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后惊华:嚣张宠妃爱种田》 第1章 蛇蝎母女 “女儿啊,我的好女儿,你说你傻不傻?好端端的,推她下水做什么?不怕你爹回来剥你的皮?” “娘,您怎么向着那个小贱、种?我推她下水,还不是因为她们都说我长得不如她。娘啊,这个没爹没娘的小贱、种死了,酒肆就是我们的了。以后也没人再拿女儿跟她比了。” “是为了酒肆?哈哈,好女儿!有远见!要不是她娘留了那间酒肆,我可不会让你爹白养她!哎,那你也不知道手脚干净点?淹死就算了,偏让人救上来。大冬天的,要我们来伺候她。你爹回来,还得想个说辞。麻烦不麻烦?” “谁知道顾家明他们几个在河边玩……下回女儿一定弄死她!” “女儿啊,可别把顾家明救她的事说出去。顾家明是十里八村同龄中最出色的一个,未来不可限量。若说顾家明与李京华身体有接触,只怕李京华就要嫁他了!这是万万不能的事!哪怕将来不是你嫁给顾家明,也万万不能是李京华。记着,人是你救的!” 睡得迷迷糊糊,全身疼得像被针尖扎过的李京华,还没来得及睁眼,就听到了耳边有人絮叨,同时,她的身子被人猛地翻了过去,悉悉索索的,似乎正在被人套上衣服。 当然,那对母女下手都很重,扭得她的胳膊都要脱臼了。 “贱、种,掐死你!”童声咬牙切齿的,又在李京华的大腿上用力掐了几把。 李京华还没记事时,就在西伯利亚的草原上接受生死训练,何曾有过被人打后不还手的经历? 眼皮像惯了铅一样沉重,压根就睁不开。李京华也不急着睁眼,侧耳一听,找准掐她的童声主人的方位,调整着呼吸,忍着疼痛,细致地积蓄着身体肌肉的力量,用尽全力,反手一掌狠狠打去。 她是雇佣兵,是行走在鲜血中的战士,怎么能因为身体虚弱而放弃抵抗? “啪”,打脸声很是清脆。 周围的空气安静了下来。 好一会儿后,童声“哇”地哭叫了起来:“贱、种,你竟然敢打我!我……我打死你!” “一口一个贱、种,死不足惜!”李京华睁开眼,冷冷地说着。她微微低下头,以此掩饰内心的诧异——以她的力道,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她一巴掌下去肯定得被掀翻,怎么还能这么中气十足? 成氏和叶春花很明显地愣了一愣。她们从来没想过,一直寄在他们家篱下的,唯唯诺诺得像只小土狗,任她们揉捏的李京华,怎么突然一下就敢还手打人,还敢威胁她们。 特别是此时李京华的眼神,冷酷得像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恶鬼,明明是一副掉进水里半生不死,连坐起来都难的模样,却自有一股掌握了她们生死的气势。像是她们一不听话,这恶鬼就真要暴起杀了她们一样。 第2章 打你还要挑日子? 李京华一睁眼,因为职业,习惯性地查看了门窗两个出口的位置后,也愣了一下——咦,眼前怎么是一副这样的场景? 一张破旧的小木桌,上头没有任何漆,打造得也很是潦草,桌角处都没有用刨子抹平。两张长椅并着,架了些衣物。墙壁是泥土砖,坑洼不平。靠着床的位置,放了只两门的小衣柜,也是极简陋的。 比家徒四壁,还要恶劣。 不过,这房间的主人,倒有几分雅致,小木桌上摆了一只缺了角的小碗,上头插了一朵野菊花。房间也还算干净。 李京华自己则躺在一张挂了厚实蚊帐的小床上。 蹙眉,握拳…… 不对啊!先前不是在华夏与缅甸交界的雨林里执行任务,怎么到这地方来了?身体还缩小了,变成了十岁左右,又羸弱不堪,受了伤害的样子? 哦,在那次任务里,她死了,被同是雇佣兵的竞争对手汉克枪杀。而这具跟她同名的身体,因为被表姐推下水死了,凑巧她就穿越到了这具身体上。 而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个私生女,母亲叶喜喜在她十岁时死去,将她托孤给了她舅舅叶喜胜。 “贱、种,你娘死了后,就是我爹娘养着你。你居然还敢打我!?” 正在接收这具身体的讯息,冷不防那厢叶春花已经张牙舞爪地冲了过来,伸长手,就要来拽李京华的头发。 成氏似乎想拦,但一错神,就没拉住。 李京华抖动了一下手脚,来适应这具身体的力量。她身子往边上一让,快速地反扯住叶春花梳得很精巧的总角小辫子。 用力一扯后,叶春花又“哇哇”大叫起来。 “打你又怎么样了?打都打了,难不成还要挑个好日子?”想到这个才十二岁的表姐歹毒的心性,李京华气不打一处来:“是我……” 叹口气,以后就要以这具身体生活了,那就接受这具身体的一切吧。于是,把断了话接上去:“表姐,你是不是搞错了?是我娘的那间酒肆在养着你。要不然,你能穿上这样的一身绸缎?” “你敢打我!婊、子,你敢打我?!”叶春花开始嚎啕,越发口不择言。 李京华听得脑袋都疼:真是聒噪。 骂人这种东西,于她来说,威力可以忽略不计了。她半点儿也不会生气,只觉得这表姐,小小年纪敢杀人,骂起人来也是一套一套的,什么样的脏话都敢吐。哪里是十二岁小女孩的作派?叶家村最彪悍的泼妇,也不会一口一个“贱、种”、“婊、子”。 想了想,李京华又扒拉了几下叶春花的头发,直到把叶春花的头发扯了一把下来。 害了一条人命,扯两把头发实在算不上什么。 “表姐,不要再骂人了哦,你看看,这头发扯下来,都带着血肉了。”李京华把头发送到叶春花面前,随后向举着椅子冲过来的成氏晃晃:“舅母,别过来哦。你敢靠近我一步,我就多扯几把。把表姐扯成秃子,会更丑哦。” 第3章 你该唤我什么? 这个表姐,被舅母成氏宠得过头了。一言不合打骂这具身体的主人,还几次想要害死她。自然,才十二岁的她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仇怨。只是因为,表姐叶春花觉得这具身体的主人抢了她的爹,且这具身体的主人比她长得好看。 果然,人坏是不能用年纪来衡量的。要不是自己穿了过来,这具身体只怕早都凉了。 就是可惜了,便宜舅舅要是知道平常乖巧可爱的宝贝女儿是杀死外甥女的杀人凶手,会不会气得吐出一口老血? “你……你你!”成氏一脸刹白:“放……放了我女儿,我不过去就是。” 成功吓退了成氏的李京华,仍旧拽着叶春花的头发不放:“舅舅不在,让我来教教你教养吧。表姐,你该唤我什么?” 还好成氏被吓退了,要不然以成氏快要一米七的大个头,和虎背熊腰的一身膘肉,还是很难对付的。大抵以这具身体的力量,一招毙敌很难。 “贱……表妹。”老实说,叶春花长得还是很好看的。以李京华走遍世界各地的眼光来看,也是一等一的小美女。毕竟女孩七分像爹,三分像娘。这具身体的舅舅可是个好看的。 而这具身体的主人,长得能让叶春花嫉妒,自然也是不差的。虽然爹不知道是哪个,但娘可是十里八村有名的酒娘西施。从遗传学上来说,这具身体的主人小小年纪就长得天妒人怨的,爹也一定不差。 “对嘛,像舅舅在时那样叫我,我就不会扯你头发了。”李京华放了手:“你们走吧,熬碗姜汤,艾水过来,剩下的姜叶和艾草梗煮锅水。在河里浸了一下,冷得有些难受。至于那大夫,就先别请了。” 请了也没用,叶家村的赤脚医生是屠夫出生,左右开点治风寒的药。 不当艾草生姜有效。 这蛇蝎母女一走,李京华就开始头疼起来——难道以后都要用武力应对她们?真要弄死她们了,便宜舅舅会伤心吧? 这个便宜舅舅,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来说,可是又当爹又当娘的存在。 往事不提,这事就由着便宜舅舅处置!但叶春花再来一次,她一定会干净利索地杀了她!便宜舅舅无后,那就由自己来孝敬。李京华躺了下来,盖上了薄被。 正对着床边,有一个低矮的小木窗。先前两母女做贼心虚,想要掩人耳目,把窗子栓上了,门也关紧了。 李京华探了探身子,把窗户上的木栓拨开。 已经是深秋了,冷风从窗户上呼啸而入。窗外夕阳艳红,明明花木萧瑟,但因着鸡鸣狗叫声,一畦畦白菜壮实,各家各户烟囱炊烟袅袅,倒是别有几分田园的宁静幽远。 能得以重生,且重生在并不复杂的家庭关系中,想来是件好事了。 第4章 装可怜是个好手段 李京华的心愿是,等身体好了,就跟着舅舅进镇子里打理酒肆。反正舅舅早说带她一起,先学着,等她及笄就把酒肆还给她。以前是成氏拦着,说她年纪太小,奔波不易,这具身体的主人又性子柔弱,也不敢反驳。 如今……打了成氏一顿,事情一定能成。成氏就是个普通农妇,再狠毒,也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升斗妇人。 成氏的心理素质,还不如从小刁蛮的叶春花。不说别的,就杀人一事来说,成氏就不敢。 很快地,叶春花就端了艾水生姜汤来,成氏也提了一只木桶和一只盆来。木桶里水汽袅袅,生姜味扑鼻。 这么听话吗?李京华有些起疑。 果然,李京华才喝完汤,准备脱了衣服在盆里泡泡时,门外就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接着,门外人声鼎沸了起来,借着门缝,可以看到门外火把的光芒颇为耀目。 “京华撞邪了?真的吗?” 成氏说得有板有眼:“是真的,婆婆您跟我来看看就知道了。我可怜的京华,没爹没娘的,失足掉进了小河里,又被水鬼上了身。您怕是不知道,她像是变了一个似的。还有啊,她身边还有一根黑色的小棒子……那黑小棒子非金非银,很是奇怪。” 小棒子?什么小棒子? 自己身上,就脖子上用红绳挂了一块两指大的方玉牌,上头雕了一头龙,当然这龙只有一半,想来还应该有另外半只。 这龙雕得很是大气写实,甚至连龙须都根根分明,分毫毕现,以这时代的工艺,大抵也算是独一无二了。 据便宜娘娘叶喜喜说,那是生父留下来的信物。要不是舅舅拦着,早被成氏给抢走了。 李京华正觉得奇怪,“吱呀”一下,门开了。从外头涌进十几个妇人,个个脸色惶恐,当然啦,惶恐中大抵还有几分关切。 都是叶家村的女人们。 李京华平常倒是颇受她们照拂,也不生分。特别是吴金凤、吴银凤两姐妹,她们年轻时在酒肆跟着叶喜喜讨生活,后来经由叶喜喜的关系,才嫁给叶家村的两兄弟。 “沈婆婆,婶子们,你们怎么来了?”李京华伸出小手掩住嘴,轻咳了两声:“你们别怪表姐,是我自己不小心掉进河里的。真的不关表姐的事,是我自己掉进去的。真的不是表姐推的,别告诉我舅舅。”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可以洗脑。 还有伪装这种事,似乎是五岁时学习的。没想到活到二十八了,倒还要重新提起。 真是难为自己了。 十来个妇人都是一愣。 带头的那个,就是在十里八村颇有威望的,会请神的沈婆婆。鸡皮鹤发的她,本就一脸的慈祥,这时候看李京华这副虚弱又皮包骨的样子,还极力替表姐澄清,又就着成氏两母女的平常的作派,哪里还会推不出这事情的古怪? 第5章 以后来婶婶家吃饭 “这孩子,越来越瘦了。来,婆婆摸摸头烫不烫。”拿了成氏的钱,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做的。沈婆婆微笑着走近,伸手去摸李京华的额头。 “不烫。没发烧。”沈婆婆看了眼桶里的水:“京华要泡澡,先出去说吧。” “沈婆婆,你可是收了钱的。”成氏叫嚣。 十来个妇人鄙夷地看了眼成氏,不言语——李京华初来叶家村时还是个白胖的小人儿,三年过去了,个头是长了些,但却越来越瘦。因着落水,李京华气色更差,乍一看去,脸上点肉也没有。 “这小人儿,连说自己不是表姐推的……很是奇怪。” “应该真是表姐推的了……” 成氏脸色大变,一会儿红一会儿白。 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任她践踏的小人儿,今日居然这么出息! 不止动作奇速,她看都看不清,女儿就给制住了;还心狠手辣,直接就敢把她女儿头皮给拽下来;最奇怪的是,这个小人儿还诡辩机灵,两三句就把事情在众人面前大白,还落了个受虐待的名头,让众人疼惜…… 她才不信,这不是中邪! 沈婆婆也不说话,从怀里把一串铜钱掏出来,交到成氏手里:“你拿着吧。这孩子没有中邪,我也没有白跑一趟的道理,我只收了三个子,当路费。” “您再看看,她真是中邪了啊。平常的她,不是这样的!”成氏是真的害怕了。 “舅母,我没有中邪,我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够好?是您教的,要我亲口告诉所有人,是我自己掉下河的,这样,以后我才有饭吃。您还说,舅舅一直在外忙活,家里都是您在照料,您想要饿死我,全看您的心情……” “住嘴!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你才醒过来,就对春花动手了!”成氏快要疯了:“别听她的啊,她中邪了,说的都是胡话!” “京华会打春花,你信不信?” “自然不信……” 众人开始小声议论,乌乌糟糟的。以李京华的耳力,都有些听不清。 “好好好,我住嘴。”李京华用力捂着嘴,小眼泪“叭叭”地掉。 沈婆婆听得脸上出现厌恶之色,看着李京华的眼神也越发柔和。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你舅母不给你饭吃,以后来婶婶家吃饭。今年收成好,撑一个冬天不是问题。” 吴金凤与叶喜喜交好,她是看着叶喜喜未婚生子,不知道遭了多大的难才生李京华,又亲眼看着李京华成长。李京华饿得这样瘦,她看着心疼得紧。 李京华感激地点头,把这份恩情记在了心里——大乾朝虽说国泰民安,政治清明,但老百姓都是看天吃饭。多一个人的口粮,那是多一份巨大的压力。 这时代主要是种植五谷。叶家村应该属于南方,有水稻,但水稻产量极低,饿死人的事,时常会出现。 想想后世,人人吃得饱胀,各种减肥,李京华叹息:袁降平爷爷要是生存在这个时代就好了。 第6章 这棒子有鬼 这个大乾朝,究竟是个什么朝代呢?李京华猜测应该是个在秦朝后的一个平行空间里,与宋朝的男女大防相类似。 “吴金凤,不要多管闲事!”成氏从怀里掏了只黑色的笔出来,颤抖着双手呈到沈婆婆面前:“您看看,这就是她中邪的证据!我没有胡说啊,她真是中邪了,她说的都是胡话。是水鬼,一定是水鬼!” “这是何物?”众人吃惊。 沈婆婆把笔拿在手上,小心地握了一下:“果真非金非银。” 李京华吓一跳:录音笔?塑料加钢的录音笔…… 她前世会死,就是因为汉克要抢夺这支录了三个毒枭首脑会议的笔,怎么这支笔也跟着穿过来了? 这笔应该是在这具身体主人死了后,跟着自己穿过来,被成氏取走了。 沈婆婆把录音笔在手上把玩了一下,突然录音笔上传来了一点声音:“就这么定了,奶茶、彩虹烟这一块都归我。其它的,冰啊K啊什么的份额,你俩各自凭手段……” 众人哗然:“婆婆小心,这棒子上有鬼!” 沈婆婆眉头皱着,手哆嗦着,到底还有几分高人风范,没有把笔给扔了。她把身上包裹解了,拿了块土布出来,把录音笔包好,接着蹲下来,拿了香龛,插了香烛。 土布包里传来一声枪响。 虽然是装了消音器的枪,但那一声“噗”,突兀地响起,着实让李京华也吓了一吓。 沈婆婆再端不住了,“啪”一下把土布包扔得老远。 录音笔里声音还在继续:“把笔给我!” “汉克,就是死,你也别想得到这东西!” “砰!” 爆炸声响起。 声响如震雷! “邪魔!” “真邪魔降临啊!” 众人抱头,个个身子抖得像筛糠。 李京华心里颇不是滋味,这笔里放的录音,正是她死前被汉克偷袭,心脏中枪后,跟汉克同归于尽的声音…… 起好简易的法坛后,沈婆婆跪在了香龛前,嘴里念念有词。 朱砂画符,烧符,拿符灰洒在包着录音笔的土布上。 几秒后,录音笔上的声音突然停了。 众人欢欣:“邪魔被镇住了。” “京华,告诉婆婆,这东西,你从哪里得来的?”沈婆婆脸色发白,她蹲在土布包前,抬起头,遥问李京华。 李京华正待答话,沈婆婆手上一扬,一把符灰飘飘洒洒地向她头上罩来。 “咳咳……”李京华被呛了一下,眯着眼咳嗽得厉害——这具身子真是弱! “还能从哪里得来?自然是从河里带上来的。沈婆婆,烧死这个中邪的邪祟吧!你看这邪祟,半点都不害怕符灰!春花怎么可能推她下水,我怎么可能要饿死她,都是她诬陷我们的。” 成氏脸色煞白,额头青筋抽动着:烧死这个邪祟,就再不用害怕了!傍晚李京华那个冰冷的眼神,真是把她吓住了。这笔又这么诡异…… 第7章 真个儿狠毒 “烧死!?京华只是个孩子!”唯有吴金凤婶持有异议。 吴银凤也不过二十出头,生性也胆小。她有心替李京华说话,但在这当头,只能干急着,不敢出声。 “他大婶,你听到棒子上的怪声了。那么响……” “可不是。老吓人了。那邪祟还不怕符灰,但烧死这种事,是不是有点过了?”众人颇同情地看了眼老神在在,仿佛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李京华,复又看向沈婆婆。 这对母女,一个莽得很,小小年纪就敢推她下水,另一个年纪大些,心机深些,却又借旁人的手来害她! 真是一个都留不得了。 李京华又轻咳了两声,才把喉咙里的不舒服压了下去:“婆婆,你再等等,那支棒子里还有声音。”死前,录音笔没有关上,因此才把那些枪声、爆炸声记录了下来。 如果所料不错,录音笔穿过来的时候,也一定还没关上,直到被成氏取走! “别听她的,即刻烧死吧!”成氏看看屋外,有些焦急:丈夫就要回来了。她太了解她的丈夫叶喜胜,这个宠妹狂魔,把外甥女看得跟亲生女儿一样,别说是邪祟上身,就是李京华真变成了怪物,他也不会舍得要了李京华的命。 必须说动沈婆婆,速战速决,把这颗钉子拔了! 然而,成氏的话音才落,土布包里就传来了成氏和叶春花的声音:“女儿啊,我的好女儿,你说你傻不傻?好端端的,推她下水干什么?不怕你爹回来剥你的皮……” 众人面面相觑:“果然是春花想杀京华!” 听到第一句时,李京华就摇晃着身子,把土布包给捡了起来——不能再听下去了,再听下去,该把顾家明给牵出来,累了两人名声。 “下回女儿一定弄死她!” 在叶春花说完这句后,李京华把录音笔关上了。 “现在大家该知道我没有中邪,没有诬陷舅母和表姐了吧?” 李京华拍拍身上的符灰,被呛得又是几声轻咳:“婆婆,您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神套,若是真有水鬼附身,怎么可能会不怕?我不怕这符灰,只能证明,我身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邪祟!这支小棒子,其实就是一根笔,能录音的笔,是我那个没见面的爹留给我的,除了脖子上这块玉,我就只有它了。” “能工巧匠何其多。今日算是长见识了。也是你爹来头神秘,才能给你这东西保命。要不然,今晚你真给烧了……”沈婆婆看了一脸灰败的成氏一眼:“为了掩盖春花的杀人未果,就来欺骗我,让我来烧死你的亲外甥女。你可真是枉为人。” “这笔,既是你爹留给你的,就好好收着,全当是个念想。老太婆这就回去了。这事情,说到底还是家事,你舅舅回来后,由着他来处置。唉,你爹是个大人物,留下的东西都是我们没有见过的。倘若他能来寻你,该多好。” 第8章 便宜爹是个将军? 沈婆婆一锤定音,众人也都散去,唯有金凤、银凤两姐妹,留了下来。 她们俩生怕成氏又动什么手脚,害了李京华性命。 两人把成氏轰出了门,把水桶里的水提出去又热了一下,再倒进水盆里,就开始剥李京华的衣服。 李京华哭笑不得,几次反抗,都给两人按住了——头一回在人前脱了个精、光,实在有些尴尬。 好说歹说的,两人才留了李京华的内衣。 李京华颇为感动,也很是无奈:这年头,家里头的事,哪怕是出了人命,也是由亲族定罪。他们家小门小户的,亲族早就不来往,她若是没穿越来,这条人命没了,也是由着舅舅叶喜胜来定成氏和叶春花的罪。 叶喜胜极疼这个外甥女,但怎么也不能亲手杀了女儿来替外甥女报仇。 所谓民不告,官不举。只要叶喜胜不追究,这具身体死了也就白死。 边泡着艾叶姜汤,边听两姐妹唠嗑:“这年头穷人娶个媳妇也难,胜哥儿恐怕不会休妻。春花的罪孽,怕也是不好追究。” “可不呢。好在京华还活着,以后把京华带到我们家养算了,京华是个聪明的,白天就让胜哥儿带去酒肆,吃住就都在我家吧。”吴金凤叹息一声。 “成氏眼巴巴地盯着酒肆,哪里会肯让京华接手?先头你也听到了,成氏母女是为了酒肆要害京华。哪里会愿意让京华跟着打理酒肆……” “那可由不得她了!胜哥儿又不是死人!还能由着成氏害她外甥女!唉,也就是喜喜走得早……实在不行,我养着京华就是。不要酒肆就不要酒肆,酒肆还能比性命重要?”吴金凤啧了一声,颇义愤填膺。 “可怜的孩子,没见过爹面。不然有爹护着多好。那个传说中的大将军啊,骑着高头大马的,马上还套着银甲呢,威风得紧呐……京华是个小姐命,可惜了,她爹只怕不知道京华的出世,要不然早把京华接去享福了!” “是啊,京华长得就是大小姐的模样,多好看啊!” 李京华前头还刻意不听,听到她爹的信息时,这才竖起了耳朵。 在这具身体的记忆里,便宜老娘叶喜喜从来没提过她爹的事,没想到她爹竟然是个大人物。 大将军跟一个平民女子? 只怕她爹就是知道了她的存在,也不会来接她。 等水稍有些凉后,李京华起了身。 金凤、银凤两姐妹帮李京华换好了衣物,又把换下的衣物拿去清洗。 周围再没声响了,李京华把录音笔握在手上,仰躺在床上,心绪久久不能平息,前世的过往,这具身体的回忆交杂在一起。她几乎分不清,她到底是哪个李京华了。 第9章 录音笔有点仙 “陈师叔,这是今年的收成,您看看能换多少灵石?” “素心草两棵,百年人参十根,蟠桃一筐……少阳啊,你入仙门已经三十个年头了吧?此番师叔赐予你一座聚灵阵,可加快仙草成熟。” “谢谢陈师叔!”声音里尽是惊喜。 这什么鬼?仙门?聚灵阵?修仙门派吗? 李京华“腾”地坐了起来,把录音笔在手上甩了两下。 “这笔是不是坏了?” 笔里声音仍在继续:“师叔,弟子从民间采买了些种子。这是帐本和剩下的银钱,您清点一下,再登记吧。” “好。把袋口打开……白菜籽五两,辣椒籽五两,香菜籽三两,土豆十斤……” 这笔看来真是坏了。李京华小声嘟囔了句:“这时代缺衣少食的,要是有两斤土豆,来年叶家村就不会闹饥荒了。” 土豆是世界四大主粮之一,好养活,适应力惊人,且产量奇大。要是有两斤土豆种,那可真是天大的幸事了。 话音才落,床头上空“劈里啪啦”地下起了土豆雨。饶是李京华全力躲避,也因为土豆雨下得突然,脑袋给几颗土豆砸了个正着。 怎么回事? 李京华眨巴着眼,看着一被子的带泥土豆,蒙圈了。 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再捏一捏拳头大的土豆……真的是土豆啊。怎么的就心想事成了?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武阳,你跟少阳一样,也入门三十年了吧?” “回陈师叔,弟子入仙门,已经五十四年了。” “好。五十四年来,你都勤勉认真,采买一事也颇辛劳。如此,师叔也赐你一座下品聚灵阵,以此加快仙草成熟,换些灵石、灵液来增加修为吧。” “谢师叔成全!” 灵石、灵液?是不是吃了这些,能让这具身体不那么孱弱? 李京华又说了句:“来点灵石、灵液。” 这一次,天下没有掉东西。 看来,录音笔里发出声音的这个场景里,没有这些。 只能要到录音笔里发出声音的这个场景里的东西吗? 于是,李京华又说:“聚灵阵。” “哗啦啦。”几块石头从屋顶上掉了下来。 这一次,李京华有了准备,早早地把身子让开了。几块石头掉落在了被子上。 一共四块石头,不对,应该是玉石。每一块都有巴掌大小,玉质湿润。 捡起一看,全是上等的羊脂玉!比李京华便宜爹留下的平安牌,还要细腻透亮、水头好!以李京华的眼界,甚至觉得这四块玉石,根本就不是地球上能有的。 天上掉的,都是一等一的好东西啊!能救命的土豆,能聚灵,加快植物成熟的玉石! 李京华兴奋得不行:“老天让我穿越过来,是让我农夫山泉有点田,不再过那种打打杀杀,脑袋系裤腰带上的日子了!” 第10章 聚灵阵 “天杀的!我的聚灵阵呢?”录音笔里,武阳开始咆哮! 陈师叔也开始警惕起来:“何方高人?既然有隔空取物的本事,何不露面?” “这位前辈,你有如此本事,何不入我门派?至此,就不再需要这阵最低等的聚灵阵了。我们门派乃是天下第一仙门。入我门派后,自有各种资源奉上。别说上品聚灵阵,就是上品仙石、灵液,也数不胜数。” 威逼不成,改成利诱了。 “前辈还不肯现身?一座下等的聚灵阵虽然算不得什么,但我三清门堂堂第一修仙门派,可不是你能随意来去的地方!” 李京华可不敢再出声了。 “太不要脸了!一座低等的聚灵阵也来偷,不要脸!”陈师叔的声音大了起来:“仔细着我们三清门找你算帐!” 大约陈师叔认定偷聚灵阵的人走了,便开始骂了起来。 李京华仔细听着,小声地说了几句话:“大佬们,这东西可不是我偷的啊。是这支笔偷的……” 果然不出所料,录音笔那头的陈师叔他们听不到她的说话声。 陈师叔继续骂了几句。大抵修仙的人,都不太会骂人,一句“不要脸”翻来覆去的。 “武阳莫哭,师叔再拿一套聚灵阵出来给你就是了。这阵眼呢,就是这四块玉石,应该这样启动阵法……” 李京华听着各种名词,颇有些摸不头头脑,但仍然听得很认真,一字一句几乎要背了下来。 依着陈师叔的讲解,李京华把玉石拿在手上细细查看。 这四块极其温润的玉石上,果然都刻画着玄妙而复杂的纹路。李京华刚把心神沉浸在纹路之上,整个人几乎都要陷进去了,就仿佛突然之间掉入了无边的星河,深邃而渺远。 吓人,忒吓人了!李京华回过神来:看来暂时不能依着讲解来布阵了……似乎必须让这具身体修习点古武心法,才能避开自己的心神沉入阵法之中。 这个时代,应该还是古武时期。拿到古武修行的心法,配合她的格杀技巧,应该不成问题。 现在不会用这阵,总有一天能用到的。这可是个好东西! 早知道,就多弄点农作物。辣椒、芝麻、番茄什么的,这时代可没有。自个儿辟个农田种种,好歹可以发家致富。 至于这录音笔是怎么能够沟通另一个时空的,李京华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她都能在身死后,穿越到另一个空间了,这只录音笔里能掉东西下来,想来也没什么奇怪。 就当是她穿到这具柔弱身子上的一种补偿吧。 正自想着,远远的,听到几声脚步,想来是便宜舅舅回来了。 李京华把录音笔收进怀里,把土豆藏在衣柜里,再把玉石也藏好。 这小屋里太不安全了,身上更是不安全。成氏倒是不屑于翻动衣柜,但叶春花可防不住,看来今天晚上得出去一趟,把这些藏好。 第11章 便宜舅舅 便宜舅舅叶喜胜欢喜地叫了声:“京华,前几日你不是说要锦屏封的种子吗?你看看,舅舅给你带回来了。现在种下,来年夏天就会开花了!” 锦屏封是个什么东西? 才琢磨着,脑海里就出现这具身子的主人跟叶喜胜小声说话的场景—— “舅舅,酒肆隔壁那家花店里有锦屏封。那花看着娇嫩金贵,但其实可好养活了。您帮我讨点种子来好吗?我把它们洒在篱笆外,来年花开了,满篱笆都会爬满玫红……” 原来是满天星花啊! 李京华叹口气:这个小李京华,确实是个小姐命啊,都悲惨成那样了,还留有一丝小姐的浪漫。可怜,母亲一死,就落得个饭都吃不饱,整天被欺凌,最后被推下水,死得透透的下场。 “胜哥儿,你过来!”吴金凤的声音响起:“今天这事情,你可得好好替你外甥女做主!” “大婶子,出什么事了,怎么你和二婶子在?”叶喜胜奇怪地问:“有事等会儿说哈,我把这种子给京华拿去……” “拿什么拿!”金凤婶打断叶喜胜的话:“京华差点被你家春花淹死在水里,又差点被你婆娘烧死!还拿什么拿!?”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今儿可算是见识到了。”吴银凤也冷冷地嘲讽:“胜哥儿,你拿了你妹妹的酒肆钱养着这两狠心的白眼狼,就半点也不亏心吗?也是京华命大,不然今晚上,你妹妹,我的喜喜姐姐就会来找你索命!” “什么淹死?什么烧死?”叶喜胜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压着声音:“成氏,春花,你们俩给我出来!” 叶喜胜大抵是知道成氏的为人的,更从李京华的脸色上知道外甥女受过欺负,但每每一问,怕因说出实情,而加倍受到虐待的小李京华总说没事。 于是,叶喜胜总想着,他多对李京华好些,也就是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就是因为他对李京华的好,反而更让成氏和叶春花母女对李京华憎恶。 今天一听,外甥女差点死了,叶喜胜不由得暗恨自己无用。 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叶喜胜知道李京华心善,便让成氏和叶春花跪在了院子里,他自个儿便在院子里左踱右踱的。 这年头,是男女大防时期,深受程朱理学影响的成氏和叶春花,哪怕再狠毒,再彪悍,也是一个以夫为天,一个以父为天。她俩一听叶喜胜叫她们跪下,虽然很不甘心,但行动上却很是顺从。 叶喜胜是个长情的人,一个是结发妻子,一个是宝贝女儿,怎么也做不到要拿她们的命来赔。但真要随意敷衍过去,又对不起他自己的良心。 毕竟这是谋杀! 于是,他让金凤婶去顾家,请了顾永康来。 顾永康是叶家村唯一的秀才,也是附近三个村子建立的私塾的唯一先生。这次把李京华从水里救起来的顾家明,就是顾永康的小儿子。 叶春花是个心思多的,一听去请顾永康,立马问道:“爹,你叫先生来做什么?” “做什么?写休书!” 第12章 声名算个屁 “爹,你不能!”叶春花开始嚎啕:“你想让女儿做没娘的孩子?那女儿不如死了算了!” 成氏也在一愣后,开始以头撞地:“胜哥!你不能这么对我!你要把我休了,还不如我直接拿刀抹了脖子!抹了脖子死了,也不算累了你叶家和我成家的声名!” 叶喜胜额头青筋猛跳:“你还知道会累了声名!你纵容春花推京华下水的时候,你要烧死京华的时候,怎么想不到这点?” 成氏和叶春花的哭号被叶喜胜的怒吼声吓退。 