观看了一会儿,想看看中世纪的医生究竟是如何处理伤口的,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 只见理髮师用钳子拿出烙铁,將其放在火上烧红,然后深吸一口气,竟然直接把烧红的烙铁压在了伤口上,隨后不出意外的,躺在简易床板上的士兵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若非其他几个士兵按住了他的手脚,恐怕此刻已经疼的在满地打滚。 “你就是这么治疗伤员的?这跟谋杀有什么区別?” 李昂连忙走上前拨开了理髮师手中的钳子,怒吼著冲理髮师喊道。 没有消毒,没有麻药,这不纯闹著玩儿吗? “可是,大人,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他的伤口迅速凝固,您看,现在已经没有流血了。” 留著山羊鬍的理髮师低下头,委屈巴巴地解释道。 “可是,如果不消毒,这样不会感染吗?” 说出这句话的一瞬间,李昂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中世纪还没有细菌和病毒这个概念,医生们根本不知道伤口感染的真正原因。 此刻,山羊鬍在听到这句话后,鄙夷地抬起头,就像瞧傻子一样看著李昂。 “老爷们总是爱到处显摆,可实际上他们大多一无所知。” 当然,理髮师並不敢把这句话说出口,只不过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一切。 “好吧,我理解你所做的一切。但是,你为什么不用马鞭草和塞纳叶呢?这些草药並不难得,而且也同样能起到止血的效果。” 李昂疑惑的追问道。 塞纳叶在九世纪通过阿拉伯人传入欧洲,民间常常用它的叶子煎成汁液,用来清洗伤口,可以起到轻度抗菌和止血的作用。 马鞭草虽然是基督教徒用来驱邪的东西,但它实际上可以用来治疗刀伤。在中世纪后期,许多被教会判定为女巫的草药师就会用马鞭草来治疗伤口。 “如您所见!” 闻言,山羊鬍一脸无可奈何地摊开双臂。 “我们总共有两百五十名士兵,但只有五名隨军的理髮师,兄弟们实在忙不过来,也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采草药……” 李昂沉默了。他看著那名痛得几乎昏厥过去、伤口被烙铁烫得焦黑的士兵,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这样吧,我去安排人採药!” 反正现在也没有事情做,与其浪费时间,倒不如救活一个士兵来的实在。 每多活一个人,奥尔加尼亚的胜算就大一分,自己也能跟著薅到一点战利品,横竖都不亏。 “罗杰!” 他叫来全部的士兵。 “立刻安排人,三人一组,到周边的树林里去找塞纳叶和马鞭草!” “啊?”罗杰一脸愕然。 “啊什么啊,快去!” 第55章 荒废的小径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5章 荒废的小径 吩咐完要採摘哪些草药后,李昂让眾人各自散开,自己则带著罗杰和小汤姆,三人都只穿一件轻便的皮甲,腰间掛著一把短刀,一个牛皮做的简易袋子,朝营地附近的树林一头钻了进去。 现在正值春季,森林里面一片绿意盎然。但这里的树种比较单一,清一色的全是冬青櫟和山毛櫸。 这两种是地中海气候区的常见树种,广泛分布於高海拔地区,在巴塞隆纳公国西北部的山区,如奥尔加利亚和帕利亚斯等地区都十分常见,有时候也会作为木材被用来建房子,但它们的坚固性和柔韧性都远远比不上橡木,所以使用的不多。 因为茂盛的枝叶遮挡住了来自天空的阳光,因此灌木和其他低矮的植被都十分稀少,主要以欧石楠为主。这是一种叶子细小,但是花蜜却格外香甜的植物。 在中世纪,有不少匠人会採取欧石楠的花蜜用来製作香水,然后高价卖给城里的贵妇人赚取利润。 “罗杰,小汤姆,路上搜仔细点儿,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李昂没有心情去欣赏路上那些锦簇的花团和青绿的枝叶,他弯著腰,用腰间的短刀轻轻扒开每一处灌木丛,试图寻找草药的痕跡。 但是找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猜测可能是这里的环境不適合马鞭草和塞纳草的生长,可问题是他也不清楚这两种草到底需要什么环境。 “老爷,看这儿!” 突然,罗杰在不远处发出一声惊呼。 李昂连忙加快脚步走了过去,发现那里赫然是一条被草茎和树叶盖住的小径。旁边的树木较少,地形也比较开阔,所以生长著不少金色的圣约翰草。 他隨意的用脚踢开地上的树叶,发现小径顺著山势一路蜿蜒而上,路上杂草滋蔓,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落叶和腐殖层,看样子荒废了不少年头。 或许这里以前曾经还有猎人走过,不过现在,这条道路成了蚂蚁和各种昆虫的天堂。 “走!咱们上去看看!”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他吩咐罗杰和小汤姆用短刀割下一些圣约翰草,用牛皮袋子装上。 圣约翰草虽然价值不高,但是可以用来消炎和缓解疼痛,勉强可以当作马鞭草的替代品,也算是没白来。 而且圣约翰草的宗教意味极强,它开花的时间靠近施洗者约翰的诞辰,所以被中世纪的民眾当作一种祥瑞之花,用来做药材也更容易让普通士兵们接受。 顺著小径一路走上去,山势逐渐变得陡峭,越往上,周围的植被就越稀少,由高大的乔木慢慢过渡为低矮的灌木丛。 李昂叫不出这些植物的名字,所以每路过一种陌生的植被时,就会饶有兴致地驻足停留一会儿。 灌木丛的枝椏肆意张开,甚至有些张牙舞爪,李昂强烈克制住想要抽出短剑去拍打他们的衝动,心底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出去春游的那段快乐时光。 “老爷!您看那儿!” 小汤姆的手指向一个处裸露的岩壁,岩石呈深灰色,布满了一些椭圆形的小孔,上面有四五只灰白色毛髮的岩羊在奔走跳跃。 “岩羊不是生活在高海拔地区的动物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李昂心底不由得冒出一个疑问,但只是一剎那的功夫,他便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他低头看了一眼脚底鬆软的泥土,泥土呈暗灰色,上面覆盖了一层草根垫层,具有高海拔地区的泥土的一切特徵。 直到这时,他终於意识到自己一行人可能已经来到了安妮欧欧斯山的顶峰。 他向山下望去,树木遮挡了视线,让人看不真切,但他猜测,自己脚下很可能就是奥尔加尼亚或者下帕尼亚斯的军营。 一阵风吹过,远处跳跃的岩羊在嗅到陌生的气味后,马上扬起后蹄,顺著近乎垂直的山坡,消失在灰濛濛的岩壁之上,留下一两声咩咩的警告声,不过就连这点声音,也很快在风的呼啸中被吞没的无影无踪。 “老爷,我知道那条小径是用来干什么的了。” 罗杰看看眼前的跳跳羊,又回头望了一眼来时的小路,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天机。 “以前肯定有猎人顺著这条路来捕羊……” “好吧,罗杰,儘管我想要说……额……你很聪明。” 李昂不想打击小伙子们的自信心,他强忍著笑憋出这句话后,带著两人继续向前探索。 终於,他们看见了一块巨大的向內凹陷的岩石,石头呈黑色,与崖壁镶嵌在一起,像是洁白的人脸上长出了一颗黑色的肿瘤,那里传出潺潺的流水声,应该是某股地下水的出口。 “水!” 李昂马上想到了安妮欧斯堡內侧的栈道,他当时只是远远地瞥了一眼,那条栈道紧贴崖壁,一路盘旋向上。 当初他就猜测这条栈道可能通向有水源的地方,现在看来可能性很大。 想到这里,李昂精神大振。“走!过去看看!” 三人快步来到那处凹陷的岩石前。果然,一条清澈的山泉从岩缝中涌出,顺著石壁流淌,在下方形成一个不大的水洼,然后继续沿著山势向低处流去。水洼周围生长著茂盛的喜湿植物,空气清新湿润。 李昂仔细察看水流的方向和周围的痕跡。他发现,在水洼下游不远处,水流似乎被人工引导过——有几块石头被刻意摆放,形成了一条水道,指向山下某个方向。而沿著那个方向望去,隱约能看到被树木遮挡的、安妮欧斯堡后方山崖的轮廓! “老爷快看这里!” 小汤姆蹲在水边,指著一处泥泞的地面。那里有几个模糊的脚印,形状像是某种软底鞋,不像是野兽的蹄印,不过看起来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脚印边缘的泥土已经硬化,不像是最近留下的。 他沿著脚印和水流引导的方向,小心地向前探索。走了大约几十米,树木渐稀,前方出现了一段陡峭但並非不可攀爬的岩坡。岩坡上,可以看到一些被踩踏光滑的落脚点,甚至还有几处繫著陈旧绳索的树桩或岩石突起!绳索大多已经腐烂断裂,但痕跡犹在。 岩坡下方,视线豁然开朗。他们此刻位於安妮欧斯堡后方山崖的中上部,向下俯瞰,可以清晰地看到堡垒背面的景象。 “可是这里太空旷了。” 山崖上没有任何遮挡物,一旦有士兵想要从这里偷偷溜下去,很快就能被山崖下木堡中的守军发现,立刻引来敌人的弓箭打击。而且这里道路狭窄,对单兵素质的要求极高,想要奇袭的话只有在夜晚才有可能。 但考虑到该死的夜盲症…… 李昂马上打消了率领士兵从后方突袭的念头,转而思考別的办法。 “老爷,我们不如乾脆在水源里面投毒!” 因为周围没有別人,所以罗杰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虽然这个办法有点邪恶,但上帝永远只会站在胜利者这一方,没人会指责我们的。” 看来罗杰这小子是得到自己的真传了…… 李昂闻言,用指腹不停地摩挲著下巴,心里暗自腹誹道。 第56章 毒计(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6章 毒计(一) 在山顶停留了一会儿,气温开始逐渐下降,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向四肢百骸蔓延,三人不敢多做停留,用石块在地上垒了一个简易的標记,便匆匆沿著原路下山,在路过之前那片圣约翰草时,李昂又蹲下身子往自己怀里抓了一把。 营地里,卢克、亚恩、卡特等一眾人正在原地焦急地等待,地上放著各式各样的奇奇怪怪的草,他们时不时抬头朝树林的方向张望一下,嘴里议论纷纷。 “嗨!伙计,你说,老爷他们是不是迷路了?” 卢克有些不安的往怀里揣了揣手,低著头小声问道。他原本是鲁迪村的铁匠,跟著李昂的时间並不久,所以现在心里面无比忐忑。 “卢克,闭上你的臭嘴!老爷他可是身经百战的雄狮,怎么可能会找不到路。再说了,不是还有罗杰和小汤姆吗?” 卡特气愤地打断了卢克的讲话,但依旧难掩他眼底的忧愁。 突然,森林的外侧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紧接著,是树枝的断裂声和落叶与地面摩擦的沙沙声,隱约可见三个高大的人影怀里抱著不知什么东西,正骂骂咧咧的从林子里钻出来。 “上帝啊,谁能告诉我这树林里的蜘蛛网到底是从哪来的?明明出发之前还没有!” 李昂恼怒但是又无可奈何的用右手扒拉了一下脑袋,带起一手掌白色的丝状物质,这些东西黏糊糊的粘在手上,让人感觉格外恼火。 其他人见状,立刻迎了上去,纷纷围在李昂身边,接过他手中的圣约翰草。 与此同时,罗杰和小汤姆也將自己的收穫放在营地的空地上,正一脸好奇地打量著其他人採回来的“草药”,当然,前提是这些东西能被称为草药。 李昂本以为农奴出身的士兵们应该经验更加丰富一点,对草药知识也更加熟悉,但事实上他完全想错了。 这些来自村庄的士兵,日常接触的植物主要是农作物、杂草和少数几种常见的、用於治疗简单病症的土方草药(比如治疗腹泻的某种树皮,或者缓解头疼的薄荷叶)。 对於马鞭草、塞纳叶这类更具“专业性”、需要特定生长环境或更复杂处理的草药,他们大多只是听说过名字,或者见过但不认识,更別说准確地採摘和处理了。 地上堆著的“收穫”五花八门:有叶子形状相似但顏色完全不对的杂草,有看起来像野菜但可能有毒的植物根茎,甚至还有几把狗尾巴草和几朵顏色鲜艷的蘑菇!显然,他们只是把看起来“不同寻常”或者“绿油油”的东西都带了回来。 李昂看著这一堆“战利品”,哭笑不得,但也没法责怪他们。毕竟,他自己如果不是靠著前世模糊的记忆和穿越后有限的见闻,恐怕也认不全。 “好了,大家辛苦了。”李昂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把这些东西都拿过来,我看看。” 他蹲下身,开始仔细分拣。 首先,將那些明显有毒或者毫无药用价值的杂草挑出来扔掉,並叮嘱大家以后不要碰。然后,他从剩下的植物中,勉强辨认出几株可能对止血或消炎有点作用的,让罗杰单独放好,送到山羊鬍那儿去。 “但愿我带来的这些东西能起一点作用,不对,应该说,已经起了作用!” 探明了敌军的水源地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极有可能顛覆接下来的战爭局面。 正思考间,高斯弗雷德麾下的一名侍从走过来传话。 “罗塞洛爵士,男爵大人让我来请您到营帐中议事。” 这时,李昂才想起来先前高斯弗雷德有说过一个小时之后去他的帐篷中议事的话,他连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拍打掉了裤腿上的草叶,这才昂首挺胸走进营地正中央的一座圆锥形帐篷。 帐篷有八根巨大的原木做框架,上面先盖了一层亚麻布,隨后覆盖了一块巨大的厚棉帆布,隨军的工匠在帆布上涂抹了动物的油脂用来防水。 最后,最外层搭上了一层厚实的牛皮,很好的隔绝了外界的水汽和寒意,李昂一进帐篷,便觉得整个人的身子暖洋洋的,待了没多久后背就开始发汗。 “这也太热了。” 李昂心底不禁暗付道,同时眼神偷偷观察周围的其他人。 在第一次攻城被敌人挫败后,大部分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除了像李昂这种心大的傢伙还能在这个时候泰然自若以外,其余人都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贝尔纳则更是如此,二十个人的伤亡对一名骑士来说,已经是一笔天大的损失了,要好几年才能恢復过来。 他现在一副心神不寧的模样,握紧水杯的手鬆了又放,显然心里面对攻城也没有把握。 不过李昂並没有立刻把自己的发现说出来,毕竟现在明面上的主攻依旧是贝尔纳,自己说出来搞不好会被別人误认为是在抢功,最好还是先听听男爵和其他人的看法,然后再做打算。 不一会儿,高斯弗雷德男爵在侍从的簇拥下走了进来,坐在由橡木製成的宽大木椅上。 男爵今天穿著一件红色的羊绒披风,足下是一双厚实的牛皮靴子。李昂见状,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无他,男爵今天穿的衣物的太厚实了,不像是贵族在春季的正常穿搭,倒像是一个染了风寒的病人。 隨后,两声急促的咳嗽声便证明了他的猜想。 “咳!咳!” 高斯弗雷德转过身,挥了挥手,示意想要来搀扶他的侍从下去。隨后一脸云淡风轻地坐上自己的位置,依旧红光满面地朝座下的贵族们寒暄。 但是他不停滚动的喉结还是道出了真相,因为咳嗽是很难被忍住的,病人一般会选择不停地吞咽唾沫来压制住嗓子里面的不適感。 “不知道有多少人发现了这一点,希望这个数量不要太多!” 此刻,李昂心底不禁有些忧虑,主帅临阵染病可是兵家之大忌,属於会扰乱军心、降低士气的那种。 而且以中世纪简陋的医疗水平…… 想到这儿,李昂撇了撇嘴,默默地在自己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上帝保佑,希望高斯弗雷德早日康復!” “至少不能在现在垮下,现在还不是时候。” 如果说李昂羽翼已成,高斯弗雷德男爵又恰好染病,那么他一定会举双手赞成,甚至在背后偷偷推波助澜。 但现在……还为时尚早! “诸位,现在把大家叫过来,是为了商议如何打败维尔德那只缩头乌龟!” “如大家所见,这里的地势不利於我们的军队展开,强攻肯定要付出相当大的损失,这並不符合奥尔加尼亚的利益。” 高斯弗雷德话音落下,下面的一群贵族你看我,我看你,人人都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但最终所有人都一言不发。 最后,还是贝尔纳小心翼翼地站了出来。 “大人,要我看,咱们完全可以和下帕利亚斯谈条件。” “议和?” 高斯弗雷德眉毛微挑,脸顿时就黑了下来。 “不不不,大人,我想您理解错了。” 贝尔纳连忙弯腰,解释道。 “我们手里有大量投降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和溃兵,还占领了他们的桑普村,现在又堵住了他们出谷的唯一一条道路。” “我们完全可以藉此迫使他们做出利益让步,就算维尔德不答应,俘虏的家属们还能不答应吗?”! “可是这离我们当初的战略目標却相去甚远了,贝尔纳!” 男爵垂下头,右手撑著下巴,不知道是无奈还是愤怒。 “我们出动了两百多名士兵,耗费了近一个月,结果只拿下了一座可有可无的,產出少得可怜的村子,铁矿依旧在他们手里……” 高斯弗雷德没有说出就连那座村子也被封给了佩雷,自己自始自终什么都没得到的话,不过话里话外却都是这个意思。 “这……” 帐篷內一时间再度陷入死寂。 “大人,我有办法!” 李昂心知不能再等下去了,也不管会不会得罪贝尔纳,他咣当一下站起身,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第57章 毒计(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7章 毒计(二) “……” “没错,大人,就是这样。” “我想,我们只需要一瓶小小的毒药,就能轻而易举地拿下这座看似坚固的堡垒。” 此话一出,在座的骑士们一时间神色各异。 在攻城战中给水源投毒的例子不算少见,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巴巴罗萨在围攻义大利城市托尔托拉时,为了迫使守军投降,就採取了向城中唯一可用的泉眼中投毒的手段。 而且不光是投毒,他还命令手下的士兵將腐烂的人畜尸体扔进泉水中,並使用硫磺和沥青焚烧泉水,使水变得苦涩不堪、无法饮用。 跟这位伟大的神罗皇帝比起来,李昂提出的建议一点也算不上残忍。 他只是希望男爵能收集一些野芹菜,將其捣烂榨汁,然后倒入山顶的泉眼中。 野芹菜又被称为毒芹,服用它的汁液后可使肌肉麻痹,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呼吸衰竭,据说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被这种毒处死的。 不过在混入泉水后,经过水流的稀释,这点毒性根本不足以致死。 李昂猜测应该可以让喝了泉水的守军陷入昏迷,或者四肢麻痹。 但是这样就已经足够了,在战场上,一步慢就意味著步步慢,僵硬的四肢可拿不稳刀剑,更挡不住衝锋中的奥尔加尼亚士兵。 “好吧,罗塞洛爵士,这確实是一个办法,我批准了!” 高斯弗雷德没有理会贝尔纳不悦的脸色,同意了李昂的建议,事实上,他现在也找不到其他比这更好的办法。 “我给你一天的时间去搜集你所说的毒芹和汁液,不过你最好快一点,每耽搁一天,外面那群该死的猪玀就不知道要吃掉多少粮食!” 说罢,他摸了摸自己的头顶,那里的头髮肉眼可见的在变得稀少。 看得出来,男爵的压力应该也不小。 有小道消息说,前几日,乌赫尔伯爵的摄政,现任掌璽大臣,阿尔瑙·拉蒙·德·乌赫尔,也就是现任伯爵埃门戈尔六世的亲叔叔,亲自过问了这场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之间的“衝突”,还表现出想要调停的意思。 事实上,若非乌赫尔伯爵现在还未成年,伯爵领的事情全部由摄政处理,领主权威有所下降,不然这场战爭根本打不起来。 没有哪个领主会眼睁睁看著自己麾下的两位强大的男爵打生打死,消耗领地內原本就不多的资源和兵力,尤其是在伯爵领南部还有穆斯林大军虎视眈眈的情况下。 乌赫尔伯爵领南部的拉里代谢赫国一直以来都是伯爵领的心腹大患,他们占据了埃布罗河下游最肥沃的土地,靠著机动性极强的穆斯林轻骑兵数次击败了北部乌赫尔和巴塞隆纳的军队。 要不是上任乌赫尔伯爵,埃门戈尔五世做出和阿拉贡王国联姻的明智决定,並且把自己的女儿,也就是埃门戈尔六世的姐姐伊莎贝尔嫁给了阿拉贡国王桑乔·雷米罗斯,並以此获得了阿拉贡王国的支持,恐怕乌赫尔伯爵领早就不復存在了。 更关键是的,拉里代谢赫国直接与奥尔加尼亚接壤,且边境线距离李昂的德格伦村不超过五十英里!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在得到高斯弗雷德男爵肯定的答覆后,李昂恭敬地行了一礼,隨后便退到帐外,招呼来罗杰、小汤姆、卡特等几个心腹,悄悄吩咐他们去营地周围搜寻毒芹。 但隨之而来的,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了他们面前——到底要多少毒芹才够呢? 少了的话没有作用,多了的话,万一不小心把里面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全给毒死了那就完了。 眾所周知,中世纪的贵族都是一家。 下帕利亚斯的这位维尔德男爵,全名叫维尔德·卡莱·罗吉耶·下帕利亚斯。他是现今下帕利亚斯家族的家主,但同时又属於瓦斯科涅宗族,是法兰西王国卡尔卡松伯爵,雷蒙·罗吉耶的侄子。 除此以外,瓦斯科涅宗族还有二十多个支系分布在法兰西王国、阿拉贡王国和卡斯蒂利亚王国境內,头衔最高的是伯爵,最低的也有骑士,李昂可不想一下子把这些人给得罪完。 说到这里,家族子嗣多,分支广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万一自己出了个什么事,敌人可能还会投鼠忌器,不敢拿自己怎么样。 不像李昂,罗塞洛家族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独苗,家族里也没有兄弟姐妹,叔叔伯伯什么的,凡事都必须靠自己。 不过一部分其中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罗塞洛家族崛起的时间还太短,上述的不论是乌赫尔家族,还是瓦斯科涅宗族,都是延续了百年的大族,远不是短短几十年的罗塞洛家族可以比的。 “老爷,我觉得我们采个百来把就够了!” 就在李昂思考的功夫,卡特掐著手指算了半天,得出了一个勉强比较靠谱的答案。 “身体差的人吃下两根毒芹就会中毒死亡,对面木堡里面估计有三十多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的样子,按照致死的量来算,每人两根,也就是一百根。” “但是考虑到流水的稀释,还有沿路的损耗,采个百来把绰绰有余!” 卡特拍著胸脯,信心满满地保证道。 “那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李昂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小子,整日四体不勤,五穀不分,对这些植物实在谈不上了解,而恰好他所学到的现代知识里也没有讲过毒芹。 能解毒的草药他確实知道不少,可是从来没见过前世有哪本书哪个人专门讲解毒药的。 “这是教育的幸运,却是我李昂的不幸啊!” 本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他大大方方地將採摘工作交给卡特安排,没有选择擅自干预。 毒芹原產於欧洲、西亚和北非,在巴塞隆纳公国不算少见,每年都能听见某某村民把毒芹当成了芹菜或者防风草误食导致一家全部死亡的例子,所以卡特领著一行人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一群。 “大家小心,注意不要去碰毒芹的根部,那里是毒性最强的地方。” 在营地不远处的一处水塘边,生长著一块茂密的毒芹群落。这些植物的外观和家用芹菜非常像,但想要分辨也很容易。 毒芹的茎叶揉碎后会散发出刺鼻的鼠尿味或者霉味,而可食用的芹菜则是清香或者一股很清新的味道。 卡特小心地抓下一片芹叶,放在手里揉碎后凑上去闻了闻,隨后马上露出一副噁心的表情。 “找对了,兄弟们,就是这个!” 闻言,罗杰等人也不含糊,蹲下来三下五除二採摘了一大把,为了最大限度的保留其中的毒性,他们没有破坏植物的根部,而是选择带著泥土一块儿拔了起来。 感觉采了差不多后,一行人又趁著夜色悄咪咪地摸了回去,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投毒被认为是不洁、有罪的,哪怕巴塞隆纳公国受伊斯兰教和阿拉伯人的影响很大,对宗教普遍採取实用主义的態度,但李昂依旧不敢小覷信仰带来的强大力量。 要知道,十一世纪正是基督教的上升期,再过不了几年,教皇格列高利就会横空出世,並颁布著名的《教皇敕令》,从世俗贵族中夺回地方主教的任免权,而这也意味著教廷的权力更加集中,对世俗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更加强大。 届时,整个欧洲將进入一个被教权遮天蔽日的时代。 第58章 毒计(三)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8章 毒计(三) “老爷,按照您的吩咐,我们都准备好了。” 卡特手里提著一个用铁条箍好的木桶,里面装著满满一桶乳白色的油状液体,並且散发出刺鼻的鼠尿味,李昂靠近去查看,弯腰用鼻子嗅了嗅,一股炙热的灼烧感和辛辣味立刻涌入鼻孔与口腔,让他连著打了好几个喷嚏。 但是隨著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些乳白色汁液的顏色在逐渐变暗,好似在表面生长出了一层薄薄的灰色黏膜一样,之前那股刺鼻的气味也慢慢减弱。 “卡特,快把这个拿远一点!” “阿嚏,阿嚏!” “另外,外面这层灰色的东西是什么?” 卡特闻言,连忙收回手,把木桶放在靠近帐篷门帘的地方,还贴心地为李昂开了一条缝以便於透气。 “老爷,事实上我也不清楚,但是您看!” 说著,卡特用树枝在桶里搅拌了一下,外层的灰色黏膜瞬间被打破,刺鼻的鼠尿味和灼烧感顿时又侵入到李昂的鼻孔中,飘满了整座帐篷。 “这层东西就好像咱们碗里面的油花儿一样,薄薄的一层浮在水面,但实际上没什么卵用。” “好,好,我知道了,反正不影响毒性就行了。” 李昂不想再闻一次这种令人生理不適的味道,也懒得去弄清楚其中的原理。 其实,如果他稍微了解一点化学知识的话,就会知道,毒芹汁液表面的那层灰色黏膜是在与空气接触后氧化而成的,並且值得一提的是,氧化后的汁液比原版汁液毒性更强,但气味却远没有原来的浓烈。 “一定要把这东西保存好,我们在大概中午的样子去山上投毒。” 一般来说,木堡里面的守军大多会选择在中午之前取水,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虽然不吃早餐,但却將午饭视为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顿,必须认真准备,所以中午是用水的高峰期,另一方面,中午的泉水水质也是全天里面最好的。 中国古代就有“午时水”的习惯,古人认为正午的时候阳气最重,所以也通常会把打水的时间选择在正中午太阳高照的时候。 而按照现代科学的说法,中午的时候,太阳高度角最大,太阳高度最高,紫外线最强,所以可以有效抑制微生物的活性,降低因喝生水而患病的可能。 但这个时代的民眾显然懂得没有这么多,那他们是如何知道这些经验的? 当然是试错! 任何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一次一次神农尝百草般的尝试,並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中世纪的民眾总结出了一条规律,他们发现正午打的水喝下去后最不容易患病,更加安全,於是这条经验就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 至於为什么不喝热水而偏偏要去喝生水? 答案是喝不起! 下层民眾无法负担木柴和泥炭的开销,因为土地上所有的森林和树木都是属於领主的,老农们如果想获得木材的话,要么给选择领主交一笔税,然后自己去採伐;要么选择向木柴商人购买。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但无论是哪一种选择,对他们来说都不划算。 毕竟就连吃饱饭都尚且是未解决的问题,谁又会去关心喝生水还是喝热水啊?这不纯脑子有毛病吗? “是,老爷!” 卡特自然是清楚中午打水的习惯的,所以对李昂的这条命令深以为然。 “嘿嘿,没想到我卡特有一天也能猜到老爷的意思啦,哈哈!” …… 在时间快要接近中午的时候,李昂先是走到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帐篷中,向男爵匯报自己接下来的安排。 他进入帐篷时,发现里面依旧十分闷热,男爵的面色也不怎么好看,但他还是强撑著接待李昂。 “罗塞洛爵士!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准备好了?有把握吗?” 越是在虚弱的时候,人反而表现的越强势。男爵不想让李昂看出端倪,所以先入为主的问道。 “是的,大人,托上帝的福,我已经搜集完了材料,並打算马上出发。” “不过……这里需要您的一点小帮助!” 李昂顿了顿,脸上有点难为情。 “哦?你说!” 高斯弗雷德不停地吞咽唾沫,强忍著不让自己咳嗽出来。 “大人,我需要您在我去投毒期间派遣一支小规模的分队去阵前袭扰敌军,装作要攻城的样子。您知道的,《圣经》里面讲过:那准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门就关了!” 男爵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这是《圣经》里面的名句,选自《马太福音》中的十童女比喻,意思是做事情之前要有万全的准备。 “可以,这个要求是正当的!” “愿上帝保佑你,亲爱的罗塞洛,希望你回来的时候,胸前插著一朵月桂。” 月桂的花语代表胜利,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冠军就会用它的枝叶编织成冠,称为桂冠。 “如您所愿,我尊敬的大人!” 得到男爵的许诺后,李昂抚胸,弯腰恭敬地行了一礼,隨后转过身径直朝营帐外走去。 在掀开厚实的帘幕,右脚將要踏出去的那一刻,他突然转过头。 “大人,我想您可以试试用红糖、葱白、甜马郁兰或者水苏,然后再加点蜂蜜混在一起泡水喝,这对您的身体应该会有不小的帮助。” 说罢,李昂不待男爵回话,扭头便大步走了出来,留下高斯弗雷德一人在帐篷里目瞪口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终於回过神来,大声叫来自己的侍卫。 “去给我准备一点红糖,没有的话蔗糖也行,然后还有葱白、水苏、蜂蜜……” …… 另一边,李昂一行人已经再次来到了山顶,因为现在接近中午,再加上这周围没有什么高大的乔木,所以还挺暖和的,太阳照在身上让人觉得暖意洋洋。 他们一行人,罗杰、小汤姆、卡特、亚恩、卢克,每人在腰间掛上两个牛皮缝製的水袋,不过里面装的不是水,而是之前就已经准备好的毒芹汁。 “弟兄们,成败就在此一举了,都给我仔细点儿,小心別撒了,事成之后,安妮欧斯木堡里面的战利品绝对有咱们的一份儿!” 说罢,李昂不再犹豫,带著眾人一股脑儿地將乳白色的浓液全部倒进了泉眼里。 毒液接触到泉水的一瞬间便被溶解,然后慢慢与泉水融为一体,直到消失不见。 一旁的小汤姆小心地捧起一汪水舔了一口,隨后马上面部表情扭曲地吐了出来。 “辣!辣!我的舌头!” 小汤姆捂著嘴,舌头火辣辣地疼,眼泪都差点出来了。“老爷,这水……味道不对,又苦又辣!” 李昂大笑著点点头:“哈哈,这就对了。毒芹汁混进去,味道肯定会变。” “不过幸好是辣味,被水稀释了之后应该不会那么容易穿帮。” 他看了看天色,“估计再过一会儿,就是他们取水的高峰期。我们得赶紧撤,別被发现了。” 一行人迅速清理了现场留下的痕跡后,然后沿著来路快速下山。 回到营地时,正面的佯攻已经开始。男爵按照约定,派出了大约二十名士兵,在弓箭手的掩护下,吶喊著冲向木堡,做出架设梯子、准备攻城的姿態。 城头的守军果然被吸引,全都严阵以待,弓箭手纷纷就位,滚木礌石也被搬上城墙,紧张地对峙著。 李昂的小队则悄悄从森林中返回,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回到营地后,他们待在战团的右侧,装作休息,实则密切留意著木堡方向的动静。 第59章 计成(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月票和打赏)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9章 计成(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月票和打赏) “嘿!老约翰,你说今天的小麦糊糊喝起来怎么怪怪的?” “是吗?朋友,我猜你指的是胡椒或者乾薑。” 叫做老约翰的下帕利亚斯士兵放下木碗,一脸自得地解释道。 “上帝保佑,幸亏你遇到了我,今天老约翰好好告诉你什么是胡椒……” 话音未落,另一边的一名高颧骨,塌鼻樑,穿著白色武装衣的士兵就站了起来,嚷嚷道。 “放屁吧,你知道一块拇指大小的胡椒要多少钱吗?领主老爷们会捨得给咱们碗里加这个?我猜就是辣根,要么是芥菜籽。” “杂种,我劝你你最好在我的靴子落到你屁股上之前收回这句话,没见识的东西,我又不是没吃过,辣根和芥菜籽哪里会有这么明显的辣味?” 老约翰也不甘示弱地站了起来,扯著对方的衣领爭论不休。 “好了好了,要我看,你们说的都不对,这玩意儿八成是水胡椒!” 中间一个个子矮小的和事佬站了出来,伸出胖手拉开爭吵的两人。 “水胡椒?” “没错,它虽然长的像胡椒,但在巴塞隆纳的集市上只要一枚铜幣就能买到一把,而且味道也怪辣的。” “不对!就是胡椒!” “放屁,明明是辣根!” “我去你丫的,我说是水胡椒,那就是水胡椒!” 於是乎,两个人的爭辩成功的演变成了三个人的爭辩。 …… 木堡內的主楼上,维尔德身心俱疲地推开窗,看著外面吵吵嚷嚷的士兵,只感觉一股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这群杂种,吃饱了就知道撒欢!简直跟地里的野猪没什么两样!” 他关上窗,叫来自己的侍从。 “这到底是谁带来的士兵?去叫下面的人安静点,刚打退了敌人的进攻就这副德行,以后打算怎么办?” 侍从见男爵脸色铁青,连忙踩著木製楼梯跑了下去,皮靴与地面摩擦,发出一连窜“噔噔”的声音。 说罢,维尔德走到木桌前坐下,右手撑住脑袋,眯起眼睛,开始復盘刚刚那场守城战。 对面奥尔加尼亚只出动了区区二十个人,並且看起来也不怎么精锐,一半人都没有甲冑,攻城器械也很简陋,这在他眼里就跟上来送死没什么两样。 但问题是奥尔加尼亚的那群傢伙为什么要这么做? 难不成那只是一次佯攻?可是木堡並没有其他的破绽呀! 安妮欧斯堡两面全是陡峭的崖壁,根本没有给敌人任何偷袭的可能。 维尔德回想了一下这几天的战事,总觉得其中透露著一股诡异。 在此之前,他跟高斯弗雷德打过不少交道,知道这个人精明的很,从来不会无的放矢,但今天的操作他实在是没有看懂。 “罢了,兴许高斯弗雷德年纪大了,脑子糊涂了呢。” 不知不觉,放在桌子边上的食物已经凉透了,他朝外面叫了一声,不一会儿,一个僕人模样的人便走了进去,弯腰端走了这盘食物,並为维尔德换上了一杯鲜艷的葡萄酒和昨晚剩下的半鸡。 因为放了一晚,为了减少鸡肉的餿味,隨军的厨师特意把整只半鸡烤的焦糊,还额外加了点葱花和特製的酱料,散发出浓郁的香味。 鸡肉入嘴,舒脆而有嚼劲,维尔德不由地越吃越带劲,很快一只鸡就见底,只剩下满盘子的骨头。 …… 此刻,下帕利亚斯的营地內,李昂和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內心都无比焦灼,但却又找不到一个可供倾诉的对象,只好把一切的烦闷都憋在自己心里。 “李昂,毒芹的起效时间是多久?” “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李昂有些不確定地答道,“但是毒液在流水中被稀释了,除了上帝,谁也不清楚到底需要多长时间。” 帐篷內陷入了沉默,一旁的骑士们也都只是低著头,一言不发,贝尔纳则自顾自的站在一边,嘴角若有若无的浮现出笑意,只可惜一会儿就消失了,並没有被李昂看到。 “总之,召集士兵吧,不管毒药会不会起效,一个小时之后,发起进攻!” “是!” 得到了男爵的命令后,眾人马上行动起来。沉闷的號角声再次被吹响。 …… “上帝啊,奥尔加尼亚人都是疯了吗?才打完一波,现在又要来?” 老约翰刚美美的吃完小麦配豌豆糊糊,打算找个角落躺著眯一会儿,无奈肚子里总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让他迟迟无法入睡。 “我就说是胡椒吧,现在都还有辣味呢。” 他嘴里一边嘟噥,同时掏出一块破碎的亚麻布擦了擦自己怀里的短矛,穿戴好武装衣,骂骂咧咧地登上了木製的城墙。 远处的奥尔加尼亚士兵已经摆好了阵势,前排的士兵举起木製的大圆盾,正一点一点向城墙脚下推进。 后方的弓箭手也將弓弦拉成了满月形,隨时可以射击。 “该死的奥尔加尼亚杂种,敢打扰你爷爷睡觉,看我送你们去下地狱。” 约翰心头不由地升起一股无名火,说话间,他抬起右腿想要迈出步子,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走不稳,腿上传来一阵麻痹的感觉,和蹲坑蹲久了之后突然起身的感觉一模一样。 “该死的,爷爷我还不信了!” 他强忍著不適,在长官的催促下跌跌撞撞地走上城墙,一抬头,发现之前和自己爭辩的塌鼻樑也是这副扭扭捏捏的模样,顿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哈哈,我就知道,上帝会惩罚每一个胡搅蛮缠的混蛋。” “放屁,你现在还不也是这副鬼样子?” 塌鼻樑不服气的反唇相讥,扭著步子想要上去继续理论,刚走两步,却发现自己的四肢越来越麻,甚至隱隱失去了知觉。 与此同时,周围的其他守军也陆续出现了类似症状:头晕、噁心、腹痛、四肢无力。大部分人都和老约翰一样手脚发麻,四肢冰凉,只能勉强握住武器,但完全使不上劲儿。 平时能拉得动40磅弓的“粗臂”奥托今天也只能吃力地把弓弦张开一半,隨后便无论如何也拉不动了。 “上帝啊,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的力气都被魔鬼偷走了吗?” 城墙上的军官走过来大声呵斥,试图维持秩序,但他自己的脸色也很差,声音也有气无力的。 但因为隔的距离较远,下面的奥尔加尼亚骑士们並未发现对面有任何异常,他们只看到下帕利亚斯的守军如往常一样,像没事儿人似的登上城墙,然后开始布置防御。 “罗塞洛爵士,看来上帝不会原谅这种不洁的手段,恕我直言,你的办法似乎並没有奏效。” 高斯弗雷德冷哼了一声,脸上透著不悦,周围的贵族也或多或少用鄙夷的目光看著李昂,好似在看什么令人厌恶的东西。 “一群见利忘义的傢伙,老爷辛辛苦苦的奔波,都他妈是为了谁?” “这都是些什么贵族?只知道落井下石!” 罗杰在后面愤愤不平地嘀咕道,卡特此刻也有些难堪,他哭丧著脸,羞愧地向李昂道歉。 “老爷,都是我的错,要罚您就罚我吧……” “罚什么罚?” 李昂怒目圆睁地回道,一下子打散了眾人的低落情绪。 “胜败本来就是常事,不过一次不成功而已,而且,攻城还没开始,谁又会知道毒药到底起了作用没有呢?” “总之,胜负未定,咱们先观察一会儿再说。” 其实,李昂心里面也没有底,但为了不影响士气,他必须表现出乐观积极的心態。 第60章 小兵之路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0章 小兵之路 按照既定的攻城战术,奥尔加尼亚一方的盾牌手在前,每走十步就会停下来驻足一会儿,等待后面的士兵站好队形,然后再次前进。 这並不是浪费时间,在敌人密集的弓箭打击下,整齐划一的队形显得尤为重要,稍微露出一点缝隙,就很有可能被狡猾的敌人钻了空子。 与此同时,前排的盾牌手也要承担最高的伤亡,每次攻城结束后,前排的士兵几乎都是十不存一。 当然,只要能成功活下来,奖励也是相当丰厚,这也解释为什么每次总有人爭先恐后去当先登的原因。 弗朗西斯科·特拉维拉·萨拉是一名来自萨拉戈萨的阿拉贡人,没错,就是那个在塞赖古斯泰埃米尔控制下的萨拉戈萨,据说那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座全是穆斯林的城市,基督徒在城市的贫民窟里过的连下水道最骯脏的老鼠都不如。 但弗朗西斯科依旧为他的出生地感到自豪,因为那里是伊比利亚东北部数一数二的繁华地段,以前是,现在也是。只不过教堂顶端由原来的十字旗变成了新月旗。 为此,弗朗西斯科曾在心底暗暗发誓,要是有贵族能从异教徒手中夺回他的家乡的话,他就会立马毫不犹豫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 不过当务之急,弗朗西斯科要面对的不是异教徒的弯刀,而是基督徒兄弟射来的箭矢。 “鐺!鐺!” 两声沉闷的撞击声响起,弗朗西斯科只觉得盾牌上接连传来一股衝击力,他连忙在原地站定,右腿向后弯曲,左腿前伸,身子的重心前倾,做出一个扎马步的姿势。 但预想的巨大撞击力並没有出现,下帕利亚斯弓箭手射来的箭矢只是斜斜的插在盾牌上,他轻轻一用力,这些带著鉤刺的箭很快就掉落在地上,隨后又被后面的士兵踩在脚底。 “怎么搞的?射出来的箭跟他妈娘们儿似的!” 弗朗西斯科虽然嘴上不停地吐槽,但心里却闪过一丝庆幸,他不知道別人那边是什么情况,反正自己又活过了一命,並且安然无恙。 紧接著,他继续保持原来的姿势,將盾牌牢牢地护在自己胸前,警惕一切可能来自城墙上的攻击。 但是越往前,他就越觉得疑惑。 因为下帕利亚斯人的攻击实在是太弱了,朝城墙推进的路上基本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第一波士兵很轻鬆的就来到了木製城墙下,並成功竖起了攻城梯。 弗朗西斯科深吸一口气,把盾牌绑在自己的左臂上,双手抓紧梯子两边的木架,低头向上攀登。 “上帝保佑,希望这群杂种的准头能偏一点儿。” 他在心里默默祈祷,同时加快了攀爬速度。 出乎意料的是,预想中的滚木礌石、沸油热汤,甚至密集的箭雨都没有出现。只有零星几支软绵绵的箭矢射在盾牌上,或者擦身而过,毫无威胁。 “嘿嘿,圣母玛丽亚保佑,请原谅你的信徒,这一切都是我不得已而为之!” 眼见得越来越靠近城头,弗朗西斯科心里暗喜,他右手握紧战斗斧,隨时准备劈开挡在自己面前的任何人的脑袋。 “下帕利亚斯的杂种们,你爷爷我来啦!” 只剩下最后一步,他將斧刃高高扬起,大声咆哮著跳进安妮欧斯木堡的城垛中,结果却发现这里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 敌人全都软绵绵地靠在墙上,动作十分机械,就像杂耍团里面的木偶人。少数意志顽强的傢伙捡起刀剑冲向了过来,结果被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 和他一样,其他奥尔加尼亚的士兵也毫不费力地登上了城头,並且开始切瓜砍菜般的进行一边倒的屠杀。 弗朗西斯科跟著队伍向城墙两侧和城门楼方向推进,几乎没有遇到有效的抵抗。 空气中瀰漫著血腥味、呕吐物的酸臭味,以及一种奇异的、类似灼烧的辛辣气息。 “上帝啊,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厨师难道在午饭里掺酒了吗?” 维尔德只是换身盔甲的功夫,回头就发现奥尔加尼亚士兵居然已经杀上了城墙,而他的的士兵们却还像喝醉了一样东倒西歪的站在原地,如果现在把他们手里的武器换成空酒瓶,那么绝对是一个活脱脱的醉汉形象。 但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关心这些了,如果安妮欧斯堡有失,那么几乎就可以宣布下帕利亚斯的全面失败,这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 “阿尔萨!跟我出去!” 维尔德抓起木桌上的长剑,呼唤著自己的侍卫。 “……” 五分钟过去了,他却依然没有听到回应。 “怎么回事?” 一股不好的预感从他心头升起,维尔德拿起一面鳶尾盾护在身前,手持长剑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门,来到楼道间。 最后,他在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阿尔萨,这个可怜的侍从瘫倒在满是灰尘的木製地板上,脑袋歪向一边,已经不省人事,一股辛辣的味道从他嘴巴里面传出。 隨后,他又看向另一边,那里孤零零地躺著一个被打翻了的木碗,里面是新鲜的豌豆浓汤,升腾的热气还没有散尽。 “糟了!” 维尔德马上意识到士兵是被下了毒,並且还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毒。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自感到庆幸。 “幸好没有吃中午的食物,否则……” “兄弟们杀啊,大人说了,谁先攻进木堡的主楼,谁就得到20枚银幣的赏钱!” 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从窗外传来,其中还夹杂著一两声粗狂的吼叫声,维尔德知道这绝对不是自家士兵的声音,他匆忙丟下角落里的侍从,急忙站起身,迅速来到外宽內窄的木製窗格子前小心的瞄了一眼。 奥尔加尼亚的士兵已经成功拿下城墙,现在一部分试图去打开城门,另一部分则结成阵型,压制城內为数不多的守军,为开城门的同伴爭取时间。 少数下帕利亚斯贵族和士兵被压缩到主楼大门前的狭窄空地上,面对数量逐渐增多的敌军,他们的力气很快不支,骑士身上的盔甲也开始出现破损,少数人已经丟下了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在这种情况下,木堡失守只是时间问题。 儘管如此,维尔德依旧想做一番最后的挣扎,他叫来了少数还听命於自己的士兵和骑士,用杂物將木製主楼的大门给堵上,手持长剑伏在阴暗的过道里,严阵以待。 “勇气源於斩斧!” 这是下帕利亚斯家族的箴言,此刻却显得格外讽刺。 因为如今的下帕利亚斯家主既没有斩斧,也没有勇气。 …… 弗朗西斯科咆哮著砍翻了一个身穿棉甲的敌人,斧刃自肩胛划到胯骨,直接给对面劈成了两半,滚烫的鲜血霎时间喷涌而出,溅了他一身。 “呸,真晦气!” 他嫌弃地用衣袖擦掉脸上的鲜血,朝手掌心上吐了一口唾沫,又大叫著朝另一个手持短矛的敌人扑了过去。 对方的武器比他长很多,在弗朗西斯科距离敌人还有两三米远的时候,短矛手的矛头就已经刺向了他的腹部。 不过这对他来说並不是问题,只见弗朗西斯科手疾眼快的侧过身子,险之又险地躲过了这惊险一刺,隨后他左手径直去抓短矛的矛杆,右手挥动战斗斧,將木製桿头砍成了两半。 闪著银光的锋利矛头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对面的敌人从此就变成了一只拿著木棍的羔羊。 “我……我投降!” “投你奶奶的降!” 弗朗西斯科没有理会对方的求饶,他抬手掷出一计飞斧,隨后衝上去一把扯下矛手脖子上的银十字架,飞快地揣进怀里。 普通士兵没有资格接受贵族的投降,自然也就无法获得赎金。至於徵召兵的投降,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倒不如杀掉了搜刮一点战利品来的实在。 当然,这么干也得分情况,如果对面的抵抗依旧很顽强的话,接受投降才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钱再多也得有命来花才行,这个道理他可是清楚的很。 第61章 夺堡与受降(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1章 夺堡与受降(一) 场外观战的一眾奥尔加尼亚贵族越看越不对劲,怎么对面的下帕利亚斯人都跟纸糊的的一样,轻轻一碰就倒了? “咳咳!” 高斯弗雷德男爵一瞬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扭过头,朝著自己身后的李昂说道。 “尊敬的罗塞洛爵士,你知道的,有时候在战场上开个轻鬆愉快的玩笑也无妨。” “那是当然,大人,我想您现在一定是身心愉悦!” 通过战场上的表现来看,自己的投毒计划大概率已经生效了,所以李昂现在格外有底气。 高斯弗雷德闻言,明显被呛了一下,不过很快又缓了过来。 “那既然如此,我看就不用再等待了,发动总攻吧。” 隨著男爵一声令下,大军开始缓缓挪动。 士兵们大多是以各自的归属地为单位,跟在自己的领主身后,组成一个个小型方阵,分列在两侧。 这种以同乡为单位聚在一起的小方阵在协作方面更加统一,指令也方便下达,但缺点也很明显。 自从封建采邑制度广泛在西欧推行后,中世纪再也没有哪个贵族能够復刻出古罗马时代的军团和步兵方阵。转而採用一小撮精锐骑士+大部分徵召兵步兵的模式。 这使得中世纪的战爭非常简单粗暴——双方排开阵势,骑士率领各自的方阵对冲或固守,战斗往往演变为一系列分散的、混乱的近距离混战,胜负很大程度上取决於骑士的个人武勇和哪一方先顶不住压力崩溃。 相比之下,古罗马军团是高度专业化、標准化、纪律严明的常备军。他们有统一的装备、严格的等级指挥系统、复杂的阵型变化训练(如著名的“龟甲阵”、“楔形阵”),以及强大的工程和后勤能力。 即使百夫长、甚至军团指挥官阵亡,剩余的军官和士兵也能依据条令和训练,继续执行任务或重组。而这些在中世纪都是万万不可能的。 李昂按照队形的排列来到整支军队的右侧前方位置,他后方同样也有一支由骑士率领的徵召步兵方阵。 男爵的卫兵则居中站立,掌控著整体的行军节奏。 这时,安妮欧斯木堡的城门已经被己方的士兵打开,所以眾人省去了攀登攻城梯的环节,直接涌进了木堡。 按照惯例,队伍两侧的士兵在自己骑士的带领下把守住城墙的各个出入口,搜寻敌军中间的漏网之鱼,男爵的中军和贝尔纳骑士的徵召兵则直接扑向还在顽强抵抗的守军。 所以李昂这次没能分到一杯羹,经验值也一点没涨。 不过经验值啥的以后还有的是时间挣,当务之急是牢牢抓住这个难得的搞钱机会。 李昂的小队好巧不巧被分到了靠近敌人武器库的地方,虽然说大部分战利品最后都要上交给男爵来统一分配,但狡猾的老兵油子们总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方法来瞒天过海。 对於这些“別出心裁”的“建设性”意见,公正仁慈的罗塞洛爵士都通通予以採纳。 “罗杰、小汤姆、卢克,” 李昂压低声音,將三人叫到身边。 “你们三个,带上两个最机灵的,去『检查』武器库。记住,动作要快,手脚要乾净。” “值钱的小玩意儿,比如镶宝石的匕首、银质的剑柄、完好的锁子甲关键部件……你们懂的,先『保管』起来。大件的、不好藏的武器盔甲,暂时別动。” 罗杰心领神会,咧嘴一笑:“明白,老爷,保证让仓库乾乾净净,又看不出少了啥!” “卡特,亚恩,你们带剩下的人,守住武器库门口和周围,別让其他队伍的人隨便进来。” “如果有人问起,就说里面可能有陷阱或者残敌,正在清理。”李昂继续吩咐。 “是,老爷!” 小队迅速行动起来。罗杰三人如同老鼠进了米仓,闪身进了半开著的武器库大门。里面光线昏暗,堆满了各式武器:长矛、战斧、长剑、弓弩,以及一些破损待修的盔甲。空气中瀰漫著铁锈和皮革的味道。 大约一刻钟后,罗杰三人陆续出来,面色如常,只是衣服下略显鼓囊。他们对李昂微微点头。 李昂心中有数,知道初步“收穫”已经到手。 他示意眾人保持警戒,自己也走进了武器库,装模作样地巡视了一圈,对里面“剩余”的武器盔甲数量和质量大致有了了解,以便稍后男爵派人来清点时,能说得上话。 就在这时,塔楼方向的战斗似乎有了结果。浓烟渐散,喊杀声平息,隱约传来投降的呼喊和胜利的欢呼。 很快,贝尔纳爵士的一名传令兵跑了过来:“罗塞洛爵士!贝尔纳爵士有令,各队停止自由行动,立刻到主楼前广场集合!清点俘虏,统计战果!所有战利品区域,由男爵卫队统一接管看守!” 闻言,李昂当然欣然领命,带著自己的士兵来到塔楼前的空地上。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问题,士兵们的脸上並没有战胜后的鬆懈,依旧保持著高度警惕。 原来是维尔德男爵和少数精锐的士兵仍旧龟缩在木堡之中,借著逼仄的地形数次击退了奥尔加尼亚一方的进攻。 因为里面地形狭窄,大部队施展不开,奥尔加尼亚的士兵几乎是以葫芦娃救爷爷的方式衝进去送死,所以高斯弗雷德男爵很快就撤销了这道愚蠢的命令,选择围困住塔楼。 “大人,我们完全可以在塔楼的下方放置一些打湿的柴草,用烟燻的方式逼迫他们出来。或者也可以在下面点一把火,反正这栋塔楼是木製的。” 李昂也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事儿,適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高斯弗雷德沉吟了一下,还是觉得第一个办法好一点。 “很好,就用烟燻吧,对方毕竟是一名男爵,必要的体面还是得给的。” 很快,士兵们扛来许多山毛櫸的树枝,整齐地堆放在地上。 这些山毛櫸全是从森林里刚砍下来的,叶子没有干透,树干上还流著乳白色的汁液,用来製造烟雾再合適不过了。 士兵们按照李昂的指示,將砍下的新鲜山毛櫸树枝堆积在塔楼唯一的出入口——一扇厚重的橡木门前。 並且故意没有堆得太紧密,主要是为了留出空隙以便空气流通助燃 准备就绪后,贝尔纳爵士一声令下,几名士兵用火把点燃了柴堆的边缘。 乾燥的细枝和树叶率先燃起明火,但很快,火焰就引燃了那些湿漉漉的、富含树脂和汁液的新鲜枝干。一股股浓密刺鼻的白灰色烟雾顿时升腾而起,顺著门缝、窗户缝隙,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通风口,迅速向塔楼內部瀰漫。 起初,塔楼內还传来几声叫骂和咳嗽,但很快就被更剧烈的呛咳和慌乱声取代。浓烟无孔不入,尤其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石木结构塔楼內,效果尤为显著。 …… 维尔德蜷缩在狭小的楼道中,心里百般不是滋味,他搞不懂自己精心策划了这么久,明明是一场胜券在握的战爭,为什么到头来会发展成这样。 自从遇上了这个叫李昂的傢伙,自己就一路损兵折將,吃了一个又一个败仗。 但光是战败还好受一点,如果自己又被奥尔加尼亚俘虏的话,那么下帕利亚斯家族的统治从此就完了,光是男爵领年收入三倍的赎金就足以让下帕利亚斯男爵领数年恢復不了元气。 想到这里,他转过头,想对楼道中仅存的士兵说一些加油打气的话,一股呛人的烟味突然在这时涌入他的鼻腔。 “不好!” 维尔德心里一惊,马上用衣袖捂住口鼻,但周围的士兵们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他们身上穿的要么是棉甲,要么是武装衣,这些甲冑的袖子短,也不柔软,根本无法阻挡烟雾的侵袭。 眾所周知,火灾发生后,真正杀死人的往往不是可见的明火,而是无处不在的浓烟。 在高温的炙烤下,浓烟的温度最高可达50到60摄氏度,光是吸一口就可能烫伤口鼻和气管。 並且,浓烟还挤走了空气中的氧气,並释放出大量有毒气体,严重时可以使人窒息。 在这种极端的条件下,根本没有人能撑得下去。 “……” 第62章 夺堡与受降(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2章 夺堡与受降(二) 维尔德脱下头盔,並解下腰间的綬带和右手手套,將鐫刻著家族纹章的长剑双手捧在手上,缓缓走出塔楼,脸上看不出表情,。 他身后跟著同样捧著武器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和士兵,全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见状,塔楼外的奥尔加尼亚士兵立马让出一段距离,高斯弗雷德男爵则策马走到维尔德面前,隨后翻身下马,静静等待维尔德开口。 “我,维尔德·卡莱·罗吉耶·下帕利亚斯,愿向阁下投降,承认我为您的合法俘虏,直至赎金支付完毕。” 按照古老的受降传统,高斯弗雷德神色庄重的走上前,接过维尔德的长剑和手套,將其交给自己身旁的侍从,表示自己接受投降。 “这里是巴塞隆纳,他造就了男人,也毁灭了他们!” 高斯弗雷德嘴里突然蹦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不过他很快改口。 “我接受你的投降,並承诺在你支付足额赎金之前保障你的生命和尊严。” 在现场数十名奥尔加尼亚骑士的注视下,两位男爵面带微笑的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中途还时不时发出愉快的笑声,仿佛两人是多年未见的好友。 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出於贵族的体面的表面客套,事实上,恐怕两位男爵在心底早就把对方骂开了花。 短暂的仪式结束后,高斯弗雷德微微躬身,右手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他身旁马上走出来一个衣著体面的侍从,恭恭敬敬地將维尔德男爵“请”了下去。 同样,跟隨维尔德男爵一起投降的下帕利亚斯骑士们全都受到了礼遇和客气的接待,他们在被俘期间仍然有权利保持一名贵族的体面和尊严,並且可以四处走动,还能要求俘虏自己的人提供符合自身贵族身份的住所和食物,直到赎金交付完毕。 而且,作为胜利者的高斯弗雷德男爵不能拒绝这些合理的要求,否则就会被视为一个离经叛道,没有任何荣誉和尊严可言的背信弃义之徒。 在英法百年战爭中,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在阿金库尔战役胜利后俘虏了大量法国贵族,为了避免这些贵族在后续的战爭中反扑,他下令杀掉法军俘虏,结果却被手下的封臣拒绝执行。 最后,只有来自英格兰的老农们执行了国王的命令。 亨利五世也因此受到了法国南部广大贵族的仇视,在客观上使法国的反抗更加激烈。 所以,优待俘虏是大部分战胜者都会有的选择。 当然,普通的士兵可不在上述名单之列。 贵族之间的战爭从来不会给低贱的农夫留出位置,他们不过是领主们棋盘上的卒子,不论是战还是和,他们都不会有好日子过。 此刻,下帕利亚斯的残兵被粗暴地驱赶到堡垒角落的空地上,剥去身上还算完好的衣物和鞋履,只留下单薄的衬衣或破旧的亚麻裤。武器自然早已被收缴。奥尔加尼亚的士兵们手持长矛和皮鞭,將他们围成一圈,眼神戏謔地打量著。 李昂平生心善,最见不到別人受苦,所以他乾脆不去看,扭过头跟身旁的一名浑身浴血的士兵攀谈起来。 对方显然没有料到会有尊贵的骑士大人会主动来找自己说话,有些手足无措地呆愣在原地,手指不自觉地绞在一起。 “嘿!別紧张,朋友,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弗朗西斯科·特拉维拉·萨拉,尊敬的大人,如您所见,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 “好吧,这名字確实挺常见的,我猜你的母亲一定是一个法兰克人。” “没错,大人,但我的母亲来自阿基坦,她说奥克语。” “阿基坦……” 李昂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阿基坦位於法兰西南部,说奥克语(普罗旺斯语),与北方的奥依语区(巴黎附近)不同,文化上也更接近地中海。 这一点在士兵的名字中也有体现,弗朗西斯科(francisco)是一个具有鲜明法兰西风格的名字,是法兰克人(franks)这个单词的变体,比如后世的一位大作家培根就叫这个名字,他的全名是弗朗西斯科·培根。 但眼前这名士兵却又有一个颇具异域色彩的姓氏,萨拉並不是欧洲原生的本土姓氏,可能来自于波斯语的sara,或者阿拉伯语中的sarah。 总之,这名叫弗朗西斯科的士兵绝对是一名標標准准的伊比利亚人,他身上兼具基督徒、摩尔人(阿拉伯/柏柏尔)以及更古老的伊比利亚、凯尔特甚至罗马血统的混合特徵,这正是伊比利亚半岛数百年民族融合与衝突的缩影。 “萨拉……是个有意思的姓氏。”李昂笑了笑,“那么,弗朗西斯科,你在奥尔加尼亚军中是什么职位?擅长什么?” 弗朗西斯科稍微放鬆了一些,他发现这位骑士老爷似乎真的只是閒聊。 “回大人,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持盾步兵。没什么特別擅长的……就是力气大点,听从命令,跟著大家一起冲。” 他顿了顿,补充道。 “不过,我以前在家里帮忙鞣製皮革,对硝皮、处理皮甲有点粗浅的了解。不过这段时间並不长,您知道的,萨拉戈萨在数十年前就被异教徒占领了,而我也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你是萨拉戈萨人?” “您说的不错,我的大人,但我首先是主的僕人,其次才是某一个地方的人!” 看得出来,弗朗西斯科对上帝的信仰十分虔诚。 而这也是这个时期大部分民眾的看法,中世纪並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民族观念,民族国家也没有形成。 现在如果有人去乡下隨便拉住一个老农,询问他是哪里人的话。 老农大概会说自己是主的僕人,然后是某某村,然后是某某自然区,最后实在被问的没办法了,他才会说自己是某个国家的人。 李昂讚许地点点头。“信仰是黑暗中的明灯。萨拉戈萨的陷落是基督世界的损失,但上帝终將指引我们收復失地。” 闻言,弗朗西斯科突然激动起来,他挺直了脊背。 “是的,大人!这也是我加入男爵军队的原因——为收復故土尽一份力。虽然……”他瞥了一眼远处瑟缩的俘虏们,声音低了下去,“今天流的都是基督徒的血。” “会好起来的,弗朗西斯科。” 李昂觉得自己和这个强壮的士兵十分投缘,他转过身,面对著士兵,从怀里掏出一个铜质的十字架。 “这是我在战场上捡到的小玩意儿,不值钱,希望再见到你时候,站在我面前的会是一名强大的宗教骑士!” “会的,大人,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弗朗西斯科没有拒绝李昂的礼物,他接过十字架,用袖子擦了擦,当著李昂的面將其戴在了脖子上。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归队的號角声,弗朗西斯科朝李昂恭敬地行了一礼。 “感谢您,尊敬的大人,上帝会保佑您的!” “当然,主会保佑每一个虔诚的信徒。” 目送士兵离开,李昂往高斯弗雷德男爵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此刻那里匯集著奥尔加尼亚几乎所有的骑士,现场人声鼎沸,似乎在爭辩和討论著什么。 隱约能听到战利品、封地、赎金等词汇冒出来,李昂停在周围稍微听了一会儿,心中瞭然。 这大概是分赃的时候到了。 第63章 庆功宴(求追读)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3章 庆功宴(求追读) 当天晚上,天气晴朗,一颗颗星星在夜空中清晰可见,狮子座群星呈一个反向的问號,高高掛在东北侧的天幕上,预示著春季即將结束。 “幸好今天把安妮欧斯木堡攻下来了,要是再耽搁几个星期,恐怕就会误了夏收。” 李昂仰头欣赏星空,享受著这久违的平静,心底开始思念起德格伦村来。 巴塞隆纳属於地中海气候,普遍种植小麦,其次是大麦、黑麦以及少量用作牲畜饲料的燕麦。 这几样农作物播种期都在秋季,理论收穫时间则在五到六月份。 但实际上,由於天气的多变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农夫们往往必须在一周以內收完所有的麦子,否则就会烂在田里。 德格伦村总共有三十户村民,大约160口人,其中24户都是农奴,只有6户人家是自由农。 耕地总面积大概是800英亩,其中有200英亩是领主自营地,剩下的,每户自由农有30英亩土地,农奴则有10英亩到20英亩不等。 这些耕地里面,百分之六十的耕地都种植小麦,每年收穫期的任务十分艰巨,忙的时候甚至要打著火把在地里割麦子。 李昂这次带出来的可都是壮劳力,到时候要是回去晚了,影响了夏收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而且夏收之后不久就是圣约翰节和圣母升天节,它们都是加泰隆尼亚乃至整个基督教世界的重要节日,教会的十一税就是在这两个时间段之间徵收的,所以绝对不能有任何耽误。 “罗塞洛,你在那里干什么,快过来,宴会要开始了!” 旁边一名大鬍子骑士见李昂站在原地发呆,好心地走过来提醒了一句。 “放心吧,战利品肯定少不了你的份,要是没有你的出谋划策,咱们现在可能连安妮欧斯堡的门都摸不到。” “这一切都是主的安排,我的朋友,事实证明,上帝已经认可了男爵大人对这片土地的统治权。” “你说的没错,桑普村、安妮欧斯木堡、还有那块铁矿,自古以来就是奥尔加尼亚的,没有人能改变这个事实。” 大鬍子心情大好,热情地搂著李昂的肩膀就往塔楼大厅走去。 那里已点起熊熊炉火,长桌上摆满了从下帕利亚斯地窖里搜刮出的食物和酒水——燻肉、硬酪、黑麵包,甚至还有几桶品质不错的葡萄酒,显然是维尔德男爵的私人珍藏。 大厅里人声鼎沸,得胜的奥尔加尼亚骑士和军士们高声谈笑,炫耀著各自的战功和缴获。 被俘的下帕利亚斯贵族们也被“邀请”出席——这是一种惯例,既是展示胜利者的宽容,也是一种微妙的羞辱。值得一提的是,维尔德男爵並没有出席,而是让自己的侍从代为参加。 李昂猜他应该是受不了这种羞辱,毕竟没有什么事情能比敌人住著你的房子,吃著你的食物,睡在你鬆软的床榻上,並且乐呵呵的邀请你跟他们一起还要屈辱的了。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这座木堡的原主人们,下帕利亚斯的贵族们坐在指定的位置,神情复杂地应酬著,面对奥尔加尼亚骑士的举杯,他们只能强顏欢笑,然后仰头闷下一杯苦水。 高斯弗雷德男爵坐在主位,已经换上了一身华贵的绒袍,脸色看起来也好了不少。 李昂踮起脚尖瞥了一眼,发现男爵杯子里装的不是酒,而是生薑、葱白、水苏和蜂蜜泡成的水,表面还悬浮著热气。 见状,他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不易被察觉的笑。 高斯弗雷德看见李昂进来,举起了手中的银杯:“让我们欢迎今晚的英雄之一,来自德格伦的雄狮,李昂·德·罗塞洛爵士!他的计策让我们避免了许多无谓的流血!” 大厅里响起一阵参差不齐的欢呼和碰杯声。 许多目光投向李昂,有敬佩,有好奇,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嫉妒。 贝尔纳坐在男爵右下的位置,微笑著看向李昂,眼睛却看向別处,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不过这也很容易理解,此战中,贝尔纳损失的士兵超过二十人,到头来却被一个毛头小子给抢了风头,换谁来都会不好受。 李昂果断忽略了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低头一一向周围的封臣同僚致意,其中也包括下帕利亚斯的俘虏。 隨后走到分派给他的位置坐下,旁边正好是那位大鬍子骑士,通过询问得知对方名叫贡萨洛,是男爵麾下一名直系骑士,性格豪爽。 贡萨洛的封地位於奥尔加尼亚的最南侧一个叫塞雷格的地方,那里紧接著拉里代谢赫国,是对抗异教徒的最前线。 “来,罗塞洛,尝尝这个!”贡萨洛切下一大块油光发亮的烤乳猪腿肉,放到李昂的盘子里,“下帕利亚斯的猪倒是养得不错。” 李昂照例礼貌地道谢,然后用手拿起猪蹄就直接啃了起来。 不要觉得这样做很失礼,实际上,在场的大部分贵族都这样吃饭,並且很多人表现的比李昂还要野蛮。 这个时期,规范化餐桌礼仪和刀叉都还没有出现,上到贵族,下到平民,吃饭都主打一个隨性,怎么舒服怎么来。稍微讲究一点的可能会配上一把切肉的小刀,但主流依旧是手抓。 宴会的食物粗糙但分量十足,酒也够劲,估计是隨军的厨子准备的。 餐桌上主要是猪肉,包括烤乳猪,烤猪排,蜜汁猪蹄,还有少量的蔬菜,如鹰角豆混豌豆的浓汤,难得一见的白麵包,以及不限量的葡萄酒。 这些大部分都来自於木堡內的缴获,少量食材是奥尔加尼亚一方自己携带。 隨著宴会的进行,气氛逐渐热烈,吟游诗人被唤来弹唱助兴,內容自然是歌颂奥尔加尼亚的勇武和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英明。让与会的下帕利亚斯贵族更加的无地自容。 “幸好维尔德男爵有先见之明,没有参加。”李昂在心底喃喃道,“一名视荣誉为生命的贵族绝对无法接受这种无声的羞辱,这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席间,高斯弗雷德男爵宣布了战利品的初步分配方案。 堡垒本身归男爵所有;阵亡敌军的盔甲武器归最后击杀者;俘虏的赎金由俘获者与男爵按比例分成;至於从仓库、地窖和阵亡者身上搜刮来的浮財,则按照战功和等级进行分配。 李昂作为重要献策者,分到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钱幣,总共有200枚银幣,这几乎是德格伦村半年收入之和了,对此他表示自己十分满意。 另外,男爵还额外赠予了几匹不错的呢绒布料,一套从阵亡的下帕利亚斯骑士那里缴获的马鎧,以及一桶被打开的葡萄酒中剩余的部分,算是对李昂的奖励。 “对了,罗塞洛爵士,武器库是你负责检查的,里面大概有哪些东西?” 男爵將头偏向李昂一边,开口问道。 李昂闻言,握住酒杯的手一抖,心想该来的果然还是来了。 多亏他在这之前多留了个心眼,提前就视察了一片,大致对武器库有了个印象。 “回稟大人,” 李昂放下酒杯,从容不迫地答道,“武器库內的长矛约有四五十支,多是老旧制式,部分矛头有锈蚀。剑不到十柄,品相尚可。圆盾二十余面,多为蒙皮木盾,少数几面镶了铁边。” ”弓弩……弩机有三具,但弩弦已显鬆弛,需要更换。弓箭约莫三十副,箭矢存量倒是充足,有近三百支,堆放在角落木桶里。” 他顿了顿,补充道:“还有几捆皮条、一些修补用的铁片和工具。全部的的就这些。” 高斯弗雷德没有怀疑,轻轻应了一声,端起手上的银杯,示意大家继续痛饮。 贡萨洛这时也挤了上来,笑嘻嘻地搓著手跟李昂套近乎。 “罗塞洛,你小子这次可真是露脸了!” 贡萨洛满嘴酒气,粗壮的手臂又搭上李昂的肩膀。 “两百银幣啊!嘖嘖,我得在边境跟那些异教徒崽子打多少场小仗才能攒下这么多?还不算那桶酒和锁子甲!怎么样,回去打算怎么用这笔钱?多买几头牛?还是给自己弄身更光鲜的行头?” 李昂不著痕跡地稍微挪开一点,笑著回应:“首要还是夏收,贡萨洛爵士。德格伦底子薄,这笔钱能让我领地上的农夫们今年冬天少挨些饿。至於锁子甲,修补一下,或许能给我手下的军士穿上。” “嘿,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贡萨洛用力拍了拍李昂的背,差点让他呛到。 “一看就是个顾家的好领主!不像有些人,” 他朝贝尔纳的方向努了努嘴,压低声音,“眼里只有自己的战功和钱袋,手下的兵死了就死了,抚恤金能拖就拖。” 李昂没有接这个话茬,只是举杯和贡萨洛碰了一下。 “各人有各人的难处和处事方法。来,喝酒。” “对,喝酒!”贡萨洛也不在意,仰头灌下一大口。“今后要是边境上有异教徒来犯,恐怕我还得找你帮忙呢。” 原来接近自己的目的在这里! 李昂低头略微沉思了一会儿,最后决定答应下来。 “当然,异教徒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第64章 铁矿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4章 铁矿 第二天,心情大好的高斯弗雷德决定继续深入下帕利亚斯谷地,去看看那座铁矿。 但这只是摆在明面上的幌子,真实目的估计是想去耀武扬威一番,顺带震慑一下下帕利亚斯残余的贵族。 从地图上来看,铁矿位於谷壁的外侧,靠近安妮欧斯山口,旁边有一座叫做拉韦利亚·德拉孔卡的村子,据说是维尔德男爵的直属领地。 对此,得胜的奥尔加尼亚的骑士们自然没有异议,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都很想亲眼去看看自己那素未谋面的財產。 包括李昂也对铁矿感到好奇,前世他虽然每天都在接触钢铁,但还从来没见过刚挖出来的铁矿石长什么样子,对打铁锻造这些事情更是一窍不通。 於是,男爵留下了一名骑士以及五十人的士兵在安妮欧斯木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看守俘虏,自己则带领著大部队前往25英里外的拉韦利亚·德拉孔卡。 高斯弗雷德也曾考虑过把俘虏带著一起行军,但考虑到自己脚下毕竟是別人的地盘,为了以防万一,他听从了李昂的建议。 “我们带上一两个忠诚正直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在路上做嚮导就行了,这种人已经把骑士精神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是绝对不会逃跑的。” 东方有句古话,叫“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意思就是说,对付那些正直守信的君子,可以利用他们恪守的原则来约束他们。 最终,一名叫费尔南多·德·阿尔瓦的下帕利亚斯骑士被选中。 他是维尔德男爵的远房表亲,为人不错,在下帕利亚斯颇有声望,以恪守骑士准则闻名。 当高斯弗雷德男爵提出要他“以骑士的荣誉担保,作为嚮导引领我们前往拉韦利亚·德拉孔卡,並保证不试图逃跑或传递消息”时,费尔南多只是面色苍白地沉默了片刻,便点头应允。 “我以我的姓氏和骑士的荣誉起誓,在抵达铁矿並返回安妮欧斯堡之前,我將听从您的指引,不做任何违背承诺之事。” 於是,队伍在晨雾中出发了。李昂骑著马走在队伍中段,身旁是依旧兴致高昂的贡萨洛。他们穿过了长长的安妮欧斯山道,终於在傍晚抵达了目的地。 极限状態下,巴塞隆纳的步兵每小时可以行军五到六英里,精锐士兵的速度比这更快,骑兵就更不用说了,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是兵! 李昂回头瞥了眼身后拖著长长尾巴的队伍,他们中间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徵召来的农奴,能在一天之內走完二十几英里路就很不错了。 而且因为战事已经结束,大家的心情都比较放鬆,所以男爵也並没有催促,权当作春游一样慢悠悠地东瞧瞧西逛逛。 这种状態要是放在古代中国,离兵败也就不远了。 只可惜这里是中世纪的欧洲,下帕利亚斯男爵现在已经投降,那么他下属的封臣和领民就没有任何理由再对奥尔加尼亚一方发动攻击,任何抵抗行为都会被认为是违背诺言。 当夕阳將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的石屋染成金红色时,队伍平安抵达。 村子比预想中要安静的多,甚至有些萧条。看不到什么青壮男子,只有些老人、妇女和孩子躲在门缝和窗后窥视。 这跟李昂脑海中想像的铁矿小镇实在不符。 从地图上很容易看到,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位於下帕利亚斯谷地的出山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在加上附近又有铁矿,不说繁华,至少也应该很热闹才对。 “难不成是维尔德男爵收的税太多了啦?” 村民在见到陌生的贵族后,脸上马上露出惊恐的神色,李昂在马上环顾了一圈,发现只有这个答案最能让人满意。 费尔南多骑士看到这一幕,嘴唇抿得更紧,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但他恪守誓言,沉默地履行著嚮导的职责,指出了通往铁矿的道路。 “大人,希望您能约束自己的士兵,让他们不要侵扰这里的村民,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的战爭在昨天就已经结束了!” “这是自然!” 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根本没有半点油水可榨,高斯弗雷德不想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弄脏自己的羽毛。他对身旁的侍从下令: “传令下去,让士兵们在距离村庄一英里的地方扎营,没有我的允许,不得隨便进入村子。” 听到这句话后,费尔南多的脸色才稍微好了点。 “大人,您的仁慈一定会被这里的人牢记於心。” “不,骑士先生,我想你错了,空有仁慈可不会被记住,贵族的权利始终来自於手上的刀剑!” 说著,高斯弗雷德露出长剑的剑根,那里没有开锋,上面鐫刻著他的家族箴言: “力量就在你手上!” “也许吧!” 费尔南多悻悻地缩回头,落寞地退到后面,一言不发。 铁矿位於村子后方约两英里处的山坳里。 还未走近,便能闻到空气中那股熟悉的、混合著硫磺、炭火和金属氧化物的刺鼻气味。 矿洞口黑魆魆的,像野兽张开的巨口。洞口外散乱堆放著矿石、矿渣和简陋的採矿工具。几座用於冶炼的土高炉和工棚依山搭建,此刻炉火已熄,只有余温尚存。 在另一侧,有十几间原木搭建的木屋,屋顶用樺树皮和茅草遮盖,外面有一口用青石垒的水井,一个长长的晾衣杆,上面掛著几件泛黄的亚麻衬衫,紧靠木屋的棚子里堆著柴火,木料等杂物。 察觉到外面有陌生人到来,矿场的管事很快就迎了上来,在看到数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和费尔南多那张熟悉的脸后,管事的脸上马上笑出了花儿。 他猜这些人应该是男爵大人或者费尔南多骑士的朋友,特地来参观铁矿。 但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些大人物都不是他一个平民得罪的起的。 “尊贵的老爷们,欢迎来到拉韦利亚矿场!” 管事是个矮壮的中年男人,不住地点头哈腰。 “我是这里的管事,大家都叫我『铁锤』佩德罗……” “行了,停止你那滑稽的表演!” 高斯弗雷德男爵策马上前,居高临下地看著他,声音平静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 “从今天起,这座铁矿,以及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归奥尔加尼亚的高斯弗雷德所有。维尔德男爵已经投降,成为我的俘虏。你,还有这里的所有人,现在是我的財產。” “不日,这些条款都会写在奥尔加尼亚与下帕利亚斯的和约上,我相信你对此应该没有异议吧?” “额……” 管事的笑容很快僵在了脸上,但多年来圆滑的处事经歷在这一刻救了他,他脑袋转了一个弯,机智的回答道。 “当然,大人,我始终遵从贵族之间的友好协议!” 高斯弗雷德闻言,没有理会,而是让管事拿来这个月的记帐本,並叫来这里的所有矿工。 不多时,一叠厚厚的、由羊皮纸编成的记帐本出现在男爵手里,同时他面前还站著四五十个浑身脏兮兮的青年。 “大人,矿工都在这里了,他们全都是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的村民。” 李昂粗略的扫了两眼,发现这些矿工脊柱大都有些扭曲变形,因为长时间在矿洞作业,他们的头髮混合著渣粒板结在了一起,远远看就像脑袋上顶了一块张牙舞爪的石头。 “耕者无食,桑者无衣!” 从矿工们手中创造出来的財富几乎与整个男爵领的年收入相当,但劳动量与社会地位是倒过来的。 你创造的財富越多,財富就越少。 第65章 摄政的邀请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5章 摄政的邀请 因为到达时已经是傍晚,李昂没能如愿看到矿工们挖矿,不过这个愿望在第二天早上得到了满足。 在请示了男爵之后,借著视察铁矿的名义,他带著罗杰和小汤姆两人来到了清晨的矿场。 领地的易主並没有改变矿工的生活,他们清早在急促的铃声中醒来,简单的喝了口清水,然后在管事的监督下用餐。 因为矿工的工作量大,工作压力高,为了防止譁变,领主特地允许他们起床后可以喝到一碗燕麦粥。 燕麦的麦粒大,质地粗糙,口感很差,在巴塞隆纳主要被用来餵食牲畜,很少有人会吃这些。 在德格伦村,就连地位最低贱的贫苦农奴都不愿意去吃燕麦。他们一般选择用豌豆、鹰嘴豆以及黑麦熬成一碗粥。天气冷的时候还会加一根萝卜之类的蔬菜。 但矿工们已经习惯了艰苦的条件,在场没人说一个“不”字,都顺溜溜地把燕麦粥喝了下去。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这些矿工无疑是最好的兵源,长时间的挖矿使得他们的力量远超一般人,並且比普通士兵更加吃苦耐劳,也更容易被金钱收买。 但李昂现在可没有那个胆子去挖高斯弗雷德的墙角,只得失望的嘆了口气,然后作罢。 喝完粥,矿工们在管事,也就是那个自称“铁锤”佩德罗的人的带领下开始作祷告。 佩德罗站在一堆高高的土渣上面,手里拿著有人脑袋那么大的木製十字架,暂时充当神甫的角色。 晨间祷告的流程大概有这么几个部分,首先是预备环节。 矿工会在胸前画一个十字,然后作简短的“归心”祷告。通常都是这句话: “主啊,我把刚刚醒来的第一分钟献给你,让我的心从世界的嗓音转向你。” 之后是一两分钟的敬拜与感恩。矿工们会在佩德罗的带领下读一两句《圣经》中的经文,然后说出具体的感恩事项。 比如感谢主昨晚让自己睡了个好觉之类的,反正只要是真事就行。 然后还有认罪、代求和立志三个环节,李昂凑上去仔细听了一会儿,其中一个矿工是这么说的。 “神啊,求你鉴查我,知道我的心思!” “我在……上得罪了你,求你洁净!” “……” 最后,他以一句模板化的句子结尾。 “主,今天我不是一个人工作,是你与我同行。愿我成为管道,把早安从你流向世界。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门!” 李昂总觉得这些祷告词怪怪的,在看到矿工们一脸幸福和满足的样子后,他果断地选择离这群人远一点。 宗教狂热实在太可怕! 视察完铁矿场后,他发现中世纪的採矿方式和现代的没有什么不同,除了机器和管理方式进步了以外,现代矿工的生活和中世纪矿工的生活几乎没有两样。 都是天刚亮就下矿,中途简单的扒两口饭,接著继续下矿。要是不小心出事故死了人,矿上的管事一样会瞒报,以各种理由扣押抚恤金。 几千年过去了,这些剥削手段没有任何变化。 李昂不觉感到有些失望,兴致缺缺地带著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回到了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 远远的的,他发现村子里多了一桿黄底黑格子纹章旗。 “这不是乌赫尔伯爵的旗帜吗?” 一个疑问在里李昂心中浮现,隨后,他马上意识到,可能是伯爵府调停战爭的人来了。 不过很遗憾,来迟了两天,双方战爭早就已经结束了,並且奥尔加尼亚已经占领了所有预定目標,造成了既定事实,相信伯爵就是再不情愿,也只能捏著鼻子认下来。 果然,走进村子中央,他看到高斯弗雷德男爵和贝尔纳骑士正在跟一名穿著锁子甲的骑手交谈。 “乌赫尔伯爵领尊贵的摄政,掌璽大臣阿尔瑙大人让我给二位大人给传话,令高斯弗雷德男爵和维尔德男爵以及他们手下的的骑士暂时停止战爭,前往拉塞乌杜尔赫利议事。” “尤其是那位被称为雄狮的骑士,摄政大人对他很感兴趣。” “可问题是现在战爭已经结束了,维尔德是我的俘虏!” 高斯弗雷德恼怒在原地走来走去,大声说道。 “额……大人,其实这並不影响。” 骑手把形势看的很明白,他凑上来小声说道。 “阿尔瑙大人並没有规定维尔德不能以俘虏的身份前去,而且现在確实已经停止战爭了,您完全没有违背摄政的意思。” 高斯弗雷德思索了片刻,觉得骑手说的確实没错。而且,他对这些新领地的统治必须取得伯爵的认可才行,那样自己的统治权和法理基础才会更加牢固。 “你说的有道理。”高斯弗雷德的怒气消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精明算计的表情,“阿尔瑙大人一心维护伯爵领和平,我作为封臣,自然应该遵从。” “请代我向阿尔瑙大人致敬,並告知他,高斯弗雷德將在五天以后到达拉塞乌杜尔赫利。” “如您所愿,阁下,我將会一字不落的传达给摄政大人。” …… “这也太麻烦了!” 在一旁听完全部对话的李昂突然有些同情起高斯弗雷德来,因为奥尔加尼亚並没有对这片区域的宣称,事实上,战爭一开始就打的有些糊里糊涂的。 所以要想合法统治从桑普村到安妮欧斯木堡,再到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这一块狭长的土地,男爵必须取得上级封君的承认才行。 当然,公国大主教或者教皇的承认也是可以的,不过李昂认为高斯弗雷德没有这个能力去让一位主教给自己帮忙造宣称。 中世纪后期倒是有贵族花钱找教皇买宣称,比如16世纪的唐·阿隆索·德拉·库埃瓦·贝纳维德斯,他曾经花了2000万马拉威迪购买了贝德马尔领地的宣称权,並获得教皇詔书对该领地的完全控制权,包括税收、司法等等。 这样的例子在文艺復兴时期的欧洲並不罕见,但在11世纪,操作起来还是有点难度。 “李昂,你愿意跟我去一趟拉塞乌杜尔赫利吗?” 高斯弗雷德扭过头,询问道。 “或许会耽误你一点时间,但却能给你一个面见伯爵的机会,同时还能认识乌赫尔境內的其他大贵族。” “而且阿尔瑙点名道姓要见你,估计是看上你什么了。” “这……” 李昂有些犹豫,阿尔瑙这个人他根本就不认识,以前也没有接触过,对方不应该找上自己啊,难道就是因为我能打? “大人,我乐意至极!” 反正兵来將挡水来土掩,不管对方是什么意图,先接触一下再说。只要不是同性恋啥的,自己都能接受。 而且要是对方给的足够多的话…… 比较出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和他的宠臣皮尔斯·加维斯顿。 皮尔斯这傢伙据说长的英俊瀟洒,很合爱德华二世的胃口,於是他凭藉这个,最后被国王封为康沃尔伯爵,统治著整个英格兰王国里数一数二的富裕领地,成为了人上人。 跟那些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军事贵族们比起来,这种获得领地的方式简直不要太容易。 第66章 拉塞乌杜尔赫利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6章 拉塞乌杜尔赫利 五天以后,李昂带著罗杰、小汤姆、卡特、亚恩以及卢克一行人出现在乌赫尔伯爵领首府,拉塞乌杜尔赫利城外。 他们六人都穿的很朴素,身上只有一件普通的亚麻衫,然后再隨便套了件袍子,跨下骑著缴获马匹,看起来像一群僱佣兵或者发了財的乡巴佬。 李昂在队伍的最前方,身上穿了一件米黄色亚麻衫,外面套了件深蓝色的长袍。 他们不是不想体面一点,主要是骑在马上不方便,从安妮欧斯木堡到拉塞乌杜尔赫利足足有一百英里的路程,要是身穿长袍或者锁子甲的话,要么是人累死,要么就是马累死。 亚麻衫不仅下摆短,方便,而且针脚缝的很粗糙,间隙大,更加透气和爽汗。 所以从实用的角度来说,朴素的穿著反而更舒服。 除了他们六个人外,其余的徵召兵都带著这次的战利品返回了德格伦村,同时还有一封写给老杰克的信件,大意就是自己还要在拉塞乌杜尔赫利待一段时间,让他不要担心云云。並且还附上了战利品的数额,以免路上被自家士兵监守自盗。 另外,出於安全起见,李昂还特意叫上了前几天认识的贡萨洛骑士,贡萨洛的领地和德格伦村在同一个方向,跟押送战利品的徵召兵顺路,一路上能有个照应,而且还能加深两家贵族的联繫。 他们二人的封地挨的很近,而且又靠近异教徒占领区,在利益上有很多共同点,说不定今后还会成为盟友,所以贡萨洛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放心吧,罗塞洛爵士,我保证给你完完整整的送回去。” “那就麻烦你了。” 说完,李昂递上去一把做工精致的穆斯林风格匕首,贡萨洛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笑得更开心了。 …… 处理完这一切后,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天。 高斯弗雷德因为事情紧急,害怕夜长梦多,所以带著维尔德男爵快马加鞭地赶了过去,现在估计已经到了乌赫尔城堡。 维尔德这傢伙一路上也很守规矩,只是默默地骑在马上跟著,没有任何想要逃跑的意思。 “老爷,这就是拉塞乌杜尔赫利城?好大啊!” 罗杰在李昂身后发出一声惊呼,其余几个人也都目不转睛地打量著高大的石砌城墙和上面的木製塔楼,露出嚮往的神色。 “要是有一天,咱们德格伦也能有这样一座大城就好了。” “哈哈,会有的!” 李昂不置可否,笑著驱马走向城门。 城市位於一处谷地之中,这是乌赫尔伯爵领的特色。 乌赫尔境內的很多有名的城堡或者城市都建在平坦谷地里面,比如现在的拉塞乌杜尔赫利,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奥利亚纳,以及下帕利亚斯的伊索纳城堡。 这点有些类似於中国的云贵高原,那里的居民將山间盆地称为“坝子”,人们会在一个个“坝子”里面修建房屋,聚落,乃至城市。 比如贵州的省会贵阳就是建在一个巨型的“坝子”里面,这个“坝子”还有一个不被人知晓的名字,叫黔中丘原盆地,俗名叫做贵阳盆地,大致呈一个船型结构。 来到拉塞乌杜尔赫利城外的近郊,李昂看到了连绵的田地,大量的农民在田地中劳作,因为北方的庇里牛斯山脉阻挡了来自大西洋和地中海的暖湿气流,所以这里的热量更足,农作物明显成熟的要快一点,像黑麦和燕麦这些成熟期短、生长快的穀物已经提前开始了夏收。 上午的阳光带著一丝凉意,透过稀薄的云层洒在绿意盎然的泥土上,营造出一种温暖又寧静的田园氛围。要不是远处拉塞乌杜尔赫利的城墙若隱若现,不知情的人大概会认为这里是某某领主的庄园。 其间偶尔有劳作的农民在田间直起腰来,带著好奇的目光打量李昂一行。 这一幕不禁让人联想到一部电影,《绿皮书》 当黑人主角唐·雪利在一处种植园边驻足休息时,田地间的黑奴忽然抬起头来,眼神复杂瞭望了他一眼。动作和田地里面劳作的农民一模一样。 不过幸运的是,这些在近郊田地间劳动的人的境遇比黑奴好的多,他们是城內的农奴。 在11世纪的巴塞隆纳,不少居住在城市及其周边的人依旧没有摆脱农奴身份。 他们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土地无法买卖,一家人必须依附於土地才能生存,並且每年还得向伯爵缴纳高额的赋税,处於一种半农奴半自由民的状態。 李昂没有停留,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后,城墙的轮廓清晰的出现在眾人眼前。 走近了看,拉塞乌杜尔赫利的城墙比远处观望时更具压迫感。城墙主体由当地开採的灰黄色砂岩垒砌而成,石块巨大,接缝处用石灰砂浆填抹,歷经风雨和修补,顏色深浅不一。 城墙高度目测约有八到九米,顶部建有带垛口的胸墙,可供守军瞭望和射击。 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座突出的方形或半圆形塔楼,这些塔楼比城墙主体更高出一截,约十二三米,顶部多为木结构的瞭望台和顶棚,有些塔楼上还悬掛著乌赫尔伯爵的纹章旗。 城墙外挖有一道宽阔的护城河,不过里面並没有水,说是壕沟可能更恰当一点,宽度足以阻碍大型攻城器械直接靠近。 正对道路的是一座厚重的包铁木製吊桥,吊桥连接著高大的拱形城门洞,城门洞上方建有门楼,同样有士兵值守。 两扇厚重的橡木城门包著黑铁,布满碗口大的铆钉,此刻敞开著,但门后可见设置著可隨时放下的闸门(铁闸或包铁木闸)槽道。 城门上方门楼的石壁上,雕刻著乌赫尔家族的纹章和一句拉丁文铭文,字跡有些模糊,但依稀可辨:“fide et fortitudine”(以信仰与勇气)。 伯爵居住的乌赫尔城堡在拉塞乌杜尔赫利城的最北边,与城墙相连,呈六边形。在李昂现在的位置是看不到的。 此刻进出城门的人流不算特別稠密,但也不少。 有赶著牛羊的农民,推著小车的商贩,步行的朝圣者,也有零星全副武装的骑士或士兵小队。 但人数最多的还是提著各种农產品的农民,他们用自己手里的粮食、蔬菜以及简易的手工製品在城內的小商贩那儿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比如盐巴,针线这些小玩意儿。 显然,如果没有他们的话,拉塞乌杜尔赫利绝对无法靠城郊的土地养活城內庞大的人口。 据说城內生活著一千多位居民,铁匠、木匠、皮匠、盾牌匠、瓦匠、石匠、裁缝等工匠一应俱全,是巴塞隆纳公国西部最繁华,同时也是“工业”体系最完整的城市。 当然,这个“工业”指的的是中世纪的手工业,而非近现代的机器大工业。 李昂穿过吊桥,来到门洞的下方。 城门处有穿著棉甲,手持长矛的卫兵检查,旁边还放著一张小木桌,桌子前坐著一个长的胖乎乎的税吏,他穿著细亚麻衫,身边有一个编制篮子,隨著入城的人不断把税款丟入篮子,税吏同时用羽毛笔在阿拉伯纸上不断记录收缴了多少税款。 阿拉伯纸就是埃及的莎草纸,这种纸张在罗马征服埃及后传入欧洲,但后来因为难以保存,不方便书写等原因被羊皮纸取代。 不过它还有另外一个优点,那就是便宜。莎草纸的原料是就是莎草的茎叶,成本相当低廉。所以一般被用在不重要的或者不需要保存很久的记录上,比如城门口的税收。 按照巴塞隆纳的规矩,入城税的记录只需要保存一年就够了,这刚好就是莎草纸的寿命期限, 税吏低著头刷刷的书写,看不清表情。 他身前的两名守卫神色凶狠,大声喝骂著进城的人们,不时踢一脚排队的熔炉,或是把手伸进农奴包裹中顺走他们几件农產品,要不就是向看起来富有的商人勒索点酒水钱,看得出来,这群混蛋以前没少干这种事。 “都给我老实点儿,这可是伯爵大人的领地!” “给我排好队,別让我给你屁股上来一脚。” “老老实实交税,別给自己惹麻烦。” 俩人一副恶棍般的作派,大声的喝骂著入城的农奴和商人,虽然进城的眾人心中不满,但他们可不敢表露什么,只能老老实实地任由两名士兵勒索盘剥。 而李昂看到这一幕,只是淡定地翻身下马,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尘,带著几人径直走向了城门。 第67章 税吏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7章 税吏 城门口的卫兵看到了径直朝他们走来的李昂。 在他们眼中,一个相貌还稍显稚嫩的年轻人,带著两个半大的小子,两个没见识的乡巴佬,以及一名光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壮汉不排队就朝大门走了过来。 两个半大小子显然是罗杰和小汤姆,乡巴佬是卡特和亚恩,至於壮汉,那肯定是胳膊粗壮的铁匠卢克。 卫兵的目光从李昂身上的蓝色长袍扫过,又看了看罗杰也要和小汤姆手里牵著的战马,最后落在了他们腰间的长剑和武装斧上,两名卫兵脸上的凶狠神色稍稍收敛。 虽然他们没了刚刚对待农奴的囂张,但还是语气不善的朝李昂问道。 “你们入城为什么不排队?” “先把武器卸下,另外,马匹入城也要缴税。” “而且你们战马的屁股后面绑马兜子了吗?没有的话还要额外交清洁税!” 两人一言一语地质问著。 他们显然是把李昂当成了僱佣兵一类的人物,並且还是比较落魄的僱佣兵。 在巴塞隆纳,当僱佣兵是平民青年们一个不错的谋生手段,因为这里地处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交界处,打仗就跟吃饭喝水一样频繁,所以佣兵们根本就不用担心没有订单。 因此,成为一名僱佣兵,並在战场上活下来,如此攒个几年,就可以挣一笔不菲的积蓄回家养老了。 比较著名的佣兵队伍就是加泰隆尼亚佣兵大队,这是每一个平民青年都渴望进入的组织,在歷史上,有不少加泰隆尼亚佣兵大队出身的人最后成为了贵族。 比如,胡安·德·拉·塞尔达(juan de la cerda)就是其中之一。他凭藉在收復失地战爭中的勇猛和战功,受封为子爵,其家族后来甚至在西班牙宫廷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显然,眼前这支小小的、装备参差不齐的队伍,距离那种传奇佣兵团还差得远。卫兵们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眼光毒辣得很。 听到卫兵们的质问,李昂也没有生气。身为一名贵族,在大庭广眾之下跟几个低贱的士兵吵架实在是太丟面子。 如果对方是一个態度谦和的普通老农,那么李昂很愿意停下来跟对方聊聊天,但这些欺软怕硬的没骨头的傢伙可不配得到他的尊重。 另外一点就是,他们的战马確实没有马兜子,因为路上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根本来不及买,他们也只是简单的把马尾巴打了个结,就没有再管这么多。 李昂身后的罗杰站了出来,对著卫兵上下打量了一下。 手上没有茧子,说明很久没用过武器,上过战场了。衣服下面的肚子隱隱有些隆起,大概率就是一群酒色之徒。 探明白对方的底细后,罗杰脸上的神色带著倨傲,眼神轻蔑的望向他们,用命令式的口吻说道。 “把你们这儿识字的叫过来,別让我们的骑士老爷等太久!” 说著,罗杰从怀里掏出高斯弗雷德男爵给李昂的册封文书,上面写明了爵位,封地,以及权利和义务,右下角盖上了火漆,上面是男爵纹章戒指的图案。 在看到文书的那一刻,两名卫兵的心就凉了下来,再加上罗杰张狂的神色,轻蔑的口吻,不屑的语气…… 士兵对视了一眼,彼此都在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浓浓的恐惧。 完了,对方大概率是一名贵族! 得罪了一名贵族,哪怕是贵族体系中地位最低的骑士,都足以让他们丟了饭碗。 听到城门口的动静,再看到堵在那里的一群人,税吏恼火的站起身,骂骂咧咧的指责这两名卫兵。 “都堵在这里干什么?还进不进城了?” 税吏从桌子后边站起身,一路小跑著过来,身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说明他平日的生活应该过的很不错。 前世有一项研究表明,中世纪男性的平均身高大约在160到167之间(单位厘米),体重大概是66公斤左右。而眼前这名胖税吏的体重显然不止66公斤,起码有80公斤,平常肯定没少偷税漏税,吃拿卡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税吏昂著下巴,走到李昂跟前,却发现一纸正儿八经的贵族册封文书被递到了自己手里。 文书写在羊皮纸上,入手粗糙但是厚实,上面用拉丁文写著李昂·德·罗塞洛是如何受封,被谁册封,封地在哪儿等信息,於是他很快意识到站在自己前面的是一名尊贵的骑士贵族。 胖税吏的脸色瞬间由不耐烦的恼怒,转为惊愕,继而迅速堆满了諂媚的笑容,肥肉把眼睛挤成了两条缝。他几乎是以一种与体型不符的敏捷,深深弯下腰去,双手將文书捧还给罗杰。 “尊……尊贵的罗塞洛爵士!万分抱歉!是我手下的人有眼无珠,冒犯了您!请您千万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 税吏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变调,隨后他转过头狠狠瞪了那两名已经面如土色的卫兵一眼。 “你们两个蠢货!从今天起就不要来门口值守了,快点滚回军营,给我回去挑粪去!” 显然,这个胖税吏精明的很,知道如何让贵族开心並且还不动摇自己的地位。 而且,这两名士兵跟自己非亲非故的,他们既然冒犯了贵族,那么於情於理都必须得到惩罚,所以税吏做的没有一丁点儿问题,甚至还可能藉此机会改善一下自己在贵族眼中的印象。 李昂没有理会税吏的討好,问道。 “城中最好的酒馆在哪里?” 他只是一名骑士,属於低级贵族,不像高斯弗雷德男爵那样可以住在乌赫尔城堡的客房里,必须自己找地方休息。 “回大人,沿著主路一直走,然后在前面十字路口右转,您就会在街边看见一家叫铁高脚杯的酒馆。” 税吏弯著腰,小心地回答道,时不时偷瞄一下李昂的表情,以此判断这位年轻的骑士老爷对自己的態度。 “罗杰,我们走,就去这家铁高脚杯!” 李昂没有去管税吏,一个平民官还不值得他去花费心思。 “好的,老爷!” 但他身后的罗杰和小汤姆等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原本都是农民出身,地位比税吏这类人还要低,现在却有机会踩税吏一脚,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只见罗杰高昂著头,用鼻孔对著点头哈腰的税吏,故意拉长了声音:“算你识相。下次把眼睛擦亮点,別什么人都敢拦!” 小汤姆也有样学样,挺起胸膛,经过税吏身边时,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 饱经世事的税吏当然不会因为这点事生气,实际上,他还生怕对方不骂自己呢。 许多时候,没有回应往往就意味著对方在压抑自己的情绪,酝酿一场针对自己的反击,这种是最可怕的,因为你看不透他的心思。 反倒是那些喜怒形於色,把不开心写在脸上的人好接触一点,你能看出他在想什么,所以能提前做好准备。 税吏知道对方不打算刁难自己了,他脸上笑容不变,腰弯得更低,连声应道: “是是是,您教训得是!小人一定谨记,一定谨记!” 直到李昂一行人的马蹄声远去,他才慢慢直起腰,擦了擦额头上並不存在的冷汗,长长舒了口气。 隨即,他又板起脸,对那两名还傻站著的卫兵吼道: “还愣著干什么?没听见我说的话吗?滚去挑粪!” 两名卫兵哭丧著脸,垂头丧气地离开城门岗位,心中懊悔不已。今天好不容易轮到他们来城门执勤,本来打算趁机捞点好处,没想到现在居然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油水捞不到,搞不好饭碗也要丟。 但看到平日里趾高气昂的税吏在李昂面前那副奴顏卑膝的模样,他们心底又不禁闪过一丝后怕,要是那名贵族一口咬住他们不放的话…… “算了算了,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 第68章 寻找酒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8章 寻找酒馆 经过了一番波折之后,李昂终於来到城內。 踏入了拉塞乌杜尔赫利的主干道。脚下的路面並非之前的乡间土路,也不是“光辉(灰)大道”,而是铺著一层大小不一的河卵石,虽然不算平整,但比泥泞土路好走得多,雨天想必也能通畅不少。 道路宽度足以容纳两辆马车並行,所以李昂走在路上一点也不觉得拥挤。 街道两侧分布著各式各样的商铺,大多是石砌或半木结构的房屋,底层用作店面,上层向外突出,形成一道遮蔽风雨的廊檐。有点类似於中国岭南地区的骑楼。 各色招牌悬在门楣或挑出的木桿上,因为中世纪的人大部分都不识字,所以上面直接了当的画出了自家售卖的商品,卖粮食的画著一株小麦,卖麵包的画了一个圆圆的大麵包,铁匠铺的招牌上则画著一个大號儿的马蹄铁,非常有辨识度,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一些商铺门前还用木桶或石台摆著货物零卖,比如常见的蔬菜,像捲心菜和洋葱这些。 还有用稻草盖著的苹果、顏色可疑的成块奶酪、以及用绳子穿起来的咸鱼。 路过一条咸鱼摊时,李昂闻到了浓浓的臭味,店铺的伙计正一股脑儿的往上面撒盐,试图盖过这股难闻的气味。 不用猜,李昂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条咸鱼估计因为很久没人买,所以腐烂了,而商人为了能以次充好,就试图用盐巴掩盖住味道。 正好巴塞隆纳的盐產量很高,每年產出来的盐不光自己內部消化,还能出口到北边的法兰西王国。 因此,用最小的代价去换取最大的利益(卖鱼)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面对伙计的招揽,心知肚明的李昂自然没有理会,径直走了过去,看都没看一眼。 街道空气中混杂著食物、皮革、香料、牲畜粪便和人群汗水的气味,虽然很不好闻,但是让李昂觉得新奇,就跟前世逛夜市闻到的烧烤炸串味一样。 要是这些味道能有烤串那么香就更好了! 他站在原地,看著污秽的地面,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骑上马。 弄脏了靴子和衣服其实都是小事,最怕的是万一不小心踩到某些不可名状的东西,那他估计得噁心一整天。 翻身上马后,眼前景象豁然开朗。 路上的行人形形色色。多数是普通市民和农夫,男性穿著及膝的束腰外衣或粗糙的长袍,多是灰、褐、蓝等耐脏的顏色,脚蹬皮靴或简单的绑腿草鞋。 女性则穿著长裙,外面罩著围裙,头髮多用头巾包裹。 根据巴塞隆纳的传统习俗,已婚的女士外出时,都必须在头上包一个头巾,以向外人表明自己的已婚身份。 李昂仔细观察了一下,街上大部分女性都包裹著头巾,年龄从十几岁到三十岁不等。这个年龄结婚放在前世已经很早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担心起自己的婚事来,自己父母双亡,家里面也没有年长的叔叔伯伯,一切恐怕都得自己来准备。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中世纪虽然也普遍结婚早,但並没有中国古代那么离谱,二十多岁还没结婚的贵族也是大有人在的。 比如英格兰国王“长者”爱德华,他是阿尔弗雷德大帝的儿子,但是三十岁才结婚。还有西西里女王康斯坦丝,她在三十岁的时候嫁给了二十岁的亨利六世(后来的神罗皇帝),在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继承人腓特烈二世。 路上偶尔也能看到衣著体面些的人,李昂甚至还瞥见几个穿著异域风格长袍、头戴小圆帽的人,在特定街区活动,似乎是犹太商人或来自南方的摩尔商贾,他们与本地人保持著微妙的距离,但交易並未受阻。 普通民居多是石基木墙,屋顶覆以茅草或木板,窗户狭小。 而一些明显属於富裕市民或小贵族的宅邸,则多为全石砌或砖石混合,有拱形门窗,屋顶铺著陶瓦,甚至带有小小的庭院。 街道拐角处,一座石砌的小教堂静静矗立,尖顶上的金色的十字架在阳光下闪著光,这估计就是塞奥·德·乌赫尔教堂了。 “走,我们得先去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这个时代酒馆大多兼具旅店的功能,所以李昂刚刚才会问城市中的酒馆在哪里。 不过很遗憾的是,当他们来到税吏所说的那处十字路口时,发现这里居然封路了! “这里的路很早就坏了,一直没有修,直到前几天,一位路过的贵族在这里从马上栽了下来……” 旁边一个卖各种木製品小玩意儿的商贩热情的向眾人解释道,他缺了半只耳朵,手里拿著一把木製的短剑不停地摆弄来摆弄去,眼神时不时瞟一眼李昂腰间的钱袋。 “这把木剑我要了!” 李昂说著掏出一枚银雷亚尔晃了晃,看的商贩眼中冒光,仅剩的半只耳朵变得红彤彤的。 “不过你必须告诉我,要怎么走才能到铁高脚杯酒馆。” 在半只耳將要伸出手来抓住银幣的时候,李昂突然又收了回来,面带微笑的问道。 “大人,您可以走那条小巷,您看,就是那个卖亚麻布的旁边。” 商贩急不可耐地指向街道斜对面,那里確实有一条不起眼的、夹在两栋较高石屋之间的小巷,巷口堆著些杂物,一个卖亚麻布的摊子支在旁边。 “穿过那条巷子,走到头左转,再走一小段,您就能看到铁高脚杯的后门了!那是条近道,就是窄了点,脏了点,恐怕有辱您的尊贵身份。” 他眼巴巴地盯著李昂手中的银幣,恭维的说道。 李昂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那里確实有一条小巷子。他將那枚银雷亚尔拋给商贩,顺手接过那把做工粗糙的木剑。 “我们走!” 半只耳商贩接住银幣,用牙齿咬了一下,確认是真的,脸上乐开了花,点头哈腰。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祝您一路顺风!” 但是刚走进巷子不久,李昂就就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丫的刚刚那个半只耳朵的商贩没给他找零! 一把木剑哪里值一枚银幣!顶多十几枚铜幣而已。 但现在回去要钱会不会显得自己很傻?而且也有点没面子…… “算了,算了。” 李昂摇摇头,算是自认倒霉。 巷子入口还勉强能看,但深入几步后,污秽的程度便远超李昂的想像。 脚下的“路”根本不能称之为路,而是经年累月堆积的烂泥、碎石、垃圾和不知名污物的混合物,在常年不见阳光的逼仄空间里发酵,形成一种黏腻湿滑、顏色可疑的泥泞。 每一步踩下去,都发出令人牙酸的“噗嘰”声,鞋底瞬间被黑乎乎的泥浆包裹。 李昂其实想说这些泥浆应该就是人拉的粪便,但他看了一眼罗杰作呕的表情,最后决定还是不说出来为妙。 两侧的墙壁是两栋石屋粗糙的背墙,上面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和霉斑。 墙壁底部堆积著更多垃圾,腐烂的菜叶、破碎的陶片、锈蚀的铁皮、看不出原样的破布,甚至还有可疑的小动物乾瘪的尸体,散发著令人作呕的腐臭。 这並非个例,整个城市都是这样。 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整个欧洲就进入了文明的衰退期,公共设施和卫生管理几乎荡然无存。 古代罗马人引以为傲的输水道、公共浴场和排污系统,在蛮族入侵和持续战乱中被毁弃、遗忘。 城市不再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垃圾和粪便被隨意倾倒在街道上,任由其堆积腐烂,或是靠雨水冲刷或自然分解。 所谓“街道”,不过是建筑之间自然形成的缝隙,其脏污程度可想而知。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中世纪修没有十万人口规模的大城市,因为排水系统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而同时期,宋朝的都城汴京却可以容纳百万人口,如果再加上禁军及其家属,人口总数则接近170万。 两两对比之下,足以证明中世纪是有多么的落后。 但李昂还是强忍著不適,捂著鼻子继续向前走。 既来之,则安之。 第69章 酒鬼剑圣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9章 酒鬼剑圣 小巷並非是一条死胡同,左右两侧还有不少横著的小巷,將其他几处巷子串联起来,並且每一个路口都有打扮暴露、露搔首弄姿的妓女或是衣衫襤褸的孩童注视著过往的人群。 出於小心谨慎的原则,李昂没有搭理这些人,罗杰和小汤姆两个小伙子虽然血气方刚,但对这种“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的脏车却也生不起半点兴趣。 只要有陌生人靠近,他们一律拔出腰间的武器,不留情面的將他们嚇了回去。 至於偶尔跑出来乞討的小孩子,李昂虽然心中隱隱有些不忍,但他並未將这点怜悯心表现出来。 “滚开!你们这些小杂种,不想看到自己的肠子掉在地上就赶紧滚!” 卡特对这些赤著脚,只有十几岁、七八岁的孩童一点也不含糊,照例走上前恐嚇一番,成功赶走了他们。 听到骂声的孩子们脸上求生的渴望迅速褪去,转而带著一种成年人才有的阴狠和怨毒盯著李昂几人看了一会儿后才散开,走远之后还小声咒骂著。 “吝嗇的混蛋,我诅咒你们下地狱!” 察觉到周围同伴们的不解,卡特连忙转过,解释道。 “老爷,您不要看他们可怜,其实他们都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走咱们拼了性命才挣到的第纳尔。” “与其把钱给这群小杂种,不如捐给教堂来的实在。那里有专门的收容院,主会替我们照顾好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闻言,李昂再次嘆了口气。 不知道是在替刚刚孩子们感到可惜,还是在感嘆教会的权利之大,涉及的范围之广。 不过总的来说,教会目前表现出来的作用还是积极正面的,贪污腐败並非没有,但占比並不大。 教会真正糜烂要等到黑死病大流行过后,地方上的精通拉丁文,有学识的教士大量死亡,导致教会不得不吸收一群文盲白痴以填补这个空白。 也正是这一时期,因为精通拉丁文的人大量减少,所以各个国家的民族文字隨之开始崛起,英文、法文都是在这段时间前后並確立並发展起来的。 可以说,一场黑死病完全改写了整个欧洲的政治格局。 幸好李昂现在所处的时空在11世纪,距离黑死病爆发,也就是1347年还隔著很长时间,根本不用担心会受到感染。 饱受折磨的走完小巷这一段路程后,李昂一行人终於找到了酒馆的大门。他们先把自己的战马放在旁边的马厩里面拴好,然后又找伙计买来了最好的草料,才放心的离开。 酒馆旁边的马厩正对著大街,战马放在里面应该没那么容易被偷,而且,拉塞乌杜尔赫利毕竟是伯爵领的首府,治安状况应该要好一些才对。 抱著这样的想法,李昂推开酒馆的木製大门,里面嘈杂的声音立刻淹没了他们的耳朵。 铁高脚杯是拉塞乌杜尔赫利最好的酒馆,但坐在这里喝酒的人並不是乌赫尔境內素质最高的人。店里的客人大声交谈著,酒鬼的骂娘声,酒馆伙计的吆喝声,吟游诗人的弹奏声一起涌来,让李昂有种情场小白误入夜店的感觉。 这也太吵了! 他愤愤不平的捶了一下桌子,在確认地板上没有莫名其妙的脏东西后,才招呼著身后的人坐下,自己则走向酒馆老板,简单直接的问道。 “六个人,要四间最好的客房!” 酒馆老板是个眼睛斜视的傢伙,就是民间所说的斗鸡眼,所以导致李昂总觉得这个傢伙没拿正眼看自己,不由得有些生气,语气又家重了几分。 “快点,咱们等著休息!” 斗鸡眼听到到並未恼怒,他先是抬起头打量了一番,视线在李昂腰间那柄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骑士剑上停留了一下。这把骑士剑就是李昂受封时,高斯弗雷德男爵送给他的那一把,剑柄上包著鯊鱼皮,剑格镶嵌有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於是,酒馆老板在心中默默给了个不好惹的评价,报出了一个还算公道的价格。 “最好的房间在二楼,每人每天五枚铜幣。” 李昂以前没有住旅店的经歷,心里並不清楚真实的价格水准,在听到老板的话后,愣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 而这一幕在斗鸡眼看来,就是嫌贵的表现,所以他又开始推荐其他便宜的客房,只是语气明显没有之前那么恭敬了。 “您也可以选择便宜的大房间,但这样就得委屈您挤一挤了,木板床睡起来可不怎么舒服……” 李昂只是不想再被宰一次,听到老板漫不经心的说辞后,他笑了笑,掏出两枚银雷亚尔放在木桌上。 “就要最好的,另外再给我们准备一些吃的,酒水也要,钱先从这里扣。” “对了,可別拿劣质的玩意儿糊弄我,我这群弟兄发起脾气来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说著,李昂让出半边身子,身后的罗杰和小汤姆则配合的做出一副凶恶的表情,嚇得老板连连称是。 “放心吧,大人,就算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欺骗您。” “那就好!” 李昂满意地点了点头,回到桌子上坐下,饶有兴趣的观察著周围的人。 作为一个初入中世纪的现代人,周围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新鲜事,別人日常接触的东西在李昂这里很可能就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所以每到一个新地方,李昂都会有观察的习惯。 铁高脚杯酒馆的內部比从外面看要宽敞许多。 大厅呈长方形,长约二十步,宽约十五步,由几根粗大的木柱支撑著低矮的、被烟燻得发黑的木樑屋顶。墙壁是石砌的,但大部分被木板或粗糙的掛毯遮盖,掛毯上的图案大多已褪色磨损,依稀能看出狩猎、宴会或宗教主题。 酒馆的伙计都统一穿著一条油腻的亚麻围裙,里面是件洗得发白的束腰长衫,袖子挽到手肘,看起来很乾练。 客人们使用的碗和杯子样式粗獷简单。 碗大多是陶製的,顏色灰扑扑,边缘不甚规整,用来盛放浓汤、燉菜或豆糊。 杯子则分几种:最常见的是厚重的陶杯,容量不小。稍微讲究点的客人使用木杯,用整块木头挖凿而成,表面磨得光滑,但同样沾满使用痕跡。 只有零星几个看起来像商队头目或小乡绅打扮的人,面前摆著锡制或白鑞的酒杯,这在酒馆里已算“高级货”。没有玻璃器皿,那对平民酒馆来说过於奢侈。 突然,正在李昂兴致勃勃的想找酒保要几个白鑞的酒杯时,身后传来了剧烈的打斗声。 “哐当!” 是木碗砸在地面的声音,眾人应声看过去,发现是一个脸喝的红彤彤的醉汉,他右手握著日耳曼剑,眼神睥睨的环顾整个酒馆,看起来十分得意。 酒馆的人都纷纷低下头,生怕给自己惹来麻烦,只有李昂一个人无所畏惧的注视著酒鬼。 “你在看什么?” “我不肯定……但明显是某种动物!” 李昂咧嘴一笑,不自觉地就念出了骑砍中的台词。 酒鬼听后无疑被激怒了,本来就因喝酒而涨红的脸此刻变得更红,他大吼著叫道。 “我会让你的傻笑从你脸上彻底消失!” 说完就挥舞著日耳曼剑朝李昂冲了过来。 李昂无奈的嘆了口气,只得拔出腰间的骑士剑反击。 “不过就是一个喝醉了的傢伙而已……” 但很快,这个念头就隨著酒鬼凛冽的剑势而烟消云散。 李昂双手握剑,堪堪架住了对方势大力沉的一记斜劈!直觉胳膊上一股大力传来,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去,这么猛!” 此刻,李昂觉得这人的实力跟骑砍中的酒鬼剑圣有的一拼了,但是想要打败他还是差了点,13点的力量可不是吹的。 他做出一个上挑的假动作,隨后迎面挑开酒鬼的剑刃,学著记忆中的模样做出大师反的动作,朝对方的腹部刺了过去。 第70章 商人的弟弟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0章 商人的弟弟 眼见得李昂的剑刃將要刺出,害怕自己酒馆里死人的老板赶紧走过来劝架。 “好了,我得说是他先挑起事端的,我觉得你有权享有他的钱包,让你的人快停手吧,至少你救了了一两个顾客不至於被他打破脑袋。” “但是,我希望那个人能够活下来,你知道的,这关乎我酒馆的名声。” 虽然身为贵族,在城內杀死一个主动挑衅的酒鬼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李昂的原意是打算来这里放鬆一下,並不想让自己手里沾血。 他在剑尖將要刺进酒鬼肚子的那一刻改变方向,转而向下划过,刺破了酒鬼的亚麻衬衫,同时耸了耸肩,朝老板说道。 “他死了总比我掛了强!” 说著,他突然转过身子,朝被打蒙了的酒鬼脸上来了一拳,將这个不懂规矩的傢伙击晕在地。 【叮!成功击败酒鬼,获得25点经验,当前经验值(50/320)】 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再度响起,李昂面色不变,蹲下身子搜索酒鬼的口袋。很快就摸出了十几枚明晃晃的银幣,同时他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那把日耳曼剑,丟给了身边的罗杰。 “哈哈,这下咱们的酒钱有了!” 躺在地上不省人世的酒鬼很快被店里的伙计抬了出来,嫌弃地扔在大街中央,李昂猜测这傢伙估计已经上了铁高脚杯酒馆的黑名单。 坐了一会儿,斗鸡眼老板脸上赔著笑,亲自把酒水和食物端了上来。 首先是一盘抹了蜜的烤鸡,一只烤糊了的兔子,然后是几块模样端正的麵包,旁边还放了碟黑糊糊的酱料,里面有辣根、洋葱、肉桂等常见的调味料,看上去给人一种黑暗料理的感觉,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李昂用手摸了摸麵包皮,发现入手很鬆软后,才满意的笑了笑,示意老板把酒水也端上来。 “有葡萄酒最好,麦芽酒也行,其他杂粮酿的酒就別拿上来了。” 老板刚刚见识了李昂的武力后,態度明显恭敬了很多,立马屁顛屁顛跑过去拿酒。 就在眾人吃的正开心的时候,角落里一个打扮周正的人已经注视了他们很久。 最后,他踌躇了一下,站起身朝李昂这边走了过来。 “有事吗?” 李昂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来人身材有些矮小,穿著一身皮袄,里面是一件绣有红色花纹的衬衫,头戴一顶羊毛软帽,目测大概三十四岁的样子,因为欧洲人的长相普遍显老,所以他也猜不出具体年龄。 但从他口袋里的羽毛笔和隨身掛著的钥匙、摺叠墨斗以及钱包来看,对方应该是一个小有家財的商人。 他站在李昂面前,先是向李昂脱帽行礼,隨后说道。 “您好,请允许我做个简要的自我介绍,我叫阿方索,是个南来北往的商人,这就是我要说的。” “你看上去像是一个会舞刀弄枪的人,而更重要的是——你一定有所抱负,否则你就不会做佣兵了。” 和之前城门口的卫兵一样,这名商人也把李昂一行人认成佣兵了。 “没错,如您所见,我们確实是一群见钱眼开的佣兵!” 李昂使了个眼神,制止住在一旁蠢蠢欲动的罗杰,顺著阿方索的话说了下去。 “不过我要说的是,刀剑出鞘一次总归会有磨损,至於磨损多少,这个取决於您的价格!” “那这样最好!” 商人看上去有些著急,他並不在乎李昂言语之中的冒犯,赶紧说道。 “钱不是问题,现在……让我给你说说我的麻烦事儿。” “我不知道我的兄弟是怎么想的——一个来自显赫家庭的青年,经常喝醉了之后独自外出,就像这次一样……” 他顿了顿,嘆了口气,接著说道。 “好吧,我想你也一样,可你是个外来人,並不知道这里的情况有多糟。一伙强盗,也许是吧,他们绑架了我的兄弟!” “我需要你做的就是,找到这伙强盗的老巢,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永远记住惹我会带来什么后果,然后把我兄弟安然无恙的带回来。” 李昂端坐在椅子上,认真听商人讲话,试图从他繁琐的谦称和敬语中总结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没听一会儿就被绕晕了。 欧洲人就是这样,说话时总爱加上一些语气词和感嘆词,导致听起来云里雾里的。 阿方索依然浑然不觉,像吐豆子般把自己的要求讲了出来。 “作为回报,你將会得到我永久的感激和一大笔报酬,包括两百枚银幣的定金和最后两百枚银幣的尾款,你有兴趣吗?” “……” 沉默了一会儿,李昂终於开口。 “我感兴趣!” “不过在做这件事之前,你得先告诉我一些细节,我总不不可能漫山遍野的去大海捞针。” “这是自然。” 商人看起来很开心,他找酒馆伙计要来了一桶酒红色的葡萄酒,一碟烤肉,半块沾著蓝莓酱的鬆软麵包,坐下来边吃边解释道。 “这里是伊比利亚,你知道的,我的朋友。伊比利亚永远不缺山匪和拦路的强盗,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选择落草为寇,然而最近他们变得更加大胆了……” 说到关键的地方,阿方索故意停下来卖了个关子,这让罗杰一眾人很不满。 “直接说重点,商人。”小汤姆忍不住插嘴,语气有些不耐烦,“我们老爷时间宝贵。” 若非不是商人给出整整四百枚银幣的高价,他们早就要对这个不懂礼貌的傢伙动粗了。 阿方索訕笑一下,连忙点头:“是,是。重点就是——这伙强盗经常在北边的商道上游荡。” “就是穿过庇里牛斯山脉,前往阿基坦公国的那条商道?” “没错,大人,你对这一带真是熟悉。” 商人恭维地夸讚了一句,继续补充道。 “那里全是崎嶇的山路,隔好远才会有一个聚落,这就给强盗们带来了机会。他们在森林之间搭建自己的营地,时常出没在商道上……” “好了好了!” 李昂不耐烦的摆摆手,表示自己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全貌。 “简单说,你兄弟被北边的强盗劫了,现在让我们去救,对吧?”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商人激动的一拍大腿,连声附和道。 “好了,你这单活儿我接了。但是你恐怕得等一天,因为我最近很可能会被伯爵召见。” “伯爵?” 阿方索疑惑的问道,隨后,他们脸上突然变得刷白,仿佛明白了什么,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道。 “难……难道您是一名贵族?” “如你所见,我亲爱的僱主!” 李昂拉起衣袖,露出了他右手手指上的纹章戒指,隨后拍了拍商人的肩膀,宽慰道。 “不过这並不影响我挣钱,不是吗?” “当……当然!” 跟阿方索谈妥价格后,李昂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不过谨慎的商人显然不会这么认为,他像变戏法一样从怀里掏出了一卷羊皮纸合同,上面的合约格式已经提前写好了,只需要加上关键的几个信息就行。 李昂只能一边感嘆对方的专业,一边將自己的纹章戒指摁在印泥上,留下罗塞洛家族猎鹰的图像。 这些全部都做好后,阿方索拿出自己的印章,那是一个长筒形的圆柱体,印有商人独有的徽记,一般是代表財富的金钱草或者其他別的小玩意儿,有別於贵族的纹章。 “合作愉快,尊敬的大人!” “合作愉快!” 隨便出一趟门就能赚到四百枚银幣的外快,这种事在李昂看来简直是走了天大的好运,连带著罗杰等人对商人的態度也好了许多,他们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阿方索走后,眾人继续坐在桌子前享用剩下的食物。 李昂拿起一块麵包,又撕下一块肉,將二者夹在一起大口吞咽。 这种吃法在小汤姆看来很奇异,他们於是也都纷纷学著李昂的样子,把柔软的麵包和烤肉夹在一起送入嘴中,隨后立马就发现了这种吃法的妙处。 “老爷,味道真不错。” “那可不!” 李昂有些自得的说道,心情不觉大好。 “请问罗塞洛爵士在这里吗?” 就在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声音听起来有些苍老。说话者的年纪应该有四五十岁了。 第71章 面见伯爵(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支持)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1章 面见伯爵(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支持) 李昂觉得今天这顿饭自己恐怕是吃不下去了,先是碰到酒鬼挑衅,后面商人来插话,现在又来了一个穿著体面的老头子,而且这个老头的来头明显还不小,因为据他自己说,他的的姓氏是索尔索纳·乌赫尔。 这说明老头是乌赫尔家族的支系,並且祖上曾经有人在索尔索纳这个地方当过贵族。 但李昂又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纹章学,他在脑袋里思索了半天,实在搞不清楚对方的来意,所以乾脆大方的站起身,表示自己就是他要找的那个李昂。 “我是李昂·德·罗塞洛骑士,德格伦村的合法统治者,奥尔加尼亚男爵属下的封臣。” 在他主动表明身份后,老者眼前一亮,马上走上前,问道。 “你就是『雄狮』李昂?” “没错,如您所见,雄狮正站在您面前。” 因为对方年纪比自己大,所以李昂说话带了敬辞,声音也小了些,脸上笑容不减,看起来彬彬有礼。 而对方显然也很吃他这套,谈话的气氛一时间轻鬆了许多,二人的距离也在无形之间被拉近了。 “我是拉蒙·加齐亚·索尔纳·德·乌赫尔,奉伯爵大人之命,传召带罗塞洛爵士入堡覲见。” 李昂听完,先是惊讶了一下,隨后释然。 拉塞乌杜尔赫利城並不大,以伯爵的权势,想在城內找到自己这一名小骑士自然不难。 “但请得容许我先准备一下,您看……” 老头瞥了眼狼藉的餐桌,笑了笑,表示自己理解。 …… 因为这次是要覲见伯爵,自然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带上,所以李昂只带了罗杰和小汤姆两个人。剩下的人则被安排去城內的各个地方打探有关劫匪的消息。 商人既然出400枚银幣的高价让他们去救人,那就说明这单生意还是有几分凶险。本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原则,李昂在出发前仔细叮嘱了一系列注意事项。 “城里的酒馆、市场,这些都是打听消息的好地方,另外,不要跟那群老鼠接触,他们只会带来麻烦。” 他嘴里的老鼠指的是城里的地下组织,这些人有时候是乞丐,有时候是混混,有时候又可能摇身一变成为强盗,所以离得越远越好。 安排好一切后,李昂在罗杰的伺候下翻身上马,跟在前来传话的老者身后,並始终保持半个马头的距离。 整个拉塞乌赫尔赫利呈北高南低的地势,所以伯爵居住的城堡,也就是乌赫尔堡,建在城市最北边的一处山丘之上。 李昂和叫拉蒙的老者骑马一路向北走在大街上,路上的行人见状纷纷避开。 他们躲避的绝对不是李昂,而是身穿长袍的老者。 李昂猜测这个老头一定是城中比较有权势的那一类人物,但因为他这回是第一次接触,搞不清楚对方的喜好,所以没有贸然上去巴结,一路上两人都说著些不痛不痒的閒话。 终於,大约十分钟后,乌赫尔城堡高耸的城墙映入眼帘,眾人在城堡的大门前稍微驻足了一会儿,以便仔细观察这座巴塞隆纳公国內数一数二的坚堡。 乌赫尔城堡在歷史上被攻破的次数屈指可数,几乎每一次易主都是因为內部的爭斗。 停留在原地感嘆一番后,李昂不敢耽搁,策动战马走过城门,在老者带领下继续前进。 一路上,李昂数了下,他们总共穿过了三道城门,並且他还细心的发现,守卫城堡的卫兵里面,有少量的阿拉伯面孔混在其中。 他不確定这些人是不是摩尔人,但可能性应该很大。 就像奥斯曼苏丹喜欢用基督徒担任自己的护卫队一样,半岛上的不少天主教君主也喜欢用穆斯林士兵。 因为这些士兵在当地没有根基,很难被其他贵族买通,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僱佣自己的君主,所以忠诚度向来很高,战斗力也是一顶一的强。 而且不止天主教君主会僱佣基督徒,穆斯林国家的埃米尔同样也会任用一些天主教徒来为自己作战。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熙德”,即罗德里戈·迪亚斯·德·比瓦尔, 他原本是卡斯蒂利亚的贵族和军事领袖,在11世纪后期因政治失势而流亡,转而服务於萨拉戈萨的穆斯林国王,为其对抗其他基督教王国如阿拉贡和加泰隆尼亚。 最后,他的军事才能和对僱主的忠诚使他贏得了穆斯林给予的尊称“as-sid”,在阿拉伯语里面被称为“赛义德”,这个词后来演变成西班牙语里面的“el cid”,音译成中文就是“熙德”。 也就是说,在未来,李昂很有可能会和这位歷史人物碰上面,甚至掰掰手腕也说不定。 至於招揽,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他现在只是巴塞隆纳公国的一个骑士,而熙德这会儿已经是卡斯蒂利亚国王桑乔二世的近卫军统帅了,二者的地位千差万別。 “罗塞洛爵士,伯爵大人接待的大厅就在前面!” 走到一座四层高的方形塔楼前,老头微微弯腰,向前伸出手做出请的手势。 李昂会意,主动解下腰间的佩剑交给一侧的守卫,隨后挺起胸膛,深吸一口气,走进大厅。 虽然这个时候的埃门戈尔伯爵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但该有的礼数可一样也不能少。 他踩著花岗岩台阶走进二楼的大厅,看见一个头髮微卷的小男孩坐在中央的主位上,右后方站著一个身穿紫色长袍的圆脸大鬍子男人,头髮同样也是微卷的,应该就是伯爵的掌璽大臣,摄政,阿尔瑙·拉蒙·德·乌赫尔。 没错,和刚刚那名老头一样,这位摄政大人的名字里面也有拉蒙,而且不止是他,现任的巴塞隆纳公爵就叫拉蒙·贝伦格尔,由此可见,拉蒙在加泰隆尼亚人当中是一个相当大眾的名字。 伯爵下面两侧则分別站著高斯弗雷德男爵和维尔德男爵,这两位老冤家彼此注视著对方,一副一言不合就要干架的模样。 李昂先是朝在场的各位大人物点头示意,隨后走上前,来到距离伯爵大约三步左右的地方停下。 隨后,按照惯例,进行一系列的礼仪性动作。 先是脱帽(如果有帽子的话),隨后单膝跪地,但並不需要全部跪下去,这样做更多的是起到象徵性的作用,表示“臣服”。 就在李昂做完了这一套动作后,坐在主位上的伯爵主动向他伸出手,李昂於是配合的吻了一下伯爵胖乎乎的手背,然后將双手合掌放入伯爵的双掌中。 一整套覲见仪式结束后,埃门戈尔伯爵仁慈的允许李昂站起身来讲话,对此李昂自然求之不得,他迅速站起身,朝坐在主位上的小男孩再次鞠了一躬,以显示自己礼数周到,隨后走到高斯弗雷德男爵旁边站定。 接著,刚刚一直站在伯爵埃门戈尔身后的阿尔瑙走了出来。 “伯爵大人现在已经累了,需要下去休息,这里的事就由我们来商议吧。” 紧接著,一旁就走过来两个僕人將伯爵带了下去。埃门戈尔一路上都低著头,一言不发,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跟刚才接受吻手礼时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主少国疑,权臣在朝,看来这个伯爵也不好当啊。” 李昂在心底默默地替埃门戈尔惋惜了一会儿,將注意力全部放在了阿尔瑙身上,对方专门点名让他跟过来,绝对不止是见一面那么简单。 果然,在伯爵走后,阿尔瑙走上前,笑著看向他。 第72章 南境守备官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2章 南境守备官 “真不愧是被称为雄狮的男人,果然是如传闻中那般威武雄壮。” 在经过好几次加点后,李昂的力量被提升到了13点,隨之而来的,身上的肌肉也更加壮实。 现在不管是谁看到他,第一印象都是一个魁梧的英勇战士。 “大人谬讚了,我只不过是侥倖钻了敌人的空子而已。” 两位男爵都在场,李昂不好意思过分吹嘘自己,不然不仅维尔德会觉得脸上无光,高斯弗雷德也可能觉得被自己的封臣抢了风头。 所以,作为一名彬彬有礼的贵族,在这个时候表现的谦卑一点,不爭不抢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样既能提升他的名望,说不定还能因此给他刷一个“谦卑”的特质或者谦逊者的称號出来。就跟匈牙利国王,“谦逊者”圣拉洛斯一样。 当然,谦卑也是对比出来的。李昂敢打包票,要是换做佩雷骑士在这里的话,牛皮早就吹上天了。 阿尔瑙自然知道李昂是在刻意淡化自己的功劳,好不让在场的两位男爵难堪,所以他並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而是选择直奔主题。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经过我们刚刚的商议,最后由伯爵大人拍板,你和德格伦村一起被高斯弗雷德男爵转封给了乌赫尔伯爵,成为了伯爵大人的直属封臣。” “什么?” 李昂只感觉心底一阵炸雷响起,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他抬头左右环顾了一下,发现三人都用一副笑嘻嘻的表情望著自己,仿佛已经被背地里达成了某种特殊的协议。 “我该不会一个不小心成为政治斗爭的牺牲品了吧?” 李昂想来想去,依旧摸不著头脑,求助的看向自己曾经的封君,高斯弗雷德男爵。 