片刻后,两母女继续嚎啕:“你让我死吧!” “爹,你逼死娘,也会逼死我的!” “死吧死吧,你两死了才好!”叶喜胜不胜烦忧:“统统都死!我这就去拿了刀来!” 叶喜胜“蹬蹬”地跑去拿菜刀,把吴银凤吓得不轻:“胜哥儿,左右京华命大,这次没死。你要真把她俩弄死了,可怎么办?” “左不过绝后!”叶喜胜被银凤婶拽了胳膊,也冷静了一点下来,这一下手也有点抖,但声音仍然高亢:“绝后就绝后,有这样的妻女,不如一辈子不要生!” 成氏和叶春花仍然在嚎啕,惊得整个村的狗都叫了起来。 真是聒噪啊!李京华推开了门,看着院子里的闹剧,不作声。 她已经知道了叶喜胜的打算——冷落叶春花,休了成氏,但因为她还活着,叶喜胜不会要她们的命! 可悲,这个便宜舅舅,半点儿也不知道,真正的李京华早就死了。 不过,叶喜胜的打算,倒很合李京华的心意。她本也想着再给这娘俩一个机会……当然,这机会完全是看在叶喜胜的面子上。 “京华,劝劝你舅舅,可不能让她俩都死啊!”吴银凤示意李京华。 “婶子,你放手吧。” 吴银凤听得瞪大了双眼:“你说什么?” “我说,你放手,让我舅舅去拿刀。杀人偿命,她俩确实该偿命。要不是我命大,一早死了。”李京华的声音里不含一丝感情。 成氏吓得浑身一颤,打了一个激灵。 整个院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舅母,你不是真想抹脖子的吧?银凤婶拦着舅舅不放手,那我去替你拿刀。”李京华抱着手臂。 深秋的晚上,真有些凉意,特别是这具身子才从水里捞上来,死而复生后,怕冷得厉害。 “京华,你不要声名了。你如今是受害者,人人同情。可若你拿了刀……你会被议论,甚至被唾弃,从此成就恶名。你会嫁不出去的!”吴银凤苦口婆心:“就当是为了你自己。女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 呼……在这年代,似乎女人的出路真的只有嫁人这一条。毕竟大乾朝,女子过二十不嫁,都要收单身税。 “婶子,我刚刚才从鬼门关兜了一圈回来……这时候,我才知道,声名什么的,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生死!我再不能挨一次死了!”李京华走下台阶,一步步走向厨房。 其实,她才不想说什么声名不重要。 她想说的是,声名算个屁啊,活着才重要,活得开心才重要! 第13章 抹脖子还是写休书? 反正成氏不会自杀,取了刀来,让她同意舅舅休她就是。 舅舅绝后要什么要紧?大不了她来养,大不了再娶一个。舅舅才三十岁,放在现代,才真正是准备相亲的年纪。 以前舅舅是娶媳妇难,但有酒肆在,舅舅人又勤劳、品行好,什么样的媳妇娶不来? 李京华把菜刀“呯”一下扔到成氏前头,冷冷地俯视着昔日高高在上的成氏:“成氏,抹脖子还是同意写休书?” 成氏像是看到了恶鬼,吓得一脸煞白,哪里敢跟李京华对视。 “呜呜……”成氏哭了,不是方才那样的嚎啕,而是低泣。 她真的怕了! “小贱、种!我打死你!”叶春花爬起来,向着李京华扑了过来。 真是个无脑的,当着舅舅的面闹这出,不是死得更快?李京华鄙夷一笑,装做惊慌失措地朝着叶喜胜的方向跑去:“舅舅,救我!” 这一下,吴银凤也不再拦了。叶喜胜转了个身,一巴掌狠狠向着叶春花扇去:“畜生,你给我跪好!当着我的面,还敢行凶!” 叶喜胜正当壮年,又是庄稼把式出身,盛怒之下出手,直直地把叶春花扇得脚下踉跄,跌倒在地。 等叶春花梨花带雨地抬起头来时,李京华才看到叶春花被这一巴掌打得鼻子、嘴巴都是血。 该!好好跪着不要,偏要抢巴掌挨。 这种无脑的对手,实在不想看了。李京华问:“成氏,说话。” 成氏看着满脸是血的女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同意写休书。” “那就好。”李京华也不再看成氏和叶春花一眼,轻咳了两声,向着叶喜胜和吴银凤微微躬身:“舅舅,银凤婶,京华回去歇着了。” 叶喜胜往前追了两步,心中歉疚更甚:“京华!” 李京华没有回头:“舅舅,您明早把种子放在我房门口吧。” “这孩子是被伤透了心啦!”吴金凤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却是她带着顾永康回来了:“胜哥儿,让京华冷静一下吧。” 叶喜胜看了会子天,幽幽地问:“她是被我伤着了吧。怪我太相信成氏……” 吴金凤没有答腔,对顾永康做了个请的手势:“让先生看笑话了。” 顾永康叹口气,进了院子。 一纸休书写下,甚至不用官府的印鉴,顾永康这个私塾先生在,成氏就成了弃妇。成氏甚至连分辨都不能。 很快地,成氏打了包,一步三回头地看着一脸血泪的叶春花:“女儿啊,你要好好的。” “娘啊娘啊!”叶春花哭着哭着,几乎要背过气去。 “你还有脸哭,要不是你,你娘也用不着被休。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了,教养出你这样的女儿!”叶喜胜气得声音都在抖:“从今天起,为父会把你锁在屋子里。早上送上茶饭,晚上的茶饭,就等为父回来再送。一直到你改过为止!” “爹,你关着我,不是要我的命吗!” “还敢嚎!”叶喜胜微闭了下眼,手巴掌扬起,半晌还是放了下去。他倒是真想打女儿,奈何叶春花一脸血泪的,着实让他再狠不下心。 吴金凤两姐妹自然不去相扶。在她们心里,叶春花的罪孽,远比成氏要重得多。 第14章 出个门 成氏走后,叶喜胜也把叶春花给关了起来,吴金凤两姐妹又敲了李京华的房门。 李京华开了门后,吴金凤这才蹙眉说道:“你这表姐,一直干嚎着,这会儿才消停了一点。傻孩子!写休书这事,你怎么就这么莽撞地出了头!?银凤你也不拦着!” 吴银凤怯怯地道:“我拦了啊,姐姐。” “不成事的家伙。”吴金凤啐了句,接着说:“京华你已经十二了,已经到了物色合适人家的年纪,你……算了,事以至此,以后有什么事都先给我商量。我回头去找成氏说说,让她别把这事情说出去。可是,以成氏的性子,恨不得立马把这事添油加醋地说了……” 李京华点头,眯着眼笑。 “咝,这孩子,这当头还笑得出来。你知不知道,成氏只要把你拿刀,逼她的事一说,你的声名就完了!” “婶子啊,陪我出趟门吧。” “出什么门啊!京华,你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你拿了刀,就等于是你赶了舅母出门。你你你……你以后可怎么办呐!”吴金凤气得拿手指虚点在李京华脑门上:“时人三不娶,首当其冲的,就是无教者不娶。京华,你本来就没了娘,成氏再把这事一说,你可就真成了没教养的孩子……” “婶子,我出门就是解决这个麻烦的。”李京华正色道:“叶春花胡搅蛮缠的,我奈何不得。可她不是被关起来了吗?至于成氏,成氏不经吓,由着我去吓吓她,她就不敢声张了。” 这一下,叶春花被关,连土豆和玉石也不用藏了。 吴金凤、吴银凤一脸不以为然:“怎么可能?成氏性子要强,从来不是好相与的,你逼着她出了门,她肯定恨死你了,哪能吓一吓就不声张?” “婶子,你信我吧。非得今晚吓她才行,明早你们去她家,只怕她早把事情捅出去了。” 看李京华说得有板有眼的,吴金凤终于点头同意了。 吴银凤因着有个奶娃子和一个患了怪疾的儿子,不好相陪,于是只吴金凤一人陪同李京华出门。 借口去趟吴金凤家取床旧棉被,与叶喜胜辞别,两人出了门。 一路上,吴金凤仍然碎碎念着:“你说说,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你就别出头了啊。” 李京华不语,心中却很明了——倘若她不出头,只怕成氏和叶春花以死相迫,舅舅根本下不了决心。 已是九月末的深秋,夜凉如水。月华银练似的,挥洒在大地之上。 这时代,乡村里没什么娱乐活动,一入夜人们就各自窝在床上,四处一片静谧。唯有鸡鸣犬吠,因着李京华两人的走动而此起彼伏。 对李京华来说,这大约是头一遭走在路上,而不用担心会有敌人,会有生命危险,心情格外轻松。 第15章 男女大防 “欲语还休,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闻着隐隐的田野清香,李京华本想唱个歌,可惜她是个五音不全的,不知不觉间,竟然脱口而出了一句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诗。 吴金凤脚下一顿:“又去私塾偷听了?可别让旁人听见。你现在十二岁了,虽然近几年被成氏饿瘦了,但也是个大女孩,要注意声名啊,私塾里都是男子……京华啊,男女大防你可要记得分明。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李京华咋然一听,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把小李京华的记忆理了一遍,这才明白了。 原来,吴金凤是在说,男女七岁开始,不能同席而坐,不能同桌进食。 李京华好笑:吴金凤大字也不识几个大字,听到她念的诗不是这时代的也没有反应,但这男女教化的句子,倒是背得熟练。 连同桌吃饭都不许了,哪里又能去私塾偷听?幸好成氏为了叶春花能有机会嫁给顾家明,没把顾家明救她的事情说出来。 不然,她的声名坏了,顾家明也非娶她不可。当然,顾家明真娶了她,恐怕以她的身份和声名,也当不得正妻…… 何况在记忆里,顾家明的那位娘也不是好相与的。 倘若只当个妾,那也就是高一等的奴才。憋憋屈屈的,那还活个什么劲儿? 当李京华带着吴金凤到了独独建在半山腰的,顾永康家前不远的大树下时,吴金凤才回神问道:“你来找顾永康?” “不啊,我找顾家明。” 吴金凤瞪大了眼睛,粗气喘了好大一口:“找顾家明做什么?这是私相授予!你不要声……” 又是声名…… 李京华打断了吴金凤的话:“婶子,我不便出面,这不是带着你来了吗?我被表姐推下水,是顾家明救起的。” “咝!”吴金凤眨了眨眼,接着脸色一沉:“你说什么!?” 李京华望了她一眼:“别担心,这事不是没露出来吗?成氏和表姐的小心思是什么,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毕竟十里八村的婆婆娘娘,只要是家里有合适年纪的姑娘,哪个不觊觎顾家明?顾家明自然也不会把这事往外说,所以,他约我今晚前来,想来,也是为了这事。” “婶子你去他家路边的小水塘,告诉他,要我不把这事往外说,他得答应借我一匹马。否则,他就娶定我了。” 吴金凤看着李京华,脸色依旧沉着:“要马做什么?” “追成氏啊。” “婶子还不去?”李京华哑然失笑:“我脸上也没长花,值得您这样看?” “好,我去。”吴金凤伸手捏了捏李京华瘦削却精致的小脸,答应了一声,抬腿就走。 李京华自然知道吴金凤在想什么。 这具身子的原主人,是个柔弱的性子,一直被叶喜喜保护得像个小公主。今日她的表现,大抵很出吴金凤的意料了。 这个世上,除了叶喜胜这个糙老爷,只有吴金凤和吴银凤是真心对她的。 她要是把顾家明救她的事跟叶喜胜说了,叶喜胜肯定喜不自禁,天不亮就去请媒人。她想要推拒,只怕也不能了。 这桩事,只能对吴金凤说了。 第16章 京华你别后悔 片刻后,吴金凤走回大树下。 “事情成了?” “成了。家明一会儿会把马牵出来。”吴金凤张了张嘴,想要问什么,最后犹豫了一下:“京华,你日后会后悔的!多少人想跟顾家扯上关系,你却亲手把这个机会给推了!” “不会的。日后的事,日后再说。顾家明救我是义,真要借此赖上他,只怕嫁了后,公公不疼,婆婆不爱,他也不会对我有好脸色。那我这个妾,就真成下人了。” “可顾家明一定会有出息的!宁做富家妾,不做贫家妻,这道理你也该懂了。” 李京华不理会,靠着大树,理理身后的大氅:“这是娘留给我的,真是暖和啊。” “别借口你娘错开话题……京华!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金凤婶,不用依靠夫家,我自己也能做富家。”李京华抬头看着比她高半个头的吴金凤,神态坚毅:“请您相信我。” 吴金凤又是一阵愣神,眼前这个小女孩,瘦得皮包骨头,眼睛里神采熠熠,嘴角微弯着,绽露了一个极为惊艳的微笑。 这个小女孩,明明就是她是看着长大的,从襁褓起就抱着。 吴金凤伸出手来,摸了摸李京华的手:有血有肉,有温度,跟平常一样。 可这样自信,这样神采飞扬,这样聪慧,这样果决的小女孩,又与平常截然不同。 这个小女孩,一夜之间以自救之名,逼了成氏出门,又拿人人艳羡的,可以赖上顾家明的机会,换了追截成氏,挽回声名。甚至于刚才说服她不再劝说赖上顾家明的理由,也一条一条,清清楚楚,逻辑分明。 “喜喜,是不是你回来了?是你看不过去成氏,回来护着京华了?”吴金凤不自觉地把手搭在李京华的肩上,摸了摸那件狐皮大氅。 李京华没听清吴金凤的话,但见吴金凤喃喃自语着,眼眶发红,不由得心下一软:“金凤婶,好端端的,怎么哭起来了?您要这样,以后我可不敢让您帮我了。” 吴金凤把泪抹去:“想到你娘了……京华啊,你大了。若你真能做成富家,那就带着点根昇吧。” 叶根昇是吴银凤的大儿子,才五岁,从小得了怪疾,见不得风,一直都用参须吊着。要不是吴金凤他们家一直帮衬着,只怕很早就不在人世了。 李京华唇角勾着:“会的。” 在鲜血与枪火中走得久了,似乎越发不会与人交流了。李京华本想许吴金凤一个好未来,但她好像连感谢都说不出口。 她只知道,真要是发家致富了,哪里还需要别人提醒。不说以前的恩情,光就今晚来说,这两姐妹也需要她感念一辈子。 顾家明就在李京华略略愧疚的时候来了。 十三岁的少年,已经长得有一米六多的个头,一袭青衣,容颜俊逸,因为一直与书为伍,显得神情温和,气质儒雅。 一脸稚气未脱的少年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站直身子,也不说话,把马绳交到前来相迎的吴金凤手里。 之后,少年转身就走。 而这当头,李京华也踩住了马蹬子,翻身上马了。 大马“希律律”地扬起了前蹄,焦躁地原地不停扬蹄。 李京华抓紧了马绳,咬着牙不发一语,任凭大马如何颠簸。 “京华,你不会骑马啊!”吴金凤急得跟什么似的。 第17章 梦里学过骑马 据传,前头有个贼来偷马,被这烈性的马一下颠了出去,肋骨断了好几根,还没等人们抬到官府判罪,直接就死了。 那厢青衣少年也端不住了,转身飞速地跑了回来,拉住了缰绳,又伸出修长的手,拍拍马背。 大马被安抚住了,不再颠着。 “不要命啊?李京华你快下来。”明明对她有救命之恩,她却以此要挟,你竟然还担心她?顾家明低头苦笑:顾家明啊顾家明,你怕是被她的长相蒙了心了。 “放手,顾家明。”李京华冲着顾家明笑笑:“没事的,梦里我骑过马的。” “梦里的事,哪里当得真?”顾家明一愣:这个瘦小的女孩儿,当真宜喜宜嗔。 “我说当得就当得。”李京华趴在马背上,伸出手来,想要把顾家明的手指掰开。 顾家明的手背被李京华触碰到,不由得脸上一阵火烧,连忙放了手。 吴金凤也回过神来了:“京华,你做什么?” 哎,忘了忘了……男女大防…… 李京华坐直身子,向着吴金凤谄媚地笑笑:“下回不会了。” “顾家明,这马儿借我用用,很快就还给你。”李京华拉了拉缰绳,伸手在马身上一拍:“走喽。” “这孩子……京华,慢点慢点!” 看着在马背上不停调整坐姿,以契合马儿奔跑速度的李京华,顾家明这才长出一口气。 “婶子,李京华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 吴金凤仍然盯着李京华一骑绝尘的方向,答非所问:“她爹是骑着战马来的,她会骑马也不稀奇。” 呃……这解释都是什么跟什么?她还能在娘胎里学骑马不成?顾家明愣了愣,有点无语:算了,就当,真是梦里学会的吧。 披星戴月地赶了十来里路,李京华终于在离成家庄不远的小路上,看到了挑着担子的成氏。 成氏看起来颇有些狼狈,似乎一夜之间,背就有些佝偻了。当然,也很有可能是因为担子太重。 李京华喝住了马儿,手拿着马鞭,撑着下巴:“还挑得动吗?要不要上马来,我送你一程?” 成氏赫然回头,看到满脸戏谑的李京华,不由一愣:“十里八村就一匹马,你打哪里弄来的?” 李京华挑眉:“你猜?” 成氏眼皮攸地跳了起来:“是顾家的?你怎么会骑马的?” “纠结马从哪里来,我怎么会骑马,有什么意思?成氏,你大抵恨我入骨吧?”李京华挑唇冷笑:“叶春花年幼无知,你就不同了,好歹也虚活了三十来年。成氏,倘若你还想你女儿活着,就乖乖地把心思收起来,把不该说的话,统统都烂进肚子里。” 成氏微微闭目,黝黑的脸在月光下显得越发暗沉。 “怎地?不服?”李京华讪笑一声,利落地翻身下马。 虽然极害怕李京华,但为了女儿,成氏也不可能坐以待毙,于是,成氏把担子一推一拉,将担子上的包裹甩落,横了担子就要来打李京华。 “我害怕什么!?你不过就是个瘦猴儿!”成氏叫喊着,给自己壮声势。 第18章 弄死你,我有一千种方法 “我可没说你害怕我。”李京华足尖点地,整个身子旋转起来,让开成氏打横的一棍。 这一晚上,她已经熟悉了这具身体,已经能够精准地操控着这具身体的所有骨胳、肌肉的力量。 一个箭步上前,持着担子的成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李京华手里的马鞭就已经套住了成氏的脖子。 “看看,你就是在害怕我,否则,你的反应不可能这么慢。”李京华凑近成氏的耳.边,附在她耳边,一字一句:“照我说的做。要是外头传了一丝流言,你且赶到叶家村替叶春花收尸就是。” 成氏打了个寒颤:“你!” 李京华把马鞭收紧:“你应该知道,我会说到做到。” 成氏开始喘不过气来,临死前的求生欲早已战胜了对李京华的恐惧,不停地挣扎。 是时候放手了,再演下去,要露破绽了。李京华放了手,退得老远:要命,这具身体真的是太弱了!成氏一挣扎,她就开始撑不住…… “记着,要弄死你,或者叶春花,我有一千种方法!” 翻身上马,李京华吆喝了一声,马儿调转头来,向着来路狂奔。 成氏用担子撑在地上,也撑住了摇摇欲坠的身体。 她听着前方的马蹄声,看着骑在马上小小的身影,心里像是翻涌起了惊涛骇浪。 “这个人,不是李京华!绝对不是!” 成氏知道,她败了,她的女儿也败了,败在了一直被她们欺负,半点不敢反抗的李京华手里。李京华的吩咐,她只能照做。 就如李京华所说,李京华要杀一个人,实在是举手之劳。 她不得不照做,什么话也不能说。 遥望着前方不远处的成家庄,她又开始头疼起来:她被休了,连累了家里的声名。只怕这辈子,在外人前都要抬不起头来……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哥嫂看在爹娘的份上,一定会收留她,可她的未来,只怕会像先前的李京华一样,连口饱饭都要看哥嫂的脸色。 她,原先不可一世的酒肆老板娘,从今晚开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弃妇了! 成氏把拳头握紧,眼中尽是恨意:李京华,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为了春花,我一时服软,但你可别被我抓到把柄,终有一天,我要把你踩在脚下,向全天下人宣布,你不是你! 而此时的李京华,披着星光,策马扬鞭的,好不快意。 远远地,就看到建立在半山腰上的顾家围屋。她在小时候,有幸跟着吴银凤来送过酒,只觉得顾家一家,比叶家村数十户人家的屋子加起来还要大。 “先定一个小目标吧,以后呢,房子就要建成顾家那样的。围着天井,我住一幢,便宜舅舅住一幢。” 顾家明看着李京华奔驰而来,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不自觉地微笑着招手——总算安全回来了。 第19章 论拒绝的艺术 李京华停了马,把马绳交到顾家明手里,乍一看到顾家明嘴角边的笑意,不由嘟囔一句:“有什么好笑的?” 顾家明连忙抬头低了,脸上飞起一丝红晕。他把马牵起,再向着吴金凤微微躬身:“大婶子,我回了。” 吴金凤也躬身回礼:“轻声些,别吵醒家人。” “好。”顾家明返身往回走。 李京华也和吴金凤转身。 才走了没几步,突然听到顾家明低低地唤了句:“李京华。” “还有什么事?”李京华应了声,接着回过头来——青衫少年倚在马前,一手持鞭子,一手轻抚马脖子,稚气的脸上露了一丝羞赧的笑。 “李京华,我对你的救命之恩,你打算何时还?” 呃…… 这小公子哥儿,莫不是赖上我了? 李京华瞪眼,瞬间炸了毛:“你想怎样?我身无分文的,打主意也不该打我头上。” 顾家明被这眼神吓得愣了愣。 他细细思考了一下,知道眼前这个美得像个误入凡尘的小仙女,可不是个好惹的。 于是,他仔细斟酌了一番,这才道:“李京华,嘴长在人家身上。如果成氏和叶春花非要坏你声名,把我救你的事抖落出去,或者她们以此来要挟你。那不如……不如我先告知我娘亲,让她择日前来提亲。” “胡说什么。”李京华本想数落他一顿,但她看这少年说话诚挚…… 哎,这个顾家明,还真是个好人。救她是义,怕她声名被毁,怕她被人要挟是情。 对一个女人有情有义,这个小男孩,确实是人品过硬。 “你可同意?”顾家明追问——娶谁不是娶,但娶一个有趣且自己中意的,大抵是旁人想也不敢想的。 这当头,顾家明才明了自己的心意。自己什么时候竟有些中意这个总来私塾偷听,表面怯生生,其实极有主见,敢爱敢恨的丫头了? 李京华挑眉:咦,顾家明好像脸红了,是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有爱的吧。 吴金凤被顾家明的话,吓得半天回不过神来。 假如顾家明真要娶了李京华,那自然是好的。可要是事情有变,那此时的这两小娃儿,可不就是私定终生!? 吴金凤赶紧拉了拉李京华的衣袖:“男子倒没什么,京华你一个女孩家家,传扬出去,就不得了啦!快走快走!” 李京华被吴金凤突然的大力,拉得踉跄了一下。 后方顾家明听到了吴金凤的话,情知自己的所做所为很是不妥,于是赶紧道:“对不住了,是家明唐突。李京华,你没拒绝,那就表示同意了。” “京华这么做,是为了你。木头脑袋,这都不懂!”吴金凤声音大了起来:“顾家小公子出身书香门第,叔父几人都是做官的,未来不可限量。我们京华可不敢以怨报德,逼你求娶。自然,你若有心,说服父母,自来提亲就是,切切不敢提救命之事。” 李京华听得想笑:吴金凤可真是个七窍玲珑的心。明明拒绝把这事说出去,是为了自己,偏她说得这样好听。还给她留了一条后路。 “可不提救命之事,如何说服得了父母?”顾家明一时犯了难。母亲为他物色的,都是些城里大户的千金,李京华只是一介孤女。 第20章 早饭有点寒酸 话一出口,顾家明才想通这一点——李京华是在婉拒他的求娶! 他牵了马,一步一步往家走去,脸色越来越灰败。 可一想到,李京华拒绝他的唯一理由,大抵真如吴金凤所说,是为了他的未来!于是,他的心内又燃起了斗志。 这样的好女孩,他肯定不会就此错过! 转头看向越走越远的那个瘦削身影,顾家明嘴角挑起:“李京华,你连句道谢都没有呢。” 回到叶家村,吴金凤回家抱了床旧棉被出来,再陪着李京华回了家。 一推开篱笆门,李京华发现叶喜胜坐在门槛上抽旱烟,火星子一点一点的。 “舅舅。” “回来了啊,那就早些歇下吧。”叶喜胜嘴巴张了张,发现有许多话明明排演了很多遍,到头来却仍说不出口。 “哦。” 叶喜胜站了起来,一手提着烟斗,把手背在身后,对吴金凤说:“大婶子,真是麻烦你了。” 吴金凤笑笑:“不麻烦。我去把被子给京华铺上。既然做了决定,就别再难过了。” 叶喜胜躬着身子,也不言语。那神态,着实比前一天要老上许多。 两人进了屋,吴金凤又笑:“你看你舅舅别扭的,明明担心你出门,等着你回来,偏什么话也不肯说。” “可不就是。我娘跟舅舅,性格没点一样。”就是因为叶喜胜什么都不肯说的老实性格,才会让成氏和叶春花翻了天……如今又这样拿不起放不下的,唉,只希望时间能治好他的伤痛了。 李京华叹息了一声。 “回绝了顾家明,我这心都还是颤的。你呀你,回头后悔也来不及了。” 李京华搓搓两手:“金凤婶,该说的我都说过了。哪怕单身我也不怕啊,我有手有脚的,又不是交不起单身税。” 吴金凤拿指点虚点着李京华的脑袋,气得翻了个白眼。 这么劳心劳力地弄了半宿,李京华的身子早扛不住了。她从怀里把录音笔拿了出来,握在手上,就这么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李京华就被叶春花的嚎叫声吵了起来。 想是经过了一晚上的休息,叶春花又有力气了。 叶喜胜是个好男人,平常时间总是天不亮就起来帮着成氏煮粥,给鸡喂食,烧猪食。李京华一被嚎醒,立马就翻身而起。 按着这具身子的记忆,拿了自己的柳条当牙刷,开始洗漱。接着跑去帮叶喜胜的忙。 叶喜胜是个闷葫芦,李京华自个儿也不爱与人交谈。于是,一大清早的,比起旁人家的呼呼喝喝,他们家显得气氛有些压抑——主要还是叶春花的叫声太过凄厉,否则,这气氛大抵算得上是融洽。 早晨的白粥,大抵只能算是粥汤,米少水太多。 李京华拿瓢子边舀,边觉得这时代的饭有点太寒酸。这种水平的饭食,对这具正在全力生长的身体来说,着实只能算骗骗肚子。 把粥打上来后,李京华又依着记忆开始摊胡饼。 摊好胡饼,那厢提了木桶喂猪的叶喜胜也回来:“这两鸡蛋,你煮煮。” “哦。”李京华把蛋洗了,直接扔进锅里拿白水煮——这年头,盐是稀罕的物品。白水煮东西,算是最常见的煮菜方式。 第21章 表姐别怪我心狠 叶喜胜拿了一只碗,装了些稀饭,又拿了两个胡饼,给叶春花送去。 “开窗,我把饭食递进来。” “我不开!爹,你就饿死女儿吧!”叶春花在里头哭天喊地,声音有一丝沙哑。 “那我给你递点水。” “不!渴死我算了!”叶春花继续哭喊。 叶喜胜虽然心软,但女儿差点杀了人,这当头还火大得很,听到叶春花这样叫嚣,脸色一沉,又把饭食端了回来。 两人坐着吃饭,叶喜胜只喝了两口粥,就把饭碗重重一推。 “想绝食!那就由着你了!”叶喜胜越想越气,拳头在桌上狠狠一砸。 饿死那是不可能的。李京华努努嘴:“舅舅,吃鸡蛋。” “你吃吧,看你瘦成什么样了。都怪舅舅,才知道成氏这样轻待你……好孩子,你在舅舅家挨了三年饿了啊!”叶喜胜眼眶微红,最后嘴唇都开始哆嗦起来:“快吃吧。吃了好长个儿。” 李京华也略有些心酸,剥了一颗鸡蛋,囫囵吞了下去。 “还有一颗。” 李京华摇头:“留给表姐。” 叶喜胜一愣,心下酸楚:这个孩子啊!要是自己女儿该多好…… “慢点吃。怪舅舅每天走得太急,没亲眼看着你吃饭。”叶喜胜说不出地心疼和愧疚:这孩子这是饿了多久了!这么难吃的胡饼,竟然这样嚼都没嚼两口,就吞了下去。 李京华摇头:活老鼠都吃了不知道多少,胡饼干涩,但好歹是人类的食物。 再喝了一碗粥,李京华打了个饱嗝。她把另一颗鸡蛋拿在手上,又端上白粥,粥上放了张胡饼:“舅舅,我拿去给表姐。你也快吃。” “她不会要的。” “不要我也得送去。”李京华固执地说着。 叶喜胜看着李京华小而瘦削的背影,越发觉得成氏休得对。同要女儿,外甥女温顺乖巧,自己的女儿却是敢杀表妹的恶毒心肠。 他小声念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春花才能变好啊。这个成氏,真是害惨我了!” 李京华听得脚步一顿,随后释然——便宜舅舅把教养女儿不当的责任,全推在成氏身上,在这时代是正常的事。 毕竟这时代,是由女子主持中馈。要是表现得出色,倒也罢了,但要是家里有任何不对,那就都是女子的责任了。便宜舅舅会帮着干活,算是这时代少有的好男人了。 他们家厨房是个茅棚,在主屋的右边,因此才走几步,就会拐个大弯,也看不见主屋的情况。 李京华收起了先前恭良温顺的样子,唇一挑,把饭食送到了猪棚里。 三只小猪,大约有半米多长,本来还在安静地吃着全由着猪草和米糠煮成的猪食,冷不防槽里突然来了颗鸡蛋和白粥,不由得发出“吼吼”的叫声,打起了抢来。 两只稍大一些的猪打得起劲,第三只小猪大约是被打怕了,缩在角落瑟瑟发抖,连头都不敢凑过来。 “怯懦只是用来伪装的一种手段,你要是真懦弱了,那就很傻比了。”李京华用长瓢拔了一鸡蛋,示意角落里的小猪过来。 第22章 不匹配的对手 角落里的小猪迟疑了一下,接着“嗷嗷”两声,耸着背跑了过来。 眼看着鸡蛋连壳进了小猪的肚子里,李京华这才满意地从猪棚里出来。 她走到叶春花的窗户下:“表姐,你自己说的绝食,可别怪我把米粥和鸡蛋都吃了。” 说完这句话后,李京华默数着:一,二,三…… “砰”,窗子打开。 李京华把饭碗从窗户里扔了进去。 “啪”,饭碗碎了。 “你是不是想死了!李京华,你竟然吃我的饭食!放我出去,我打死你!”叶春花怒吼起来。 真无脑,要不是为了便宜舅舅,我才懒得做这种没意义的事。李京华不做声,微微闭目,小步往厨房跑去。 才跑了两步,叶喜胜迎面走了过来,一脸心疼:“京华,下回别来送饭了,让她饿死得了!” 叶春花一听到叶喜胜的声音,立马声音拔高,尖利无比:“爹,李京华吃了我的饭!她想饿死我!” 李京华闻言,震惊地抬起头来:“舅舅,我没有。” 两颗泪珠犹自挂在李京华的脸上,欲掉不掉的。 叶喜胜深呼吸了好几口,这才勉强平静下来:“京华能吃多少,我会不知道吗?你可真是我的好女儿,砸碗骂人,还诬赖京华。我原想着饿你一天,是京华不顾嫌隙,给你留了鸡蛋,又亲自送过来。你还待如何?” “不是的,爹!碗是她扔的,饭也是她吃的……她就是存心要饿死我!” “走吧,京华。今日我带你去酒肆,顺带把小猪卖了,今天开始,我带你熟悉酒肆的运作。”叶喜胜半点精气神都提不起来:“春花明明是自己愿意挨饿,却又赖上了你。京华,你真是心软。唉,这闺女,就当我白生了吧。” 李京华乖巧地点点头,拿了麻绳,就跟着叶喜胜去了猪棚。 在绑好小猪,并用麻袋装好后,李京华趁着叶喜胜换洗衣服的时候,去了叶春花的窗前。 “表姐。” “李京华,你不得好死!你是故意的,故意让我惹爹嫌恶!你怎么敢这样对付我!?等我出去,一定剥了你的皮。” 李京华不屑一顾:“我没那个闲功夫对付你,你也不配让我对付。把窗户打开,我给你留了几个胡饼,还有一碗水。” “你有这样好心?我不会再上当了。” “不要?不要我端走了。”李京华轻嗤一声:“叶春花,你未免太高估自己了。你压根不是我的对手,想让你饿死,简直不要太简单。给你胡饼和水,只是因为你是叶喜胜的女儿。否则,以你的谋杀行为,我一早捏死你了。” 叶春花没有第一时间打开窗户,李京华也不急——这个无脑又恶毒的人叫了半宿,一早上又情绪激动地干嚎,说不渴那是假的。 她知道,人的本能求生使然,叶春花在知道便宜舅舅不会再给她送吃喝后,一定会打开窗户。 果然,过了一会儿后,窗户“吱吱”地开了。 李京华踮了脚,把胡饼和碗端了进去。 “为什么?为什么先前吃了我的早饭,现在又再给我送来?”叶春花“咕咕”地灌了两口水,这才开始问话。 第23章 美貌近妖 “你不愿意开窗,是在赌气。舅舅更是气得厉害,自然不会再送饭给你。我送呢,你也不会接受。要是再饿着你,渴着你一天,我怕你会病了,到时候麻烦得很。我只能先吃得饱饱的,再把你的饭食送给猪吃,激你开窗户骂我,让你知道我的手段,逼得你在我第二次送饭时,把窗子打开。” 李京华抬脚就走,冷声道:“至于这么做的原因……其一,我保住了你的命,免了我的麻烦。其二,舅舅会觉得我心地善良,性情柔顺,以怨报德,也会更加厌烦你的无理取闹,蛇蝎心肠。” 叶春花嚼胡饼的声音突兀地停了下来。 紧接着,叶春花开始“嘤嘤”低泣。 当李京华坐上叶喜胜的驴车,出了院子的时候,听到叶春花一声凄厉的大叫:“李京华,你这个婊、子!你不得好死!等我出去,我一定撕了你!” 驾车的叶喜胜身子抖了一抖,想到吴金凤和吴银凤对他说的,叶春花跟成氏说,下次一定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弄死李京华…… 喜喜啊,哥哥真是对不住你了!竟让京华受了这么些年的苦。叶喜胜想起三年前,病得奄奄一息的叶喜喜,把李京华的手放在他手上的样子。 他们两兄妹很小就没了父母,叶喜喜几乎是在叶喜胜背上长大的。所以,叶喜喜未婚生子,受人唾骂也好,开酒肆抛头露面被人妄议也罢。天知道这个时代对他妹妹有多残忍!他不能捂了别人的嘴,只能在背后默默支持着…… 有恶心的男人想要打妹妹主意,他就抄扁担打过去!谁欺负外甥女,他接手抱过来! 这个外甥女,于他来说,跟亲生女儿没什么区别。他以为,外甥女在他手边上,没了外人的欺凌,会活得更好些。却不想外甥女跟了他,悲苦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相对于叶喜胜的纠心恼恨,李京华老神在在地坐着,完全没把叶春花的话放在耳里。 她从怀里掏了个镜子出来,细细端详着自己的脸蛋。 两只总角小辫,乌压压的。因着年纪小,额头与后脖颈处,都生出了细密而短小的毛发,朦胧而蓬松。五官精致,眼睛灵动得像是聚了一池春水。 李京华一世都在训练,或者战斗。识字阅读什么的,也完全是为了更好地伪装,说起来实在有些词语匮乏。她只知道,这具身体的样子,比后世那些什么最美童星,最美童装模特,好看太多。 集妖冶和清纯于一身,美得不太像凡人。 才十二岁的少女,就长成这样,实在是大罪啊!长得普通些,大抵不会吃这么些罪了。 在现世,人人都希望自己长得美。可在如今,她这样的身份,这太过于惊世骇俗的美貌,却只能成为她生存的阻力。 第24章 咦,流氓 便宜母亲叶喜喜的酒肆,在龙泉镇上,离叶家村不过八九里的路程。驴车走得很慢,但也不过半时辰。 印象中的龙泉镇十分繁华,依着龙泉河而建,巷道交错。打一进城门,因着职业习惯,李京华就开始在脑海中绘制小镇的布局图。 小镇规划得极为齐整,巷道宽约成人数十步,可过车马。方方正正的规划,里坊百通,若是遇袭,或者想要做些什么,以她对里坊的熟悉程度,逃跑不是问题。 “京华,你在看什么?”叶喜胜喝停了驴车,准备下车牵着驴走,一转头就看到正在发呆的李京华。 他微微蹙眉:这孩子怎么神色这样冷峻? 李京华回过神来,轻轻把头低了,掩饰住眼中的精光:“许久没来镇上,有些想娘了。” 职业病真是了不得了,随便一到哪里,就会第一时间找出口,想着逃跑路线…… 这种条件反射,以后要改。 一提到去世了的叶喜喜,叶喜胜又是一阵忧伤。 天色尚早,太阳也才刚从天边跃了出来。李京华推算,这个时候,最多不到七点。 大早上的,酒肆自然不开门。叶喜胜牵着驴,驴上拉着三只“嗷嗷”叫唤的小猪,以及天仙般绝色的李京华,一路前行去东市,也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李京华在进东市的时候,就下了车来,跟在叶喜胜身后,把驴车赶到了卖牲畜的地方。 旁人的小猪都是十来斤重的,很快脱销。唯有他们家的小猪四五十斤了,哪怕比别人的一斤少了几个子,仍旧只有来问的。 “哟,老叶,卖女儿呢!” 一个流里流气,敞着裳的男子,一见到李京华,眼睛就放着猥琐的光,边调笑着边走近,差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这个男子,也就十五六岁,胡子拉渣的,也挡不住脸上的稚气。他的身后乌泱泱地,还跟了七八个男子。 所有小贩,一见到他们,纷纷让了让。 李京华在这三年里,很少来镇上,对这几个流氓没有印象。但叶喜胜一看到他们,脸上就露出了惶恐及厌恶之色。 这就小流氓,自然是常占商家的便宜。李京华了然:便宜舅舅一定与他们打过交道。 叶喜胜把李京华往身后拉了拉,小心藏好,接着端了笑:“愁哥,我不卖女儿,只卖猪。” 这个愁哥,浑名就叫鬼见愁,是小镇上的镇霸,九品知县的小舅子,才十五岁。 “卖猪啊!”鬼见愁眼睛只往叶喜胜身后瞟:“那你卖吧。要不要我们哥几个帮你吆喝?” “不用不用。我自己卖就好。”叶喜胜让了让身子,挡住愁哥。 “客气什么。”鬼见愁唇角耸动着,皮笑肉不笑:“哥几个吆喝起来!” “卖猪喽。卖猪喽。” “一个银子一只!” “这也忒便宜了,不能卖。”叶喜胜忙道。 其实,便宜还是贵都不重要了。鬼见愁一来,别说小贩让路,整个东市场的客流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减少了。而贩卖牲畜这边,人们自动闪避,脚下生火,只不过几分钟,人影都见不到一个。 第25章 强抢民女 “那要卖多少?”鬼见愁似乎很享受他一来,人人皆退避三舍的感觉,得意得嘴角抽动。 叶喜胜眉头紧锁:“我们家的猪养了几个月了,差不多有六十斤重了,三两银子是要的。” 鬼见愁拽住李京华的衣角:“猪不值这个价,你女儿倒是值!你那婆娘成氏长得五大三粗的,没成想女儿倒是生得好看。十两银子,你女儿给我!” “你做什么!?”叶喜胜慌了,掰住鬼见愁的手——女儿家的声名,可别败在这种杂碎的手上。 他万也没想到,这鬼见愁居然敢当街抢人! 几个中青年混混开始叫嚣:“放开!老叶你别不识相,我们愁哥要送银子给你,可由不得你不收!” “就是,十两银子啊,你稳赚了。” “老叶,你去打听打听,哪家姑娘出嫁,能出这个价?” 一两银子,相当于两百块,十两就是两千…… 在大乾朝,一个县令的月银也才不到二石米,也就是不到二两银子,相当于不到四千块钱。 李京华笑笑:平常人卖女儿,也就几两银子。这个鬼见愁倒真舍得下本。 “你就是给我一百两,我也不会让京华嫁你这个混混。”叶喜胜自然不放手,掰着鬼见愁的手指,使尽全身力气。 鬼见愁没料到叶喜胜会奋起反抗,手指差点没被拗断,“哟哟”地呼起疼来。 几个“手下”一见老大遭难,纷纷就近抄起小贩们的椅子、桌子、扁担、木棍,向着叶喜胜冲了过去。 此时,围观的民众渐多。 “看啊,鬼见愁又要打人了!” “有什么办法?他姐夫可是知县大人。” “唉,老叶今天怕是难过了。丢了女儿也丢了命。” “老叶也是拎不清,偏要折了命进去做什么!以往别人家的女儿被抢,不也是表面反抗一下?鬼见愁给的银子还是到位的。” “胡说什么,换做是你女儿被抢,你要不要拼命?” 议论声此起彼伏,人人义愤填膺,但却没有一个人前来帮忙。毕竟这鬼见愁睚眦必报的,身后更是有平民百姓惹不起的存在。 李京华就在这时候站了起来。 “京华,快跑!” “舅舅,我可跑不过他们大男人。”李京华人畜无害地冲着鬼见愁笑笑。 鬼见愁的魂都要被这一笑勾走了,整个人都愣住了。 众人一见李京华的样貌,顿时傻了眼:“老叶家的姑娘,比他妹子还招人稀罕。难怪这鬼见愁要当街抢人。” “可不是。人人都道,男人的毕生愿望就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花指的就是姑娘啊。常人尚且如此,这鬼见愁鱼肉乡里,无恶不做的,怎会放过这样一朵好花?” “啧啧,真是可惜了一个好姑娘。” 李京华心中腹诽:原来这诗竟是这样解的?一直以为,那个大诗人高中状元,要骑着马看遍长安城的景物…… 特么原来是要看遍城中美女啊! 不要脸! 李京华挡在叶喜胜身前,也不顾那些快要冲到她面前的混混,伸出手指勾了勾:“鬼见愁,你过来。” 第26章 不能善了 鬼见愁见状连忙喝住那群小混混:“别忙打,打坏我的小娘子,仔细我扔你们进护城河!” 顿了顿,又抬起脸,向着李京华走近,笑得露出两排被旱烟熏黑的牙齿:“小娘子,你可是同意了。哈哈哈,你可比你父亲识趣多了。” 这种十来岁未成年的小混混,竟然成了人人敢怒不敢言的霸主。这时代可真能造畸形的人和事。 “是吗?”李京华冷笑,一抹精光自眼中一闪而逝:“更有趣的还在后头呢。” 要换做是李京华自己的身体,对付这么几个没有武学根基的普通混混,自然不在话下。但眼下这具身体,才十二岁,又孱弱无比…… 李京华瞄了一眼鬼见愁的脖颈间,冲着他再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 鬼见愁色令智昏,哪会有一丁点防备?只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当真笑靥如花。 就在鬼见愁离李京华一步之遥的时候,李京华突然暴起,竖掌成刀,狠狠向着鬼见愁颈动脉窦劈去。 压迫颈动脉窦,能使人呼吸和心跳骤停,致人抽搐、昏厥,甚至死亡。 当然,要致人死亡,还是有一定概率的。只有受害人体质特别敏感,或者实施者经过训练,才会让受害者在瞬间死去。 李京华是受过训练,但手劲太小…… 鬼见愁应声倒下,脸色苍白如金纸,整个身子收缩着,佝偻着。随后,口中吐出白沫来。 整个东市哗然。 “怎么了?” “出人命了!” “鬼见愁是发病了吧?” 围观的民众离得甚远,自然看不清切,第一时间都以为这个混世魔王作孽太多,发了恶疾。 只有靠近的几个混混,对此事持有疑虑。不过,他们仅仅只是持有疑虑而已。毕竟以李京华瘦弱可欺又倾世绝艳的样子,哪怕她是做了手刀劈砍的姿势,他们也不会怀疑到她头上。 李京华看到几个混混的神情,不由得暗自叹息:顶着一张绝色的脸,做起坏事来,果然容易得多。 混混们七手八脚地扶起鬼见愁,掐人中的掐人中,嚎哭的嚎哭,乱哄哄地闹作一团。 叶喜胜这会子也不管小猪了,拉起李京华就走。 “别想跑!”鬼见愁乍然醒了过来,眼中尽是狠戾之色:“他、娘、的,竟然敢暗算老子!你们几个围着老子哭什么?还不快走把那小妞拦下!” “去去去,赶紧滚去!把叶喜胜给老子打死!” 李京华叹口气:跑不掉了,鬼见愁居然这么快就醒了。看来今天不能善了啦! 混混们愕然:“打……打死?老大你说什么?我怕是没有听清……” 他们跟着鬼见愁混,也就是收收银子,混口饭吃。 平日里,欺负欺负人,打打人,也就是了。真要叫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他们还没那个胆子。杀人是要偿命的,毕竟他们可没有一个知县夫人姐姐。 “叫你们打死就打死!老子何曾吃过这种亏!” 第27章 少爷还不动手? “老大,你是自个儿发病了吧?”每次打架都站在最末位,但声音最大的混混,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了句。 几个混混连忙附和:“是啊,老大,你这个,真是突然犯病。那小妞长成那样,哪能暗算到你?” 这一番说辞,言之凿凿的,弄得鬼见愁自个儿也犯起怀疑来。 思忖了一下,鬼见愁道:“那就把叶喜胜打一顿,再把小妞给我抢了。今晚老子就要入洞房!” 这一下,混混们都高兴起来了。 叶喜胜咬牙:“京华,快跑吧。”说着,他拿了一根扁担,横在胸前:“光天化日,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你爹我就是王法!”众混混们眉开眼笑,只要不是叫他们杀人,他们怎么样都愿意。 混混们撸了袖子,三两下把叶喜胜的扁担打下,拉开叶喜胜和李京华,之后分成两拨人,一拨拉了李京华往城外去,一拨人把叶喜胜按在地上,开始动手打叶喜胜。 围观的人们又开始议论:“老天真是不长眼,好人被人欺!” “是啊,怎么不把这个恶棍给收了呢?” 还有些认识叶喜胜的,急忙跑去找里正,想以官府之力平息这事。 而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有两人肃着脸看着。 “少爷,还不出手吗?”二十岁左右的男子,神色冷然地问。 这男子削长的脸,剑眉入鬓,身高大约在一米八左右,手拢在身后,一身银灰的,武士标配短后衣。这男子长得不差,但本就面无表情的,被这衣裳一衬,越发显得脸色青黑,像是谁都欠他十万八万的一样,似乎全身上下写满了生人勿近的冷漠。 “急什么?你没看那小女孩出手利落,神色坚毅,半点慌张也没有。看戏看戏,看戏就好了……哎呀,这小姑娘,比你出手还要精准些,咝,难不成她也打小习武?”少爷唇轻挑,一双桃花眼里尽是笑意。 “少爷,您别忘了,这次出来,是带着任务的,不是来玩的。再说了,说书先生的套路都是英雄救美……” “咦,又来?最近真是闷坏了,好容易看到一出这么精彩的戏。我说肖遥啊,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少爷的桃花眼一瞪,嘴一撇:“故事听听就好。李惊华是个美人,可天下美人儿多得是,主子我哪里救得过来?且看着吧,多好玩啊。” 肖遥微闭目,无可奈何:“坏了声名的李京华,可没什么作用。亲舅死去,对我们怀恨在心的李京华,也没什么作用。” 少爷桃花眼里轻佻不再,脸一沉,冷冽无比:“那就在入洞房前,杀了那个混混,只当我们在晚上赶到就是。至于她舅舅……死就死了,旁人的性命可与我们无关。” 肖遥还待开口,少爷已经回复了原本轻佻的样子:“哎哟,快看,李京华又动了。” “哇呀,不好,她好像要刺伤自己!”少爷大呼小叫,引得围观民众也跟着“哎呀”大叫。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李京华竟然在手上拿了一杆称。那粗大的称钩被她的小手紧紧握住,正对准她绝色的小脸。 “若我不是生得这副容颜,你们便会放过我和我舅舅吧。”李京华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仿佛在跟人唠着家常,云淡风清。 第28章 自毁容貌 她瞧了眼被按在地上的叶喜胜:“舅舅,疼不疼?” 叶喜胜眼角泪光闪烁:“傻孩子,你说的什么话?舅舅不疼,不疼。杀千刀的鬼见愁,你不得好死!” 鬼见愁一愣,接着哈哈大笑:“拿个称钩,还想要自残威胁老子!?” 其它几个混混也在大笑:“小娘子,他、娘,你要能用称钩弄伤自己,老子以后跟你混。” 鬼见愁点头:“对对对,但凡你能用这个把自己剐一层皮下来,我就服你了。我鬼见愁以后唯你是从。” “说放算话?”李京华依然云淡风清。 “你也不打听打听,我鬼见愁什么时候出尔反尔过?要是我敢反悔,那就天打五雷轰,被我姐姐扔出城门外。” 鬼见愁料定李京华不会用称钩伤到自己,笑得不能自已——反正换成是他,他是不敢的。何况李京华还是个小小年纪,又柔弱的女孩。 称钩,虽然是弯的,但着实不尖利。若是换了把刀子,大抵还能让他觉得害怕。 围观的人群也开始哄笑:“老叶这女儿,莫不是在开玩笑?” “哈哈哈,笑死人。称钩那么钝,除非用全身的力气,把它往脸上扎,才能让它钩破皮……人是有求生本能的,没人能做到如此伤害自己。就算求死欲、旺盛,她也会因为痛楚而放弃。”少爷瞟了眼神情冷漠的肖遥:“咦,你怎么不笑?” “有何可笑?”肖遥反问:“少爷喜欢看戏,那就只管看着。就怕等李京华毁了容后,少爷要请名医来治,且不定能治好。那钩子太钝,真要钩破了脸,必然皮肉翻开,深可见骨。” 少爷仍是摇头:“换你,你敢不敢?” 肖遥低头,看了眼少爷,淡淡然然:“少爷觉得我敢不敢?” 少爷愣了一下,瞬间反应过来——以李京华打击穴位的精准度,可以推测出她定然不是一朝一夕间学会的。以他的见识,李京华大抵能排得上最顶尖的点穴高手之列。 这种高手,自然是心性坚毅之辈…… 可不能让李京华皮肉翻开,深可见骨! “肖……” 少爷话音未落,那厢李京华的称钩已经开始划脸了。 “京华,不要!”被按在地上的叶喜胜心疼得脸都白了,仿佛那称钩刮在他自个儿的脸上。他挣扎着想要起来,奈何身上被人压着…… 在初初把称钩刺进皮肤时,李京华的小手因为用力,指关节泛白,大抵是刺不进去。 众人的大笑截然而止,鬼见愁的嘲笑更是凝在嘴边。 不过一瞬,李京华已经用称钩把脸划了一条大约有两公分长的口子,就如同肖遥所形容的——皮肉翻开,深可见骨,且,鲜血淋漓。 可怖得紧。 李京华把称子“啪”一下扔在地上,神色依旧云淡风清:“鬼见愁,从今以后,你,唯我是从,在场人皆是见证。” 第29章 女老大参上 鬼见愁眼睛睁得大大的,定定地看着李京华脸上的伤痕,半晌没反应过来。 其它几个混混更是吓得把木棍“啪”一下,扔在地上,个个张着嘴,震惊,骇然……神色精彩纷呈。 叶喜胜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脚步踉跄着,把李京华搂住,全身都在发抖,无助而凄然地仰天大叫:“贼老天!” 围观的民众也吓呆了,一时间,似乎连时间都凝滞了下来。 肖遥耸肩:“少爷,你说晚了,我来不及动手。” 少爷把张得老大的嘴合上,半晌砸巴出一句:“够狠,真够狠的!” 此时,初秋的太阳从蒙蒙的迷雾中跳了出来,整个世间刹那间变得明亮。 李京华从叶喜胜怀里把小脸露出来,冷然地扫视着吓呆了的众混混。 暖暖的阳光洒在李京华身上,让她脸上的伤痕越发明显。原本深得可以看到白森森骨头的脸上,此时也已经被鲜血淹没。一颗颗鲜血从拉伤的皮肤间掉落下来,砸在她青色的深衣上,浅浅晕开。 宛如一朵朵曼陀罗花开至荼蘼,妖治浓烈。 这哪里是人啊?是人都会疼得受不了吧?为什么这个柔弱的小女孩,顶了一身消瘦,一身纤弱,自毁了容貌后,还能咧了嘴微笑? 鬼见愁打起了抖来。他只会打打小架,鱼肉鱼肉乡民,当然强抢民女什么的,他也有做过,但女人么,不都是可以用银子来买的?给女人家一点小钱,这事也就揭过了。 他开始惊恐起来——今天出门,特意看过黄历,说是诸事皆宜…… 宜个屁啊!出门就遇到煞星了!不对,是遇到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了! “小娘子大人,我鬼见愁服了你了!”鬼见愁跪倒在地上,向着李京华跪了几个头:“从今以后,老子唯你是从。” “他、娘、的!老子都跪下了,你们几个还不跪!?”鬼见愁没地方出气,一眼瞧见几个小弟还在发愣,不由得怒声高骂起来。 “老大,老大,她可是个女的。哪有大男人跪女人的道理。”仍是那个先前最怂的混混开了口。 鬼见愁站起来,抬脚就踢了过去:“他、娘,叫你跪,你就跪!” “好好,我跪就是了。”小混混跪了下来:“女老大,我们从今儿开始,就跟你混了。” 叶喜胜脸上满是泪痕,抓肝挠心似的疼痛,让他几乎失了理智,浑然忘了方才被混混们强按在地上打的痛楚。他就地抄起称,拎着称钩就冲向跪地磕头的鬼见愁。 “我跟你拼了,跟你拼了!鬼见愁,你把我外甥女的脸还来!” 几个混混忙起来护主。 鬼见愁就是个混不吝的主儿,眼见叶喜胜持了称钩冲来,也爬了起来,呼呼喝喝地:“来人啊,把这个不长眼的打残!” “呵……”李京华冷笑:“怎么?刚才的跪地叩头都不算了?” 鬼见愁抬头看了一眼满是血痕的李京华,赫然发现李京华眼里尽是杀气。那股杀气,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第30章 大人我领罪 这种凛冽的杀气,是在鲜血与死亡中历练而来。曾有个国外媒体研究过参战前的士兵与参战后士兵的脸部肖像,发现参战后的士兵,脸部肌肉和眼神与常人有着明显不同——脸部线条变得更为紧致,唇角也微微下翘,眼神更是坚毅冰冷。 所谓相由心生,所谓鬼怕阴气重的屠夫,就是从此而来。 李京华自知,除去伪装的自己,是个能吓人的。吓不住高位者,吓吓普通人绰绰有余。 果然,惊惧慌乱之下,鬼见愁喝退了混混们:“女老大开口了,你们还不给老子滚下去。” 叶喜胜原本被拦着,这时候混混们突然撤了,他不由得一个踉跄,跌跌撞撞地冲到鬼见愁面前,手上执的称钩正对着鬼见愁的脸。 “老大,让你爹,不是,让你舅舅把称钩拿开吧。我们……以后是一家人了啊。”称钩冰冷得紧,鬼见愁把脸挪了挪。 “谁跟你是一家人,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叶喜胜眼睛红着,手却打起了抖,怎么也不敢把称钩往鬼见愁的脸上按下去。 李京华上前来,拉住叶喜胜:“舅舅,放手吧。我脸上疼得厉害,您带我去找大夫看看。” 叶喜胜白着脸,把称钩一扔,满是老茧的手抬起,想要去碰碰李京华稚气的小脸,抬了半天,终是放了手。 他拿袖子,轻轻蹭去李京华脸上不停下落的鲜血,眼泪扑簌簌地掉:“傻孩子,傻孩子……舅舅带你去找医生,这就去。这伤可怎么好呢?” 就在这个时候,里正也终于姗姗来迟——他原以为混世魔王鬼见愁犯事了,他招惹不起,只能尽量拖着时间。这样,可以防止鬼见愁与他为难,也可以平息民众对他不作为的为难。 哪里知道,才拨开惊呆了的人群前来,就看到一众跪地的混混们和吓得打着颤的鬼见愁。 鬼见愁吃瘪了?难怪人们个个呆若木鸡…… 里正心下欢喜,却又不敢表露,只大喝道:“哪个在闹事?” 李京华正被叶喜胜扶着走出人群,一听官府的人来了,便低声道:“鬼见愁。” 鬼见愁一惊:“老大有何吩咐?” “自去跟里正禀明事情的经过,然后去县衙领罪。记住了,跟你姐夫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领了罚后,取了银子为我治伤。”李京华仍然神色淡淡:“去请最好的医生。一个月后,我脸上的疤痕有多深,多长,你自个儿取了刀来,划个同样的。” 于是,鬼见愁向着里正迎去,边高声喊着:“大人,是我在闹事,我领罪。” 几个混混眨巴着眼,一脸不置信的模样,但他们很快反应过来了,也跟着鬼见愁,一窝蜂地涌到里正面前:“大人,是我在闹事,我领罪。” 里正一看到这么多混子向他涌来,下意识地护着脑袋,开始后退。 第31章 她是不是不会疼? 等里正听完这些人的话后,这才讪笑着把胳膊放下:“愁哥,你这是做什么?” 鬼见愁长出一口气:“我意图强抢民女,打伤了叶喜胜,还逼得女……老大,你唤做啥?” 李惊华转过头来:“李京华。” “我意图强抢民女,打伤了叶喜胜,还逼得李京华用称钩自毁容貌。”鬼见愁声音猛地拔高:“我有罪,罪大恶极,请里正大人拘役!” 几个混混也大声起来:“我们有罪,我们是帮凶,我们罪大恶极,请里正大人拘役!” 喊完后,几个混混小声道:“老大,为何这么怕女老大?” 鬼见愁愁容惨淡:“你们懂个屁!老子那一下子昏厥,哪里是突患恶疾……里正大人,快些走吧,我得替女老大找名医啊!她的脸伤成那样,再不快点,只怕留的疤痕更大了。” 女老大的疤痕多大,将来他脸上的疤痕就有多大。 疤痕什么的,毁容什么的,他倒是不怕。但是,自己拿刀子划脸…… 想想,鬼见愁就怂了。 当里正把鬼见愁一群人带走,李京华和叶喜胜也走得远了,人们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是叶喜喜的女儿啊!这可真是个烈女,为了声名,竟然自毁容貌!” “人美,德更美!” “说得是啊!不过这美人儿就此破了相,往后,就算人们因着声名敬仰她,也是没人敢娶了吧。看看啊,她伤得那样惨烈,再好的医生,怕是也难治了。” “可惜啊可惜,多好的一个贞洁烈女。” 人人都在传扬李京华的贞洁烈性,只有那个漂亮的少爷砸了砸嘴:“娘西皮,这女子可真够狠的!狠人我见得多了,她是最狠的一个。对自己都敢下手,伤成那样,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嗯。”肖遥轻哼。 “肖遥啊,你说那人是不是没有痛觉?”少爷继续砸嘴,身子颤了颤:“伤成那样……最开始那一下,钩子刺不进皮肤,我看着她用了全身的劲力了。真是痛吧。想起来都让我恶寒。” “少爷莫不是在说笑?她怎么会没有痛觉?”肖遥又冷漠地哼了一声。 “那她怎么不哭,不喊?”少爷极其疑惑。 肖遥瞥了眼还在发颤的少爷:“少爷只在看她的脸,却没发现她的手,因为疼痛,抖得只敢藏在身后。” “是吗?还是你细心。哎哎哎,这女子,可够厉害的,这么能忍!” 少爷品评完后,眼睛陡然睁大,激动了起来:“肖遥你快让人跟过去看看。留了疤痕的李京华,可真没太大的作用!你跟我去取药!那药在初受伤时用上,最为有效!” 肖遥返身,跟一边的几个普通民众打扮的人耳语了几句后,跟上了少爷的脚步。 在他们离开的时候,人们还在继续热议着李京华的烈性,少爷却笑了一声:“肖遥啊,你看看世人的言论,多可笑。” 肖遥道:“确实可笑,人人都在歌颂她的贞洁,却忘了她所受的苦楚。一个女子,伤得那样重,又毁了容貌;恶棍鬼见愁作恶多端,他们半点儿也不关注。” 少爷摇头:“不,我说他们可笑,指的可不是这个。” 第32章 真真烈性 肖遥了然:“李京华做的,大约一半是为了贞洁声名,一半是为了她舅舅和她自己免受伤害吧。少爷笑的可是为这?” 少爷仰头望了望身子没入巷道转角的纤弱身影,心道:肖遥,这回,你看得不如我清切了—— 女子的外貌,可比性命重要的多。 没了漂亮的脸,嫁不了人,或者嫁不到好人家,那可是真真要命的事,最最要命的,便是丑陋的声名,会伴随她的一生。 所以,旁人要是遇到这种事,越是漂亮的,就越会在毁容与自杀间,选择自杀。 李京华选了毁容,说明她并不在意她的丑陋声名。丑陋的声名,可比不贞洁的声名还要让女人痛苦。 一个不在乎丑陋声名的人,又怎么会刻意给民众留下贞洁声名? 并且,以李京华的身手,是可以制服得了鬼见愁的。制服了鬼见愁后,何愁那些乌合之众失了头领,不作鸟兽散? 少爷眉头紧蹙:李京华为何自毁容貌?难不成,她审美别致,非要刻意毁容? “是我想多了吧……”少爷摇摇头:也许李京华年纪小,虽然是个练家子,但遇事慌张,情急之下,只能选择自残。 不过,这女子,倒真是个烈性的。 像她爹!无论怎么拉拢,都保持中立……跟头倔牛似的! 当人们竞相传颂李京华贞烈美名的时候,李京华正在镇子上的一所小医馆里,被叶喜胜压抑着的黑脸沉默,还有吴金凤的哭泣声,弄得满头黑线。 “京华,你倒是呼声痛啊!你这么不声不响的,看得婶子心里可难受了。”吴金凤哭得久了,一抽一抽地抽搐着。 “痛,真痛。”李京华附和着,嗤牙咧嘴地说了句,因为表情动作太大,又牵着左脸上的伤了,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呼痛,对她来说,早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长久的训练与任务,磕碰、受伤都是常事。犹记得她在十岁训练时曾左手骨折,那时候她也痛哭流泪过,可换来的,却是教官的一顿毒打。 从那时候起,她明白了,除了在刻意让人心生同情的情况下,哪怕痛死,她也不会喊出声来。尤其是在此刻,她的不喊不叫不哭,反而更能让叶喜胜和吴金凤怜惜。 “傻孩子,你这是做什么?”吴金凤再没提让李京华呼痛的事了,却催促起给李京华处理伤口的大夫来:“您老下手轻些。” “已经够轻了。”老大夫肃着一张脸,给李京华上了药,又给包扎上,长长的布条从李京华的左脸起,绕过下巴,再绕过后脑勺…… 看着眼前这个不出一声的小女孩,老大夫颇为震惊:“这样的拉伤,真是你自己弄的?” 李京华点点头。 “用什么伤的?” “称钩。”叶喜胜想到那时李京华自残的情景,还是忍不住身子颤抖。 “称钩?”老大夫看了眼平平静静坐着,疼得小脸煞白,两手紧握却不吭一声的李京华,倒吸了一口凉气:用利器自残的很多,用称钩自残的,却是他从医几十年来头一个见到的。 第33章 肖遥快扛猪来 老大夫动容:“丫头,你是老朽见过最为刚烈的女子!这伤啊,老朽已经用了最好的药医治。但是……” “但是什么?”叶喜胜的脸越发阴沉。 老大夫摇头,犹豫了一下才缓缓地道:“这孩子的脸,是回不去了。”接着微微向着李京华躬身:“血已经止住,请恕老朽无能,没有特别去疤痕的药。要不尽早换个大夫看看吧。” 叶喜胜和吴金凤听了这话,眉头紧锁:这个胡老大夫,是镇上最厉害的,他们还能再去哪里请名医? 两人带着裹了一脸伤的李京华出了药铺,准备回酒肆。 刚一出门,就看到一个长得唇红齿白,桃花眼勾人的漂亮少年,执了把白玉为骨的扇子,穿了一件白色的曲裾深衣,只袖子和束腰为大红。 在这个一走出门,就满眼灰蒙蒙,哪怕女子也穿得素净的时代,这少年的穿着,着实是亮眼得很了。 更别说少年的衣裳布料,光滑而贴合,细细看去,半臂和裙裾上还暗绣着如流云般飘逸的花草。 实非凡品。 “大叔,莫忙着走。”少年大约才束冠的年纪,玉冠暂新。那玉成色上好,被阳光耀一耀,越发显得通透温润。 这少年是对我说话?这种鹤立鸡群般的华贵气质,让叶喜胜一惊——除了当年李京华她爹,这个镇上已经许久没出现过有这样气度的人了。 “何事?”叶喜胜疑惑。 “肖遥,还不把大叔的三只猪扛过来。”少年微笑着,桃花眼微眯。 “来了。”肖遥扛了三个大麻袋从后方走来,举重若轻般把三个麻袋放在地上。 麻袋里小猪闹哄哄地“嗷嗷”着。有两只大约是正好在尿点上,麻袋里“哗啦啦”流出一大摊混浊的尿液来。 “三只小猪完壁归赵了。驴车还在东市,且栓着呢。”漂亮少年走近肖遥,鼻子翕动了几下,打了个喷嚏。 他揉揉鼻子,又从袖兜里拿了一个小玉瓶出来:“喏,这是药。” 才说完这话,漂亮少年又开始打起喷嚏来。 叶喜胜犹在犹豫:“什么药?” 无亲无故的,这衣着华丽的少年怎么给递上这样好的玉瓶? “治李京华脸上的伤药。这药尽快用上,也许不至于毁容。”少年把鼻子捂住,一脸嫌恶:“哎哟喂,头一回见到活着的小猪,本还觉得新鲜有趣,没想到一闻着它们身上的味,鼻子就痒得厉害。” 原来这贵公子哥,有鼻炎啊。李京华暗笑,看叶喜胜不接,自个儿把玉瓶给接了下来。 叶喜胜忙从李京华手里抢了药瓶:“京华,天上可没有掉馅饼的好事。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吴金凤急走了两步,把玉瓶握着,迅速藏进袖中。 叶喜胜奇道:“她婶子,这是做什么?” 吴金凤看了眼叶喜胜,眼睛连眨。 叶喜胜哪里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摸了摸脑袋,又看了眼李惊华。 “舅舅,没事。”李惊华笑笑:“婶子把药瓶收下就好。”接着,她把头一仰,坦然正视着漂亮少年:“让你随从把小猪帮我们扛到东市。” 少年拿手指反指着自己:“你跟我说话呢?” “自然跟你说话。我们又没有随从,更加扛不起猪。” 第34章 居然敢盘问我! 少年怔愣了一下:“扛猪干嘛?” “卖猪啊。这猪我们养不了,只能卖了。十八个银子,抵得上我们半年的收入了。”李京华神色淡然:“药我收下了,怎么个用法,你细细告诉我吧。顺便,你再把你示好的意图说清楚。这药用不用,何时用,我自个儿惦量着。” 此时,吴金凤也贴着叶喜胜的耳边,小声道:“这两人一看就是有权有势的。胜哥,我们是惹不起的。不把药收了,他们肯定缠着不放。收了药,我们找个药铺问问,能不能用就是。如果真是好药,那还是得了便宜。” 李惊华点头:这个吴金凤真是个宝藏!八面玲珑又落落大方,真不愧是跟着叶喜喜这种这时代难得一见的,独立又坚强的女性混的人。 肖遥是何等耳力,吴金凤说话声虽然小,但他也听了个七七八八。 他唇角勾起,冷漠的气质一扫而光,扛了猪走到少年身边:李侯爷的外室还真是有趣。身边人有胆有识,这个小小的私生女更是佼佼者。 “少爷,我先扛着猪走,你们快些跟上。” 少年看肖遥走近,桃花眼眯了眯,打了个喷嚏,迅速退后了几步:“你一身猪尿,离我远些!” 肖遥却是不管,扛着犹在滴尿的麻袋抬腿就走。 “啧,我还没答应她,你走什么……呼,肖遥啊,你可真是个……” 眼看李京华拉着吴金凤跟着走了,少年这才跟了上去,一脸不甘:“何人敢指使我行事?喂,李京华,你别以为我是听了你的。是肖遥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听了你的。” 李京华回过头来:“哦。我自走我的,可没说你听了我的话。那谁,该你好好回我的话了。你的来历该说了……” 少年桃花眼眯了眯,喘出一口大气:“居然敢盘问我,好大的胆子!……他叫肖遥,打长安来。我是他主子,也是你爹的旧相识。咦,你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做甚?好吧,我爹是你爹的旧相识……好吧,是你爹让我来寻你的。” 李京华觉得挺奇怪的,这个毛都没长齐的漂亮少年,怎么一副完全不把侯爷放在眼里的神情?要那么不情愿地承认是安平侯派他来…… 真是好玩,这个鼻炎少年,莫不是傻子吧?他这么说,摆明了告诉别人,他是个身份特别尊贵的人。至少在侯爷之上! 叶喜胜却没理会少年的自我暴露,身子一震:“你说什么?京华的生父?” 盛宇卿点头,迎上叶喜胜的目光:“李京华的爹,李伟,也就是现在的安平侯,让我来寻亲。” 是李伟! 昔日那个重伤垂死,却眼神坚毅的青年,已经是安平侯了? 叶喜胜眼里露出一丝期许与疲惫:喜喜一生的期盼,终于在这一天来临了。为了那半月的守护,喜喜吃尽了苦头,却始终相信李伟会来寻她和京华。 这一天,喜喜终是看不见了。 “如何能证明你所言非虚?”不同于叶喜胜的惊喜与悲痛,吴金凤仍保持着一份冷静。 李京华暗暗点头:叶喜喜会对吴金凤推心置腹,且把吴金凤留给她,着实是比酒肆还要重要得多的财富。 第35章 本少爷姓盛 少年从怀里拿了一个玉牌出来:“这个,你们应该见过吧。” 这个玉牌,与李京华脖子上戴的那块,成色一模一样。龙纹也正好是缺失的那一半。 不用对比,叶喜胜三人,一眼就看出,这个漂亮少年,真是李伟派下来寻亲的。 李京华抬起脑袋,看着少年:“那么你是谁?” 少年撇嘴:“本少爷不说,自有不说的道理。嘁,你让我说,我就说,那多没面子?” “不说算了,本也没指望你说实话。”李京华全也没放在心上,跟上肖遥的脚步。 “你不让我说,我还偏要说了!老子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老子我姓盛!盛宇卿!” 盛宇卿谁啊,没听说过。 李惊华小声问吴金凤:“婶子,他叫得这么响亮做什么?” 吴金凤回头瞥了盛宇卿一眼:“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听过?可能是哪个大人物的儿子吧。” 盛宇卿气得桃花眼瞪大。 “大乾皇家就姓盛。”叶喜胜跟了上来:“我觉得这个公子长得一表人才,就是有点傻里傻气又没头没脑的,应该不会是皇家的人……咱们的天子,可是很英明的,兄弟姐妹,皇子皇孙一定也不会差。” 李惊华好笑:连个普通人都能看出盛宇卿强行塞药,没头没脑;对人虽有礼貌,但那礼貌却只是后天的修养使然,真实是目空一切的;强行吹嘘自己厉害,傻里傻气。 “据说八皇子是个草包呢……”吴金凤小声道。 “别乱说,万一给人听见了。”叶喜胜左右看了看,很是谨慎。 吴金凤轻啐一声:“天下谁人不知八皇子是个草包?全天下人都在说,我才说一句,被人听见又怎么样?我敢保证,我们镇上没人不曾说过。” 盛宇卿气得发抖。 听到他的名字,长安城都要震上两震,在这小镇里,居然被冷落了!?还被嘲讽了?! “乡野村夫,升斗妇人!” 盛宇卿落了好远,看几人走得远了,这才回过神来,悻悻地哼一声。 当然,李惊华是知道大乾皇家的姓氏的。她也第一时间想到了盛宇卿该是哪个皇族子弟。 不过皇子嘛,这种大人物,是不可能会纡尊降贵来到民间,特别是这个鸟不拉屎的小镇的。 这人,顶多就是个皇族的远亲。否则,她有天大的胆,也不敢指挥皇族子弟做事…… 叶喜胜是个老实人:“呀,这个公子姓盛,会不会就是草包八皇子?天家的三个皇子,可就是这个年纪。” 当今天子有八个儿子,除了二皇子早逝,年纪十五六,才及笄的就只有六皇子,七皇子和八皇子。 六皇子早慧,才及笄就被立了王爷,据说官当得很大,一定没时间出来晃。 七皇子跟着大乾第一将军三王爷打仗去了,也不可能出来。 真要是个皇子,就只剩下传说中的草包八皇子了。 “是个鬼哦!”吴金凤翻了个白眼:“胜哥儿想什么呢?真是做梦。啊,不对,梦里也不能看见天家的人啊。那天家的人,能是我们平头小百姓能见到的?叶家祖上又没冒青烟。” 叶喜胜挠挠头,觉得吴金凤说得很有道理——妹妹跟个侯爷生了惊华,没名没分,受了多少奚落与苦楚,一生的福分都用尽了。 天家的人,只怕看一眼,也要用尽生平福分了。 不见最好。 第36章 拒绝回京 卖猪的过程很是顺利,李惊华往集市一站,许多人就过来围观了。 人们看到包成猪头样的李惊华,自然倒吸一口凉气,让他们娶大抵是不敢了,但买猪却是容易。 毕竟人人都知道:贞烈的声名一成,只等着官家的人得到消息,从而把李惊华的事例开始宣扬,以此成为大乾治下的典例。 于是,李惊华把两手兜着,看人们争抢着买猪。 盛宇卿瞄了眼老神在在的李惊华,唇角斜斜挑起:“肖遥啊,你看这丫头……” 肖遥点头,一脸沉静:“有趣。全不为毁容而担忧,更没有因旁人的目光而自卑。这种心志强大的人,确实是自小习武所致。” 盛宇卿想的却是——果然,这丫头只怕是故意将倾世容貌给毁了,否则怎会如此淡然……如此冷静近妖,往后回了侯爷府,却只能待字闺中,跟妇人们家长里短,也是可惜。 侯府只有一个嫡子,是续妻所出,才一岁。倘若李惊华是个男儿身,哪怕是私生子,也必然大有建树吧。 此时,有一个与叶喜胜极熟识的人拔了头筹,争取到了叶喜胜的首肯,把小猪装上了驴车。 那人边拿钱,边跟李惊华说话:“惊华啊,几年不见,就长这么高了啊。你小时候,最爱吃伯母烧的肘子,你伯母时常会论起你。” “大伯,我听到了,回头就去您家吃饭。”李惊华端着笑:“是,我也记挂着伯母。” 这丫头,脸被裹着,但眼里的笑意却藏不住——分明是个狠戾的角色,肯定经历过许多,为什么眼神还能这样清澈……盛宇卿盯着李惊华看了好一会儿,忽然嘴角微微挑起:“伪装术习得比我还高明些……肖遥,派两个人护着她,我们回京。” 肖遥应了声好,盛宇卿便收了眼中的精明,嬉皮笑脸地凑到了人群之中:“那什么,叶喜胜,记得叮嘱你外甥女好好用药。这脸毁了,不日你外甥女回京,侯爷见着了,只怕要心疼。” 叶喜胜正把银子揣在兜里,听到这话,双目乍然大睁:“不日是何时?” “最多半月。”盛宇卿转身,带着肖遥离开。 叶喜胜手抖了一下,又惊又喜又不舍,差点把银子都给掉在地上。 李惊华抬眼看着一袭明艳华服的盛宇卿,身姿挺拔,鹤立鸡群般一步步走远,长叹一口气:“喂,我可以不走吗?” 好容易摆平一切,很快就能种种田,卖卖酒,过上悠闲的生活,谁愿意去京城跟人争爹? 便宜娘留了酒肆,都能被人虐待至死。这么一无所有地回京,还不得左脱三层皮,右脱三层皮? 一想到即将到来的麻烦,李惊华脑袋都疼。 盛宇卿和肖遥诧异地回过头来:“你说什么?” “我说,我拒绝回京。”李惊华一字一句。 第37章 由不得你拒绝 “你在开玩笑吗?”盛宇卿蹙眉:“莫不是想象不到侯府千金与平头小百姓的生活,有多大不同?肖遥啊,你跟她好好说说,回京后会有什么样的好处……” 李京华转头看了眼叶喜胜,打断了盛宇卿的话:“我母亲吃尽苦头,才将我平安诞下,舅舅为了我,差点无法娶亲。我父亲,何曾为我做过什么?哦,他确有做过,他给了我一个姓。然而,他并不知道,我曾几次要求母亲,让我跟舅舅姓。” 肖遥摇头,仍是那副谁都欠他一大笔钱的样子,冷冷地道:“等你进了京,你就不会再这样想了。到那时候,你定会以你的姓为傲。安平侯,那可是个不世出的英才!” “以我的姓为傲?”李京华笑了起来:“呵,你的意思,是我会为这个姓氏带来的豪门生活为傲吧?” 肖遥与盛宇卿对视一眼,一脸惊奇:“没人会不喜欢富贵的生活。” 盛宇卿看李京华一脸不以为然,便冷笑了一声:“我们既然找到了你,所费物力财力,又岂是你一个小小女娃能想像得到的。回京一事,可容不了你拒绝!” 李京华眉头蹙起。 叶喜胜却道:“这是何意?” “你猜?”盛宇卿敛了一身寒意,把玉骨扇“啪”一下打开,回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猜个屁!找到我,自然是为了向安平侯邀功。至于这“功”,能换来什么,大抵还不是我这样一个平头百姓所能猜测得到的。 李京华拉拉叶喜胜的衣袖,沉下心来想了片刻。 “我一个小女子,无权无势的,也没有拒绝的能力。”李京华抬头,直视盛宇卿的眼睛:“平白得来的富贵,一定会伴随着无尽的危机。你们告诉侯爷,就说我不想涉足险地。倘若他真想弥补,或者不想让女儿流落民间,那就另建一个别院吧。” 盛宇卿愣了好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桃花眼轻眯,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与浪荡不羁的模样:“我答应替你传话。” 李京华向着盛宇卿微微躬身,真挚地道:“谢谢公子。” 有盛宇卿这个大人物帮腔,这事大抵还会有一线希望。 等走出市场,又有两个气质冷漠的人跟上了盛宇卿,那打扮,跟肖遥很是相似。 盛宇卿小声道:“咝,怎么办?肖遥啊,你说我怎么就答应那个小丫头了?麻烦啊,真麻烦,本来只是应了七哥,抢在六哥他们之前,去寻了李伟的私生子李京华出来,回京只要把这事与梅妃一说,余下的就不用再理会。咦,我说,你怎么不拦着我点!” 肖遥摊摊手:“主子行事,小的可不敢有异议。” 盛宇卿手一摇,将白玉扇收起,一手束在身后,一手拿扇子轻轻敲打了一下肖遥的脑袋:“啧!你不是一向最不听话?这时候倒会找借口。” 肖遥不出声,仍旧一身冷冽。 盛宇卿火气没处发,努着嘴,唉声叹气。 这事着实麻烦了,一旦他与安平侯有接触,只怕会被有心人认为他也加入了两党之争…… 意气用事,太不可取了!可方才,李京华虽然不卑不亢,但眼里的落寞,却让他感同身受——人人都要富贵,可富贵还真不是那样好得的。他们都一样,选择不了出身。 偿若可以,他也想抛下这皇子的身份…… 盛宇卿看向巍巍城门:他、娘、的,这小娘子是不是有毒?明明捂住了破了相的脸,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居然还能蛊惑人心! 第38章 主子准备屯宅子 肖遥看盛宇卿一脸懊恼,便冷声冷气地道:“主子这是做什么?只要您回京,再喝几次花酒,再打几次架,再搞砸几次差事,那不是什么麻烦也没了。” 盛宇卿两眼瞪得铜铃大:“他、娘、的!又他、娘、瞎出主意!?上回跟七哥喝了几杯酒,你就出主意让老子喝花酒,喝了个冷面花魁扔在别院,这次又想老子弄别院?老子的钱就不是钱了?” 肖遥眨了眨眼,一本正经地道:“天下谁人不知,草包八皇子最受太后宠爱,国库里的奇珍异宝一半进你您的口袋,不就一个宅子吗?” “为什么主子和大哥都觉得赎个妓,得个侍妾就要置一处宅子?” “是啊,主子和肖遥大哥也太奇怪了。” 后头来的两个短衫男子小声议论:“为什么不把两个侍妾放在同一个宅子里?人人三妻四妾都住一起,我们主子非要搞特殊,这是准备屯宅子吗……” 几人走后,李京华和叶喜胜、吴金凤也回到了酒肆。 酒肆的门前,悬了两盏大红的气死风灯,酒旗上书——仙客来,随风轻摆着,看着极为喜庆。 有一个年约二十、模样周正的的酒娘,正在给两个客人沽酒。 “听说了没有,你们掌柜的女儿自毁了容貌。” 酒娘叶玲叹了口气:“唉,我们京华命是苦了些。” 两个酒客听了这话,笑出声来:“苦啥啊,毁了容貌也比你们掌柜的被人调、戏,自己放火,差点把这个店子一把火烧了强。” 李京华三人脚下皆是一顿——叶喜喜情急之下,纵火烧店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于旁人来说,叶喜喜的纵火自焚只是一桩笑谈,可于亲近人来说,却是一段极为愁苦的过往。 提之心疼。 印象中的酒肆里,总有个纤瘦的身影在忙活,偶尔那个身影会回过头来,向着小李京华宠溺地微笑。 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无论多累多苦,那个才十六岁就生下私生女儿的叶喜喜,都是一副对生活充满期待的样子,更从来不会对身边亲近的人流露一丝疲倦、不满与苦闷。 呼……假如叶喜喜还活着,也不过才二十八岁而已。 李京华捂了下胸口,眉头微皱:明明只是得了小李京华的身体和记忆,为什么一想到叶喜喜,就有一种快要窒息的痛楚? 看到三人回来,两个酒客一边笑着与叶喜胜打招呼,一边盯着包成猪头的李京华直瞧。 李京华自然不在意那些探究的目光,只是叶喜胜却突然沉声道:“叶玲,以后酒肆由京华接手,有什么事都跟京华商量吧。” 接着,叶喜胜不顾酒娘叶玲的惊诧,又带着李京华去了后方的小作坊。小作坊里有一间酿酒室,还有一间小小的,专门做酒曲的曲室。 仙客来酒肆,能成为小镇里最给火的酒肆,不止是酒酿得好,更是全镇唯一一家酒曲饼子生产商。 你要问为什么是唯一一家?那自然是旁人做的酒曲,常常会酿出酸酒之类的。只是仙客来的刘老师傅,做的酒曲是基本不出问题的。 此时的刘老师傅,正在酿酒室里蒸糯米。淡淡的米香扑鼻而入,是记忆中的味道。 第39章 叶喜胜的苦心 李京华吸吸鼻子,看着满室水汽中,那个矍铄而瘦削的老人,欢喜地唤了声:“刘爷爷。” 老人“咦”了一声,满是沟壑的脸上,堆出满满的惊喜:“娃儿,你怎么来了?”接着,他两手在围裙上直抹,想向往常一样,把来人抱个满怀。 李京华的欢喜,大抵是出自小李京华的记忆,她自己从来就是个不与人亲近的主儿。眼见老人迎上来,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 老人也呆住了,片刻后回过神来:“忘了喽,小娃儿都长大了。”说着,老人又打量了一下李京华,长呼一口气:“伤成这样了。” “不防事,我自个儿伤的,下手自然有分寸。” 老人这才点头:“做做样子就好,何苦真伤得血流一地。” “哪个传的血流一地?”李京华腹诽:谁的脸上能伤一伤就血流一地?这传闻简直太没文化。 与老人续了番旧,叶喜胜也对老人说了要把酒肆转回到李京华手上的事。 听到叶喜胜的决定,表示出了极大的惊疑。 叶喜胜哪会不知道刘老师傅的心思,不由得苦笑:“刘叔,成氏被休了。往后我也依着喜喜在时的样子,跟你一起做酒。” “京华能独当一面了?” “能。她年纪虽小,却是个有主意的。她爹的人也寻来了,我寻思着,等他爹过来接京华时,好歹京华手上有一间酒肆,也不至于让她爹家的老小小看。” “行吧,胜哥儿你还依着往常喜喜在的时候,过来跟我一块儿酿酒。我这老胳膊老腿的,这几年你没有时常过来,总觉得有点不得劲儿。”刘老师傅没有再过问,又埋头往灶里塞了几根柴。 叶喜胜一脸苦涩,带着李京华去拿了帐本之类的,告诉李京华哪些客人还有预订的酒没送到,细细叮嘱这些客人的喜好。 李京华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很快将这些事情都记了个七七八八——速记这种东西,对她这个曾受过特训的人来说,全不是什么难事。 她唯一觉得惊讶的是,便宜舅舅怎么这么快把酒肆交给她了? “舅舅,不是说好,等我及笄?” “不等了。酒肆交回给你,你看着处置了吧,镇上就我们酒肆最红火,趁着现在你名头正甚,最好是快些做决定。回京后,手上也拿些银子,要是继母轻待了你,好歹也能自己想想法子。”叶喜胜搓着手,表情复杂。 “原来您也觉得,我不是去享福的。”李京华笑了笑,不以为然:“倘若真要回京,无论是在侯府,还是在别院……您也不常听说书,故事里的千金小姐,都是有月例的,且饿不着我。” 吴金凤莞尔:“我也觉着京华说得在理,这间酒肆是喜喜的全部,怎么能轻易就卖了。” 叶喜胜挠头:“我是怕,京华手上没银子,叫人轻看了。趁着现在人人打抢着跟我们京华扯上关系,以成就好名声,赶紧脱手为好。” “舅舅……”李京华脑袋有点疼:“一间在小镇上的铺子,也值不了多少钱,哪里能入得了侯府中人的眼?真要回京,我最大的倚仗,就是身上流着安平侯的血。” 以及,这误打误撞成就的贞烈声名。 第40章 有个发家致富的点子 李京华不自觉地摸了摸脸上的纱布——真没想到,刚想找个什么借口,把这容貌给弄残一些,鬼见愁就送上门来了。 看来穿越之后,运气也变得好了。想什么,就来什么。 至于那个漂亮公子盛宇卿给的药,能用就用,不能用也不碍事。这美貌,在她眼里,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事。 唯一让她头疼的是,盛宇卿的出现,将她奔向财富的计划全数落空。 刚开始她以为以她的能力,定然是篇穿越女强文;后来录音笔上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又让她以为是种田经商文;结果盛宇卿一来,摆明变成了主打宅斗,家长里短的文。 宅斗!?这是什么鬼? 完全跟她的身份不符啊!一想到要处理那么些琐碎的人际关系,她就开始头疼。 “好了,舅舅,这间酒肆,我先接着手,往后真回京了,酒肆还是您打理着。舅舅,您带我去刘爷爷那里看看。”李京华看叶喜胜把这间铺子的地契都从锁着的抽屉里拿出来了,不由得连忙找了个借口开溜。 其实,刚才在作坊,她也想到了一些事。这事可重要得紧,说不准就能发家致富。 叶喜胜看李京华不想接地契,寻思她年纪还小,这地契还是由着他来保管,更为妥帖,于是便把地契给收了起来,重新锁回了柜子里。 “胜哥是有些心急了。”吴金凤好笑:“这么大的事,可不得等京华及笄。” 李京华向着吴金凤笑笑,从怀里把那上等的玉瓶拿了出来:“婶子,您帮我去胡大夫那里验验药。” 吴金凤自然拿着药瓶赶紧出门,那厢叶喜胜却奇怪地问道:“京华,你快些熟悉熟悉帐本,作坊里一直都是刘叔在做,且用不着你分心。” 李京华两眼弯着:“舅舅,我就是想看看你做酒,三年没看过了。让你管着酒肆,可是难为你了。刘爷爷早就想把一身本事传给你,偏又拖了三年。刘爷爷总说,你性子稳,为人实在,又有天分,我瞧着也是,你酿的米酒,可比刘爷爷酿的,还要香甜些。” “可不是呢。走走,去看看去,这三年来,半数的时间都在前头,作坊倒是少去了。”这撒娇正撒在叶喜胜的心坎里——李京华小时候,老拉着叶春花一起,蹲在作坊看他酿酒……是啊,都三年了,如今却是物是人非了。 叶喜胜将手背在身后,向着作坊前行。 李京华看着叶喜胜高大而瘦削的背影,着实心绪难平:这个外表秀气而明朗的舅舅,实在老实巴交得紧,也真是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了。生怕她被继母小瞧,明知道酒肆当不了什么,却仍忙不迭地双手把酒肆送上。 成氏啊成氏,还有叶春花,你们一直与舅舅生活,怎么就没沾染上一丝善良? 第41章 金樽清酒斗十千 李京华一门心思要来酒曲室,是因为她心里有个想法——能不能尝试着做出烧酒来。 这年头的酒,并不是现代人认知中的烧酒,还只是洒精度极低的米酒,或者黄酒,或者有些许沉淀物的浊酒。最好的酒,大抵就是清酒了。 “金樽清酒斗十千”,这句诗,就是形容清酒价格的。 大诗人李白,曾因为汪伦给他酿了足够的“斗十千”的清酒,才留下了千古名诗《赠汪伦》,也就是那首流传千古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无论哪种酒,它的酒精度,都低到孩童能饮用。话本里总有古代英雄大碗喝酒的故事,但那哪里是现代人喝的白酒?真要是现代的烧酒,看哪个能喝几大碗? 到了作坊,也就是前头的酿酒室后,叶喜胜就忙活了开来——酒肆里米酒,也称水酒的销量是最高的。米酒做起来,倒是相对来说不费事,但劳动量最大,刘老师傅着实有些吃不太消。 因此,这种搬动糯米的事情,一向都是叶喜胜来做,至于做酒曲时踏曲的工人,那都是短工,只负责踏曲。他们一进作坊,都是直奔酒曲室,前头的酿酒室,他们一向不作停留。 叶喜胜把新蒸的糯米,放在筶子里放凉,这是准备做米酒的。等凉了后,再加上冷开水和酒曲,用棉被裹着进行发酵,以眼下的天气,过个五天左右,就可以食用了。 记忆里,叶喜喜是极爱喝这个米酒的,连带着李京华也很爱喝。 而刘老师傅看叶喜胜接了手,则又开始忙活着,把一堆磨成了粉末的米粉上了蒸笼。这是准备做清酒的。 当然,米粉蒸熟后要放凉,还要在米粉上撒上酒曲,再铺上米粉,再撒上酒曲,反复几次后,再堆成小山的形状。为了便于发酵,还要压紧,再发酵。 其间,还要不停往里加清水,以便把其中流出的酒精不至于挥发。这加水的速度和间隔时间,就是最考验工匠技艺的。 最后,还要经过几次的过滤处理,才能得到清酒。其间,稍有哪道工序出错,那将会得到略有些沉着物的浊酒。 所以,清酒的价格昂贵,寻常工匠也根本做不出。 李京华束手看了片刻,记忆里的一切,与眼前的一切重合了起来。 龙泉镇上,最红火的酒肆,虽然还是这间仙客来。只不过自从叶喜喜死后,叶喜胜不如叶喜喜长袖善舞,客人少了一些。 究其原因,着实不是酒的问题。刘老师傅的手艺,是难得一见的,整个小镇,能做清酒的,不出三人。放在这个时代,整个大乾来说,也是其中的佼佼者。 便宜娘真是留了太多财富。 李京华觉得,真要做出烧酒,且推广开来,一定能发达。 才看了一会儿,刘老师傅已经把米粉放好,准备去酒曲室拿酒曲了。 李京华自然跟了上去。靠近酒曲室附近,则能嗅到一阵酒曲的霉味。 刘老师傅眼睛一错,叶喜胜马上就过来拉住了李京华:“你是个女娃,且进不得酒曲室。酒曲神知道了,会生气的。” 呼……老封建! 李京华想到记忆里,叶喜喜被叶喜胜阻拦时的情景了—— “整个酒肆都是我的,我还不能看了?整个酒肆,除了金凤、银凤两姐妹,就是酒曲室里的十来个短工最值钱了。”叶喜喜一袭水蓝的襦裙,腰间束了白色的束腰,头上用一根乌银簪子,束起了满头乌压压的黑发,做了一个巾帼髻。说话间两只大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有水波在她眼中流转。 叶喜胜那时候比眼下还要好看些,唇红齿白的,风华正茂:“酒肆是你的又怎么了?且进不得呢,你啊你,古灵精怪的,也不知道是随谁?幸好是被我看见,下次再偷偷从后门进酒室,被刘师傅发现,可不得打你。” 第42章 酒是个好东西 “好吧,我不去就是了。” 李京华颇有点失望,酒曲的发明,几乎可以媲美四大发明了。如今酒曲室就在眼前,隐约还能听到短工们踩踏曲模的声音。 “舅舅,他们是在踏曲吧?” 叶喜胜点头:“是啊。你过来,帮我撒曲子。” 李京华弯着眼,应了声好——看不看酒曲室没什么打紧,散曲和曲饼,她记忆里都不知道过手过多少了。 各自的品质,价值,她都门清。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做出蒸馏酒的器材,将烧酒制出来。 不过,这事情还得徐徐图之,印象中的各种器材,对这时代来说,都是极难制成的…… 记忆里,她那时候才十岁左右,也或许是十一岁左右,还没这具身体的年纪大的时候,接了一个相对简单的任务,那也是她第一次出任务。 那时的她,为了混进边境居民的生活,救一个被拐卖的大毒枭的女子,去了一个边境一个黑烧酒厂做了三个月的童工,之后,又去了黑砖窑厂,搬了一年砖。 哦,你问为什么大毒枭的女儿会被拐卖…… 着实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大毒枭的女儿,被一个国际拐卖妇女的组织所骗,拿了一条天价的钻石项链给骗子,坐上了骗子的船,从边境偷渡去了香港,以为至此能成一个大明星。结果,却被拐到了边境的一个山村里。 要不是她年纪小,又混了一年多,再被拐,天下谁人能把那个交通闭塞,远在大山深处的小公主给救出来。 太久了,记不清了。 她唯一记得的是,当她拉着那个小公主出山时,她已经杀了数十个人和好几只土狗。 死的,都是村民,本应淳朴,却对被拐卖女子无所不用极其的村民。 第一次出任务,第一次杀人。 但报酬不错。 李京华把手举到面前,摊开手掌——这双手,为了生存,不知道沾了多少血了,那些人血,虽然洗干净了,但却仍旧还能闻到一点血腥味。 也许,血腥味不是在手上,而是在心里吧。 李京华望了眼前面的一坛米酒,想着做个酒酿蒸蛋,想来应该可以热销。 毕竟这时代,糖很稀有,最多的也就是饴和甘蔗汤,也就是麦芽糖和甘蔗汁暴晒后制成的膏状糖。 因为大乾的交通远比不上现代,所以远在交州的甘蔗汤,李京华也没印象,只听人提过。 龙泉镇上的人,除了富贵之家,普通人都用的是自家制的糖。南方种植麦芽不易,麦芽糖几乎撑不过一年。 而酒酿蒸蛋,并不需要放糖,全是米饭经酒曲发酵而来的,本身的糖分。 这点子不错啊,李京华笑笑:比做烧酒来得容易。 嗯,酒肆里除了外带的酒外,本身店子里也有喝酒的顾客,只消在菜单上添上这一项。 至于怎么营销,就会不在考虑的范围——仙客来,上十年的老店了,推出新品,自然会有客人来尝。 就在这当头,吴金凤也回来了。 “京华,这药,是上好的药材做的,宫廷里的贵人才能用上。”吴金凤眉开眼笑:“你出来,我们到楼上去,我帮你抹一些药。说是越早越上,好得越快呢。” 第43章 婶子替你上药 酒肆楼上有三间房间,两个大间,一个小间。 其中一间大间是用做待客用的,平常有大的单子,就在这里商谈。另一个大间则是雅间,有一个大圆桌,可坐数十人,打开窗户则可看到护城河。镇上的富贵人家到这里吃酒,甚至会请些歌伎表演。 最后一间小间,就是往昔叶喜喜与李京华的住处。 李京华寻思着:要想法得到制做烧酒的器材,以及蒸酒酿蛋用的容器,最近一段时间该住在店里了。今晚早些回去,把一应的衣物都给搬过来为好。也省得叶春花晚上使劲叫唤,着实有些烦人。 大抵是叶喜胜时常打理过,房间里纤尘不染,很是干净。 吴金凤感慨万端:“自嫁人后,就没来过这里了。乍一瞧着,好像还是十年前的样子。那时,你娘抱着你……哎,不说了……都是悲伤事。” “嗯,我也有三年未曾来过。”李京华也很唏嘘,想了想,好像也没什么立场来安慰吴金凤,于是索性敷衍地应了声。 她拉了张椅子坐下,由着吴金凤替她拆解白纱布。 全程李京华都没哼一句,倒是吴金凤憋得满脸通红,时不时问一句,有没有弄疼她。 当吴金凤拿了干净的布,把膏状的药抹在李京华脸上时,李京华才“咝”了一声。 “怎么了?是不是我手太重?” 李京华赶忙摇头:“不是,是这药抹上太舒服了,清清凉凉的。” 吴金凤这才满意地笑了起来:“胡大夫说这宫廷御用的药千金难买,果然是不错的。