但原本对自己和蔼可亲的男爵大人此时就像没看到一样,耷拉著眼皮,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於是,他感觉自己被拋弃了。 最有可能发生的是,伯爵大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幕后的阿尔瑙,同意高斯弗雷德男爵吞併这次打下来的土地和下帕利亚斯贵族的赎金,而代价就是德格伦村和李昂这个有勇有谋的骑士。 如果他猜的不错的话,过不了几个月,自己就会再次被伯爵转封给阿尔瑙,从此达成整个利益输送链条的闭环。 而阿尔瑙作为一名权臣,刚好需要一个像李昂这样能打的手下来镇场子。 而且据说阿尔瑙的封地就在索尔索纳,那里距离德格伦也不过两天的路程。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在法理上也说得通,德格伦村本来就是索尔索纳的下属村庄,只不过在数十年前被转封给了奥尔加尼亚男爵,然后又被前任奥尔加尼亚男爵封给了李昂的爷爷。 就连德格伦这个名字,degollada,西班牙语意为割喉,也是来自於索尔索纳男爵,就说当时他在这里割掉了一个摩尔人的喉咙,所以从此以后,就有了德格伦这个地名。 也就是说,李昂的村子其实也可以叫割喉者之村。 那么,於情於理,转封都没有问题,甚至可以解释为物归原主。 嗯,越想越合理! 至於维尔德男爵,很抱歉,失败者是没有资格上桌子吃饭的,所以从始至终他的脸色都不怎么好。 阿尔瑙仿佛看出了李昂內心的不满,他用手捋了一下自己的大鬍子,笑著说道。 “为了补偿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一项要求,土地、金钱、人口抑或是武器装备,总之,只要是合理的要求都行。” 被转封了能有什么损失,不过是换了个封君而已。 李昂猜测这可能是阿尔瑙拉拢自己的手段,看来对方把自己当成一个见钱眼开的傢伙了。 不过他一直以来的形象都是这样的,每次打扫战场的时候,就属李昂麾下的小队把敌人尸体扒的最乾净。 既然改变不了事实,那不如接受,他故作思索的低下了头,开始想自己目前缺少的东西。 土地?大概率就是一座村子,而且还是飞地,不划算。 金钱?钱什么时候都能赚,但这种提要求的机会可只有一次,不划算。 人口?德格伦村的耕地总面积就在那儿,人多了根本养不活,纯属是给自己找麻烦。 想了一圈,他实在不知道选哪个好。突然,他念头一转,想到了之前贡萨洛骑士的话。 “罗塞洛爵士,要是今后有异教徒来犯的话……” 对了,异教徒! 李昂的封地离拉里代谢赫国的边境线只有五十英里,而他之后肯定免不了向那里扩张。 “大人,我我想要南境守备官的职位。”他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 在歷史上,不论是巴塞隆纳公国,还是乌赫尔伯爵领,都设置过这么一个官职,並且任职者大多是平民,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鼓励民间向穆斯林发动战爭。 因为守备官不仅能获得宫廷一定量的钱粮援助,还被允许合法统治自己从异教徒那里打下来的一切土地,不管这个地盘有多么大。 理论上,李昂打下来一个王国都能得到承认。 “这……” 阿尔瑙明显是被李昂极具跳跃性的思维惊到了,他边捋鬍子,边不停地惦著脚尖,心里思索对方要这个职位的目的。 “罗塞洛爵士,你確定吗?” “如果你要担任南境的守备官的话,宫廷每年只会拨给你50枚银幣和1000磅的粮食,並且你还要负责维护南部地区的治安。” “这可不止是防御边境上的异教徒那么简单,如果某个地方出现了山匪或者强盗,你也有义务去剿灭他们。” 阿尔瑙的话中带著一丝警告和试探。 南境守备官听起来像是个可以合法扩张的美差,但实际上责任重大,资源却极其有限。 50银幣和1000磅粮食对於维持一支能够威慑边境、清剿匪患的武装力量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李昂当然明白其中的风险。但他看中的正是那份“合法统治自己打下的一切土地”的特权。 德格伦地处边境,发展受限,想要壮大,向南扩张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但遗憾的是,骑士没有宣战权,要想发动战爭就必须得到上级封君的同意,而有了这个官方身份,他未来的军事行动就披上了“收復失地、维护治安”的合法外衣,可以避免很多来自內部的非议和掣肘,也不用每次都向领主请示。 至於资源不足的问题……他相信凭自己的能力和对这个时代有限的“先知”优势,总能找到办法。 “我確定,摄政大人。” 李昂抬起头,目光坚定, “德格伦位於边境,时刻面临异教徒的威胁。与其被动防守,不如主动肩负起守卫南境、开拓疆土的责任。资源虽少,但依靠上帝保佑、领主的正义事业,以及我们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我相信能够履行好职责。” 至於剿匪……维护领地安寧本就是骑士的本分。” 漂亮话谁不会说啊,李昂直接套用这个时代的话术模板,搬出上帝、领主、个人三重论证,掷地有声的向阿尔瑙表明决心。 阿尔瑙深深地看著李昂,似乎想从他眼中看出更多东西——是野心?是忠诚?还是单纯的鲁莽? 片刻后,他忽然哈哈一笑,用力拍了拍李昂的肩膀。 “好!有志气!不愧是能献计夺取安妮欧斯堡的雄狮!这个要求,我代表伯爵大人准了!” 李昂看著这个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自己封君的傢伙,也跟著笑了起来。 之后,按照巴塞隆纳古老的转封封臣的仪式,四人来到了城內的塞奥·德·乌赫尔教堂,此时伯爵已经坐在坐在祭坛旁特意放置的高背椅上,身著华贵的深蓝色绒袍。 李昂在阿尔瑙的示意下,走到伯爵面前,单膝跪地,脱下右手手套,双手交叠放在一本厚重的、包著铜角的圣经上。 阿尔瑙作为司仪,朗声问道: “李昂·德·罗塞洛,汝是否自愿解除与奥尔加尼亚领主高斯弗雷德·德·奥尔加尼亚之封君封臣誓约,转而效忠乌赫尔伯爵,埃门戈尔·乌赫尔阁下,成为其直属封臣,以骑士之荣誉守护其人身、领地与权益,听从其合法徵召与裁判,並履行南境守备官之职责?” “我自愿,並以此圣经为证。”李昂清晰回答。 “高斯弗雷德·德·奥尔加尼亚男爵,汝是否同意解除与李昂·德·罗塞洛之封臣关係,並放弃对德格伦村之一切权利?”阿尔瑙转向高斯弗雷德。 高斯弗雷德上前一步,同样將手放在圣经上:“我同意,並解除誓约。” “埃门戈尔·乌赫尔伯爵,汝是否接受李昂·德·罗塞洛之效忠,授予其骑士封號及德格伦村为采邑,並任命其为南境守备官,赐予相应权责与年俸?”阿尔瑙看向年幼的伯爵。 小伯爵在阿尔瑙眼神的示意下,用尚带童音但努力庄重的语气说道:“我接受汝之效忠,赐汝封地与官职。望汝谨守誓言,捍卫荣耀。” 李昂看了小伯爵一眼,隨后低头:“以我之荣誉与生命起誓,必忠於伯爵,恪尽职守。” …… 第73章 劫匪消息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3章 劫匪消息 “本来以为只是一次简单的覲见,没想到居然这么累。” 回到酒馆,李昂疲惫的瘫倒在床上,望著天花板上的蜘蛛网,嘴里抱怨道。 “老爷,那您以后就是伯爵大人的直属骑士了吗?” 罗杰走上前帮李昂收拾好衣物,又端来了一杯麦芽酒和一块麵包,神情疑惑的问道。 “可以这么理解吧,毕竟转封仪式都进行完毕了,不过这对咱们来说確实有好处。” “而且”李昂话锋一转,接著说道,“你老爷我真正的封君可不是伯爵,而是伯爵的摄政,阿尔瑙大人。” “啊?” 罗杰明显还没有弄清楚其间的利害关係,不解的挠了挠头。 李昂想起自己走出教堂时,阿尔瑙拉住自己的衣袖说的那番话。 “伯爵大人年幼,领地內的贵族们都各有心思,边境也不安寧,要是有一天发生了意外,你可得站在我这边吶……” 当然,这还没完,阿尔瑙还承诺在南境守备官每年50枚银幣的基础上,自己会再额外支助100枚银幣给他。 於是,在白花花的银幣的诱惑下,他理所当然的投靠了英明的摄政大人,並且表示自己今后一定会尽忠职守,大人指哪儿他打哪儿。 不过这忠诚是否真实,只有李昂他自己知道。 今天亲自面见埃门戈尔伯爵后,他发现伯爵领的事务现在就是一滩浑水,自己目前最好不要擅自参合进去。 而且,埃门戈尔伯爵在歷史上並没有早夭,这说明在原来的时空里,这场没有硝烟的权力斗爭最后是以伯爵大人的胜利而结束。 所以从押宝的角度来说,往伯爵靠拢是最好的。但问题是阿尔瑙现在一手遮天,李昂一个小骑士不得不从。 没办法,只能先把好处拿了再说,骑墙战术又何尝不是一种策略? 只要到时候自己能拥有足够强大的实力,那么不管怎么样,就始终都会是各方拉拢的对象。 出了教堂后,他准备骑上马回到酒馆,却又被高斯弗雷德叫住了。 李昂只好停下来多待一会儿,但实际上他现在已经累的不行,教堂的地板又冰又凉,跪在上面一点儿也不舒服,还磕的膝盖生疼。 高斯弗雷德男爵或许出於愧疚和歉意,不知从哪儿拿来了一套银质餐具递到了李昂手里,並且还告诉他转封这件事並不影响赎金和战利品分配,铁矿的分成依旧会每月按时送到德格伦村。 “大人,感谢你的好意,我很喜欢。” 李昂瞥了手上一眼木製的盒子,上面鐫刻著金鳶尾花和葡萄藤的花纹,看样子估计是法国货,价值大概在30到40枚银幣不等。 他將盒子递给身边的罗杰,再次表达感谢。 “大人!您实在不必这样客气,不过,除此以外,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能……” “哦?你说!” 高斯弗雷德的脸上掛著笑意,问道。 “我想把铁矿分成的一部分钱幣折算成铁矿石,运输的车马可以由我自己承担。” 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的那座铁矿每年至少可以带来500枚金第纳尔的收益,相当於三十多个骑士领,一个半男爵领的年收入。 这五百枚金幣中,有三分之一是属於男爵的部分,还有三分之一要上交给乌赫尔伯爵和巴塞隆纳公爵,剩下的三分之一才是属於骑士们的,也就是170枚金第纳尔。 因为李昂之前在战场上表现出色,所以这170枚金幣中,他每年可以分到20枚。 可千万別小看这20枚金幣,一枚金第纳尔等於30枚银雷亚尔,20枚也就是600枚银幣,差不多和德格伦村的年收入持平了,甚至可能还要高一点。 “这是为什么?”男爵不解的问道。 “不瞒您说,我最近招揽到了一个铁匠,想在村子里开设一个铁矿铺。”李昂说的话一半真一半假,铁匠他確实是有一个,只是不是最近招揽的,早在守卫鲁迪村的时候,铁匠卢克就加入到了军中。 另外,铁矿还是一种战略资源,屯一点儿在手里总是有好处的。 “嗯,没问题,按照市场价来的话,一磅铁矿石价值20枚铜幣。但考虑到由你自己承担运输,所以可以稍微便宜点儿,一磅18枚铜幣。” 高斯弗雷德没有怀疑,三言两语间就跟李昂敲定了铁矿石的具体数额。 “感谢男爵大人慷慨。”李昂躬身致谢。 …… “老爷,卢克他们回来了,在外面等您,说是找到了什么重要的消息。” 李昂的回忆突然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他抬起头,发现小汤姆正站在门外,探头探脑的往里面张望。 “让他们进来吧。” 不一会儿,卢克,卡特,亚恩三人依次走了进来,整整齐齐的站成一排。 罗杰和小汤姆则在一旁整理自家老爷从乌赫尔城堡里带回来的东西,一叠崭新的羊皮纸文书,一套亮闪闪的银质餐具。 当二人打开精致的包装盒时,明亮的银光和繁复的花纹差点就让他们尖叫起来。 “说说你们各自都打探到了什么消息。” 李昂坐直身子,目光扫过三人。 卢克率先开口,但是声音有些嘶哑,看样子是在路上受了风寒。 “老爷,我们先是去城內的铁匠铺逛了逛,因为最近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在打仗,拉韦利亚矿区停摆,所以铁矿石一直处於供不应求的状態,我们走了一圈,发现几乎所有铁器都涨价了。” 这可不是个好消息!李昂本来打算买点儿铁质农具回去租给村民们使用的,看来这个计划要夭折了。 卡特接著匯报,他主要负责打听城內的流言和市井消息。 “老爷,我去了几个市场和酒馆,听到些零碎消息。是关於北边商道山匪的,確实有传言说最近不太平,有商队被劫。” “有的说是流窜的逃兵,有的说是活不下去的农夫聚成的团伙,据一个被抢的商队伙计说,那股强盗大约有十几个人,聚集在森林里面有一处山洞里。” “不过他们很讲规矩,只劫財不杀人,除非有人反抗。” 这点倒是很合理,李昂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心中默默把危险度降了一级,一个计划悄然在脑海中形成。 卡特说完,有些忧心仲仲的补充道,“听说他们手里还有弓箭,虽然是猎弓,但是……” “咱们有盾牌呢,卡特!” 罗杰晃了晃手上的包铁大圆盾,宽慰道。 “再说了,猎弓射出来的箭都没力气,远一点的话连皮甲都射不穿,何况是咱们的锁子甲?” 李昂这边算上他自己,总共有六名披甲士兵,並且还都是最好锁子甲,而且除了外层的铁甲,里面都穿了一件武装衣或者棉甲作为內衬,武器也全都是重型手半剑或者挥砍武器,每个人都有战马,在装备方面绝对碾压一般的强盗,唯一的弱势就是人数。 不过要是安排得当的话,也並非没有一战之力。 毕竟有甲和无甲的差別可不止一星半点儿,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同样是腰上被砍了一刀,穿著锁子甲的李昂只会在被砍中的地方红一块,並且感觉隱隱作痛。 而无甲的劫匪却大概率会直接丧命,哪怕就算不死,也会瞬间失去战斗能力。 至於敌人的猎弓,他们又不是没有带盾牌,只要小心一点儿,应该没事。 “罗杰,你和小汤姆现在去租两辆拉货的马车来。” “马车?” 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疑惑,不过他们没有犹豫,恭敬的应了一声后,结伴离开了酒馆。 第74章 偽装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4章 偽装 清晨,一支不起眼的小商队行走在庇里牛斯山脚下的商道上。 这条商路早在罗马帝国时期就有了。 当时,罗马人为了有效统治伊比利亚半岛,並加强与高卢及帝国核心区域的联繫,修筑了四通八达的“罗马大道”(viae romanae)。 眼前这条沿著庇里牛斯山南麓蜿蜒的路径,便是其中一条重要支线的遗存。 现在,这条道路成了连接南部穆斯林-巴塞隆纳-法兰西三者的重要通道,伊比利亚半岛的羊毛、盐、橄欖经由这里被商人运往北方,又带回了阿尔萨斯—洛林的铁器、波尔多的葡萄酒、巴黎的奢侈品以及弗兰德斯的纺织品。 商队的人数不多,只有六个,一前一后赶著两辆马车,车上的货物被遮的死死的,让人看不真切,但一路上留下的深深的车辙印却道明了一切。 “艾萨,这伙人一看就是不知道规矩的肥羊,走这么远的路连个护卫都不带。” 被称作艾萨的人没有理会,只是小心地趴在草丛中仔细观察。 艾萨这个名字源自巴斯克语里的“aritz”,意思是橡树,寓意坚实、可靠。 而艾萨本人也跟他的名字一样,做事一板一眼,从来没有出过岔子,所以才能得到首领的信任,被派到这里监视来往的商队。 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的商队都会由他们自己解决,一般是窜出来恐嚇一番,勒索一点財物,有时候是整车財货全部抢走,有时候是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具体还得看商队的实力。 要是遇上了大商队,艾萨则会先仔细估量一下对方的兵力,然后再做打算,如果觉得自己能吞下的话,这个时候就会派人通知营地里面的首领,召集所有强盗倾巢出动。 但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谋財不害命。因为大商队的背后往往都有贵族撑腰,要是做的太过分,很可能会引来贵族的怒火。 而眼前这支队伍,六个人,两辆马车,为首的骑在马上的应该是他们的首领,此刻正在跟一个年轻的伙计交谈,看起来毫无防备,丝毫不知道危险就在自己身边。 “艾萨大哥,要不咱们干一票吧,这六个人连一件皮甲都没有,我看就不用叫首领出马了,兄弟们自己就能处理乾净。” 旁边的一个嘍囉见伏在草丛里面的人迟迟没有动静,又不甘心地过来劝道。 “別急,再等一会儿。” 艾萨安抚住焦躁不安的手下们,他的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个骑马的首领身上。 那人身材魁梧,穿著普通商人的深色束腰外衣,头戴一顶宽檐帽,看不清面容。但艾萨注意到,此人骑马的姿態异常沉稳,腰背挺直,不像普通商贾那样慵懒或紧张。 而且,这些人的穿著总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所有人的领口都挤的很高,似乎是衣服不大合身。 於是,时间在等待中一分一秒过去,商队也渐行渐远。 “大哥,还等什么呀?他们马上就要走出这片林子了!”旁边的嘍囉急得抓耳挠腮,他身后的六名强盗也都不满的开始抱怨。 “这几天路过的商队都学乖了,知道聚在一起结伴而行,兄弟们好几天没吃到荤腥儿了……” 类似的声音开始没几个,有了带头的人后,便逐渐增多。 艾萨看了一眼身后的手下,想起这几天空手而归时首领和眾人对他的態度,不由的陷入沉思。 终於,他心底下一横,做出了决定。 “兄弟们,干完这一票,咱们这几天的任务就算结束。” 闻言,嘍囉们的抱怨立刻变成了兴奋的低吼。 “艾萨大哥英明!” “干了!” 强盗们摩拳擦掌,纷纷抽出藏在草丛里的简陋武器——有缺口的长刀、粗重的木棒、绑著石头的链枷,还有两把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猎弓。 “记住,先围住,喊话!弓手在侧翼,听我號令!” 艾萨最后叮嘱一句,然后率先从草丛中跃出,七个人呈扇形,迅速衝下山坡,拦在了商道中央,堵住了商队的去路。 “站住!” 艾萨举起手中的一把旧长剑,学著吟游诗人嘴里描述的强盗模样,凶狠的说道,“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財!识相的把马车和值钱的东西留下,饶你们不死!” 其他强盗也纷纷叫嚷起来,挥舞著武器,试图用声势嚇住对方。 商队果然停了下来。那个骑马的魁梧首领勒住马,缓缓摘下帽子,露出一个英俊瀟洒的年轻面孔,他的动作不紧不慢,似乎对此早有预料。 艾萨心里咯噔一下,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此时他也只能硬著头皮继续威胁道。 “上帝保佑,兄弟,幸好你今天遇见了我。” “只要乖乖把这两车货物给我,我就送你一张去天堂的门票,怎么样?” “真的?” 年轻的商队首领似乎真的相信了艾萨的话,骑著马朝他走近,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 “当然,我的朋友,你看我像是会骗人的人吗?” 说著,艾萨扯开衣领,露出脖子上闪耀著金光的十字架,一脸狡猾的说道。 “那好,我同意了。” 商队首领沉默了一会儿,隨后点了点头,示意强盗们去接管自己的马车。 “上帝啊,这个世界上还真有这种傻瓜!” 艾萨此刻只觉得自己得到了上帝的赐福,在山穷水尽之时终於迎来了好运。 不过,他看了眼高高骑在马上的年轻人,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 “你先下马,咱们去一边慢慢聊。” “这自然再好不过了!” 年轻的商队首领没有犹豫,勒马朝艾萨缓缓走去,手上没有一点防备。 见状,艾萨嘴角勾起计谋得逞的笑容,静静站在原地等待猎物上鉤。 然而,商队首领在距离艾萨不足十步的时候,突然一夹马腹,战马瞬间加速朝艾萨衝去,同时,他以极快的速度拔出腰间的骑士剑,在强盗们木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向对方斩去。 剑刃在空中划过一个银色的半月弧,艾萨的人头隨声而落,血液在空气压强的作用下喷涌而出,形成一个血柱。。 【叮!成功击杀精锐强盗,奖励15点经验,当前经验值(65/320)】 没错,商队首领不是別人,正是李昂! 与此同时,后面打扮成伙计的五人也纷纷从马车中抽出武器,杀向被打蒙了的强盗。 小汤姆挥舞月刃斧,如同猛虎入羊群,一个照面就劈翻了一名持刀的强盗,但因为冲的太快,很快就被一个强盗给抓住了破绽。 “去死吧!” 手持长刀的强盗將刀刃与地面平行,面色凶狠的向小汤姆的腰间横扫而去。 “砰!” 预想中血肉横飞的画面並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金属碰撞的响声,和小汤姆摔倒在地的扑通声。 他身上的亚麻外衣被长刀划开了一道细长的口子,露出里面锁子甲的光泽。 “不好,他们有锁子甲!” 强盗惊慌失措的大喊道,丟下武器转身想要逃跑,却被及时赶来救援的罗杰砍翻在地。 如果艾萨现在还活著的话,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恍然大悟,终於明白为什么这群人的衣服总是看起来怪怪的了——因为亚麻外衣下面,穿著沉重的锁子甲。 如果他当时离得近一点,或许还能听到锁环之间的摩擦声,只可惜现实没有如果…… 【叮,成功击杀强盗,获得10点经验,当前经验值(75/320)】 抬手之间,李昂再次结果一名强盗,他停下来环顾四周,发现周围只剩下了两名敌人。 “记得留个舌头,別全杀完了。” 李昂话音刚落,卡特和亚恩已经默契地左右包抄,將最后两名试图逃跑的强盗堵了回来。一个被卡特用剑背拍晕,另一个则被亚恩一脚踹翻,死死按在地上。 战斗在不到两分钟內彻底结束。七名强盗,五人死亡,两人被俘。 李昂这边,除了小汤姆被砍了一刀有点狼狈,和亚恩手臂被木棒擦了一下外,无人受伤。 “检查战场,快!” 李昂低喝。眾人立刻行动起来。 罗杰和小汤姆去查看尸体,搜刮有价值的物品。 很快,战场打扫完毕。有价值的东西被集中到马车上,尸体被拖进树林深处草草掩埋,血跡也用泥土和落叶粗略覆盖。两个俘虏被带到李昂面前。 李昂没有浪费时间审问那个昏迷的,直接盯著那个被按在地上、满脸恐惧的强盗。 “我问,你答。要是被我发现有一句假话,或者让我觉得你在拖延,” 李昂用还在滴血的剑尖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脸颊,“我就把你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餵狼。明白?” 强盗嚇得魂不附体,拼命点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们有多少人?首领是谁?” “平时有十五六个,有时候人多点……首领叫『康威尔』,左眼是瞎的,,以前当过兵,很厉害……用的是一把双手大斧……” “最近是不是绑了一个商人?叫什么?关在哪里?” “是绑了一个,叫马丁,瘦高个,很年轻……就关在山洞最里面,用铁链锁在石柱上……” 第75章 劫匪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5章 劫匪 为了不走漏消息,李昂吩咐罗杰结果掉那个被打晕的强盗,让剩下的一个给眾人带路。马车则被隱藏在道路旁边的树林里。 那里有一块巨大的岩石,通体漆黑,刚好掩盖住两辆马车。 李昂猜测应该是火山爆发之后留下来的玄武岩,毕竟伊比利亚半岛位於喜马拉雅到地中海的火山地震带上,这一带还是有不少死火山的。 “我劝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儿,別耍什么么蛾子,否则的话……” 小汤姆刚刚被砍了一刀,腰上红了一大块,每走几步路疼的呲牙咧嘴的。他满肚子的火气没地方发泄,现在全一股脑儿怪罪到了带路的强盗身上。 他恶狠狠地用手中缴获来的长刀刀背,使劲抽了一下那强盗的后背,发出沉闷的响声。 “哎哟!” 强盗被打得一个趔趄,疼得齜牙咧嘴,却不敢反抗,只能连连討饶,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绝对不敢耍花样!绝对不敢!” 李昂看了一眼小汤姆,没有制止。適当的威慑是必要的,但他出声提醒道。 “小汤姆,注意伤口,別太激动。留著力气,等会儿还有硬仗要打。” 小汤姆这才悻悻地收回刀,回到了队伍中。 在强盗的带领下,他们穿过一片松树林,李昂轻轻抚过松树粗糙的树皮,深吸了一口气。一股淡淡的松脂香縈绕在鼻尖。 轻风吹过,针叶微微打颤,发出沙沙的低语声,顷刻间,整片松林仿佛活了过来,远处的鸟鸣与近处的风声交相呼应,时不时有一两只松鼠从林梢间探出头,然后又马上跑开。 若非眾人此刻都拿著武器,否则完全就是一副大好的郊游景象。 古希腊的哲人赫拉克利特说过,“战爭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 李昂心中默念著这句穿越前偶然读到的箴言,眼前的松涛美景並未让他放鬆警惕。 终於,眼前的光亮越来越晃眼,树木逐渐变得稀疏,脚边的灌木丛慢慢多了起来。李昂握紧鯊鱼皮包裹的剑柄,小声提醒道。 “放慢脚步,別大意,强盗营地估计就快要到了!” 然而,被俘的那名强盗像没有听到这句话似的,他拔腿径直衝向前面,同时嘴里高喊著。 “救……” 幸好李昂手疾眼快,一把掷出手中的长剑,精准地贯穿了那强盗的后心。 强盗口中的呼救只喊出半个音节,便戛然而止,整个人被长剑的力道带得向前扑倒,重重摔在灌木丛中,抽搐了两下便不再动弹。 【叮!成功击杀强盗,获得10点经验,当前经验值(85/320)】 “该死!”罗杰低骂一声,立刻持剑上前警戒。其他人也迅速散开,依託树木和岩石隱蔽,警惕地扫视四周。 李昂快步上前,拔出自己的骑士剑,在强盗衣服上擦净血跡。 他脸色阴沉,倒不是因为杀人,而是因为这傢伙果然想通风报信,说明营地已经很近了,而且很可能有巡逻的岗哨听到了动静。 果然,前方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阵骚动和隱约的人声。 “什么声音?” “好像是从艾萨他们那边传来的?” “走,去看看!” “准备战斗!”李昂低声喝道,同时迅速观察了一下周围地形。 他们此刻正处在一片相对开阔的林间空地边缘,前方几十步外树木更加茂密,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卡特、亚恩,你们俩从左边包抄过去。” “罗杰、小汤姆,跟我从正面吸引注意力。” “卢克,从右边摸上去,找机会放冷箭。动作要快,趁他们还没完全集结,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李昂迅速做出部署。 虽然来的只是几个强盗,但俗话说得好,狮子搏兔尚需全力,小心一点总是有好处的。 眾人立刻行动。卡特和亚恩如同两只狸猫,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左侧的树丛后。 卢克也弯著腰,快速向右翼运动。 李昂则带著罗杰和小汤姆,故意弄出一些较大的声响——他们不停地踢动石块、踩断枯枝,朝著声音传来的方向缓缓逼近。 “谁在那儿?!” 前方的树林里传来一声警惕的喝问,伴隨著武器出鞘的摩擦声。几个身影从树后闪出,大约四五人,手持刀斧,紧张地看向李昂他们这边。 “过路的商人,迷路了!” 李昂一边大声回答,一边继续往前走,罗杰和小汤姆紧跟在他身后两侧,三人呈一个鬆散的三角阵型。 “商人?” 那几个人显然不信,借著林间透下的微弱天光打量著李昂三人。当他们看到李昂手中染血的长剑和罗杰、小汤姆全副武装的样子时,脸色顿时变了。 “不对劲!是硬茬子!发信號!” 为首的一个强盗大喊,同时举起手中的號角就要吹响。 “动手!” 李昂暴喝一声,三人如同猎豹般猛扑上去! 李昂的目標直指那个拿號角的头目,长剑直刺其咽喉。小罗杰一个闪身,悍然劈向左侧两人。小汤姆虽然腰伤疼痛,但也咬紧牙关,挥动月刃斧挡住右侧攻来的敌人。 几乎在李昂他们动手的同时,左右两翼也爆发了战斗! 左侧,卡特和亚恩如同幽灵般从树后杀出,双剑齐出,瞬间刺倒了两名还没来得及完全转身的强盗。 右侧,一支冷箭“嗖”地飞来,精准地射中了一名正要张嘴呼喊的强盗,正是卢克的手笔! 因为长期打铁的经歷,所以卢克的臂力要比一般人强上许多,连带著射出来的箭也更加迅猛,唯一的问题就是准头不怎么行。 但好在距离近,勉强没有射偏,击中了强盗的胸口。 战斗结束的很快,眾人几乎都是以偷袭的方式突然衝出,打了巡逻的强盗一个措手不及。但打斗声和喊杀声还是引起了强盗营地的注意,远处传来一两声疑惑的询问声,不过並没有得到回应。 被箭矢的射中的强盗捂著伤口,倒在地上发出杀猪般的喊叫,身旁滚出来一只野兔的尸体。 “看来这群傢伙应该是被派出来打猎的,结果被咱们碰上了。” 李昂走上前,在强盗惊恐的目光中,帮他结束了痛苦,同时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阿门!” 隨后,来不及搜刮尸体,他带著眾人继续往前走。 第76章 强盗营地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6章 强盗营地 康威尔此刻正在磨刀,而他身旁就是前几天被绑过来的商人马丁。 马丁並不知道独眼首领磨刀的意图,他无比惊恐地看著刀刃与青色的磨刀石相互摩擦,然后一点点变得锋利,又看见康威尔狞笑著將刀刃对准自己的下体,眼中全是贪婪的欲望。 “上帝啊,求求你保佑可怜的孩子,这个傢伙简直就是恶魔!” 还不待康威尔说话,马丁就呜的一声哭了出来,嘴里哇哇的喊著诸如上帝、圣母之类的词,搞得周围的强盗大眼瞪小眼,隨后爆发出一阵鬨笑。 “哈哈,大家看看这个胆小鬼,老子我磨个刀给他嚇成这样!” 强盗们毫不留情的嘲笑如雨点般打落在马丁身上,然后不出意料的,这个看上去年少轻狂,实则没什么本事的傢伙,就像一个被惯坏了孩子一样,哭得更大声了。 突然,就在西边不远处的树林里,传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逃兵出身的康威尔马上意识到这是刀剑撞击的声音,脸色不由得一变,心情顿时沉重起来。 西边有两支小队,一支由最沉稳可靠的艾萨带领,一支则被他派出去打猎。而那边传来动静,也就意味著…… 他望了眼身后,在山洞的后方,有一条隱秘的小路,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一直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边,当作自己的退路。 “但愿不要这样。” 康威尔在心底默默祈祷了一句,隨后振臂高呼道。 “兄弟们,操傢伙,来活了!” 隨后,他套上山洞里那件锈跡斑斑,老掉牙的札甲,拿起双手斧,带头朝发出响声的地方走去。 …… 李昂此时的心情同样沉重,现实不像打游戏那样可以开上帝视角,他面临的一切都是未知的,而未知才是最可怕的。 因此,前行的时候,他让眾人聚在一起,组成一个楔形阵,他在阵首,身后两侧是罗杰和小汤姆,再往后是卢克、亚恩和卡特三人。 这种队形能最大程度发挥他们人数虽少但装备精良的优势,也便於应对来自正面和两侧的突袭。 突然,走在最前面的李昂猛地停下脚步,举起左手握拳,示意眾人停止脚步。 眾人立刻止步,屏住呼吸,顺著李昂的目光看去。 只见前方大约三十步外,几棵粗大的松树后,影影绰绰地出现了七八个人影,正快速而无声地向他们这边包抄过来。 为首一人身材异常高大魁梧,穿著破旧的札甲,戴著一只黑眼罩,手持一柄骇人的双手战斧,大概率就是强盗头子“独眼”康威尔!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他们,不过双方都小心地在观察彼此,没有贸然发动攻击。 李昂发现,每个强盗脚下都缠了一圈亚麻布,所以走起路来几乎没有声音。 不知道他们是没有鞋子穿还是故意为之,如果是故意的话,那这种方式確实奏效了。 因为李昂刚刚压根没有听见任何脚步,而是凭藉出色的视力发现了对方。 “对面的兄弟!我是独眼康威尔,我这里有一百枚银幣的现款,还请兄弟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解闷好,????????????.??????超顺畅 全手打无错站 人越往高处走,就越倾向於摒弃之前那种靠蛮力取胜的手段。 康威尔出发前在银幣上全都涂抹了一层顛茄的汁液,同时往里面掺了几枚假幣进去。只要对方接受和好,並且收下了他给的银幣,就必然会触摸,会检查成色。 到时候,可供他操作的空间就大得多了。 不过李昂很显然没有吃他这套,笑话!唧唧歪歪的说些什么呢?杀了你,这些不全都是我的了? 他示意身后的卢克向前射出一支箭,自己则举起盾牌缓缓向前挪动步子。 见状,康威尔知道今天必有一战,但他没有表露出任何胆怯,咆哮著股鼓动小弟们衝杀上去,自己则机智的躲在一群嘍囉的中间。 当了这么多年老大,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有血性,敢打敢拼的汉子了。这一方面是自然衰老的结果,一方面也是隨著年龄和阅歷的增长,自然而然悟出来的。 活著就还有机会,要是一个不小心死了,那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跟李昂一方比起来,强盗们的队形明显混乱许多,或则,乾脆就没有队形,他们从四面八方衝上来,看似声势浩大,但实际上构不成威胁。 这种战法也就在打劫商队的时候能起点作用,对付正儿八经上过战场的士兵,明显不够看。 20步、10步、5步…… 敌人越来越近,李昂一方却像一只年迈的乌龟一样,用盾牌把自己包裹了起来。 终於,当一名强盗的脸清晰的出现在他眼前时,李昂果断出刀,同时大喊一声。 “刺!” 紧接著,眾人左手推出盾牌,狠狠撞击在来犯的强盗身上,隨后,趁著这个空档,右握剑手,从盾牌的右下方刺出,插入敌人的腹部,动作出奇的一致。 这个阵型来自罗马军团的“盾阵推刺”战术,是最基础的战斗阵型,但在对付不怎么精锐的敌人时,却格外有效。 在第二次布匿战爭时期,罗马执政官兼名將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在决定性的扎马战役中,面对汉尼拔麾下战象的凶猛衝锋和迦太基老兵方阵的顽强抵抗,正是凭藉对罗马军团步兵基础战术的运用,才顶住了敌人最初的衝击,消耗了对方的锐气,並最终为骑兵迂迴包抄、贏得胜利奠定了基础。 顷刻间,衝上来的敌人倒下一片,李昂脑海中也如愿响起系统提示音。 【成功击杀劫匪,获得10点经验值,当前经验值(95/320)】 剩下的强盗本来就没几个,见状,衝锋的步子一下子停在原地。 他们回头张望,打算询问自家首领的看法,却发现康威尔早已经不见身影。 “跑啊!” 没有犹豫,强盗们转身就向四面八方逃窜,什么首领、什么战利品、什么兄弟义气,在生死面前都成了笑话。他们只想离这些如同铁刺蝟般的煞星越远越好。 “追!” 李昂立刻下令,不过他的目的不是杀死强盗,而是害怕他们伤害人质,也就是商人嘴中的弟弟。 幸好,只知道逃命的山贼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等李昂找到山洞时,发现这里一个人影都没有,锅碗瓢盆等各种杂物隨意地摆放在地上,旁边有一只野鹿的尸体,已经有些发臭。 在洞口边,立著一根原木柱子,上面绑著一个衣衫襤褸的青年,脚下是一块青条磨刀石和一把砍柴刀。 “这傢伙估计就是咱们要救的人了。” 李昂鬆了一口气,走上前给他鬆绑。 “幸好这伙强盗没有挟持人质,不然可就麻烦了。” “你的哥哥,阿方索僱佣我们来救你!你叫什么名字?” “马丁!” 年轻人如同刚从噩梦中惊醒,先是一愣,隨即脸上爆发出狂喜和劫后余生的激动,眼泪鼻涕又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马丁!我是马丁!阿方索是我哥哥!谢天谢地!感谢上帝!感谢圣母!感谢各位勇士!你们……你们是我全家的恩人!” 他语无伦次,双腿发软,几乎站不住,看样子这段时间吃了不少骨头。 “还是感谢感谢你哥哥吧,蠢货!” 李昂隨手捡起地上的砍柴刀,发现刀柄都已经烂掉了,於是马上嫌弃的丟掉,站起来对马丁说道。 “看在400枚银幣的面子上,我就不嘲笑你了,话说你还走得动吗?” “当然,走不动!” 马丁有些不好意思的挪了挪自己肿胀的脚,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好吧。” 李昂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卢克,你胳膊上劲儿大,你来背他,回头多赏你两枚银幣。” “嘿嘿,谢谢老爷。” 卢克巴不得多一个捞钱的机会,开开心心的接下了任务。 其他人则分散在四周,清理强盗遗留下来的物资。 但遗憾的是,现场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强盗首领,“独眼”康威尔也已经逃跑,这里除了几件破旧的衣物,一些发霉的粮食,以及那具已经散发异味的野鹿尸体,实在没什么值得带走的战利品。 “老爷,这里有一个装钱的袋子。” 罗杰面露喜色的跑回来,將袋子递给李昂。 袋子很粗糙,感觉就是用动物皮革手搓的,封口的地方还露著一条一指宽的缝,可以看见里面亮眼的银幣。 李昂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跟苹果的重量差不多,大概有三十枚银幣的样子,脸上隨即也露出了笑容。 就当他打开袋子,拿起一枚造型古朴的银幣准备放进嘴里试一试真假时,突然被身后的马丁给叫住了。 “大人,那些银幣上面有毒!” “有毒?” “没错!那些银幣……上面可能涂了东西!康威尔那傢伙阴险得很,我听他们閒聊时提过,他有时候会在钱幣上抹毒!” 李昂的手猛地停在半空,眉头紧锁。他仔细端详著手中这枚银幣,在洞口透入的昏暗光线下,银幣表面似乎確实有一种不自然的、略显黏腻的光泽,凑近了还能闻到一丝极淡的、甜中带苦的古怪气味。 顛茄汁液?还是別的什么? “妈的,差点著了道!” 李昂低骂一声,將银幣小心翼翼地放回皮袋,然后用一块破布隔著,將袋口重新扎紧。 “走,咱们回去!” 第77章 兄弟情深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7章 兄弟情深 回去的路上很顺利,李昂顺著原路返回,找到了藏在巨石后面的马车,一把掀开罩在上面的布匹,露出一垒石块。 將石块全部拋下车后,马丁理所当然的被卢克放到了车上,而他也乐得如此。 背自己的这个大块头虽然很有力气,但两边的肩胛骨总夹的他的胸口生疼,而且,卢克可不是什么细心的主儿,一路上灌木丛又多,所以马丁没少被树木的枝杈划伤皮肤。 但儘管这样,他对李昂一行人依旧感激涕零,如果没有人来救的的话,他很可能死在那儿,就像外面隨处可见的尸骸一样,被野狗和蠕虫啃食,这可不是一个体面人该有的死法。 “动作快点,趁现在人少,別被看见了。” 李昂不想自己被过路的商人发现,催促著眾人快点离开。 …… 依旧是熟悉的铁高脚杯酒馆,这几天相处下来,老板和伙计都摸清楚了李昂的脾气,知道这是一位来头不小的客人,同时也知道他脾气其实好得很,並且也很讲规矩,没有贵族中普遍流行的傲慢习气。 “阿方索,你的弟弟我给你带来了!” 李昂对面坐的是商人阿方索,右手边是马丁,左手边是罗杰。 闻言,阿方索立马板起脸,声色俱厉地教训起马丁来。 “托上帝的福,你小子居然没死在外面?” 马丁缩著脖子,不敢吭声,脸上又是羞愧又是害怕,阿方索见状不依不饶的说道,顿时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 “我是个商人,那咱们就按商人的规矩来。” “我是你的兄长,当然有保护你的义务,但我可没有帮你出赎金的义务,这400枚银幣算我借你的,明白吗?” 说著,阿方索满脸堆笑的转过头,笑嘻嘻的掏出一个钱袋,客气的递到李昂手上,里面装著13枚金幣和10枚银幣。 李昂理所当然的拿过钱,双手抱臂,饶有兴趣的看阿方索教育自己的弟弟,全程没有说一句话。 “是……” 马丁闻言,脸色顿时变得很不好看,但碍於自己被绑架的事实,也不好爭辩什么,只能不停吞咽著唾沫,算是勉为其难应了下来。 400枚银幣可不是什么小数目,马丁家虽然有钱,却还没有到不拿钱当一回事的地步。 就在李昂以为整件事將要结束的时候,阿方索突然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一点的钱袋,黑著脸,扭头看向別处,同时转动眼睛偷偷瞥著马丁的表情,口是心非的说道。 “这里还有20个银幣,你先拿著,不要觉得是我给你的,我才没有这么好心。” “一年以后,我要看到它变成400枚!” 马丁先是一愣,隨即眼圈瞬间红了,嘴唇哆嗦著,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李昂笑了笑,站起身,给阿方索打了个招呼,隨后带著自己的人走出酒馆,把时间留给了这两兄弟。 “也难怪阿方索能成为富甲一方的商人,这跟家里的教育是分不开的。” 他想到前世遇到过的那些尖酸刻薄的父母,不由得摇了摇头。 “老爷,我们现在去哪儿?” 罗杰走上前来问道。 “去买东西!” 李昂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通过之前的战爭,以及这趟营救人质的任务,他手上积攒了有六百多枚银幣的现钱,现在正是花出去的好时候。 他边走,边在脑海里盘算自己这次要购买的东西。 李昂的计划是回到村子以后,提高土地的生產力和人口,简而言之,就是种田! 既然要种田,自然就避免不了工具。 他出发前仔细观察过,德格伦村的许多农奴使用的还是青铜或者石制的农具,铁器並不是没有,但是数量並不多,只有自由农和少数富裕的农奴用得起。 所以第一件事买铁製农具。 其次还有种子和牲畜,种子自然不用解释,但凡下过地的就知道,李昂还不至於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 而牲畜在农耕的过程中也同样重要,德格伦村使用的是地中海短辕犁,这种犁只能配合著牛来使用,一般是两头牛並排耕地。 但德格伦村有牛的人家屈指可数,除了领主,也就是李昂有两头外,就只有几户自由民家里有。 每次秋耕的时候,有牛的人家,包括李昂,都会把耕牛租借给其他农奴使用,趁机赚一笔外快,但这样也就导致耕地的效率低下,间接影响粮食產量。 所以今年李昂打算多买几头牛,然后统一租借给村子里的农奴使用,当然,这个租金肯定不能太高,不然没人租。不过太低了也不行,他可不是来中世纪做慈善的。 最后,就是一些日常会用到的工具,比如针线、钉子、剪刀,另外他还打算买几只小羊羔回去。 德格伦村外有大量的荒地,一直没人开垦,用来养羊正好,还可以额外增加一条收入的门径。 思量好这一切,他来到罗杰之前租马车的那家店铺,乾脆把两辆马车买了下来。这总共花了他10枚银幣。 主要是车轮贵了点,去掉车轮的话,其他的木製结构根本不值几个钱。 在中世纪,鞣製车轮是一项非常有技术含量的工作,需要经验丰富的轮匠选择合適的木材,经过乾燥、切割、弯曲、组装、用铁箍加固等多道复杂工序。 套车的马是用的那两匹猎马,用猎马套车虽然奢侈了一点,但李昂现在的资金並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买马。 买下马车后,李昂让卢克和亚恩驾车,一行人直奔城北的铁匠铺。 铁匠铺就在乌赫尔城堡的城墙根下,附近不远的的地方就是城堡的城门,那里站著两个全副武装的守卫。 看得出来,伯爵对铁匠铺很重视。 还未到铁匠铺,李昂几个人就听见富有节奏的打铁声从石屋里传出来,,再看看眼前厚重橡木木门上钉著的木牌,那上面画著铁砧和一把锤子。 “吱呀~!” 木门推动,发出陈旧的声响,上面生锈的门閂暗示其久远的歷史。 走进铁匠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熊熊燃烧的炉火,火光在炉子里跳跃,照亮了整个空间。火炉发出逼人的热浪让里昂几人下意识鬆了松领口。 炉火旁,一个巨大的风箱在铁匠手中被有节奏的鼓动,源源不断的將空气送入炉膛,使火焰更加旺盛。 火炉上方悬掛著一个铁链,链子的另一端悬掛著一个铁砧。铁砧表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跡,锤痕交错。 铁匠铺的墙壁上掛著各式各样的工具,锤子、钳子、銼刀,等待被主人拿起。 地面散落著煤灰和金属碎屑,空气中瀰漫著煤炭燃烧和金属加工的气味。 铁匠本人,一个身材魁梧,胳膊粗壮,肌肉结实,留著短须的男人,正站在火炉旁,他的脸庞被火光映得通红,额头上布满了汗珠。 他身穿一件皮质围裙,手上带著厚厚的手套,再用锤子专注地捶打著手中烧得通红的铁块,他不时將铁块送入火炉中加热,然后取出来接著吹到,隨著他手中的锤子一次次落下,通红的铁块上蹦出大片火星。 感受到屋门打开带来的冷空气,铁匠下意识地回头看去。 上架感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上架感言 我是个俗人,活在俗世,写的书自然也是俗书。 既然俗,那便不免要有些错误在其中:歷史考据不合史、服饰装扮不合適、人物对话不合时,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诸君能顶著如此多的谬误看到这里,就已经是对我莫大的鼓励,至於其他奢望,一是不敢想,二是不能想。 不敢想,乃是心力足而笔力不足,心气高而才气不高。简而言之,无能两字便可了得。 不能想,乃是为执笔者,书圣人言,载史前代,自当有一股大胸怀,大气魄在其中。倘若日日与那阿堵黄白之物较真,那就彻底失了作书的本心,只剩下为人的兽性了。 上面说了这么多,不过是发发牢骚,上不得台面,见不得光的话。 但俗人自有俗的言语,我也就顾不得这么多了,若是污了诸位耳目,还望海涵。 此外,这里有一拙作留给大家,权当是聊表心意,抒平生意志吧。 曾经击鼓凌沧溟, 笑挽长风割晓星。 灯前鬼语疑非世, 雨夜猿啼似有情。 浮世几番隨浪转, 尘寰何处不舟横? 回首少时多怪事, 逆风打浪此平生。 第79章 大採购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9章 大採购 第79章 大採购 “您好,尊敬的客人,请问需要什么?” 铁匠是个社会地位很高的职业,他在拉塞乌杜尔赫利打铁这么多年,自然不会像城门口的守卫那样犯以貌取人的错误。 而且,从他多年与人打交道的经验来看,来人虽然衣著打扮普普通通,跟平民没有差別,但举手投足间的那股英气是掩盖不住的。 如果他猜的不错的话,对方大概率是一名见过血、上过战场的勇士,甚至更可能是一位尊贵的骑士贵族。 “我要购买一批工具,要现货,並且数量很大,不知道你这里有没有!” 李昂闻言回答道,同时掀起衣袖,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露出自己的纹章戒指。 听到对方的口气,又看到代表贵族身份的纹章戒指,铁匠马上意识到迎接自己的可能是一笔大生意,他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拿起一旁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隨后语气恭敬的回覆道。 “大人您就放心吧,我们铺子在过去可是专为伯爵服务的,存货有不少,绝对能满足您的需求!” 见铁匠言语之间相当自信,李昂见状也不再犹豫,很快报出了自己的需求:“包括三十把锄头、两副铁犁、20把镰刀、10把伐木用的斧子,以及10把十字镐,5把铲子————” “哦,对了,还要一副完整的铁匠工具。” 李昂回头看了眼卢克,后者则报以感激的目光。 “不好意思,大人,我知道这不是我应该问的,请问您是要修建一座城堡吗?amp;amp;quot; 隨著李昂报出一串串数字,铁匠的表情越来越惊愕,最后终於忍不住问了出来。 李昂没有义务满足一个陌生人的好奇心,他直接无视了铁匠的疑惑,直接说道。 “这个和你无关,你只用知道我会付钱,並且告诉我能不能马上提供!” “能、能、能!” “大人,这些工具都在仓库里,你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这倒不是问题,只要不拿劣质品来糊弄我就行。” 意识到打探客人,尤其是一名贵族的私事是一件失礼的事情后,铁匠马上知趣的道歉,叫上两个学徒和自己一起去仓库取东西。 在等待的时间里,李昂扭头询问卢克道。 “你觉得这家铁匠铺怎么样?” “技艺非常精湛!” 卢克毫不吝嗇自己的讚美之词。 “这位铁匠的技艺跟巴塞隆纳城的铁匠大师比起来,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难怪会被安排在伯爵的城堡下面。” “跟你比起来呢?” “哈哈,当然比我厉害啦。” 卢克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实话实说道。 听到卢克的话,李昂反而放下心来。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谁也怪不了谁。但至少卢克向自己说了实话,没有撒谎,只靠这一点,李昂就有理由將他当作自己的心腹。 过了大约十分钟,短须铁匠领著自己的两个学徒,吭哧吭哧的搬来一大堆各式各样的铁器,哐当一声放在地上。 “大人您看,您要的都在这里。” 短须铁匠指著地上堆成小山的铁器,脸上带著一丝自豪:“锄头、铁型、镰刀、斧子、十字镐、铲子————都是按您说的数,一件不少。铁匠工具也配了一套最全的,包括大小铁锤、钳子、凿子、銼刀、风箱皮管、还有几块不同硬度的磨石。您检查检查?” “卢克,你上去帮我看看。”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李昂前世虽然天天跟铁器接触,但如果要他来鑑別铁器质量的话,那就是两眼一抹黑,倒不如把这个机会交给铁匠出身的卢克。 果然,卢克闻言后没有拒绝,上前开始一件一件仔细检查。 他先是拿起一把锄头,用手指弹了弹锄身,侧耳倾听回音,又仔细看了看锄刃的厚度和打磨角度,甚至还用拇指轻轻试了试锋口。 接著,他继续检查铁型,他著重看了犁鏵与型架的连接处、型鏵的弧度与厚度———— 那短须铁匠起初见李昂让一个隨从出来验货,心里还有点不以为然,觉得对方可能不懂行。 但看著卢克那专业而熟练的动作,脸色逐渐严肃起来。 他悄悄回头望了眼自己的两个学徒,似乎是在问他们有没有在货物里面动手脚,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才鬆了口气。 卢克检查得很仔细,足足花了一刻钟才把所有工具大致看了一遍。他放下最后一把铲子,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回李昂身边,低声说道:“老爷,东西都不错。用料实在,做工扎实,该硬的地方硬,该韧的地方有韧性,淬火也到位,没有暗裂或夹灰。木柄都是好料子,处理得也光滑。是上等货。” 他的声音虽然低,但铁匠铺里安静,短须铁匠也隱约听到了几句,脸上顿时露出笑容,腰杆也挺直了些一自己的手艺得到內行的认可,总是件让人高兴的事。 李昂点点头,对铁匠说道:“我的伙计说东西不错。那么,这些一共多少钱?” 铁匠搓了搓手,报出了一个价格。李昂与他討价还价一番,最终以686枚银幣的价格成交。 出了铁匠铺,李昂腰间的钱袋一下子缩水大半,仅剩下1800枚银幣,减去回村之后要还给犹太商人的1400枚银幣,现在可供他使用的就只有400枚银幣了。 没办法,这段时间因为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的战爭,铁矿石的价格至少涨了四分之一,连带著铁器也贵了不少。 “大人,要是您晚半个月来的话,兴许可以省下五六十枚银幣,至於现在—— ..amp;amp;quot; “不了不了,就现在吧!” 因噎废食是不可能的,李昂他又不是守財奴。 再说了,阿尔瑙之前答应了的,总共150枚银幣的南境守备官的薪水还没给呢,而且,再过几个月,夏收就要到了,新一轮的税收也会在夏收结束后收上来,所以李昂经济压力目前並不大。 而且,要购买铁器的话,剩下的两百枚银幣的购买力確实买不了多少东西,但这並不意味著银幣的购买力就不强。 在这个一磅粮食只要两枚铜幣的时代,两百枚银幣足足可以买到5000磅粮食,够德格伦村所有人吃上好几个月了。 剩下的银雷亚尔中的,他花一百枚购买了两头成年的耕牛,五十枚购买了100 0磅粮食,还剩下的则当作储备金。 耕牛是从伯爵辖下的畜牧官那里买的,牛是战略物资,民间市场很少见,一般只有贵族或者生意做的很大的商人才有渠道。 对方很早就听说过雄狮的名头,也知道他成为了伯爵的直属封臣,所以並没有为难,甚至价格比平时还低了一点。 而这1000磅粮食中,则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农作物。 包括小麦、大麦、豌豆、鹰嘴豆、扁豆、燕麦,以及少量的黑麦和经济作物亚麻。 另外,还有十几根葡萄藤和油橄欖的树苗,还有洋葱、甘蓝等蔬菜的种子。 因为这些都是隨处可见的植物,所以价格普遍很便宜。临走前,粮店的老板甚至还笑呵呵的额外送了李昂一袋子苜蓿的种子。 首蓿是一种原產於伊朗一高加索一小亚细亚一带的优质牧草,在罗马帝国时期被引进伊比利亚半岛。 罗马时期的农业巨著,《农业志》中就介绍道,苜蓿是第一等马草,要求每四十亩草地配一亩首蓿,罗马军团隨身携种,沿道路种植,以保证骑兵供给。 对老板的好意,李昂自然是欣然接受。 从前村子里的只有一匹战马,吃的一直都是燕麦和其他草料,饲料压力並不大。 但现在一下子缴获了这么多匹战马,饲料立刻成了大问题。燕麦人尚且不够吃,更不可能大量餵马。而普通的乾草营养价值低,长途行军或高强度作战时,马匹的体力难以维持。首蓿作为一种高產、高蛋白的优质牧草,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採购完毕,两辆马车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李昂骑马走在最前面,一挥马鞭,胯下的安达卢西亚战马发出一声嘶鸣,整支队伍缓缓开始前进,向城南,也就是德格伦村的方向出发。 第80章 威风凛凛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0章 威风凛凛 第80章 威风凛凛 一行六人走在坑坑洼洼的罗马古道上。 为首的一骑头戴锁甲兜帽和尖顶诺曼铁盔,內著棉甲內衬,外穿长袖锁甲,手肘精铁护臂,脚穿链甲靴,腰插精钢匕首和单刃短刀,身下棕色战马,前鞍左悬紫杉弓和羊皮箭囊,右掛静钢长柄鯊鱼皮骑士剑,后鞍马褥套上放著一面蒙皮包铁大圆盾,一支骑兵短矛和一柄战斧,悬掛左右稍绳。 身后两骑头戴护鼻铁盔,身穿半身锁子甲,內著棉甲內衬,战马前鞍掛著猎弓月刃斧,后鞍放著圆盾马褥套,短矛囊袋绑在稍绳上,,其中一人手中擎著的一桿长八英尺的纹章旗,低端顶在右马蹬上。 军马踏在地上的尘土上扬起蹄花,发出阵阵隆隆的声响。 “老爷,咱们可真威风,跟著您这么久了,这是最威风的一次!”罗杰右手擎著纹章旗,催马赶上李昂,兴奋的说道。 李昂放缓了马速,让身下战马自由渡步前行稍作休息,然后微微扭头对罗杰说道:“这次是为了壮声势才让你们这么打扮的,战爭结束后,山路上肯定少不了强盗和山贼。” “而且,你们这几个傢伙有多少战斗力自己不知道吗?除了你和小汤姆两个,其他人连骑马都只是勉强,更不用说什么骑射挥砍了,都是花架子,没什么威风的。” 罗杰的自豪感並没有被里昂的冷水浇灭,他立马转身看了一眼身后跟著的数人,儘管知道他们大多只是刚刚拼力控马稳住身形的新骑手,但是这种骑马衝锋的快感让他著迷。 他直起身体催马跑了几步,坐上马鞍转头对李昂说:“老爷,我们回村子以后,一定要训练出一支真正的骑兵!” 李昂踢了踢马腹,笑著答道:“训练骑兵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做到的事,不过我们总有一天会有的。” “那好,那我到时候一定要加入这支骑兵队伍,骑在战马上衝锋陷阵杀敌立功!” 拉塞乌杜尔赫利距离奥尔加尼亚的首府奥利亚纳有26英里的路程,但这一段路却花了他们整整一天的时间,主要是新买的耕牛走的太慢,然后因为两匹猎马是第一次套车,所以一路上总是问题不断。 因此,当天晚上,他们不得不在奥利亚纳多待一晚。 只不过遗憾的是,到达奥利亚纳的城墙外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城门也早已关闭。 不光是奥利亚纳,巴塞隆纳境內的所有城市在晚上都会关闭城门,严格一点的还会实行宵禁。 虽然凭藉他骑士的身份,完全有资格叫开城门。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但李昂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这么麻烦,在城外隨便找一家旅店將就一下就行了。 “老爷,我们不进城吗?” 罗杰无聊的骑在马上,风吹的眼圈有些发红,手上牵著一根草绳,绳子的另一端是两头健壮的耕牛。 牛的肩高有1.3米,毛色呈暗褐色,鼻子上套了一个黄铜製作的大鼻环,两只清澈的大眼睛好奇的望著周围的一切,对自己的新主人並没有感觉到陌生。 “现在叫开城门太麻烦了,而且在哪儿睡不是睡。” 李昂抬手指向不远处的一个小聚落,那里有一栋两层高的木石结构的房子,上面掛著一个酒水的招牌,应该是旅店没错。 “餵?有人吗?来住宿的!” 罗杰明白了老爷的意思,將草绳递到小汤姆手里,自己走上去咣当咣当敲门。 过了一会儿,屋子里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紧接著是木门被推开的吱呀声,然后是噔噔噔的下楼声,大约两分钟以后,旅馆的大门被打开了,里面探出一双睡眼惺忪的棕色眼睛。 “快开门,外面冷的要死。” 罗杰不想让自家老爷等太久,不耐烦的催促道。 “是、是、是,这就开。” 店主人看来的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没有多疑,大大方方的打开半边门,准备引著他往里走。 不过当木门打开三分之二的时候,他的脸色陡然一变,以极快的速度插上门閂,试图將罗杰挡在外面。 好在罗杰身手敏捷,力气又大,只是轻轻一抬脚,就把对方踹倒在地上,同时一只手揪住他的领子,大声问道。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敢把我们家老爷当猴耍!” 旅店老板倒在冰冷地板上,一脸惊恐的神色,显然被嚇得不轻,隨即,他又看到几个高大的黑影从罗杰身后走了进来,顿时嚇得涕泪横流,连连求饶道。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店里的东西隨便你们拿,只求不要伤害我和客人的性命!” 瘦弱的店主带著哭腔,身子都似乎矮了一截。 “好了,罗杰,快放了他!” 李昂走进来扶起这个像銼刀一样的瘦小男人,从腰里抓出了几个银幣放在他手上。 “我们是路过的旅客,不是坏人,快去给我们准备点儿吃的,弟兄们都饿了,你放心,钱不会少你的。” 瘦弱的店主不可思议的看著眼前扶起自己的年轻人,哆哆嗦嗦的接过钱幣,大著胆子问道。 “您是打拉塞乌杜尔赫利那边儿来的?” “没错!” 李昂轻笑了一声,耸了耸肩。 罗杰被店主弄得十分尷尬,紧跟著从身后走来的小汤姆倒是饶有兴趣的看著这一幕,时不时在背后偷偷打趣几句,笑出声来。 店主人见对方不是强盗,也没打算要自己的性命,一个模样俊朗的年轻人还主动把自己从地上拉了起来,说话的语气也分外客气,心中的疑虑一下子打消了大半。 但恐惧依旧没有减少分毫,他小心地瞥了眼李昂身上的装备,在目光落到那柄骑士剑的时候,全身没来由的打了个寒战。 “大人放心,我这就去弄!” 店主人一边揩鼻子,一边跑向旅店的后厨,嘴里大声嚷嚷著。 “老婆子还不快点给我下来,店里来客人了!” 旅店很小,加上又是深夜,所以吃饭客人只有李昂他们一行人,周围四下清净的很。 天花板上隱隱传来鼾声,还有一丝细微的,刀剑出鞘的声音,不过见楼下迟迟没有反应,隨著咔噠一声,剑柄与刀鞘碰撞,一切又归於沉寂。 李昂猜测这把剑的主人可能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兵,或者是一位浪跡天涯的流浪骑士,谁知道呢,除了上帝,没人能给出真正的答案。 店中央是一条木製大长桌,眾人依次入座,不一会儿,店主就带著一个老婆子抬著巨大的木製托盘给李昂这桌送上了好酒好菜。 半只事先准备好的烤羊,几大碗肉糜麦粥,一大桶洋葱燉肉,两盆苹果顿梨,以及一整桶淡啤酒。 店主不敢得罪这群大兵,所以桌子上碗盆种的菜肉果蔬都装的满满当当。 李昂心有所思,对面前大盆大盆的食物不感兴趣,他草草吃了几块味道寡淡的羊肉,喝了一杯啤酒漱了漱嘴巴后,就返回了自己房中歇息。 桌上剩下的人,尤其是卡特和亚恩两个傢伙,他们都是农奴出身,和领主待在一起总是觉得束手束脚,放不开。现在好不容易李昂不在场,立马松衣解扣,不顾形象的抓起桌子上的酒肉就往嘴里猛塞,同时一边高声谈论著自己在战场上的功绩和斩杀的敌人。 而店主人则在一旁忙上忙下的为眾人添菜添酒,偶尔停下来侧耳听眾人吹嘘,脸上洋溢著笑容。 “小汤姆,你这次在战场上可是捞到了十几个人头了吧?” 趁一旁的卢克和亚恩在那儿比谁的酒量大,卡特凑过来小声问道。 “没有那么多,”小汤姆摆了摆手,“就十一个!” “那也不少了!” 卡特被这个数字嚇了一跳,掐著指头盘算起来。 “老爷答应的到时候会解除农奴的身份,可是你本来就是自由农啊。” “谁知道呢,老爷自然有他的安排,我们听著就行。” 小汤姆倒是觉得无所谓,这次跟著李昂出来一趟,光是战利品和赏赐就让他赚的盆满钵满了,德格伦村的那点儿土地说实话他还真有点看不上。 种田哪有打仗来钱快呀! “好吧,上帝保佑,要是哪天我也能有这样的好运就好了。” 卡特也觉得自己问的有些多余,羡慕的说道。 “会有的,老兄,往后立功的机会多的是!” 小汤姆喝的双颊通红,搂著卡特的肩膀宽慰道。 amp;amp;gt; 第81章 奥利亚纳教堂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1章 奥利亚纳教堂 第81章 奥利亚纳教堂 次日清晨,罗杰推开李昂的房门,送来了一碗冒著热气的麵包羊肉汤糊。 李昂起身在罗杰的帮助下穿上沉重的长袖锁子甲,然后端起木碗一口將羊汤麵包糊倒进了嘴里咕嚕咕嚕咽了下去。 他喝完后,抹了一把嘴角,问道:“士兵们都吃了早餐没有?” 罗杰一边替李昂系上腰带一边回答道:“伙计们都已经吃过了,现在正在楼下休息,隨时可以出发。” 李昂十分满意,他还以为士兵们在昨晚彻夜狂欢,现在都应该还在房间里呼呼大睡呢。 “好,我们现在进奥利亚纳城。” “哦,对了,去问问店家他们的羊从哪儿来的,要是有羊羔的话,我们也买几只带回去。” 罗杰得到命令,马上跑下楼梯找到店主人。 店主人经过昨晚的惊嚇,格外害怕罗杰,当场如吐豆子般把买羊的事情全部抖了出来,相信要是罗杰问他的私房钱藏在哪里的话,这个胆小的傢伙一定也会毫不犹豫的说出来。 “老爷,我刚刚问了,那傢伙说在奥利亚纳南边的一户人家那里,刚好就在咱们回家的路上。” “那好,你出去招呼兄弟们,咱们准备出发了。” 当一行人从北边出现在奥利亚纳城下时,北门城头的指挥官著实被嚇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奥利亚纳周围並没有一支打著猎鹰旗帜的骑兵队伍,而五六个全身铁甲的骑兵衝锋起来,足以击溃四五十人的徵召兵队伍。 所以在见到这支突然出现的队伍后,指挥官立马下令搬来拒马,关闭城门,城上的几个弓箭手也奔赴到城墙的垛口处拉弓准备放箭。 李昂看出了北门城头的异常,挥手制止身后的队伍,叫来罗杰低头在他耳边吩咐了几句。 罗杰高高举著纹章旗,孤身一人驱动马匹,缓缓走到城门边上,对著城墙上的指挥官表明了身份,又递上了李昂的册封文书。 指挥官接过文书,拿在手里看了好一会儿,又问了几个问题,才终於確认了李昂的身份。他挥挥手示意士兵们搬走拒马,重新打开城门,走上前跟李昂寒暄道。 “尊敬的罗塞洛爵士,实在抱歉让您等了这么久,但职责所在,我不得不谨慎一点。” “没事,这是应该的,你做的很好。” 李昂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欣赏的夸讚了对方几句,这让指挥官感觉很不好意思,但又有些骄傲。 奥利亚纳城正好卡在拉塞乌杜尔赫利通往德格伦村的关键要道上,要想回村子,就必须穿过整座城。 不过跟拉塞乌赫尔赫利比起来,奥利亚纳要小得多,城墙也只有四米高,里面的市民大多穿著粗布亚衣服,打扮的很朴素。 市场里面的商品也极具地域色彩,奥尔加尼亚男爵领大部分领地都是山地丘陵,所以各种野兽的皮毛,诸如种野兽的皮毛,诸如狐狸皮、狼皮、獾皮、鹿皮,甚至偶尔还能看到稀有的熊皮和猞猁皮,占据了市场的半壁江山。 这些皮毛或被完整鞣製,掛在杆子上展示;或已经粗略处理,堆叠在一起,散发出淡淡的腥膻和硝石气味。它们是本地猎人和山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与其他地区交换粮食、铁器的重要物资。 除此之外,市场里还有各种晒乾的蘑菇、野果、药草,以及一些粗糙的木器、陶器和手工编织的篮筐。贩卖粮食的摊位不多,且价格明显比拉塞乌杜尔赫利要高,穀物颗粒也较小。 李昂没有在这些摊位上停留太久,带著眾人继续赶路,来到城市东南角的位置时,教堂高高的尖顶最先映入眼帘,上面站立著一个金色的十字架。 越往前走,教堂的整体建筑结构就看的越清晰。 这是一座典型的罗马式风格的小教堂,规模不大,却有著这个时代宗教建筑的厚重与庄严感。 整体由当地开採的灰黄色砂岩砌成,石块的接缝处填充著石灰砂浆,歷经风雨,顏色深浅不一,显得古朴而坚实。 教堂的主体呈长方形,东西走向。西侧是主立面,开著一扇拱形大门,门楣上方有一块简单的浮雕石刻,依稀能看出是《圣经》中的某个场景,但线条已经有些模糊。 大门两侧各有一个狭长的拱窗,窗户很小,镶嵌著打磨粗糙的云母片,透进微弱的光线。 卡特和亚恩两人见状,嚷嚷著要进去捐点圣捐,以祈求上帝原谅自己在战场上犯下的罪恶。 李昂虽然对宗教不大感冒,但又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好由著眾人走进教堂的大门。 接受圣捐的柜子就放在教堂入口內侧的阴影里,紧挨著圣水盆。那是一个用橡木粗粗凿成的箱子,表面没有过多装饰,只简朴地雕刻著一个十字架图案,上方开著一道窄窄的投幣口。 箱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木头顏色发暗,边角被无数信徒的手摩挲得光滑。 一位负责看守捐献箱的辅祭(altarboy),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穿著洗得发白的亚麻长袍的瘦弱男孩,正垂手站在一旁。他看到全副武装、风尘僕僕的一行人走进来,先是嚇了一跳,隨即连忙在胸前画十字,小声念了句祷词,然后才怯生生地抬起头。 卡特和亚恩走到捐献箱前,各自从怀里掏出几枚铜幣一不是很多,大概每人五六枚的样子,对他们来说这已经是笔不小的“心意”了。 他们表情虔诚,將铜幣一枚一枚地投入那道窄缝,硬幣落进空荡荡的木箱底部,发出“叮噹”的轻响。 辅祭男孩见状,连忙小声说道:“愿主保佑你们,仁慈的勇士。” 卡特和亚恩在胸前画了十字,低声回应:“阿门。” 罗杰、小汤姆和卢克见状,也纷纷上前,各自捐了一些铜幣。卢克甚至还多放了一枚小银幣,引得辅祭男孩眼睛都瞪大了些。 李昂见自己手下的人都捐了,自己当领主的肯定也必须有所表示才行,要不然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李昂不敬神的流言传出来了,恰好这个时候,一旁的辅祭男孩瞪大了水汪汪的眼睛,一脸纯真的望著他,这样一来,他又不得不多掏了一枚银幣。 总共两枚银幣,咣当一声落入圣捐箱,李昂低下头,闭上眼睛,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阿门!” 临走前,等到其他人都出去后,李昂扭过头,注视著小男孩的眼睛。 “你真的相信上帝吗?” “当然,主创造了世界,创造了我们,我没有理由不信。” “可我的捐给主的银幣就是从他的信徒身上抢来的,同样,他信徒身上的银幣也来自於其他人,主真的会原谅吗?” 小男孩愣住了,他努了努嘴,想要从《圣经》上找到一句像模像样的话来回击眼前这个胆大包天的男人,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原谅我们的不是上帝,不是圣座,是我们自己的心!祝你好运,我亲爱的教士先生!” 李昂轻笑一声,身影消失在朝阳的晨光之中。 amp;amp;gt; 第82章 再见弗朗西斯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2章 再见弗朗西斯科 第82章 再见弗朗西斯科 “出了奥利亚纳城的南门,再往前走十英里,穿过一片白色的樺木树林,然后往西走一会儿,就会看见一块长满草甸的山坡,那里有一户人家,一群美利奴羊。” 罗杰走在队伍前面,一边在嘴里念叨著店主人给的位置信息,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好让自己辨別方向。 “老爷,就在那儿,这次绝对不会错!” 转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罗杰在马背上指著一条铺满碎石子的小路喊道。 “得了吧,罗杰,你都带我们绕了好几次路了。” 小汤姆好奇的將手掌放在耕牛的嘴边,听话的牛马上伸出湿润的舌头舔他的手掌,眼珠子里透著温顺和服从。但就在听到罗杰的话后,他马上站起身,满脸无奈的说道。 就在之前,罗杰带著眾人绕了好几个圈子,嘴里一直嚷嚷著快到了,结果走了半天,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 最后,还是李昂站出来拍板做出决定。 “最后再试一次,要是还是找不到就算了。” 老爷一经发话,队伍马上安静下来。小汤姆从路边折了根狗尾巴草继续逗牛,亚特和亚恩两人则接著侃大山,亚恩一人在队伍末尾,马鞍后面绑著他的铁匠工具。 小路看起来很窄,但真正走上去以后,李昂却发现宽的很。周围的杂草也收拾的很乾净,树叶被堆在了道路两边。看得出来,小路后边的这户人家一定相当勤劳踏实。 眾人走了约莫五分钟,一个铺满樺树皮的屋顶出现在前方,紧接著是低矮的石墙和围栏。 (请记住 读小说上 101 看书网,????????????.??????超讚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一间由原木和石块搭建的长屋坐落在向阳的山坡上,屋顶倾斜。 屋子旁边是用粗糙木桩围起来的羊圈,大约二十几只美利奴羊正在圈內悠閒地咀嚼著草料。 这种羊体型中等,羊毛捲曲细密,呈现出独特的奶油白色,在阳光下泛著柔和的光泽,是產优质羊毛的优良品种。 长屋前有一小块平整的场地,一个穿著褪色亚麻长裙、包著头巾的中年农妇正坐在木墩上,用纺锤纺著羊毛线。她身边蹲著一个七八岁、头髮乱蓬蓬的小男孩,正用树枝在地上画著什么。 听到马蹄声和车轮声,农妇警惕地抬起头,小男孩也好奇地张望。 有了之前在旅店的经验,李昂示意队伍停下,自己翻身下马,独自走上前去,儘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一点。 但锁子甲穿在身上,本来就会显得人更加高大,再加上甲冑上那股若有若现,不知道是铁锈还是血液的味道,让妇人看到后马上惊恐的大叫了起来,带著自己的孩子飞速跑回了屋子里,紧接著,里面就衝出一个身穿皮甲,手持战斗斧的男人。 “弗朗西斯科?” 李昂一眼就认出了对方,这是那个在安妮欧斯木堡下面当盾斧兵的小伙子,李昂当时送了他一个十字架项炼作为礼物。 “大人,居然是您!” 弗朗西斯科也认清了来人,他连忙丟掉手上的武器,走上前单膝跪在李昂身前,轻吻他的手背。 “我本来想买几只羊羔,听城北的旅馆老板说这里有卖,於是顺著路就过来了,没想到住在这儿的居然是你。怎么样?最近过的还好吗?” “好,好得很,大人。” 弗朗西斯科一边回答,一边给站在门口的女人和孩子使眼色,示意他们搬几把椅子过来。 “大人可是一名尊贵的骑士贵族,你们不用害怕。” 说完,弗朗西斯也不好意思的转过头,解释道,“小孩儿和女人没见识,大人您千万不要介意。” 听到这丈夫的话后,妇人和小男孩儿才放下警惕,恭恭敬敬的搬来几把橡木做的的椅子,摆在空地上。 椅子做的很粗糙,但看起来很结实。 李昂抓在手里感觉沉沉的,差点没拿起来。 “没事,我们也待不了多久。” 李昂摆摆手,在椅子上坐下。罗杰等人也纷纷下马,拴好马匹,围了过来。 妇人见状,连忙拉著孩子去准备些吃食。 “我记得分別的时候,你说你是萨拉戈萨人?” 弗朗西斯科憨厚地笑了笑,“没错,大人,从萨拉戈萨逃出来以后,我就定居在了这里,后来结婚,生子————” 这时,玛尔塔端著一个粗糙的木托盘走了出来,上面放著几块黑麵包、一碟乳酪和几个木杯,杯子里是清水。 她有些拘谨地放在李昂旁边的木墩上,低声说:“大人,家里没什么好东西,请別嫌弃。” “已经很好了,谢谢。”李昂温和地说。他拿起一块黑麵包,掰开分给眼巴巴看著的小约翰一些,小男孩怯生生地接过,躲到了母亲身后。 “大人这次来,是想买羊羔?”弗朗西斯科问。 “对。我需要一些好羊种,旅店老板推荐了这里的美利奴羊。这些羊的毛色看起来確实很好。” 说到羊,弗朗西斯科眼睛更亮了,话也多了起来。 “是的,大人!这些美利奴羊是我从南方萨拉戈萨一个行商手里换来的种羊,我老家那里全是这种羊。它们的毛又细又密,纺出的线织成布,又软又暖和,在奥利亚纳城能卖上好价钱。” 他指向羊圈,“今年春天刚下了六只羔子,现在都能离母羊了。大人要是需要,我给您挑最好的。” 李昂点点头:“带我去看看。” 眾人起身走向羊圈。木柵栏扎得很牢固,圈內地面乾燥,还铺了些乾草。 二十几只羊看到生人靠近,有些骚动,但很快又平静下来。几只小羊羔依偎在母羊身边,毛茸茸的,確实可爱。 弗朗西斯科跳进圈里,熟练地抓住其中两只最健壮的小羊羔的后腿,提了出来。 小羊羔“咩咩”叫著,四蹄乱蹬。 “大人您看,这两只是公羔,骨架大,精神头足,好好养,明年就能配种了” o 李昂对养羊並不精通,但看这羊羔活蹦乱跳,毛色纯净,也觉不错。他看向队伍里的其他人。小汤姆凑过来,好奇地想摸羊羔捲曲的羊毛;亚特和亚恩抱著胳膊在一旁打量。 “这两只我要了。再拿两只母的,什么价钱?”李昂问。 弗朗西斯科连忙摆手:“大人,您对我有恩,我怎么能收您的钱!这些羊羔您直接牵走!” “一码归一码。”李昂语气坚决,“你安家立业也不容易。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推辞再三,弗朗西斯科拗不过,只好报了一个比市价低不少的数字。李昂示意罗杰付钱,又额外多给了些银幣。“算是补上你结婚时我未能送上的贺礼。”李昂笑道。 弗朗西斯科和玛尔塔千恩万谢。 交易完成,弗朗西斯科用草绳仔细捆好羊羔的后腿,轻放在地上。小羊羔们並排躺著,叫声渐渐弱了,只是不安地转动著脑袋。 “安逸的生活也不错吧?” 李昂接过羊羔,又递给身边的罗杰,笑著问道。 “不错,大人,確实不错。但是我的家在萨拉戈萨,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 谈到家乡,弗朗西斯科的眼神一下子坚定起来,和当时在战场上没有两样。 “上帝会保佑你的,希望我们还能再见!” “再见,大人————” 第83章 回到村子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3章 回到村子 第83章 回到村子 因为有牲畜在路上拖累,直到第三天下午,李昂的队伍才抵达德格伦村密林北部边缘,而先前赶回去报信的罗杰此刻正带著管家老杰克和领地里的几个前来接应的小伙子站在密林边缘的空地上静静等待。 “大人,这是您的采邑?” 卢克对即將到达的德格伦村十分期待,跟著李昂出征的这些时日,他不置一次听到罗杰和小汤姆他们谈论起德格伦村,知道这是一个隱藏在山谷之间、民风朴素的村子,从眾人的对话中,他能看出这个村子在他们心中的重要地位,这片土地也很有可能是他今后要一直生活的地方,而对於一个家乡被毁,亲人被屠戮的无家可归之人来说,这点尤为重要。 “没错,小伙子,穿过这片密林,就能看到村子了。”前来迎接的老杰克看出了卢克的想法,走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著解释道。 果然,往前行走了二三十步,前方的景象豁然开朗、卢克跟著队伍转过一座低矮的山丘,一片平整的开阔地带出现在他惊喜的眼仁中,数十座座茅屋错落有致的分布,外围是一圈一人多高的尖顶樺木柵栏密实的將聚落包围著。 柵栏大门前的缓坡以及周围四周的空地都是修整过后的土地,杂草和树木全被砍的乾乾净净,沿著大门下了缓坡,再经过村口的小溪,穿过平整的农田,一直延伸到眾人脚下。 “老爷,您出征的这些日子时,时常有野兽从林子里跑进村偷食家畜,有几次还伤了人,所以我就自作主张,徵召村子里的农奴修建了这道柵栏,总共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自此以后,就没有野兽进村了。” “然后就是这条路,一场春雨过后路基全都坍塌了,根本走不了人,所以我们也重新翻修了一下。” “下面是用从小溪里面捞出来鹅卵石铺的路基,上面则是一层细沙和山上的灰土。” 走在队首的老杰克连忙向身后疑惑的眾人解释道。 “嗯,你做的不错!” 李昂讚许的点了点头,翻身跳下马背,用带著马刺的链甲靴狠狠踢了踢路面,发现硬邦邦的道路完全能够让满载的马车通过。他转过头对老杰克说道:“这条路修的不错,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不辛苦,大人,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得了老爷的表扬,老杰克心里颇为得意,话也多了起来,一路上向李昂介绍著村子的变化。 “您走了之后,村子里的仓库下大雨的时候有些漏水,我组织人手修缮了一下,但是那间屋子太老了,恐怕今后还会漏水。” “还有老鼠,原本咱们这里没什么老鼠的,现在马上就要夏收,老鼠就突然多了起来。我於是托人从別的村子里带了两只猫回来才稍微遏制住了鼠患。” 行走了一会儿,眾人终於来到了村口,此刻这里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村民,中世纪人口流动缓慢,他们要么是出徵士兵的父母家人,要么就是这些人的亲戚朋友,事实上,如果真要论血缘的,恐怕德格伦村的所有村民都是来自一个祖宗。 有的村民看到自家的男人不仅安全返回,身上还穿上了曾经只有骑士老爷才有资格穿的铁甲,威风凛凛的跟在领主大人身后,开心的就像一只山雀一样,扯著周围人的袖子不停的炫耀著。 当然,有人欢喜有人愁,也有的人伸长了脑袋左看右看,却始终没有看到自己的家人,情绪一下子低落起来,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喧闹的人群。 不过,在所有人看到李昂出现后,都弯下腰恭敬的行礼。 前几日,率先运送战利品回来的士兵已经告诉了他们战爭的全貌,所以大家都知道自家领主大人打了一场不得了的胜仗,还捞到了许多价值不菲的战利品,毕竟那整整四车粮食、盔甲和武器装备可都是真的,现在还安安静静的躺在库房里面呢。 此刻李昂的心情也是激动的,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地骑士侍从一路走到现在拥有五名披甲战士以及不菲財富的骑士,他只用了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这份功绩確实对得起他那个已经前往天国的酒鬼父亲了。 而至於接下来的一切,他相信自己还可以走的更远———— 拋开了脑海中繁杂的思绪,李昂又回到了眼前的现实中。 “老杰克,后面的马车上装的是我从拉塞乌杜尔赫利的市场上买回来的铁质工具,你先找个地方储存好,还要一件一件做好登记。另外,这里还有两头耕牛和几只羊羔,也要好好照顾。” “最后还有一件事,这段时间叫几个农奴过来修一间大一点的马棚,现在咱们的战马多了,得有个地方让他们休息。” “是,老爷,我马上就去办。” 老杰克虽然没上过战场,但是他知道战马的精贵,平日里李昂的那匹安达卢西亚马都被他当宝贝一样供著在,这些话就算李昂不说,他也会去做。 说完,李昂又转过身,看向卢克,说道。 “卢克,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一会儿让罗杰带著你到处转转,食宿之类的事情就找老杰克,他会给你安排好。等閒下来了,我们找个地方给你盖一间铁匠铺。” “我现在要回房间休息一下,你要是觉得有问题也可以来找我。” 老杰克早就注意到了队伍中的这个生面孔,他本来以为对方只是老爷半路捡到的一名普通士兵,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位铁匠! 闻言,他看向卢克的眼神顿时就热烈起来,不自觉的走上前套近乎,开始一阵嘘寒问暖,搞得卢克这个大小伙子居然还有点不好意思。 李昂吩咐完一切,把自己战马的韁绳交给了罗杰,自己一边解下腰间的骑士剑一边径直走向阔別已久的独院大木屋———— 村子里面自有老杰克和一眾膀大腰圆的村妇为这些凯旋归来的士兵们准备食物、更换衣物、收拾行李。 第84章 宴会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4章 宴会 第84章 宴会 德格伦村,李昂的独院小屋中。 他坐在屋子中靠椅上用一块沾了油脂的亚麻布仔细的擦拭著桌上的骑士剑,银色剑身上的细细纹路还是那么清晰,只是暗红色的血跡更深,这些血印沁入了剑身之中,永远也无法抹掉。 杀人不是一件好事,过度的杀戮还可能引起心理疾病,但李昂很多时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大爭之世,人相攻伐,爭城以战,杀人盈城,爭地以战,杀人盈野。 很多时候,杀人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他一手拿住浸了热油的亚麻,將骑士剑横放在木桌上,另一只手按住剑身,从靠近护手的剑脊处开始,顺著纹路的方向,沉稳而有力地推向剑尖。油脂渗入微不可察的金属缝隙,带走湿气,也使得那些暗红色的斑痕在油光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泽。 擦拭完后,李昂將骑士剑收回了剑鞘之中,然后又整理了木箱子中的锁子甲,按照同样的方法,所有的盔甲武器都被他好好的保养了一遍,这其间,眼尖的他也发现盔甲產生了一些磨损。 铁环的连接处有几处已经出现了细微的变形,还有几个环扣边缘磨得发亮,甚至有了不起眼的毛刺,甲冑的內衬也有些磨损了,露出底下深色的、浸过汗渍和尘土的皮革。 他嘆了口气。 “要是有纹章罩袍就好了。” 李昂所处的时代还没有系统的纹章学,而罩袍更是无从谈起,比起罩袍,大家使用的更多的是披在身后的斗篷。 但缺点也很明显,斗篷只能遮盖住身后,身前的大片金属依旧裸露在外面,一旦太阳出来,温度升高,穿著锁子甲的人就会感觉非常热。 而且,经过长时间的行军之后,大量的灰尘、碎石子、枯草茎之类的杂物也很容易卡在甲冑的缝隙里面,间接影响盔甲的使用寿命。 想著,李昂找来纸笔,在纸上画出简单的草图。 纹章罩袍產生於13世纪,有的人说是在十字军东征时出现的,有的人则认为是一名天资聪慧的贵族发明的,反正眾说纷绘,没有定论。 唯一可以確定,就是罩袍的样式。 纹章罩袍分为无袖和短袖两种,大体的样式就和一件宽鬆的长袍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罩袍前后两端必须开衩以方便骑马,同时两侧下摆要自然分开垂於马背两侧,以免在骑马的时候隨风飘起来。 至於罩袍上面的纹章,当然是使用罗塞洛家族的猎鹰纹章了,不过猎鹰的样子实在难画,对一个没有学过美术的人来说,想要临摹出一只栩栩如生的猎鹰实在太难了。 “算了,这件事还是交给村子里的织妇吧。” 李昂丟掉笔,舒舒服服的摊在椅子上。 紧张的战斗了一个多月,他的精神每天都高度集中,回到村子,进入这间熟悉无比的领主大屋后,他顿时觉得无比轻鬆。 渐渐的,一阵困意上涌,不一会儿,一阵高低起伏的鼾声从从屋子里响起———— 士兵们凯旋归来的当天夜晚,一场热闹非凡的庆功宴会在村子中央的空地上举行。 天公作美,白日里积攒的暑热被傍晚一阵清凉的微风涤盪乾净。夜幕垂下,並非厚重的漆黑,而是一种深邃通透的墨蓝色天鹅绒,从四野的地平线温柔地包裹上来。 食物全部都是由领主提供,所以参与的村民们都高兴的很,他们难得有这么一个可以敞开肚皮大吃大喝的机会,自然每个人都尽一切可能把肚子装的满满的,然后用沾满油腥的嘴巴大声为李昂祷告,称讚领主的仁慈。 负责伙食的是村子里的几个年轻女人。老杰克和罗杰这父子俩也挽起袖子在伙房中帮忙。 说是伙房,其实就是一个摆在露天的灶台。 —— 因为宴会要准备的食物非常多,村子里没有这么大的厨房来放这些东西,就算装得下,也无法容纳十几个人同时在里面工作,所以大家临时在李昂的独院小屋后面搭建了一个土灶,又搬来了几张桌子椅子,食物全都一股脑儿的摆在木桌上,农妇们来来往往的穿插其间,脸上洋溢著喜悦。 在李昂看来,这其实就跟前世农村里过喜事办酒席的差不多,毕竟两者都是同样的模式—露天的灶台、露天的桌椅、大家也都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吃喝。 唯一欠缺的就是鞭炮和嗩吶。 嗩吶这里確实有,乌赫尔伯爵的宫廷里就有专门的乐师教这些,鞭炮却是他无论如何也弄不到的,火药在13世纪才经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等到14世纪才被真正运用在战场上。 李昂的身体里虽然住著一个来自现代的灵魂,但这並不意味著他知道如何製作火药。 事实上,走在21世纪的大街上,100个人里面起码有98个人都不知道火药的配方。而且,就算知道了,技术和工具也是一大难题。 火炮的炮管需要很高的气密性,而这种技术要等到13世纪,北义大利的的铁匠大师们在一次接著一次的摸索中才会被发现出来,所以接下来的战爭註定还是以冷兵器为主。 “小汤姆,別光顾著贪吃了,去给你父亲送碗热汤过去,老人家年纪大了,別喝多了” 。 —— 宴会上的酒水全是村子里的农妇用森林里采来的野果酿成的,口感並不好,度数也不高,不过这群平日里缺少娱乐活动的老农们依旧乐在其中。 卡特、亚恩、卢克和小汤姆三个聚在一起,细心的卡特瞥了眼人群中间的老汤姆,肘了肘小汤姆的胳膊,小声提醒道。 这时,反应比较快的卢克也从陶罐里舀起了两碗热汤,递到小汤姆手上,眼神中带著羡慕,最后说了句:“有父亲真好!” 小汤姆本来没打算理会,但卢克的这句话却实打实戳到了他內心的柔软处,眼泪一下子涌上了眼眶。 他扭过头,强忍住这股伤感的情绪,嘴里叼著一根羊肋骨,仰起脖子朝父亲那里走了过去。 长桌尽头篝火周围,几个善歌善舞士兵在热烈的欢呼中扭动著壮硕的身躯,嘴里嘶吼著躁人的欢歌。 篝火的另一边,靠近独院的地方单独升起了一堆小篝火,李昂正和罗杰、老杰克两人仰著脖子咕嚕咕嚕灌下果酒麦酒,他们的脸色在火光的照映下更加红润———— amp;amp;gt; 第85章 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5章 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第85章 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一场宴会下来,李昂喝了不少杂酒,以至於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他才昏昏沉沉的起来0 而老杰克早在外面等候多时,他手里端著一副餐盘,上面是一块杂粮麵包和一杯蓝莓酿的果酒。 他昨天晚上注意到,老爷似乎很喜欢喝这种味道酸酸的果酒,所以今天特地准备了一杯。 但殊不知这完全是李昂的无奈之举,因为其他种类的酒实在太难喝了,尤其是农妇自家酿的麦芽酒,喝在嘴里涩涩的,实在不是个滋味儿,而周围的村民们却能毫无顾忌的大口大口喝下去,委实让他惊讶了许久。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在战爭期间喝惯了好酒一—来自法国波尔多的葡萄酒,低地地区和德意志地区的麦芽酒,都是这个时代风靡一时的紧俏货。 “老杰克?” 李昂睡眼惺忪的推开门,准备简单的洗漱一下,不料看见老杰克就站在门口,內心的轻鬆一下子消散大半。 老管家一大早就守在门口,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老爷,我给您送吃的,还有几件事也要向您匯报!” 老杰克变戏法儿似的拿出一个毛巾递给李昂,同时走进屋子里摆好餐盘,又为李昂打来了一盆清水。 毛巾是用亚麻和羊毛简单缝製而成的,入手很粗糙,但好在吸水性还不错,勉强能用。清水则装在一个木盆里,木盆外面箍两条铁条,因为年代久远,铁条有些变形,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寿终正寢了。 儘管条件艰苦,李昂依旧乐在其中。 毕竟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被別人伺候著洗漱,虽然伺候他的人是个糟老头子,而非温柔可爱的小女僕,不过感觉还不错! 李昂心里想著,觉得自己以后要是有钱了,一定要买两个乖巧的女僕回来才行,而且最好是来自克罗埃西亚或者弗兰德斯地区的。 据说这两个地方的女僕是中世纪性价比最高的,不仅价格不贵,还训练有素,並且大多还会讲法语和拉丁语,属於物美价廉的那种,在贵族圈子里一直受到追捧。 但这个物美价廉也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一名模样端正、训练有素的女僕往往可以卖到二十到三十枚金幣的高价,因为她们曾经很可能就是贵族小姐,只是在战爭中被人俘虏,而她们的亲人又无力支付赎金,於是就成为了奴隶。 这样看来,在中世纪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也不一定保险,搞不好哪天就兵败被俘了。 而且奴隶贩子可不会管你是什么血统和出身,这群见钱眼开的傢伙连前往圣地朝圣的孩童都敢卖,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的。 1096年的第零次十字军东征中,无数平民孩童怀揣著强烈的热情踏上前往圣地的征途,结果却被一群该死的北义大利商人给哄骗到了船上,然后不出意外的,这些虔诚的孩子们统统被卖到了北非。 “老爷,这杯果酒是蓝莓酿的,我昨天看您喜欢喝。” 老杰克的话语將李昂拉回现实,他疑惑的端起酒杯,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说过喜欢喝蓝莓果酒。不过既然是老杰克的一番心意,那还是喝下去为好。 李昂將杯沿拿到嘴边,毫不犹豫的一口饮了下去,隨即马上皱紧了眉头。 “上帝啊,这也太酸了,一点酒味儿也没有。” “好了,很好,但以后不要再端来了。” 李昂喉咙里泛起一股酸水,他摆摆手,示意老杰克匯报这几天村子里发生的事情。 闻言,老杰克立马严肃起来,他站在离李昂五步的位置,头微微低下,眼睛看著李昂鞋尖,有条不紊的徐徐道来。 “贡萨洛骑士护送咱们的士兵和战利品回来后,在村子里休息了一晚,还留您一封信,我一直没敢动。” 说著,老杰克从衣服右边內侧的口袋里掏出一封羊皮纸信件,封口完整,火漆上盖著贡萨洛家族的纹章,没有被动过的痕跡。 李昂掏出匕首划掉火漆,拿出里面的信,眯著眼睛读了起来。 信件是用拉丁文写成的,右下角的位置有贡萨洛的落款和签名,但不得不说,这傢伙的字实在是太丑了,不仅丑,还爱写一些连笔和花体,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李昂盯著一行行张牙舞爪的单词看了半天,才勉强意会到了其中的意思。 首先是例行夸讚了一番,这是贵族之间写信的规矩,后来慢慢就演变成了固定的格式,就跟演讲之前必须说一句“ladiesandgentleman”一样,然后表达合作的意愿,並列举了一系列好处,最后则是邀请李昂去他的领地,也就是塞格雷作客。 “没想到这个傢伙还有粗中有细的一面!” 李昂轻笑了一声,將信件推到一边,示意老杰克讲第二件事。 “阿马特家族的佩雷骑士也在几天前派了两个骑手过来,他们带来了6副镶铁皮甲,两百枚银幣,还有一封口信。” “他们说,佩雷爵士十分感谢您的救命之恩,也记得之前的承诺,但他碍於家族的事务,实在挪不出来一副多余的锁子甲,所以自主主张换成了6副镶铁皮甲。” 阿马特家族子嗣眾多,李昂猜测佩雷那个傢伙肯定是打算把锁子甲留给自己的小儿子,所以才故意找的藉口。 不过这也正合李昂意思,接下来他肯定要在领地里扩军,比起一副锁子甲,他还是觉得6副皮甲更实用。毕竟前者只能给一个人用,而后者却可以武装六个人。 “这些东西都放在哪儿?” “在我的房间里,老爷!” 老杰克弯腰解释道,“这些武器装备实在是太贵重,放在仓库里我怕出现意外,所以一直藏在我的臥室里。” “没想到老杰克还是个谨小慎微的人。” 李昂在心底暗暗想到,对未来建设领地的信心不由得又多了几分。 底下没有执行能力优秀的属下去办事,个人能力再怎么强都是白搭,好在李昂的便宜老爹在临死前做了件好事,给他留下了老杰克和罗杰这两个忠心耿耿的家僕,让他做起事来轻鬆了不少。 老杰克匯报完,双手垂在大腿上,静静地站立在原地,等待老爷的发话。 李昂沉吟了一会儿,决定交给老杰克一件无比重要的任务。 伟人曾经说过: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种田的的第一步,就是搞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家底,有多少可以利用的资源。 “老杰克,你知道咱们领地里有多少人口吗?” “回老爷,”老杰克思索了一会儿,回道:“老爷,咱们村子总共有三十户村民,大约160口人。” “那有多少男人,多少女人,成年的壮劳力有多少,孩童又有多少?” 老杰克闻言登时愣在了原地,踌躇不安,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不过这也怪不了他,中世纪大多採用的是粗放式的管理方式,没有古代中国那样成体系的户籍制度,自然也就无法得知具体的人口数量。 老杰克之所以能回答出来,那是因为他在村子里收了十几年的税,德格伦的每户人家他都到过,因此才知道每家每户有多人,最后估出来的一个大概的数字。 李昂当然不是想故意为难老杰克,他只是想借这个话题引起对方的重视。 “不要紧张,老杰克,我知道这问题不好答。”李昂摆摆手,咬了一口麵包,“我不是在责怪你。恰恰相反,我需要你帮我弄清楚这些。” 他站起身,走到简陋的木窗边,望向窗外。村民们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劳作,田埂间有稀疏的人影在移动,远处传来伐木的“梆梆”声。 李昂转过身,目光落在老管家身上,“从今天开始,你暂时放下其他杂务,带著人可以让罗杰或者小汤姆帮你——去村子里,挨家挨户,仔仔细细地登记。” “像建马棚,餵养牲畜这些事可以交给村子里的农奴来干,每个月发给他们几枚铜子儿就行,相信会有很多人抢著来干。” 老杰克脸上露出困惑和一丝为难:“登记?老爷,您指的是————” “记录下每一户人家的情况。” 李昂走回桌边,用手指蘸了点杯中残余的酒液,在粗糙的木桌面上划拉著,画出一个表格的样子。 “户主的名字,家里有几个人,都是谁,年纪多大,是男是女。然后是家里的田地有多少亩,种了什么作物,养了什么牲畜—鸡、猪、羊,哪怕只有一只也要记下来。” “咱们以后要发展领地,肯定就得用到这些数据,所以还要麻烦你跟罗杰他们先辛苦几天————” 老杰克不懂那些杂七杂八的大道理,不过既然是老爷吩咐的任务,而且还是如此郑重其事,言辞诚恳的讲给他听,那么肯定就是万分重要的事情。 他马上挺直佝僂的腰,恭敬的回了声“是”。 不过,一个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 “可是,老爷,咱们要登记造册的话,该用什么纸呢?” 羊皮纸上面书写的字跡可以保留很久,但是製作羊皮纸的工艺太复杂,价格也十分昂贵,只有贵族和教士才会使用。 而便宜好用的莎草纸又太脆,只能保存一年时间———— “先用莎草纸將就一下吧!” 户籍每隔几年就要重新登记一次,用羊皮纸太划不来,领地的財政也无法负担,莎草纸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要是哪天李昂摸索出造纸术就最好了,不仅便宜管饱,还结实耐用,足以满足户籍登记的需要。 但造纸术並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东汉的蔡伦花了七年时间才逐步摸索出来一套基础的方法,后面几百年的时间里又经过了无数次改进,才终於在明代发展出了最成熟的造纸工艺。 李昂目前只知道造纸的原理和材料,要想真正造出轻薄耐用的纸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amp;amp;gt; 第86章 庄园法庭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6章 庄园法庭 第86章 庄园法庭 俗话说的好:领导动动嘴,下属跑断腿。 这几天时间里,老杰克、罗杰和小汤姆三人忙的脚不沾地,常常饭都来不及好好吃,简单了扒了几口就继续开始工作。 三十几户人家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要是真想一点一点全部统计起来,还是一件麻烦事。 而且除了人口,李昂还要求登记上每家每户的牲畜数量、耕地大小。 但问题是农奴们不识字,也记不清自家耕地有多大,每次询问时,他们的回答都千奇百怪,但最多的还是边用手比划,边嘴里含糊不清的说自家地有那么大。 “那么大是多大?”罗杰气的厌蠢症都要犯了,他强忍住心中的怒气,好声好气的问道。 “额————俺也不晓得,反正那么大就是这么大。” “我去你***” 於是他们又多了一项任务:重新测量耕地的大小。 中世纪的测量工具都十分简陋,也没有精妙的几何和数学知识,所以测量的方法也十分原始。 最常见的,便是用“步”来丈量土地。 这可不是隨意走几步。罗杰找来了一根结实的橡木棍,比照著自己一步的標准长度,仔细削出了一根“標准步杆”,长度大约相当於后世的两英尺半。 然后,他、小汤姆,有时还得拉上稍微机灵点的农奴,开始在田间地头,一桿一桿地艰难比划。 “从这块界石开始,往东走————一桿、两桿————十五桿————好,在这里插根树枝作记號。然后往南————你说什么?那边是你邻居家的田埂了?哦哦,那往北————” 这种测量方法的出来的结果往往不怎么准確,但却是迄今为止最先进的方法。 几何+標准尺的规范测量方法要等到15世纪以后才慢慢出现。 而李昂倒好,天天睡到日上高山才懒洋洋的起床,吃完饭后在庭院里练一会儿剑术,然后一整天的时间里都拿著一叠纸笔在村子的各个地方瞎溜达,边走边写写画画,嘴里还念念有词。 这一举动让在田间劳作的农奴们感到干分不安,因为这些奇奇怪怪的动作就跟吟游诗人嘴里描述的女巫一样,少数人甚至暗地里传播一些诸如领主被魔鬼诱惑的故事,故事讲的有鼻子有眼的,最后通过各种渠道被李昂听到了耳朵里。 这让一直兢兢业业画地图的李昂很气愤,同时也有些无奈。 —— 我画个地图怎么你了? (黄圈內为主角领地) 於是,行使领主权威的时候到了。 在巴塞隆纳,领主不能无缘无故的惩罚领民,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这个法律程序就是庄园法庭。 庄园法庭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日耳曼部落的习惯法传统和西欧封建制度的確立,在罗马帝国崩溃后,成文法典体系在西欧大部分地区瓦解,社会秩序很大程度上依赖源远流长的习惯,庄园法庭正是在此背景下,將古老的社区裁决习惯与领主的司法权威相结合的產物。 一般来说,庄园法庭会由领主的管家主持,然后请上几个在当地富有声望的自由农作为陪审员,领主会在一旁旁听,当事人则会被带到台下接受审问。 这种制度在一开始就偏向於保护领主而非农民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他又维护了农民合法申诉的权利,可以算作欧洲近代法制化的启蒙。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发生在1300年英格兰埃尔顿庄园,19名茅舍农被当地的贵族控告未给领主的马车装草。农奴们则当庭反驳,据理力爭,坚称按照庄园惯例,他们只有垛草的义务,没有装草的义务,。 庄园法庭在查询旧例后裁定农奴的主张成立,並且驳回了领主的申诉,还规定领主不得额外摊牌装草役,从而免除了农奴第负担。 这样的例子虽然不多,但足以证明一个事实:在中世纪,领主在领地上並不能隨心所欲做任何事情,他们同样也会受到习惯法的制约,哪怕这种制约微乎其微,轻轻一挣就会鬆开。 而这次,按照惯例,主持者自然毫无疑问是老杰克,前来陪审的人是小汤姆的父亲,老汤姆。 台下则绑来了几个嘴碎乱传谣言的农奴,他们此刻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人群中,他们的家人也紧张地攥著衣角,脸上写满惶恐。 李昂没有坐在主位,而是选择站在老杰克身侧稍后的位置,手按剑柄,沉默地注视著一切。 他也是最近才知道巴塞隆纳还有这个传统,本来都打算亲自把这几个农奴抓起来杀鸡做猴一番的呢,幸好及时被老杰克阻止了。 事实上,李昂不知道的是,不光是巴塞隆纳,庄园法庭制度还广泛存在於西欧的各个庄园中,包括法兰西、英格兰和勃艮第———— 那种领主一言不合就把农奴抓出去抽鞭子的桥段其实很少见,因为脾气暴虐,不讲规矩的领主很难得到领民的支持,战时也无法徵召足够的士兵,就算靠强制手段徵召到了士兵,这些人也会与他离心离德。 所以稍微有脑子一点的贵族都不会做的太过分,因为这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总的来说,领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不是靠武力来掠夺,而是制度性剥削。这种剥削方式更温和,也更容易让人接受。时间久了,大家就都会觉得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自光回到法庭上,法庭的主持人,还有陪审员都是李昂一方的人,再加上这几名农奴確实说了污衊领主的话,所以他们很快就乖溜溜的认罪了。 被抓来的三人嚇得浑身发抖,叫西蒙的那个中年汉子嘴唇翕动了几下,终於带著哭腔喊出来:“管家老爷!我们————我们就是喝了点劣酒,嘴上没个把门的,胡说的呀!我们没见过魔鬼,也没见大人行巫术————就是,就是看见大人拿著纸笔,在村里走,还念念叨叨————我们愚昧,不懂,就————就瞎猜了————” “老爷那是在画地图,你们几个泥腿子懂什么?” 老杰克没有理会三人的求饶,最后给出了每个人打二十鞭子的判决。 这个判决出自於《加泰隆尼亚习惯法》,其中明確规定:“凡佃户或农奴,以言辞誹谤其直接领主,污其名誉,尤其是妄称领主与异端、巫术或魔鬼有涉者,初犯当处公开鞭答,不少於二十鞭,以做效尤;再犯者,可並处罚金或加倍劳役;若执迷不改,领主有权將其驱逐,並没收其附著於土地之上之財產。” 然后,根据从前流传下来的规矩,老杰克拉响村子中间的铜铃,当著眾人的面宣读三次判决,並询问在场的人有没有异议,在得到沉默的回应后,他让罗杰和小汤姆將这三个傢伙拖到了村口的位置,趴在板凳上每人结结实实挨了二十皮鞭。 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年轻气盛,下手没轻没重的,才十几个鞭子打下去,三人就已经扛不住晕了过去。 最后还是李昂心善,怕这三个傢伙被打死在村口,急忙跑上前叫停,吩咐他们的家人各自给抬回去。 死三个农奴还不值得他心疼,但关键是再过几个月夏收就要到了,这几个傢伙留著还有价值。 他们的家人扛著三个倒霉蛋途径村子中央时,村民们看到三人血淋淋的后背和屁股,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避之唯恐不及。 第87章 马棚 第87章 马棚 经歷了一次庄园法庭的威慑后,村子里的流言果然消失殆尽。 这也让李昂意识到了对待属下的领民要宽猛相济,就像《子產论政宽猛》里面写的一样。 “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政猛则民残,残则纠之以宽。宽猛相济,政以是和!” “古人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的,幸好我上学的时候多读了点书,现在看来用处还真不小。” 他一边感嘆著前世今生,一边背著双手走向小院后面的工地—这里有十几个农奴在修建马棚和牲畜棚。 农奴为领主免费服劳役的时间看似有长长的三个月,但实际上只有半个月不到。 因为农奴每周只在领主自营地上工作三天,平常农活不重的时候,这三天时间刚好够用。 而一旦到了秋播和夏收时节,每周三天的工作时间根本无法打理好面积有两百英亩的领主自营地,就算李昂和老杰克亲自下地也不可能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所以不得不召集农奴服劳役。 因此,农奴每年三个月的劳役期里,有两个月到两个半月的时间都必须固定在土地上以保证领主自营地的收成,剩下的时间才能交给领主自由安排。 李昂显然不想浪费这宝贵的免费劳役期,所以他选择每天支付两枚铜幣的工资给这群前来修建马棚的农奴。 两枚铜幣对於现在的李昂来说只是一点毛毛雨,但农奴们却可以用它买到一磅未脱壳的小麦,对农奴来说很划得来,所以大家干活儿都很卖力气,也很踊跃。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少数人甚至还把关係走到了老杰克那里,希望老管家能为他们开个方便之门。 对於这些请求,老杰克自然是不耐烦的驳斥了。他现在为登记全村的户籍忙的焦头烂额,哪有閒工夫去管这些阿猫阿狗。 “老爷!” 看到李昂走了过来,所有忙碌中的农奴都在同一时间放下手中的活计,拘谨的低下头。那些爬在房樑上的农奴不敢俯视自己的领主,所以头低的更低,几乎要埋进自己怀里了。 “没什么事,我就在这里看看,你们继续忙。” 李昂面带笑容,儘量用轻柔的语气对农奴们说话。不过这些被欺负惯了的傢伙根本不吃这套,该畏惧的还是畏惧。 社会地位越是低下的人,就越会牢牢的死守等级观念,这种现象被称为“受支配者心態”或“等级內化”。 长期的压迫和人身依附,已经將这些农奴的认知彻底塑造。 在他们眼中,领主是天生的、高高在上的统治者,手握生杀予夺的权力,而自己则是命如草芥、依附於土地和领主的“会说话的工具”。 领主的温和,可能被解读为暂时的、不可靠的,甚至可能暗藏陷阱;而领主的严厉,才是符合他们认知的“常態”。他们毕生所学的生存智慧,就是在等级森严的缝隙中小心翼翼地求活,而不是期待与上位者平等交流。 所以,李昂这会儿表现出的温和反而起了反作用,让现在的农奴心底顿时警铃大作,生怕自家领主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 不过,他们怀著忐忑不安的心情等了好一会儿,却发现李昂一句话也没说,而且居然真的就安安静静站在那里看他们干活儿,胆子才终於慢慢大了起来,开始放开手脚继续修建马棚。 中世纪修建建筑物的方式和现代有很大区別,这是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决定的,因为木材和石头是主要材料,铁钉和金属构件极其珍贵稀少,更谈不上钢筋和混凝土。 李昂观察著他们的工作流程。地基是用大块的河卵石混合黏土夯实而成,虽然不如烧制的砖石或混凝土坚固,但在乾燥地区,只要排水良好,也能支撑起一座畜棚。 立柱和主梁用的是附近砍伐的橡木和松木,树皮已被剥去,经过简单的火烤或风乾处理以增加耐用性。 樑柱之间依靠的是传统的榫卯结构一木工们用斧子和凿子在木材端头凿出凸起的“榫头”和凹陷的“卯眼”,依靠精密的契合和木材自身的摩擦力来连接,再用木楔敲紧加固,方法和中国古代的卯结构几乎没有任何区別。 只有在少数关键受力点,他们才会使用昂贵的铁製“蚂蟥钉”或“扒锅子”来加强。 整个建筑过程几乎没有精確的测量仪器,全靠眾人的眼力和经验。线锤用来確保立柱垂直,水平则依靠目测或简单的水槽。 “看起来也不是很难,而且跟前世的木构建筑很相似。” 李昂咂咂嘴,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但欧洲掌握了榫卯结构,却为什么没有出现像中国古代的那种有高高飞檐木製建筑? 他猜测这应该是气候决定的,毕竟欧洲许多地区降雨丰沛,冬季常有大量降雪。过於宽大、平缓的屋檐虽然能提供良好的遮阳和雨雪防护,但也更容易在冬季积雪。 沉重的雪荷载对於依赖木柱和木樑承重的结构是巨大的威胁,很可能导致屋顶坍塌。 不过文化和宗教也是其中的关键因素,只可惜李昂不是研究歷史的,所以看法並不全面。 就在这时,老杰克带著罗杰和小汤姆从另一侧的田埂上走了过来,三人一路上有说有笑,看起来很轻鬆的样子,大概率是统计工作做完了。 果然,在看到马棚下的李昂后,他们立马加快了脚步,走到李昂跟前站定。 老杰克手里是一打用莎草纸编成的厚厚的册子,外面包裹了一层牛皮,每张书页的翻面垫上了一张与纸张等大的亚麻布,也就是说,所有莎草纸只有正面写了字,而翻面是没有字的。 这么做主要是由於纸张太脆,正反面都写字的话很容易把墨跡混在一起,甚至把纸张戳破。要知道,羽毛笔的笔尖可不像毛笔那么柔软,锋利的羽毛笔完全可以用来捅人。 “老爷,您吩咐的任务我们做完了,请您检查。” 老杰克將册子交到李昂手上,便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待在一旁等待李昂查阅。而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则笑嘻嘻的並排站著,激动之色溢於言表,那样子,就是在等李昂看完了夸他们。 不过这种心情也能理解,三人中只有老杰克和罗杰认识字,再加上工作量庞大,他们著实是费了不少心思,期待获得奖励是必然的。 李昂虽然是第一次当领主,但他深諳也《如何做一个不扫兴的人》的道理。 “你们每人一枚银幣,再加一杯果酒,记住,是一杯蓝莓果酒。自己去仓库取!” “老爷万岁!”小汤姆率先欢呼起来,原地蹦了一下,被罗杰一把按住了肩膀才没跳得更高。 罗杰虽然稳重些,但嘴角也咧开了笑容,恭敬地躬身:“谢老爷赏赐!” 二人虽然不明白老爷为什么要特意强调是蓝莓果酒,但有赏赐总归是好的。而且老爷放心让他们自己去取,说明对他们十分放心,这是比得到赏赐更能让人高兴的事。 “呵,这两个小子!” 看著两人远去的背影,李昂不由得笑出了声。老杰克也跟著露出了慈祥的笑容。 “嘿,罗杰,你说老爷为啥专门让我们喝蓝莓酿的果酒?” “谁知道呢,喝就对了!” 罗杰给自己满满倒上了一杯。毫不犹豫的一口乾了下去,隨后————他似乎明白了老爷的用意。 “小汤姆,快喝,这玩意儿怪好喝的,你一定要尝尝!” “真的吗?” “那还有假?我能骗你不成?” 第88章 领地数据大总结 第88章 领地数据大总结 罗杰和小汤姆走后,李昂和老杰克两人走进领主大屋里,开始细细研究这几天统计到的数据。 李昂摊开牛皮包裹的户籍册,花了大约十分钟,从头到尾扫了一遍。翻到最后两页时,他发现老杰克还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 分为这几个方面: 首先是最关键的粮食,根据册子上面的记载,领地目前的存粮总共有3000磅之多,其中包含了大约2300大麦和小麦,300磅燕麦,300磅黑麦,以及其他一百磅各色各样的蔬菜。 另外还有一部分从野外採集的浆果和野菜,不过这里没有记录。 真正让李昂感兴趣的是经济作物,巴塞隆纳处於地中海气候区,適合油橄欖和葡萄生长,所以德格伦村的经济作物也主要是这两类,然后还有少量的亚麻。 根据老杰克的统计,油橄欖树有30棵,葡萄树有25株,亚麻种子有50磅。这些作物全部种植在山坡上的梯田上,没有占用肥沃的耕地,虽然价格不高,但也算一项获取收入的途径。 粮食之后则是牲畜,这一部分就算不看册子,李昂也能清楚的说出来。 他出征之前,家里有两头耕牛,现在又买了两头,所以领主总共有四头,再加上六户自由农家里的,总共是10头,已经足够翻耕领地內的800英亩耕地了。 除了耕牛,还有4只从弗朗西斯科那里买来的羊羔,以及从下帕利亚斯那里缴获的5匹驮马。等马棚修建好后,这些驮马就能全部养在领主大屋后面的马棚里。 说起驮马,就自然会想到战马。李昂视线划过粗糙的纸张,落在战马那一项。 领地里有一匹棕色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一匹阿拉伯战马,两匹猎马以及一匹轻型骑乘马,最后还有一匹矮小的阿斯图里亚斯马,总共六匹战马。可以想见,接下来的饲料消耗肯定很大。 “老杰克,我带回来的那袋苜蓿种子让人种下去了吗?” “种下去了,老爷。”老杰克站起身回答道,“我吩咐他们种在道路和耕地的两边,这些种子很好活,长的也很快,到夏收的时候就能跟著麦子一起收割了。” “那就好,”李昂放下心来,补充道“这段时间就先给战马餵一点燕麦和草,现在不用打仗,战马的体力消耗不大,吃不了那么多。” 见老杰克应了下来,李昂也不再多说,继续翻看户籍册子。 接下来是盔甲和武器,这一部分的来源主要是战场缴获,所以他对此也比较清楚。 盔甲方面,有5副锁子甲,6副镶铁皮甲,20副棉甲/武装衣,最后还有7副皮甲。 武器方面,有35把短刀/短剑,10把战斗斧,25把短矛,6把猎弓,18面木製方盾,以及6麵包铁大圆盾。 从数据上可以看到,武器的数量远远高於盔甲的数量,这主要是这个时期的冶铁技术决定的。 因为优质的铁料(尤其適合打造甲片的渗碳钢或均质钢)產量有限、加工耗时漫长、 且对工匠技术要求极高。 一副覆盖躯干的锁子甲,需要成千上万个铁环逐一铆接或焊接;一副镶铁皮甲也需要將大量加工好的铁片镶嵌或铆在皮革底衬上。这都意味著高昂的成本和时间。 相比之下,武器的打造虽然也需要技术和好铁,但用料相对集中,工艺相对“单纯”。一把剑或斧头,核心在於刃部的锻造和热处理;一支矛头更是结构简单。 因此,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武装一支队伍,往往优先保证人人有件像样的武器,而盔甲则只能配给少数精锐或军官。 看完武器盔甲,接下来就是整个户籍册最核心的部分,也是李昂最关心的部分人口和耕地。 领地总共有30户人家,173口人,6户是自由农,24户是农奴。 其中成年男性有45人,成年女性48人(16岁成年),5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0人,未成年的小屁孩最多,有60人。 这个人口比例在中世纪属於比较正常的范围,按照前世的话说就是人口年轻化,人口结构健康。 看完人口,李昂的目光顺著往下看,落到耕地上。 领地的耕地总共有800英亩,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领主自营地,有200英亩,换句话说,李昂是德格伦村最大的地主,一个人就占据了村子里四分之一的土地。 第二部分是自由农的耕地,总共有180英亩,平均下来每户人家占有30英亩的土地,属於中等水平。在同时期的英格兰,自由农占有的土地一般在40到50英亩之间浮动。 虽然这其间有末日审判导致人口锐减的因素,但英格兰的农民確实是这个时代过的最滋润的。 最后一部分是农奴的耕地,24户农奴总共拥有420英亩土地,每户占有的土地在10到25英亩之间,跟巴塞隆纳的其他骑士领比起来,算是过的比较好的。 不过儘管如此,大部分农奴依然挣扎在温饱线上,大部分时间都无法吃饱。 领主的高额税收是一方面,气候因素也是一大原因。 地中海气候的特徵是夏季炎热乾燥,冬季温和多雨,这导致巴塞隆纳地区的农作物只有一次收穫期,即种植冬小麦,秋播夏收。 而西欧的其他地区,如温带海洋性气候的法国,则有两次收穫期,可以种植两次小麦,分別是春小麦和冬小麦。春小麦在春天播种,秋天收穫;冬小麦在秋天播种,来年夏天收穫。 而且,由於气候因素的制约,中世纪后期流行的三囿制在巴塞隆纳也行不通。 夏季是一年中热量最高的时间段,也是农作物生长的黄金时段,但前提是有足够的雨水来灌溉。恰好巴塞隆纳的夏天基本上从不下雨。 所以如果你在夏季漫步在巴塞隆纳的乡间,就会发现大片耕地拋荒,或者种植著一些耐旱的植物和牧草。而同时期,同纬度的中国华北平原地区,农民们可能正在抢收冬小麦,或者忙於夏播第二季小麦、大豆。 大量的数据一下子涌入李昂脑海,让他不禁陷入沉默。 这田,到底该怎么种? 单纯开荒扩大耕地面积肯定行不通,德格伦村的人口摆在那儿,耕地多了自然忙不过来。 但不扩大耕地面积,如何提高粮食產量? 只种一季肯定不行,必须把中间这段空窗期利用起来。 李昂思考了片刻,心下里已经做出了决定。 三囿制行不通,不代表二囿制也行不通。 但前提是有足够的水资源,制约农业发展的不是別的,就是缺水,只要能解决这个问题,粮食產量不说翻一倍,多三分之二是绝对可以的。 前世,巴塞隆纳的农民藉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抽水和人工降雨,成功实现了一年种植两季小麦。 李昂现在不可能发展出这些高端技术,要想保证在夏季还有充足的水资源来灌溉,就只有一个办法修蓄水池! 冬季是巴塞隆纳降雨量最高的季节,但此时农作物並没有特別高的灌溉需求,所以完全可以通过修建蓄水池的方法,將冬季多余的水资源储存起来,等到乾燥的夏季再开闸放水。 这方面的例子在伊比利亚半岛上很早就出现了,在安达卢西亚等被穆斯林长期统治的地区,摩尔人(柏柏尔人)利用其来自乾旱地区的智慧,大力发展水利,修建了包括蓄水池、坎儿井等一系列水利设施,这些都是值得李昂借鑑的宝贵经验。 说实话,如果可能的话,他不介意招募一批穆斯林工匠,或者亲自去南方的穆斯林占领区考察一下。 这个时代正是伊斯兰文明的上升期,穆斯林的各方面技术都远超天主教世界。 只可惜现实並不允许,至少在当下的加泰隆尼亚,信仰天主教的领主公然与穆斯林合作甚至引进其技术,不仅会招致教会和同僚的非议,更可能在政治上带来不可预知的麻烦。 收復失地运动的狂热情绪仍在蔓延,这种“资敌”或“受异端影响”的行为,极易成为政敌攻击的把柄。 “看来,只能靠我们自己摸索了。”李昂轻嘆一声,將这个诱人但危险的念头压下。 第89章 蓄水池计划 第89章 蓄水池计划 在综合分析了现有的数据后,李昂脑海里得出了一个大概的思路。 在封建社会,或者说农业社会,要想提高领地收入,无非就是发展农业种植。 至於手工业和商业这些高级活动都是建立在充足农產品供应的基础上的,无產阶级的伟大导师马克思曾经说过:“农业劳动不只是农业范围內的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並且是其他一切劳动部门所以能够独立化的自然基础。 翻译成人话,意思就是农业十分重要。 而结合目前的气候、人口、和耕地因素,要想提高农业產量,就必须实行两囿制。 要想实行两囿制,就必须解决水资源时间分布不均的问题。(ps:写这段的时候梦回高中) 要解决水资源时间分布不均的问题,就必须修建蓄水池。 所以目前的任务就是修建蓄水池。 “嗯,这个三段论很流畅,逻辑也说得通,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李昂並没有马上做出决定,刚刚的思路都是理想化的结果,要想真正落到实处,还得徵询一下这个时代的土著的意见。 “老杰克,我计划利用夏收之前的这段空当,在村子里修建一座蓄水池,你看怎么样?” 李昂放下手上的户籍册子,问道。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贴心,101??????.??????等你读 】 “蓄水池?” 老杰克先是疑惑的重复了一句,隨后马上反应过来。 “您是打算每年多种一季小麦?” “不一定是小麦,种点耐旱的黑麦和燕麦也可以,总比把耕地白白浪费了好。”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老。李昂见老杰克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心情不禁大好,兴致勃勃的等待回復。 “老爷,恕我直言,这可不是个小工程。” 老杰克斟酌著用词,儘量用委婉的话表达出来。 “首先,得找到合適的地方。得是地势较高、能自然匯集雨水溪水,底下土质还得密实,不然存不住水。其次,挖坑垒坝,需要大量人力。” 他掰著手指头算:“而且,挖出来的土石要运走,坝体要用石头加固,还得防止渗漏————这些都需要懂行的人指点。咱们村里没人干过这个。万一费了大力气挖好了,冬天一场雨没存住,或者漏光了,或者坝塌了,那可就白干了,还耽误了农时。 老杰克看著李昂,眼神里充满担忧。 “这倒是个大问题!” 李昂砸吧了一下嘴巴,觉得自己还是有些操之过急。 现实中的地质环境比想像中要复杂的多,在没有施工经验的情况下贸然开工,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领主大屋前院的空地上,依次站著罗杰、小汤姆、卢克、亚恩以及这次隨同李昂一起出征的徵召兵。 眾人回到德格伦以后,將身上的盔甲和武器都归还给了领主,由老杰克统一储存在仓库,等到要用的时候再取出来。 一般而言,在战时的一切缴获都属於领主,农奴没有获得战利品的资格。所以之前李昂虽然为每个士兵都分发了武器,但这並不意味著这些武器装备就属於他们。 所有权依旧在领主手中,士兵只是临时被授予了使用权。 如果想获得装备的所有权的话,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子,那就是找领主买。 李昂站在高处扫视了一下眼前的眾人,他们大多穿著白色或者米黄色的亚麻衬衫,下身是一条灰色或者黑色的裤子,腰间简单的系一根绳子以免裤子掉下去,稍微富裕一点的则用皮带代替。 其中也有个別人穿著有色彩的衣服,比如罗杰和小汤姆,还有另外几个自由农出身的农民。 罗杰今天穿著一件蓝色的短衫,袖口和衣摆的地方绣有一圈明黄色的花边。不过做工很粗糙,细看的话,会发现边边角角的地方都毛毛躁躁的,胳膊和腕下的位置已经磨损泛白。 “嘿,罗杰,你说老爷今天把咱们聚在一起是干什么?” 卢克挤过嘈杂的人群,挨著罗杰的脑袋悄声问道。 他的铁匠铺目前还没有开工,这几天一直住在领主大屋后面的空房子里无所事事,李昂也没有给他分配任务的意思,所以心里七上八跳的,摸不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 “我猜是给咱们发赏赐。” 罗杰回忆了一下这几日老爷的言行,再加上自己的一部分推测,得出了答案。 “发赏?” 听到这话,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 李昂之前確实说过,只要在战场上拿够十个人头,就奖励自由农身份,並赠与十亩土地。但实际上真正办到的人並没有几个,目前仅有罗杰和小汤姆两个人,其他士兵仍然是个位数。 拿十个人头並不是真正砍十个人头下来,通常是割下敌人的左耳作为战功的证明。 在战场上一面要杀敌,一面要防范四面八方的刀剑,一面还要砍下敌人的耳朵,可想而知这难度得有多高。 “那我要提前恭喜你了,罗杰,还有汤姆!” 卢克自幼就在铁匠铺里跟著师傅打铁,但並不代表他不懂人情世故。 现在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都是不认识的人,他自然要和罗杰、小汤姆这些人打好关係。 “咳!咳!” 眾人的讲话声越来越大,罗杰在队伍中间和一群人眉飞色舞的吹嘘著自己在鲁迪村的惊险经歷,周围聚集了一大群閒的没事的农奴,时不时发出一两声惊嘆,让他受用极了。 “这个混小子!” 老杰克看到这一幕后,咳嗽了两声,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心想自家儿子还是缺少歷练。 “要是老爷不教训,那我就自己出手,年轻气盛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想起自己年轻时经歷的一些事情,那时巴塞隆纳公国在名义上仍然是法兰西王国的封臣,卡斯蒂利亚王国也还没有占据伊比利亚的西北部,异教徒的势力比现在要强得多。 但年轻的朗格多克公爵无视摩下封臣的建议,执意要进攻半岛上的穆斯林泰法国家,而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就在老杰克思考要不要向老爷建言时,李昂见人来的都差不多了,於是开口说道。 “相信你们中间的不少人已经猜到了我召集大家的目的!” 第90章 赏赐 第90章 赏赐 没错,就跟刚刚卢克猜测的一样,李昂打算履行自己在战场上说过的承诺。 前几天之所以一直拖著没发赏赐,是因为户籍统计还没有做出来,李昂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家底。 但现在所有数据都已经弄清楚了,自然也就没有继续拖延的理由。 李昂前思后想,决定就在自己小院前的空地上宣布这件事,並且还要当著所有徵召兵的面宣布。 虽然其中大部分都只是充当一个观眾的身份,但正是如此,才能激发士兵的斗志。 他没打算搞秦朝的那套军功爵制,这在中世纪会严重水土不服,不过赐予土地和解除农奴身份却是合理的,其他贵族就算嘴上说说。实际里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毕竟这是李昂的私事。 从法理上来讲,李昂就相当於德格伦这个地方的土皇帝,控制著政治军事司法等一系列权利,真正能够制约他的只有两个东西。 一是《加泰隆尼亚习惯法》或者庄园法庭,二是自己的良知。 “这次出征中,达到赏赐標准的人有两个,分別是罗杰和小汤姆!” 李昂话音落下,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许多赶来看热闹的农奴嘴里嘘嘘著古老的歌谣。 歌词大概是这样: ivaliente guerrero empuna la espada, por su senor luchara! tierra y libertad son su premio, la gloria aél llegara! 这一行为源自伊比利亚地区的土著,在部落时代,同伴如果打到了大型猎物,整个部落的人就会这样嘘嘘起来。 声音就跟催尿一样,要是不清楚情况的人贸然闯进来,肯定会觉得尷尬万分。 小汤姆的父亲老汤姆挤到人群的最前排,自豪的看著自己的儿子,突然觉得答应让他隨老爷出征是一件无比正確的事。 隨即,他的目光从上往下落到了小汤姆的后腰上,那里据说是在战斗的时候被敌人砍了一刀,幸好当时穿著锁子甲———— 想到这里,老汤姆摇了摇头,再次改变了主意,觉得出去打仗实在是太危险了。 儿子回来后,他和家里的老婆子悄悄瞄过几次,那伤痕足足有一指宽,周围的皮肉全都紫青紫青的,下面若隱若现能看到网状的纹路,估计是破碎的血管,好在现在已经结痂,只留下一道狰狞的暗红色凸起。 现在天气渐渐热了起来,要是一不小心感染了,那不知道得有多麻烦! 李昂环顾了一下四周,见大家都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几个围观的小伙子眼里冒出了星星,顿时觉得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他抬起手,示意眾人安静下来。 一旁的老杰克见状,安静的拿起纸笔,隨时准备记载。 “罗杰、小汤姆!”李昂走到二人跟前,沉稳有力的说道:“你们用勇气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和价值,现在,我,李昂·德·罗塞洛,德格伦村的合法统治者在此宣布:” “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分別获得10英亩土地的奖励,並享有在该土地之上的一切合法权利,包括处置权和收益权。” “同时,因为二人均不是农奴,所以准许二人可以將成为自由农的权利转卖或者赠予给他人,但买方必须是德格伦村的领民。” 自由农和农奴的区別主要是各自需要对领主履行的义务不同,同时享有的权利也有所区別。 农奴没有人生自由,必须经过领主同意才能出村。在理论上,他们耕种的土地的所有权都归领主,自己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必须承担高额的赋税,类似於中国古代的佃农。 但这还只是冰山一角,相比起自由农,农奴需要承担的义务多得多,比如每周在领主自营地上义务劳动三天,没有向庄园法庭上述的权利,不得买卖或者转让土地等等。 而自由农则可以隨便出入村子,土地的所有权也在自己手中,每周也不用去领主自营地上劳动,並拥有向庄园法庭乃至於更高级领主上诉的权利。 所以,获得一个自由民的身份在大多数时候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除非遇到灾年或者特殊情况,否则没有人愿意沦为农奴。 因此,这项转卖自由农身份的权利应该能卖出很高的价格。 但从宏观上来讲,这么做是在损害领主的利益。 自由农增多,就意味在领主自营地上耕种的农奴变少,慢慢的,领主的税收也会隨之减少,领主在当地的权威也会下降。 除非完全废除现有的庄园农奴制度,开创一种新型的土地分配製度,否则,这种情况就不会得到改变。 但多一两个自由农还是没问题的,只要自由农的数量不超过村庄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就不用担心。 李昂话音落下,老杰克马上將一纸契约递到了二人手上。 契约用羊皮纸製成,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契约生效的时间、地点,契约双方,以及契约內容。 其中內容所耗费的笔墨是最多的,並且使用的不是拉丁文,而是本地的加泰隆尼亚语,只有在结尾的落款处才看到李昂的拉丁文签名,和猎鹰图像的红色火漆印章。 罗杰和小汤姆两人面露喜色,接过沉甸甸,带著新鲜皮革和墨水气味的羊皮纸卷,按照惯例向李昂说些讚美的话。 “以上帝之名发誓:我仁慈的领主,我將时刻牢记您的恩典,永远不忘对您的义务,忠我所忠,爱我所爱————” 仪式进行完毕,李昂满意的点点头,没有多说,示意二人回到队伍里。 就目前来看,自己想要的效果全都达到了,周围围观的人和没能领到奖励的徵召兵全都羡慕的不得了。相信要是来年发生战爭的话,这群傢伙绝对会踊跃报名。 他鬆了松领口,顿了一下,隨后继续说第二件事。 “我计划在领地里修建一座蓄水池,这几天要去选址,需要经验丰富的一名猎人带路,每天可以拿两枚铜幣。” 李昂说完,眾人聚在一起议论了一会儿,最后走出来一个打扮寒酸的跛脚男人。 “大人,我打小就在山上打猎,对这一带熟悉的很,您看我行吗?” “那就你吧!” 李昂本以为小汤姆的父亲老汤姆会站出来,但老汤姆看起来似乎有些瞧不上这一天两枚铜幣的薪酬。 不过想想也是,小汤姆这次发了大財,老爹也该享点清福了。 第91章 要债的来了! 第91章 要债的来了! 清晨,村口的柵栏旁,罗杰、卢克还有跛子猎人齐齐站在结实的路面上,嘴里嘰嘰喳喳討论著。 罗杰今天身穿一件单层拼接兽皮製成的皮甲,腰缠一条简易的牛皮腰带,紧身长裤下面穿著一双兔皮长靴,背上背著一把牛角筋猎弓,腰带右边悬掛著鹿皮箭囊,左边则是一柄短剑,一把武装斧。 卢克的行头也差不多,身上是一件从仓库领来的轻薄皮甲,腰上掛著武装斧和短刀,除此以外,他还额外挎了一个亚麻做的大布包,方便收集路上看到的植物和浆果。 跛子猎人叫米勒·埃·卡卡德(miroelcacador),cacador这个单词在加泰隆尼亚语里面就是猎人的意思,而miro则有號角的意思,所以不管是谁,只要听到米勒这个独具特色的名字,就马上会意识到对方应该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 因为在巴塞隆纳,平民很少拥有姓氏,如果有的话,那大概率就是以自己的职业为姓。 比如一些常见的姓氏,如费雷尔(ferrer,铁匠)、卡斯特(cabestrer,马具匠)、泰勒(tei.idor,织工)、莫利纳(molinero,磨坊主)等等。 这种以职业为姓的传统,清晰地將一个人的出身和社会分工烙印在名字里,让人一目了然。 但贵族们的姓氏也並没有想像中那么高雅,比如李昂的姓氏,罗塞洛(rossello)。 在庇里牛斯山脉,有一个地区叫做“鲁西永”(roussillon),而rossello就是这个单词的变体。 因为李昂的祖先出生於这个地方,后来又成为了骑士贵族,所以便直接以自己老家的地名为姓。 这种取姓氏的方法在古代中国也很常见,比如项羽的祖先出生在项城,所以就以项为氏———— “罗杰大人,你说老爷这会儿怎么还没来?” 米勒是猎人,但同时也是农奴,在中世纪,许多村庄把“为领主驱赶野兽”这项义务与部分农奴绑定,於是这群农奴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世袭的猎人,米勒家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农奴的身份,所以他天生对领主和领主身边的人抱有畏惧的心態,就连跟年纪比自己小的罗杰说话也会不自觉的使用敬辞。 “不不不,米勒叔叔,你叫我罗杰就好。” 罗杰並没有因为自己和老爷的关係亲近而看不起別人,他闻言连连摆手,笑著回復道0 “老爷刚刚临走前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还没办,说是要做什么纹章罩袍,我也不是很懂。” “纹章罩袍,不会就是衣服吧?” 卢克也一脸好奇的凑了上来,兴奋的加入二人的对话。 回到村子后,小汤姆跟著老汤姆天天下地伺候庄稼,再加上现在又多了10英亩地,所以根本抽不出来时间。 而卡特和亚恩两人也是同样的情况,现在马上就要夏收了,夏收之后就是十一税、粮食税、土地税、人头税———— 卢克扳著指头仔细数了一下,德格伦村光是税收的名目就有十几种,要是今年的收成不理想,搞不好一家子都得完蛋,因此这几天村子里没一个人敢打马虎眼,毕竟骗谁也骗不了土地。 李昂此刻刚从一户会织布的人家出来,一路上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无他,主要是农奴的茅草屋太臭。 说句老实话,他想过自己领地里的民眾生活水平可能不高,但没想到会低到这个程度。 整栋屋子就三间房,一间放东西,一间烧火做饭,一间留著睡觉。 除此以外,就是一张老掉牙的桌子,几把表面上看得过去,但实际上一碰就会散架的凳子。还有一些木碗和几把汤勺。 —— 全屋子里最值钱的就是,就是被藏在房樑上的铁质锄头和铁斧。 但实际上,这两把为数不多的铁器也都是锈跡斑斑,布满缺口,年代久远的老古董了。以李昂高考69分的歷史水平来推断,起码是二十年前的老物件,大开门儿! 所幸他要吩咐的事情不多,就是让家里的农妇聚集几个人在一起织几件纹章罩袍,模样就按照李昂给的图纸来,丑一点儿无所谓,但一定要厚实耐用。 临走之前,他注意到茅屋男主人快要哭了的脸色,补充了一句:“布料和工具可以找老杰克去拿,每人每天两枚铜幣!” 言讫,对方果然一下子喜笑顏开,乐呵呵的不停的点头哈腰,就差把高兴写在脸上。 “切,老爷我是什么人,还在乎贪这点儿便宜?” 李昂一时间心情大好,觉得自己此刻恐怕是整个巴塞隆纳公国最正直、最无私、最慷慨大方的领主,直到他在路边发现自己的一块领主自营地上居然无人耕种,並且杂草已经蔓到了脚边。 “老杰克,这是怎么回事?” 於是乎,训斥完偷懒的农奴,並宣布了10枚铜幣的惩罚后,李昂又不可避免的耽搁了十分钟。 “这一天太天的,当个领主可真不容易。” 