下回再见到盛宇卿,可得好生谢过他,别老是什么都不说,你一个女孩家家的,多说点客气话,还显得人更大方……”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李京华笑笑,扯到了伤口,疼得把双手握紧。 “看你看你!什么都好!怎么就是难受这事,不愿意露一下?”吴金凤又是一阵好气,念叨了几句后,这才把李京华的脸给包上。 露情绪吗?从来就不敢……但如今,似乎可以学着露一下…… 李京华心里微甜:“婶子,以后这药,我自个儿上吧。” “不行,非得我替你上不可。”吴金凤很坚持:“你还不够老成,万一忘了怎么办?” 这让李京华开始为难了起来:她的原意就是要破相。吴金凤这么弄,脸真好了,那可怎么得了? 呼……算了,倘若这药药效不够,毁了脸最好。如若脸恢复如常,那就给上个毁容妆。 一手伪装伤口的化妆术,也该要派上用场。 这一天来,李京华在店里忙活了很久,直到日头偏西,叶喜胜才将店门锁了,带着李京华和吴金凤回叶家村。 算算时间,现在也才下午四点多,这就关店门了,实在是悠闲得很。 回到叶家村时,斜阳已沉。 吴金凤到村头就跟两人告别,出来了一天,家里的事都没能顾得上,她几乎是跑着回家的。 这当头,叶喜胜才觉出没有婆娘在时的无奈——旁人家早吃上饭了,可他还得临时做饭。 李京华也有点无奈:这时代做饭,可真是一件很费时的事了。灶,不好烧,厨房还只是用泥砖堆的,跟过家家一样…… 记忆里,除了酒肆里的厨房,就属顾家明的厨房,有些像厨房的样…… 第44章 你求我啊 好在三头小猪已经出了手,家里只有几只鸡。那些鸡大抵在外头吃饱了,自个儿回了棚。否则,李京华他们,还要费一些时间打理家畜。 李京华照着往常的作法,出门弄了点嫩草,拿菜刀剁烂了,扔进了鸡棚。 回到厨房,叶喜胜已经升好了火。晚饭又是白水煮青菜,不过好歹蒸了一屉子米饭,再热一热从酒肆带回来的一块猪肉,也算是很丰盛了。 尤其那块猪肉,上头洒了盐…… 叶春花被关了一天一夜,这当头听到两人回来,又开始叫唤起来——从昨晚开始,她只在早上吃了点,又饥又渴的,连声音也变得尖利了起来。 李京华给叶春花送了点饭,这次叶春花倒是学了乖,不再骂人。 “总有一天,我会报仇的。李京华,你这个贱、种,你且等着,等我出去,一定弄死你。”叶春花受了一天一夜的苦,越发恨起李京华来。 李京华半点儿也不想搭理她。 只是转念一想,倘若任由叶春花一口一个“贱、种”,只怕将来安平侯府来了人,会牵连到叶喜胜。 “表姐,你听着,不日我爹就会来接我了。从此,我将会是侯府的千金大小姐,而你呢,成氏被休,你也真正成了没有母亲教养的女子,只怕将来没人敢娶,要一辈子被关在这小小的房间里。” 听到房间内一片寂静,李京华又道:“表姐,把恭桶递出来。唉,真是难为你了,大好年华,吃喝拉撒都在一间小屋子里。” 叶春花一听这话,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你爹怎么可能来寻你?都十二年了啊!你骗我的是不是?” 顿了顿,叶春花又哭:“是你害我的!是你!你这个害人精!呜呜呜,吃拉都在一间屋子里,还不是拜你所赐!” “是我又怎么样?你还能从窗户里爬出来咬我?我警告你,别再大呼小叫的,弄得我心情不好,我可懒得搭理你了。”李京华催促着:“快点快点,趁我现在心情好些,帮你把恭桶倒了,否则,你看舅舅一个大男人,要几天才会想到替你倒一次?” 叶春花迟疑了一下,又抽抽巴巴地道:“我马上把恭桶递出来。李京华,你帮我打点水来,我想抹下身子。” “求我!” “你做梦!” “好吧,我走了。” “别走!我求你了!” 李京华吐了口大气:真没意思,跟这样一个没头脑的小孩,闹个什么劲儿?半点成就感也没有。 不过,如此一来,这一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李京华很是高兴,也跟叶喜胜提了去酒肆居住的事。 叶喜胜自然是应允的,但却担心李京华在店里,自己一个人吃不饱。 李京华两眼弯着:“舅舅,在酒肆里吃饭,拢共也只要煮早、晚两餐。我正琢磨呢,以后,店里早上也推出些新菜点,正好让金凤婶子早上来帮忙。” 嗯,不管以后做不做得出烧酒,吴金凤都要请来。更别提真要进京…… 第45章 屋顶有高手 “如今酒肆是你做主,你且看着办吧。”叶喜胜眉头皱着:“多请一个人,就要多付一个人的工钱了……” “是的呢。”李京华点头。 叶喜胜原只是提一句,怕李京华胡闹,但眼见李京华目光灼灼,终是没有再说什么。 他从怀里拿了一个布包出来,交到李京华手里:“帐本你看过了,这是三年来酒肆的收益,明儿一早,你去对对帐。” 李京华把布包收起,随后两眼弯着:“不对帐了,我相信舅舅。” 她知道,叶喜胜是个极有原则的人,肯定不会多拿,但成氏一直拿自个儿当老板娘,暗地里也不知道拿了多少。然而,这些,她都不会再理会了。 查来查去,伤的都会是她和叶喜胜的情分。 叶喜胜其实并不知道成氏做的手脚,只微笑着叮嘱:“你年纪还小,原是不准备把这个交给你的。可得放好些,别让贼人偷了去,也别叫人骗了去。” 李京华只是点头。 叶喜胜到底还是担心,可一想李京华就要回京了,身上没银子,也不是个事儿,于是嘴张了张,没再说出话来。 等叶喜胜走后,李京华才拿了针钱,把布包里的散银和铜子拿出来,再把三张百两的银票缝进里衣里。 躺好,拿起录音笔。 录音笔里传来一阵嘈杂的声响。 “陈师叔,您来我灵田里看看!” “怎么了?” “灵田里闹虫害了!那冰虫,我和几个师弟,费了好大劲儿,也没能除去!” “对啊,对啊,炎阳灵田里的雪参都快要给糟蹋光了!” 李京华把录音笔关上:看来今晚是拿不到什么东西了,早些睡吧。 睡得正酣时,突然听到一声细微的呼吸声—— 李京华乍然醒转,但却没有睁眼,将所有精神力都集中在耳朵。 在梦境里,都要保持警醒状态,这是她自小养成的习惯。 细细听来,呼吸声来自头顶。 是个习武之人,竟然能将呼吸声调整得如此绵长、轻微,几乎与周围环境融成一体。 本以为是个普通小贼,却没想是到高手。李京华不知道此人的来历,但可想而知,半夜来个高手趴在屋顶,肯定不怀好意。 并且,龙泉镇里,可出不了一个有如此身手的梁上君子!唯一的可能,这个高手来自京城,因她身份而来! 她翻了个身,以此掩饰住她接下来动作发出的声响——她一手握住录音笔,一手把放在床边长凳上,刚才缝银票的针线握在手里。 凭这具身体的体能,只能趁着来人不备,打他个措手不及,才能自保! 头顶若有似无的呼吸声,持续了好一会儿,之后,另一道呼吸声在头顶响起。 来帮手了吗? 只有一个敌人,还能勉强自保,两个敌人,该如何应对…… 李京华手心微汗:这一关,只怕难过了! 呵,才说过富贵一定会伴随危险,果不其然,才半天功夫,危险就来了。 第46章 恶斗 两个高手,从屋顶至小窗,跑动的过程中发出的声响,比猫还轻,若不是李京华从小训练,肯定发现不了。 “咔”一声轻响,铁制工具勾开木窗的栓子,两人从小窗跃入。 来了! 李京华仍然没有睁眼,凭借耳力判断出,打头进来的那人,站在她床的头前,一个站在她脚的位置。 打头那人的手舞动了一下,带动起了风声,似乎正在与后头那人打手势。 接着,两人俯身! 就在这一瞬间,李京华乍然睁开眼,看准来人双眼之间的距离,手臂一撑,身子暴起,录音笔笔尖向着打头那人直刺下去。接着,身子一逆,把另一只手上的针,当成暗器,向着脚边那人刺去! “噗嗤”! 录音笔笔尖刺进了打头那人的眉心! 那人吃痛,讶然闷哼。 是训练有素之人,眉心间鲜血喷溅,那人却只是哼了一声。 那人一身黑夜衣,蒙面的面纱也是全黑,倒也看不出鲜血一身的样子,只是眼神冷冽,如今仅露的一点皮肤又都被鲜血覆满,样子着实恐怖得很。 而被针刺中识海穴的那人,身子“砰”一下栽倒了下去。 李京华知道,那人即便不死,也已经失去了行动力。 “居然会武!”黑衣人见同伴倒下,诧异无比。他们接到的信息是,安平侯的私生女,只是个普通农女……他全也料到,这个普通农女是个出手狠辣的练家子。 李京华一击没有毙敌,心下也很是惆怅:这具身体,还是体能太差!用尽全身的力量,也只是让黑衣人伤得重些而已。 黑衣人觑了眼李京华,身子猛然向前一欺,竖掌为刀,向着李京华面门劈下。 速度太快,根本无法躲避!明明能看清那人的动作,却半点不能作为,这种感觉着实有些难受。 李京华两腿跪在床沿,腰身向后一折,到底躲开了那人的手刀。 不过,接下来的一掌,她却是躲不过了! 小腹被黑衣人一掌击中,寸劲在肚腹间绵延,绞得李京华直不起腰。 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大手按住她的脑门,接着脑袋被重重击打。 大脑开始昏沉,身子也开始瘫软…… 那人将她扛起,向着房门大步而出。 不能就这么晕迷! 将舌头咬破,尖锐的痛楚自舌间直达脑海!李京华轻轻摇晃了一下脑袋,将昏沉感赶出脑海。 她想呼救,她知道她只要一出声,叶喜胜一定会立刻醒来。 可问题是,借着月光,她看到院子中,有两具尸体,满身血痕,正静静地躺着。 其中一具尸体,两只手臂都被齐根切断,正落在瓜棚之上…… 粘稠的鲜血尚未凝固,从瓜棚上一点一点地滴落下来。 空气中有着浓重的血腥味,直让人作呕! 这两具尸体,跟盛宇卿身边的肖遥,穿着打扮完全一样!都是一身短打的妆扮,想来也是会武的!应该是盛宇卿派下来保护,或者监视她的人。 可这样惨烈的打斗,居然无声无息的……这个黑衣人,真是可怕! 李京华心头大骇——好在先前偷袭了一个! 现在,她只盼这人带着她尽快离开,倘若真吵醒了叶喜胜,那么后果,是她无法承担的! 至于她自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看那人方才下手撞击她脑袋的轻重程度,应该不会马上要她命。 第47章 似同袍 李京华被黑衣人扛着离开小院,走上了村头小路。 此时露水深重,秋风更是飒飒地刮个不停,像是要把寒意刮进人的骨头深处。 看这北风起的,明天该要打霜了……李京华想着。 她的手脚已经冷得僵硬,先前被打中的小腹处,更是针刺一样的疼痛。 然而,她仍自闭着眼,将手脚尽量放松,装做仍然还处在晕迷之中。 黑衣人的确是个顶尖高手,眉心间的伤,他只洒了些伤药,将血给止住。伤成那样,扛着一个人飞奔,也是一副举重若轻的样子,且气息出奇平稳。李京华自问,以她前世的身手,也做不到。 古武,确实比现代武学要高明一些。 闭着眼的李京华在感受黑衣人的前进方向,此时,黑衣人应该是从村间的小道上,直直向后一折,去了叶家村后头的白兰山。 山里的空气越发湿冷,再不想法子自救,只怕要被冻死,可录音笔在被打晕的那一刻,就已经丢失,她的手上没有武器…… 李京华大脑飞速运行,依着颠簸的力度,想要够到手边的树枝…… 然而,黑衣人奔走的速度过快,她又得假装昏迷,手上没有借力点,几次尝试也以失败告终。 正当李京华准备放弃时,突然听到脑后一阵尖锐的,利器撕破空气的呼啸。 “噗”! 利器刺进黑衣人的后脑。鲜血喷射。 黑衣人应声倒下。 李京华就地打了个滚,把摔倒的力道卸去,这才从枯枝败叶里爬了起来。 “你是醒着的?” “是。”李京华看着高瘦的身影迅速欺近,神情放缓:“肖遥,你再来晚一些,只怕截住的,会是我的尸体。” “为何?”顶着星光的肖遥站得笔直,看着坐在地上不停往手上呵气,双手连连搓动,以求取暖的小人儿,一身冷冽。 双手总算不再僵硬了。 “我身子娇弱,受不了这寒气,求生欲使然,我一定会拼尽全力自救,偏还打不过刺客,可不是自寻死路。你救了我一命。”李京华抬起头来,弯着两眼,将被树枝划得稀烂,几乎找不到一点好肉的两手高举。 “你……”肖遥一愣:“怎么伤成这样?” “我打算折了树枝攻其不备,奈何力气不够,手也冻得发僵,连根拇指大的树枝也折不下来。”李京华神色淡然,仿佛双手被划得稀烂的人,不是她自己:“有伤药吗?” “有。”肖遥的回应也很是淡然。 直到把伤药递到了李京华手里,肖遥才反应过来——侯爷家的千金,怎么会给他一种,他战场上同伴的错觉? 肖遥觑了眼正在上伤药的李京华,心下疑窦丛生:一个普通农女,怎么处理伤口这样娴熟? 片刻后,李京华向着肖遥伸出手来:“脚僵了,借个力。” 这种自然而不作伪的感觉,恍然间像是亲密无间的同袍。肖遥脸上的冷漠稍稍缓解,伸出手来。 李京华拉住肖遥的手,借力而起。 偷眼瞄瞄眼前还算不上少女的女孩,神色落落大方的样子,肖遥唇角微挑。 第48章 是友非敌 “你怎么在这儿?你们不是回京了?”李京华仿佛全然没有把拉过男子的手的事,放在心上,一边问着,还一边在原地小跳着,以舒展小腹间的剧痛,以及双脚的麻痹。 肖遥眉头紧蹙:“同你一样,遇到刺客。少爷与我失散。” “你们少爷来这地儿寻我,只熟识镇上的酒肆和叶家村,所以你才在这里寻找。”李京华了然:“你的同伴,护在我身边的那两个,已经死了。” 这姑娘可有趣得紧……年纪小小,头脑清明,条理分明,有着一种不合她年纪的老成与狠辣。 用称钩毁容,提及两个死去的同伴,都一脸淡然。 肖遥特别想问一句,她是不是上过战场?提到死人,没半点惊恐害怕…… 反常则妖!不过,是友非敌。 肖遥停顿了一下,这才道:“已经将他们两人的尸身,拉到山里掩盖。等找到少爷,我们会处理。叶家村和酒肆,今晚你暂时都不能回了。那人的手段,你也见到过,除了你,旁人的命,他可没放在心上。” “嗯,我知道。所以,今晚我准备跟着你了。”手脚活动开了,李京华又蹲下身子,伸手去扒黑衣人被鲜血喷洒了一身的衣服。 “男女授受不亲。我先拿这人的衣服应应急,顺带遮遮风,你且替我去取一件衣物来。”否则,明天一早,无论是穿了一身里衣,或者穿了一身夜行衣回去,都是一件天大的事。 肖遥哑然失笑:这姑娘,还穿着一身灰扑扑的棉麻里衣!方才竟然没发现。 “你笑什么?” “没笑啊我。” 李京华看了看自己的胸口,一马平川,于是…… 她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这就去取,你取了衣物后,在那片灌木丛里藏好。”肖遥边说,身子便向着山下飞纵。 隐约间,还能听到肖遥抑制不住的低笑。 特么的,笑个屁啊!才十二岁的身体,还能波涛汹涌不成? 李京华穿好夜行衣后,将衣袖和裤腿挽起,向着远处的灌木丛飞奔。 如今这样,总算能暖和些了。 轻轻扫开刺人的灌木,李京华蹲了下来。 才堪堪蹲好,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一个声音传来:“有人吗?是人吧!” 李京华不理。 “喂喂喂,救命啊!” 咦,这有点酥的声音似乎有些耳熟…… 盛宇卿? 这个傻缺鼻炎少爷,竟然真在这里!? 李京华思忖了一下,决定去看看。倘若能救,自然要救,毕竟是同一阵线上的人。倘若费力,那自然是要放弃的了。 猫着腰从灌木丛里钻出来,向着声音来源的方向奔去,李京华发现,一袭鲜艳华服的盛宇卿正蹲在一棵大树下,两眼瞪得圆圆的,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快来救我!他、娘、的,踩到猎户装的机关了。”盛宇卿两眼放出灼热的光:“这当头躲在灌木丛里的,一猜就是你!还真的是你!你身边的人呢?肖魁,肖战,还不快滚出来!” 伤成这样,还一副颐气指使的贵公子样! 李京华没好气地道:“能不能别动?再动脚要被夹断了!他俩死了,在我舅舅院子里。” 肖遥那样的身手与头脑,怎么跟在一个草包身边? 第49章 漂亮的草包 如水的月华,透过疏疏密密的枝叶洒下,印得盛宇卿被捕兽夹夹住,鲜血覆满的左腿斑斑驳驳。大抵是因为方才乱动,鲜血又开始从渗得湿乎乎的裤腿处滴落。 也印得抱着一个腿,原本极娇妍漂亮的五官,因着疼痛扭作一团的盛宇卿,越发显得可怜兮兮。 漂亮有啥用,顶多是个漂亮的“草包”。 “想要我救你,那么接下来,你把声音放低。先头掳我的刺客,被肖遥杀死,想来不久后,就会有人过来。” 盛宇卿连连点头,轻声道:“都听你的。” 李京华看盛宇卿听话,便四处打量了一下…… “喂,你还不过来帮忙,乱看个什么劲儿?” 李京华俯身,在腐败的树叶里翻找。 “我说你,听到我的话了没有?” 嗯,这块石头似乎大小正好。李京华就近捡了根树枝,拿树枝扒拉开埋着石头的黑土。 “喂,我说……” “特么你能不能给我闭嘴!”李京华瞪了眼一脸急切的盛宇卿:“聒噪死了!” 盛宇卿抱着腿,气得抄起地上的一根枯枝向着李京华扔了过去:“你他、娘不救老子,还敢吼老子?” 这傻缺,还老子呢?也不瞧瞧自己长得多像个姑娘…… 李京华怕草包再吵,无奈叹口气:“捕兽夹,你一个小男……大男人都掰不开,你觉得我能掰开?我在找石头和韧性高的树枝,试着帮你撬开。” 盛宇卿听了这话,才闭了嘴,继续抱着被夹住的腿,吸了下鼻涕,瑟瑟地抖。 看盛宇卿桃花眼一直盯着她,她一抬头看,盛宇卿就可怜兮兮地眨巴着漂亮的眼睛,她不由得心头稍软——小鹿似的漂亮眼睛,怎么看怎么无辜。 虽说草包了些,但其实他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我,素来少说话,多做事。独来独往惯了,也不习惯做事前去解释为何要这样做。所以,倘若日后我们还要相处,请你多体谅些。” 盛宇卿眼睛亮亮的:“哦。” 李京华摇了摇头,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好笑:跟这个有着天家姓氏的贵公子,哪还会有什么日后的相处?看来,是小李京华软弱的性格在影响自己。 很快的,李京华把手掌大的石头挖了出来,随后,她又跑去先头被肖遥暗器杀死的黑衣人那里——黑衣人身上背了把长剑,拿来砍树枝最好。 至于为什么不用长剑撬,自然是因为剑身太薄,太容易折断。 这时代铸剑的工艺,可比不上现代。 李京华把长剑在手上掂量了一下,暗叹:可惜了,这把好剑,自己用不上。等会儿肖遥来了,一定要向肖遥讨件武器,匕首、袖箭之类便于携带的。 有了武器防身,下次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好歹能有防守之力。 取了剑,砍了几节手臂粗的铁刀木——这种木头是质地最硬的,又拿了石头。 李京华蹲在地上,将石头的一端塞进捕兽夹中,随后拿铁刀木开始撬动。 盛宇卿疼得嗤牙咧嘴,细密的汗珠自他额头颗颗滴落。 第50章 一条漂亮的死狗 “哎哟!” “小点声!” “痛成这样,怎么可能不叫唤!?” 盛宇卿脸色越发白了,两眼一瞪,似乎又要发怒骂人,但眼见李京华两只小手,全是细密而深重的划伤,此刻因为用力而开始渗出鲜血,不由得一愣。 “你不疼吗?”盛宇卿忍着痛,说话都在打抖。 李京华怪异地瞟了他一眼:“你猜。” “你的手背又冒血,又冒汗,想来是疼的吧?” “你猜。”李京华着实无语,要不是怕这个贵公子痛昏过去,她才懒得搭理这种草包问题。 就这么说着话,捕兽夹终于打开了。 盛宇卿把脚搬了出来,又是一阵小声哀嚎,眼泪鼻涕齐飞。 伤得血肉模糊了…… 这个锦衣玉食的贵公子,哪里吃过这样的苦? “我要给你处理伤口了,最起码要先把血给止了。” 盛宇卿疼得几乎没有意识了,不自觉地身子往李京华身上靠去——本就受不住深秋的寒意,如今失血一多,更觉得入坠冰窖。 “男女授受不亲。” “不亲了,不亲了……”盛宇卿口齿含糊,他哪里还顾得上男女有别,只觉得身边有温度,他必须靠上去。 李京华拿长剑划开盛宇卿的裤腿,把盛宇卿腿上被夹进肉里的衣物,小心地拉出来。 “轻点轻点!” 起初盛宇卿还能这么叫唤着,到后来还真痛得晕了过去。 李京华拿手指戳戳盛宇卿的脸:“真晕了?” 靠在她怀中的盛宇卿没有回应。 “前世今生,这皮肤是我见过最好的一个。肤如凝脂呢。”李京华随便捡了一根枯枝,掰开盛宇卿的嘴,往他嘴里塞去。 “唉呀,再漂亮,再尊贵也没有用,变成死狗了,一样任人摆布。你要是醒着,大约会拒绝塞这个脏棍子。眼下可找不到好东西给你塞嘴了,委屈一下。” “鼻炎少爷,给你塞这个,是怕你在昏迷中咬到舌头,接下还得痛好久呢。” 有一些布料,都夹进血肉之中了,处理起来确实很麻烦。 条件有限,李京华只能一点点给他抠出来,有时候拿手,有时候用长剑剑端。 看着盛宇卿白得像张纸一样的脸,李京华不由感慨:真是太背了,没被刺客抓去,倒踩到猎野猪的陷井了。 处理好伤,再拿了肖遥给的伤药,洒上,最后,李京华把脸上的纱布拆了下来,把伤口给包扎了起来。 一切都忙活好后,李京华拖着盛宇卿,一同藏进了灌木丛中。 她怕身娇体弱的草包贵公子冻死,自然是把盛宇卿搂在怀里,还用长剑把长出来,被她挽起的夜行衣给割了下来,再一股脑地盖在了盛宇卿身上。 肖遥给的伤药,效果极好,包着腿的白纱布,虽然被血染得透透的,但好歹没有再渗出来,想来应该是止了血。 盛宇卿不会再有性命之忧。 算算时间,大约已经过了半小时,肖遥怎么还没来? 路上大约又遭遇了敌人了吧。 以肖遥的身手,应当能够应付。只是,时间别拖太久! 院子里的尸体虽然处理了,但血迹还在。而她房里,还有一具黑衣人的尸体! 这时代人,都起得早,天光一放明,叶喜胜就会出来喂鸡放鸡,可不能让他看见这些血腥! 第51章 老子是滑过来的 自从到了这时代,接连两晚都没睡好,放在能扛着狙击枪,在野外几天几夜一动不动,任由蚊叮虫咬的前世来说,自然算不上什么。 但,这一世的身体着实有些吃不消了。 林子里又太冷…… 低头瞧了眼脸色苍白,不知道是昏迷还是酣睡的盛宇卿,李京华叹口气,到底还是忍住了把他一脚踢开的冲动,头挨着盛宇卿的背,也睡了起来。 迷迷糊糊间,听到有人在耳边尖叫:“鬼啊!” “鬼叫什么?!”李京华气不打一处来:“还要命不?什么情况,你就敢这样叫?” 草包,真是草包! 那厢盛宇卿已经从李京华怀里挣了出来,惊骇欲绝地蹦得三尺高。 蹦吧!才醒过来,就敢乱蹦……好在腿骨没有折断,要不然这一蹦,非得要了你半条命不可。 果然不出李京华所料,盛宇卿才蹦起来,就跌倒在地。 惊得一林子的鸟,扑啦啦乱飞。 真是麻烦!李京华懒得看他,捡起原本盖在盛宇卿身上的破黑布,就往身上盖,接着环着两手,把脑袋搁上手臂上,继续睡。 “哎哟哟,好痛啊好痛。”盛宇卿差点要哭出来了。 李京华不理。 盛宇卿继续哀嚎:“做什么呢?还不过来扶老子?” 李京华闭上眼。 盛宇卿恨恨地道:“是你惊了老子,还不过来扶?一脸伤痕,一身浓重的血腥味,跟个鬼似得,吓得老子胆都要破了。” 李京华开始打呼。 “他、娘、的!”盛宇卿又小声叫了几句:“李京华,李京华,你是不是死了?” “李京华,你在装睡!” “李京华,老子命令你过来扶!” “好吧,算老子求你了!” “你到底有没有人性?求都求你,你还在装睡!老子伤成这样,动都动不了啦!好歹扶老子坐起来啊!” 吵吧,我一心要睡觉,你吵上天也没用。 盛宇卿看李京华软硬不吃,又嘟囔了许久。 最后,盛宇卿扛不住冷和痛,艰难地爬到李京华身边,伸出手来,拽拽李京华的衣角,眨巴着桃花眼:“李京华,扶我。我腿疼得厉害……再不扶我起来,我会死的。” 真特么是个不让人省心的! 忒麻烦! 李京华睁开眼来,横了盛宇卿一眼。 盛宇卿打了个哆嗦:“干嘛?我伤成这样,你还想打我吗?” “你也知道自己很欠打?”李京华瞥了眼盛宇卿的腿:“看看,又流血了!一个小……大男人,这么作,合适吗?” 盛宇卿扶住李京华的手,挣扎着坐了起来,气息都有些不顺了。 他大喘息了几口气后,脑袋无力地靠在了李京华的肩头:“我被腿伤痛醒,本就痛不欲生,偏鼻子里一阵冲得我作呕的血腥味。身后有温度,我本能地想要靠近取暖,可一睁眼,就看到你脸上的伤……” “李京华,你这伤,太吓人了。都看得见骨头了。比鬼还丑。” 真有这么丑,这么吓人? 李京华不以为然:“那你还爬我身边来?” “老子要不是快痛死了,鬼才爬……他、娘、的,老子是滑过来的!你才在地上爬!你全家在地上爬!” 第52章 敢打老子 因着盛宇卿腿上的血又开始渗出,李京华不得已又得去处理。 盛宇卿左扭右扭的,很不配合:“干嘛?” “扯纱布。” “不行不行!痛!” 李京华忍不住咒骂了一句:“痛死活该!特么真是个鬼抱着你,你也得忍着啊!何况这张脸,除了脸上多条伤口,也没多丑……” “这还不丑,一脸烂肉,看一眼就想吐。我说你,能不能……” 聒噪死了!李京华直接一记手刀,把盛宇卿给劈晕过去。 “你敢打老……” 子字没说话,盛宇卿的脑袋就软绵绵地倒在了李京华肩膀上。 昏过去才好,省得烦人。 世界总算清静了。 扯纱布,洒伤药,很快就处理好了伤口,李京华继续休息。 长久的训练与佣兵生涯,倒锻炼出了一个绝技。只要在没有危险的间隙,哪怕只有一个瞬间,李京华也能抓住时机,迅速休息,以恢复体力。 就在李京华睡后不久,一个身影悄然而至。 李京华睁开眼来:“肖遥,这里。” “让你久等了。”肖遥拔开灌木丛。 “少爷!少爷怎么了?”肖遥蹲下,一把架起盛宇卿,眉头皱成了“川”字:“该死!竟然伤成这样!” “血止住了,他是受了些苦,但没有性命之忧。”李京华站直身子:“你家少爷,可不是旁人伤的,是误踩了捕兽夹。” 肖遥低头看了眼盛宇卿的腿伤:“腿骨可折了?” “没折。” “是痛晕的?” “我打的。”李京华挑着唇:“这家伙不老实,怕疼不肯上药,我嫌他麻烦,索性打晕了他。” 打晕的!? 肖遥愣了好一会儿——他实在消化不了眼前这个小女娃给他的信息……打晕?竟然敢打晕少爷?这女娃……是在摸老虎屁股啊! “衣服衣服。”李京华伸出手来。 肖遥把背上的包裹解下,递到李京华手里,脸上表情精彩纷呈——少爷的心性,向来睚彘必报。哎,这女娃,怎么这么不长眼呢? “转过去。看我做什么?” 肖遥眨了下眼,背过了身子——看她一脸镇定的样子,算了,等少爷醒来,再好好劝劝他吧。 李京华把夜行衣褪下,换好了肖遥带来的衣服,然后抬脚就走。 “喂!” “喂什么?天快要亮了,我要赶回去。” “你房里的那具尸体,我搬走了,院里的血迹也清除了。回去好好休息吧。天快亮了,你也安全了。那些人,不会在天亮向你动手。” 李京华脚步一顿:“谢谢你。” “不谢。从明天开始,少爷的人会护着你。你不会再有危险。” 李京华站定,返过身来,走到肖遥面前,一字一句:“告诉我,究竟是谁在向我下手?那些人,是冲你们来的,还是冲我?” 好胆色,也机智。 肖遥神色不惊:“对不起,我没有权利告诉你实情。如果你还有机会见到少爷,尽可以亲自问他。” 不过,恐怕是没有机会了。少爷伤成这样,他会立刻带他回京城。 肖遥从怀里拿了只小巧的袖箭出来:“就此别过。这个小东西,送给你防身。是我惯用的,劲力十足。” 确实是惯常用的,上头的铜铁,被磨得光滑发亮。 是刚才射出暗器杀敌的那支? 把袖箭在手上摆弄了两下,李京华两眼弯起:真是个好东西。 “才想让你送我个武器防身。” “喜欢就好。”肖遥仍旧一副古井无波的样子,但眼里多了几分笑意。他架起盛宇卿向着山下飞纵。 可惜了,这样对胃口的女孩,竟然是个侯府千金。 否则…… 第53章 请工 “京华,衣物收拾好了吗?” “都收拾好了。”李京华才把叶春花的洗脸水端走,就听到叶喜胜在厨房里问她。 “那先过来吃饭吧,吃完饭后,再看看有没有什么漏掉的。” “好。” 把水泼掉,将木盆放好。李京华走进厨房。 早餐依旧寒酸啊,又是没几颗米的清粥和胡饼,还有一点昨晚吃剩的猪肉。 “舅舅,我们打个商量,以后早饭多弄点。我们也不是没有钱。鸡蛋,甚至牛乳都可以来一些。” 叶喜胜偏头看了眼李京华:“早饭随便对付对付就好,晚上夜长,那顿才好多吃些。” 唔……早餐吃好这个道理,只怕要慢慢灌输…… 吃过饭后,李京华搬着衣物上了驴车。 “京华,钱收好没有?”叶喜胜仍旧不放心。 “都收好了。” 驴车自院门出,李京华关上院门,坐上了车。 大抵是因为昨晚被李京华生父是侯爷的事情刺激到了,叶春花也不再吵闹骂人,因此,院子里显得格外宁静而和谐。 驴车在泥土小道上,缓缓远行,李京华回望着小院,觉得昨晚发生的一系列惊险事情,都像是在梦里。 甚至被处理过后的小院里,连一丝血腥味也闻不到了。 除了脸上的纱布给了盛宇卿那草包…… 李京华把手臂支在褪上,撑着下巴:昨晚拿了块干净的布把脸裹住,今早便宜舅舅只是问了一声。 男人心大,但女人可不好打发。 等会儿路过吴金凤家,估摸着要被说一顿…… 因着村里的路,时不时会铺上一层鹅卵石,颠簸得很,所以驴车走得很慢。当驴车快到吴金凤家时,老远就听到吴金凤在喊:“胜哥,你等会儿,我先给京华上药。” 叶喜胜跟吴金凤的丈夫打了声招呼,随后道:“根昇,京华才接手酒肆,生分得很。左右这时节也没多少功夫要做,让大婶子来酒肆帮忙嘛。等春耕时候,再让大婶子回来。该多少工钱,就多少工钱,也省得京华不时跑来麻烦你们。” 叶根昇原是准备抱着柴回厨房的,听到这话,忙把手上的柴放下,走到了驴车跟前:“胜哥,你说的什么话。让金凤去帮忙就是,怎么还提工钱?太见外了。” 李京华弯着两眼:“根叔,你同意就好。至于工钱,那是一定要给的。婶子,你上驴车来,到镇上再给我换药。” “好嘞。” “好啥好啊。别忙走,围裙还系着呢。”叶根昇瞥了眼吴金凤,弯到吴金凤背后,帮她把围裙给解了,嘴里还小声说着:“工钱的事,你细说说,京华才接手酒肆呢,别要太多啊。能帮的我们就帮帮。” “还用你说啊,好生看着猪和鸡。玄兵,玄武回来,要吃饭的,记得早些把饭做好了……” 叶喜胜和李京华看着两人家长里短地说着话,神情自然而亲昵,不由得齐齐叹了口气。 “京华,你这是做什么表情呢?小小年纪的,让人看到了可不好,快转过头去。”叶喜胜奇怪地看着李京华:他叹气是想到了与成氏的一直不睦,这孩子,才十二岁,究竟是在感慨什么? 第54章 瓦罐煨汤 到了镇上后,果不其然,吴金凤狠狠说了李京华一顿,后来看李京华脸上红肿得厉害,就把这事全怪在李京华私自把纱布给拆开的头上。 李京华没去解释,伤口她没动过,纱布包着,反而会让空气不透……红肿,是伤口初期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不过,这么听着唠叨,反而觉得挺受用的——有人关怀着,这是前世从来没有过的事。 上好药后,李京华把吴金凤引荐给了叶玲。 对于李京华提议的酒酿蒸蛋,几人都觉得可行。就是用作煨汤的瓦罐和用做受热的大瓮,还要专程跑到郊外的瓷窑订做。 李京华到柜台拿了纸笔,凭着记忆在纸上描描画画。 画好后,李京华把纸张交到叶喜胜手里。 随后又列了一张清单,上头写着她凭着记忆记下的,这时代有的煨汤样式。比如,萝卜排骨,墨鱼排骨,雪梨汤,鸡蛋肉饼等。 叶喜胜尚还是小农思想,一看这图,又是大瓮又是瓦罐的,还形状奇特,不由得嘟囔:“前期就要花费这么多,更别说还要用炭火煨几个小时……这主意,真行吗?” 吴金凤道:“前头不是才说过,这花费下去的成本,不用半个月就能回来。胜哥,你且去吧,什么事情都盘算好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哎,不说了,我去老陈家看看炭火,再去东市看看鸡蛋、肉什么的……” 叶喜胜又嘟囔开了:“好好的酒肆,这是要做成早点店啊……” “不是的,舅舅,就只卖汤,从早到晚,只要店里不打烊,随时供应。饱食的话,店里本来就有,胡饼什么的,且拿出来就行。” “那可得累死人嘞。” “没啥累的,炭火加上去,一天两次就好。我们店里,所有煨汤,不管什么样式的,加起来只做三十份。多了没有。” 看着李京华两眼熠熠发光的样子,叶喜胜不由得又开始叹息:“只怕三十份都卖不完,还谈什么‘多了没有’……” 李京华摇头,轻笑:这个老实巴交的舅舅啊,怎么半点没有便宜娘的胆色?明明他们两个,都是同一个父母,同样的教养…… 叶喜胜不点头同意,吴金凤也不敢出门,于是,店里的气氛僵了起来。 李京华本就寡于言辞,只能求救似地看着吴金凤。 吴金凤嘴角向下一瞥,两眼连眨。 “做娇啊,胜哥疼你……” 哦,撒娇啊……可以,伪装是我强项。 李京华走到叶喜胜身边,拉过叶喜胜的衣摆,左右晃了晃:“反正我不管,舅舅你才说酒肆交给我……才过一晚,舅舅就要食言了吗?” 叶喜胜低头看了眼李京华,眼神奇怪——这孩子向来怯怯的,如今怎么越发不一样了? “行吧,你们去吧。别亏钱就好。炭火和吃食倒也罢了,瓦罐和瓮都奇形怪状的,就是想要转手给人,也是办不到的。” “舅舅放心,且不需要转手呢。”李京华长出一口气:瓦罐煨汤这事,真要办砸了,那就只能怪她不会推广。 “千年奇鲜一灌收,品得此汤金不换。” 现代美食花样繁多,自宋代开始流传的瓦罐煨汤都能有立足之地,怎么可能不畅销? 第55章 饥饿营销 七天后,大瓮和四十个小瓦罐送到了,瓦罐煨汤也开始做了起来。 刘老师傅,叶喜胜,吴金凤,叶玲,甚至于酒曲室里雇佣来踏曲的数十个短工都对瓦罐汤赞不绝口。 不说酒酿蒸蛋,就是别的汤,他们也都喜欢得紧。 叶喜胜也终于放下成见,听从李京华的指示,与叶玲一起,与熟客说起了这事。 “妹子啊,这汤真那么好喝?” 长相甜美的叶玲早把李京华告诉她的词背得烂熟,张口就道:“瓦罐香沸,四方飘逸,一罐煨尽,天下奇香。大叔,您说好不好喝吧?” “倒是有兴趣尝尝。” “行嘞,两天后您带上您夫人一起……酒酿蒸蛋,妇人家喝着才好呢,滋阴补阳,味道又好。” “那行,过两天来瞧瞧。” 叶玲努努嘴:“大叔,那您可得早些来。主人娘子说了,每天只售三十份。” “咦?为什么只售三十份?” “大瓮只煨得下三十份呢。” “这么神神秘秘的……你们主人娘子,年纪不大,主意倒多。唔,跟她娘一样。”大叔不以为然,但心里却被叶玲给说动了。家里那位,是个好酒的,也不时常出门,过两天正好初一赶集,带她出来喝喝酒也是好的。 此时这个“年纪不大”的主人娘子李京华,正在房间里坐得笔直,由着吴金凤上药,加唠叨。 “呐,昨晚让你别喝米酒,怎么就管不住嘴?伤口比昨天还红……” “以后不喝了。”李京华弯着两眼:“大婶子,以后我自个儿上药吧。您每天两次给我上药,对着这么狰狞的伤口,就不渗得慌?我这样子,多丑啊。” 吴金凤奇道:“谁说丑了?” 分明很丑啊。 前次盛宇卿还被吓得一蹦三尺高。 “小脑袋里,一天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每天在纸上涂涂画画,也不正经帮着叶玲卖酒。”吴金凤叹口气:心疼都还不及,何来的渗得慌? “脸包着,旁人看到都想调过头去,怎么卖酒?”李京华安慰着:“等伤好了再去也不迟。现在就劳烦您和玲姐姐了。” 吴金凤又叹了口气:本就与叶喜喜情同姐妹,又是看着李京华长大的,本身也没个女儿,如今拿着比叶玲还高些的工钱…… 这孩子,脸毁了,钱也流水一样地花出去。 只盼这次的煨汤,能快些回本吧。 两天后—— “京华,才一大早,这汤就卖完了。我让大婶子再去买些胡饼和做汤的食材……这个时候做汤,傍晚还能再卖一次出去。v了些个客人都说晚点再来。” “还做汤呢?大伙都累了。您去回了他们,让他们明天来。”李京华笑笑,拉着叶喜胜坐下:“歇歇吧。我看酒肆里所有的食物都空了,酒也卖出去了好些,你们一大早就忙得不可开交的,现下客人们都走了,我这就下去收拾碗筷,再把碗洗洗,让婶子和玲姐姐也歇下。” “什么?不做了?你说真的?有钱来,你都不要?” 李京华郑重点头:“物以稀为贵,就是这样,人们才会争抢着来。要是多了,这汤可不金贵了。” “可到时候,旁人也会学着我们做煨汤……挣钱的机会就错过了。” “那时候,我们打个招牌,叫正宗煨汤,生意不会差的。旁人学去的,比我们的次!何况那时候,我们的银子也赚得差不多了,人们对煨汤的热衷程度,也不会再如现在这样高涨。” 何况,我们仙客来,有刘老师傅这个招牌在,旁人无论学去什么,这道酒酿蒸蛋,他们也绝计学不了正宗。 第56章 竞争对手?仇家? 十天后,李京华脸上的纱布已经揭去了,伤口都结了疤。 但她的伤,是深可见颧骨的,因着肉还没长出来,乍一看去,她的脸,好像凹陷了一块。 着实形容可怖。 这十天里,叶喜胜拉着李京华去了好几次胡大夫那里。 胡大夫只说,她的伤恢复得很好,玉瓶里的伤药,有奇效。 叶喜胜脑袋嗡嗡地响:“大夫,你可别哄人啊。这药还奇效?娃儿的脸都这样了!” “每天坚持上药,再来个十天半月,应该会好看些。”老大夫横了叶喜胜一眼:“你要再这么质疑老夫,老夫可要轰你出门了。” 老实巴交的叶喜胜自然不会再拿话冲他,但他还是将信将疑的。 奈何走遍全镇,连藏在山里的赤脚医生也各个去看过,人人都说,李京华的伤算是恢复得十分好的。 撤了纱布的李京华,更不敢下楼了,一下楼,必然被人用或怜悯或嘲笑的眼神看着。 人人都道李京华为了声名自毁容貌,现在只能藏着,不敢露面,是个可怜的。 只有李京华自己知道,她现在可忙了,才没空去当服务生。 她现在在研究做烧酒的器材,还在酒室后头的空地上,搬了许多土,把土豆给种下去了,每天给土豆浇水施肥,只等着冬天种下春天大丰收。夜里还要看看录音笔里另一个空间里,能不能拿到点别的。 再说了,每天还有大把大把的银子进口袋,实在悠闲得紧。 当然,叶喜胜也忙,这段时间,因着煨汤的生意,十天里卖出的酒,都快赶上一个月了。刘老师傅和他,都忙得头昏脑涨的,偏他还要时常带李京华去求医。 虽然那些医生,没一个靠谱的…… 又过了两天,吴金凤来告诉她,说是打听到了确切的消息,对门会开一间酒肆,而且门口布条上写了告示,也要做煨汤。 “这不是欺负人吗?乡里乡亲的,谁这么狠,这么抢生意?”吴金凤颇为不忿。 仙客来对面,原本有一家卜卦的小门面和隔壁的两个门面的酒家,给人一齐买了。 据说是外头来的富商,很有钱。 “开就开吧,我们也拦不住别人挣银子。”李京华眉头紧蹙:虽然哪个时代的人,都不会让某个生意人一家独大,但这时代人都淳朴得紧,除了有生死大仇,怎么可能会有人在对门做一样的生意? 何况,他们家仙客来,有刘老师傅坐镇,旁人哪有胆子在对门做酒? 除非,是仇家。只有仇家才会不顾有可能亏损的情况,与仙客来针锋相对。 仔细想想,对面门面被买时,大抵是在她接手酒肆的时候…… 看来,真是仇家。而且,必定是她的仇家。 问题是,她一个小女孩,从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哪来的仇家? 是前一次虏走她的人? 不可能,那些人才不会做这种无聊的把戏。 李京华拿手指在桌上轻轻敲击:肖遥说过,盛宇卿在她身边安排了些人手。这些人武艺超群,去打探个消息应该没问题。 嗯,究竟要怎么把这些人给引出来呢? 第57章 遇到麻烦 李惊华想要弄个苦肉计,把盛宇卿指派的高手引出来。让他潜进神秘富商家看个究竟。 但是,这苦肉计究竟怎么个苦肉法,着实让她犯了难。 想再来一次半夜掳人,可小镇上,最大的混混就是鬼见愁,现在还在吃牢饭;唯一会武的,就是拳馆的蔡师傅,问题蔡师傅除了双手能举起只大石狮外,轻功什么的,半点也没有,而且一身肌肉,十分发达。 目测过去,蔡师傅也有一百七十斤以上了。 这个体重,半夜去掳人,只怕会把瓦片踩烂,从房梁上跌下。 于是,李京华又想再来一次强抢民女……哦,不行,她这脸毁成这样,鬼都不会相信有人会来抢她。 她必须要冷静冷静了,这么乱想一通,倒显得自乱阵脚,实在很不明智。 其实也不怪她有危机感,她只怕神秘富商一出手就这么大手笔,接着给她来个恶意竞争,哪怕赔钱,也要把仙客来搞垮。 李京华来到雅间,推开窗子,任冷风拂面。 冬天到了,龙泉镇地属南方,气温虽低,倒也没有降雪。 只是大清早的,霜落了一地。 那护城河河水因着一半水都引自山上的龙泉水,河里正袅袅冒出水汽来。再远一些的河水里,有一个披着蓑衣,戴着竹斗笠的渔夫,撑着渡船,沐着晨雾,缓缓远行。 水汽氤氲中,这安宁的龙泉小镇,因着霜落,素裹银装的,显得格外意境悠远。 真好啊,这时代。 这个身份。 所以,对面那个富商,真有心跟她对着干,她更不能坐以待毙了。必须要要到富商信息,再找到方法击溃他! 看着小镇的景色,李京华突觉豁然开朗。 李京华弯着眼,“蹬蹬”地跑下楼去:“婶子,那个富商应该搬来小镇了吧?我们出门去会会他。” “啊?主人娘子可是在说笑?”叶玲正在擦拭桌子,一听这话,不由得诧异出声。 “玲姐姐,你觉得我像在说笑吗?”李京华一本正经地撇着嘴,想了想,又跑上楼去,拿了吴金凤昨儿刚给她买的面纱,小心戴好——既然不好偷偷调查,那就来明的。 才下楼,就看到吴金凤和叶玲两人堵在楼梯口。 “京华,你……”吴金凤双眼连眨:“你收了人的拜帖了?还是与人相识?这么冒冒失失跑上门去,人可不会请你进去的。” 叶玲也道:“就算你说是人请你去的,可你连别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你俩真是,堵着我做什么……”李京华拉了吴金凤就走:“玲姐,辛苦你了。瓦罐我都弄好了,等会儿你记得加把炭火。” 出了酒肆门,一脸蒙的吴金凤才反应过来:“风风火火的跑出来……怎么进人家门都不知道。” “不知道所以才要去打听。”本来准备自己一个人出门的,但她是个十二岁,这时代年纪最敏感时期的女孩子…… 倘若是个普通女孩又还好,偏她又即将入京…… 伤不起。 “婶子,那三间店面,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卜卦王老吴的。富商买下三间门面,定然跟老吴见过面。您能跟我跑一趟吗?” 吴金凤两眼大睁:“说的什么胡话?旁人不知,我们门对门跟卜卦吴相处了这么些年,你还不知道老吴是什么样的人?他可恨不得揪我们的错处。我们两就这么上门,岂不是羊入虎口?” “那人确实可恶。但现在,不去找他,还有谁能知道那个富商的底细?去官家吗?还是去郡里的银号?他们更不可能告诉我们富商是谁。”李京华拉住吴金凤的衣摆,轻轻摇晃:“婶子,只有你能帮我了。要是找舅舅去,他们两人没准又得打起来。” “好吧,去买些礼品上他家去。拉也得拉下这张脸来求他……今天我非要知道,究竟是谁要来跟我们抢生意!” 第58章 卜卦老吴 “婶子,那三间店面,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卜卦王老吴的。富商买下三间门面,定然跟老吴见过面。您能跟我跑一趟吗?” 吴金凤两眼大睁:“说的什么胡话?旁人不知,我们门对门跟卜卦吴相处了这么些年,你还不知道老吴是什么样的人?他可恨不得揪我们的错处。我们两就这么上门,岂不是羊入虎口?” “那人确实可恶。但现在,不去找他,还有谁能知道那个富商的底细?去官家吗?还是去郡里的银号?他们更不可能告诉我们富商是谁。”李京华拉住吴金凤的衣摆,轻轻摇晃:“婶子,只有你能帮我了。要是找舅舅去,他们两人没准又得打起来。” “好吧,去买些礼品上他家去。拉也得拉下这张脸来求他……今天我非要知道,究竟是谁要来跟我们抢生意!” 当年龙泉镇上有名的酒娘西施叶喜喜,未婚生女,生女倒也罢了,还拿着那个留种野男人的钱,开了间酒肆。 当然,倘若叶喜喜就这么点不要脸皮,品行不端的丑事,龙泉镇上的女人们也不会那样奚落、排挤,恨她。 着实是叶喜喜长得娇憨妍丽,生了孩子,身材容貌皆未变样,反而增了几分成熟妇人的美艳。 这种“品行不端”,还美得勾魂的酒娘,撩得整个龙泉镇上的男人们都动了心思。 大多男人去仙客来,只是眼睛调戏调戏,毕竟乡里乡亲的,做太多,也总有些不好意思。 自然,有了大多数,就会有少数。少数人会言语调戏。个别则会动手动脚。 那卜卦的老吴,就是个别的那一个。 叶喜喜为保名声,拿火烧店那事的男主,就是老吴了。 “看看这鸡蛋,又大又白,多好看。大姐啊,你家的鸡蛋,可真是不错。”吴金凤掏出铜子,笑着把鸡蛋买了。 转身离开小摊,吴金凤脸上的笑就挂不住了:“吃吃吃,让老吴吃,最好把他撑死!” 李京华耸耸肩——虽然吧,老吴既渣又人品不好,但是他对于叶喜喜大抵还是有几分真心的。那时的他,嘴里叫嚣的是,会对她们娘俩好,更会把她视如己出。至叶喜喜死后,他都不知道拒绝了多少媒人了。 据他说,此生非叶喜喜不娶。 也对,这个老吴,门面四五间,又不是交不起单身税。说不娶,但他还不到三十,年富力壮,又有钱,身边莺莺燕燕的非良家女子,绕了好些个。 老吴的家,在城郊,有个独门独户的宽大院子。院里大约养了好些鸡鸭,还未走近,就听得里头一阵“咯咯”、“呱呱”…… 间或夹杂着一个声音:“官人,奴家这个样子,你觉得可好?” 这女声太过娇媚,惹得吴金凤打了个颤:“咝,这个不要脸的,居然白日宣、淫!咦,京华,你还敢往前走?快快快,快些跑远些!” 李京华苦笑,往后退了一点。 吴金凤转过身来,示意李京华再往后一点,这才上前敲门:“老吴,我,吴金凤,你把门开开。” “呵,姓吴的,你还敢登门!头前那次,你跟在叶喜胜身边,拿扁担差点把我腿都打折了!怎么的,送上门来让我出气吗?”老吴似乎挺气愤:“鸳娘,你躲什么?怎么的,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万人枕的你,还能害羞?来,挽着我,我带你认认人。” 第59章 谁敢欺负我们家女老大? 院门“吱呀”一声开了。 老吴身站了个衣衫不整,大块肩膀都露在外头的女子。 “呵,吴金凤,你个悍妇,竟然还敢上门。”老吴一边唇挑起,得意地看着吴金凤。 “你……”吴金凤才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卜卦吴,你可真不是人啊!” 也怪不得吴金凤变脸,着实是这个青楼女子,穿着打扮,仿的就是叶喜喜惯常的装扮。 乌银簪,巾帼髻,水蓝的襦裙,绣了几点蓝花的白色束带……这衣衫半解,神态妖媚的样子,确实不成体统。 李京华只看了一眼,就不由得心脏加速:这渣渣,便宜娘都死了,他竟还让青楼女子仿妆,还带出来气人! 这时代,女子最重的就是声名。便宜娘泉下有知,估计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 当然,李京华虽然生气,但也不敢过去,这要真过去了,老吴把事情一传,她的名声可就毁了。 “不是人又怎么了?你又能怎么着?”老吴越发得意。 吴金凤愣了片刻:“不要脸!” 骂完后,吴金凤冲上前去,把鸳娘的衣服提好:“狐媚子,给我把衣服换了!” 鸳娘做的就是皮肉生意,方才乍一听人声,确是吓了一吓。但她很快就反应过来,伺候金主要紧…… 于是,鸳娘挺起胸,复又将肩头处的衣服往下拉:“官人,要不要奴家把这衣服脱了?” 老吴畅快大笑:“脱啊!还愣着做什么!” “你敢脱!” “官人叫我脱,我就脱。官人高兴,我就高兴。不就仿个酒娘西施的妆吗?有什么打紧?我都不嫌弃仿死人的妆,你气个什么劲儿?”鸳娘也是个嘴皮子利索的:“酒娘西施卖酒,跟我们勾栏的女子有什么区别,还不知道她楼上宿的是什么人!” “啪!” 吴金凤用尽全身的力气,扇在了鸳娘的脸上! 老吴一见,火气也上来了,反手就去拉扯吴金凤,一把将吴金凤推了个大跟头。 吴金凤这一下摔得不轻,手中的鸡蛋打碎,蛋液流了一地。 这厢李京华再看不下去了,抬脚就往前冲。那厢鸳娘被扇了一耳光,更是尖叫起来:“哎哟,杀人啊!” 当李京华扶起吴金凤时,鸳娘已经坐倒在地上,哭天抢地起来:“天啊!要怎么活啊!我的命好苦啊!十岁被卖,十二岁就开始接客,碰到体贴的还好些,碰到粗鲁的,那是恨不得***了我的……” 污言秽语,实在难听。 李京华站起身来,拎起烂鸡蛋掷了过去。 鸳娘被鸡蛋打了一脸,越发哭得厉害:“要命了要命了!你们欺人太甚!” 这时候,老吴才也呆住了:“京华?你是京华?你怎么把脸覆住了?鸳娘,你给老子住处嘴!” 鸳娘哪里会肯,把那鸡蛋复又向着李京华扔去。 李京华扶着吴金凤,又哪里躲得开? “一个小丫头,居然还敢出头?老娘我岂能在你手下吃得亏去?呵,不就是酒娘西施的私生野种吗?还有胆子伤人?”鸳娘错开想要拉住她的老吴,向着李京华扑了过去。 李京华眼睛被鸡蛋迷着,竟然被鸳娘扑了个正着——她确实是没有防备,全也没想到,一个青楼女子竟然能这么彪悍! 吃了身体太弱小的亏,李京华被鸳娘骑在身上,一股浓重的胭脂水粉味扑鼻而入。 “小丫头,你以为你能多清高,一个野种!你娘不干不净,你又能有多干净?今天就让你看看我的厉害!” 是啊,今天就让你看看我的厉害。李京华计算着手上的力量,也不好真弄伤这个妓、女……但让她闭了这张臭嘴,那也是简单得很。 就在这当头,远远听到一个声音:“他、娘、的!谁敢欺负我们家女老大!今日非剥了你的皮不可!” 第60章 给我照死了打 才变声期的声音,因着大吼,声音都喊破了。 鬼见愁? 这家伙就出来了? 才关了一个月不到呢? 李京华把手放下——有人要替她出头了。 才准备往后看,鬼见愁就带着一波人冲了过来。 “娘、西、皮,敢欺负我们女老大,你怕是吃了胆了?”几个混混把鸳娘从李京华身上拎了起来。 李京华坐起身来,把脸上的土布包拎了下来,拿袖子随便抹了下脸上的鸡蛋液。 “没事吧?你娘都故去了,竟然还有人这么黑心,要抹黑她!”吴金凤越想越伤心,眼泪鼻涕流了一脸。 “没事。我好着呢。”李京华又抹了把脸,把头纱戴正:“婶子莫哭,莫哭。” “婶子,你怎么还哭?别哭喽,快看那两人挨打啦。” 吴金凤这才止了哭,抬眼去看。 好家伙,十来个人,按住老吴和鸳娘就打——这些个不入流的混混,欺男霸女惯了,想来太久没打过架,那冲劲可大了,哪里又还管打的是不是个女人? “女老大。”鬼见愁蹲在李京华和吴金凤面前:“他、娘、的,老大一脸鸡蛋,照死了打!兄弟们手都痒了吧?这次可不是我们挑事,有事我兜着。” 听着两人哭爹喊娘的尖叫,李京华只觉得很是受用:“别把人打死。” “听到了没有,别把人打死?”鬼见愁问:“老大,要不要我扶你起来?” “扶什么扶?”吴金凤啐了一声:“离京华远点。” “好的,大婶。”鬼见愁从善如流地挪了挪脚,腆着脸笑:“女老大,我知道的,男女授受不亲嘛。” 李京华横了一眼鬼见愁:“这么快出来,可是你姐夫又徇私了?” “不敢不敢。”鬼见愁又笑。 这人倒也是个讲信义的。李京华站了起来,眼睛一瞥:“牙白了些。” “一个月没碰过烟了。倒是把烟给戒掉了。我姐说了,女老大是真心为我好的,让我以后跟着你,在酒肆送点酒也好,去酒室学酿酒也好。”鬼见愁吸吸鼻子:“才一出狱,我就奔去仙客来了。听小弟们说,你来此处了,这才跟了过来,幸好没来晚。” 大抵是因为牢饭准点准时,又是县太爷的小舅子,牢饭想来也不差,鬼见愁居然吃得白胖了些,也长高了些。 这么一瞧,鬼见愁没了那副流氓样,倒也长得极顺眼。 “想好了,准备划脸了吗?”李京华突然想笑:这个十五六岁的小毛孩子,还挺有胆的。 一提这事,鬼见愁的脑袋就耷拉了下来:“我姐说,且等些时候,老大的伤还在恢复。到时候,该怎么划脸,就怎么划,我要是不敢,我姐会亲自拿刀子。” 这县太爷夫人,倒也是个厉害的。 李京华哼了一声,不作理会,只专心看着老吴挨打:“女的别打了,扔回院里去。男的押过来,我还有些事问他。” 鬼见愁一听,立时两眼大睁:“老大这是不允我迟些划脸?我姐说,明早她会和姐夫一起,给老大您送匾额来。她一早料到,您不会轻易消气,她说看在她的面子,能不能明天过后,再来处罚?” “哦?官家的人,这么快就要到吗?”李京华唇角微挑:“行,那等明日。”这个县太爷夫人,是来说情……前头好话说了一圈,到最后只是为了加个印象分,让她放了鬼见愁。 第61章 方才你说谁不干净? 李京华瞟了鬼见愁一眼。 心虚的鬼见愁立马将脑袋低了下去。 看来鬼见愁是知道县太爷夫人的想法的。呵,县太爷夫人看来是真疼他,大庭广众下立的誓,也想让他给推了去。 头疼:这亲姐,倒是亲的了。但这亲姐着实亲得过头了,怎么能为了怕他受伤,就让他失信于人。 也是,倘若没这个亲姐宠着,这鬼见愁怕也不会成混混。放在现代,鬼见愁这种收保护费,随意打人,聚众斗殴,强抢民女的人,只怕早进监狱了。 当然,鬼见愁才十五、六岁,量刑不会太重。 李京华觉得,这小子混得久了,背靠着官家,虽然坏事做尽,但到底给了那些女子名份和钱财,勉强还算有救。 真要把这小子收在身边,也算是为民除了一害,这事可以考虑。 这当头,几个混混也把鸳娘给扔到院里去了。 “不要脸皮的!”吴金凤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人都死了,你竟还要诬人清白!” 鸳娘在青楼待得久了,眼力见儿最是有的。她见鬼见愁对李京华言听计从,此时方才知道眼前这个小女孩是不好惹的,哪里还敢再辱骂李京华的亲娘…… “打死人了,打死人了!救命啊,救命啊!”刚才辱骂得那样厉害,甚至骑在小女孩身上要打她,眼下打也打不过,骂也不敢骂,只能撒泼自保。 只希望别打脸啊,打了脸,那可得一段时间接不到客了! “刚才你骂谁野种?”鬼见愁问。 “我,我是野种!”鸳娘拿手反指着自己,头上的乌银簪也掉了下来,狼狈得不行——野种就野种吧,反正十岁就被卖了,爹娘有跟没有没区别。 “谁他、娘不干净?” “我,我不干净,我娘也不干净……哎呀,救命啊!愁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脏,我最脏,我头上流脓,脚上生疮,躺着卖肉,全身上下,没哪里不脏。我就是个供人玩烂的死……” 又开始了!李京华冷哼一声:“住嘴!” 鸳娘嘴巴一扁…… 一会儿后,鸳娘:“哇!老天爷啊,我这苦命人啊,你怎么就不保佑一下!?让我受这样的苦啊……” 前世活了二十来年,这具身体的记忆也有十来年,两两相加,也有四十年了。四十年里,也不知道看过多少撒泼打滚的悍妇。 李京华把斗笠一摘,冷着脸:“再敢哭,我让他们继续打!” 鸳娘看到李京华脸上丑陋得刺眼的伤痕,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才十二岁的小女孩,对自己都这么狠啊,再闹下去,真有可能会被打死。 于是,鸳娘痛快地闭了嘴。 李京华把沾满了鸡蛋液的斗笠扔在地上,转头看向吴金凤:“婶子身上可揣了帕子?”出门急,身上没带帕子,也是不方便。 吴金凤摇头。 “愁哥,把衣服撕一点下来。” 鬼见愁看到了李京华的脸,吓得大气复函敢喘,第一个念头就是:菩萨保佑,过些时间让女老大的脸都好起来吧!这伤也太可怕了吧。 女老大才是真正的狠人啊!他们在她面前,完全不够看的。 第62章 那人姓肖 “发什么愣啊,快些。我可不想吓人。” “好,这就来了。” 这时代的衣物,布料远不如现代的好,大力一撕,鬼见愁就把衣服下摆撕了一块下来。 李京华把那块青色暗绣绸布,折成三角形,往脸上一覆,再在后脑勺打了个结。 “好大的胆!老大的面纱,是你弄脏的?” 鬼见愁是个好勇斗猛的主,半个多月前被李京华吓到,被迫拜了老大,后来又被亲姐一番耳提面命,他的心里早憋了一股子火,到底心里并不是完全对李京华敬服。 眼下正好有人不长眼撞上来,他可不得拿老吴和鸳娘出出气。 鸳娘大气也不敢喘,抽抽巴巴地拿眼睛瞄着老吴:“我也是个苦命的,能不能别为难我了?我就是想挣点银子,将来老了,也好替自己赎个身。” “是吗?为了挣银子,就敢拿鸡蛋扔我们女老大?真是活腻味了!”鬼见愁冷笑一声,提起长衣衣摆,就要跨进院门的府栏。 李京华也不做声,眼看着鬼见愁拾起那包鸡蛋,重重地砸到鸳娘的脸上。 “呸!一张烂嘴,还不滚去换衣服!”吴金凤这时候也有了底气,腰杆挺得笔直。 鸳娘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是,我是烂嘴,臭嘴。您大人不计小人过……”说完就往里间跑了。 此时轮到老吴了,吴金凤狠踢了两脚老吴,这才把气消了一些。 “再敢毁我母亲声誉,我会让你消失在这人世。” 老吴抬眼看了眼放狠话的李京华。 看着眼前这个一身灰头土脸,眼神却格外阴狠的女孩,老吴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他知道,李京华说的话,恐怕真会实现。 毕竟那些人人喊打的混混,可真不是他能惹的。 “京华,我原是想当你继父的。你知道,我是真心的。”老吴被两个小混混朝背后扭住了双手,双膝跪着,但眼里却有着无限的忧伤:“你不喜欢这样,以后我不再做就是。” 李京华默了默:便宜娘在时,这人就胡搅蛮缠,便宜娘死了,他还这么乱来! 是,他是真心的,但他难道不知道,他的行事,对便宜娘造成了多大的困扰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且看着你呢,再来一次,必然就是你的死期!” 老吴垂着脑袋。 他原是图个情趣,也没真想坏叶喜喜名声,着实是听到吴金凤的声音,想起了被打的往事,这前天,又高价卖了门面,喝了点酒,更是飘飘然,忘乎所以了。 当李京华问到买他门面的神秘商人时,老吴却是大睁着双眼,一脸茫然。 “是没想起来?是不是想要愁哥帮你回忆回忆?”鬼见愁拿手一挥,那个每次打架声音最大,却躲在最后的混混跑上前来,照着老吴的后背又锤了几下。 老吴被捶得叫唤连连。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别打了,别打了。”老吴尖声道:“那人长得高高瘦瘦,年纪很轻,一身青灰长衣,他姓肖。真的,我就只知道这么多!京华,你知道的,哪怕没有人架着我,我也会跟你说出实情。” 姓肖? 李京华和吴金凤两目相交,都一脸疑惑:谁啊?无论是叶喜喜时期,还是最近,都没跟姓肖的打过交道。 第63章 侯爷为什么还不来接你 “莫不是胜哥儿惹的人?” “嗯,等会儿回去问问。” 话虽如此,但两人都觉得叶喜胜肯定不会惹上这等有钱的富商……否则,富商的报复早就来了,怎么可能会拖到现在? 要到了消息的李京华,与鬼见愁几人辞别,准备尽快回酒肆问问叶喜胜情况。 那厢鬼见愁却小声道:“女老大,今天我与他们一起,吃个散伙饭,往后,我不会再拉帮结派了,你放心。” “嗯,那你去吧。既然有心学门手艺,那么明天早些来仙客来。” 与鬼见愁分别后,吴金凤蹙眉问道:“鬼见愁这样的,怕不是个踏实的。京华,别惹事。” “我倒是不想把他弄到酒肆,可官家的那位夫人无法回绝。何况,有鬼见愁在,至少县里的人,不敢打我们的主意。”李京华笑笑,语态轻松:“再说了,他要敢不安分,我打残他。” “咝,小小年纪,说的都是什么话?往后你可是要去侯府的,要有点闺秀的样子,省得侯爷看到了,说喜喜没教养好。”吴金凤很是埋怨了一番:“论打论杀的,你一个连鸡都不敢抓的小丫头片子……也不知道什么吃了胆……” 嗷……这具身体的原主,小李京华,好像是有一次帮着成氏逮鸡。成氏把鸡往她身边赶,结果她不敢抓,于是好容易被围堵着的母鸡,趁此机会,逃之夭夭了。 就因为这事,成氏在村里大肆宣扬了番,嘲讽李京华的无能与累赘,也借机把李京华狠狠打了番,还抓了把地灰,迫着李京华生吞了。 “知道了。”李京华嘴里应着,心下却不以为然——以吴金凤的见识,自然不会知道豪门的教养是个什么样…… 只怕以后要学规矩,还得拘着规矩了吧!哎,真烦。 “你说,为什么侯府那边还没来人接你?” “谁知道呢。也许镇上离京城太远,他们路上耽搁了吧……” “你说,为什么以前,侯爷不来寻你,非得等你长大才来?” “怕是妻妾太多忘了,或者妻子太厉害,不让来呢。左右一个爹薄情,大娘厉害,无论占哪条,往后的日子都不会太好过。” “那也总是你爹。”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李京华却很笃定地知道,这么迟不见侯府来人的原因,只那三点。 一,盛宇卿把她的要求提了,便宜爹真去置宅子了。 二,盛宇卿路上又遇险了。不过没人再来掳她,只能是盛宇卿胜了。 三,前两条都不存在,便宜爹被后宅的主母缠着,暂时无法前来。 只怕最有可能的是第三条。 算了,担心也没有用,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回到酒肆后,叶喜胜看两人一身狼狈,便追问事情的缘由,待吴金凤把事情一说,叶喜胜气得脸都挂不住了:“该死的老吴!真是作孽。我妹妹什么事也没做,竟惹上这样的一身骚!” 