他现在用屁股都能想到,每天肯定有不少农奴在领主自营地上偷懒,但农奴的人数实在太多,光靠老杰克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得想个靠谱点的办法才行。 他边走边想来到村口时,太阳已经完全升起,三个身穿皮甲的人影在路上焦急的来回踱步,看样子应该等了很久。 “老爷,您总算来了!” 罗杰抽了抽自己已经站麻了的脚,抱怨道。 而他身后的卢克和米勒虽然心底也有些不满,但他们可不敢像罗杰一样直白的说出来。 罗杰从小就被当成李昂的侍从培养的,彼此之间自然熟悉的很,偶尔开开玩笑很正常。 而卢克和米勒说白了就是李昂的个人財產,只不过卢克身为铁匠,地位更高一些。 “刚刚路上碰到一些事,耽搁了一会儿,让大家久等了。” 或许还是残存的现代思维在脑海中作怪,李昂下意识的用歉意的语气向眾人说道。 “大家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老爷!” 三人没想到领主老爷竟然真的会向自己道歉,心底下的不满在一瞬间烟消云散,转而被一股受宠若惊的感情填满。 “嗯,那就好,咱们出发吧,先往西边走走看!” 李昂没有多说,走在队伍中间,罗杰和卢克两人坐镇后方,米勒则自觉的走在前面带路。 说来也奇怪,米勒的脚据说是在一次与野猪的搏斗中被獠牙撞坏的,但右脚的缺陷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行走速度,甚至还隱隱让李昂有种追不上的感觉。 “果然,生命会自己寻找出路!” 李昂瞥了眼一瘤一拐但速度奇快的米勒,心底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嘆。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米勒的速度突然慢了下来,最后乾脆停在了那儿,原地不动了。 “这是什么鬼?难不成走累了?” 抱著疑惑的心態,李昂快步走上前查看。 > 第92章 反犹否? 第92章 反犹否? 亚伯拉罕此刻也有些不知所措,他头戴一顶犹太风格的三角小毡帽,身穿一件结实黑色长袍,胸口的位置有一个黄红两色相间的金属大圆环,外面套一件宽幅羊毛斗篷,既能遮风又能挡雨。 “我是犹太商人亚伯拉罕,打算去德格伦村,没有恶意!” 从他的视角来看,前方有三四个身穿皮甲的人影,手里还拿著短柄武器,装备很精良。並且这群人身上都隱隱透著一股子杀气,绝对是杀过人,见过血的主。 但不管对方是出於什么自的拦下自己,先礼后兵的规矩总还是要遵守的,亚伯拉罕跑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翻过船,靠的就是一个“和”字。 “大不了就花点小钱买一份平安!” 亚伯拉罕瞥了眼跟在自己身后的四个僱佣兵,觉得对面应该没有傻到要跟自己火拼地步。双方的人数都差不多,自己这边还有马,要真打起来,谁也討不了好果子吃。 “各位好汉,不要衝动,大家出来都是为了混口饭吃,何必相互为难呢?” 他前几日在巴塞隆纳城听到消息说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的战爭已经结束,並且胜利者居然还是资源贫瘠奥尔加尼亚,所以便立刻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好找李昂收回他之前的欠款。 只是没想到,战爭刚一结束,山贼和劫匪就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 “居然是这个傢伙!看来今天咱们是去不成了,改天吧。” 亚伯拉罕面前站著的人其实不是山贼,而是李昂他们一行人。 —— 只不过李昂被米勒挡在了身后,再加上距离有些远,所以犹太商人並没有认出来。 “老爷,我们要不要————?” 身后的罗杰显然也认出了对方,他悄悄走上前,拽了拽李昂的衣角,意思再明显不过。 “不行,这里地形太空旷,他们又有马,我们搞不好还可能被对面反杀。” 李昂並不介意假戏真做,带著眾人客串一把强盗,顺便把自己欠的钱给赖掉,只可惜他们一行只有四个人,也没有穿铁甲。而亚伯拉罕身后的四个护卫都有马匹,如果贸然攻击的话,胜算並不大。 “是我,我亲爱的朋友,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在经过深思熟虑后,他决定先让子弹飞一会儿。於是果断站出来向犹太商人招手。 “托上帝的福,我过的很好!” 亚伯拉罕见对方居然是李昂,心里的疑虑一下子打消了大半,他不敢骑在马上和一名贵族说话,所以匆忙翻身下马,朝李昂走了过来。他身后的四名身穿皮甲的僱佣兵见状,也顺从的跟在自家老板身后,但手始终放在腰间的剑柄上没有鬆开。 “罗塞洛爵士,我前日听说奥尔加尼亚在战爭中大获全胜,甚至俘虏了下帕利亚斯的男爵。我想这一切肯定少不了您的出谋划策。” “哦,上帝保佑,你的消息可真灵通,不过事实上的確如此!” 李昂偷偷瞄了一眼商人身后的僱佣兵,耸了耸肩,自然的搭住亚伯拉罕的肩膀,开始自吹起来,不过也不能算是吹牛,因为其中还是有一部分现实元素的。 “当时我带著手下几个兄弟独守鲁迪村,对方有四五百號人,日以继夜的攻打城墙,幸好我最后力挽狂澜,才没有————” “哈哈,大人的英勇果然不输当年的老爵士!” 亚伯拉罕一般装模作样的陪笑,一面在额头上升起黑线。 他不知道战爭的真实情况,也並不关心这些,但凭他以往对罗塞洛父子的了解来看,李昂除非走了大运,否则绝对不可能在战场上有什么出色的成就。 幸运的是,事实就跟他想的一样,原主“李昂”走了大运,被前世撞大运的李昂取而代之,至於在战爭中屡建军功,那自然是不足为奇了。 不幸的是亚伯拉罕並不知道这些事情,就算知道了,他也会装作不知道。 因为在发现异端並上报后,通常会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被称为异端的人死,要么是发现者死。 作为一个不受待见的犹太商人,他不认为那些高高在上的神父们会为了自己去得罪一名贵族。 说话间,几人又再次走回了村子。 李昂转过身来吩咐卢克和米勒两人先回去,考察蓄水池选址的事情过几天再说,他自己则带著罗杰將亚伯拉罕引入领主大屋,二人面对面开始正式的商谈。 老杰克此时已经手脚麻利地在屋內唯一的木桌上摆好了两个粗糙的木杯,里面倒上了果酒酒德格伦目前还拿不出更好的饮料招待客人。哪怕有,也不会用在犹太人身上。 亚伯拉罕对此似乎並不介意,他摘下小毡帽放在膝上,坐姿端正,双手交叠。 “罗塞洛爵士,首先,恭喜您凯旋归来,並巩固了您和盟友的地位。”亚伯拉罕的开场白彬彬有礼,“愿这片土地在您的治理下繁荣昌盛。” “谢谢你的祝福,亚伯拉罕。”李昂在主位坐下,罗杰则侍立在他身后一侧,手按剑柄,眼神警惕地扫过那四名留在门外、但目光不时瞥向屋內的僱佣兵。 这四名僱佣兵统一的穿著一副皮甲,没有头盔,但护臂和护腕等小配件一应俱全,脚下蹬的是一双硬质牛皮靴子,上面沾满了泥浆。 “那么,你这次远道而来,想必不仅仅是为了祝贺我吧?”李昂明知故问道。 亚伯拉罕微微一笑,那笑容精明而不失礼貌:“爵士阁下,您是一位睿智的人。我想有些事情並不需要我多说。” 说著,他从怀里掏出之前二人商定好的一份合同,上面记载的很清楚,李昂凯旋后,需要连本带利归还1400枚银幣给商人亚伯拉罕,如果做不到的话,就要用自家祖传的盔甲来还债。 “这是当然,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忘记。” 李昂边说边招手示意老杰克去取钱,仿佛对此毫不在意。 “你知道的,亚伯拉罕,我向来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这一点请你务必放心,答应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到。” “看来这个傢伙確实发了一笔不小的財!” 亚伯拉罕不动声色的在心底暗暗想到。 1400枚银幣可不是什么小数字,按照一枚金幣等於三十枚银幣的算法换算的话,1400枚银幣价值46枚金幣,这足够他在巴塞隆纳城里买上两处上好的店铺了。 “咱们真的要给吗?” 罗杰恨著老杰克来到库房,找到存放银幣的盒子,认真的清点出1400枚。 “老爷说给咱们就给,老爷说不给咱们就不给。” 老杰克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给出了一个无懈可击的回答。 “那就把这几枚也放进去!” 罗杰挑出几枚顏色偏青的银幣,替换掉其中那些色泽较好的银幣,“这几枚是我们去救商人弟弟的时候搜到的,上面涂了顛茄汁液————” “走,別让老爷等久了!” 老杰克装作没听见,走上来拍拍罗杰的肩膀,催促道。 “合作愉快,尊敬的大人,希望我们还能再见!” —— “当然,与你做朋友是件十分愉快的事情,不过我想应该没人希望再次见到你!哈哈!” 李昂大笑著目送亚伯拉罕一行五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村口,眼神也逐渐变得凌厉起来。 “罗杰!” 他神色冰冷的唤来身旁的罗杰,將头附在他耳边小声吩咐道。 “你这样去做————” 第93章 我当然是山贼啦 第93章 我当然是山贼啦 ”大人,恭喜您,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回了欠款!” 亚伯拉罕和四名僱佣兵走在前往索尔索纳的路上,听到身旁的恭维声,他的眉头不禁皱了皱。 “早知道就不僱佣这群傢伙了!” 亚伯拉罕此刻有些后悔,他原本以为这次要债应该会有不小的难度,或许可能要在德格伦村待上数天。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才咬著牙花大价钱雇来了这四个傢伙。 可没想到事情的进展居然异常顺利,李昂不仅拿得出1400枚银市的巨款,还真的毫不犹豫的把欠款还给了他! “估计还是太年轻了。” 亚伯拉罕见多了这种理想化的贵族,他们普遍年轻的时候胸怀满腔热血,把骑士精神当作自己行为处事的准则,恪守美德和正义。只有经歷了一系列毒打之后,才会真正蜕成为一名现实的贵族老爷,拥有犹太商人所憎恶的一切品质—狡猾、善於欺诈、不择手段———— “这里面也有你们的一份功劳!” 虽然心底有些不满,但亚伯拉罕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安全还得靠这些大个子保障,所以他依旧保持一副笑逐顏开的模样。 他边说边转过身,扔给僱佣兵们一瓶蓝莓酿的果酒,引得眾人一阵哄抢。 这瓶果酒是临走前李昂硬塞给他的,照理说一名贵族不该对商人如此客气,但李昂这人总给亚伯拉罕一种出人意料的感觉,似乎任何超出常理的事发生在他身上都不足为奇。 他摸了摸胸口红黄相间的金属圆圈,感觉到一阵冰凉,这个金属圆圈只有犹太人才会佩戴,为的就是能与本地的加泰隆尼亚人分出区別。如果有犹太人在城镇里被发现没有佩戴金属圈的话,將会面临2枚银幣的罚款。 不过在赶路途中短暂的取下来还是没有问题的,这里方圆几公里內都没有人烟,除了自己的僱佣兵们以外,没人知道他犹太商人的身份。 “要是有一天,能永远的取下来就好了!” 想到这里,亚伯拉罕的眼眶突然有些湿润。 犹太人失去了自己的故乡,他们一边四处流浪,一边还要无时不刻警惕周围其他民族的同化。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从事被统治者和教会所鄙视的商业活动来赚取利润养活自己。 如果可以,亚伯拉罕並不排斥经营土地,但巴塞隆纳乃至整个欧洲的统治者都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当地的民眾也不可能允许自己被异族、异文化、异宗教的犹太人统治。 犹太人与在欧亚大陆来回迁徙的吉普赛人一样,被並称为世界两大流浪民族。 但他还来不及取下胸口处的圆圈,一支带著白色尾羽的倒刺箭突然直直的朝他射了过去。 箭矢尾端的羽毛划破气流,发出呼啸的声音。 “不好,有敌袭!” 亚伯拉罕惊呼一声,慌忙翻身栽倒在马下,才侥倖躲过了这一支箭矢。 倒刺箭锋利的箭头深深没入泥土,铁质箭尖的周围有无数弯曲的小铁鉤和凸起,让惊魂未定的亚伯拉罕看到后倒吸一口凉气。 若是刚刚自己的反应再慢半拍,被这支箭刺进肉里———— 他全身打了个冷颤,取下马背上的背囊护在身前,脑袋不自觉的又低了一点。 “该死!居然被这傢伙躲过了!” 罗杰懊恼的丟下弓箭,往自己手心上吐了口唾沫,拿起长剑和盾牌,目不转睛的注视著山坡下方的动静。 在他身后两侧,分別是小汤姆、卢克,还有卡特和亚恩。 虽然地里的农活很忙,耽误不得,但老爷的吩咐显然更加重要。而且。他们临走前还得到了老爷的许诺,只要行动成功,每人就能拿两枚银市的赏钱。 —— 不过最重要的不是赏钱,而是老爷对他们的信任。 他们一行人对该死的犹太佬都不怎么感冒,所以接到命令后都没有任何迟疑,马上就做好了杀人灭口的准备。 只是令卡特等人没想到的是,这么隱秘的事情,老爷居然第一个想到了他们! “大家小心点儿,都装成山贼劫匪的样子,咱们可不能坏了老爷的名声。” 下方的僱佣兵纷纷下马,举著盾牌围成了一个防御圈,偷袭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罗杰决定直接衝下山去。 但在此之前,他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杀死一个犹太人很简单,但名声毁了想再补救回来就很难。 他们今天特意等到犹太商人走出了德格伦村的领地之后再动手,为的就是不让人起疑。反正至少在明面上不能让人看出来这事儿是李昂乾的。 “放心,我们都清楚的很,打死也不会让他们知道的。” “那就好!” 得到眾人的承诺后,罗杰心中最后一点顾虑被打消,他不再犹豫,拉起黑色的脸罩,怒吼著衝出树林。 身后的其余几人也有样学样,纷纷拉起面罩遮住脸庞,全身上下只露出一双棕色的眼睛。 “今天碰到爷爷我了,算你们走运,哈哈哈!” 罗杰学著山贼的样子和语气,一下子把犹太商人和僱佣兵都唬在了原地。 “每人拿出20枚银幣的现钱,我就放你们过去!” 他將手往身后一指头,小汤姆、卢克、卡特等人在道路上一字排开,堵住了亚伯拉罕的去路。 “这位大人,好说好说!” 只要不害命,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作为一个商人,亚伯拉罕首先思考的是如何达到利益最大化。 他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几名山贼自称山贼的傢伙,他们身上都罩著一件掉了顏色的斗篷,脸也被结结实实的遮住。衣服下面鼓鼓的,应该是隱藏的甲冑。手上的武器也不比自己身后的僱佣兵差,要是真打起来,自己未必能全身而退。 一瞬间,亚伯拉罕又感觉无比庆幸,若不是自己多长了个心眼,雇了四个佣兵保护自己,只怕现在早就已经身首异处了。 罗杰看犹太商人一言不发,只是一味的盯著自己看,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是自己或者其他人暴露了。 他悄无声息的上前一步,同时朝小汤姆使了个眼神,打算先下手为强,把犹太商人干掉,却惊讶的发现亚伯拉罕正一脸赔笑的朝自己走来。 他强自镇定,用更加粗鲁凶狠的语气吼道:“看什么看!老子脸上有花吗?快点,把钱拿出来!不然別怪我们不客气!” 亚伯拉罕被吼得一惊,连忙说道:“这位大人息怒,息怒!我们愿意付钱,愿意付钱!”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神示意身后的僱佣兵头领,那是一个脸上有刀疤的壮汉。 僱佣兵头领眉头紧锁,他经验丰富,觉得眼前这几个“山贼”有些不对劲。 他们的站位、握武器的姿势,隱隱带著军队训练的痕跡,不像是普通打家劫舍的乌合之眾。而且,开口只要每人20银幣? 对於一支携带了140枚银幣巨款的队伍来说,这个要价————太“客气”了,更像是找个由头动手,或者另有图谋。 “老板,”僱佣兵头领压低声音对亚伯拉罕说,“这些人不对劲。他们可能不是衝著钱来的。” “不是衝著钱来的?” 亚伯拉罕觉得可笑之极,“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不爱钱的!” 他此刻已经打定主意了要花钱免灾,所以並没有理会佣兵头子的说法。 就像贵族天然的不信任商人一样,商人也天然的不信任佣兵。 亚伯拉罕在心底默默的算了一笔帐,他们总共五个人,一人20枚银幣的买路钱,总共也就是100枚银幣。而一旦开战的话,自己搞不好会受伤不说,僱佣兵们一旦战死或者受伤,他也要额外再出一笔数目不小的抚恤金。 所以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还是花钱买命保险一点。 “给,我给,我马上给!” 亚伯拉罕从口袋里数出一百枚银幣的现钱,强忍著不舍递到了一名佣兵手上,示意他给对面的山贼拿过去。 > 第94章 犹太人之颅 第94章 犹太人之颅 “好机会!” 罗杰当然不会收下这笔钱,他趁著亚伯拉罕和僱佣两人数钱的空当,大喝一声,招呼著身后的同伴就围攻了上去。 “汤姆!我们一左一右!” 罗杰的剑锋直取亚伯拉罕,而小汤姆则挥舞著月刃斧劈向那名佣兵的脑壳。 亚伯拉罕只听见耳边传来一阵呼啸的风声,紧接著是一股奇异的碰撞声,然后,他抬起头惊讶的发现。 自己面前的佣兵的头颅正一点一点从中间裂开,迸射出鲜红的血液和粉嫩嫩的脑花儿。隨后,一柄巨斧自上而下,將裂痕进一步扩大,吱呀吱呀的骨裂声如同魔鬼在耳边低语。 “啊——!” 亚伯拉罕跑商这么多年,自认为见过不少血腥的场面,但以往经歷的一切跟这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他不敢犹豫,不敢回头,甚至不敢喘息,只想一个劲儿的转身逃跑,而这则给了罗杰一个绝佳机会。 犹太商人转身的一剎那间,细长而光滑的脖颈大片裸露在空气之中,这对渴望建功立业的罗杰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去死!” 他大喊一声,长剑从右上方斜斜的劈下,在空中划过一个精美的弧线,剑刃触碰到亚伯拉罕的脖颈后,先是一顿,隨后无遮无拦的滑了下去,如同切瓜砍菜般割下了他的脑袋。 失去了头颅后,商人下半身的肌肉在极短的时间內仍然保持活性,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旧坚持履行著大脑下达的最后一项命令,在脊髓神经的指挥下向前迈出了一小步,隨后终於不支,重重的倒在了地上,就如同一株被抽光了所有养分的大树。 一个照面的功夫,不仅僱主死了,还损失了一个弟兄,仅剩的三名佣兵又惧又怒。他们將后背紧紧的靠在一起,不敢有丝毫鬆懈。 罗杰一行五个人没有携带长柄武器,只能分散围住对面,但双方人数差距並不大,面对佣兵们训练有素的防御阵型,谁也不敢贸然上前进攻,双方一时间都僵在了原地。 见状,中间的那名佣兵头子忍不住开口:“各位好汉,咱们无冤无仇,何必彼此为难对方?这个商人身上的钱你们全拿去,只求放兄弟一马,咱们相安无事,怎么样?” “你们放心,我回去了绝对不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 “. “” “不说出去才怪!” “好!” 罗杰听完暗自腹誹道,在经过一阵短暂的思考后,他给出回应。 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万一僵持到一半路上又来了人那可就难办了。 到时候不仅完成不了任务,说不定自己这一行人还有被发现的可能。 罗杰决定就按照对方的要求来一个將计就计,他朝身后挥挥手,示意眾人让开一条道路,同时一边眨巴眨巴眼睛,示意大家趁佣兵们逃跑的时候抓住对面的破绽。 他们一行人在跟著李昂出征的日子里一起战斗了很长时间,早就打磨出了默契。 眾人不约而同的朝罗杰抿了抿嘴,表示自己明白。 但佣兵头子显然十分谨慎,即使得到了许诺,他们也依然不敢鬆开阵型,而是背靠著背,像一只缓慢移动的铁刺蝟,警惕地、一步步地朝著罗杰示意的方向挪动。 “该死的东西!” 眼见得对方就要跑了,罗杰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幸运的是,一旁的卡特突发奇想,他拔出短剑猛的刺进马匹的屁股。 “希律律!” 鲜血在马尾的地方绽开出一朵花,一瞬间,受伤的马儿发出剧烈的嘶鸣声,隨后高高扬起后蹄,不管不顾的冲了出去,马首正对著三名佣兵的方向。 “见鬼,快挪开!” 佣兵头子清楚的知道被受惊的马匹撞在身上的后果,他不由得脸色大变,急促的催促另外两个手下改变位置。 就是这个转变阵型的空隙,胜负之数已分! 其中一名佣兵在慌乱中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正吃痛的捂著自己的膝盖,他身边的同伴试图弯下腰去拉他,却只觉得后背骤然一凉。 等他低头去看时,却发现一柄滴血的长剑已经从背后刺破自己的腹部,剑尖的位置上还掛著一缕血肉模糊的肠子。 “啊!啊!啊” 按道理来说,受了这样严重的伤势,人应该感受不到任何疼痛,可这名被刺破腹部的佣兵却还是不受控制的发出撕心裂肺般的惨叫,让摔倒在地上的同伴听到后不禁毛骨悚然。 “我————我投降,求求你们別杀我!” 跌倒在地的那人以极其卑微的姿態跪在地上,试图靠这样的方式保住一条小命。 但罗杰等人的出现就註定了他们不可能活著离开。 “靠祈求是得不来性命的!” 在战场上见惯了生死的小汤姆没有犹豫,走上前一斧子结果了他。 最后,只剩下那名佣兵头子还在抵抗。 他背靠著路边一棵粗壮的橡树,盾牌护在身前,长剑指向围拢上来的五人,眼中满是绝望和困兽犹斗的疯狂。 “你们————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嘶吼道,声音因恐惧和愤怒而变形,“你们绝不是普通山贼!那个犹太佬到底惹了谁?!” 罗杰当然不会傻到去回答。他抹了一把溅到脸上的血,与卡特、卢克、亚恩、小汤姆交换了一个眼神。五人慢慢散开,从不同角度逼近。 佣兵头子知道自己绝无生路,他发出最后一声绝望的咆哮,猛地向前一衝,剑锋直取看起来最年轻的卢克!卢克慌忙举盾格挡,却被这拼死一击震得手臂发麻,跟蹌后退。 就是现在! 罗杰和卡特从两侧同时抢上,罗杰的剑刺向佣兵头子因攻击而暴露的肋下,卡特的斧头则横扫其下盘。 佣兵头子勉强回盾挡住罗杰的刺击,却再也躲不开卡特沉重的斧劈。斧刃深深嵌入他的小腿,骨骼碎裂声清晰可闻。 “啊——!”佣兵头子惨叫著单膝跪地,盾牌歪斜。 罗杰上前一步,长剑抵住他的咽喉。 “实在抱歉,我亲爱的朋友,看在上帝的份儿上,请你下辈子別再接这种活计。”他低声道,手腕轻轻一送,剑尖顿时没入对方的喉咙。 佣兵头子圆睁著不甘的眼睛,缓缓歪倒在地上,鲜血汩汩涌出,浸湿了落叶。 不久后,林间小道重新恢復了寂静,只剩下马匹在远处不安的响鼻和风声。浓重的血腥气瀰漫在空气中,远处的天空中传来几声乌鸦的叫声。 “看来这群傢伙今天又可以饱餐一顿了!” 罗杰喘息著,看向一地狼藉的尸体。 乌鸦是食腐动物,所以他们通常能提前感知到死亡的气息。往往一个地方出现了尸体,那么要不了多久,那里就会匯集一大群黑色的乌鸦。 “把装备都扒下来,还有马匹。” 罗杰蹲下身子在死去的犹太商人身上找到了自己之前和老杰克清点出的1400银市,除了银幣以外,他还发现了不少新奇的小玩意儿,以及一封看起来质量上乘的羊皮纸信封。 “真是奇怪!” 他嘀咕了一句,没有选择贸然打开信件,而是小心的揣进了自己怀里。 与此同时,小汤姆和卡特两人也控制住了商人和佣兵遗留下来的马匹。总共五匹马,有一匹被刀砍中了屁股,估计活不成了,剩下的都是轻型骑乘马,肩高也只有1.3米左右,不適合用来作战马,但价格依旧昂贵,至少130枚银幣是有的。 “走,咱们回去了!” 见战利品已经搜刮差不多了,罗杰没有多做停留,他撕下一块亚麻布包住犹太商人的脑袋,带著眾人往村子的方向赶了过去。 第95章 再次进山 第95章 再次进山 “老爷!” 李昂在屋子里听到村口传来的马蹄声和欢快的脚步声,就知道吩咐给罗杰的事情办妥了。 “但愿不要被別人看出来!” 巴塞隆纳的大部分行会组织都有犹太人的身影,一旦被那群穿黑袍、戴三角帽子的傢伙知道自己截杀了他们的同胞,德格伦村要再想在公国內进行大规模交易就难了。 巴塞隆纳公国位於西地中海的西北角,处於法兰西、神圣罗马帝国以及南方异教徒势力的交接地带,並且与北义大利的商业共和国隔海相望。 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使得巴塞隆纳沿海的地区的商业贸易极度繁荣,在佩皮里昂的港□,你可以看到来自北方的金头髮法兰克人,来自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伦巴底人,来自北非的柏柏尔人,以及少数黑奴和来自更遥远地区的白奴和波斯女奴。 为了以后更长远的发展,李昂势必要与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接触,而犹太人则在中间充当桥樑作用,將本地人与外来的商人连接起来。 所以,作为一名低级贵族,一旦失去了犹太人的好感,结果可想而知。 除非日后李昂的爵位能达到男爵乃至伯爵,到那个程度,他才有实力无视犹太商人的商业垄断。 “老爷,这是那个亚伯拉罕的脑袋!” 罗杰走进李昂的小院,兴冲冲的递上来一个包裹,里面装著一个圆滚滚的东西,还渗著殷殷的血渍,生怕別人看不出来。 李昂对死人的头颅没有兴趣,而且他又不是维京人,每次在战前都喊上一句:“我要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你怎么把这玩意儿拿进来了?一路上有那么多小朋友在看,多嚇人吶!” 於是,英明伟大的李昂·德·罗塞洛爵士就罗杰等人的冒失行为做出了义正言辞的批评。 据消息人士指出,今日傍晚,领主李昂·德·罗塞洛爵士於其宅邸內,就侍卫长罗杰等人执行外勤任务后的一系列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了严肃而深入的批评教育。 目前,涉事物品已由专业人员在指定地点按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罗杰侍卫长及其小队成员已认识到错误,並做出深刻检討。领主府表示,將继续加强內部管理,確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为德格伦领地的长治久安与精神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第二日,李昂早早的起床去领主大屋后面查看了一下马匹。 马棚在前几日就已经修好,总共可以容纳20匹马,每天由两个农妇照料。作为回报,李昂则答应让她们可以免费捡拾里面的马粪,另外每周有10枚铜幣拿。 马匹並不需要人长时间在旁边照料,每天按时餵食,偶尔洗一次澡,刷刷毛就行了。 对那些家里不怎么富裕的农妇来说,这是一件难得的好差事。 “1、2、3、4————" 此时,马棚內已经有14匹马,棕色的安达卢西亚马,淡黄色的阿拉伯马,黑色的阿斯图里亚斯马,两匹猎马,五匹驮马,以及数量最多的,有九匹之多的轻型骑乘马。 他简单估算了一下,这些马匹平均一天就要消耗500磅草料,包括各种乾草和精饲料。而此时刚种下的首蓿种子还才发芽,要过一两个月才能收割。 短时间內,战马的饲料產生了巨大的缺口,过去存储的饲料根本不够吃。 为此,他不得不在村子临时增加了一笔草料税,要求每户村民每周必须提供10磅的草料,超出10磅的部分可以折算成铜幣。 “哎,本来打算减税的,没想到不仅没减成,反而还加税了————” 李昂忍不住有些自责起来,但这也是不得已为之。 战马是骑士安身立命的根本,在战场上,有马和无马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在过去的数百年间,不管任何国家,都会把一只装备精良,机动性强的骑兵队伍当作自己的底牌。 所以马匹在中世纪无比的精贵,一匹战马的价格完全可以抵得上领地数个月的税收,所以他只好先苦一苦百姓了。 而且,每周10磅草料的负担並不是很大,要知道,老杰克开始提出来的意见是让每户人家每天提供10磅草料,不过被宅心仁厚的李昂拒绝了,现在用来餵战马的都是以往储存在仓库里面的陈年粮食,以燕麦和黑麦为主,有时候还加点豌豆和其他蔬菜进去,再加上村民们每周缴纳的草料,刚好就够战马所需,根本没必要额外增加领民的负担。 老杰克听完李昂的解释当然是恭维了一番,並且还把两人的对话宣扬了出去。 德格伦村的村民们听到了自家领主仁厚的故事后,纷纷感动不已,不少人,尤其是年纪大的老农都夸讚李昂的仁慈。 这让他觉得十分荒谬。 领民们就跟患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一样,领主,或者说剥削者不经意间释放的哪怕一丁点儿善意,都会被他们牢牢抓住並加以放大,最后甚至还会感谢领主。 但实际上,李昂明明再一次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就在他陷入沉思之际,罗杰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才猛地意识到今天还要去寻找修建蓄水池的合適地点。 “老爷,我们准备好了!” 罗杰大声说道,身后跟著的依旧是卢克和猎人米勒。 “嗯,这次绝对没问题,咱们出发吧!” 李昂想说的其实是製造问题的人问题已经被解决了,不过考虑到自己接触米勒的时间不长,还是不把犹太商人的事情说出去为好。 按照之前的安排,他们今天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修建蓄水池找到一个合適的位置。 这要求该地的土层必须厚实且不渗水,地势也要高於村子,但是又必须能有水流匯入。 说完要求后,米勒站在原地思考了半天,终於想到了几个较为理想的地方。 “大人,满足这些要求的地方我倒是去过几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让您满意————” “没事,咱们去一趟就知道了!” 李昂没有这个时代的贵族们身上那股端不起来,放不下去的架子,说话也很温和,这让米勒不再迟疑,放心大胆的在前面带路。 “老爷,咱们出村后要往西边走,大约5英里的地方就会看到一道山脉,那里是我以前常常去打野兔的地方。只不过山势很陡,我这几年都没怎么去过了————” “这都不是问题,米勒,你只管放心带路就好,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会怪到你头上去。”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李昂还是懂的。 得了领主的这句保证,米勒心中最后一丝顾虑也烟消云散,脚步轻快了许多。他带著三人离开村子,再次踏上向西的小径,但这次的方向更偏北一些,目標是远处那连绵起伏的灰蓝色山脉轮廓。 第96章 葫芦口 第96章 葫芦口 5英里的路程没有多远,李昂权当就是饭后散散步,所以走的很轻鬆。 早上的晨雾还没有完全散去,空气中残留著昨夜的凉意,几只知更鸟在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跳来跳去寻找食物。 它们就是谚语“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句话里面的主角。 知更鸟通常会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开始鸣叫,隨后,他们便披著一身灰褐色或橄欖褐色的羽毛开始在森林和灌木丛里捕食。 在英格兰的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可爱的小鸟形象经常会出现在圣诞节的装饰上,而到了现代,它们则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英国的国鸟。 李昂饶有兴致的盯著这些勤劳的小傢伙们看了一会儿,它们普遍在脖子的地方会有一个红色的“围脖”,並且一直延伸到胸脯,稍微有点生活常识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其中一只身形格外壮硕的知更鸟似乎抓到了满意的猎物,发出“哗~哩!哗~哩!”的清脆叫声,嗖的一下飞上一棵漆黑的乔木。 这棵树大约有3米高,枝干向外侧撑开,形状犹如一把巨伞,让李昂不禁心生疑惑。 “米勒,快来看看这个!” 李昂这次出行不单单是为了给蓄水池选址,还有一部分藉机巡视领地的目的在其中,所以每经过一处感兴趣的地方时,他都会停下来询问身边的米勒。 “这是什么树?” 李昂在那株通身黑色的高大乔木面前停下脚步,扭头问道。 “大人,这种树名叫圣櫟!” “圣櫟?” 既然名字里带个“圣”字,那就说明这玩意儿肯定不一般,李昂侧过耳朵耐心的听一旁的米勒解释,周围的罗杰和卢克也围了上来,三双眼睛一齐看向米勒的嘴巴。 “呃————” 米勒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同时请教,脸刷的一下子就红了起来,跛了的那只脚不停的在地上扭来扭去,像极了故作谦虚的孩子。 “是的,老爷,圣櫟。咱们村子,特別是靠山这一片,这种树不少。它的果子,喏,就是那种————” 米勒指了指树下散落的、戴著小帽子的深棕色坚果。 “这叫橡子。以前闹饥荒的时候,没粮食,修士们就会教大家怎么把橡子磨成粉,掺在面里吃,虽然味道不咋地,但能顶饿,救活不少人。” 他顿了顿,继续道:“不过这树的好处可不止救急。它的木头特別硬实,不怕水泡虫蛀,做犁架子、车轮子、房梁,再好不过了。以前村里盖磨坊,轮轴就是用老圣櫟木做的,用了十几年都没坏。还有,老爷您看这叶子!” 米勒摘下一片厚实光滑、边缘带刺的深绿色叶子,“牲口不怎么爱吃,但晒乾了烧火,耐烧,烟还少。哦,对了,猪特別爱吃落下来的橡子,吃了长膘快。” 李昂听著连连点头,心中稍微有些惋惜。 “早知道这边有这么多圣櫟树,就多买点儿猪崽回来了。” 美利奴羊虽然也可以產奶、產毛,但中间还得经过复杂的加工和纺织,而且,美利奴羊幼崽需要6—8个月才能开始剪羊毛,12—15个月才能开始產奶,中间的投入成本並不比养猪少,甚至还要多。 根据米勒的说法,伊比利亚的土著居民只有在晚上才会把猪关在猪圈里,白天的时候则打开猪圈的大门,放任猪群进入圣櫟树林中食用树上掉落的橡果。 橡果富含淀粉,但含有少量苦涩的单寧,不適合人吃,而家猪却格外喜欢。 以橡果为主要饲料的猪,能產出脂肪渗透均匀、风味独特、品质极高的火腿和醃肉,这些食材向来是贵族市场上的抢手货,往往能卖出数额不小的价钱。 “咱们继续走吧,太阳就快要出来了!” 在心中默默的记下了养猪这项可行性比较大的產业的后,李昂抬头看了眼日色,催促眾人继续前行。 巴塞隆纳近地面的大气在夏季处於低压带,气流持续下沉,所以体弱的人在室外待不了多久,就会觉得乾燥、口渴、胸闷,因此,夏天的活计必须趁早晚凉快时抓紧干完,正午前后则要儘量避开日头最毒辣的时段。 又走了一段,山路越发陡峭,植被也从低矮的灌木变成了更茂密的林木。潺潺的水声渐渐清晰,空气也变得格外湿润凉爽。米勒在前面带路,用猎刀小心地拨开垂下的藤蔓和带刺的枝条。 眾人隨著米勒来到一处山半腰的小洼地,这里背阴,地势低,可以有效聚集流水,海拔也高於德格伦村,后续想要用水的话,水流可以直接靠重力加速度流入村子。 “老爷,这个地方不错啊!” “我也觉得!” 罗杰和卢克两人七嘴八舌的嚷嚷著,米勒则一脸期待的看向李昂。 不过光地形条件达標还不行! 李昂俯下身子抓了一把地上的泥土,眼中的神色被失望所替代。 土质鬆散,沙砾感很强,捏在手里几乎不成团。他用力搓了搓,土块轻易就散开,沙子和细小的石子从指缝间簌簌落下。 “土质太鬆散了,含沙量高,黏性不够。”李昂摇了摇头,將手里的沙土丟掉,拍了拍手,“用这种土垒坝,就算垒起来,也存不住水,水一泡就容易渗漏,甚至垮塌。” 米勒脸上的期待顿时黯淡下去。 罗杰和卢克也凑过来看土,虽然他们不懂水利工程,但“土太散,不黏”这个道理还是明白的,脸上也露出惋惜的神色。 “不过不用担心,这种適合蓄水的地方山里多的是!” 李昂站起身来给眾人加油打气,儘管他也不確定自己是否能找到这样理想的地方。 “老爷,快到了,就在那面石壁后面。” 一个小时以后,眾人跟隨米勒前往第四处备选点。 之前的三处地方不是土质不行,就是地形不合適,要么就是聚水性太差,总之都被各种各样的理由给否定了。 李昂不知道这次能否找到合適的,但想来估计概率不大。 古往今来遗留下来的许多蓄水池都是纯人工修建的,依靠天然地形加工而成的其实並不多。 “咔擦!” —— 皮靴踩上一截乾枯的树枝,发出清脆的爆裂声。李昂的思绪也隨之被拉回了现实。 他们跟著米勒绕过一块巨大的、爬满青苔的岩石,眼前豁然开朗。 一道银练似的山泉从约两人高的岩缝中汩汩涌出,水势不大却十分稳定,落在下方一个天然形成的、直径约三米、深约一米的石潭中,激起细碎的水花和裊裊白雾。 潭水清澈见底,能看到底部光滑的卵石。潭边是相对平坦的坡地,覆盖著厚厚的、顏色深黑的腐殖土和黏土,李昂蹲下身用手捏了一把,感觉细腻黏手,保水性肯定不差。 “好地方!” 他忍不住赞道。快步走到潭边,仔细观察水源、地形和土壤。 泉水来自山体岩缝,意味著水源相对稳定,不易受季节降水剧烈波动的影响。石潭本身就像一个天然的蓄水盆,而下游不远处,地形收束,形成一个天然的“葫芦口”,两侧是坚实的土坡,中间河道狭窄,正是修建拦水坝的绝佳位置。 “米勒,你觉得如果在这个葫芦口”筑一道石坝,大概多高多宽合適?能把水蓄到多高的水位?能淹没上面这个石潭吗?”李昂一边比划一边问。 米勒蹲下身,抓起一把泥土看了看,又目测了一下上下游的高度差和地形。 “老爷,我看行。如果在这儿垒一道————嗯,大概齐胸高的石坝,用黏土填缝夯结实了,上游来的水就能被拦住。水位应该能淹过上面那个石潭,甚至还能再往上淹一段,这样蓄的水就多了。下面这片坡地,” 他指向“葫芦口”下游较为平缓、目前长满杂草灌木的斜坡,“少说能有十几二十亩地,到时候开条渠把水引下去,夏天就不愁浇了。” 罗杰和卢克也兴奋地凑过来看,你一言我一语地补充著想法。 “石头好办,这山上到处都是,就是运下来费点劲。” “可以先砍些硬木做撬槓和简易拖架。” “黏土有的是,就地取材。” > 第97章 红隼与兔子 第97章 红隼与兔子 虽然找到了一处看起来条件绝佳的选址,但李昂並没有打算立刻回去,米勒印象中合適的地方还有十几个,其中说不定就有比这里更优越的,所以骑驴找马才是最好的选择。 “走,咱们去下一个地方。” 李昂拍了拍手,叫上略显失望的罗杰和卢克两个,带头跟在米勒身后。 他们两人本来以为找到合適的地方后就能直接回去,现在看来是没有希望了。 “是,老爷。” 罗杰和卢克二人对视一眼,声音有些有气无力。 李昂见状,回过头来没好气的教训道。 “刚刚让你们不要去追那只赤狐,现在知道错了吧?” 巴塞隆纳夏季的正是万物勃勃生长的季节,野兔、赤狐、和獾是这里常见的野物。 刚刚李昂他们一行人正在討论该要如何改建这座水潭时,眼尖的罗杰一下子就瞥见了水潭边上的一抹亮色。 “赤狐!” 罗杰虽然不是猎人,但他自幼就生长在德格伦这个山沟沟的,没见过猪叫也见过猪跑,所以当即就认出了这是一只赤狐。 赤狐是地球上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的野生食肉动物,在山区不算少见,一只成年赤狐的皮毛在皮货市场上一般能卖30个铜幣左右,相当於15磅小麦的价格。 真正值钱的是赤狐的亚种,银狐。 “银狐”是赤狐的一种黑化变种,毛尖为白色,通体呈银色或者淡银色。因其美丽的外表和柔软的毛髮而深受贵族们喜爱,一副完整的银狐皮毛常常能被炒到10枚银幣的高价,相当於500枚铜幣,价格是同等大小赤狐十好几倍。 但贵自然有贵的道理,银狐的生成概率大约是五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500只赤狐里面才可能出现一只银狐,除非运气足够好,否则许多猎人根本一辈子都遇不到。只有到了现代,人类掌握了基因技术,逐渐开始採用科技手段定向培育银狐,银狐皮毛的价格才慢慢被打了下来。 “別去,那只狐狸不值钱。” 李昂想要叫住眼底冒光的罗杰,但显然已经晚了。 这小子就跟恶狼见了羊一般,兴冲冲拉著卢克去追逐这只顏色亮丽的赤狐。 但他们低估了狐狸的狡猾程度,也低估了山区的复杂程度。 不加掩饰的脚步声一下子就惊动了警惕的狐狸,它后腿蹬地,踩著石头边缘的苔蘚径直扑向一侧的树干,隨后抓住树皮俯身钻入灌木丛。 先前因为有米勒在前面带路,所以罗杰並不觉得难走,现在突然一头扎进了茂密的森林,就如同泥牛入海一样,顷刻间所有方向感都消失殆尽。 最后好不容易追上赤狐,他信心满满的拉弓射出一箭,却巧妙的被狐狸给躲过了。 “该死!” 望著火红色身影快速消失在林间,卢克在身旁暗骂一声,两人只好放弃继续追逐,转身回去。 刚刚站在原地射箭的那一会儿,就已经跟赤狐拉开了十几米的距离,这个差距就算黑人博尔特来了恐怕也追不上。 於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在追击赤狐的过程中,二人消耗了大量的体力,现在就连说话时的喘气声也不自觉的大了许多。 “老爷,我们错了,不该去追————” “我的意思不是这个!” 李昂解下自己的水囊,走上前来递给两人。 —— “谋定而后动,三思而后行!如果收益小於付出,那么为什么要去做呢?” “你们要知道,赤狐满山都是,但我们空閒的时间却不是天天都有————” 罗杰和卢克喝完水,抹了抹嘴,脸上露出惭愧之色,局促不安的站在原地。 “好了,继续走吧!” 李昂不打算继续在这么一件小事上纠结,招招手示意二人跟上。 赶路的过程很枯燥,森林里几乎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全是一些眾人司空见惯了的植物,不过李昂依旧精力充沛,兴致勃勃。 主要是在前世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太少了! 现代社会的城市几乎完全被钢筋混凝土所占据,偶尔能看到的一抹绿色也是人工栽培或者移植的,完全没有大自然原生態的那股纯粹性。 就算有些公园能勉强復刻出一片森林或者湖泊,但却无法展示出其原始的样貌。 而在这里,松脂混杂著泥土的气味清晰的告诉李昂,这些全是真的! “老爷,快看那儿!” 米勒惊喜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李昂以为到达了目的地,於是加快走上前去,不料眼前什么东西都没有。 “老爷,上面!” 米勒夹著嗓子小声的提醒道。 李昂顺著他手指的方向向上看去,只见蓝蓝的天空中盘旋著一只林鴞。它下方的灌木丛中,有只灰褐色的野兔幼崽突然从枝叶繁茂的岩蔷薇中冒出来,刚跑了不多远,仿佛察觉到什么异常,立刻撒腿狂奔。 林鴞见状,立刻降低高度低空飞行,追赶著这只慌不择路的幼崽。 林鴞又称灰林鴞或长尾林鴞,是伊比利亚半岛山林中常见的猛禽。它体型中等,翅膀宽大,飞行时几乎无声,是出色的夜间猎手,但白天也偶尔捕食。此刻,这只灰林鴞显然將那只离巢的野兔幼崽视为了唾手可得的早餐。 別看野兔幼崽体型小,保命的本事也很厉害。每次林鴞往下俯衝想要抓住它,这只小兔子总能抓住时机,精准的躲开。 李昂跟著米勒来到一处地势较高的山坡,这里可以俯瞰林鴞追逐野兔的全过程。 这场生与死的较量总共持续了將近半小时,林鴞的耐心相当不错,每次失去野兔幼崽的踪跡后,就站在树枝上静静地守著。 森林里面危机四伏,食物难找,好不容易遇到了,哪会轻易放过。 小兔子倒是没有他聪明,躲个十几二十分钟就喜欢钻出来,看看捕食者有没有走,嘴里还叼著乾草,有节奏地咀嚼著。 一路逃一路追。 当这只林鴞找准时机,往下俯衝伸出尖锐的爪子,以为野兔幼崽这次在劫难逃的时候,翅膀突然勾到了什么,紧接著翅膀被一股外力瞬间收紧,这只林鴞被吊在了半空中。 无论他怎样挣扎都难以逃脱,白色和带有暗点的羽毛,在林鴞挣扎期间掉落了好几根。 眼看天敌落难,野兔幼崽茫然不解,钻进草堆里躲了几分钟,吃完几根乾草后,还有閒心思凑近看了看林鴞,接著拆钻进灌木丛里继续吃草,似乎已经忘记了刚刚被猎杀这件事。 小型动物在荒野里生存,时不时就会面临生死危机,能够延续至今,凭藉的不是智慧或者力量,而是惊人的繁衍速度。 比如眼前这只欧洲野兔,最多一年可以生四胎,通常每台都有三到八只幼崽,妊娠期只有短短一个多月,幼兔出生后一个月就可以独立生存。 估计这只林鴞自从出生以来,吃过成千上万只老鼠或者兔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一只野兔幼崽的手上。 “老爷,那只林鴞怎么倒掛在半空中不动了?” 罗杰跑上前来疑惑的问道。 “走,咱们上去看看!” 死的林鴞並不值钱,但活得可就不一定了,领主们从不吝嗇金钱去购买各种猛禽以彰显自身的勇武。 在中世纪,贵族们向来就有驯养各种猛禽的传统,而在中世纪后期,这种传统甚至发展为了一种运动和身份象徵。 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必须时刻准备几只稀有並且价值不菲的猛禽以备狩猎和展示,公爵一般被要求只能驯养苍鹰和猎集,而其余的低阶贵族只能饲养体型更小的雀鹰。 李昂虽然无法判断出林鴞在市面上的具体价格,但想来四五十枚银幣还是有的,毕竟他长这么大,看到的从来都是死的林鴞,今天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抓到活的。 而且就算卖不出去,当作礼物送给上级封君或者同僚封臣也是极好的,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拒绝这份独属於勇敢者的礼物。 第98章 黄雀在后 第98章 黄雀在后 察觉到有人类靠近,林鴞扑腾著翅膀剧烈抖动,试图挣脱身体上的那股无形的束缚。 但它越是挣扎,就被捆的越紧,等李昂走到林鴞跟前时,发现这个可怜的傢伙已经被五花大绑的捆成了一个肉粽子。 麻绳勒住了它细弱的气管,林鴞拼尽全力张大鸟喙,始终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快!快帮他解开!” 眼见得到手的第纳尔就要飞了,李昂急忙唤来米勒。 后者见状,大步走上来,他先是用左手揪住林鴞的两只翅膀,確保它不会飞走,隨后在李昂的配合下用刀割断绳子。 得救的林鴞早已筋疲力尽,就算想逃也没有力气,此刻在米勒手上耷拉著脑袋,一副病懨懨的样子。 “老爷,还有气儿!” 罗杰试探性的將手放在明黄色的鸟喙前,发现林鴞恢復正常的呼吸后,也跟著鬆了一口气。 “这个陷阱看起来有些年代了,也不知道是谁放在这里的,幸好今天遇上了咱们。” 李昂蹲下身来拿起地上的麻绳和一个锈跡斑斑的铁製机关,唏嘘道。 这个机关虽然结构简单,但却干分巧妙:几根弯曲的铁条和一个触发装置,用麻绳连接成一个活套,隱藏在灌木枝叶间。一旦猎物触动机关,铁条弹起,麻绳圈套就会迅速收紧。 从锈蚀程度和麻绳的风化状態看,这陷阱放置了至少一两年,甚至更久。 “老爷,我猜可能是村子里以前的猎人或者樵夫留下的,后来忘了,或者出事了没回来取。” 虽然米勒这样说,但李昂知道实际上是因为自家老爹在前几年突然新增了山林税,要求每名进山打猎的猎户都必须向领主缴纳一定的猎物作为税金,这间接导致许多猎人破產或者放弃了这一职业。 不过这也並不全是李昂那个便宜老爹的错,其他地区的领主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收山林税了,治下领民被盘剥的不知道有多严重,自家老爹好歹还算有节操的,近几年因为財政问题才新增这项税种。 加税这种方式在李昂看来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財政问题,反而加重了领地的贫困。领主虽然在短时间內积累了一笔財富,但从长远来看,这样做是在竭泽而渔,弊大於利。 反正就一句话,民富则国富,李昂的当务之急就是把水利工程修好,让农奴能多种一季麦子,那样自己的收入自然就多了。 米勒不知道短短几分钟內,老爷的心里想了这么多。他细心的检查著机关,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终於弄清楚了这里为什么会有一个机关的原因。 “这地方靠近兽径和水源,是下套的好地方。估计是打算捕点野鸡、野兔什么的。没想到套住了一只林鴞,这东西力气大,又扑腾得厉害,把自己越缠越紧了。” 李昂看著手中那只惊魂未定、萎靡不振的灰林鴞。它体型不小,翼展接近一米,圆圆的脸上有著標誌性的“面盘”和深邃的黑色大眼睛,看起来既威严又可爱,像是《哈利波特》当中用来送信的那只猫头鹰。 此刻这双眼睛正半睁半闭,透著疲惫和一丝未散的恐惧。羽毛凌乱,有些地方被绳子勒掉了。 “还能飞吗?”李昂並不关心陷阱的歷史,他看向米勒,询问道。 米勒闻言小心地捧起林鴞,检查它的翅膀和腿部。 “翅膀好像没伤到骨头,就是羽毛乱了,力气耗光了。腿上有点擦伤,不严重。养一养,餵点水和肉,应该能恢復。” “那就好!” 林鴞的肉少並且很柴,除了当作猛禽卖掉以外,並没有其他多余的价值,如果这只林鴞要是翅膀折断或者死了,那他可就亏大了。 紧接著,他们继续往前走,沿著地面上的野兔留下的脚印,细细的搜寻附近藏起来的小兔子。 刚刚李昂在山坡上看的很清楚,兔子幼崽在发现威胁消失后並没有跑远,而是钻进了一片灌木丛之中,现在说不定就还在附近。 倒不是为了吃掉它,这么小一只兔子根本不够四个人分的,而是希望能养著,兔子可以產兔肉、兔毛、兔皮,而且生长繁殖速度极快,也不像战马和耕牛那样精贵,每天餵一点草就能活,是目前比较理想的家养牲畜。 不一会儿,经验老道的米勒扒开草丛,精准的抓到了这只野兔幼崽。 “这么小?难怪脚印不大。” 李昂接过兔子的耳朵,將它提在半空中仔细观察。 这种兔子叫做欧洲野兔,又称棕色野兔,是所有兔子里面体型最大的,同时也是分布最广的,而它们的原產地就在伊比利亚半岛,只是后来慢慢扩散到了整个欧洲,所以被叫做欧洲野兔。 野兔幼崽看起来被嚇得不轻,它四肢蜷缩,小小的身体在李昂手中微微颤抖,像个毛茸茸的灰褐色绒球。 “这种兔子好养吗?” “相当好养活,老爷。”米勒拍著胸脯保证道,“带回去让兔子熟悉一下人气,慢慢的就养熟了,只是它们打洞的本领很强,所以要小心一点,免得它们跑了。 “嗯嗯。” 李昂点了点头,大概摸清楚了兔子的习性。 不过一个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该如何把兔子带回去? 先前那只林鴞米勒被绳子捆住了翅膀,可以直接提在手里,但兔子没有翅膀,捆住手脚也不现实,因为他们只找到了一根绳子———— “老爷,咱们可以这样!” 米勒又一次拿出了他的看家本领,向大家展示猎人们携带兔子的方法腋下夹抱法简而言之,就是用左手抓住兔子的两只耳朵和脖颈,然后右手握住两条后腿,让兔子的肚皮朝外、背贴著自己的腰侧。 这样干有三个好处:兔子的后腿被控住,没有办法踢腿蹬人;兔头朝后,即使排泄也不会弄脏衣服。並且还可以空出一只右手用来干別的,要是走累了换只手兔子也不会掉。 其实李昂不知道的是,这种方法在英格兰王国的庄园手册中就早已出现,当地的人称之为“重兔搬运法”。因为成年欧洲野兔体型较大,能长到四五公斤重,搬运起来颇为费劲,故而得名。米勒这一手,算是伊比利亚山地猎人与不列顛农艺智慧的不谋而合。 兔子暂时安顿好后,眾人继续赶路。 第99章 铁匠铺规划 第99章 铁匠铺规划 接下来的一整个下午,眾人的运气似乎都在之前被耗光了一般,愣是一个动物都没遇到,找到的备选地点也没有之前那处地方好。 最后,在走到一片松树林时,李昂抬头看了眼天色,估摸著太阳快要下山,於是他果断宣布今天的行动就进行到这里。 “目前看来只有之前那片水潭最为合適,如果之后找不到更好的地方的话,那么就是那里了。” 水潭位於德格伦村西边5英里处的半山腰上,距离虽然隔得不远,但工程量却极其庞大。 需要的材料包括石块、原木、粘土———— 但好在这些材料山里面都有,可以就地取材,唯一需要他提前准备的就只有工具和人。 工具之前在拉塞乌杜尔赫利的铁匠铺里面购买了不少,现在只需要徵召一些农奴就行。 该死的是农奴不能无限期的为领主服役,每年只有短短的三个月劳役期,李昂估算了一下,除去今年夏收和秋播花费的时间,他最多能徵召20天,超出20天的时间就要额外支付报酬。 而修建这座蓄水池起码也得小个把月的时间————看来这次又得大出血了———— 李昂在心底默默的嘆了一口气,心想回去以后得跟老杰克好好商量一下才行,许多事情,诸如组织人手,还有修建建筑这些事情他都不在行,没有老杰克的帮助可不行。 而且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他可不想像诸葛丞相一样“事无大小,每必躬亲”,最后活活把自己累死,適当的放权给下属才是最合理的安排。 他打算在修建蓄水池的时候,採用类似於现代工程里面的承包制,將徵召来的农奴分成好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分別安排各自的任务,做好了有奖励,要是出问题了,则集体受罚。 思量好这一切,李昂不禁心情大好。巴塞隆纳公国,包括其他几个北方基督教王国,所实行的农业模式还都是生產效率低下的一囿制,即每年只种一季小麦,其余的时间耕地都被用来种植牧草和蔬菜。 而他这样做无疑是开了农业改革的先河,说不定几百年以后还会青史留名呢。 从一开始,李昂就没有打算把自家的农业技术藏著掖著,首先是因为这些技术含量不高,没有隱瞒的必要,其次就是,作为一名基督徒,尤其是是一名封地紧挨著异教徒势力的基督贵族,他需要周围的领主也强大起来和他一起抵御穆斯林的侵略。 就目前而言,李昂还没有强到能一人硬抗半岛南部穆斯林势力的程度,所以一个强大的盟友在这时就显得格外重要。 而且,按照原时空的歷史进程,在十多年以后,还有一个大boss等著他去刷一穆拉比特大埃米尔国伊比利亚半岛上的泰法国家在面对天主教国家猛烈的攻势下节节败退,最后不得不向北非地区的盟友求援。而穆拉比特的大埃米尔也很给力,在数次战爭中都挫败了基督徒的进攻,最后甚至占据了半岛的南部,成为“再征服运动”中最大的阻碍。 在1086年的萨拉卡战役中,穆拉比特大军重创了卡斯蒂利亚—莱昂联军,让伊比利亚北部的基督教王国元气大伤,南扩的步伐停滯了数十年。 不过好在现在距离1086年还有20年的时间,李昂的发育期还很长。只要不出什么意外,自保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当然,这些长远且宏大的战略思考,李昂目前只能埋在心里。对老杰克、罗杰他们,眼下只能说“为了让大家日子更好过,也为了德格伦更安全”。 夕阳的余暉透过松林的缝隙,洒下道道金光。李昂收拾心情,对略显疲惫的眾人说道:“好了,今天的勘察到此为止。回去都好好休息,明天开始,咱们可有的忙了。” 大家都明白李昂这话里面的意思,所以全点头应了一声。 “哦,对了,还有卢克!” 李昂想起之前答应给卢克建的铁匠铺还一直没有动工,於是承诺道,“你的铁匠铺也会在接下来慢慢修起来,不过你要耐心,毕竟修建一座铁匠铺可不比建蓄水池简单。” 不同於一般的住房,因为要冶铁和製造工具的原因,铁匠铺要建的更结实,还要防水防火。所以木製结构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全部採用石块堆砌而成,只有在房顶和房梁的地方才被允许少量使用木材。 除了这些要求以外,按照中世纪的標准,铁匠铺必须靠近水流和交通要道,方便鼓风淬火和原材料进出。同时,它的地基也比正常的住房要深的多,大约得有半米深才行,然后全部垫上碎石子或者鹅卵石。 就拿14世纪北义大利一栋木石结构的混合作坊来举例,这座作坊的立柱採用的是山毛櫸,上面刷了一层沥青用来防腐。可惜的是李昂现在弄不到沥青这种东西,只能用桐油代替。 屋顶则採用的是双坡式屋顶,上面覆盖了一层平瓦,用铁钉固定。而要想获得瓦片,要么自己烧制,要么花钱从別的地方购买。 买肯定不划算,所以他估计接下来还得造一个烧瓦的窑子。 综上所述,建造一座铁匠铺的花费並不比李昂的那栋领主大屋少,单从材料来说,二者就相差无几,一旦建成,那绝对是德格伦村数一数二的豪华建筑。 “老爷,我都明白!” 卢克闻言连忙应道,脸上流露出一丝感动的神色。 “其实不用著急,我知道轻重缓急,反正现在铁料还没有送来,咱们先把蓄水池修好,让大家能多种点粮食,这才是最要紧的。” “我的铁匠活儿,可以先在领主大屋后面的空地上搭个棚子將就著干,等农閒了或者蓄水池修好了,再慢慢弄我的铺子不迟。工具我可以先修著,也能帮著打点急需的小件。 “” 李昂讚许地看了卢克一眼。心想这小伙子虽然年轻,但懂事,识大体,是个可塑之才。 “你能这么想就好。放心,答应你的事我不会忘。等蓄水池主体完工,就抽调人手给你建铺子。这期间,你需要什么材料,比如合適的石料、黏土,可以提前跟老杰克说,让他留意著。” “谢谢老爷!”卢克感激地点头。 第100章 奇怪的信件 第100章 奇怪的信件 “老爷,您带回来的林鴞和兔子都安顿好了,米勒的薪酬我会在明天送过去。” 李昂的小石屋亮起烛光,老杰克端著热气腾腾的浓汤和刚烘培好的麵包走了进来。 今天的晚餐是豌豆肉汤加黑麦麵包。汤碗里的豌豆全部去了皮,只留下里面软糯可口的豌豆黄,还额外加上了洋葱、鹰嘴豆,以及一点橄欖油。口感有一点独特,不过吃习惯了也就还好。 而且比起诸如洋葱燉苹果、黑布丁、七鳃鰻这些光从名字上听起来就极其令人不適的黑暗料理,李昂吃的食物可以说是相当正常了。 洋葱燉苹果就不用多解释了,像黑布丁,虽然名字叫布丁,但它实际上是用猪血、猪杂和燕麦混在一起一通灌煮,相当的重口味,据说亨利八世非常喜欢吃这个。 然后还有七鳃鰻,这玩意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做成了圣诞派,但它其实是有毒的,亨利一世,即亨利八世的第12代曾祖父,就是因为吃多了七鳃鰻才诱发疾病身亡。 视线转回李昂的餐盘,除了风味独特的浓汤,他的面前还摆著一块模样不错的黑麦麵包,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大概有一磅重。但对於目前依旧在长身体的李昂来说却是刚刚够,若非不是因为晚上吃多了第二天会肚子不舒服,否则他还会多叫上几个菜。 麵包摸起来手感很好,这是因为製作麵包的黑麦用的全是颗粒最饱满的麦子,石子、 木屑等杂物全都被人事先给摘乾净了,所以吃在嘴里並不觉得硬,反而很柔软。但比起白麵包还是差了许多。 白麵包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奢侈品。它需要用最上等的小麦,经过反覆筛滤去除麩皮,只取最精细的麦芯粉,再经过长时间发酵和精心烘烤而成。 其口感细腻洁白,价格昂贵,通常只有大贵族、高级教士和富商才能享用。对於李昂这样的下层骑士领主来说,能保证黑麦麵包里没有太多杂质、且能吃饱,已经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林鴞放在后面废弃的鸡笼里,用布盖著,安静多了,餵了点水和切碎的肉沫,看起来精神好了不少。”老杰克见老爷吃的很香,继续匯报导,“兔子关在结实的木箱里,垫了乾草,餵了嫩草叶,就是还有点怕生。按您的吩咐,让人明天去割些苜宿嫩芽来试试。”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1???.???超好用 】 “嗯,你费心了。”李昂边吃边说。 “为老爷办事是我的职责所在,不麻烦。” 老杰克弯下腰,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继续匯报导。 “这里还有一封信件,是罗杰那小子从犹太商人衣服里搜到的,他说上次光想著挨骂,忘记给您了————” 李昂想起那天罗杰提了个的血淋淋的人头回来时,几次三番都想要开口,却全被自己挡回去了,原来是这个事。 “嗯,我知道了,信放这儿吧。” 李昂大口吞咽著,示意老杰克把信件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自己则聚精会神的对付起麵包和浓汤来。 老杰克得令后便小心的推开门出去了,留下李昂一人在房间里享用晚餐,”嗯,这豌豆还不错。” 看到碗里滑腻腻的豌豆黄,李昂就想起前世紫禁城边儿上的那家仿膳,那里的豌豆黄可是招牌点心,细腻清甜,入口即化,在当时馋了他好几天才吃上。 只可惜,仿膳的豌豆黄用的是去皮豌豆、白糖和琼脂精心调製,而眼前的这碗“豌豆黄”,虽也去了皮,却混杂著鹰嘴豆的颗粒和咸肉汤的油腥,口感粗糙许多,吃起来味道也不怎么好。 而且白糖在中世纪也属於高档货,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偶尔能吃上一点儿就很不错了,要想天天吃那就等著破產吧。 李昂自嘲地笑了笑,摇了摇头,將最后一点麵包蘸净碗底的汤汁,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在这个时代,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饿死在无人在意的角落,能吃饱、吃热乎,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不该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奢望。 他擦擦嘴,目光落在老杰克留下的那封信件上。信封是普通的羊皮纸,没有的火漆封印,只是简单的对摺著,边缘有些磨损和暗色的污渍一可能是血跡,也可能是其他污物。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封再普通不过的信件。 李昂展开信纸。上面的文字是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双语,夹杂著一些拉丁字母和奇怪的符號。 他完全看不懂希伯来文,但能辨认出几个阿拉伯词汇和数字,似乎是关於货物、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的片段。信的末尾有一个潦草的阿拉伯语签名,看起来像是“阿卜杜勒”的变体。 “这应该是亚伯拉罕的生意往来信件————”李昂皱起眉头,仔细辨认著那些能看懂的部分。 一些地名依稀可辨:托尔托萨、索尔索纳、德格伦! “等等,德格伦?” 李昂的身体向前倾倒,仔细辨认著上面的字跡:索尔索纳前往德格伦村道路的25英里处的山坳。 货物清单里提到了“穀物”、“铁料”、“染料”,还有模糊的“武器”字样。日期標註的就是三天以后,结尾的款项写的是1400银幣。 “看样子这傢伙是打算拿著我的钱去买別的货物,合同都已经写好了,只可惜他的人却再也到不了那里————” 李昂拿起信件陷入了沉思,根据有限的信息推断,亚伯拉罕应该是先打算来村子里要债,要完债后再去信件上標註的那个地方接收货物,而送货的人大概率是阿下杜勒,一个摩尔人,正宗的穆斯林。 这种走私在伊比利亚半岛北部很常见,並且大部分都是由犹太人一手促成。 因为犹太民族的流动性,所以使得他们在各个信仰不同地方,民族不同的国家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商业据点,而这正好为走私创造了绝佳的条件。 虽然巴塞隆纳公爵严令禁止与南方拉里代谢赫国贸易的往来,但逐利商人们可不会管这些。 俗话说得好,风浪越大鱼越贵,公爵越是禁止,走私的利润就越高。来自穆斯林泰法国家的货物,尤其是锋利的弯刀和物美价廉的札甲都很受北部天主教贵族的欢迎。 在长期的交战中,北方的贵族们学会了穆斯林的轻骑兵战术,並逐渐开始採用敌人的武器装备,巴塞隆纳公爵麾下就有一支人数大约有300人的伊比利亚轻骑兵队伍。他们全都清一色的装备弯刀和札甲,远远看起来和异教徒的军队没什么两样。 而巴塞隆纳公国的工业產品和铁矿也是南边一些谢赫国和埃米尔国的刚需,双方都有贸易的需求,所以胆大的商人往往只要成功走私一次,就能从中间赚到数倍的利润,这无疑让人十分眼红。 但公爵禁止双方交易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巴塞隆纳有多个大型铁矿和金属矿藏,却长期向外出口,只要能加以控制,南边的异教徒必然会陷入缺铁的困境,从而达到间接削弱敌人实力的目的。 李昂的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封信从內容和细节来看,造假的可能性极低,也就是说,三天以后,在距离自己领地不远的地方,將有一批来自穆斯林地区的武器进行交易。买家亚伯拉罕已经死了,但卖家,就是那个叫阿卜杜勒的摩尔人很可能还在等待,或者至少会派人去查看。 这对他来说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发財机会。 要知道,李昂除了是德格伦村的领主以外,还是乌赫尔伯爵领南部的守备官,有权利处置商人的走私活动並获得战利品,只要事后上交一定数额的战利品给伯爵就行。 “嘿嘿,好运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 李昂不禁暗自庆幸自己之前做出杀掉犹太商人的决定,否则这笔大生意自己根本不可能遇到。 > 第101章 提前踩点 第101章 提前踩点 第二天一早,李昂叫来老杰克,吩咐他向村民们宣告自己不久后將要在西边的山腰上修建蓄水池的事情,並按照户籍册上面的记载一家一家徵召人手。 为了不耽误生產,一般每家每户都会出一个壮劳力参与建设,人多的大家庭也可以派出两人,不过多出的那一人领主要额外支付粮食或者货幣作为补偿。 另外,李昂还专门提了一嘴,允许领民用货幣代役,收上来的钱则被用来僱佣其他愿意参加建设的人。 当然,代役的钱肯定要高於僱佣工人的钱,不然李昂岂不是白忙活了一趟,啥也没赚? 不过他的主要目的肯定不是为了赚这么一点微乎其微的代役钱,而是培养领民的货幣意识,並且这样也能促使资源的优化配置。 比如有的家庭比较富裕,不愿意服劳役,那么他就可以出一份钱来找人代役。而愿意代役的往往都是村子里的穷苦人家,他们原来只有种地一条路,现在通过代役多赚了一份外快,能更好的养活自己,避免挨饿。 这一套流程下来,虽然货幣总量並没有发生变化,但財富却在向中下层民眾流动,间接提高了领地的整体生活水平。 “老爷,您说的我都记在心里了。” 老杰克自从做完领主的数据大普查后,就养成了一个隨身携带纸笔的好习惯,李昂一边说,他就一边刷刷的在纸上记录。 只可惜领地里识字的人太少了,目前只有他、老杰克,以及罗杰三个人。要是全民都识字的话,行政效率不知道要高多少倍。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句罗马帝国的先进性,在公元480年,西罗马帝国將要覆亡的时候,公民的识字率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据说能达到10%—15%,甚至在某些地区更高。 而现在,五六百年后的今天,识字率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骤然下降。就拿德格伦村来举例,全村170多號人,只有3个人识字,连百分之一的比率都不到。 这一方面是由於蛮族对文化和教育体系的破坏,另一方面也要归咎於制度,封建采邑制代替了官僚行政制度,血缘代替了才能,成为评价一个人的主要標准。 因而,知识传播的通道也变得狭窄,在大部分时间內,也是和贵族爵位一样,通过血缘关係传播。 吩咐完所有事情后,李昂又看了一眼老杰克做的的笔记,在確认无误后才放心的出门。 他对老杰克当然是无比的放心,但细心一点总是不会有错儿的。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罗杰,叫上卢克,咱们出发了。” 现在距离信件上记载的交货日期还有一天时间,李昂打算提前去踩踩点,观察一下周围的地形,以免到时候发生意外。 至於到底要不要动手於下这一票,他仍然有些犹豫。 边境线上的很多走私商队都装备精良,战斗力並不比正规军差,有时候甚至还要强上几分。 反观李昂这边,在不影响生產的前提下,他目前最多能徵召12名士兵和他一起行动。 “如果对方的人数超过15个,那么我就果断放弃!” 在心底做出决定后,他扬起马鞭照著安达卢西亚战马的屁股来了一下,棕色的战马嘶鸣一声,隨后猛地冲了出去,身后跟著两名身穿皮甲,骑著猎马的士兵。 因为现在时间接近夏收,小汤姆还有卡特等人在田地里难以脱身,所以李昂乾脆就没有叫上他们,只喊上了领地里最閒的两人—罗杰和卢克。 罗杰因为是李昂的侍从,所以自然得天天跟在老爷身边,卢克则是因为铁匠铺还没有开始修建,所以目前还处於待业状態。 按照信件上的记载,双方交货的地点在从索尔索纳到德格伦村道路上的25英里处,並且那里有一处隱蔽的山坳。 而索尔索纳和德格伦之间的总路程大概是45英里,也就是说,他们三人从德格伦出发,走大约20英里的路程就能到达目的地。 战马正常奔跑的速度一般是每小时5~6英里左右,只要路上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大约要花上4个多小时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一去一回,一天时间就过去了。 中午时分,三人顶著炎热在道路的转角处停下,两边全是鬱鬱葱葱的大树。 李昂翻身下马,取下腰间的水袋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口,又倒出了一点水捧在手心里餵到战马嘴边。 马匹经过长时间的奔波,早已汗流浹背,口鼻喷著白气。它温顺地低下头,舔舐著李昂手心里的清水,喉咙里发出满足的轻响。罗杰和卢克也各自照料著自己的坐骑,让它们喘口气,啃食路边新鲜的嫩草。 “老爷,我估摸著应该就是这里了。” 罗杰扒开路边的灌木丛,指著被树林遮盖处的山坳说道。 “老爷,这里似乎有一条小路通向南边,难怪亚伯拉罕会选择这个地方。” 李昂点点头,將水袋系回腰间。他眯起眼睛,仔细打量著前方的道路和两侧地形。 这里是典型的丘陵林地交界带,大道沿著相对平缓的谷地延伸,但两侧的山坡越来越陡峭,林木也越发茂密。確实是个適合脱离主道、进行隱秘交易的地方。 “把马牵到林子里拴好,隱蔽起来。”李昂低声吩咐,“我们步行过去,小心点。” 三人將马匹牵进路边一处林木较密、且有溪水流过的凹地,拴在树上,確保它们有草有水,且不易被发现。然后,他们检查了一下隨身武器—李昂的骑士剑,罗杰的短剑和猎弓,卢克的武装斧和短刀便离开大道,借著树木和灌木的掩护,朝山坳里面小心的前进。 走了大约一刻钟,在一处不起眼的、被藤蔓半遮的岩壁旁,他们发现了一条几平被杂草淹没的狭窄小径,蜿蜒通向山坡深处。若非他们提前知晓信息,特意前来寻找,否则极易被人忽略。 “老爷,就是这里了,您看!” 罗杰蹲下身,指了指地面。在杂草边缘,有几个模糊但新鲜的脚印,指向小径內部。 “有人来过,时间估计不长。” 李昂闻言心中一紧,伸出一根手指示意大家噤声。 三人不约而同的拔出武器,弓著身子,沿著小径缓缓向內推进。 小径曲折向上,两侧是陡峭的岩壁和茂密的灌木,光线在这里变得分外昏暗,只有鸟鸣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大约走了两百米,前方豁然开朗。小径尽头是一个被三面岩壁环抱的天然山坳,大约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坳底相对平整,长著稀疏的杂草和小灌木。一面岩壁下有处凹陷,像是个浅洞,可以遮风避雨。 这里异常隱蔽,从外面的大道上根本看不到。 然而,让李昂三人瞬间绷紧神经的是—山坳里並非空无一人! 在靠近浅洞的地方,竟然有三个人!他们围坐在一小堆已经快要熄灭、但余温尚存的篝火旁,正低声交谈著。 三人都穿著便於行动的深色粗布衣服,外罩破烂斗篷,身边放著包裹和武器两把弯刀,一把看起来质量不错的十字弩,还有几根短矛。其中一人腰间掛著一个皮质水囊,上面有模糊的异域花纹。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相貌特徵深色的皮肤、捲曲的短髮、高挺的鼻樑——以及交谈时偶尔蹦出的、带有浓重喉音的陌生语言,都清楚地表明了他们並非本地基督徒,更像是来自南方的摩尔人! “是卖家!他们提前到了!” 李昂心中一震,连忙拉著罗杰和卢克伏低身体,躲在一块突出的岩石后面,只露出眼睛观察。 那三个摩尔人似乎並未察觉有人靠近,神情放鬆,但眼神中带著警惕。 他们不时望向山坳入口的方向,显然在等待买家的到来。其中那个拿著十字弩的人,一直將弩放在手边,手指时不时轻触弩机。 “老爷,怎么办?”罗杰用气声问道,手已经握紧了猎弓。 第102章 会一门外语有大用 第102章 会一门外语有大用 “別打草惊蛇!” 李昂被嚇得一个激灵,他连忙按住罗杰的手,生怕他一个衝动就把箭射了出去。 “咱们先观望一会儿。” 他们三人隱藏在一个反斜坡的背面,头顶有树木和灌木遮盖,只要自己不作死发出声音,对面就不可能发现他们。 “老爷,我观察过了,就只有这三个,周围没有別人。” 卢克这时从也李昂身后凑了上去,他用手轻轻扒开地上的杂草,低声匯报导。 “看样子应该是异教徒的商队提前派来踩点的,就是不知道他们大部队到底有多少人“” 。 卢克所说的话同样也是李昂想要弄清楚的,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要是没有敌人的人数和装备信息,那他明天还就真不敢来了。 这不是他胆小,关键是现实可不像玩游戏那样可以重开或者回档,一旦自己被俘或者战死,基本上整个德格伦村和罗塞洛家族就完了,所以在面对未知事物的时候,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李昂已经死过一次了,不然也不会穿越。不过命毕竟是自己的,而且他也不確定还会不会二次穿越。 “仁慈的主啊,请向你的僕人赐福吧!” 他轻轻捏了一下胸口处的十字架,小声祈祷著。,就在这时,一个穿著破烂斗篷的摩尔人突然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李昂连忙闭上嘴,连呼吸的声音都不由的小了许多。 罗杰和卢克则分別拱卫住李昂的两侧,手按在剑柄上,眼睛一刻不停地盯著前方。 相信只要这名摩尔人再往前走几步,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拔刀挡在李昂前面。 “该死的,真主在上!这种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火堆边上,一名带著蓝色大头巾的摩尔人士兵百无聊赖的拨动著將要熄灭的火焰,他里面是一件黑黄相间的条纹长袍,脚上蹬著一双牛皮长靴,看起来做工很细致。 这套打扮是摩尔人,或者说是柏柏尔人的传统装束,在安达卢斯乃至北非的柏柏尔部落中颇具渊源。 在乾燥多风的北非沙漠和半乾旱山区,头巾是生存的必备品,可以遮挡烈日、抵御风沙、甚至在紧急时作为绳索或包扎伤口的布料。 选择靛蓝色,一方面是因为这种顏色在传统植物染织中较为常见和耐用;另一方面,在一些柏柏尔部落文化中,蓝色被认为具有辟邪和保护的作用。 长袍就更不用说了,整个阿拉伯世界都这么穿,这没什么好解释的。 过了一会儿,蓝头巾摩尔人见火堆还是没有復燃的意思,他又走向一边的山坡,打算捡一些乾柴火回来,一边走,嘴里不停的骂骂咧咧。 “好了,苏尔特,要我说,咱们能有这份差事干就不错了,哈马德那个可怜蛋前几天还在挨鞭子呢。” “还有,你他妈的不能拿点儿乾的回来么?” 山坡常年被茂密的树林遮盖,地面十分潮湿,不得已,被称作苏尔特的摩尔人只好退而求其次,捡一些湿柴火回来。 被打湿了的木棍和枝叶在高温的炙烤下冒出乳白色的汁水,发出“嗤嗤嗤”的声音,还伴隨著著一道高高窜入天空的蓝烟,熏得另外两个摩尔人睁不开眼。 “抱歉,我亲爱的杰尔马,如果有的话,我早就拿来了。” 苏尔特被同伴骂了两句后,也不生气,一脸无所谓的摊开双手,说道。 “这片山坳你来的次数比我多,应该知道这里是个什么状况。” 闻言,杰尔马顿时没了脾气,他冷哼了一声,隨后转过身不言不发,用力揉著自己的两只眼睛。 级e nn n “老爷,他们唧唧歪歪在说些什么?” 先前伏在山坡上看到摩尔人走过来的时候,罗杰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以为自己一行人已经被对方发现了。 结果最后只是虚惊一场,事实证明,对面那三个异教徒也只是一群可怜的打工人。 罗杰虽然听不懂阿拉伯语,但从他们的神態从动作上来是能判断出一二的。如果他猜的不错的话,这三个摩尔人应该是是极不情愿,被人强迫守在这里。 “嘘一,別出声!” 李昂勉强听得懂阿拉伯语,但水平並不高,只能勉强听懂一点,其余的全靠语感和自己猜测。 不过这可怪的不得他,主要是原主的便宜老爹也不怎么会阿拉伯语,要不是罗塞洛家族的封地靠近异教徒的边境,平常难免会有接触,不然他根本就不可能学习晦涩难懂阿拉伯语。 阿拉伯语总共有28个字母,看起来一点都不多,问题是每个字母有4种写法,284=112,除此以外,还有元音、辅音、擦音、喉塞音,还有词根派生· 总之,学起来很难就对了。 李昂並不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学习阿拉伯语,因为后悔也没用,反正又不是他学的,要怪也只能怪这具身体的原主以前太不学无术了。 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浪荡者的称號,並且这个称號还为他提供了2点魅力的加成,估计就是原主干的好事。 “嘿,兄弟,你说大人为什么要把武器装备卖给北边的卡菲尔,这不是资敌吗?而且据说明天来接货的居然还是一个商人,” “什么商人?就是个犹太佬!该死的猪玀!” 杰尔马一脸不屑的说道,“北边的胆小鬼不敢自己亲自来接货,於是派个与自己异宗教的犹太佬过来,要我说,这些拿塞勒人就活该龟缩在北边儿。” “你这话我觉得不对,北边儿本来就应该是咱们的。”苏尔特撇了撇嘴,解释道。 “以前大哈里发还在的时候,伊比利亚本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不幸的是他的后代触怒了安拉,现在的分裂就是真主对我们的惩罚。” 好傢伙!没想到这个摩尔人还是个歷史通! 李昂竖著耳朵听了许久,大概听了个半懂不懂。 —— 卡菲尔和拿塞勒都是穆斯林对基督徒的蔑称,不过拿塞勒(nassara)的程度稍微轻一点。这个词的本意是“耶穌追隨者”,后来引申为“误入歧途的人”,在伊斯兰政权的官方文件上经常能看到这个词。 卡菲尔(kuffar)则更多的用於民间和日常口语,在伊斯兰的语境里面意为“否定启示真理的人”。 至於那两个摩尔人口中的大哈里发,李昂猜测他们说的可能是西班牙的后倭马亚王朝,其建立者是倭马亚家族的唯一男性后代,阿卜杜勒·拉赫曼,绰號“古莱什之鹰”。 他於公元755年历经艰险逃至伊比利亚,击败了当地的阿拉伯军阀和柏柏尔人势力,在科尔多瓦建立了独立於阿拔斯王朝的后倭马亚王朝(或称科尔多瓦哈里发国)。 在他的统治及其后继者的努力下,这个穆斯林政权一度统一了伊比利亚半岛大部分地区,这个时期也是半岛上穆斯林的黄金时期,所以被誉为“安达卢西亚的黄金时代”。 但现在的情况自然比不得当年,一方面倭马亚王朝分裂成数十个泰法国家,另一方面面临著北方基督徒的威胁,穆斯林的日子也没有以往好过了。 “你说的是实话,苏尔特。”杰尔马的声音突然低沉下来,“实话告诉你们,干完这一票,我就准备搬到南边去了,咱们以后可能再也不会见面————” “什么,南边,图莱图莱?迈尤尔盖?还是巴达霍斯?” “也许是巴达霍斯,也许是拜泰勒尧斯,谁知道呢。”杰尔马摇摇头,將手搭在苏尔特的肩膀上。 “北边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卡菲尔三天两头就来挑事,我真的担心哪天自己就———— ” “好了,打住,別再说了!” 苏尔特突然厉声打断杰尔马的话,隨即陷入一阵沉默。 “走了也好一” 过了许久,他长舒一口气。 “现在人手不够,明天估摸著只有十个弟兄能来,咱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 第103章 回村 第103章 回村 “明天还会有十个人来!” 李昂侧著脖子听了半天,终於听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至於其他的对话,他果断选择忽略掉了,没有人会有多余的心思去记住几个异教徒嘍囉说了些什么,而且这这些本来就不值得去记录。 人的大脑容量是有限的,现代的科学研究表明,大脑一天之內只能处理有限的信息,並且在睡眠时进行筛选和固化。记住太多无关紧要的细节,反而会干扰对关键信息的判断和决策。 作为领主,李昂必须將有限的精力和脑力集中在真正重要的事务上比如,敌人的人数、装备、行动规律,以及如何利用这些信息为自己和领地爭取最大利益。 “十个人————加上现在这三个,一共十三人。”李昂在心中快速计算,“这应该就是对方这次交易的全部或主要武力了。十三个人,装备有弯刀、十字弩,可能还有皮甲或札甲————战斗力不容小覷。” 这种配置几乎就是边境武装商队的顶级配置了,相当於一个普通骑士领的实力,能养得起这么多打手,说明对方的背后绝对有一名贵族在撑腰。 不过这对李昂来说反而是好事,有贵族撑腰就说明商队足够富裕,油水更足———— 隨后,他俯下身子,继续凝神倾听,想要捕捉更多细节:比如这十个人是何时抵达? 从哪个方向来?是否携带了全部货物?有没有提到接头暗號或其他安排? 然而事实並未能如他所愿,那三个摩尔人似乎对这个话题並不太关心,或者知道得也不多。他们抱怨了几句“又要多分一份酬劳”和“真主保佑別出岔子”之后,话题又转回了枯燥的守夜、难吃的乾粮和潮湿的天气。 其中一个叫戴蓝色头巾的情绪明显有些低落,將脑袋埋在怀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昂知道再听下去也很难有更多关键收穫,更何况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回村还得花上四个多小时,回去了之后还要徵召人手,做进攻的准备————反正现在必须动身离开了。 他悄悄打了个手势,示意罗杰和卢克准备撤退。 二人人见状马上明白了自家老爷的意思,罗杰和卢克如同融入阴影的猎豹,藉助地形和植被的掩护,悄无声息地沿著来路后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直到彻底离开山坳的视线范围,他们才加快脚步,回到拴马的地方。 三匹战马被栓在树上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见到李昂三人后,呜呜的发出阵阵委屈的声音。 李昂无奈,只好从一旁的马囊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胡罗下递到它们嘴边来安抚战马的情绪。 “嘶—给我省著点儿吃!” 一个不留神,两根胡罗下就被战马库库给炫到了嘴里,他连忙將第三根从马匹的门牙缝里用力抽了半截回来,心疼的念叨著。 德格伦一年要经歷两次食物紧张的时期,一次是夏收之前的一个月,一次是冰雪覆盖的严冬。 夏收之前正是食物青黄不接的时节,这个时候,往年储备的食物都吃的差不多,而新一年的收穫期还没有到,所有领地上的人,包括领主都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冬天的时候则是因为大雪覆盖了耕地和草场,得不到任何新鲜蔬菜的补充,巴塞隆纳又没有醃製泡菜的习惯,所以大家只好省一点吃蔬菜。 而现在正好是五月份,夏收一般在六月中旬开始,得益於李昂在战爭中缴获了大量粮食,所以领地暂时不缺食物。可是诸如胡萝卜,捲心菜这些平日里微不可察,几乎没有被他放在心里的蔬菜却是奇缺。 这几天老杰克都没怎么捨得在饭菜里加胡萝下,全留给这些贪吃的战马了。 幸好现在不是战时,战马每天不需要耗费太多体力,吃的自然也就不多,平常可以餵几把草將就一下。要是真的战爭来临还天天给战马吃草的话,那么没等到上战场,马估计就已经饿的顶不住要倒了。 “好了好了,別委屈了,等夏收之后,地里的新萝卜长出来,管够。”李昂拍了拍战马的脖子,一半是是安慰马,一半是在安慰自己。 骑士的日子的並不好过,放在同时期的宋朝,生活水平可能还不如一个乡绅地主。 毕竟乡绅地主家里隨隨便便就能拉出十好几个僕人,而李昂现在养几匹马都不得不精打细算,双方待遇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安抚完战马后,李昂没有多做停留,迅速翻身上马,朝德格伦的方向赶去。 他可以肯定山坳里面那个三个摩尔人现在还没有发现自己,但並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现,早走早脱身才是正道。 类似的例子又不是没有,就在去年,附近一个叫圣米格尔的小村子,几个年轻气盛的猎人追一头受伤的野猪,误入了南方某位埃米尔(emir)巡逻队的活动范围。起初对方也没发现他们,但猎人们不知道是饿极了还是贪图野猪肉,逗留在周围不肯走,结果被返回的巡逻队逮个正著。 现在他要是被摩尔人发现了,结果自然不用多说,后续的行动肯定是无法开展了,捞钱更是想都不用想。 没有哪个商队会傻到自己往刀口上送。 半个小时以后,眾人走出约2英里的路程,才终於开始挥动马鞭,用马刺夹住战马腹部来提速。 刚刚一路上他们走的很慢,生怕马蹄发出的声音惊动了山坳里面的三个摩尔人。 幸运的是上帝站在李昂这边,茂盛的树林遮盖住了他们走动时发出的声响,摩尔人始终被蒙在鼓里。 李昂鬆了口气,抬头望一眼天空,太阳掛在西南边天空的中间,结合前世学到的地理知识,他判断现在大概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 巴塞隆纳位於北半球,北半球的春季,太阳从东南升起,西南落下。正午时分太阳位於正南。现在太阳掛在西南方天空的中间,说明已经过了正午,正在向西方地平线移动。 结合季节和太阳的高度角,很容易判断出现在的时间。 有些经验丰富的猎人甚至不需要像李昂这样进行繁琐的估算,他们只需要简单的抬头瞥一眼,就能精准说出现在的时刻。 “快一点,咱们时间不多了。” 巴塞隆纳的日落时间比较迟,现在一般在晚上八点,如果路上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三人能刚好在天黑之前赶回去。 第104章 再次徵召 第104章 再次徵召 回村的时间比预想当中的要早,李昂一行三人在马棚收拾好战马后,发现此时离太阳下山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趁著这段空閒的功夫,李昂叫来老杰克,吩咐他去村子里徵召士兵。 “优先选择上次跟我出征过的,其次是青壮,凑集12个人。” 他知道这样做有点草率,可能会让领民们感到不满,所以在末尾额外提了一嘴。 “回来后每人有一枚银幣的奖励,表现好的可以给两枚。” 两枚银幣可以满足一个农奴家庭一两个月的吃喝,诱惑力相当之大,相信此话一出,徵兵的阻力会小很多。 而对於李昂来说,这些银市不过是一点毛毛雨,按照亚伯拉罕身上的那份合同来看,明天对方会带来价值1400枚银幣的货物,跟这份数额庞大的货物比起来,些许银幣根本不值得计较。 “老爷,又要打仗了?” 老杰克年轻时也是个好动的性子,但现在年纪大了,鬍子也白了。眾所周知,人一旦上了年纪,就偏向於求稳而非冒进,所以老杰克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问李昂这仗能不能不打。 但他也深知刀剑是一个贵族的生命,要想在中世纪混下去,不杀人、不劫掠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后千言万语全都匯聚成了一句话。 李昂听出了老管家话里话外的意思,说实在的,他奉行的同样也是和平策略,不过保持和平的前提是自身拥有足够的实力。 汉字的造字法已经將这件事说的很明白了,“止戈为武”。 和平从来都是是一刀一剑打来的! “很遗憾,老杰克,上帝已经把机会摆在眼前,我们不能放任他溜走,否则就是对神的不敬。” “这次徵召时间不长,兴许一天就能结束,你告诉士兵们,表现优异的可以得到银幣奖励,我之前说的赐予自由民身份和土地的话也依旧作数,不过前提是能带回来10个敌人的左耳。” 老杰克是聪明人,一辈子没少经歷大风大浪,李昂相信自己一说他就能懂,所以没有多做解释,更多的是在讲述这次徵召的注意事项。 “你先挑选出合適的人选,然后挨家挨户去通知,今天太阳落山之前,我必须看到12 名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在我面前。” “是,老爷,我保证完成任务。” 李昂满意的点了点头,自送老杰克拖著年迈的步子离开。 老杰克离开后,李昂又叫来罗杰和卢克。 虽然今天很辛苦,但他们现在必须再辛苦一会儿。 三人齐心协力,从仓库里挑选出了十余件完好的盔甲,以及与之对应的短柄武器,长柄武器,还有盾牌。 按照李昂的构想,这12名徵召兵分为披甲步兵,即罗杰、小汤姆、卢克、卡特、亚恩五个身穿锁子甲的精锐,他们每人身穿全套铁甲,腰间悬掛一把手半剑,一柄武装斧或者月刃斧,后背上背以一麵包铁大圆盾和短矛,会使用弓箭的则將短矛替换成步弓或者猎弓。 剩余的全部都是轻步兵,身穿镶铁皮甲,手上拿木製圆盾,配备一把短剑,一柄短矛,力气大一点儿的也可以拿战斗斧。 说实话,光凭李昂一个人,再加上另外五人的皮甲步兵,只要配合得当,就足以击败十几人的商队护卫。 在中世纪,一名训练有素的標准披甲步兵常常能在正面交锋中压制数名装备简陋的轻步兵或普通武装人员。 他们的优势在於防护、训练和武器配合。锁子甲或优质的镶铁皮甲能有效抵挡大多数刀剑劈砍和箭矢,而手半剑、斧头、等武器在近战中威力十足,包铁大圆盾提供了可靠的防御。 如果五人能组成简单的盾墙或互相掩护的小队,其防御力和攻击协同性將成倍增加。 然而,前提是“配合得当”和“有利条件”。 现实的战斗充满变数:对方可能有弩箭、有地形优势、人数可能超出预期、或者出现预料之外的第三方势力。因此,李昂依然需要那七名轻步兵作为辅助力量,负责侧翼掩护、远程骚扰、追击溃敌,或者在必要时填充战线。 最后,如果確实力不能敌的话,这些人还会充当阻挡敌人进攻的炮灰,为李昂逃走爭取时间。 “上帝保佑,这种情况最好不要发生。” 德格伦村的底子薄,上次出征爭夺拉韦利亚铁矿时战死了3人就已经给村子里的生生產造成了影响,如果接下来又有人战死的话,夏收肯定要被耽搁,说不定今年还会减產。 李昂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祈祷各路神仙能帮帮他。 现在他是真有点相信神明的存在了,毕竟连穿越这种离大谱的事情都能发生,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能存在的? 旁边的罗杰和卢克见状,还以为是自家老爷无比的虔诚,於是也跟著有样学样,在胸口画一道十字,嘴里念念有词。 “老爷,小伙子们我给您带来了!” 老杰克略带喘息的声音打断了仓库里的肃穆。 李昂转过身,看到老管家身后跟著十来个神情各异、但身材壮实的村民。 他们大多衣衫破旧,脚上沾著泥,估计前一分钟还在地里忙活,下一秒就被老杰克拉过来了。 这些人眼神里混杂著好奇、紧张,还有对那两枚银幣许诺的渴望。 有几个人是上次拉韦利亚铁矿之战的老面孔,比如小汤姆、亚恩、卡特。 这三个傢伙是所有徵召兵里面对打仗最积极的,小汤姆上回尝到了甜头,不仅得到了土地,还赚了不少银幣回去。让老汤姆在周围人面前炫耀了好几天,现在打算重新翻修自家的房子。 亚恩和卡特两人则纯粹就是看到小汤姆得了好处,心生羡慕,也想弄个自由民的身份。 有句话说的好,“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开路虎”就是这种情绪的真实写照。 他们两人在上次出征中一个拿了五个人头,一个拿了八个,距离获得自由民身份只差一步之遥。 “老爷,人齐了。按您的吩咐,优先找了有经验的。”老杰克抹了把额头的汗,“听说有银幣拿,还有机会得自由和土地,都愿意来。” 李昂点点头,目光缓缓扫过这十二个人,发现来者绝大部分都是熟面孔后,心底下踏实了不少。 上次跟自己出征的徵召兵放下武器还没多久,在战场上磨练出的那股血性还在,是目前最好的兵员,也不用担心作战的时候出岔子。 他现在甚至在想,要不要等夏收结束以后,將这些人招募过来成为自己的私兵。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德格伦的总人口有170人,其中成年男性有45人,要是一下子招募十几人的私兵,那还种不种田了?穷兵武也不是这么个搞法。 要是真这样做了,李昂要不了多久就得破產,不仅如此,田地也会大面积荒芜,到时候別说实行两囿制,只怕维持现有的耕地面积都难。 按照封建时代的標准,比如同时期的宋朝,平均下来5户人家供养一名职业士兵,一户人家5个人,算下来就是25个人养一名士兵。 遵行这个比例,以德格伦的农业生產力,只养得起6.8名职业士兵,四捨五入一下就是7名。 但这还是在没有考虑领主日常花费的前提下,如果把李昂日常的花费减去,那么大概率只养得起4到5名全职士兵。 “哎,还是人口少了————” 领地里但凡能有个五百来人,就不至於如此狼狈。 就在他沉思的同时,人群里响起一阵压抑的骚动和低语,农奴们都睁大了眼睛,眼巴巴的等待领主发话。 李昂收回思绪,清了清嗓子,目光重新变得锐利而坚定。 “士兵们,这次咱们的徵召期很短,只有一天,最多不超过两天,这並不意味著难度不高,恰恰相反,我们————” 第105章 本是同根生 第105章 本是同根生 “真主在上,亚伯拉罕这个狗————” 赫莱利特在原地焦急的走来走去,不停甩著袖子,最后实在没有忍住,差点骂出了声。 但伊斯兰教禁止骂人,为了不犯忌讳,他梗著脖子,口水咽了又咽,心里的烦躁才稍微减少了一点。 只不过,这种烦躁感很快就又被耳朵旁边不停飞舞的蚊虫给找了回来。 北边的蚊子没有南边大,偶尔被叮一口也没什么的,甚至根本感觉不到,但问题是,蚊子扇动翅膀发出的嗡嗡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不止是赫莱利特,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心有怨言,只是碍於上面给的酬劳太丰厚,否则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干的。 “真主至大,请原谅我的一次吧,就这一次。阿敏!” 天主教徒被禁止与穆斯林做生意,穆斯林也同样禁止和天主教徒,也就是他们口中的卡菲尔做生意。 但信仰毕竟不能当饭吃,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不少人都愿意偶尔“任性”一次,包括赫莱利特,以及李昂昨天看到的苏尔特和杰尔马,还有现在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商队护卫。 这会儿时间刚好接近中午,他们都不约而同的低头祈祷,结尾清一色是“阿敏(amin)”这个发音。 “阿敏”的意思大概是“但愿如此”,作用相当於基督徒做完祷告后说的“阿门”。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事实上二者不论是意思,还是来源其实都差不多,“阿门”的意思是“確实如此/愿其成就”,和“阿敏”大差不差。 这是因为它们都源於闪米特语系的同一个词根——“āmēn”,意为“確实”、“诚心所愿”。 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祷告中,这个词都承载著信眾对神明应许的坚信与对祷文內容的深切认同。 穿过千百年的时光与教义的壁垒,当阿卜杜勒和他的同伴们在北方的山林中低声念出“阿敏”,而此刻德格伦村的村庄里或许正响起一声“阿门”时,他们呼唤的,是来自同一种古老语言深处的迴响。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不论是阿拉伯人、法兰克人,抑或是加泰隆尼亚人,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古老的闪米特人。 闪米特人有三个分支,一支向西进入欧洲,成为现今大部分欧洲和北非人的祖先。 一支进入印度北部,在那里,他们被称为雅利安人,意为高贵的人,最后成为了印度的统治阶层,即拥有白皮肤的婆罗门和剎帝利的,与本地的棕色人种和南部的黑色人种,也就是吠陀区別开来。 第三支则一路向西,进入中国甘肃,在那里,他们被称为大月氏人。只可惜这一支在不久之后就遭到了匈奴人的驱逐和屠杀,迫不得已只能沿著祖先的来时路回到中亚,否则的话,现在的中国北方说不定就有一大批白种人存在。 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除了东亚以外,欧亚大陆上的其余地方都属於同一个语言系统一欧亚语系,不论是拉丁文、梵文、还是更古老的鍥形文字,埃及象形文字,都属於这个体系。 “老爷,咱们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德格伦通往索尔索纳的土路上,两辆镶铁四轮马车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马车两边是12个商队护卫模样的人,正前方则是一个骑著高头大马的年轻人。 “不用担心!” 年轻人摘下头上的兜帽,露出底下俊朗的面孔,正是李昂! 他今天穿著一套蓝色的加泰隆尼亚风格长袍,脑袋上顶著一顶灰色的兜帽,外表上看起来再普通不过,属於走在大街上根本不会被人注意的那种。 这么干主要是为了掩人耳目。 偽装成商队的计谋在他之前解救商人弟弟的时候就用过一次,那个时候其实准备的一点也不充分,但凡敌人稍微机灵一点,就很容易揭穿他的阴谋。 所以这次他格外小心,为了防止对方起疑,李昂甚至没有穿甲,只在长袍下面套了一—— 件极其轻薄的皮甲。 这么做的好处是不容易让人起疑心,坏处就是容易使自己陷入险境。 没有甲胃防护的情况下,一柄市场上最劣质的匕首就能轻易的带走他的性命。 可是如果穿戴甲冑的话,走路就会发出很大的声响,尤其是锁子甲,锁环相互摩擦的声音隔著好几米远的距离就能清楚的听到,完全没有任何保密性可言。 看在这批价值1400枚银幣的货物的份上,些许危险冒就冒了,有道是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李昂心里如是想著,商队离山坳越来越近,他的手心不自觉的渗出冷汗。 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面对面接触穆斯林,说不紧张那肯定是假的,老实说,他甚至有些害怕。 异教徒在天主教世界的风评向来很差,尤其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那简直是差到家了。 从小到大,他接触的教育都是在描述这群可恶的异教徒是如何残忍、如何嗜杀,如何不讲道理的。 虽然心底明知这些描述有很大的夸张成分,但无奈仇恨和恐惧的种子已经刻进了基因里。在过去的百年里,每一个出生在伊比利亚的基督徒。只要他是个男人,那就绝对参与过对异教徒的战爭。 从阿塔普埃尔卡战役到格拉乌斯战役,再到巴巴斯特罗战役,可以毫不夸张的讲,11 世纪伊比利亚半岛北部基督教诸国的歷史,就是一部针对异教徒的军事史,一部由剑和十字架共同写成的血泪史。 马蹄踏在鬆软的土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与马车的吱呀声混在一起。道路两侧的树林愈发茂密,投下斑驳的光影。 道路上的行人太少了,德格伦村靠近边境,再加上位置偏僻,基本上一年到头很少有外人进来。李昂假扮的商队在路上倒是运气不错遇到了一个行色匆匆的赶路人,只可惜对方根本没有想要与他们搭话的意思,远远的看到商队以后,就头也不回的扎进了旁边的森林,那样子,恐怕是把李昂和拦路打劫的强盗给联繫在一起了。 商人偶尔客串强盗在中世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有些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行为举止都十分得体的商人在背地里比谁都阴暗,指不定哪天就会把你拐到没人的地方杀人灭口,事后还会装成没事人一样在你的葬礼上掉几滴眼泪。 所以那名赶路的行人肯定了解过不少类似的事情,所以才避之唯恐不及。 李昂见状也只好悻悻的作罢。他总不可能放下正事不干专门去追一个路人吧?而且本来自己不是强盗的,要是真的追上以后,是不是强盗可就难说了———— 当然,前提是对方要足够富裕,一般的小鱼小虾还不值得一名尊贵的贵族亲自动手。 行走到中午时分,周围的景物越来越窄,李昂知道目的地就快要到了。 他在马背上转过身,照例敲打一番身后的徵召兵。 “大家注意,还有五英里的路程就到达目的地了,到时候都给我机灵点儿,衔枚也给我咬上。” 李昂说完,罗杰也接著適时开口,完美扮演著一个小弟的角色。 “老爷的话都给我听清楚了,要是有谁毛手毛脚的坏了老爷的好事,那可就別怪我不客气!” 李昂说的还只是场面话,罗杰才是背后真正唱红脸的那个人。 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对打仗轻车熟路的卡特和亚恩两个,听到这番话都心底一凛,不约而同的把一根小木棍含在了嘴里。 说到底,他们只是农奴,而罗杰的身份则是骑士侍从,二者在地位上有本质差別。 至於他们嘴里含著的木棍,是李昂为了防止队伍里有人管不住嘴而特意发明的。 虽然实际上算不上发明,因为这玩意儿根本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就是一根小木棍而已,士兵们被要求把木棍含在嘴里,一旦开口。木棍就会掉在地上。 眾所周知,行军途中基本上不会给你停下来的机会,大部队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衔枚掉了而停下来等他去捡。所以如果某名士兵开口发出声音后,长官很容易就能辨別出来,因为士兵根本没有停下来去捡木棍的机会,除非他的口袋里有第二根,终於,再次回到熟悉的转角,李昂,还有罗杰的心都扑扑直跳。 走过这个转角,扒开路边的森林,再走几步就是山坳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异教徒的商队就等在那儿。 但问题是,在场的所有人中,都没有跟异教徒打交道的经验,除了李昂,没人能听懂阿拉伯语。 正因为如此,李昂不敢有丝毫大意,按照原定计划,他和小汤姆两个人,以及另外三名徵召兵偽装成亚伯拉罕的手下,走进山坳上前交涉,罗杰则带著剩下人分散隱藏到山坳西侧的山坡上,隨时待命。 只要见状不妙,他们就会马上衝下山坡救下老爷,如果还有机会的话,他们则会尝试一下能不能留下这批价值不菲的货物,不用多,留下一部分就行,哪怕这部分只有十分之一,李昂也能从中赚个100枚银幣,横竖都是不亏。 为了不让人瞧出端倪,李昂,小汤姆,还有三名徵召兵都没有披甲,完全就是一副正儿八经的商人打扮。 小汤姆穿著一件半旧的灰色短袍,腰间用麻绳束著,脚下是露趾的皮凉鞋,脸上还特意抹了点尘土,看起来就像个常年奔波、不拘小节的年轻伙计。 另外三名徵召兵也差不多打扮,扛著几个看起来沉甸甸、用麻布裹得严实的包裹,里面装著的却是石头和杂草,只在最外面放了几块真正的铁锭和几卷劣质麻布充门面。 李昂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脸上的表情显得自然些,只可惜他的技术还不够精湛,商人脸上那股子精明和市偿始终偽装不出来。最后,他只好按照自己本来的样子,带著小汤姆和三个徵召兵缓缓走进山坳。 与此同时,罗杰也带著剩余的人悄悄溜向另一侧的山坡上,为了確保这次行动万无一失,他特意没有把罗杰带在身边,而是让他他指挥士兵。 “上帝保佑!” 李昂小声祈祷了一句,隨后朝小汤姆等人使了个眼色,低声道:“记住,少说话,看我眼色行事。万一————万一情况不对,別犹豫,立刻往回跑,罗杰他们就在山坡上。” 小汤姆用力点了点头,喉咙有些发乾,手心里全是汗。另外三人也紧张地咽了口唾沫。 五人转过山路的最后一道弯,拨开垂下的藤蔓和低矮的灌木,眼前豁然开朗。 第106章 没错,我就是! 第106章 没错,我就是! 山坳不大,呈一个不太规则的椭圆形,底部相对平坦,长著稀疏的杂草。此刻,山坳里或站或坐著大约十五六个戴头巾的人。 他们大多穿著亚麻或羊毛的短袍,外罩简陋的皮甲或镶铁片甲,手里拿著弯刀、长矛和圆盾,头巾下是一张张饱经风霜、带著警惕与审视的脸。 典型的摩尔人佣兵装束。 为首一人,身材十分魁梧。他的目光锐利地扫过穿越丛林走进来的李昂一行人,隨后突然拔出了刀,嘴里大声喊著。 “5gd2d24!” 李昂不是很理解阿拉伯语奇怪的发音,所以只能听懂一个大概,但从对方激动的样子和拔刀的动作来看,自己估计是被当成敌人了。 “不不!你们误会了,我是亚伯拉罕的人。” 小汤姆已经在暗地里拔出了短剑,他身后的三名徵召兵也哆哆嗦嗦的握紧了武器,隨时准备应对敌人的进攻。 而这也就意味著原先的计划失败了,山坳地形狭窄,要想在这个地方正面击溃15人的摩尔人佣兵,看起来相当难,实际上一点也不简单。 抱著试一试的心態,李昂用本地的加泰隆尼亚语大声喊了几遍,向对方表明自己的身份。说完了以后,他害怕对方听不懂,又焦急的挥舞著手臂,展示自己手上的钱袋和信件。 至於他为什么不用阿拉伯语和对方交流,只有一个理由,不会! 能听懂就已经很不错了,想要流利的说出来那几乎不可能。 不过幸运的是,在这一番操作下,对方的情绪明显慢慢稳定了下来。 “你到底是谁?会不会说阿拉伯语?” 一个明显是首领的摩尔人开口了,而且说的居然还是正儿八经的拉丁文。 李昂心底不禁暗喜,连忙回復对方道。 “我叫德文,是亚伯拉罕大人手下的管事!” “哦?管事?” 那名首领迟疑了一会儿,但还是没有完全相信李昂的话,他缓步上前,弯刀並未归鞘,目光在李昂和他身后的几人身上来回逡巡。 “亚伯拉罕常用的管事是约瑟夫,一个精明的犹太老头。我从未听说过德文”。而且,你看起来————太年轻了,也太过紧张了,我亲爱的朋友。” 摩尔人走上前的那一刻,就是那一剎那的功夫,李昂的心臟狂跳,忍不住瞥向西边的山坡,但隨即,他想到1400枚银幣的巨款,理智战胜了恐惧,很快冷静下来。 “我想,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商业版图广阔的商人並不止一位管事,而且,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您嘴里的那位约瑟夫先生,我猜这或许以前的陈芝麻烂穀子事儿了。” 说著,他从怀里掏出从亚伯拉罕身上搜出来的那封信件,解释道。 “大人临时有事,现在正在去往阿拉贡王国的路上,所以只好安排我来了。” 李昂不认识约瑟夫,也不知道亚伯拉罕手底下到底有没有这么一號人物,关於阿拉贡王国的事情也是胡编的,但现在他没有选择,稍微犹豫一下,就可能满盘皆输。 果然,在听到李昂自信的回答后,摩尔人首领並没有意识到不对劲。他接过信件,拿在手上仔细阅读。 信件是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双语写成,摩尔人看的很仔细。 趁著这个空当,李昂稍微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同时还不忘朝背后的小汤姆使眼色,示意他不用担心。 现在可以確定的是,对面这些异教徒並不清楚亚伯拉罕的底细,很可能他们以前都没见过亚伯拉罕。既然这样,那么可供李昂发挥的空间就大得多了。 “可是————” 摩尔人来回打量著李昂,一时间也摸不清楚到底是情况。 “阿拉贡?”他用拉丁语重复了一遍,语气里的怀疑並未完全消散,“亚伯拉罕之前可没提过要临时改变行程。而且,就算他有事,也该提前派人通知。” “事发突然,大人也是临时决定的。可能是阿拉贡那边有笔更大的买卖,您知道,商人总是追逐利润的。但他特意叮嘱我,务必把和您的这笔交易完成,定金我都带来了。” 李昂让开身子,让对方能仔细看清楚小汤姆包裹里面装的银幣。 “除了亚伯拉罕,谁还会知道这个隱秘的山坳,就算我是冒充的,那也不该带钱吧? 没有哪个强盗在打劫之前还会给钱的。” “好吧,你说的也对。” 摩尔人似乎被说动了,他朝李昂伸出手,但不待二人握手,又很快收了回来,满脸歉意的解释道。 “实在不好意思,但你知道的,我们不能————” “没事,我都能理解。” 李昂尊重任何人的信仰,只要不影响自己就行。 “那就好,你可以叫我赫莱利特,一个来自凯鲁万的古老姓氏。” 赫莱利特说完,还故意挺了挺胸膛,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姓氏很自豪。 “凯鲁万————” 李昂在嘴里反覆念叨了两遍,笑著回復道。 “我知道这个地方,它在北非,紧邻著突尼西亚。” “误,没错,没想到你一个小管事居然这么博学,看来这个亚伯拉罕还是有点本事的“” 。 谈起自己的祖地,赫莱利特的情绪立马高涨了起来,连带著对李昂的隔阂也减轻了不少。 果然,一旦说到自己的家乡,古今中外所有人都是一模一样的情绪—三分激动,七分哀愁。 “只可惜回不去咯,听说那里年年战乱————” 不知道是说到伤心处,还是想起来自己还有正事没办,赫莱利特说到一半突然止住声音,往身后招了招手,看样子估计是打算交换货物。 而这也正合李昂心意,在陌生的地方听一个陌生的人讲自己的家乡是一件无比怪异的事情,更何况这人还是一个异教徒。 隨后,几个穿著皮甲的摩尔人就从一旁的灌木丛里吭哧吭哧搬出了几个大木箱子。 摩尔人的皮甲和基督徒的皮甲区別很明显,主要体现在材质、款式和细节上。 摩尔佣兵们穿著的皮甲,通常使用北非或安达卢斯地区常见的山羊皮或骆驼皮製而成,质地相对坚韧但略显粗糙,顏色多为未经染色的原皮棕黄或经过简单烟燻处理的深褐色。 甲片裁剪成较大的方形或菱形,用皮绳交错串联,覆盖胸腹和后背要害,肩部常有额外的护肩,但腋下和侧腰的防护往往比较简单。甲片边缘有时会镶嵌薄铜片或铁片作为装饰和加强,样式带有明显的阿拉伯—柏柏尔风格,比如几何纹饰或新月符號。 而基督徒士兵,尤其是李昂麾下披甲兵穿的镶铁皮甲,则更偏向西欧风格。皮层多用处理更精细的小牛皮,內衬常常垫有羊毛或厚麻布以缓衝。 铁片的镶嵌更加密集和规整,通常製成较小的甲片,紧密地铆接或缝製在皮甲的关键部位如心臟、肩肘等地方,就在李昂不动声色地观察著这些细节,评估对方装备水平时,赫莱利特已经命人打开了那几个大木箱。 掀开箱子,里面是清一色的伊斯兰风格的札甲、弯刀、圆盾,散发著独特的金属气味。 就在他和小汤姆打算伸手去抚摸的时候,赫莱利特突然出手拦住了他们。 “不行,你们必须先给钱才能碰。” “摸一下也不行?”小汤姆有些气愤的说道。 “给钱了才能摸!” 见对方十分坚持,李昂懒得跟他们扯皮,大大方方的將那1400枚银幣交到了赫莱利特手里。 “我建议你最好在离开之前数清楚,出了这个山坳,我可就不认识你了。” 赫莱利特接过钱刚打算离开,听到李昂的话后,又走了回来,当著李昂的面开始一枚一枚清点。 “反正最后都是我的。” 李昂怜悯的看了他们一眼,继续检查箱子里面的武器装备。 这些装备看样式,应该是用来武装轻骑兵的,用料很扎实,1400枚银幣卖的確实不贵,如果让他做卖家的话,报价绝对要2000枚银幣起步。 这不是李昂贪婪,在伊比利亚,武器装备就是这个行情,对於大部分来说,这些就是他们吃饭的傢伙,用十几枚银幣买来顿顿饱饭,不亏! “你这批银幣的成色不错,我都数清楚了,1400枚银幣,正好不多也不少。” 没想到赫莱利特居然真的一枚一枚数了下来,李昂面色惊讶,心里明白了这场交易幕后之人为什么派他前来的原因。 手底下能有个办事如此细心的人,確实能省很多事情。 遗憾的是,百密必有一疏,赫莱利特漏掉了最重要的事情。 当然,现在可还不是翻脸的时候,李昂打算等摩尔人转过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再动手。 从背后偷袭和从正面攻击完全就是两个概念,难度要小得多。为了自己手底下这些徵召兵的性命考虑,李昂不得不再多忍耐一会儿。 “那可不,这次交易我们家大人可是诚意满满,要不是事发突然————” 他微笑著回復道,一只手背在身后,朝小汤姆打著手势。 小汤姆会意,开始嗯嗯嘰嘰的哼起了歌———— > 第107章 这是神的旨意 第107章 这是神的旨意 “我家主人说了,希望能托您帮他向阿卜杜勒大人带去最崇高的敬意!” 李昂只在亚伯拉罕的信件上看过阿卜杜勒这个名字,但想来对方应该就是赫莱利特背后的大人物,所以在赫莱利特临走时又细心的补充了一句,毕竟做戏还是要做全套嘛。 “没想到亚伯拉罕还是个讲究人!” 赫莱利特转过身来用右手捶了捶自己的左胸,表示自己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就这样,李昂双手交叉在一起,站在原地面带微笑的注视著这支穆斯林武装商队有条有理的依次离开。 他们將马车和路上准备的乾粮都藏在了山坳后面的树林里,这些年长的乔木在这里默默生长了数十年乃至几百年,除了为地球母亲製造氧气外,唯一发挥过的作用就是帮边境上的走私商人藏匿物资了。 “放心,待会儿就给你支付一点有机物和养分作为报酬。” 李昂瞥了眼一株格外粗大的櫟树,小声嘀咕了一句。 老实说,这群异教徒办起事来挺爽快的,若非二人信仰不同,否则他或许会改变主意,放对方一马———— “不!不行!罗塞洛,你在想什么呢?” 李昂用力摇了摇头,將脑海中不切实际的想法全部拋了出去。 笑话!没人会对自己的猎物產生感情,除非这个猎物不好吃。 而且,这支由异教徒组成的商队可比一般的猎物强多了,15人的武装队伍,人手一件皮甲和短剑,再加上摩尔人面相比较老成,所以看起来十分有气势。 这样一群高头大马的傢伙要是往德格伦村口那里一站,李昂的眼皮指不定就要跳个不停。 自嘲似的笑了笑后,他没有忘记今天来的主要任务。身旁小汤姆吹口哨的声音越来越大,西边的山坡上偶尔掉落出一两块土石,这一切都说明,动手的时候到了! “为了基督!杀光他们!胜利后每人赏两枚银幣!” 在中世纪,要想调动农奴的积极性,无外乎就两样东西,一是宗教,二是第纳尔。 现在两样都具备了,李昂实在想不出徵召兵不奋力杀敌的理由。 果然,在听到老爷的命令后。山头上等待多时,早已按耐不住的罗杰率先拔剑衝下山坡,活像一头伏在树权上的猎豹。隨后,身穿镶铁皮甲的徵召兵们也依次冲了出来,列成队形。 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都跟李昂亲自上阵廝杀过,经验丰富,一个二个谨慎的很,没有一个人贸然衝上去。 在老兵和罗杰的带动下,所有人列成“v”字阵型,將赫莱利特的商队牢牢钳住。 “刺矛,刺矛!” 李昂站在“v”字阵型的尖端,大声指挥士兵作战。他身上没有穿甲冑,不適合在前线杀敌,更何况君子不立於危险堂之下,以后他亲自上阵的机会肯定只会越来越少。 这么做的话,获取经验的速度肯定会变得十分缓慢,但比起等级和经验,他还是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更重要。 “刷!” 徵召兵没有慌乱,在罗杰的带头下,高效的执行了李昂的命令,將锋利的矛头刺向摩尔人。 短矛不短,有1.5到两米长,通常不用的时候,会被斜著背在身后或者像重剑那样扛在肩上,此时士兵们借著衝锋的势头用力刺出,其衝击力可想而知。 顷刻间,反应不及的敌人身上立刻被捅出了几个拳头大的血窟窿,冒出泪泪殷红的血液,而士兵们没有犹豫,果断拔出短矛,收臂蓄力,然后再用力刺出。 “甲冑太弱了————” 李昂咂了咂嘴,忍不住评价道。 摩尔人的皮甲还沿用古老的製作方法,用一块块片甲拼接串联在一起,最后的结果就是做出来的甲冑四面漏风,远不如欧式盔甲那样坚固。 不过话又说回来,甲冑就算再坚固也没用,除了板甲,几乎没有任何一种盔甲可以有效的挡住刺击,就算是锁子甲也不行。 这么看来,越是原始简单的招式,反而越容易杀死敌人。 士兵们几乎不用怎么训练,就能熟练的掌握刺击这个技能,过去的战爭中,不知道有多少家世显赫的骑士和武艺高强的侍从死在了锋利的矛头下。当然,和他们一起下地狱的,还有无数匹优秀的战马。 每一次战爭的结束,都伴隨著大量的马匹死亡。汉武帝后期,在结束了多年的对匈奴作战后,国內甚至陷入了马荒,不得不高价从西域购买战马。 视线回到战场,赫莱利特从背后遭到偷袭后,並未表现出预想中的慌乱,反而很快稳住了局势,藉助马车和堆在地上的货物与李昂拉开距离,组织防御。 灌木丛间留下了五具被捅的稀巴烂的摩尔人尸体,赫莱利特手上只剩下10个人,而李昂这边,加上他,总共有13个人。双方武器装备都差不多,人数也相差不大,硬拼可能取胜,但一定会有伤亡。 “早知道这样,就应该让罗杰先放箭了。” 李昂此刻有些懊悔,他指挥徵召兵改变阵型,排成两列长条阵,弓箭手全部拉到第二排,隨时准备射击。 “为什么要攻击我们,不对,你不是亚伯拉罕的人!” 风吹动森林,一缕阳光穿过树叶之间的间隙落了下来,好巧不巧照在李昂右手的纹章戒指上,暴露了他的身份。 “蓝底猎鹰,你是罗塞洛家的人!” 赫莱利特的声音猛然拔高,他常年混跡在巴塞隆纳与拉里代的边境线上,自然对这周围的贵族谱系一清二楚。 “我们和你並没有衝突,也从来没在罗塞洛家族的领地上走私过,为什么要攻击我们?” “为什么————” 李昂一时间答不上来,为了財富?这是事实,但太俗了,也难以说出口。 强盗们会把打家劫舍偽装成劫富济贫,贵族们也会把对异教徒的劫掠偽装成神的旨意。 於是,他说出了穿越以来第一句违心的话。 “这是神的旨意!” 周围的声音在一瞬间静的落针可闻。 第108章 是贵族,也是强盗 第108章 是贵族,也是强盗 听到李昂解释后,赫莱利他的瞳孔肉眼可见的变大了,最后甚至被气的笑了出来。 “好吧,骑士阁下,既然这样说了,那我想您应该也做好了上天堂的准备。” “当然,只要蒙主召唤,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把灵魂献给上帝!” 李昂无视了对方的嘲讽,冷冷的说道,引来身边人一串敬佩的目光。 相信在场的人里面,除了李昂和对面的摩尔人,没人会认为他说的话是假的,毕竟刚刚的声音那么坚定,怎么看也不像是违心的话。 赫莱利特知道这个地方今天只能存在一种信仰,要么是穆斯林,要么就是卡菲尔。 想到这里,他的心忽然热烈起来,一股莫名的力量感自肾臟的位置向上出发,到达胃部,到达心臟,最后温暖全身。 “真主至大,安拉!” “安拉!” 摩尔人也不是种,在一切宗教中,最好战,最具侵略性的就是伊斯兰教了,所以剩下的10个摩尔人没有一个人试图逃跑,纷纷意志坚定的吼了出来。 大战一触即发! 当然,如果这能被称为大战的话。 双方交战的总兵力加起来不到三十人,兵种配置也分外简陋,不过对於李昂来说,这却是自己第一次脱离战场之外,亲自指挥战斗。 李昂命令弓箭手退后五步,隨后箭头对准摩尔人,进行自由射击。 两方的直线距离不超过十米,弓箭手根本不用费心瞄准,隨隨便便就能射到敌人,所以射箭的速度大幅度加快,每人20支箭矢的配额顷刻间只剩下了一半。 他大概估了一下,自家弓箭手射击的速度大概是每分钟3到4支,勉强接近英格兰长弓手速度的三分之一,考虑到二者装备的差异,这个速度已经值得他自豪了。 另一边,矛手则架住短矛,持续压缩敌人的阵线,將他们挤压在马车周围。 长矛手在战爭中的作用不如骑兵和弓箭手明显,更多的时候被作为炮灰来使用,在中世纪有限的战爭资料记载当中,贵族们往往都是以一场骑兵对衝来决定胜负,极少出现长矛手的身影。 在李昂看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是长矛手不重要,而是因为普通士兵的素质太低了。他们大多是由各个贵族领地內的农奴构成,根本达不到一名合格步兵的標准,否则在战场上的表现绝对亮眼。 当年岳飞能以八千步兵硬抗金兀朮两万铁浮屠,长矛兵可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李昂现在面临的情况和岳飞很相似,不论是金朝还是半岛南部的泰法诸国,都拥有强大的骑兵军队,而己方在短时间內不可能发展出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唯一的出路就是以步克骑。 “啊!” 突然,一声惨叫吸引了他的视线,仔细听来,这声叫声是自家士兵发出的,李昂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摩尔人的弯刀很锋利,虽然被徵召兵的短矛克制,却有部分人不顾自己的性命,赫然撞上矛头,隨后用力挥动弯刀,砍断士兵的短矛。 失去了短矛的徵召兵只能被迫使用盾牌和短剑近战,战局一下子混乱起来。 大部分来自德格伦的士兵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在近战技巧上,远远比不上整日在刀口上舔血的摩尔人。 渐渐的,伤亡开始出现,一名倒霉的士兵不慎被摩尔人的弯刀砍中了手臂,盾牌也掉落到了地上,紧接著,数把弯刀一起砍来,割裂了士兵的皮甲,从肩胛,胸口,腹部,腰间四个位置落下,將他砍成了几截。 “该死的杂种!” 目睹了战友死去的罗杰鬚髮皆张,眼睛瞪得浑圆,他不顾可能被包围的风险,毅然决然使出了盾击,推动左手手臂上的包铁大圆盾用力撞开了敌人的队形,其中两个摩尔人撞倒在地,另外两个则处於懵逼的状態,显然是没有想到这个嘴上无毛的半天小子居然这么猛。 罗杰顾不得左臂上传来的阵阵酥麻,他丟下手半剑,將武器换成战斗斧,在盾牌的掩护下照著面前一个敌人的腋下斜劈了过去。 战斗斧的木柄太短,如果攻击幅度太大的话,很容被人抓住破绽。最合適的方式是侧过身子,將有盾牌的那一面正对敌人,隨后右手出其不意挥砍出去,砍完后再立马收回脚步,將盾牌护在身前。 倒在地上的摩尔人匆忙起身,脑袋却正好撞在罗杰的斧刃上,剎那间,一声剧烈的骨裂声响起,接著是无数血花与脑浆飞溅,罗杰抽回斧子时,竟意外的发现上面多了一道豁口。 “这人是真的头铁呀。” 坏了斧子的罗杰心情很不好,劈砍的力度不觉又大了些,让他面前的敌人逐渐招架不住。 李昂看到罗杰居然在战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他果断抓住这个契机,命令士兵们捨弃原来的阵型,上前先行解决罗杰那边的敌人。 遭到徵召兵的围攻,罗杰面前的三个摩尔人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依然没有避免被矛头扎成筛子的命运。 看得出来,这几人的身手都很好,否则也不可能在战场上活这么久。 可个人武艺在打战场的作用並不大,一个苦练了二十年的剑术大师被丟到战场上后,存活的时间或许並不比一个农奴长。 缺口打开后,战斗进行的异常顺利,李昂这边只付出了两个农奴的代价,而赫莱利特和剩余的两个摩尔人却陷入了他们的重重包围。 “投降吧,我很欣赏你,作为一个勇敢的法提斯,你不该死在这里。” 法提斯在阿拉伯语里面有骑士的意思,通常是对勇敢者的褒奖,李昂这么说是为了瓦解对方的斗志,避免困兽犹斗的局面出现。 至於投降后放了他们,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他需要俘虏充当奴隶,但绝对不是异教徒。 闻言,赫莱利特身旁的两人有些意动,却被他凶狠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李昂精准的注意到了这个小动作,开始苦口婆心的许诺一系列空头支票。 “我以自己的姓氏发誓,只要你们肯投降,我承诺保证你们的生命和自由————” 最后,那两名摩尔人估计意识到赫莱利特不可能投降,於是他们对视一眼,突然拔刀结果了他们跟隨了多年的首领,试图拿首领的人头换取自己的安全。 结局自然不会让他们如意———— 紧接著,不待李昂发话,徵召兵们一拥而上,將满怀希冀的两人剁成了肉泥,互相爭论尸体上的左耳应该属於自己。 “在面对死亡时,温顺的羊也会变成狼!” 李昂没有理会士兵们的爭辩,他淡淡的看了眼地上血肉模糊的三具尸体,拍了拍裤腿,径直走出山坳,留下罗杰在里面打扫战场。 第109章 呼德家族 第109章 呼德家族 “老爷,战场已经打扫完毕,除了您之前付出的1400枚银幣外,我们还搜到了一些粮食,一些零碎的钱幣,数额大概在12枚左右。” “然后就是摩尔人身上的装备了,只不过经歷过战斗后,都损坏的厉害,我让人挑了些好的带上,其余的乾脆没有去碰。” 罗杰说完,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脸上带著喜悦。 “嗯,你做的很好。” 经过这场战斗之后,李昂清晰的认识到摩尔人製作的皮甲的缺点,他决定把这些缴获的皮甲,包括之前装在木箱子里的皮甲全部卖掉。 领地內的武器装备储备已经够了,保存太多反而会增加保养和维护的成本,不如將他们换成第纳尔实在。 收拾好一切后,摩尔人的尸体被就地掩埋,死去的两名士兵则被放在了带来的马车上,和战利品睡在一起。 这两人是德格伦的农奴,年纪都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本来应该拥有大好青春,结果就这样永远留在了战场上。 李昂当著所有士兵的面为死去的战士作了简单的祷告,又承诺回村后会给他们家人一笔高额的抚恤金后,眾人的伤心情绪才稍微得到缓解。 “罗杰,让掩埋尸体的人快一点,回村的路还有很远,等天黑很就不好赶路了。 17 这次出发之前,他们都没有携带火把。虽然德格伦村的夜盲症並没有影视剧或者小说中写的那么普遍,但十个人里面依旧有四五个人患有夜盲症,所以夜间赶路的风险並不小。 罗杰明白老爷的急迫,得到命令后,立刻马不停蹄的钻进树林,装作生气的样子准备敲打一番这群手脚生了锈的傢伙。 “卡特,亚恩,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亚恩已经换下了那件標誌性的绿色武装衣,穿著一身气派的镶铁皮甲,不过祖传的木製方盾还是被他保留了下来,上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伤痕,恐怕用不了几年了。 “罗杰!你来的正好,快把这个交给老爷!” 亚恩向上摊开手掌,罗杰被好奇心驱使过去查看,发现是一块写著阿拉伯文的小铁牌。 牌子背面被不知名的顏料涂成了红色,中间是一个黄色的骏马图案。以罗杰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这应该是某个贵族的纹章。 “你们从哪里找到的?”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他一改之前的严肃表情,焦急的询问道。 “喏,就是那儿!在赫莱利特的屁股下面,该死的,我们开始还以为捡到宝贝了呢。” 没有理会二人的抱怨,罗杰一把夺过铁牌,三步並作两步跑回李昂身边。 “老爷!您看这个!”罗杰气喘吁吁地將那块还沾著些许泥土和可疑污渍的铁牌递了过去。 李昂接过铁牌,入手微沉,触感冰凉。他仔细端详著上面的纹章和阿拉伯文。那匹黄色骏马画得颇有动感,线条简洁有力,说明拥有者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阿卜杜勒·伊本·穆斯塔因·呼德————” 隨后,他翻过铁牌背面,缓缓念出那串阿拉伯文名字,立马明白了原委。 铁牌的主人不仅身份不简单,还大有来头。 在伊比利亚半岛,姓呼德,而且还是贵族的,目前就只有两家。分別是塞赖古斯泰埃米尔和拉里代谢赫。 实际上,塞赖古斯泰埃米尔国和拉里代谢赫国原本同属於一个政权,之所以后来分裂,完全是因为中世纪落后的继承制度。 上一代老埃米尔死后,將自己的领地拆成了两半,一半给了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现任的塞赖古斯泰埃米尔,另一半给了自己的二儿子,也就是现任的拉里代谢赫。 这番安排看似很公平,其实一点儿也不公平,因为老埃米尔总共有五个儿子,可最后只有两个儿子获得了封地。 在李昂看来,这还不如长子继承制呢,起码领地不会分裂。 阿卜杜勒这个名字不属於他记忆中的任何一个统治者,说不定就很有可能是老埃米尔流落在外的儿子,然后再联想到与犹太人的交易———— 李昂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深究为好,而且要是南边乱了起来,对自己也有好处。局势越混乱,他就越容易从中捞取利益。 將铁牌放在衣服口袋里面保管好后,他吩咐罗杰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包括发现这枚铁牌的人,也要让他们把嘴巴闭紧。 “亚恩和卡特那边,你去说。”李昂眼神严肃地看著罗杰,“告诉他们,这块铁牌的事情,如果传出去半个字,不但他们之前立下的功劳全部作废,应得的奖赏和自由民身份想也別想,我还会追究他们泄露军机、动摇人心的罪责。听明白了吗?” 罗杰心头一凛,立刻点头:“明白,老爷!我会让他们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就跟从来没挖到过这玩意儿一样。” “嗯,去吧。另外,让所有人加快动作,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回到德格伦时已经是傍晚,幸好老杰克有先见之明,趁著农活不忙的时候修好了村口的道路,所以满载货物的马车得以顺利驶入村中,没有陷入泥泞。要放在以前,那个该死的路况———— 嘖嘖,根本不敢想! 车轮碾过新铺碎石路面的声音,惊动了村里的狗,引来一阵犬吠。 很快,留守的妇孺老人纷纷从简陋的木屋或石屋中探出头来,当他们看到队伍归来,看到马车上堆叠的货物箱笼,看到疲惫但基本完整的士兵时,先是鬆了口气,隨即爆发出低低的欢呼和议论。 但很快,当他们看清马车最前端那两具用麻布草草覆盖的遗体时,议论声迅速低了下去,转为压抑的沉默和几声压抑的抽泣。 对此,李昂只能说一声抱歉,然后给够足额的抚恤金。毕竟有战爭就有人死亡,以两名士兵的代价杀死15名异教徒还是很划得来的,更遑论缴获了这么多武器装备。 “老杰克,这边的事情你去处理,抚恤金按照每人五枚银幣的標准来,两枚银幣的赏钱现在就发下去。” “至於这些武器装备,统一放在仓库里面,先不要去动。” 一一交代完后,李昂拖著疲惫的身躯,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累倒是不怎么累,但心底却十分疲惫。一想到接下来还有许多大工程等著自己,他的脑袋就不由自主的疼了起来。 第110章 英格兰奴隶商人 第110章 英格兰奴隶商人 咸咸的海风吹的人脸生疼,远处的天空上盘旋著几只灰白色的海鸥,预示不久之后有暴风雨即將到来。 莉莉安·本森·哈夫丹·兰开斯特站在佩文西唯一的港口码头上,蓝色的眼眸中波光流转,好似一汪碧蓝色的清水。 “莉莉安,还愣著干什么,咱们该走了!” “是,父亲,我马上来!” 女孩儿扭头应了一声,不经意间甩动她那金色的长髮,露出纤细白嫩的脖颈,看的周围的路人全都呆在原地。嘴里不停吞咽著唾沫。 老詹姆斯·兰开斯特对这一幕早已经习以为常,毕竟自己的女儿確实太过貌美了,一路上没少被人用极具侵略性的自光打量。 他捏了捏自己乾瘪油腻的老脸,心想这些都是自己那个死去的妻子惹的祸。 詹姆斯的妻子来自挪威,有著一头绚丽的金髮和蓝眼睛,而莉莉安则完美继承了母亲的容貌,甚至隱隱高出一头。 “咳!咳!” 意识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后,老詹姆斯猛地咳嗽了两声,看似在催促自己的女儿,实则也是在敲打附近的路人,尤其是某些胆大包天的傢伙。 这个世界上总是不乏有胆大包天的好色之徒,更何况现在正值乱世。 他回想起这几年间经歷的事情,觉得就像在做梦一般。 从来自诺曼第的威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登陆英格兰本地,在黑斯廷斯一战击败了英格兰国王哈罗德二世,到最后在伦敦加冕为王,前前后后才不过三个月的时间! 该死!仅仅只有短短的三个月的时间,诺曼王朝取代了威塞克斯王朝,诺曼蛮子取代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他实在想不通,国內的贵族到底是怎么搞的———— 不过现在也不用想了,因为他即將离开这个让人绝望的地方。 兰开斯特这个姓氏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国內的兰开斯特伯爵领,以及后世著名的红玫瑰白玫瑰战爭。从而误以为他是一位英格兰贵族。 实际上,老詹姆斯祖上確实是贵族,不过贵族头衔只有一个,而家族子嗣却总是无穷无尽的冒出来。为了討口饭吃,他的祖先选择了商人这个职业,这个职业或许会招来閒话,但巨大的商业利润往往能让外人闭上嘴。 威塞克斯王朝统治时期,是英格兰农民少有富裕时段,所以商业一向很发达。 但现在,这些全毁了! 他瞥了一眼货船里乌压压的奴隶,眼中一片冰冷。 只能说,末日审判还在发力! 征服者威廉夺取英格兰王位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对盎格鲁—撒克逊旧贵族和反抗者进行了残酷的镇压与清洗。 大量土地被没收,分封给追隨他渡海而来的诺曼骑士和贵族。昔日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被暴力打破,许多失去土地和生计的自由民、甚至小贵族,一夜之间沦为了任人宰割的牲畜,比如成为奴隶。 詹姆斯计划將这批奴隶卖到南边去,或许是布列塔尼亚,或许是阿基坦,也有可能是更南边的伊比利亚,谁知道呢?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必须换个地方生活。 “父亲,我们真的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吗?”莉莉安提著裙摆,小心翼翼地走上跳板,海风吹得她金色的长髮飞舞,衬托出一张精致妖艷的脸。 “是的,孩子。”詹姆斯扶住女儿的手臂,防止她被顛簸的跳板晃倒。 “英格兰已经没有我们的位置了。南方虽然混乱,但或许有新的机会。记住,兰开斯特家的人,无论到哪里,都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好。” “是的,父亲,我从不质疑您的判断。” 莉莉安表现的很乖巧,这让老詹姆斯放心了许多,他转身过大声命令船员切断缆绳,扬帆起航。 “这缆绳还很坚固,我们不留著吗?” “留著?”老詹姆斯从鼻孔冷哼一声,“留著给谁?诺曼人?” 水手闻言一愣,隨后眼底闪过一丝狠厉,用力割断了绳索。 “老爷,这是我整理出来的清单。” 老杰克在得到允许后推门而入,將一张莎草纸放在李昂面前,上面用羽毛笔横平竖直的画出了整齐的表格,然后一行一行將信息写的很清楚,让人一目了然。 “嗯,非常不错!” 李昂忍不住夸讚了一番,虽然老杰克的字跡实在令人难以恭维,但能学会使用表格就已经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了,比这个时代大部分都要强上不少。 “都是老爷教的好。”老杰克面色的谦虚的回覆道,“自从按您的吩咐用了这款表格后,记录的效率果然大大加快,很多繁琐的词句都被省掉了————” “这是好事!”李昂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解释道。“以后领地的事务只会越来越多,要按照以往的那种记帐方式,只怕一两个周都无法统计完。” 说完,他放下酒杯,示意老杰克继续匯报。 回到德格伦以后,他是越来越喜欢喝酒了,安全,卫生,还不用浪费柴火,比喝开水方便许多,也难怪中世纪的一些贵族经常拿酒当水喝。 老杰克今天来,主要是跟李昂匯报有关修建蓄水池的事情,昨天他就带著人去实地考察了一番,发现老爷真是挑了个绝佳的好地方,心思也从之前的犹豫不决变成现在的坚决拥护。 “老爷,我跟村子里的石匠初步看了一眼,工程量不小,要想修好,非得徵召村子里所有的成年男人,至少花一个月的时间才行!” “工程量这么大?” 李昂惊的在椅子上坐直了身子。他当时看到水潭下面的葫芦口后,心底还在暗自庆幸,觉得藉助地势的话应该可以减少很多工程量,没想到还是要动员全村劳力一个月。这大大超出了他的预估。 “是的,老爷。”老杰克面色严肃地点点头,指著清单下方他额外画出的简图解释道。 “那个位置確实得天独厚,葫芦口两边的山石很坚固,是天然的坝基。但正因为如此,要想把水彻底拦住,形成一个够深够大的蓄水池,需要在葫芦口最窄处修筑一道坚固的石墙作为水坝。” “这不是用泥土和木头垒垒就行的,必须用大石块和黏土砂浆层层砌筑,否则一旦雨水大了或者山洪下来,很容易衝垮。” 他停顿了一下,观察著李昂的表情,继续道:“而且,光筑坝还不够。按照您的想法,蓄水池是为了灌溉下游的田地和保障旱季用水,那么还需要开凿引水渠,把池水引到需要的地方。这又需要挖掘土方,铺设石槽或木槽,工程量也不小。另外,为了保持池水清洁,防止淤塞,上游最好也能做一些简单的疏导和过滤————” 李昂听著,眉头渐渐锁紧。他意识到自己之前想得有些简单了。中世纪的技术条件下,修建一个可靠的水利工程绝非易事。这也就是解释为什么巴塞隆纳公国內很少有大型水利设施的原因,不是大家不会修,而是修不起。 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修蓄水池,还不如南下打打异教徒来钱快。 隔壁卡斯蒂利亚的贵族每年都要南下去各个泰法小国打打秋风,听说去一趟能赚不少第纳尔回来———— 但儘管如此,该修的还是要修! 李昂摇了摇头,放下脑海中不切实际的杂念,觉得目光要放长远一点。 毕竟黄金变不出粮食来,但坚固的水利设施能。 “可以,就按你的安排来,建筑这方面的事情我不懂,一切都要你听著。” 此话一出,老杰克感到受宠若惊,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尽心尽力。 “另外,超出服役期的时间,按照每人每天4枚铜幣算,相信农奴们应该不会有异议。” “这么多!”老杰克有些肉疼的扯了扯嘴角。 4枚铜幣的足够一名农奴两三天的吃喝了,可以买到两磅脱壳小麦。 见状,李昂微笑著补充道,“不过这笔钱暂时不发放,先记在帐上。等蓄水池修好,开始发挥灌溉作用,並且夏税收上来之后,再统一结算。到时候,他们可以用工钱抵扣一部分实物税,或者直接领取铜幣。” 原来如此! 老杰克不禁在心底暗暗佩服老爷的聪明才智,用工钱抵消税收是个好办法,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就相当於农奴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去修建蓄水池,李昂从头到尾不需要拿出哪怕一枚铜子儿的现钱。 不过这样做就会出现另外一个问题,今年的夏收后的税收肯定会有所下降。但老杰克联想到李昂之前带回来的那批武器盔甲,心底一下子轻鬆了大半。 既然钱的问题解决了,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是,老爷,我一定把您交代的事安排妥当。” 送走老杰克后,厨房的大鼻子厨娘敲门进来问李昂今晚想吃些什么,他想了想,点了兔肉燉豌豆这道菜。 兔肉是昨天米勒进山的时候打到的,不得不说,米勒这人確实有些本事,要不是不小心跛了脚,说不定有机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猎手。 他在山里抓到了一整窝兔子,包括一只公兔,两只母兔,和五只小兔子。 其中的三分之一按要求上缴给领主作为山林税,因此李昂在家里待了一天啥事没干,就收穫了两只兔子幼崽和一只母兔。考虑到今后还要在村子里发展养兔业,他最后乾脆出钱把米勒捕到的兔子全部买了下来,跟之前他们救下的那只欧洲野兔餵在一起。 兔舍就安置在马棚旁边一个废弃的旧窝棚里,用木柵栏加固分隔成了几个小间,由养马的农奴兼带著照顾。 这些兔子虽然暂时还不多,但李昂清楚它们的繁殖潜力。如果饲养得当,很快就能为领地提供稳定的肉食和皮毛来源,而且饲养成本相对较低,对粮食消耗也少,非常適合德格伦这样的山村。 大鼻子厨娘领命而去后,,不一会儿就准备好了食物,她再次进来时,手上端著的是一个热气腾腾的陶罐,浓郁的肉香顿时瀰漫开来。 考虑到兔群的繁衍,这次宰的是母兔,留下一对公兔和母兔继续造娃。 “老爷,您的兔肉燉豌豆,还有刚烤好的黑麦麵包。”厨娘將食物放在桌上,恭敬地退到一旁。 “辛苦了。”李昂点点头,拿起木勺尝了一口。兔肉燉得酥烂,豌豆吸饱了汤汁,道虽然算不上多么精美,但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美味。他示意厨娘可以离开了,自己则就著麵包,慢慢地享用这顿简单的晚餐。 李昂这段时间格外喜欢吃黑麦麵包,就是那种用黑麦粒细细磨成粉,然后做成的棕色麵包。 这让他想起了前世的蕎麦馒头,二者的样子差不了多少,味道也有些许相似。 第二天,李昂早早的起床,拉来卢克,交给了他一份至关重要的任务把这次打劫异教徒商队的缴获带给伯爵,顺便把他今年的守备官薪酬带回来。 作为乌赫尔伯爵领的南境守备官,他有权力处置从敌人那里缴获来的战利品,不过前提是其中的十分之一必须上交给伯爵大人,否则就会被判定为非法。 当然,在德格伦这个山旮旯,只要李昂不说,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他最近发了財,但考虑到其他复杂的因素,他还是决定將这件事报上去。 万一是南边的异教徒在酝酿著一场进攻那可就完了!德格伦靠近边境,如果和拉里代谢赫国发生战爭的话,肯定是第一个受到攻击的地方。 李昂还没有傻到认为凭藉自己摩下这几十个人就能挡住异教徒大军的地步。 而且,德格伦太闭塞了,远离乌赫尔的政治中心,处於被遗忘的边缘。除了每年夏季交税的时段,根本不会有人想起这个偏僻且贫瘠的村子。 所以,卢克此行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帮李昂打探各处的消息,不拘是什么消息,反正越多越好,他需要对外界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此刻,村口外的土路上,除了骑在马上的卢克,还有三名自告奋勇的农奴,以及一辆装载货物的马车。 马车上面除了上交给伯爵的战利品外,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货物,坏了的装备,放了好几年的粮食等等,这些全都是打算卖掉的东西。 李昂没指望这堆破铜烂铁能卖出高价,但总比放在仓库的角落里生锈好。 “卢克,你听著。”李昂面色严肃的告诫道,“这段时间正是青黄不接的季节,路上说不定就有强盗拦路打劫,一定要小心些,如果碰到实力强盗的山贼土匪,不要犹豫,马上丟下货物逃跑,记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听到这番话,卢克的眼角不觉有些湿润。以往的那些贵族哪个不是视人命如草芥,像李昂这样“以人为本”的贵族实在是少又少。 “老爷,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一定將货物完好无损的送到伯爵大人手里。” “好了好了,又不是生死离別。” 卢克郑重其事的样子让李昂觉得有些感动,但同时也有些无奈。他不过隨便提醒一句而已———— “你记得,到拉塞乌杜尔赫利了以后,先把战利品上交给伯爵,然后去咱们上次住过的酒馆休息,第二天把货物卖掉了就回来,要是卖的不好,多待一天也不要紧。 ,李昂及时转移话题,免得在这股伤感的氛围里越陷越深。 第111章 何时葡萄先熟透? 第111章 何时葡萄先熟透? 目送卢克缓缓消失在林间的道路上,李昂抽了抽鼻子,莫名的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吸引著自己。 顺著这种奇怪的感觉,他抬头望向西北边森林。 穿过这片茂密的树林,可以直达阿拉贡王国,隨后穿越纳瓦拉王国,来到比斯开湾———— 此时,比斯开湾两百英里外的海面上,数艘船只正乘风破浪,向南前行。 “哦!该死的,等哪天上了陆地,我一定要好好儿的睡一觉才行,这船简直不是人坐的!” 老詹姆斯嫌弃的拍打掉衣袖上的水渍,大声抱怨了一句。 但隨即,一道巨浪扑来,船只向左倾斜,甲板上的物品全都顺著倾斜的方向滑了过去,连带著老詹姆斯也差点摔倒。 双手抱住甲板上的桅杆,他隱隱能听到木製结构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心底的怨气在这一瞬间全都消散的无影无踪,转而虔诚的在內心祈祷。 “上帝保佑,希望我船队能安全到达比斯开湾,再不济,也要保证莉莉安的安全,她才只有19岁!阿门!” —— “父亲,你在那儿干什么呢?” 莉莉安看到了甲板上哆哆嗦嗦的老詹姆斯,比起她的倒霉蛋父亲,莉莉安就要幸运的多了。她不仅拥有很强的平衡能力,还总能机智的躲过衝上甲板的浪花,以至於船上的水手都亲切的称她为“海女”。 “哦,我?我没事,你照顾好自己,別过来了。” 老詹姆斯当然不能让女儿看出自己的窘迫,和天底下所有父亲一样,他坚持在莉莉安面前展示出一个胜券在握的形象,並且几乎无底线的会去想方设法满足女儿的任何要求。 然而莉莉安显然看穿了父亲的强撑,她灵巧地稳住身形,像只轻盈的海燕般来到老詹姆斯身边,扶住了他的胳膊。“父亲,这里风浪太大,我们还是回船舱吧。船长说再有小半天就能看到陆地了,风暴应该也在减弱。” 老詹姆斯感受著女儿手臂传来的支撑力道,既欣慰又有些汗顏,乾咳了两声:“嗯————也好。这鬼天气,確实不是谈事情的时候。”他借著莉莉安的搀扶,努力维持著平衡,向船舱挪去。 船舱里同样潮湿、拥挤,充斥著木材、海水、汗水和醃鱼的混合气味。货舱深处传来压抑的啜泣和呻吟声,那是奴隶和契约奴们。莉莉安下意识地避开了那个方向,拉著父亲走向他们那个相对独立、用布帘隔开的小小角落。 他们从英格兰王国的佩文西出发,沿著海岸一路南下,路过了诺曼第,布列塔尼亚,阿基坦,一路上奴隶也卖的差不多,现在船舱里只剩下最后一百多人。 大部分法国贵族似乎都知道了诺曼第公爵征服英格兰的事情,他们对老詹姆斯带来的奴隶很满意,但同时也对局势表达了担忧。 “您的决定是无比明智的!” 莉莉安想起前几日,他们在朗格多克地区上岸补充淡水和食物时,一位当地的伯爵如是说道。 “我很担心接下来威廉公爵和国王陛下发生衝突,您知道的,没有哪个国王会心甘情愿对另外一名国王履行义务,但问题是,威廉確实是国王陛下的封臣。” “您看的很明白。”老詹姆斯对此深以为然,“英格兰目前的局势很不妙,谁也不知道到底死了多少人,十万?二十万?或者是五十万都有可能!实话告诉您,诺曼人已经疯了,我猜他们接下来可能会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把英格兰的撒克逊人都杀光!” “愿上帝保佑!” 伯爵脸上露出怜悯的神色,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这些我听说了,发生了的事情已经无法避免,只愿法兰西接下来不要捲入战爭,否则就糟了。” 如果李昂在这里,一定会惊讶於这名贵族敏锐的嗅觉,因为事实正和他猜测的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年甚至几十年里,英格兰与诺曼第之间,以及由此牵连的法兰西卡佩王朝、 佛兰德斯、安茹等势力的复杂博弈,將反覆上演,最后演变为英法百年战爭。 不过这是后话了,比起英法是否会发生衝突,老詹姆斯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奴隶能不能卖出好价钱。 他搓了搓手,试探性的问道,“既然如此,为了上帝的光辉事业,您不如將这批奴隶买下来吧。” 闻言,伯爵立刻回过神来,眼里的怜悯也没有了,上帝也不提了,嘴也毒了起来。 “话虽如此,但你的奴隶在海上漂了这么长时间,再加上又是英格兰人,语言不通—— “,“大人,看问题不能只盯著一个方面,这群傢伙可都是一辈子在地里刨食的好手,买回去绝对不吃亏!” 接下来就陷入了无止尽的討价还价与扯皮。 “老爷,我计划將徵召来的农奴分成两拨,一拨进山开採石块,一拨在葫芦口建设。” 老杰克的思路很清楚,两批人分工协作,开採石料和修筑水坝同步进行,可以大大节省时间。 “嗯,就这么办!” ——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李昂没有贸然来指手画脚。 有了老爷的这份信任。老杰克干起活来更加卖力。 德格伦总共有47名成年男性,这次他徵召了足足有30人,包括卡特、亚恩这些人都在內。而小汤姆和村子里的其他几户自由农並没有这项义务,所以老杰克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通知他们。 但令他惊讶的是,小汤姆居然自告奋勇上来找他报名,当被问及缘由时,这个半大小子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勉强凑出来一句还算体面的话。 “额————老爷赐给我土地,我也应当献上应有的忠诚————” “好了,小汤姆,谁不知道你是不想种地所以才跑出来的!” 旁边拿著十字镐的卡特毫不留情的戳穿了小汤姆的“豪言壮语”,引得周围几个正在领工具的农奴都低声笑了起来。 小汤姆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梗著脖子反驳:“谁————谁说的!我是真心想为老爷和村子出力!” 卡特扛著十字镐,走到小汤姆身边,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咧嘴笑道:“得了吧,你小子。我都清楚的很,老汤姆这些日子天天拿著锄头逼你下地,早就烦透了对吧?你那点小心思,还能瞒得过我?” 小汤姆被说中心事,顿时语塞,只能瞪了卡特一眼,嘟囔道:“————反正我就是想出力,怎么了?” 老杰克看著这一幕,並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有些欣慰。 “那就按老爷之前的规定,一天四枚铜幣,乾粮自带。” “好!” 小汤姆一口答应下来,隨即也去领了一把十字镐。 蓄水池的建设工作说复杂吧,一点也不复杂,说简单吧,一点也不简单。 按照老杰克和村子里几个懂石匠活儿的村民的规划,第一步先要清理地面並且筑基。 清理与筑基。这是最费力也最基础的环节。葫芦口两侧山坡上的灌木、杂草、浮土和鬆散石块需要全部清理乾净,暴露出下方坚实的岩层或硬土作为坝基。 同时,葫芦口最窄处,也就是计划筑坝的位置,需要向下挖掘一定深度,清理掉表面的风化层和泥土,找到足够坚固的基底,並用较大的石块混合黏土砂浆砌筑一道坚实的基础。 —— 这一项工作是最难的,要跟开採石料配合著做。 小汤姆因为力气大,所以被派去山腰的另一边,那里有许多沉积岩,是筑坝的好材料。 扛著十字镐来到预定位置,小汤姆深吸了一口气,觉得周围的空气比自家麦地里好闻多了。 “怎么样,小汤姆,是你家麦地舒坦,还是这里舒坦?” 卡特还不忘之前的事情,走上前来打趣道。 “废话,当然是这里啦。我实在搞不懂父亲是怎么想的,非要成天把我往田地里拽。 “” 想起自己那个牛脾气的老爹,小汤姆不高兴的撇了撇嘴,气愤的说道。 “哈哈,以后你就知道啦————” 卡特知道现在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所以没打算劝他,只是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切!” 小汤姆奋力抢起稿子,隨后猛地砸在地面,溅起一串火星。 “嘶——,这镐子还挺锋利。” “別这么做,傻瓜!” 不远处正指点其他人如何下凿的华格纳石匠听到动静,扭过头来,看到小汤姆的动作,连忙喊道:“小伙子!石头不是这么开的!你这么硬砸,稿子刃口崩了不说,也震得你自己手麻!力气要用在巧处!” 小汤姆被老石匠一吼,地停下,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虎口。卡特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 华格纳放下手里的工具,蹣跚地走过来。他捡起一块旁边崩下来的碎石片,指著岩石上的纹理:“看这里,石头有纹路的,顺著纹路凿,省力得多。先找个合適的缝隙,把凿子楔进去,轻轻敲,让它吃住劲儿,然后再用大力。还有,下镐的时候,角度要斜一点,利用槓桿,別直上直下跟石头较劲。” 老石匠一边说,一边给小汤姆演示。他动作不快,甚至有些迟缓,但每一次落点都精准,镐头嵌入岩石的角度也恰到好处。几下之后,一块脸盆大小的岩石就沿著纹理裂开了。 “看到没?干活不光用蛮力,还得用这儿。”华格纳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小汤姆看得目不转睛,连连点头:“明白了,华格纳大叔!我再试试!” 这一次,他学著老石匠的样子,先仔细观察了面前的岩层,找到一条明显的裂缝,將十字镐尖对准,调整好角度,然后用力凿下。果然,感觉比刚才顺滑了不少,岩石也应声裂开一道口子。 “对!就这样!慢慢来,別著急!”华格纳讚许地点点头,又去指导其他人了。 卡特也收起了玩笑的神色,拿起自己的工具,认真干了起来。开採石料是门技术活,也是力气活,容不得太多马虎。 第112章 独当一面 第112章 独当一面 出了村子后,还有相当远的路要走,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卢克一路上都儘量选择靠近人烟的大路行走,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这么做是徒劳。 因为所谓的靠近人烟也只是相对而言,事实上,受限於破碎的地形地势,德格伦通往拉塞乌杜尔赫利的道路上几乎没有什么大型聚落。除了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首府奥利亚纳以外,其余的地方基本属於无人区。 “卢克大哥,你说咱们大概多久能到拉塞乌赫尔赫利呀?” 马车旁边一名身穿皮甲的农奴小心翼翼的凑上来问道,说话的语气很客气。 卢克骑在那匹猎马上,沉默了一会儿,心里默默估算著距离。 “快的话要五天!” “这么远?” 提问的农奴明显被惊到了。因为农奴没有人生自由,所以他这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隔壁一个小村子,只有两天的路程,但对他来说已经足够远了。 而伯爵领首府,我的上帝呀,那简直是他不敢想像的地方! 穿皮甲农奴一边担心路上会遇到危险,一边无意识的勾起嘴角。一想到以后回到村子以后,村民们聚在他周围咋咋呼呼听他吹牛的画面,心底就不由得涌起一股喜悦。 卢克瞥了一眼嘴角快要咧到耳边的农奴,心里也和他一样喜忧参半。 他这段时间其实是有些鬱闷的,卢克本来是个铁匠,可是扳著指头数起来,已经有一两个月没做铁匠活儿了,最近他能明显感觉胳膊上的肌肉小了一圈,脑子里关於打铁的记忆也淡了几分。 中世纪的铁匠技艺不算复杂,说白了就是肌肉记忆,只要多加练习,换谁来都行。 但之所以铁匠如此稀缺,主要是是老铁匠不愿意传授真主的技术。 老铁匠们往往把手艺看得比命还重,轻易不外传,生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即使收徒,也多是让自己的子侄亲属跟著打下手,真正的核心技巧,比如看火候、辨铁质、淬火的时机和手法,往往要磨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肯倾囊相授。 而学徒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学艺缓慢,还要忍受师傅的打骂、干各种杂活,能坚持下来並最终学成的,少之又少。卢克当年也是机缘巧合,跟著一个无几无女的老铁匠学了几年,老人临终前才把一些诀窍传给了他。 现在想来,这些诀窍也没什么特別机密的东西,纯粹就是在一遍一遍摸索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兴许卢克再於个几年也能自己悟出来。 “不知道下次打铁的时候,还能不能握紧锤子。” 卢克自嘲似的笑了笑,隨后无奈的摇了摇头,仿佛在感嘆自己的多愁善感。 老爷把押送战利品这件事交给他,一方面是他最近很閒,另一方面也是在给卢克一次表现的机会,。 作为一个外来户,想真正融入一个陌生的地方可不是一件容易事,除了一身打铁的技艺外,还要有足够的功劳。 两天后的下午,长途跋涉的卢克小队终於抵达了奥利亚纳城的外围,他之前跟著李昂来过一次,所以对周围还算熟悉,但依旧没有放鬆警惕,眼神时刻不停的打量著周围一人高的杂草和茂密的树林。 奥尔加尼亚和帕利亚斯的战爭结束后,不知道有多少逃兵逃入山林,又不知道有多少农奴破產成为山贼土匪。再加上奥尔加尼亚多山地丘陵的地势,嘖嘖,这里简直就是山贼的天堂!用来打游击再合適不过了。 好在一路上还算顺利,目前並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傢伙试图打劫这支装备精良的商队,但依旧不能排除发生危险的可能。指不定现在就有一伙胆大包天的强盗在后面一路跟著他们,试图来个偷袭,谁知道呢? 就像古希腊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的那样,“唯有变化才是永恆的”,除了上帝,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兄弟们,咱们待会儿就要进城了,把老爷的纹章旗竖起来,免得城门口的兵油子找麻烦!” 上回在拉塞乌赫尔赫利城门口发生的事情还歷歷在目,为了减少不必要麻烦,卢克果断选择打出代表罗塞洛家族的蓝底猎鹰旗。 先前那名找卢克搭话的农奴听到命令后,立刻手脚麻利地从马车上取出一面卷好的旗帜,找了根长矛杆子绑上,然后高高举起。蓝底上,一只展翅欲飞的银色猎鹰图案在风中微微抖动,虽然布料有些旧,绣工也算不上精美,但周围的行人看到后,纷纷惊恐的避开,为他们让出了一条道路。 举著纹章旗的农奴看到眼前的一幕,不免有一种狐假虎威的感觉,连走路都有些飘飘然了。 果然,当这支小小的队伍靠近奥利亚纳那低矮但厚实的土木城墙时,城门处几个懒洋洋的士兵看到了旗帜,原本准备上前敲诈一番的动作立马停了下来。一个看起来像是小头目的士兵眯著眼睛打量了一下旗帜,又看了看卢克等人身上的皮甲和武器,尤其注意到他们虽然风尘僕僕但阵型不乱,眼神警惕,显然不是可以隨意拿捏的软柿子。 “哪来的?”小头目扬声问道,语气不算客气,但也没了之前的怠慢。 “德格伦村,李昂·德·罗塞洛骑士摩下,奉领主之命前往拉塞乌赫尔赫利公干。”卢克骑在马上,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德格伦————雄师李昂!”小头目显然对这个偏僻地方没什么印象,但蓝底猎鹰旗和李昂骑士的名头还是听过的。他挥了挥手:“进去吧!別在城里惹事,天黑前最好离开,最近城里不太平,晚上要宵禁。” “多谢。”卢克点点头,示意队伍进城。 他猜测宵禁可能就是战爭留下来的后遗症,毕竟中世纪可没有像中国古代那样精细的官僚机构和基层治理体系,每天能派几个士兵懒洋洋的在城里巡逻就不错了。 “咱们进城吃点乾粮,隨后马上离开!” 考虑到城內酒馆高额的住宿费,卢克思量再三,最后打算在城外將就一下,顺便还能多赶一段路。 “是!” 几名赶著马车的农奴自然没有异议,能跟著卢克出一趟村子就已经很不错了,他们不敢再有过多的奢求。 而且,不谈酒馆,光集市上一件件商品的报价就足以將他们嚇走。其中一名农奴想给家里人带点礼物回去,於是大著胆子到一处摊位上问价,结果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就黑著脸回来了。 “我呸,就这么一个木雕的小玩意儿,居然敢卖5枚铜幣,抢钱也没有这样的吧。” 此言一出,剩下的两名农奴脸色煞白,刚挪出去的脚步又马上收了回来。 “还不如自己回家做一个!” 走在马车后面的一人小声嘀咕道。 第113章 到达乌赫尔城堡 第113章 到达乌赫尔城堡 “那是??” 五天后,拉塞乌杜尔赫利城外,小队里的一名牵著韁绳的农奴瞪大了眼睛,拍了拍同伴的手臂,示意他往那边看。 听到身后的动静后,卢克也好奇的抬头张望,隨后马上收回了视线,告诫道。 “那是伯爵大人的直属卫队,估计是在城外处理事情,你们最好別盯著看,免得惹麻烦。” 此话一出,刚刚还满脸好奇的农奴缩了缩脖子,听话的扭过了头,不再去看。不过嘴里依然小声嘀咕著。 “他们那身装备可真硬气,要是咱们有一天也能穿上这么板正的甲冑就好了。”言语间不乏羡慕之意。 卢克听到以后,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他虽然不清楚內情,但也清楚伯爵领的这支亲卫队绝非善茬。 据说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来自南边的伊斯兰国家,剩余的要么是诺曼第或者西西里的诺曼人,要么就是北边的奥克人,总之本地的加泰隆尼亚人很少。 之所以这样做,为的就是避免军队与地方贵族產生瓜葛,进而提高士兵们对伯爵的忠诚度。 不过———— 卢克想到近些年来,伯爵年幼一直没有亲政,这支卫队现在到底忠於还很难说。 拉塞乌杜尔赫利的城防比奥利亚纳要严格的多,城门的士兵虽然看到了他们的纹章旗,但依然例行检查了一番。 城门口下的税吏依然是上次那名胖子,他显然还记得上次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事,在看到卢克后,马上就认了出来,热情的走上前拉著他的手。 “好久不见,我的朋友,怎么就你一个人,那位雄师阁下呢?” 一名小小的铁匠还不值得税吏如此关心,对方绝对是看在李昂的面子上才这么说的。 “大人並没有亲自前来,但是委託我全权处理这边的事情。” 胖税吏听到前半句话后,明显松鬆了口气,但在听完后半句后,脸上的笑容却比之前更多了几分。 “原来如此!李昂骑士信任的勇士!”胖税吏拍了拍卢克的肩膀,表现得更加热络,“不知这次前来,是有何贵干?是否需要我帮忙引荐?” 卢克不动声色地抽回手,保持著礼貌但疏离的態度:“多谢大人关心。我们奉领主之命,有要事需面见伯爵大人,呈交信件和物品。不知大人可否告知,该如何前往伯爵城堡,以及覲见的规矩?” 他此前並没有覲见贵族的经验,为了避免在礼仪上出岔子,找人学习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面见伯爵?” 胖税吏的小眼睛转了转,闪过一丝惊讶和更深的好奇。 一个边境小骑士的信使,居然要直接面见伯爵?还带著“物品”? 看来这位李昂骑士运气是真的好,估摸著最近可能又收穫了功劳。 胖税吏在拉塞乌赫尔赫利干了这么多年,吃了不知道多少油水,全身上下早已练就的像鯰鱼一般滑腻,当即便打定了要討好这位在最近出尽风头的骑士。 他脸上的笑容更盛,甚至带上了几分諂媚:“这容易!伯爵城堡就在城中心的山丘上,最大的那座便是。不过,伯爵大人日理万机,寻常人等可不容易见到。这样吧,我与城堡守卫长有些交情,可以为你引荐一二,或许能节省些时间。 “哦,这好说!” 卢克心中冷笑,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对方这是借著引荐的名头找他索贿来了,这么多年了,果然还是老一套。 不过他早有准备,从怀里摸出一个小钱袋,掂了掂,发出清脆的银幣碰撞声。不是很多,但应付这种小鬼还是足够的。 “一点心意,还请大人笑纳,为我们行个方便。”卢克將钱袋递过去。 胖税吏没想到卢克居然这么上道,心里暗暗有些惊讶。可转念一想,卢克背后的李昂风头正盛,这钱还是不收为好。 强忍著心痛,税吏一脸正气凌然的说道。 “这是做什么,请你快点收回去。上帝和伯爵大人给予我守卫城门的权利,我自当尽心效力————” “信你才怪!” 卢克心里暗暗骂了一句,周围排队的农民也纷纷露出嫌弃的表情,想表达的意思不言而喻。 税吏脸皮再厚,被这么多人用鄙夷的目光看著,也有些掛不住。他乾咳两声,压低声音对卢克说:“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咱们现在就出发吧。 “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卢克自无不可,应了一声,招手示意身后的农奴跟上来。 有了地头蛇带路,进程果然顺利不少。胖税吏一边走,一边旁敲侧击地想打听李昂最近有什么“动作”,以及卢克带来的是什么物品。卢克只是含糊其辞,说领主例行公事,上缴些边境收穫,並匯报情况,將话题轻轻带过。 穿过繁华但也嘈杂拥挤的街道,他们来到了位於山丘顶端的乌赫尔城堡。城堡由灰色的巨石砌成,规模宏大,戒备森严,与山下平民区的混乱形成鲜明对比。 胖税吏上前与守卫长交涉了几句,塞了些钱,又指了指卢克等人和马车。守卫长打量了卢克一番,尤其多看了几眼那面猎鹰旗和马车,然后挥手放行,並指派了一名士兵带他们进去,边走边说道。 “伯爵大人日理万机,也不一定马上就能见到,我劝你做好在拉塞乌杜尔赫利多待几天的准备。” 卢克心中一沉,但面上不动声色:“多谢大人提醒。我们领主吩咐,务必儘快將信件和物品呈交伯爵大人,事关边境防务,不敢耽搁。还望大人能多费心,帮忙通稟一声。” 引路的士兵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我只是个带路的,见不见得到伯爵,得看总管大人的安排。不过,你既然是南境守备官派来的,又有边境防务”的名头,或许能优先一些。跟我来吧,先去偏厅等候,我去通报。” 他们被带到城堡主堡侧翼的一间小偏厅。这里陈设简单,只有几张硬木长椅,墙上掛著几面褪色的旗帜和一副巨大的、画著乌赫尔家族纹章的掛毯。空气中有灰尘和旧皮革的味道。 偏厅里已经有两个人在等候,看样子也是来求见伯爵的地方小吏或信使,彼此间並无交谈,气氛沉闷。 卢克让隨行的两名士兵守在门外,自己怀揣著老爷给的信封,在长椅一端坐下,腰背挺得笔直。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面见地位如此之高的贵族,说不紧张肯定是假的。 他额头微微冒汗。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默默回忆著老爷交代的每一句话,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应对方式。时间在沉默中一分一秒地流逝,窗外的光影缓缓移动。 不知过了多久,偏厅另一侧的门打开了,一名身穿深色长袍、面容严肃的老头走了进来,正是上次引荐李昂去面见伯爵的那人,据说跟伯爵大人一个姓氏,在城里的地位很显赫,他的自光扫过等候的几人,最后落在卢克身上。 “德格伦村的信使?” “是的,大人。”卢克对这个老头有点印象,他听到后立刻站起身。 “跟我来。伯爵大人现在有空。” 老头看到卢克后也觉得在哪儿见过,但就是想不起来。不过他並没有表现出来,依旧维持著一副威严的形象。 卢克闻言心中一振,连忙跟上。 他们穿过一条铺著地毯的走廊,两侧墙壁上掛著歷代乌赫尔伯爵的肖像和战利品。最终,他们在一扇雕刻著繁复花纹的双开木门前停下。老头示意卢克稍等,自己先轻轻叩门,得到允许后推门而入。片刻后,他出来对卢克点了点头:“进去吧,记住礼节。” 卢克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呼吸和表情,迈步走进了乌赫尔伯爵的议事厅。 房间比想像中宽明亮,高大的窗户让午后的阳光洒进来。墙壁上覆盖著掛毯,地面铺著厚实的地毯。房间尽头,一张宽大的橡木书桌后面,坐著一位看起来十多岁、面容清瘦但眼神锐利的年轻人。 他穿著深蓝色的丝绒外套,领口和袖口有精致的刺绣,正是乌赫尔伯爵埃门戈尔六世。书桌旁站著一位年长的教士和一名衣著华丽的大鬍子男人,应该是当地的主教和掌璽大臣兼摄政。 卢克按照之前向税吏和士兵们紧急请教过的礼节,单膝跪地,低下头:“德格伦村骑士李昂·德格伦麾下信使卢克,向尊贵的乌赫尔伯爵大人致敬。奉领主之命,呈交信件与贡品。” “起来吧!” 埃门戈尔伯爵虽然年少,但气势十足。不过,卢克总隱隱约约感到有些奇怪,似乎伯爵大人说话之前都要去看摄政一眼,似乎像是询问。 “该死的,我肯定是昨晚没睡好。” 卢克並不清楚其中复杂的政治关係,在他朴素的等级观念里面,伯爵比掌璽大臣大,那么摄政肯定是要听伯爵的。 他听命缓缓起身后,一直垂著头,静静等待伯爵大人的训话和指示。 但伯爵大人的声音始终没有出现,他听到的是一个浑厚的中年男性的声音。 “罗塞洛乾的不错!” 卢克错愕的抬起头,发现说话的居然是摄政大人,听老爷说这人好像叫阿尔瑙,跟伯爵一个姓。 阿尔瑙走上前,挡在年幼的埃门戈尔面前,接过卢克手上的信件,拿在手里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露出笑容。 “我確实没有看错你家大人,他担当起雄师之名,哈哈!” 阿尔瑙的心情似乎很好,卢克在他说话的间隙偷偷抬头瞥了一眼,发现埃门戈尔此刻在听说李昂截胡了边境的穆斯林商队后,面沉如水。 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被摄政抢了风头? 卢克越想越合理,自觉对乌赫尔伯爵的处境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 “难怪老爷当初说主少国疑,原来是这个道理!” 他在心底暗自嘀咕了一句,隨后照例对阿尔瑙的夸讚表示感谢,待了一会儿后就被僕人带出了议事厅,手里多150枚银幣,正是李昂担任南境守备官的薪水。 “拉塞乌赫尔赫利的水比我想像中要浑浊,还是儘快离开这个地方比较好。” 在经歷今天的一系列事情后,卢克自认为没有能力处理这些错综复杂的人际关係,办完正事早早回家才是正道。 卢克走后,乌赫尔城堡的议事大厅再度陷入沉寂,摄政阿尔瑙在懒洋洋的打了个招呼后,衣袖翩翩的离去,看起来似乎很得意。 房间里只剩下年少的埃门戈尔伯爵和那位一直沉默的老主教。阳光透过高窗,在地毯上投下长长的光影,將伯爵单薄的身影笼罩其中。 “老师,”埃门戈尔终於开口,声音很低,带著与年龄不符的沉重,“阿尔瑙叔叔他————似乎很高兴罗塞洛家的举动。” 老主教缓缓走到伯爵身边,布满皱纹的脸上看不出情绪:“李昂·德格伦截获了拉里代谢赫国的商队,上缴了战利品,展示了武勇和对边境的警惕。从表面上看,这確实是值得称讚的功绩,也能震慑南边的异教徒。阿尔瑙大人作为摄政,对此表示高兴,是理所应当的。 “真的只是这样吗?” 埃门戈尔抬起头,蓝色的眼睛里闪烁著不属於少年的敏锐和疑虑。 —— “罗塞洛家族————我记得父亲在世时提起过,他们家族虽然没落,但一直恪守骑士信条,忠诚可靠。李昂骑士继承领地后,似乎也颇有作为。但现在,他和阿尔瑙叔叔走得很近吗?” 老主教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李昂骑士是南境守备官,他的任命和最近的行动,都需要得到摄政的认可和支持。他向伯爵领上缴战利品,匯报军情,履行的是封臣对领主的义务,对象是您,伯爵大人。至於他与摄政大人的私人关係————老臣並不清楚。”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但埃门戈尔隱隱约约听懂了其中的暗示。他只是年纪小,並不傻,自然看得出来这几年阿尔瑙在领地內的所作所为是什么意图。 “老师,您觉得李昂·德格伦,是忠於乌赫尔家族,还是忠於————阿尔瑙叔叔?” 沉默了许久,埃门戈尔才小心翼翼的说出了这句话,同时自光警惕的打量著四周。 “有我陪伴殿下您还不够吗?”老主教似乎並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议事厅內再次陷入沉寂。 “够了!” 第114章 討价还价的卢克 第114章 討价还价的卢克 从城堡里出来后,卢克迅速带著眾人来到拉塞乌赫尔赫利城的自由市场,在花了一笔小钱,並缴纳了1枚银幣的交易税后,在集市的中央得到了一个摊位。 按以往的规矩,他们只能获得一些偏僻角落的摊位,但市场的管理员似乎也听说过雄师的名头,所以大大方方的把中央人流量最多的摊位给了他们。 “不用客气,空著也是空著,还不如给你们用!” 戴著一顶狐狸皮毡帽的收税官大方的摆了摆手,不以为意的说道。 “那就谢谢您了。” 卢克识趣的悄悄往他袖子里塞进去一枚银幣,收税官於是笑的更大声了。 在处理完一些简单的手续后,卢克指挥农奴们把打算售卖的盔甲和武器都摆在摊位最显眼的地方,剩余的诸如粮食和一些零碎的小物件则放在角落里。这些经验都是他以前在铁匠铺跟著老铁匠学的。 “货物的质量非常重要,但销售技巧也同样不可或缺。”老铁匠当时如是说道。 过了不多会儿,摊位前聚集了一大批前来问价的客人。 拉塞乌赫尔赫利的自由市场上的商品向来都是以生活用品和粮食牲畜为主,卖武器的很少见,因此大量好奇的市民聚集在这里,一时间议论纷纷。 “这是异教徒的盔甲吧?看样子数量还不少。哪家贵族这么有本事?” “这些弯刀的质量我看还不错,就是不知道打算卖什么价钱。” “6 ” 卢克是铁匠,同时也是个卖铁器的商人,对於销售货物这一行轻车熟路,反倒是跟著他来的几个农奴有些不知所措,刚开始乾的挺好的,周围人一多就有些束手束脚,头也不敢抬起来。 “我是“雄师”李昂麾下的士兵,奉大人的命令在这里售卖从南边缴获的战利品!” 在听到是那位雄师的手下后,围观的市民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哦,我知道他,一位英勇无比的骑士,据说在安妮欧斯之战中立下了大功。” 与此同时,之前一直游荡在摊位附近,眼神不善的一些年轻人在听到李昂·德·罗塞洛的名號后马上头也不回的钻进了路边的巷子。不过这一点並没有被卢克注意到,他的精力全部放在眼前的看客们身上。 “各位瞧一瞧看一看吶,上好的弯刀和盾牌,全是从异教徒手里缴获的好东西,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招揽顾客的话术不算高明,好在现场也没人在乎这些,毕竟大部分人的文化水平都不高,说的直白一点反而更容易理解。 而且,就算卢克不站在起来吆喝,只是坐在那儿不动,也会自动的有买家上门。 在中世纪,武器装备向来都是紧俏货,摩尔人的弯刀,热那亚的十字弩,英格兰的长弓,这些都是出了名的,但凡识货点的商人就不会错过。 “请问,这些弯刀怎么卖?” 一个阿拉贡口音的商人从人群后面挤了上来,嘴里还喘著粗气,看样子是听到消息后临时跑过来的。 卢克並没有著急回话,而是悄悄打量了一下对方的衣著,商人上身穿著一件带刺绣的紧身短上衣,外面罩著件略显陈旧的羊毛斗篷,但料子和做工都不错。脚上是结实的皮靴,手指上戴看两枚不算太显眼但质地温润的戒指。 在確认了对方的购买实力后,才面带笑容的开口。 看人下菜虽然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但不得不说很有效,扮猪吃虎的人终究只是少数,卢克可不想费力的跟一个人介绍半天后,结果发现他一个穷光蛋。 “每把5枚银幣。” 听到这个报价后,商人的表情並没有明显的变化,他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这里总共有25把,如果我全都要的话,100枚银幣行不行?” 果然是商人,砍价就是猛! 卢克一边在心底暗暗骂道,一边笑著解释。 “很遗憾,大人,数额不大的优惠我是可以做主的,但您的提议太天真了。” “最少120枚银幣!” 他报出了一个在可接受范围內的数字。 商人听了这番不客气的话后也並没有生气,谈生意嘛,难免会夹枪带棒,更何况这个价格也並非空穴来风,在市场价里面算比较实惠的了。 但他依然没有放弃,试图再次压低价格。 “110枚怎么样?看得出来你们不会在拉塞乌赫尔赫利待很久,如果全部卖给我的话,相信你们能节省很多时间。” “不,大人,我想您误会了。事实上,我们会一直待在这里直到所有货物卖完!” 卢克寸步不让,打消了商人砍价的心思。 “那好吧,120枚就120枚。我手上这些银雷亚尔的银含量可都不低,你们这回可赚大了。” 商人边嘟囔著,边示意身旁的跟班掏钱,表现出一副吃了大亏的样子。 “果然是无奸不商,这个狡猾的傢伙,简直比小溪沟里面的泥鰍还要滑溜。” 卢克以往见过不少脸皮厚的商人,但厚到这种程度的还真是第一次。 他接过对方手里的银雷亚尔一看,发现跟对方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银幣色泽暗淡,边缘布满磨损的痕跡,绝对不是银含量高的样子。 “恕我抱歉,先生,我必须对我的领主负责,这种成色银幣我不能收,除非您再支付10枚。” 一枚银幣未必就真的值一枚银幣,这句话听起来有些荒诞,但实则无比正確。因为中世纪没有信用货幣这一说,所以评价钱幣价值的標准十分简单,就是看其中的银含量或者金含量。 比如一枚金第纳尔的標准含量是百分之八十左右,一枚银雷亚尔的標准含量是百分之九十,而是商人给的这些银市显然没有达到这个標准。 “这是为什么?刚刚不是说好的120枚吗?” 卢克闻言,强忍住心中那股想打人的衝动,耐著性子解释道。 “您的这些银幣並没有达到標准的银含量,实际价值比一枚標准银雷亚尔低的多。如果想要拿走货物的话,必须再多付10枚!” “那我不管,你刚刚说了是120枚,我已经给了,货物就是我的。” 商人给身后的跟班使了个眼色,打算强行把摊位上的弯刀打包带走,这一举动直接激怒了卢克。 “要不是城內禁止杀人,我现在绝对一刀宰了你!” 他本来刚刚心里就憋著一股气,为了不惹麻烦才没有发作,但这会儿对方明显是蹬鼻子上脸了,那就別怪他不客气。 卢克眼神凶狠的拔出短剑,在摊位上忙活的三个农奴先是一愣,隨后也跟著拿出武器,將商人围在中间。 “这钱你到底给不给?” “给!我给————” 商人刚开始见卢克说话和和气气的,还以为对方是个软柿子,却没想到居然是个一言不合就拔刀的硬茬子。態度马上软了下来。 “怎么回事?不知道在市场里不能打斗的吗?快把武器给我收回去。” 一个粗鲁的声音伴隨著金属靴踩踏石板路的声响传来。几名穿著乌赫尔伯爵领制式皮甲、手持长矛的城防巡逻队士兵分开人群,走了过来。领头的是个满脸胡茬、眼神凌厉的军士。 卢克心里暗叫一声不好,连忙示意农奴收回武器,但始终把那名商人围在中间。有李昂的名头震慑,对方不敢拿自己怎么样,顶多交点罚款而已,就是平白无故又惹了些麻烦,耽误了自己做生意。 抱著这样的想法,他走上前率先解释道。 “军士大人,並非我们寻衅滋事。是这位商人企图用成色不足的劣幣强买我们的货物,我们据理力爭,他反而想动手强抢。” 商人立刻叫嚷起来:“胡说!明明是他们坐地起价,谈好了120枚银幣,我钱都给了,他们又反悔说要130枚!还想持械伤人!军士大人,您可要为我们这些守法的商人做主啊!” 军士皱著眉头看了看双方,又扫了一眼摊位上的武器和卢克等人身上的皮甲。他认得这些装备样式,確实是南边异教徒的风格,也听说过最近有个叫李昂的边境骑士缴获了不少战利品。 眼前这事,多半是商人想占便宜踢到了铁板。 “都闭嘴!”军士不耐烦地喝道,“你们,把交易的银幣拿来我看看。” 卢克將商人刚才给的那袋银幣递给军士。军士倒出几枚,在手里掂了掂,又对著阳光看了看成色,还用牙齿咬了一下,马上搞清楚了事情原委。 “成色是不怎么样,磨损也厉害,顶多值110枚標准银幣。”军士下了判断,看向商人,“你,要么补足成色好的银幣,要么留下钱走人。想在市场里玩这种把戏,当我瞎吗? ” 商人脸一白,还想爭辩:“大人,我————” “再多说一句,我就以扰乱市场秩序和企图使用劣幣的罪名把你抓起来,关几天,再罚一笔钱!”军士厉声打断他。 商人嚇得一哆嗦,他这种走南闯北的商人最怕惹上官司,耽误时间又破財。他连忙换上一副哭丧脸,对卢克说:“是是是,是我糊涂!我补,我补!” 他赶紧又从贴身钱袋里数出十几枚成色明显好得多的银幣,连同之前那些劣幣一起,凑足了卢克要求的120枚標准银幣价值。 “真是扫兴!” 卢克接过钱幣后嘟囔了一句,经过这么一闹,周围的客人更少了,想要全部卖完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两个小时以后,卢克意兴阑珊的坐在小板凳上,嘴里叼著一根路边摘来的狗尾巴草。 “都怪那个该死的阿拉贡商人,搞得客人都不敢上门了。” 旁边一个帮忙看摊的农奴也愁眉苦脸地附和:“是啊,卢克大哥,眼看太阳都要偏西了,咱们还剩这么多东西没卖出去呢。” 摊位上的货物確实还剩下不少,主要是那些皮甲和零碎的武器部件,还有一些粮食杂货。相比起造型独特的弯刀和引人注自的异教徒装备,这些东西对普通市民的吸引力要小得多。 卢克吐出嘴里的草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站起身:“光坐著抱怨没用。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 他环顾了一下渐渐冷清的集市,又看了看剩下的货物,眼珠转了转,一个主意冒了出来。 “把剩下的皮甲和武器部件都拿过来,我重新摆一下。” 卢克指挥道。他將几副皮甲套在临时找来的木架子上,摆出穿戴整齐的样子,又把长矛、短剑、斧头等武器交叉架在皮甲前面,形成一个颇具威慑力的“武装人偶”阵列。 然后,他把那些零碎的粮食、豆子、粗盐等分装成一个个小份,用麻绳系好,摆在最前面。 接著,他找来一块木板,请旁边一位识字的人用炭笔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下几行大字,为此还付出了两磅粮食作为代价。 “看来我也应该学学写字才行。”一想到两磅粮食,卢克就感到肉疼。 他看的出来木板上面的字写得不怎么好,歪歪扭扭的,比老爷的字跡差远了。 “卢克大哥,这上面是什么字啊?” 农奴们自然也不认识,好奇的上前询问道。 “你等著,我给你们念哈。”卢克一只手指著木板上的加泰隆尼亚文,一边装模做样的缓缓念了出来。 “买武器送粮食。”(compre armas y lleida gratis.) “咦?怎么多了一个单词?这傢伙不会是在耍我吧?” 卢克手指到中间的单词“y”,百思不得其解。 “哪有这样写的,咱们肯定是被耍了,走,抄傢伙干他去!” 围上来的三个农奴想笑又不敢笑,但听到卢克被耍了之后,马上义愤填膺的拿起武器,嘴里骂骂咧咧,嚷嚷著要找回场子。 “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耍我们?” 卢克气冲冲的走到一个身穿土黄色长袍的老头面前,一把將木板丟在地上。 “耍你们?”老头疑惑的捡起木板,再三查看,却没有发现任何错误。“写的没问题呀?” “还在装!”卢克夺回木板,指著中间那个“y”说道,“我虽然不识字,但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有哪个单词是单独写在句子里面的,这不是耍我是在干什么?” 老头听完,仿佛白日见鬼了一般,以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瞪大了眼睛注视著卢克,许久没有说出一句话。 “y这个词的意思是“和”,你和我的和。” 旁边一个伙计强忍著笑意,戳了戳卢克的胳膊,小声解释道。 "???" 卢克环顾四周,发现周围一片寂静,所有人都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著自己。 “额————,这是自然,我当然知道,哈哈,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哈哈哈“,卢克乾巴巴地笑了两声,试图掩饰尷尬,脸却不由自主地涨红了。 他连忙弯腰捡起木板,清了清嗓子:“咳咳————我,我当然知道!刚才————刚才就是跟这位老先生开个玩笑!对,开个玩笑!试试他是不是真识字!现在看来,老先生果然有学问!那两磅粮食没白给!” 他把木板重新立好,转过身,假装没看见周围人群里压抑的窃笑和那几个农奴憋得通红的脸,故作镇定地大声吆喝起来:“买武器送粮食!货真价实!先到先得啊!” 经过这么一闹,摊位前的气氛反而轻鬆了一些,甚至有人被卢克这窘迫又强撑的模样逗乐,觉得这个乡下士兵虽然有点莽撞,倒也不失直率。那个帮忙写字的老头也摇摇头,哭笑不得地走开了。 得益於卢克刚刚的出了个大糗,摊位前的客人反而增多了,他们都对买武器送粮食这个销售方式比较感兴趣,不一会儿就卖出了几件皮甲。 > 第115章 遇见奴隶商人 第115章 遇见奴隶商人 “居然在天黑之前卖完了,真是不可思议,看来咱们明天就可以启程回家了。” 望著空空如也的摊位,卢克心情大好,之前的尷尬早忘得一乾二净。 旁边的农奴很想说这些全是卢克的功劳,不过想了想,他又觉得这话有些讽刺,於是又咽了回去。 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们跟集市的收税官打了个招呼,隨后揣著几袋子沉甸甸的银幣走进之前住过的那家酒馆。 一只脚跨进酒馆大门之前,卢克又回过头来不放心的叮嘱了几句。 “酒馆里人多眼杂,不少人手脚不乾净,说话做事都注意点儿。” “记住了,卢克大哥!”几人连忙点头。 酒馆的斗鸡眼老板看到卢克后一眼就认了出来,显然是对李昂杀掉酒鬼那件事还记忆犹新。 “你家大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人。” “我奉老爷的吩咐来办点事儿,给我们开一间客房,不要好的,最好能便宜点儿。” 见卢克没有跟打算自己交谈的意思,斗鸡眼板知趣的没有多问,手脚麻利的掏出一把钥匙递到卢克手里。 “房间在一楼,一晚上只要两枚铜幣,不过你確定四个人住一间房?” “確定,钥匙给我吧!” 出门在外,能省一点是一点。卢克接过钥匙,带著农奴们走进房间。 房间狭小而简陋,只有一张大通铺和一张摇摇晃晃的木桌,空气中瀰漫著一股霉味和旧稻草的气味。但比起农奴的住所,依旧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把东西放好,咱们下去整点儿吃的。” 农奴闻言立刻欢欣鼓舞的將行李整齐码放在墙角,左顾右盼的跟著卢克隨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四块麵包、四碗豌豆肉末粥,嗯————再来四杯葡萄酒,一盘烤鸡。” 卢克想了想,决定自己出资请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农奴兄弟们阔气一回,有可能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拉塞乌杜尔赫利,还跟在德格伦一样吃黑麵包和豌豆的话就太没意思了。 果然,在听到有酒有肉后,三名农奴的眼睛立马冒出了光,菜还没到,口水就已经止不住往外流。 “卢克大哥————这,这太破费了吧?”一个农奴咽了口唾沫,有些不安地说道。他们知道,这顿饭钱恐怕顶得上他们在地里干好些天的工钱。 “少废话,”卢克大手一挥,咧嘴笑道,“老爷派咱们出来办事,事情办得漂亮,犒劳一下自己是应该的。再说了,以后跟著老爷,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一顿酒肉算什么?都给我敞开吃,敞开了————嗯,酒少喝点,別误事。” 酒菜很快端了上来。烤鸡表皮焦黄酥脆,散发著诱人的香气;豌豆肉末粥热气腾腾,里面竟然真的能看到星星点点的肉末;葡萄酒虽然是最便宜的酸酒,但也是他们平日里根本不敢奢望的饮品:就连麵包,也比德格伦的黑麦麵包要白软一些。 三个农奴看得眼睛都直了,喉结上下滚动。在卢克的示意下,他们才小心翼翼、开始享用这顿在他们看来简直是“领主级別”的晚餐。 不过,就在他们將要大快朵颐之时,酒馆外边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隱隱还有刀剑碰撞声混杂其中。谨慎的卢克立刻停下手上的动作,侧耳倾听。 隨后,一名有著金色头髮,蓝色眼睛,穿著撒克逊风格长裙的女孩儿在护卫的簇拥下走了进来,身后还有一名大腹便便,皮肤粗糙的男人。 “莉莉安,你觉得这家酒馆怎么样?”男人看起来疲惫极了,无奈的摊开手,“要我说,咱们就在这里將就一下吧,这地方的条件確实差。” “好吧,父亲!” 女孩儿努努嘴,不满的回覆道,在酒馆的角落找到一张看起来还算乾净的桌子坐下。 “本来以为伊比利亚会比英格兰富裕的多,没想到这里连佩尔文的万分之一都达不到,父亲,我们真的要生活在这个地方吗?” 听到女儿一个接一个的问题,老詹姆斯忍不住头大。 “这里是南北商路的交界处,兰开斯特家族要想在一个新地方站稳脚跟,就免不了要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所以选在一个交通发达的地方很重要。” “好吧,你总是最有的道理的。” 莉莉安勉强认可了詹姆斯的言论,扭动了一下细长的腰肢,看的周围一眾酒客心痒难耐。 不说莉莉安那副迷人的脸蛋,光是细枝结硕果的身材就足以令人嘖嘖称奇,不少胆大的人已经不安分的吹起了口哨,嘴里含糊不清的说著些低俗的黄色笑话,目光频频瞥向那抹亮眼的金色。 卢克也看到了莉莉安和老詹姆斯,不过他更关心的是站在他们身后的护卫。全套的链甲衫,维京式护鼻盔,以及腰间那柄日耳曼剑,无一不在暗示这帮人不好认。 他看了眼自己身后那桌酒客,一个个好似发情了的公鸡,不由得摇了摇头。 “看来有人要吃亏了————” 卢克的声音很低,只有他身边的三个农奴能听见。他们顺著卢克的目光看去,也注意到了那些护卫冰冷警惕的眼神和精良的装备,再对比一下那些口出秽言、醉醺醺的酒客,顿时明白了卢克的意思。 果然,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壮汉,借著酒劲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径直朝著莉莉安那桌走去,嘴里还不乾不净:“嘿!小美人儿!从哪儿来的?陪大爷喝一杯怎么样?保证比跟你旁边那个糟老头子有趣多了!” 他伸手就想去摸莉莉安的脸。 老詹姆斯脸色一沉,刚要发作,莉莉安身后一名护卫已经动了。那护卫动作快如闪电,眾人只觉眼前一花,那壮汉伸出的手已经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牢牢抓住,向下一拧。 “啊——!”杀猪般的惨叫响彻酒馆。壮汉的手臂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弯曲著,疼得他跪倒在地,酒也醒了大半。 护卫面无表情,一脚踹在壮汉胸口,將他踢得滚出好几米远,撞翻了一张桌子才停下,躺在地上只有出气没有进气,显然断了几根肋骨。 “imigh leat!" (滚) 护卫说的是爱尔兰语,在场的人虽然没一个能听懂,但从其强烈的气势中判断出这绝对不是一句好话。 “哦,我的上帝呀,前几天刚来一个,怎么现在又有不怕死的,我的酒馆不能再死人了。” 酒馆那名斗鸡眼老板捂著胸口一脸无奈的抱怨道。他猜测自己或许中了诅咒,每次只要李昂或者李昂身边的人一来,酒馆就要死人。 但说归说,没有一个人试图上去劝架。 笑话,以这名护卫下手的力道来看,绝对是个不要命的猛人,谁嫌自己命长会去触他的霉头。 最后,还是酒鬼的几个好朋友壮著胆子把他扛了出去,小腿跑得飞快,连酒钱都没给,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 “喂,你们还没给钱,餵” 斗鸡眼老板又一次心碎。 “行了,汉斯,回来吧!” 老詹姆斯招呼护卫坐在另外一张桌子上,神色淡然的说道。 “咱们初来乍到,还是少惹麻烦为妙,现在还有五十多个奴隶没卖呢。”但隨即,在注意到莉莉安不悦的神色后,他果断选择转移话题,“哎,你看,今天的太阳可真大啊!” “现在是晚上,我亲爱的糊涂蛋父亲。” 莉莉安撇了撇嘴,自顾自对付碗里的食物,留下一道令人惊艷的侧影,只不过没人敢看。 “奴隶?” 卢克侧著耳朵偷听了半天,意外捕捉到令他感兴趣的词汇。 他联想到前几天老爷和老杰克一直在抱怨村子里人手不足,而这对父女似乎是奴隶商人,这不正是瞌睡来了送枕头? 巴塞隆纳公国其实有不少奴隶商人,不过他们手底下售卖的大多是异教徒奴隶。这对靠近边境的德格伦来说百害而无一利,天知道他们会不会勾结边境的异教徒?所以李昂就算再怎么缺人手,也没打算引入异教徒。 虽然確实可以强迫异教徒改信,但风险依然不小,因为假意改信日后悔过在伊斯兰教里面是被允许的。 抱著试一试的心態,卢克打算上前询问一下,如果对方卖的是抓来的异教徒那就算了0 他站起身,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儘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一点,隨后对仍然在大口吞咽的农奴说道。 “我去办点事情,你们就在这里等我。” 说完,卢克朝著莉莉安的方向走去。 “哟?竟然还有不怕死的?” 周围的酒客以为又来一个见色起意的傢伙,於是纷纷跟著起鬨。 “兄弟好样儿的,让这个外邦娘们儿见识见识咱们加泰隆尼亚人的雄风!哈哈!” “要我说,直接把你的大宝剑拔出来,绝对能嚇死这个婊子!” 爱尔兰护卫汉斯凝紧眉头,悄悄拔出腰间的战斧。老詹姆斯只是稍微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吃饭。 卢克注意到对方的动作后,急得只想骂娘。 “这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傢伙,可把我害惨了。” 在距离几步远的时候,他停下脚步,勉强打起笑容。 “你们好一” 话还未说完,汉斯的战斧就已经架在了脖子上。 老詹姆斯能当上奴隶商人,靠的就是一股狠劲儿,除了莉莉安之外,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动摇他的心,而像卢克这样胆大的登徒子,一路上他不知道杀了多少个了。 “不,我不是,你们听我解释。” 卢克哭丧著脸,连连摆手。 “我想找你们买奴隶!” “哦——” 詹姆斯感兴趣的抬起头,示意汉斯鬆开战斧,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问道。 “可你似乎不像买的起奴隶的人,一个两个的生意我可懒得做。” “不是我买,是我家大人。” 卢克鬆了一口气,连忙解释道:“我家老爷是乌赫尔伯爵领南境守备官,德格伦村的领主,李昂·德·罗塞洛骑士。 他最近需要一些可靠的人手,用於领地建设和防卫。我奉命前来拉塞乌杜尔赫利办事,恰好听到阁下提及手中有奴隶待售,所以才冒昧前来询问。 “李昂·德·罗塞洛————雄狮”?” 老詹姆斯若有所思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他刚到拉塞乌杜尔赫利不久,但也已经听人提起过这位在边境崭露头角的年轻骑士,据说勇武善战,最近还缴获颇丰。如果能和这样的地头蛇搭上线,无论是出售奴隶还是寻求庇护,都是不错的选择。 “原来你是李昂骑士的部下,失敬。”老詹姆斯的语气明显缓和,甚至还带上了一丝热络,“请坐,朋友。汉斯,给这位————? “卢克。” “————给卢克先生拿杯酒来。” 汉斯收起了战斧,依旧站在一旁,眼神警惕。莉莉安也抬起头,好奇地打量了卢克一眼,蓝色的眼眸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清澈,只看一眼就能勾人魂魄。 “我叫詹姆斯·兰开斯特,你叫我詹姆斯就好。” 卢克在空位上坐下,接过汉斯递来的麦酒,酒水品质看起来比他自己点的便宜葡萄酒好不了多少,不过他没有立刻喝。 “多谢。不知兰开斯特先生手中的奴隶,具体是什么情况?人数、性別、年龄、健康状况如何?价格又是怎样?” 老詹姆斯捻了捻手指,开始像真正的商人一样介绍起来:“我们手头目前有五十三人。其中契约奴三十二人,男女都有,大多是英格兰和诺曼第地区的自由民,因战乱或债务自愿签订长期服务契约,身强力壮,熟悉农活或简单手艺。” “另外二十一人是我们在路上收容”的,来源比较复杂,有失去土地的农夫,也有破產的手艺人,算是————半买半送的附赠品吧,签的是更宽鬆一些的劳务契约。这些人总体还算健康,路上因病折损了几个,剩下的底子都不错,只要吃饱饭,都是好劳力。” 他顿了顿,观察著卢克的表情:“至於价格嘛————契约奴的价格要看剩余契约年限和技能,从五枚银幣到二十枚不等。那些收容”的,打包价,便宜。如果李昂骑士有兴趣全部接收,我们可以给个非常优惠的打包价。毕竟,我们也希望能儘快安置好他们,在本地站稳脚跟。” 卢克快速在心里盘算著。五十多人!这几乎能立刻解决德格伦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无论是修建蓄水池,还是开垦荒地、加强防卫,都將是一股巨大的助力。而且听起来,这些人主要是基督徒,比异教徒奴隶要可靠得多。 “价格方面,我需要回去稟报老爷才能决定。”卢克谨慎地说,“不过,我家老爷確实急需人手。不知兰开斯特先生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这些奴隶现在在哪里?” “我们暂时在城外的临时营地落脚。”老詹姆斯说道,“正准备在附近寻找一处合適的庄园或村落安置,或者找到可靠的买主。如果李昂骑士有意,我们可以带著奴隶去德格伦村,让骑士大人亲自看看货,再谈价格。我相信,这会是笔对双方都有利的交易。” 卢克点点头:“这倒是个好主意。我明天一早就要返回德格伦復命。如果兰开斯特先生信得过,可以与我同行,或者约定一个时间,我稟报老爷后,再派人来接引。” 老詹姆斯和莉莉安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们考虑一下,明天再给你回復,怎么样?” “当然没问题,这是您的自由!” 0 第116章 购买奴隶 第116章 购买奴隶 “大人,我打听过了,乌赫尔伯爵领內確实有李昂这么一號人,姓罗塞洛,封地就在南边的德格伦。” 第二日一早,汉斯敲开老詹姆斯的房门,恭敬的匯报导。 “这人风评还不错,据说是一位正直勇敢的骑士。” 三言两语介绍完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后,汉斯默默的退下,留给老詹姆斯思考的时间。 南爱尔兰人的尊卑观念很强,主人的事情绝不多嘴,这也是詹姆斯·兰开斯特愿意在此行带上这么多爱尔兰护卫的原因。说句老实话,论道德水平,故乡的那群傢伙还比不上斯堪地那维亚的维京蛮子,打仗输给诺曼人也不奇怪。 “卢克先生,昨晚的提议我仔细考虑过了,罗塞洛爵士的信誉有目共睹,我愿意和你一起前往德格伦。” 老詹姆斯在和女儿莉莉安商量了一下后,一致认为把奴隶卖给德格伦村的领主是个不错的选择。一是对方在战爭中收穫了大量现金,有能力支付,並且恰好最近急需人手。二是李昂在民间的风评很好,尤其是“雄师”这个称號,想来能获得如此称號的人必不是等閒之辈。 至於最后一点,则是二者的实力差不多,黑吃黑的可能性很小。李昂作为一名骑士领主,能掏出来的可战之兵不超过20人,而老詹姆斯身边带著10个忠心耿耿的爱尔兰护卫,不用担心吃亏。 “这再好不过了!” 卢克並不知道眼前这个撒克逊老头子心里想了这么多,对他来说,既能完成老爷交代的任务,又能给村子里带来一批奴隶,自己回去了绝对会受到老爷和村民的夸讚。 “嘿嘿嘿!” 想到这里,他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我们打算一会儿就出发,需要等你吗?” “不用,老实说,现在就可以走。” 老詹姆斯不愧是商人出身,办事速度绝不是普通农奴能比的。当卢克骑著马来到拉塞乌赫尔赫利的南门外时,53个奴隶已经整整齐齐排成一队,眼中闪烁著疑虑与迷茫的光。 “走吧,据说从这里到德格伦有5天的路程,看来我的脚步必须快些了。” 这批奴隶在手里多耽搁一天,老詹姆斯就要多支出上百磅的粗粮,所以他比卢克更加著急。 “好!” 卢克没有多说,或者说他並不擅长言辞,一路上两拨人距离不远不近,大部分时间在沉默不语的赶路中度过。 老詹姆斯的女儿,莉莉安·本森·哈夫丹·兰开斯特,骑著一匹精装的猎马,身穿一身劲装,头髮扎成高高的马尾,露出细长白嫩的脖颈,以及那仿佛画笔勾勒出的精美的下顎线。 “咕嘟!” 卢克吞咽了一口唾沫,强迫自己转移视线。他知道这种绝世容顏绝对不是自己能够染指的,哪怕看一眼也不行。昨晚被爱尔兰护卫把战斧架在脖子上一幕还记忆犹新,他可不想再来一次。 时间过去的很快,赶路的日子枯燥而乏味,第一次或许会觉得新鲜,但走的次数多了以后,就会觉得厌烦。 最后,他们花了6整天时间才终於看到德格伦村的大门。 拖延队伍速度的主要是那些光著脚的农奴,他们在英格兰平坦的土地上走惯了,贸然来到山地和丘陵,一时间无法適应,许多人脚底板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和水泡,严重的甚至无法行走。 为了保证奴隶的质量,老詹姆斯不得不腆著脸提议放缓赶路的速度。 “没问题!” 卢克想了想,觉得比起耽误一两天的时间,还是奴隶更加重要。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劳动力,些许付出是值得的。 “上帝呀,太感谢了,这些不安分的傢伙真让我操碎了心。” 老詹姆斯骂骂咧咧的走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位心力交瘁的老父亲。 反观莉莉安,依旧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只有在和父亲讲话时才会回归乖巧的小女孩模样。 “年纪小小却已经见惯了生死,她的冰冷並不真实,只是自卫式的偽装。” 卢克一下子就看出了背后的原因,但谨慎的选择闭嘴,保持一副老实人模样。 “老爷,村子外面突然来了一大群人!” 李昂此时正在半山腰上巡视水池的施工进度,距离卢克离开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蓄水池的主体结构也已基本完工,剩下的全是重复性的工作,垒石块、糊砂浆、垒石块、糊砂浆————直到高度和厚度达到预期標准。 在这期间,他也考虑过使用火山灰製作混凝土。这项技术源自罗马人,依靠混凝土,罗马人在欧洲各地修建了一系列宏伟建筑和城市,许多坚固的城堡保留至今並仍被继续使用。 可惜,德格伦附近的火山全部是死火山,早在几万年前,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停止—— 喷发,火山锥周围的泥土也早已被一片茂密的原始树林占领,想要再寻找火山灰根本不可能。 “或许我可以考虑今后在巴塞隆纳东部获得一个出海口,然后出兵占领撒丁尼亚岛,这座岛屿本来就是火山爆发后形成的,火山灰一定不少。” 不过,战略图在脑袋里勾画了还没多久,老杰克焦急的声音就把他拉了回来。 “什么?有四五十人!” “没错,是村里一个孩子跑过来告诉我的,脸都嚇白了。” 李昂第一时间想到可能是摩尔人前来报復,但很快就排除了这个可能。他当时打扫的很乾净,不应该留下痕跡。可如果不是摩尔人,这附近又有哪家贵族能纠集起四五十人的军队呢? “叫男人们拿上傢伙跟我回去!” 不管怎么样,既然被找上了门,就必须出去碰一碰。 “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居然惹到了我雄师头上。” 李昂想到自己很久没有动静的经验条,心想升级的机会终於来了。 听到有一群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来到了村子,男人们没有犹豫,一改之前在领主手下的懦弱,爆发出了难得一见的血性。 “不行,我的老婆孩子都还在那儿,必须赶快回去!” “————" 诸如此类的话语此起彼伏,李昂觉得士气可用,於是以最快的速度下山。 “卢克?怎么回事?这些人是谁?” 看到卢克后,李昂马上意识到自己可能误会了。 “老爷,他们不是敌人,而是来自英格兰的奴隶商人,这位是詹姆斯·兰开斯特先生,这位是莉莉安小姐。” 卢克以为自己先斩后奏的行为让老爷不高兴了,万分惭愧的转身为眾人介绍。 “你好,我是德格伦村的领主,李昂·德·罗塞洛。” 他虽然没见过英格兰人长啥样,但对方的面相跟本地人明显有很大的区別,再加上对方身后装备精良的护卫,以及————那位容貌姣好、身材一流的莉莉安小姐———— 李昂自认为自控力很不错,可在看到莉莉安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多瞄了一眼。而更尷尬的是,居然还被对方注意到了。 莉莉安似乎对这些目光早已经习以为常,默不作声的扭过头,留下一张精致的侧顏,让李昂不禁暗暗咂舌。 不过他还没有忘记正事。 “听说您是奴隶商人,巧的很,我正好需要一批奴隶。” “如您所见,我也正好打算將这群烫手的山芋卖掉。” 李昂和老詹姆斯都是聪明人,两人三言两语就判断出了对方的软肋。 老詹姆斯经过长途跋涉,对这群奴隶早已厌烦,恨不得立马卖掉。而李昂最近大兴土木,人手捉襟见肘,恨不得一个人拆成两个用。 於是,拥有相同需求的两方很快达成了一致。 在中世纪,奴隶这类资產的价格一般都比较固定,一名普通奴隶的价值在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头牛之间,一头耕牛的价值则在45枚银幣上下浮动,所以二人最后敲定以10枚银幣一名奴隶的价格成交。 最后老詹姆斯还给李昂打了个折,只收了他五百枚银幣。 双方都觉得自己大赚了一笔,对於詹姆斯来说,获得这批奴隶自己几乎没有付出任何成本,而养活这群奴隶的粮食才花了不到二百五十枚银幣,所以净利润几乎有三百。 李昂也是如此,巴塞隆纳的基督徒奴隶很少见,价格普遍偏高,自己属於是捡了个大漏。 交易结束后,二人礼貌的握手表示交易成立,老詹姆斯拿来代表掌管奴隶权力的鞭子交给李昂,李昂则掏出相应的银幣。 但鬼使神差的,他並没有把银幣递给老詹姆斯,而是放在了莉莉安柔软的手掌心上,让这位冰冰冷冷的金髮女孩儿惊讶万分。 “呵呵,合作愉快!” 老詹姆斯適时出现挡在女儿面前,巧妙的转移话题。看的出来,要是李昂打算更进一步,他绝对敢拼命,男人的直觉不会错。 李昂並不是登徒子,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干出如此失礼的举动来,寒暄几句后连忙走出了房间。 “该死的,看来联姻的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 他將刚才的失態归咎於身边一直没有一位合適的妻子,至於那位貌美如花的莉莉安,他不是没有过想法,而是有也很难实现。 贵族通常不会娶商人之女,除非迫不得己,或者对方確实富得流油。 “如此想来,之前佩雷的提议我应该考虑一下的。” 在桑普村的时候,佩雷骑士曾经提议把自己的侄女嫁给李昂,他当时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现在看来確实还是考虑欠周。 能有一位出身强大贵族家族的妻子做支撑,可以极大提高他在乌赫尔境內的影响力,也避免了在战爭中孤立无援的状態。 第117章 安顿 第117章 安顿 二人的交易还仅限於口头协定,出于谨慎考虑,老詹姆斯决定临时起草两份合同,而李昂刚好也正有此意,500枚银幣不是笔小数字,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麻烦,留下证据是最合適的做法。 “好了,依我看,你们不如先在村子里待一天,等明天全部交接工作做好了再走。” 除了合同,农奴的交接工作也是个大麻烦。他们其中大部分人都听不懂本地的加泰隆尼亚语,不过好在能听懂拉丁文。 这还要得益於罗马人的功劳,在罗马帝国时期,东到安纳托利亚半岛和埃及,西至英格兰,南至北非,北及多瑙河沿岸,全是帝国治下的土地,拉丁文因此被广泛传播到欧洲各地,成为全欧洲共同的语言。 能听懂话,能交流已经足够令李昂满意了,起码这群人都是基督徒,不会有叛乱的风险。 如果买来的是一群异教徒奴隶,那他可能每天都会睡不好觉。 “你们可以住在领主大屋后面的客房,至於您带来的护卫,可能就要委屈一下他们了”” 。 “没事,这样的条件比船上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 老詹姆斯说的是实话,海上漂泊的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 大海,一望无际的大海,蓝色,一望无际的蓝色,真的会把人逼疯掉。 安顿完老詹姆斯,李昂心悸似的选择避开莉莉安,扭头快步离开。 “这个妮子实在是太漂亮,我真担心自己会忍不住————” 不可否认的是,莉莉安身材高挑,皮肤细腻,比平均身高只有一米五,黄色皮肤的伊比利亚土著女人不知道好看多少倍。 “老杰克,这批奴隶怎么样?” “看起来都很不错,北边的气候寒冷,所以那里的人普遍长的高大,这些英格兰人的平均身高恐怕都有一米六五了,比咱们当地人高出一个头。” “这是好事,顺便还能改良一下村子的人种基因!” 刚说完,李昂就意识到自己又说漏了嘴,中世纪的人怎么可能理解基因是什么?好在老杰克並没有追问。他认识的字不多,只是以为老爷在讲一个典故,而且他通过当前的语境也能大概猜出李昂的意思。 奴隶的第一顿饭李昂没有准备太多食物,每人只有一碗杂粮混合著煮在一起的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胀死。 许多奴隶饿了太久,骤然见到食物后根本控制不住自己进食的欲望,以至於最后会活活把自己撑死。 因为一批新的奴隶的到来,村子的男人暂时停止修建蓄水池的工作,转而在村外的空地上搭建简易小窝棚,以供奴隶临时居住。 李昂本来打算让这群奴隶全都洗一身热水澡,然后换上一身乾净衣服。后来发现村子里根本没有多余的衣服,普通的农奴一年到头也就两三件可供换洗的衣服,不可能匀出来借给奴隶。 至於热水,也得费一番功夫。一是没有那么大的铁锅,二是没有足够的柴火。 见老爷有些失落,罗杰在旁边提议可以洗冷水澡,不过很快就被否决了。 让这群经歷了长途跋涉和长期间飢饿,本来就身体素质很差的人去洗冷水澡,那跟让他们去自杀有什么区別? “算了,就这样吧,待会儿检查仔细些,有病的一定要隔离开。” 终究是逃不过碎银几两的束缚,李昂嘆了口气,心里只想快点把蓄水池建成,然后快点把今年的夏税收上来。 只要手里有钱有粮,一切就都好说,不管是搞建设还是打仗都要有底气的多。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卢克敲门进来,带来了拉塞乌赫尔赫利的消息。 “老爷,这是阿尔瑙大人托我带给你的薪水。” 南境守备官的薪水是一百五枚银幣,李昂拿在手上掂量了一下,发现重量差不多跟一个苹果那么重,满意的將钱袋放在一旁桌子上。 “卢克,你这次乾的很好!” 高明的领袖总是不吝嗇对属下的讚美,夸人家两句又不要钱,所以李昂从不吝嗇於表扬和奖励。 他拍了拍卢克的肩膀,笑容真诚:“不仅顺利完成了上缴任务,带回了伯爵的命令和採购的物资,还意外地促成了这笔奴隶交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你为德格伦立下了大功。” 卢克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黝黑的脸膛微微泛红:“都是老爷指挥有方,小的只是跑跑腿。对了,老爷,在拉塞乌杜尔赫利,我还遇到一些事情————” 他將在拉塞乌赫尔赫利的所见所闻全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包括在宫廷里面经歷的事情。 “老爷,”卢克的声音突然压低,紧张兮兮的说道。 “我发现阿尔瑙大人对伯爵不怎么尊重,似乎————似乎有反意————” “哈哈!” 李昂没想到居然是这件事,隨即他转念一想,以卢克匱乏的政治阅歷,能看出这一层面属实不容易。 “没错,这是事实。” 用中国的一句歇后语来概括,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隨后,李昂绘声绘色的给卢克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向他详细讲解了目前乌赫尔伯爵领的政治局势。 “总的来说,保持现有的局面对我们有好处。相信和我们一样,领地里没有哪一家贵族希望看到一个实权伯爵上台。” “原来如此,难怪那些贵族明知道阿尔瑙心怀不轨,却依旧没有行动。” 听完以后,卢克只觉得眼前迷雾散开,仿佛看到了世界的真諦。 “今天我们说的话不要外传,可以让罗杰和小汤姆知道,其余人不要说。” 李昂最后叮嘱道,神情严肃。 卢克则郑重的点头,表示自己绝不乱说。 “除了这些还有什么新鲜事吗?” “除了一些琐事和贵族之间的流言蜚语外,並没有特別的,不过我听最近酒馆里的人都在谈论一个叫威廉的傢伙,还说什么英格兰————” 卢克想了想,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 “老詹姆斯说他就是从英格兰逃出来的,现在那里的局势十分混乱。” 诺曼第征服! 一瞬间,李昂马上想到了这件足以改变欧洲歷史进程的大事件。 在ck3中,1066年开局刚好就会遇上诺曼第公爵,征服者威廉入侵英格兰,看来自己是穿越到11世纪后期没错了。 李昂摆摆手示意卢克退下,心底暗暗猜到了詹姆斯父女俩不远万里来到伊比利亚的原因。 征服了英国的诺曼人在战爭胜利后大肆劫掠,甚至连修道院都没放过,如果不想被洗劫一空的话,提前带著財富逃走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 第118章 莉莉安 第118章 莉莉安 一夜无话———— 第二天,罗杰依旧牢牢遵守一名骑士侍从的行为准则,清晨六点起床洗漱,然后去后院刷洗照料老爷的战马,接著巡视一圈村子,尤其是奴隶居住的窝棚。 为了防止有奴隶逃跑,昨晚老詹姆斯带来的爱尔兰护卫和李昂手下的农奴徵召兵们彻夜值守,现在已然困的不行。 见到罗杰的身影后,小汤姆布满血丝的眼里爆发出一阵精光。 “罗杰,快说你是不是来换班的?” 他一把抱住罗杰的肩膀,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开始大倒苦水。 “夜里实在太冷了,后半夜我的脚几乎冻僵了,烤火也不好使。” “我为你的遭遇感到遗憾,我的兄弟,但我现在必须去叫老爷起床了。” 罗杰抬头望了眼天色,目测现在差不多已经早上八点左右,拍了拍小汤姆的肩膀后转身离开。 “別担心,换班的人很快就来了。 c “但愿如此吧————” 小汤姆对前来换班的农奴向来不抱任何希望,这群懒懒散散的傢伙机灵的很,他们永远只有在自家地里干活儿时才会真的卖力气。 “老爷,起床了!” 罗杰走到李昂的臥室前,轻轻叩门三下。 一名合格的侍从就相当於骑士的半个僕人,在和平时期需要履行照料主人战马,巡视领地,帮助主人穿戴盔甲等义务,作为回报,领主则会出资供养侍从,並给予一套体面的装备。 在可能的情况下,领主也优先会选择將领地赐给自己的侍从。 李昂其实早就从睡梦中甦醒,只是一直躺在床上不愿意下来。 蜡烛和油灯在巴塞隆纳公国卖的都不便宜,为了节约开支,所以他每晚睡得很早,无事发生的时候大概在七八点就会上床,这对一个现代人来说,睡眠时间实在是过於充足了。 “老爷,需要我进来服侍您穿衣服吗?” “不用,你去让厨房准备一碗粥。” 他想都没想就果断拒绝了罗杰的提议,让一个男人来帮自己穿衣服太尷尬了,自己又不是没有手。 洗漱完毕,依旧是一碗熟悉的豌豆小麦粥。 “等买回来的美利奴羊长大,以后就可以喝到羊奶了。” 羊奶不论是热量还是营养价值都比牛奶高,早起喝杯奶,然后再吃一块麵包,那感觉简直好极了。 李昂一边画饼,一边哄著自己把粥喝下去,心中默默规划接下来要怎么做。 “老詹姆斯是商人,不知道他收不收盔甲武器。” 从这位英格兰商人的处事风格和排场来看,对方不像缺钱的样子,而且很可能比李昂富裕的多,毕竟他现在可养不起10名脱產武士。 “不管了,待会儿厚著脸皮去问问。” 领地仓库里积攒了一大有轻微批破损或者生锈的武器装备,其中大部分是从帕利亚斯缴获的,李昂不需要这么多武器装备,与其放在仓库里生锈,不如卖出去换点第纳尔实在。 “破损的武器装备————” 老詹姆斯听完后皱紧了眉头,默默的將一张羊皮纸合同递到李昂跟前,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支看起来价值不菲的羽毛笔。 “这支笔据说是是用英格兰北境一种稀有海鸟的尾羽製成的,笔尖坚韧,吸墨均匀。” 老詹姆斯一边说,一边在合同末尾签下自己花体字的签名。 “李昂阁下,我很乐意与您进行任何互利的交易。但恕我直言,破损和生锈的武器装备————在市场上恐怕不太好出手,价格也会大打折扣。除非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或者有特殊渠道进行修復和翻新。” 果然,是嫌我出价高了。 李昂对此並不意外,一开始的价格都只是试探,离成交还差得远。 他接过羽毛笔,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合同一式两份,关於奴隶交易的正式文书就此生效。他放下笔,沉吟道:“价格好商量。我的底线是,不能低於这些铁料本身的价值。” 这个提议比较公平,老詹姆斯甚至觉得自己赚了,隱隱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说道。 “我在北边有些门路,可以弄到弗兰德斯的优质布料、英格兰的羊毛、甚至一些莱茵兰地区的铁器。粮食方面,只要价格合適,从加斯科涅或者普罗旺斯运来也不是问题。阁下要是有需要,我可以托人帮您带来。 “这自然再好不过了!” 李昂眼前一亮,心想用一堆破铜烂铁打开一条交易渠道是简直件再划算不过的事。 二人详细的商议完,老詹姆斯起身打算告辞,李昂自然不会多留,相互客气了一下后,卖掉奴隶的兰开斯特商队轻装上阵,慢慢消失在李昂的视线中。 但过了一会儿,一道亮丽的身影去而復返,让李昂的內心不禁有些小激动。 “难道上帝被我的虔诚打动,今天会有奇蹟发生?” 莉莉安穿著一身劲装,胯下是一匹適合女性骑乘的猎马,长时间的快速奔驰让少女脸色潮红,在马上小声的娇喘。 “我那个大意的父亲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东西,托我回来交给你。” 在与李昂的目光短暂相交后,金髮少女撇过头,伸手递出一张纸条和一枚戒指,並没有下马的意思。 “麻烦你了。” 李昂对莉莉安的娇蛮不以为意,走到猎马跟前去接。 莉莉安祖辈是伯爵贵族,又出身富商家庭,从小的生活环境可能比李昂要好得多,高冷一点也情有可原。 “虽然这样做很冒昧,但你的马鐙似乎出了点问题。” 眼尖的李昂注意到少女脚下蹬著的马鐙已经有鬆动的跡象,如果放任不管,过不了多久就会脱落。 “实在不好意思!” 说完,他突然抓住莉莉安的脚踝,在少女嗔怒的目光中,缓缓蹲下身,替她將脚从马鐙里抽出来。 “先下来吧,让我的人给你换一副马鞍。” 女孩儿的小脚很匀称,哪怕隔著靴子,也能感受到里面的温软。 鬆开手,李昂替莉莉安抓住韁绳,右手护住她的后腰和臀部,防止女孩儿摔倒。 不过这番举动在莉莉安看来,確实过於大胆了。从小到大,还没有哪个男人敢对她如此亲近。 陌生男人的气息就像猛烈的颶风,粗暴的颳走了她身上所有衣物,一股被强迫的羞耻感油然而生。 “若非现在马鞍坏了,若非护卫不在身边,若非————哼!” 莉莉安越想越气,一言不发,只是一味地別过头,却又忍不住偷偷瞄李昂。 “好了,路上注意安全。” 李昂本来是出於好心,直到眼角的余光瞥见莉莉安熟透了的脸蛋,才猛然意识自己刚刚似乎有些暖昧了。 不过大丈夫敢作敢当,他再次脸不红心不跳的將莉莉安送上猎马,这次更过分,他直接抓住莉莉安柔软的手掌,轻轻摩挲了一下,在感受到少女飆升的体温后,才意犹未尽的放开。 “哼!” 上马的时候,莉莉安的发绳不小心掉落在地,此时她在马上一转头,金色的长髮报復性的扫过李昂的脸庞,让人脸生疼。 “喂!你的发绳!” 女孩儿似乎没有听见,用力挥动马鞭,扬长而去。 “哎,这娘们儿耳朵真背!”李昂摇了摇头,无奈道。 福 第119章 奴隶安置条例 第119章 奴隶安置条例 莉莉安带来的纸条上写著一个地址:拉塞乌赫尔赫利城东杰哈茂尔庄园。 “不愧是英格兰来的大奴隶贩子,不声不响就买下了一座庄园,你老爷我想挣这么多钱不知道要多久!” 感嘆了一声,李昂继续查看第二件物品,戒指的环圈不知道用什么材料製成的,摸在手里冰冷坚硬,上面雕刻著繁复的花纹,以玫瑰居多,不过也有可能是蔷薇。 玫瑰花和蔷薇花同属於蔷薇科,二者外观极为相似,前世国內很多花店会拿蔷薇来冒充玫瑰赚取差价。 最后,他手上还有一根莉莉安落下的头绳,绳子的材料似乎是丝绸,摸在手里还能感受到细密的针脚,李昂没有多想,將其锁进了臥室的抽屉里。 “等下次见面了再还给她。” 今后跟老詹姆斯合作的机会肯定不少,见面的机会有的是。 不过联想到巴塞隆纳公国內数量眾多的犹太商人。李昂的神色不由自主的凝重起来。 兰开斯特父女要想在巴塞隆纳闯出一番天地,就势必要触碰到犹太商人的利益。以一个外来人的身份,想融入本地的商业圈子—————— 他只能在心底默默为老詹姆斯祈祷一句,对方破局的难度不亚於自己,甚至要更高。 如此看来,两人確实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难兄难弟。 “老杰克,奴隶今天的状態怎么样?” 李昂的思绪转回现实,问道。 “表现的很好,没有一个人试图逃跑或者闹事,比起回家,他们显然更关心自己在今后的日子里能不能吃饱饭。” 老杰克对新来的奴隶很满意,继续说道。 “总共53个人,有25个男人,28个女人,全部是青壮,没有一个老人和小孩,都能听懂拉丁语,跟本地人交流或许有些困难,但基本的指令还是能够听懂。” “那就好。” 李昂昨晚就已经擬定了安置奴隶的计划,再加上周围也没有外人,所以直接说了出来。老杰克习惯性的掏出莎草纸和羽毛笔,一板一眼的进行记录。 “待会儿你拿本《圣经》过去,让他们对著《圣经》发誓永远不背叛我,並遵守自己签订的奴隶契约。” 形式也是內容,宗教並没有强制性的束缚力,但不得不说,许多人就还真信这一套。 就算这53个人里面只有一个奴隶会恪守自己对上帝发过的誓言,那他也是赚的。 最后,是关於奴隶恢復自由的问题。 李昂没有打算让奴隶当一辈子奴隶,但就这么轻轻鬆鬆赐予自由身肯定不行。 “我用10枚银幣的价格买来了他们,只要有奴隶能凑齐11枚银幣交上来,就允许解除他的奴隶身份,让他成为一名农奴。” 在缴纳完11枚银幣的赎金以前,按照契约上的条款:奴隶的性命属於主人,有义务执行主人的任何命令,並且奴隶的后代也是奴隶。当然,奴隶也有权利要求主人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食物,有权利拥有自己的財產,当主人的命令与教义发生衝突时,教义优先。 另外,如果主人改信或者受到绝罚,那么他手下的奴隶將自动脱离奴籍,转而归属当地教会管辖。 总的来说,奴隶虽然丧失了大部分自由,但依然保有一定的权利,並不是纯粹的货物。跟罗马时期的奴隶制度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进步,二者相似而不相同。 李昂说完后,略微等待了一会儿,在老杰克记录完后,又拿来他的笔记本检查了一遍,才放心的递迴去。 时代的一粒尘埃,落到普通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 事关赎身的事情,一旦在某个数字上出现错误,可能就会让奴隶们多忙活好几年。 攒够11枚银幣,自由农要半年到一年,农奴要两年到四年,至於奴隶———— 可能是五年,也可能是十年。 但这已经很不错了,前世有些人的房贷一还就是一辈子,最后还的钱比买房的钱还多,跟银行比起来,李昂真的不知道哪个才是万恶的中世纪贵族老爷。 “老爷,有这么做的必要吗?这样咱们岂不是亏了?” 罗杰扳著指头替李昂算了一笔帐,“买来花了10枚银幣,他们干几年活,赚够11枚银幣赎身,咱们只多赚了1枚银幣?这还不算这些年里咱们供他们吃住的成本呢!老爷,这买卖不划算啊。” 老杰克也这么觉得,“老爷,我看不如把赎金定在20枚银幣,这样您才不吃亏。” 经两人这么一提醒,李昂想起自己確实忘了他还要供奴隶的吃喝。 但20枚银幣確实高了点,大部分奴隶一辈子只能活到四五十岁,如果他们现在全都二十岁的话,赎完身的时候都半截入土了。说不定有的人就会因为失去希望而自暴自弃。 “那就15枚银幣吧!” 最终,或许是现代思想在作怪,他还是决定仁慈一点。 见李昂一直坚持,老杰克不再爭辩,弯腰恭敬的告退后,和罗杰一起出去安置村子外的奴隶。 15枚银幣的价钱刚好回本,赚钱估计不大可能,但如果能因此替老爷博取一个好名声的话,老杰克还是挺乐意的。 贵族的声誉就是无形的財富,名声好的贵族不仅受人尊敬,在许多场合也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包括在向別家贵族提出联姻邀请时,声誉高的人往往更容易受到青睞。 “卡特,让这群傢伙集合,我要宣布老爷的命令。” 小汤姆和先前值守的人已经回家补觉,现在来替班的是卡特和几个手持武器的农奴。 全都是跟著李昂上过战场的好手。 他们看奴隶的眼神很奇怪,两分疏离,三分怜悯,还有五分自得。 听说是老爷的命令,卡特没有犹豫,用最近刚学到的几句还不怎么流利的拉丁文大声喊话道。 “festinate et convenite!” (快来集合) 隨后,神色各异,来自不同地区,但穿著普遍衣衫槛褸的奴隶聚集在一起,眼睛里闪烁著对未知的恐惧与好奇。 “我是德格伦的管家,老杰克!” 作为管家,老杰克认得几个字,也学习拉丁文,所以勉强能说上几句。他拿出一本《圣经》,同时出示李昂和老詹姆斯签订的合同书。 “通过合法的交易,你们现在已经成为了德格伦村领主,李昂·德·罗塞洛骑士的奴隶,现在,对著这本《圣经》,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永远不背叛主人————” “永远不背叛主人———— "” 第120章 女僕 第120章 女僕 53名奴隶对著《圣经》发过誓后,老杰克向神色严肃的向他们宣布了老爷颁布的赎身令。 “老爷仁慈,不忍心看你们做一辈子奴隶,规定只要攒齐15枚银幣,就可以获得农奴的身份。” 奴隶们平静的听完,脸上没有表情,只有几名来自法兰西的奴隶面露喜色。在那里,他们的生活並不比现在好,领主的脾气变化无常,朝令夕改。而在这里,至少自前看来,这里的领主是个守规矩的人,应该不至於为了几枚银幣食言。 老杰克在此之前听老爷讲述过英格兰王国的一些事情,知道这些来自英国的奴隶在曾经大多是自由农,如今骤然遭遇巨大的身份落差,一时间肯定无法接受。 英格兰土地肥沃,平均一户农奴能拥有30到45英亩的土地,是巴塞隆纳农奴的两倍,相应的,他们的生活也更加富裕。比如能存下更多的粮食,一年中有更少的天数饿肚子。 在一片寂静中宣读完李昂的命令后,老杰克让罗杰將其张贴在木屋的墙壁上。农民大部分不识字,这么做的实际意义並不大,但俗话说的好,形式也是內容。 在现代大陆法律体系中,形式正確就代表结果正確,这一点同样適用於中世纪。凡是一部法律出台,不管底层民眾会不会看,能不能看懂,广而告之都是必要的步骤。 接著,为了方便分配房屋,老杰克吩咐奴隶以家庭为单位站在一起,如果没有家庭,就和亲朋好友站在一起。 德格伦村的男人昼夜赶工,只搭建出了10栋由原木,木枝,和树皮等材料造成的简易房子。分布在村庄西侧,通往蓄水池的路上。 这里原本是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自从蓄水池工程开启以后,每天有无数村民携带大包小包踏过这里,慢慢的,灌木和杂草被踩平,一条崭新的路被走了出来。 房子的地基是一层薄薄的鹅卵石,上面覆盖著小溪里捞出来的细砂,这种程度的地基几乎等於没有,只能说聊胜於无。 屋顶则用树皮和木片充当,根本无法阻挡雨水,幸好巴塞隆纳夏季降雨稀少,否则这样的房屋根本没法住人。 最后,有三分之二的人抱团聚在了一起,他们要么是夫妻或者亲戚,要么是来自相同村子,或者相同地区的熟人,彼此拥有共同的语言和文化传统。 剩余的十几个人举目无亲,孤零零的站在原地左右张望,在发现一个人都不认识后,嘴角露出苦涩无奈的笑容。 古人常说人生有四大幸事,分別是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可见在异国他乡,能有一位熟人在身边是何等幸运的事,如果没有,那又是何等的悲戚。 不过老杰克和罗杰可没有时间给奴隶做心理辅导,见状,他和罗杰把剩下的奴隶分成三组,一组最多五个人,最少的四个人,男女都有,然后为他们指定各自的房屋。 屋子的门口上悬掛一快削平的樺木牌,散发出淡淡的木材清香,上面用炭笔写下了居住者的名字、性別以及年龄。居住者有义务保持木牌上的笔记清晰可见,不然就会处以两枚铜幣的罚款。 当然,这些简易房屋中並没有家具,准確的说,是连张床都没有。 出於人道主义原则,李昂免费赠送了他们一些木板和钉子,充许奴隶自己製作家具和木床,除此以外,仓库中堆积的破亚麻布也全丟给了奴隶。 破损的亚麻布卖不出钱,缝补的话既费精力,又费材料,还不如给奴隶当被子用。反正夏季快要到来,气候只会越来越温暖,有匹亚麻布盖在身上就足够了。 在一切处理完毕后,老杰克拿出户籍册子,在上面一一添加奴隶的信息。 “叫什么名字?” “回————回大人,我叫罗伯特。” 一个看起来三十岁上下、身材敦实、脸上带著风吹日晒痕跡的男人小心翼翼地回答。 他的拉丁语口音很重,带著明显的英格兰南部腔调。 “罗伯特————”老杰克用他那歪歪扭扭但还算能辨认的字跡,在莎草纸上写下这个名字,“来自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 “来自威塞克斯,汉普郡————家里————家里人都没了,诺曼人打过来的时候————”罗伯特的声音低了下去,眼神黯淡。 老杰克笔尖顿了顿,没有追问,继续问道:“年龄?以前是做什么的?” “大概————三十一岁吧。以前是————是个自由农,有四十英亩地,种小麦和大麦,也养了几头羊。” 罗伯特的语气里带著一丝对过去的怀念和难以掩饰的失落。从拥有土地的自由农,到一无所有的奴隶,这其中的落差,足以击垮很多人。 老杰克记录下来,又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比如身体状况,是否会什么手艺,然后指给他看分配到的房屋木牌上他的名字。 “罗伯特,记住了,这是你的屋子。好好干,老爷仁慈,给了你们盼头。攒够钱,你还能重新成为农夫,虽然不再是自由农,但至少能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不用再担心被卖来卖去。” 罗伯特看著木牌上陌生的字母拼写出的自己的名字,又看了看老杰克花白头髮下严肃但不算凶狠的脸,以及旁边那个虽然拿著武器但並未耀武扬威的年轻士兵,心中混杂著麻木、绝望以及一丝希冀。 他用力点了点头,用生硬的拉丁语说道:“谢————谢谢大人。我会努力干活。” 接下来,老杰克和罗杰一个一个地登记剩下的奴隶。他们的来源地五花八门:除了英格兰各地,还有来自诺曼第、布列塔尼、甚至更北边的苏格兰低地。 职业也各不相同:农夫、牧羊人、织布工、皮匠学徒、甚至还有一个曾经在小贵族家里做过僕役的妇人。 当一个叫玛丽苏的年轻的妇人详细说出她曾经在贵族家作僕人的经歷后,老杰克眼前一亮,觉得是时候给李昂添加一位女僕了。 出于谨慎起见,他额外多问了几个问题。玛丽苏则不紧不慢的答了出来,看样子很专业,不像临时偽装的。 “你曾经服侍的是哪位贵族?”罗杰好奇的问道。 “这————”玛丽苏面露难色,犹豫许久,终於说出口,“英格兰国王,哈罗德二世! “” “好傢伙,难怪表现的与眾不同,原来是王宫里的僕人。” 罗杰在心底暗暗感嘆一声,接著问道。 “听说威廉公爵攻入伦敦城后,纵容部下大肆烧杀抢掠,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被一位彬彬有礼的诺曼贵族抓住了。”玛丽苏闭上眼睛,似乎不愿回忆这段痛苦的过往。“他没有杀我们,还给我们吃的,对我来说这既是幸运也是不幸,因为他隨后便把我转卖给了兰开斯特大人。” “好吧。”罗杰耸了耸肩膀,劝慰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在德格伦,你会拥有一个崭新的开始,你愿意干回自己的老本行吗?” “做女僕?”玛丽苏不可置信的抬起头。 “不然呢?”老杰克在旁边补充道,“不过你每个月只有30枚铜幣的薪水,毕竟你现在只是一名奴隶。” “我愿意,哪怕不给钱我也愿意。” 玛丽苏急切地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泪光。 对她来说,能够重新从事熟悉且相对体面的工作,远离田地里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可能遭遇的粗暴对待,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更何况,在领主身边做女僕,接触的信息和机会也会更多,或许————或许还能更快地攒够那十五枚银幣。 “很好。”老杰克满意地点点头,在玛丽苏的名字旁边做了一个特殊的標记,“等安置工作结束,你就跟我去见老爷。记住,在老爷面前要守规矩,手脚要勤快,眼睛要亮。 做得好,老爷不会亏待你。”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不损害领地利益的前提下,老杰克其实很愿意拉这些可怜人一把。 “女僕?” 李昂只是诧异了一下,隨后低头思索起来。 —— “屋子里確实需要一个处理日常杂事的人,整天让老杰克和罗杰干这种事情也不是个办法。” “好,我准了!” 既然是二人的一片心意,那么他也乐得收下,只希望一老一小的眼光不要太差,李昂不要求女僕有多养眼,能看的下去就行。 说到这里,他想起歷史上法王路易十一宫廷中女僕就以奇丑无比而出名,据说这样做是王后的授意,为的是防止国王干出不检点的行为。 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內,法王一直是贵族圈子里麵茶余饭后的谈资,只要一提到路易十一这个名字,就会让人不禁联想到王宫里那群长相奇特的女僕。 歷史上流传下来的路易十一的画像总是给人一种阴鬱、不开心的样子,他想恐怕与这件事不无关係。 第121章 纹章罩袍 第121章 纹章罩袍 有了大批奴隶加入,德格伦村由原来的人手不足转变为人力过剩。 出於节省开支的考虑,李昂决定提前结束对农奴的徵召,只保留少数会木匠和石匠活儿的人,剩下的工作將由奴隶承担。 將大部分人员替换为奴隶后,他付出的成本几乎为零,除了每日五六十磅的粮食开支和零星几十枚铜幣以外,不用承担任何额外开销。如果依旧使用农奴,他不仅要提供粮食,每天还要支付將近60枚铜幣,也就是一枚银幣的薪酬。 这看似不多,但长年累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在得知老爷结束徵召的命令后,大部分农奴都为此感到遗憾。他们的收入来源十分单一,百分之九十五的收入都来自务农,像这种只用出卖体力就有钱拿的机会不可多得,错过这次,以后可能很难遇到了。 “哎,希望蓄水池修建的进度慢一点,或者中途能出点岔子。” 一名留著山羊鬍的农奴在下山途中小声嘟囔道,立刻引来了周围人的白眼。 “白痴,蓄水池修好以后,咱们夏季就可以多种一季粮食,这不比每天两枚铜幣的工钱更重要?” 此话一出,几乎所有人都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蓄水池一旦修好,惠及的是全体村民,只有看不清形势的傻瓜才会说不。 山羊鬍被这么多目光齐齐注视著,又羞又怒,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哼!”他一摆手,丟下工具,自己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先前那名说话的农奴无奈的弯下腰替山羊鬍捡起地上的工具,像看小孩子似的注视著他离去的背影,摇了摇头,轻嘆一声。 “虽然我也是农奴,但这並不是我的错,谁让我父亲也是农奴呢?” 他轻笑一声,小声对自己说道。“有的人生来就是农奴,而有的人,一辈子只能是农奴!” 半个月以后,李昂无聊的在庭院里练习剑术,经验条以极为缓慢的速度增长,距离下一个等级仍然遥遥无期。 “还是打仗来的快啊。” 放下木剑,他揉了揉自己发酸的胳膊,在观察到四下无人后,唤出自己的系统面板。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等级:lv6(120/320) 力量:11(+2)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雄师”的称號为他带来额外两点的力量加成,所以现在总共有13点力量。这个数据略高於普通骑士,低於那些较为勇武的骑士,总的来说算是中规中矩。 “也不知道下次能领兵作战是什么时候?” 按照中国古代的习惯,现如今就是发动战爭的最好时期。 《孙子兵法》讲究兵者诡道也,而现在时间接近夏收,如果出兵挑起战爭的话,必然能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甚至可能迫使对方在农忙时节徵召民兵,从而严重影响其粮食生產,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即便不能取得决定性胜利,也能通过掠夺和破坏,削弱对方,同时壮大自身。 但李昂隨即摇了摇头,这里是中世纪的伊比利亚,不是中国,也没有哪个统治者有实力放弃宝贵的收穫期,在生產力普遍不高的时代,这么做无异於自杀。 “老爷,外面有几个农妇想要见您,说您交代给她们的纹章罩袍做好了。” 李昂的思绪被玛丽苏拉回了现实,这个来自英格兰的可怜女人穿著一身浆洗得乾净整洁的灰色粗布长裙,外面罩著一条素色围裙,头髮也梳理得一丝不苟,用一根简单的布条束在脑后。 半个月的休养和相对轻鬆的工作,让她的脸色红润了不少,眼神也恢復了些许光彩。 她现在担任李昂的贴身女僕,负责整理房间、准备简单的餐食和传达一些不太重要的消息,做得颇为用心。 “哦?做好了?让她们拿进来看看。”李昂收起思绪,点点头。 他记得自己才刚回德格伦村的时候安排的这项任务,直到现在,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农妇们才缝製完20件纹章罩袍。这个效率和弗兰德斯的羊毛纺织场,北义大利的纺织工坊比起来差远了。 李昂猜测这应该是纺织工具的问题,也许还有染料和工艺的限制。可惜的是他前世对纺织业涉猎不深,只从歷史课本中得知了一些只言片语,例如大名鼎鼎的珍妮纺纱机。 不过,珍妮纺纱机到底长什么样,该怎么运作,他却一点也不清楚。 “据说这台开启英国工业革命的伟大机器是一名纺纱工人在喝醉了酒之后发现的,想来原理应该不难,或许以后可以招募一批工匠来试一试。” 两分钟后,三名农妇结伴走进来,怀里抱著一叠整整齐齐的蓝色罩袍,上面胸口的位置缝了一只黑色的猎鹰,基本满足了李昂要求。 “拿一件我看看!” 李昂从农妇接过一件纹章罩袍,仔细端详。布料是相对厚实的本地亚麻,染成了较为均匀的深蓝色,胸口用黑色粗线绣成的猎鹰图案,线条粗獷,鹰喙和利爪的细节也不够锐利,做工勉强合格。 但这已经是德格伦村的顶尖水平了,农妇们为了缝製出符合老爷要求的罩袍费了不知多少心思。 “还不错!” 他违心的夸讚了一句,三名忐忑不安的农妇脸上立刻露出灿烂的笑容。 隨后,李昂找来罗杰,让他穿上锁子甲,隨后套上纹章罩袍。罩袍遮住了膝盖和大部分小腿,只露出下面的皮靴。 “怎么样,有不舒服的地方吗?” 罗杰活动了一下肩膀和手臂,又原地跳了两下,摇摇头:“回老爷,没有不舒服,很合身,也挺暖和的。就是————这料子有点硬,摩擦锁子甲的声音有点大。” “料子硬是亚麻的特性,多穿几次,洗一洗就会软和一些。”李昂耐心的解释道,隨后吩咐玛丽苏將20件罩袍统统收拾好,以备以后要用。 他计划在夏收结束,新一年的税收收上来后,就著手训练自己的私军。到时候才会用到这些罩袍。 因为有奴隶的加入,德格伦村能够供养的职业士兵又多了一些,李昂估计在10人左右,再加上每年150枚银幣的守备官薪水和拉韦利亚铁矿的分成,养20名士兵不在话下。 徵兵对象优先选择自由农,其次是农奴,其次则是奴隶。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李昂才会让奴隶拿起武器。 毕竟,奴隶的身份和忠诚度都存在不確定性,让他们武装起来风险太高。相比之下,自由农和农奴与领地的利益捆绑更深,他们更有可能为了保卫家园和来之不易的生活而战。 第122章 烦闷 第122章 烦闷 ”行了,你们退下去吧。” 打发走农妇和罗杰,李昂让玛丽苏把罩袍放进领主大屋旁的仓库,自己回到臥室,拿起羽毛笔开始写写画画。 桌上是德格伦村及周边地区的地图,是他这一个月来游手好閒的成果。 从地图上看,村子四面环山,北边有一条东西向的小溪。等蓄水池修好后,可以將水渠顺著溪流一路引下来,这样能极大的节省人力和时间。 在德格伦的西侧和北侧,还有大面积的荒地,在此之前,这里被灌木和杂草所占据。 北侧目前已经养上了美利奴羊,今后只能计划作为牧场使用,所以唯一可供开垦的只有西边,也就是通往蓄水池的道路两侧,奴隶居住区的周边。 想到这里,一系列新的问题出现了。 第一阶段的要开垦多少耕地合適?开垦出来的耕地如何分配? 前一个问题很好解决,按照一户人家30英亩耕地的標准,领地里新增了53名奴隶,所以大概可以推算出需要新增300英亩土地。考虑实行二囿制后,耕地需要轮作和休耕,这个数字要再乘以2,也就是600英亩。 这样一来,村子西侧的荒地有三分之一的地方都会变成农田。 李昂在地图上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范围,基本確定了接下来的开垦计划。 接著,他估算了一下人手,新来的奴隶中大约有二十五名壮年男性,加上村子里原有的劳力,如果蓄水池工程能在夏收前完成主体,那么秋播后到明年春耕前,集中力量开垦出五百亩地应该问题不大。剩下的可以逐年推进。 最后,是最棘手的问题,如何分配这些新开垦的土地? 古往今来,分配製度一直是个歷朝歷代统治者所头疼的一件事,歷史上的农民起义之所以爆发,归根到底就是资源分配出现了问题。农民得到的份额太少以至於难以维繫生存,地主得到的太多以至於强者愈强。 从平衡的角度来说,他应该把这些土地分给新来的奴隶。 但直接给肯定不行,那样会引起农奴和自由农的不满,所以李昂想到了一个好点子。 在理论上,所有新增加的耕地都属於当地领主,他完全可以让每户奴隶家庭租种一块耕地,生產出来的一部分粮食留下作为口粮和种子粮,绝大部分粮食上交,极少部分可以折算成铜幣,存入他们各自的“赎身帐户”。 等奴隶成功赎身成为农奴后,他们依然没有自己的土地,但要履行的义务和税收比之前少了很多,负担也更轻。 “待会儿去问问老杰克他们的意见。” 一人的智慧终究有限,出于谨慎起见,这种重大决策还是由集体做出决定比较好。 下午,李昂来到领主大屋的后院,惊讶的发现母兔腹部微微隆起,旁边的几只小兔也明显大了一圈,估摸著到秋天就能成年,怀孕的母兔比平常更加谨慎和小心,李昂看到它一点一点拔下自己灰色的兔毛,在笼子的角落里搭建出一个小窝。 兔窝看起来乱糟糟的,好奇心作怪的李昂忍不住伸手上去摸了一把,不料母兔突然凶狠的瞪大眼睛,张开嘴径直咬向他。 “脾气这么暴躁?” 李昂快速的收回手,手腕在笼子的两条铁柵栏之间卡出一道红印。母兔则依然不依不饶的发出吱吱的叫声,像是在恐嚇入侵自己领地的敌人。 担心兔子受到惊嚇,李昂果断选择起身离开,恰好这时玛丽苏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端著一碗豆渣。 “这是什么东西?” 李昂注意到了木碗那团泛著酸味的灰白色糊状物,有些好奇。 “回老爷,这是磨坊那边筛出来的豆渣,”玛丽苏恭敬的答道,“听说怀孕的母兔需要大量补充营养。” 李昂点点头,对玛丽苏的细心表示讚许:“嗯,你做得对。不过豆渣容易变质,要確保新鲜。另外,再弄点嫩草和乾净的清水。” “是,老爷。”玛丽苏应下,小心地將豆渣倒进兔笼旁的食槽里。母兔警惕地观察了一会儿,才慢慢凑过去,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李昂看著这一幕,心中那点因为土地分配难题而生的烦闷,似乎被这生命孕育的简单场景冲淡了一些。果然,多和可爱的东西待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可爱。 他如是想著,觉得自己虽然再活了一世,但依然保持著一颗少年之心。 他转身走向前厅,准备与老杰克等人正式商议土地分配方案的细则。然而,他刚走到门口,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爭执和打斗声。 “怎么回事?” 李昂走出门,发现一眾农奴揪著一个留著山羊鬍的男人,在领主大屋门口吵吵嚷嚷。 旁边站著老杰克和罗杰两人,面色铁青。 见到老爷后,所有人立刻安静下来,但手仍然紧紧抓著那个山羊鬍男人。男人脸上带著几道新鲜的抓痕,衣服也被扯得凌乱不堪,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不服气。 老杰克小跑上来,附在李昂耳边解释道。 “老爷,今天中午吃完饭后,奴隶们们发现蓄水池的一部分坝基被拆掉了,现在大家都怀疑是瑞克斯乾的。” “不是我,我再怎么傻也不可能干这种事情。” 老杰克虽然刻意压制住音量,但还是被底下的瑞克斯听到了。 他立刻挣扎著大喊起来,脸上满是委屈和愤怒:“我只是抱怨了几句!说我懒我认了,但毁坏水坝这种断大家活路的事情,我瑞克斯再混帐也干不出来!那是要下地狱的!” “安静!”李昂沉声喝道,目光扫过眾人,“谁能证明是瑞克斯乾的?谁亲眼看见了?” 人群一阵骚动,互相看了看,却没人站出来指证。一个农奴犹豫著说道:“老爷,中午大家在地里忙活完都去吃饭休息了,只有瑞克斯说他肚子不舒服,要提前回家,然后就有人发现靠近东边的那段坝基石头被人撬鬆了好几块,要不是发现得早,再下点雨可能就塌了。除了他,没別人有机会啊!” “而且,他之前也说过希望蓄水池出现岔子。”旁边一人大声补充道。 “我只是肚子疼,在树林里拉屎!拉完就回去睡觉了,根本没靠近水坝!”瑞克斯急得脸通红,“你们不能凭空冤枉人!” “谁能证明你在树林里?”另一个农奴质问道。 “我————我————”瑞克斯语塞。 “好了,”李昂制止住眾人的爭论,虽然他也认为山羊鬍瑞克斯的嫌疑最大,但毕竟没人能拿出直接性证据,本著疑罪从无的原则,瑞克斯目前不应该受到惩罚。 “没有证据的事情不能乱说,不管做这件的人是瑞克斯,还是另有其人。” 这件事也给他提了个醒,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以后所有修建水池的人,五人组成一个小组,必须以小组为单位行动,一旦发现有人消失,立马上报,如果小组內有人犯错,组內所有人连坐!” 连坐制度在中国实行了几千年,不是没有道理的,就约束民眾这一方面,连坐制度无疑是最管用的。 李昂的话让在场的农奴们面面相覷,但没人敢提出异议,所有人都在老杰克和罗杰的组织下乖乖分组。 “不知道这项制度要不要在村子里推广开来?” 连坐制度和保甲制度能最大程度地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监督和利益捆绑,大大增加作恶的成本和难度。但与此同时,它也可能加剧邻里间的猜忌和紧张,甚至催生相互诬告。 隨即,李昂脑袋再次陷入一团浆糊的状態。 “当一个管理者实在是太难了,现在看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確实没有夸大”” 。 单单治理一个一百余人的村子就足以让人抓耳挠腮,他简直无法设身处地想像该如何管理一个庞大的政权。 那些能够治理万民、驾驭庞大帝国的君王和宰相,其智慧、精力和手腕,恐怕都远超他的想像。 “蜀汉政权后期,元从派和荆州派逐渐式微,本土的益州派做大,刘禪能在这种派系失衡、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维持政权二十多年不倒,可见其並不是一个废物。” 如果硬要评价的话,李昂反而觉得他更像一名时运不济的可怜虫。 隨后,他甩甩头,將这些过於宏大的歷史思绪拋开。他现在面对的不是益州派和荆州派的党爭,而是德格伦村一百多张嘴和六百亩待开垦的荒地。与其好高騖远,不如脚踏实地。 “先从工地管理开始,看看连坐制的实际效果。”李昂做出了决定,“村子里的日常管理,暂时维持原状,但要加强夜间巡逻同时,得儘快把土地分配和奴隶管理的细则定下来,稳定人心。” 他回到桌前,重新拿起羽毛笔,在刚才的地图和计划旁边,开始起草一份《德格伦村蓄水池工程管理条例》,核心就是刚刚宣布的五人小组连坐制,並详细规定了小组长的职责、匯报流程、奖惩措施。他写得非常详细,力求减少执行中的模糊地带和可能產生的纠纷。 写完后,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觉得管理条例这个叫法有些过於正式了。 他拿起笔,又放下,思索良久,终究没有改。 “以往的法律大多根据习惯来制定,所以被称为习惯法,但隨著管理难度的增加,习惯法难以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 李昂决定逐步拋弃以往粗略的习惯法,制订出一部更加精细的法律。 第123章 兰开斯特的烦恼 第123章 兰开斯特的烦恼 另一边,莉莉安已经跟隨父亲老詹姆斯来到他们在杰哈茂尔庄园的新家。 “该死,这么小的一座庄园,他们居然卖我100枚金幣!” 老詹姆斯在莉莉安的搀扶下缓缓下马,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 整个庄园的占地面积不过两百英亩,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微型庄园。 其中可耕地只有大约一百二十英亩,剩下的多是林地、荒坡和一小片贫瘠的牧场。 庄园中心的住宅是一栋两层石木结构的房屋,比德格伦的领主小屋气派不少,但墙壁斑驳,屋顶的瓦片有不少缺损,显然年久失修。附属的穀仓、马厩等建筑也都显得破败。 更让老詹姆斯恼火的是,庄园里原有的农具和牲畜所剩无几,几乎需要从头添置。 “都是那群犹太佬搞的鬼,生怕我抢了他们的生意,天吶,到底是谁传出消息说我是一名商人的?” 说著,老詹姆有意无意的回头望了望,几名爱尔兰护卫见状,或扭头看向別处,或低头沉默不语,只有汉斯一人昂首挺胸,面无表情,不为所动。 “哎————” 嘆了口气,老詹姆转变了一个话题,转而跟莉莉安討论接下来的生意要怎么开展。 “能做的,赚钱的生意基本都被本地人占据了。” 莉莉安低头沉思,眉头不展。 “布料、香料、奴隶————这些大宗的、利润丰厚的贸易,要么掌握在本地贵族手里,要么被那些扎根已久的犹太商人网络牢牢控制。我们初来乍到,很难插足。”莉莉安分析道,“父亲,或许我们可以从他们不太在意、或者暂时空白的领域入手?” “空白的领域?”老詹姆斯捻著鬍鬚,“说来听听。” “刚刚一路走来,我观察过,这里地形崎嶇,许多小领主的封地里面一年到头也看不见几个商人,导致他们仓库里面的粮食堆积成山,但手上却拿不出现钱,咱们可以先从这些边角料的地方做起,儘量不去触碰犹太人的地盘。” “但我们要如何盈利呢,在山地里做生意,首先交通成本就是一个无法避开的话题,要知道有的地方甚至连马车都走不进去,只能靠人扛。” “这正是机会所在,父亲。”莉莉安胸有成竹的回答道,“正因为交通不便、利润微薄,那些大商人才不屑於做,或者只愿意用极低的价格压榨领主。我们可以提供不一样的服务。” “我们可以组织一支精干的小型驮队,用骡马和人力,专门走那些大商队不愿走的山路,將小领主们需要的盐、铁器、工具、便宜的布匹送进去,同时用相对公道的价格收购他们多余的粮食、羊毛、兽皮、木材或者药材。虽然单次利润低,但我们可以靠勤跑和多点交易来积累。” “好吧,交给你了。” 老詹姆斯满意的点了点头,称讚道。 莉莉安说的和他所想的方案差不多,刚刚这么做只是为了试探女儿的商业头脑,现在看来,女儿果然继承了自己的聪慧和灵敏。 “如果她是个男孩儿就好了。” 老詹姆斯想到自己从英格兰带来的庞大財產不知道最后要便宜给哪个臭小子,就不由得感到一阵肉疼。 “不行,未来莉莉安如果结婚的话,对方必须入赘,孩子必须姓兰开斯特。” “父亲,你在愣什么呢,快来啊!” 莉莉安转过身,不耐烦的催促道。 “哦!马上来!” 老詹姆斯將这些想法默默的藏在心底,没有声张,自己则加快步子,朝女儿的方向笑嘻嘻的小跑过去。爱尔兰护卫如影隨形的默默跟在身后。 进入庄园。有45名农奴在管家的带领下在大门前迎接。中世纪,农奴与土地高度绑定,土地一旦转卖,那么束缚於土地之上的农奴也隨之属於新主人。 老詹姆斯对经营土地不感兴趣,简单说了了两句以后,便命令农奴们各回各家。 这一举动让管家不免有些尷尬,他本来想藉机增加新主人对自己的好感,现在看来似乎適得其反。 隨即,他又瞄了一眼那10名人高马大,身穿铁甲的护卫,心中的怨气马上消散的一乾二净。 “大不了被辞掉就是,犯不著搭上自己的性命。” 管家在心底打定主意,也乐呵呵的跟了上去。 “这栋院子太破了————”莉莉安在掉了漆的大门前停下,撇了撇嘴,朝自己父亲翻了个白眼。 “修,马上找人来修!” 老詹姆斯大手一挥,豪气地说道。 “修,马上修!” 看到卢克哀怨的脸庞,李昂马上意识到自己似乎忘了什么。 掐指一算,现在已经是五月底,当初奥尔加尼亚男爵答应的铁矿石估计会在6月中旬兑现,现在造铁匠铺正好赶上时候。 於是,李昂再次斥“巨资”,从村子里找来了几名会木匠和石匠活儿的农奴。 他们其实跟先前修建马棚的是同一批人,现在听说老爷又要招募人手造房子,脸上立刻笑开了花儿。 要不说学门技术有用呢,这些天光靠木匠和石匠手艺,不少人已经攒到了半枚银幣,这在以往的日子里是绝对不敢想的。 “老爷,我计划修建一座长十步、宽八步的石木混合结构的房子————” 卢克巴拉巴拉的向李昂介绍了一大堆关於铁匠铺子的专业知识,说到兴奋处还会手舞足蹈的比划,出於尊重,李昂勉强打起精神听了下去,实则已经困的不行。 “哈——” 他捂住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里就交给你们了,我回去还有事情。” 当著农奴的面,李昂不好说自己是回去睡觉,所以仍然要装出一副励精图治的样子。 领主走后,几名农奴不再保持拘谨,七嘴八舌的和卢克討论房屋的具体架构和思路。 他们修建房屋一般不会画图纸,往往都是凭藉经验和习惯来施工,所以前期的准备十分重要。 事后,李昂的常用的那张桌子上出现了一张材料单和预算表,上面有老杰克歪歪扭扭的签名和卢克的红指印。卢克不会写字,所以只好按个手印来代替签名。 “原木、鹅暖石、细砂、粗砂、粘土、瓦片、粗石、300枚铜幣的薪水————” 领地里没有烧制陶瓦的土窑和专业的陶瓦匠,除了瓦片之外,其余的材料都可以就近找到。 在瓦片和粘土上画了个圈后,李昂起身拿来自製的地图,寻找可供放置土窑的位置。 瓦片的价格过於昂贵,从外界购买极不划算,他只能想办法自己製作。 第124章 烧陶製瓦 第124章 烧陶製瓦 “就这儿了!” 李昂手中的羽毛笔在地图上轻轻一点,留下一道不大的墨跡。 这里位於德格伦的正北方,位置坐北朝南,日照时间长,土地乾燥,適合建造烧陶的土窑。 缺点就是距离牧场太近,或多或少会干扰到羊群。 第二天,他带著卢克,以及村子里几个机灵的农奴来到预定地点。 听说老爷要建造烧制陶瓦的土窑,卢克主动请缨,放下铁匠铺那边的活儿过来帮忙。 “不会影响修建铁匠铺的进度吗?”李昂不放心的问道。 “放心吧,老爷!”卢克没有丝毫担心,“木匠和石匠比我更清楚怎么盖房子,就算我守在那儿,最后的结果也一样。” “好像也是!”李昂点点头,不再多说,示意农奴从不远处的小溪边挖来粘土,然后堆砌成一个拱形,馒头状的土窑。 在此之前,挖来的粘土还要经过人为的去除杂质,加入石灰粉末,最后才能使用。 好在这些材料就地就能得到,並没有耽误他太多时间。 事实上,用红砖建造土窑是最好的选择,砖头耐火性好,坚固,隔热,烧制出来的陶器品质更高。但相应的,砖头的价格也很贵。德格伦村目前没有生產或者购买红砖的能力,只好用粘土將就一下。 窑洞修建好后,李昂没有立刻开炉,而是听从卢克的建议,用打湿的柴草在里面点了一把火。 “冒出来的烟雾会告诉我们哪里没有修好,哪里还有缺口。”卢克如下解释道。 果然,火堆升起两分钟后,瓦窑的后侧,背对著村口的方向,慢悠悠的飘出了一缕细若髮丝的青烟。 “快堵上!” 不待李昂发话,旁边的几名农奴立马手疾眼快的上前用粘土糊住缺口,生怕遭到领主的责罚。 “別急,等火熄了,窑洞凉一些再补。”卢克连忙制止,“现在补,粘土粘不住,而且热气会烫伤人。” 农奴们訕訕地停下动作,李昂讚许地看了卢克一眼。 待窑洞內的柴草燃尽,余温散去,农奴们才小心地用新鲜粘土將那个漏烟的缺口仔细糊好、抹平。 接著,卢克又指导他们在窑洞內部用泥浆涂抹了一层,使內壁更加光滑,减少热量散失,也方便后续清理。 “现在可以试著烧第一窑了。”卢克检查了一遍,对李昂说道,“不过老爷,用这种土窑,又是第一次,火候不好控制,烧出来的东西很可能开裂变形,或者乾脆烧不透,十有八九是废品。 “没关係,本来就是试验。”李昂摆摆手,“我们需要的是经验。烧什么好?” “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卢克指著旁边堆著的几块已经阴乾好的粘土板,“这些是试著做的瓦坯,形状简单,厚薄均匀,最適合试火候。如果能烧出几块完整的瓦片,咱们就算成功了。” 李昂点头同意。农奴们小心翼翼地將那些灰褐色的瓦坯搬进窑洞,按照卢克的指示,一层层码放好,中间留出空隙保证受热均匀。 然后,在窑洞口堆起木柴和木炭,点燃。 木炭是从仓库里找到的存货,本来是老杰克准备过冬用的,但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 火焰很快升腾起来,浓烟从窑顶预留的烟道排出。 卢克蹲在窑口,不时用一根长铁钎拨动柴火,控制著火势。“先小火慢烧,把坯子里的水分彻底烘於,不然突然遇到高温会炸裂。然后逐渐加大火力,最后要用猛火,把粘土烧透、烧硬,顏色也会从灰褐色变成红褐色或者青灰色。” “没想到卢克对烧制陶瓦也这么在行,看来我找对人了。 66 看到卢克指导的有模有样,李昂悬著的心也慢慢收回了肚子里。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半天。他没有一直守著,他返回村子处理其他事务,但嘱咐卢克和农奴们仔细记录每个阶段的时间、火候和观察到的情况。当夕阳西下时,窑火才渐渐熄灭。按照卢克的吩咐,窑洞被封住,让其自然冷却一整夜。 第二天清晨,李昂再次来到窑场。窑洞已经凉透,卢克带著农奴们,怀著期待和忐忑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將封口扒开。 一股热浪混合著泥土烧灼后的特有气味扑面而来。 窑洞內的景象呈现在眾人面前:码放的瓦坯大多已经变了模样。有的碎裂成了几块,有的扭曲变形,表面布满裂纹,只有最中间、受热最均匀的几层中,零星有几块瓦保持了完整的形状,顏色变成了深浅不一的红褐色,。 “还不赖!” 没想到第一次尝试就能成功,李昂心情大好,当即宣布在场的人每人赏半枚银幣,卢克功劳最大,可以获得一枚银幣。 “老爷万岁!” 农奴们在银幣的激励下十分亢奋,接下来干活儿都鼓足了劲儿,比之前卖力多了。 “果然还是財帛动人心吶。”观察到这一幕,李昂摇了摇头,没有出声,静静观看卢克的操作。 卢克正在仔细检查那些烧製成功的瓦片,他轻轻用手指敲击,侧过耳朵聆听声音,又对著阳光观察色泽和质地。 几分钟后,他挑出几块品相最好的,放在一旁,对李昂说道:“老爷,这几块硬度、色泽都算上乘,可以直接用了。其余的虽然有些瑕疵,但修补一下,或者用在不太显眼的地方,也问题不大。至於那些碎的裂的,碾碎了筛一筛,下次和粘土混在一起,也还能用。” 他顿了顿,看著窑洞內部的结构,若有所思:“这次烧制,我发现靠窑口的位置温度最高,但火太猛,瓦坯容易变形开裂;窑尾温度稍低,但受热均匀,成品率反而高些。” “下次码放坯子的时候,可以把形状更复杂或者更厚的放在中间和靠后位置,简单薄脆的放在前面,火候控制上也要更精细,前期烘乾的时间或许可以再长一点。” 说完,卢克將目光投向李昂。 “嗯,不错,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李昂对这些琐碎的事情不感兴趣,不如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缺人缺材料都去找老杰克,这几天要辛苦你一点,铁匠铺和瓦窑这边都得你盯著。 “” “不辛苦,老爷!我反倒觉得很开心! ,,卢克抱著瓦片蹲在原地,用手背抹了抹额头的汗珠,笑著回復道。 第125章 铁匠铺与铁矿 第125章 铁匠铺与铁矿 一个星期以后,建造铁匠铺所需的瓦片基本已经集齐,刚好这时铁匠铺也到了將要封顶的阶段,二者的时间可谓是刚刚好。 李昂並没有因此废弃掉瓦窑,他听从卢克的建议,从协助烧瓦的农奴中挑选出最熟练的两个人,任命他们为村子里的陶匠,专门负责烧制陶器。 “不单单是陶瓦,还有陶砖,陶罐————陶器在市场上卖的不便宜,如果进展顺利的话,德格伦村又会增添一项新的收入来源。” 为了让被选中的农奴能专心烧制陶器,他承诺免除二人的劳役,转而用售卖陶器所获得的收入代替。 “陶器作坊三分之一的收入上交给领主,剩余三分之二归你们自己。” 农奴不敢有异议,听到后连连点头,算是表示同意。 目前他们的技术並不成熟,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內,陶器带来的收益都微乎其微,李昂根本得不到多少利润。这么做更多是为了鼓励领地內的手工业发展。 而且,除了要上缴三分之一的利润外,他们还要拿出三分之一缴纳赋税,所以实际所得刚好反了过来:领主拿三分之二,农奴拿三分之一。 当天下午,工匠们熟练的將瓦片铺满整座屋顶,用掺了石灰的泥浆仔细勾缝、固定。 深红色的新瓦在阳光下泛著温润的光泽,与石木混合的墙体相得益彰,让这座新建的铁匠铺显得格外结实气派。 这是除了领主大屋之外,德格伦村第二座用瓦片做屋顶的房子。 铁匠铺长约十步,宽约八步,墙体下半截是用附近山石垒砌而成,交错咬合,显得厚重牢固。上半截则用粗实的原木搭建框架,中间填充著掺了碎草的泥巴,外面抹了一层平整的石灰泥浆,刷成了浅灰色。 屋顶是陡峭的双坡式,覆盖著崭新的深红色陶瓦。瓦片排列整齐。屋顶两侧各开了一个小小的老虎窗,用於通风排烟。 “卢克,这下子你可威风了,大家住的房子可都没有你气派。” 卡特偷偷戳了戳卢克的胳膊,语气中带著浓浓的酸味儿。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 “哈哈,那可不,这可是我费了大功夫才建成的!” 卢克丝毫没有谦逊的意思,大大方方的向周围人炫耀自己的铁匠铺,生怕旁人不知道,隨后立马招来卡特等人的白眼。 围观的村民散去以后,卢克从仓库取来之前在拉塞乌杜尔赫利购买的铁匠工具和一袋木炭,不一会儿就將铺子里摆的满满当当。 巨大的石砌火炉占据了屋子中央靠后的位置,炉膛內壁已经用耐火泥仔细涂抹过。旁边是笨重的手拉式羊皮风箱,通过一根陶管与炉膛相连。炉子前方立著一块结实的旧铁砧,旁边散放著几把大小不一的铁锤、钳子、凿子等工具。 靠墙的木架上,分类摆放著一些等待修復的旧武器和农具。墙角甚至还堆放著一些卢克自己收集的、准备用於试验的矿石样本。 现在万事俱备,就只差铁料了。 只要铁矿一到,他立马就可以开始锻造。 李昂当然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早在昨天,他就已经命令罗杰带著亚恩和另外两个农奴赶著一辆马车踏上了前往拉韦利亚铁矿的道路。 他们一方面是去运男爵之前答应的铁矿石回来,另一方面则是顺便討要李昂的铁矿分红。 不管是骑士,男爵,抑或是伯爵,经济状况都没有想像中那么好。如果李昂不主动去討要,或许明年对方就会忘记他这个人。 考虑到不论是一车铁矿石还是铁矿分红都价值巨大,所以他特批罗杰和亚恩穿上全套铁甲,骑上战马,另外两名农奴则被允许装备镶铁皮甲。 相信不会有不开眼的山贼去招惹这支队伍,如果有的话,以罗杰的武力应该能对付的过来。 要是实在力战不敌,李昂也不会责怪他们。一名英勇战士的价值远大於几枚银幣和一车铁矿,所谓“国士难得”就是这个道理。 “罗杰,咱们大概要走多久才能到? “9 卢克大声问道,他和罗杰二人一前一后,分別看住队首和队尾。 “来回大概要一个星期。”罗杰同样大声回復道,“路上小心点儿,尤其是要提防逃兵和强盗。” 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的战爭结束后,罗杰亲眼看见大批逃兵四散逃开,钻入山林。如果他猜的不错的话,现在应该还有不少逃兵已经落草为寇,或许此时正在暗中打量他们。 好在他们行走的这段路距离奥利亚纳並不远,仍处於奥尔加尼亚的统治核心区,几乎每走几英里就会路过一座村子。 亚恩骑在马上仔细观察,发现这些村庄的外观和德格伦並无两样,但村民的生存状態却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许多人食不果腹,却仍然在监工的威胁下勉强下地,一旦干不好,轻则辱骂,重则殴打。 “和他们相比,德格伦的农奴简直就像生活在天堂。” 亚恩心里不禁发出一阵感慨,根据他多年来的经验来看,李昂在眾多领主之中確实算得上较为仁慈的了。 在路过一片麦地时,他发现这里的麦子並没有成熟,但农民却已经开始收割。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亚恩跳下马,不解的问道。 农奴吃力的直起腰,疑惑的打量了几眼,在看到亚恩身上的锁子甲和身旁的战马后,態度很快恭敬起来。 “回大人的话,这是我们老爷的吩咐。” “老爷的吩咐?”卢克更加疑惑了。 “没错,大人!老爷他是一名虔诚的信徒,立志要成为主的僕人。前几天,一群乌鸦在这里停留,还拉下了粪便,老爷认为这里沾染了不洁的气息,所以命令我们割掉。” 討厌乌鸦是东西方民族共有的传统,因为乌鸦的到来往往预示著死亡。 但这名农奴口中的老爷显然是一个被宗教忽悠瘤了的主儿。 “你难道不心疼吗?” “有什么好心疼的,这是老爷的自营地!”农奴不耐烦的回答道,显然是觉得亚恩打扰到他干活了。 “好吧,你继续忙,主会赐福给你的,祝你好运!” 亚恩对他人的命运保持尊重,在礼貌的道谢后,翻身上马返回队伍。 “地里的庄稼没一个像样的,而这里的领主居然还在关心乌鸦拉下的屎。难怪奥尔加尼亚每年要从外界进口大量粮食,除了地理条件外,人为因素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原因。” 再走几十英里,就会到达安妮欧斯木堡,亚恩之前和李昂在这里待了整整一个周之久。他拋下心中的杂念,专心握紧韁绳,催促前面的农奴加快速度,趁天黑之前还能赶到木堡中休息。 > 第126章 拉韦利亚铁矿 第126章 拉韦利亚铁矿 罗杰和亚恩先一路向北。在到达奥利亚纳后又转变方向一路向西。 经过鲁迪村,桑普村,安妮欧斯木堡,最后到达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 以奥利亚纳为分界线,前半段路程平平无奇,一路上可以看见不少繁荣的定居点和耕地。 离开奥利亚纳以后,道路开始变得崎嶇。流民和强盗也逐渐多了起来。 这些流民大多是从领地里逃出来的农奴,他们不敢与路上的行人讲话,生怕自己被认了出来。 罗杰猜测其中的大部分人应该来自下帕利亚斯男爵领。为了支付巨额的赎金,下帕利亚斯的贵族无所不用其极,领地內的大部分农奴已经濒临破產的边缘。 许多流民为了討碗饭吃,不得已落草为寇,干起了打家劫舍的活计,进而导致更多农民破產,然后陷入恶性循环。 “如果奥尔加尼亚的贵族对下帕利亚斯的流民袖手旁观的话,最后势必会影响到自身。” 但地方领主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去维持领地之外的治安,在加上地广人稀,许多山林实际上已经成为了盗贼和土匪的天堂。 慑於罗杰和亚恩精良的装备,没有人敢找他们的麻烦,最后二人有惊无险的抵达了拉韦利亚铁矿。 战爭的后遗症在这里体现的很明显,村子里的人口比之前更加稀少。大部分成年男性都被拉去了铁矿,罗杰看见的只有老弱,几乎没有孩子。 “这座村子已经完全被榨乾了,如果没有外来人口补充的话,不消二十年,拉韦利亚·德拉孔卡的名字將会从地图上消失。” 不过他没有多管閒事。贵族们会怎么做,那都是他们的事,与自己无关。 罗杰让亚恩举起代表罗塞洛家族的蓝底猎鹰旗帜。朝村子北边一栋高大的石头建筑走去。 “你们是什么人?” 在距离门口大约10步的地方,二人被两名身穿皮甲,手持短矛的卫兵拦下。 卫兵用不安的眼神来回打量著他们。目光中充满了浓浓的不信任。 铁矿带来的巨大收益足以让任何人发狂,適当的谨慎是必要的。 “我是李昂·德·罗塞洛骑士的侍从,奉命来领取铁矿石和应得的收益。” 罗杰没有理会卫兵狐疑的目光,从袖子里掏出一封书信,隨后不再说话,站在原地等待。 “好,请你稍等,我马上去通报!” 或许是被罗杰强大的气场所折服,卫兵没有怀疑,转身推门走进房中。 大约两分钟以后,一个矮壮的中年男人笑著走了出来,在看到罗杰的面孔后,他的嘴角立马咧到了耳根。 “罗杰大人,好久不见,愿上帝保佑你。” “请问骑士大人他还好吗?” 这名管事叫佩德罗,罗杰之前跟著老爷来视察铁矿时见过一次。 “老爷很好,他无疑是一位英勇的骑士,这一点在整个巴塞隆纳都无人能够质疑。” “是是是,雄狮的名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佩德罗连忙点头哈腰的恭维道。眼神不自觉的偏向罗杰身后的马车。 “大人这次是来运铁料回去的吧,小的马上准备。” “不单单是铁料,还有这个月铁矿的收益,老爷让我一併带回去。” 闻言佩德罗刚抬起的脚明显在空中停顿了一下。好一会儿,他才极不情愿的开口说道。 “大人,您知道的。最近生意不好做————” “这可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 罗杰没有给佩德罗留任何谈判的余地,不留情面的冷冷道。 “如您所愿!” 佩德罗见对方態度坚决,只能按照信件上的要求。让卫兵將重500磅的铁矿石搬到马车上。隨后找来铁矿场的帐本,一一向罗杰核实帐目,然后计算两应得的收益。 “铁矿场每个月可以產出8000磅铁矿石,每磅矿石价值在八枚到十枚铜幣不等。” “一个月的收入大概在10万枚铜幣,也就是2000枚银幣左右。减去工人的开支,工具的损耗以及运费,净利润是1500枚硬幣。” “其中三分之一上交给巴塞隆纳公爵和乌赫尔伯爵,还有三分之一上交给奥尔加尼亚男爵,剩下的三分之一则分给领地內的骑士也就是500枚银幣。” 罗杰在一旁边听边频频点头,觉得佩德罗讲的没有问题。 “因为李昂骑士的英勇表现,所以他可以得到这其中五分之一的利润,也就是100枚银幣。” “扣除500磅铁矿的价钱,还剩50枚银幣。” 佩德罗一边念数据,一边耐心的掐著指头计算,反覆確认无误后,才给出最终答案。 “只有50枚银幣了?” 罗杰难以置信的问道,生怕是佩德罗坑了自己。 “这还是內部价,一磅铁矿石,卖给你们只收了五枚铜幣。否则的话剩下的还要更少。” “好吧,那麻烦你了。” 罗杰自己算了一遍,扯著佩德罗的袖子又重新算了两遍,再三確认没有问题后,如愿带著一整车铁矿石和银幣踏上归途。 “小家子气,贵族们都是这样,光嘴上大方————” 佩德罗望著渐行渐远的车軲轆,小声嘀咕道。 “这简直是暴利呀!” 亚恩骑在马上掰著手指头计算道,“一个月50枚银幣,12个月就是600枚,跟德格伦一年的总收入基本持平了,甚至还要高一点。” “看来以后卢克有好日子过了。” 罗杰回头瞥了一眼马车上赤红色色的铁矿石,接著补充了一句。 “同样是铁,一磅铁矿石只能卖10枚铜幣。但锻造成铁器后卖10枚银幣都不是问题。 五天以后。运载著满满一车铁矿石的马车再次来到德格伦村口。 罗杰惊讶的发现,原来在牧场北边烧制陶瓦的土窑居然又多了一座。旁边有两个农奴正在灰头土脸的忙活,连汗都来不及擦。 李昂买回来的美利奴羊则在一旁呆呆的看著这两个奇怪的人类,清澈的目光中充满好奇,嘴里还不停的嚼著青草。 罗杰忍不住下马,搂住一只羊薅了一把。羊毛像被梳子梳过一样,摸在手里十分柔顺,还带著羊身上的体温。 唯一的缺点就是味道有点冲,沾染著羊骚味和各种杂草的气味。 “这座土窑是新建的吗?”亚恩在一旁忍不住好奇的问。 “是的,前几天兰开斯特大人带著他的商队来了。他们说隔壁有一家领主正在修缮房屋,可以购买我们的瓦片。於是老爷吩咐我们再建一座土窑扩大產量。” —— 虽然罗杰对自家生產的瓦片不大自信,但能卖出去总归是一件好事。希望那位购买陶瓦的领主不要看出什么端倪。 从农奴嘴里得知了自己离开这村子这半个月发生的变化后,罗杰再次翻身上马,径直朝李昂的领主大屋走了过去,嘴里一边感慨道。 “没想到咱们走的这几天,西边半山腰上的蓄水池也修好了。 不过这並不意味著忙碌就此结束。 现在已经是6月初,估计再过一个星期,夏收就可以开始了。 夏收之后是收税。收完税了以后又要向领主缴纳封臣税,向教会缴纳十一税。 缴纳完今年的赋税以后就到了圣约翰节,这是巴塞隆纳乃至整个基督教世界的传统节日。 领主通常会给当地的农奴放1~3天的假,慷慨一点的还会举办宴会,免费向领民提供食物和酒水。 “只是希望这几天千万不要下雨,耽误了夏收可就完蛋了。” 罗杰和亚恩不约而同的抬头看向天空,小声祈祷道。 > 第127章 夏收將至 第127章 夏收將至 ”老爷,这是这个月的收入。铁矿石我已经吩咐人送到铁匠铺去了,总共500磅。” 罗杰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银幣,在手上叮噹作响。 “嗯,乾的不错。” 李昂在心底默默的估算了一下,11世纪的巴塞隆纳採用的是块炼炉技术。这是中世纪早期地中海地区普遍使用的直接还原炼铁法。根据当时的技术条件,每500磅铁矿石大概可以炼製出100~150磅可供锻造的铁。 如果不製造武器装备的话,基本上可以满足村子的日常需求。 以后诸如锄头,镰刀,还有铁梨这些农具都可以自己锻造,不用再花高价钱从拉塞乌杜尔赫利购买。 “但要是我能將炼铁的技术加以改进,採用高炉炼铁法,出铁率还会进一步增加。或许每500磅铁矿石可以出铁200~250磅。” 想到这里,李昂又在心中酝酿了一个新计划。 “罗杰,陪我去看看咱们新修好的蓄水池!” 蓄水池在两天前刚刚收工。现在处於试运行阶段。 “是,老爷!”罗杰应道,他也很好奇水渠修好后到底长啥样。 二人离开领主大屋。走到后院,解开两匹马,沿著新开闢出来的小路向西边的山腰走去。 道路两侧是供奴隶居住的简易小屋,再往前走一会,是正在开垦的荒地。 老杰克和小汤姆在一旁监工,他们面前是衣衫槛褸的男男女女,总共53名奴隶。每人手里拿著一柄锄头或者十字镐。正费力的刨开已经板结的土块,用手抠出里面的草根。 “这里荒废了太长时间,哪怕用大火烧了一遍也不管用,依然会有大量草根埋藏在地里,必须人工用手摘出来。”老杰克忍不住抱怨道。 为了开荒,已经坏掉了三把锄头,一把十字镐。现在正放在卢克的铁匠铺里维修。 “不用担心,老杰克,罗杰已经运回了500磅铁矿石,现在咱们不缺铁。” 儘管事先已经做了心理准备,但在得知了损耗后,李昂在心底还是忍不住惊讶。 开荒比种地难的不止一星半点,尤其是在德格伦这样山地多、土壤贫瘠、长期荒芜的地方。不仅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清除顽固的灌木、树根和石块,还要反覆翻耕、平整,甚至需要从別处运来肥料改良土壤,才能勉强达到可耕种的標准。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持续的投入。 “老爷说的是。”老杰克嘆了口气,“好在这些奴隶还算听话,知道努力干活能攒钱赎身,劲头都挺足。再有个十天半个月,这片地应该能初步清理出来,赶在秋播的时候种上黑麦和豆子还来得及。” 刚开垦出来的耕地种不了粮食,只能种植一些豆类以及耐旱耐贫瘠的黑麦。李昂计划等这些作物成熟后,不去收割,而是直接翻耕將其埋在地里以增加土壤肥力,这样一来,来年说不定就能达到种植粮食的標准。 “等这片地开出来,就按照我们之前商议的租种办法试行。”李昂对老杰克低声说道“把规矩讲清楚,帐目记明白。另外,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別累垮了,得不偿失。” “老爷放心,我明白了。” 两人继续骑马前行,很快来到了葫芦口。原本狭窄的山口,如今被一道灰白色的石坝横亘截断。石坝不算特別高大,但看起来厚实坚固,表面用黏土砂浆抹得平整,只在靠近底部的位置留有一个用木板暂时封住的方形出水口。坝体上方,预留了將来可以安装水闸的凹槽。 石坝內侧,圈出了一块面积大约四五英亩的水池,只可惜现在气候乾旱,连续一两个月都滴雨不下,水池里的水只有不到半米深,远远没有达到灌溉的要求。 “老爷,这点水量恐怕浇灌一亩地都困难。” “这很正常,等到秋天降雨多的时候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蓄水池的核心思路就是把秋季多余的降水储存起来,留到乾旱的夏天使用。类似的例子在歷史上很常见,比如中国古代的“陂塘”水利系统,以及中东地区古老的“坎儿井”。虽然技术细节不同,但核心思想都是通过人工干预,调节水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以应对季节性乾旱。 巴塞隆纳处於地中海气候区,夏季炎热乾燥,冬季温和多雨。因此这里的农民只能被迫在秋天种植小麦,春天收割,等到於旱期来临时,地里往往只能种一些豆类或者蔬菜,全年有几乎一半的时间无法种植粮食。 而一旦蓄水池发挥作用,夏季乾旱的局面就会得到改变,农民可以一年种植两季小麦,农业產量也会大幅度增加。 二人绕著水池检查了一圈,仔细观察坝体上是否有裂缝和杂草。 就在这时,一个灰濛濛的物体突兀的出现在他们对面,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快速舔舐水池中的清水。 “野兔!”罗杰马上认了出来,小声提醒道。 “一左一右包抄!”李昂没有犹豫,当即决定把这只兔子抓回去扩大德格伦村的兔群。 上次那只怀孕的母兔已经生下五只小兔,现在他总共有九只兔子,但仍不足以支撑一个种群。 灰兔应该是渴极了,丝毫没有察觉逐渐靠近的脚步。 它专心致志地舔著水,小巧的耳朵偶尔抖动一下。李昂和罗杰屏住呼吸,从两侧缓缓靠近,手里已经做好了扑抓的准备。 距离越来越近,灰兔似乎终於察觉到危险,猛地抬起头,湿润的鼻子快速抽动,后腿一蹬就想逃跑! 但它离水太近,脚下是湿滑的泥地,这一蹬非但没跳远,反而打了个趔趄。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李昂和罗杰同时扑了上去! 李昂手快,一把抓住了灰兔的后腿,罗杰则按住了它的前半身。 “抓住了!”罗杰兴奋地低呼,他提起兔子的脖颈,惊慌失措的野兔立刻眯起眼睛。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这肯定是一只雌兔。” 李昂打量著兔身,同时伸出手挠了挠它那柔软的腹部,引得兔子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叫。 > 第128章 收还是不收? 第128章 收还是不收? 第二天,李昂去兔圈探望那只新来的灰兔,意外的是灰兔居然瑟缩在角落里,背上的毛几乎被拔光,左腿也似乎受了伤。 他揪来一片菜叶,试探性的放到灰兔嘴边,灰兔张嘴要吃,却马上被一旁的母兔驱赶开来。 母兔霸占了灰兔的位置,將菜叶叼在分成三瓣的嘴里,没几口就吞咽了下去。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李昂马上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轻笑道,他静静的看著母兔进食,没有擅自干涉。 母兔刚生產完,正是最为刚强的时候,为了获取足够的食物来哺育幼兔,它甚至敢把体型比自己大的灰兔打的还不了手。 至於那只可怜的灰兔,昨天还囂张无比的它早已没了往日的风采,不仅成为了人类的阶下囚,还要被母兔暴打。 餵完兔子,李昂来到卢克的铁匠铺。 此时卢克正光著上身,露出坚实的后背和胳膊,有规律的挥动铁锤不停的捶打。锤子每一次落下,就会溅起一片火星,发出乒桌球乓的声音。 用块炼法炼出来的都是多孔的海绵铁,必须经过反覆锻打,挤出多余熔渣、闭合孔隙,最后才能得到质地较为均匀的熟铁胚。 “今天这炉出了多少磅铁?” 李昂走进热浪滚滚的铁匠铺,大声问道,但风箱的呼哧声和铁锤的敲击声太大,他只好又扯著嗓子喊了一遍。 这次卢克听清楚了,他停下动作,用掛在脖子上的粗布汗巾抹了把脸,指著墙角一堆已经冷却、初步锻打成条的暗红色铁块,脸上带著疲惫但满足的笑容。 “回老爷,昨天那炉不错,50磅矿石,出了大概————20磅好铁!比预想的还要多点! 杂质也少,省了我不少锻打的功夫。就是炉温还是有点难控制,得一直盯著,加炭、鼓风的时机都得把握好。” 他走到那堆铁块旁,拿起一块敲了敲,发出沉闷但坚实的响声:“您看,这块熟铁胚质地已经比较均匀了,再锻打几次,打成薄片或者条状,就能做镰刀刃或者矛头了。那边几块小点的,我打算试著打几把凿子或者小刀。” 李昂仔细看了看那些铁块,摸起来手感就跟在拉塞乌杜尔赫利城的铁匠铺差不多,由此判断这批铁的质量確实不错。 “块炼法的出铁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这太低了,有想过改良炼铁的方法吗?” “改良?”卢克有点懵,据他所知,千百年来铁匠用的都是这一套方法,没人想过改变。 他本来想说,在有的地方出铁率还会更低,不过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李昂以为卢克听进去了自己的话,兴奋的解释道。 “我曾经遇见过一位来自北义大利的商人,他说那里已普遍使用高炉炼铁,可以把出铁率提高到百分之六十。” “百分之六十?翻一倍!” 卢克的眼睛瞬间瞪大了,满脸的难以置信,“老爷,这————这怎么可能?那得是什么样的炉子?用的是什么法子?” 作为一名铁匠,他太清楚提高出铁率意味著什么了。不仅仅是铁料变多,更重要的是成本下降,效率提升,领地能更快地武装自己,农具也能更快更新换代。 “具体的我也记不太清了,”李昂故作沉吟,他其实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能靠著模糊的记忆描述一个大概。 “好像是一种竖立的高炉,炉身更高更厚,鼓风也更猛烈,能把炉温提得更高,让铁矿石熔化得更彻底,杂质分离得更好。。炼出来的不是海绵铁,而是————铁水!对,是液態的铁水,可以直接浇铸成铁锭或者铸件!” 李昂觉得自己越说越离谱,最后乾脆安静下来,留卢克一个人默默思考。 “造出高炉的前提能够分离杂质,否则就跟块炼法没有两样!” “老爷,我想我能试试,不过这需要您拨给我人手。”卢克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没问题,我允许你去村子里招募两名学徒,相信有不少村民愿意送自己的孩子来!” 李昂说的没错,铁匠在中世纪是一项无比体面的职业,技艺高超的铁匠大师在任何地方都能受到君主的礼遇,农奴如果想翻身,成为铁匠学徒无疑是最明智的选择。 走下铁匠铺的台阶,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將积蓄在身上的热气一扫而空。 李昂顿时觉得全身上下无比的舒坦,不由的伸了个懒腰,抬头望天。 隨后,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夏季,巴塞隆纳上空的大气仍处於副热带高压的控制之下,空气下沉。所以照理说现在天空上不应该有云彩,一丝云朵都不应该有。 但今天却格外反常,原本晴空万里的天空中不仅多了几朵云,並且还越聚越多,最后匯聚成一团乌云。 “不好,要坏事!” 夏收近在咫尺,最忌讳的就是下雨。一旦这场雨下下来,不知道该有多少未收割的麦子要烂在地里。 “但愿不要像我想的那样。” “老爷,我看这天色好像不大对劲。” 罗杰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而且不止是他,村子里许多农奴也都议论纷纷。 相比之下,刚来这里不久的奴隶反倒习以为常,其中一人不以为意的说道。 “这不算什么,在佩尔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面至少有两百天是阴天,一百天在下雨,剩下的六十五天才是晴天。” 英格兰属於温带海洋性气候,再加上独特的地理位置,阴雨连绵很正常。 李昂没有理会这些奴隶,开始思考要不要提前收割麦子。 最近小麦的茎叶已经开始发黄,这是快要成熟的跡象,但目前没有完全熟透,目测得等个四五天才行。 如果提前收割,势必要影响收成。 若是不收,万一下雨了怎么办?老天爷的事情可说不准。 李昂此刻只恨自己以前没有好好学地理,否则也不用这么纠结了。 “老爷,这些乌云都浮著,一时半会儿下不下来,依我看咱们等到明天,如果明天依旧没有放晴的跡象,就必须提前抢收了。” 老杰克看出来老爷的犹豫,走上来小声说道。 还是老人靠谱! 四体不勤,五穀不分的李昂择善入流,立马採纳了老杰克的建议,决定等到第二天再看。 “罗杰,去仓库把镰刀都拿出来,找人打磨一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等到需要镰刀的时候再打磨肯定来不及,不如提前准备好。 “是,老爷!” 第129章 抢收 第129章 抢收 清晨,李昂被罗杰叫起床,发现天空依然没有放晴的跡象,脸色立刻凝重起来。 “把镰刀都发下去,所有人,包括奴隶,全部集合起来抢收麦子。” 提前收割大约会损失两成,被暴雨淋湿后则会损失九成九,这个帐明眼人一看就知。 来不及吃早饭,李昂和罗杰来到村外的耕地,发现这里匯集了大量农奴。在见到李昂后,纷纷眼巴巴的望著他。 “没有办法,如果不想血本无归的话,就只能提前收割!” 在过去,收割的顺序依次是领主自营地,自由农耕地,最后才是农奴份地。 因为有奴隶的加入,自由农和农奴都能腾出手来专心收割自家地里的麦子,不用再去操心领主自营地,所以速度明显比以往快了不少。 得益於李昂从拉塞乌赫尔赫利购买的铁製镰刀,没有一个人因为中途坏了工具而耽误时间。 当然,镰刀自然不能白用,农奴必须上交一定数额的粮食租借,如果想从领主手中买走的话,价格还要更高。 五天以后,八百英亩耕地收割完毕,总共二十三万镑未脱壳的小麦,全部晒乾、脱粒后,净重量大约只能剩下二十万磅。 其中十五万磅留下作为村民今后一整年的口粮,四万磅作为种子粮,剩下一万磅粮食便是李昂今年一整年的收入。 一万磅粮食,按照一磅两枚铜幣的价格,估价为两万枚铜幣,也就是400枚银幣。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讚 】 当然这並不准確,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 比如有一部分农奴被李昂免除或者减少了今年的赋税,所以实际收入应该更低,大概在350枚硬幣左右。 金黄色的麦粒被农奴用亚麻口袋装好后堆在自己家里,然后又由老杰克以赋税的形式逐一收缴上来。 农奴的赋税是年收成的三分之一,自由农是五分之一。 收税所花的时间比收割麦子还要长,足足耗费了一个星期之久。 主要原因是税收的名目太繁杂,要统计的数据太多。 以德格伦村而言,目前存在的税种就有十好几种。包括土地税,人丁税,牲口税,工具税等等。 “可以了,跟我预想中的差不多。”李昂仔细的看完老杰克递来的表格,嘆了口气。 “今年收入降低是正常的,等来年蓄水池开始运行。荒地开垦出来以后,地里收成一定会大幅度增加。” “而且这些税目也太繁杂了,看的人脑袋疼,为什么不能简化一下?”李昂补充道。 “我们完全可以把所有要收的税归纳在一起匯总,把人丁税,工具税和牲口税这些合併成一条税种,然后统一计算。” 李昂的建议借鑑的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制度。 將原本各自分开的田赋,摇役以及其他各种杂派的税收合併成一条,简化税收名目,极大的化繁为简。 “这確实是个好主意,老爷。”老杰克夸讚道,隨后却又话锋一转,“但是领地里缺乏善於计算的人才,我和罗杰两人的学识无法承担这项精密繁琐的工作。” “好吧,確实是这样。” 不只是老杰克面露难色,李昂也不一定能完全捋清楚各个税目之间的关係。 张居正提出一条鞭法改革之前匯集吏部,户部的官员不知道演算了多少次,才终於制定出一个合適的税收標准。 可见其绝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 “莉莉安和老詹姆斯应该懂这方面的事情,或许以后我可以请他们帮忙。” 老杰克走后,李昂一个人在臥室里继续翻看帐目和户籍册。 德格伦村这几年的年收入一直维持在400枚银幣到500枚银幣之间。最高的一次也不过498枚银幣,那年据说是少有的丰年,收成格外的好。 “磨坊税?等等,为什么我没有看见这一项?” 李昂有些疑惑,他再次仔细翻阅了一遍,依旧没有看见。 在许多中世纪题材的影视剧或者小说中,磨坊税是经常被提及,並且为人熟知的一项税种。 但李昂目前所处的时代仍是中世纪初期,水利磨坊的技术並不成熟,相应的,收取磨坊税的领主也不多。 大部分普通农民依旧使用小巧的手磨或者石磨在家里自行研磨麦子。李昂吃的麵包就是用石磨磨出来的麵粉製成的。 这项工作极为耗费时间和精力,所以大部分时候选择用畜力代替。 “这么看来,水利磨坊的建设也必须被提上日程。” 领地之前的粮食產量不高,磨麵的工作量也不大。然而等到来年种植开始两季小麦以后,粮食產量必然激增,手磨和石磨绝对无法满足庞大的需求。 当天夜里,李昂吹灭蜡烛,打算上床休息,忽然听见窗外传来滴滴答答的雨滴声。声音逐渐加快变大最后演变为猛烈的碰撞声,好似欢快的鼓点。 “果然还是下雨了,看来我提前收割的决策是正確的。” “只是不知道其他领主那里怎么样,如果没有像德格伦村一样提前收割,必然会发生饥荒。” 一夜暴风骤雨———— 第二天清晨,雨势渐歇,天空仍是铅灰色的。 李昂推开木窗,一股混合著泥土、麦茬和雨水清冽气息的风扑面而来。他深吸一口气,望向村外。目之所及,原本金黄的田野已变成一片深浅不一的暗褐色。 农奴和自由农们早早起身,聚在一起,望著远方那片狼藉,脸上混杂著后怕与庆幸。 这时,村口走来一支小型商队,为首的是老詹姆斯的护卫汉斯。 他们没有被雨淋湿,但浑身上下沾满了泥浆。 “很抱歉,东边恩克雷的领主已经无力继续购买陶瓦,这很可能是他最后一次付款了“” 。 “怎么回事,他难道没有提前收割?” 李昂走到汉斯跟前,寒暄了两句之后开口问道。 恩克雷村位於德格伦东南方向,领地面积广阔,比德格伦要富裕的多。当地的领主就姓恩克雷,不过李昂並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没错,那个愚蠢的傢伙为了一颗大树放弃了整片森林,老詹姆斯曾经劝说过他,结果反而被嘲笑了一顿————” “哦,对了!如果你有多余的粮食,我可以帮你联繫,相信最近很多领主都愿意收购。” 汉斯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兴致勃勃的说道。 “不,这对我来说並不划算。” 李昂马上拒绝了这份提议,解释道。 “现在刚结束夏收,总有人手里有多余的粮食。我应该等到冬天再卖,那时大地被冰雪覆盖,缺粮的领主找不到任何食物,只能被迫以高价收购。” 李昂的话让汉斯愣了一下,隨即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由衷的夸讚道。 “说实话,您真的应该考虑和老詹姆斯一样去从商,相信用不了几年您就会富甲一方!” 对此,李昂只是报以微笑。 “罗塞洛家族的荣誉只能用剑拾起,就像鹰隼只能翱翔在天空!” 爱尔兰人敬仰勇士,听见李昂的话后,汉斯肃然起敬,他用右手猛捶左胸,神色严肃的朝李昂行了一礼。 “愿主保佑您!” “比起这些身外之物,我相信伟大的荣誉才是您真正的归宿!” “阿门!” > 第130章 恩克雷村 第130章 恩克雷村 汉斯从德格伦的陶器作坊中带走了五百块瓦片,一块售价四枚铜幣,总计两千枚铜幣,也就是四十枚银雷亚尔。 排除人工和原料成本,仍有三十枚银幣的利润在其中。 按照之前的约定,其中三分之一的收益上交给领主,也就是说,李昂可以从这趟交易中获得十枚银幣的收入。 剩下的二十枚银幣理论上归两名陶匠所有,但实际上,他们还需要额外缴纳各种赋税,诸如交易税,店铺税等等,最后真正拿到手的只有一半,即十枚银幣。 儘管如此,这对普通农奴来说依旧是一笔不小的財產,平均下来一人能赚取五枚银幣,足以满足一家五口一个半月的吃喝,生活质量已经和领地內的自由农相差无几。 拿到白花花的银雷亚尔后,两名陶匠笑开了花,对领主感恩戴德,丝毫不觉得自己受到了剥削。 之前跟隨李昂一起烧制陶瓦的农奴则懊恼万分,后悔自己没有认真学,否则这样的好差事说不定就会落到自己头上。 短时间內,德格伦村没有增加陶器產量的需求,这些农奴的愿望註定要落空了。 协助汉斯將陶瓦装车后,李昂突发奇想,提议和商队一起去一趟恩克雷。 “做了两次生意,我却还不知道顾客长什么样子————” 汉斯考虑了一会儿,最后欣然同意。 他们以四枚铜幣的价格从德格伦收购陶瓦,然后卖给恩克雷的是五枚铜幣,在说明了情况后,李昂不以为意的摆摆手,表示这很正常。 “拉塞乌杜尔赫利的陶瓦一块售价八枚铜幣,相比之下,你们的定价足够优惠,至於多的那一枚铜幣,那是兰开斯特应得的利润。” 见李昂果然如传闻中那样通情达理,汉斯也不再犹豫,休整了半小时后,商队再次出发。 “如果是其他领主听见了,一定会藉机让我们涨价————” 汉斯小声嘀咕了一句,隨后忧心忡忡的闭上双眼,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以前遇到过的那些奇葩领主。 中世纪有不少贵族都是文盲或者半文盲,许多时候,领主的文化水平和阅歷甚至不如走南闯北的商人。在面对这种领主时,汉斯常常有一种秀才遇到兵的感觉,仿佛回到了未开化的北海老家。 现实就是如此可笑,北爱尔兰的蛮子居然嘲笑巴塞隆纳的领主是蛮子! 李昂轻装出发,身边只带了罗杰。 领地的事务他全部託付给了老杰克,现在最忙碌的时间已经过去,老杰克一人处理起来绝对游刃有余。 两人一前一后骑著战马,身上只穿了一件镶铁皮甲。 雨后天气迅速放晴,气温以指数函数上升,铁甲穿在身上不久就会大汗淋漓,轻便的皮甲则刚刚好,不冷也不热。 除此以外,李昂还在外面套上了新做好的纹章罩袍。 罩袍可以减少摩擦,阻挡外部的污渍,適合这种泥泞的道路。 黑色的猎鹰盘旋在李昂的胸口,两侧蓝色的下摆遮住小腿,只露出靴子的下半部分。 身后的罗杰也是同样的打扮,只是面料仍然没有软化,导致穿在身上时不时就会感到一阵瘙痒。 “多穿几次就好了!”李昂看著罗杰抓耳挠腮的样子,轻笑道,“亚麻缝製的衣服不能穿新的,半旧的才最舒服。” 儘管有诸多缺陷,这番打扮还是引得商队里其他人频频侧目。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书库多,.??????任你选 】 其中一名年纪不大的活计壮著胆子问道:“这是什么新式长袍吗?我以前从未见过! “” “这叫纹章罩袍。”李昂耐心的向周围人科普了罩袍的作用,“它既可以表明身份,还能阻挡灰尘,减少盔甲磨损。” 商队成员们听得入神,频频点头。 “难怪大人被大家称为雄师!”之前那名提问的伙计发自肺腑的感概道,“狮子总是善於展示自己的利爪和鬃毛,以此不战而屈人之兵。” 从德格伦到恩里克村有二十英里的路程,大概花费了眾人三个小时。 一路上的景象让人触目惊心,出人意料的是,大部分领主都没有选择提前收割麦子,贪婪的欲望毁了他们。 一夜的暴雨让颗粒饱满的麦穗倒伏在地,直不起腰来。即使事后收割,泡了水的麦子也会腐烂发霉无法食用。李昂自测这些村子的损失可能超过八成,今年註定是一个荒年。 “这么看来,不缺粮食反而成了一件坏事,德格伦村坐拥这么多储粮,一定会引来周围人的覬覦。” 想到这里,李昂心中一凛,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了上来。他立刻快马上前,叫住汉斯,从怀里掏出钱袋。 “德格伦有粮的事情请务必不要外传!” 汉斯先是一愣,然后深深看了李昂一眼。他推走钱袋,语气坚定的说。 “兰开斯特商队从不出卖客人的信息,这一点我向您保证。” “那就好!” 李昂鬆了口气,心里安定了不少。 老詹姆斯和莉莉安看起来不像坏人,应该不至於害我————” 抵达恩克雷村后,村里的管事小跑著出来迎接,身后跟著几个垂头丧气的农奴。 管事是一个精瘦的中年男人,皮肤黝黑,眼窝深陷,颧骨高突,佝僂著腰,看起来状態很差。 李昂在马上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村子东侧是大片麦田,和之前在路上看到的一样,农奴正在拼了命的从地里捞起被暴雨淋湿的麦子。但那些麦穗已经发黑、泡涨,显然救不回来了。 西侧则是一片低矮破败的农舍,农舍的正后方,靠近山坡的地方,是一栋两层楼的石制大屋,上面的瓦片已经盖了一半,剩下的部分用树皮和木片简单遮盖,堪堪能够挡住雨水。 石屋外面被一圈原木围墙挡住,围墙有两米高,一根根原木紧密的排列在一起,树皮还没有刮去。 “汉斯兄弟,很抱歉,这批货我们家老爷已经不打算要了。” 身材精瘦的管事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硬著头皮说出来。 “恩克雷的情况你也看见了,老爷手下还有三百多张嘴要养活,实在没有办法————” “你们前天可不是这么说的!” 汉斯气的翻身下马,来到管事身前高声质问道。 管事的身材本来就矮小,在汉斯强大的气场压迫下,唯唯诺诺的就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子。 李昂抱住胳膊,和罗杰站在一旁静静看著这一幕。 买瓦片的银幣已经进了他的口袋,再吐出来肯定是不可能的,乾脆就交给汉斯去头疼吧。 “罗杰,咱们去周围转转去!” 恩克雷的领主或许是觉得这样做很没面子,一直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自然也就没人知道李昂的贵族身份。 村子里的农奴只以为他们是商队隨行的护卫,並没有將二人放在心上。 第131章 贵族也放高利贷 第131章 贵族也放高利贷 “估算出来了吗?恩克雷村大概有多少亩耕地?” 李昂看似带著罗杰漫无目的的閒逛,实则是在偷偷观察恩克雷村的人口和农田。 “老爷,估摸著有一千五六百亩的样子。这里地方太空旷了,光靠眼睛实在难以看准。” “没事,不用准確数据,知道个大概就行。” 李昂联想到之前那名精瘦的管事说这里有三百多口人,按照一人五亩耕地的最低標准,也差不多是一千五百亩,这说明罗杰估算的没错。 “恩克雷不论是人口数量还是耕地面积,都是德格伦的两倍之多。一场暴雨过后,小麦的收成恐怕连德格伦的四分之一都没有,接下来有好戏看了!” 回到村口,汉斯和管事的爭吵仍在继续,但汉斯的气势明显越来越弱。 因为这里的领主確实拿不出来钱,毁约已成必然。 “或许————我可以借钱给你家老爷!”李昂走上前提议道,“我手上有余財,而你家老爷正好缺钱,这难道不是上帝的旨意吗?” “敢情我家老爷缺钱就是上帝的旨意对吧?”瘦管事强忍住骂人的衝动,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胸前画著一只大猎鹰的年轻人,鄙夷的说道。 “恩克雷村有三百多口村民,这个缺口可不是一枚两枚银幣能填满的————” 看得出来管事为自己的村子感到无比自豪,只可惜自豪的方向错了。 “当然,如果接下来顺利的话,我可以考虑提供一笔两百枚银幣的贷款,怎么样?” 李昂掏出怀里的钱袋,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实力。 “大人,里边请!” 管事见到叮噹作响的银幣后,態度立马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主动走在前面为李昂指路。 “我家老爷是一位將信誉视若生命的贵族,相信您们一定聊得来。” “罗塞洛大人,儘管这是您个人的私事,但我还是要提醒一句,恩克雷的领主目前绝对没有还款的能力,您借钱之前务必要三思。” 汉斯叫住李昂,压低声音在他身旁提醒道。作为商人,他本能地对这种高风险借贷感到担忧。 “我明白你的意思,汉斯。”李昂同样低声回应,“钱很快就会自动回到我手里的,我向你保证!” 在汉斯欲言又止的目光中,李昂跟著管事走进石屋,来到屋子的二楼,见到了恩克雷村骑士,鲁迪·德·桑里克·恩克雷。 “不是说不买了吗?安格你是怎么办事的?” 鲁迪没有抬头,把李昂当成了前来售卖瓦片的汉斯。 被称为安格的瘦管事连忙上前,弯腰凑到鲁迪耳边低语了几句。 鲁迪·德·桑里克·恩克雷猛地抬起头。他年约三十五六岁,面容原本或许称得上英俊,但此刻被焦虑和连日疲惫刻上了深深的皱纹,眼窝深陷,胡茬杂乱。 他穿著一件半旧的深蓝色束腰外衣,上面的家族纹章绣线有些脱落。他的目光迅速扫过季昂,尤其在李昂胸前那只精神的黑鹰纹章上停留了片刻,眼中闪过惊讶。 “我叫李昂·德·罗塞洛,相信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李昂省略了前面一大串头衔,直接说出自己姓甚名谁。 “当————当然知道!” 鲁迪似乎被惊到了,说话有些结巴。 “你是德格伦村的领主,”他突然话锋一转,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哀求道,“大人,请原谅我吧,我决不是故意毁约的,恩克雷村实在没有余力支持我继续修缮这栋屋子。” 李昂抬头瞥了眼漏风的屋顶,判断鲁迪说的是实话,只不过他来的目的不是要帐,而是借钱。 这只能怪他的名声传的太响亮,以至於让对方下意识觉得他是过来替汉斯武力討债的。 “不,可怜的朋友,我想你误会了。” “正如你忠心的管事所说的那样,我来是为了帮你度过难关!” “帮我?”鲁迪陷入了疑惑,帮他並不能带来任何好处,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难不成想和他交朋友? 李昂看出了鲁迪的疑惑,他咳嗽了一声,开门见山道。 “我可以借给你两百枚银幣,前提是用恩克雷村的农奴和牲畜做抵押。” “不行!鲁迪下意识的出声拒绝,隨后马上訕訕的低下了头。 “为什么不行?”李昂厉声反问道,“以你现在的状况,能养活这群农奴吗?抵押给我,我可以供他们吃,供他们喝,保证他们活著,只要你还够了钱,我就原封不动的还给你!” “我考虑一下————” 最后,李昂如愿以偿与鲁迪签订了借贷契约,包括如下规定: 德格伦村领主,李昂·德·罗塞洛借款银雷亚尔两百枚给恩克雷村领主鲁迪·德·桑里克·恩克雷,年利率百分之二十。 鲁迪·德·桑里克·恩克雷必须以领地內五十名农奴和十只美利奴羊作为抵押物,直至欠款还清,才能重新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如果鲁迪·德·桑里克·恩克雷在两年內无法还清欠款,抵押物的所有权自动转让给借贷人,不论今后还清欠款与否。 落款处分別盖上了罗塞洛家族的蓝底猎鹰火漆和恩克雷家族的麦穗火漆,在火漆之上则是两位领主各自的拉丁文签名。 “合作愉快!”李昂面带春风,笑著伸出手。 “合作愉快!”恩克雷哭丧著脸,不情不愿的伸出手。 下午,李昂和罗杰告別了正在生闷气的汉斯,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不觉间谈起了这份合约。 “老爷,我们为什么要帮他们?” “不,我们非但没有帮人家,反而还在落井下石。” 在罗杰疑惑的目光中,李昂向他详细解释了其中的道理。 “鲁迪拿到借款的第一件事绝对是买粮食,但问题是,周围除了我们,哪家还有余粮?最后,借出去的两百枚银幣大概率又会以贸易的方式回到我们手里。” “至於抵押给我们的农奴和牲畜,鲁迪很难拿回去!大家手里都缺粮,粮价必然疯涨!那些犹太商人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两百枚银幣根本撑不了多久!” 说到这里,李昂不自觉的笑出声来。 “难怪犹太商人都喜欢放高利贷,这钱赚的比打仗来的容易多了!” 罗杰听完,在一旁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什么,你说李昂借钱给恩克雷的领主了?”老詹姆斯放下手上的帐目,不可思议道。 “没错,我当时劝过,只可惜他没有听。”汉斯低下头,眼底闪过一丝惋惜,然而老詹姆斯接下来的话却出乎他的意料。 “妙啊,看来外界对罗塞洛的误会很深,以为他是一个只会打仗的莽汉。其实他们想错了,罗塞洛骑士对內政、商业有著深刻的见解,只是被那些辉煌的战绩掩盖了。” a 第132章 伊比利亚有水稻? 第132章 伊比利亚有水稻? 次日中午,恩克雷的管事安格带著五十名农奴以及十只成年的美利奴羊来到德格伦村外围,在拿到契约上的两百枚银幣后,安格拒绝了李昂一起用餐的邀请,面带款意的回覆道。 “老爷现在急需用钱,我必须赶快將这些银幣送回去!” 两百枚银幣是一笔不菲的巨款,为了防止路上发生意外,李昂贴心的让罗杰和小汤姆护送安格回家。这一举动再次贏得了对方的好感。 “大人,感谢您的帮助,今后只要您有需要,我安格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昂当然客气的拒绝了,並且表示自己这么做只是为了响应圣座的號召,帮助落难的基督兄弟,绝对没有任何別的图谋。 “圣座有號召过吗?”安格不禁有些疑惑,再三道谢后,才扭头踏上归途。 被抵押过来的农奴像一群失去了头羊的羊群,焦虑不安的站在原地,用好奇与恐惧的目光注视著新环境。 “老杰克,这里交给你了!还有半天时间,先把窝棚搭起来,晚上再给吃的!” 李昂向来不怎么爱插手这些基层管理的琐事,照例將安排农奴的任务交给了老杰克。 “是,老爷!” 见领地又多了一批人口,老杰克痛苦並快乐著,拿出一打莎草纸上前登记人口。 “领地里人口越来越多,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光凭老杰克一个人已经有些吃力了!” 李昂注意到了老杰克的表情,以及鬢角上多出来的白髮,心里思量著该从哪里挖点內政人才回来。 自己培养速度太慢了,动輒要数年时间,他等不了那么久。唯一的方法就是从外面找。 但在中世纪,认识字、会算数的人並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掌控在各个领主或者教会手里,想从他们那里挖人几乎是天方夜谭。 李昂揉了揉眉心,觉得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或许可以委託老詹姆斯留意,或者在即將到来的饥荒中,看看是否有落魄的小贵族愿意投靠。 教会也许会为他提供所需的人才,但代价是交出一部分行政管理权,这是李昂绝对无法接受的。 每年按时交十一税就已经很不错了,其他要求绝无可能答应。 往年的十一税在夏收之后的半个月內会有教士亲自上门催收,而今年遭了雨灾,不知道能不能赖掉一部分。 李昂低头琢磨了一会儿,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可行。 下午,太阳將要落山之际,罗杰和小汤姆骑著马风尘僕僕的赶了回来。马囊里多了一袋水稻种子。 “老爷,这是临走时安格硬塞给我们的,说是水稻种子,我们推也推不掉。” “水稻?” 李昂疑惑的拿出一粒种子放在手掌心里仔细端详,发现这粒种子比麦粒稍长,呈淡黄色,外皮坚硬。確实不同於以往见过的任何一样作物。 可是,中世纪的伊比利亚有水稻吗? 不得已,他只好求助阅歷广博的老杰克。 “这是水稻种子!”老杰克一眼就认了出来,“据说是几百年前阿拉伯人带过来的,在马略卡岛和瓦伦西亚种的很多,我们这里很少有人种。” “值钱吗?”小汤姆凑上前好奇的询问道。 “大约————大约一磅可以卖一枚银幣吧!”老杰克不確定的说道,“这玩意儿我十几年没见过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行情。” 儘管如此,这个售价还是惊到了小汤姆。 “既然这么值钱,咱们为什么不都种这个?” “种不活呀,夏天没有水。不过现在蓄水池修好了,或许可以试一试。”老杰克用询问的目光看向李昂。 “我也正有此意!” 李昂將这袋宝贵的种子交给老杰克保管,计划等到来年春天的时候播种。 不单单是为了卖钱,就冲那一口热乎乎的米饭,他也绝对会种,並且还是排除万难的种。 之后,一行人来到村子的西侧,这里原本是奴隶的住房,现在又多出了一排窝棚,暂时供新来的农奴居住。 窝棚用树枝和木板搭建而成,上面覆盖著茅草,每个窝棚里舖著乾燥的麦秆当作床铺。 新来的农奴们还没有吃晚饭,正聚集在窝棚前的空地上,沉默地烤著火。火光映照著他们忐忑不安的脸。他们中大多是青壮年,也有几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中年人,女人只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李昂猜测可能是因为青壮年吃的更多的缘故,所以鲁迪才会派更多的男人过来,不过这正合他的心意。 “可以放饭了!” 他观察到其中大部分人都饿的有气无力,於是发出开饭的指令。 隨著李昂一声令下,几名德格伦的老农奴抬著热气腾腾的大木桶走了过来。桶里是稠厚的麦粥,混杂著少量豆子和野菜,散发著粮食朴实的香气。另一人则抱著一筐切好的黑麵包。 食物的出现立刻吸引了所有新来者的目光,空气中响起一阵压抑的吞咽声。但他们依然拘谨地站在原地,目光在李昂和食物之间游移,不敢妄动。 “排好队,每人一勺粥,半块麵包。”老杰克用他那略带沙哑嗓门喊道,“从今天起,在德格伦干活,只要完成定额,就不会饿肚子!但谁要是偷懒耍滑————”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眾人,“那就別怪鞭子不认人!” 农奴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排队。当温热的木碗和粗糙的黑麵包拿到手里时,不少人眼眶都有些发红。在恩克雷,他们早已开始挨饿,领主自顾不暇,哪里还顾得上他们这些农奴的死活。 李昂站在一旁,看著他们狼吞虎咽,心中並无太多波澜。 “老爷,”罗杰凑近低声说,“我刚才仔细观察了,这五十人里,有七八个看起来特別结实,像是干过重活的。还有两三个眼神比较活泛,或许可以培养一下当个小头目,帮著管理。” 李昂点点头:“你留意一下,明天开始分配活计时,把那几个壮实的挑出来。” 奴隶和新来的农奴不可能时时都由他自己盯著,培养头目让他们自我管理才是最合適的办法。 “是。” 夜幕彻底降临,窝棚区渐渐安静下来,只有零星的咳嗽声和鼾声。 树林中,两个黑影伏在草丛里,悄悄爬行———— 第133章 逃奴与募兵 第133章 逃奴与募兵 ”老爷,昨晚小汤姆抓到了两个试图逃跑的农奴,现在关在仓库里。” “逃奴?” 李昂顿时来了兴趣,將热好的小麦麵包放在一边,决定亲自去过问一番。 旁边的女僕玛丽苏撇了撇嘴,有些哀怨的看了罗杰一眼,默默將餐桌上的饭菜收回去。 “老爷,要不您先吃了再去吧。” 罗杰马上意识到问题所在,连忙劝道。 “宜早不宜迟,现在就去!” 李昂既然打定了主意,就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罗杰见状只好上前引路,手背在身后悄悄给玛丽苏比了个抱歉的手势。 来到仓库,小汤姆將月刃斧拄在地上,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逢人就要夸耀一番,时不时骚包的舞动一下他那把寒光闪闪的大斧子,嚇得路人飞窜离开,而这货却笑得比谁都开心。 “咳咳,把门打开!” 隔老远李昂就替小汤姆感到尷尬,心想果然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中二少年。 在老爷面前,小汤姆收敛住之前的神气,边开门边讲述昨晚的情况。 “我当时起来小解,看见田埂上有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还以为是有村民偷偷挪动田界。” 德格伦村每户人家的田地都用田埂相互隔开,因此有心之人通常会趁著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挪动田埂,以此扩大自己的耕地面积。早些年这种事情很常见,往后就慢慢少了。 因为大部分村民都沦为了农奴,而农奴的土地所有权在领主手上,既然爭来爭去都是领主的土地,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係,那索性乾脆就不爭了。 推开沉重的木门,灰尘嗖嗖的往下掉,李昂一边捂住鼻子,一边连连后退。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这扇木门的年纪比他还要大,除了厚厚的灰尘,靠近地面的木板已经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蛀洞,估摸著用不了几年就要报废了。 木门后面,两个穿著米黄色亚麻衫,身上沾满泥浆的农奴被堵住口鼻,双手反绑在身后,面带惧色的跪坐在地上。 “老爷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 见到李昂第一面,求饶的话应声而出。 看来求生欲很强! 李昂饶有兴趣的盯了他们一会儿,蹲下身问道。 “你们为什么要逃跑?” “回老爷的话,我们的家人都留在恩克雷村,怕以后不能回去,所以————” 农奴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 “原来是想家呀。” 李昂感到一阵无语,想家你直说不就行了吗,我又不是不讲情面的人,干嘛非得跑? 这批农奴的管理权已经从恩克雷转移到他的手里,他自然不会傻傻的將两人放回去,但偶尔回家探亲还是可以允许的。 “交给庄园法庭吧,让老杰克按规矩办。” 李昂站起身,走出仓库,吐了口浊气。 从理论上讲,领主完全有权利当场处理这两个不听话的农奴,並且不会有任何人提出异议,不过他个人更倾向於走法律程序。 人治终究存在局限,不能让领民养成大事小事都找自己的习惯。 庄园法庭这个传统就很好,能够帮助领民养成法制意识。 之所以是“法制”而非“法治”,是因为法律的最终裁定权依然在领主手里,是协助领主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 这件事也让他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目前领地內的秩序几乎全是靠村民们自发维持,昨晚如果不是小汤姆误打误撞发现逃跑的两人,李昂可能直到今天上午才会知道有人试图逃跑。 “是时候把募兵的事提上日程了。” 没有一支常备军队在手上,他始终觉得不放心。 募兵必须满足这么几个要求,首先,士兵必须来自德格伦。其次,一户人家只能出一个男人。最后,士兵必须没有残疾和重大疾病。 说明要求后,李昂吩咐罗杰將消息传出去,並承诺士兵每月可以拿一枚银幣的基础工资,立了功还有额外奖励。 “后天下午在我屋前集合,过时不候。” 罗杰领命而去,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老爷徵兵之后,肯定需要人来管理,这岂不意味著自己要升官了?” 事关职位升迁,罗杰办的格外用心,拉上小汤姆一起,不一会儿就將消息传遍了德格伦村的家家户户。 大部分农奴几乎是谈虎色变,在听到“徵兵”这两个字以后,以为老爷又要徵召士兵外出作战,嚇得纷纷关紧了房门,最后还是罗杰好说歹说,才勉强让他们相信。 “老爷不徵召了?” “不仅不徵召,还给我们钱?” “没错,只要被选中,每月都可以领一枚银幣,这不比种地划算。”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循循善诱,渐渐將这名农奴引上正途。 “你想啊,你们全家人下地干活,一年到头也不过攒个四五枚银幣。要是现在去当兵,几个月的时间就攒到了。” “可是家里的地怎么办,每年还要服劳役,我走了家里谁来服役?”农奴面露难色,有些犹豫不决。 “哎呀,多你一个人又能多收几磅粮食?劳役可以花钱雇奴隶去干嘛!”罗杰恨铁不成钢,气的在原地直跺脚。 “那好吧,我后天去试试!” 农奴终於被说动了,他从屋子里拿来一颗橄欖,用袖子擦了擦,递到罗杰手上,笑著说道。 “以后还请您多多照顾我,万一————” “打住!” 罗杰和小汤姆扭头就走,不置一词。 农奴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千百年,自有一套生存哲学,送贿与受贿都已成了常態。 好在罗杰还没有被这套处事哲学所污染,一直坚守自己的底线。 “还有三家,咱们动作得快点了!” 小汤姆瞥了眼將要落山的夕阳,提醒道。 罗杰也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太阳一落山,农奴差不多就要睡觉了,这个时候上门不是扰人清梦嘛?而且要是好巧不巧碰到人家正在造娃,那就更尷尬了。 两人不约而同地加快脚步,敲响了另一家的房门。 开门的是一个农妇,看样子正在拿手磨磨麵粉。见到门外的两人后有些惊讶,立在门口不敢让罗杰进屋。 “你们家男人呢?” “他出去了,大人有事吗?”农妇唯唯诺诺的不敢看罗杰,生怕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现在眼见得天色要黑下去,家里只有自己一个女人,紧接著突然就有两个男人敲门,还一上来就问自己丈夫去哪儿了,这很难不让人多想。 联想到领主老爷的初夜权,农妇痛苦的闭上了双眼,心里不停的祈祷。 “那记得让他后天下午去参加徵兵!” 罗杰懒得跟这个姿態妞怩的黄脸婆多解释,留下一句话后懒洋洋的走了。 "???" “罗杰大人难道不是想要————,怎么又走了?” 农妇站在原地,一脸愕然。 下午,领主大屋门外聚集了数十个青壮年,以及不少前来围观的吃瓜群眾。 封建采邑制在西欧推行开来后,很少有领主长时间保留一支常备军,就算保留,通常数量也不会太多。 所以募兵对在场的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稀奇事。 —— 人群议论纷纷,各自讲出自己的猜测。 “听说被选上的人,每月能拿一枚银幣呢!” “一枚银幣?真的假的?哪有这么好的事?” “我听说还要操练,不能回家,跟那些老爷的侍卫差不多。” “那不是成了吃兵粮的僱佣兵?万一打仗————” “怕什么,李昂老爷人不错,跟著他总比饿肚子强。” 议论声中,李昂和老杰克一起走了出来。老杰克手里拿著登记名册和一支炭笔。 人群安静下来,目光都聚焦在老爷身上。 “今天召集大家来,是为了组建德格伦村的卫队。”李昂的声音清晰有力,传遍全场,“这支卫队,平常负责巡逻村庄、维持秩序、训练武艺,遇到威胁时保卫家园。入选者,每月可得一枚银幣作为餉钱,我会提供基本的武器和皮甲,日常食宿由领主负担。” 简单介绍完,李昂退到一边,由老杰克和罗杰上前筛选。 “卫队不是谁都能进的。老爷只要二十人,必须身强力壮,听从命令,遵守纪律。现在,愿意报名的,站到前面来。” 老杰克说完,人群短暂的犹豫了一会儿,十几个年轻人率先走了出来。他们清一色全都是农奴出身,早已厌倦了终日与黄土作伴的日子,迫切的需要一个机会来改变现状。 不过其中也有几个熟面孔,包括小汤姆,卡特,亚恩。 遗憾的是卢克並未参加,他现在成天泡在铁匠铺里,苦心研究李昂所说的高炉。 隨后,老杰克命令眾人脱下上衣,检查是否有伤痕和疾病。这项检查最容易,前来参选的小伙子们大多常年劳作,身体结实,虽然免不了有些小伤疤,但並无大碍。几个有明显痼疾或身体瘦弱的被客气地劝退了。 接著是力量测试。罗杰搬来几块大小不一的石头,让眾人依次尝试搬动最重的那块。 小汤姆一马当先,轻鬆搬起,贏得一阵低低的惊嘆。卡特和亚恩也顺利通过。大部分人都能勉强完成,但也有两三个人面红耳赤也没能搬起来,遗憾退场。 最后是简单的队列和反应测试。罗杰喊出口令,要求眾人做出简单的动作,比如“向左转”、“蹲下”、“前进几步”。这看似简单,却让不少习惯了散漫的农奴手忙脚乱,暴露出缺乏纪律性的问题。又有几个协调性太差或反应迟钝的被筛掉。 经过三轮筛选,最终剩下了正好十九人,加上罗杰,刚好是二十人。 事后,李昂又亲自检验了一遍,在確认被选中的农奴都家世清白,没有犯罪记录以后,吩咐老杰克將第一个月的军餉发下去。 庄园法庭每次开庭审判后,领地的管家都会做好记录,所以想查阅某人是否犯过罪很容易。 “每人一枚银幣,都排好队一个一个来拿。” 老杰克打开一个结实的橡木钱匣,里面整整齐齐码著二十枚崭新的银雷亚尔。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压抑不住的惊嘆和羡慕的抽气声。对於绝大多数农奴而言,一次性见到这么多银市,恐怕一辈子也只有几次机会。 反倒是小汤姆、卡特以及亚恩几个见识了大场面的人比较镇定,他们在战场上见惯了生死杀戮,对金钱的渴望並不热烈。 “等到上战场的时候,这些人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开心了。” 小汤姆最后一个上前领取银幣,声音小的只有周围几个人能够听到。 “是这么个道理!”亚恩点头附和道,“如果不是为了摆脱农奴身份,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来报名的。” 募兵暂时告一段落,李昂叫来老杰克和罗杰两人,商量该如何训练和管理。 “老爷,练兵打仗的事情我不懂,但目前士兵的数量已经达到极限。”老杰克生怕李昂好大喜功,不顾现实情况继续扩大常备军队伍,忧心忡忡的提醒道。 “今年领地只有350枚银雷亚尔的收入,减去您借给鲁迪骑士的两百枚,我们的实际存银只有1500枚左右。况且我们还要安置五十三名奴隶和五十名农奴,向伯爵大人缴纳30 枚银幣的封臣税,向教会缴纳十一税————” 封臣税一般是定额,不管丰年还是荒年都不会变化。十一税则是由教会派遣教士下乡收取,根据领主提供的帐目和实际观察到的情况確定税收金额。 李昂抬手打断了老杰克的念叨:“我明白你的意思,老杰克。二十人的卫队是目前我们財政能够支撑的极限,短期內不会扩大。” 他隨后看向罗杰,任命罗杰为副队长,自己则兼任卫队长。 罗杰是李昂的骑士侍从,这一职位非他莫属,没有任何人能提出异议。 老杰克虽然不愿让儿子这么早就身居高位,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表示默许。毕竟目前没有比罗杰更合適的人选了,这完全属於矮个子里挑高的。 “武器和装备先不著急发,这段时间先磨一磨他们的性子,明天由我亲自去训练。” “现在给我拿纸笔来,我写下一些练兵的要领,你一定要好好学习。” 大军团作战最最要的便是纪律,李昂思量再三,决定先从简单的方阵和队列练起。 “体能训练可以先放一放,领地目前无法大量提供肉食,训练量太大会增加粮食支出,这对我来说並不划算。” 最终,他在羊皮纸上写下了盾墙、三线柵栏阵和半月阵这几个单词,然后以此为基础详细展开论述。 写完,李昂吹乾墨跡,將羊皮纸递给罗杰。 “回去认真阅读,我不可能天天参与训练,接下来还得靠你。” 罗杰走后,老杰克留下来匯报之前两名逃奴的处理情况。 “按照《巴塞隆纳习惯法》,他们每人被处以一枚银幣的罚金,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可以选择向领主服劳役抵债。” “事后,所有来自恩克雷的农奴都知道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没有人闹事,但大部分人都表示自己的家人还留在恩克雷村,希望老爷您能允许他们一个月回一趟家。” 李昂听完不禁皱了皱眉,“没想到鲁迪那傢伙还留了一手,没有把农奴的家人送来,这下子就难办了。” 老杰克也隱隱感到担忧,“是的,老爷,如果一直持续下去,这批农奴很难真心实意的在德格伦定居下来。” 第134章 训练 第134章 训练 次日,李昂站在领主大屋前的空地上左等右等,半天不见一个人影。 “怎么回事,不是说第二天上午八点在这里集合吗?” “老爷,农奴们通常根据太阳高度判断时间,而今天是阴天————” 罗杰猜到了原因,在一旁解释道。 “原来如此,我居然忘了这一点,这个时代没有钟錶,大多数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根本没有准確的时间观念。” 每当李昂自以为真正融入了中世纪社会之后,现实就会给他当头一棒。 “该死,那咱们先去看看新来的农奴!” 来到农奴居住区,这里的窝棚已经被替换成了和奴隶一样的简易小木屋,每家每户门前都掛著一个小木牌,上面標明了姓名、性別,以及年龄等身份信息。 对待这群来自恩克雷村的农奴,李昂一直没有拿定主意。 从权利与义务的关係上来讲,他们不再向鲁迪骑士履行义务,而是向李昂履行义务,所以这群人在德格伦的身份仍然是农奴。 —— 但问题是,李昂不可能分给他们土地,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內,这些人都处於高於奴隶,低於本地农奴的半农奴状態。 “果然,穿越之后真正伤脑筋的不是行军打仗,也不是行政管理,而是制度建构。” “就目前而言,德格伦已经出现了自由农、农奴、半农奴、奴隶四个阶层,如何平衡各个阶层之间的关係是一件值得考虑的事情。” 巡视了一圈后,他依然没有理清楚头绪,只能无奈返回。 “这件事不能急於一时,我必须仔细捋一捋。” 自由农,他们不承担劳役,拥有自己的土地,赋税只有年收成的五分之一,拥有人身自由,可以向庄园法庭上诉。 农奴,他们每年必须承担四个月的劳役,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赋税是三税一,没有人身自由,可以向庄园法庭上诉。 半农奴,他们每年必须承担四个月的劳役,没有耕地,只能被迫租种领主的土地。赋税几乎是三税二,没有人身自由,可以向庄园法庭上诉。 奴隶,他们必须无偿替主人劳动,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上诉权利。但主人必须保证奴隶的生命权和財產权。 其中奴隶有53人,半农奴50人,农奴120人,自由农30人。 从领主的角度来讲,肯定是农奴越多越好。 但缺点也很明显,农奴无法提供合格的兵员,生產积极性也不高。 在德格伦,一户农奴家庭的税率是三税一,一户自由农家庭的税率是五税一,但二者收上来赋税往往持平,甚至自由农提供的税收有时还比农奴更高。 这是因为自由农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且不受劳役的影响,所以更容易精耕细作,最后耕地的產出反而比农奴高得多。 同时,自由农的生活质量更高,能为领主提供身体健壮的士兵。 当然,代价就是领主对治下领民的控制力减弱,甚至在最初一段时间內收入会锐减。 “算了,现在还不用操心这些事情,留著以后再想吧!” 最后,大脑混成一滩浆糊的李昂乾脆放弃思考,转而將精力投入新兵训练。 不过在此之前,他给新来的农奴安排了一项任务,命令他们在德格伦村的北侧,靠近牧场的地方修建一座简易的营房。 “大人,什么是营房?” 农奴们只修理过茅草屋和木屋,从来没有见过军营长什么样子,李昂只好耐住性子跟他们解释。 “不用太复杂,总共五间房子,四间作为住人,剩下一间当作厨房,外面再围上一圈原木柵栏。” “老爷,我们可以用篱笆柵栏,作用和原木柵栏一样,但是更便宜。”一个自作聪明的农奴上前建议道,不出意外的被李昂否决了。 “就按我说的做,一个周以后我必须见到一座完整的营房出现在牧场旁边!” 柵栏的目的不是阻挡野生动物,而是隔绝士兵与外界的联繫,所以自然越牢固越好。 交代完军营的修建工作,李昂回到自己的石屋,发现士兵已经全部到齐,正嘰嘰喳喳的討论接下来的训练,不少人露出兴奋的神色。 “待会你们就兴奋不出来了。” 他忍住笑意,摇了摇头,宣布开始训练。 训练方法结合了巴塞隆纳军队的传统战术,在其中掺入现代军队的纪律和架构,但总体来说没有脱离封建军队的范畴,依然是一支正儿八经的中世纪贵族私兵。 今天训练的內容是队列,李昂召集士兵,將他们由矮到高排好队形,然后耐心的將他们分辨左右。 —— 在中国,你可以说用筷子的那只手是右手,但这在中世纪肯定行不通,无奈的李昂只能另寻他法。 好在在场的所有人都是农民出身,又全都是右撇子,他灵机一动,拿起一把镰刀举在半空中高声说道。 “看!你们拿镰刀的手是右手,剩下的那只是左手!” 懵懂的士兵一瞬间豁然顿悟,有样学样的跟著举起自己的右手。 之后,便是大学军训的老一套办法。 站军姿、站队列其实没有任何实际用处,唯一的作用就是提高军队服从性,而这点恰恰是最重要的。 李昂捨弃了以往那些华而不实的训练方法,让新兵们站了一整个下午的军姿,其中也包括罗杰。 考虑到部分人的身体素质太差,他每隔半个小时就下令休息一会儿,但依然有两人没有撑住。 他猜测这两名新兵可能是低血糖犯了,於是让玛丽苏从厨房里端来两杯蜂蜜水餵到士兵嘴里,没过多久晕倒的两人就又活了过来。 於是训练接著继续———— 训练结束后,罗杰趁著送晚饭的间隙抱怨道。 “老爷,很多人都觉得太累,还有人说您的办法没有用,商量著要不要退出————” “想退出的就让他退出,不过要把这个月的军餉退回来。” 李昂並不介意少几个人,而且刚好可以藉此机会把那些意志不坚定的人排除出去。 第二天,训练继续,依然是和昨天下午一样站军姿。然而开始还没半小时,一名士兵就嚷嚷著不想干。 对此,李昂没有留任何情面,厉声呵斥了这人一顿。並责令他退还军餉,且往后永远不得再次加入卫队。 那士兵原本只是抱怨发泄,没想到领主如此严厉,顿时傻了眼。但话已经说出口,就绝无收回的可能。 李昂没有理会那名士兵的求饶,用鞭子將他赶回了家。 见此情状,队伍里一片寂静,士兵们各个把军姿站的无比挺拔,生怕被老爷责罚。 见自己的威慑达到了效果,李昂心中暗喜,面上依旧板著脸,在队列里来回巡视。 时间过的飞快,一个周以后,营房已经修建完毕,士兵从家里搬进了新建的军营,只允许每周日回家休息。 这天清晨,小汤姆伸著懒腰走出营房,和眾人一起漱口。 在见到老熟人卡特后,他立马开始大倒苦水。 “该死的,这些傢伙半夜的鼾声一个比一个大,你瞧瞧我的黑眼圈,自从来到这里,我就没睡过一个好觉。” “別提了,你还不是一样打鼾。” 卡特没有理会功夫小汤姆的诉苦,他折下一根嫩树枝,咬开树枝表皮,用里面露出来的树枝纤维刷牙,完事之后再用清水清洁口腔。 接著,在厨房门口集合,开始小声祈祷。 完成洗漱和祈祷,士兵们在狭小的庭院排列队形,前往外面的空地绕圈跑步。与此同时,李昂和罗杰也在同一时间起床,加入跑步的队伍。 跑步路线环绕整个村庄,无形之中给农奴和奴隶带来了强大的心理震慑。 训练期间,玛丽苏带著几名农妇一起前往村口的小溪,检查昨晚放置的捕鱼网。 遗憾的是,有张网被螃蟹夹出了一个大洞,导致这次收穫很差。 她们熟练的提起半桶渔获快速返回厨房,嫻熟的处理鱼鳞,把切成块的鱼肉丟入铁锅,混合大麦粥一同熬煮。 领地目前没有能力提供大量肉类,只能靠鱼肉为士兵提供日常所需的蛋白质和营养,偶尔才能吃到一次鹿肉或者兔肉。 吃完早餐,李昂带著士兵例行前往蓄水池和水渠附近巡逻,查看是否有动物或者人为破坏,偶尔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一两只野味。 士兵依次排成两列纵队,向西边的山脉出发。他们的妻子父母则会在这个时候走上屋门,自豪的看著自己的丈夫/儿子。 此时,阳光碟机散了薄雾,李昂打量了一遍自己麾下的士兵,觉得是时候给他们装备甲冑了。 “罗杰,叫上几个人去仓库把皮甲和纹章罩袍抱过来,让大家试一试。” “是,老爷!”罗杰立刻叫上小汤姆和卡特,兴冲冲地跑向仓库。 不多时,他们抱著几捆綑扎好的皮甲和叠好的罩袍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 皮甲是用厚牛皮简单制缝合而成,分为前后两片,用皮带在肩部和侧腰繫紧,样式简陋,但能提供一定的防护。罩袍则是统一的蓝色底布,胸前用粗线绣著德格伦的黑鹰纹章,大小形状差不了太多。 士兵们好奇地围了上来,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都站好!按顺序来!”罗杰维持著秩序,和李昂一起,根据每个人的身材,分发皮甲和罩袍。 穿上皮甲,套上罩袍,原本看起来还有些土气的农奴们,顿时显得精神了不少。 只是在李昂看来,皮甲仍有些不合身,罩袍的针脚也略显粗糙。但对这些农奴出身的苦哈哈来说,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穿戴好甲冑后,士兵们重新排成队列,由罗杰组织演练简易的方阵。 士兵们人手拿著一桿三米长的木棍,跟著罗杰的动作有节奏的往手臂前方刺去。 刺击是最简单並且最有效的攻击动作,从冷兵器到热武器,贯穿了人类战爭史。 罗杰右手握住木桿尾端,贴紧腰间。左手留出一定的距离作为支点,两肘內夹,膝盖微微弯屈,脚尖朝向要刺的方向。同时嘴里不忘敘述动作要领:“以矛尖对准对方胸喉中线,出刺时右脚蹬地,紧接著腰往前面送,右手鬆开两秒然后又再次握紧。” “刺出后,无论是否击中,都必须马上收回。腰微沉,肘下压,藉助反弹力把矛尖抽回来。” ” “” 单刺难以决定胜负,士兵们练完,罗杰又详细讲述了轻刺、重刺、假刺等多种方法。 但士兵的理解能力有限,大部分人只学到了皮毛,刺起来依旧歪歪扭扭。 “老爷,依照这个样子下去,恐怕至少得一个月才能练会方阵。” 罗杰嘆了口气,自责道。 “或许是我教的太差了,我听过许多名將的故事,他们手下的精兵就跟凭空变出来的一样,几乎不需要任何训练,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李昂不愿打消罗杰的积极性,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 “名將也不是一天就练成的,许多人在前期付出了巨大努力,只为等到最后那场成名之战。” 类似的例子在中世纪有很多,比如黑太子爱德华,他的长弓手威震欧陆,但那也是在克雷西战役前经过了长期严苛的训练和战术磨合。又比如诺曼第的威廉公爵,征服英格兰的军队也並非临时拼凑,而是由其摩下常年跟隨、训练有素的骑士和徵召兵为核心。 听了李昂的劝解,罗杰神色稍缓,点头表示认可。 与此同时,在距离德格伦二十英里外的地方,一群黑衣黑袍的教士正神色严肃的走下马车,在当地领主的陪同下视察今年的收成。 这位领主正是之前找李昂借款的鲁迪骑士,此刻他一脸痛苦的表情,向前来徵收十一税的教士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 “————神父,您亲眼看到了,一场暴雨,上帝降下的考验,毁了地里的麦子,颗粒无收啊!我的领民都在挨饿,我自己也快揭不开锅了————” 鲁迪·德·桑里克·恩克雷声音苦涩,指著田地里倒伏发黑的麦茬,试图博取同情,希望能减免或缓交十一税。 为首的教士是一位面容清瘤、眼神锐利的中年人,名叫塞巴斯蒂安。 他平静地听著鲁迪的诉说,自光扫过荒芜的田野和远处面黄肌瘦的农奴,脸上並无太多波澜。 他当然知道这场暴雨造成的灾害,但这並不意味著教会的税收可以隨意减免。教会的运转、教堂的修缮、神职人员的供养、乃至对穷人的“有限”救济,都依赖於这笔重要的收入。 “恩克雷阁下,上帝的考验固然严峻,但信徒的义务同样神圣。”塞巴斯蒂安神父面无表情的说道,“十一税是献给上帝、支持圣座的份额,是信徒虔诚的体现。我理解您的困境,但税额需根据您领地往年的產出和今年的实际情况综合核定,这是教会的规矩。” “当然,仁慈的教会並非不通情理。如果確实困难,您可以申请以实物以外的形式部分抵偿,或者————寻求其他虔诚信徒的帮助。” 塞巴斯蒂安瞟了一眼恩克雷右手食指上精美的戒指,隨后抬头看向別处。 “大人,我想您误会了,我对上帝的信仰无比虔诚,怎么会拖欠十一税呢。” 恩克雷拉住塞巴斯蒂安的手,悄悄往他袖子里塞了一袋银幣。 话音落下,二人相视一笑,塞巴斯蒂安一改之前的冰冷,热情的主动与恩克雷並肩行走。 “我刚刚仔细观察了一下,今年的灾情確实十分严重,我想即使是圣座大人来了,也一定会同意减免十一税的。” “事实上,依我判断,今年的十一税完全可以减半徵收,不过这一切都要视情况而定————” 说完,塞巴斯蒂安又瞥了恩克雷一眼,意思再明显不过。 鲁迪心中暗骂这教士贪婪,脸上却堆满感激的笑容:“感谢您的仁慈和理解,塞巴斯蒂安神父。教会永远是信徒的依靠。” 他忍痛摘下手上的戒指,再次悄悄递给了塞巴斯蒂安。 这枚戒指是妻子在结婚时送给他的,是他一直以来视若珍宝的东西———— “该死的禿髮佬!”他在心中暗骂道。 塞巴斯蒂安留著传统的髻发,即中间全部剃光,只留边缘一圈头髮,形状酷似“地中海”,被称作禿髮佬也没错。 塞巴斯蒂安不动声色地接过戒指,指腹摩掌了一下上面镶嵌的宝石,脸上浮现出一些笑容:“主的仁慈无处不在。那么,恩克雷阁下,我们这就去清点可用的实物吧,我会为您爭取最大的减免。” 鲁迪心中滴血,却只能连连点头。 11世纪是教会蓬勃发展的时期,地方小贵族难以对抗教会的力量,只能被迫承认十一税的徵收。 而大贵族,比如法兰西国王,神罗皇帝,此时都还需要依仗教会来维持国內稳定,自然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去触教皇的霉头。 直到14世纪阿维尼翁之囚后,教廷权威才开始受到世俗王权的强力挑战。 恩里克只是一介小骑士,发家时间不过短短几十年,根本不敢得罪当地教会。 “哦,对了!德格伦村的情况怎么样?你清楚吗?”塞巴斯蒂安突然停下脚步问道,“我之后还要到那里去一趟,听说是一座贫瘠的村子————” 恩克雷想到几天前李昂逼迫自己签订霸王条款的那副囂张模样,故意夸大的说道。 “神父,您可能有所不知。德格伦的李昂领主————颇有些手段。他不仅提前收割了麦子,据说仓库里堆得满满当当。而且,他还从外地弄来了不少铁器和新奇的工具,现在几乎是这一带最富裕的领主了。” “哦?” 塞巴斯蒂安狐疑的看了恩克雷一眼,隨后便不再说话。 几天后,德格伦。 塞巴斯蒂安的马车出现在村口时,李昂正在营地观看士兵们进行小组对抗训练。听到通报,他心中微微一紧,但面上不动声色,吩咐罗杰继续训练,自己整理了一下纹章罩袍,带著老杰克迎了出去。 “愿主赐福於此地,李昂阁下。”塞巴斯蒂安神父下了马车,笑容和煦,划了个標准的十字。 “也愿主赐福於您,塞巴斯蒂安神父。欢迎来到德格伦,您的到来让陋室生辉。” 简单寒暄了一番后,李昂邀请教士到自己的石屋中议事。 此时已经是正午,塞巴斯蒂安抬头看了眼天色,欣然同意。 第135章 来了就別走! 第135章 来了就別走! 按照以往的旧例,徵收十一税的队伍起码要有三个人,分別是徵收员,神职人员以及世俗贵族派来的书记。 徵收员由教会指定,负责徵收和保管十一税,这些人通常是当地可信的非神职人员,如教堂司事,学校教师。 神职人员一般是当地牧师,通常由教区主教的副手担任。 书记则由当地贵族指派,主要目的是过来监督,防止有人滥用权力。 但在实际操作中,徵税过程往往由神职人员主导,徵收员和书记的权利被大幅度让渡和剥夺。或者三人乾脆达成一致,合伙贪污受贿,塞巴斯蒂安此行除了固定的三人组以外,还带了六名宗教护卫,以及三辆马车,一辆载人,两辆载货。马车上高悬白底蓝边十字旗,中间十字为红色。 来到石屋的客厅,六名护卫被老杰克带去军营里招待,塞巴斯蒂安等人则在李昂的招呼下依次落座。 李昂当仁不让坐在首位,拥有唯一有靠背扶手的椅子,右一是塞巴斯蒂安,右二是书记官。罗杰和徵收员坐在李昂的左手边。 “各位大人一路辛苦,咱们有什么事先吃饭了再说!” 塞巴斯蒂安刚要开口,李昂马上出声打断,挥手招呼玛丽苏上菜。 “这位女僕来自英格兰,据说曾经侍奉过英格兰国王哈罗德二世,厨艺十分精湛。” 塞巴斯蒂安看了一眼,发现女僕的肤色长相果然跟本地人不同,他转念一想,李昂居然如此上道,待会儿徵税应该也难不到哪儿去,於是心安理得的接受了邀请。 很快,玛丽苏带著几名农妇端来一筐麵包,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燉菜,一盘煎鱼,一罐蜂蜜和奶酪,以及一整只烤兔、一桶麦芽酒。 中世纪的麦芽酒当属德意志地区的最好,那里的农民將大麦泡在井水中直至发芽,然后用一种叫做“格鲁特”(grut)的混合药草调味,口感清爽无比,是啤酒的前身。 而李昂拿出来的麦芽酒是德格伦的农妇隨便酿的,口感自然不怎么好,喝起来感觉有些发酸。不过放在这种规格的宴席上已经足够了。 席间,李昂频频举杯,示意诸位共饮,塞巴斯蒂安心情大好,来者不拒,三杯两杯酒下肚,脸马上红了起来。 一旁的徵收员和书记官经歷长途奔波,现在好不容易歇下来,也不免有些贪杯。 李昂似笑非笑的看著眼前专心致志对付食物和酒水的三人,默默將杯沿倾斜,淡黄色的酒水顺著杯壁流到地上。 目光一转,罗杰也是同样如此,趁旁人不注意的间隙偷偷撒掉酒水,自己只喝了一小部分。 半个小时过去,塞巴斯蒂安突然痛苦的捂住腹部,双腿微微发抖。 李昂明知故问,装作一副关心的样子。 “大人这是怎么了,饭菜不合胃口?” “不————不是!” 塞巴斯蒂安疼的额头直冒冷汗,还是咬著牙回答了李昂的疑问。 “厕————厕所在哪儿?”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原来如此!” 李昂上前搀扶住颤颤巍巍的塞巴斯蒂安,喊来一名农妇在前面带路。 “大人,就在这儿!” 走到领主大屋后面的一片乱石岗,农妇面无表情的指了指,留下一把麦秆和少许棕櫚叶。 “露天!” “不,那儿有个棚子!” 顺著农妇手指的方向,塞巴斯蒂安面带希冀看过去,结果希望很快就被一盆冷水浇灭。 那所谓的“棚子”,不过是几根歪斜木棍支起的一栋茅草屋,四面漏风,勉强能遮挡一下视线,下面挖了个土坑,旁边堆著些乾燥的泥土和草木灰。 这简陋程度,让习惯了修道院或城镇相对“文明”设施的塞巴斯蒂安瞬间脸色发绿。 腹痛越来越剧烈,他顾不得许多,捂著肚子跟蹌冲了进去。紧接著,里面传来一阵难以形容的声响和压抑的呻吟。 李昂坐在主位上,继续与剩下人的推杯换盏,脸上忍不住发笑。 “塞巴斯蒂安大人肯定是路上劳累过度了才会这样,愿上帝保佑他。” “主与你我同在。” 主人盛情难却,徵收员和书记官不好推辞,捏著鼻子又喝下去满满一杯。 “呜” 突然,原本面色红润的书记官也难受的捂住肚子,嘴里吱吱呀呀不知道说些什么。 李昂立刻关切地站起身:“书记官大人,您也不舒服吗?是不是旅途劳顿,水土不服?快,罗杰,扶大人去“方便”一下!” 罗杰强忍著笑,上前搀扶起已经有些腿软的书记官,也朝著屋后那片“风水宝地”走去。 徵收员看到这情形,心里开始打鼓,感觉自己的肚子似乎也有些异样,连忙放下了酒杯,再也不敢多喝一口。如同见了鬼似的盯著李昂。 “大人,您要不要再来一杯,这是德格伦的特產,味道不错!” 李昂笑嘻嘻的刚一举杯,徵收员立马告饶,无论如何再也不肯喝下一口。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李昂趁著塞巴斯蒂安吹牛的空当藉口处理公务,实则偷偷溜进厨房,在玛丽苏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玛丽苏看见突然出现的老爷,心里吃了一惊,脸上飞快的窜出一抹红晕,以为老爷想要临幸自己。 在中世纪,女僕往往充当著地下情妇的角色,並且,厨房往往是偷情的重要场地。 这可能是因为厨房很少有外人进来,再加上比较封闭———— 比如著名的奈斯尔塔事件,法王三位儿媳在奈斯尔塔的厨房里跟一名叫菲利普的落魄骑士私通,事情败露后群情譁然,吃瓜群眾纷纷直呼这名菲利普是高手,背地里不少人前来討教秘诀。 遗憾的是,菲利普被盛怒的腓力四世(“美男子”腓力)下令逮捕,最终被残酷处决。 李昂找玛丽苏当然不是为了干这种齪事,他让玛丽苏去野外找点毛地黄掺入酒水里0 “塞巴斯蒂安这人以贪婪无度闻名,此次来肯定会狮子大开口,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把钱交给这种人!” 玛丽苏明白老爷的意图后,心底既失落又开心,隱隱还感觉刺激。 “老爷放心,毛地黄在后山有不少,找起来很快。” 玛丽苏甩著辫子离开,手里提著一个柳筐。 毛地黄又称洋地黄,在中世纪常被当做催泻药使用。可让服用者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可致死。 1329年,维罗纳领主坎格兰德大公中毒暴毙,现代对其木乃伊的进行毒理学分析,在其遗体內发现了致死剂量的洋地黄成分及花粉,死前症状包括腹泻。 这说明即使到了中世纪中期,也依旧有不少人掌握草药知识,更遑论现在是中世纪早期。 当晚,罗杰带来消息。 “老爷,塞巴斯蒂安他们三个从中午一直拉到现在,几乎虚脱,连路都走不稳。” “明天继续!” 李昂咧嘴一笑。 第136章 李昂巧施连环计 第136章 李昂巧施连环计 教会提倡不吃早餐,作为神职人员,塞巴斯蒂安必须以身作则,儘管他现在確实很饿0 昨天拉了一下午的肚子,几乎將这几天所吃的东西掏空,他直勾勾的盯著眼前的裸麦麵包,口水不爭气的流了下来。 “大人,不能吃,这里面一定也掺了东西!” 一旁的书记官见状连忙抬手制止。 “可是————” 塞巴斯蒂安舔了舔嘴唇,面带犹豫之色。 “大人,没什么可是的,咱们当务之急是快点收齐税,然后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 书记官恨铁不成钢的说道,心里简直后悔死了这次出行的决定。 他花重金贿赂了乌赫尔伯爵的財政官,为自己谋来书记的职位。 结果刚好遇到雨灾,十一税收入锐减,连带自己也无油水可捞,现在又摊上这么档子事儿,实在是倒霉到家了。 “好吧,但愿如此。” 塞巴斯蒂安迟疑了一会儿,起身整理衣服,隨后去找李昂。 “罗塞洛这傢伙听说被称为雄师,有谁见过从狮子嘴里拔毛的————” 他小声嘀咕了一句,不情不愿的推开门。 然而刚走出去没多久,自己带来的宗教护卫就哭丧著脸找上门来。 “大人,马车的车辕断了!” “车辕?” 塞巴斯蒂安起初没反应过来,重复了一句后,顿时觉得一阵惊雷自头顶劈下,整个人呆愣在原地。 “马车上的税银和货物没事吧?” “货物倒没怎么损失。” “那就好!” 听到货物和税银没有损失,他心里缓解了不少,知道李昂现在还没打算把事情做绝。 “去村子里找木匠来修一修,我会出面跟当地领主协商。” 再次见到李昂,塞巴斯蒂安一改之前的囂张態度,嘴巴似乎多抹了层蜜。 李昂笑呵呵的听著,心想难怪这人能接到徵收十一税的差事,果然还是有些本事的。 他本来打算继续给徵税的三人下泻药,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双方都心知肚明,李昂知道对方想趁机捞一笔,塞巴斯蒂安也知道李昂是想给自己一个下马威。 从初次交锋的结果来看,李昂明显更胜一筹。 塞巴斯蒂安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於是主动开口。 “大人,主教大人知道今年遭了雨灾,所以把十一税的数额下调到了往年的三分之二!” 李昂闻言只当没听见,依旧乐呵呵的听著,只是不说话,看的塞巴斯蒂安后背发凉。 他弱弱的看了眼李昂,又回头瞥了眼持剑守在门口的罗杰,颤颤巍巍的伸出两根指头。 “二分之一,只要二分之一。 “老杰克,拿钱来!” 见李昂终於开口,塞巴斯蒂安鬆了口气,双手捧住接过递来的钱袋。 也就半个苹果的重量———— 他抿了抿唇,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巴塞隆纳银雷亚尔的理论重量是1.7克,实际含银量为百分之九十二,20枚银幣大约重37克。 而一颗苹果的重量是100~150克,这一袋子钱还不如半颗苹果重呢。 真是该死! 收下钱,塞巴斯蒂安提出需要木匠,李昂当即点头同意,修好车辕后,一行九个人灰溜溜的走了。 “这次恐怕把塞巴斯蒂安给得罪尽了,不行,明年不能让这个人继续收税。”李昂看著地上车辙痕跡,喃喃自语道。 “老爷,要不我带几个人去————” 罗杰愣了一下,隨后马上反应过来,眼中闪过一丝狠辣。 “不行!”李昂摇摇头,“死几个犹太人没关係,反正也没人管。但神职人员不一样,每一位神父都登记在册,哪怕只少一个教会都会追查。” “这件事以后再说吧,反正还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毕竟谁也说不清明天会发生什么,兴许到那时候塞巴斯蒂安被撤职了也说不定。” 李昂发现一本掉落在路边草丛中的精装《圣经》,走过去捡起来,暂时不去想这些烦心事。 他用袖子擦掉封面的泥浆,好奇的翻开第一页,发现书页的边缘绘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兔子,不禁有些疑惑。 “这本书或许是塞巴斯蒂安遗落在这里的,但这些令人难以捉摸的插画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这只兔子不仅长和人一样,还会使用弓箭射杀猎人和猎犬?难道其中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见多识广的老杰克走上前替李昂回答了疑问。 “老爷,据说教会曾经內部套路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某个插画师閒得无聊,在书页边缘疯狂绘製这些奇怪的兔子,奇怪的魔妞,以及愚蠢懦弱的猎人。时间流逝,越来越多的插画师模仿这个行为,最终成为一种惯例。” 简单翻看了一遍,没有什么特別的內容。李昂把书递给老杰克,嘱咐他小心保管。 “听说一本《圣经》的价格极其昂贵,要二三十枚银幣才能买到。而精装书则是这个价格的三倍!” 次日,塞巴斯蒂安驱车前往索尔索纳,路上遇见了索尔索纳领主,摄政大臣阿尔瑙。 索尔索纳是阿尔瑙的封地,听说今年领地遭了灾,特意从拉塞乌杜尔赫利赶回来视察情况。 见到权势滔天的摄政大人后,塞巴斯蒂安像似抓住了救命稻草,忍不住对阿尔瑙大倒苦水。 “阿尔瑙大人,我听说罗塞洛是您的封臣,您可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 “不,你说错了,罗塞洛是伯爵大人的封臣,跟我没有任何关係。” 阿尔瑙本来就对教会不怎么感冒。听到这话,还以为是塞巴斯蒂安在故意给他使绊子,当即声色俱厉的纠正了错误。 “罗塞洛是伯爵大人的封臣,我也是伯爵大人的封臣,我们是同僚关係,你找错人了ei “” 说完,阿尔瑙冷哼一声,径直从塞斯巴蒂安身旁走过。 吃了瘪的塞巴斯蒂安觉得无趣,闷闷不乐的低头钻回马车。 自从见到李昂以后,他的运气就不怎么好,现在更是被摄政大人冷眼相待。 想到这里,塞巴斯蒂安不禁反思自己。 他今年五十岁,身体健康,这几年手上攒了不少钱,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劳累。 “哎!”他嘆了口气,一瞬间想通了很多事情。“欲望是个无底洞,我是时候靠岸了“” 塞巴斯蒂安走后,李昂又派罗杰前往拉塞乌杜尔赫利去缴纳封臣税。 伯爵大人不可能亲自下乡收税,所以只能由各个地方的领主派人將钱送到伯爵领首府0 封臣税在更多时候只具有象徵意义,表示封臣对封君的臣服,事实上,没有哪个封君会傻到去靠封臣税来养活自己,这在封建采邑制度下是不可能的事情。 伯爵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麾下的直属领地,以及各个矿山,其次就是商税。 乌赫尔伯爵领位於法国南部通往穆斯林泰法地区的交通要道上,控制著庇里牛斯山脉南侧,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商人从此处经过,久而久之,商税便累积成一笔极高的数额。 罗杰此行除了替李昂缴纳封臣税以外,还顺便带出一些陶瓦进行售卖。 恩克雷村无力继续购买瓦片,进而导致德格伦村的陶器作坊失去了唯一的客源,李昂必须想办法找到新的买家。 “最好是距离德格伦较近的村落,否则我们无法承担高额的运输成本。” —— 再三嘱咐过后,李昂亲自动手帮罗杰装车,隨后目送他们离开。 此行除了罗杰以外,还有五名训练效果最好的士兵,以及两辆马车。所有人统一內著镶铁铁甲,外套纹章罩袍,罗杰一人单独骑马,身穿锁子甲,外罩罩袍。 两天后,罗杰一行人抵达奥利亚纳。 守门的护卫已经熟悉了蓝底猎鹰纹章,简单盘问几句后便放车队进城。 “先在城里停留一天寻找买家,如果实在卖不出去就拉到拉塞乌赫尔赫利。” 士兵们习惯於服从命令,在罗杰的带领下来到一处偏僻的酒馆,將货物依次卸下马车,然后回到房间休息。 没有哪个蠢蛋会傻到去偷易碎的瓦片,所以眾人晚上睡得格外安心。 第二天清晨,货物果然没有任何损失。 罗杰花了几枚铜幣的小钱在市场租下一个摊位,向沿途的路人推销陶瓦。 遗憾的是他的话术並不怎么高明,只有寥寥几个人被吸引了过来。 其中一人是附近村庄的管事,正为领主修缮仓库屋顶发愁。他仔细检查了德格伦的陶瓦,发现虽然比拉塞乌杜尔赫利的便宜不少,但质量还算结实,釉面也均匀。经过一番討价还价,最终以每片四枚半铜幣的价格成交了三百片。 这个价格超出罗杰的预料,因为李昂给出的底线是三枚铜幣,所以他欣然接受了管事的提议。 卖出三百片后,剩余的陶瓦所剩无几,其中一名士兵建议每人各自抱上几片去大街上叫卖,或许效果会更好。 “不错的主意,就按你说的办!” 罗杰不禁多看了提建议的士兵一眼,这人叫做吉姆,世代都是德格伦的农奴。 他在心底暗暗记下这个名字,预备以后推荐给老爷。 士兵们脱下笨重的皮甲,只穿著罩袍,每人怀里抱上十几片瓦,分散到奥利亚纳的主要街道和人群聚集处叫卖。这法子虽然原始,但效果立竿见影。抱著瓦片的士兵本身就引人注目,再加上价格实惠,很快又吸引来一些零散的买主。 有市民需要修补自家屋顶的,有小作坊想搭个棚子的,还有个小酒馆的老板想给后院马厩换瓦。 到傍晚时分,剩下的两百多片瓦也以平均四枚铜幣左右的价格卖了出去。不幸的都是一次性买卖,没有接到任何长期合作的担子。 “我不擅长商贸往来,能做到这一点就很不错了,其他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操心吧。” 罗杰清点收入,扣除成本、税赋和住宿开销,这一趟卖瓦净赚了约十八枚银幣,比预想中要好。 他心情大好,决定晚上搞劳一下大家,在酒馆点了些相对好的食物和每人一小杯麦酒。 第五天午后,他们到达拉塞乌杜尔赫利郊外。 城外聚集著大量流民,好心的贵族在草地上分发麦粥,趁机招募人手。大多数路人都冷眼旁观,权当作没看见。 “嘿,朋友,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罗杰隨即抓住一个路人,朝他手里塞了几枚铜幣。 被打扰的路人本来有几分不悦,在看到罗杰身后的士兵和手上冰冰凉凉的铜幣后,瞬间喜笑顏开。 “他们是来自庇里牛斯山脉的巴斯克人,前几天下大雨,山里发了洪灾,这些人找不到活路,只能跑下山来。” “不过巴斯克人性子野,不服管教,我建议您不要去惹他们。前几年有位贵族老爷好心收留了几个巴斯克蛮子,结果却被他们给杀了,这群忘恩负义的混蛋————” —— 路人朝流民的方向吐了口唾沫,再三道谢后离去。 罗杰和身后的士兵不免唏嘘一阵,纷纷觉得世事无常,自己能有现在的生活就已经足够幸运。 “以前听老爷说巴斯克人普遍禿顶,现在一见果然如此。” 不过没过多久,眾人的注意力就成功跑偏了。 罗杰和士兵们好奇的看向流民队伍,发现其中確实有不少成年男性髮际线很高,或者头顶稀疏。 但他们很快注意到更实际的细节:这些巴斯克人虽然落魄,但体格普遍比平原地区的农奴要健壮,尤其是那些青壮年,手臂肌肉线条明显,眼神锐利,即使坐著也保持著一种警觉的姿態。 他们携带的物品很少,但几乎每人身边都有一根削尖的木棍或简陋的长矛,有些人腰间还掛著投石索或小斧头。这是一群习惯了艰苦环境和自卫的人,必然难以管理。 “还是算了————”罗杰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德格伦现在需要的是顺民,收容野蛮的巴斯克人绝对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除非我们的军队足够强大,可以隨时镇压巴斯克人叛乱。” 隨后他们进入城內,一路向北找到乌赫尔城堡大门,在付出了十枚铜幣的代价后,得到了门卫“儘快通报”的承诺。 但等待许久,依旧不见有人前来接引,罗杰看天色马上就要黑下去,犹豫了片刻后,决定先带眾人找一处酒馆住下来。 次日,再次付出了二十枚铜幣后,城堡门卫终於放行,主动將罗杰引到缴纳税金的內库。 进去之前,罗杰让士兵们隨意的在城內逛一逛,但绝对不能惹事,正午时分在眾人下榻的酒馆前集合。 “前面就是了,我没有资格进去,祝你好运。” 门卫走后,罗杰上下打量著这座混凝土与砖石混合的城堡,不由得发出讚嘆。 “据说拉塞乌赫尔赫利始建於罗马帝国时期,到现在屹立千年不倒,与其独特的建筑结构是分不开的。” 內库位於城堡主楼侧翼,有专门的书记官和卫兵把守。罗杰递上李昂的文书和钱袋,书记官仔细核对后,用羽毛笔在厚厚的羊皮纸帐簿上记录下“德格伦领主李昂·德·罗塞洛,缴纳封臣税三十银雷亚尔”,然后盖上了伯爵的纹章印鑑,將回执递给罗杰。 整个过程简洁高效,但兰氛压抑。罗杰注意到,旁边还有其他几个小领主的管家或骑士侍从也在等待缴税,他们低声交谈著,脸上都带著忧虑。 —— “听说北边几个村子闹饥荒,有人开始抢粮了————” “伯爵大人已经加强了边境巡逻,但还是防不胜防。” “今年这日子,实在难熬啊————” 罗杰心头一紧,想起那些巴斯克难民和城气哈见的荒芜,莫名的觉得不久之后將有大事发生。 但他转念一想,德格伦村位於边陲,里面的人难以出去,气面的人也难以进来,就算气界发生再大的事情也仫盲己无关,这些担心纯属是多余的。 缴纳完税金,他收起回执单,向书记官道谢,隨后前往市场採购一些生活物资。 亚照老杰克和玛丽苏整理出来的採购清单,他逐一跑遍了各个商店。 “盐巴,橄欖油,蜂蜜,蒜苗,肉豆蔻————” 其中大部分都是上味料,普通农奴根本消费不起,这些全是为李昂买回去的。 照清单採购完,时间刚好是正午,罗杰担心士兵惹出什么乱子,来不及欣赏沿途的摊位,焦急的回到了酒馆。 幸好,农奴出身的士兵们办事都很谨慎,没有那一个人乱花钱,大家都把盲己的军餉用於购买一些实用的东西,比如食物,布匹,以及盐。 因为减少的运输成本,哈以拉塞乌杜尔赫利的盐巴要比奥利亚纳的便宜,奥利亚纳的盐巴要比行走於各个村子间的行脚商人卖的便宜。机灵点儿趁机的大量购买盐巴,打算回村后亏卖给邻居,以此来大赚一笔。 “都买好了吗?买好了我们就出发,爭取天黑前赶到下一个落脚点。”罗杰清点了一下人数和马车上的物资,確认无误后,下自出发。 回程的路上,流民逐渐增多,罗杰下自大家拔出短剑,仫流民队伍保持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儘管如此,还是有不少衣衫槛褸的流民主动靠上来,他们以为马车上堆积的货物是粮食,於是纷纷跪在地上乞討。 “老仕,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孩子快饿死了,发发慈悲!” 士兵们紧张地握紧了武器,照训练將马车围在中间,锋利的短剑对著气面。他们同情这些流民,但也仅此而已。 罗杰面色凝重,他扫视著这些面黄肌瘦、男女老少都有的流民,心中不忍。 “继续前进!保持队形!”罗杰沉声下自,“不要停,也不要动手,除誓他们攻击! “” 这个时候绝不亓心软。一旦开了口子,给了一点,立刻会有更多人上来,局面最终將无法控制。车上的盐、布料和那点珍贵的上味品是领地急需的物资,绝不亓有失。 车队在沉默的气氛中继续前进,直到路过了奥利亚纳,路上的流民才逐渐变少最后消失。 根据路上观察到的情况,罗杰判断奥利亚纳以北的地方,包括上帕利亚斯,伯爵直辖地,以及南庇里牛斯山区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奥利亚纳以南则相对较好。 由於没有流民挡路,眾人走起来格气轻鬆。 “兄弟们加把劲儿,咱们爭取在圣约翰节之前赶回去。” 圣约翰节一般在六月二十四日,是夏至后的重要节日,標誌著盛夏和农忙时节的到来,也是领民们难得放鬆庆祝的时候。士兵们听到这个,精神为之一振,脚步也加快了些。 > 第137章 圣约翰节 第137章 圣约翰节 罗杰等人回到村子时,圣约翰节即將开始。 《圣经》记载约翰是耶穌的表兄,曾经为其施洗並预告弥赛亚的来临,因此被称为“施洗者”。圣约翰节是基督教为纪念“施洗者”诞辰而设立的节日,可以看作是“仲夏节”的基督教化版本。 穿越之前,李昂曾有幸在澳门过过一次圣约翰节,因此知晓一些民俗传统和注意事项。 圣约翰节前一天的凌晨,李昂在老杰克的催促下起床,和村民一起对著简陋的十字架祈祷。 祈祷一遍还不够,上午十点还要祈祷第二遍。 “老爷,这是为了纪念《路加福音》里约翰之名由天使所赐!”老杰克在旁边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李昂数次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 “村子里叫约翰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也没听说谁见过天使啊————” 他在肚子里暗自腹誹道,手上的动作却是一刻不停。 约翰这名字在欧洲的流传度不亚於中国的张伟,几乎每个村都有一个老约翰,一个小约翰,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碰见“长腿”约翰,“高个儿”约翰,“矮子”约翰———— 祈祷完毕,由老杰克在空地前领唱《施洗者颂》,每人手上都抓著一把圣约翰草。 "juan bautizaba en el desierto y predicaba un bautismo de penitencia para perdon de los pecados." 老杰克的歌声一言难尽,好在村民也都唱的不咋地,李昂跟著跑调的歌声唱到一半就被迫停了下来,因为吃饭的时间到了。 午餐照例由领主免费提供,李昂不想让领民觉得自己小家子气,所以准备的格外丰盛。 数十张桌子拼接成一条长龙,村民自己从家里搬来板凳和椅子入座。自由农坐在首席,其次是农奴,奴隶则坐在最尾端。 但即便是奴隶,今天也能分到一碗比平日稠厚的麦粥、一块加了盐和野菜的麵饼,以及一小片咸鱼。 午后,饱餐一顿的人群在村外的空地上升起篝火,象徵“为圣徒开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会掐一段迷迭香或者蒜薹,轻轻拍过路人头顶,说“sanjoantalegri”,为亲朋好友赐福。 罗杰歷经长途跋涉后,没有精力参与这些活动,老老实实低头让小汤姆给自己赐福。 "sanjoant“alegri!" 小汤姆笑嘻嘻地用一把新鲜的迷迭香枝条,轻轻拍了拍罗杰的头顶。罗杰无奈地笑了笑,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后颈。 李昂也参与了这个简单的赐福仪式,他特意走到那些恩克雷来的“半农奴”和奴隶们面前,让年轻的农奴们也为他赐福,並同样回以祝福。 这一举动让周围人感动万分,不少奴隶当场承诺会永远忠於李昂。 傍晚,村民们开始將一些用草扎成的、象徵旧年病痛和霉运的“小人”投入火中,看著它们化为灰烬,发出阵阵欢呼。 李昂命令小汤姆牵来一只温顺的美利奴羊,让羊和村民一起舞蹈。 1022年,巴塞隆纳的一位牧童把自家山羊牵到篝火旁取暖,羊蹄踩到未燃尽的松果,火星蹦进羊毛,整只羊立刻燃烧起来。眾人纷纷拿水桶追赶羊,火最后灭了,羊却毫髮无伤,只是被剃了半边毛。 事后当地就流传起“圣约翰赐羊不燃”的神跡,民眾於是每年圣约翰节都会將羊带到篝火旁。 小汤姆牵来的美利奴羊显然没经歷过这种大场面,羊蹄紧扣著地面不愿前进,最后被几个男人强行抱了过来,嘴里发出恐惧的咩咩声。 將近午夜的时候,人群来到村口小溪边。 得到蓄水池的补充后,溪水的流量明显扩大了几倍。原本的草地被河道占据,蔓延至一户人家的田埂。 村民脱下鞋子,把脚泡入水中,並用冷水洗脸。 数百人聚集在水边,很快將村口挤得人满为患。 李昂静静看著这一幕,没有参与进去。 “上游的人用冷水洗脚,下游的人用洗脚水洗脸,更下游的人则使用其他人的洗脚水和洗脸水,这实在太不卫生了。” 次日,节日庆祝结束,农民们悠然自得的享受空閒时光,奴隶也被放了假,允许在这两天休息。 李昂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最后被女僕玛丽苏叫醒。 “老爷,罗杰大人说要见您。” “快让他进来。” 李昂猜测罗杰是来向他匯报外出所见的情况,於是吩咐玛丽苏额外多准备一份早餐。 “老爷,瓦片在奥利亚纳全部售出,获利18枚银幣。我们到达拉塞乌杜尔赫利后,门卫迟迟不让我进入城堡,最后花了足足30枚铜幣才得以进入。 “你没亮出罗塞洛家族的纹章?” 李昂觉得一般的守卫不应该这么贪婪才对,疑惑的问道。 “我穿著纹章罩袍,还递交了文书,但这些都没有第纳尔好使!” 罗杰撇了撇嘴,语气略显无奈。 “路上有成群结队的流民,好在没有出什么岔子,这是內库的书记官给我的回执。”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羊皮纸。 李昂接过回执单,上面清晰地记录著缴税数额、日期,並盖有乌赫尔伯爵的纹章印鑑0 他拉开抽屉,里面密密麻麻躺著数十张这样的回执单,近的就在去年,远的可以追溯李昂爷爷那代。 “这些缴税单勉强可以算作半部罗塞洛家族史了————” 李昂轻嘆一声,將新的回执单小心地放进去,合上抽屉。 恰巧这时,玛丽苏推门而入,手上端来两个银质盘子。 这两个盘子来自於奥尔加尼亚男爵高斯弗雷德赠送的那套餐具,以往只有重要场合才会拿出来。 玛丽苏適时解释道,“老爷,餐具昨天全被用在了宴会上,现在还没来得及清洗,只剩下————” “没事,乾脆以后都用这套盘子。” 李昂摆摆手,“银器不容易藏污纳垢,看著也清爽。”他心里想的却是金属器皿更容易清洁消毒,减少病从口入的风险。当然,这个理由没法明说。 玛丽苏有些惊讶,但很快应道:“是,老爷。”她將盛著食物的银盘轻轻放在桌上,又退了出去。 罗杰此刻满心想著吃饭,对银盘只是多看了一眼。 > 第138章 坎特布里特堡 第138章 坎特布里特堡 夏收刚刚结束,萨斯阿尔巴斯村外变成了一个大军营,村子的木製柵栏外插上了两面纹章旗,一面是萨斯阿尔巴斯骑士的山雀旗,一面是贡萨洛骑士的麋鹿旗。 伊比利亚没有麋鹿,这杆麋鹿旗证明贡萨洛的祖先应该来自北方的法兰西,或者更北一点儿的弗兰德斯。 萨斯阿尔巴村的骑士叫塔齐亚斯,是贡萨洛的女婿。因为二人的领地十分接近,所以这段婚姻是实打实的政治联姻。 自从对下帕利亚斯的战爭结束后,塔齐亚斯就没安安生生睡过一个好觉。他手下的徵召兵在战爭中死的七七八八,回来没多久又碰上十几年难遇的雨灾,但这些还只是开胃菜0 就在几天前,他另一块骑士领的管家蓬头垢面的逃了回来,哭哭啼啼的告知自己领主说坎特布里特堡已经被山贼和逃兵占领。 “老爷,我亲眼所见,他们是从下帕利亚斯方向过来的,这群人肯定是下帕利亚斯的逃兵和山贼。” 管家说的话不像是作假,但下帕利亚斯和自己领地之间隔著崇山峻岭,想翻越过来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塔齐亚斯一时间陷入犹豫。 领地里十几名青壮战死,再加上粮食绝收,他此时已经无力发动战爭。 坎特布里特堡位於萨斯阿尔巴斯西侧的群山之中,地势险要,土地贫瘠,只有三十多个村民,五个守卫,向来不受重视。 但城堡毕竟是城堡,既然能轻易攻占,就说明这群人不是一般的山贼。 出于谨慎起见,塔齐亚斯叫来了自己老丈人帮忙。 失地之罪他可不敢承担,不管怎么样,坎特布里特堡都必须收回来。 现在,萨斯阿尔巴斯村已经集结了25名徵召兵,三名骑士侍从,还有塔齐亚斯和贡萨洛两位骑士。 徵召兵们在村口外的营帐里隨处搭锅造饭,拉屎撒尿,原本就臭气熏天的村子此刻完全变成了一个大猪圈。 萨斯阿尔巴斯村的领主大厅中,塔齐亚斯、贡萨洛,以及几名骑士侍从正在议事。 塔齐亚斯没有多说废话,直奔主题:“这次召集大家来就是为了收復被山贼占据的坎特布里特堡,过了这么长时间,保不齐这件事就会传到男爵耳朵里,到时候我这个骑士就当到头了。” 说到这里,他感激的看了贡萨洛一眼,继续讲道。 “根据我那个胆小如鼠的管家,以及这几天的侦察来看,坎特布里特起码有三十名山—— 贼,他们在那里践踏我的土地,鱼肉我的百姓,是一群十恶不赦的恶魔。” 闻言,几名侍从露出同仇敌愾的表情,跟著咒骂起来。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见士气可用,塔齐亚斯趁热打铁,提议明天就向坎特布里特堡进军。 “恕我直言,塔齐亚斯,请问你清楚城堡的详细构造,山贼的兵力和布防,以及周围的地形图吗?” 贡萨洛长期与南边的异教徒打交道,性格十分稳重,没有被塔齐亚斯的三言两语感染,反而询问起细节。 “额————这个————” 塔齐亚斯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出来。 贡萨洛见状无奈的摇了摇头,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把女儿嫁给他了。 “而且,我们的总兵力只有三十人,和守军人数差不多,不具备任何优势,我认为攻城这件事还需从长计议。” 听贡萨洛这么一解释,侍从们恍然大悟,纷纷觉得有道理。 “没错,大人,我们人数不多,贸然进攻可能会適得其反。” 塔齐亚斯想要出言反驳,嘴唇蠕动了一下,半天想不出来说辞,最后乾脆自暴自弃。 “那你们说要怎么办?” “这————” 侍从们没一个敢说话,只是默默往后挪动脚跟,將眼神转向身材魁梧的贡萨洛。 “哎————” 贡萨洛扶额,越发后悔联姻的决定。 “一个月以前,伯爵宫廷里发来文书,任命李昂·德·罗塞洛担任南境守备官,他应该有义务处理这件事。” “是那个雄师”李昂?”塔齐亚斯情绪激动的问道。 “没错,就是他,我之前跟他有点儿交情,厚著脸皮或许能把他请过来。这样咱们就保险多了。” “雄师李昂————”塔齐亚斯重复念了一遍,隨即又担心起来,“万一他把失地这件事告诉宫廷怎么办,这可是大罪!” 贡萨洛沉吟道:“李昂不是目光短浅之人。山贼占据城堡,对南境所有领主都是威胁,尤其是距离不远的德格伦。” “如果放任不管,这些山贼站稳脚跟后,很可能会四处劫掠,甚至与流民合流,酿成大祸。作为南境守备官,他也有责任维护秩序。我们可以以此为理由,邀请他共同出兵。 当然,战利品的分配和收復城堡后的利益肯定得给他一部分。” 他看向塔齐亚斯,语气严肃:“你需要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和谦卑,塔齐亚斯。我把伊莎贝尔嫁给你可不是为了让她跟著你受苦的!在你解决萨斯阿尔巴斯村的粮食缺口以前,她先在塞格雷住著。” 贡萨洛的女儿和乌赫尔伯爵的姐姐拥有同样的名字,都叫伊莎贝尔。只是二人一个嫁给了名不见经传的骑士,一个则嫁给了阿拉贡国王。 塔齐亚斯被训斥的唯唯诺诺,全程不敢说一句话,生怕贡萨洛提出让他和妻子离婚的话。 在中世纪,夫妻离婚在理论上需要神父的见证以及双方父母的同意。 但巴塞隆纳靠近穆斯林控制区,受异教徒的影响,不论是离婚结婚都简便的多,没有那么多繁文縟节。 只要父母同意,再由当地神父点头,婚姻双方立马就能解除夫妻关係。 塔齐亚斯听得冷汗涔涔,连连保证:“我明白,大人!我一定会办妥这件事。” “事不宜迟。”贡萨洛站起身,“我亲自写一封信,你派你最得力的侍从,带上我的信物和你的诚意,立刻赶往德格伦。记住,態度要恭敬,把情况说清楚,但不要显得过於被动。重点是强调共同的威胁和合作的好处。” 很快,一名叫做马丁的骑士侍从带著贡萨洛的亲笔信、一小袋银幣以及几匹还算像样的布料,骑上快马,朝著德格伦的方向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在德格伦,李昂正在为教授士兵们骑术而忙的焦头烂额。 战马的肩高普遍在1.5米到1.6米,这个高度,从高速奔驰的马背上摔下来可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歷史上坠马而亡的贵族不在少数,所以士兵们学习时都异常小心。 骑马前的第一课,李昂牵来自己的安达卢西亚战马,指著马蹄告诉士兵坠马后的人是如何死的。 “看到这铁蹄了吗?”李昂的声音严肃,他轻轻抬起战马的前蹄,展示那坚硬、边缘锋利的蹄铁,“高速奔跑时,马蹄的力量足以踏碎头骨、踢断肋骨。即使侥倖没被直接踢中,从这样的高度摔下,撞到地面、石头或者被后面的马匹踩踏,也非死即残。” 士兵们围成一圈,看著那硕大而危险的马蹄,都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脸上的兴奋和好奇被恐惧取代。小汤姆更是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所以,敬畏你们的坐骑,但不要恐惧。”李昂放下马蹄,拍了拍战马光滑的脖颈,战马温顺地打了个响鼻,之后,他让罗杰把所有骑乘马牵出来,让士兵尝试登上马背。 普通旅马的肩高只有1.2米到1.3米,並且性格温顺,即使不小心摔下来也没关係。 卡特、亚恩等几名骑过马的老兵主动走出来为士兵们做示范,教导士兵们如何安全地从马侧方接近,如何用平稳的语气和马匹交流,如何检查马具是否牢固。 不过总有愚笨的傢伙学不会,慢慢的,耐心讲解变成了呵斥,不久之后又变成了怒骂。 “该死的,我上战场之前也不会骑马,是一边跟老爷打仗一边学的,没几天就会了这群木槌到底是怎么回事?” 中午,被气得不轻的卡特坐在营房的门槛上不解的说道。 “那能一样吗?咱们那时候不会骑马就得死,哪像他们现在每个月还有钱拿?” 小汤姆抱著一根茭白走了过来,掰开分给卡特一半。 “喏,蓄水池边上长的,刚挖起来。” 领主大屋的空地上整齐的摆著一堆木料,上面是七八面等待晾乾的涂有蓝底猎鹰纹章的橡木盾牌。 村里的老木匠巴德正和管家老杰克一起製作圆盾,他们將基本风乾的橡木和榆木等优质木材用手斧,木锯,凿子和刨子等工具製成一块块厚约一英寸半,长短不一的木板,用几颗铆钉將木板拼接在两根横樑上。 —— 然后將其边缘修砍打磨成直径两英尺的圆形,再涂上染料,最后在两根横樑间加上木製握柄和可调节长度的皮带。 这批新制的木製圆盾比上次赶製的圆盾要更结实耐用,但是由於能做木工的人手太少,两个老傢伙一天也就最多能製作一面这样的木製圆盾,就这速度还是因为之前修路时留下了不少的木材,节省了收集木材的环节。 巴德一边用凿子给横樑凿孔一边对身边给圆盾修边的库伯问道:“老管家,您说老爷为什么不製作方盾,那种盾製作起来快得多,而且还能將身体全部遮挡。” 老杰克放下了手中的创子,拿起一面半成的木盾摸了摸边缘毛刺,抬头答道:“老爷说了,方盾太笨重而且方盾的四个角还会阻碍挥刺武器。而这种圆盾使用起来就没有这种问题,如果这种用铆钉牢牢固定在一起的圆盾再镶嵌铁凸圆於正中、边缘包上铁皮条、表面蒙上皮革就更会坚固了。 不过我们现在没有这个能耐,只能用铆钉和木樑拼接。包铁的活儿得交给卢克才行。 “” 说罢,老杰克话锋一转。 “巴德,你这木匠手艺可不赖,没有想不种地了,专门干木匠活儿?” 闻言,巴德呵呵一笑。 “老管家,不瞒您说,年轻的时候是想过有朝一日能开一家自己的木匠店。但咱们村就这么点人口,哪儿来的销路呢?做出来也没人买呀!” “这倒是个问题!”老杰克点了点头,隨即不再讲话,专心製作盾牌。 傍晚,老杰克给李昂送晚餐,趁机说出自己的建议。 “老爷,咱们村子里的手艺人不少,只是苦於没有市场,有东西也卖不出去。咱们能不能跟兰开斯特商队的人商量一下,以合作的形式加入他们。” 今天的晚餐是一碗热腾腾的野兔燉豆,两块黑麦麵包,还有一小杯掺了蜂蜜的酸麦芽酒。 李昂接过餐盘,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思考了一会儿。 他让老杰克把木门掩上,只留一条缝,让初夏的晚风带著马粪与青草混合的味道溜进来。 “商队的事情我思考过,这个办法確实可行,不过一定要保证质量。” “木器和陶器的可替代性很强,如果没有突出的特点,即使老詹姆斯肯帮我们也没用。” —— 李昂用木勺搅动著碗里的燉菜,继续说道:“下次商队过来时我会跟他们聊这件事,你可以把我刚刚说的话带给村子里的工匠,让他们把握好这个机会。” “是,老爷!” 老杰克细心的帮李昂点燃蜡烛,隨后关上门,退了出去,脸上的笑容全藏在皱纹里。 “哎,老杰克不了解商业贸易,思维还简单了点。封建采邑制度背景下,大部分庄园村落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王国,通常会外界商品很少或者没有需求,能不能卖出去还难说。” 李昂一边大口吞咽,一边翻开地图。觉得自己的封地要是再往南一点就好了,南边靠近拉里代谢赫国,拥有大面积平原,粮食、兵员、战爭藉口三样都不缺,正是干大事的好地方。 (感谢友友们的月票、打赏以及推荐票,作者菌无以为报,必竭诚码字以奉上君) > 第139章 求援信 第139章 求援信 营房前的牧场上,李昂正提著棍子监督士兵们进行改进后的战阵训练。这里的牧草已经被吃完还来不及生长,羊群被老杰克安排人牵到了西边,留出的空地刚好让给士兵。 思来想去,他决定把这支队伍命名为南境守备队,掛在南境守备官这个头衔下面,而非德格伦村或者李昂自己的私兵。 这样做有如下几个好处,一是可以借著巡逻守卫南境的名头找阿尔瑙要军餉,二是万一发生衝突,可以拿这个名字当马甲。 “打你的是守备队,关我李昂何事?” 考虑好后,他將士兵们名单写好,末尾附上自己的签名和纹章,准备等这段时间的训练结束后挑人送到拉塞乌赫尔赫利。 然而,正思考间,他的余光突然瞥见一个冲在阵线最前面的冒失鬼,於是上前提醒道。 “往后一点,別冲这么快,对,很好!” 一旁同样提著棍子的罗杰看见这一幕,上去当即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棍棒下去。 “配合!配合!这是在战阵中,谁让你跑这么快的?你急著送死去吗?滚回来重来一遍!” 被揍的士兵赶紧爬起来揉著挨打的地方回到盾阵之中。 “收阵!” “嚯嚯!” 全体士兵放下圆盾,短矛立在身前,收拢成一线。 “后转!” “嚯” 齐齐向后转身。 “列阵” “嚯!” “前进” “嚯嚯嚯!” 这次的矛盾阵线行进终於要整齐严密些了,罗杰又纠正了矛盾线阵中几个明显错误的动作,讲解了动作要点,便让所有人分成四组独自训练。 “好了,各个小组分散训练,一定要注意相互配合。 ,见士兵们的集体训练完毕,罗杰不禁有些手痒,他拿来一把木剑和圆盾,走到小汤姆和卡特的小组中,和他们一起进行训练。 李昂知道罗杰的心思,所以特意过来协助。 “防御冲阵!” 闻言,罗杰和士兵们將圆盾举到胸前,身体前倾,右腿退半步抵住地面,手中短矛靠在圆盾右上缘。 李昂满意地眯眼,绕到侧翼,突然提速衝刺,木棍横挥,直取最边缘的小汤姆。小汤姆眼角余光捕捉到风声,猛地收肘,把圆盾斜挑。 “当”的一声,木棍被盾缘卸开,可他也被震得连退两步,阵线顿时凹进去一块。 “快填上去!”罗杰焦急的呼喊到。 幸好这时卡特反应敏捷,及时填补了空缺,避免阵型被定点突破。 李昂重新捡起木棍,站在高处欣然看向底下汗流浹背的士兵。 “训练了二十几天,这群傢伙算有些精兵强將的样子了。” 德格伦西侧,这里原本是一片灌木丛和草丛,现在数十栋简易木屋拔地而起,周围在 老杰克的带领下开垦出来大片耕地。 只不过这些耕地暂时还无法种植农作物,还需要养个一年半载才能长粮食。 “管家大人,隔离带已经砍出来了,现在能点火了吗?” 一名穿著粗布亚麻衣裳,裤腿挽到膝盖的年轻农奴气喘吁吁的跑来问道。 “点!注意火星子別窜走了。” 老杰克也同样是一副农夫打扮,只是手上多了纸笔和用来测量长度的绳子。 得到命令后,农奴立刻转过身来对远处的同伴高呼。 “大人发话了,点火!” 其他人闻言,纷纷从怀里掏出半月形的火镰,然后从隨身携带的火绒包里取出一点乾燥的引火物,用火镰“嚓嚓”几下打出火星点燃,再小心翼翼地凑到早已准备好的、堆成一条线的乾燥灌木和杂草上。 很快,一道火线在西侧边缘燃起,浓烟滚滚,啪作响。 火焰吞噬著残留的灌木和草根,將土地暴露出来,同时也用高温杀死部分害虫和杂草种子,为未来的开垦做准备,燃烧后留下的草木灰还可以用来当肥料。 农奴们拿著长柄耙子和树枝,警惕地守在火线两侧,防止火势蔓延到不该烧的地方。 老杰克眯著眼,看著腾起的烟雾和火光,心中盘算著这片新开垦的土地能有多大面积,来年能种些什么。 “老爷说要试种水稻,但水稻需要大量的水,或许可以在靠近小溪的低洼处规划一小块水田。主要还是得种耐旱的麦子和豆类。” “不过豌豆吃多了容易胀气,今年还是少种一点为好,可以多种点鹰嘴豆。” 半个小时以后,火焰烧光了土地上所有的杂草和树枝,最后自然而然的熄灭。 被火炙烤过的土地散发出一股浓浓的焦土气息,混杂著草木灰的独特味道。农奴们开始用木耙和锄头清理残留的焦炭和较大的石块,平整土地,少数实在搬不动的则由眾人合力扛走。 老杰克拿出绳子,指挥著农奴们丈量土地,用削尖的木桩和麻绳划分出大致的地块。 他计划將靠近水源、相对平坦肥沃的区域划为来年的粮田,稍差一些的坡地则准备种植豆类或放牧,最边缘靠近树林的地方则保留作为柴火林和猎场。 担心火焰嚇到羊群,他命人把美利奴羊赶到了更西边的山坡上。 那里鲜有人跡,草木茂盛,缺点就是野兽太多,羊群的安全难以保障。 “管家大人,水渠那边人手不够,巴德师傅说有石块把渠道堵住了,需要多来几个人帮忙。”又有人跑来传话。 老杰克看了看眼前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的烧荒工作,点了几个看起来体力还不错的农奴:“你们几个,带上绳子和铁钎过去。” 铁钎就是一桿铁製长棍,顶头被削尖,用来撬动难以搬运的巨石。绳子则是用来捆绑石块,方便多人合力拖拽或利用槓桿原理移动。 被点名的农奴立刻从旁边的工具堆里拿起几根沉重的铁钎和几卷粗麻绳,跟著传话的人匆匆赶往水渠工地。 老杰克自己则留在新垦地,继续监督最后的平整工作,同时盘算著人手分配。 “水渠是磨坊的关键,必须优先保证;新垦地的初步整理今天可以完成;军营和木工活计可以稍微放缓;陶器作坊那边有固定的工匠,暂时不用操心;卫队的训练雷打不动————” 想来想去,老杰克认为现在最缺的还是可靠的人手,尤其是识点字、会算数、能帮他分担管理压力的人。 “老爷上次提过要搞一个扫盲班,但最后又放弃了。除了教会的修士,没人愿意来教这群泥腿子识字————” 他正想著,远处村口方向传来一阵马蹄声,似乎不止一骑。老杰克心中一凛,直起身子望去。 只见两骑正沿著村道快速接近,前面一人穿著简单的皮甲,后面跟著的像是传令兵,马背上插著一桿小旗,旗帜上的图案看不真切。 似乎是一只山雀。 “大人,我是来自萨斯阿尔巴斯的马丁,塔齐亚斯骑士的侍从。” 马丁看到村口正在训练的士兵后,立刻下马表明身份,生怕遭到误会。 李昂先老杰克一步看到马丁,拿起长剑走了上去。身后的士兵见状,也心照不宣的从左右两侧包围,堵住了村口的去路。 “萨斯阿尔巴斯————” 李昂低头沉吟了一会儿,最后还是老杰克在一旁提醒道。 “贡萨洛的女婿,塔齐亚斯!” “哦!我想起来了!在德格伦的西南边上,隔这里只有15英里的路程。” 李昂恍然大悟,隨后走上前接过马丁递上来的文书,逐字逐句检查。这年头纹章学並不完善,冒充贵族骗吃骗喝的可不少,所以不得不谨慎一点。 確认对方身份无误后,他这才邀请马丁进村。 —— 马丁鬆了口气,牵著马跟隨李昂和老杰克走向领主宅邸。他一路好奇地打量著德格伦村,感觉这里的环境比萨斯阿尔巴斯要好上不少。 “难怪贡萨洛大人对罗塞洛骑士如此推崇,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行人进入领主大屋,马丁没有忘记自己此行的任务,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件双手递了上去。 “李昂大人,这是贡萨洛骑士写给您的亲笔信,以及我主塔齐亚斯骑士的问候和———— 一点微薄的礼物,恳请您过目。” 李昂接过信件,拆开封蜡。贡萨洛的字跡他认识,风格一如既往的潦草无比,但他还是捏著鼻子看了下去。 信中简明扼要地说明了坎特布里特堡失陷的经过,包括被不明山贼袭击,大致有三十个敌人等等。 最后末尾,贡萨洛恳求李昂能以南境守备官的身份出兵帮助自己,並且承诺会分给他三分之一的缴获,以及所有的俘虏。 李昂放下信件,瞥了眼马丁带来的礼物,陷入沉思。 信写的很有诚意,剿匪也確实是他应当履行的义务,更遑论还有战利品可拿。 “老杰克,把地图拿过来。” 坎特布里特堡他有点印象,是塔齐亚斯名下的一块偏远、贫瘠但地势险要的小领地否则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就被山贼占领。 很快,老杰克拿来了一张相对粗糙的地图,上面標註了附近主要地形和领主封地。 这张地图有些年头了,恐怕比李昂的岁数还要大,抖落了一地的灰尘。 李昂將它铺在桌上,手指在上面滑动,最终停在德格伦西南方向一片表示山区的阴影区域,那里用简单的线条画著一个小城堡的標记,旁边写著“castelldecantabrit”。 “在这里————”李昂低声自语。 从地图上看,坎特布里特堡確实位於群山之中,控制著一小片山谷和通往更深山区的要道。它距离德格伦直线距离不算太远,但山路难行。距离萨斯阿尔巴斯的主村更近一些。 “马丁侍从,”李昂抬起头,“贡萨洛骑士在信中说,这些山贼可能混有逃兵。你们有没有更具体的线索?比如,他们的装备、纪律性如何?有没有人听到他们说什么特別的话,或者看到什么特別的旗帜、標记?” 马丁努力回忆了一下,回答道:“回大人,管家说那些人衣服杂乱,不少人穿著皮甲或残破锁甲,武器也像是制式的长矛和砍刀,不像普通山贼用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摩尔人的弯刀,骑弓,也有咱们惯用的短剑,短矛。” 光凭这点线索根本无法判断山贼的来歷,李昂知道从马丁嘴里估计问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於是召来罗杰和老杰克,打算三人单独商议。 “我们商议一下,待会儿给你答覆。玛丽苏,带他们下去休息。” 马丁走后,李昂將贡萨洛的信和地图推到罗杰和老杰克面前,简要复述了情况。 “敌人有三十人左右,占据著坎特布里特城堡,疑似其中混有逃兵,装备也不差,有一定纪律。”李昂总结道,“塔齐亚斯那边能凑出大概二十五名徵召兵,加上他自己和贡萨洛两位骑士,以及几个侍从。” “贡萨洛希望我们以南境守备官”的名义出兵,承诺分给我三分之一的战利品和所有俘虏。” 罗杰眼睛一亮:“老爷,这是好机会啊!咱们的守备队正需要实战检验,而且战利品和俘虏————” 老杰克却眉头紧锁:“老爷,这仗风险不小。咱们的士兵训练时间短,没打过硬仗,更別说攻城了。” “而且城堡再小,也是城堡。强攻损失会很大。而且————”他压低声音,“您也说了,这些人不像普通山贼,万一背后有什么麻烦就糟了。” 李昂点点头:“老杰克说得对,不能贸然强攻。但机会也確实存在。” “第一,剿匪是我们的义务,尤其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不能让这股势力坐大,威胁到德格伦。第二,实战是检验和锻炼军队最好的方式。第三,战利品和俘虏对我们有用,俘虏可以充当奴隶。” 说到这里,老杰克和罗杰同时安静下来,二人大致明白了李昂的意思,知道战爭不可避免。 “老爷,我现在去准备粮草和军械。” “我去召集士兵。”罗杰也跟著离开。 第140章 萨斯阿尔巴斯 第140章 萨斯阿尔巴斯 两天后,萨斯阿尔巴斯村中,一个骑手飞奔著跑进来,报告说东边有一支二十人的队伍正朝这边走来。 “他们的装备十分精良,有五个人身穿铁甲,其余士兵全部身著镶铁皮甲。” 闻言,村落中的徵召兵顿时慌乱起来。尤其是那些被强行带过来的胆小鬼,此时一脸恐惧的躲进村中央的石制院墙。 当贡萨洛和塔齐亚斯带著三个侍从来到萨斯阿尔巴斯西边的山丘上时,发现远处有一群蓝色的东西在旷野上浮动,走近看时,才发现是李昂的军队,罗塞洛家族专属的蓝底猎鹰旗帜在队伍中间高高飘扬。 “一、二、三——五” 塔齐亚斯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嘴里惊呼道。 “五副全套铁甲!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难不成罗塞洛还兼职做佣兵生意吗?” 这不怪塔齐亚斯惊讶,正常情况下,一个骑士能拿出两副柳环锁子甲就不错了,更別提全套的装备。能拿出五套铁甲,要么就是家里有矿,要么就是私底下兼职別的活儿,总之靠种地是绝对种不出来的。 贡萨洛稍微冷静一些,策马上去迎接。 “好久不见,我亲爱的朋友,最近过的还好吗?” “托上帝的福,最近很好!” 李昂对贡萨洛骑士的印象还不错,也策马上前,两人在马上互相致意。 “这是我的女婿,塔齐亚斯,他是萨斯阿尔巴斯和坎特布里特的领主。” 贡萨洛侧身介绍道。塔齐亚斯连忙上前,因为有求於人,所以说话客气的多。 “上帝保佑,感谢您能来,说实话,我现在已经没有別办法了————” 到达萨斯阿尔巴斯后,李昂没有让士兵进驻村落,而是在村子外面的缓丘上扎营。 按照老规矩,五人一组,先在外围挖一圈简易壕沟,然后將削尖的木桩钉入地面,最后用隨军携带的牛皮搭建帐篷。 他倒是不怎么担心有敌人来袭,而是对那些毫无约束纪律的徵召士兵和农夫不放心。 “这群人就像生在朽木上的蠹虫,还是离远一点为好。” 因此,李昂三令五申,严禁士兵们同陌生人接触,以免被不良习气带坏。 这二十人里,有一半都是之前上过战场的老兵,包括小汤姆,卡特,还有卢克。 —— 本来李昂没有打算让卢克跟过来,但耐不住后者强烈恳求,再加上队伍里刚好少了一个人。 “卢克,你铁匠当的好好儿的,怎么突然又想要跟老爷打仗了?” 小汤姆笑嘻嘻的凑上来,手里拿著一块破亚麻布擦拭自己的月刃斧。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 卢克半杯麦酒下肚,摇头晃脑的娓娓道来。 “老爷之前吩咐我研究高炉,可那玩意儿太难了,试了好多次,不是温度不够,就是炼出来的铁杂质太多,脆得很。我头髮都快愁白了。” “可这跟出来打仗有什么关係?”周围人不解的问道。 “你难道没听说吗?”卢克不可思议的说道,“《圣经》里面说,“铁器钝了,若不將刃磨快,就必多费气力;但得智慧指教,便有益处。” 卢克努力回忆著从老杰克那里听来的只言片语,试图让自己的理由听起来更神圣一些0 “我寻思著,这炼铁打仗都是力气活,但得有智慧指教。老爷常说要多看多学,我出来看看真正的刀剑是怎么用的,看看敌人的盔甲是什么样的,说不定就能琢磨出怎么把铁炼得更好。” “再说了,万一咱们打贏了,说不定能缴获点好铁,或者抓个懂行的俘虏呢!” 周围的士兵听了,有的点头觉得有道理,有的则笑著摇头,觉得卢克是找个藉口出来透透气。但无论如何,这个理由至少听起来不那么牵强了。 当天晚上,塔齐亚斯骑士在自己的石屋里布置了一个小型宴会,邀请李昂和侍从罗杰一起赴宴。 “大家在外边老实些,我一会儿就回来!” 叮嘱了几句后,罗杰转身哼著歌离去,留下十几双羡慕的眼睛。 塔齐亚斯的石屋总共有三层,外围是一圈两米高的石制围墙,从外观上来看和一座微型城堡相差无几。 宴会厅位於屋子的二楼,此时长桌上摆满了大盘大盘的牛羊肉,看得出来当地的畜牧业很发达。 罗杰插不上骑士们的谈话,无聊的坐在一旁大口大口灌著啤酒。 一个脸色沉稳的年轻侍从端著木製酒杯,绕过几个嬉闹灌酒的傢伙,来到末尾的罗杰身旁,问道。 “您就是罗塞洛大人的扈从?” 罗杰疑惑的放下酒杯,望了一眼这个身材高大,鬍鬚浓密的侍从,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找自己的搭话,不过还是礼貌的回覆了对方。 “没错,我叫罗杰!” “没有姓氏?”侍从惊讶的追问道。 “是的,我祖上只是平民。” 闻言,侍从眼里闪过一丝自豪感,仰头说道。 “我叫亚特·德·罗贝尔!” “您是卡佩家族的人?雄鹰之子?”罗杰对这个显赫姓氏有所耳闻。 “错了,卡佩只是旁支,后来侥倖当上了法国国王,没什么了不起的。” 见罗杰面露不不解之色,亚特清了清嗓子,继续解释道。 “我的姓氏来自巴黎伯爵罗贝尔,卡佩(capet)是家族的別称,直到七十多年前才出现,那群把地毯裹在头上的傢伙篡夺了法国王位,还大言不惭的自詡是家族正支,哼!” capet有地毯的意思,在有些传说和故事中,也说卡佩家族得名於一位喜欢戴一种独特帽子的先祖。 但显然在亚特口中,这个別称带上了贬义,暗指其出身或行为不够“正统”。 罗杰听得有些懵懂,他对法兰西那边复杂的贵族谱系和恩怨並不了解,但能感觉到亚特语气中的高傲和对卡佩家族的不屑。 “原来如此————”罗杰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好含糊地应了一声,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亚特似乎也意识到跟一个没有姓氏的平民侍从谈论这些过於遥远,便转换了话题,语气依旧带著优越感:“你跟著李昂大人多久了?我看你们的队伍装备很不错,训练也十分有素,不像塔齐亚斯大人手下这些————”他瞥了一眼不远处几个已经喝得东倒西歪、大声喧譁的侍从,鄙夷地摇了摇头。 罗杰心中有些不快,但碍於对方身份和场合,还是答道:“我跟了老爷几年了。我们的装备是老爷想办法置办的,训练也是老爷亲自抓的。” “李昂大人確实有些本事。”亚特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 最后,罗杰实在无法忍受这个装模作样的傢伙,藉机找了个藉口离开了。 “贡萨洛骑士那么稳重的一个人,为什么麾下的侍从会如此轻慢,真是奇怪。” 村外的营地中,塔齐亚斯慷慨的送给守备队几大块猪肉和一大桶淡啤酒。小汤姆安排人燉了满满一锅洋葱燉猪肉,所有人都分到了不少可口的啤酒。 为此,塔齐亚斯可心疼了好长一段时间。这些食物全是他一点一点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为的就是让李昂的士兵吃饱喝足,然后帮他夺回城堡。 “早知道当初多派点守卫过去了。”他在心里暗自腹誹道。 坎特布里特堡是罗马人遗留下来的一座小型军堡,位置偏远,阴冷潮湿,不適合长期居住。 塔齐亚斯和妻子常年居住在萨斯阿尔巴斯村的石屋里,这里土地平旷,靠近干道,偶尔还能出去打猎放鬆一下,比坎特布里特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 回到村外营帐的时候,士兵们已经睡下,检查完四周的哨位,李昂召集罗杰,小汤姆等人军议。 几人环坐在李昂宽阔的军帐中。 李昂观察了一会儿帐中的眾人,见没有人喝醉,点头道。 “很好,你们还有最基本的警惕,从踏出德格伦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要保持这种隨时会遇敌,隨时能迎敌的心態,我允许你们有所鬆懈,但绝对不能懈怠。” —— 眾人老老实实的应诺,只有角落里的卡特胆战心惊的擦了一下额头的汗。 他之所以没喝醉完全就是因为酒水不够,跟保持警惕没有半毛钱的关係。 “幸好这次出征的都是几个喝不醉的酒鬼,否则指定要挨骂。” 说完,李昂拿出一张由贡萨洛交给他的坎特布里特堡周边地形图,简明扼要的说道。 “塔齐亚斯骑士决定后天凌晨日出时从萨斯阿尔巴斯出发,全军向坎特布里特开进。” “目前,集结在萨斯阿尔巴斯的军队总共有三支,总人数在五十左右。包括三名骑士,四名扈从,20名徵召步兵,5名弓箭手,然后就是咱们的守备队。” 李昂带来的二十人中,有五人身穿锁子甲,头戴护鼻铁盔,左腰悬掛手半剑,右腰掛钉头锤或者战斧,身背包铁大圆盾。 剩余十五人身穿镶铁皮甲,腰掛短剑,身后背著包铁圆盾和短矛,其中五人携带猎弓或者步弓以及箭囊,箭囊中有二十五支倒刺箭矢。 “若是攻城,塔齐亚斯的徵召兵及扈从们作为第一梯队,我们是第二梯队作为攻坚的主力。” “若是野地对决,我们守备队作为全军左翼。” “现在我说说守备队的具体部署和安排———— ", 第141章 羞与蠢蛋为伍 第141章 羞与蠢蛋为伍 第三天,李昂和麾下的士兵们早早起床,等待接收塔齐亚斯骑士出征的指令,但他们左等右等,愣是不见一个人过来。 “怎么回事?难不成所有人都睡过了?” 李昂一边在心底埋怨这群不靠谱的猪队友,一边翻身上马向萨斯阿尔巴斯村中央走去。 “啪!啪!” 一个农奴徵召兵被脱光了上衣,双手缠绕著捆绑在身后的樺木桩上。 前天宴会上与罗杰搭话的亚特折手持皮鞭,一鞭一鞭狠狠抽打农奴裸露的后背。 “这是怎么回事?”李昂不明所以,扭头询问身边一个看热闹的村民。 村民转过头见站在自己身边的竟然是尊贵的骑士大人,连忙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大人,听说这个胆小的傢伙昨晚想要逃跑,不幸被亚特大人抓住了。” 说完,村民小心翼翼的看了李昂一眼,隨后立马低下头,盯著自己的脚尖。 “真是见鬼!” 李昂小声嘟囔了一句,大步朝塔齐亚斯的三层石屋走去。 刚好这个时候贡萨洛也推门走了出来。见到李昂后,他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实在抱歉,罗塞洛。这个农奴是从阿格拉蒙逃过来基督徒,我原以为他是个勇敢无畏的人————” 阿格拉蒙原本是乌赫尔伯爵下辖的一座骑士领地,在三十年前被塞赖古斯泰埃米尔国占领,至今仍未收回。 见是对方的私事,李昂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催促贡萨洛和塔齐亚斯动作快一点。 “清晨雾气还没有完全散开,是行军的最好时机,如果错过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再等一天了。” 闻言,贡萨洛当即表示半个小时以后就能出发。隨后他大声招呼著自己麾下的士兵,命令所有人集合! 贡萨洛此行一共带了15名徵召兵,相当於他领地军事力量的一半,可见他虽然嘴上瞧不来塔齐亚斯,但实际依旧对自己的女婿十分看重。 半个小时以后,大军终於开拔。长途行军最能检验军队纪律和组织性的,明眼人一下子就看出来普通徵召兵和李昂精心训练的守备队的差距。 徵召兵们三五成群,队形鬆散,边走边閒聊,甚至有人把长矛当拐杖,武器碰撞声、 说笑声、咳嗽声不绝於耳。反观李昂的守备队,二十人分为四组,每组五人,排成两列纵队,沉默而有序地行进。 他们嘴里衔著一根短木棍,一端用绳子系在脖子上,避免发出声音。 贡萨洛看著这一幕,眼中讚赏之色更浓,同时也对自己女婿麾下那些散漫的徵召兵感到无奈。塔齐亚斯则脸色有些难看,他试图呵斥自己的手下保持秩序,但收效甚微。 “罗塞洛不愧是被称为雄狮的男人。等这次回去以后,我也要像他一样训练自己的士兵。” 贡萨洛的领地靠近拉里代谢赫国。每年总避免不了要与异教徒產生边境摩擦。对他来说,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军队极为重要。 队伍沿著蜿蜒的山路向坎特布里特堡方向前进。越靠近山区,道路越崎嶇,气氛也越紧张。李昂让罗杰带著卡特作为前哨,提前侦查道路和可能存在的伏击点。贡萨洛也派出了自己的斥候。 中午时分,队伍在一处有水源的林间空地短暂休息。李昂与贡萨洛和塔齐亚斯匯聚在一起,铺开简易地图。 “现在我们距离坎特布里特堡已经不足五英里,敌人隨时有可能发现我们,必须加派斥候的数量,並隨时准备应对可能到来的伏击。” 通往坎特布里特道路两侧的山坡极其陡峭,在李昂看来,这些山坡全都是天然的绝佳伏击点。只要敌人不傻,就绝对不会放任大军开到城下,一定在半路进行偷袭。 “罗塞洛说的没错,塔齐亚斯,你应该约束好自己的士兵,看他们现在成什么样子?” 塔齐亚斯被岳父教训的无言以对,阴沉著脸走回队伍中间,当即拔剑砍掉了一名士兵的头颅,李昂则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嘴里忍不住喃喃道。 “我只是让他管理好士兵,可没让他杀人。这下完了,本来人数不多,现在又少了一个,並且还让士兵心中產生了恐惧和猜疑。早知道是这样,这件事我就不应该管。” 但事已至此,李昂不可能中途折返,只能硬著头皮继续往前走。 来到距离坎特布里特两英里的地方时,两侧山坡突然拔高,中间只留下一条极为狭窄的小道。 李昂大声制止住行进的队伍,在道路前犹豫不决。 “怎么回事?为什么不继续走?” 塔齐亚斯骑在马背上已经能看见坎特布里特堡的跺口,正幻想著一举击溃敌军,拿回自己的城堡。 现在见前军突然停下,策马上前有些不满的问道。 李昂没功夫跟这个傻子解释,他直接叫来贡萨洛。 “前面这段路太狭窄了,”李昂指著前方那条夹在陡峭山坡之间、仅容三四个人並排通过的小道,面色凝重,“如果敌人在这里设伏,滚下巨石或檑木,再以弓箭射击,我们队伍拉得这么长,首尾不能相顾,绝对会死伤惨重。” “即使没有伏兵,这样狭窄的地形也极大地限制了我们兵力的展开,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阵型会立刻崩溃。” 贡萨洛顺著李昂手指的方向望去,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立刻意识到了危险。“你说的对,罗塞洛。这地方太险了,简直是天然的屠宰场。我们必须先派精锐斥候彻底侦查两侧山坡,確认安全后才能通过。” 塔齐亚斯却不以为然:“罗塞洛爵士,您也太谨慎了。那些山贼不过是一群乌合之眾,怎么可能想到在这里设伏?而且我们这么多人,他们敢吗?我看您是怕了!” 他急於夺回城堡,又刚刚用血腥手段强行压制了部队的混乱,此刻正想一鼓作气。 李昂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塔齐亚斯骑士,用士兵的生命去验证敌人的愚蠢,是统帅最大的失职。如果你坚持要现在通过,请让你的徵召兵走前面,我的守备队隨后。” “但丑话说在前面,如果遇伏,我会立刻下令撤退,绝不会为你的鲁莽陪葬。” 塔齐亚斯被李昂毫不客气的话噎住了,脸涨得通红。 贡萨洛嘆了口气,语气严厉:“塔齐亚斯,听罗塞洛的!立刻派出你所有的斥候,配合罗杰他们,仔细搜查两侧山坡!在確认安全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前进!这是命令!否则你別想再见到伊莎贝尔。” “好吧————”塔齐亚斯悻的垂下头。 李昂怀疑他刚刚根本没听进去自己和贡萨洛所说的话,只是因为思念妻子才被迫做的决定。 “但愿不要出什么岔子。”李昂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走到无人的地方小声祈祷道,“上帝保佑,千万不要让我跟这个蠢蛋死在一起。” 祈祷完毕,李昂压下心中的不安,开始布置侦查任务。他让罗杰、卡特和小汤姆各带两名机灵的守备队士兵,分成三组,分別从不同角度悄悄摸上两侧山坡进行侦察。贡萨洛也派出了他手下最得力的两名老兵。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队伍停留在狭窄的谷口,气氛压抑。徵召兵们窃窃私语,脸上带著恐惧和不满,显然对停滯不前和刚才塔齐亚斯的暴行心有余悸。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罗杰那一组率先返回,脸上带著凝重。“老爷,山坡上確实有被动过的痕跡,一些灌木被砍断,石头有挪动的跡象,但没有发现伏兵。我们在半山腰发现了一条很隱蔽的小路,似乎通往山顶,路上有新鲜的脚印。” 紧接著,卡特和贡萨洛派出的老兵也陆续回来,报告了类似的情况:有活动痕跡,但未见敌人。 “他们可能已经撤了,或者————埋伏在更靠近城堡的地方?”贡萨洛分析道。 李昂沉吟不语,他自己也拿不准对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管怎样,我们不能一直等在这里。”最终李昂做出了决定,“罗杰,你带五个人作为前队,小心通过这段险路,在对面开阔处建立警戒。” “贡萨洛骑士,塔齐亚斯骑士,你们带领主力,等罗杰发出安全信號后,以最快速度通过,不要停留,不要拥挤。我带领剩下的人断后。” 这是当前最稳妥的方案。塔齐亚斯虽然不满,但在贡萨洛的瞪视下也没敢再说什么,老老实实的履行了命令。 罗杰欣然领命,带著五名最精锐的士兵,小心翼翼地进入了狭窄的山道。他们按照训练时的样子弓著身子,身体紧贴岩壁,眼睛不断扫视著上方和前方。 山道內光线十分昏暗,异常安静,只有脚步声和紧张的呼吸声在迴荡。每个人都握紧了武器,心臟怦怦直跳。 就在罗杰一行人即將走出最狭窄路段,前方已经能看到出口亮光时,异变突生! “轰隆隆——!” 上方传来沉闷的滚动声,紧接著,几块巨大的岩石和一堆綑扎在一起的粗大檑木,从山坡上猛然滚落,直直砸向山道中段。 “退回来!” 不等李昂喊出口,罗杰已经意识到自己中了埋伏,立刻带领小队使出吃奶的力气飞快往回撤。 第142章 陈军堡前 第142章 陈军堡前 因为山势陡峭,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罗杰面前的一名守备队士兵猝不及防被一块脑袋大的巨石砸中,当场殞命。 他的头骨深深凹陷了进去,眼眶严重变形,白色的眼球在巨大的压力下飞到了罗杰的盔甲上。 温热的、黏腻的触感透过锁子甲上传来,罗杰脑子里“嗡”的一声,胃里翻江倒海。 他死死咬住牙关,没有发出惊呼,猛地向前扑倒。 剩下的四名士兵反应迅速,立刻紧贴岩壁凹陷处或蜷缩在较大的石块后面。更多的石头和檑木轰隆隆地从他们头顶和身边滚过,砸在地上发出巨响,尘土飞扬。 山道入口处,李昂听到巨响和罗杰的呼喊,心猛地一沉。 万幸,罗杰和剩下四名士兵成功逃了回来,只留同伴破碎的尸体在原地。 “举盾!集合!” 冷兵器时代,遭遇伏击后指挥官能做的非常有限,不外乎就是两点。 一是约束士兵防止溃逃,二是寻找机会反咬一口。 接应罗杰返回后,李昂立马召集士兵组成圆阵,慢慢朝两侧山坡移动,弓箭手则在后方压制敌人。 考虑到塔齐亚斯和贡萨洛麾下的士兵素质太低,李昂安排他们站在原地组成盾墙,弓箭手自由射击,反击伏兵的任务则由自己来承担。 让那些纪律涣散的徵召兵去仰攻山坡上的伏兵,无异於送死,还会衝垮自己的阵型,得不偿失。 只有依靠训练有素、装备更好的守备队,才有可能在不利地形下发起反击,至少要將伏兵逼退或压制,为主力通过创造条件。 “罗杰、卡特、小汤姆、卢克————”李昂快速点出几名最可靠的老兵,“跟我上!剩下的人,由亚恩带领,继续巩固圆阵,保护弓箭手和伤员,同时监视山道另一头,防止敌人从城堡方向来袭!” 交代完后,李昂举起盾牌,勒紧上面的皮带,顶著箭雨攻了上去。 “贡萨洛骑士!让你的人持续朝山坡上方放箭,不要停,压制他们!塔齐亚斯,管好你的人,稳住阵脚!如果我们成功了,你们就快速通过山道;如果情况不对,听我號令,有序后撤!” 贡萨洛重重点头,塔齐亚斯也勉强镇定下来。 “今天幸亏我来了,否则塔齐亚斯说不定会折在这儿。” 李昂不再犹豫,带著几名精锐,借著山道入口处岩壁和乱石的掩护,迅速脱离主阵,沿著之前罗杰发现的那条隱蔽小路,开始向山坡侧翼迂迴攀爬。 小路狭窄崎嶇,布满碎石和荆棘。他们压低身子,盾牌举在头顶。恍然间,李昂有种玩真人骑砍的感觉。 “但愿山贼也像游戏里一样好打。” 他在心里默默的想著,盾牌上突然传出“咄咄”的两声,两只箭矢插在了盾牌表面。 根据箭矢射来的力道判断,敌人应该不远了。 李昂立刻蹲下身,借著盾牌和一块凸起的岩石掩护,向身后打了个手势。罗杰等人迅速散开,各自寻找掩体。 “敌人就在上面,距离不远,弓箭力道不强,可能是猎弓或者劣质步弓。”李昂低声快速说道,“卢克,你带两个人,从左边那片灌木丛绕过去,弄出点动静,吸引他们注意。” “罗杰、卡特,跟我从右边这块大石头后面摸上去。小汤姆,你带剩下的人在这里用弓箭还击,压制他们,別让他们露头!” 简单的分工后,行动立刻开始。卢克虽然紧张,但动作不慢,带著两名士兵猫著腰钻进左侧茂密的灌木丛,故意踩断几根枯枝,发出“哗啦”的声响。 果然,山坡上传来几声呼喝和移动的声音,几支箭矢稀稀拉拉地射向灌木丛方向。 就是现在! 李昂、罗杰和卡特三人如同蓄势已久的猎豹,抓准时机猛地从右侧巨石后窜出,沿著陡峭的坡面,手脚並用地向上衝去!他们速度极快,盾牌护住身前,短矛或剑已经握在手中。 上方大约十几步外,七八个穿著杂乱皮甲、手持弓箭或短矛的山贼正探头探脑地望向灌木丛方向,完全没料到另一侧会有人这么快衝上来。 “敌袭!这边!”一个眼尖的山贼发现了李昂三人,惊恐地大叫起来,慌忙举起手里的猎弓。 但已经太晚了。李昂第一个衝到近前,盾牌猛地撞开一个试图刺矛的山贼,右手的骑士长剑顺势划过对方的脖颈,带出一蓬鲜血。 “叮!” 久违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李昂来不及查看,专心杀戮。 罗杰和卡特紧隨其后,一个用短矛刺穿了另一名山贼的胸膛,另一个则用盾牌狠狠砸倒一个,然后补上一剑。 突如其来的近身搏杀让这伙伏兵瞬间崩溃。他们原本以为依靠滚石和地利可以轻鬆阻击,没想到对方反应如此迅速。剩下的四五个山贼对视了一眼,果断转身就往山坡更高处逃去。 “別追!”李昂喝止了想要追击的罗杰,“清理战场,收集武器,看看有没有活口! “” 他们迅速检查了倒地的四名山贼,其中一个被罗杰刺穿胸膛的还在抽搐,眼看活不成了。李昂蹲下身,揪住那个被盾牌砸晕后又补了一剑、此刻奄奄一息的山贼的衣领,厉声问道:“你们有多少人?头领是谁?城堡里还有多少同伙?” 那山贼口鼻溢血,眼神涣散,但不管李昂如何询问,愣是一句话也不说,最后硬生生被罗杰捏著脖子断了气。 这时,卢克他们也从灌木丛那边绕了过来,小汤姆等人也上来了。李昂示意大家警戒,然后朝著山下主阵方向,举起盾牌用力挥舞了三下,示意下方的友军可以继续前进。 山下,一直紧张观望的贡萨洛看到信號,长出一口气,立刻下令:“快速通过山道! 保持队形,不要拥挤!” 塔齐亚斯也精神一振,催促著徵召兵们开始前进。 李昂带著十名士兵留在山坡上,眼见得塔齐亚斯和贡萨洛的人马穿过山道,才终於鬆了口气,也带著自己的守备队从后面跟上。 “过了这条山道,还有两英里的路程就能直达坎特布里特城下。希望山贼胆子小一点,不要出城野战,否则我真的很担心这支剿匪大军会当场溃散。” 刚刚短暂的一次交锋,守备队就已经损失一人,还有数人受了不同程度的轻伤,让整支队伍的气氛都有些沉重。 虽然不少士兵之前上过战场,见过血,但亲眼看到同伴惨死在身边还是带来了巨大的衝击。 尤其是那个附著在罗杰盔甲上的眼球,饶是李昂有用强大的心里素质,在看到的第一眼依然有种想呕吐的感觉,更別说泥腿子出身的士兵了。 半个小时过去后,短短两英里的路程迟迟没有走完。 走在前面的农奴不知道是被刚刚的伏击嚇到了,还是察觉到將要到达坎特布里特堡,总之还没多久,队形就开始变得鬆散。塔齐亚斯不得不派自己的侍从到队尾驱赶那些贪生怕死的农奴兵。 等行进的队伍稍微有了一个严密的队形,十几分钟就过去了,这时徵召兵们又闹著要休息吃饭———— 此时在一边旁观的李昂脑海里只想到一句话:“我一个月就拿两千块钱的工资,拼什么命吶。” 不同的是徵召兵不仅没有工资,还要自带乾粮,即使战死或者受伤也没有抚恤,所以普遍怀有厌战情绪。两两对比之下,更加坚定了李昂训练私兵的想法。 在李昂看来,塔齐亚斯这个时候的態度必须强硬,绝对不能鬆口。一旦鬆口允许休息,本就低落的士气会进一步涣散,再想重新组织起来就难了。 然而塔齐亚斯却出人意料的在这个关键时刻鬆口了。 “士兵们太疲惫了,又受到了惊嚇。”面对李昂的质疑,他耸了耸肩,不以为意的解释道。 李昂现在心里急得只想骂娘,碍於贡萨洛的面子才没有开口,只得无奈的去周围布置防御。 “优柔寡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塔齐亚斯早晚会把祖辈的领地丟个一乾二净。” 经歷了这件事以后,他对塔齐亚斯彻底失望。 一个小时以后,大军再次开拔,一鼓作气抵达坎特布里特城下。 坎特布里特堡是一座典型的山地小型要塞,主体由粗糙的灰色石块垒砌而成,墙高约两丈(约6米多),倚仗著背后陡峭的山岩,显得颇为险固。 围墙並不规整,有些地方能看出修补和加高的痕跡。一座木製的瞭望塔立在围墙一角,塔顶飘扬著一面破旧的、看不出纹样的灰布旗。 城堡正面是一扇包铁的木门,门前是一条沿著山势开凿出的狭窄石阶路,蜿蜒而下,连接著山脚下那片荒芜的耕地。耕地里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和荆棘,只有零星几块地方被粗暴地翻动过,大概是山贼为了获取少量蔬菜或饲料。 —— 城堡周围散布著几栋低矮破败的石屋和茅草棚,应该是原本村民的住所。 守军见到城外的攻城军队后,软软的射了几箭,射程还没有两百步,根本无法威胁到营地。 或许是察觉到射箭毫无用处,守军停止射击,只是躲在城墙后面静静的注视著这支成分复杂的贵族军队。 李昂在距离城墙六百步的地方,选择了一处背靠树林、靠近溪流、地势略高的地方作为营地。 这里视野相对开阔,又能得到水源和树林的掩护。他立刻下令守备队按照预定计划行动:挖掘浅壕、设置拒马、搭建帐篷、布置岗哨。 守备队的士兵们虽然疲惫,但依然高效地执行著命令,没有一个人有怨言。 反观塔齐亚斯麾下的徵召兵,此刻更像是一群逃难的流民,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或坐或躺,抱怨声、咳嗽声不断,毫无组织纪律。 塔齐亚斯本人似乎也觉得到了“安全”地带,下了马,和几个侍从聚在一起,低声交谈著什么,不时望向城堡方向,脸上混杂著恨意和焦虑。 贡萨洛努力想整顿一下徵召兵,但收效甚微。他嘆了口气,走到正在监督营地建设的李昂身边:“罗塞洛,这样不行。一旦敌人出城袭击,这些人会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溃散。” 李昂点点头,“贡萨洛,为今之计,只能依靠我的守备队作为核心,你的士兵作为辅助,勉强维持防线。让塔齐亚斯骑士的人————待在营地靠后的位置吧,別让他们挡在前面添乱。” 这几乎是明说塔齐亚斯的部队是累赘了。贡萨洛脸上有些掛不住,但也知道这是事实,只能苦笑著点点头。 傍晚,塔齐亚斯嚷嚷著要討论次日的攻城计划,李昂格外稳重的提出了一个十分常规的攻城方案。 “首先派出小股部队试探城墙防御的强弱,然后挑出防御较弱的地方架设攻城梯进攻,同时,弓箭手进行压制,掩护登城。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尝试挖掘地道或者用火攻城门。” 这是老成之谋,缺点就是浪费时间,不过反正消耗又不是李昂的粮食,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 “其实最保险的方法是围而不攻,坎特布里特城堡向来以贫瘠著称,只要围上他十天半个个月,城內的山贼不是投降就是饿死————” 这个想法只在李昂心里出现了一秒钟,很快就被他压下去了。 萨斯阿尔巴斯村今年的收成锐减,塔齐亚斯不可能有余粮支持一支四五十人的大军在外面长久消耗。 商议结束后,贡萨洛对李昂看法表示赞同,塔齐亚斯也点了点头。於是季昂马上出去准备明天的进攻。 试探性的进攻肯定不能让守备队的精锐出战,所以他分別从塔齐亚斯和贡萨洛队伍里拉来了几个农奴,自己出资给他们一人五枚铜幣,些许肉乾和一块黑麵包,並承诺如果明天能活著回来,还能再得五枚铜幣。 这笔“巨款”对於一贫如洗、战战兢兢的农奴来说,有著难以抗拒的诱惑。几个胆子稍大、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的农奴在犹豫片刻后,接过了铜幣和食物,同意了这份危险的差事。 李昂让他们换上相对厚实的衣服,每人发了一面简陋的木盾和一桿长矛,並简单地教了他们如何用盾牌护住身体。 安排完这些“炮灰”,他又去检查了营地防御和岗哨。夜色渐深,营地內外一片寂静,只有篝火啪作响和远处城堡隱约的轮廓。守备队的士兵们轮流休息,但都保持著警惕。徵召兵的营地里则传来阵阵鼾声和梦吃。 晚上回到自己的帐篷,终於有时间查看系统面板。他心念微动,一个只有他能看到的半透明界面浮现在眼前。上面显示著: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等级:1v6(135/320) 力量:11(+2)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刚刚击杀的一名山贼给他带来了15点经验,算是聊胜於无吧。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李昂从来就没有想过靠个人武力取得封地和爵位,所以对升级的態度比较佛系。 > 第143章 收復坎特布里特堡(一) 第143章 收復坎特布里特堡(一) 一整夜,密林中都篝火通明,砍树伐木和製作登城木梯的邦邦声以及呵斥偷懒士兵的叫骂声远远的传到了坎特布里特堡中,龟缩在城堡里的山贼有些紧张,但却不怎么担心。 坎特布里特堡六米高的城墙足以阻挡大部分城外飞来的箭矢,他们不认为光凭外面那群泥腿子就能轻鬆拿下城堡。 清晨,李昂在罗杰的帮助下穿戴好盔甲,按照原计划,先让士兵们埋锅造饭,填饱肚子。然后再命令弓箭手上弦,其他士兵擦亮自己的武器。 虽然教会提倡不吃早饭,但现在是特殊情况。李昂不可能让士兵们饿著肚子去打仗。 守备队士兵们的早餐是一块粗糙的麦饼,配一碗开水。 “老爷,我看喝清水就得了,烧开水太麻烦。” 罗杰一边往火堆里添柴火,一边用手背揉眼睛,嘴里不停的发出咳嗽声。 “这群该死的杂种,捡回来的柴火都没干,熏的我眼睛生疼。” “行了,別抱怨了,士兵们上战场之前总得吃口热乎的。” 李昂无奈的看著被烟雾呛的涕泪横流的罗杰,走上前递给他一块乾净的亚麻布。 吃完早餐后,昨天被选中的几个农奴战战兢兢的走上前,等待李昂发落。 总共12个人,李昂將他们分成四组,每组三个人。两人负责架设攻城梯梯,一人举盾负责防御。 隨后他命令所有弓箭手一字排开。向城头自由射击。 “瞄准一点,该死的傢伙,白白浪费我的箭矢!” 大部分弓箭手的准头都不怎么好,只有少数箭矢穿越城头,飞到了垛口里。 只有其中一个来自塞格雷,隶属於贡萨洛骑士的弓箭手的准头出奇的准,当其他人射出的箭矢大多徒劳地钉在城墙石面上或飞过城头时,他的箭却总能找到刁钻的角度,“嗖”的一声钻过垛口,消失在城墙后方。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战果,但城头上偶尔响起的惊呼和短暂的混乱让李昂觉得这人不简单,不禁又多看了一眼。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森,大人。” 杰森一边回答,一边拉弓,动作不紧不慢。 坎特布里特堡內的山贼早就察觉到城外的动向,同样也积极的开弓还击。 因为占据著高度优势,从城墙上射来的箭矢飞行距离更远。 李昂这边一个倒霉的弓箭手不小心被敌人射中了脚背,捂著脚躺在地上,发出绝望的嘶吼声。幸好周围的同伴很快把他拖了下去,嘴里嚷嚷著要放血治疗。 “攻城队,衝锋!” 城內与城外互相对射,有来有回,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李昂不愿意继续耽搁,果断下达攻城的指令。同时让守备队的士兵持剑站在军阵最前方。 “谁要是没有我的命令就擅自撤退,格杀勿论。” 此话一出,农奴们嚇纷纷的全身一激灵,心想横竖都是死,最后只得硬著头皮冲向城墙。 此时,城墙上的山贼专心对付携带攻城梯的徵召兵,没来得及注意头顶上飞来的箭矢,猝不及防之下被射翻了好几个。 见来自城头的攻击减弱。攻城士兵信心大振,衝刺速度不觉加快,而且竟然没一个人受伤。 二十分钟以后,第一队士兵成功將攻城梯架在了城墙上。紧接著第二队,第三队,第四队,四架攻城梯全部靠上城头,胆大的士兵已经开始登墙。 同时,伤亡也不可避免的开始出现,一个冲得太急的农奴刚爬到梯子一半,被城头掷下的石块砸中头颅,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直直栽落。另一个试图举盾掩护同伴的农奴,被一支从侧面射来的冷箭射穿了大腿,惨叫著滚下梯子,绊倒了后面的同伴,引起一阵小小的混乱。 一直待在军阵后方的塔齐亚斯欣喜的注视著眼前这一幕,觉得发起总攻的时候到了。 他打算把这个想法告诉李昂,但想了想又退了回来。 “李昂被称为雄师,到时候一定会抢我的功劳,不如我自己先上!” 於是,自以为万无一失的他命令侍从挥动自己的纹章旗,大声喊道。 “快,立刻给我压上去!” 说完,塔齐亚斯便急不可耐的冲了上去。 “別!” 李昂刚抬手想要阻止,却发现数十名农奴已经一股脑儿的拥上前,塔齐亚斯则跑在最前面,旁边是他的两个侍从。 “该死!”李昂低声咒骂了一句,情急之下也只好跟著衝锋! 贡萨洛此时也有些不满。“原本说好了第一波进攻只是试探,这小子怎么二话不说就开始攻城了?” “谁知道呢?”李昂抽出自己的骑士剑,將包铁大圆盾护在胸前,也是一脸愤怒。 塔齐亚斯现在贸然衝上去,绝对必败无疑。到时候不仅要折损十几名农奴,可能就连塔齐亚斯本人也要被俘。 所以唯一能补救的办法就是乾脆驱动所有士兵,发起全面进攻。 当然这么做风险也不小,搞不好就会全军覆没,但李昂別无选择。 塔奇亚斯是这次行动的发起人,也是名义上的统帅,如果他战死或被俘虏,整个討伐行动將立刻瓦解,士气崩溃的徵召兵会四散奔逃,甚至可能衝击自己的守备队。 届时別说拿下城堡,能不能安全撤回德格伦都是问题。 “全体听令。”李昂当机立断,对身后的士兵高声喝道。 “守备队的士兵跟隨我上去抢占城墙,贡萨洛骑士,请你带领其余士兵稳住阵脚,等我到达城下时再发动攻击。” 守备队的士兵迅速排成两列,跟在李昂身后朝城墙衝去。贡萨洛也立刻明白了李昂的意图,指挥剩余的徵召兵保持阵型。 城墙上的山贼显然没料到对方会这么快就发动全面进攻,而且第一波衝上来的还是个骑马的贵族。 他们慌乱了一瞬,隨即在头目的呵斥下集中弓弩和滚石檑木朝塔齐亚斯和紧隨其后的农奴们用力砸下。 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农奴瞬间被射成了刺蝟,惨叫著从攻城梯上摔落。 一块滚石砸下,將一架攻城梯连带著上面的三名农奴一起砸垮,塔齐亚斯运气好,他衝到了一架攻城梯下,正试图向上攀爬,几只箭矢嗖嗖的钉在他身边的木梯和地上,嚇得他连忙缩在盾牌后面。 幸好这时李昂带著部队及时赶到,才避免了徵召兵发生大规模溃逃。 此时城墙上的情况十分混乱。有几个胆大运气好的农奴已经登上了城头,正在跟敌人奋力廝杀。但大部分农奴依旧徘徊在原地,不敢上前。 没办法,为了维持士气。李昂只能硬著头皮率先登上攻城梯。 他一手举盾护住头顶,一手扶著粗糙的木梯,快速向上攀爬。城墙上,一个山贼探出身子,狞笑著举起一块石头,就要对准李昂的脑袋砸下! 李昂心里一惊,下意识的举起盾牌。 “嗖!” 情急之下,一支利箭从突然下方射来,精准地命中那山贼的咽喉,原来是守备队里的弓箭手在下方掩护。 山贼捂住喉咙,嗬嗬作响地仰面倒在地上,抽搐了两下就不再发出声音。 於是李昂趁机又向上爬了几步,眼看就要登上垛口。就在这时,侧面突然刺来一桿长矛,直取他的肋部!李昂反应极快,身体猛地向內侧一缩,长矛擦著他的锁子甲划过,带起一溜火星。 他左手盾牌顺势向外一顶,撞开矛杆,右手骑士剑闪电般向上撩起! “噗嗤!” 剑尖从那偷袭的山贼下頜刺入,直透后脑。山贼瞪大眼睛,鬆开了长矛,软软地瘫倒。 李昂一脚踢开尸体,纵身跃上城墙! 城墙上狭窄的走道里,已经有七八个农奴和山贼混战在一起,地上躺著几具尸体。更多的山贼正从两侧的塔楼和楼梯涌过来。 “守备队!上来!” 李昂大吼一声,挥剑砍翻一个衝过来的山贼,为身后的士兵清理出立足之地。罗杰、 卡特、小汤姆等人紧隨其后,纷纷跃上城墙,迅速组成一个小型的盾阵,抵挡著从两侧涌来的攻击。 “塔齐亚斯!快上来!”李昂抽空对下面喊道,但许久之后並未有人回应,他来不及多想,继续应付身前的敌人。 城外,贡萨洛瞅准时机也加入战斗,局势开始逆转。 慢慢,涌上城头的士兵越来越多,山贼力不能支,留下了数十具尸体后,逐渐退到內堡。 李昂没有攻入內堡继续与山贼作战的打算,中世纪大多数城堡的內堡结构都极为坚固和复杂,上次进攻安妮欧斯木堡的画面还歷歷在目,若是现在强行攻入,恐怕守备队的人全死光了也拿不下。 他吩咐罗杰带人守住內堡的大门,让山贼不要出来,自己则和贡萨洛一起继续清剿城墙和两侧塔楼的敌军。 两侧的塔楼全都是木製的半封闭结构,外面的士兵和很轻易就能攻进去。 城墙和塔楼里的战斗很快结束,残余的零星抵抗也在守备队的围攻下迅速被瓦解,外面的山贼要么被杀死,要么扔掉武器跪地求饶。剩下大约二十名山贼在头目的带领下全部退到了正中央的三层石砌塔楼內,也就是坎特布里特的內堡。 李昂將骑士剑收回剑鞘,转过身心情忐忑的开始清点一下人数。 虽然说打仗死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看著一个个由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战死沙场,內心或多或少会有些不忍。 所幸,在精良甲冑的保护下,並没有人死亡,只是大部分守备队士兵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严重的一个左臂被敌人砍了一斧子,不停的向外冒出殷殷鲜血,不知道伤到骨头了没有。 —— 李昂当即叫来几个人帮他脱掉外面的镶铁皮甲,然后撕下一大块亚麻布,在里面包裹著薄荷和碾碎金盏花,绑在伤口的位置。 薄荷可以减轻疼痛,金盏花则能消毒,没有更好医疗条件的中世纪战场上,这已经是能做的最大努力了。 受伤的士兵咬著牙,额头渗出冷汗,一声不吭,感激的看向自家老爷。 处理完伤员,李昂没有忘记坎特布里特的內堡还龟缩著二十几个敌人,带著守备队的士兵们来到正中央的石砌塔楼前。 此时贡萨洛和罗杰带人堵在门口,下方有两个士兵正在拿火镰引火,似乎是准备通过烟燻的方式逼迫里面的人出来。但这座塔楼足足有三层,比之前的安妮欧斯木堡要大的多,烟燻的办法恐怕並不能奏效。 果然,两座火堆点燃后,滚滚浓烟循著缝隙涌入塔楼中。李昂听见里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和几声咳嗽,但很快又再次归於沉寂。 “敌人估计是跑到三楼去了。” 他指了指塔楼上方打开的窗户,从一个士兵手里拿来弓箭,微眯著左眼,对准那里搭箭射了过去。 “咻!” 窗户內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李昂满意的將弓箭还给士兵,说道。 “注意那几个窗户,只要有人露头就射!” 说完,他走到贡萨洛身边,发现这名骑士皱紧了眉头,在原地来回渡步。 “怎么了,贡萨洛?別担心,现在这群山贼已经插翅难飞,我们只需要静静等待胜利就好。” 山贼被困在塔楼中,过不了几天就会断水断粮,到时候不用出兵,他们就会自己出来投降。 “不,我担心的不是这个,你有看见塔齐亚斯吗?”贡萨洛转过头,满脸忧色。 闻言,李昂心底突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这傢伙不会死了吧?” 他立刻回想起攻城时,自己曾朝下面喊过塔齐亚斯,但並未得到回应。当时战况激烈,他没有时间细想,现在才意识到塔齐亚斯可能出事了。 不过转念一想,塔齐亚斯没有子嗣,他死后,封地应该由他的妻子,也就是贡萨洛的女儿伊莎贝尔来继承。再不济也是从家族里找几个子侄,和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係,於是紧张的心情又再次放鬆下来,只装模作样的到处找了一圈。 最后,一名侍从亚特在城墙下的角落里找到了塔齐亚斯的尸体。 尸体蜷缩在一处箭垛的阴影里,身上有多处伤口,最致命的一处来自背后—一柄短矛从肩胛骨下方刺入,穿透了胸膛。 周围的石地上有拖拽和搏斗的痕跡,看来他是在混乱中被山贼偷袭,甚至可能是在试图逃跑或躲避时被从背后刺杀的。 李昂和贡萨洛赶到时,几名徵召兵正围著尸体,窃窃私语,不少人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塔齐亚斯的两名侍从则无比惶恐的呆愣在原地。 贡萨洛看著女婿的尸体,沉默良久。 最后他蹲下身,伸手合上了塔齐亚斯圆睁的双眼,低声念了一句祈祷词。 “把他抬下去,找个乾净的地方安置。”贡萨洛站起身,声音有些沙哑,“罗塞洛,塔齐亚斯之前答应你的一切条件照旧,不够的我来补。” 李昂微微一怔,隨即点点头。帮助贡萨洛收拢塔齐亚斯留下的农奴兵。 他仔细数了数,农奴兵的伤亡几乎达到了总数的一半,若不是有自己带来的守备队在后面压阵,再加上最后取得了胜利,否则早就溃散了。 “摊上这么个女婿,贡萨洛真倒霉。” 但一想到贡萨洛的女儿即將继承塔齐亚斯留下来的两座骑士领,他就再也开心不起来,一边走嘴里一边骂骂咧咧。 “该死的,这下贡萨洛要发达了————” 李昂心里嘀咕著,迅速指挥守备队的士兵接管了残余农奴兵的指挥权,实际上就是让他们老实待在原地別添乱,同时让罗杰带人继续堵住內堡的大门,让里面的人不敢出来,外面的人也不能进去。 贡萨洛则去处理塔齐亚斯的后事,並安抚那些惶惶不安的侍从和徵召兵。他宣布塔齐亚斯蒙主召唤英勇战死,同时承诺战后会给予活著的人抚恤和赏赐,暂时稳住了人心,没有造成更大的譁变。 与此同时,坎特布里特的內堡中,几个山贼头目正陷入激烈的爭吵。 “要我说,咱们不如趁天黑杀出去,守在这里没水没粮,迟早要渴死饿死,不如趁现在还有力气的时候拼一把!” 一个脸上带著刀疤、缺了只耳朵的壮汉挥舞著砍刀,唾沫横飞地嚷道。 “杀出去?外面起码还有三四十个当兵的守著,还有弓箭手!怎么杀?”另一个相对精瘦、眼神阴鷙的小头目反驳道,“你没看见城墙是怎么丟的吗?那个穿锁子甲、带蓝旗的领主和他手下那群人一看不好惹!咱们硬衝出去就是送死!” “那你说怎么办?等死吗?还是投降?投降了也是被吊死的命!”缺耳壮汉吼道。 —— “都別吵了!”坐在主位上的独眼疤脸头目终於开口,声音低沉沙哑,带著一股凶戾之气。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让周围无关的都出去,只留几个心腹在房间。 “我倒是有个保命的法子————” 第144章 收復坎特布里特堡(二) 第144章 收復坎特布里特堡(二) 当天晚上,营地里瀰漫著燉羊肉的香气。原因是一名士兵在城堡外面发现了两只走丟的山羊。 “坎特布里特位於山地,居民主要从事畜牧业,这两只山羊应该是受到山贼的惊嚇逃入山林的。” 隨后,李昂吩咐人手將羊牵来宰杀,然后在塔楼外面熬了两锅香喷喷的羊汤。 “老爷,这群山贼困在城堡里整整一天,现在肯定饿坏了!” 罗杰跑过来拿起汤勺往嘴里送了一口汤,然后转过身对著塔楼故意大声说道。 “嘖嘖嘖,这羊汤也太鲜了,大晚上的来一口,既暖心又暖胃————” 羊汤的香味顺著门缝飘进塔楼,里面不少山贼抽了抽鼻子,顿时觉得手上的粗壳麦饼索然无味。有人忍不住吞咽口水,肚子不爭气地咕咕叫起来。 “他娘的!这群狗杂种!”缺耳壮汉烦躁地踹了一脚墙壁,恶狠狠地咒骂道。 罗杰在外面等了许久,期待能有一两个山贼扛不住飢饿走出来投降,但等了半天也不见人影,无奈只好退回来,继续小口喝著羊汤。 夜晚,此时太阳已经完全落山,李昂担心堡內的山贼会趁著夜色突围,於是从贡萨洛那里借了十个人,然后从守备队里抽调了十个人,带著罗杰在塔楼外面守夜,四周全部用火把插亮。 周围森林时不时发出一声鸟叫,他侧耳听了一会儿,猜测应该是猫头鹰或者別的夜行猛禽。 时间一点点流逝,夜晚的寒意逐渐加深。守夜的士兵们裹紧了斗篷或麻布,好在守备队的士兵们外面有一层纹章罩袍遮挡,所以並没有感觉到冷。 果然,在下半夜的时候,塔楼的木製大门突然被人从內猛地踹开,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李昂马上从昏昏欲睡的状態中惊醒过来,大声叫醒周围的士兵。同时自己拔出剑,准备战斗。 但他没有第一时间就衝上去,山贼破门时正是战斗意志最强烈的时候,贸然接战容易像约翰二世一样,被敌人的围殴打到怀疑人生。 这位倒霉的法国国王在1356年的普瓦捷战役中亲率骑士衝锋,结果深陷英军长弓手和步兵的包围,最终连同大批法国贵族一起被俘。 李昂可不想重蹈覆辙,为了虚无縹緲的骑士荣誉丟掉自己的小命。 他下令让守备队的士兵举起盾牌站在军阵前方,农奴徵召兵守在侧翼,同时派人通知贡萨洛前来援助。 守备队士兵按照训练时的样子,將盾牌护在胸前,右手持矛向前刺击,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山贼,如同撞上了铁板,被数支长矛同时刺中,惨叫著倒下。 后续的山贼被这严密的阵型和突如其来的打击震慑,衝锋的势头为之一滯。 “別停!衝散他们!不然我们都得死!” 一个穿著皮甲,身材结实的壮汉在人群中狂吼,挥动战斧,亲自冲向盾阵。他一斧劈在一面盾牌上,巨大的力量让持盾的士兵跟蹌后退,但旁边的士兵立刻补上缺口,两支长矛同时刺向他的胸腹。 壮汉不得不后退,他挥舞著战斧格开长矛,被逼得手忙脚乱。他身后的山贼试图跟著冲,但面对如林的矛尖和坚固的盾墙,无处下手,反而被盾阵缓缓推进,逼得步步后退。 “弓箭手,瞄准那个个子大的!”李昂在阵后指挥。几支箭矢“嗖嗖”射向提著战斧的壮汉,他虽然尽力躲闪格挡,但胳膊上还是中了一箭,痛得他闷哼一声。 就在这时,贡萨洛带著剩下的士兵赶到了。他们从侧面加入战场,进一步压缩了山贼的活动空间。山贼们被三面包围,人数劣势和地形劣势暴露无遗。 “投降不杀!”李昂抓住时机高声喊道,“只要放下武器,我就饶你们性命!” 最后,大部分人都乾脆利落的投降了。 山贼们看到突围无望,抵抗的意志迅速崩溃。一个年轻的山贼首先扔掉了手里的砍刀,抱著头蹲在了地上。紧接著,第二个、第三个————越来越多的山贼放弃了抵抗。 少数仍在负隅顽抗的敌人被士兵们一拥而上,用长矛扎成了刺蝟。 战后,李昂让贡萨洛留下来打扫战场,自己则打算回营休息,走到一半时罗杰突然叫住了他。 “老爷,跑了,跑了!” 李昂扭头问道,“什么跑了?” “匪首,匪首!”罗杰一边焦急的大喊,一边示意李昂跟著他来到塔楼的后面。 只见三根绳子从窗户上垂下来,下面是一串泥脚印,通往城堡后方。 “老爷,我刚刚登城的时候见过他们的头目,是一个独眼疤脸的傢伙,身边跟著一个缺耳朵的壮汉,一个矮个子。 李昂马上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来不及多想,二话不说带著罗杰追了上去。山贼杀死了这么多士兵,他岂能让对方的头目溜走。 当他来到坎特布里特堡城墙后方时,发现三个鬼鬼崇祟人影正借著夜色悄悄登上城头,试图翻越下去逃之夭夭。 李昂见状立足取弓飞速射出一支轻箭,轻轻插进了中间那人的小腿,剧烈的痉挛使得他从城头摔落到了战道上,接著又“扑通”一声掉落到地上晕了过去。 旁边那人本来还打算下去营救自己的同伴,望见身穿铁甲的李昂和罗杰后,又转头看了眼另一个已经翻过城头的同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放弃了救人的打算,跟著同伴跳下城墙,朝不远处的山上逃去。 “別追了。猎物在这里。” 李昂看了眼中箭的山贼,对打算翻越城墙继续追击的罗杰吼道。 “独眼、疤脸,应该是这个傢伙没错了。” 李昂拿过罗杰手中捡来的一支短矛,用矛尖戳了几下摔晕过去的匪首,確定没有危险后走了过去,取下匪首的腰间程带將其双手紧紧地反绑在身后,接著让罗杰简单包扎后去警戒四周。 而李昂自己则取下腰间的水囊,摘下匪首的皮盔,將囊中水从匪首的头顶淋下。 匪首被冷水激醒,迷糊著睁开了双眼,抬头看见了一个持剑正对自己的傢伙,仔细一看就是刚才在堡门处拼杀的傢伙,匪首惊得一退,想起身逃走却发现双手已被绑在身后,挣扎了几下就放弃了抵抗。 李昂將剑尖对准匪首,道:“別挣扎了,逃不掉的。” 匪首恶狠狠地盯著李昂,满脸杀气。李昂没和匪首多说废话,直接一剑削下了匪首的左耳。匪首痛得满地打滚,脸上的戾气顿时被死亡的恐惧替代,嘴里连声求饶:“大人————,求————您放过我————” —— “放过你?你可知道你手上沾了多少无辜之人的血?” “大人!我有钱,我给您钱。”匪首想用手去捂住耳朵,但是却怎么也挣脱不开双手。 “我想要你的钱財,但不需要你给,我们自己会去取。”李昂说著又做出要割下匪首另一只耳朵的架势。 匪首將头紧紧地贴在堡墙上,恐惧地看著李昂手中滴血的剑,带著哭腔哀求道:“大人,我有更多的钱————很多————只有我知道藏在哪儿?” 李昂停住了准备砍下的剑,厉声问道:“在哪儿?快说!” 匪首抓住了一线生机,心中的恐慌得到了一丝缓解,恢復些理智,咽下一口唾沫,望著头顶的堡墙道:“大人,您先让我翻过堡墙,翻过堡墙我就告诉您,反正那些钱財我也带不走了。” 李昂岂不知狐狸的狡獪,根本不给匪首答案,直接一剑刺进了匪首的大腿,右手握著剑柄一拧,匪首疼得牙咧嘴面目扭曲。 “你若再不说,可就没有腿逃命了。” “我说!我说!財物就埋在领主木屋旁的马厩下,马厩下———— 得到答案的李昂不再扭动插在匪首大腿上的长剑。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答完我就放你走。”李昂拔出了插在匪首腿上的长剑。 匪首似乎从李昂的眼中看出了生还的希望,赶紧答道:“大人,您问,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都告诉您。” 李昂將头靠近了匪首的脑袋,问道:“你们为什么要攻占坎特布里特堡?別告诉我你们是想掠夺这里的財物。” “我————我们————只是贪图坎特布里特堡的財富————”匪首的眼神有些躲闪。 李昂將长剑抵住了匪首的脑袋,眼中又露出杀意:“我说过,別说你们仅仅是为了財富就敢攻占坎特布里特堡。” 匪首见糊弄不了,只得和盘托出了攻占坎特布里特堡的最终目的。 匪首的確是来自附近深山中,去年夏初山区匪巢中来了一个自称是拉里代谢赫国宫廷护卫法里斯的傢伙,他带来了拉里代宫廷的一份印信———— 原来,拉里代谢赫意欲向北边的乌赫尔扩疆,但是两国多年没有交战,拉里代要先试探乌赫尔的反应,而若是出兵犯境又担心乌赫尔伯爵以及它身后强大的巴塞隆纳公国举兵杀来。 於是山匪强盗成为了拉里代谢赫国试探乌赫尔第反应的最佳选择,除了山区的这股山匪,北方各地都有一批山匪强盗受了异教徒的收买,攻占了一些不大不小的村寨和哨所。 据匪首交代,那位法里斯告诉他若是他能带著手下嘍囉攻占並守住山下的坎特布里特堡堡,拉里代谢赫就册封匪首为当地领主,並將坎特布里特堡封给他做采邑。此后,那位神秘人也多次带著武器和物资来到匪巢,而且还帮助训练山匪。 前不久,匪首顺利地攻占了坎特布里特堡,他们在堡中烧杀抢掠了一段时间后,接著就开始修加固堡墙,並故意放走了一些外逃的农民,好让乌赫尔宫廷早日得知坎特布里特堡失守的消息。 可是时间过去了很久,他们也没见有人前来,而那个自称法里斯的异教徒也带著一个“乌赫尔对边境不太重视”的结论回到了拉里代。 “你们居然替异教徒卖命,不怕死后下地狱吗?”罗杰不可思议的问道。 “我们本来就活在地狱里,谁害怕死后下地狱?再说了,伯爵的宫廷里不也有一大群异教徒护卫吗?只要能吃饱饭,谁又在乎那些。” 罗杰被山贼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说的无言以对,转身默默走到一旁放哨。 “所以说,你们只是拉里代谢赫国在乌赫尔边境布下的一枚棋子?”李昂听得惊目骇耳。 “对,对大人,那个傢伙说这里將会是他们进攻乌赫尔的一个前哨~”在保命面前匪首已经不在乎什么保守秘密了。 “嗯————”李昂点头沉思。 “那你还有其它財物吗?”李昂从思绪中缓过神来,笑著问匪首。 匪首一阵疑惑,“大人,您————什么意思?” “我同意放过你了,可是那边还有两个手下,他们可还没同意,你得再拿钱找他们买命~” “杂种,你这没有灵魂的恶魔————”知道被戏耍的匪首突然暴怒。 李昂叫过不远处警戒望哨的罗杰,命令道:“在其他人赶来之前让这个傢伙永远闭嘴。”说完朝堡门处的战场走去,丝毫没有理会背后传来的咒骂和惨叫声———— 讯问匪首的这一会儿时间,堡门处的战场已经打扫完毕,战利品被堆积在了一起,二十几个俘虏被捆绑住双手,蹲在城墙下的角落里。 攻下內堡后,贡萨洛派出了自己的侍从四处巡逻並严惩了几个闹事哄抢財物的农兵。 整个城堡终於安静了下来。接下来就是救治伤兵,处理善后。 一场迅速而激烈的攻城夺堡战下来,李昂所在进攻方战死十人、重伤五人,死伤惨重,其中死伤的一多半是临时徵召的农兵。 而守城方死了不过十几个人,剩下的二十几个投降。 仅从双方战损来看,几乎是一城士兵换一个山匪。 但考虑到农奴徵召兵的素质跟山贼差不了太多,所以这个战损比基本可以接受。 作为此战首功的守备队队得益於李昂战前调拨的镶铁皮甲和圆盾防护,经事后清点全队只有一名士兵战死,但是受伤人数却高达九人。 一名叫卡扎的士兵被削掉半截手指、另外一名士兵左臂被砍了一斧险些伤了骨头、小汤姆胸口中了一剑砍破了锁子甲,就连李昂自己也在堡门处被短矛划破了手臂————所幸都没有致命伤。 李昂望著满地的伤兵和尸体,对跟在身边的几人吩咐道:“小汤姆,你负责处理战死和受重伤的士兵,找个安静的地方给他们包扎一下,你自己也去包扎一下吧。” “罗杰,去把轻伤能行动和没有受伤的士兵全都集合起来,那些杂种肯定在私分財物,去晚了就没了。”说罢就朝坎特布里特堡中央的二层领主木屋走去,罗恩挑选了五个士兵赶紧跟了上去———— 坎特布里特堡正门前一间乾燥的木屋中,两个被解救出来的坎特布里特村民正在照顾经过简单包扎的伤兵,房子中燃著一堆地炉篝火,篝火上煮著一锅浓汤。 小汤姆卸下了身上厚实的锁子甲,坐在木屋的墙边蘸著清水在一块小磨石上给满是缺口的战斧开刃,磨斧的动作幅度稍微有点大,扯得他包扎过的腿伤有些开裂,他口中“嘶”了一声,赶紧调整了姿势。 小汤姆身边躺著一个脑袋包了厚厚一层亚麻布,他不认识的士兵,鲜血已经浸了出来凝成了暗黑色的血渍和结痂,伤兵刚刚甦醒,挣扎了一下想起身喝水。 “兄弟,你的命还真的大,这伤口看样子是被重锤敲了吧,都这样了你居然还没死。”小汤姆放下手中的长剑战斧,左手半扶起旁边的伤兵,右手端起放在地上的一碗温热的肉汤送到了他嘴边。 伤兵轻轻张嘴抿了一口,扭头看了一眼四周,口中轻声问道:“这是在哪儿?” 小汤姆放下木碗重新拿起战斧开始磨刃,过了半晌才低声答道:“坎特布里特堡,如你所见。” 伤兵心中一阵难受,在早上攻城战斗最危急的时刻,他被一柄重锤击中,若不是身边的同伴替自己挡住了接连而来的重击,现在他应该换个地方躺著了。 听著木屋中呻吟號叫的伤兵,他第一次觉得活著居然是如此幸福,紧接著就是劫后余生的心悸。木屋破门被推开,一个跛脚的士兵抱著几个掺了啤酒花的发酵小麦麵包走了进来,挨个儿给伤兵身边放了一个,说道:“这是大人给你们找来的精麦麵包,你们先吃点好的,大人晚点来看你们。” 小汤姆前几天见过这名士兵,知道他是贡萨洛骑士手下的人,看著他一病一拐的样子,小汤姆停止手上动作,抬头问道:“杰森,你个笨蛋,让你在堡外射箭你也能伤了腿脚?” 杰森扭头看了一眼坐在墙边的小汤姆,傻笑著走了过去,將手中剩下的三个麵包全部给了伤员,然后摸著脑袋傻笑道:“可不是嘛,被堡墙上扔下来的石头砸了脚掌————没————没事,没伤著骨头。” “大人让我告诉你们好好养伤,他一定会治好你们的。那我先走了。” 说罢又对著小汤姆笑了一下就转身离开了。 望著杰森离开的背影,小汤姆嘴里嘟了一句:“都这样了还笑得出来,做个傻子真好————” 第145章 收穫巨大 第145章 收穫巨大 战斗结束后,李昂火急火燎的带著罗杰前往塔楼二层的领主大厅清点財货。 刚一上楼,他们就看见贡萨洛正手持鞭子在抽打两名被绑在柱子上的徵召兵,旁边围了一群人,全都默不作声。 亚特侍从见到李昂后,走过来小声解释道。 “大人,这两个杂种手脚不乾净,被我家老爷发现了。”说完,他朝地上散落的几柄银叉子努了努嘴。 “他们两个就拿了两把叉子?没拿別的”李昂不可思议的问道。 “没错,不过是银的。”亚特站在原地若无其事的擦拭自己的手半剑,丝毫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妥。 这么一对比下来,李昂突然发现自己对待守备队的士兵太仁慈了,不仅每个月有一枚银幣的工资,还提供基本的食物和补给,遇到战事也能获得一份战利品。 而这些农奴徵召兵属於义务作战,没有任何收穫,往往还可能被领主剋扣粮食。 贡萨洛差不多抽了十来鞭,在两名农奴背后留下数道鲜红的血痕,旁边围观的徵召兵被嚇得两股战战。他们大多是同乡,现在看到同伴挨打,不免有种兔死狐悲之感。 不过该偷拿的还是要偷拿,该私藏的照样得私藏。挨打的农奴只会怪自己没有藏好,根本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错误。毕竟领主大人又没有给军餉,自己一家老小还等著吃饭,手脚不机灵点儿那老婆孩子就要挨饿。 事后,经过李昂和贡萨洛两人共同清点,坎特布里特堡中搜刮出来的金银財货折算下来还不到200枚银雷亚尔。 虽然现钱不多,但各类物资却著实有不少。 坎特布里特的粮仓內还存有粮食五千镑,各色杂马八匹,耕牛六头,猪羊三十只,其中以山羊为主,总共有二十只山羊。 武器盔甲倒是不怎么样,清一色都是些破损的皮甲和棉甲,最好的一件札甲也是锈跡斑斑,没有一个李昂看得上。 此外还有一批亚麻布,羊毛,棉布等纺织品,看样子估计是坎特布里特的特產。这里的粮食產量向来不高,村民们多是从事畜牧业或者种植橄欖,亚麻,棉花一类的经济作物。 最后则是俘虏,总计有23名山贼俘虏,按照之前的约定,这些俘虏全部归李昂处置。 同样,因为如今塔齐亚斯已经战死,原本说好的三分战利品自然无法实现,所以二人心照不宣的对半瓜分了这批財货。 总的算下来,这次还是贡萨洛占了大便宜,不仅白捡了一半的战利品,未来还很有可能由自己的女儿继承塔齐亚斯留下来的封地,晚上睡觉估计做梦都会笑醒。 “老爷,坎特布里特还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堡,这战利品也太少了点儿吧。” 回营地的路上,罗杰不满的小声抱怨道。 老爷您说该不会是贡萨洛那傢伙私————” 李昂这次分到了100枚银幣的现款,两千磅粮食,四匹旅行马,三头耕牛,十五只羊,五头猪和十五匹亚麻布以及几袋子粗盐和价格不菲的调味料。 盔甲之类的他懒得要,只从库房里挑了几把好弓,还把里面唯一一把木弩拿走了。 听到罗杰的抱怨,李昂不置可否。 刚刚审问匪首的时候,罗杰一直站在远处放哨,没有听清二人的对话。现在李昂也懒得解释,他带著罗杰来到一处静謐的小树林,掀开上身的锁子甲,脱下亚麻裤子,一边撒尿一边跟身旁的罗杰说道。 “过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傍晚,贡萨洛出面在坎特布里特堡的领主大厅內组织了一场小规模的宴会。此时塔齐亚斯的尸体已经被他的两名侍从结伴送回了萨斯阿尔巴斯,由管家带著几名农奴前来接应,过不了多久就会举行葬礼。 李昂和贡萨洛相对而坐,互相举杯劝酒,说到塔齐亚斯的遭遇时,贡萨洛居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宴会的气氛隨之一转,突然低落下来。 “不瞒你说,我亲爱的朋友,我甚至不知道回去以后该如何面对伊莎贝尔。”贡萨洛默默地將木杯放在长桌上,声音低沉的说道。 “塔齐亚斯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继承了两座骑士领,心气一直很高傲,我劝过他不止一次————” 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李昂想宽慰一番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犹豫了半天终於挤出来了几个字。 “別担心,他一定是蒙主召唤,去侍奉天堂上帝了。” 这话放在中国就相当於人死之后说是去享福了一样,没人能挑出毛病来。 贡萨洛闻言苦笑一声,举杯將残酒一饮而尽:“或许吧————愿主怜悯他的灵魂。” 大厅內烛火摇曳,墙角的壁炉里木柴啪作响,李昂突然从贡萨洛身上感受到了一丝苍老的味道。 良久,贡萨洛深吸一口气,抹了把脸,神色逐渐恢復:“不说这些了。李昂,关於那些俘虏,你打算怎么处理?二十三个人每天消耗的粮食可不少。” 李昂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放下酒杯,指尖摩挲著粗糙的木桌:“让他们在领地里做些苦力,开垦荒地,修缮道路。用劳动换取口粮。这些人罪大恶极,我不可能给他们自由,註定要做一辈子奴隶。” “不错!”贡萨洛点头,“不过山贼习性难改,你得防著他们串联闹事。” “我知道,相信我领地里的老管家知道又多了一批奴隶后一定会很惊喜。”李昂顿了顿,看向贡萨洛,“倒是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坎特布里特堡————还有萨斯阿尔巴斯,两块领地都不小,伊莎贝尔夫人一个人恐怕难以兼顾。” 说到这里,贡萨洛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他压低了声音:“这正是我要和你商量的事。塔齐亚斯没有子嗣,按照加泰隆尼亚人的法律和传统,伊莎贝尔確实有权继承他的封地,再不济也是跟塔齐亚斯的子侄们对半分。” “但你也知道,一个女人独自掌管偌大產业,难免会引来覬覦,消息传开后,麻烦恐怕不会少。” 说完,贡萨洛仔细打量了李昂一眼,眼里突然爆发出光彩。 “嘿,罗塞洛,要我说咱们不如结个亲戚怎么样?” “只要娶了伊莎贝尔,这两块领地可就都归你了,到时候你一跃就能成为乌赫尔南部最大的领主。” “而且大家都知道你的威名,没人敢反对的。” 李昂闻言脸色愕然,压根没有想到贡萨洛居然打的这样一手好算盘,他呆立原地许久,磨蹭了好一会儿,他才从嘴里嘟嘟囔囔出两句话。 “这个————这个————”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贡萨洛的脸色,发现对方不像作偽,说的是真心话,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从利益的角度来说,娶伊莎贝尔绝对是大赚特赚。但从內心的角度来讲,二婚毕竟还是有些膈应和不自在。 在一旁胡吃海喝的罗杰这时也停住嘴,一脸兴奋的望向老爷。 他为的不是別的,老爷若是结婚的话,肯定免不了要大摆宴席,届时又能一饱口腹之慾了。” “” “咳咳————” 犹豫了好一会儿之后,李昂清了清嗓子,避开贡萨洛灼热的目光,举起酒杯抿了一口,“贡萨洛大人,您这个提议太过突然了。伊莎贝尔夫人刚刚丧夫,现在谈论婚嫁於情於理都不太合適。” “哈!”贡萨洛挥了挥手,不以为意,“我了解我的女儿。她是个务实的女人,塔齐亚斯活著的时候,他们的婚姻也只是基於利益。现在人死了,领地需要新的男主人来稳定局面。” “与其让那些贪婪的远房亲戚或者野心勃勃的邻居们虎视眈眈,不如找一个可靠有能力且我们已经建立信任的盟友。” 他向前倾身,压低声音:“李昂,想想看。一座设施完善的城堡,超过五十户农奴,大片的橄欖园、亚麻田和牧场。你的领地现在还是初创阶段,需要稳定的粮食、牲畜和特產来源。” “一旦合併,你立刻就能拥有比肩半个男爵的实权和资源。乌赫尔宫廷也得对你刮目相看。” “这————”李昂再次无言以对。无他,条件確实太诱人了。 “贡萨洛阁下,请让我考虑一下,这件事毕竟关係重大。” 李昂暂时无法给出准確答案,只好使出一个拖字诀。 贡萨洛盯著李昂看了几秒,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用力拍了拍桌子:“好!好!谨慎是骑士的美德,我不逼你。但记住,机会不等人。那些塔齐亚斯的侄子们,还有奥尔加尼亚男爵那个老傢伙,他们的耳朵可灵著呢。” 宴会的气氛又变得微妙起来,李昂突然觉得面前的各色菜餚变得索然无味。他隨意的吃了两口,便拉著罗杰告辞离开。 “贡萨洛爵士,我预计明天早上拔营离开,下次在塔齐亚斯的葬礼上我会给你答案。” “好,我等著你!” 贡萨洛看向李昂的眼神中充满期待,让李昂不免有些尷尬,挥了挥手后便匆匆离去。 回到城堡外的营地后,李昂照例去检查几个伤员,发现他们此刻睡得正香。 原本隨军的一个自称理髮师的傢伙嚷嚷著要给守备队的伤员开刀放血,幸好被他及时给拦下了。 李昂把那个装神弄鬼的傢伙狠狠的给骂了一顿,並严令禁止自己的士兵接受他的治疗。 之后,他每天坚持用清水给伤兵们清洗伤口,更换绷带,晚上再悄悄给受了外伤的士兵们敷上捣碎了的草药泥,成分主要是金盏花,圣约翰草等,全都是路边隨处可以找到的普通草药。 在他的努力下,目前还没有见到有谁的伤口有感染或者发炎的跡象,这可以说是相当成功了。 中世纪有一半的战损都是战后发生的,士兵们没有死在敌人的刀剑下,而是死在了自家理髮师手里。 李昂走进帐篷为伤员们盖好被子,將被褥夹在他们腋下的位置,防止晚上睡觉时把被子踢走。 结束后,他又来到营地后方,这里停有两辆马车,上面堆放著从德格伦带来的行军物资,包括粮食,武器,被褥,现在又增加了战利品和缴获,两辆马车全部被塞的满满当当,拉车的马则在一旁的树林里悠閒的打著响鼻,偶尔低下头来吃草。 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地上的白色裹尸袋,里面装的是那名被巨石砸死的士兵的尸体,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十字。 李昂看见后不免有些心塞,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低头默念一句。 “阿门!” 事毕,他抬头看了眼天色,现在已经是下半夜,四周寂静无人,他走进帐中,叫来已经等候多时的罗杰,压低声音说了句,“咱们出发!” 罗杰暗暗点头,悄无声息的跟著李昂朝坎特布里特堡后面的马厩走去。 之前审讯匪首时,对方说將自家所有的家当都埋在了马厩下面,也不知是真是假,抱著试一试的心態,李昂决定今晚和罗杰去挖挖看。 当然,这件事肯定不能被贡萨洛知道。他现在还沉浸在喜悦与悲痛的交织中,万一被他知道了,凭空又要惹出许多麻烦。 夜色如墨,只有城堡塔楼上的几处窗户还透出微弱的烛光。李昂和罗杰像两只狸猫,借著阴影的掩护,悄悄绕到城堡后侧的马厩。空气中瀰漫著乾草、牲畜粪便和皮革混合的独特气味。 马厩里传出几匹杂马不安的喷鼻声。李昂迅速扫视四周,確认没有人看守。 他白天借著挑选马匹的机会,已经仔细勘察过这里。马厩地面铺著厚厚的乾草,但在最靠里的一个空马槽下方,石板缝隙的泥土顏色似平比周围略新,他猜测这里应该就是埋藏宝藏的地方。 “这里。” 李昂指了指那个位置,从怀里掏出两把带来的短柄匕首,递给罗杰一把。 两人不敢点灯,只能借著从破烂窗户透进来的微弱月光,小心翼翼地搬开马槽,开始挖掘。匕首碰到石板的闷响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清晰,二人不敢用力过猛,只能小心翼翼的慢慢挖。 挖了大约半臂深,匕首“叮”一声碰到了硬物。李昂心头一跳,丟开锄头,隨后用手扒开潮湿的泥土仔细查看。 月光下,一个裹著布的小箱子露出了边角。两人合力將箱子抬了出来,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箱子没有上锁。李昂屏住呼吸,用匕首砍断锁链,掀开箱盖。 一片黯淡的银光瞬间涌入眼帘。 匪首没有欺骗李昂,马厩中私藏的金银珠宝比从坎特布里特堡中搜刮出来的要多得多。 经过初步清点共有五枚金饼,四十五枚银雷亚尔,六十三枚铜幣。此外还有一架象牙镀金配银制掛链的金十字架,两只黄金塑造的小酒杯,三个银制餐盘,一串玛瑙项炼和一件精美的瓷器小瓶,瓶底刻了几个汉字和一块印章。 李昂翻过来借著月光仔细看了一番,字是繁体字,他有些认不全,猜测上面应该写的是“建中年造”。 “建中”是唐德宗的第一个年號,在780~783年之间使用,而现在是11世纪末,说明这个瓷器瓶子起码有两三百年的歷史了,也不知道后来就怎么落到了山贼手里。 “真是暴殄天物!” 李昂低声咒骂了一句,默默的將瓷瓶揣进自自己怀里。 二人收拾好后,又手忙脚乱的將土重新盖好,又在上面覆盖了一层乾草,直到看不出被人动过手脚。 临走之前,李昂还贴心的给旁边的马匹餵了一把草料。 几匹马瞪大了眼睛盯著这个举止奇怪的人类,不知道为什么大晚上的要给自己草吃。 回去的路上,放哨的徵召兵都在歪著脑袋打瞌睡,根本没人注意到有两个黑影从城堡塔楼后面的马厩中钻了出来,就算注意到了,慑於李昂的身份,也不会有人敢多说什么。 回到营地时,天边已泛起第一缕灰白。李昂让罗杰將挖出来的宝贝混入马车最底层的物资中,用粮食和亚麻布仔细遮盖严实。做完这一切,他毫无睡意,坐在即將熄灭的营火旁,指尖摩挲著怀里那个冰凉光滑的瓷瓶。 “坎特布里特堡並不富裕,山贼不可能从里面搜刮出来这么多金银珠宝。所以箱子里面的东西应该都是山贼首领这些年打劫攒下来的积蓄,没想到最后竟然落到了我手里!” 李昂轻笑一声,把瓷瓶放在月光底下仔细打量。 唐德宗建中年间的瓷器品质並不高,在歷史上也不出名。当时从中国通往欧洲的贸易路线有两条。 一条起始地在西安,经陇右出玉门关,到达安西都护府,然后向西穿过河中地区、伊朗高原,最终抵达君士坦丁堡,这是陆上的丝绸之路。 另一条则是始於广州的海上商路,商船载著丝绸、瓷器和茶叶,穿越惊涛骇浪,经马六甲海峡,印度、阿拉伯半岛,进入狭长的红海,最终抵达埃及的亚歷山大港,再由义大利商人通过地中海澡盆转运至欧洲各地。 通常,经过这样一番旅途中,一个瓷瓶的价格能翻上数十倍甚至数百倍还不止,李昂估计他手上的瓷瓶应该能卖出20枚金第纳尔的高价,相当於半副锁子甲,也就是德格伦村十好几年的收入总和。 看了一会儿,他將瓷瓶小心翼翼的收进衣服口袋里,对著天上的星星发呆。 > 第146章 杀鸡儆猴 第146章 杀鸡儆猴 次日清晨,李昂顶著一双大大的黑眼圈走出帐篷,嘴里止不住的打哈欠。 昨晚摸完金回来时天空就已经泛起白鱼肚,他估计自己的睡眠时长不足五小时。 另一边的罗杰同样也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作为一名骑士侍从,他比李昂起的更早,天不亮就要去检查马匹,在营地周边巡逻,然后估摸著时间去叫自家老爷起床。 以上几条都是侍从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如果做不到或者搞砸了的话,骑士则有权剥夺侍从的身份。 见李昂走出帐篷,罗杰贴心的递来一杯水,一条嫩树枝,左臂上还搭著一条粗毛巾。 李昂接过水杯和树枝开始刷牙,他拿起杯子往嘴里灌了一口,莫名觉得有些咸。 “水里面加盐了?” “是的,老爷,昨天贡萨洛骑士托人送来了不少盐巴,说是从城堡里搜到的。” 罗杰一边解释,一边递上毛巾,同时右手接过木杯,嫩树枝则被隨手丟弃在地上。 “对了,刚刚亚特侍从过来了一趟,说要找您借两个山贼的脑袋杀鸡做猴,贡萨洛骑士愿意支付给您五枚银幣。” “杀鸡做猴?” 李昂听完有些疑惑,但转念一想,坎特布里特堡坐落在深山,保不齐周围还残留著山贼和土匪,適当的威慑是很有必要的。 “看来贡萨洛真把这里当成自家领地了。” 他轻笑一声,站在原地任由罗杰帮忙整理衣裳,嘴里吩咐道。 “待会儿挑两个缺胳膊少腿,或者生了病的给亚特,银幣就不要了,说就算我们送给他的。” “是,老爷!” 罗杰蹲在地上应了一声,隨后站起身来朝关押俘虏的地方走去。 投降的山贼全部被反绑住了双手,关押在坎特布里特堡的仓库內,仓库里的大小东西都已经全部被搬空,只剩下一排排木头架子和几个空箱子。 罗杰腰挎著手半剑,用钥匙解开仓库的大锁,和亚特一起捂著鼻子走了进去。 出于谨慎起见,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一直没人来给俘虏送食物,见到二人的第一眼,山贼们以为是送吃的来了,纷纷兴致勃勃的抬起头。结果发现两人是空著手进来,於是又唉声嘆气的低下了头。 不少人眼里闪过一丝怨毒,但在看到罗杰腰间的手半剑后,这份怨毒很快就被埋藏在心底。 当初罗杰在战场上大杀四方的景象还歷歷在目,他们都知道这是个不好惹的傢伙。 “你,还有你。”罗杰环顾四周,最后用剑鞘隨意点了两个看起来最虚弱、眼神躲闪的山贼,“出来。” 被点到的两人脸色瞬间惨白,挣扎著向后缩,但被旁边的亚特粗暴地拽了起来。仓库里顿时一片死寂,其他山贼都屏住呼吸,恐惧地看著同伴被拖出去,不知道这两名侍从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大人,饶命啊!我们什么都愿意做!”其中一个断了条胳膊的山贼涕泪横流地哀求。 “別怕,”罗杰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贡萨洛大人请你们去做客”,有好事等著你。” 这话让山贼们更加不安,但没有人敢反抗。两人被押出仓库,清晨冰冷的空气让他们打了个哆嗦。 罗杰和亚特將他们带到城堡前的小广场上,那里已经聚集了一些徵召兵和坎特布里特的村民,贡萨洛一身戎装,面色冷峻地站在临时搭建的木台前,李昂则在一旁饶有兴致的观看,手里拿著一杯葡萄酒。 “坎特布里特酿的葡萄酒可真不错,就是酸了点。” 李昂腰挎长剑,身穿锁子甲,一边饮酒,一边居高临下的看著罗杰和亚特两人將面如死灰的两名山贼摁在行刑架上。 之前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弓箭手杰森被选中参与行刑。此时他站在一个被捆住手脚,瘫软在地的悍匪身旁,手中握著一柄阔刃剑。 眼前这个倒霉的傢伙已经被嚇得瑟瑟发抖,胯下飘出阵阵难闻的屎尿恶臭,让杰森忍不住开始咒骂。 “狗娘养的杂种!死到临头还弄脏老子的地!”杰森啐了一口,抬起脚狠狠踹在那山贼的腰眼上。山贼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身体蜷缩得更紧。 攻城时他的脚掌被一块石头砸中,直到现在走路还一瘤一拐,心里自然恨死了这群山贼,更不用说这些魔鬼还让无数同村的好伙伴惨死在城堡內外,他此时巴不得砍下山贼的脑袋,然后將其做成酒杯当碗使。 不待杰森多想,贡萨洛骑士浑厚的声音已经响起,“我,塞格雷骑士贡萨洛,代表已经死去的塔齐亚斯爵士宣判你们的罪孽,以上帝之名义赐予你们最后的裁决。” 说罢朝组织行刑的杰森点了点头。 “准备,举剑!” 杰森一边大声指挥,一边握紧了握紧了手中的阔剑,慢慢往上举,这时瘫软在地的山贼嘴里已经发出惊恐的鸣咽声。 “对准脖子!” 又是一声,说完,杰森高举的剑狠狠向下斩去,只听“噗嗤”一声闷响,阔剑精准地斩断了山贼的脖颈。 头颅滚落在地,眼睛兀自圆睁,鲜血如同喷泉般从断颈处涌出,溅了杰森一身。他喘著粗气,看了一眼地上的头颅,又看向面前大声高呼的村民和士兵,觉得自己在这一瞬间也变得无比英勇起来。 事后,山贼的脑袋被一根竹竿撑著,高高掛在坎特布里特堡外面,供往来的商旅和过路的行人瞻仰,同时也祈祷威慑的作用,相信经歷了这件事以后,未来这里的治安应该会好很多。 观看完行刑后,李昂再也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待在这里,他让罗杰將士兵全部召集起来在城堡外待命,自己则走进塔楼向贡萨洛告別。 再次来到塔楼的二层,贡萨洛正一脸凝重的盯著地图,时不时拿起笔做些记號。他身后的壁炉里火焰正旺,將房间烤得暖烘烘的。 “我的朋友,你来得正好。”贡萨洛抬起头,看到李昂,脸上的凝重稍缓,招手示意他近前,“你听说了吗,这次进攻坎特布里特的山贼很有可能是受南边的指使!” 贡萨洛所说的南边指的就是拉里代谢赫国,李昂当时审问山贼首领时就已经知道这件事,所以面色平静的点点头。 “哦?你已经知道了?”贡萨洛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又自嘲似的摆摆手,“我居然能问出这种问题,你可是雄狮啊!” 说著,他把地图推到李昂面前,露出苦涩的笑容。 “拉里代要想北上,不管从哪个方向走,都必须经过我的领地,这下可糟了!” “赶快向宫廷里上报吧,这件事不是你我能扛下来的————” 李昂跟著嘆了一口气,无奈道。 “我手头最多能拿出四十名士兵,跟拉里代谢赫的人马比起来,简直是杯水车薪。” 南边的拉里代谢赫国占据两个伯爵领,一口气恐怕能动员一两千名穆斯林士兵,跟李昂和贡萨洛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说是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也不为过。 闻言,贡萨洛重重点了点头。“我已经派人快马加鞭赶往奥利亚纳和拉塞乌杜尔赫利,分別向男爵和向伯爵大人稟报此事。”他的手指重重敲在地图上拉里代的位置,“希望这次上帝能站在我们这一边!” 离开坎特布里特时,李昂的队伍足足比之前扩大了一倍。为了看守住这二十一名俘虏,他將守备队分成两队,分別一前一后將俘虏夹在中间。 队尾则是两辆装载货物的马车,上面大部分是粮食,其次则是缴获的战利品。另外,战死士兵的尸体也被安放在马车上面,毕竟没人愿意背著一具尸体赶路。 最难办的是羊群,队伍里没有专业的牧羊人,驱赶二十只山羊花费了他们不少功夫,总是走著走著就发现羊少了一只。 在接近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再次来到萨斯阿尔巴斯。 村子並没有太多变化,只是村民的表情里多了一丝惶恐和不安。塔齐亚斯算不上贪婪,对待治下的领民也还不错,村民平时不觉得有多好,但等到塔齐亚斯一死,就突然怀念起他来。 与其换一个陌生的领主来统治他们,不如跟著塔齐亚斯好。 只可惜人死不能復生,李昂来到村中央的领主大屋,开门的是村子里的老管家。 老管家鬚髮皆白,面容悲戚,眼睛红肿,显然是刚哭过。他见到李昂,先是愣了一下,隨即认出了这位在出征前与自家老爷交谈过的骑士,连忙躬身行礼。 “罗塞洛大人————愿主保佑您平安归来。”他的声音沙哑,但依旧没有忘记基本的礼数,对李昂的態度十分恭敬。 李昂语气沉重地拍了拍老管家的肩膀,“节哀。塔齐亚斯爵士英勇作战,以身殉职,他的灵魂必蒙主恩召。” 死者为大,哪怕塔齐亚斯生前再怎么惹人厌烦,死后也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况且,塔齐亚斯確实是在与山贼的战斗中阵亡,无论其生前如何,这份战死的荣誉是抹杀不了的。 李昂隨老管家走进略显昏暗的大厅。壁炉里的火併不旺,只勉强驱散著深秋的寒意,更映得室內一片冷清。空气中似乎还残留著塔齐亚斯生前惯用的某种薰香味道,混合著石墙的潮气,给人一种物是人非的萧索感。 屋子的男主人和女主人都不在,老管家这几天感到无比寂寞,在见到李昂后,积攒的情绪终於找到了一个宣泄口,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大人,您知道的,塔齐亚斯是我从小看著他长大的,他无疑是个好孩子,具有一切骑士应具备的美德。他的父亲將振兴家族的重任传给了他,没想到————” 李昂看著眼前悲痛欲绝的老人,只能搜肠刮肚的想著一些宽慰的话来劝导,但明显用处並不大。 倾诉了一会儿,老管家的心情好了很多,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些不妥,连忙站起身来致歉。 “大人,实在抱歉,要不您留下来吃饭吧。” 屋子里面的气氛太压抑,李昂婉言谢绝了老管家的邀请,走出领主大屋,在村子里閒逛。现在接近天黑,肯定是无法继续赶路,只能先在萨斯阿尔巴斯待一晚。 萨斯阿尔巴斯村的西边有一座有砖木结构的哥德式风格小教堂,据村民说,塔齐亚斯的尸体就安放在这座小教堂里面。於是他果断选择避开教堂的方向,转而朝东边走去。 一路上,他发现看到的好几处人家都在用石磨磨碎葡萄。將其榨成汁然后装入木桶,不禁感到有些好奇。 “这是在做什么?” 李昂停下脚步,向一位正在自家门口忙碌的老农问道。老农抬起头,见是一位全副武装的骑士,显得有些惶恐,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在粗布衣服上擦了擦手。 “大、大人,”老农结结巴巴地回答,“这是在准备酿新酒。今年粮食减產,但葡萄的收成却反而不错,趁著天气还没完全冷下来,得赶紧把汁榨出来封存好,等到明年开春就能喝了。” 李昂点点头。加泰隆尼亚地区盛產葡萄酒,这几乎是大部分村庄的固定景象。只不过德格伦的葡萄树並不多,相应的產量也很小,所以並没有见村民用石磨榨汁。 “你们通常会留下多少自己喝?多少用来交税或者售卖?”李昂饶有兴致地追问。 老农搓著手,小心地回答:“回大人,大概————大概一半要交给老爷哦,是已故的塔齐亚斯老爷—作为实物税。剩下的,家里留一些,多的会等到开春后,有商队路过时换点盐、铁器或者布料。” “愿你的酒酿得醇厚。”李昂对老农说道,然后继续向前走去,去走访另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看上去应该是萨斯阿尔巴斯的农奴,房子是低矮的茅草屋,墙壁用泥土和石块垒成,屋顶铺著厚厚的茅草。一个面黄肌瘦的农妇正蹲在屋外用简陋的石臼捣著什么,旁边两个衣衫槛褸、光著脚丫的孩子怯生生地看著走近的骑士。 李昂简单的询问了几句,事后在农妇感激的目光中留下几枚铜幣,接著向东走去。 东边是村子的边缘,靠近一片橄欖林。夕阳的余暉给墨绿色的橄欖树叶镀上一层金边。几个农妇正在林间空地上晾晒亚麻布,白色的粗布在微风中轻轻飘动。更远处,可以看到羊群正在牧羊人的驱赶下返迴圈栏,响起一片“咩咩”的叫声。 李昂突然想起队伍里那群倔强的山羊,於是立马走上前向牧羊人討教赶羊的方法。 放羊的老头给他指了指羊群中一只体型较大、头上盘著螺旋角的老公羊:“瞧见那只领头羊没?羊群都跟著它走。您得先制住领头的那只,或者想办法让它听话。比如餵点盐巴,或者它爱吃的嫩叶子,它就乖了。 “其次,不能光在后头赶,得有个人在前面引路,最好是让领头羊能看见、闻著熟悉的东西,比如另一只羊,或者沾了羊味的布条。它们习惯跟著走。” “再就是一定要走慢点,因为羊一受惊就容易乱跑。可以拿根长棍子轻轻点地,时不时吆喝两声,让它们知道方向就行,別真打,打狠了更乱。” 老头说得头头是道,李昂听得认真,听完后又留了几枚铜幣。 总体来看,萨斯阿尔巴斯看起来比他的德格伦要富庶一些,產业也更多样。葡萄园、 橄欖林、亚麻田,还有畜牧业,样样俱全,所以在遭受天灾导致粮食减產后也依然能够正常运作,不像恩克雷村的领主一样只能被迫靠借贷度日。 夜晚,守备队在村子外面扎营,俘虏的山贼被集中在一起,每人分到了一碗稀薄的可怜的豌豆粥。 而之所以能得到这么一碗粥,还是李昂看在他们接下来要走很远的路的份上才施捨的,否则按照以往的规矩,新来的奴隶必须饿上两三天才能给食物。 分粥的事情由罗杰一手操办,在鞭子的威慑下,没人敢打歪主意。 每个人都老老实实地领了自己那份清汤寡水,缩到一边狼吞虎咽地喝下去。 李昂坐在营地中央的篝火旁,就著火光仔细检查著那把从坎特布里特缴获的木弩。弩身用的是上好的硬木,弩机结构还算精巧,只是保养不善,有些地方生了锈。 他拿出隨身携带的一小块油脂和磨石,小心地擦拭、润滑关键的部位。 第二天清晨,李昂向萨斯阿尔巴斯的老管家告辞,此时村民已经陆续下地劳作,村口只有几个小孩在门前玩耍,还有几条小狗似乎是刚出生不久的样子,在孩子身边蹦蹦跳跳。 李昂注视著其中一只,心底忽然升起一|念头———— 半晌后,李昂悠哉游哉的骑在马上,怀里东麻布裹著一只小黑狗,踏上回家的道路。 > 第147章 亡羊补牢 第147章 亡羊补牢 车队在路上足足行走了三天时间才回到德格伦,当老杰克望著满载的马车、浩浩荡荡的羊群以及垂头丧气的奴隶时,简直要惊掉了下巴。 “老爷,你们是把坎特布里特洗劫了吗?” “额————也差不多,不过洗劫的工作山贼已经替我们做了,我们只需要打败山贼然后接收就行。” 李昂轻描淡写將战场上的发生的事一笔带过,招呼前来围观的村民帮忙將战利品抬进仓库。 不过老杰克可不认为事情真如李昂所说的那样简单,他眼角的余光的注意到了马车上的裹尸布,隨即抽了抽嘴角,神色突然沉下去,心底已经知道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果然,最先跑向马车的村民发现了士兵的尸体,將要触碰到马车的手猛地收了回去,其余围观的人也都神色各异,直到死者的家属赶来。 一阵嚎陶大哭” ” 李昂对此早有预料,当即给死去士兵的家人拔了十二枚银幣的一次性补偿金,外加一枚这个月的军餉,总共十三枚银幣。 但很显然,钱给的再多也无法抵消亲人去世的悲痛,赶来的农奴夫妇对递上来的银幣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默默的將儿子已经有些发臭的尸体扛回家去。 天主教徒逝世之后通常会把尸体安放在当地教堂里,有的甚至就埋在教堂底下,比如法兰克帝国的查理曼大帝就安葬在亚琛大教堂內。这是因为教堂被视为神圣之地,埋葬於此被认为离上帝更近,灵魂也能得到更好的庇护。 可惜的是德格伦以前太过贫穷,没有能力供养一座教堂和神甫,所以村民们只好把死者的尸体放在家里,或者乾脆儘快埋葬掉。 大部分农奴买不起棺材,所以在埋葬的时候,他们通常是用旧毯子或粗糙的麻布將遗体裹起来,草草埋入村外的公共墓地。只有极少数相对富裕的自由民,才能置办得起一副薄棺,並在坟前立上一个大大的十字架。 將手头的杂事丟给老杰克和罗杰以后,李昂前脚刚跨进房间,后脚就突然发现那只从萨斯阿尔巴斯带回来的小黑狗不见了。 刚刚他一会儿要安抚士兵的家属,一会儿要將战利品放进仓库,一会儿又要照看羊群,根本来不及安置这个小东西。 思来想去,李昂从厨房里找来一节储存许久的肉乾,一边发出“嘬嘬”的声音,一边在村子里四处晃悠,不一会儿就在一坨野生的粪便面前发现了他的小狗。 小傢伙正绕著那坨粪便打转,鼻子一抽一抽地嗅著,正欲张开嘴巴。 —— “该死,幸亏我来的及时。” 李昂又好气又好笑,赶紧几步上前,一把將小黑狗拎了起来。小狗不满地“呜呜”叫著,四只小短腿在空中乱蹬。 李昂嫌弃地將它拎得离自己远了些,走到水井边打了半桶清水,不顾小狗的挣扎,简单给它冲洗了一下爪子和嘴巴。冰凉的水激得小狗打了个哆嗦,叫声也变成了委屈的呜咽。 隨后,他用一块粗布把它裹住擦乾,然后掰了一小块肉乾递到它嘴边。 闻到肉乾的香气,小狗立刻忘记了刚才的“洗澡之仇”,两只前爪扒著李昂的手,急切地將肉乾叼走,跑到一边角落,“咔哧咔哧”地啃了起来。 “吃东西这么生猛,又长的这么黑,那乾脆以后就叫你爱德华好了。” “黑太子”爱德华的肤色是黑的,狗皮肤也是黑的,所以这个名字取得很合理。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黑太子这个称號来自於爱德华的黑色鎧甲,反正学界没有定论,大家权当一乐) 不少中世纪贵族也喜欢以先祖或者歷史人物的名字来命名自己的宠物,比如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就曾有一匹心爱的战马名叫“凯撒”。 见小爱德华吃的差不多了,李昂再次迈步往回走去,爱德华则在他身后亦步亦趋,迈开短腿努力追上主人的步伐。 一人一狗来到领主大屋的庭院里面,李搬来一把椅子,试图教会查理一些基本的指令,同时叫来村里的木匠巴德在庭院中搭建一座犬舍。 “坐下,小爱德华!” 李昂挥动胳膊,注视著爱德华漆黑的眼仁,希望它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可惜他毫无训犬经验,也有可能是爱德华太笨,完全不理解主人在干什么,瞪著大大的眼球,好奇的望向李昂,还以为是在跟自己玩耍。反而愉快的汪汪叫了两声。 一连吩咐几声,小爱德华仍然不明所以,不为所动,李昂只好无奈扶额。 “或许我可以等它飢饿的时候再训练它————” 李昂转而不再理会这只笨狗,回到房间脱去身上的盔甲,换上一身乾净利落的长袍,拿起笔开始记录这几天的战斗经歷。 他详细记述了从接到求援、前往萨斯阿尔巴斯、联军作战、攻陷坎特布里特、审问匪首、清点战利品,到返回德格伦的整个过程。 写完后,他仔细將羊皮纸卷好,用细绳繫紧,放入一个带锁的小木盒中,预备留著以后用来教育自己的子嗣。 中世纪的知识传播以血缘为主,尤其是军事、管理和领地经营方面的经验,往往通过家族內部口传心授或留下私人札记的方式代代相传。所以一份详实的战斗记录和总结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想到这里,李昂又不禁回忆起贡萨洛骑士之前的那番联姻提议,觉得是时候该找老杰克来商量一下。 小汤姆身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回到村子后,他第一时间和同伴们回到营房归还各自的装备。 经歷了大大小小的战斗后,锁子甲表面已经出现磨损,几处链环甚至出现了断裂,需要修补。头盔上也有了几道明显的凹痕和划痕。 他將装备仔细擦拭乾净,按照规定放入营房的武器架上,打算挑个时间匯报给老爷维修。 “嘿,小汤姆,待会儿一起去班克尔家?” 说话的人是亚恩,得益於背后的那面绿色阔盾,他再一次毫髮无伤的从战场上走了下来,运气好的简直令人嫉妒。 亚恩拿来一壶橄欖油,倒出一些在粗布上,开始仔细擦拭自己的盾牌和长剑。盾牌表面的绿色涂料在战斗中被刮花了不少,但木质结构完好无损,这面厚实的盾牌多次救了他的命。 “班克尔家?当然去!”小汤姆接过亚恩递过来的另一块沾了油的布,学著他的样子—— 开始擦拭自己的月刃斧。 “班克尔实在是倒霉透顶了,当时要是再跑快一点,就不至於被砸死————” 小汤姆撇了撇嘴,略感惋惜的说道。 旁边的亚恩听了也是一副扼腕嘆息的模样,他嘆了口气。 “谁说不是呢?那小子平时看著挺机灵,哎————希望上帝能收下他的灵魂!” 这时,罗杰突然火急火燎的推门而入,在眾人不解的目光中,著急的大喊道,“快来几个人去抓羊!” “抓羊?” 小汤姆和亚恩两人放下手中的装备,面面相覷,不解其意。 “没错!”罗杰喘著粗气,一把拽住两人,边走边解释道。 “羊圈来不及建新的,我就打算让山羊和美利奴羊先挤一挤,结果两群羊居然打起来了。” “这不!”走到破了个大窟窿的羊圈前,罗杰无奈的摊开双手,“你们看,暴怒的羊群撞开了羊圈,一眨眼的功夫就逃之夭夭。” 小汤姆和亚恩彼此对视了一眼,各自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两个字:离谱! 但他们没时间吐槽,因为眼前確实是一片狼藉。木条临时钉成的围栏被撞开了一个大口子,里面只剩几头被嚇傻、缩在角落的美利奴绵羊,而那群脾气暴躁的山羊早已不见了踪影,地上散落著羊毛和乾草。 “还愣著干什么!”罗杰急道,“快叫人!老爷带回来的这些山羊可是重要的財產,丟了一只都要挨鞭子!分头找,它们跑不远!” 小汤姆和亚恩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跑回营房叫人。不一会儿,七八个守备队员被临时拉成了“抓羊队”,在罗杰的指挥下分头搜寻。 “咩——!” “这边!在那边!” “堵住!別让它往林子里跑!” 黄昏的德格伦顿时鸡飞狗跳。士兵们拿著长矛、棍棒,脱下外套当网兜,笨拙地试图围堵那些灵活又倔强的山羊。 山羊们显然很享受这种“自由”,在田野和灌木丛中上躥下跳,时不时还回头挑衅似的叫两声,把追赶的士兵累得气喘吁吁。 小汤姆和亚恩一组,他们盯上了一只离群的山羊,它正悠閒地在村边一块菜地里啃著萝卜缨子。 “慢慢靠近,从两边包抄。”亚恩经验稍多一些,低声指挥。 两人猫著腰,小心翼翼地靠近。就在距离只有几步远的时候,山羊猛地抬起头,警惕地看著他们,后蹄开始刨地。 “不好,它要跑!”小汤姆叫道。 说时迟那时快,山羊一个敏捷的转身,就朝旁边的矮树丛衝去。亚恩一个飞扑,试图抱住羊脖子,却只抓下来几撮毛。小汤姆情急之下,把手里的短矛当棍子扫了过去,正好扫在山羊的后腿上。 山羊“咩”地惨叫一声,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两人立刻扑上去,七手八脚地把它按住。 “抓住了!这边抓住一只!”亚恩兴奋地大喊。 不远处,其他士兵也陆续有了收穫,有的靠围堵,有的靠食物引诱,总算在天完全黑透之前,將大部分逃散的山羊找了回来,重新关进加固过的羊圈里。清点之后,发现只少了两只,估计是跑进了附近的树林深处,晚上没法找了。 罗杰鬆了口气,擦了把汗,对参与抓羊的士兵们说道:“干得不错!每人明天多分一份豆子!” 士兵们虽然累,但也觉得这事儿有点好笑,互相调侃著对方的笨拙模样,嘻嘻哈哈地散了。 在亲眼看到羊群全部回到羊圈中后,罗杰又不放心的在旁边守了一会儿,这才回到石屋。 屋內,老杰克拿著一打莎草纸,正在向李昂匯报。 “您走的这几天,我们从后山的果树上总共收穫了六百六十磅橄欖,以及少量的葡萄。新规划的耕地开垦出三分之一,不过这些土地仍然无法种植粮食。” “六百磅橄欖可以榨出多少橄欖油来?”李昂好奇的问道。 老杰克思索了一会儿,隨后估算出一个数字。 “大概、大概一百二十磅左右的油,老爷。”老杰克谨慎地回答,“这还得看榨油的手艺和橄欖的品质。咱们村榨油的石磨老了,出油率可能还会低一些。不过一百磅应该是有的。” 橄欖油不仅可以食用,还能用於照明、护肤,在一些宗教仪式中也需要使用,是重要的贸易品和硬通货。在巴塞隆纳,一磅橄欖油的价值约在12枚铜市到16枚铜幣之间,相当於6到8磅小麦。 李昂点点头,又询问了葡萄的產出。 “村子里的葡萄树太少了,新种下去葡萄藤还没有长成,今天的產出只有十几磅,根本不够酿酒————————” 老杰克略显为难的说道,“至少要等五年,这些葡萄树才会长成————” “没事,我们有的是时间。”李昂对此不以为意,转到下一个话题,刚好这时罗杰走了进来。 “山羊都安置好了吗?”李昂笑著看向罗杰,而这笑容在罗杰看来如同针扎。 “还、还好,老爷。”罗杰有些尷尬地挠了挠头,“就是————刚回来有点不適应,和美利奴羊打了一架,还撞破了羊圈跑出去几只,不过大部分都抓回来了————” 闻言,老杰克转过身瞪了罗杰一眼,嚇得他一个激灵,缩回了脑袋。 李昂失笑,摆了摆手:“刚到一个新地方不闹腾才怪。没事,慢慢適应就好。不过那些山羊很重要,要好好照看,尤其是產奶和配种。这事老杰克你多费心,找个有经验的或者学得快的人专门负责羊群。” “是,老爷。”老杰克立马恭敬的应道。 之后,三人严肃的开始討论李昂到底要不要迎娶贡萨洛的女儿伊莎贝尔。 “老爷,我认为这件事没这么简单。”老杰克率先发言,“以贡萨洛的实力,他绝对没有能力单独吃下这两块骑士领,他估计是想借老爷您的力量保住这两块地,到时候恐怕还会提別的条件。” 李昂觉得老杰克说的很有道理,对方不可能把两块骑士领白白拱手送人,一旦他答应了,到时候一方面要对付塔齐亚斯的子侄,另一方面还要得罪奥尔加尼亚男爵,麻烦事可不少。 罗杰也难得露出了思索的神情:“老杰克说得对。贡萨洛老爷看著豪爽,但绝不是傻子。他嫁女儿,给领地,肯定希望得到更多。而且————” 他犹豫了一下,“那位伊莎贝尔夫人听说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老爷您要是————压不住她,以后领地谁说了算,可不好讲。” 说完,老杰克马上又瞪了他一眼,嚇得他再次缩了缩脑袋。 李昂则在一旁陷入思索。 傍晚时分,老杰克和罗杰都已经退下,李昂一个人在房间,用剪刀剪断一根灯芯,隨后吹灭蜡烛,上床盖好被子。 因为犬舍还没有搭建好,所以爱德华被破例允许睡在温暖的屋子里。怕地上潮湿,他还特意铺上了一层茅草。 然而等到月亮高悬时,李昂突然骂骂咧咧的起床,对著不明所以的黑狗就是一顿怒骂。 “该死的,谁让你在屋子里拉屎的?!” “明天我一定要好好训练训练你该怎么控制住自己的屁股!!” —— 附一张地图> 第148章 小狗爱德华 第148章 小狗爱德华 第二天清晨,李昂在罗杰的提醒下起床,出门时发现木匠巴德已经上工,正蹲在院子里用一把一臂长的小锯子来回切割木板。爱德华则在一旁兴奋的跑来跑去,时不时张开嘴巴咬住巴德的衣摆拼命往后拽。 巴德知道这是老爷的狗,只能一脸无奈的任由爱德华调皮捣蛋,敢怒不敢言。 “爱德华,回来!” 李昂见状语气凶狠的叫了一声,得到指令的黑狗立马乖乖坐到主人脚边,吐出粉红色的舌头不停往外哈气。 刚好这时女僕玛丽苏提著扫帚从房间里出来,另一只手则捂住鼻子,面色奇怪的看向爱德华。 李昂想到昨晚的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决定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这只坏狗。 他走进厨房,再次扯下一节肉乾,在已经口水直流的小爱德华眼前晃了晃,小爱德华略显愚蠢的瞳孔总隨著肉乾的摇摆不断在眼眶里打转,忍不住叫唤起来:“汪汪汪!” “闭嘴,爱德华,不准狗叫!想吃饭必须听我的命令!” 小爱德华当然听不懂李昂的话,但能从主人严厉的语气和表情中瞧出端倪,狗一直是很会察言观色的动物。见状果然不再叫嚷,但却委屈的哼唧起来,不明白为了主人不给自己饭吃还凶自己。 见小爱德华还是无法理解自己的意思,李昂只好动起手,伸手强制將小黑狗摆成坐下的姿势,在小爱德华不理解的目光中突然递出一块肉丁,等到它站起身后,立马停止投喂,然后又强制它坐下,继续餵食,站起则停止,途中李昂还不断说著“坐下”,並配合左手下压的手势。 如此反覆多次,小爱德华渐渐的开始配合李昂,最终,不用李昂动手,听见“坐下”一词,就一屁股拍在了地上。 “乾的漂亮小狗爱德华,不愧是我精心挑选的小狗!” 李昂欣欣然哈哈大笑,仿佛办成了一件丰功伟业,將剩余的所有肉乾都送给了小黑狗,开心的摸起狗头。 小黑犬欢快的摇著尾巴享用美味的肉乾,並没有因抚摸而护食,看来早在萨斯阿尔巴斯村就已经有人帮他纠正了这一点。 “老爷,昨晚逃走的两只山羊今天自己回来了!” 罗杰兴奋的跑过来匯报导,袖子上还沾著一撮白色的羊毛。 “羊是群居动物,他们通常不会脱离同伴太久,就算偶尔受惊走丟了也会自己慢慢找回来。” 一旁搭建犬舍的巴德如是说道,李昂闻言则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隨后,二人去检查羊圈,发现老杰克和专门负责放羊的农奴都在这儿。 “老爷,现在村子里的羊太多了,刚开始只有四只,后来从恩克雷村来了二十只,现在又多了十五只,村子外的草场根本无法负担,人手也不够。” 老杰克痛苦並幸福的诉说道,“新来的马匹全部关进了马棚里,估计还要適应一两天,现在领地里总共有39只羊,13头耕牛,5头猪,以及9匹各色各样的杂马,比去年翻了將近三倍还不止。” “这倒是个问题!”李昂想了想,决定让老杰克再多增派一些人手。 “从恩克雷村的农奴里面挑几户人家出来,让他们专门负责放牧和饲养牲畜。” 这群农奴来自恩克雷村,虽然拥有农奴身份,但却没有土地,刚好可以让他们当牧民,每年向领主上缴一定数额的羊毛和畜牧產品充当赋税。 后面他们如果想获得土地,也可以支付一定金额向领主购买土地的使用权。 “是,老爷!”老杰克也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作为德格伦的土著,他反对轻易给外人授地,觉得这样做有损公平,还可能激化本地人与外来者的矛盾。 商议完后,李昂开始仔细观察这群脾气暴躁的山羊。 这群羊全是本地的加泰隆尼亚山羊,是伊比利亚半岛最古老的原生品种,主要分布在庇里牛斯山脉和蒙特塞克山,不过奥尔加尼亚因为地形崎嶇,所以也有少量分布。 山羊不同於美利奴羊那样温顺,它们体型健壮,生性好斗,所以肉质紧实,反倒是身上的羊毛杂乱无比,没有任何纺织价值。所以这种羊一般都被用来產肉和奶酪,很少会有人拿它们的羊毛製作衣物。 检查完,他又看了眼新来的马匹和耕牛,在確认全都安然无恙后,才朝安置俘虏的地方走去。 一路上,道路两侧的零碎空地都被种上了苜蓿,这些被用来当作马匹的饲料,在夏天,他们会开出紫色或者蓝紫色的花,因此也被称为紫花苜蓿。 老杰克在一旁解释道,“老爷,上次播种的一批苜蓿已经收割,这是种植的第二批,这些牧草的生长速度很快,差不多一个月就可以收穫一次。” “现在距离秋播还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我打算让领民们在空閒的土地上种这些牧草和一些豆子。” “嗯嗯。” 李昂对首宿这种植物並不了解,所以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多说。 新来的俘虏们全部被安置在了西边靠山的地方,距离农奴和奴隶的居住区隔著一定的距离。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俘虏们煽动闹事,搞出一些么蛾子。 不过当李昂来到这里查看时,立马就打消了俘虏会叛乱的念头。 三天的旅途中,他只有一天给了俘虏粮食,其余两天都是饿著肚子赶路,回到村子后,老杰克出于谨慎起见,也没有分发食物,並且还抽调了五名守备队士兵彻夜看守,严令禁止俘虏擅自外出。 结果就是这群傢伙全都饿的眼冒金星,有气无力的瘫软在地上,心底已经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念头。 李昂对这些人没有任何怜悯,走上前踹了其中一个山贼一脚,被踢中的人只是发出一声闷哼,隨后翻了个身,又继续躺著不动。 “可以给食物了!” 李昂转头对老杰克说道,“注意不要一次性给太多,这些傢伙饿了太久,一次性吃太多容易撑死。” 虽然在场的每一个山贼都十恶不赦,罄竹难书,但现在毕竟是他的財產,不可能让这群人真的饿死。 不过获得自由是不可能的了,从顺民变成暴民很简单,但若是想让一个习惯了杀戮和劫掠的人重新拾起锄头种地却不是件容易事。 所以李昂根本就没打算给他们这个机会。这些俘虏的余生,都將作为苦役,在皮鞭和棍棒的监督下,用汗水甚至生命来偿还他们犯下的罪孽,同时为德格伦的建设添砖加瓦。 “我会安排好的,老爷。”老杰克点头,“每天早晚各一顿稀粥,保证饿不死,也干得动活。先让他们去继续拓荒,把从德格伦西边的耕地全部开垦出来,这是最紧要的。” “嗯。”李昂对这个安排表示满意。 隨后,老杰克让人从仓库里扛来一袋粮食和一口大铁锅,李昂伸出手提起来称量了一下,这袋粮食大概有二三十十磅的样子,换算下来,每个俘虏可以分到一磅多一点粮食,可以吃个七分饱。 见到粮食袋,俘虏们立马来了精神,不过这次他们学乖了许多,没有喧譁和推搡,自发的排成一条长队,静静等待属於自己的那口麦糊。 “看来还是飢饿更管用。”李昂见状轻笑了一声,自言自语道,“以往拿刀剑威胁还会有人不服,现在只要饿上两天,立马就听话了————” 视察完俘虏,他回到领主大屋,玛丽苏在这时端来一碟餐盘。 里面是一块烤得焦香的黑麦麵包,一碗加了咸肉和豆子的浓汤,还有一小碟橄欖和奶酪。 橄欖是地中海沿岸的特產,吃法也很特別。 当地人习惯將新鲜採摘的橄欖先用盐和香料醃製,去除其天然的苦涩味,然后浸泡在橄欖油中保存。这样处理过的橄欖,既可以作为佐餐小菜,味道咸香独特,富有嚼劲;也可以捣碎了做成酱料,用来搭配麵包或肉类。 李昂拿起一颗深绿色的橄欖放入口中,咸、鲜、微带果酸的味道在舌尖化开,混合著橄欖油特有的醇厚香气。就著浓汤和麵包,吃得有滋有味。 小爱德华闻到香味,也呜呜的往桌腿边上凑。李昂想了想,觉得不能让爱德华养成这个坏习惯,所以故意不理它,任凭它如何嚎叫。 吃完饭,巴德前来匯报说犬舍已经修好。 李昂放下碗,走出门外查看,发现一座小巧结实的木屋出现在庭院角落。 屋顶铺著防水的厚实茅草,墙壁用厚木板紧密拼接,留有一个足够爱德华自由进出的小门洞,里面还铺了一层乾爽的乾草。巴德的手艺不错,木屋看起来能很好地遮风挡雨。 看见犬舍的洞门,爱德华不自觉的就往里面钻,最后一屁股坐在乾草上,发出满意的哼唧声。 见小黑狗对新家很满意,李昂让巴德去老杰克那里领取薪酬,同时从房间里拿出那把从坎特布里特带出来的木弩,希望巴德能修缮一下。 “这把木弩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能修就修吧,坏了也没事。” 为了能让巴德放开胆子,李昂故意把要求说的很宽鬆,以免对方束手束脚的。 巴德起初还有些害怕,闻言,心立马装进了肚子,表示自己一定儘量维修。 他刚才偷偷瞟了一眼这把木弩,机括还是完好的,但弩臂上有一道细微的裂痕,弓弦也有些老化鬆弛,需要进行加固和更换。不过,只要有合適的木料和牛筋,他觉得自己应该能修好。 “老爷,我需要一些硬木料做修补,还要上好的牛筋做新弦。”巴德仔细检查后说道0 “去找老杰克,库房里应该有从坎特布里特带回来的木料和皮革边角料,看看有没有合用的。没有的话,就去村里买或者换。”李昂爽快地批准了。 “谢谢老爷!”巴德捧著木弩,如同捧著宝贝,小心翼翼地退下了。 他以前仅仅只製作过木盾,偶尔帮忙保养弓箭,修理木弩还是第一次做,但好在原理都是相通的,无外乎就是更换弓弦,换掉破损的弩臂,比从零开始製作一把弩简单多了。 与此同时,远在拉塞乌杜尔赫利的阿尔瑙也在同一时间收到了坎特布里特的消息。 他对將来谁会继承这座小城堡並不感兴趣,真正关心的是拉里代谢赫即將北上的消息。 “该死的!今年收成比往年差了一倍还不止,那群异教徒北上的目的是什么?替我养活流民吗?” 阿尔瑙暴怒的声音在大厅中响起,周围的僕人都不自觉的屏住呼吸,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恼了这位脾气不好的摄政大人。 “摄政大人,我看拉里代谢赫未必会真的全面开战!”说话的是乌赫尔教区的主教,—— 他戴著一顶高高的主教冠冕,沉思良久后缓缓说道。 “哦?主教大人,说说你的看法。”阿尔瑙压下火气,示意他继续。 “我听说呼德家族的子嗣一直因为领地分割不均而闹矛盾,拉里代谢赫国的北面一直是由呼德家族的两位瓦利统治著,谢赫本人並不干预他们的事务,坎特布里特堡沦陷很可能是其中一位瓦利在背后指使的。” 但隨即,主教话锋一转,“不过我也不能百分百確定,最好能派个值得信赖的人在边界试探一下。拉里代谢赫如果想要入侵乌赫尔,至少得提前一个月集结士兵,准备粮草,这期间对边界的动静肯定会非常敏感。” “而如果只是其中一位瓦利的话,反应大概率会迟缓的多,这一点有经验的將领应该很容易判断。” “如果拉里代谢赫真的想发动全面战爭,我们派人在边界挑衅不就给了对方战爭藉口了吗?”阿尔瑙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 “大人,我们背后还有巴塞隆纳公爵,贝伦格尔大人不会坐视不管的,再说了,就算我们不挑衅,谢赫难道还愁没有战爭藉口吗?” “也是!”阿尔瑙闻言自嘲地笑了笑,突然想起来对方是异教徒。 “那好吧,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过依我看这件事就不用匯报给伯爵大人,他的年纪太小,没有能力参合这些事务。” 主教低头轻轻应了一声,眼波流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a 第149章 总结 第149章 总结 第二天中午,老杰克递来一个帐本,上面详细记录了从李昂回村以来的收入,包括牲畜和粮食收成这些都算在內。 李昂接过厚厚的帐薄,深感老杰克对领地的用心,感动的说道。 “老杰克,你和罗杰才是父亲留给我最宝贵的东西,没有你们父子俩,我很难支撑起德格伦。” 老杰克闻言略显激动,但他很快就压抑住了这种情绪,改为用一种得体又不失恭敬的语气回復道。 “老爷,我和罗杰都只是尽了一个僕人的本分,没什么好称道的。” 李昂知道老杰克性格务实,和许多老人一样喜欢讲礼数,便不再多说。 他翻开帐本,发现老杰克用表格的方式將一条条收支清晰的列了出来,一目了然,唯一有些影响观感的就是一串长长的单词。 比如橄欖油(aceitedeoliva),还有美利奴羊(ganado merino),这些单词不仅字母多,书写起来繁杂,还有令人抓耳挠腮的复数和变体。 比如母美利奴羊要说ovejamerina,公羊则是carneromerino,橄欖一会儿是aceituna,一会儿又是0liva,让李昂看得有些头大。 他揉了揉眉心,心想或许可以引入一些更简便的记录符號,比如缩写或者乾脆用图形?但这需要老杰克理解和配合,而且可能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规范”。 想来想去,他发现这么做的难度太大,只好在心底默默放弃。 “幸好老杰克写的不是加泰隆尼亚语而不是拉丁文,否则看起来更费神。” 古典拉丁文来自於罗马人,在漫长的歷史演变中逐渐被简化,並发展演变成通俗拉丁文。 而加泰隆尼亚语则来自其中的伊比利亚一罗曼语支,和法国南部的奥克语很接近,二者曾经甚至被认为是同一种方言的不同变体,因为在中世纪,巴塞隆纳和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几乎使用同一种语言为客人演奏,这一点在许多歷史文献当中都有记载。 李昂慢慢翻动帐薄,慢慢的对现今的领地有了更清楚的认知。 首先是人口方面,人口向来都是一个政权的重中之重,所以被老杰克放在了首位。 德格伦原先共有173口人,加上后来李昂从兰开斯特那里购买的五十名奴隶,以及被恩克雷领主抵押的五十名农奴,还有这次从坎特布里特带回来的二十一名俘虏,目前的总人口已经逼近三百大关,到达294人之多。 缺点则是人口来源复杂,其中有本地加泰隆尼亚人,也有来自英格兰和威尔斯的奴隶,还有曾经无恶不作的山贼,极大增加了管理难度。 人口之后则是牲畜,这一点老杰克在昨天就已经说过一次。 领地里总共有13头耕牛,39头羊,其中二十只都是山羊,剩下的则是美利奴羊。此外还有9匹杂马,这些马无法作为战马,只能用来耕地或者拉货,偶尔给士兵们充当训练马。 另外,德格伦新增了5头猪和7只灰兔。灰兔全部来自於附近的山林,不过现在已经適应了圈养的生活,正在缓慢繁殖中。 “兔子是除了人类以外,极少数一年四季都能发情生育后代的动物,所以不久之后,我很可能会获得一堆兔子。” 想到这里,李昂觉得今后村子里必须有个皮革匠才行。 看完牲畜,他的目光隨即向下转动,来到粮食这一行,现在夏收刚结束,再加上这几个月来的缴获,领主粮仓的存粮已经接近一万磅,如果算上领民手里的口粮和种子粮,现在若是有一队土匪攻破了德格伦村的话,大概可以从村子里搜到二十多万磅的粮食。 不过这二十万镑粮食的数字虽然听起来嚇人,但除去种子粮和口粮后就已经所剩无几,真正能落到农奴手里的余粮並不多。 老杰克在表格中记录的只有作为主食的小麦和大麦,其余豆类植物和蔬菜並没有记录,估计是因为种类繁杂、產量零散,难以精確统计。 不过大概估算下来也应该有三千磅的样子,其中以豌豆和鹰嘴豆居多。 这两种豆子富含蛋白质,顶饱,而且產量大,容易养活,不需要太大的耕地面积,是许多穷苦人家的不二之选。 之后一项是领地的货幣收入,李昂当初刚回德格伦时,总共有1400枚银幣,但现在只剩下八百枚银幣,而这还是陶器作坊在不断的带来收入的结果。 他思索了一下,觉得最大头的支出肯定是购买奴隶,总共花了五百枚银雷亚尔,其次便是给恩克雷村两百枚银幣的借债,然后还有修建蓄水池和其他零星的支出。 陶器作坊和出售武器装备的收入则在一百枚银幣左右,拉韦利亚铁矿的收益为五十枚,南境守备官的薪酬是一百枚银幣,总的来说,这段时间他一直处於入不敷出的状態,幸好当时在下帕利亚斯的战场上狠狠捞了一笔,否则说不定现在就要破產了。 “老杰克,”他抬起头,“陶器作坊的產出和销路稳定吗?” “还算稳定,老爷。”老杰克回答道,“兰开斯特商队的汉斯每半个月来收一次,每次大概能有10到20枚银幣的收入。但奥尔加尼亚的市场有限,註定这项收入不会有大幅度的增长。” 似乎是看出了李昂心中所想,老杰克补充道。 “那好吧————” 李昂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短时间內想要提高收入看来是不可能的了,除非出去劫掠,否则只能等明年新开垦的土地都种上粮食,届时收成必然会提高。 简单的瀏览完帐本,李昂还给老杰克细心保管,靠在椅背上陷入沉思。小狗爱德华则围绕在他腿边打转,时不时张开嘴边拉扯他的裤腿。 李昂呵斥了一句,爱德华顿时委屈的趴在地上,发出呜呜的声音,让李昂又忍不住俯下身子来与它玩耍。 “小爱德华,坐下!” 话音刚落,爱德华立马姿態端庄的稳稳坐在地上。 “小爱德华,站起来。” 小爱德华立刻抬起前腿,后腿用力,站得笔直,尾巴欢快地摇晃著,黑亮的眼睛期待地看著主人,等待下一个指令。 “好狗!”李昂满意地笑了,决定教给他一些更复杂的动作。 於是,不久之后。 “小爱德华,萝卜!萝卜!” “真棒~!” 小黑狗经过短暂的训练后,如愿用用爪子指了指地上的萝卜,贏来周围人的夸讚。 然而,这份轻鬆並未持续太久。罗杰快步走了进来。 “老爷,莉莉安小姐来了,说是要请您帮个忙。” “莉莉安?”李昂回忆起上次那段暖昧的画面,有些疑惑道,“她来干什么?” (上次总结的时候是二十万字刚上架,现在四十万字,第二次总结) > 第150章 护送商队 第150章 护送商队 李昂跟隨罗杰来到村口,发现莉莉安身上竟然套了一副软皮甲,腰间还別著一把短剑,身后跟著汉斯,以及几个商队护卫打扮的人。 “好久不见,美丽的小姐一” 李昂猜不透对方的来意,但商队到来总归不是坏事,於是热情的上前打招呼。 “哼!”莉莉安刷的一下子扭过头去,似乎是对上次那件事还耿耿於怀。 身后的汉斯见状,只得无奈的走上前解释道。 “大人,我们这次来是想委託您运送一批粮食。” 汉斯保留了北海人耿直且大大咧咧的性格,没有跟李昂客套,开门见山的表明了来意,而这也正是李昂所欣赏的。 “还是跟蛮子打交道舒服!” 他在心底默默的嘀咕了一句,开始询问起详细的细节。 “我记得老詹姆斯手底下可有不少打架的好手,怎么还会缺护卫?” 闻言,汉斯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容。 “大人,实不相瞒,今年夏收的收成因为一场暴雨全给毁了,北边的商道上有数不清流民和强盗,商队的护卫压力陡然增大,实在抽不出来多余的人手。” “北边的饥荒已经这么严重了吗?现在离夏收过去才几天,农奴手里总该有点存粮的吧?”李昂不可思议的问道。 “大人,可不是所有领主都像您这样仁慈,收成虽然少了,但贵族老爷们收的税可一样也没有少,流民中起码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被逼破產的农奴和自由农。” “好吧————” 李昂面色忧伤的嘆了口气,“说说你的条件,如果太远了我可不会送,必须是巴塞隆纳境內的,最远到阿拉贡王国,再远我就不去了。” 汉斯听到李昂没有一口回绝,眼睛一亮,连忙说道:“不远不远!就在安道尔,离拉塞乌杜尔赫利只有五天的路程!” “安道尔?”李昂起初惊讶了一下,隨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终於知道你们为什么找我了。” 在罗杰和老杰克两人疑惑的注视下,他缓缓解释道。 “安道尔是巴斯克人的聚居区,那里的居民不事生產,本来就过的苦,现在碰上灾年,大批山民吃了上顿没下顿,直接就地演变成山贼!” “並且他们还是整村整村有建制的抢劫,丰年为农,灾年为匪,听说现在已经没有商队敢走庇里牛斯山脉的商道了。” 李昂说完,果断摆手回绝道。 “不行,我手里总共也才二十个人,到了那地方不是自寻死路嘛?” 汉斯和莉莉安的脸色都黯淡了下去。他们当然知道安道尔地区的凶险,但北方的灾情和商路压力实在太大,老詹姆斯也是实在抽调不出更多可靠的人手,才抱著试一试的心態来找李昂一毕竟这位年轻领主刚在坎特布里特展现出了不俗的战斗力,现在消息已经传遍乌赫尔了。 “大人————你还可以徵召一些农奴,我也会带上几个人————”汉斯还想再爭取一下。 “不行!”李昂再次果断摆手回绝,“你可知道这些士兵都是我手把手训练,看著成长起来的兄弟?” 闻言,汉斯低著头不说话,默默转过身准备牵马绳。 “得加钱!” 突然,李昂嘹亮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短短三个字力抵千钧。 汉斯猛地转回来,脸上混杂著惊讶和希望,磕磕巴巴的说道。“加————加多少?” 李昂竖起两根手指,不紧不慢地说:“两百枚银幣,外加两辆结实耐用的四轮马车。 粮食送到,钱货两清。如果路上遇到山贼袭击,我们尽力抵抗,但若事不可为,我会优先保护我的人撤退,粮食损失你们自己承担。” “另外,我需要你们提供最详细的路线图,以及你们所知道的、关於安道尔地区所有山贼团伙的情报—人数、首领、活动范围、惯用手段,越详细越好。” 这个价格高得离谱,但李昂有自己的考量:第一,风险极高,必须匹配极高的报酬; 第二,他需要这笔钱来加速领地发展,尤其是扩军和装备更新;第三,他想试探一下老詹姆斯商队的底线和诚意。 莉莉安终於忍不住开口了,声音清冷:“罗塞洛大人,您这是在趁火打劫。两百枚银幣,足够僱佣一支五十人的佣兵队了。” “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僱佣五十人的佣兵队呢?”李昂毫不客气的反问道,语气平静,“是因为他们不可靠?还是因为他们要价更高,或者乾脆不愿意接这趟要命的活?” 莉莉安明显被这话给噎住了,脸颊憋的通红,最后从鼻孔里冷哼一声,不悦的转过头,从手里甩出一个编织袋。 “这是五十枚银幣的定金,货物送到后结清尾款,若是没送到定金我们也不收回。”说罢便翻身上马,挥舞著马鞭准备离开。 汉斯则留在德格伦,预备和李昂一起去下帕利亚斯取粮。 “两万五千磅粮食!!!” “你们是把整个下帕利亚斯的余粮都买下来了吗?” 莉莉安走后,汉斯便详细介绍了这趟行程的情况,在讲到將有足足14辆四轮马车,总共两万五千磅粮食时,李昂心中突然涌上一股后悔的情绪。 “该死的,亏了!”他在心底默默计算了一下,“粮食收购价按照一磅三枚铜幣来算,到了北边缺粮的地方,翻个两到三倍,差不多七枚铜幣左右,这一趟就可以赚到1600 枚银幣的净利润!” 这么看来,刚刚莉莉安那副装腔作势的样子绝对是装的,绝对是!不愧是商人的女儿,哼! 想到这里,李昂皱紧了眉头,觉得自己必须找个机会报復一下这个自以为是的小妮子。 正在一旁滔滔不绝的汉斯不知道李昂脑袋里的天马行空,还以为他是担心要运送的粮食太多,连忙解释道。 “这些小麦都是没脱壳的,不然不好保存,而且下帕利亚斯向来就是產粮大户,那里的领主每年生怕自己的粮食卖不出去,哪知道外面正在闹饥荒!” 下帕利亚斯谷地四面环山,只留东边一处狭窄的安妮欧斯山口与外界交流,谷地气候自成体系,一年四季雨热均匀,极少受外界影响,类似於中国的四川盆地,是乌赫尔伯爵领名副其实的天府之国。 “也是。”李昂点了点头,“我需要两天时间徵召士兵,你知道的,战爭可不是儿戏!” “当然!”汉斯也深以为然,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 “” 之后的一整个下午,李昂都在和老杰克还有罗杰忙活这件事。 “老杰克,你去挨个通知村民,我这次要徵召二十名士兵,由领主提供装备和食物,因为今年的服役期已经结束,所以我会给他们每人每天两枚铜幣的军餉,但他们没有获得战利品的权利。” 说完,李昂又把目光转向罗杰。 “你去召集守备队的士兵们检查仓库的武器装备,挑几个靠谱的人协助老杰克徵召士兵。” “哦,对了,一定要说明这次行动很危险,別把一些胆小鬼给我放进来了。” 李昂面面俱到的吩咐完,足足讲了有十分钟,才终於放心的让二人走出领主大屋。 “该死的,要不是手头资金紧张,我还真懒得答应这差事。” 他端起桌子上的水杯往嘴里猛灌一口,一脸生无可恋的说道。 他目前还剩八百枚银幣,其中两五十百枚要预留出来给守备队的士兵们发军餉,其次每年还要从外界购买数量不菲的粗盐,调味料,以及酒水,这笔开销也接近两百枚银幣。 其中最昂贵的就是调味料,但为了维持一名骑士贵族的体面,这些钱都是不得不花的。 而且可能是因为前世吃惯了现代食材的缘故,他现在更偏向於重口重辣的风味,和原主喜欢用蜂蜜抹烤肉的吃法截然相反。进而导致厨房里的盐和香料消耗得比预想中快了不少,老杰克对此诧异了许久,觉得老爷的口味“过於奇特且昂贵”,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由著李昂来。 此外,领地建设的方方面面都需要钱,並且不是像军餉一样的一次性支出,而是润物细无声的花出去的。比如今天坏了一把斧子,明天又需要一打钉子,以及支付给工匠的报酬———— 想到这些,他不由得感觉头疼欲裂,刚好这时小黑狗爱德华迈著小短腿探头探脑的走了进来,他恶作剧似的的將不明所以的爱德华一把推倒在地,整只狗四仰八叉的翻在地上,四只爪子对著天空,眼珠子提溜提溜转个不停。 小爱德华发出一声困惑的“呜鸣”声,扭动著身体想翻过来,却被李昂用手指轻轻按住肚皮,动弹不得,只能无辜地眨巴著黑眼睛,尾巴尖在地板上小幅度地拍打著,用一副无辜的眼神看著主人。 下午,得到老爷要徵召士兵的消息后,守备队的士兵大多不以为意,淡定的处理自己的事。农奴们则议论纷纷,认为老爷才结束在坎特布里特的战事,现在又要徵召士兵出征,简直是在穷兵黷武。 —— 老杰克听说后,气愤的说道,“这群贱皮子,也不想想是谁让他们过上的好日子。现在老爷需要人手,倒一个个说起閒话来了。” 对於这群忘本的傢伙,老杰克没有惯著,当天晚上就把传谣言的人抓了起来,每人给10鞭子。在抽打之前,他特意在皮鞭上抹了一层盐巴,誓要让这些人好看。 “玛丽苏,外面怎么回事?怎么吵吵嚷嚷的?” 李昂这时正在享用晚餐,听到屋外传来的嘈杂声,不由的有些心烦意乱。 “老爷————”玛丽苏犹豫了一会儿,不知道是当说还是不当说。 李昂看出了玛丽苏眼神中的躲闪和迟疑,语气立马变得严肃起来,喝道。 “说!外面到底在吵什么?” 玛丽苏被他的语气嚇了一跳,连忙低下头,小声说道:“是——是老杰克管家,他在鞭打几个在村里乱传閒话的人————说他们非议老爷您穷兵黷武————” 李昂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他站起身,快步走到窗边,推开木窗。外面的空地上已经聚集了一些村民,火把的光亮中,可以看见老杰克正手持皮鞭,满脸怒容,而几个被绑在木桩上的农奴正瑟瑟发抖,背上已经有了鲜红的鞭痕。 “哎————” “守备队的建制是二十名士兵,德格伦现在的总人口將近三百人,也就是平均15个农民养一名士兵。但考虑到目前大部分荒地还没有开垦出来,生產力並没有全部释放,说是穷兵黷武也没错。” 李昂嘆了口气,突然感觉有一丝落寞的情绪縈绕在心头,一瞬间便没了胃口。 次日清晨,老杰克递来了徵召兵名单,李昂拿来简单翻阅了一遍,发现其中竟然有几个从未见过的名字。 “这个瑞克斯是谁?我记得村子里没有这號人啊?” 老杰克解释道,“老爷,这人是从恩克雷村来的农奴。我本来不想让他加入,但他死缠烂打非要进来,刚好又缺一个名额,於是我就擅作主张————” 说罢,老杰克低下了头。 “没事,既然是农奴,就有向领主服兵役的义务,让他跟著也没错。”李昂继续说道,“以后也是一样,將徵召兵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农奴,不论来自德格伦还是恩克雷,但奴隶除外。” “是,老爷!”老杰克恭敬的点了点头,提出一个建议。 “有几名来自恩克雷的农奴有意娶村子里的女孩儿,只是苦於高额的婚介税,一直没有实现,我想能否减少或者乾脆废除掉这项税收,反正每年也无法给我们带来太多收入,反而还会阻碍人口增长。” “德格伦还有这项税种?”李昂愕然。 “没错,”老杰克慢悠悠的解释道,“不仅是德格伦,巴塞隆纳大部分地方都有,除此以外,老爷您还拥有新婚妇女的初夜权,当然,这项权利也可以折纳成税款徵收。” “那每年可以给我带来多少收入?”李昂好奇的问道。 “额————大概三到五枚银幣,总之不多,有的年份乾脆没有。”老杰克闭著眼睛回忆了一下,估摸著说出一个大概数字。 “废除,果断废除,以后也不要再徵收,不仅不收税,还要给钱。” “给钱?”这次轮到老杰克惊讶了。 李昂肯定地点点头,“考虑到现在领地的经济状况並不好,夫妻结婚的奖励就暂定为半枚银幣,不过仅限於头婚,发放之前一定要反覆核对,防止有人钻空子。 老杰克听得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老、老爷——这————这是为什么?这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啊!”老杰克结结巴巴地说。 “老杰克,看事情要看长远。”李昂耐心解释道,“德格伦法理上拥有1800英亩面积的土地,但实际上只有800英亩开垦出来了,你看,西边至少还有400英亩的土地待开垦,一旦这些荒地全部清理出来,德格伦的人口承载能力至少要提升一倍!” “老爷,还是您见识卓著!”老杰克由衷的夸讚道。 另一边,卢克正在铁匠铺里顶著大大的黑眼圈给眾人修理装备。 “该死,这群傢伙打仗的时候不好好爱惜,事后全留给我来修!” 他一边低声抱怨,一边用锤子小心地敲打著一副锁子甲上断裂的铁环,汗水顺著他沾满煤灰的脸颊流下。 铁匠铺里炉火熊熊,热浪逼人,叮叮噹噹的敲打声不绝於耳。旁边堆满了需要修补的皮甲、破损的盾牌、卷刃的刀剑。 自从队伍从坎特布里特回来,卢克就几乎没怎么合过眼。守备队二十多人的装备需要检查维护,新徵召的二十名临时士兵也需要分配和调整武器盔甲,工作量巨大。 “小艾克斯,帮我把铁锤拿过来。” “好的,师傅!” 艾克斯是卢克新收的铁匠学徒,一个黑头髮,黑眼睛,棕黄色皮肤,长相机灵的小伙儿。 听到吩咐后,艾克斯立刻放下手中正在打磨的矛尖,小跑到工具架旁,拿起那把沉重 的铁锤,稳稳地递到卢克手边。 “师傅,您休息会儿吧,这副锁子甲我来修。”艾克斯看著卢克布满血丝的眼睛,忍不住说道。 卢克看了他一眼,摇摇头,但还是把锁子甲和工具往旁边推了推:“那你试试看,注意敲打的力度,別把旁边的铁环砸变形了。我去看看炉子里的那块铁烧得怎么样了。” 艾克斯点点头,接过锤子和铁砧上的锁子甲,深吸一口气,学著卢克的样子,小心翼翼地开始修补。 一副锁子甲由成千的铁环组成,如果其中一个铁环损坏,就必须用小钳子或尖嘴工具,小心地將与之相连的上下左右四个铁环的接口轻撬开或剪断,然后从备用的铁环堆里,挑选一个尺寸、粗细与原环完全一致的新铁环,用钳子將新环的两端开口对准,形成一个“十字”连接。最后,需要將新环的两端闭合固定。 如果锁子甲是铆接的则更加复杂,需要在新环两端重叠处钻一个小孔,插入一枚细小的铆钉,然后將铆钉两端敲平、固定,確保连接牢固且光滑,这一点通常只有技艺精湛的铁匠大师才能做到。 炉火映照著师徒俩忙碌的身影。铁锤敲击的叮噹声,风箱的呼呼声,以及远处村庄隱约传来的嘈杂声相互交织。 罗杰再次来到铁匠铺时,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他將需要开刃的短剑放在一旁,对卢克说:“老爷说了,这次任务回来,无论成功与否,都会给你和艾克斯额外的赏钱。另外,老爷同意你招收第二个学徒,人选你可以自己物色,也可以从新来的农奴或俘虏里挑手脚灵便、老实肯乾的。” 卢克闻言,疲惫的脸上终於露出一丝笑容:“替我谢谢老爷!艾克斯,听见没?好好干!” 艾克斯也兴奋地点点头,手里的锤子敲得更起劲了。 “还有,”罗杰压低声音,“老爷特別交代,这次任务风险高,让你优先把老兵们的装备,尤其是锁子甲和头盔,修復到最佳状態。新兵们的能防身就行,不用太精细。” “我明白。”卢克郑重地点了点头。 第151章 伊索纳城堡 第151章 伊索纳城堡 德格伦口,此时正值巴塞隆纳的夏季,大气被副热带高压笼罩,天空中看不到一片云彩,李昂套上纹章罩袍没一会儿,腋下就已经开始流汗。 “该死的,这天气也太热了。” 队伍中的小汤姆伸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抬头看向村外的那条小溪。 自打蓄水池修成后,老杰克便带著工人將溪水与水池打通,代替部分水渠的作用。 现在,溪边较为湿润的耕地已经种上了最耐旱耐贫瘠的黑麦,不过儘管如此,每天依旧需要人工挑水灌溉才能维持作物生长。 李昂这时也瞥见了地里的作物,往年这个时节,耕地里只能种植一些豆类植物或者牧草,种粮食根本没戏。 黑麦苗刚出芽不久,叶边在阳光的暴晒下有些泛黄,旁边几名农奴光著上半身,挽起裤腿,正在费力的从小溪里挑水灌溉。 “下次回来必须给村子里修一辆水车,挑水的效率太低了。” 他心里想著,又不自觉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在现代社会,巴塞隆纳夏季的平均气温通常维持在36度左右,六、七、八三个月的降雨量加起来不足10毫米,气候极度乾燥。 但中世纪应该没有这么夸张,得益於大片原始森林的存在,早晚依然能感觉到一丝凉爽。 “罗塞洛大人,我们准备好了!” 汉斯从后面骑马走过来,身上的锁子甲像极了维京蛮子的链甲衫。 那锁子甲覆盖了贡萨洛的上身和上臂,由无数紧密编织的铁环组成,在阳光下闪烁著冷硬的光泽。样式与李昂他们常见的有些不同,甲片更长,下摆几乎到大腿中部,肩膀处有额外的护肩加强,整体显得更为厚重、粗獷,带著明显的北方风格。 “这甲看著就热。”李昂心里嘀咕了一句,双腿轻轻一夹马腹,喊道,“启程!” 这次的队伍由二十名徵召兵和十八名守备队士兵,以及贡萨洛等五个商队护卫组成,总计43人。不过骑马的只有七个,包括李昂,汉斯,以及那五名商队护卫。 李昂刚刚等待的时候仔细观察了一下,商队护卫清一色穿著鞣製良好的硬皮甲,关键部位镶嵌著加强的铁片,他们腰挎锋利的单手剑,马鞍旁掛著骑枪或者复合短弓,还有一人背著一面蒙皮圆盾。 马匹虽然算不上战马,但都是筋骨强健、耐力出色的旅行马,鬃毛修剪的十分整齐,鞍具也保养得当,显然都经过精心照料和训练。 “看样子老詹姆斯应该出了不少价钱!”李昂心里默默计算道,“一匹旅行马50枚银幣,单手剑14枚,硬质牛皮甲贵一点,要80枚银幣,这么算下来,这一套装备就抵得上自己一半的护送费了。 不过主要原因还是技术落后导致装备价格居高不下,再加上巴塞隆纳本就处於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交锋的前线,武器装备一直处於供小於求的状態。 因此,许多精良的甲冑,尤其是铁甲,都是祖祖辈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代表著几代人的积蓄和努力。 队伍缓缓朝下帕利亚斯出发,他们的路线如下,首先从德格伦前往下帕利亚斯的伊索纳城堡取粮,然后再一路护送粮食来到庇里牛斯山脚下,翻越大山,最后到达安道尔。 安道尔的位置和后世的国家安道尔大差不差,都位於庇里牛斯山脉东侧中段,核心区域是瓦利拉河及其支流冲刷出的几条狭长山谷,周围被高耸的雪峰和陡峭的山脊环绕,居民以放牧、有限的梯田农业和山林狩猎为生。 为了加快行军速度,徵召兵被放在了队伍最前面,由后面的守备队士兵不停的驱赶。 他们每人穿著一件由李昂下发的棉甲,手持短矛,此外,每人背后都背了一面厚重的方盾。 巴斯克人盛產山地步兵,这些人的惯用战术是先用猎弓来一轮射击製造混乱,打开缺口,然后再由步兵手持战斧衝锋,彻底搅乱敌人的阵型。 因为长时间的狩猎经歷,导致巴斯克人的箭术极准,身体素质也数一数二,同等体型的巴斯克山民几乎能单挑两三个农奴,对付这群蛮子的唯一办法就是盾墙和矛阵,让他们无法近身发挥格斗优势。 所以李昂在出发之前特意命令村子里的工匠赶製了这批方盾,自的就是为了防止山民偷袭。 隨后的几天,他们一路向北,穿过奥利亚纳城,然后又调整方向向西行走,经过鲁迪村,桑普村,来到安妮欧斯山口。 鲁迪村经歷了一场大战,现在仍未恢復元气,只有少量的农民和民兵生活在村庄里,在得知来者是李昂后,村长走上来说道。 “大人,我们是来自科利德纳尔戈的农民,男爵承诺我们这里有无数荒废的土地等待耕种,结果等我们来时,发现这里已经成了野狗和乌鸦的天堂。” “您看!”他抬起手,挽起袖子,露出一道一尺宽的伤疤。“野狗把我们也当成了食物,这道伤口就是一条棕色的杂种造成的。” 他苦笑道,“村民的精神状態很差,他们都觉得自己和死人生活在一起,晚上睡觉总能听见若有若无的脚步声和惨叫声,日子已经没法过了。” “或许你们应该在村子里修建一座小教堂,然后向教会申请一名神甫过来。”李昂想了想,建议道。 闻言,村长眼前一亮,“我想您说的没错,早就应该这么干了,我这就去召集村民商量!” 离开鲁迪村后,李昂和贡萨洛继续前进,直到穿过安妮欧斯山道,来到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附近。 李昂惦记著自己的铁矿,提出要在这里休息一晚,汉斯则表示自己无所谓。 “只要在月底將粮食送到安道尔,我们的任务就算完成,其他的时间隨你安排。” 得到汉斯的保证后,李昂第一时间带著罗杰前往矿区视察。 主管矿区的还是当初那个中年胖子,一个名叫佩德罗的管事。 再次见到李昂,佩德罗微微有些惊讶,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情绪,一脸諂媚的上前迎接。 “尊贵的罗塞洛大人,欢迎您再次蒞临!”佩德罗圆润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微微躬身,“自从您上次离开后,矿上的生產一直按部就班,矿石產量稳定。您这次来是————” “隨便看看。”李昂摆摆手,目光扫过矿区的景象。比起上次来,矿工的棚屋似乎多了几间,进出矿洞的人流也显得更有秩序一些。空气中瀰漫著矿石和泥土的味道,叮叮噹噹的敲击声从矿洞深处隱约传来。 “带我们去矿洞看看。”李昂说道。 来到矿洞口,李昂还想进去仔细看看,但佩德罗却无论如何也不敢让他再上前一步。 “大人,您是一位尊敬的贵族,矿洞里面实在太危险了,三天两头就会发生塌方,为了安全起见,您绝对不能进去。” “好吧。”李昂点点头,听劝的停住脚步,只在矿洞周围转悠了两圈。 如佩德罗所说,矿洞內环境复杂,確实十分危险,他可不想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在废墟里。 隨后,他来到工人的棚户区,发现这里简直脏的可怕。地上流淌著黑黄色不明液体,蚊虫成堆在天空飞舞。 佩德罗一脸为难的解释道,“清水在这里十分紧缺,而且工人们都是一群粗人,没有谁会在乎自己的个人形象。” 李昂用手捂住口鼻,匆忙扫了两眼就退了出去。 “这里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哪怕是德格伦最脏的猪圈也比这里好上百倍。” 视察完拉韦利亚铁矿后,运粮队伍再次启程出发。赶往下一个定居点。 “伊索纳城堡是维尔德男爵的宫廷所在,也是下帕利亚斯家族的兴起之地。”汉斯骑在马上介绍道,“听说男爵在与奥尔加尼亚战败以后,放弃军事,转而埋头发展领地的农业,而这个选择最后被证明是正確的,让他得以在短时间內偿还掉巨额的赎金和债务。” 李昂则细心观察路边的农田,发现情况真如汉斯所说,下帕利亚斯没有半点混乱的样子,跟乌赫尔北部的情况截然相反。 田地里的麦子已经全部收割,只留下一节节麦茬,麦秆被集中在田地中央,由几名农奴统一用锄头捣碎,然后和麦茬一起埋进土地,预备作为下一次播种的肥料。 麦秸还田的好处有很多,不仅能增加土壤的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肥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土壤水分,抑制杂草生长。这在缺乏化肥和先进耕作技术的中世纪,是一种非常实用且可持续的农业方法。 “难怪下帕利亚斯能成为乌赫尔的粮仓。”李昂心中暗忖。 队伍继续前行,道路逐渐变得宽阔平坦起来,沿途遇到的村民虽然衣著朴素,但面色红润,神情也比较安定,与鲁迪村那些惶惶不安的倖存者形成鲜明对比。 傍晚时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堡出现在视野中。它坐落在河谷中的一片高地上,石砌的城墙颇为坚固,塔楼林立,旗帜飘扬,外面围了一圈木製柵栏。城堡周围散布著整齐的农田、果园和牧场,呈现一片富足安寧的景象。这便是伊索纳城堡,维尔德男爵的居城。 城堡的守卫早已注意到这支队伍,第一时间走上前抬手拦截。李昂则吩咐罗杰举起自己的纹章旗帜。 一名身穿皮甲,下巴满是胡茬子的士兵看了眼蓝底猎鹰旗,眼底突然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连说话也结巴起来。 “请————请问,您是来自奥尔加尼亚的罗塞洛骑士吗?” “哦?你认识我?”李昂对此颇感疑惑。 士兵闻言马上点点头,但隨即又摇了摇头,磕磕巴巴的说道。 “我在休斯顿森林的战场上见过这面旗帜,当时您还没有雄师的称號————” 士兵的声音越来越小,李昂则逐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来。 “那时幸亏从下帕利亚斯的大营里搜到了几桶原油,否则以我的兵力绝对无法击败男爵,甚至可能连带著自己也会被俘虏。” 正感慨间,守卫確认了二人的身份,正指挥两名士兵拉走拒马,留出供眾人通过的道路。 “大人,愿上帝保佑您,祝您好运!”临走之前,那名士兵发自內心的祝福道。 “你也不赖!”李昂撇了撇嘴,心里想道。 士兵身上看不出任何伤痕,说明他在战场上的运气极好,论气运恐怕还要超过自己。 进入柵栏內,李昂仔细打量著周围的居民和环境,发现这里比奥尔加尼亚富庶不少。 街道地面铺著碎石,两旁的房屋多以石料和厚木建造,结构完整,屋顶铺设茅草。不少房屋门口还种著一些简单的花草或攀援植物,增添了几分生气。 “下帕利亚斯虽然兵败,但核心领地確实受战乱影响较小。”汉斯也观察著四周,“加上这里地势封闭,易守难攻,又土地肥沃,日子自然好过些。” 他们穿过居民区,来到小镇西面,这里坐落著伊索纳城堡。两侧分布著铁匠铺,马厩,以及仓库。 维尔德男爵早就得知了二人到来的消息,早早的安排了僕人在外迎接。 李昂让士兵们在城堡外面的空地上扎营,自己则和汉斯一起进入城堡內部。 管家引领他们穿过宽阔的庭院,踏上石阶,进入城堡主楼。维尔德男爵正站在长桌前,低头看著铺开的地图和一些文件。 “好久不见,罗塞洛爵士!” 维尔德脸上已经看不出半点当初被俘的窘迫,从容的上前打招呼。 “如果换做是我,绝对无法如此轻鬆的面对曾经打败自己的敌人。”李昂暗暗想到,心里多了一份敬佩。 “大人,很荣幸能再见到您!”他轻轻低头表示敬意,身旁的汉斯也同样微微俯首。 “我听老詹姆斯说会找一位靠得住的人护送这批粮食,没想到居然是你!”说到这里,维尔德摇了摇头,惋惜道,“本来护送的任务应该由我来做,可惜下帕利亚斯的贵族都已经被嚇破了胆子,再也不敢轻易犯险,所以我还得感谢你给我帮了大忙。” 维尔德男爵的语气平和,甚至带著一丝自嘲,仿佛在谈论一件与己无关的趣事。但李昂能听出他话语背后的无奈。 “大人言重了。”李昂谨慎地回应,“老詹姆斯给出了合適的报酬,而我需要这笔钱。各取所需而已。” “很实在的回答。”维尔德笑了笑,示意他们坐下,僕人端来了葡萄酒。“不过,罗塞洛,我得提醒你,安道尔那边的情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糟糕。灾荒让山里的巴斯克人彻底变成了饿狼。他们现在不是为了劫掠財物,而是为了生存,这一点和野兽没有区別。” 他指了指地图上安道尔的区域:“我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山里好几个定居点都已经彻底断了粮,他们可能会联合起来,针对大规模运粮队发动袭击。你们这支队伍,四十多人,十四辆马车,目標太大了。” 汉斯的眉头也皱了起来:“男爵大人,您有更具体的消息吗?比如他们可能在哪个路段动手?” 维尔德摇了摇头:“具体情报很难获得,那些山民像地里的鼴鼠一样神出鬼没。但有几个地方你们必须格外小心:一是距离塞奥·德乌赫尔不远的隘口,那里道路狭窄,两侧是陡峭的山崖,极易设伏。” “二是靠近安道尔谷地入口的三岔口,那里是几条山路的交匯点,地形复杂,也是山贼最喜欢蹲守的地方。” 他顿了顿,看向李昂:“我给你一个建议。不要试图全程硬闯。如果可能,在进入最危险的区域前,派小股精锐提前出去侦察,或者尝试和沿途某些相对温和一点的村子接触,用少量粮食换取通行许可,也可以僱佣他们作为嚮导或临时护卫。” “虽然那些山民凶悍,但他们內部也並非铁板一块,为了粮食,我相信也有些人愿意合作。” “感谢您的指点,男爵大人。”李昂郑重说道。 “不必客气。”维尔德摆摆手,“你们安全把粮食送到,对下帕利亚斯也是好事。” 隨后他招了招手,示意管家上前。 “带罗塞洛大人去仓库检查粮食!” “是!”管家微微躬身,伸出手示意李昂和汉斯跟上来。 二人来到伊索纳城堡的粮仓,被眼前看到的一幕所震惊。 仓库並非李昂想像中那种简陋的棚屋,而是一座独立、坚固的石砌建筑,墙壁厚实,开窗狭小且位置很高,既能通风防潮,又能有效防盗防火。巨大的橡木门板包著铁条,需要两人合力才能推开。 门一打开,一股浓烈的、混杂著穀物、乾草和尘土的气息扑面而来。仓库內部空间极为宽,挑高足有两层楼以上,一根根粗大的木樑支撑著屋顶。阳光从高处的窄窗斜射进来,形成一道道朦朧的光柱,照亮了空气中漂浮的细微尘粒。 “下帕利亚斯不愧是產粮大户,连粮仓都这么气派。” 第152章 庇里牛斯山脚 第152章 庇里牛斯山脚 第二日,李昂和汉斯在工人的帮助下將两万五千磅粮食装车,总计14辆镶铁四轮大马车,浩浩荡荡陈列在伊索纳城堡大门外。 为了运输这批粮食,维尔德男爵特意调拨了14名马夫隨行,但这些可怜的马夫显然並不愿意以身涉险,只是碍於男爵的权威不得不这么做,一个个全都哭丧著脸,似乎此行必將有去无回。 “放轻鬆点,伙计!”李昂觉得有必要激励一下士气,尤其是改变马夫们的悲观看法。“你们看,有四五十名装备精良的士兵拱卫咱们运粮队,我敢打保票,你们全都能安然无恙的回来!” 马夫们知道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雄师”罗塞洛,心里稍微安定了一点,但其中一人还是忍不住嘀咕道。 “谁知道呢?上帝可不会怜悯我们这样低贱的下等人————” 他坐在马车前座上,手里攥著韁绳,面无表情的驱赶马匹,嘴里念念有词。 李昂瞥了这人一眼,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头,隨后便不再理会,下令让队伍出发。 胆小鬼在哪儿都有,他可没功夫去哄一个赶马的农奴。 运粮队沿著来时的路往回走,再次路过拉韦利亚铁矿,穿过安妮欧斯山道,经过桑普村和鲁迪村,最后,队伍在拉塞乌赫尔赫利的郊外停下脚步。 从这里驻足北望,已经可以看到庇里牛斯山脉上笼罩的云层和苍翠的森林,如果是冬春季节,还能欣赏山顶的皑皑白雪。 只可惜现在是盛夏,山峰裸露著灰黑色的岩石,只在最高的几处峰顶还残留著些许终年不化的雪线,在阳光下反射著刺眼的白光。 森林如墨绿色的毯子覆盖著山脉的中下部,一直延伸到山脚下相对平缓的丘陵地带。 这里是巴塞隆纳重要的木材基地,每年有无数根优质原木从深山里被运出来。 从这里开始,道路將不再平坦。他们需要沿著蜿蜒的山路向上攀爬,穿过茂密的森林,跨越湍急的溪流,最终翻越海拔两千多米的山口,才能进入安道尔谷地。 李昂让队伍在拉塞乌杜尔赫利郊外的一片相对开阔的林间空地扎营,进行最后一次全面的休整和检查。 他召集了汉斯、罗杰、小汤姆等几个靠得住的人,开始商议接下来的安排。 “再往前行进20英里,就將进入山区,”李昂摊开汉斯提供的地图,借著篝火的光亮说道,“按照维尔德男爵的建议和汉斯的情报,我们走山路的东段,儘量避开几支山贼团伙的常规活动范围。但代价就是东段的道路非常难走,森林茂密,视野极差,咱们接下来恐怕得吃一番苦头。” 他指向地图上一个標记为“德洛里亚”的地点:“明天中午之前,我们必须赶到这里。据说这是一个废弃的猎户营地,靠近水源,地势相对隱蔽,可以作为第一晚的宿营地。从营地再往前,就是两条山脉交界处,那里是最危险的地段之一。 ,7 “老爷,”罗杰开口,语气带著担忧,“十四辆马车目標太大,山路又窄,一旦遇袭,首尾很难相顾。是不是可以考虑把队伍分成两批?一批精锐带著部分马车先行探路,另一批押后,保持一定距离,然后互相呼应。” 汉斯闻言则摇摇头:“分兵风险也不小。山贼如果人数眾多,完全可以分別击破。而且,山路难行,前后队一旦拉开距离,很难及时支援。” 李昂沉吟片刻:“罗杰的担心有道理。我们这样安排:守备队老兵和五名商队护卫作为前哨,由我、罗杰和小汤姆带领,提前半里路行进,负责侦察和清除小股障碍。” “汉斯,你带领剩下的商队护卫和所有守备队士兵,居中保护马车队核心。徵召兵分成两队,一队在前队后方一箭之地跟隨,保持视线接触,另一队押后,负责殿后和照看尾部马车。所有马车用绳索稍作连接,防止掉队,但连接不能太紧,以免一辆出事牵连全部。” 说完,他看了看眾人,再次嘱咐道,“大家记住,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保证粮食安全送达,但前提是儘可能保存有生力量。如果遭遇大规模、无法抵抗的袭击,以保护人员撤退为优先,必要时可以放弃部分马车。” “但我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都明白了吗?” 眾人纷纷点头,神色凝重,包括汉斯也低头应了一声。 “另外,”李昂补充道,“告诉马夫们,遇到袭击时,立刻停车,趴伏在马车底部或者寻找掩体,绝对不许乱跑。乱跑者,视为逃兵,格杀勿论!” 严厉的命令是为了在混乱中维持秩序。眾人都清楚其中的必要性。 “好了,去休息吧。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夜色深沉,营地里除了守夜士兵的脚步声和篝火的啪声,一片寂静。李昂和汉斯担心会有山贼夜袭,不放心的又出来检查了好几遍,再確认营地周围並没有人员活动的痕跡后,才放心的回到帐篷。 但儘管如此,李昂依然坚持增加哨位,由士兵们轮流换班。 “谁也不知道晚上会发生什么,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安排妥当后,李昂回到自己的帐篷。他坐在铺盖上,再次检查了自己的武器和盔甲。 同时將那把保养好的木弩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弩弦紧绷,弩匣里放好了三支箭。 做完这一切,李昂才吹熄油灯,和衣躺下。帐篷外,山林在夜风中发出低沉的呜咽,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不知名野兽的嚎叫。李昂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不再去想其他事情。 然而睡眠並不安稳。他梦见漆黑的森林里,无数双飢饿的眼睛在阴影中闪烁,马车突然翻倒,粮食散落了一地,士兵们全都倒在血泊中————直到凌晨时分,他才在疲惫中沉沉睡去。 仿佛只过了一瞬间,罗杰的声音就在帐篷外响起:“老爷,天快亮了。” 李昂闻声猛地坐起,甩了甩头,驱散残存的睡意和噩梦带来的不適感。他迅速穿戴整齐,走出帐篷。士兵们正在默默地收拾行装,给马匹上鞍,检查武器。马夫们也开始给拉车的马餵食饮水。 简单的早餐后,队伍按照昨晚的部署,开始向德洛里亚的方向进发。 李昂、罗杰、小汤姆带著十名最精锐的守备队老兵和五名商队护卫,作为前哨率先出发。他们捨弃了马车,轻装简从,每人除了武器盔甲,只带了少量乾粮和水。 山路果然崎嶇难行,茂密的树冠遮天蔽日,光线昏暗。脚下是厚厚的落叶和盘根错节的树根。李昂等人不得不时常下马牵行,並时刻警惕著周围的动静。 他们小心翼翼地推进,沿途发现了不少人类活动的痕跡,比如熄灭已久的篝火堆、被丟弃的破烂兽皮、甚至还有几个简易的捕兽陷阱。 与此同时,在大山深处,一个叫做安巴亚的地方,一群人分成两拨,正陷入激烈的爭吵。 他们的髮际线很高,穿著打扮带有明显的山民色彩,为首一人穿著一件由粗糙的羊毛和亚麻织物製成的束腰外衣和长裤,肩上披著厚实的绵羊皮斗篷,此外几平所有成年男子腰间都佩有短刀或手斧,一些人还背著简陋的长弓和箭囊,弓身由坚韧的山地紫杉木製成,弓弦是鞣製过的兽筋。他们的头髮大多留得较长,用皮绳或布条隨意束在脑后,鬍鬚浓密。 “巴洛克,频繁的劫掠只会让安巴亚变得越来越穷,以前曾有不少商人愿意在聚落里交易,而现在呢?我们的皮货卖不出去,外面的粮食卖不进来,於是只能陷入越劫掠越穷,越穷越劫掠的死循环!” “那你说怎么办?”被称作巴洛克的那人不服气的吼道,“不抢那我们吃什么?山里的猎物越来越少,地里的那点东西连老鼠都餵不饱!你没看见村口那几个孩子吗?饿得连哭的力气都没了!那些低地的老爷们,他们仓库里的粮食堆成山,却寧可看著我们饿死!” “所以就更不应该肆意劫掠!”先前说话的那人恨铁不成钢的反驳道,“我们为什么不能像进山的商人一样,自己也组织一支商队下山用皮货换粮食?” 这时,有人在后面小声嘀咕了一句,“有那下山的功夫,还不如干几票来的快。” 听到这话,在场的大多数人都面露赞同之色,巴洛克则得意的扬起脑袋。 “弗兰德,我看就是你胆子太小了而已。大家谁不知道你曾经————” 人赚了一次快钱,就想有第二次,第三次。想让山民们放弃打劫带来的高额回报转而从事农业生產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弗兰德似乎明白了这层道理,他安静的闭上嘴巴,不再与巴洛克爭辩,转而回到自己的茅草屋。 “一群鼠目寸光的傢伙,迟早有一天会不明不白的死在陌生人的刀剑之下。” 弗兰德並不排斥武力,但他向来反对肆意劫掠上山的商人,这些人掌控著山民的经济命脉,劫掠商队就犹如饮血止渴,最后只能自取灭亡。 “看来安巴亚我已经待不下去了,这里大部分人都被巴洛克所蛊惑,我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不走的话,很可能会遭到他的针对。” 他如是想著,开始默不作声的收拾自己的行李。 他將几件结实的毛皮、一小袋盐、一包晒乾的草药、一把磨得锋利的短斧和那把伴隨他多年的紫杉木长弓仔细打包,用一张制过的山羊皮裹好,动作十分小心,儘量让自己不发出声音巴洛克的性格他清楚的很,今天自己当眾质疑了他,改天绝对要想方设法的报復回来。 收拾好东西后,弗兰德最后看了一眼这间陪伴了自己十多年的茅草屋,嘆了口气。 隨后,他的眼神突然坚定起来,毅然决然的朝外面走去。 “下山得花一两天时间,我最好在天黑之前到达德洛里亚落脚,那里曾经是猎人营地,是个过夜的好地方。” 然而,还没走出多远,身后突然传来弓弦拨动的声音,弗兰德下意识的扭过身子回头望去,发现巴洛克竟然拿弓瞄准自己。 “弗兰德偷了村子里的东西想要逃跑,大家快抓住他。” “巴洛克,你敢!” 弗兰德被他这番不要脸的操作气的咬牙切齿,拔出短斧就想要上前拼命。 巴洛克算准了他会回来,手里的弓箭早就预瞄好了位置,只听嗖的一声,尾部夹著白色羽毛的箭矢猛地射出,弗兰德躲闪不及,肩膀上中了一箭,殷红的鲜血顿时汩汩往外流。 旁边几个早就被巴洛克煽动好的山民也作势要扑上来,弗兰德知道自己此刻孤立无援,如果再不走就很可能被对方抓住,他深吸一口气,一咬牙,將包袱朝离自己最近的一名山民的脸上砸了过去。 被砸中的那人哀嚎一声,脚步为之一滯,身后几人也放慢了脚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 隨后,弗兰德趁著巴洛克弯弓搭箭的空当,侧身跳入身旁的密林,滚进灌木丛中销声匿跡。 他强忍著肩膀的剧痛,不敢发出丝毫呻吟,在茂密的灌木和树木的掩护下,跌跌撞撞地向山下衝去。身后传来巴洛克气急败坏的叫喊和稀稀拉拉的追赶声,但弗兰德对这片山林了如指掌,几个转折就甩开了追兵。 “快追呀,还愣著干什么!” 巴洛克气急败坏的朝身边几人怒吼道,他实在没有想到这个狡猾的傢伙居然会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逃脱。突然,他眼角的余光注意到了那名正在地上翻找弗兰德遗留的包裹的山民,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说,你刚才是不是故意放走了他!” 他大步走到那个正手忙脚乱翻捡包裹的山民面前,居高临下地瞪著他。 那山民嚇得一哆嗦,手里的羊皮包裹差点掉在地上,连忙辩解道:“我没有!我———— 我只是想看看他带了什么好东西————他砸得我眼冒金星,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反应过来?”巴洛克一脚踢开地上的包裹,里面的毛皮、盐和草药散落出来,“我看你是心里向著那个胆小鬼弗兰德吧?觉得他说得对,不想去抢粮?” “不!不是的!”山民脸色煞白,连连摆手,“我绝对听你的,抢粮!必须抢粮!不然大家都得饿死!” 其他几个追赶回来的山民也围了过来,眼神闪烁,气氛微妙。 巴洛克冷哼一声,弯腰从散落的东西里捡起那一小袋盐在手里掂了掂,然后扔回给那个嚇坏的山民:“拿著!这是赏你的!记住,跟著我巴洛克,有肉吃,有粮分!谁敢三心二意,或者学弗兰德那个叛徒————”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眼神凶狠地扫过眾人,“就別怪我不客气!” “是!是!”眾山民连忙表忠心。 “好了!”巴洛克一挥手,“別管那个逃兵了,他受了伤,在这山里活不了多久。现在立刻去通知所有能拿得动武器的人,准备好弓箭和斧头,咱们过几天干票大的!” 山民们轰然应诺,纷纷跑回村子去召集人手。巴洛克看著他们离去的背影,又望了一眼弗兰德消失的密林方向,眼中闪过一丝阴鷙。 附上一张路线图 第153章 一个受伤的巴斯克人 第153章 一个受伤的巴斯克人 德格伦村,天气晴朗,老杰克正站在巨大的烘焙炉前监督村民挨家挨户烘焙麵包。 烘焙炉位於德格伦的东侧,是一栋独立的木石结构小房子。 房屋底部用方砖砌到膝盖高作为地基,上面再用马粪,麦秆混合著粘土砌墙,这样做出来的墙面可以有效的保温隔热,难点就在於要调整好马粪和粘土的比例,一比十是最好的状態,多了则会丧失坚固性,容易垮塌,少了则容易受热裂开。 房屋最顶端是一个硕大的烟囱,此时上面正冒出缕缕青烟,说明灶里面烧的是乾柴,且火焰很旺。 一般而言,湿柴冒白烟,乾柴冒青烟,树脂含量高的比如松树、杉树燃烧后则冒黑烟,这一点很容易判断。 房屋內部是一个巨大的拱形砖石炉膛,炉膛底部烧著熊熊的柴火,將热量均匀地传递给上方的石制或陶製炉板。炉膛侧壁开有专门的添柴口和观察孔,可以隨时调整火势。 村民们排著队,將自家早已准备好的、发酵好的黑麦麵团送进炉子。麵团被放在长柄的木铲上,由经验丰富的烘焙师傅快速送入炽热的炉膛,贴在滚烫的炉壁上。 不消片刻,麦香混合著柴火的气息便瀰漫开来,焦黄酥脆的麵包外壳逐渐成型。 老杰克仔细检查著出炉的麵包,用指节敲打,听声音判断是否烤透,又掰开一点查看內部是否熟透、气孔是否均匀。 德格伦的公共烘焙炉每周开放两次,村民们集中使用,既能节约每家每户单独生火的柴火,也能保证麵包烤制的质量。 作为领主,李昂拥有炉子的所有权,並象徵性地收取少量费用,通常以麵包或者柴火抵扣,这也是领地收入的一小部分。 因为炉膛的容量有限,不少人早早的就已经来这里排队。 在法国的南部地区,当地的领主甚至不充许领民私自烘焙麵包,想要烘焙必须到领主指定的麵包坊才行,否则就会面临罚款。 而德格伦的农奴则单纯就是因为穷,大部分农奴负担不起柴火的费用,家里也没有专门烘焙麵包的炉子,所以只好付出一定的费用来使用领主老爷的麵包炉。 通常,他们会准备好一整个周的食物,然后一次性放进炉膛烘焙,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省下一大笔使用炉子的费用,缺点则是麵包烘烤的不均匀,口感简直一言难尽。 不过对农奴来说,口感之类的都是小问题,能吃就行。 在场大多数人带来的都是廉价的黑麦麵团,只有少数几家自由农的麵团是用小麦麵粉做的。 黑麦麦粒和小麦粒看起来差別不大,然而磨成麵粉后,二者却呈现出明显的不同。 小麦麵粉顏色较白,质地细腻,容易形成有弹性的麵筋网络,烤出的麵包蓬鬆柔软。 而黑麦麵粉顏色灰暗,质地粗糙,谷蛋白含量很低,难以形成良好的麵筋,烤出的麵包口感偏酸,再加上不少人还往里面掺入了橡子粉等一些杂料,导致更加难吃。 幸运的是老杰克直到自前都还没看到有哪户人家往自己的麵团里面掺有木屑,这说明大家虽然穷,但基本的生存还能保障,勉强处於一个温饱水平。 烘焙炉有四个炉膛,也就是说一次性只能烤四户人家的麵包。前一户人家取走麵包后,下一户接著毕恭毕敬的走上来,从怀里掏出一小袋麵粉递给老杰克,紧张而期待地等待著。 老杰克接过麵粉袋,掂量了一下,估摸著分量差不多,便点了点头,示意烘焙师傅可以开始操作。 这户人家明显是自由农,带来的麵团顏色介於黑麦和小麦之间,大约是混合了两种麵粉,这在村子里已经算是比较“奢侈”的吃法了。 主妇小心翼翼地將自家的麵团从篮子里捧出来,交给烘焙师傅。师傅熟练地用长柄木铲接过,看准火候,手腕一抖,麵团便精准地贴在了炉膛內壁的最佳位置,发出轻微的“滋啦”声。 等待烘焙的间隙,老杰克又想起了已经出门多日的李昂和罗杰。 “今天收上来的麵粉都还挺不错,要是老爷在家的话可有口福了。” 作为领主,李昂自然不会屈尊俯就和农夫们使用同一个麵包炉,他在领主大屋的厨房里有一个单独的小烤炉,以往是由村里的农妇负责烘焙,现在这些工作则被通通交给了女僕玛丽苏来办。 不得不说,这位来自英格兰国王宫廷的女僕就是不一般,不仅手脚麻利,做事井井有条,而且在烹飪和家务方面都显露出远超普通村妇的见识和手艺。 她烤出来的麵包,外皮金黄酥脆,內里鬆软均匀,即使是用黑麦麵粉,也能通过调整发酵时间和添加少量蜂蜜或野果来改善口感。 李昂对此非常满意,老杰克也暗自庆幸当初留下了这个能干的女僕。 “老杰克,木柴快烧完了!” “叫几个人再去扛点过来!” 老杰克隨意点了几个前来烤麵包的农奴,答应他们扛来柴火后就可以比別人提前获得烤炉的使用权,闻言,几个皮肤晒的黝黑的老农连连应和,欢欣鼓舞的找木柴去了。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村口方向传来。老杰克心中一紧,立刻转身望去。 只见一名骑手正策马疾驰而来,看装束不像是本地人,风尘僕僕,脸上带著焦急的神色。 