说完后,叶喜胜转身就要走,嘴里念叨着:“京华,你在酒肆里好好待着,舅舅出城一趟,你娘的名声,不能白白被糟蹋。” “舅舅还想去打他一顿?” “我……我去杀了他。”叶喜胜脸憋得通红。 第64章 这么和谐的话,也不能说? 被他捧在手心里的妹妹,死了还要遭人泼脏水!? 忍不了。 一向老实巴交的叶喜胜,这回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拿了擀面杖就跑出了酒肆。 叶玲急得跟了出去。 “玲姐姐,让舅舅去吧。” “主人娘子,你忍心看胜哥吃亏?”叶玲一向和颜悦色,虽然做事利索,但性子很是和气,这回却也端不住了。 咦?叶玲这么担心,不会是跟便宜舅舅日久生情了吧? 眼看叶玲也跑了出去,吴金凤也急了:“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别啊,婶子。”李京华把吴金凤拦下,好整以暇地端坐着:“婶子来坐,左右老吴被鬼见愁他们打怕了,也不敢再横。让舅舅去出点气也好。” “那叶玲……” “让他俩单独处处。”李京华拿手支着下巴,手指在桌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划着:“婶子,你去酿酒室,让刘爷爷把阿成哥叫出来帮忙,工钱另算。舅舅和玲姐都走了,我又不能接待客人,再过些时候客人们就会来了。” 吴金凤两眼珠子一转,顿时知道了李京华的用意——叶玲似乎对胜哥特别关心…… 不过,这种事情…… “京华,你这孩子,下回可不敢说让他俩独处这种话!” “啊?这么和谐的话,也不能说?” “不能说!半句也不能!一点念头也不能动!”吴金凤态度坚决。 “哦,明白了。只要是男女方面的事,哪怕再美好,再婉约,再浪漫,我也不能提一句嘴。只当我啥也听不懂,想不到。” “对,就是这样!” 真是麻烦啊。李京华返身上楼,嘴里嘟囔着:“婶子,舅舅回来告诉我一声,那富商的事还没问呢。姓肖的,姓肖的……姓肖的倒有几个认识,但做生意的,没一个啊……有钱能买铺子的,更是没有。” 其实能买下门面的,肖遥是唯一一个了。 毕竟肖遥背靠着天家子弟盛宇卿。 可问题是,他们怎么会与她为难?不,不不不,这可不是为难不为难的事。 俗话说,断人钱财,等于断人性命。 其一,他们没这个动机,其二,他们真想要她性命,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何苦费这些心力? 李京华上了楼,仰躺在床上,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上次被人打了闷棍,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如今明面上的竞争,还是不知道幕后人是谁。 憋屈。 真憋屈。 窝着一股子火的李京华,也没心思再去研究制烧酒的事和伺候土豆了,左右脸毁了,天天困在这小楼阁上,也是无聊…… 于是,她随手打开了录音笔。 “陈师叔,真没想到,这一次下山,竟能与您同行。”少阳兴奋得不行。 少阳的声音,李京华已经很熟悉了。这个负责采买,天赋不高的外门弟子,专职负责仙门在俗世的产业,因此大部分时间都在凡世间活动,偶尔才会回去料理仙田。 多难得才能跟修为高深的长辈接触,所以少阳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长辈随意指点一下他的修为,那都是天大的福气。 “有消息说,焚寂山有灵鬼出现……” “师叔是去抓灵鬼,给新来的小师弟作伴生灵兽?” “是的,这就下山去吧。破军,出来。”陈师叔似乎在召唤灵宝,顿了顿又道:“少阳,上来,师叔御剑飞行,比你速度快。” “谢过师叔,这就来了。” 飞剑吗?抢过来后,能不能驼着自己飞?回头打听了富商的落脚处,让飞剑驼自己过去看看。 第65章 浪慢?是怎么个慢法? 李京华看着天花板,身子往床边挪了挪,轻轻慢慢地:“剑来。” 天花板上出现了一个黑色漩涡…… “哐当”。 一柄三指宽,长约有三尺的青锋剑,掉落在李京华身边。 咦,好漂亮的剑。 古朴的剑身,玄妙的纹咱,青色的锋刃,被光一耀,寒芒冷冽。李京华看得赞叹不已。 “卧槽!我的剑呢!?” “哎哟,这么老高!跌下去可了不得了。师叔别卧槽了,快救我!” 片刻后…… “特么的,哪个偷了本仙尊的灵宝!滚出来!” “师叔,这贼子能隔空取物,甚至能这么快抹去您灵宝的印记,让破军为他所用,他要是真出来了,您也打不过。上回的聚灵阵,您还记得吗?” “……”陈师叔破口大骂:“不要脸!死不要脸!前辈这么大本事,为何总是偷我东西!为何总是与我过不去!?” 李京华把玩着剑穗:不好意思啊,陈师叔。我倒是想去偷别人的东西,奈何这录音笔好像锁定你了…… “破军,飞起来。”李京华翻个身,趴在床头,兴致勃勃地对着长剑。 长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好像方才少阳说,这长剑上有印记,才能使用…… 就算没看过修真小说,但她那个年纪,哪会不知道滴血认主这回事。嗯,仙剑三,好像也有这个情节。 李京华把手指凑近剑身,轻轻一划。手指瞬间裂开了一个小口子,白生生的。 这剑真是锋利,吹毛断发,哪怕不能飞,放在这世间,也是能让世人抢破头的宝贝。捡到宝了啊!李京华继续赞叹。 一滴鲜血自手指上滴落到剑身上。 与李京华想像的不一样,剑身上的那滴鲜血岿然不动,半点也没有要融进剑身的趋势。 看来这把剑上,属于陈师叔的印记,并没有被抹去,而是来了这个空间,陈师叔与它联系不上而已。 鸡肋啊! 可惜了。这能飞的灵宝,在她手上,也就是一把普通的利剑而已。 拿来切猪脚应该合适。 李京华念头一起,立马提溜起了破军往楼下跑——今早叶玲买了猪脚,一直抱怨屠夫老周砍的猪脚太大块,正好拿来试试手…… 才走了一半楼梯,就听吴金凤喊了一声:“京华,你方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昂? “我方才说了什么?” “你方才说婉约,浪慢?婉约我倒是知道,浪慢是怎么个慢法?” 嗯,这是个好问题。 李京华蹙眉想了想:“不敢说,说了怕婶子又念叨……” 吴金凤一听这话,果然把脸板起:“你!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知道了,以后再不敢提了。”李京华弯着眼,谄媚地笑。 “你手上的剑,打哪里来的?” “不知道啊,柜子里藏的,也许是我爹留下的。”李京华拎了剑,直奔厨房。 一会儿后…… “好快的剑!”吴金凤惊叹一句:“比屠夫老周的大砍刀还要厉害!” “可不就是。”李京华撇撇嘴:“可惜了,剑身太长了,不称手。” “你回头问问你爹还要不要了,不要的话,送到打铁老王家,给回炉重铸一下,打成大砍刀。” 好主意! 回炉重铸,打一把大砍刀砍骨头,再打一把匕首防身。 前世她惯用的,是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也就是M国海军海豹突击队所用的武器,是全世界最好的武器之一。不提疯狗刀的耐高温、高压和不触电的特性,她最爱的,就是疯狗刀的韧性,还有极其舒适的把手。 等会儿回去,把形状画出来,让老王照着打。 这念头才起,突然感觉手上的破军震了一震。 第66章 管它是仙是鬼,盘它! 是错觉?一把没生命的剑,怎么会自己动? “卧槽!你个杀千刀的毛贼!居然敢打我的主意!” 一个极其暴躁的男声,自李京华耳中响起。 以李京华的职业习惯,才进厨房时,就仔细打量过四周的一切。甚至在砍脚猪时,她也一直耳听八方地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这其间,并没有人进来。 “卧槽!你四处看什么呢?我是破军!居然这么无视我的存在!” 破军? 李京华低头,看破军剑身轻震,摇晃间带起一阵阵青光。 是的,她没听错,那个男声,真是从破军剑里传来的! 手一抖,“啪”,一声轻响,破军掉落在地上。 “怎么了,京华?” “没事,这剑有点重。” “那我来帮你拿上去吧。” “不用了,婶子,我自己拿。你把猪脚和花生米装好,等客人们吃完,再煨一瓮黄豆猪脚,今儿让阿成哥他们,都来尝尝。” 支开吴金凤后,李京华蹲下来,静静看着躺在青石板地上的破军剑。 “看什么看,没看过灵宝啊?喂,你刚才是不是被我吓到了,才失手把我掉在地上?” 破军剑似乎有点傲娇,不过声音挺好听。不同于肖遥的冷漠,顾家明的明朗,盛宇卿的苏,这破军剑的声音,听着像是央视新闻主播,特别字正腔圆…… 怎么形容呢,大约就是很高大上,很男人…… 李京华拿手指戳戳剑身:“你还能飞起来吗?能主动伤人吗?” “做什么顾左右而言它?是我问你问题在先!”破军剑依然傲娇。 “你猜。” “我猜你妹夫!小丫头脑子坏了。喂,听到了没有?我问你呢,是不是被我的威猛王霸之气吓到了?”破军剑骂了句,之后便不再吭气。 半个时辰后…… “主人娘子,你蹲着看什么呢?不累吗?快上楼去吧。” 短工里长相最俊的阿成,已经来前头帮了好久的忙了。他一直觉得李京华是个非常聪明,又勇敢的女孩儿,可今天一看,李京华这是怎么了? 似乎有点呆。 “阿成哥,你忙你的,莫管我喽。”李京华拿了灶前的小木凳子,坐下来,把两手放在膝盖上,头搁在手上,继续盯着长剑。 又半个时辰后…… “主人娘子,要不要喝口水?” “谢谢阿成哥。” 果然慧眼啊,看阿成这眼力见儿!做服务生最合适不过。李京华自夸了句。 再半个时辰后…… “主人娘子……” 吴金凤拉过阿成,轻声道:“阿成啊,这娃儿估摸着是想爹了。你容她好好静静。” 再半个时辰后…… “婶子,我们主人娘子,莫不是魔怔了?一动不动?” 吴金凤偷偷觑了眼木头人一样的李京华:“大约是吧。我只担心她身体吃不消。” “那要不要喊她一声?” “喊吧。” “主人娘子,要不要喝水?” 李京华从善如流:“要啊。谢谢阿成哥。” 再半个时辰后…… “客人们都散得差不多了。婶子我先进酒曲室。” “行。这些碗筷什么的,且等着叶玲回来,同我一起洗。我先煮午饭。”吴金凤掉个头:“京华,能不能让一让?我要烧灶火了。” “好嘞。”李京华又从善如流地挪了挪位置,继续盯着剑身。 “踏、马!我服你了。”破军剑很是沮丧:“我现在不能主动杀人,光动一动,也能要我的命。这个空间灵气太稀薄了。” “所以,你只剩下一张嘴了?”李京华冷笑:“亏了我用狙击敌人的方式来对待你。累死我了。” 既然不能主动杀人,那我还用怕你? 李京华把破军剑捡起:“既然你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那么,我也回答你——我,并不是失手把你掉下的。我是故意摔的!” 生死里活了二十来年,还有什么事能把她吓到?怎么可能因为听到诡异的声音,就乱了方寸? 第67章 不能乱立flag 用过午饭后,叶喜胜和叶玲才回了仙客来。 叶喜胜是脸上带着一块淤青回来的,据叶玲说,先头老吴被打了几下,没敢还手,到后来,老吴被打得急眼了,这才跟叶喜胜对打了起来。 意料之中。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 李京华偷觑着叶玲红通通的脸:“玲姐姐,舅舅伤了,你尽可以问婶子拿伤药啊。” 盛宇卿给的伤药,抹她的脸,都这样奇效,便宜舅舅那么点伤,估计一两天就看不出来了。 叶玲应了声,跳着就下去了。 “呵,这丫头就是来求药的,偏还东扯西扯,扯了一通。”破军冷笑:“看我做什么?是不是被我的睿智折服?我可是活了两百年的,揣度人心最是在行,你一个小小丫头,自然看不明白了。” 李京华:“……你能不能闭嘴!?” 一个童声偏还倚老卖老,听着真是违和。 才挥别了盛宇卿那个草包,又来一个多嘴草包?还是特别违和的多嘴草包! 并且,这个两百岁的草包只能对她一个人说话! 李京华觉得有点崩溃,拎起了破军。 “丫头,小丫头,你做什么?你不能这样哈,我警告你!” “警告个屁!除了切猪脚,不对,切起猪脚来还不称手,没半点作用。” “啪”一下,李京华把拿了几件衣服,把破军剑包得严严实实,以防他多嘴吵着她,再扔进柜子里。 这样一个有生命的剑,她还下不了手给回炉重铸——前世双手沾满鲜血,这一世……哦不行,不能乱立flag,如果有人要杀他,不回敬回去是办不到的。何况,刚穿来第二天,就杀了一个。 这一世,那就只杀该杀之人吧。 李京华是个很豁达,很想得开的人。 不过,接下来,李京华又想不开了。 叶喜胜说,他也不认识姓肖且有钱的人,且老吴说,他也不知道那个姓肖的富商在何处落脚。 老吴那里走不通,跟破军对峙了半天,本指望着破军能飞,结果破军又是个没用的。 这一天的光阴,简直太浪费了。 不过,不浪费又能怎么样?李京华觉得,她大约可以不用再忙活了,只能坐着等神秘富商出招,她好见招拆招。 今天唯一的收获,应该就是叶玲几乎可以算是对便宜舅舅表明心迹了。看便宜舅舅对叶玲的样子,也不像没有好感。 她就知道,凭舅舅的人品个性和外表,再找一个会很容易。 只是,叶春花那里,怕是会闹。 最怕的就是,因着叶春花的蛮不讲理,便宜舅舅怕叶玲受委屈,而不同意。 借着傍晚上药的时机,李京华问了句:“婶子,我舅舅是什么意思?您能去问问吗?” 吴金凤横了眼李京华,最终还是没有念叨,只低低地说:“我会去问的。你舅舅的性子,你也清楚,他是最老实不过的。前头我问过他这事,他只说,能再娶个寡妇就不错了,老了老了,也能相互扶持,也不会委屈人家。你玲姐才十六啊……” “那我表姐呢,现在如何?舅舅不爱跟我提家里的事,想来是被放出来了吧。” “出来好几天了。你舅舅说是老有人偷蛋,让她出来煮煮饭,再看着蛋。”吴金凤冷笑一声:“什么偷蛋?大公公每天天微亮就起,谁家的鸡蛋他不偷?” 说的是啊,大公公就是个惯偷,几乎几天就会听到人说,大公公弓着个身子,在鸡窝里偷蛋。 其实是便宜舅舅心疼了吧。 毕竟叶春花才十二岁,一个女孩,关在一间屋子里,也不是个长久的事儿。那样,不定会把叶春花给逼疯。 这具身体的原主的仇,只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不行,等想办法促成这桩婚事。 第68章 女老大比我还凌霸 第二日清晨,锻炼过后,出了一身汗的李京华顶着晨雾,蹲在前头种下的土豆面前发呆——种下去半个月了,怎么还没有发芽?明明这地方既向阳,她也会每天过来浇一点水,植物长生的两要素,都做到了。 吃土豆她会,但种土豆这事儿,还是头一回做。 难不成是因为想着能多种几颗,土豆被切得太过小块了? 不至于啊?每块土豆都有三指宽大。 会不会是浇水多了,土豆还不及发芽就烂了? 从厨房里拿了根柴火出来,李京华把泥土扒开。 埋在土里的土豆,虽然没有发芽,但也没有变质。 看样子,时间还没到。 大出一口气的李京华,又小心翼翼地土豆重新放回了土里。 “宝贝们,快些长啊,发家致富靠你们了。” 李京华看表层的土干了,就又拿了水瓢,洒了些水上去。 正在这时候,突然听到有敲门声。 “谁啊?”刘爷爷他们都有钥匙,谁这么早上门? “女老大,是我,容若。” 容……若?分明就是鬼见愁的声音。 这个混混,居然起了个小言男主的名字?! 李京华一打开门,就看到鬼见愁堆着一脸笑站在门口。 “女老大,你跌水里去了吗?怎么一身湿?”鬼见愁的笑还凝在嘴边,就忙不迭地转过头去——女老大这行为,也太不合体统了吧?就这么出来见人了? 李京华这时候也意识到了不对,忙从柜台处拿了件大氅披上。 训练的时候,穿的都是速干衣,也习惯跟男人一起跑得一身汗臭,乍一穿到这时候,倒忘了这茬。 避嫌,避嫌,哪怕才十二岁,也得好好注意。 “咳咳,女老大,你不冷吗?要不要换身衣裳?” “……”李京华颇有点无语:原本给土豆浇完水,就会去换干爽的衣服,这不给你打岔了吗? 等换了衣裳下来,鬼见愁已经架着腿,自个儿拿了碗筷,端了煨汤开始喝起来了。 “让你来做工学徒的,你倒享起福来了。”李京华冷哼一声:“鬼见愁,把东西吃完,收拾好,再到楼上雅间来。对了,那碗汤,三个铜子,现在就给我。” 鬼见愁吃得正香,突然听到要收钱,下意识就道:“敢收老子钱,老子来你这处儿吃饭,那是看得起你!” 咦,怎么感觉有股杀气传来? 鬼见愁打了个寒颤,一抬起脸,就看到李京华目光阴狠,盯着他直瞧。 “老大……”鬼见愁从椅子上站起来,慌乱间腿撞了下桌子,他也不敢去捂,直直把碎银送到李京华身边。 李京华把银子在手上掂了掂:“唔,多的就当你的学徒钱。快点吃,吃完上来。” 吞银子吞得这么理所当然!女老大这是,比我鬼见愁还凌霸啊! “真是,来这么早做什么?”李京华小声念叨了句。 本来还想去逗逗那个活了两百来岁的小破军,看看能不能“哄”他教些修行的功法。 聚灵阵的玉石都闲得快长绿毛了。 “不来老大这里,我姐夫就要我去做里正了。”鬼见愁愁眉不展:“我也不想学手艺啊,但我姐姐说了,不学手艺,就要去当官。当官啊,多不自在。” 第69章 被子一盖,还不是那么回事 “女老大,你是要让我跟着刘爷爷做酒,还是让我去前边卖酒?”鬼见愁眉飞色舞:“我长得还算周正,又身强体壮的,只要不让我去当官,做什么都合适!” 李京华瞥了一眼鬼见愁,轻轻慢慢地道:“刘爷爷说你性子不稳,容易把酒曲做成霉曲。至于卖酒么?” 鬼见愁两眼放光:“卖酒也行!” “婶子说了,客人一见到你,一准跑光。凶名在外,还想卖酒?” “可我长高也变白了,牙也不黄了,他们怕是认不出我。再说了,凶名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以后你们唤我本名就好了。只求您收留。” 容若吗? 一想到鬼见愁以前想要强抢自己的样子,李京华就觉得这两字叫不出口。 太违和了。 “县太爷夫人要我收留你,我自然不能不收。”李京华从袖兜里拿了图张出来:“你做我副手吧。这张图张你拿好了,砍根铁刀木,再去找个木匠,按着这图纸上绘的,做出来。” 铁刀木?寻常刀剑砍不动啊。 这事情虽有难度,但问题不大。 鬼见愁拿好图纸,仔细一瞧:“女老大,这什么东西,长得忒也奇怪……这个做什么用的?” “多嘴。”这是要做烧酒的釜器,用做蒸馏加热的。 做烧酒的器具,大体分为两个部份,甄器和釜器。 她倒是想全部用青铜来打,问题是,她没那么多银子——身边是有些银子在,但酒肆日常开销和周转都需要钱,且青铜价格高……这釜器又大…… 那神秘富商来者不善,正面肛不过,那就只能另想方法。坐以待毙,不是她的风格。 只求烧酒能做成功。 “好的,女老大,我这就去找木匠做。”鬼见愁微笑着:“我会尽早回来的。女老大,记得穿好些,一会儿我姐夫他们要来送牌匾。” 不就接个牌匾吗?我这身哪里不好了? 当日上三竿,远远地就听到喧天的锣鼓声,震耳的鞭炮声。 整个镇上的人都出来瞧热闹了。 人们探着脑袋看县太爷和夫人——平常人家,哪里能见到县令的面? “看见没,县太爷给李京华送匾额来了。酒娘西施名声不好,没想到她女儿倒是个贞烈的。” “可不是,官老爷亲自送来的,真是够体面的。瞧瞧,那匾额上的字,好像渡了金边呢。” “县太爷的小舅子,被李京华收做跟班。不用想也明白,县太爷和夫人出来,那一半是因着鬼见愁的缘故。” “李京华真是命好。怎么鬼见愁就不来调戏我家女儿?那我也体面体面。” “体面也没用,她那脸包的。除了有心立面子的,谁会娶她……再说了,鬼见愁真要调戏你家女儿,你女儿敢自毁容貌?” 女人们纷纷议论,大多是嫉妒多过于羡慕的。 而男人们关注的点却是:“据说李京华长得比她娘还好看。” “可不是,跟仙洞里跑出来的小仙女似的。” “可惜了,脸毁成那样。” “嘁,晚上灯一熄,被子一盖,还不就是那回事……” “哟,吴老四,那你去娶啊!” “娶就娶!娶来当个正妻,后脚考个举人。言官一举荐,说我娶了个贞洁烈女,到时候给个县令让我做,我都不稀罕。” 吴老四的话音刚落,周围的动静便小了下去。 有理啊!李京华有酒肆,陪嫁不少,这声名又显,对没后台的人来说,那就是仕途升迁的根本! 于是,人们便把目光聚焦在仙客来门口,只等着李京华出来。 他们要看看,李京华的脸到底毁得多狠!只要不至于一看到就想吐,娶还是能娶的。 第70章 容若该娶正妻了 “快看,出来了,出来了!” 男人们群情激动,女人们也纷纷往前挤。 然而,出来的却是个三十左右的妇人。 那妇人手上还拿根擀面杖:“咝,怎么都出来瞧热闹,也没个帮手的……诶,是官老爷……”紧接着,那妇人往“节孝双全”的匾额看了一眼,恍然大悟:“是给京华的!哎呀,官老爷来也不提前让人通知一句,我们京华出门去了。” 这话一出,县太爷脸上就挂不住了。多难得县里出一个贞妇? 他前头报到郡里,本就是在折上写一笔,轻轻带过。谁曾想,郡守竟亲自回了信,让他和夫人亲自送到李京华手里。 这样的殊荣,李京华居然不出现? 抬着匾额的一个衙役脸色一沉:“胡说什么?容若少爷昨天就说过了,今早少爷也来仙客来通知过!” “容若少爷?哪个?”吴金凤微笑着看向站在仙客来门口,震惊得一脸呆滞的叶喜胜:“胜哥,你听过这个名字吗?” “容若是哪个,我不认识啊。”叶喜胜一脸惋惜:“京华出去了!?这孩子,怎么这当头出去!” 这种荣耀,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京华没看到今天这阵仗,实在是可惜了。 “容若就是鬼见愁,他今天一早有没有来过?”县太爷夫人脸色含霜。 “没见着。”仙客来门口站着的几人,齐齐摇头。 县太爷和夫人两人面面相觑:容若这个好小子!是故意躲着我们!这是明知道我们要来找李京华,他才故意拉着李京华跑掉的。 县太爷脸上仍是一派威严之气,但容氏圆润的脸上却显出愠怒之色:若儿真是顽劣!本以为碰到个狠的,也能让他收收心,结果居然把狠的也给诓出去了!见都不让她见! 真是该打! 不过,虽然此次没见到李京华,但这门亲事,她是必须要订下的。先订亲,以防旁人捷竹先登,等李京华十五…… 容若,也该娶正妻了。 那厢衙役把匾额送到叶喜胜和吴金凤手中,又恭敬地走回了原位。 县太爷向着叶喜胜说了冗长的一段官腔。 仙客来的人都听得十分激动,他们从来没想过官老爷能站在他们面前讲话。 “金凤。你来。” 谁,谁在叫我? 吴金凤转头一看,顿时一愣:“夫人,您喊我啊。您知道我的名字?” “容若告诉过我,你是李京华最敬爱的长辈。你跟我进酒肆去吧,有些话,我想跟你说说。”容氏上前两步,挽起吴金凤的手,走进了酒肆。本应与叶喜胜商谈,但男女独处,终是不妥。 吴金凤颇有些不自在,这还是她头一回跟官太太这么亲密…… 看着容氏和善而柔美的脸上,那平易近人的笑容,吴金凤心里对容氏的好感也增添了几分:这个官夫人,很明显就是有心示好,刻意亲近。 但,这示好,示得很自然。实在恰到好处。 此时,讲话正讲得激昂的县太爷微微撇眼,眼里全是笑——好好谈谈吧,给这个混帐舅爷找个厉害的妻,也省得三天两头闹得我一脑门包。 第71章 官夫人求亲都和颜悦色的,你们算什么东西 “金凤,你我年纪差不多,就不用夫人的称呼了,叫我一声妹妹就好。既是姐妹,有话我就直说了。我们容儿,你想必见过了。他虽然以前混帐了些,但心地还是好的。这正妻的位置,也一直留着。京华是个好的,我们极中意京华。家境上,也不会辱没京华。” 容氏谈吐得体,姿容秀丽,三两句话就把求亲的意图说得明明白白,态度又极是平和,完全没有半分官夫人的架子。 吴金凤一愣,接着快速反应过来:“夫人,这可使不得。我一介农妇,不敢高攀。至于京华的婚事,还是得由她舅舅做主。” “是了。”容氏也不介怀吴金凤不卑不亢的拒绝,微笑着:“那么还请姐姐你跟京华舅舅说一说。就说我们满腔炽诚求亲,京华年纪还小,可以先订个亲。今晚我们就宿在驿站,明儿一早有消息了,可以来找我。” 吴金凤也微笑着:“好的。晚些我就去传话。” 容氏颌首,盈盈地施了个礼:“谢过金凤姐姐。” 农女出身的吴金凤哪见过这架势,好在是个性子稳的,也有样学样,回了个礼。 县太爷和容氏走后不久,吴金凤就把这事说给了叶喜胜听。 两人把雅间门一关,这才细细商量。 叶喜胜琢磨着:“我是不同意的,要不是那混混,京华怎么会毁了脸!?县令夫人倒是个好性子,容家又是个书香门弟,那鬼见愁又极服京华,要是京华没找到父亲,本也可以考虑考虑。可是……她婶子,京华是要入京的啊,这事明儿一早我就去回绝。” 吴金凤点头:“说的是啊。现在她们认为这桩亲事真要成了,那就是京华高攀,才会把鬼见愁那样的混子说来。呵,也是容夫人好气度,不然我可当面就回了。什么样的混子,还说心地好。” 于人品来说,鬼才愿意嫁混子。 于家境来说,京华往后就是侯府千金!还不知道是谁高攀了谁。 对于容氏的提亲,两人颇是不忿。 然而,这也仅仅只是不忿而已。让他们愤怒的还在后头。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两个媒婆上门来了。 为怕失礼,叶喜胜只得把两个媒婆也请上了雅间。 “无教者不娶。你外甥女是个私生子,又是个商人,本是配不上我们吴秀才的。但如今,县太爷抬举,亲送了匾额过来……” 吴金凤脸一沉:“吴家老四是个什么东西?宿青楼,后宅一堆妾,实在是个斯文败类!京华配不上!?我看是吴家老四配不上给我们京华提鞋!” 媒婆脸都绿了,她的套路是先拉女,再捧男,怎么吴金凤反应这么大?何况她说的是实情。要不是有这匾额,吴家人怎么会来求亲?长得再漂亮,也只能做吴家的妾! 媒婆气道:“李京华丑成什么样了!回了我们,她可嫁不出去了!” “三婆,你怕是人老脑筋不清了吧?”叶喜胜拿起扫把:“滚滚滚!什么乌七八糟的人都来提亲!” “哎嘿!我说叶喜胜,你倒是想清楚了!吴家四爷,那可是秀才,将来中了举,可是要做官的!你们就是一个低等的商人!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庙了!” “是不是真要我扫你出门?县太爷夫人求亲,还和颜悦色的,你们是什么东西?”叶喜胜虎着脸,扫把一个劲儿往两媒婆身上打去。 “县……县太爷夫来亲自来求亲?哎哟,别打,痛痛痛!”两媒婆傻眼了,忙不迭地跑了出门。 这个吴老四,跟鬼见愁有什么区别? 不对,鬼见愁好歹书香门第,真要说成了亲,后宅也有大人护着,小妾们翻不起浪。更何况鬼见愁对京华言听计从。 那吴老四……实在一言难尽。 看这媒婆求亲还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就知道真要嫁过去,会被欺负成什么样子了。 叶喜胜长出一口气:以后侯府的人来接京华,看你们还敢不敢上门! 第72章 趋利而来的求亲苍蝇 自县太爷走后,一个上午就来了三波媒人,并且说亲的对象,一个不如一个。 楼上雅间的扫把都打烂了。 “胜哥,酒肆里人太多了,都是来看热闹的,轰都轰不走。”叶玲忙得一头是汗。 “轰不走?那我来轰。”本就气得不行的叶喜胜一听这个,顿时火气更重了。 然而,等他下楼一看:这不得了,今天这生意是做不成了。人挤人的,楼他都要下不去了! “胜哥,扫把,我刚从京华房里拿的!”吴金凤给叶喜胜递了扫把,接着自个儿使劲挥了起来:“今天仙客来关门了,我们主人娘子也不在,诸位热闹看够了,还请回去吧。若是不回,那可别赖我不通情理!” “诶,李京华还没回来吗?” “似乎没回来,我一直守在这酒肆里,没离开过。” “那散了吧。” 大部份人都散了开去,但还有些人,犹豫着要不要给自家孩子订亲的,想要亲眼看看李京华,没见到李京华的面,他们怎么肯走? 于是,吴金凤拿了扫把,开始轰人。 “莫暴躁,别把人得罪了。” “胜哥,这些都是打我们京华主意的,得罪就得罪,反正不久后,还得得罪。”这些人今天不赶,明天还是要赶。 “她大婶子,你怎么知道?”叶喜胜奇道。 哎,这个胜哥,真是老实得紧。这些个烂苍蝇,盯着利益而来,怎么可能一赶就跑? 叶玲上前来,抢过扫把:“胜哥,我替你赶。” “你听懂大婶子的意思了?” “不懂。可听大婶子的就错不了。”叶玲脸蛋红扑扑的——胜哥的手可真温啊!大冬天的,竟像个暖炉。 人群开始轰鸣:“打人啦,打人啦!” “算了算了,走吧,今天看不着李京华,明天再来看就是。”也有人劝着,边向着门口跑去。 有人带头走,就有人跟着走,很快仙客来就安静了下来。 而被人人惦记的李京华,此时正蹲在青铜窑厂,两只大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匠人用一根小刀子,把架得高高的泥模,轻轻刮下一些泥土。 “这塑泥模有什么好看的?”鬼见愁翻了个白眼:“老大,该回去了,我肚子饿了。” “这鼎上的花纹甚好。”李京华横了眼鬼见愁,啐道:“谁让你嫌弃这里伙食不好的。” “我怎么知道你会看得入迷!”鬼见愁碎碎念着:“饿饿饿!我姐姐他们一准走了,快回去吧。” 传说中的失蜡法外范雕塑,很是考究匠人的手艺。这老师傅做得极好,手法娴熟。 李京华正看得入神,忍不住又横了眼鬼见愁:“从来没见过铸青铜,好容易来了,可得看个尽兴。” 那塑泥模的老匠人,瞥了李京华一眼;“小娃儿说花纹甚好,是怎么个好法?” 李京华一噎:“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我瞧着甚好,究竟怎么个好法,却是不知道了。” 老匠人哈哈大笑:“你带来的图张我看过了,虽然形状古怪,但也能做出来。就是塑形时有些麻烦,内范很费工夫。” 可不是麻烦。 她照着记忆画的,是现代铜铁工艺,光那长长的导管,就要费上好些蜡。 不过,总是能做不是。 “银子管够。爷爷,我可是把全部身家都压上了,您可得保证做好。” 老匠人点头:“娃儿可得想好了,这银子交了,就不能反悔了。做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要是用不上,那可就真浪费了。” “爷爷只管做好就是。”鬼见愁拉过李京华:“回吧,女老大,我真是饿了。” 等出了窑厂,李京华才肃着脸问:“先头你说刘师傅性子执拗,非得看到我本人才肯接。如今我看着,他倒是个好说话的。怎么?把我哄出来,究竟是要做什么?” 第73章 贞洁牌坊断我财路啊 鬼见愁吡着满口还略有些发黄的牙,傻傻地笑。 “别告诉我,你是知道我不想跟你姐姐打交道才拉我出来的。” “什么都瞒不过女老大,我姐姐这次来,要你暂时饶我是假,她真正要做的是,是向你提亲。”鬼见愁又笑:“女老大别瞪我啊!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这才把你拉出来的。我发誓,我们家绝对不会逼迫你嫁给我。” 顿了顿,鬼见愁声音也小了起来:“娶妻娶贤,哪能娶个母夜叉?” 李京华初时还觉得挺受用,听到后头才觉出不对味。 算了,母夜叉就母夜叉。 不是母夜叉,哪里降服得了这个有背景的混混? “我年纪还小,这么早订亲,确实不合适。”李京华随口应了句:“你去告诉他们,说你不娶就是了。非得拉着我躲开?” 这么躲着算怎么回事,回去直接让便宜舅舅拒绝了就是。 当二人回到酒肆时,发现酒肆早早就关了门。 李京华觉得奇怪,正准备开门后去问问时,发现门自动就开了。 探头往门里一看,叶喜胜几人表情怪异地堵在门口,直勾勾地盯着她直看。 伸手摸摸面纱:没歪啊! “这孩子,你们咋这个时候才回来!” “去城外铜窑走了一遭,你们怎么都站门口了?” 吴金凤拉过李京华:“还好你不在,方才真是乱极了。” 李京华心一沉,转头瞪了一眼鬼见愁。 鬼见愁一阵心慌:“女老大,不关我事,我一早跟姐姐说过,你是不可能嫁我的!” “不止是县太爷夫人……”吴金凤把各路求亲者的事一说,李京华的脑袋也大了起来。 看了眼在柜台上放着的鎏金匾额…… “节孝双全”?就是这四个字惹的祸?神秘富商都没动手,发家致富的路子就要断了? 思忖了片刻,李京华让叶喜胜和吴金凤跟着她上了楼。 “现在怎么办?生意不能不做吧!难道真要把酒肆转手给人?”吴金凤心痛得紧:“这是喜喜的心血啊!” “转手吧。拿着银子等着安平侯府来接人。”叶喜胜也觉得心疼,但这事一起,倒合了他的初衷。 李京华一时间也没了办法——如今她的身子已经比先前好太多,打退个把普通人不是问题。可满镇子适龄青年的家人一齐涌进酒肆,她就没办法了。 “实在不行,先答应县太爷夫人?让这些乌七八糟的人都给吓退就好。到时候再找个借口退亲……当然啦,退亲的事,必然不能掉我的价,就让鬼见愁那方找点理由就好。” 这话才出,叶喜胜和吴金凤两人的眼神,就像刀子一样,精光大放,直直地刺了过来。 耸肩:怎么了?这主意不好吗?煨汤之路才起来,不久后就会有人仿起来,不趁着现在大挣一把,以后怎么拼得过? “说的什么话?!就算是鬼见愁突然受天谴,不能人道了,那掉的也是你的价。结亲又退亲,向来败的都是女子的声名!”叶喜胜说完后,才觉出话里的不妥。 怎么一激动,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不能人道这事,竟然当着未出阁闺女说…… 呼,气昏头了! 吴金凤白了一眼叶喜胜,忙拿话打岔:“要不先关几天门吧。这事情委实不好解决。等我们一个个把媒人都回了,再没人上门后,再重开酒肆。” 李京华叹口气:“只能如此了。舅舅,你让阿成哥他们帮忙,把匾额挂起来了。” 无奈:这贞洁牌坊一立,名声是有了,但这竟然断了我的财路!烧了不合适,那就高高挂起吧。 第74章 吹毛断发的青锋剑,拿来划脸最合适 “别忙着回绝啊!老叶啊,你再想想。京华是年纪小,但我们两家可以先订亲,婚事等她及笄就好了嘛。” “真是不合适啊。大哥,你那儿子虽没有正妻,但儿子都三个了。大的那个,似乎比京华还大上一些。”吴金凤脸沉着:“你怎么不替你孙子先订下!?那什么,下一位。” “她婶子,你看啊,我孙子呢,你也认识,是个好孩子吧。” 吴金凤点头:“确实是个好的,上进,长得也好,年纪也合适。” 老妇人一听,脸上立即堆起了笑。 “可是……王大妈啊,您也知道,您家后院没了三个,我们京华命格弱,实在配不上。回去后,莫再来喽。我们这么相熟,回拒后再来,那多难看。” 三个妻子前后脚进门,前后脚死去,谁知道是怎么没的? 同样的事发生三次,说是天灾也没人相信。吴金凤觉得,要不是看在这老夫人还算和气,又是旧相识,她又要黑起脸了——真是,是人是鬼都往京华这么说!忒也看不起人了! 为了不影响后方酿酒和做酒曲,这些人都是请到楼上雅间的。 李京华耳力太好,但凡隔壁声音高些,就能听个分明。 士农工商,商是最低层的。 可你们也不要这么低看人吧? “我是商人怎么了,又没吃你家大米!”李京华摇头苦笑:毁了脸,倒是少了些混子调戏,女人妒忌下狠手,但来说亲的,也就只能是这些不靠谱的了。 只能好好挣钱,不久后拿银票甩他们脸! 就这么应对着。五天里,媒人来的次数一天比一天少了。然而,数量还是太多。毕竟好些人被回绝后,又会再厚着脸皮前来。 比如那个觉得三年过后,一定能高中举人,走上美好仕途的秀才吴老四。 真是苍蝇般,怎么赶出赶不走! 第六天清晨…… 刚锻炼过后的李京华,迅速换完衣服,这才蹲在后院给土豆浇水。 算算时间,起得比鸡早的鬼见愁也要来了。 “女老大,我先端汤去,银子放在桌上了。” 鬼见愁打了声招呼,自顾自地开吃。 “行,去窑里和木匠那盯着。”李京华轻飘飘地道:“要是他们没按着图纸做好……我那有把吹毛断发的青锋剑,拿来划脸合适。” 鬼见愁打了个寒颤,觉得酒酿蒸蛋好像也没那么香了。 等鬼见愁走后,叶喜胜两人也来到酒肆,等着每天必来的吴老四和另外一些求亲者。李京华则在楼上,打开录音笔,看看能不能再从修仙界搂点东西下来…… 一晃,半天又过去了。 求亲这种事,是大喜事,一向都是上午前来的,显得诚意。所以叶、吴两人也都会在中午用过饭后离开。 “这个吴老四,每天都来。说话倒是越来越客气了,可他们家来的人,都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情。看了真是来气。” “可不就是。”叶喜胜也叹气:“有他一个人在,我们也得不了安宁。” “真是狗皮膏药,打都打不走!胜哥,你说,实在不行,把京华身份公开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可那孩子说了,她想趁着侯府来人,狠赚一笔,省得将来在侯府被人轻看……” 李京华听着两人小声的讨论,不由得一阵头疼。 不行,这个吴老四,非得让他明天来不了才成。 这天下午,鬼见愁回来后,李京华把计划在他耳边一说。 “女老大放心,这点小事,包在我身上了!” 第75章 月黑风高杀人夜 俗话说,月黑风高杀人夜。 吴老四向来对这话不以为然,青楼妓院,那不就是晚上去的吗?何况龙泉镇就那么点地方,太平得很。最大的混子,也就是鬼见愁。遇见鬼见愁,绕道走就是。 只不过,今晚的一阵挨打,打破了他以往的认知。 喝了点花酒,略有些微醺的他,才走到主街的巷道,就被一个人从身后蒙上了麻袋,接着被一阵好打。 被套住的第一时间,他就开始准备喊救命。然而,那强人却一把锁住了他的喉咙。 说也奇怪,就这么一被锁喉,瞬间他就失声了。 紧接着,强人在他胳膊和腿上拉扯了两下。 手法很是快、准、狠。 片刻后,吴老四的胳膊和腿就像不是自己的了,半分力气也用不上。 他感觉,他就是一只被上了套的鸡,死命挣扎着,却无济无事,只能乖乖地被偷鸡犯为所欲为。 无法求救,无法反抗! 这种感觉太难受了,他敢肯定,这绝对不会是鬼见愁那种混子下的手。这种力道与准度,一定是个会武功的江湖人。 强人在他身上脸上打了几记后,就住了手。 “呜呜……”吴老四哭了。当然,他并不想哭,他只想问候强人祖宗十八代。这哭,只是身体被打后的自然反应。 “李京华也是你能求娶的?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再敢去求亲,老、子打死你!” 强人的声音听着像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虽然声音清脆,但话语里的杀意却半分也掩不住。 “呜呜……”不敢去求娶了! 他、娘、的!是求娶李京华的竞争对手做的局! 吴老四恨恨地想着:究竟是哪一个乌龟王八蛋!?娘啊,救命啊! 可怜又无助的吴老四,一晚上躺在青石板上,不能动,不能喊,只能像蠕虫一样把身子蜷缩在麻袋里——天太冷了! 甚至打更的老张头就从主街上路过,也没发现巷子里躺着他。 直到第二天清晨,人们才发现了可怜又无助,冷得脸色发白的吴老四。 吴老四被家人抬到胡大夫药铺被救醒时,哭得一把眼泪一反鼻涕的老母亲,红着眼问:“老四啊,你这是跟谁结了仇了,要这么下狠手!” “娘啊,儿还以为再不能见您……”吴老四嚎了一句,紧接着反应过来:“娘,媒人去仙客来了没有?” “才去。” “快去拦下来!”吴老四想到一整夜躺在巷子里,被冷风冻得透心凉的感觉,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赵全,还不给我跑去拦下媒人!” “拦媒人?为什么?” “问什么问?赶紧去啊!再耽搁下去,我的命没了,你的差事也不要做了,且回家种田去吧!” “这就去。”家丁应了声,立马跑了开去。 “儿啊,这是为什么?明年县里秋试,你可是一定会中举的!求娶到了李京华,那起初的仕途,就顺畅许多了。” 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可不能再受了!吴老四转头看向老母亲,两眼泛起泪花:“娘啊,李京华是娶不到了。这该打点的银子,还是要提前打点。” 吴老四被求娶李京华的竞争者打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开去。 于是,这一天里,上仙客来的媒人,明显地少了下来。 自然,更多的人浑不在意——他们又不像吴老四晚上出门,怕什么被打? 第76章 老子不真打你一回,老子就不叫鬼见愁 吴老四被打得狠了,但受的伤却很轻微。 脱臼的四肢,胡大夫一推拉就完好如初了。 当然,在青石板上蜷缩了一晚的仇,那可是不共戴天的。 秀才出身的吴老四,很快就拟好诉状,当天下午就递了上去。 他要告的,自然就是鬼见愁了——怡红院的老鸨证实,鬼见愁的手下在前一晚,打听过吴老四一惯以来的时间点。 于是乎,恨铁不成钢的县太爷又遣了衙役,把窝在青铜窑厂的鬼见愁给拘回了县里。 吴老四有功名在身,在堂上站得笔直。他拿手虚点着跪着的鬼见愁:“即便不是你打的我,那你也一定是个从犯!” 鬼见愁瞪了眼吴老四,随后拿脑袋抵在地上:“青天大老爷啊,容若是真冤啊!您随意派个人查查就能知道,这几天里,我都是宿在窑厂里的。从犯?什么从犯?我打听他的消息,不过是因为李京华问我这个人品行如何,是否能嫁?” “几天在窑厂?真是好笑!”吴老四轻嗤一声:“就您那个性子,能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待上几天几夜?” 前世真是欠了这小舅子的! 县太爷瞥了吴老四一眼,心下烦躁得厉害,额上青筋一蹦一蹦的:“鬼见愁,你鬼哭什么?好好说话!真要是冤了你,本官自会查清。” 鬼见愁把脑袋一抬:“就怕您会依着我往日做的混账事,听了这有辱斯文的秀才的话,查都不查,一盆子屎尿就扣下来。呜哇,到时候我哪说得清!” 吴老四正担心县太爷给小舅子脸面,把案子轻判,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一肚子说辞。没想到鬼见愁居然反过来说县太爷会刻意冤枉他。 难道真的冤枉鬼见愁了?鬼见愁在给李京华帮工,是世人皆知的事,来打听他的事,似乎也合情理。 可是……不至于这么巧啊! “我鬼见愁要打一个人,还能选晚上下手?是我做的,我都认!赔钱也罢,做牢也罢!可我生平最受不得冤屈!”鬼见愁又拿脑袋触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大人,您快遣人查查。我这心啊,都生疼生疼的。” 鬼见愁一惯的作风,确实都是明着来。要不怎么叫鬼见愁! “来人,去窑厂查查。”县太爷不动声色地瞟了眼吴老上,随后脸色沉了一沉。他直觉这事不是他小舅子做的,但他小舅子此次可是嫌犯,只能跪着。 骑马去窑厂,一来一回,半天功夫要了……小舅子跪半天,他今晚上,估摸着得睡书房。 到傍晚时分,衙役回来了,将实情禀告完毕,县太爷判了鬼见愁无罪后,声明将严厉追查吴老四被打的案情。 吴老四对此案的审判没有疑义,但他隐约觉得,这事情怕是难查清了。 打他的是个少年,龙泉镇上少年何其多。更不提那少年肯定得压着嗓音说话,哪怕真提了嫌犯过来,他也听不出来。 他前来告状,不过是想证实打人的是鬼见愁一伙的,而不是神秘的江湖人。自此,不担心受怕的他,也好继续向李京华求亲。 然而,才出了县衙大门,跪得太久,没衙役搀扶着的鬼见愁,却抖着脸上的肉,阴骘地嗤着牙:“好胆子啊。敢冤到老子头上!老子没打,你说老子打了,那老子不真打你一回,老子就不叫鬼见愁!” 第78章 这是抢客啊,太贱了! 顾永康说:“无论是家明还是我自己,想要在仕途上顺风顺水,都不是难题,怎么样也不会沦落到,借着京华毁容求得的贞洁牌坊而前行。真有心求娶,也会等这阵风头过了,是以让京华心安。” “那家明是怎么样说服你的?”吴金凤奇道。 顾永康脸上露出一丝神秘莫测的笑容:“胜哥,这事情还是别问了。说出来,怕家明面子薄。” 听了这席话,吴金凤才把心给放了下去——看来顾家明没有对旁人说起过,曾救了溺水的京华的事。 确实是个守信的好孩子。 吴金凤对此十分满意。 当他们三人下楼时,本就坐不住的媒人们越发端不住了。 叶喜胜犯起了难——竟还有这么多人?眼下还没同意顾家的亲事,否则真该把这事给说出来,也省得再应对。 “都散了吧,大家。”顾永康微笑着面对着满酒肆坐着的人:“你们有谁觉得,自家的孩子,条件能比家明好,再上来说亲。” 顾永康语速极慢,声音也低,但就这么儒雅的一个人,只往人群中一站,一发声,竟然把周围翕动的人声给压了下去。 叶喜胜诧异地看着顾永康,心下奇怪:怎么着呢?这些牛皮苍蝇,在顾先生面前,居然都跟私塾里的孩子一样…… 吴金凤却暗暗点头:顾家不愧是世代为官的人家。顾永康这支,是最不起眼的。他们这支,只有顾永安官居五品,虽在京城,却也入不了主流。可就这么一个不起的一个旁支,在普通人眼里,也是鹤立鸡群般,够不着的威严存在。 至此,这次求亲潮才彻底被压了下去。 自然,此时的李京华,还在木匠家做蒸器,完全不知道顾家明求亲的事。 她现在斗志昂扬,一门心思弄烧酒,准备把那神秘富商和只觉得商人低贱的普通人给压下去。 “女老大真是英明,教我的词,真派上用场了。我姐夫完全没有怀疑到我。”鬼见愁赞叹一声:“女老大的本事,我是拍马也追不上了。” 拍马追不上的,不只是狡辩的功力,还有李京华的未卜先知和武功。 鬼见愁偷偷打量着蹲在地上看木匠刨木屑的李京华,心道:吴老四被打后的反应,几乎一言一行,都在女老大的计算之中……简直太神奇了。 “老大啊,你怎么又不应我?” “应什么?你都已经说了无数遍了。”李京华横了鬼见愁一眼:“哎呀,离我远一些!一个大男人,才经了一点事,就沉不住了?非要一天聒噪?” “我那是对女老大心生敬佩。怎么说也不嫌多。何况哪个人都爱听拍马屁……” 李京华站起来,伸手量量木板的弯度:“大叔,这个弯度应该可以了,您再圈一次试试?” 只等这蒸器制好,就试验一次,看看能不能做出高度的蒸馏酒。 到时候,哪怕求亲的事,再耽搁些时候,也无所谓。 “老大,那些求亲者再这么闹下去,仙客来怕是会吃不消!明天,就是对面酒肆开张的日子。他们已经跟我们仙客来门前看热闹的人宣扬了,说每天头十个喝汤、买酒的免费。这是抢客啊,太贱了!” 第77章 顾家明前来求亲了 才回到镇上,吴老四就被鬼见愁狠抡了几拳。 自然这伤还够不上报官,但吴老四前去仙客来求娶的念头是彻底绝了。 鬼见愁打着打着,牛脾气就起来了,于是对着围观的民众放下了狠话:“我们家女老大回绝了的人,莫再去骚扰。倘若不听,那么吴老四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民众一阵哗然。 然而,这只是吓跑了一些胆小的。那些个适龄的青年,哪个不是正值青春,热血正盛。别说李京华只是毁了容貌,真要是本就生得貌若无盐,他们也会因着得不到的就是最好,而奋勇上前,越挫越勇。 鬼见愁哪曾想到人心会如此古怪,还沾沾自喜地以为办了件拿得出手的事,当即就跟李京华邀功。 李京华也没思量到这一层,直到第二天前来求亲的人越发多了起来…… 正准备怂恿鬼见愁真个儿一个个去威胁一通,酒肆里却来了个让人意想不到的求亲者——顾永康。 顾永康是个私塾先生,但也是明年秋试最热门的过考人选,三十岁的举人,算是年轻了。顾家主家,更是在京城都有一席之地。 “她婶子,我是替我儿来求亲的。” 顾家明? 吴金凤一愣,立马让叶玲上了好茶,随后请了怕麻烦,而一直躲在酒曲室里的叶喜胜前来。 “什么,真是顾先生?”叶喜胜惊了一惊:顾家明是十里八村最出色的,人品好,人才好,今年才十五啊,就中了秀才。 大乾朝最年轻的秀才。 未来可期。 “真是顾先生!顾家明这样的人,就是侯府千金也配得上了。”吴金凤喜不自禁。 前头李京华回拒了顾家明,她恨不得当时就捂了李京华的嘴。真没想到,兜兜转转间,顾家明还是说服了父母…… “京华会愿意吗?” “先应下来,也好赶跑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至于京华的意愿,我们回头好好劝劝就是。” 叶喜胜呆了片刻,随后两眼大睁:“她大婶子!我们要是应了这门亲,是不是意味着,往后京华仍会嫁到叶家村!” “是的呢。往后顾家明出息了,做了官,他们家要是迁了,你只管叫他们迁得近些。”吴金凤点头,眉眼里都是笑意:“左右京华不愿意进京,只想着伺候在你身边。把这层跟她说了,她一准应允。怕就怕,侯府不愿意。” “怕什么侯府?他们不是还没来接吗!等他们来了,亲事都订下了。越是富贵人家,越在意脸面,还能反悔不成。再说侯府这么些年都不来,谁知道他们后院会有怎么样的事?”叶喜胜边说边走,才上楼梯,就开始喊起来:“顾先生!” 顾永康脸上端着笑:“胜哥,好些日子不见了。” “快快请坐。”叶喜胜坐下后,正色道:“万没想到先生会来。此事,我这个做舅舅是属意的。虽说婚姻本就是父母之命,但我就这一个外甥女,她又一向孤苦无依。先生,且等两日,这事还是问问京华自己的意愿。” 顾永康点头:“京华是个好孩子,两日我们等得起。” 吴金凤适时插了个话头:“先生,我们也算是邻里。您告诉我一句实话,这事,是您的主意,还是家明的?” 第79章 老大,你看上顾家明那小子了? 抢客么?意料之中的事。 李京华颌首:“我知道了,你也不用这么大反应。” “对面有钱,耗得起,可是我们……” “那又能怎么办?打他一顿?”李京华好笑:“也就吴老四这种无权无势的,会因为被打而受威胁。那种有钱人,我们连他家门都摸不进去。” “那怎么办?” “能怎么办?想办法自救喽。”李京华指指那堆准备箍起的木料:“所有希望都压在这些身上了。左右也被求亲的人困住,且等等吧,急不来。” 鬼见愁听了这话,不由得摩拳擦掌的:“老大,接下来要揍谁?” 李京华“咝”了一声:“揍那个总来提亲,年纪比我舅舅还大,要续弦的。等等,还是我来揍吧,你让你兄弟查查他,看他什么时候落单。” 她已经做好了准备——即使不能赶跑那些苍蝇,也要揍几个跳得最厉害的,出口恶气。少挣多少银子了,这些天。 然而,等她一回酒肆,才发现顾家明的求亲,让所有求亲者都知难而退了。 这都什么事啊? 重活一世,顺风顺水成这样了吗? 太没有挑战性了。 “京华,舅舅觉得这事儿挺好的。十五岁的秀才公啊,你的亲爹见了家明,也一定会同意。”一想到往后还能时常见到外甥女,叶喜胜眼眶就有点发红。 这架势…… 李京华细细一想,就明白了。 看着叶喜胜几人开兴的样子,李京华叹口气,想想,觉得顾家明也不错,养成这种事情,大抵还有几分有趣。 反正都是要嫁人。 都说成名要趁早。顾家明是个有前途的,何况他既然能让顾永康前来提亲,必然是说服了家长。那个难缠名头在外的顾家主母,也定然是同意的。 退一万步来说,那个唇红齿白,瘦削俊朗,一身儒雅之气的少年,那样的人品,即便不能功成名就,也一定嫁得。 “舅舅,你做主就是了。” 李京华话音方落,就听到众人如释重负的轻笑。 鬼见愁把李京华拉到一边,悄声问道:“老大,你看上顾家明那小子了?” “看上什么?顾家明同你一样,都只是一个小毛孩子而已。” “我就说嘛!我老大什么样的神仙人物,怎么可能会看上个凡人!”鬼见愁眉一撇:“顾家明也就比我强那么一丁点而已。” 李京华好笑:“你跟顾家明比?天差地别。” “好吧,就算如此……老大,你不是说年纪还小,不谈嫁?早知道这样,不如嫁我!现在反悔还来得及。真的,老大,你要是嫁我了,还能像现在一样指挥我,你指东,我绝不打西。最重要的是,你还能想揍人就揍人,想挣钱就挣钱。” 李京华愣了一愣。 “老大,听我的,嫁我吧!”鬼见愁此时已经完全像是个小迷弟,两眼尽是灼热的光:“老大,顾家明可没有小弟,不能帮你查探消息,更不会帮你打架!” 李京华摇头:“不行!我舅舅他们不会同意。何况就算不嫁你,我也能指得动你。且顾家明,他那样的人品,也能给我全部自由。” 就算便宜舅舅同意了,嫁人的事,也得三年后。到那时候,侯府的人定然来了,一准会把这婚事搅黄。到时候再生出许多麻烦。 嫁顾家明就不会了。 一劳永逸,完全无后顾之忧。 第80章 且让对面得意一段时间吧 “京华,你先跟鬼见愁忙着,我去买些食材。”吴金凤一边说着,一边提了菜篮子就走:“这当头怕是不好买肉了,明早多做些酒酿蒸蛋吧。” 鬼见愁也说:“那老大,我去叶玲家喊她一句,让她明天早些来。明早非得跟对面那家拼一拼不可!” 李京华走到酒肆门口,抬头看着对面那间三个门面,装潢精美的“闻达”,小手紧握。 什么破名字,一听就像是会倒闭的,小里小气…… 片刻后,她拦住要出门的两人:“既然提亲的人都散了,那婶子你也休息休息。鬼见愁,你去青铜窑厂看着。” “怎么?明天还是不开门做生意?” “是啊。明天我们看看对面到底多热闹。对面每天免费十人,我反正起来得早,也去讨点酒喝。”李京华纱帽遮脸,但眼里的笑意却遮不住。 吴金凤一愣:“那哪成啊?不开门,他们会以为我们怕了的。” “无所谓喽。”李京华摊手。 “那岂不是太没面子了!叫人看轻。”鬼见愁义愤填膺:“他们果然如老大所说,会恶……哦,对恶性营销!” “面子又不值钱。我可没那么些银子去跟着他们赔。”李京华伸长手,拍拍鬼见愁的脑袋:“这面子坠了,也只是暂时的。过些天再找回来不就好了!” 两人看李京华态度坚决,也没有再劝,只是一副很是犯愁的模样。 只有李京华自己知道——且让对面闻达得意一段时间吧…… “老大,你绝对不可以去对面讨免费的酒喝!汤也不能讨!那样太没面子了。”鬼见愁在离开时,特意交待。 吴金凤道:“鬼见愁说得没错,绝对不能!明儿一早,我去!要来酒和汤后,我们大伙尝尝,看看闻达做的东西,有没有比我们好。倘若只是价格战,东西不地道,他们也开不长久。” 李京华随口“哦”了一声——就怕明早抢不到呢。他们可放了话,说是可以免费到一个人吃喝管饱。 第二天,果然如李京华的料,闻达门口早早就挤满了人。 一向以来,天未亮时,除了做豆腐的老王,整条街上就只有她这里有动静——跑跑跳跳,能没有动静吗? 可今天呢,李京华才刚醒来,才倒吊在窗口,就被对面攒动的人头和鼎沸的人声给惊呆了。 一大群衣着破烂的家伙,拿了讨饭的破碗挤在街上。 “哎哟喂,老头,你挤我做什么?” “哟,年纪小小就来乞讨,好手好脚的,跟我们争什么!?” 两个乞丐打起来了。 李京华摇头:她们说要去对面讨酒,鬼见愁定然不会来捣乱,否则她还真会以为这又是鬼见愁这个混混的手笔。 看来今天是讨不到酒喝了。 才这么想着,街上的打架声就越发大了起来。 乞丐都是团体活动,很少落单的。就这么几个喘息,街道上的斗殴人员,已经由两个变成了两团。 目测,有三十个以上。 小镇上可没有那么些长驻的维持治安的官家人。光是鬼见愁这一个,那头里正还不敢跟他对视。 这事,大约够神秘富商喝一壶的了。 第81章 来啊,打架啊 倒吊还没结束,对面闻达的门就开了。 动作还挺迅速。李京华冷眼看着。 只见木门一开,黑压压地涌出来数十个穿着短衫的年轻人。 是的,年轻人! 都是二十左右,目光沉静,脚步踏实的年轻人。 在酒肆里,这种穿着的,本应该都是踏曲的短工。可这些短工,不仅不像惯常的短工年纪都稍大,并且看着就是有功夫的。 李京华唇一挑,轻笑一声:果然大手笔,连踏曲短工都大有来头,看来是真有钱,也坐实了她的想法——神秘富商果真是京城里来的人。 掳她失败,所以换个手段再来一次吗?有趣。 短工们加入混战,如虎入羊群。大街上一片哭爹喊娘。 趁着天色尚早,没人瞧见,也该活动活动手脚,检验一下最近一段时间的训练成果了。 顺便讨点利息。 李京华翻开衣柜,把压在箱底的夜行衣拿了出来。 迅速换好装。 咦,鬼见愁办事还挺得利,这套夜行衣很合身。 从窗口翻下,悄无声息地靠近混战团。 李京华习的是现代格斗技巧,更是在鲜血和生死中历练,一拳一脚,无不凌厉。 一个短工正用胳膊架开两个乞丐的拳头。 好机会。 李京华摸到那个短工身后,手刀直下,劈在他后脑勺上。 “砰”,那人应声倒地。 短工们大抵训练有素,打群架也是防御阵型。一个短工倒下,另两个短工便惊疑出声。随后将目光锁定李京华。 李京华冷然一笑,身子后退两步。然而,身后的乞丐数目太多,这一退竟然没退开两个短工的包围圈。 两个短工开始动了。 直面李京华的那位,一拳攻向李京华面门。 李京华用手肘撞开,左手快速从那人的胳膊下绕过,弯掌击向那人双眼之间。 那人想回手来挡,然而动作太慢。 “啊!”那人两手捂眼,退了开来。 同一时间,李京华感觉到身后有一阵冷风扫来。 腾挪躲闪已经来不及了。 李京华身子一矮,让过那人腿风。腰间以不可思议的弯度扭折,拳头打向那人胸膛。 那人大抵想不到李京华身手这样诡异,直直中招,闷哼一声,吐了口血出来。 由此,短工们迅速集结起来,再不理会乞丐们的混战,专心围攻起李京华来。 “哟,这么多高手呢。打些乞丐,似乎有损高手气度。”李京华开口,嗓音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通少年。 训练颇有成效,这具身体已经用得越来越称手了。虽然不及前世,但用不了几个月,就也差不多了。 “何方高人,报上姓名!”为首的短工问。 “你猜。”李京华应了声,随后目光向着四周看去——该来了吧,盛宇卿派下的高手。 为首的短工一见李京华的目光,瞬间身子笔直:“小心些,这人还有帮手!看来是来者不善。” “哗啦”,短工们拿出了藏在短衣下的长剑。 用兵器吗? 李京华双眼微眯,也从衣下拿出了破军剑。 “哇,这么大阵战!”破军剑身微微震动:“好兴奋,好兴奋!我已经几十年没打过架了!” 第82章 我李京华,不是好惹的 十来个短工,齐刷刷地将长剑提在手上,被月光一照,雪亮亮的。 乞丐们原本还在混战,一见这阵势,立刻作鸟兽散。 偌大的长街,终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打架!打架!”破军剑兴奋得声音都在发颤:“虽然我不能飞了,但我削铁如泥。那些纸糊的铁剑,你完全不要怕,直接刚上去就是。” “兴奋个屁!拿你出来应应景的。我们打不起架。”李京华小声说道。 破军不愿意了:“为什么打不起?我要打架,我要打架!” “真正的高手,很快就要来了,用不着我们。”李京华笑了声。 每每在她早起锻炼时,总能感觉到有人在注视她。 那是真正的高手,武艺高强的程度不亚于肖遥。她虽然感觉不到那高手在何处,但她知道,在她从窗口翻下的时候,那人一定会有动作。 “你说我们与乞丐动手,失了高手风范。但我们只是自保而已。”为首的短工沉着脸:“我们初来此地,并不想结仇,阁下真要与我们动手?” 李京华晃了下手中的破军:“家伙都亮出来了,你问我要不要跟你们动手?” 短工一愣,脸上浮起一丝狠戾:“动手!” 李京华也不动作,横着破军等帮手。 果不其然,就在短工们快要冲到她身边的时候,几个身影从附近高楼下翩然跃下。 一、二、三、四,一共四个。 李京华浑身放松,身子向后退开。 真是会藏,全都在仙客来隔壁,她竟没听到一点风声。 旁三家倒也罢了,住她左手边的,就是开花店的大娘,竟然也从没说起过,有人租了她的房间住。 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在哪个时代都是最真的真理。 破军剑这时候开始嚎了起来:“小丫头片子,你把我取出来,连个架都不打?” “打什么架啊?一两把长剑,我倒是能躲开。可你没看到对面十来把长剑吗?怎么躲?”李京华翻身上楼:“刀剑无眼,万一我脸上再添道疤……可再没贞洁牌坊收了。” 破军剑奇道:“你怎么不压着声音,还直接从窗口上翻?不怕那些短工看到你是仙客来的人?” “嗯,变声和这身夜行衣,都只是为了防着乞丐。对面的老板,早知道我会武,也知道我身边有高手守护,防也防不住。”李京华上得楼来,把夜行衣换下,再重新换好便装:“再说了,变声的时候,喉咙压得难受。” “那你又不好好打架,还取我出去?” “我只是要告诉对面,我李京华,不是好惹的。”李京华拍拍破军剑身:“也是怕你闷坏,才带你出去透透气。” 把聒噪的破军包好,和夜行衣一起,放回衣柜。 李京华将手背在身后,看大街上的那场大战。 只见两方高手身影交错,剑光闪烁。 几个错落后,几个短工躺在了地上,还有几个捂着身体的各个部位。而盛宇卿派来的高手,则毫发无损。 不过,他们下手极有分寸,那些个短工,看样子都伤得不重。 自然,血是流了一些。 此时天光已经微亮。 这么快天亮了?李京华咂巴着嘴,还没看过瘾呢。