骑手举著一桿黑黄相间的纹章旗,老杰克认出来这是乌赫尔家族的纹章。 “奇了怪了,伯爵的人来德格伦村干什么?” 这事由不得老杰克警惕,现在李昂不在家,所有大小事情都由他作主,万一来者不怀好意可就麻烦了。 骑手將战马在村口停下,等了半天还不见一个人影过来,不免有些烦躁。 他身旁的战马不安的打著响鼻,不停喘著粗气,拽著主人韁绳想要去溪边喝水。 骑手拗不过战马,於是鬆开手上的韁绳,任由马匹肆意在溪水里踩踏。他自己则摘下头盔,用手捧起冰凉的溪水胡乱洗了把脸。 得到了自由的战马仰头髮出一阵愉悦的嘶鸣,隨后將头埋进水里咕嚕咕嚕大口喝起来0 马喝水的样子和其他动物不同,它们会將嘴唇和部分口鼻浸入水中,然后通过捲曲舌头形成一个类似“吸管”的通道,將水吸入口腔。 它们不会像猫狗那样舔舐,也不会像人那样用嘴唇啜饮。 等了好一会儿,老杰克终於出现在村口。 “哎,终究还是老了,以前几步就走到了,现在累得不行。” 骑手注意到了眼前穿著体面的老人,猜测对方应该是管家一类的人物,於是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咳嗽一声,然后威严的说道。 “我是伯爵大人派来的信使,有信件要交给罗塞洛爵士。” “很遗憾,大人,我家老爷在前几天外出了,要半个月后才能返回。” 得知对方是来送信,老杰克鬆了口气,解释道。 “出去了?”骑手略微有些诧异,隨后只得把信件交给老杰克。 “那好吧,等你家大人回来后一定要转交给他,这封信件很重要。” 老杰克双手恭敬地接过信件,入手感觉沉甸甸的,火漆上的乌赫尔纹章清晰可见。 “请您放心,等老爷一回来,我一定立刻转交。” 他顿了顿,试探著问道,“敢问大人,这信里是不是关於南边拉里代谢赫的事情?” 信使看了老杰克一眼,似乎有些惊讶於这个乡下管家的敏锐,但也没有隱瞒,压低声音道。 “没错。南边不太平,摄政大人命令所有边境领主提高警惕,做好防备。” “你家老爷这时候不在————唉,希望他能早点回来吧。德格伦虽然偏北一点,但也不是绝对安全。” “多谢大人提醒。”老杰克心中一沉,脸上却维持著平静。 “我们会加强戒备的。大人一路辛苦,要不要进村休息一下,喝点水,吃点东西?” 信使看了看天色,又摸了摸自己疲惫的战马,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不了,我还要赶往下一个地方,请务必转告罗塞洛爵士,早做准备。” 说罢,他翻身上马,向老杰克点了点头,便调转马头,沿著来路疾驰而去,很快消失在道路尽头。 “也不知道老爷他们现在在干什么。” 老杰克將信件放进怀里,望向远处的天空,眼神悵惘。 与此同时,李昂一行人正艰难的在山道上行走。 他们实在没有料到,路上第一个遇到的困难不是山贼打劫,而是崎嶇的道路。 一辆镶铁四轮大马车的宽度约为1.5米,而许多时候,道路的可通行宽度却不足一米,因此,他们必须手动除去周边的障碍物,包括灌木丛,杂草,碎石。 但儘管如此,行走的依旧十分艰难。 证据就是马蹄铁已经换了两次,都是因为山路碎石太多,磨损严重。 幸好维尔德派来的马夫们会更换蹄铁,所以一行人才得以继续前进,否则说不定今晚就得打道回府。 “该死的,早知道不接这趟任务了。” 李昂靠在树干上,嘴里叼著黄花草,这种草的草茎吃起来有股酸甜的味,只是不能多吃,不然就会闹肚子,严重的甚至可能中毒。 “大人,可以继续前进了!” 前面一个叫吉姆的守备队士兵过来传话,李昂轻轻应了一声,吐出草根,骑马跟上队伍。 他胯下的安达卢西亚马因为肩高太高,所以很不適应这样的山路。反倒是队伍中几匹较矮的旅行马走的轻轻鬆鬆。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山地丘陵地形盛產矮种马的原因,因为它们重心更低,步伐更稳健,在山地崎嶇、空间狭窄的环境下,比高大威武的战马或骑乘马更具优势。 李昂看著自己这匹有些吃力的骏马,心里盘算著以后如果常走山路,或许也该引进几匹合適的山地马种。 “梅伦马就不错!” 梅伦马毛髮漆黑,体型小,重心低,適合在山地拉货载人。 更关键的是,他记得这种马的原產地就在庇里牛斯山脉北部,在巴塞隆纳的马匹市场上应该很容易弄到。 而且关於这种马还发生过一段有趣的歷史事件,基督教纯洁派公主埃斯克拉蒙德·德·富瓦曾骑著一匹稳健的梅伦马攀登蒙塞居尔城堡,奇蹟般地逃脱了围剿的敌军。 因此,纯洁派教徒普遍对马怀有深厚的宗教感情,他们相信人死后灵魂会再次转世,而骑士则会携带自己的马一同进入来世。 当天夜里,他们终於抵达了目的地德洛里亚,原本李昂计划是中午抵达,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谁也没有料到这里的山路会如此折磨人,所以他不得不重新估算这次旅程所耗费的时间,“从德格伦到伊索纳花了五天时间,从伊索纳到拉塞乌杜尔赫利又花了五天,而从拉塞乌杜尔赫利到安道尔要花几个五天?” “该死的,这样算下来,一来一回我得忙活將近一个月,真是亏大了!” 他鄙夷的瞥了眼身后简陋的营地,无奈的嘆气道。 地图上標註德洛里亚曾经是一处猎人营地,还残留著完整的庇护所,但等眾人真正抵达这里时,发现眼前除了断壁残垣,就再也没有別的多余的东西了。 所谓的庇护所只剩下几段半塌的矮石墙,勉强能挡一挡山风。屋顶早已不见踪影,地面上散落著腐朽的木料和不知堆积了多少年的枯叶。空气中瀰漫著灰尘、霉菌和野兽巢穴的气味。 汉斯带人举著火把,仔细检查了四周,脸色也不大好看。 “大人,这里近期肯定有人待过,但痕跡很乱,不像是猎人。 他指了指墙角一处灰烬,“火堆刚熄灭不久,但故意用土盖住了。” “这个地方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其他人来过很正常。”李昂倒是不以为意。 “今晚多加派点值夜的人手,让大傢伙儿把营地扎牢实一点!” “是,老爷!” 罗杰领命而去,汉斯也默默的去帮忙扎营,李昂则在周围閒逛,实则是在查看四周的地理环境。 “难怪这么多年以来,安道尔虽然名义上归属乌赫尔伯爵,但却始终没有被伯爵实际纳入统治。” 他简单的看了几眼,发现庇里牛斯山脉並不是由一条横向的主脉和多条纵向的余脉组成,而是由多条相互平行,相互交织的山脉拼接而成。 这就导致整个地区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形成了无数个彼此隔绝、易守难攻的山谷和险隘。 大军在这里难以展开,补给线相当漫长而脆弱,没有哪个统治者会傻到大费周章去啃下这么一块毫无回报的烂地。 如果换做李昂是乌赫尔伯爵,他也会採取同样的政策,对这块地区採取羈统治,不过现在看来,这项政策貌似也不怎么成功。 巴斯克人根本不服伯爵管,该打劫的照样打劫。 李昂认为巴斯克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和生活在外汝拉山脉的瑞士人一样,出山做僱佣兵。 外汝拉山脉產出贫瘠,瑞士人为了谋生,不得不外出做掉脑袋的生意。 而做僱佣兵最重要不是战斗力,而是信誉,没有哪个僱主会希望遭到背刺。 为了维持良好的信誉,生活在山地的瑞士人通常会集中整个村落的男人一起组成佣兵团,或者联合周围几个村子组成大佣兵团。 如果其中有人违背了契约,则会遭到所有人的集体驱逐。 因此,在中世纪乃至近代,瑞士僱佣兵一直都是各个国家的贵族和君主的抢手货,无他,就是忠诚二字。 当年路易十六世遭到革命党人进攻时,他身边的一百名瑞士僱佣兵战斗至最后一刻,全部阵亡,没有一人投降,如果当时他身边的瑞士僱佣兵不是一百名,而是一千名的话,局势可能大有不同,法国歷史说不定就会被改写,可怜的路易也就不会被送上断头台。 正在思考间,李昂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於是走回营地查看,发现眾人中间围著一个浑身是血,身穿束腰外衣,看起来像是巴斯克人的傢伙。 “老爷,我们刚刚在树林里发现了他,捡到时已经昏迷了,似乎是因为肩膀上面的箭伤。” 小汤姆边说边指了指地上那人被鲜血染红的肩膀,李昂定睛仔细看去,发现確实插著半截箭矢。 箭矢明显是被人从中间折断,只留前半部分还插在里面。 他猜测应该是这名巴斯克人中箭后自己折断的,这是很常见的处理箭伤的方法,只可惜这人並没有及时为自己止血,已然失血过多昏迷了过去。 “幸好今天遇到了我,否则就死定了。” 李昂在心里嘀咕了一句,隨后让小汤姆將这人抬下去治疗。 “给他清洗伤口,把这半截箭头取出来。东火烧过的匕首,再撒上我们的金盏花草药粉。” 不管怎么样,救下一名巴斯克人绝对能提高他们一行人在山民心中的好感,说不定对方感动万分,大手一挥宣布不打劫他们了呢? 抱著这样的心態,李昂又补充了一句。 “注意点,別让他死了,这人对咱们有东!” 罗杰知道其中的利害关係,和小汤姆一起上前將这人抬进刚搭建好的帐篷。 7 第154章 生存还是毁灭? 第154章 生存还是毁灭? “老爷,我们按照您的吩咐给他涂了药粉,箭头也拔出来了,但这个傢伙始终没有甦醒的跡象” 当晚,罗杰来到帐篷中向李昂匯报导。 “会不会是失血太多了?” 李昂刚说出这句话,但很快就自我否定掉。 “不可能,箭伤的伤口並不大,按理说不会流失太多鲜血。” “可既然这样,那是为什么?” 他思量再三,依旧没有半分头绪,无奈只好让罗杰带自己去亲眼看看。 先前那名巴斯克人此刻正躺在简易的木床上,下身铺了些乾草。 李昂探过头去仔细观察,发现这人脸色红润,他又摸了摸脉搏,脉搏依然在有节律的跳动。 “真是奇了怪了。” 他在脑袋中考虑著要不要端一盆凉水过来倒在这人脸上让他醒醒脑,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咱们再观察一段时间,说不定是有別的原因呢。” 李昂不是专业的医生,拿不准具体是什么情况,只能匆匆给一个含糊的结论。 “真倒霉,话说我该不会捡到了个植物人吧,那可就亏大了!” 第二天清晨,营地里的眾人早早醒来,每个人都顶著黑眼圈,嘴里不停的打著哈欠。 主要原因是睡眠环境太差,现在正值夏季,庇里牛斯山区虽然气候凉爽,但还是免不了有蚊虫骚扰。 而且,因为巴塞隆纳的夏季普遍较热,所以这里的蚊子也偏大,被叮到的地方在短短几分钟之內就会充血肿胀,伴隨著瘙痒和轻微疼痛,让许多人都不堪其扰。 应对办法也不是没有,蚊虫普遍害怕刺激性气味和烟燻,但问题是人类也同样受不了这两样。 汉斯揉著眼睛走上来,看见李昂后说道。 “听说在北义大利的商业共和国,似乎有一种来自东方的香薰在售卖,这种香薰不仅没有刺鼻的气味,反而会散发一种独特的香味,並且起到驱赶蚊虫的作用。” 李昂猜测汉斯口中说的应该是来自中国或阿拉伯地区的檀香、沉香,或者混合了某些驱蚊草药的香饼和香丸。 “那东西恐怕贵得离谱,不是我们现在能想的。”李昂摇摇头,把注意力拉回现实,“从今天起前面就没有合適的落脚点了,我们只能在野外露营,告诉大家一定要收拾好东西!” 汉斯也严肃起来:“当然,我並不担心补给不足,反而害怕路上会遇到山民,按照地图上的记载,去往安道尔必须经过一个叫安巴亚的小聚落,那里很可能会是我们此行最大的麻烦。”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李昂嘆了口气,“但愿接下来能少死几个人。” 突然,他像想到了什么,一脸严肃的问道。 “按理说,如果我的士兵战死,老詹姆斯应该会给补偿的吧?” “当然,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 汉斯不以为意的点了点头,补充道。 “僱主理应对士兵们的死伤负责,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那就好!” 李昂重重的点了点头,吩咐罗杰加快速度。 约莫半个小时后,一行人再次出发,之前那名昏迷不醒的巴斯克蛮子被他们和粮食一起堆在马车上。 因为李昂曾说过如果这人在今天之內还不醒过来,明天就会把他丟掉,所以眾人並不反感。 越往前,山路越加逼仄,李昂不敢再首当其衝跑在前面,於是老老实实的跟紧大部分,將装运粮食的马车围绕在正中央。只留一两名斥候在前方探路。 斥候属於高危职业,对军队將领来说,斥候就是一种消耗品。通常,只要派出去的斥候二十分钟还未返回,就基本可以断定前方有敌情,军队主帅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应变和调整,或是按兵不动继续打探,或是准备与敌人接战。 李昂队伍里的斥候都是由汉斯带来的商队护卫充当,因为不是自己人,李昂不好大张旗鼓的使唤他们,所以约定十到二十分钟回来一趟,如果超出这个时间,则会认定前方发生了危险。 几名商队护卫闻言轻轻点了点头,对这个安排相当满意。 以往的僱主都把他们当成一种消耗品来使用,恨不得他们用生命换来每一寸情报。 而李昂这种明確划定时间、视安全回报为重要信號的安排,反而显得格外仁慈。 “是,大人!” 为首的一名身穿皮甲的护卫头头应了一声,策马向前方的山道走去。 培养一名斥候比培养一名步兵的难度要高得多,他们需要精通骑术、箭术、偽装、追踪与反追踪,还要具备过人的胆识和独立判断力,优秀的斥候往往价值数倍於普通士兵。 只可惜中世纪的贵族老爷们似乎並不重视这方面,在以往的许多战役中,斥候的作用寥寥,大多被当作边角料来使用,这在李昂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隨后,队伍一如既往的照常前进,每隔十到二十分钟,前方的斥堠们都会轮流回来报告一次情况。 队伍的气氛也逐渐由紧张不安转为轻鬆,似乎是觉得前面不会再遇到敌人,马夫愉悦的哼起了五音不全的乡间小调,惹来其他士兵毫不留情的嘲讽。 然而,第三批斥候出发后,却始终不见回来的踪影。 李昂心里咯噔一声,將手掌下压示意眾人放缓速度。 二十分钟以后,迟迟没有听见熟悉的马蹄声———— 没有犹豫,他立刻下令准备防御。 “罗杰,带五个人,持盾上前五十步,建立防线,注意头顶和两侧。” “汉斯,命令所有马车立刻靠向內侧山壁,用最快速度把马车首尾相连,构成环形车阵!徵召兵,举盾,长矛朝外,守住车阵间隙!” 斥候也许是遇到了敌人,也许是因为有事耽搁,但他赌不起,毕竟两万磅粮食可不是个小数字。、 与此同时,前方的树林里,巴洛克正一脸鬱闷的盯著横在眼前的尸体。 “这下好了,让你不要著急等我命令,结果呢?这人一看就是商队的斥候,现在对方恐怕已经得知了我们存在,开始准备撤退了。” 站在巴洛克前面的一人蓄著山羊鬍,委屈的低著头,嘴里嘟囔道。 “不是你说动作要快的嘛,我还不是听你的————” “还敢顶嘴!” 巴洛克气不打一处来,举起刀鞘就要打,嚇得那人连忙退后几步,將头又埋深了一些。 “哎————” 见状,他惋惜的嘆了一口气,放下刀鞘,沉默了一会儿后,吩咐道。 “让弟兄们准备一下,接下来有硬仗要打。” 隨后,巴洛克让身后四十个山民分成两队,一队由自己率领,一队则交给一名身材魁梧的汉子。 “安德烈,待会儿你从正面佯攻,我绕到他们背后偷袭。” “好!” 叫做安德烈的那人似乎不善言辞,只简单的说了一个好字。 巴洛克知道安德烈的性格,所以对此不以为意。 商量好一切后,他不再囉嗦,挥手点了二十几个最强壮的猎手,悄无声息地散入右侧的乱石和灌木丛中。 安德烈见状瞥了巴洛克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皱了皱眉头,隨后也从左侧悄悄潜入森林。 山民现在需要的是团结,此时还不宜和巴洛克起衝突。 他想到前几天发生在弗兰德身上的事,心底没来由的一凛,觉得自己也该留点后手才行。 他记得弗兰德当时肩膀上中了一箭,身上的包裹也被迫丟弃,现在的日子恐怕很不好过。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围拢在马车周围的士兵们迟迟不见敌人的踪跡,心里不由得犯起嘀咕。 其中一名徵召兵不知是走神还是怎么的,居然丟下了手上的方盾,转头扯下腰间的水囊准备喝水。 於是他立马遭到了身边同伴的呵斥,嚇得他连忙重新捡起武器,再也不敢有丝毫懈怠。 久经战阵的人都知道,这很可能是敌人的一种试探,目的就是要是要出薄弱的进攻点位。 显然,这招成功了。 伏在灌木丛中的安德烈敏锐的注意到了这一点,命令身后的同伴对准那个方向拉弓射箭。 “咻咻咻——!” 早已在林木间张弓搭箭的十几名山民猎手同时鬆开了弓弦!粗糙的羽箭带著尖锐的呼啸,瞬间笼罩了那名徵召兵和他左右两名同伴! “噗!”“呃啊!” 惨叫声几乎同时响起。那名年轻的徵召兵被一支箭狠狠钉穿了锁骨,惨叫著向后倒去。他左侧的同伴肩膀中箭,盾牌脱手。右侧的老兵经验丰富,用盾牌挡住了要害,但箭矢巨大的衝击力仍让他踉蹌了一步。 见对方的防御出现缺口,安德烈果断放下弓箭,遵循之前的惯用战术朝缺口的方向杀去。 “杀——!” 安德烈从藏身处一跃而起,挥舞著一柄沉重的伐木斧,率先冲向缺口!他身后,二十多名早已按捺不住的山民如同决堤的洪水,嚎叫著紧隨其后,直扑那刚刚被箭雨撕开的防线薄弱处! 李昂虽然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但依然还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该死的!” 他来不及咒骂,快速指挥士兵填补上缺口,自己也带人朝那边支援。 “顶住!堵住缺口!” 罗杰目眥欲裂,带著几名守备队老兵拼命向那个方向挤压、补位。但山民的衝锋极其凶猛,尤其是安德烈,那柄斧头带著开山裂石般的气势,一斧就劈开了一面匆忙举起的盾牌,震得后面的士兵手臂发麻,连连后退。 短兵相接,徵召兵和山民的差距在这一刻一览无余。 山民手上的战斗斧普遍有三四公斤重,但他们拿在手上依旧能挥舞自如。而徵召兵儘管穿有棉甲,並且还配上了方盾,在敌人猛烈的攻势下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溃败。 若非此刻守备队的士兵在后方及时加入,说不定这群胆小怕事的傢伙会当场掉头逃走。 意识到了危机,汉斯也立马加入战场。 爱尔兰人的祖先来自维京和诺曼人,但他们在文化和身份认同上却更倾向於自己是凯尔特人。 这就导致南爱尔兰人普遍兼具北海人高大的身材和凯尔特人盲目的好战精神。 《高卢战记》中就记载,“盲目狂热,在密集的箭矢下不保护自己,而是像狂暴野兽般扑向敌人,即使身受重伤仍靠顽强精神坚持战斗。” 这份记载在李昂看来带有一些魔幻色彩,他推测或许单纯是肾上腺素在其中起了作用,直到亲眼看到汉斯是如何如猛兽般用斧子將敌人从头到脚劈成两半的,才终於相信。 “我记得现代基因研究曾表明爱尔兰人和巴斯克人存在相当近的亲缘关係,或许在几百年以前,汉斯和这群山民拥有共同的祖先!” 李昂在心里默默惋惜的一句,长剑毫不留情的刺向敌人的脑袋。 “利益把血缘关係变得像纸一样薄,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鐺!” 李昂的长剑格开一柄劈来的短斧,顺势一脚踹中对方小腹,在那山民痛苦的弯腰时,剑尖精准地刺入其颈侧。温热的鲜血喷溅在他脸上,带著铁锈般的腥气。 “叮!成功击杀精锐山贼,获得25点经验值,当前经验(160/320)” 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他已经许久没有听到经验上涨的声音,现在突然莫名的觉得有些亲切。 此时,战斗已进入最残酷的混战阶段。安德烈如同人形攻城锤,在汉斯的拼死拦截下依旧左衝右突,每一次挥斧都逼得数名士兵后退。 罗杰身上已掛了彩,仍嘶吼著指挥防线。守备队老兵们结阵苦苦支撑,战线陷入僵持。 在长矛的逼迫下,山民不敢冒著生命危险轻易上前,但与此同时,李昂这边也拿山民没办法。 双方互有伤亡,始终没办法一口吃下对方。 “大人!后面!后面也来了!” 突然,车阵后方传来士兵的惊呼。 李昂心头巨震,猛地回头一只见巴洛克率领的另一队山民,如同鬼魅般从车队后方的陡坡上利用藤蔓迅速滑降,直接出现在了防御最为空虚的尾部! 因为之前敌人都来自正面,所以大多数士兵都赶到正面支援,车阵后方只留下了少数徵召兵,根本无力抵挡,瞬间便被砍倒在地。 “该死的!” 李昂低声骂了一句,连忙支援上去。 幸好他让士兵们將马车围成了一个圆阵,对方难以在第一时间突破,所以还有机会。 马车的巨大的车厢以及车辕挡住了巴洛克等人的视线和射出的箭矢,徵召兵们则从空隙中间刺出长矛,阻止敌人继续前进。 长矛的杀伤力有限,论劈砍不如弯刀,论刺击不如骑枪,但至少能在心理上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山民虽然勇猛,但毕竞都是一个脑袋两条手臂的人类,在看到密密麻麻的矛头组成的阵列后,心底潜意识的就会感到恐惧。 李昂抓住这一机会,他捨弃骑士长剑,从地上捡起一把猎弓,瞄准一名敌人的头部。 “嗖!” 箭矢意外的钻入敌人的左眼,李昂心底暗喜,继续拉弓射击。 与此同时,车阵外面的敌人也开弓还击,但大多数都被马车挡住,少数飞过来的也毫无杀伤力。就算射中了,也最多掛在锁子甲的锁环上,无法深入。 ] 第155章 惨胜 第155章 惨胜 安德烈率领的二十几名山民顶在战线的最前沿,伤亡率居高不下,每隔几分钟就会有同伴受伤或者倒下。 起初,他以为这是暂时的,因为巴洛克带走了最精锐的青壮,並且还是从后方突袭,按理说应该能一击制胜,就算无法快速取得胜利,也会给敌人带来极大的恐慌。 然而现实却令他大跌眼镜。 这支商队的防御力量超出他的想像。 商队中每个人都穿有甲冑,大部分是棉甲,其次是皮甲,少数几个人还有锁子甲。 反观山民这边,披甲率几乎为零,只有安德烈等几个头目穿有一件简单的皮甲。 因此,在战场上,山民被长矛刺中后,由於没有甲冑的防护,往往会造成致命的贯穿伤。 即便不是要害,粗糙的矛头撕裂皮肉、刺断骨头,也会瞬间让一个健壮的猎手失去战斗力,倒在血泊中哀嚎。 而守备队士兵身上的棉甲或皮甲,却能有效抵挡山民们粗製滥造的箭矢和大部分力道不足的劈砍,再加上防守方的优势,双方的战损比接近一比二。 如果把临时招募的徵召兵全部替换成经验丰富的老兵的话,战斗可能早就结束了。 装备的差距在正面硬撼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安德烈眼睁睁看著又一个年轻族人,在试图用斧头劈开盾牌时,被后面刺出的长矛轻易地捅穿了胸膛,软软倒下。 不对! 安德烈心中的不安越来越重。巴洛克的后方偷袭应该早就发动了!为什么正面压力不仅没减轻,敌人反而越战越勇,这没道理呀。 他不知道的是,李昂此时已经割下了巴洛克的脑袋。 原来就在十几分钟前,巴洛克信心满满的带著族人从陡坡上杀出,意图一举打垮敌人的士气,然后顺势攻入车阵,结果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顽强抵抗。 在以往,商队护卫都是由商人出钱招募,对僱主谈不上有多忠诚,临战时第一想法是自保,其次才是保卫僱主,所以在察觉到局势不对后,往往会消极抵抗甚至倒戈。 这种例子在中世纪很常见,威尼斯的狗大户们就吃过不少这样的亏,在1171年的加拉塔战役中,威尼斯远征军被僱佣兵坑的大败,曾一度彻底丧失了巴尔干地区的庞大市场,经济遭到重创。 而李昂的队伍清一色由德格伦的村民组成,倒戈的概率几乎为零。 《加泰隆尼亚习惯法》规定,如果徵召兵在战爭中背叛领主,或者因保护不力导致领主死亡,都要面临巨额罚款,交不出来则会被没收土地乃至於卖为奴隶,同时,当地教会也会以不忠不信的理由开除此人的教籍。 虽然教会一直以来都和贵族阶层不对付,但在保护自身性命方面,二者毫不犹豫的达成了一致。毕竟教会也拥有大量土地和农奴,二者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很少有徵召兵敢在阵前倒戈,顶多畏畏缩缩不敢上前,或者溃散后跟著领主一起逃跑,只要领主也溃逃了,那就不会有人责怪他们。 一想到自己的妻儿老小都被攥在领主手里,再加上李昂亲自上阵杀敌鼓舞士气,士兵们即便心生恐惧,也只能咬著牙顶在前面。 巴洛克出其不意杀掉几个躲闪不及的徵召兵后,就仿佛撞上了一堵坚实的巨墙,任何攻击都无法撼动。 不得已,他也只能顶在最前面保持士气不掉。 数十人规模的战斗谈不上有多么高明的战术,双方人数差距不大,很多时候拼的就是一口气。 谁这口气先掉了,谁最先坚持不住,谁就输了。 不论是李昂,还是巴洛克,心里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巴洛克心里比李昂更加著急。 见己方迟迟没有进展,他迫不得已只能冒险挑开徵召兵的长矛,然后翻越马车冲入阵中。 为此,他的大腿和胳膊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刺伤,即使身穿皮甲也无法得到有效防护,鲜血泪泪的往外冒。 巴洛克强忍著剧痛,狂吼一声,不管不顾的飞身衝上马车车辕,手中巨斧作势就要劈下,身后的山民顺著这个缺口不断向外拓展,意图搅乱阵型。 李昂见状心底一惊,將弓箭对准身穿皮甲的巴洛克。 出人意料的是,对方前一秒还在他视线范围之內,下一秒竟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前方有几名士兵大喊大叫的让开了一条道路,他才终於看清。 原来是之前救下的那名巴斯克人突然暴起,拽住了巴洛克的双腿。 巴洛克只觉得双脚传来一股不可抗拒的巨力,下盘瞬间被破坏,整个人失去平衡,惊愕地“啊”了一声,便如同被砍倒的大树般,从车辕上被狠狠拽落,结结实实地摔在坚硬的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巨响,手中的巨斧也脱手飞出。 “弗兰德,你还活著?你居然没死!” 巴洛克此时恐惧到了极点,早已没了当初在安巴亚时的那股威风,转而以一种近乎哀求的声音祈求道。 “不,不!我们都是巴斯克人,是同胞,你不能杀我!”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所有人都惊呆了! 正面的守军、试图跟进的山民,甚至包括李昂,都有一瞬间的愣神。 而弗兰德在做完这一切后,仿佛耗尽了所有力气,瘫倒在麻袋旁,只是用那双燃烧著火焰的眼睛,死死瞪著摔得七荤八素、正在挣扎爬起的巴洛克。 就是现在! 李昂瞬间从惊愕中清醒,他右手换回骑士长剑,抓住这个机会上从人群的间隙中疾冲而出! 巴洛克刚刚撑起半个身子,脑中的眩晕和身上的伤痛尚未平息,就看到一道冰冷的寒光在视野中急速放大。 他想要躲闪,想要格挡,但被摔得岔气的身体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反应。 “噗嗤” 锋利的骑士长剑,携带著李昂全身的力量和衝刺的惯性,从巴洛克锁骨下方的空隙精准刺入,轻而易举地穿透了简陋的皮甲,深深没入胸腔,直至从后背透出少许染血的剑尖! 巴洛克的动作彻底僵住。 他低下头,难以置信地看著没入自己胸膛的剑柄,又缓缓抬起头,看向李昂近在咫尺的、冰冷无情的脸,最后,眼角的余光似乎瞥见了马车边那个熟悉的身影—弗兰德。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涌上喉咙的只有大股大股温热的鲜血和破碎的气泡声。 眼中的凶悍、贪婪、惊愕,迅速被死亡的灰白所取代。 最后,他沉重地向后倒去,长剑被李昂顺势抽出,带出一蓬淒艷的血花。 “还有谁?” 李昂顺势割下巴洛克的脑袋,挑在长剑上,目光睥睨的望向四周。 其余山民见状,为李昂强大的气场所震慑,都不由自主的吞咽一口唾沫,相互对视一眼,面色恐惧的看向这名年轻的贵族骑士。 巴斯克人的行事风格还残留著部落时代的印记,他们敬重强者,在察觉对手实力强於自己后,会果断认怂,什么荣誉和体面在生死存亡面前都变得一文不值。 “该死的,巴洛克这个蠢货!” 安德烈此时也看见了这一幕,心里气的只想骂娘。 巴洛剋死不足惜,关键是他死得毫无价值,简直像个被戏耍的蠢货,还葬送了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山民们战意全无,徵召兵和守备队士兵也停下手上的动作,双方再次陷入紧张的对峙。 最后,还是汉斯率先开口。 “对面的朋友,再这样打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我们不如各退一步,怎么样?” 安德烈闻言犹豫了一下,觉得汉斯说的有道理,他又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同伴,发现大家都默不作声,才放心大胆的答应了下来。 “可以谈。但你们先退后五十步,放下所有弓箭和长柄武器。派三个人过来,只准带短刀。” 安德烈不肯示弱,想要在气势上压对方一头,这显然不会被李昂和汉斯同意。 “不行,我们只能待在车阵里,要退也是你们退。另外,你出来,我和你亲自谈。” 李昂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回应道,瞬间激起了山民的怒火。 但很快,在亲眼目睹几个鲁莽的傢伙被箭矢给钉在树干上后,怒火很快平息下来。 安德烈只好被迫答应李昂的要求,让族人们退后五十步,只留下自己独自站在阵前。 他深吸一口气,將短斧插回腰间,空著双手,一步步走向由盾牌、长矛和染血马车构成的防线。 在距离车阵大约十步的地方,他停下了。这个距离足够安全,也能让双方听清对话。 李昂也向前走了几步,站到了车阵边缘。罗杰和汉斯一左一右护卫在他身侧。巴洛克那颗血淋淋的头颅已经被扔在地上,但无形的威慑力依然瀰漫在空气中。 “说出你的条件。” 安德烈率先开口,声音嘶哑,用的是口音浓重但尚能听懂的加泰隆尼亚语。 “很简单。”李昂平静的说道。 “第一,你们立刻退走,不得再袭击我们或尾隨。第二,我给你们五百磅粮食。这是给那些死伤者的抚恤。” 五百磅粮食! “只有五百磅?”安德烈瞳孔微缩,下意识地討价还价,“我们死了这么多人,巴洛克也死了" “正因为巴洛剋死了,你们才有机会拿到这五百磅粮食,而不是全军覆没。” 李昂冷冷地打断他,指了指地上巴洛克的头颅,又指了指远处严阵以待的士兵和马车。 “你觉得,如果我下令追击,你们能活著带回多少人?或者,你觉得我会蠢到给你们足够武装起来再次袭击我们的粮食?” 安德烈沉默了。 李昂说的可能有一些夸大的成分,但基本属实。 目前的情况是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不如见好就收。而且,这次受伤乃至当场死亡的大有人在,也有就意味著少了二十几张吃饭的嘴,如此一来,安巴亚的粮食问题反而一下子就被解决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还得感谢李昂。 “好吧,我答应你的条件,希望你也能遵守诺言。” “当然,请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李昂·德·罗塞洛!” 半个小时以后,运粮队伍再次出发。 车上只少了五百磅粮食,跟两万磅的总数比起来不值一提。 真正让李昂心痛是人员伤亡,徵召兵阵亡六人,守备队阵亡三人,其余几乎是人人带伤,还有名叫吉姆的士兵在战斗中被人砍断了胳膊,眼看著就活不成了。 他当时不是没有想过把敌人全部留下,而是实在不能再接受更大的伤亡了。山民一旦面临绝境,必然会爆发出绝无仅有的战斗力,届时只会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好在李昂一方的战果也同样辉煌,藉助马车的掩护,长矛发挥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初步估算这群劫掠成性的巴斯克人起码在原地留下了二十多具尸体,可谓是元气大伤,恐怕这辈子都要留下心理阴影。 “老爷,那个叫弗兰德的傢伙我给您带来了!” —— 罗杰走进帐篷时,李昂正在把玩巴洛克的脑袋。 人首本来是一件异常恐怖的东西,他现在却越看越喜欢,恨不得立马把它做成酒碗来祭奠自己死去的那些士兵。 不过,李昂最终只是找来一个粗糙的布袋,將头颅装了进去。 “让他进来,不,扶他进来。”李昂收起布包,对罗杰说道。 弗兰德被两名士兵搀扶著走了进来。 他的脸色依旧苍白,肩膀上重新包扎的伤口渗出些许血跡,但眼神已经恢復了清明,只是其中充满了疲惫、警惕和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他站不太稳,只能勉强靠在一名士兵身上,自光扫过李昂,又落在帐篷角落那个鼓囊囊的布袋上,嘴角几不可察地抽动了一下。 “坐。”李昂指了指铺著兽皮的简易木凳,示意士兵放开他。 弗兰德没有客气,小心翼翼地坐下,动作牵动了伤口,让他眉头紧皱。 “你叫什么名字?”李昂用加泰隆尼亚语问。 “弗兰德(frand)。”山民用低沉的声音回答,口音很重。 “弗兰德。”李昂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今天,你救了我们很多人,不过也杀了你的首领,这是为什么?” 跟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山民说话,讲究的就是一个直白和朴实无华,所以他省略了那些弯弯绕绕的谦辞和敬语,直接开门见山的询问。 弗兰德沉默了片刻,目光盯著地面摇曳的火光阴影,似乎在组织语言。 “山民没有首领,巴洛克射伤了我的肩膀,我报復回去,就是这么简单!” “好吧————” 李昂有些诧异,不过也能理解。 “不管怎么样,你今天都帮了大忙,尊敬的弗兰德先生!” 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个亚麻布製作的精美钱袋。 “这里面有五十枚银幣,是商队给你的感谢!” 弗兰德也不推辞,一把抓过钱袋就丟进了自己口袋里,看的一旁的罗杰眼皮直跳。 “请问你们之后还会下山吗?” 那是当然,李昂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问,但还是如实回答道。 “商队之后会沿原路返回巴塞隆纳。” “好,那我跟著你们一併下山!” 弗兰德留下这句话后,便头也不回的走出帐篷,留下李昂和罗杰两人目瞪口呆,实在搞不懂这位的脾气。 “罗杰,你的伤势怎么样?”李昂关心的问道。 “不打紧,老爷,我已经按您的吩咐,用细亚麻布包扎了伤口,现在都结痂了。” 包扎伤口最合適的布料是摩苏尔纱布,只可惜这种纱布原產於美达不索米亚平原,寻常人很难弄到,所以大多数时候都用细亚麻布来代替。 说到这里,罗杰神色黯淡的垂下头,小声说道。 “老爷,大部分兄弟都还有的治,难办的是吉姆,他的胳膊几乎连肉带骨头被斧子砍断,恐怕下半辈子只能是个残废了。” “走,看看去!” 李昂心底升起一股自责的情绪,和罗杰一起走出营帐,来到安置伤员的地方。 断肢之伤,在这个时代几乎等同於宣判了军事生涯的终结,甚至可能因感染或失血过多而丧命。他估计吉姆恐怕很难挺过今晚。 他们来到营地一角临时搭起的“医护区”。 空气中瀰漫著草药、鲜血和焦糊的气味。吉姆躺在一张铺著乾草的旧毯子上,脸色惨白如纸,左臂自肘部以下已被粗糙地截断,断口用烧红的烙铁烫过以止血和封闭血管,外面紧紧缠著浸透药汁的亚麻布。 用烙铁去烫伤口是最快的止血方式,尤其是这种开放型创伤,代价就是剧痛无比。 旁边一名略懂医术的商队护卫对李昂摇了摇头,低声说道。 “我们已经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情,接下来就只要靠他自己,如果能达到体液平衡的状態,那么他就可以活下来。” 李昂猜测老兵嘴中所说的体液平衡就是指伤口不发炎,中世纪没有细菌和微生物的概念,自然不知道伤口会发炎。 这个时代大部分医生都奉行体液平衡学说,他们认为人体健康取决於血液、粘液、黄胆汁和黑胆汁四种体液的平衡。 疾病或创伤会导致体液失衡,治疗的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方法一如放血、催吐、泻下、发汗,或者使用具有特定性质(热、冷、於、湿)的草药一来恢復这种平衡。 对于吉姆这样的重伤,他们会认为过度失血导致了“血液”体液的严重亏虚,而伤口溃烂发热则是“黄胆汁”过盛或“黑胆汁”淤积腐败的表现。 这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李昂看来简直不可理喻。 他没有理会商队护卫的咄咄不休,吩咐周围人要好好照顾吉姆,隨后便回到了帐篷中,刚好汉斯这时一脸疲惫的走了过来。 “阵亡士兵的尸体被我集中到了一辆马车上,我们无法將他们带回去,我计划在安道尔城外埋葬他们,你觉得呢?” “合理的安排!”李昂点了点头。 距离回村起码还有半个月之久,將尸体运回去不现实,最好的方式就是就地埋葬。 “到时候必须给他们挑个好地方!” 李昂思考了一会儿,补充道。 片刻后,他在一处安静的角落打开自己的系统面板。 击杀巴洛克给他带来的一百五十点经验,比之前击杀一名骑士带来的经验还要高。 “或许是因为巴斯克人身体素质远超加泰隆尼亚人的缘故。” 他在心里默默想道,召唤出了系统面板: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等级:lv7(0/400) 力量:11(+2)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1 “咦?以往所需的经验值都是成倍增加,现在居然变少了!” ] ] 第156章 抵达安道尔 第156章 抵达安道尔 李昂迟疑了一会,没有多想,果断给自己加了一点力量,於是升级后的四维属性为: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等级:lv7(0/400) 力量:12(+2)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升级之后,他的力量属性来到了14点,已经超过一般的骑士,比普通徵召兵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但儘管如此,他估计自己在战场中的作用依旧有限。想凭一人之力改变整个战局可不是件容易事,古今中外几乎没有。 系统的出现仅让他拥有了自保的能力。想要有更长远的发展,就必须依靠自己的脑子和记忆里所剩无几的现代知识。 想到这儿,李昂闭上了眼睛,深深嘆了口气。 一天后,车队到达安巴亚附近。 这是一处隱藏在高山深谷间的聚落,若非提前知晓了对方的存在,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这座毫不起眼的村子。 居住在安巴亚的山民们也察觉到了外界的东西,他们拿出短斧,自光谨慎的站在村口,面色复杂的打量著缓缓通过的车队。 在確认对方没有敌意后,才逐渐放鬆下来。 村子里的妇孺早已知晓了昨日那场两败俱伤的战斗,自光始终盯著车队不放。 枯黄的皮肤下掩盖著的,不知道是仇恨还是恐惧。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顺畅,????????????.??????隨时看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仇恨的种子已经种下了。恐怕这里的人会记恨罗塞洛这个姓氏一辈子。” 李昂沉吟了一会,又转头看向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弗兰德。好奇的开口问道。 “弗兰德,巴洛克要杀你的时候,安巴亚村民们为什么不阻拦?照理说,你们是多年的邻居,或许还带著点亲缘关係。” 闻言,弗兰德面带悲愤之色。 “大人,狼群在极度飢饿时,会首先吃掉带病的老狼。哪怕那是自己的父亲。” “而我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在他们眼里又算得了什么呢?” 弗兰德轻笑两声,摇摇头,眼底突然闪过一丝狠辣。 “不过我恨他们,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像狼一样报復回去。” “没错,狼群不会忘记自己的仇人。” 李昂满脸欣慰的说道,决定再给弗兰德加一把火。 “可是安巴亚的居民已经知道是因为你才导致失败。哪怕你之后逃到巴塞隆纳,他们也不会放过你。” 李昂侧过身子,关切的说道。 “除非你像输掉决斗的骑士一样丟下自己的武器,承认失败。否则,你將永无寧日。” “不,我绝不可能屈从於他们。” 弗兰德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言辞激烈的反驳道。 “那么你更应该先下手为强,我的朋友。”李昂慢慢的循循善诱。 “这种事情我见得多了,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可我要怎么做?” 弗兰德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求助似的看向李昂。 “在进攻安尼欧斯木堡时,我用毒芹的汁液几乎麻翻了整个城堡的守军,进而成功取得了胜利————” 李昂点到为止,但光凭这些话就已然能够使弗兰德遐想连篇。 弗兰德听完后没有说话,只是默不作声的点点头,又一个人退回到队伍后面,孤零零的行走在道路中间。 李昂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装作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在马背上哼起乡间小调,仿佛刚才的对话根本没有发生过。 另一边,吉姆经过一夜的昏睡,居然出人意料的醒了过来。 昨晚罗杰,小汤姆和卡特三人轮流守在他身边。若非他当时还保持著脉搏和体温,三人可能早就以为他已经不治身亡了。 遗憾的是,当可怜的吉姆看到自己的断臂后,又马上再次晕了过去。 李昂闻言马上赶了过去,解开断臂上的细亚麻布,仔细查看伤口的情况。 伤口已经结痂,没有发炎或者流脓的跡象。 “记得让伤口保持乾燥,定时更换亚麻布。” 吩咐完他又伸出手摸了摸吉姆的额头。在確认体温正常后,终於鬆了一口气。 “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发烧。伤口也已经结痂,看来上帝还不捨得让这个年轻人早早的去往天堂。” 闻言,周围人都笑了起来,空气中瀰漫著快活的气息。 “偶尔给他嘴唇上涂点水,湿润一下,但千万不要灌进去!” 昏迷中的人没有自主意识,灌水进去极有可能导致窒息。 “另外,等吉姆醒来后把咱们带来的肉乾和豌豆满满煮上一锅给他补补。” 豌豆是为数不多几种可以为人体提供大量蛋白质的蔬菜,而肉类自然不消多说。 “老爷放心,我们一定好好照顾他。” 卡特守在吉姆身边,正在为他的伤口重新包扎。动作轻的像个没出阁的娘们儿。 李昂点点头,返回原来的位置。发现弗兰德一路上左顾右盼。手里还攥著一把不知名的野草。 四天以后,安道尔低矮的木质城墙终於出现在眾人眼前。 这里的海拔骤然拔高到2800多米,比巴塞隆纳凉快不少。 李昂等人行走在高大的树冠底下,居然还能在这燥热的夏季感受到一丝凉意。 安道尔四面都被山脉包夹,只留西南和东北两侧一处小小的豁口。 说实话,李昂认为城墙在这里实属多余。在冷兵器时代,几乎无人能够逾越这道天然的沟壑。 继续往前行走数百米。城镇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 —— 城墙全部由原木和夯土板筑而成。比拉塞乌杜尔赫利和奥利亚纳简陋了不知多少倍。 顶端悬掛著绿底麋鹿纹章旗。旗帜正中央是两头麋鹿相互底角搏斗的图案。下方则绘製了一圈不知名的花丛图案,看上去有些奇怪。 不过这个时代並没有发展出系统的纹章学。有不少贵族的纹章图案都千奇百怪。 比如萨克森侯国的霍亚伯爵的纹章章是一头熊的四肢。 米兰维斯孔蒂家族的纹章则是一条正在吃人的蛇。 除此以外,还有诸如美人鱼,吐舌头的狮子等令人忍俊不禁的纹章图案。 因此许多纹章並没有眾人想像中的那么霸气和威严。 安道尔城是安道尔男爵卡博埃特的封地。在理论上,这名由乌赫尔伯爵册封的男爵大人控制著整个庇里牛斯山脉南麓的土地和所有巴斯克山民,但实际上,他的命令根本出不了安道尔城。 根据汉斯的说法,他们此行就是为了把粮食送给这名男爵大人。 “安道尔男爵的出现起初是为了防御来自北方的军事威胁,隨后则转变为代替伯爵大人管理山区的居民,但很显然,男爵大人並没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 汉斯走到李昂身旁补充道。 “这一代男爵有意改变这种不利的局面。他找老詹姆斯买粮食一方面是为了补足食物缺口,另一方面这是为了扩大山区的耕地面积,改变山民们原来的渔猎生活模式。” “这可不是件容易事。” 李昂勒住韁绳,让胯下的马匹停留在原地,目光缓缓打量四周。 “山区缺乏农耕条件。男爵的计划恐怕要失败了。” “反正与我无关。” 汉斯无奈的耸了耸肩膀。走上前与城门口的守卫搭话,同时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件。 > 第157章 卡博埃特家族 第157章 卡博埃特家族 城门下的两名守卫早早的就注意到了远方庞大的车队,互相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私语道。 “这是哪家的车队?居然敢在这个时候跑到山上来。” “谁知道呢,世界上总有不怕死的人。” 旁边一名矮个子士兵一边用木枝剔牙,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据说男爵大人曾在半个月之前从下帕利亚斯购买了一批粮食,我猜他们应该就是来自山下的运粮队。” “行了,別在外人面前丟了咱们安道尔的脸面!” 一名头领模样的人打断了二人的对话。他的目光看向这两名士兵身上脏兮兮的皮甲,和一股瀰漫在空气中的若有若无的臭味,不由的面露鄙夷之色。 “看到那面纹章旗了没有?那是一面贵族的旗帜。” 他努了努嘴,示意守卫能看过去。 “收一收你们平日里那些吃拿卡要的坏习惯,要是得罪了贵族老爷,就等著脑袋搬家吧。” 几名守卫被队长的话嚇得噤若寒蝉,连呼吸都不由的慢了几分。 队长见状满意的点了点头,隨后深吸一口气,换上一副恭敬而諂媚的面孔,快步走上前迎接。 他既然能在城门口这样油水丰富的地方当上小队长,就说明能力和眼光肯定不一般。 事实上,他早就知道卡博埃特男爵对这批粮食十分看重,所以现在自然不敢有丝毫怠慢。 “尊敬的大人,我叫泽维尔,很高兴您能来到安道尔城。” 泽威尔特意提了自己的名字,希望对方能够记住自己,但汉斯显然没有多余的心情和一名城门守卫来劳家常。 “这是卡博埃特男爵的亲笔信,我们受僱从下帕利亚斯运送粮食到安道尔。” “按规矩,我们无需缴纳入城税和各种商税。” “这是自然,尊敬的大人!” 泽维尔的识字水平仅限於能够书写自己和身边亲戚朋友的名字,想要看懂这封信件几乎不可能。 不过好在他认识信件右下角男爵截纹章,再左右倒腾了几下,確认没有什么问题之后,他伸出一只手恭敬的弯腰说道。 “大人,信件没有任何问题,你们可以直接进城。” “不过城內可能无法容纳您全部的隨从和士兵,我建议留一部分人在城外扎营,我们会单独为您划定一块区域。” 汉斯闻言回头看了一眼李昂,在看到后者点头后,才答应下来。 “好,就这么办!” 隨后,大部分士兵被安置在了安道尔城外一处平坦的空地上,李昂答应他们搭建好营地后就可以隨意进城閒逛,前提是不能惹出麻烦。 听到李昂的话后,队伍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士兵们一路上神经紧绷,现在好不容易放鬆下来,必须痛痛快快的休整一番。 安排好一切后,李昂和汉斯一同走进安道尔城的城门,身后跟著罗杰和一名商队护卫。 马夫们则赶著马车在城门守卫的指引下前往仓库。 安道尔谷地被两山包夹,呈长条形,东西延展有两英里地。 因此城內只有一条窄窄的街道,一眼望得到头,在街道的尽头就是卡博埃特男爵的城堡。 和外面的城墙一样,城堡的大部分结构都是由原木组成,只有在少数地方用到了石块和砖石。 这样的城堡住起来十分潮湿且不透气,长时间居住在里面的话,很可能会得风湿或者其他关节病。 所以李昂合理的推测卡博埃特男爵的常驻居所应该在別的地方。 “没错,大人和你想的一模一样。” 了解到李昂的想法后,在一旁带路的泽维尔抬起手臂,指向东边的一处山坡。 “您看到了吗?那里有一处小型庄园,是安道尔附近为数不多土地较为平整的地方,我们叫他边巴。” 泽维尔缓缓解释道。 “男爵大人討厌逼仄潮湿的城堡,所以不管是接待客人还是举办宴会,地点都在那处边巴庄园。” “原来是这样。” 李昂点点头,不再说话,开始仔细打量起来周围的环境。 空气中飘散著炭火,炊烟,马粪以及某种香料混合的复杂气味。 道路上的人以禿髮居多,行人普遍穿著厚实的羊毛或者亚麻衣物,行色匆匆。 他们偶尔投来好奇或警惕的一瞥,但在看到李昂等人身后的商队护卫和那面醒目的纹章旗后,又迅速低下头,加快脚步离去。 泽维尔小跑著跟在汉斯侧后方半步的位置,殷勤地介绍。 “大人,粮仓在东区,靠近內城城墙。男爵大人吩咐过,粮食一到,直接入库清点。库管大人应该已经收到消息了。” 汉斯只是“嗯”了一声,目光锐利地扫视著街道两旁。 罗杰则显得放鬆许多,他饶有兴致地观察著路边铁匠铺里迸溅的火星,以及酒馆门口掛著的那块画著拙劣酒杯图案的木招牌。那名商队护卫则手一直虚按在腰间的剑柄上,保持著职业性的警觉。 穿过两条街,人流明显稠密起来。 泽维尔一脸兴奋的介绍道,“大人,这是安道尔的集市,匯聚了庇里牛斯山脉南北的各种商品!” 李昂抬头望去,发现集市的面积很小,跟拉塞乌杜尔赫利的集市区没有任何可比性,不过这对山民来说却已经足够大了。 来到集市的边缘,摊贩们兜售著醃肉、乾果、粗糙的陶器、以及一些看起来並不新鲜的蔬菜。 几个穿著补丁衣服的孩子在人群中追逐嬉戏,差点撞到李昂的战马上,被手疾眼快的罗杰一把拦住,孩子们吐了吐舌头,一溜烟跑掉了。 “请这边走,大人,绕过这个集市,前面就是东区了。”泽维尔指引著方向。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阵骚动。人群像被无形的手拨开,几个穿著镶钉皮甲、腰佩长剑的士兵簇拥著一名穿著深蓝色外套、头戴软帽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中年男人面容瘦削,留著精心修剪的短须,眼神里带著审视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倨傲。 泽维尔立刻停下脚步,躬身行礼:“库管大人!” 来者正是安道尔城的仓库总管,莫里斯。他略微頷首,目光越过泽维尔,直接落在李昂和汉斯身上。在看到李昂身上那件风格奇特的纹章罩袍后,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 “该死的,这个蠢蛋!”泽维尔在心底暗骂一声,连忙走上前附在莫里斯耳边低声说道。“大人,这位是来自山下的贵族骑士。” 闻言,莫里斯脸色骤然一变,立马朝李昂躬身行礼,而在面对汉斯时,他仅仅是点头示意。 汉斯对这一幕早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只要是一名贵族,哪怕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都要比聪明的农奴高贵一万倍。 简单的寒暄过后,莫里斯开始询问粮食方面的细节。 这些全都是汉斯负责的项目,与李昂无关,所以他知趣的退后了几步,儘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口”我是莫里斯,负责安道尔城的一切仓储事务。粮食都运到了?” “是的,莫里斯先生。”汉斯將信件再次递出,“所有粮食共计十四车,已经跟隨车队抵达城外,部分正运往仓库途中。这是男爵大人的亲笔信和货品清单。” 莫里斯接过信件,这次他仔细地阅读起来,他的识字水平显然比泽维尔高得多。 片刻后,他抬起头,脸上露出一丝程式化的笑容:“数目无误,男爵大人已在信中交代清楚。 一路辛苦了。泽维尔,带人去协助卸车入库,每一车都要过秤记录,不得有误。” “是,大人!”泽维尔应声,连忙招呼著旁边的守卫向城门方向跑去。 说完,莫里斯看向汉斯,又看了看李昂,面带犹豫之色。 “男爵大人曾经吩咐过要见一见商队的首领,您看————” “就让汉斯去吧!” 李昂的领地在乌赫尔的最南面,而安道尔在乌赫尔的最北面,二者风马牛不相及,今后很难有什么接触和合作,所以他並不乐意去和这位男爵打交道。 “听说卡博埃特男爵是个年龄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到时候难道还要我向他躬身行礼?” 李昂一边小声嘀咕著,一边往城门口走去,留下汉斯与库管继续交涉。 “我只负责保卫车队,现在我的任务完成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汉斯头疼去吧!” 想到这里,他突然心情大好,决定找一家体面的酒馆好好搞劳自己一顿。 二人沿著安道尔的街道一路望过去,试图找到一块绘有酒杯的招牌。 “大人,您看,那家酒馆看著还算乾净。” 罗杰指著集市入口附近一栋两层木石建筑说道。招牌是一块被烟燻得有些发黑的木板,上面用白漆画著一个倾斜的酒壶和一只酒杯,下面歪歪扭扭地写著“老橡木桶”。 “就这儿吧。”李昂点点头。 酒馆门口拴著几匹驮马,门內透出暖黄色的灯光和嘈杂的人声,看样子应该还不错。 推门进去,一股混杂著麦酒、燉菜、汗味的热浪扑面而来。 酒馆內部比外面看起来宽些,摆著十几张粗糙的木桌和长凳,此刻坐了七八成满。客人多是本地的山民、小贩和看起来像是护卫或佣兵模样的人,大部分人衣著粗獷,围在一起高声谈笑,刀剑隨意地靠在桌边或放在脚下。 李昂和罗杰的进入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尤其是李昂身上那件款式不同於当地风格的纹章罩袍口但目光大多只是一扫而过,並未过多停留,在这种地方,偶尔出现几个外来的陌生商队护卫或小贵族並不稀奇。 两人在靠墙一张稍显安静的桌子旁坐下。一个繫著脏围裙的胖妇人很快走了过来,用抹布胡乱擦了擦桌面,粗声问道:“两位喝点什么?吃点什么?今天的燉羊肉不错,配黑麵包。” “两杯麦酒,两份燉羊肉,麵包多来点。”李昂熟练地吩咐道,同时摸出几枚铜幣放在桌上。 胖妇人收了钱,点点头,转身走向后厨,行动间带起一阵风。 不多时,两大杯冒著泡沫的浑浊麦酒和两个热气腾腾的木碗被端了上来。 碗里是浓稠的燉菜,能看到大块的羊肉、胡萝下和洋葱,香气扑鼻,虽然卖相粗獷,但分量十足,符合李昂对山民的刻板印象。 黑麵包坚硬,只能掰碎了泡进汤汁里,像极了前世的羊肉泡饃,只可惜没有泡饃好吃。 李昂尝了一口燉菜,发现味道竟然意外地不错,羊肉燉得酥烂,吃在胃里感觉有一股暖流滑过。 麦酒味道偏苦,他猜测里面可能掺了蕎麦或者发霉的小麦,於是叮嘱罗杰不要多喝。 酒馆里的谈话大部分话题围绕著山里的猎物、天气、某家女儿的婚事,或者抱怨税收和物价,李昂和罗杰两人趁此机会了解到了不少这里的风土人情。 就在两人大口吃喝,顺便津津有味的听隔壁桌聊关於农夫与小绵羊的故事时,李昂眼角的余光透过酒馆大门瞥见了两个熟悉身影。 “罗杰,你看看,那是不是小汤姆和卡特他们两个?” 罗杰顺著李昂的自光看去,只见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在街边阴湿的巷道里左顾右盼,像是生怕被別人发现一样。 不一会儿,一个打扮香艷的老女人从拐角的房子里走了出来,面带喜色的搂住二人的肩膀,凑在他们耳边不知道说些什么。 罗杰眯起眼睛,仔细辨认了一下,隨即嘴角咧开一个促狭的笑容。 “老爷,没错,就是他们两个!卡特那小子,走路外八,化成灰我都认得。小汤姆————嘿,看他那探头探脑的怂样。” 从李昂的视角看去,那老女人脸上涂著厚厚的劣质脂粉,穿著顏色艷俗的粗布长裙,领口开得极低,凑在两个年轻士兵耳边说了几句,两人先是有些犹豫地对视一眼,隨后小汤姆似乎点了点头,卡特则从怀里摸索著掏出什么东西递了过去。 老女人接过,掂了掂,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几乎要挤出皱纹里的粉渣。她一手一个,几乎是半拉半拽地將两人拖进了那间拐角的矮房子,木门“吱呀”一声关上。 “老爷,他们两个傢伙偷偷摸摸到底在干什么?”罗杰转过头疑惑的问道。 李昂犹豫了一下,半开玩笑式的说道。 “你自己去看一眼就知道了,反正不是坏事,还可以打磨你坚韧不拔的品格!” “坚韧不拔?” 罗杰越听越疑惑,乾脆放下木碗,也循著二人的足跡去敲开了木门。 不久以后,里面传来一阵慌乱的窸窣声,紧接著是压低了的惊呼。 过了几秒,门被拉开一条缝,露出刚才那老女人半张涂脂抹粉的脸,眼神里带著警惕和不耐烦:“谁啊?已经————已经有客人了!” 罗杰咧嘴一笑,露出一口不算太白的牙,儘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 “夫人,別紧张。我跟刚才进去那俩小子是一起的,他们是不是落了什么东西?”他一边说,一边试图从门缝往里瞥。 老女人显然不信这套说辞,但看到罗杰身上结实的肌肉和腰间的短刀,语气软了几分,却依旧堵著门。 “落东西?没有的事!他们好著呢,正忙著。你晚点再来吧!” 就在这时,里面传来卡特惊慌失措、明显带著颤抖的声音:“罗、罗杰?我的老天啊!等、等一下!我们马上出来!” 然后是急促的脚步声和小汤姆压低声音的劝阻:“卡特你傻啊!衣服!衣服还没————” 门后的老女人脸色一变,似乎想强行关门,但罗杰已经用脚抵住了门框,力气远不是她能抗衡的。他稍一用力,门便被推开了。 里面的场景让罗杰看的血脉喷张———— 等了足足半小时,发现罗杰还没有回来,李昂脸上露出了老父亲般的微笑。 第158章 下山的路 第158章 下山的路 约莫一个小时以后,罗杰提了提裤子,叫上小汤姆和卡特两个,抿了抿嘴唇,意犹未尽的走出屋子,仿佛干成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卡特颤颤巍巍的站起身,腿有些发软,不知道是年纪大了还是怎么的。 小汤姆见状毫不留情的嘲讽道。 “卡特,你这身子骨可不行吶,来之前你不是说自己能打死一头老虎的么?” 卡特涨红了脸,咬著牙没有理会,兀自哼哼唧唧的走在最前面。 俗话说得好:好兄弟就得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 除了同窗以外,其余两件事三人都干过了,友谊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加深,连说话都肆无忌惮了许多。 回到营地没多久,三人洗了把脸,发现同伴们都或蹲或坐在地上,三四个人围成一个圈,中间摆上从城里买来的食物和酒水,天南地北的一通瞎吹牛。 “罗杰大人,要不要过来吃点儿!” 一个守备队的士兵起身招呼道,他面前摆了一盘一盘切得厚厚的燻肉,旁边是几块硬邦邦的黑麵包和半壶麦酒。 因为罗杰是骑士侍从,又是守备队的副手,所以士兵们发自內心的尊敬。 在许多时候,大家有事不敢跟老爷说,就会將意见匯集到罗杰这里,然后再由罗杰转达给李昂。 “不了,我们已经吃过了!” 罗杰摆摆手,笑著婉言拒绝。 说著,他瞥了眼最中央那顶属於老爷的帐篷,发现里面已经亮起了暗黄色的灯,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解释。 “算了,先去看看吉姆!” 他脚步一转,来到安置伤员的营房,发现吉姆正躺在一张由木板製成的简易行军床上,身下垫著厚实的乾草,上面则盖著一床填充了羽毛以及少量羊毛和棉花的被子,受伤的那条胳膊仍然被米黄色的细亚麻布包裹著,但血已经止住,看样子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怎么样,吉姆,要不要来点儿淡啤酒?” 罗杰拿起木杯在手上招了招,倒上满满一杯淡黄色的酒液放在吉姆床头。 “还行,总比死了强,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 吉姆不咸不淡的回应了一句,隨后就闭上双眼不再说话。 看见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吉姆,又想起自己先前在老鴇家里的瀟洒,罗杰心底不由自主的涌上一丝愧疚的情绪,走上前劝慰道。 “吉姆,看开点,你家里可还有弟弟妹妹们,可不能就这样颓废下去。” 吉姆的眼皮动了动,却没有睁开,只是从喉咙里挤出一声含糊的咕噥,听不出是“嗯”还是“哼”。 罗杰知道他心里憋闷。一个靠著好身手和勇猛在队伍里站稳脚跟的士兵,突然失去了一条胳膊的力气,这种打击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的。他嘆了口气,又走了出去。 罗杰走后,直到完全確定帐篷里没有人后,吉姆才终於睁开眼,用一只手吃力的撑起上半身坐在床上,望著眼前的酒杯发呆。 良久,他端起酒杯浅浅抿了一口,只觉唇齿之间有一股咸味。 与此同时,李昂和汉斯正在商討返程和结算尾款。 “男爵那边我已经交涉完毕,咱们明天一早就能下山,尾款老詹姆斯会在拉塞乌杜尔赫利外的庄园支付给你,包括伤兵和战死者的抚恤。” 汉斯说完,抓起桌子上的水杯往嘴里猛灌了一口,抱怨道。 “卡博埃特男爵年纪不大,一张嘴皮子却比菜市场上的农妇还要厉害,可累死我了。” 汉斯跳过了具体的金额数字,只挑其中不痛不痒的几件事来讲,李昂心里大约能猜到这趟的利润,所以並没有多问。 “年轻就身居高位可不是个好事,”李昂缓缓起身,边说边朝帐篷外面走去,“我待会儿要去给战死的弟兄们挑一个好地方,咱们一起?” “当然!”汉斯爽朗的应了一声,也大步跟在后面。 —— 按照天主教加泰隆尼亚人的风俗,坟墓的选址一般要符合这么几个条件,地势要高,最好能沐浴朝阳;要乾燥,不能被水浸泡;最好还要有些许景致,不能太过荒凉孤寂。 两人提著风灯,在营地附近的山坡上慢慢走著。 夜晚的山风带著寒意,吹得灯罩里的火苗摇曳不定,在崎嶇的地面上投下晃动的影子。远处是安道尔城稀稀落落的灯火,更远处是黑沉沉的、如同巨兽脊背般的山脉轮廓。 “这里怎么样?” 汉斯在一块相对平坦的向阳坡地停下脚步。这里视野开阔,能望见山谷和远处的星星点点,脚下是坚实的砾石土壤,长著些低矮的灌木和耐寒的草甸。 “男爵之前答应过我,说城外的无主之地隨便咱们挑选,事后找守城门的泽维尔报备一声就行,这附近没有人家,也没有农田,我看应该没有问题。” “嗯,就这里!” 李昂也觉得这个地方不错,附近山清水秀的,视野和风景都极佳。 他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个方框,標註出大致的位置,隨后將树枝插在原地当作记號。 “回去吩咐士兵们准备一下,今晚恐怕还要赶製十字架!” 说完,李昂和罗杰转过身按原路返回,远处林间时不时传来几声乌鸦的鸣叫,估计是已经嗅到了尸体的气味。 次日一早,天色刚蒙蒙亮,山间的雾气尚未完全散去,士兵们按照吩咐,带著工具来到昨夜选定的山坡,沉默地开始挖掘墓穴。 泥土被一锹一锹翻开,露出底下顏色更深的土层,发出沉闷的声响。 罗杰带著几个人,从附近的山林里搬来几块相对平整的石头,用凿子和锤子笨拙而认真地刻著名字和简单的祷文。 五个长方形的坑穴很快挖好,用粗麻布包裹的尸体被小心地抬来,一一放入。士兵们围在四周,摘下头盔或帽子,沉默不语。 李昂也没有说话,看著土坑被一锹一锹填平,插上通往天堂的十字架,隨后低下头,掌心合十,开始小声祈祷。 身后的士兵也有样学样,低头祈祷。 “愿天父保佑你们,必不被那邪恶的所侵扰————” 事毕,眾人收拾好东西,赶著十四辆空马车在晨雾中下山去。 担心空载的马车在顛簸的山路上容易翻车,汉斯特意在安道尔城採购了一批皮货。 中世纪製作皮甲的原材料主要是牛皮,野猪皮以及山羊皮。 但巴塞隆纳耕地的牛都不够,自然不可能有多余的牛皮流入市场,进而导致牛皮的价格非常昂贵,所以大部分盔甲匠都会选择用野猪皮和山羊皮製作皮甲。 除此以外,鹿皮也是合適的制甲材料,鹿皮的质地柔软但强度较高,常用於贵族皮甲,很少出现在战场上。 安道尔不仅盛產皮货,还出產各种肉类。但由於旅途较远,汉斯担心路上会坏掉,所以只购买了少量的咸肉和燻肉。 醃製和熏制都是保存肉类的一种方式,但盐醃因为需要大量盐巴,而恰好山区缺盐,所以汉斯只在市场上买到了极少部分,其余大部分都是燻肉。 燻肉顾名思义,就是用烟燻的方式减缓肉类腐烂,李昂在前世学过化学,知道是烟燻时会產生一种酚类化合物,这种化合物具有抗氧化和抑菌的作用。 熏制好的熟肉表面带有金黄色或者深褐色的“熏衣”,同时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惹士兵们一路上频频侧目,不停的猛吸鼻子。 路程走到一半,罗杰突然神色匆匆的走上前。 “老爷,我刚刚在队伍里巡视了一圈,发现弗兰德不见了!” “弗兰德?哪个弗兰德?” 李昂不明所以,连著问了两声。 “就是杀掉巴洛克的那个傢伙,巴斯克人,平常话不多。” “哦——,我想起来。” 李昂回忆起前几天自己对他说的那番话,再通过这几天的观察,猜测弗兰德极有可能是打算回安巴亚復仇。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李昂不置可否,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继续策马赶路。 罗杰闻言呆站在原地,似乎在回味老爷刚刚说的那一句话。 只可惜文化不同,语言背景不同,他註定无法意会到其中的含义。 “还在想安道尔的那个女人?” 小汤姆见状,一只手搭在罗杰肩膀上,坏笑著说道。 卡特这时也凑了上来,咧出一口黄牙,兴致勃勃的偷听二人的对话。 罗杰回过神来,没好气地拍掉小汤姆的手,“去你的!我是在想正事!”他顿了顿,压低声音,“那个叫弗兰德的傢伙,一声不吭就跑了1 ” 卡特凑近了些,瓮声瓮气地说:“我听说弗兰德是被安巴亚的村民赶出来才受到伤,心里肯定恨死了他们,说不定就是回去————” “报仇去了。” 小汤姆接过话头,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罗杰想了想也是。 弗兰德虽然话不多,但身手著实不错,而且是个有主意的人————隨后他马上摇摇头,不再去想,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队伍在山道上迤邐前行,转过一道陡峭的山弯,眼前豁然开朗。他们已经走出了安道尔谷地最狭窄的部分,来到了山脉间一处相对开阔的鞍部。 从这里向下望去,来时的蜿蜒山路和远处如带的平原依稀可见。山风比谷地中猛烈许多,吹得旗帜猎猎作响,也带来了更清新的、混合著松针和远处雪线气息的空气。 士兵们不约而同地鬆了口气,脚步也轻快起来。 三天后,眾人成功抵达拉塞乌杜尔赫利。 因为路都已经走过一遍,所以下山的路比上山顺畅得多,花费的时间也少了整整一天,李昂来到拉塞乌杜尔赫利城门外时,顿时觉得鼻尖縈绕著一股熟悉的味道,以及挥之不去的热意。 没办法,现在是六月底快到七月,太阳刚好直射北回归线附近,是北半球一年中最炎热的时节口先前在山上,因为海拔高的缘故,大家都觉得不怎么热,甚至夜晚的时候背后还能感觉到凉意,现在一来到海拔只有三百多米的平原,只觉得滚滚热浪袭来,整个身子都仿佛浸泡在烧开的热水之中。 拉塞乌杜尔赫利城门口的守卫显然比安道尔城的要散漫些,正躲在城门洞的阴影里乘凉。看到李昂一行人马和满载皮货的马车,也只是懒洋洋地瞥了一眼,並未上前盘查。 但当他们瞥见罗杰手上那杆蓝底猎鹰旗时,却反而殷勤起来,主动上前向李昂躬身行礼,甚至还没打算收入城税。 幸好李昂和汉斯本来就不准备入城,他们接下来要前往老詹姆斯的杰哈茂尔庄园,在那里李昂將拿到自己的尾款。 杰哈茂尔庄园位於拉塞乌杜尔赫利东侧,距离不过短短两英里,一行人吃饭喝水的功夫就能抵达。 汉斯派遣其中一名商队护卫先行一步赶往庄园通报消息,自己则骑在马上向李昂介绍。 “按照加泰隆尼亚人的法律,商人被禁止购买地產,幸好老詹姆斯来自英格兰的兰开斯特家族,在出示了自己的纹章和家族谱系,又上下打点了一番后,才得到购买庄园的许可,否则说不定直到现在都还无处落脚。” 李昂闻言,深表同情的点了点头。 不能购买地產的禁令起初只针对犹太人,后来扩大到所有非贵族的商人群体,只有到文艺復兴以后,商人阶层开始壮大,话语权逐渐增强,这项禁令才慢慢被取消。 道路两旁的田地里,农夫们戴著宽檐草帽,在田间劳作,黝黑的脊背上汗水如溪流般淌下,李昂突然想起现在正是豌豆收穫的季节,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村子里一年播种两季豌豆,和小麦的种植时间差不多,但收穫期比小麦稍晚一点。 豌豆只能在清晨以及傍晚收穫,因为成熟时间不一致,採摘期通常会延长到一星期甚至半个月之久。 他此行带走了四十名青壮,德格伦肯定缺乏人手,看来自己接下来必须快点赶路才行。 汉斯不知道李昂此刻的心思已经飞到了德格伦,继续道:“老詹姆斯这处庄园不大,但位置不错,靠近水源,土地也算肥沃。他自己经营著一部分,其余的租给附近的佃户。除了做买卖,他也算是个体面的乡绅了。” “要不是他没有儿子,说不定还要想办法弄一个骑士头衔。” 说罢,汉斯意味深长的看了李昂一眼,让李昂不觉汗毛倒立。 “娶莉莉安那个傲娇大小姐?想都別想,没门儿!” 不多时,一片被石墙和树篱围起来的庄园出现在视野中。庄园主体是一栋两层的石砌房屋,带著一个不小的庭院,旁边有穀仓、马厩和几间僕役的小屋。 一棵巨大的橡树在庭院中投下大片浓荫,看著就让人觉得凉爽。 先行通报的护卫已经返回,正等在庄园门口。一个穿著整洁亚麻短袍、管家模样的人快步迎了出来,向李昂躬身行礼。 “李昂爵士,汉斯大人,一路辛苦了。詹姆斯老爷正在客厅等候,请隨我来。” 庭院里比外面凉爽不少,橡树的阴影遮蔽了大部分阳光。李昂注意到庭院一角有个葡萄架,下面摆著石桌石凳。几个僕役正在井边打水,看到他们以后,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行礼。 走进房屋,一股阴凉的气息扑面而来,石头墙壁有效地隔绝了外面的暑热。客厅的陈设不算奢华,但很舒適,铺著羊毛地毯,墙上掛著几幅描绘狩猎场景的掛毯。壁炉里没有生火,旁边摆著几张高背椅。 老詹姆斯正坐在其中一张椅子上,对面是莉莉安,二人正聚精会神盯著棋盘。 李昂瞥了两眼,发现这对父女下的是古早版的西洋棋(chess)。 这种象棋源自于波斯,被阿拉伯人称作沙特兰吉,欧洲人叫它chess,这个词的发音来自波斯语中的“国王”(shah) 11世纪初,西洋棋通过摩尔人传入伊比利亚半岛,隨后又被威尼斯商人带到了义大利,最后传遍整个欧洲。 在后世的考古发掘中,西班牙出现了欧洲最早的棋谱,碳14测定的年代就是11世纪。 李昂虽然曾经听说过西洋棋,但从来没有真正下过,於是抱著学习的心態在一旁观摩。 棋盘是88的方格,没有黑白两色的区分,因为伊斯兰教禁止绘画人兽图案,所以这个时期的象棋棋子全部是抽象的几何图形。 马是圆柱形,象是球形,此外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棋子,李昂无法凭藉外表判断出来。 不过棋子的走法和中国象棋有许多类似的地方,比如马走日,车横竖不限等等。 两人下了好一会儿,才看到李昂和汉斯进来,连忙站起身寒暄。 老詹姆斯比起李昂上次见时似乎清瘦了些,但精神很好,一双眼睛依旧精明有神。 “欢迎,欢迎!李昂爵士,汉斯,看到你们平安归来,我悬著的心总算放下了!” 老詹姆斯的声音洪亮,带著明显的北方口音,“请坐!喝点什么?我这里有不错的苹果酒,冰镇过的。” 很快,僕役端来了银制的酒壶和杯子。冰凉的苹果酒带著微酸和果香,滑入喉咙,顿时驱散了不少暑气和疲惫。 在11世纪的巴塞隆纳公国,夏天要想喝到冰镇饮品可不是件容易事,要么是冬季采冰储存在冰窖里等到夏季再使用,要么用硝石製冰法人工製冰。 虽然早在唐朝,中国就出现了硝石製冰的方法,但在西方,这项技术要等到中世纪后期才由阿拉伯人传入,所以李昂推测这些冰镇饮品应该来自地下冰窖。 而这已经足以展现老詹姆斯的经济实力了,至少李昂现在是喝不起这种昂贵的饮料,不过他想自己应该能提前捣鼓出硝石。 原理就是硝石(硝酸钾)溶於水时会吸收大量热量,使水温降低直至结冰。 关键在於硝石的来源和提纯。李昂记得自然界中存在硝石矿,比如在洞穴或某些土壤中,但大规模获取和提纯需要一定的技术和工序。 假如实在不行,他也可以土法制硝石,尿碱、粪便堆积处经过长时间自然反应也能生成硝石,以前农村的旱厕外面经常就会看到灰黑色的硝石结晶,虽然想起来有些倒胃口。 不过,为了夏天能喝上冰饮————这个动力似乎足够让他去尝试一下了。 简单的寒暄几句后,老詹姆斯直接切入正题,他顿了顿,从身旁的矮几上拿起一个沉甸甸的皮袋,以及一卷盖著火漆的文书。 “这是尾款,再加上伤兵和六名阵亡士兵的抚恤按照约定,一共是两百五十枚银幣,请点收。 这份文书是收讫凭证,也需要您的签名或印章。” 李昂心里估算了一下,之前给了五十枚银幣的定金,现在除去剩下的一百五十枚,多余的一百枚全部是抚恤。 其中阵亡士兵每人十枚,伤兵加起来四十枚。 这个价格已经很优厚了,李昂原来的心理报价才八十枚而已。 於是它郑重的接过钱袋,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摘下手上的纹章戒指,印出猎鹰模样的火漆,说道。 “我代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感谢您的慷慨,詹姆斯先生。” “应该的。”老詹姆斯摆摆手,神色严肃了些,“做我们这行,信誉和人情比金子还重要。这次合作很愉快,希望以后还有机会。” “————" 正事谈完后,气氛轻鬆了不少。老詹姆斯询问起路上的详情,尤其是遭遇袭击和安道尔城內的见闻。李昂和汉斯挑重点讲了讲。 当讲到卡博埃特男爵时,老詹姆斯摸著下巴,若有所思。 “那位年轻的男爵————我听说过一些传闻。他父亲死后,留下的局面確实不太平。” 他看向李昂,“安道尔的局势很复杂,那位男爵如果真要用买来的粮食发展农耕的话,肯定要吃个大亏。” 李昂点点头,老詹姆斯的话与他的想法不谋而合。 在老詹姆斯的盛情挽留下,李昂在庄园用了午餐。食物包括新鲜的蔬菜、烤鸡肉、黑麵包,还有庄园自酿的葡萄酒,让连日啃食乾粮和燻肉的眾人胃口大开。 饭后,李昂起身告辞。领地积压了一大堆事务等著他回去处理,容不得有半分鬆懈。 老詹姆斯亲自將他们送到庄园门口。“爵士,一路顺风。如果有什么需要,或者有什么好买卖,隨时可以来找我。” “当然!我从来不会亏待朋友!” > ] 第159章 非洲支教 第159章 非洲支教 离开拉塞乌杜尔赫利后,李昂的队伍一下子精简了许多,他带出来了40个人,但回去时只有34 个人。 一瞬间,李昂心里突然有种项羽无顏面对江东父老的感觉。 “纵使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又有何面目————” 想到这里,他深深嘆了口气。 “看来以后必须让一部分奴隶和外乡人进入军队,否则照这个速度消耗下去,没过多久,德格伦村的青壮数量肯定就要锐减。” “但这又带来了新的问题,罗马帝国后期,大量外籍僱佣兵进入军队,最后他们权力膨胀,甚至能够隨意扶持或者废除皇帝。”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个世界上始终都不可能存在十全十美的制度。 从宏大的歷史层面上来看,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只是扬汤止沸,它永远只能暂时压制或者减缓统治阶层与被统治者的矛盾,却始终无法根除。 李昂心知自己当然也无法避免歷史周期律的发生,不过好在他今年才18岁,人生还有四五十年可活,能做的的事情多了去了。 正午,一行人来到奥利亚纳城外。 远远的望见代表罗塞洛家族的蓝底猎鹰旗后,城门守卫立马识趣的让开通道,同时大声呵斥门洞下方的行人。 “狗娘养的东西,眼睛瞎了,还不快点给骑士老爷让路!” 李昂瞥了眼过往的路人,竟然意外的发现其中有几个衣衫襤褸的傢伙,他们一直低著头,神色慌张,在察觉到李昂的目光后,慌忙转过头,加快步子想要离开。 “这几个人要么是流民,要么是逃出领地的农奴,但流民不可能在看到贵族后如此慌张,所以是逃奴的概率大一些。” 农奴没有人身自由,不能擅自离开领地,按照这个时期的法律,逃奴一旦被抓,就將面临著严重的惩罚,包括包括鞭刑、烙刑,甚至断手或处死。 如果贵族抓到了逃奴,那么他也有义务將他们送还给原来的主人。 至於农奴逃入城市待满一年就可以成为自由民的时代,距离现在还有好几百年,所以在中世纪一旦被打上农奴的標籤,基本上就没有出头之日了。 隨即,他不动声色的朝罗杰打了个手势,又指了指在人群中穿梭的几个逃奴。 罗杰会意,回头看了眼小汤姆和卡特,隨后三人便默不作声的悄悄跟了上去。 那几人察觉到被盯上,顿时更加慌乱,试图钻入人群密集处或者拐进小巷,以此甩开后面的人。 但他们本来就人生地不熟,加上做贼心虚,动作远不如罗杰他们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迅捷隱蔽。 罗杰三人分头包抄,很快在一个堆满废弃橡木桶的巷子角落里堵住了他们。 一共四个人,三男一女,都瘦得脱了形,脸上沾满污垢,眼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看到罗杰他们穿著盔甲、带著武器,那个最年轻的男人腿一软,差点跪下,幸好被旁边一个年纪稍大、胳膊上有道疤的男人一把拽住。 “几位————几位老爷!” 疤脸男人声音乾涩,勉勉强强扯出一个討好似的笑容,但在罗杰看来却比哭还难看。 “我们————我们就是路过,没犯什么事,还望您高抬贵手。” 说罢,他在衣兜里一通胡乱翻找,好不容易找到几枚破铜幣,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想要递给罗杰。 “这是孝敬您的,求您饶了我们几个吧!” 罗杰看了一眼,没有理会,目光扫过他们破旧的衣物,又看了看他们磨破的草鞋和脚上的水泡,心里已经有了大致的判断。 “这些人不是普通的流浪汉,更像是从某个庄园或村庄逃出来的。” “你们从哪里来的?”罗杰沉声问道,手按在腰间的手半剑柄上。 四个人瑟缩了一下,互相看了看,没人敢答话。 “別想著撒谎。”小汤姆上前一步,故意装成凶恶的样子,恶狠狠地恐嚇道,“老实交代,免得你们还要受一顿皮肉之苦!” 卡特则悄悄堵住了巷子的另一头,防止他们狗急跳墙。 最终还是那个手臂上有道伤痕的男人,似乎意识到瞒不过去,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磕头如捣蒜。 “老爷饶命!老爷饶命!我们————我们是从西边费拉尔的庄园逃出来的!实在活不下去了啊! 租子太重,又遭了灾,骑士老爷的管家还要拉我妹妹去抵债————” 说完,他伸手指著那个一直低著头、瑟瑟发抖的年轻女人。 “我们就是想找条活路,没想去偷去抢————求老爷们高抬贵手,放我们一条生路吧!”另外两个男人也跟著跪下哀求。 罗杰皱了皱眉。费拉尔男爵的领地他知道,在奥利亚纳西边,是贝尔纳骑士下属的领地,听说那里的税收確实严苛。 不过这种事在各地都不稀奇,骑十老爷收税天经地义,作为领民就应该受著。 按照规矩,他应该把这几个人抓起来,交给奥利亚纳的守卫,或者直接送还费拉尔庄园。但罗杰回忆起贝尔纳骑士曾经对老爷的刁难,心里第一时间排除了把他们送回去的念头。 反正领主老爷又不可能把封地里的所有人都记住,只要你不说,我不说,就没人知道贝尔纳的农奴跑到李昂这里来了。 思来想去,他决定把这几个逃奴带回德格伦,相信老爷也是这么打算的,否则根本不会让他来追。 於是他凑到小汤姆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小汤姆眼睛一亮,点点头。 罗杰转过身,对地上还在磕头的几个人说道。 “別嚎了!听著,算你们运气好,碰上我家老爷心善。现在给你们两条路:第一,我把你们交给奥利亚纳的守卫,他们会把你们送回费拉尔庄园那里,后果你们自己知道。” 四个人顿时面如土色。 “第二,”罗杰顿了顿,“跟我走,去一个地方。到了那里,只要你们老老实实干活,肯卖力气,就能有饭吃,有地方住。虽然不能说完全自由,但至少不会像以前那样朝不保夕,动不动就被鞭打或者拉去抵债。选吧。” 这简直是绝处逢生! 年纪大的男人猛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著罗杰,又看了看巷口那模糊的骑士身影,隨即反应过来,连连磕头。 “我们选第二条!选第二条!谢老爷恩典!谢老爷恩典!”其他三人也反应过来,跟著磕头不止。 “起来,別弄出太大动静。”罗杰示意他们。 “跟著我们走,別东张西望,別说话。要是有人问起,就说你们是老爷买回来的奴隶,知道了吗?” 四人听到奴隶一词,脸色变了变,但碍於罗杰腰间的长剑,他们只好不情愿的点点头。 见四人同意,罗杰志得意满的带著他们走出巷子,来到李昂马前,低声匯报了情况。 “带他们跟在队伍后面,给他们点水和乾粮。” 李昂对罗杰吩咐道,“先问清楚他们原来是干什么的,如果没有手艺的话就安排去和农奴开垦荒地。” “是,老爷!”罗杰应道。 那四个逃奴听到这番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原以为自己要被抓起来当成奴隶,结果居然还保留了农奴的身份,几个人激动得又想跪下道谢,被罗杰眼神制止了。 其中那个年纪较大,手臂上有道伤痕的男人举起手说道,“大人,我曾经是皮匠,会製作简单的皮甲和其他皮製品。” “哦?皮匠?按理说像你这样的人应该不愁吃喝才对,怎么会想著逃出来?” 李昂闻言不仅没有感到丝毫喜悦,反而眉头一紧,冷冷的问道。 与此同时,罗杰和小汤姆也拔出了武器,面色不善的盯著这四个疑似说谎的傢伙。 “不,大人饶命,我们没有骗您!” 男人嚇得声音都变了调,慌忙摆手。 “大人明鑑!我们真的来自费拉尔庄园!我是会鞣皮子、做点粗陋的皮件,但那那手艺根本养不活一家人啊!” 他指著自己胳膊上的伤疤,声音里带了哭腔。 “去年冬天,老爷————我是说贝尔纳骑士老爷,要扩编卫队,需要一批皮甲。我日夜赶工,手都磨烂了,好不容易做完。” “可————可管家说皮子用多了,甲做得不合身,不仅没给工钱,还把我打了一顿,扣光了之前欠我的粮食————这条胳膊就是那时候被铁鉤划的,差点就废了!” 他喘了口气,眼神里满是恐惧和愤懣。 “今年开春又闹了虫灾,地里收成不好,可租子一点没减。家里揭不开锅,我妹妹————” 他看了一眼旁边瘦弱的女人,“管家来看过一次,说可以用她去抵一部分债,给老爷当洗衣妇。我们实在没办法了才趁著夜里守卫打盹,逃了出来。” 另外两个男人也连连点头,脸上是同样的绝望和无奈。那女人则一直低著头,肩膀微微耸动,隱隱传来哭声。 李昂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来回打量了一圈,实在看不出来什么破绽。 再加上男人所说的情况確实合理,奥尔加尼亚地处山区,皮货產量丰富,最不缺的就是皮匠,可替代性很强,不像铁匠那样子承父业,职业世袭。 “暂且信你们一回。”李昂转过头,声音平淡的说道。 “等到了我的领地,会有人核实你们的身份和手艺。如果所言属实,皮匠可以安排去作坊,其他人去开荒。但若是被发现说谎,或者偷奸耍滑————” 他没有说完,但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四人闻言身体一抖,估计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 “不敢!绝对不敢!谢老爷收留!谢老爷大恩!” 说完,四个人再次跪下,惹得周围的路人频频侧目,守卫也好奇的看向这边。 幸好刚刚他们的对话没有被人听到,否则私藏逃奴的事情就要泡汤了。 如果被人知道抓到逃奴不归还,那么李昂同样也要接受来自上级封君和教会的惩罚,虽然不怎么严重,顶多就是口头告诫,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小心点为妙。 隨后,李昂招呼眾人立马离开了这个地方,在奥利亚纳教堂面前再次驻足。 上次来到这里也是战爭结束之后,天主教徒歷来有向教堂捐钱捐物以求上帝赎罪的习惯,李昂也免不了入乡隨俗。 迎接他们的还是上次那名助祭小男孩,男孩显然还记得这位言辞有些奇怪的贵族,睁著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的盯著他们身上的纹章罩袍,眼神中满是疑惑。 歷史上,第一件正儿八经的纹章罩袍要等到14世纪才会出现,现在李昂將他提前到了11世纪,男孩之前从未见过,感到有些疑惑也实属正常。 李昂这次还是和上回一样往圣捐箱里丟了两枚银幣,其余几人也各自丟了几枚数额不等的铜幣口“叮噹!” 银幣咣当一声落入圣捐箱,李昂低下头,闭上眼睛,虔诚的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阿门!” “愿主保佑您!阿门!” 男孩见状也做出同样的姿势,在一旁陪祭。 良久之后,李昂吐出一口浊气,走出教堂,感觉整个人並没有轻鬆多少。 不过隨行的士兵们却真的相信自己投出的第纳尔能洗清过往的罪恶,纷纷喜笑顏开,开心程度不亚於粮食丰收。 “算了,有个精神寄託总归是件好事,而且就目前来看,我和教会並没有利益衝突,以后南下进攻异教徒的时候恐怕还要藉助宗教的力量,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我现在和教会应该是盟友关係!” 想到这里,他整个人突然舒坦起来,觉得思路顿时清晰了许多。 “如果有机会,也应该在德格伦建设一座小教堂。以后每占领一个穆斯林控制区,第一时间应该建设教堂並申请神职人员,否则单靠武力我根本无法同化半岛南部数量庞大的异教徒群体。” 伊斯兰教控制整个伊比利亚半岛的时间长达好几百年,许多地方的民眾早已经忘记了上帝的存在,他们甚至不知道罗马,也不知道自己的祖先曾经也是基督徒。 简而言之,中世纪在伊比利亚半岛南部传播基督教的难度不亚於现代在非洲支教,甚至条件还要更差,因为异教徒是真的会拿著刀子逼你改信。 后倭马亚王朝时期,哈里发对基督徒和犹太人的税率是每年12~48迪拉姆,对穆斯林则是四十税一,也就是每年10~20迪拉姆,几乎只有非穆斯林的一半左右,沉重的税赋导致绝大多数人选择改信。 除此以外,哈里发在歷史上多次发动了针对基督徒的大屠杀,基督徒被禁止佩戴武器,使用马匹。 更有趣的是,后倭马亚王朝的统治者只针对人数占比最多的天主教徒,却不反对东正教,包括其他诸如清洁派,瓦勒度派也一律宽以待之,以此来不断挑唆基督教各派的內部纷爭。 这招以夷制夷的阳谋后来被证实施展的极为成功,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基督徒群体因此陷入分裂和削弱,更无力对抗北非柏柏尔人和摩尔人的和平演变。 相反的是,犹太人並没有受到这些影响,生活在穆斯林控制区的犹太人仍然很好的保持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民族认同。他们依旧认为犹太人是自己的同胞,而非柏柏尔人或者摩尔人,想到这里,李昂有些感慨。 “犹太人虽然招人恨,但绝对不能轻视其优点,在前世,与犹太人並称世界两大流浪民族的吉卜赛人已经销声匿跡,而犹太人却反而越混越好,这绝对是有內在原因的。” 数日过去,李昂一行人终於拖著沉重的步子再次返回德格伦村。 罗杰之前已经被提前派出去通报,所以当李昂看到村口的木製柵栏时,老杰克就已经恭敬的站在了这里。 除了老杰克以外,周围还站满了前来看热闹和帮忙的农奴,他们有的是士兵们的父母或者亲戚,有的则是单纯閒的无聊凑热闹。 李昂猜测待会儿肯定又要上演一副哭天喊地,悲痛越绝的戏码,所以只简单的朝自己的领民们点头示意了一下,就匆匆回到了自己的石屋里面。 果不其然,在发现有六名士兵没有回来以后,村子里立马传来一阵哀嚎的哭声。 对此李昂实在是无可奈何,打仗总得死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高死者家属的福利待遇。 “老杰克,抚恤金都发下去了吗?” “发下去了,老爷!收到钱的第一时间我就发下去了,这种钱不能耽搁。” 老杰克虽然年纪大了,但办事还是依旧靠谱,这样的小事根本用不著李昂来操心。 “按照以前的规矩,战死的人是十二枚,轻伤的没有,受重伤的是五枚。” 老詹姆斯总共给了一百枚银雷亚尔的抚恤金,根据老杰克的说法,给士兵们发完后,李昂手里居然还剩余13枚,一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另外,”老杰克接著说道,“吉姆的情况比较特殊,断了条胳膊,所以我给了他十枚银幣,您看————” “这么做是对的,”李昂立马肯定道,“不过以后得给他找个事做才行,听说吉姆家里还有弟弟妹妹,十枚银幣花不了多久。” “这倒也是!” 老杰克面露思索之色,低头沉思。 突然,他抬起头,提议道。 “老爷,不如把他派来给我做副手,德格伦的人口越来越多,我一个人渐渐忙不过来,刚好需要一个人分担。” “这是个好办法!” 李昂对此也十分赞同,但还是不放心的多嘱咐了一句。 “不过你一定要教会他识字,领地里的管事不识字可不行。” “放心吧,老爷,这一点我有把握!” 隨后,二人继续討论该如何处理从奥利亚纳带回来的那四名逃奴。 “老爷,我的意见是先试探一下,如果那个年纪大的老东西真的是一名皮匠的话,我们就留下他。” “如果不是,还回去太麻烦,乾脆和山贼俘虏们一起当成奴隶使用。” “这个办法稳妥。”李昂点点头,“先把他们和其他人分开安置,不要让他们知道太多。让那个自称皮匠的————他叫什么?” 老杰克翻了翻自己隨身带著的小木片一上面用炭笔画著些只有他自己能看懂的记號“哦,他说他叫托雷,另外两个男的一个叫马可,一个叫塞尔吉,女的是托雷的妹妹,叫伊內斯。” “让托雷先试著处理一些简单的皮革,比如制山羊皮,或者修补旧皮具。观察他的手艺和態度。” “另外三个人,先安排去清理村东头那片坡地的石头,也算是个考验。”李昂吩咐道。 “如果他们確实老实肯干,就按农奴的规矩来,分给他们一小块荒地自己开垦。如果耍滑头,或者托雷的手艺是吹出来的————”他没有说完,但意思明確。 “明白,老爷。”老杰克应道,“我会安排人看著他们。” 处理完这些杂务,李昂感到一阵疲惫袭来。 但现在还不是该休息的时候,因为老杰克又掏出了两封信件。 一封来自拉塞乌杜尔赫利,上面印著乌赫尔家族的纹章火漆,一封来自萨斯阿尔巴斯,不用看就知道肯定是塔齐亚斯葬礼的邀请函。 根据送信人的身份,李昂优先拆开了来自伯爵宫廷的信封,同时心里一边默默猜测著究竟是什么事情。 “或许就是一封例行的慰问信也说不定,可能是贡萨洛向宫廷匯报了南边拉里代谢赫国有异动的消息,所以宫廷出於义务发出的一封警告函。” 一边想著,李昂手里的小刀已经划开火漆,拿出了里面的羊皮纸信件。 信纸上用的是比较正式的拉丁文,笔跡工整有力,显然出自宫廷书记官之手。 李昂越往下看,脸色越阴沉。 老杰克看出了不对,走上前关切的问道。 “怎么了老爷?” “信件里说让我去边境试探一下南边的反应,该死的,这到底是哪个杂种出的主意!?” 李昂欲哭无泪的放下信封,接著说道。 “这下可有的忙了,要收豌豆,要参加塔齐亚斯的葬礼,说不定还要卷进萨斯阿尔巴斯和坎特布里特的继承纠纷,现在又多了一项事情,宫廷是嫌我过的太轻鬆吗?” 老杰克闻言,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只能默默的为李昂倒上满满一杯葡萄酒。 “哎,算了,宫廷的命令我不可能违背,是希望事后能多给我一点金钱或者装备奖励!” 李昂抓起酒杯一饮而尽,让老杰克拿来一副简陋的地图,对著地图细细打量起来。 > 第160章 豌豆丰收 第160章 豌豆丰收 李昂盯著地图看到下半夜,他猜测宫廷的意思应该是让自己去试探南边有没有军事动作,比如大规模徵召士兵或者调运粮草之类的,不过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打击报復。 拉里代谢赫国占领了坎特布里特堡,那么乌赫尔这边自然也要用相同的行动回击过去,否则就是在向敌人示弱。 “呼—— —” 想通这一点后,李昂豁然开朗。 “就是这里了!” 既然主要目的是回击和侦察,那么就没有必要大规模的徵召士兵,他在地图上一个写著“sariente”的地方圈出了一个圆圈,打算等豌豆收割完毕后就去执行来自宫廷的命令。 “萨连特和德格伦之间只隔著一座圣克里蒙斯山,也同样位於大山之中,防御力薄弱,是这次行动的绝佳目標。” “如果顺利的话,我甚至能將这座村庄据为己有,將其从异教徒的统治中解放出来。” 通过地图上標註的山脉走向,李昂判断萨连特位於一个“v”字形的山谷中,是易守难攻之地。 只要找到合適的地方修建堡垒,就能將敌人阻击在山谷之外。 这个想法让他精神一振,疲惫感都消散了不少,原本汹涌的困意也减弱了许多。 他放下笔,拆开桌子上的另一封信件,信件的落款是贡萨洛的签名。这一点不足为奇,塔齐亚斯骑士没有留下子嗣,老丈人帮忙主持葬礼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就在李昂皱著眉头仔细阅读信件时,小黑狗爱德华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爪子上沾满泥浆,见到李昂后,嘴里发出委屈的呜咽声,一头扑向李昂的裤腿。 “该死,我的裤子!” 等李昂察觉时,发现亚麻织成的裤腿上已经被印上了数个狗脚印,而爱德华则一脸兴奋的绕著他的腿转圈。 “玛丽苏,玛丽苏!把爱德华带出去,脚洗乾净了再放进来!” 不一会儿,穿著围裙的女僕匆忙跑过来向李昂告罪,然后小心的將黑狗抱在怀里,走出门外。 一个月不见,爱德华长胖了整整一圈,李昂估摸著它现在起码有四十斤重。 好在玛丽苏生的膀大腰圆,以至於一点儿也不感到吃力。 来到庭院,玛丽苏舀了一瓢清水,將爱德华的大屁股强行摁在地上,然后然后用一块粗糙的布沾了水,仔细擦拭著它爪子上和肚皮上的泥巴。 爱德华似乎不太情愿,扭动著身体,发出不满的哼唧声,但最终还是在玛丽苏有力的臂弯里老实下来,只是湿漉漉的黑眼睛还时不时瞟向屋里,似乎惦记著主人。 李昂则將注意力重新放回贡萨洛的信上。 信的內容主要是告知塔齐亚斯骑士葬礼的具体时间,就在一周以后,在萨斯阿尔巴斯村的小教堂举行。 信中语气沉痛,但也透著一丝公事公办的意味。贡萨洛在信末提到,葬礼之后,希望能与李昂私下谈一谈,关於未来的打算。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这印证了李昂的猜测,贡萨洛恐怕是打定主意要让他娶塔齐亚斯的遗孀伊莎贝尔,只可惜李昂对塔齐亚斯留下来的领地並不感兴趣,也不想捲入继承权的纠纷。 如果塔齐亚斯生前是一名男爵,那他肯定二话不说就会答应,然而对方只是一名骑士,这点微薄的利益不值得他花大功夫去爭夺。 次日清晨,李昂一大早起床,喝了碗燕麦粥,便和老杰克一起赶往农田。 夏季的日照时间较长,相应的,日出时间也更早。 当二人来到田埂上驻足环顾四周时,发现大部分农奴都已经下地开始劳作。 李昂发现眾人收割的不止有豌豆,还有一种长相酷似萝下的东西。 “这是什么?” 他在农奴心疼的目光下跳进地里拔起一颗,递到老杰克跟前,询问道。 “老爷,这个叫芜菁!” 老杰克將芜菁拿在手里,解释道。 “芜菁虽然长的跟萝卜相似,但是味道,口感都不同,很受村民的欢迎。” —— “大多数人会將採摘到的芜菁製成干,留到冬天万物肃杀的时候吃,是农奴们冬天为数不多的几种可以吃到的蔬菜。” “原来如此。” 李昂不禁有些汗顏,自己当了这么久的领主,居然连领地里的几种农作物都认不全。 根据老杰克的说法,芜菁被认为是下等人才会食用的蔬菜,老爷们冬天一般都吃白嫩嫩的大萝下。 萝卜通常被削成薄片,然后用粗盐醃製一段时间,再倒入苹果醋中浸泡,一段时间后,一坛简易的泡菜由此诞生。 听到老杰克的讲述,李昂慢慢的想起了从前的记忆,发现確实是这样。 而且因为盐巴的价格不菲,泡菜都还必须省著点儿吃。 搞清楚前因后果后,李昂又和老杰克来到豌豆田。 在条田的最东侧,数十垄翠绿的豌豆荚掛在一片片的茎叶下面,曾经乾瘪的豆荚如今膨胀圆滚,微风吹过,带动绿叶颤抖,豆荚却纹丝不动。 “收穫不错啊!”李昂见此情形,顿时笑容满面。 老杰克也在一旁频频点头。 和芜菁不同,豌豆可是能拿来当主食用的! 农奴们不可能天天啃又酸又硬的黑麵包,他们基本上会维持一餐豌豆粥,一餐黑麵包的习惯。 这一方面是因为產出的麦子无法支撑一家人一整年的嚼穀,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摄入足量的蛋白质。 豌豆富含蛋白质和淀粉,是极好的主食补充,尤其是在小麦產量有限的山区。 老杰克蹲下身,小心地摘下一个饱满的豆荚,用手指捏开,露出里面圆滚滚、绿油油的豌豆粒,“照这个涨势,估计每亩地能收到两三百磅干豆子。” 李昂接过豆荚,將几粒豌豆倒在掌心。发现豆粒硬度適中,也没有乾瘪,以此来看,今年应该是个丰年,“抓紧时间收割,然后晒乾,入仓。”李昂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下雨,总之收割的越快越好。” “是,老爷!”老杰克也抱有同样的忧虑,闻言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两人沿著田埂慢慢走著,检查著其他作物的长势。远处山坡上,羊群在悠然自得的吃草,时不时发出柔媚的咩咩声。 李昂突然意识到现在正是羊產仔的季节,心里突然有点小期待。 “希望能够顺利一点,给德格伦多添几只小羊羔。” 美利奴羊和山羊的孕期相差不大,都是五个月,因此,羊群通常在秋冬季节发情交配,这样就刚好可以在春夏水草丰美的时期生下幼崽,提高种群的存活率。 “对了,老爷,”老杰克像是想起什么。 “那个皮匠托雷,今天我让他试著鞣製一张山羊皮,不过还没有去看,另外三个,马可、塞尔吉和那个姑娘伊內斯,今天一早就去村东头搬石头了,看著挺卖力气的。” “走,咱们看看去!” 李昂也很好奇这个傢伙到底是不是皮匠,如果是的话,那么就意味著德格伦又將增添一笔收入。 仓库里储存了不少兔皮和其他动物的皮毛,当作原材料卖出去赚不了几个第纳尔,但將一张兔皮製成一副手套或者靴子,价格立马就翻了三四倍。 两人来到村边一处临时搭建的工棚,这里靠近水源,老杰克专门將这块地方划出来供托雷处理皮革。 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混合了动物油脂、树皮和某种矿物的复杂气味。 托雷此时正蹲在一个大木盆边,双手浸泡在浑浊的液体里,用力揉搓著一块灰褐色的山羊皮。 山羊皮看起来只有薄薄一层,但实际上很厚实,钝一点的小刀根本划不破。 听到脚步声,托雷马上抬起头,看到来人是李昂和老杰克后,连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惶恐站起身,有些侷促地行礼:“老爷,管家大人。” 李昂摆摆手,走近木盆,观察那块正在制的皮子。 皮子已经初步脱毛,看起来比生皮柔软一些,但还远远谈不上细腻。 他伸手摸了摸皮子的边缘,触感依旧有些僵硬,不过那股强烈的生皮腥臊味確实淡了许多,看样子托雷这人还是有本事的。 “进展怎么样?”李昂面色不改的问道。 托雷擦了把汗,指著木盆:“回老爷,这是第一遍鞣,用的是橡树皮和明矾水,得泡上好几天,中间还要不断揉搓、换水。” “这项工作急不得,等这遍好了,刮乾净油脂,再用鱼油或者蛋黄油鞣一遍,皮子才会真正软和,也不容易坏。” 听起来流程没错,確实是传统制皮革的方法。李昂点点头。 “需要什么材料就跟老杰克说。仓库里有些兔皮和其他小兽皮,你鞣製山羊皮之余,也可以试著处理那些。如果做得好,我就找人给你专门建一座皮匠作坊。” 闻言,托雷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连忙躬身。 “谢老爷!我一定尽心尽力!” 从工棚出来,李昂和老杰克又去了村西头的坡地。 这里原本碎石峋,长满了荆棘灌木,是开荒的难点区域。 马可、塞尔吉、伊內斯正在几个本地农奴的带领下,用简陋的工具,主要是撬棍和筐搬运著大小不一的石头。 三人显然並不习惯这种重体力活,动作有些笨拙,尤其是伊內斯,搬起一块稍大的石头就摇摇晃晃,脸色涨红。 “看起来还算老实。”李昂点了点头。 “是的,老爷,这四个人应该和他们所说的一样,確实是来自费拉尔庄园的逃奴。”老杰克在身后回应道。 “哎!相信流窜在巴塞隆纳的逃奴肯定还有不少,只可惜我们没办法明目张胆的大规模接收,否则的话德格伦的人口或许还会再翻一一翻。” 李昂低头露出惋惜的表情,而老杰克则一脸庆幸。 “老爷,事情不能这么看,德格伦不比那些地理位置优越的平原地区,这里资源承载力实在有限,短时间內大量引入人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这么说也对!” 李昂想了想,以德格伦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產出的粮食最多只能养活一千人左右,再多就必须从外界进口粮食。 而这还是在所有荒地都开垦出来,不发生战爭,不发生自然灾害的理想情况下。 回去的路上,李昂看到小黑狗爱德华跟在几只加泰隆尼亚长毛牧羊犬屁股后面,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见状,他心里忽然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果然,当他走上前查看时,几只脏不拉几的长毛牧羊犬纷纷畏惧的跑开,只留下爱德华一狗在津津有味享用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傢伙留下来的粪便。 “不行,不能让这群狗把爱德华给带坏了,我必须亲自训练他。” 村子里大部分看家狗都是长毛牧羊犬,这种犬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时期,罗马人一边征服伊比利亚,一边带来了东边的各种牲畜和作物,其中就包括长毛牧羊犬。 这几只牧羊犬的主人应该是村子里的自由农,农奴自己都吃不饱饭,不可能有閒工夫饲养宠物。 李昂皱著眉头走上前去。爱德华看到他,欢快地摇著尾巴,嘴里还叼著那噁心的东西,似乎想和主人分享。 李昂又好气又好笑,呵斥道:“爱德华!吐掉!” 或许是听出了主人语气里的严厉,爱德华犹豫了一下,不情不愿地鬆开了嘴,但那黑溜溜的眼睛还恋恋不捨地盯著地上的“美食”。 “看来得想想办法才行。”李昂嘆了口气。 他知道狗改不了吃屎这句谚语,既然无法改变爱德华的习性,那乾脆就改变环境,让他找不到屎吃。 11世纪的巴塞隆纳,堆肥和沤肥技术已经相当成熟,由於靠近穆斯林政权的原因,这里的宗教氛围偏向於实用主义,只要有用那就是符合教义的,所以农民们往地里堆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也不会有哪个神甫跑出来说这是在褻瀆上帝的土地。 此前德格伦的堆肥是由老杰克负责,但肥料一直以来都是处於供小於求的状態。 现在看到道路上的粪便,在联想到土法制硝,李昂心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好主意。 1 > 第161章 领地琐事 第161章 领地琐事 ”罗杰,快点过来,跟著我去召集村民,宣布老爷的命令!” 清晨,罗杰正腰佩长剑,按照惯例巡视德格伦村,履行自己作为一名骑士侍从的义务。 老杰克站在远处的田埂上,招了招手,將他叫了过来。 “到底是什么事情?” 罗杰好奇的盯著老杰克手里的图纸,感到有些莫名奇妙。 “你看这个!” 老杰克摊开图纸,里面画了一个简易的茅房,下面是粪坑————罗杰顿时就明白了其中的意图。 在德格伦,农奴们偶尔隨地大小便,更多的时候是將粪便排泄到自家专门的方形木桶里面,但实际上,这种特別的桶最初是用来装马粪的,古罗马人叫它“sedilenecessarium”,也就是马桶。 在中国古代,同样也有马桶这个称呼。 不过此马桶非彼马桶。 中国古代的马桶最初叫“虎子”,据说是西汉名將李广射死一只猛虎后,让工匠仿造老虎的形状製成铜器,作为溺器,以此展示自己的功绩。 但是后来,为了避唐高祖父亲李虎的讳,虎子改成了马子,后面到宋代又变成了马桶。 德格伦的村民们將粪便排泄到马桶里,然后加水,再进行密封,任其自然发酵一两个月,最后就转化成肥料,与此同时还会產生沼气和沼渣等伴生物,不过含量不高。 每年秋季,农奴有义务向领主上交一定数额的肥料,通常每户人家是一桶,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变数。 除了人以外,马匹也是村子里的產粪大户,成年战马每天排泄的粪便有数十磅之多,马夫们每天清理马厩能积攒下数量可观的粪肥。这些粪肥同样会经过堆积发酵,用於肥沃田地。 而李昂的构想则是,在村子里建立几个公用厕所,將村民排出的粪便集中起来,改变原来一家一户的模式,同时试著看厕所周围能不能產出一点硝石。 罗杰看著图纸上的简易茅房结构—一一个带顶棚的木板小屋,下面是深挖的土坑,坑边用石头粗略垒砌以防坍塌。 图纸旁边还有简单的文字说明,要求每五到十户人家共用一处,定期清理粪坑,將发酵好的粪肥运往指定堆肥区。 “老爷的意思是————让大家以后都到这种茅房里方便?”罗杰有些不確定地问,“而不是用自家的马桶?” “对。”老杰克点点头。 “老爷说,这样更方便集中收集粪便,製作肥料,也免得村子里到处—— 嗯,你知道的。” “而且,集中处理,味道也小一些,据说还能减少传染病。” 老杰克一字不落的复述著李昂的话,虽然他自己对“减少疾病”这一点將信將疑,但老爷既然说得那么肯定,他也就信了。 “好吧!” 罗杰挠了挠头,搞不明白老爷的注意力为什么会转移到粪便这种醃攒事情上面去,按理说应该缄口不提或者漠不关心才对。 “其实,我听到的另外一种说法是,老爷昨天发现爱德华在外面吃屎,所以一气之下不允许村民们隨地大小便。” 罗杰訕訕的笑了笑,感觉老杰克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还有这种事?” 老杰克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的问道。 “没错,这是真事儿,昨天好多人都亲眼看见老爷发脾气了。 老杰克闻言漠然不语,只是一味的低著头。 “不管怎么样,咱们按老爷说的办就是了。 1 “也对!” 德格伦村没有钟或者铜铃,想要聚集村民就只能靠喊。 老杰克先是找到了罗杰,罗杰之后又交代给小汤姆,卡特,以及亚恩几个,隨后一眾人慢慢將消息扩散下去。 一个小时以后,整个领地总计294名领民全都乌压压的站在领主大屋前的空地上。 “” “该死的,村子里的人口越来越多,这块地方有些小了。” 德格伦村原先有174口人,后面李昂从老詹姆斯那里买来了五十名奴隶,之后从恩克雷村带来了五十名农奴,再加上坎特布里特堡的二十一名山贼俘虏,总人数逼近三百,赶来的村民显然也没有意识到现场会这么拥挤,许多人锄头把子都还没松就连忙从地里跑来了。 一柄铁製的锄头对农奴来说可是一笔不菲的財產,其中大部分人的锄头还都是找李昂借贷买的,每年必须上缴一定数额的粮食还款,所以大家自然无比爱惜,恨不得睡觉都抱著锄头睡。 西班牙当代著名的史学家费尔南多·加西亚·德·科尔塔萨尔曾判断在11世纪的巴塞隆纳公国,一柄铁锄头的价格大致相当於富裕农奴家庭半年的口粮,简单估算下来也就是20枚银幣左右。 这个论断当然只是一家之言,因为中世纪的史料百不存一,即使流传下来的也大多是宗教主题,现代人很难通过极其有限的材料推算出准確数字,不过確实能够从侧面反映出这个时代铁器的匱乏。 同时期的宋朝,冶铁工艺已经相当先进,国营的冶铁机构也无比庞大,《宋书》中的《食货志》就记载宋朝官营的铁课(即铁產量或铁税)最高时曾达到每年八百余万斤,铁器製造和贸易十分发达。 北宋英宗治平年间,岁课铁八百二十四万斤,治平即1064~1067年,和李昂所处的时期几乎是同一时代,然而两地地区的发展水平却是天差地別。 老杰克在外面宣布新命令时,李昂並没有露面,他此时正在院子里专心致志的享受难得的悠閒生活。 中世纪的贵族生活没有市井小说里描述的那么轻鬆,当然也没有《亚瑟王》 或者《罗兰之歌》里面所描写的那样充满理想化。 说实在的,他认为《罗兰之歌》之於中世纪不亚於四书五经之於古代中国,前者拼了命的宣扬骑士精神,从而造就出一批只会无脑衝锋的傻子。后者则大肆宣传忠君爱国思想,结果培育出一群不知变通的蠢蛋。 1187年的哈丁角战役中,法兰克骑士埋头不语,只是一味的衝锋,结果被萨拉丁打的惨败,耶路撒冷王国就此覆灭。 同样的1141年,秦檜和赵构联合冤杀了岳飞,导致南宋丧失了最佳的战略反攻机会。 12世纪的中外通通乱的一塌糊涂,似乎都陷入了某种理想与现实的巨大鸿沟,以及由此带来的混乱与苦果。 李昂甩了甩头,將这些过於遥远的感慨拋开。不管是耶路撒冷还是临安对於他来说都还太遥远了。 不过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他或许还赶得上,歷史上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是教皇乌尔班二世在1095年號召,1096年春正式发起的。 原因是东罗马帝国巴西硫斯向罗马教廷求援,希望西方骑士能帮助抵御塞尔柱突厥人的进攻。 教宗乌尔班二世曾诺参加者死后直接升入天堂,免除债务,取消利息。 这次十字军浩浩荡荡,但大部分人都是衝著免除债务和取消利息这两条承诺去的,以至於到最后,东征的队伍里混进来越来越多流氓无赖和投机分子,由原来纯洁的宗教战爭转变为一场金钱与权利交织的利益爭斗。 此时领主大屋的院子里,爱德华正在李昂新划出的一块沙地上练习“坐下”和“过来”的命令,小黑狗笨头笨脑的,进步十分缓慢,但目前已初具成效。 李昂觉得爱德华练的差不多了,餵了它一条肉乾,决定继续教一些更有难度的指令。 “听著,爱德华,看好这个。” 李昂拿起一根用旧布缠成的小球,他先是让爱德华闻了闻,然后手臂一挥,將小球拋到院子另一头的草丛里。 “去,把它捡回来!” 李昂指著小球的方向,儘量让声音显得兴奋而充满鼓励。 只可惜现实却事与愿违,爱德华蹲在原地,歪著头,黑眼珠里充满了茫然。 它显然不明白主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去!捡回来!” 李昂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自己率先朝小球走了几步,示意爱德华跟上。小狗这才欢快地蹦跳著冲了过去,一口叼住小球,然后得意地摇著尾巴跑了回来。 但它並没有把小球交给李昂,而是放在地上,自己又用爪子拨弄起来,以为这是新的啃咬玩具。 李昂也不气馁。他蹲下身,从口袋里掏出一点肉乾。 “爱德华,这里!” 小狗立刻被肉乾的香气吸引,凑了过来。李昂趁机从它嘴边拿起小球,同时把肉乾奖励给它。 “对,就是这样,把东西带给我。” 他再次拋出小球,如此反覆进行了多次。 终於,在某次尝试以后爱德华似乎开了智。它衝过去叼起小球,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李昂,又看了看小球,然后试探性地叼著小球跑了回来,在距离李昂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期待地看著他。 “好孩子!过来!” 李昂见状大喜过望,他伸出手,耐心地等待。 爱德华终於走上前,鬆开了嘴,小球滚落在李昂脚边。李昂则立刻给予它热情的抚摸和又一小块肉乾。 就这样反覆练习了十几次,爱德华逐渐掌握了“寻回”的初步要领。 玛丽苏在旁边晾晒著洗好的亚麻布,偶尔好奇地瞥一眼主人驯狗。阳光透过葡萄藤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门外,老杰克见来的人差不多了,於是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开始宣布老爷最新下达的命令。 “安静!都安静!” 老杰克提高嗓门,努力让嘈杂的人群静下来。他举起手中的图纸,向周围好奇的人群展示著那简易茅房的画样。 农奴的自光跟著老杰克手上的图纸转来转去,但始终没人能看出个所以然来。但多数人都是一副疑惑且好奇的表情。 老杰克对这一切早已见怪不怪,大声说道。 “都听好了!老爷有令,从今天起,德格伦要建几处公共茅房!” 他知道这群农奴一个个都是不识字的睁眼瞎,所以儘量用简单直白的话解释。 “就是这种带顶棚的小屋子,下面挖了坑!以后大家要解手,就到指定的茅房去!不许再隨便找个特角旯就解决了!自家的马桶也儘量少用,最好不用!” 人群闻言再次骚动起来,议论声更大了。有人面露不解,有人觉得麻烦,也有人在偷偷发笑,觉得这命令有些滑稽。 “肃静!” 罗杰见状上前一步,手按剑柄,厉声喝道。 他的目光扫过人群,尤其是在那几个看起来神情不驯的山贼俘虏脸上多停留了一瞬。人群被他的气势所慑,声音小了下去。 老杰克趁机继续道:“大家別觉得麻烦!老爷说了,这么做有三个好处!第一,能收集更多更好的肥料!地肥了,收成就多,大家都能多吃几口!” 提到收成和粮食,农奴们的神情立马认真了些。 “第二,村子能更乾净!没那么多臭味和脏东西,苍蝇蚊子少了,生病的人也会少!” “第三,”老杰克顿了顿,似乎在回忆李昂的原话,“老爷说了,这也是为了大家好,为了德格伦好!规矩立下了,就要遵守!老杰克我会带著人,先在村东、村西、村中各建一处。大家按住的远近,就近使用。以后还会再添!” 他环视眾人:“都听明白了吗?有什么疑问,现在可以问!” 一个胆大的老农奴犹豫著举起手。 “管家大人,那以后家里的马桶还能用吗?” “能用!但是用的人要额外交清洁税,每年五十枚铜幣,你们自己看著办吧“” 老杰克说完,刚才那名提问的农奴顿时大惊。 “我天,五十枚铜幣,怎么收这么高的税!?” 老杰克和罗杰看了他们一眼,心里冷哼一声,没有多说。 这时又有人问:“管家大人,那茅房该谁去清理?” “轮流来!” 老杰克早有准备,“每处茅房附近住的几户人家,轮流负责清理粪坑,把肥料运到指定的堆肥处。具体怎么轮,等建好了再定!” 解答了几个问题后,大部分人虽然仍觉得新奇和不便,但也不再公开质疑。 毕竟这並非什么无法忍受的苛政,而且领主老爷说得似乎也有道理。 不过更多人是被高额的清洁税嚇到了,一想到每年五十枚铜幣的额外赋税,他们就算再怎么不想用茅厕,也得硬著头皮用。 统一了村民的思想后,老杰克和罗杰便著手开始规划建设。 二人叫来了村子里的老木匠巴德,將图纸递到他面前。 “嗯————结构倒是不复杂。” 巴德拿在手上仔细看了一遍,用手指勾画著图纸上的线条,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顶棚用木架搭,盖上木板和乾草防水就行。墙壁也用木板钉起来,留个门。关键是下面这坑有点麻烦。” 他抬头看向老杰克,“坑具体挖多深?挖多宽?” “老爷没说太细,就说了要深挖,坑边垒石头,免得塌了。” 这种事情老杰克不可能专程跑回去询问李昂,他低头回忆了一下,说道。 “依我看,至少得挖一人深,长宽必须能让两三个人並排蹲下就行。” 罗杰在旁边补充:“坑要挖得比屋子范围大一些,方便以后清理。还有,地点要选在下风向,离水源远点,但也不能太偏僻,不然晚上没人敢去。” 巴德闻言点点头,心里大概有了数。 “村后林子里有现成的松木和橡木,砍下来就能製成原木。西头坡地上有不少石头,可以让人去搬。材料应该没有问题。” 三人细细商议了半关,终於敲定了一切事宜。 第二天,老杰克召集了领地里善於建造房屋的农奴,又从奴隶中抽调了几个手脚机灵,最近表现不错的傢伙出来,让他们听从木匠巴德的吩咐。 以往建造房屋的第一步是打地基,而建造茅厕却恰恰相反,是要挖坑。 巴德在地上划出一个长方形的大坑,隨后指挥眾人挥动锄头挖掘。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用脚点著標记,“按著线挖,挖出来的土和石头都到那边去!” 隨著他的喝,农奴和奴隶们纷纷举起锄头,奋力挖掘。泥土被不断翻开,露出底下顏色更深的土层和坚硬的石块。 “没想到这里的土壤还不错!” 老杰克眼尖,从一旁被挖出来的泥土里找到了好几条硕大的蚯蚓,拿在手上嘖嘖称奇。 “老杰克,不如把这个拿给我去钓鱼。” 小汤姆这时突然从旁边走了过来,肩膀上扛著根钓竿,半开玩笑式的说道。 老杰克闻言则突然脸色一变,诧异的反问道。 “钓鱼?你交渔税了吗?” ” ” 隨后,小汤姆一脸无语的解释道。 “这是老爷的吩咐,玛丽苏说厨房里缺鱼了,老爷於是从仓库里给我找来了一根钓鱼竿————” “那好吧,不过你记得钓个一两条就够了,鱼存放不了多久。” 其实老杰克本来想说领地溪水里的鱼都是老爷的財產,但他思索再三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放心吧!” 小汤姆接过蚯蚓,熟练地穿在鱼鉤上,又用一个小木罐装了些湿润的泥土,把剩下的蜥蚓养起来,兴冲冲地朝村外的小溪跑去。 老杰克看著他的背影,摇了摇头,继续低头检查挖坑的深度。 > 第162章 接生 第162章 接生 ”该死的,这也太不方便了,上个厕所还要跑这么远!” 公共厕所修建好的头一天晚上,小汤姆捂住屁股,右手拿著一团棉花,缩著身子推开自家房门,与迎面而来的冷风撞了个满怀。 “阿嚏!” 他甩了甩脑袋,打出一个大大的喷嚏,隨后快步朝家门口不远处的茅房跑去。 “希望那里没有蚊子,不然我的屁股可就要遭老罪了。” 想起昨晚被拍死在自己手掌上的那只体型硕大的蚊子,小汤姆就不由的打了个冷颤,脚步又快了几分。 走进厕所,小汤姆发现里面放著两个木盆,一个空盆,一个木盆中装满乾净的清水,两盆之间有一条两臂宽的缝隙,下面连通著用来堆肥发酵的土坑。 小汤姆蹲下身子,將自己带来的棉条放在空木盆里面。 用棉条擦屁股是罗马人留给日耳曼蛮族的习惯。 排泄完后用棉条擦拭,如果一次没有擦乾净將放入清水中將棉花清洗。 要是一个人两次都没有擦乾净,那他可就惨了,他需要在已经泡过排泄物的清水中再次把棉花洗乾净然后使用。 而且受限於经济条件,这种棉花並不经常更换,而是反覆使用的,只是清洗过后看起来乾净而已。 如果清洗的很粗心,小汤姆或许能从上边看到黄色的细小颗粒———— 忍著臭味处理乾净,小汤姆提起裤子摇摇晃晃的走出来,感觉小腿有些发麻。 之前使用过的棉条依然被他攥在手里,表面呈现淡淡的米黄色,不知道是因为没洗乾净,还是因为使用太久风化了。 但不管再怎么不舒服,棉条总比树叶之类的东西好用。村子里不少人都无法久坐,恐怕就跟使用粗硬的东西擦屁股有关係。 “明明夏天了,晚上却还是这么冷。” 小汤姆裹紧了外面的衣服,边走边嘀咕道。 突然,他的耳朵在风中轻轻抖动了一下,似乎隱隱约约听到有脚步声传来,隨即立马在原地停住脚步。 “这大晚上的谁还会出来,难道是跟我一样————” 抱著怀疑的心態,他將身子隱藏在阴影里没有出声,想看看来的人到底是谁。 “噔!噔!” 脚步声越来越近,小汤姆听得很清楚,这是皮靴摩擦地面发出的声音,不可能是德格伦的农奴。 “该死的,没带武器!” 他的右手在腰间摸了个空,心里暗骂一声,只得硬著头皮继续蹲守在原地。 “但愿是个误会。” 一边想著,他弯腰从地面捡起一块拳头大小,外表尖锐的石头,屏住呼吸,聚精会神盯紧前方。 片刻后,黑影停到茅厕外面,但他显然没有认出来这是厕所。 小汤姆亲眼看见这人站在门外,伸出右手轻叩木门三下,嘴里还在嘟嘟囔囔著什么,他猜测大概率是在叫门。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蠢蛋?” 见此情形,他无比肯定这人绝对不是本地人,从对方生疏的动作来看,可能是某个迷路的旅人也说不定。 不过儘管如此,小汤姆也並没有放鬆警惕,万一对方是故意偽装的呢?这样的例子又不是没有。 於是,经过一番心理斗爭后,他决定蹲在原地继续观察观察。 黑影在厕所外面等了半天无果,骂骂咧咧的走向下一间屋子。 小汤姆听口音感到有些熟悉,但始终想不起来到底是谁的声音,直到他发现黑影竟然径直走向了他家门口,正作势要推开木门。 “杂种,快点鬆开你的手!” 想到屋子里年迈的老汤姆和母亲,小汤姆再也无法保持冷静,像一头髮怒的狮子一样冲了过去,手上的石块正对那黑影的脑门儿。 “嘿!小汤姆,別来无恙啊!” 黑影转过头来,露出一副標准的巴斯克人面孔,浑然没有注意到头顶飞来的石块。 而小汤姆也同样无比诧异,在看清楚对方的脸后,他来不及打招呼,急忙大喊一声。 “弗兰德,快躲开!” “嗯?” “砰~! “所以,你以为弗兰德是悄悄潜入村子的强盗,想要加害老汤姆,於是就一板砖砸了过去?” 清晨,李昂来到小汤姆家的木屋,看见床上昏迷不醒的弗兰德,一脸不可置信的问道。 罗杰同样也跟在身边,此时正在一旁捂嘴偷笑,满脸幸灾乐祸。 “额————也不完全是这样,砸中弗兰德的是石块,不是板砖————” 小汤姆垂著脑袋,委屈巴巴的回覆道。 “好吧,这不重要,我想知道的是他到底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有没有砸坏脑袋。” 闻言,在一旁站立许久的老汤姆立马插了进来,拍著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老爷放心,我刚刚观察了这人的伤势,只是一点皮外伤,很快就能醒过来。” “我估计他之所以昏迷完全就是因为太累而已,跟脑袋上的伤口没有关係。” 听完老汤姆的解释,李昂脸色缓和了许多,正欲和罗杰走出门外,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个悠悠的声音。 “要是醒不过来怎么办呢?” 不用说,这肯定是罗杰在故意捉弄人了。 李昂懒得回头,继续慢慢往前走,实则一直竖著耳朵在听。 “额————这————” 老汤姆看了眼自己儿子,吞咽了一口唾沫,犹豫了两秒,最后以一股破釜沉舟的气势一字一顿的大声说出来。 “要是这傢伙没醒,就让你拿石块也往小汤姆头上砸一下!” 闻言,空气里一片寂静。 小汤姆:———— 罗杰:———— 李昂:———— 不过真要论起来,这种方式也挑不出来毛病,毕竟同態復仇法古已有之。 东罗马帝国时期,《罗马民法大全》中就有不少此类记载,比较著名的就是“以眼还眼”。 在阿莫斯诉挖眼案中,罗马帝国的法官主张伤人者应受同等伤害,除非双方能达成金钱和解。 这种“以眼还眼”的逻辑,在中世纪早期乃至更广泛地区的习惯法中,都留有深刻的烙印。甚至到了现代,依旧有部分人奉行这套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逻辑,认为如果別人侵害了自己,那么自己就应该以同样的方式报復回去。 “走了,罗杰!玛丽苏说今天有一只母羊要生產,咱们得快点过去。” 李昂说完,又將目光转向小汤姆。 “弗兰德醒了以后马上通知我,另外给他准备一套乾净的衣物。” 闻言,小汤姆瞥向弗兰德身上那件沾满泥垢和血跡的亚麻衫,连连点头,一时间甚至有些担心对方会弄脏自己的床铺。 走出小汤姆家,李昂回头望了一眼,將自己身后这栋木屋和村里其他农奴的茅草屋对比了一下,发现小汤姆家的条件放在村子里確实算得上是数一数二。 房屋墙壁用较为规整的圆木相互咬合垒砌而成,缝隙里仔细地填上了混合著乾草的粘土。 屋顶铺的不是常见的茅草,而是劈开的木瓦,有些类似於《黄冈竹楼记》中的竹瓦,但比竹瓦要粗糙的多,经歷了风吹日晒显得有些灰暗。 木屋的门是厚实的木板拼成,装有简单的木製门门。若非当晚小汤姆出门后忘记拉门閂,否则弗兰德根本推不开木门,也就不用平白无故挨一顿揍。 想到这里,她看向在身旁傻乐的罗杰,考教道。 “罗杰,你说弗兰德之前消失了之后,为什么又会跑到德格伦村来?” 罗杰没有犹豫,不假思索的给出了答案。 “老爷,我猜这件事肯定是这样的。” “弗兰德先是离开咱们的车队返回安巴亚报仇,报完仇后又歷经坎坷一路找到了德格伦,只可惜到达时天已经黑了,又刚好撞见小汤姆,於是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爱了一下————” “嗯,你说的有道理!” 李昂心里想到的也是这么回事,只是他没有料到弗兰德竟然会千里迢迢的来找自己。 “看来巴斯克人也並没有传言中的那么野蛮和不通人情,至少还挺讲义气的” o 前世有句诗叫“仗义每逢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社会地位、学识和道德在诗句里似乎呈反比,似乎地位学识越高,道德水平就越低,让人不禁有些疑惑,同时也觉得这个世界十分割裂,不真切。 “哎————” 李昂嘆了口气,暂时放下这些胡思乱想,专心朝羊圈的方向赶去,一路上仔细观察公厕的建设情况。 目前已经建好了两栋,初步投入使用。不过距离產出硝石应该还有很长时间。 李昂自己也不知道硝石生成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只知道这种奇特的矿物会在旱厕周围出现,至於最后能不能成还是得看运气。 前世,世界第一大硝石出口国是智利,围绕硝石,智利和秘鲁以及玻利维亚两国之间还爆发过一场硝石战爭。 伊比利亚似乎有少量天然硝石矿存在,但並不多,主要在南边的穆尔西亚。 拿破崙战爭时期,法国因为封锁缺少硝石,不得不採取人造硝石的方式。 据李昂了解,人造硝石主要分为这么几个步骤,首先要挖掘一条长沟,內壁涂满粘土以防止渗漏。 然后在长沟底部铺满树枝,茅草,保持空隙。 最后层层堆放粪便、腐烂枝叶、石灰石、草木灰。 这种方法被称为硝床法,一般每隔半年就能提取一次,得到粗製硝石。 不过他从来都没有亲手操作过,而且反正目前也不急著用,所以並没有贸然尝试。 两分钟后,李昂和罗杰来到羊圈,发现玛丽苏和几个赶羊的农奴围在一头美利奴母羊附近,老杰克则在远处忧心忡忡的观望。 “怎么了?难道羊难產了?” 见到老杰克担忧的表情,李昂心里一紧,连忙问道。 “是的,老爷,已经过去有一会儿了。 玛丽苏哭丧著脸,手足无措的说道。 英格兰盛產羊毛,那里的农户几乎每家都养羊,按理说玛丽苏应该也接触过牧羊,不应该如此惊慌才对。 李昂心里有些疑惑,他来到腥膻的羊圈前,凝视著趴在角落里的母羊。 母羊四肢摊臥,肉眼可见的虚弱。 美利奴羊屁股朝外,尾巴处有红肿的小口一张一合,流出稀薄的粘液,隨著缝隙的伸张,母羊时不时仰起脖子痛苦的叫上两声,声音微弱又疲惫。 “老爷,前几天我餵这头美利奴羊时,就发现他吃的远比平常还要少,而且经常嚎叫,莫名其妙的发脾气和攻击同类,还时不时低头舔自己的肚子,那个时候我就感觉它要生了————” 玛丽苏站在一旁,紧张的说道,“但那时老爷您刚回来,我想这种小事不应该麻烦您,而且也没有料到母羊会难產————” “难產多长时间了?” 李昂推开羊圈门,不顾臭味蹲在母羊身边问道。 “没多久,我刚发现,就第一时间来通知您了! ” 李昂点点头,“你做的很对,罗杰,抓紧去弄一盆盐水来! ” 山羊隱**內,確实看见了一个羊羔,李昂粗略一看,已经知道了难產的原因o 胎位不正! 正常的羊羔头朝下,屁股在內,母羊生產时,会先將头排出,因为羊头较大,只要头出来了,身子自然而然就能滑出。 但这头羊羔,偏偏反了过来。李昂低头看去,只能看见后蹄。 这种情况,是最危险的。一旦时间久了,羊羔会活活憋死在母羊体內。 而母羊如果生不出来,也会因为併发症死亡———— 罗杰手脚很麻利,不一会儿就端来一盆盐水,李昂仔细將手洗乾净,望著黏糊糊的下体,决定亲自手动助產! “玛丽苏,快过来搭把手!” 李昂招呼门口的玛丽苏一声,玛丽苏是个能干的女僕,小的时候也放过羊,怎么可能不知道要给母羊助產? 李昂猜测她是担心万一出问题了会遭到自己的责罚,所以一直畏畏缩缩不敢动手。 先前在一旁观望的老接口这时也走了过来,手里拿著一条袋子盐巴。 李昂见状,让玛丽苏先將手清洗乾净,又让罗杰调製出一盆淡盐水,用来清洗母羊的下体。 隨后,他强忍著噁心的粘液和刺鼻的恶臭,伸手钻入母羊的下体,一把拽出羊羔的后蹄,一点点的小心晃动。 没错,是晃动,不是拉扯。 一旦將后踢拽出来,那么羊羔的脑袋就彻底出不来了。 为了防止这类惨剧发生,李昂將羊羔在里面缓慢移动,过了许久,终於瞧见了羊羔的右前蹄。 他把后蹄慢慢塞了进去,递出手指夹住前蹄,將羊羔的位置在母羊產道內逐渐摆正。 “老实说,做这样的事情非常熬人。” 李昂不可能一下子就翻过来拽出,必须小心翼翼的,非常消磨时间。 母羊在前面咩咩咩的叫著,花费了近半个小时,总算將羊羔的胎位摆正了。 “撑稳了!” 李昂嘱咐玛丽苏一声,既然摆正了羊羔的位置,那么下一步就是接生羊羔。 他拽住羊羔的两只后蹄,一点点往外拔出,这一回却发现了第二个问题。 一这个羊羔的头太大了。 美利奴母羊已经经过半小时的折腾,几乎没有任何力气,很难生出来———— “见鬼!” 李昂吐出一口唾沫。这头母羊真是倒霉,看情况就算胎位正確,也要吃一番不小的苦头。 玛丽苏跪在地上,尽力撑开產道,產道不能撑的太大,否则说不准会撕裂。 所幸的是现在羊羔和母羊的情况还很安全,基本脱离了死亡的风险。 无视肚子咕咕的响,李昂抓住前蹄往外拉出,滑润的產液一点点流出。 这时,李昂突然眼前一亮,有办法了! 他將羊羔拉出又慢慢懟回去,產液因为拉扯,在產道中越来越多,在如此重复四五次后,最后流成一滩。 见匯集的差不多了,李昂鬆开一条羊蹄,转而扶住羊羔的脑袋,顺著润滑的產液缓缓拉出,终於,羊羔出来了一半。 李昂见状心里大喜过望,继续微微用力。 似乎感觉到了肚子里的轻鬆,母羊愉悦的咩咩一声,配合著李昂动作,一个浑身是粘液的羊羔终於被薅了出来。 李昂將羊羔放在一旁,无视两条胳膊上恩心的粘液,鬆了口气。 “把羊羔擦乾净,顺便打扫一下羊圈,给母羊餵一点新鲜的草料。” “好的!” 一个小时的助產,蹲的李昂双腿发麻,罗杰手疾眼快,连忙过来搀扶。 回到屋子,罗杰代替给母羊助產的玛丽苏去壁炉做饭,李昂用清水仔仔细细的擦拭著双臂,不过任凭他怎么擦,双臂还是残留著难闻的气味。 “罗杰,我记得是不是还有上次没吃完的猪內臟?” 罗杰正用水煮著豌豆,等把豌豆煮熟捞出来,便取过三枚鸡蛋,挨个打碎在熟豌豆里慢慢搅拌,听见李昂的话,罗杰想了想道:“是还有一些內臟,不过老爷,那都是大肠之类的东西了。” 罗杰一边说著,手上的动作一点没停。 他將鸡蛋与豌豆搅拌均匀,隨后放在一个平却宽的陶器里慢慢蒸煮,隨后在石板上刷上菜籽油,等油变得滚烫,就將豌豆均匀地涂抹在石板上,用木铲整个的来回翻煎。 最后,再削掉几片风乾肉,贴在上面,一起煎熟———— 为此,罗杰特意往灶里加了一根乾柴,目的就是为了加大火力。 同时,他另一只手拿起一瓶橄欖油,拧开盖子,倒在滚烫的铁锅上,发出滋滋的声音。 最终,一张豌豆鸡蛋肉饼,成功出炉。 配上芜菁泡菜、防风甜酱、萵笋醋丝,李昂心满意足地吃干抹净,先前的坏心情也隨之一扫而空。 第163章 佣兵团 第163章 佣兵团 下午,李昂在房间中查看村子里的人口数据,发现了一件非常令人担忧的事情。 德格伦的本地人中,青壮年男性总共只有50多个,减去之前战死的士兵,人数一下子降到43。 “要是照这个速度下去,过不了多久,本地的青壮年就要被打光了。” 李昂皱了皱眉头,觉得自己必须换一个思路。 “我可以从奴隶和半农奴中吸纳一点人过来充当士兵,但这样无疑会影响到农业生產。” “或许我应该採用佣兵团的思路,组建一个类似於加泰隆尼亚大队的佣兵队伍,发生战爭时可以替自己战斗,空閒时间也可以接外面的单子赚点外快。” “既然是佣兵,那么我的招募对象可以扩大到整个巴塞隆纳,不用再担心兵源的问题。” “不过这样一来,军费开支恐怕又要增加了。” 德格伦现在明显已经陷入的扩张型的模式中,只能不断的对外战爭,扩充军队才能继续维持发展。 其实主要原因还是种田太慢了,单靠种田积累,他恐怕这辈子都坐不到男爵的位置。 正思考间,小汤姆忽然从外面推门进来。 李昂抬头看时,发现弗兰德也跟在身后,脑袋上裹著细亚麻布。 “快坐!” 李昂指了指墙壁边上的椅子,小汤姆和弗兰德二人毫不客气的坐下。 “感觉怎么样,弗兰德?脑袋还疼吗?” 李昂放下手里的炭笔和木板,目光落在对方额头的包扎上。 小汤姆闻言顿时面露羞愧之色,弗兰德摇了摇头,一脸淡然的说道。 “没什么大碍,比起肩膀上挨的那一下,这点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说著,他顿了顿,语气变得低沉,“上次多谢老爷收留,还有小汤姆一家照顾————” “收留?”李昂捕捉到这个用词,“我记得你之前是自行离开的。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安巴亚那边————” 弗兰德深吸了一口气,双手不自觉地握紧了膝盖,眼神见疑的解释道。 “我回去杀光了他们,用之前和您攻打安妮欧斯堡一样的办法,就这么简单i ” 弗兰德没有描述具体过程,但李昂猜测那绝对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经歷。 一旁的小汤姆面色无比震惊,张大了嘴不可思议的望著眼前这个被自己开了瓢的巴斯克人,没有想到他竟然真的能干出这种事来。 “好吧,至少以后上山不用担心被山贼打劫了。” 李昂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说实在的,尊敬的大人,我也不知道!” “復仇之前,我一门心思全是如何杀掉他们,但真正达成目的以后,反而觉得无事可做————” 弗兰德的眼神里掠过一丝迷茫,他握紧的拳头慢慢鬆开,放在膝盖上。 李昂看著他,心里快速权衡。 “巴斯克山民是伊比利亚半岛最优秀的山地步兵,类比生活在外汝拉山脉的瑞士人,我如果要组建佣兵团,便宜量大且战斗力强的巴斯克人绝对是最好的选择,但问题是瑞士人很早就皈依了天主教,生活习惯和贵族庄园里面的农夫没有区別,而巴斯克人则不然————” 李昂心中默想,“他们顽固地保持著自己的语言、习俗和独立性,难以真正同化,在贵族和教会眼中,他们更像是半个文明人或潜在的麻烦。” “不过事情也许有转机,巴斯克人的野性来自於他们渔猎的生活模式,只要我教会他们农耕,那么或许他们也会像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一样被汉化。” 想到这里,李昂最终开口。 “弗兰德,我可以给你一个位置。” “我需要一支特殊的小队,负责侦察、突袭,在最艰难的地形里行动。你熟悉山地,也证明了自己能单独完成任务。这支小队的队长就交给你来当。” “另外,小队的薪水也同样按照守备队的標准来。” 弗兰德顿时僵住了,实在没有想到李昂一上来就会给他如此开出优渥的条件。连忙上前想要弯腰感谢,幸好被李昂及时扶住了。 小汤姆也同样有些不明所以,不过他谨慎的没有说话。 果然,李昂话风一转,面露惋惜之色。 “不过问题是我暂时抽不出来多余的人手,所以小队的士兵只能由你自己去招募。” “当然,我会安排几个可靠的人在路上帮你。” 李昂进一步说出更加具体的条件,小汤姆则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在心底暗暗佩服老爷的机敏。 “小队的人数暂时限定10个人,加上你也就是11个人。” “此外,士兵必须来自庇里牛斯山脉,必须有家人和妻儿,最好能说服他们把家人搬迁到德格伦。” 至於招募標准方面,李昂没有多说,他相信弗兰德应该比自己更了解。 “这————” 弗兰德闻言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 两分钟后,他重重的点了点头,嘴里喊道。 “jaun!“ 这是巴斯克人对首领的称呼,意思和“lord”差不多。 比如“lordofbiscay“(比斯开领主),在巴斯克语中就被称为“bizkaiko jauna“。 歷史上,巴斯克地区的最高领袖被叫做“gernikakoarbola”(格尔尼卡的树) 如果哪位加泰隆尼亚人获得了这个称號,那么就好比一个汉人被尊称为天可汗。 李昂心里默默的想著,如果自己有一天真的能建成一支由巴斯克步兵组成的佣兵团,那么获得这个称號也是理所当然。 毕竟现在的巴斯克地区被法兰西王国,阿拉贡王国,以及巴塞隆纳公国三方势力瓜分,再也不可能诞生一位统一的领主。 “好。” 李昂拍了拍弗兰德的肩膀,“你先养好伤,熟悉一下德格伦。招募的事情不急,我到时候会让亚恩和吉姆协助你,另外,你也可以找老杰克从仓库里支取一些盘缠和必要的物资。” “不过士兵一定要选有家室的人,最好能把他们的家人迁过来。” 將家人迁来是李昂深思熟虑后提出的关键条件。他无法看到士兵的忠诚度,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將佣兵们和自己捆绑在一起。 而且出于谨慎起见,他甚至只敢招募10个人先尝试一下。因为巴斯克人在外界的风评很不好,如果大规模涌入德格伦,很可能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当然,弗兰德並不知道李昂心底想了这么多,他现在只一心一意想马上组建起自己的小队,恨不得明天就出发。 两人离开后,房间里恢復了安静。李昂坐回桌前,思索再三,叫来了老杰克。 “什么?老爷又要扩军?” 老杰克心底一惊,下意识的捂住腰间的钱袋子。 “不是扩军,老杰克,放轻鬆一点,是组建一个佣兵团。” 李昂哭笑不得的解释道。 “德格伦的战爭潜力实在有限,本地的青壮年只有四十多人,就算全部召集起来也当不了大用,还会耽误农事,那么不如乾脆建立一个职业化的佣兵团,这样一下子就能解决兵源的问题。” 中世纪分为三种人,种田的人,打仗的人,和祈祷的人。 李昂的思路和这种分类模式不谋而合,让领民专心种田,招募外来人口专门作战,二者互不干涉。 “道理是这个道理,老爷。” 老杰克谨慎地开口,“可这佣兵的开销恐怕比徵召农兵要大得多吧?他们不种地,常年训练、备战,吃的、穿的、用的,还有军餉————这可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咱们德格伦现在怕是养不起太多这样的人。” “而且,佣兵团一旦成型了,守备队怎么办?” “这些我都想好了!”李昂兴冲冲的说道。 “二者完全可以合併到一起,但名义上互不统属。” “对宫廷和南边异教徒时,我们就自称为乌赫尔南境守备队,要是有人僱佣,我们就自称为佣兵团。” “至於花费,这確实是个大问题,所以我目前只让弗兰德招募10个人,扩军恐怕要等到明年夏收才行。” 见老爷心里有了打算,不是一时衝动做的决定,老杰克便放下心来,转而匯报別的事情。 “西边的荒地已经开垦的差不多了,我让人全部种上了豌豆和鹰嘴豆,来年春天可以收割。” “羊群总共增添了5只小羊羔。分別是三头美丽奴羊,和两只山羊。” “另外,您从的布里特堡带回来的山贼俘虏现在还剩15个人。” “其中有几个因为试图逃跑被我让士兵们当眾绞死了,剩下的全部死於意外。” 李昂没有追问细节,只是点了点头。坎特布里特那些山贼俘虏本来就是消耗品,死几个也没什么好心疼的。 次日,李昂的马车启程前往萨斯阿尔巴斯弔唁已经死去的塔齐亚斯骑士。 骑士规格的葬礼分为三个步骤。 分別是葬礼游行,安魂弥撒,墓地仪式。 作为宾客,李昂需要参加的只有葬礼游行以及接下来宴会,整个流程预计两天。 不过他需要履行支助弥撒,以及向当地教堂圣捐的义务。 虽然这项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但確实是巴塞隆纳地区一贯以来的传统,李昂那位便宜的老爹的葬礼也是这样。 为此,老杰克准备了十枚银幣,以及数量不等的穀物,灯油,还有蜡烛。 银幣是还给塔齐亚斯的人情,据老杰克说,老爵爷办葬礼时对方也赠送了十枚银幣。 穀物、灯油等物资是捐赠给教堂的赠仪,一般被用来举办弥散。 因为这次是去参加葬礼,所以李昂只带了五个隨从,包括罗杰,小汤姆,还有三名守备队的士兵。 弗兰德此时已经和亚恩、卡特一起再次前往山区。 吉姆的断臂还在恢復中,不方便外出活动,综合考虑之下,李昂选择让卡特跟著。 亚恩和卡特名义上是协助,实则是帮忙盯著弗兰德,以免他夹带私货。 抵达塔齐亚斯骑士的庄园时,葬礼游行即將开始。 庄园门口聚集著附近前来弔唁的乡绅、佃农头目,以及几位和李昂身份相似的骑士,他们大多来自奥尔加尼亚,全都是高斯弗雷德的封臣,跟李昂也有一面之缘,相互友好的点头示意。 李昂让罗杰將银幣和物资清单交给主持葬礼的修士,自己则带著小汤姆等人站到了弔唁队伍的末尾。 队伍的最前方是贡萨洛骑士,旁边是他的女儿伊莎贝尔。 这是李昂第一次亲眼见到伊莎贝尔,发现对方只是一个姿色平平的普通女人,顿时就没了兴趣。 “贡萨洛长的威武彪悍,而她的女儿恰好遗传了这一点。” 伊莎贝尔的皮肤呈现出一种长年暴露在野外阳光下的健康小麦色,身板比起一般贵族小姐要结实许多,鼻樑高挺,眉眼间带著一股不输男子的英气。 李昂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一这显然不是那种会在城堡里吟诗作画、 等待骑士拯救的贵族小姐,也不是李昂喜欢的类型。 这种女人一看就很难掌握。 队伍缓缓移动,进入萨斯阿尔巴斯村內的小教堂,门口的神甫身著盛装,等候多时。 接下来就该进行安魂弥撒了,李昂不是塔齐亚斯的亲人,所以没有资格进去,队伍走到这里一鬨而散,来自各地的贵族三两个人聚在一起攀谈,大部分是在討论萨斯阿尔巴斯和坎特布里特的归属。 李昂则竖著耳朵倾听。 “塔齐亚斯没有子嗣,他的领地应该由男爵大人收回!” 一个蓄著浓密络腮鬍的骑士声音洪亮说完,立马就遭到周围贵族群起而攻之。 封君的实力越弱,就代表封臣的自主权越大,在场的骑士们寧愿让一个女人继承封地,也不愿意让高斯弗雷德男爵拿下这两块领地。 旁边一个人反驳道,“塔齐亚斯虽然没有子嗣,但他家族里还有数名兄弟和侄子,根本不愁没有继承人。” 李昂猜测这人应该是提前就被塔齐亚斯的某位亲戚收买好了,因为他瞥见了这人腰间鼓鼓的钱袋。 “错了,萨斯阿尔巴斯和坎特布里特应该由伊莎贝尔继承,妻子有绝对的理由继承丈夫的財產。” 说话的人显然偏向贡萨洛一方,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数同样不少。 “幸好不关我事!” 见没人提及自己,李昂鬆了口气,心里默默想道。 然而就在他鬆懈那一剎那,一个低沉的声音悠悠响起。 “嘿,你们听说没?贡萨洛有意把女儿嫁给那个德格伦的领主罗塞洛。” “啊?真的假的,消息可靠吗?” ” ” “该死的!” 李昂满头黑线,拧著眉头走向別处。 (昨天忘记开定时了,刚刚才发现) > 第164章 领地归属 第164章 领地归属 时间来到夜晚,萨斯阿尔巴斯村照例要举办一场宴会款待到来的客人们。 贡萨洛出席以后,宾客们纷纷举起酒杯上前装模作样的安慰,隨后很快就把话题转到了领地继承上。 “抱歉,各位,塔齐亚斯去世没有多久,我不想討论这个令人伤心的问题。” 贡萨洛显然不愿意当眾討论这件事,其他人见状识趣的闭上嘴,专心享用眼前的美餐。 宴会上的主食是烤得金黄的全麦麵包、大块的燉羊肉,加了芜菁和洋葱烤鸡、浓稠的豌豆汤,以及少量的醃肉和熏鱼。 酒水主要是本地酿造的、味道偏酸的葡萄酒和麦酒,总体来说还算丰盛。 李昂安静地坐在一个不太起眼但视野不错的位置,慢慢咀嚼著全麦麵包,蘸著油腻的肉汤。目光打量著周围的人,顺便听一些最近的见闻。 遗憾的是大家討论的话题都没什么营养,这个时代的领主常年待在领地里,除了领主徵召或者参加宴会以外,基本上不怎么出门,单论见识,他们可能还比不上酒馆里的吟游诗人。 11世纪出现了不少有名的吟游诗人,留下来一大批膾炙人口的作品,比如著名的《罗兰之歌》便是在这个世纪逐渐成形並开始传唱。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不少大贵族都会在自己宫廷里专门供养一批吟游诗人和乐队,以备举办宴会的时候使用。 在后来,贵族之间甚至形成了攀比的风气,数百年后,北义大利的商业共和国正是因为这种攀比的作风而促就了文化与艺术的繁荣,后世称为文艺復兴。 李昂真的很难想像,像《十日谈》,《神曲》这些蕴含反抗教廷思想的经典著作竟然在离梵蒂冈教廷只有短短数干公里外的弗洛伦萨,威尼斯等地被创作完成,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罗马教廷想,早上派出一队士兵,晚上就能抓到薄伽丘和但丁,但为什么没人这么做?” 正当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一阵略显刻意的咳嗽声在身边响起。李昂抬头,发现贡萨洛不知何时已经摆脱了其他宾客的围拢,端著酒杯坐到了他旁边的位置。 “李昂爵士似乎对宴会上的话题不太感兴趣?” 贡萨洛的语气听不出喜怒,目光平静地落在李昂脸上。 李昂放下酒杯,礼貌的回覆对方。 “塔齐亚斯曾经是与我一同並肩作战的战友,现在却先我一步投入上帝的怀抱,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悲痛欲绝的事情。” 李昂说话间,罗杰停下手上的动作,瞪大眼睛看著老爷,脑袋里回想著当初李昂暗地里偷偷骂塔齐亚斯的话。 “不愧是老爷,就连说谎都能如此平静,看来我以后一定要多学一学!” 罗杰在一旁强忍著表情,低下头假装研究木盘里的麵包屑,心里对自家老爷的应变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贡萨洛显然也没料到李昂会以如此真挚的哀悼开场,准备好的话语顿了一下。 他深深地看了李昂一眼,似乎想从对方脸上找出哪怕一丝虚偽的痕跡,但李昂的神情沉静而坦然,眼神里甚至还恰到好处地流露出一丝对逝去战友的追忆。 “是啊————” 贡萨洛最终嘆了口气,语气缓和了许多,似乎被李昂言语之间的悲痛感染,也或许只是顺势而为。 “塔齐亚斯是个勇敢的年轻人,太可惜了。他的离去,不仅是他家族的损失,也是整个奥尔加尼亚乃至乌赫尔的损失。” “罗塞洛爵士,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担此重担?” 说话间,贡萨洛的左手指向隔壁一间隱秘的小房间,李昂明白他的意思,鬆了松裤腰带,起身跟了上去。 小房间比大厅安静得多,只有一张粗糙的木桌和几把椅子,墙壁上掛著一幅描绘圣乔治屠龙的褪色掛毯。空气中瀰漫著陈年木料和灰尘的气味。贡萨洛关上门,將大厅的喧囂隔绝在外。 “坐吧,罗塞洛。” 贡萨洛指了指椅子,自己也坐了下来,隨后直接了当的说道。 “我上次的联姻提议,你考虑好了吗?” “只要你和伊莎贝尔结婚,凭藉你我两家的实力,塔齐亚斯的几个侄子自然会望而却步,高斯弗雷德男爵也不会多说什么。到时候萨斯阿尔巴斯归你,坎特布里特那块烂地方由我代管,怎么样?” 贡萨洛面带希冀的看向李昂的眼睛,盼望他答应下来。 李昂心里早就有了答案,直接了当的拒绝了这份邀请。 他把贡萨洛当作朋友,所以也没有隱瞒。 “实话实说,前几天宫廷来了命令,让我去边境探查南方的消息,我计划把圣克里蒙斯山的萨连特村拿下来。” “这座村子地势险要,落入异教徒手里的时间不长,我成功的概率很大。” 说罢,他站起身,面对贡萨洛,语气诚恳:“我不想把精力浪费在內部的权力爭斗中,比起这样,我更愿意用剑去夺取异教徒的土地。” “好吧,人各有志!” 贡萨洛惋惜的嘆了口气。 “这样一来,我就不得不和高斯弗雷德麾下的某位无地骑士联姻,以此来取得男爵的支持。” “祝您好运!”李昂弯腰致谢。 “当然,也祝你在萨连特好运。”贡萨洛站起身,拍了拍李昂的肩膀,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復平静。 葬礼结束后,李昂和罗杰等人重新返回德格伦。 离开那天,他们听贡萨洛的侍从亚特在角落里和同伴交谈。 “我家老爷已经给伊莎贝尔小姐选好了夫婿,据说是高斯弗雷德麾下的一名无地骑士,和土鲁斯家族还沾点亲戚关係,在对下帕利亚斯的战爭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 “那可是件好事!” 身边那人言谈举止干分谨慎,没有在这种敏感的话题上多聊。 回去的路上,李昂再次在林间看见了羽毛鲜艷的红隼。 “上次见到这种价值不菲的鸟类还是在鲁迪村附近,当时是四月份,而现在却已经快要到秋季了————” 罗杰从战马左侧的褡褳中取出猎弓,瞄准天上的红隼,结果红隼没有射到,—— 反而掉下来一个黑不溜秋的东西。 “该死的,但愿不是一只乌鸦。” 乌鸦象徵著死亡,人们见到后往往避而远之。如果射下来的真是一只乌鸦,恐怕罗杰一整天的心情就要坏透了。 李昂策马上前,翻身下马,捡起那团黑乎乎的东西。 入手温热,羽毛摸起来十分柔软,体型比乌鸦小得多。 李昂翻过来仔细观察,发现是一只羽翼未丰的幼隼,胸脯还在微微起伏,身上並没有明显的伤痕。 “看样子它应该是刚学会飞翔不久,结果被罗杰的箭矢给惊落下来————” 此时天空中空无一物,这只幼隼的父母早就不知去向,放回原处说不定会遭遇不测,罗杰走上来提议道,“老爷,要不我们把它养起来,就像贵族们饲养猎鹰一样。” 李昂心里也正有此意,於是叫人从马车中找出一卷亚麻布,將幼隼包裹起来,防止失温。 罗杰则从搭褳里掏出一些战马吃的乾草垫在幼隼身下。 突然失去父母,红隼幼患显得有些举止无措,十分抗拒眼前的两名陌生人类。 但它的力气实在太小,爪子也没有完全长成,根本无法抵抗两脚兽的大手。 “该死的,它啄了我一口。” 罗杰触电般的缩回手,上面已然出现了一个针眼大的血点。 “小心点,幸好红隼幼崽的鸟喙並不锋利。” 李昂见状心有余悸的嘱咐道,动作更加小心。 “成年红隼的鸟喙两边长满齿突,可以轻鬆咬断猎物的脖颈,要是手指不小心落到了红隼嘴里————” 李昂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將幼隼连同亚麻布和於草一起,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原本用来装乾酪的藤条小篮里,又解下自己的一块手帕盖在上面,只留一道窄缝透气。 小傢伙在篮子里扑腾了两下,发出尖细的、带著惊慌的啾鸣,但很快便安静下来,大约是累了,也或许是感到了那层手帕遮蔽出的类似巢穴的安全感。 之后的旅途平平无奇,回到德格伦后,他发现弗兰德和卡特等人依然没有回来,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 光是从德格伦骑马到庇里牛斯山脚下就要一个周左右,然后再算上招募士兵的时间,这趟旅程恐怕得有半个多月之久。 这时已经是八月份,过不了多久即將进入秋季,村民们全都在为秋播做准备。 他们先是从粮食中挑选出较为饱满,健康的颗粒,將其集中在一个柳框中。 但这只是初选,为了保证出苗率,必须进行三道筛选。 第一道筛选是风选。农奴们將柳框高高举起,迎著午后的热风缓缓倾斜,轻浮的谷、乾瘪的杂粒和破碎的草屑便隨风飘落,而那些沉甸甸、饱含生命力的种子则啪落回筐底。 第二道是水选。老杰克指挥著几个壮劳力,將初步筛选过的种子倒入盛满清水的木桶中。饱满的种子会迅速沉底,而那些被虫蛀过、內部空瘪的坏种则慢悠悠地浮在水面上。 第三道是目选。这是最耗时、最需要耐心的一步。农奴们在自家门前的木墩上铺一块旧亚麻布,將沉底的种子倒上去,一粒一粒地拣选。 李昂走过村道,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家家户户的门前或院中,都摊著大大小小的布块或木盘,里面装满筛选出来的种子。 “巴塞隆纳的土地並不贫瘠,除了气候条件差了点,另外一个制约粮食產量的因素就是没有良种。” 小麦原產地在两河流域,由罗马人带到伊比利亚,现在农夫们播种的小麦与一千年前罗马人种下的如出一辙,並没有太多变化,甚至亩產量有减无增。 现如今,大部分地区都是种一收三,种一收四。 法国的土地稍微肥沃一点,用心经营的话可以种一收五,运气好收六也有可能。而这几乎就已经是中世纪的粮食產量天花板了,若还想进一步提高,除非精耕细作,或者改良麦种。 看到这一幕,李昂不由的发出感嘆。 “果然,欧洲最適合耕种的地方还是法国南部,那里有大片平原和肥沃的土地,根本不用担心发生饥荒。” 回到领主大屋,他发现小黑狗爱德华正趴在狗窝里美美的睡大觉,抓回来的那只红隼幼崽则在不眠不休的发出悲伤的呜咽。 “该死的,这傢伙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 李昂让老杰克从厨房里找来一条肉乾,试图安抚这个不停哭泣的小傢伙,但这显然无济於事。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带回来。” 二人急得团团转,最后一致决定放幼集到院子里活动一下,或许会有帮助。 院子里阳光正好,老杰克搬来一把破旧的椅子,李昂坐下,把幼隼放在膝头。 小爱德华好奇的凑上狗鼻子,出奇的是红隼幼崽这次没有鸣叫,反而格外乖巧的飞到了爱德华身上。 “也可能因为它们都是孩子的缘故————” 李昂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索性不再纠结,专心去忙別的事。 另一边,弗兰德和卡特等人在奥利亚纳的一家酒馆停留,二人竖著耳朵倾听往来旅客的对话。 “嘿!伙计,你听说了没?前几天山区里一个叫安巴亚的地方人全死光了! ” 一个红鼻子酒客故意做出夸张的表情,煞有介事的侃侃而谈,这一举动果然吸引了不少好奇的目光。 见状,红鼻子有些自得的扬起头,大著舌头继续讲述道。 “据说他们招惹了山里的魔鬼,於是在夜晚的时候————” 听到这里,弗兰德和卡特两人顿时便没了兴致,亚恩则在一旁自顾自的大口吞咽食物。 “这群好事的傢伙就是这样,黑的都能说成白的,不过这恰好是我希望看到的。” 弗兰德微笑著说道,“要是大家全都知道安巴亚的事是我乾的,恐怕这趟旅程咱们就得无功而返了。 “那是自然!” 卡特讚许的点了点头,也不再说话,专心享用食物。 像这样出来的机会可不多,能过一天是一天,必须好好珍惜。 > 1 第165章 生铁与熟铁 第165章 生铁与熟铁 待在领地的时间过的很快,一晃已经进入秋季。 俗话说得好,一层秋雨一层凉,入了秋,不管天上有没有太阳,多少总能感觉到一丝凉意,微风吹在脸上柔乎乎的,好似一位模样精致的女孩儿在你耳旁吹气。 德格伦的领民不论是自由民还是农奴,亦或是奴隶,都赤脚踩在田间地头,深深弯下腰,將头埋进一排排田垄。 诚如***所言,人民大眾的確是精神文化的创造者,但在吃饱肚子之前,他们暂时还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感时伤怀。 耕地的田垄主要是东西朝向,这是因为巴塞隆纳盛行西风,与风吹的方向一致可以可以最大程度减少风对土壤水分的蒸发,进而提高幼苗的存活率。 当然,在场没有任何一个农夫知晓这个概念,他们完全就是凭藉经验劳作,除非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经验不再適用,否则这样的耕作模式再过一千年也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 按理说,李昂早早的就接到了来自乌赫尔宫廷的命令,此刻应该整军执行伯爵大人的军令才对。 但他这次学乖了,反正这件事又不著急,不如再多等一等,万一还能捞点军费呢? 反正光想著凭一张破羊皮纸就指望让他乖乖听话,没门儿! 此时,李昂深一脚浅一脚踩在泥地里,和罗杰一起尝试播撒种子。 播种之前,他们还特意进行了简单的祈祷,渴望上帝能够赐福给自己,结果没一会儿两人就扶著腰累趴在地。 “看来我生来就是个当老爷的命!”李昂看了眼仍在地里辛勤劳作的农奴们,蹲在地上由衷的自嘲道。 长时间弯腰实在太累了,骤然起身的那一瞬间,甚至会因为脑袋缺血而眼前一黑。 只有老杰克还像没事人一样笑嘻嘻的继续播撒柳框里剩余的种子,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 “一个管家同时也必须是一名勤劳的农夫,灵巧的工匠,和狡猾的商人。” 老杰克看了眼面色疑惑的二人,拍了拍胸脯,自豪的说道。 “確实是这样!” 李昂心里暗自佩服道。 “老杰克一方面要安排农事,同时又要管理领地里的几个作坊,要是有商人上门,还得负责与对方交涉,没有一身本事可干不来这活儿。” 总之,能在贵族老爷庄园里当管家的人绝不是等閒之辈,大多既有学识又有能力,属於复合型人才。 从耕地里拔出脚来,李昂回屋换了双乾净的布鞋,顿时觉得脚底轻鬆了不少。 不仅是中国有布鞋,中世纪的欧洲同样也广泛存在,二者的製作方式都大差不差。 除此以外,大多数底层民眾穿草鞋或者不穿鞋。贵族们多数会选择穿皮革製成的软底短靴,有的还会在靴面上装饰简单的金属扣或刺绣纹样,以此彰显自己的尊贵身份。 李昂从来不讲究这些,在领地里一直都是怎么舒服就怎么来,对穿著打扮没有丝毫顾忌。 . 反倒是老杰克总是犯嘀咕,觉得老爷年轻气盛,忽视了条条框框带来的好处。 换好鞋出来,李昂发现玛丽苏正蹲在院子里给爱德华和红隼幼崽餵食。 “老爷,要不给小傢伙取个名字吧,红隼叫起来太拗口了。” 红隼在西班牙语中念作“cernicalovulgar”,而玛丽苏的英国口音很难准確的读出“re”这个发音,总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那叫它什么好呢?” 李昂闻言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翻遍脑海中的记忆想找出一个寓意深远的好名字。 1486年颁布的《圣奥尔本斯之书》中將人划分成了10个不同的等级,並各自找出一种鸟类与之对应。 皇帝对应的是鹰,国王是矛隼,公爵是岩隼,最低等级的平民则是红隼。 而平民的英文发音是“kestrel” 音译过来也就是卡斯特雷尔。 “乾脆就叫他卡尔吧!” 留下头尾,截去中间,李昂为红隼幼崽想了一个简单好记的名字,读在嘴里越念越顺口。 女僕玛丽苏不知道短短几分钟內老爷的心理活动竟然如此丰富,她哦了一声应下来,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 取好名字后,李昂对著红隼幼崽“卡尔、卡尔”的叫了几声,但小傢伙现在专心於眼前的食物,根本没有心思搭理这个奇怪的人类,不耐烦的將屁股对准李昂。 “臭鸟,也不想想是谁把你救了回来。” 李昂骂骂咧咧的抱怨道。 闻言,玛丽苏嘴角一抽,心里想的是。 “要不是老爷您让罗杰弯弓射鸟,也犯不著要去救啊!” 当然,这句话就算给玛丽苏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说出口,只能在心底小声嘀咕几句,手上餵食的动作依然没停。 卡尔和爱德华將脑袋埋在饭碗里,鸟喙与狗嘴奏起一段交响乐。 在院子里待的实在无趣,李昂决定出去走走。 “好久没见卢克了,不知道这小子打铁打的怎么样。” 抱著好奇的心態,他一路穿过数栋茅草屋和正在播种的耕地,来到铁匠铺门口。 铁匠铺的棚顶被烟燻得乌黑,炉火的热浪隔著好几步就能感觉到。 卢克不在铁匠铺,里面是他新收的学徒艾克斯。 艾克斯站在铁砧前,光著上身,正抢著一把分量不轻的木柄阔铁锤,有节奏地敲打著钳中那块暗红的铁条。 “叮——当!叮—当!” 火星四溅,李昂借著光亮仔细观察,发现他的肩膀更加宽厚了些,手臂上甚至隱约鼓起了肌肉的轮廓。 “难怪说铁匠是中世纪最好的兵员,单论这体格子和肌肉就比普通徵召兵强 上一大截。” 农奴吃得少,锻炼少,力气小,同等条件下难以战胜铁匠出生的士兵。 李昂心里默想,没有出声,靠在门框边静静看著。 艾克斯完全没有察觉。他全副心神都在那块逐渐成形的铁上——那是一把型鏵的尖刃部分,需要反覆锻打、摺叠、再锻打,才能既锋利又坚韧。 直到一锤落下,铁条弯出了预期的弧度,艾克斯才长出一口气,將钳子插入水桶。 “嗤——”白烟腾起。 他这才转头,看见李昂,愣了一下,隨即咧嘴笑了,靦腆的叫了一声。 “老爷!” “嗯。”李昂走过去,伸手拿起那把还未完全完工的犁鏵,掂了掂分量,“自己打的?” “从融铁到成形,都是。”艾克斯抹了把脸上的汗,声音里藏不住得意,“老卢克说,我这手艺,搁在乌赫尔城里也能当个正式的铁匠学徒了。” “他说的没错。”李昂放下犁鏵,不过隨即又反驳道。 “卢克那小子才多大年纪,依我看叫小卢克还差不多!” 艾克斯当然不敢在这种事上贸然发表意见,他拘谨的站立在原地,嘴唇张了又张,合了又合,想讲几句话却又无从说起。气氛一时间竟然有些尷尬。 “见鬼,我这笨脑子。” 艾克斯有些自责,幸好这时卢克喘著粗气走了进来,抓起一条乌黑的毛巾擦拭脸上的汗珠。 李昂瞥了那条比煤炭还黑的毛巾一眼,眼皮不由的一跳,暗自咂舌,同时从怀里掏出自己乾净的手帕,脸上略带惋惜的递上去。 “喏,卢克,用这个!” 卢克这才发现一直站在门口的李昂,他来不及接过手帕,慌忙弯腰行礼。 “不必了!” 李昂主动上前將手帕塞进卢克衣服口袋里,说道。 “我就隨便看看,你们该干啥干啥,不用担心。 “” 话虽如此,艾克斯还是不免有些紧张,打铁的手微微颤了一下,隨后又猛地加大力度,竭力想在老爷面前表现自己。 李昂敏锐的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对这个勤勉木訥的小伙子印象还不错,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 得到了来自老爷的认可,艾克斯胳膊抢的更加起劲,整个铁匠铺內都迴荡著乒桌球乓的敲击声。 “老爷,您来的正好,我正打算向您匯报关於高炉的事情。” 卢克接过话题,神色激动的说道。 “什么,高炉造出来了?” 李昂完全没料到自己今天竟然会碰见这么一个大惊喜,连说话的声音都拔高了几分。 要知道,高炉炼铁的效率可不是如今的块炼法可比的,一旦高炉建成並投入使用,出铁率起码是以前的三倍。 试想一下,花同样价钱买回来的铁矿石,別人只炼出来一磅生铁,而自己能炼出来三磅,其中丰厚的利润可想而知。 “不、不、不!老爷,您误会了!” 卢克见状急得快要哭出来了,连连摆手,表示李昂所说的那种高炉自己目前还在钻研中,生怕老爷以为自己遭到了欺骗。 “既然不是高炉,那又是什么?李昂好奇的问道,声音中隱隱夹带著一丝失落感。 “老爷,您亲自去看一看就知道了,我嘴笨,说不清楚。” 卢克侧过身子让出一条通道,伸手示意往前走。 李昂不疑有他,心里却直犯嘀咕。 “这该死的卢克,莫不是在消遣老爷我!” 李昂带著三分期待、三分狐疑,跟在卢克身后穿过铁匠铺后门。 这里原本是一处堆放废料和木炭的杂物间,如今被收拾得乾乾净净,地面上铺了一层新土。 . 卢克停在一座用粗糙的石块垒砌,外麵糊著厚厚耐火黏土的炉子前。 炉子的高度约莫到成年人的胸口,比传统的冶炼炉高出一大截,但比李昂印象中那种真正的高炉又矮小简陋得多。 炉体顶部开著进料口,侧面下方留了一个出渣口,最底端则是一道浅浅的、 通向沙坑的导流槽。 “老爷,就是这个。” 卢克的声音解释道,“您之前说过的高炉,要用更大的风力、更高的炉身,让铁水直接流出来。我做不出来那个。那个太难了。我和艾克斯试了好多次,炉子一高,风就上不去,铁水半路就凝住了。” 他深吸一口气,指著眼前这座不起眼的炉子。 “这是我们改良多次过后的壮炉—艾克斯是这么叫它的,因为炉身加高了,风箱也换了两连的,鼓进去的风比以往多得多,所以看上去很壮。” “至於烧出来的铁,不是以前那种软绵绵的海绵铁,是能流动的铁水!” 卢克蹲下身,从炉底撬下一块残留在导流槽边缘的、黑乎乎硬邦邦的东西,双手捧著递给李昂。 李昂睁大眼睛仔细看去,发现那是一块不规则的生铁锭。表面粗糙,布满气孔,还粘连著灰白色的炉渣。 但他拿在手里,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同,这块铁明显比块炼法锻打出来的熟铁更硬,断面在阳光下泛著银白色的、颗粒状的冷光。 “试了几炉?”李昂兴奋的问道。 “三炉。”卢克老实回答,“头亥炉都堵住了,炉底凝成介团,掏了整整介天才掏乾净。第三炉出来就是这个。” 他指了指李昂手中的铁锭,“流出来介些,但不多,好多都渗进沙子里了。 要是能把炉子再加固些,风口的位置再调介调,下次应该能出更多。” 李昂没有说话。 他反覆翻看著那块粗糙的且带著余温的嫂铁,指尖摩挲过冰冷的颗粒状断面。 在这个时代,铸铁並非无人知晓,遥远的东方古国早已掌握成熟的铸铁技术,而欧洲的某些地区,比如莱茵兰也偶尔能產出类似的、流动性较好的嫂铁。 但那往往被视为意外或废品,因为这种铁太脆、不能锻打,工甲们不知该如何事用它,只能將其回炉重熔,或贱卖给制锅甲人。 但李昂知道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是废品,这东西叫嫂铁。 嫂铁是高炉炼铁的特有產物,別的锻炼方式都无法得到嫂铁,只能炼出布满孔洞的海绵铁。 与生铁相对应的是熟铁,二者的区別主要在含碳量上面。 因为嫂铁太脆无法锻造,所以必须用锻打法反覆锻打排除炉渣,最后得到可以被用来製作器物的熟铁。 李昂心念介动,仔细回忆著前世化学书里的方程式。 介氧化碳还原氧化铁,铁矿石在高温下与介氧化碳反应嫂成铁和二氧化碳。 高炉的核心,就是用更高的炉温、更橡的还原性气氛,让铁矿石在熔融状態下介次性还原出液態的嫂铁。 原理他懂,但具体到炉体结构、获火材料、鼓风设备、矿石配比,他只是介知半解。那些细节,是几百年间无数工甲用失败和汗水介点点磨出来的。 “卢克,你可以尝试將炼出来的嫂铁融化,然后鼓风进行搅拌,最后反覆锻打。” 生铁变成熟铁的本质就是减少其中的碳含量,將得到的生铁再次融化,碳会被氧化逸出,应该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卢克愣了愣,隨即点点头,又开始了新介轮尝试。 走在回去的路上,李昂抬头望了眼附近拔地而起的厕所,心里想道。 “生铁既然已经出现,那么熟铁也不会太远了。” “实际上,这种技术在神圣罗马帝国北部早就出现很多年了,只是铁甲们没有意识到而已,说到底,我只是將熟铁的到来提前了几年而已,並没有超越这个时代的科技树。” 不知不觉间,他走到厕所附近。 “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去看看到底有没有產出硝石。” 如是想著,李昂捏住鼻子,忍著恶臭蹲下身,细细探查厕所附近的丞壁。 硝石结晶呈深灰色,和丞壁的顏色十分接近,若是不仔细看,还真不介定能够发现。 他围绕著整栋屋子转了一圈,又在农奴好奇的目光中用手摸了一遍,结果却介无所获。 “该死的! 李昂低声咒骂了介声,隨即站起身。 附近好奇观望的农奴也纷纷缩回脑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干著自己原来的事情。 “哎,说的越多反而越解释不清,跟这群泥腿子没什么好交谈的,就让他们猜去吧。” 远处的农奴三三亥亥聚在介起低声交谈,估计是在討论老爷刚才无比奇怪的举动。 李昂看了他们介眼,揉了揉酸痛的脖子,无所谓的继续閒庭信步。 硝石的嫂成条件难以说清,他唯介知道的就是可以在厕所附近找到。至於什么位置,要等多久,全都介无所知。 “如果实在不行,我就只能事用硝床法了,但即事是这样,最快也要半年才能龙得硝石,除非花钱从外界购买————” 想到这里,李昂抽了抽嘴角,立马摇头否定了这个主意。 在火药出现以前,硝石的市场需求量极小,因此產量也很小,物以稀为贵,事得其价格自然无比昂贵。 並且,这个时代的交通並不发达,矿石从千里迢迢的地方运送过来,光是运费可能就超过了其本身的价值。 “咦?这是什么声音?” 西侧的山林里突然誓来介声悠扬粗獷的吼声,李昂停止思绪,竖著耳朵倾听。 与此同时,周围干活儿的农奴也听见了这声叫声,面色恐惧的停下手上的动作。 第166章 猎熊者 第166章 猎熊者 西边的山丘上惊出群群飞鸟,李昂愣了一下,隨即马上反应过来。 “这他娘的是棕熊!” 按理说这附近是村落,野兽应该要避开才对,但凡事总有例外,棕熊在秋季的时候格外能吃,兴许是被坡地上的羊群吸引来了也说不定。 “不行,必须解决这个隱患。” 从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李昂绝对不允许羊群被除自己之外的人惦记。 他放慢步子,静下心来想了想。 “听说棕熊站起来身高接近两米,四肢粗壮有力,要想狩猎成功的话恐怕得多叫上几个人才行。” 回到石屋,他叫来老杰克,说明了自己想要猎熊的想法。 老杰克听了以后倒不怎么惊讶,比起在战场上廝杀,猎熊相对来说简单的多,毕竟熊没有人类的智商,也不会使用武器,只要探清楚习性,就很容易打到。 他担心的是村子里的猎人无法胜任这项工作,棕熊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敏锐,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立马警觉起来。人类可以杀死棕熊不假,但却不一定追得上。 思来想去,老杰克找到了之前给李昂带过路的米勒·埃·卡卡德。 “村子里其他几名猎人都只是半吊子水准,打打兔子还可以,捕熊確实有些难为他们了。” 最后,老杰克在一座简陋的茅草屋里找到跛子米勒,茅草屋门前掛著一块长方形木牌,上面写明了屋子里住有哪几口人,年龄,性別,以及这户人家对应的耕地在哪里,有多少亩。 老杰克简单瞄了一眼,木牌上有风化的痕跡,些许字跡看不清楚,但不影响辨认。其余信息都记录的很完整,没有改动的痕跡,看来米勒一家人都很老实。 一个半月前,李昂还在庇里牛斯山脉里送货时,他就曾发现有一户人家偷偷纂改了门牌上的数字,以图浑水摸鱼。幸好自己手里还有一本数据作为备份,否则真有可能被骗过去。 从此以后,老杰克对这些事情就格外留意,还特地颁布了一项新的审查制度,要求邻居之间相互监督,门牌一旦损坏,不管是字跡风化还是人为更改,周围几户人家都要一起受罚。 “管家大人,您怎么来了,快坐!” 在从前,管家亲自上门只意味著两件事,要么是收税,要么就是摊派劳役或者兵役。 米勒为老杰克搬来一把板凳,心里七上八下。 “今天西边山上的叫声你也听到了,老爷打算猎熊,需要一些人手!” 老杰克摆摆手拒绝了板凳,开门见山的说道,声音中带著一丝不容置疑。 米勒没有拒绝的理由,更没有拒绝的底气,当即点头答应了下来。 “能为老爷办事是我们的福气!” “这是当然!” 老杰克笑著从怀里掏出二十枚铜幣,一把拍到米勒手里,说了声“跟上”后转身就走。 米勒接过钱,心里又惊又喜,想著捕猎的时候该如何劝老爷靠后一点,不要一马当先衝上前。 李昂的父亲就是打猎时坠马而死的,米勒可不想这种事在自己手上发生。 “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慷慨仁慈的老爷,我必须好好规划一下狩猎的事情。” 见到李昂后,米勒恭敬的弯腰行礼,顺便又小声向上帝祈祷了一句。 “老爷,我曾经跟隨父亲猎过一头熊,但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记得当时捕到的是一头受伤的母熊,力气比成年公熊小的多。” “这次如果您想狩猎成功的话,我建议召集村子里的所有猎人,先花一个周的时间探明棕熊的活动轨跡和具体情况,隨后在做出就决定,避免打草惊蛇。” 李昂知道米勒说的是老成之言,他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选择全部接纳。 “那么就按米勒说的来办,一个周以后等你们的好消息!” 寻常时候,猎人想要狩猎这种大型野兽,都要提前半个月乃至一个月开始做准备,然而成功率却还不足百分之三十。 相比之下,米勒一个周的提议已经足够迅速了。 回到家里后,米勒向家里人说明了情况,正在做饭妻子听完面露忧色,忍不住拽紧他的胳膊。 “能不能不去?你一把年纪,腿脚又不好————” 妻子没有把话说完,但米勒明白她的意思,苦笑一声,回答道。 “等下辈子吧,运气好或许能投胎到一位老爷家里。” 说完,米勒从墙壁上取下弓箭、短刀,还有匕首,拿到磨刀石上一遍一遍打磨。 半个小时过去后,米勒的妻子终於把黑麵包加热熟透,她退掉灶里面多余的柴火,招呼家人围成一圈吃晚餐。 今晚的主食是黑麵包,木桌中央摆著一盆加了少许盐巴的碗豆汤。 米勒作为家里的壮劳力优先吃饭,然后是两个孩子,最后才是忙碌了一天,一身烟火气的妻子。 夜晚,米勒躺在麦秸铺就的床垫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 “棕熊在秋季食量很大,相应的脾气也极为暴躁,是攻击性最强的一段时期” 门”但愿我能运气好一点,和年轻时一样遇见的是一头病熊。” 直至快要天明的时候,抵挡不住困意的米勒终於沉沉入睡,而这时妻子正轻手轻脚的准备起床。 醒来时,米勒脑袋昏昏沉沉,他一咬舌尖,猛烈的疼痛感强迫自己打起精神,隨后又捧起一汪清水洗了把脸。 水中倒映出一个苍老的面孔,他摸了摸下巴,意识到自己要刮鬍子了,心里不由的有些害怕。 上次刮鬍子留下的伤疤还没有消失,轻轻撼一下还在隱隱作痛。 “听小汤姆说,奥利亚纳的理髮师在给客人刮鬍子时,通常会用冒著热气的湿毛巾將鬍鬚软化一遍,下次我也来试试。” 洗完脸,米勒穿上自己的一身行头,向妻子说了一声,隨后拆下猎弓的弓弦,將匕首別在腰间后就走了出去。 村口站著另外两名猎人,米勒笑著上去打招呼。 德格伦原先作为一个只有一百八十来口人,总共三十多户的小村子,有三名猎人属实难得,为了维持生活,米勒和另外两人都兼职务农,只不过耕地份额比其他人少。 三人都知道自己的任务,见面了没有多说话,简单寒暄一下后便立刻进山。 米勒走在最前面,拧著眉毛仔细观察地上的脚印。 “米勒,那头熊到底在哪儿?东边还是西边?” “都在!” 米勒头也不回的答道。 八月中旬,乌赫尔伯爵领首府,拉塞乌杜尔赫利,乌赫尔城堡。 埃门戈尔伯爵今天刚过完12岁生日,从明天开始,他就13岁了。 中世纪男性16岁成年,也就是说,再等三年时间,埃门戈尔六世就可以摆脱. 摄政大臣阿尔瑙的制约,开始亲政。 当然,这是理想状態。 乌赫尔城堡的二楼,埃门戈尔坐在正中央的主座上,身后是一面巨大的黑黄格子旗,以及面色阴沉的阿尔瑙。 前来恭贺的廷臣先是看了眼阿尔瑙的脸色,发现摄政大人今天心情极差,便立马转变了態度,省去了繁琐的敬拜礼仪,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祝福的话语,便匆匆退了下去。 褪去青涩,已经慢慢成熟的埃门戈尔对此不以为意,依旧很开心。因为自己又长大了一岁。 只有角落里的乌赫尔主教面有忧色。 站在教会的角度,当然不希望乌赫尔出现一名强大的实权伯爵。但同样也不希望一名强势的摄政大臣篡位成功。 从风险规避的角度来看,倒向阿尔瑙一方是最明智的选择。但从利益回报的角度来看,支持埃门戈尔伯爵明显获利更大。 “现在只等时局变化,我就会做出选择。不过阿尔瑙应该已经急不可耐了吧” c 借著烛火,主教瞥见来了阿尔瑙阴晴不定的脸色,心里暗暗想道。 “教义中明確禁止弒亲,阿尔瑙应该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对埃门戈尔痛下杀手,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武力囚禁了。” 隨后,他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主教冠冕,微笑著走上前向伯爵行礼。 不同於其他人,身为乌赫尔教区的主教,他没有必要看阿尔瑙的脸色,或许也有可能是心中的怜悯心在作怪,他向伯爵行了全套礼数,事后还亲吻了小埃门戈尔的手背。 “可怜的孩子,如果你的姓氏不是乌赫尔,那么或许还能拥有一个愉快的童年。” 行礼完毕,主教默默退去,无视周围人的目光。 整套仪式结束后,阿尔瑙忽然开口。 “伯爵大人,您今天的课程还没有完成,按照计划,您现在应该在草地上学习骑术。” 埃门戈尔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他握紧了椅子扶手,指节微微泛白。但他没有发作,只是平静地转向阿尔瑙:“摄政大人说得对。我会去的。” 说完,埃门戈尔在所有人的目光中乖乖从座椅上起身,从后门走出庭院。 见此情况,阿尔瑙心中的不爽一下子消解了大半。 “看来是我多虑了,他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 遣散了宾客后,阿尔瑙一个人待在空空荡荡的大厅,心里突然没来由的生出一丝悸动。 他看了眼正中央的伯爵宝座,双脚不受控制的挪了过去。 坐上位置的一瞬间,阿尔瑙觉得自己的视野似乎被拔高了一倍,看任何东西都比之前清晰了不少。 “该死的,这位置怎么这么凉。” 靠上椅背后,他才发现椅子居然一片冰冷。 “那小子是怎么做到在这椅子上坐这么多年的?” 阿尔瑙站起身揉了揉自己的腰,看了眼埃门戈尔离去的方向,剎那间似乎想到了什么,嘆了口气。 这时,一名侍从跑了进来,按照惯例向他匯报这段时间伯爵领內的情况。 “什么?你说罗塞洛那傢伙还没出兵?” 阿尔瑙有些诧异,罗塞洛那傢伙给他的印象是忠诚能打,一调就动,现在怎么也学领地里的那些老油条一样听调不听宣了。 “再去给他一封信件,措辞严厉点,让他儘快行动。” 旁边的那名侍从用笔记录下阿尔瑙的命令,確认没有遗漏后,弯腰恭敬的退了下去。 得到命令以后,侍从首先来到文书房,让人根据大意写成一封官方口吻的信件,隨后又上呈给阿尔瑙看了一遍,盖上伯爵的纹章火漆,最后才交到信使手里。 信使这类工作以往轮不到侍从来干,但今天阿尔瑙却破例让他去送信。 “到了那里,你先探探罗塞洛的口风,看是不是真的有困难,如果他要军餉的话,一百枚银雷亚尔以內的可以答应。” 听到这话,侍从知道摄政大人已经做好了给钱的打算。 “果然天下黑鸦一般黑。” 侍从暗自嘀咕了一句,低著头跑开。 阿尔瑙惦记著从伯爵手里摄取更多权利,底下封臣则惦记著从封君手里弄到更多好处,二者本质上没有区別。 五天以后,米勒一行人基本摸清楚了棕熊的行动轨跡。 那头熊比他们预想的还要狡猾。它白天躲在西边山脊背阴处的密林里,那里有一片乱石堆,石缝间长满灌木,人钻不进去,熊却能在里面自如穿行。 傍晚时分,它会沿著一条固定的路径下山,先到溪边饮水,然后绕到羊圈所在山坡的下风向,趴在一处岩石后面,一动不动地观察。 米勒趴在地上仔细瞧著新鲜的粪便和脚印,面带思索之色。 旁边一名猎人蹲在那块岩石旁,压低声音说。 .. .. “这畜生真他妈狡猾,选的位置也刁钻,咱们在羊圈边上点的篝火它全看的见。” 另外一名猎人讚许的点点头。 “老爷让咱们猎熊是对的,这头棕熊显然已经盯上了羊群,必须儘早將它清理掉。” 米勒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山坡上被压倒的灌木。 “我猜这头棕熊在等一个捕猎的好机会,或许我们可以將计就计,將它引诱出来。” 米勒的话让另外两名猎人同时抬起头。 “將计就计?你是说————拿羊做诱饵?” 米勒点点头。 另外两人没有说话,脸上露出游移不定之色。 最后,还是其中一人看了眼四周,大著胆子说了出来。 “米勒,我可警告你,这件事是要担风险的,万一你的计划没有成功,老爷的羊却死了,到时候咱们可就完了————” “老爷应该不会计较这些吧?” “谁知道呢?天底下的贵族老爷们不都这样?” > .. 第167章 信使 第167章 信使 第二天,米勒思量再三,终究还是壮著胆子向李昂匯报了自己的想法。 “老爷,在山林里追捕难度太高,武器也施展不开。恰好那头棕熊一直对咱们的羊群念念不忘,不如將计就计,用一只老弱的羊將熊引出来。” 说完,米勒胆战心惊的站在原地,眼睛直视自己的脚尖。 “没问题,我只要最终的结果。” 一张熊皮的价格完全可以买到10只成年美丽奴羊,这笔买卖很划算,李昂没有理由不答应。 得到同意后,米勒悄悄鬆了口气。 走出门外,他向早已等待多时的同伴分享了这个消息。 “老爷答应了我们的要求。” 另外两名猎人没有料到事情竟然这么容易,试探性的问道。 “老爷没有提出別的要求?” “没有,老爷只说他要最终结果。” 米勒顿了顿,继续说道。 “所以我们接下来的计划必须小心谨慎,以確保万无一失。” 米勒走后的当天下午,李昂接到了老杰克的匯报,说外面有一名来自拉塞乌杜尔赫利的伯爵信使,据说还是摄政大臣阿尔瑙的侍从。 “阿尔瑙派自己的侍从亲自前来,看来是已经急了。” 李昂刚走出门外,想了想又转了回去,换上一套正式的衣服,脚上的布鞋也换成了硬邦邦的皮靴。 “外面没有別的人?”李昂隨意的问道。 “还有一个骑手模样的傢伙,跟在侍从身后。” 在中世纪,骑手和侍从虽然都配有战马,但二者的区別显而易见。 骑手在中世纪被称为rider,泛指有马的人,而侍从则被称为squire,是一个明確的等级身份,通常指那些跟隨骑士、接受训练、尚未受封的年轻贵族或富裕自由民子弟。 侍从往往出身更高,装备也更精良,未来有可能晋升为骑士。 李昂整理好衣装,迈步走出石屋。 门外站著两个人。领头的那位確实年轻,约莫十七八岁的样子,穿著一身链甲衫,左腰悬掛重型手半剑,右腰悬掛箭囊,身上背著一把锋利的短矛。他跨下骑著一匹黑色的战马,上面垫有皮质马鞍,外加一副米黄色褥套,一侧悬掛著乾粮和淡水,另一侧则是箭囊,里面装有数十根箭矢。 侍从身后那名骑手身上穿著一件旧皮甲,外面是褪了色的斗篷,跨下马匹比侍从的矮上半个脑袋,年纪也要大的多,眼神中透露著一股子稳重的味道。 李昂走上前微笑著迎接,而侍从和骑手早已先他一步下马,礼貌的弯腰寒暄。 不得不说,严格的等级制度还是有一定好处的,至少上下不会失序。 哪怕对方是神圣罗马帝国凯撒的侍从,见到正儿八经的骑士后也有义务行礼o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时,新教代表团和天主教代表团加起来涉及到16个欧洲国家,140个帝国邦国,和38个帝国城市。 当法国公使克劳德·德·梅斯梅斯伯爵入场时,发现在座的大部分参会者的爵位都是公爵往上走,国王多如狗,以至於每次发言时都要事先考虑礼节上合不合適,最后法国不得已率先提出了外交官制度,最终催生了现代外交中的“平等代表权”原则—一即无论国家大小强弱,外交使节在谈判桌上享有平等的地位和礼仪待遇。 侍从在见到李昂后,身体倾斜行弯腰礼,双目注视著李昂,保持立正姿势。 而骑手因为是平民身份,所以单膝跪地,左手下垂,右手捫心,目光落在李昂下巴或者脚部的位置。 “不愧是拉塞乌杜尔赫利出来的,连礼数都这么周全。” 李昂心里一边暗暗感概,一边说道。 “我是李昂·德·罗塞洛,德格伦的合法统治者,乌赫尔南境守备官,请问来者何人,所为何事?” 闻言,那名侍从起身,声音爽朗的说道。 “尊敬的大人,我叫佩雷·德·蒙特罗,是阿尔瑙大人侍从。” 蒙特罗(montero)这个单词来自於拉丁语中的山民(mintarius),据此李昂合理的推测,这位叫佩雷的骑士侍从的祖先或许来自山区,也有可能曾经就是山民也说不定。 另外,奥尔加尼亚也有位骑士叫佩雷,当初还和李昂並肩作战过,不过对方的姓氏是阿马特,二人应该没有什么关联,单纯就是名字一样而已。 在中世纪,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取名时都喜欢都喜欢从圣经、圣徒或者祖辈的名字里挑,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十个一佩雷、胡安、马丁、拉蒙、贝伦格尔———— 走在街上喊一声“佩雷”,能有三四个人同时回头。不过这倒也不稀奇,毕竟这个时代大多数人一辈子没离开过出生的山谷,能记住的名字也就那么几个。 “蒙特罗先生。”李昂点点头,“请进。” 三人进了石屋。老杰克已经麻利地端上麦酒和新烤的麵包,玛丽苏在一旁打下手,时不时为眾人添酒。 小黑狗爱德华见到陌生人后,本能的开始昂起脖子狂吠,结果被李昂瞪著眼睛骂了一句,现在正躲在狗窝里委屈的呜咽,红隼卡尔则在一旁耐心陪著自己的好朋友,鸟喙不停的啄著石灰质的外墙。 现在正是中午,李昂没有主动谈及阿尔瑙的意图,侍从和骑手也默契的相互敬酒,一顿大吃大喝,仿佛三人是多年未见的好友。 酒过三巡,气氛渐渐热络起来。佩雷喝得脸颊微红,话也多了些,开始聊起拉塞乌杜尔赫利的见闻。 “伯爵大人前几日刚过完12岁的生日,现在已经13岁了,嗨,时间过的可真快!” “佩雷大人做侍从多少年头了?”李昂附和著问,不料这一句话正好戳中对方的软肋。 佩雷闻言怔了怔,放下酒杯,回忆道。 “我父亲是上帕利亚斯的骑士,而我十岁便被送到阿尔瑙大人身边接受骑士训练,在这里我学会了谦卑,鸡叫时起床为大人餵马,夜晚月亮升起时为为大人巡视城堡,每天的睡眠不足七小时,而这种生活已经过了接近八年————” 佩雷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 “想来,真正快乐的日子应该在十岁之前,那时父亲的骑士侍从是我的剑术老师,母亲每天会在暖洋洋的太阳底下看著我训练,妹妹会为我递来清水,我可以使唤周围的所有人————” “大人,您醉了!” 身边那名骑手觉察到了佩雷言语之间的异样,急忙从身后將他扶了起来,向李昂说了声抱歉,隨后询问玛丽苏客房的位置。 “就在屋子后面,请跟我来!” 听到玛丽苏奇怪的英格兰口音,骑手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心中的疑惑更深。 “金色的头髮,高挑的身材,这名女僕不像本地人,可罗塞洛骑士从哪儿来的多余的钱去购买异国女僕的?” 想不通,根本想不通,刚好这时佩雷突然呕了一声,嚇的骑手连忙伸出手连忙伸出手扶住佩雷的肩膀,生怕这位年轻的侍从当场吐出来。 玛丽苏也嚇了一跳,赶紧侧身让开路,指著屋后方向结结巴巴地说:“就,就在后面,左手第一间,门开著。” 最后,骑手几乎是半拖半抱地把佩雷弄出了石屋。 而李昂此时还在回味刚刚佩雷述说的悲惨经歷。 .. “难怪这副身体的原主是个战五渣,原来自己的便宜老爹根本没有把自己送出去给其他贵族当侍从,自然无法接受到系统严格的训练,不仅如此,自己连个教父教母也没有,偌大天地间居然举目无亲。” 老杰克只当李昂被搅了吃饭的兴致不高兴,在旁边默默的收拾餐盘,小声劝慰道。 “老爷,城里来的人都是这样目中无人,不必和他们————” “目中无人?”李昂愣了一下,隨即笑了,“老杰克,你误会了。我可不是因为那个不高兴。” 他端起酒杯,把最后一口麦酒喝完,若有所思地说。 “我只是在想,我当初为什么没有被父亲送出去当侍从。” 老杰克停下手里的动作,抬起头看著李昂。 “老爷,您真想知道?” “怎么了?有什么难言之隱吗?” “这倒不是,不过————” “不过什么,有什么不能讲的?”李昂有些不耐烦。 老杰克闻言尷尬一笑,斟酌著措辞娓娓道来。 “老爵爷的確有这个想法,只是您当时过於特立独行。” “呃,准確地说,”老杰克清了清嗓子,“您七岁那年,老爵爷带著您去拜访贝尔纳骑士,想商量把您送到对方身边当侍从。结果您当著贝尔纳骑士的面,把人家养了三年的一只猎犬踢了一脚,还,还往人家的水池里吐了一口唾沫。” 李昂:“————” “后来老爵爷又带您去见过其他几位骑士和低级贵族,”老杰克继续说,语气越来越谨慎,“您要么是坐在椅子上晃腿,要么是盯著人家女儿看,要么是直接打瞌睡。 最严重的一次,您当著一位男爵的面问人家您这鬍子怎么一边长一边短,把那位男爵气得当场离席。” 李昂沉默了片刻。 “这些事,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杰克乾笑一声:“那时候您还小,可能记不太清了。不过老爵爷倒是记得很清楚,每次喝完酒都会念叨一那小子七岁就把我的脸丟尽了,八岁就能把我气得摔杯子,九岁————” “难怪之前贝尔纳一直跟我不对付,原来我小时候得罪过人家,不过记仇也不用记这么久吧?” 李昂乾咳了一声,草草的把这件事揭了过去。 “好吧,那我们换个话题,你说阿尔瑙这次的目的是什么?” “应该是催促您儘快出兵。” 老杰克思索了一会儿,给出答案。 “没错,”李昂面色兴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计划顺势拿下圣克里蒙斯山南边的萨连特,然后让伯爵大人將这座村庄册封给我。” “这————”老杰克迟疑了一会儿,“您有南境守备官的职位,按理说即使不向上请示,伯爵也会答应。只是阿尔瑙那边恐怕不好对付,您或许会因此得罪他。” “这倒没有关係。” 李昂知道原来的歷史上阿尔瑙並没有篡位成功,最后的结果是埃门戈尔六世成功上位,所以打心底就没打算依靠这位摄政大臣。 “如果我真的想钻营一番,现在向伯爵表忠心才是最好的选择,兴许还能混个从龙之功。” 直到当天傍晚,佩雷才终於捂住脑袋昏昏沉沉的醒来,刚睁开眼的一瞬间就意识到自己误了事。 “该死的,我明明没有喝多少酒,为什么会醉?” 他不由的怀疑到李昂身上,但实在想不通对方这么做的目的。 他在四周检查了一圈,装备整整齐齐的掛在墙上,文书没有遗失,战马安静的待在马棚,一切和刚来时一样。 “算了,也可能是最近太累的缘故,罗塞洛没有理由害我。” 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他叫来骑手,二人拿出阿尔瑙的信件,恭敬的递交给李昂。 “伯爵大人希望您能够儘快出兵,探查清楚边境的情况,如果进展顺利,伯爵大人还另有赏赐。” 李昂没有理会对方客套的说辞,开门见山的讲出了自己的要求。 “我需要一百枚银雷亚尔的开拔费,以及事后伯爵同意將萨连特册封给我的承诺。” 佩雷愣了一瞬,有些不知所措。 李昂则继续说道。 “萨连特属於边境收復地,按照教会和世俗领主的约定,任何从异教徒手中夺回的土地,只要经过上级封君册封和教会的祝福,就归收復者所有,从原则上来说,我的要求没有问题。” “当然,开拔费我可以做出让步。” 说完,他注视著佩雷,等待对方答覆。 过了约莫一两分钟,身后那名骑手建议道。 “尊敬的罗塞洛骑士,这件事事关重大,我们两个都无法作主,必须回拉塞乌杜尔赫利询问一下伯爵大人。” “那好,我等你们的好消息。” 李昂知道他们口中的伯爵大人只是个橡皮章,现在真正作主的依旧是阿尔瑙,不过嘴上还是以伯爵为主。 佩雷如释重负地鬆了口气,连忙点头:“爵士说得对,这事確实需要伯爵大人亲自决断。我们这就启程,儘快给您答覆。” 李昂点点头,亲自送两人到门口。 翻身上马时,佩雷忽然勒住韁绳,回头看向李昂。 “罗塞洛爵士,”他的声音比之前低了些,“我能问一句————您为什么要萨连特?那地方我听说过,穷山恶水,一共也就二三十户人家,种不出什么好东西。” 李昂没有立刻回答,他望著远处暮色中的圣克里蒙斯山轮廓,沉默了片刻。 “因为它在我家门口。”他说,“与其让它一直落在异教徒手里,时不时给我添点麻烦,不如拿下来,一劳永逸。” 佩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没再多问。他一夹马腹,黑色的战马迈开步子,沿著村道向东北方向奔去。骑手紧隨其后,那匹矮了一头的马跑起来却意外地稳健。 李昂站在门口,看著两人的身影渐渐融入暮色。 老杰克从身后走过来。 “老爷,您说他们会答应吗?” “会。”李昂转身往回走,“一百枚银雷亚尔换一个边境小村,对阿尔瑙来说不亏。他又不用出兵,不用死人,只用盖个章、写封信,就能让一个封臣主动去啃硬骨头,这种好事,他巴不得多来几桩。” “那万一他不答应呢?” “不答应?”李昂笑了笑,“那我就继续秋播,继续准备,继续等消息。反正急的不是我。” 老杰克愣了一下,隨即也笑了。 “老爷高明。” 李昂摆摆手,“米勒那边怎么样了?派人问过没有?” “傍晚刚回来的人说,米勒他们已经確定好了动手的位置,就在西边那片缓坡。等风向对,就动手。” “好。”李昂点点头。 (卡文实在卡的厉害,好不容易才憋出来) > .... ... 第168章 熊首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68章 熊首 第168章 熊首 “米勒,老爷昨晚问我们什么时候动手,我说不出来確切的时间,只告诉老杰克要等风向。” “你说的没错!” 米勒没有听出对方话里话外的焦急,仍然自顾自的打磨武器。 最后,那人实在急不可耐,拽了拽米勒的肩膀,说道。 “可咱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拖下去,老爷那边会责罚的。” 闻言,米勒深深看了他一眼,甩开对方的手,儘量心平气和的解释道。 “胡安,我是猎人,你也是猎人,应该知道风向在狩猎中的重要性。” “这段时间一直盛行西风,人的味道会顺著风向吹到熊鼻子里,即使我想狩猎,也不可能成功。” 米勒嘆了口气,略有些失望的摆了摆手。 “欲速则不达,咱们一辈子打猎就和赌博一样,十赌九输,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说罢,米勒蹲在一旁,默默擦拭著猎弓的弓弦,偶尔抬头看一眼远处的山脊,沉默的像块石头。 胡安来的时候满心欢喜,结果反倒討了个没趣,让让的笑了笑,默默走出门外。 见周围没人,米勒的妻子嗔怪道。 “你刚刚不应该用那种语气说话,胡安也是好心————” “正因为他是好心,所以我必须泼一盆冷水。”米勒依旧固执己见。 妻子嘆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饭好了。”她转身走向灶台,“吃完早点歇著。” 米勒应了一声,却没有动。他的目光依旧落在远处的山脊上,像是在等什么。 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他才收起猎弓,慢慢站起身。膝盖“咔”地响了一声,他皱了皱眉,捶了捶那条跛腿。 “这鬼天气。”他低声骂了一句。 另一边,石屋內,老杰克正拿著一沓莎草纸向李昂匯报秋播的进程。 “老爷,秋播目前已经进行了三分之一,今年您自营地里面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和大麦,占播种的百分之六十,剩下的一部分是黑麦和燕麦,这两种作物耐寒耐旱,万一今年冬天气候异常,粮食也不至於颗粒无收。” “嗯,”李昂点了点头,示意老杰克继续说。 “农奴和自由农只要交齐税赋,就能自由决定耕地里该种植哪些作物,领主没有理由干涉,但我还是儘量劝说他们多元化种植,不要把来年所有的希望寄託到单一作物上,那样抗风险能力太弱。 老杰克舔了一下手指,翻到下一页。 “根据我的粗略统计,德格伦目前有八百亩熟田和四百亩生田,生田全部是新开垦出来的土地,粮食產量恐怕只有正常耕地的一半,预计两三年后才会慢慢变得適合耕种。” “那明年的粮食產量能自给自足吗?” 李昂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这段时间德格伦的人口大量涌入,但问题是耕地没法跟人口一样蹭蹭往上涨,所以短时间內出现粮食缺口是必然的。 犹豫了一瞬,老杰克最终肯定的答道。 “能!” 他在李昂面前摆出了一组数据,德格伦原来有294人,减去战死和意外死亡的,还有280人。 成年男性每天消耗两磅粮食,老人小孩妇女一磅到一点五磅,粗略计算,280 人一天需要粮食500磅。 但实际上,因为农奴通常会掺著豌豆,鹰嘴豆一起吃,所以消耗的粮食应该更少。 如此算来,一年365天,需要的粮食总计为182500磅。 另外,德格伦有1200亩耕地,每亩耕地需要种子100磅,总计是120000磅。 將所有口粮和种子粮加起来,不考虑领主税收的情况下,要可持续的养活280 人,一年需要三十万磅粮食。 而根据今年夏收的数据显示,德格伦原先八百英亩耕地总共產出了二十五万磅粮食。 按照种一收三的標准,一英亩土地种下一百磅种子,收上来三百磅粮食,然后再乘以八百,差不多也是这个数字,说明一年二十万磅的粮食產量不是偶然性的。 而新开垦的土地有四百英亩,同等数量的种子种下去,產量要打个对半的折扣,最后估计只有六万磅,两两加起来,刚好满足三十万磅的份额。 “那这岂不就意味著明年收不上来赋税。” 李昂想了想,根据老杰克的估算,明显一整年的粮食產量和消耗基本持平,如果继续按往年的標准收税,领民指不定就要饿肚子。 “不,不,不!老爷,你忘记了,我们春夏还可以再种一季!” “哦!对了,领地里有蓄水池!”李昂恍然大悟。 “没错,秋冬是巴塞隆纳的雨季,蓄水池可以帮我们把雨季多余的降水留存到乾旱的夏季,这样或许就能多种一季耐旱的黑麦或者其他作物,所以我想按照往年的標准收取税赋应该也没问题。” “不过收取赋税的时间可能要调整一下。”老杰克皱著眉头想了想,说道。 “以往我们实行一囿制,只种一季冬小麦,一般是八九月份种植,来年六月收穫。” “但现在可以种两季粮食,不能再按一囿制的办法来了。” 李昂知道中世纪的欧洲依次出现了一囿制,两囿制,最后发展出成熟的三囿制,但他对这些全都是一知半解。 而且歷史上,三囿制仅在法国及周边受温带海洋性气候影响的地区实行,而巴塞隆纳常年受西风吹拂,属於地中海气候,三囿制在这里行不行得通还得另说。 所以他没有贸然发言,打算先听听老杰克的想法。 老杰克翻过一页莎草纸,上面密密麻麻画满了只有他自己能看懂的符號。 “老爷,两囿制在巴塞隆纳其实已经有人在试了,但规模全都不大,可供咱们借鑑的例子也不多。”他用炭笔在纸上画了两个圈,“简单说,就是把耕地分成两块,一块种冬小麦,一块休耕,来年轮换。休耕的那块地可以种点豆子或者芜菁,这样做既能养地,也能多收一茬。” “那三囿制呢?”李昂问。 老杰克摇了摇头:“三囿制需要更湿润的气候,咱们这儿很难。秋冬虽然雨水够,但春夏却於旱得厉害。如果强行把一年分成三块,夏天那块地根本长不出东西,反而得不偿失。” 李昂点点头,心里大致有了数。 “那你打算怎么改?” “我想这样,”老杰克指著纸上的圈,“咱们现在有一千二百亩地,分成两囿。一囿六百亩,种冬小麦和冬大麦,秋天种,夏初收。另一囿六百亩,春天种春小麦、燕麦、豌豆这些,秋天收。两囿轮著来。” “那休耕呢?” “休耕的地可以少一点,比如每囿划出几十亩专门用来养地,种豆子或者芜菁,翻进土里当肥料。”老杰克顿了顿,“当然,这样种出来的粮食可能比不上一囿制收得多,但十分稳当。万一哪年气候不好,也不至於颗粒无收。” 李昂沉默了一会儿。 “这样算下来,明年的赋税···...” “老爷放心。”老杰克笑了笑,“就算按照两囿制的办法来,咱们收的税也不会比今年少。首先是耕地面积扩大了,其次收穫的次数由一次变成了两次。只“只是什么?” “只是农奴们可能不太乐意。”老杰克收起笑容,“他们习惯了原来的种植模式,贸然提出改动的话恐怕会有怨言。所以必须得慢慢来,先让几户胆大的试试,等到收成好了,自然有人跟著学。” 李昂点点头。 “那就按你说的办。先从你信得过的那几户开始试,今年冬天就种豆子养地。明年收成好,多赏他们几磅粮食。” “是,老爷。” 老杰克又翻了一页,正准备继续匯报,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罗杰推门而入,喘著粗气。 “老爷,米勒那边来人了!” 李昂站起身:“怎么说?” “风向变了!”罗杰看起来心情大好,“米勒说明天傍晚会吹南风,到时候他们就会去西边的山上猎熊。” “为了这头熊我等了这么久,也该有著落了!” 李昂鬆了口气,他刚刚还以为是有什么大事发生,结果原来是为了猎熊。 “听说有的人会把熊的脑袋掏空,放在特製的药水里浸泡,最后製成价值不菲的装饰物,不管是售卖还是掛在客厅都格外有面子。” 李昂心里想著,觉得自己或许也可以尝试一下。 第二天傍晚,南风如约而至。 李昂站在村口,身后跟著罗杰和四个守备队的老兵。每个人都带了弓和短刀,罗杰还多带了一把標枪。 米勒从山坡上走下来,身后跟著胡安和另外一名猎人。三人都穿著灰褐色的粗麻衣,脸上涂了泥巴,腰间別著短刀和匕首,背上背著猎弓。 “老爷。”米勒走到李昂面前,躬身行礼,“都准备好了。” 李昂点点头,没有多问。 一行人沿著山脊向上走。米勒小心谨慎的走在最前面,每一步都像踩在蛋壳上一样。胡安跟在后面,目光仔细打量著周围的环境。罗杰和其他人护在李昂周围,保持著一箭之地。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米勒停下脚步。 他蹲下身,指了指前方。 李昂顺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片缓坡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开阔。坡底是一片乱石堆,石缝间长满灌木,人钻不进去。坡顶是一道断崖,崖下是一片平坦的坡地。 “那头熊就在乱石堆里。”米勒压低声音解释道,“等它出来吃羊,我们从三面包抄,把它往断崖那边赶。” “羊呢?” “在那儿。”米勒指向坡地中间的一块大石头。 李昂眯起眼睛瞧了半天,终於看见一只老弱的母羊被拴在石头上,正在不安地咩咩叫。 “它大概什么时候出来?” “快了。”米勒抬头看了看天色,“天快黑了,它该出来找吃的了。” 话音未落,乱石堆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所有人的呼吸都停了一瞬。 一头巨大的棕熊从乱石堆中缓缓探出头来。 它先是警惕地扬起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南风从山坡吹向乱石堆,把羊的气味、人的气味全都吹向了相反的方向。熊什么也没闻到,但它那双小眼睛里依然闪烁著警觉。 米勒屏住呼吸,右手慢慢抬起,做了个下压的手势所有人都蹲下身,藏进灌木丛和岩石后面。 李昂趴在一块巨石后面,只露出半只眼睛。他看见那头熊终於从藏身处完全走了出来,那头熊比想像中更大。即便四肢著地,肩高也接近普通人的腰际。棕褐色的皮毛在暮色中泛著暗光,肩胛骨隨著每一步起伏耸动,像两座移动的小山。 它朝那只拴著的羊走去。 熊偶尔停下来,竖起耳朵听一听周围的动静,再继续前进。那只羊已经嚇得不敢叫了,四条腿发抖,缩在石头旁边瑟瑟发抖。 五十步。四十步。三十步。 米勒的手缓缓抬起,然后猛地向下一挥。 三支箭同时从三个方向飞出。 一支射向熊的后腿,一支射向肩胛,一支射向脖颈。这是米勒他们商量好的,不求一箭毙命,只求激怒它,把它往断崖那边赶。 第一支箭射中了后腿。熊发出一声震天的怒吼,猛地转身,一口咬向那支扎在腿上的箭杆,咔嚓一声咬断了。 第二支箭擦著肩胛飞过,在皮毛上划出一道血痕。 第三支箭,即胡安射出的那支正中脖颈侧面。 棕熊彻底被激怒了。它直立起来,足有两人高,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那双小眼睛在暮色中闪烁著疯狂的凶光。 它朝离它最近的罗杰冲了过去。 “快跑!”米勒大喊。 罗杰转身就跑,沿著事先设计好的路线,往断崖的方向狂奔。 胡安从侧面又射出一箭,正中熊的侧腹。熊怒吼一声,暂时放弃了罗杰,转身朝胡安扑去。 胡安也跑。他的路线和佩德罗不同,但二人方向一致的跑向断崖。 棕熊追了几步,忽然停下,转过身,朝那只拴著的羊衝去。 它要抢羊! 米勒脸色一变。如果它抢到羊,很可能会叼著羊退回乱石堆,那今天所有的准备就全白费了。 他猛地站起身,从藏身处衝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嘿!嘿!畜生!” 他从腰间抽出短刀,狠狠砸向熊的后背。短刀砸在熊的脊背上,弹开,落在地上。 棕熊停下了脚步。 它转过身,看见了米勒。 那双小眼睛里,怒火和杀意几乎要溢出来。 米勒站在原地,没有跑。 他知道自己跑不过熊。他那条跛腿,连正常走路都费劲,怎么可能跑得过这头四五百斤的巨兽? 但他也不需要跑。 他只需要—一站在那里,让熊朝他衝过来。 “米勒!”胡安的喊声从远处传来。 棕熊动了。它朝米勒冲了过来。每一步都震得地面微微颤抖,那张血盆大口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就在熊距离米勒不到十步的时候,米勒猛地向旁边一滚。 他滚进了身旁一个浅坑里坑不深,但刚好能让他藏进去,让熊从他头顶扑过去。 棕熊来不及转向。它庞大的身躯从米勒头顶越过,惯性带著它继续往前冲一前方三丈,就是断崖。 一声悽厉的惨叫划破暮色。 然后,一切归於寂静。 米勒从浅坑里爬出来,瘫坐在地上,大口喘著粗气,脸上全是汗和泥巴。 胡安和罗杰跑过来,把他从地上拽起来。 “你他娘的————”胡安骂了一句,声音发颤。 罗杰已经跑到断崖边,探头往下看。 “死了!摔死了!” 李昂从藏身处走出来,慢慢走到断崖边。 暮色中,峡谷底部,那头棕熊的躯体一动不动地躺在乱石间,像一块巨大的、暗褐色的石头。 “这悬崖不见得有多高,下面全是草,熊是怎么摔死的?” “不知道,兴许是撞到头了也说不定。” amp;amp;gt; .... .. 第169章 倒霉熊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69章 倒霉熊 第169章 倒霉熊 次日,李昂吩咐几个胆大的农奴將山崖下的熊尸抬回来,发现果然摔到了脑袋。 他一边检查伤口,一边骂骂咧咧道。 “该死的,倒霉熊不是停播了吗,这熊脸都破相了,我还怎么做熊首。” 只见棕熊左耳处凹陷了进去,上面凝固著暗红色的血跡,看起来好不瘮人。 旁边的老杰克有些疑惑。 “老爷,什么是tinport?” 老杰克以为李昂说的是拉丁文,於是解释道。 “运输时为了避免破坏熊的皮毛,所以我们只能就地將尸体分割成许多小块,然后让人扛回来。” 李昂起初有些愣神,后来想了想,才明白老杰克的意思。 停播的发音和port非常相似,並且有运输的意思,现代英语中port这个词缀也经常出现,比如进口是import,出口是eport。所以合理的推断,老杰克或许是听岔了。 “算了,乾脆將错就错吧,反正即使我解释了他们也不会懂。” 事后,李昂將分割熊肉的事情通通甩给了老杰克和罗杰,自己则抱著硕大的熊脑袋找到了上次在奥利亚纳捡回来的皮匠托雷。 “虽然我也不清楚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熊首,但想来皮匠应该会做这种事情。” 巴斯克山民们一直有將动物脑袋做成装饰品以彰显自己勇武的传统,李昂之前在安道尔见过一回。那些由麋鹿头製成的装饰物摸在手里空空的,分量很轻,眼睛被挖去换成了木製眼球。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他猜测山民在打到猎物后,会取下头颅先將里面挖空,隨后进行醃製。因为眼球容易腐烂,所以不得不换成木製的。 如是想著,李昂心里顿时就有了底。 “看来这件事也不难,兴许我自己就能办到。” 不过,最后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將熊首交到了托雷手里,李昂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在自己不懂的事情上绝对不贸然插手。 托雷接过那颗硕大的熊脑袋,双手一沉,差点没抱住。他连忙用膝盖顶住,仔细端详起来一脑袋摔得確实不轻,左耳根处凹陷进去一块,皮毛上沾满乾涸的血跡,但好在大部分皮肉还算完整。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端详一头熊的脑袋,他顾不得血腥味,抱在手里伸长了鼻..... 子闻了一下。 “什么味道?” 李昂好奇的问。 “一股松脂和尿液混合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发霉的碗豆粥里掺了树皮。” “好吧————” 闻言,先前跃跃欲试的李昂顿时没了兴趣,转而开始询问正事。 “我希望將它做成一个装饰品掛在墙上,你能办到吗?” 托雷抱起熊脑袋左右看了一下,底气十足的回应道。 “当然能,老爷,不过就是需要一点时间,还有一些盐巴。” 他怕李昂不理解,继续解释道。 “首先得把皮完整剥下来,头骨里的肉和脑子全掏乾净,再用盐醃上。” “等皮醃好了,头骨也得煮,为的是把油脂煮出来。然后————” 他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把皮重新蒙回头骨上,里面塞满乾草或者碎布,撑出原来的形状。眼睛得换成用木头刻的眼珠子,或者用石头磨。最后阴乾,就好了。” 李昂听得很认真。 “需要多少盐?” “越多越好。”托雷老实回答,“至少得把整张皮醃透,如果少了就会烂。” 李昂点点头:“盐的事找老杰克,还需要什么?” 托雷想了想:“细麻绳,缝皮用的。还有————乾净的乾草,越多越好。木头刻眼睛得用硬木,最好有紫杉或者橡木边角料。” “紫杉?”李昂挑了挑眉,“那是做弓的好材料。” 托雷咧嘴笑了:“老爷,熊的眼睛就那么大,一小块就够了,如果没有的话用普通杉木也行。” “行了行了。”李昂摆摆手,“给你找,还有吗?” “暂时就这些。”托雷把熊脑袋小心翼翼地放在旁边的木案上,“等开始做了,缺什么我再跟您说。” 李昂点点头,转身要走,忽然又停下。 “多久能做好?” 托雷想了想:“剥皮去肉大概需要两天,醃皮的话要半个月,至於煮头骨一天就能干完,然后再醃头骨去油,又得十天。最后蒙皮整形阴乾,至少一个月。拢共————”他掰著手指算了算,“一个半月吧。” 李昂沉默了一会儿。 “一个半月后,差不多就要入冬了。” 托雷没明白他的意思,只是点点头。 李昂没再说什么,走出了工棚。 然而,当他迈步走出皮匠作坊的一剎那,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忽然响起,这让李昂不禁有些奇怪。 “不会打猎也能得经验吧,要真是这样,谁还费尽心思去杀人啊。” 他一边胡思乱想,系统提示音也越来越清晰。 “滴!狩猎完成,获得猎人特质!” “什么鬼?” 李昂有些莫名其妙,心想之前不是骑砍系统嘛,现在怎么ck3也来了,这下子窜台了呀。 抱著怀疑的心態,他尝试点了两下猎人的图標,发现居然真能打开。 隨后,他发现猎人特质分为三个等级,依次是新手猎人,猎人,狩猎大师。 新手猎人提供1点智力,1点力量,以及2点健康的加成,而他现在就处於这个等级。 別的属性他都明白,唯独对这个健康有些摸不著头脑。 “难不成可以增加我的寿命?” 联想到《十字军之王》中,健康確实与寿命掛鉤,於是李昂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总之是一件好事!” 他拉开自己的属性面板,察看获得加成后的属性点。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等级:1v7(0/400) 力量:12(+3) 敏捷:11 智力:5(+1) 魅力:12 自由属性点:0 先前雄狮的称號为他提供了两点力量加成,如今猎人特质又提供了一点,一套组合拳下来,力量属性直接来到15点。 李昂忍不住挥动拳头试了试,发现发现拳头破空的声音都比之前响了几分。他隨手抓起院子里的一块木柴,稍一用力,那根手腕粗的柴火咔嚓一声断成两截。 “嘶—”李昂倒吸一口凉气,低头看著自己的手。 十五点力量。这是什么概念? 他记得刚穿越过来时,这副身体的力量只有九点,连挥剑都费劲,刚开始连罗杰都打不过。 不过,现在嘛———— 李昂突然有种想找人对练的衝动。 “老爷?”玛丽苏从屋里探出头,看见李昂手里断成两截的木柴,愣了愣,“您———— 您要劈柴?我去拿斧子一” “不用。”李昂把木柴扔到地上,拍了拍手上的木屑,“隨便试试手,把罗杰叫出来,说我有事找他。” 玛丽苏哦了一声,缩回屋里去了。 “老爷,您找我?” 罗杰看著地上断成两半的柴火,有些不明所以。 “来!罗杰,去把仓库里的木剑拿来,咱们俩练练!” 罗杰挠了挠头,转身去了仓库。 不多时,他抱著两把木剑回来说是木剑,其实就是两截打磨过的硬木棍,一头削出剑柄的形状,裹著粗麻布防滑。这玩意儿打在身上照样疼,但不至於伤筋动骨。 李昂接过一把,掂了掂分量。 十五点力量加持下,这把平时用著刚刚好的木剑,现在轻得像根树枝。 “老爷,咱们说好了,点到为止。”罗杰摆出起手式,剑尖斜指地面,半开玩笑式的说道。 话音未落,李昂的剑已经劈了过来。 .... 罗杰眼神一凝,侧身闪避,同时手腕翻转,剑尖刺向李昂的肋部。这是他的拿手好戏,闪避反击,一气呵成。 但这一剑刺空了! 李昂的动作比上次快了一大截。他劈出的剑在半空中生生顿住,隨即横移,刚好挡在罗杰的剑路上。 “砰!” 两把木剑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声。 罗杰虎口一震,手里的剑差点脱手。他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看向李昂。 李昂也在看他,嘴角微微上扬。 “再来。” 罗杰咬咬牙,深吸一口气,重新摆好架势。 这一次他不敢再轻敌。脚步移动更加谨慎,剑势也收了三分,留足了变招的余地。 两人在院子里你来我往,木剑碰撞的声音噼啪作响。 玛丽苏站在门口,看得目瞪口呆。爱德华趴在她脚边,歪著脑袋,搞不懂这两个人类为什么要把木头敲得那么响。卡尔站在院墙上,偶尔叫一声,像是在给李昂加油。 五十招后,罗杰终於找到一个破绽,一剑刺向李昂的肩窝。 李昂没有躲。 他硬生生受了这一剑,同时右臂猛地发力,一剑扫向罗杰的腰侧。 “砰!” 两把木剑几乎同时击中对方。 罗杰捂著腰倒退两步,齜牙咧嘴地倒吸凉气。李昂也揉了揉肩膀,但脸上全是笑意。 “老爷————”罗杰喘著粗气,目光惊疑不定,“您,您这力气,怎么突然大了这么多? “,李昂没有回答。他把木剑插在地上,活动了一下肩膀。 “我也不清楚。”他说,“再来一轮?” 罗杰连连摆手:“不来了不来了!再打下去,明天我这腰就別想直起来了。 ,李昂哈哈大笑。 玛丽苏从屋里端出两碗水,两人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个乾净。 “老爷,”罗杰擦了擦嘴,终於忍不住问,“您这进步也太快了。上次咱们对练,我还得收著力气怕伤著您。这回,这回我得拼尽全力,还差点被打趴下。” 李昂看了他一眼,没有正面回答。 “人总是会进步的。”他说,“行了,把剑收回去吧。对了,弗兰德那边有消息吗?” 罗杰摇摇头:“还没。他们这次去的是巴斯克山区,路途遥远,估计还得几天。” 李昂点点头,没再多问。 他看著远处渐渐暗下来的山脊,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我记得前世游戏中有一个特质叫立志的剑客,不知道触发条件是什么,难不成是练剑?” 李昂端详了一下手上的木剑,隨后摇摇头。 “不可能,如果真是的话,那么早就该触发了,不过也有可能是跟对练的人有关,如果对方是一名剑术大师的话————” “对了,怎么没看见老杰克。” 李昂突然想到以前这个时候老杰克都会在庭院里晒太阳,於是扭头问屋檐下的玛丽苏。 “管家大人最近可忙了,听说要农田改制,还有什么二囿制之类的————” 玛丽苏一边收拾著地上的碎木屑,一边答道。 李昂点点头,心想也是。 两囿制听起来简单,但真要推行起来,涉及每家每户的地块划分、休耕轮作的顺序、 新作物的试种安排,桩桩件件都是麻烦事。老杰克这把年纪了,还得亲自下地跟那些固执的老农奴磨嘴皮子,確实不容易。 “幸好我之前给老杰克安排了吉姆这个帮手。” “吉姆,你的伤势还没完全好,快回去,这里交给我。” 老杰克此时正眯著眼睛凑在桌子前算数。 劝农奴轮耕这件事並不难,在领主绝对的权威下没人敢违背,真正有技术含量的还是管理工作。 老杰克必须算清楚每一季种多少亩地合適,哪些土地用来轮耕。 事实上,这些计算並不难,放到现代几乎就是小学数学题。 ..... 但问题是11世纪的巴塞隆纳还没有广泛使用阿拉伯数字,老杰克现在用的仍然是罗马数字和传统的算盘计算法。 这也就导致他的计算方式非常复杂並且繁琐,许多现代数学中干分简单的步骤在这个时期可能要反覆研究很长时间。 比如比如要计算一千二百亩地的两囿轮耕分配,老杰克得先在木板上用罗马数字写下“mcc”(1200),然后除以二,得到“dc”(600)。这还算简单。 但要计算六百亩地里种多少冬小麦、多少冬大麦、多少黑麦和燕麦,每个品种的种子用量、预期收成、留种比例————这就复杂了。罗马数字没有零,没有小数点,乘除运算全靠掰著手指头一步步推演。 老杰克面前摆著三块木板书板,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i”“v”“x”“l”“c”“d”“m”这些字母,还有只能他自己看得懂的一些符號。旁边放著一个算盘,算盘不是中国那种上二下五的算盘,而是罗马式的算板,上面刻著槽,槽里放著可以滑动的小石子。 他一边拨弄石子,一边在木板上刻数字,嘴里念念有词。 吉姆站在旁边,一只胳膊还吊著绷带,另一只手拿著一块炭笔,等著帮老杰克记录结果。 “管家大人,您歇会儿吧,我来算。” 老杰克头也不抬:“你算?你会算吗? ,吉姆张了张嘴,没说话。 他確实不会。他认识的那些数字还是罗杰抽空教的,目前也只能勉强能看懂帐本上的数字,真要让他做乘除,一准儿抓瞎。 “那您教我吧。”他诚恳的说,“以后这种活总得有人帮您分担。” 老杰克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了吉姆一眼。这个年轻人脸上带著点憨厚的认真,眼睛里没有那些老农奴常见的狡黠和算计。 “你想学?”老杰克问。 吉姆点点头。 老杰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指了指旁边的木板。 “坐那儿,先学认数字。” 李昂站在门口看著这一幕,思考著自己要不要教他们阿拉伯数字。 ..... 其实这件事早在公元10世纪就有人做过了,並且还是当时的教皇西尔维斯特二世,这位热爱数学的教皇名叫赫伯特·奥里亚克,他在967年曾访问巴塞隆纳公爵,在当地的维克修道院学会了阿拉伯数字。 他是当时欧洲最早了解並传播阿拉伯数字的人之一,但可惜的是没人会听一位教皇来讲异教徒的知识,为此西尔维斯特二世遭到了不少非议,推广阿拉伯数字的设想最终不了了之。 “贵如教皇都难以推行下去,我能成功吗?” 李昂不禁陷入思索。 (友友们新年快乐,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追更和支持!) ..... .... 第170章 巴塞隆纳的雨季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70章 巴塞隆纳的雨季 第170章 巴塞隆纳的雨季 “该死的,这雨怎么说下就下!” 蜿蜒的山道上,两旁是苍翠欲滴的高大乔木,卡特和弗兰德並肩行走在泥泞道路中间,衣服的下摆布满泥点,脸上的表情有些幽怨。 “早知道就在奥利亚纳待一晚上了。” 亚恩走上前来,无奈的说道,身上披著一件深褐色的蓑衣。 放眼望去,亚恩身后跟著一串长长的队伍,足足有35人,他们拖家带口,大包小包的在路上蹣跚。 回头看了一眼,亚恩继续说道。 “我们没有准备雨具,导致大部分人只能临时披一块皮料在身上,或者乾脆淋雨,虽然山民的身体素质强悍,但这样下去我担心有人会感染风寒。” 亚恩的担忧不无道理,卡特和弗兰德两人千辛万苦从深山里拐来了这么多移民,绝对不想在路上发生减员。 “我记得前面不远处是弗朗西斯科的家,你还有印象吗?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卡特想了想,问道。 “当然,向西穿过一道山坳就是了,几个月前老爷在这里购买了五只美利奴羊。” “那就对了!” 卡特转过头,兴奋的向一脸疑惑的弗兰德解释道。 “前面有熟人,我们去那里避雨。” 弗兰德並不在平这些小事,他现在仍然沉醉在酒馆里风味独特的酒香和妓女雪白的胸脯中,点点头表示同意。 “弗兰德做事心狠手辣,喜欢挥霍和享乐,以后在德格伦指定要惹出不少麻烦。” 亚恩在背后偷偷瞥了一眼这个身材高大,顶著地中海髮型的傢伙,心里如是想道。 不久后,眾人跟隨卡特来到弗朗西斯科的茅草屋门口。 面对乌压压的人群和规模庞大的队伍,不明真相的一家人嚇坏了。弗朗西斯科以最快的速度穿戴上装备,抓起战斧守住大门,妻儿则被藏到了乾草堆里。 “弗朗西斯科!是我,德格伦的卡特!” “卡特?” 弗朗西斯科疑惑的探出头,发现外面站著的一人,模样和声音跟记忆里的卡特一模一..... 样,正微笑著朝自己招手。 “后面那人长的好像亚恩。” 他小声嘀咕了一句,將门推开一丝狭窄的缝隙,胆战心惊的瞥了一眼,朝外面大喊道0 “卡特,你带这么多人过来干什么,罗塞洛大人呢?” 卡特和亚恩都是农奴出身,理解这种刻在骨子里的谨慎,更何况他们自己也觉得贸然来访確实有些不妥,所以表现的格外坦诚。 “我们正要赶回德格伦,结果路上下雨,你看————” 弗朗西斯科的自光越过卡特和亚恩,最后落在了那群湿漉漉的人群身上,还有几头驮著行李的瘦驴。 “好吧!”他最终鬆口。 “不过我这里空间有限,可容不下你们这么多人。” “没事没事,雨一停我们就走。” 得到弗朗西斯科的同意后,卡特立马喜笑顏开,招呼著大家钻进茅草屋隔壁的木棚,其中一个山民低声抱怨道。 “这要放在以前,我早就一斧子给他砍了,也就是现在————” 只是刚说到一半,他的自光就立马对到了弗兰德凶狠的眼神,顿时低下头不敢作声,假装在忙別的事情。 11世纪的巴塞隆纳没有雨伞这个东西,自从罗马帝国灭亡后,雨伞等一系列雨具全都完全消失断代。 从公元6世纪开始,因为帝国灭亡,蛮族入侵,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遮阳伞和雨伞在接下来的一千年间逐渐在欧洲销声匿跡。 直到16世纪文艺復兴时期,小型昂贵的女性遮阳伞才重新在欧洲流行起来,这有可能是受到通过陆路贸易传来的亚洲文化的影响。 所以在场的一眾山民几乎各个淋湿了后背和肩膀,这让卡特未免有些担心。 “照理说山民的身体素质应该比农奴强大多,但愿不要有人发烧或者咳嗽。” 卡特心里默默祈祷著,决定以后儘量少承担这种任务。 “一个人在外面单独领队实在太累,弗兰德根本不管事,所有决策只能靠我和亚恩两个人,这几天下来我甚至感觉自己有些神经衰弱。” 两个小时以后,雨势终於开始减小,最后直至天晴。 弗朗西斯科站在门口目送眾人离开,不禁感慨道。 “这才过去了几个月,罗塞洛大人居然就已经开始了移民!”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早在这之前,就有数波移民定居在德格伦,人数超过一百人。 卡特一行人重新踏上泥泞的山道时,太阳已经穿过云层,在西边的山脊上投下金红色的光芒。路面依旧湿滑,但每个人的脚步都比来时轻快了许多—至少不再有雨水砸在脸上的感觉了。 “快走快走!”卡特走在队伍前面,回头催促著,“天黑前必须赶到德格伦,不然今晚又得露宿。” 队伍於是加快了速度。那些山民们虽然疲惫,但脚下的步子一点不慢。他们从小在山里长大,走这种泥路比平原人利索得多。只有几个年幼的孩子被大人背在背上,偶尔发出几声睏倦的呢喃。 弗兰德依旧走在队伍最后,手按著腰间的战斧,目光警惕地扫视著两侧的树林。他的表情依旧冷漠,但亚恩注意到,他偶尔会多看几眼那些背著孩子的女人。 “这傢伙————”亚恩心里嘀咕,“倒也不是完全没心没肺。” 天色渐渐暗下来时,德格伦村的轮廓终於出现在视野尽头。 卡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 “到了。” 李昂此时正站在院子里餵卡尔。这小傢伙现在每天要吃三四磅肉,食量大得惊人,但羽毛也长得越来越漂亮,棕红色的翅膀在夕阳下泛著光泽。 听到村口的喧譁声,他抬起头。 “老爷!”罗杰从外面跑进来,脸上带著喜色,“弗兰德他们回来了!带了三十多个人!” 李昂放下手里的肉块,拍了拍手上的碎屑。 “走,看看去。” 村口已经围了不少人。 弗兰德站在人群最前面,看见李昂走来,立马收起脸上桀驁的神色,躬身行礼。 “老爷,我带回来三十五个人。九个能打仗的男人,剩下的是女人和孩子。” 李昂点点头,目光从那些山民脸上扫过。 这些人的长相和德格伦的农奴不一样。他们的眼睛深邃,颧骨更高,皮肤被山风吹得..... 粗糙,头髮稀少。男人大多精瘦结实,女人骨架宽大,比男人不逞多让。 “老杰克,去给他们安排住处和饭食,紫苏和生薑也准备一点,不少人淋了雨,担心生病!” 李昂注意到不少人全身上下都湿漉漉的,叮嘱道。 “是,老爷!” 老杰克在一旁应下,走上前给一眾山民引路。李昂则仔细观察著这群人的相貌和表情。 俗话说的好,相由心生,城府不深的人往往將自己的性格表现在脸上。 他盯著一个个移动的脸庞仔细打量,猜测弗兰德带回来的这些人都是山民中比较安分守己的主儿。 “真正嗜杀或者劫掠成性的傢伙根本不会接受招安,除非胸怀大志,能忍一时之辱。 “” 但这样的人毕竟少之又少,所以这一批人里大概率不会有那种隱藏极深的危险分子。 等人都走远了,李昂才转向弗兰德,听他讲述路上的见闻。 “我们从拉塞乌杜尔赫利一路向北,途中经过阿斯塔玛留,埃尔塞格尔,顺便招收生活困难的山民。” “在听到说要携带家属一起搬迁后,大部分人第一时间拒绝了,他们寧愿饿死,也不愿意让妻子儿女落入別人手里。” 讲到这里,弗兰德脸上露出一丝尷尬。 “儘管我极力解释,但他们依然觉得把家属搬过来不保险,而这二十多人是我和卡特苦口婆心哄来的。” “这是小问题,接受总需要一个过程才行。” 次日,老杰克递上来一份更加详细的统计表。 三十五个人,分成九户。 最年轻的一户是夫妻俩带著一个两岁的孩子,丈夫二十五岁,妻子二十三岁,是弗兰德口中“实在活不下去”的那类。 剩下的八户都是三四十岁的壮年夫妻,带著两三个半大孩子。 “粮食不成问题,”老杰克在旁边说道,“简易的茅草屋搭建起来也很快,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分配土地和进行训练。” “这些人会耕种吗?”李昂隨意的问道,然而老杰克闻言一愣,突然发现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 山民不事生產,耕地技能几乎为零,即使分给他们土地也不会打理。 “老爷,这下可糟了,我敢打赌这群山里来的傢伙一辈子没摸过锄头把子。” “慢慢教吧。”李昂也有些头疼,他打了哈欠,靠在椅背上说道。 接下来的半个月,老杰克一直在处理各种琐碎的杂事,而李昂则亲自督促山民和守备队士兵一起训练。 巴斯克人个子矮,四肢粗大,天生就是当步兵的好料子。 李昂给他们每人配了一根三米的长矛,近战武器则是一面圆盾和一把战斗斧。只可惜德格伦的弓箭数量不够,否则每人应该还要装备一把猎弓和一壶箭矢。 按照传统的训练山地重步兵的方法,九名巴斯克人被要求在小腿和胳膊处绑缚沙袋,坚持负重训练,提前適应铁製盔甲的重量。 虽然李昂暂时无法凑齐这么多锁子甲,但在他的规划中,披坚执锐的重步兵一直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 “南边的穆斯林政权能在短时间內动员数量庞大的轻骑兵,骑兵常常占总兵力的五分之三,跟这群来自北非的游牧民族比起来,我在骑兵上天然处於劣势地位,即使再发展一百年也不可能赶上,倒不如用有限的资源训练出一批精锐步兵。” ..... 柏柏尔人的惯用战术是轻骑兵兜风箏骚扰敌人阵型,一旦阵型出现缺口,他们的重骑兵就会立马发起衝锋,最后只留三分之一的步兵在后方包抄收割。 为了对付这种战术,半岛北方的天主教国家逐步摸索出了一套略显憋屈的反制措施一儘量避免平原野战,效仿罗马军团一样搭建坚固的营寨和堡垒,最后以数倍兵力优势拖死对方。 因为半岛北部的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缺少发展大规模骑兵的条件,所以在收復失地运动早期,基督教国家一直很吃亏。 虽然歷史上以步克骑的例子很多,但实操起来难度极大,士兵在面对高速衝锋的战马时很难不感到恐惧和害怕,尤其是封建采邑制度下缺少训练的农奴徵召兵。面对骑兵衝锋时那种地动山摇的压迫感,没经歷过的人永远无法想像。 李昂心里很清楚这些问题,提早就在训练中加入了这一环。 他让九名士兵列成一排,中间留出可供战马通过的空隙,自己则骑著战马迎面朝他们衝锋,最后穿孔而过。 第一次尝试时,九个人里有三个在最后关头闭了眼睛,有四个下意识地往旁边躲闪,有两个甚至打算撒腿就跑。 “巴斯克山贼一直凶名在外,我以为他们都悍不畏死,结果同样也是这副德行。” 李昂撇了撇嘴,对著正欲逃跑的两人不耐烦的骂道。 “美丽的姑娘们,请不要拿屁股对著我,门口发情的公鸡才適合你们。 这句话骂的很脏,两人攥紧拳头,满脸怒气。 旁边的罗杰和小汤姆见状,悄悄做好了准备,要是这两个不识抬举的傢伙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结果最后二人什么也没做,怒了一下后又垂头丧气的回到了队伍里。 这一点让李昂十分满意,至少基本的服从性还是不错的。 傍晚,空地上架起两口大锅,里面掺了豌豆,咸肉,大葱和少许萝卜,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 士兵们围在铁锅周围望眼欲穿,恨不得立马就能吃进肚子里去。 “老爷,伙食是不是太好了,士兵们寻常可吃不到这些东西。”老杰克在一旁不解的说道。 “训练已经足够辛苦了,如果不在伙食上有所提升,士兵心底可能会滋长怨恨情绪。” 李昂解释道。 0 第171章 寻路 第171章 寻路 巴塞隆纳的秋天阴雨绵绵,寻常时节,秋冬两季承载了全年百分之八十的降水,当地人將这段时间称为lalluviafina或者laplujafina,意思是温柔的雨,以形容那种连绵不断、细密如丝的秋雨。 阿尔瑙站在窗边,微微抽动了一下鼻子,隨后双手掩面,打出一个大大的喷嚏。 “真是见鬼,总有麻烦事不停的找上来门。”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匆匆入门的侍从蒙特罗,不耐烦的嘀咕道。 “希望今天能收到一些好消息!” 不一会儿,一串连续的脚步声响起,並且声音越来越靠近。 阿尔瑙猜测应该是派出去送信的侍从来了,於是开口问道。 “蒙特罗,怎么样?罗塞洛那小子说什么了没有?” 叫做佩雷·德·蒙特罗的年轻侍从单膝跪地行礼,隨后起身匯报消息。 “大人,罗塞洛爵士答应出兵,但他希望伯爵能將圣克里蒙斯山南麓的萨连特封给他。” “萨连特?拿地图来!” 阿尔瑙没听说过这个地名,想来应该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 他在侍从的帮助下摊开地图,伸出一根手指,微眯著眼睛仔细搜寻。 圣克里蒙斯山很好找,这座山脉横亘在乌赫尔和拉里代谢赫国之间,一直以来是两国天然的边境线,萨连特则位於圣克里蒙斯山中段南麓,与德格伦的直线距离不过10英里,但因为山路崎嶇难行,实际路程恐怕是这个数字的两到三倍。 “这座村子不是在异教徒手里吗?”阿尔瑙有些疑惑的皱起眉头,回头看向蒙特罗。 “是的,大人,据罗塞洛爵士所说,他计划攻占这座村庄然后据为己有。” “这倒没什么问题,”阿尔瑙小声呢喃道,说完他的声音突然增大,“我担心的是罗塞洛能不能成功守住,到时候我可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给他擦屁股。” “大人,从地形上来看,我认为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萨连特被多条山脉包围,只在南侧留有一条极为狭窄的出口,异教徒的骑兵无法在这里展开,只要布置得当,完全能打出以一敌十的效果。” “而且罗塞洛爵士心思细腻,应该不会无的放矢。” 蒙特罗一口气陈述了两条理由,说完后顿时感觉有些气短。 阿尔瑙闻言深深看了他一眼,心里默默想到。 “蒙特罗从10岁起担任我的侍从,和罗塞洛不存在利益关係,没有为他说话的必要。至於金钱贿赂————” 阿尔瑙认为蒙特罗应该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思量再三选择相信他的话。 “反正这件事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损失,如果成功那自然是好事一桩,不幸失败了也牵扯不到我头上来。” 南境守备官的头衔赋予了李昂向异教徒开战的权利,上级封君理论上无权插手,所以阿尔瑙也乐的清閒。 “现在我的重心应当放在內部事务,南边几个异教徒政权的威胁並不大,就算边境上吃点亏也没什么关係,等我以后坐上了伯爵的位置,自然会找回场子。” 如是想著,他让侍从拿来羽毛笔和墨水,亲自挥笔写就了一封回信。 羽毛笔的尖端有些钝,导致写出来的字跡不怎么规整,阿尔瑙撇了撇嘴,犹豫要不要重写。 “大人,我曾经在教堂里看过一本精美的《圣经》抄本,上面的字跡比您写的差远了。” 蒙特罗凑上来,一脸敬佩的说道。 “许多在修道院缮写室干了一辈子的抄写员也写不出来您这样一手好字,只可惜我当时年少,错过了这个宝贵的学习机会。” 这一番恭维间让阿尔瑙心情大好,他虽然知道蒙特罗嘴里说的不是实话,但人天生就爱听阿諛之词,没人愿意跟一个说话直来直往的傢伙共事。 “哈哈!”阿尔瑙拍了拍蒙特罗的肩膀,笑著说道。 “我记得你上面还有两个哥哥,继承父亲封地的可能性不大,有没有想过以后来当我的封臣?” 闻言,蒙特罗脸上闪过一丝喜色,但他很快就將这点情绪掩盖下来。 “大人,有没有封地对我来说並不重要,我只想在您麾下做一名忠心耿耿的骑士。” 这番话说的十分真挚,甚至近乎虚偽,不过阿尔瑙却很吃这套。 长时间的宫廷斗爭让他对身边人缺乏信任,像蒙特罗这样关係乾净且忠诚的人是他一直所渴求的。 “你再次往德格伦跑一趟,把这封信带给李昂,表明我支持的態度,然后叮嘱他一定要准备好后再行动。” “明白了,大人。” 蒙特罗行礼后告退,贴心的合拢两扇木製大门。 屋子里空无一人,阿尔瑙再次来到窗边,静静注视一片片树叶被风吹落。 突然,他的目光注意到角落里一个奇怪的身影,正大步走向埃门戈尔伯爵臥室窗户下的马房。 “奇怪了,主教来这里干什么,难不成战马也需要祈祷?” 阿尔瑙百思不得其解。 .. 李昂在三天后收到了信件,得知自己请求封地的要求得到允许后,他难以抑制內心的兴奋,立刻召集老杰克,罗杰和弗兰德前来议事。 巴斯克人延续了许多原始部落时期的传统,一直保留集体议事的习惯,但面对李昂的邀请,弗兰德仍不免有些迟疑。倒不是害怕李昂对他做什么,而是一时间难以適应自己的新身份。 “老爷喊我去议事?” 弗兰德听到后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我在安巴亚时,每日饿了便去狩猎,渴了就去饮酒,从来没有考虑过其他事情,老爷是不是高估我了?” “总之去一趟就对了。” 罗杰不知道怎么才能说服对方,於是乾脆不去劝说,让弗兰德自己抉择。 弗兰德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步跟上了罗杰。 不管怎么说,老爷看重他,这是好事。 石屋里,李昂坐在主位上,面前摊著那张阿尔瑙送来的信。老杰克坐在旁边,手里捧著一本帐册,上面是他最近统计的粮食储备和人口数据。 罗杰带著弗兰德走进来时,李昂抬起头,指了指旁边的凳子。 “坐。” 两人坐下。 李昂把信往前推了推:“阿尔瑙答应了我的要求,承诺只要我出兵,就会请求伯爵大人將萨连特册封给我,前提上缴两成的战利品。” 他猜测上缴战利品只是一个形式,阿尔瑙的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觉得他答应的很轻易。 罗杰闻言,脸上涌现一抹喜色,迫不及待的询问道。 “老爷,我们什么时候出兵?” 李昂没有著急回答,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弗兰德略有些侷促,不停摆弄自己的手指,老杰克则作思索状,估计是在心里默算出兵一次的开销。 “萨连特虽然在记载中地產贫瘠,人口不多,但过去了这么多年,谁也不清楚那里的真实情况,贸然出兵风险太大。” “而且,圣克里蒙斯山的阻挡在德格伦和萨连特之间,我们必须翻越大山才能抵达————” 李昂拿来地图,手指不停的比画。 “我计划让你和弗兰德带领一支小队先去探路。” “在五十年以前,萨连特还没有被异教徒占领的时候,两地之间由一条狭窄的山道连接,后来才渐渐荒废,现在这条道路恐怕已经杂草丛生。” 罗杰点点头,明白了老爷的意思。弗兰德没有想到这个任务会落到自己头上,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李昂看了弗兰德一眼,解释道。 “我的原意是让巴斯克山民们组成一支佣兵团,但现在人数太少,只能先暂时搁置这个想法。” 弗兰德点了点头,应了一声。比起这些东西,他更在乎今晚的伙食。 “要是能有酒水就好了,只可惜老爷禁止我们在训练期间喝酒。” 次日,罗杰和弗兰德一早带著五名士兵们在村口集合。 . 队伍里包括三名巴斯克人和两名本地人,儘量保持平衡。 为了便於在山林间穿行,他们没有携带太多装备,身上只有一件轻便的皮甲,一把短刀,一柄匕首,以及少量淡水和乾粮。 “不用靠萨连特太近,只需要探明道路就行。” 李昂在村口的木製大门前不放心的叮嘱道,隨后目视眾人缓缓进山。 圣克里蒙斯山就在德格伦南侧,村民们从小生活在大山底下,但出於政治和宗教原因,从来没有人试图翻越这座大山。 所以当罗杰和弗兰德带著五个人真正踏入山林时,他们面对的是一条完全陌生的路。 山势比预想的要陡峭。前几天刚下过雨,林间地面湿滑,腐叶堆积了厚厚一层,踩上去软绵绵的,有时一脚下去能陷到脚踝。高大的乔木遮住了大部分阳光,林间昏暗潮湿,空气里瀰漫著腐殖质和真菌的气息。 弗兰德和三名巴斯克人却像鱼儿游进了大海一样,脸上透露著一股兴奋之色。 其中一人在树下发现了一株细小的蘑菇,笑著摘下来揣进怀里。 面对罗杰疑惑的目光,他耐心解释道。 “大人,这种蘑菇叫做牛肝菌,可以燉汤,也可以烤著吃。” 罗杰凑近看了一眼那蘑菇伞盖肥厚,棕褐色,確实像一块小號的牛肝。 “这玩意儿真能吃?”他还是有些不放心。 见此情状,这名巴斯克人乾脆把蘑菇丟到了嘴里,一口嚼的稀烂,三两下便咽了下去。 罗杰被这种剽悍的吃法惊住了,默默的递上皮革水袋,嘴里小声说。 “喝点水,別噎著。” 士兵接过水袋咕嘟咕嘟喝下去,道了一声谢后还了回来,如是说道。 “下雨后树林里的菌子很多,看来咱们这一趟可以大饱口福了。” 隨后,他拔出腰间的短刀,一边清理脚边的杂草,一边搜寻地面上的好东西。 队伍继续前进。 有了这个插曲,气氛轻鬆了不少,同时让罗杰对巴斯克人的看法大为改观。 他们一路行走,一路在树干上留下刻痕。 在参天蔽日的密林里,地图很难发挥作用,为了確认方向没有走错,弗兰德採取了最原始的办法。 在北半球,树干上苔蘚较厚的一侧通常是北方,不过这这种方法受局部环境影响较大,並不怎么准確,通常需要结合其他方法相互论证。 中午休息时,弗兰德带领眾人在一块开阔地带生火做饭,自己则砍下一根笔直的木棍立在太阳底下。 “弗兰德,你在干什么?” 罗杰好奇的走上前,反覆打量这根木棍,始终看不出来到底有什么特別之处。 “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弗兰德没有立马解释,而是卖了个关子。 罗杰走后,他用石子在地上画出了木棍影子的形状,隨后和士兵们围坐在一起大口大口咀嚼乾粮。 他们携带的乾粮以裸麦麵包为主,每个人包裹里还有少量肉乾,不过大多数人都捨不得吃。 之前那名搜寻蘑菇的巴斯克人此时在正中央的空地上用石头垒了一个小灶,上面架著一口小陶锅,里面咕嚕咕嚕煮著新鲜的蘑菇。 罗杰不放心外面採摘的食物,所以只尝了一小口。 因为没有携带盐巴,清水煮熟的蘑菇吃起来味道感人,不过口感却格外有嚼劲。 那名做饭的士兵面带忧色,嘴里不停的抱怨道。 “哎,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蘑菇,早知道我就该从家里带点儿盐巴来。” “行了,別抱怨了。”另外一名士兵在旁边插嘴,“有口热乎的吃就不错了。山里人打猎,有时候几天都吃不上热食。” 做饭的士兵嘆了口气,又往锅里添了几片蘑菇。 饭后,弗兰德来到之前竖立木棍的地方,发现木棍的影子已经偏斜。 於是,他用石子重复之前的动作,再次刻画出影子的形状。 最后,他將两条影子的端点连接成一条直线,隨后鬆了口气。 “还行,没有走错方向。” 他看了眼在一旁偷窥许久的罗杰,主动解释道。 “两条影子端点的连线指向东西方向,而与连线垂直的方向就是南北方向,再结合树干上的苔蘚,大致就能判断出我们现在所处的方位。” “原来如此,居然还可以这样。” 罗杰嘴上忍不住感嘆,让弗兰德突然有些不好意思。 他摸了摸后脑勺,继续介绍道。 “其实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可以辨认方向的办法。” “例如夜晚的时候可以观察北极星方位,它几乎正对著北方。也可以试著砍倒树木后观察年轮,一般年轮较宽的一侧就是南方。” 罗杰听得入神,频频点头。 > 第172章 四塞之地 第172章 四塞之地 队伍继续前进,因为有巴斯克人带路,所以行走的格外轻鬆。 弗兰德总是能精准的辨认方向,並挑选出一条最合適的道路供眾人通行。 罗杰一路上发现,他们所走过的小道上总能时不时看见一些细微的动物足跡,或是棕黄色的粪便,心底不禁疑惑。 “弗兰德,我们是不是闯入了某只野兽的领地,我已经发现了四坨新鲜冒著热气的粪便,我敢打赌不久前这里绝对有动物走过。” 弗兰德闻言咧嘴笑了一声,神神秘秘的说道。 “事实上,你只猜对了一半。” 他在罗杰疑惑的目光中蹲下身,从身下绿茵茵的草地里夹起一小团褐色的粪便放在手里捏碎,隨后凑到鼻子边上闻了闻。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我们脚下踩的是一条由加泰隆尼亚野鹿走出来的动物小径,这块粪便的味道有些发酸,说明已经留在这里很长时间了。 罗杰看著弗兰德手里的那团碎末,胃里一阵翻涌。 “你————你用手捏?” 弗兰德一脸理所当然:“不然呢?用脚踩?” 罗杰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弗兰德把手里的碎末甩掉,在旁边的草叶上擦了擦,站起身。 “野鹿的路最好走。它们不往陡坡上爬,也不往密林里钻,专挑平坦开阔的地方。跟著它们的路走基本不会遇到什么阻碍。 3 罗杰恍然大悟,心想还可以这样。 他本以为这次的剧本应该是毕路蓝缕,以启山林,没想到居然是前鹿栽树,后人乘凉。 “感谢上帝,哦不对,感谢鹿群。” 罗杰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两天以后,眾人突然发现接下来的路全是下坡,於是他们意识自己很可能已. .. 经翻过了圣克里蒙斯山,按照当初划定的边境线,他们一群人现在算是踏上了异教徒的土地。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藏书多,101??????.??????隨时享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不过也不一定是异教徒,半岛北部与天主教国家接壤的地方存在相当一部分穆拉扎布派教徒,他们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罗马和西哥特,711年穆斯林大举入侵后,西班牙基督徒几乎与欧洲其他地区隔绝,久而久之便独立发展出自己的礼仪传统。 但令人不可思议的,儘管已经过去了几百年之久,穆拉扎布派却依然以罗马教廷为尊,从来没有独立或者试图分裂的倾向。 顺著山势一路往下,眾人的视野渐渐开阔起来,罗杰隱隱能感觉到周围的山脉並不止脚下这一座,他抬眼望去,发现东西方向横绝蔽日,看不清楚。 “老爷说萨连特四周被山脉包夹,而这里的地形地势正好和地图中描绘的一模一样,看来我们没有走错。” 罗杰心中暗喜,脚步不禁加快了些,余下几名士兵也是同样的想法,对异教徒治下的萨连特抱有一种既好奇又害怕的复杂情绪。 弗兰德走在最前方,不一会儿,他突然猫下腰,默不作声。 士兵们都极为谨慎,不待提醒便各自找好隱蔽,默默抓住剑柄。 “罗杰,看那儿!” 罗杰伸头顺著弗兰德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是两个砍柴的樵夫。 樵夫的穿著打扮和他们平日里並没有什么区別,说的也是加泰隆尼亚本地的方言,从外表上看根本无法判断出对方的信仰。 罗杰眯著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那两个樵夫正弯腰砍柴,动作嫻熟,偶尔停下来擦擦汗,低声交谈几句。他们穿著粗糙的亚麻衫,草鞋,头上裹著防尘的布巾。 一名士兵在旁边小声说:“要不抓一个来问问?” 罗杰瞪了他一眼:“抓什么抓?一动手就暴露了。” 士兵缩了缩脖子,没再吭声。 五个人趴在岩石后面,静静观察著那两个樵夫。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樵夫砍够了柴,把木柴捆好背在背上,沿著一条小路往山谷深处走去。 弗兰德打了个手势。示意眾人跟上。 他们远远地跟著,始终保持足够的距离,確保不会被发现。走了约莫两里路,山谷渐渐开阔,十几间低矮的房屋出现在眼前。 萨连特。 五个人停在一处隱蔽的灌木丛后,仔细观察。 村子的面积不大,目测二十来户人家。房屋多是石头垒砌,屋顶铺著茅草或木板。村中央有一口水井,几个女人正在那里打水、洗衣服。 几个孩子在空地上追逐打闹,笑声隱隱传来。村子边缘有几块耕地,种著不知名的作物,绿油油一片。 一切都显得平静而安寧。 和德格伦没什么两样。 罗杰看了很久,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些人,真的是异教徒吗? 他们说著和自己一样的语言,穿著一样的衣服,过著一样的生活。除了信仰不同,他们和自己有什么区別? 弗兰德在旁边低声说:“有武装。” 罗杰立马回过神:“哪儿?” 弗兰德指了指村子东头。那里有一间稍大的房屋,门口站著两个男人。他们腰间別著短刀,手里拄著长矛,正懒洋洋地靠在墙上晒太阳。 “就两个?”罗杰有些意外。 “至少看见的是两个。”弗兰德说,“我猜里面可能有更多。” 罗杰点点头,继续观察。 又过了一个时辰,天色开始暗下来。炊烟从家家户户的屋顶升起,女人呼唤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此起彼伏。那两个站岗的男人换了一班,新来的两个人同样懒洋洋的,看不出什么警惕性。 “防守很鬆懈。”旁边一人低声说,“要打的话,晚上摸进去,很容易就能一锅端掉。” 弗兰德没说话,看向罗杰。 罗杰想了想,说:“再观察一天。明天如果还是这样,就回去报告老爷。” 五个人悄无声息地退后,在山坡上找了一处隱蔽的地方,轮流休息,轮流监视。 第二天,他们看见一个身穿锁子甲的大鬍子男人从石屋里走了出来,顿时打起十二分精神。 “这人会不会就是当地的领主?”弗兰德问道。 罗杰摇了摇头。 “穆斯林国家没有採用和我们一样的封建制,村一级的事务由长老议会决定,中央政权则会派遣一名或数名拉伊斯和卡迪,负责徵兵和收税。” “拉伊斯是军事长官,卡迪是宗教法官。”罗杰回忆著从李昂那里听来的知识,“这个村子被异教徒控制,那这个穿锁子甲的傢伙,很可能是拉伊斯。” 弗兰德盯著那个大鬍子男人看了很久。他大约四十来岁,身材魁梧,腰间掛著一把弯刀,走路时手一直按在刀柄上。和那些懒洋洋的岗哨不同,他的目光一直扫视著四周,警惕性明显高出一截。 周围村民路过他时,都会或恭敬或恐惧的低下头。 “这个人不好对付。”弗兰德低声说。 罗杰点点头。 大鬍子男人在村里转了一圈,和几个村民说了几句话,然后走进那间最大的石屋,再也没有出来。 “走,我们回去吧!” 经过这两天的观察,罗杰认定萨连特不存在威胁,他估计这个村落的武装人员总共不超过十人,轻而易举就能拿下。 “真正难办的应该是如何守住,不过这不是我该操心的事情,就交给老爷去头疼吧。” 罗杰甩了甩脑袋,抖落身上的树叶,准备起身返回。身后的士兵们陆续跟上,鱼贯而出。 沿著之前树干上留下的刻痕,他们一路上走的极为顺畅,只花费了一天半左右的时间,並且还带回了一大包裹菌子和蘑菇。 其中包括牛肝菌、鸡油菌、松乳菇,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杂菌。那个巴斯克人——就是第一天采蘑菇的那个——一路上眼睛都在发光,恨不得把整座山搬空。 “够了够了。”罗杰看著那满满一包裹,忍不住说,“再采就拿不动了。” 巴斯克人嘿嘿一笑,把最后一朵蘑菇塞进包裹里。 最受山民们欢迎的是牛肝菌和鸡油菌,这两种菌子这两种菌子肉质肥厚,香味浓郁,无论是燉汤还是烤著吃,都堪称美味。尤其是鸡油菌,色泽金黄,煮熟后滑嫩爽口,带著一股独特的香气。 傍晚,看见德格伦上空升起的裊裊炊烟,眾人心底感觉到无比怀念。尤其几个德格伦本地人,他们习惯了村子里的安稳日子,实在难以忍受整日在山林里风餐露宿。 路过山坡上的牧羊地,罗杰惊讶的发现许多美利奴羊身上已经长出了厚实的羊毛,远远看去就像一颗胖乎乎的云彩。 那个采蘑菇的巴斯克人凑过来,盯著那些羊看了半天,眼睛里带著羡慕。 “这羊真肥。” 罗杰笑了:“怎么,你们山里不养羊?” 巴斯克人摇摇头:“养,但不是这种,是山羊,我们的羊瘦,毛也少。” 山羊从来不挑食,饿极了连草根都吃,適合在山区这种环境恶劣的地方生存。但到了平原地区,美利奴羊的优势明显更大。 接到先遣小队回来的消息,李昂迫不及待召来罗杰和弗兰德,听取二人探得的信息。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去,屋子里点燃两根蜡烛,发出淡淡的油脂香,弗兰德吸了吸鼻子,判断这根蜡烛的主要材料应该是羊油,而且里面还掺了少许蜂蜡。 羊油在市场上价格低廉,真正昂贵的是蜂蜡。在巴塞隆纳,每磅蜂蜡价值三个银雷亚尔,在奥利亚纳,这个价格相对便宜一点,但也在两枚银幣到三枚银幣之间。 因此,李昂一年下来光蜡烛的支出就有好几十枚银幣,而这还是他刻意节省的结果。 像乌赫尔伯爵这种大贵族,他们的大厅內不管白天黑夜都必须点亮蜡烛,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尊贵身份,顺便展示財力。 所以那些大贵族一年花在蜡烛上的钱,足够一个小骑士舒舒服服过上好一段日子。 ... “真是太奢侈了。” 想到这里,弗兰德不禁暗自咂舌。 “想当年我们在山里哪有这条件,点个火把就不错了————” 与此同时,罗杰正在一旁恭敬的匯报。 “老爷,我们已经初步打通了前往萨连特的道路,但仅仅可供小规模部队穿行,没有办法运送粮草和輜重。” “另外,通过观察,我估算萨连特的守军应该不足十人,其中有一名身穿铁甲的拉伊斯,其余的都是下等货色的小嘍囉,和农奴徵召兵差不多,根本不值一提。” 李昂默默的听著,为罗杰倒上满满一杯葡萄酒。 “这是夏收时採摘的葡萄酿成的酒,尝尝!” 罗杰抓起木製酒杯猛灌了一大口,顿时感觉一阵清爽入喉,但隨之而来的是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感。 罗杰皱了皱眉,强忍著把那口酒咽了下去。 “老爷,这酒————” “酸,是吧?”李昂笑了,“今年的葡萄雨水太多,糖分不够,酿出来就这样。凑合喝吧。” 罗杰点点头,又抿了一小口,这次有了心理准备,感觉好受了些。 弗兰德在旁边看著,没有伸手去拿酒杯。李昂注意到了,问:“你不喝?” 弗兰德倒也不客气,他摇摇头:“我喝不惯这个,有麦酒吗?” 李昂愣了一下,隨即笑:“有,玛丽苏,给弗兰德倒杯麦酒。” 玛丽苏应了一声,从角落的木桶里舀出一杯麦酒,递给弗兰德。弗兰德接过来,一口气喝下半杯,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两人走后,李昂匯总了所有信息,在房间內冥神思索。 小黑狗爱德华吐著红舌头跑进来想和主人玩耍,结果被严厉呵斥了一顿,最后趴在地板上委屈的呜咽,由女僕玛丽苏抱了出去。 .. “短时间修建一条可供车马通行的道路不大可能,这意味著士兵们只能轻装出发,最多携带五天的乾粮。” “翻越圣克里蒙斯山,前往萨连特起码要花两天到三天的时间,这也就是说,此战只能胜不能败。” 想到这里,李昂忽然心生一股豪气,他联想到了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脉痛击罗马的典故,觉得自己与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 (最近卡文实在卡的厉害,再加上家里来了亲戚朋友,码字的速度就越发慢了) > .. ... 第173章 裸麦麵包 第173章 裸麦麵包 次日上午,李昂终於做出决定。 “老杰克,我將在两天以后出兵,这段时间你和罗杰做好准备。” “是,老爷!” 老杰克平静的点了点头,对此早有预料。 离开石屋后,他来到吉姆的屋子,发现对方正握著一支炭笔在泥板上写字。 老杰克不忍心打扰,默默站在身后看了將近十分钟。当吉姆准备起身拿水杯时,突然被身后的人影嚇了一跳。 “老杰克,您怎么来了!” 他现在基本上已经適应了独臂的生活,下意识地用独臂撑著桌子站起来,脸上的惊讶还没来得及褪去,就被老杰克按回了凳子上。 “坐好,別一惊一乍的。” 老杰克在他旁边坐下,看了一眼泥板上的字,发现写的歪歪扭扭,但好歹能认出来是数字和几个简单的单词。 “字认的怎么样?”老杰克关心的问。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还行吧,就是手有点不听使唤。” “不打紧,熟能生巧。” 老杰克不以为意的说道,隨后將话题转到即將发生的战爭上。 “老爷这几天將要出兵征討异教徒,你陪我一起整理计算一下需要准备的物资。” 听到老爷又要出兵,吉姆脸上闪过一丝落寞的情绪,忍不住看了眼自己的断臂。 不过他很快就恢復过来,眼神坚毅的建议道。 “武器装备这些东西不用我们操心,关键是士兵们的乾粮。” 在中世纪,士兵们传统的行军乾粮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是硬麵包、干肉、奶酪和豆子。这些东西耐放,容易携带,並且十分管饱。 奶酪和干肉首先排除,这两样东西在德格伦十分稀缺,通常只有领主才能享用,普通士兵偶尔能吃到一点肉末就不错了。 豆子虽然营养丰富,但占据的空间太大,同等重量下,硬麵包比豆子更有性价比。 综合考虑之下,老杰克和吉姆准备今明两天赶製一批裸麦麵包出来。 厨房里其实还有一部分库存的黑麵包,但是这些麵包一个个全硬的像石头一样,必须配著温热的浓汤才能下咽。 “那老爷的那份呢?” 吉姆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歪著脑袋问道。 “老爷的————” 贵族老爷的行军乾粮因人而异,有些富裕的大贵族排场极大。在打仗时甚至会带上一整个厨师团,而像李昂这样处在食物链最底层的小贵族则寒酸许多,通常是带上一些相对精细的全麦麵包、醃製的火腿、乾酪,偶尔还能有几瓶葡萄酒。 老杰克想了想,说:“老爷的那份我来准备。厨房里还有一点细面,够烤几条精麦麵包。醃肉还有几条好的,给老爷留著。” 吉姆点点头,又问:“那葡萄酒呢?上次夏收酿的那些————” 老杰克闻言马上摆摆手:“那些酒酸得很,老爷自己都喝不下去。乾脆別拿了,免得路上喝了闹肚子。” 吉姆忍不住笑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会几,把需要准备的东西一一列出来。 二十几个人的乾粮,每人每天两磅裸麦麵包,五天就是两百多磅。麵包要提前烤好,晾乾,然后用乾净的亚麻包好,以免路上受潮。 水的问题也得考虑。翻山越岭,不可能隨身带太多水。路上要经过几条小溪,可以在那里补水。但溪水不乾净,所以最好还是適当带一点淡麦酒。 第二天一早,德格伦就忙开了。 公用麵包炉升腾著热气,几个膀大腰圆的农妇轮班烤麵包。玛丽苏带著几个新来的山民女人,把一袋袋裸麦倒进石磨里磨成粉,然后揉成麵团,送进烤炉。 麵包的香味飘得满村都是,惹得那些孩子围在厨房门口不肯走。 裸麦麵包的主要原料是黑麦和小麦粉。 烤制好的麵包呈深褐色,飘散著一股坚果香气,质地比白麵包更紧密,富有嚼劲,相应的密度也更大。缺点则是放久了容易发酸,但在前面几条优点面前,这点小问题简直不值一提。 李昂此刻也在为即將到来的战爭做准备,他將锁子甲平摊在木桌上,倒出一点橄欖油,隨后用乾净的亚麻布反覆擦拭,尤其是腋下、脖颈这几个角落。 长时间穿戴盔甲,腋下极容易流汗,如果放任不管,天长日久,这里的锁环就会在汗水的侵蚀下慢慢生锈。 保养完甲冑之后,李昂开始为自己换装。 按照顺序,从里到外依次是一件白色亚麻衫,一层厚厚的棉甲,最后才是那件锁子甲。 棉甲的材料並不一定是棉花,至少李昂这件不是,摸在手里能感觉到明显的布料和羊毛痕跡,估计是二者缝合而成。 李昂把锁子甲从头顶套下去,调整了一下肩膀的位置,让重量均匀分布在双肩。锁子甲沉甸甸的,足有二三十磅,但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和力量增长,他已经能轻鬆適应了。 穿好锁子甲,他拿起腰带系在腰间,掛上骑士剑和匕首,最后是一顶护鼻铁盔。 头盔入手一片冰凉,而且內里没有用来缓衝的內衬。 李昂深吸一口气,將铁盔稳稳扣在头顶,一瞬间感觉鼻尖有些发凉。 “该死!北欧的维京蛮子是怎么做到在冰天雪地穿著冰凉无比的铁甲还能行动自如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他低声咒骂了一句,隨后立马把铁盔摘了下来。 “这个时节还是戴皮盔舒服,至少不会冻耳朵。” 窗外,罗杰也在组织士兵们分发武器装备。 士兵们的主要防具是皮甲皮盔,因为这次行军要穿越密林,所以罗杰捨弃了不方便携带的长矛,转而为每位士兵配发了一柄两米长的短矛,除此以外,每名士兵都领到了一面木製圆盾,一柄短剑或是战斗斧,少数射术精湛的还额外装备有一把猎弓,一壶倒刺箭。 为了保持隱蔽,儘量减少南边异教徒势力的顾虑,李昂命令此行所有人都不准穿戴蓝底猎鹰纹章罩袍,而是自称自己是穆拉迪人,是奥马尔·伊本·哈夫松的后裔。 穆拉迪人事实上就是阿拉伯化的西哥特人和罗马人,他们虽然皈依了伊斯兰教,但长期受阿拉伯和柏柏尔权贵的歧视,被视为“二等穆斯林”,因此,穆拉迪人在歷史上多次发动大规模叛乱。 9世纪末。奥马尔在伊比利亚山区领导了一场持续数十年的反抗倭马亚王朝的叛乱,一度建立起地方政权,主动悔过並重新皈依天主教,对后世產生了深远影响。 从此以后,但凡是发生叛乱,叛军领袖总少不了自称自己是奥马尔的继承者或者后裔来提高合法性。 如果南边的瓦利听闻是穆拉迪人攻占了村庄,或许会放鬆警惕,延迟支援和调兵的速度,为李昂留出准备的时间。 “不知道南边的拉里代谢赫国到底是什么情况,听说靠近德格伦的土地一直都由两位呼德家族的子嗣统治,希望这两位瓦利最好能因为爭权夺利打起来,那样我刚好可以浑水摸鱼。” 过於糟糕的继承制度也是半岛穆斯林政权持续衰落的一大重要原因,儘管各个泰法埃米尔上台后都会遥认法蒂玛哈里发或者阿拔斯哈里发为宗主,但这並未能提高他们的正统性。 而且,因为他们缺少古莱什部落血统,所以也没有资格自称为哈里发。 老埃米尔死后,王子们爭权夺利和国家分裂是一种常態,拉里代谢赫国就是塞赖古斯泰埃米尔国分裂后的產物,而现在拉里代隱隱又有分裂的跡象,这让李昂喜不自胜。 清晨,李昂破例允许士兵们享用难得的早餐,隨后宣布全军出发。 虽然士兵们起床时间已经足够早,但当他们破开雾气,沿著罗杰开闢出来的小道上山时,发现左右的耕地里已经有农奴在耕种。 “老爷,这似乎是您的自营地。” 罗杰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奇怪的问道。 “今天是礼拜天,而农奴只要在双数日期才有义务在领主自营地里劳作,所以按理说这人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一瞬间,李昂也意识到不对,他看向那个佝僂的身影,发现对方一直弯著腰在清理杂草,並没有任何奇怪的表现。 “算了,兴许是受罚了也说不定。” 大战在即,李昂懒得去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就交给老杰克去头疼吧,咱们走咱们的!” 罗杰点点头,轻轻哦了一声,大步流星走上前,为眾人引路。 等士兵们走过,耕地里那名早起的农奴抬起头,望著军队离去的方向,已然泪流满面。 这人正是吉姆。 因为雾气笼罩,所以李昂没有看清楚对方的独臂,当然也不知道这人就是在战斗中失去了左臂的吉姆。 否则的话,他是无论如何也要停下脚步。 “走吧,吉姆,回去还有一堆帐要算。” 过了没一会儿,身后突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吉姆猛地的回头,脸色愕然。 “是您————!” 两天后的上午,李昂抵达萨连特村北侧的坡地上。 ... ... 他折断一根狗尾巴草,將草籽捋出来放在嘴里细细的咀嚼。 “这里离村子目测有一英里左右的距离,高差大约五十米,直接衝下去太危险,咱们必须绕一下。” 说完,李昂接过罗杰手上的水囊,边喝水边吐槽道。 “这里全部是红壤,土壤呈酸性,长出来的草籽也是一股涩涩的味道。” 罗杰闻言感到疑惑。 他知道有酸萝卜,酸葡萄酒,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酸壤。 將疑惑藏进肚子里,他和弗兰德一起上前探路,吩咐小汤姆和卡特几个伙计在后方保护老爷。 “我不用保护!” 李昂不耐烦的回了一句,罗杰装作没听见打了个哈哈,猫著腰和弗兰德走了。 等二人的身影渐渐远去,李昂的目光凝聚在一起,望向山下的村落,心里想道。 “罗杰做事胆大心细,能想到常人想不到的地方,但缺乏决断力。弗兰德则恰恰相反,匹夫一怒便拔剑而起,二人的性格正好互补。” 十分钟以后,罗杰贴著树干回来。 “老爷,村子东侧地势相对平缓,有一条小路从山脚通向村口。小路两旁有几块耕地,如果从那边摸过去,可以利用作物做掩护,靠近村口。 罗杰简单的用手比划了一下,李昂大概明白了现在所处的方位。 他看了眼身后的士兵,发现大家都精神高涨,神色中充满呼之欲出的战意,於是不再犹豫,低声招呼了一声。 “罗杰和弗兰德在前面带路,后面的人做好准备,跟我来。” 前方隨时有可能发生战斗,大家闻言都为之一凛,刀剑出鞘声此起彼伏。 弗兰德刚刚一直没有说话,这时表情微微变了一下,竟然也开口附和了一句。 “这边不同於山里,我们不清楚异教徒的战斗模式,大家小心一点。” 二十个人悄无声息地沿著山坡向东移动。脚下是鬆软的落叶,踩上去几乎没有声音。罗杰走在最前面,眼睛一直盯著那条小路的方向。弗兰德跟在他身后,手按在战斧柄上,目光警惕地扫视著四周的树林。 大约一炷香的工夫,他们摸到了那条小路附近。 李昂趴在一丛灌木后面,探出头观察。 罗杰说得没错。小路从山脚蜿蜒而下,两旁是几块耕地,种著像是豆类的东西,长得半人高,正好可以用来掩护。耕地尽头,就是村口那几间石头房子。那两个岗哨还在,依旧懒洋洋地靠在墙上,完全没有察觉。 李昂算了算距离。从他们现在的位置到村口,大约三百步。如果借著作物掩护快速摸过去,可以在岗哨反应过来之前衝到村口。 但问题是,衝进去之后怎么办? 村子里的情况他们只知道大概,具体布局、房屋分布、那个大鬍子拉伊斯住在哪间,都还是未知数。一旦衝进去,很可能会陷入巷战,到时候伤亡肯定不少。 “这里被穆斯林统治了五十年,几乎是一代人的时间,大部分居民应该都改信了伊斯兰教,不知道他们现在对我是什么態度。” 李昂能猜到的无非三种情况,反对,中立,支持,心里不禁暗自思付道。 “如果大多数人反对天主教的再征服,那么我只能借著战爭的机会多杀一批人,以巩固我接下来的统治。如果他们態度暖昧,我反而会刀下留情,给予正常待遇。” 正思考间,他突然感觉胳膊被谁戳了一下,抬头看时,发现一个身穿皮甲,手持长矛的岗哨正探头探脑的朝自己这边走来。 “糟了!” 第174章 伊比利亚再征服 第174章 伊比利亚再征服 李昂的心臟猛地一跳。 那个岗哨距离他藏身的灌木丛不到五十步,正眯著眼睛朝这边张望,手里的长矛握得紧紧的。他身后不远处,另一个岗哨也站了起来,扶著墙朝这边看。 “暴露了?” 李昂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右手已经按上了剑柄。 他身后,士兵们也都屏住了呼吸,刀剑握紧,只等一声令下。 那个岗哨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侧过身,对著灌木丛旁边的耕地解开了裤腰带— “他娘的,原来是来撒尿的。” 李昂鬆了口气,紧绷的肌肉稍微放鬆了一点。 岗哨舒舒服服地放完水,打了个哆嗦,系好裤子,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忽然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李昂的心又提了起来。 但岗哨只是挠了挠头,然后慢悠悠地走回了村口,重新靠在墙上,继续打盹。 李昂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他转头看向罗杰和弗兰德,压低声音。 “不能再等了。天快黑了,夜长梦多。弗兰德,你带几个人先摸进去,找到那个拉伊斯的所在的石屋。罗杰,你带人从正面吸引注意。其他人跟我从侧麵包过去。” 弗兰德点点头,点了一名叫马丁守备队士兵和另外两个巴斯克人。四个人在皮甲外面蒙了一层深色衣服,把短刀和匕首別在腰间,悄无声息地顺著耕地摸了下去。 李昂趴在灌木丛后面,盯著他们的背影。 借著周围的掩护,四个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作物的阴影里。偶尔能看见作物微微晃动,但很快就静止下来。 时间过得很慢。 忽然,村里传来一声短促的惨叫,紧接著是金属碰撞的声音和怒吼声。 “动手!”李昂一跃而起,拔出剑,“冲!” 二十个人从山坡上衝下去,顺著那条小路狂奔。 村口的两个岗哨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嚇得愣住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冲在最前面的罗杰一矛捅穿了一个。另一个刚举起长矛,就被小汤姆从侧面砍翻在地。 李昂带著人衝进村里。 村里已经乱成一团。弗兰德他们正在那间最大的石屋门口和几个人缠斗。马丁浑身是血,抢著斧头砍倒一个,另一个被弗兰德一脚踹翻,补了一刀。 “那个大鬍子呢?”李昂衝过去问。 弗兰德喘著粗气,指了指屋里:“在里面。我们刚摸进去就被发现了,那傢伙反应很快,差点砍到我。” 李昂提著剑衝进石屋。 屋里光线昏暗,一个身穿锁子甲的大鬍子男人正站在屋子中央,手里握著一把弯刀,目光凶狠地盯著门口。他身后,两个年轻的男子缩在墙角,手里握著短刀,瑟瑟发抖。 李昂没有废话,直接冲了上去。 大鬍子挥刀砍来,李昂侧身躲过,一剑刺向他的胸口。大鬍子用刀格开,反手又是一刀。两人在狭小的屋子里你来我往,刀剑碰撞的声音刺耳地响著。 十五点力量的优势很快体现出来。大鬍子的刀法虽然狠辣,但力气明显不如李昂。几招过后,他的刀被李昂一剑磕飞,整个人踉蹌著后退,撞在墙上。 “投降就饶你不死!”李昂说的是拉丁文。 大鬍子喘著粗气,盯著李昂的眼睛。 “”(真主至大) 他犹豫了一下,说了句李昂听不懂的话,隨后缓缓举起双手作投降姿態。 李昂知道假意悔过,日后改信的名言,在拉伊斯错愕的眼神中,果断挥剑结束了对方的生命。 “兵不厌诈!” 他小声嘀咕了一句。 屋外,战斗同样已经接近尾声。十几个拿著农具衝出来的村民被士兵们围住,很快就放弃了抵抗。女人们抱著孩子躲在屋里,不敢出来。 这里村民们对柏柏尔人的统治谈不上有多忠诚,在察觉局势不对后,他们很乾脆利落的放下武器,在保住自己性命的同时冷眼旁观周围的一切。 此时山里突然颳起一阵大风,村口的大柳树摇摆不定,树叶掉了一茬又一茬。 李昂提著带血的剑走出石屋,环顾四周。 萨连特並没有遭到特別大的破坏,地上躺著四五具尸体,空气中瀰漫淡淡著血腥味。士兵们正在挨家挨户搜查,把所有的村民都赶到村子中央的空地上。 旁边的角落里蹲著七个衣著各异,但表情高度一致的人。 罗杰走过来,低声说:“老爷,一共抓了七八十个,死了五个,咱们的人————伤了三个,没人死。” 这些都在李昂的意料之中,他点点头,看向那些瑟瑟发抖的俘虏。 与此同时,俘虏也在悄悄打量著李昂。 他们大致能判断出李昂一伙人绝对不是杀人不眨眼的山匪或者强盗,大概率是某个领主的正规军,只是不清楚对方的信仰。 气氛霎那时间变得无比寂静。 “”(你们当中谁是卡迪?) 李昂磕磕绊绊的说了句阿拉伯文,只可惜他弄错了单复数。 对单个人询问男性,应该用。 另外有趣的一点是阿拉伯语中没有针对女性的单复数称呼,语法中只存在单独询问男性或者询问一群男性的情况,女性相关的词在官方阿拉伯文件中找不到任何踪跡。 见俘虏中没人回应,李昂切换成加泰隆尼亚语,隨后又用拉丁语重复询问,结果还是一片寂静无声。 罗杰和弗兰德见状,顿时无比恼怒,上去挨个抓住俘虏的衣领,用短剑比在他们脖颈间,威胁道。 “谁要是不告诉我你们的卡迪是谁,我就一个一个砍下去,砍到有人说为止。” 罗杰和弗兰德压迫感十足,看样子不像在嚇唬人,似乎隨时有可能真的砍下去。 感受到脖子上的疼痛,被罗杰抓在手上的那名俘虏立马屁滚尿流说出实情,颤颤巍巍的指向一个身穿灰色长袍,头戴白色头巾,浑身发抖的人。 “是他!” “你他娘的明明会说加泰隆尼亚语,为什么不回老爷的话?” 罗杰还是不解气,照著俘虏的胸口踹了一脚,嚇得其余人大气不敢喘一下。 李昂看向那名身穿灰色长袍的卡迪,心想这种货色也配担任官吏。后来转念一想,萨连特不过就是一个边境小村庄,能被下放到这里的必然是一群歪瓜裂枣。 “把他带下去单独关押,这人很重要,一定要小心看守。” 两名士兵应声上前,一左一右架起那个瑟瑟发抖的卡迪,往旁边的一间石屋走去。那名卡迪两条腿几乎站不稳,被拖著走,嘴里嘟嘟囔囔说著什么,像是在祈祷,又像是在求饶。 李昂没再看他,转向剩下的村民。 四五十个人挤在一起,老人、女人、孩子占了大半,年轻的男子只有十来个,此刻也都低著头,不敢和他对视。空气中瀰漫著恐惧的气息,有人在小声抽泣,被旁边的人死死捂住嘴。 这是李昂第一次主动征服被异教徒占领的土地,纪念意义大於实战价值。 他想了想,打算向聚集的村民们发表一场“仁慈的主命令李昂前来解救受难羔羊”的演讲,但在看到村民的死鱼脸色后,他立马改变了主意。 “萨连特原来所有的税收制度照旧不变,不强迫改信,不额外缴税。” 这时,村民的脸上终於有了点活气。 夜晚,李昂一个人待在腾出来的石屋,墙壁上的血跡还完全乾涸。 他摊开信纸,啃了口乾冷的硬麵包,自言自语道。 “对於现在的我来说,稳定大於一切,在击败异教徒援军,解除敌对军事威胁之前,不宜开展任何形式的改革,以免激化內部矛盾。” .. 隨后,李昂提笔写下两封信件,打算分別转交给摄政大臣阿尔瑙和乌赫尔主教。 阿尔瑙交给他的任务基本已经完成,在询问村民,確认这段时间没有徵兵以及加收战爭税的消息后,李昂判断拉里代谢赫短时间內不会发动入侵战爭。 站在拉里代谢赫的角度,他认为入侵乌赫尔的最好时机应当在三年之后。那时埃门戈尔伯爵刚好满16岁成年,必然因为权力斗爭和阿尔瑙爆发衝突进而引起內乱,此时正是挑起战爭好机会。 接下来,他开始斟酌措辞,思考如何合理的向乌赫尔主教討要支援。 从道义上来讲,教会有理由有义务提供援助,但从利益上来讲,教会不可能无偿提供帮助。 思量再三,李昂决定邀请主教大人能在德格伦和萨连特分別派遣一位虔诚的神甫,开销由本地承担。同时,他承诺新征服土地会继续足额缴纳十一税。 “神爱世人,迷失的土地急需主的指引—————— 写完后,他长舒一口气,將信纸套入信封,摘下手上的纹章戒指,在封口的位置盖上自己的纹章火漆。然后静静的等待火漆自然风乾。 相信新征服土地缴纳的十一税对於教会的神职人员来说应该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教会內部考核任命的標准中就有打击异教徒势力,提高十一税收入这两条。 而且从原则上来讲,从异教徒手里夺取的土地在未来十年都是免交十一税的。 李昂这是送上门来的政绩,就算乌赫尔主教不需要,也总有一些想往上爬的神职人员需要的。 “这个时代教会的升迁和任命体系相对透明,如果一个平民成功当选教区主教,那么他立马就能拥有和伯爵一样尊贵的地位,对於普通人来说,成为神职人员是唯血统论时代逆天改命的最好方式。” 教会虽然在近代的文学作品中被描绘的无比黑暗,但中世纪早期,教会独特的民主制度简直是封建时代的一股清流。 中世纪早期,即公元500~1000年左右,罗马教廷总共產生了51位教皇,其中一半人都是非贵族出身(平民、商人或者罗马本地居民)。 李昂想了想,叫来小汤姆,吩咐他带著信件连夜赶回德格伦,让老杰克安排人手送来一批支援。 “粮食暂时不需要,我们从仓库里缴获了大量未脱壳的小麦。据村民说,这是他们今年上缴的赋税。” “你让老杰克从奴隶和农奴中挑选二十个身强力壮人过来,承诺战后给予他们优待,恢復自由身也不是不行,儘量不要影响生產。” 他本来不想徵召士兵,但无奈手头上的武装力量实在太少,二十个人根本不足以支持接下来的行动。 小汤姆点点头,点燃火把后便消失在夜色中。 “幸好小汤姆没有夜盲症————” 阿格拉蒙城內,疲惫了一天的財政大臣优素福正在反覆核算今年的农业税收。 他的办公地点位於城市最南端的城堡內,窗户对面则是具有明显哥特风格的清真寺,清真寺的尖塔离他不过五十步,看上去仿佛近在咫尺。 塔身是典型的哥特风格—尖拱、飞扶壁、上面绘有繁复的石雕花纹,不过.. 全都风化的厉害。 这里原来是基督徒建造的教堂,后来被改成了清真寺。尖塔顶上原本该竖十字架的地方,现在立著一弯新月,在夕阳下泛著暗淡的金光。而清真寺附近全站满了鬍鬚浓密,一脸异域风格的柏柏尔人,给人一种奇怪的割裂感。 清真寺周围的街道狭窄而拥挤。石头铺的路面坑坑洼洼,积著昨夜的雨水。 沿街的铺子已经陆续关门,只有几家卖烤肉的还在冒著烟,焦香的羊油味飘得老远。几个裹著头巾的女人低著头匆匆走过,怀里抱著刚买的乾粮,脚步轻得像猫。 “真主保佑,外面的吵闹声能不能小一点。” 財政大臣嘆了口气,关上窗户。 屋里又安静下来。只有蜡烛芯偶尔啪响一声,还有他自己翻动羊皮纸的窸窣声。 他低头看著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一阵急火攻心。 “该死的,千万別让我发现是哪个村子少了税款,否则我绝对不会放过那里的官吏!” 优素福烦躁地翻过一页羊皮纸,手指在数字间滑动,嘴里念念有词。 “阿尔卡拉——·——三·七第纳尔,齐了!瓜达拉哈拉——·——四十二第纳尔,齐了!萨连特————” 他的视线猛然停住,惊讶的发现萨连特今年居然没有按时缴纳夏赋。 他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踱步,最终决定把这件事上报给瓦利大人。 “希望不会因此受到责罚————”他无奈的嘆了口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